社区居民公约内容(精选4篇)
社区居民公约内容篇1
一、遵纪守法,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1、恪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争做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
2、邻里之间互相关心、和睦相处,发生纠纷主动调解,维护社区公共秩序。
3、父母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子女尽瞻养老人的义务。
4、喜事新办,丧事从俭,提倡晚婚晚育,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爱护社区的公用设施和一草一木
1、不随意践踏草坪和采摘花木;
2、不在人行道和草坪上踢足球、打篮球,以防砸坏路灯等公共设施;
3、负责教育和监督装修工在搬运建材时,不损坏单元门,扶梯和过道墙面。
三、讲文明、讲卫生,保持社区环境整洁美观
1、不向阳台外泼水、扔垃圾;
2、不随地吐痰、不乱扔香烟头、纸屑、果壳;
3、按要求分类投放垃圾,不将垃圾袋堆放走廊或乱丢或置于垃圾桶外;
4、负责教育和监督装修工文明装修,不乱倒垃圾。保持共用走廊清洁,装修时关上户门。
四、自觉遵守社区内行车停车规定
1、社区内行车必须限速、安全行驶,不能乱鸣喇叭;
2、车辆按规定有序停放;
3、外来车辆,原则上不准长时间停在社区,不准在社区内停车过夜;
4、乘出租车进出社区,要告知司机登记备案。
五、自觉遵守有关饲养家禽和宠物的规定
1、社区内禁止饲养家禽;
2、宠物出户必须由主人手牵看护,避免咬伤或惊吓小孩和路人;
3、宠物粪便应随时清除;
4、宠物不能影响他人正常休息,如有影响,主人必须妥善处理或停止饲养。
六、自觉遵守房屋装修的有关规定
1、不搞影响社区外观形象的装修;
2、考虑到居民的休息,规定的装修时间为8:00–19:00,中午12:00–13:30;
3、装运材料的汽车和搬家车只能停在路边,不能开进院落,以免轧坏台阶。
七、严格遵守社区治安和防火防盗的有关规定
1、住户将住房外租,必须经社区核查,并报公安部门登记;
2、注意随手关闭单元门,如出现可疑人员,应立即报告;
3、不使用柴薪烧火做饭;
4、自觉抵制“黄、赌、毒”,如发现“黄、赌、毒”情况立即报告社区保安。
本居民公约经2012年1月1日第—次社区业主会议通过。对违约的居民由社区居民公约执约队视其违约的轻重、损失的大小和态度的好坏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公开谴责和赔偿损失的处罚。
社区居民公约内容篇2
为了更好的发挥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推进依法治理社区,促进男女平等,创建文明和谐社区,加快社区经济、文化及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修订《元潭社区居民公约》。
科学发展篇
第1条党员干部带头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两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社区经济发展规划,以发展经济为中心,保稳定促发展。
第2条利用社区学校,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提高辖区内居民素质。
1、居委会每月提供1次科普教育培训,居民可免费参加学习。
2、辖区居民可到社区图书室,免费借阅图书。
第三条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认真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争取每年向支部推荐两名以上有知识、有修养的积极分子,提高党员干部素质。
和谐社区篇
第4条社区居民应诚实守信、互助友爱、团结邻里、互相帮助、不打骂争吵,争创六好文明楼院,营造美好社区生活环境。
六好文明楼院标准:1、环境整洁优美2、居民生活方便3、文化生活丰富4、治安秩序稳定5、计划生育到位6、服务好流动人口
第5条抑制各种不良嗜好,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禁止黄、赌、毒,不参加任何反动组织及邪教组织。
第6条社区为居民提供各种健身娱乐场所,为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居民要自觉爱护公共设施,不得占用路面,堆放垃圾及杂物;不准乱涂乱画,损坏公物,争做文明市民。
第7条保障男女平等,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1、子女均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和继承遗产的权利。
2、倡导男女平等,共同参与社会活动。
3、夫妇二人应当平等善待和孝敬双方老人。
4、子女姓氏可自由选择,随父姓、母姓、父母双姓均可。
5、实行殡葬改革,提倡婚丧、嫁娶从简。
第八条尊老爱幼、关爱女性、关爱弱势群体。
1、老人再婚自由,子女不得干涉。不得遗弃。虐待老人。一经发现,居委会应积极干预和制止。
2、成立老年协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业务文化生活及精神生活。
3、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责任,保障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不得遗弃、虐待未成年人。
4、不得歧视智障、精神病人、艾滋病患者等一切弱势群体。
5、成立流动人口管理站,在流动人口子女入托、入学、租房、就业信息等方面,给予便利或帮助。
第九条为丰富居民业余文化生活,成立社区女子秧歌队、龙狮队等积极开展社区各项公共活动和各类公益性活动。
第十条家庭和睦。提倡夫妻共同分担家务,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争创“六好文明家庭”。
六好文明家庭标准:
1、遵纪守法2、孝敬父母3、男女平等
4、邻里和睦5、热心公益6、勤劳致富
第11条搞好社区共驻共建、支援共享等各项公益性活动。
社区服务篇
第十二条努力提高辖区内居民生活水平,为居民提供优惠措施:
1、社区持《个体无业已婚育龄妇女免费康健本》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已婚育龄妇女可免费到社区医疗服务站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进行健康检查;
2、社区为育龄群众免费发放避孕药具;
3、社区为居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第十三条积极宣传健康、环保、科普、优生优育等科学文化知识。
第十四条辖区内的社区医疗报备站,定期为居民提供健康咨询和义诊服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第十五条民事调解小组和居民代表应积极协助社区协调处理各种邻里纠纷及民事矛盾。
优生优育篇
第十六条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子女,反对违法婚姻和政策外生育。对政策外生育者,依法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严格处理。
第十七条反对人为选择胎儿性别,对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者,经查实后上报计生部门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男女均应承担计划生育责任和义务,居住本辖区的育龄夫妇,无论户口是否迁入,均应自觉接受社区计生管理并享受生殖健康服务。
第十九条社区定期组织育龄妇女、包括流动人口的育龄妇女,进行健康检查,提供生殖保健服务。
第二十条严格落实各级政府的计生奖励扶助政策,关爱计划生育户。
社区居民公约内容篇3
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区安定稳定,把本社区建成环境优美、治安良好、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联系本社区实际,经居民会议民主讨论,特制定以下居民公约,望全体居民严格遵守执行。
第一条: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认真履行公民应尽的各项义务,团结一致为两个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第二条:学法、守法、用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人人守法,正确行使居民权利,严格履行居民义务,不干违法犯罪的事,自觉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同一切坏人坏事和不良行为作斗争。
第三条:维护社会稳定,不信谣、不传谣,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立足实际认清形势,加强团结。
第四条:不打架斗殴、不酿酒滋事、不惹事生非,严禁悔辱、诽谤他人。
第五条:移风易俗、不搞封建迷信,革除丧葬丑陋,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第六条: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育,主动参加婚龄妇女“三查一治”,婚前健康检查,不得未婚先孕、违法生育。
第七条: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开展文明健康的文体活动,不看反动淫秽书刊、录像等,不参加与邪教、赌博、吸毒有关之事,不做伤风败俗之事。
第八条:讲文明、讲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1、不向窗外拨脏水、乱扔垃圾。
2、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纸屑。
3、不在窗外亮晒衣物、乱挂拖帕。
第九条: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子女应尽瞻养老人的义务,要养成尊老爱幼的良好习惯。
第十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遵守信访法规,不得越级上访,不得无理取闹,要作到合理诉求。
第十一条:学雷锋、树新风,争当“五好家庭”共建文明安全社区“文明家庭”,人人争取在单位做个好职工,在家做个好家长,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区做个好居民。
第十二条:自觉遵守成都市民公约,自觉维护社会和公共利益,积极参加社区公益活动,为净化、美化、绿化本社区作贡献。
社区居民公约内容篇4
第一条、热爱祖国,建设新城。热爱祖国、热爱社区,建设社区,自觉维护社区荣誉和利益,支持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监会的各项工作、决议和规定,积极参加社区各项公益活动和志愿者活动。
第二条、民族团结,拥军爱民。各民族居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争创“五星级文明户”、“五星级示范户”、“康福家示范户”。
第三条、言行文明,助残帮贫。讲文明、懂礼貌、不讲脏话、粗话。发扬爱心助残的优良传统,在助残日期间开展献爱心活动,为残疾居民献一份真情。
第四条、尊师重教,崇尚科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娱活动,不看淫秽书刊,录像等,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做违法犯罪的事。
第五条、爱岗敬业,勤劳致富。热爱本职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勤俭持家,勤劳致富。
第六条、遵纪守法,爱护公物。社区居民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好居民。
第七条、讲究卫生,保护环境。倡导低碳环保生活方式,共同建设环境优美社区和小区(院落)。主动参加本社区和小区(院落)的环境卫生打扫。生活垃圾倒入指定位置,房前屋后、楼梯过道不堆放杂物,自行车、机动车按指定地点停放。不敞养宠物,小区内不养畜禽。不损坏公共设施和花草树木,自觉缴纳清洁卫生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八条、尊老爱幼、邻里团结。发扬尊老爱幼传统美德。父母应尽教育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当好监护人;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与老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要经常回家探望老人,打电话问候老人,关心关怀老人。邻里之间要相互多往来,增进交流,和谐相处,要互尊、互助、互爱,以礼相待,不做损害他人利益的事,不说损害他人利益的话;。
第九条、计划生育、勤俭节约。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优生优育,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生育。居民不得以外出务工经商为由政策外生育,也不得藏匿外来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已婚妇女自觉接受妇女普查服务,政策外怀孕应自觉采取补救措施。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大操大办红白喜事。提倡文明治丧,禁止丧事活动影响他人,文明祭祖,推行火葬,节约用水、用电、用气。
第十条、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邪教组织,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参加邪教和非法组织活动。
第十一条、本公约经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