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工作总结,产品质量工作总结及下步工作计划(整理6篇 )
产品质量工作总结产品质量的总结篇1
为深切贯彻落实国务院产品格量和食物安定专项整治电视德律风集会精神,切当办理我区产品格量特别是食物安定方面存在的题目,8月底以来,根据省、市当局的联合安排,我区各镇街道、各相干部分举动敏捷,责任明了,环绕三个重点,在珍视治标的同时,出力治本,专项整治工作获得了初步结果。
一是珍视企业层面的法律标准宣扬,出力进步出产策划者的责尽情识。8月下旬,区质监分局专门召开了全区食物出产企业《特别法则》宣贯会,宣扬和讲解国度法律对食物企业的要求。联合排查和法律查抄,质监人员每到一家就把《特别法则》和《南湖区不安定食物召回履行细则》送到企业主的手中。区工商分局为贯彻《特别法则》,专门印制了5000份“告食物策划单位”的书面关照,对辖区内的扫数食物策划单位挨家挨户进行上门发放。
二是富裕利用媒体优势,在珍视正面宣扬的同时,加大对食物违法行动的暴光力度。8月底以来,嘉兴电视台、嘉兴电台、嘉兴日报、南湖晚报、嘉兴广播电视报等媒体前后20屡次报导了我区专项整治的工作环境,一些紧张的食物违法违规行动被及时暴光。
一是各部分举动敏捷,根据责任分工履行了地毯式查抄。质监分局以糕点、豆成品、酱腌菜、饮用水、冷饮等五类食物为整治重点,分地区展开周全的法律查抄,共出动人员452人次,查抄小企业、小作坊127家,并对此中的6家进行了备案查处。工商分局展开了农村安心店“回头看”活动,构造各农村安心店、监督站(点)进行自查,再由各工商所复查,对发觉的题目立即予以整改处理,确保农村安心店、监督站(点)符合标准和要求。市卫生监督所自动互助南湖区的专项整治,集结气力,加班加点。为典范企业策划行动,他们还专门建造了餐饮行业的规章轨制,并送户上门。
二是部分协同,联合法律。在履行分头查抄,别离整治的根本上,区带领小组前后三次构造工商、卫生、质监、农经、三产等部分,对余新、大桥、七星等重点地区的食物企业和策划户进行了联合法律查抄。
区当局和各相干部分把全国现场会的查抄作为查验前一阶段专项整治结果、尽力促成全区专项整治工作的一个紧张机会,予以高度珍视。一是根据上级要求,安排任务,落实责任到镇、到村、到部分,并肯定了以余新、大桥、七星三个乡镇为整治重点。各相干部分和延线各镇根据分工和整治方案的要求,对三条线路的沿线企业和策划单位,加强了监督查抄的力度。质监分局由局长亲身带队,挨家挨户查抄企业落实整改的环境,并救助企业建立美满办理轨制和办理台帐。工商分局由主管局长挂帅,构成三个法律查抄组,确保车辆、确保人员,并落实责任区,逐点进行查抄安排。区卫生部分抽调气力,抛却歇息时候,对余新、大桥、七星等地区的小餐饮、黉舍食堂、小副食物店等重点行业加强整治力度,尽力以赴投入整治举动。
在整治带领小组的联合安排和各部分、乡镇街道的通力互助下,整治工作初见结果。
一是摸清的监禁东西的底数。如质监部分经过议定周全排查,发觉了新增的糕点小作坊16家;药监部分对药品的出产、策划单位进行了清查,全区共有药品出产企业2家,零售零售企业183家。
二是各部分严厉行政法律责任制,健康了法律联念头制,构成了富强声势,加大了对产品格量和食物安定违法行动的进攻惩办力度。整治举动入手下手至今,区当局屡次召开联席集会,评论辩论食物整治中碰到的难点和解决方法,各镇(街道)和各本能机能部分集思广益,通力互助,使整治提早呈现结果。中断如今,质监部分已对6家企业进行了备案查处,责令10家企业期限整改,并拟移送证照不全的出产加工主6个。三产部分在整治中收缴违法肉品2542公斤。药监分局查获7起违法案件。
三是在整治的高压态势下,企业的守法意识明显进步。出产加工关键中,获得qs食物出产允许证的企业能按质量办理系统的要求,严厉对原材料进行把关,对产品履行出厂查验;小企业、小作坊经过议定前期整改,进一步典范了进货验收和食物添加剂利用挂号、卫生办理等四项轨制。流畅关键中,南湖区市区食物市场、超市100%建立了食物进货索证索票轨制,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物进货台帐轨制。
产品质量工作总结产品质量的总结篇2
根据《20xx年万州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94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太龙镇领导高度重视。扎实推进整治各项行动,做到加大宣传培训,狠抓蔬菜、农药、畜产品、水产品、兽药违禁药物的清查、监测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违规违禁及违法行为的查处,使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并取得了阶段性的工作成效。
由分管农业的副镇长任组长,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为副组长,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各村(居)组任为成员。要求在开展整治工作期间按要求进行检查、督查。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始终保持宣传培训与指导相结合的整治措施,做好引导和规范工作。综合整治活动工作中,共发放宣传资料450余份,结合赶场面对面活动进行食品安全街头宣传6次,教育种养户、经营户自觉遵守投入品使用规定,杜绝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高毒农药的行为,严格实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同时,通过送资料、送技术对饲料、兽药及畜产品安全知识培训,自觉遵守质量安全意识。
水产品整治,检查了水产养殖户1户,对生产记录、进出货台帐不全,进行现场指导,明确整改措施。检查中,未发现违法添加和使用违禁药品的不法行为。
农资及畜产品、兽药整治,共出动12批,48人次,检查了21个农资经营户,其中农药经营户12户,肥料经营户9家。未发现农业部明令禁止的高毒农药。对兽药经营户9个,9家畜禽养殖场进行检查,未发现在饲料原料及产品中添加“瘦肉精”、“三聚氰氨”“苏丹红”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未发现农业部明令禁止的高毒农药。同时签订了《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整治保持高压态势,严格依法查处一些违规行为和现象。对种养殖生产经营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生产记录、进出货台帐不全和档案记录不规范的行为,当场纠正并责令限期整改完善,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
一是整治工作量大,无工作经费来源。
二是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还有待不断完善和探索。
产品质量工作总结产品质量的总结篇3
今年来,北仑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按照省、市农业执法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结合我区农业生产实际和农资市场特点,抓源头,强监管,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健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深入开展春季、秋季“绿剑”专项执法行动和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农资生产经营网点的执法巡查,采取检打联动、部门联合等形式,打防结合,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禁用农兽药等违法经营、使用、添加的行为,依法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检查农资经营网点120家次,联合工商、质监部门开展农资市场综合执法检查2次,会同贸粮、工商等部门对市场农产品联合检查2次。查处违法案件1起,罚没款1195元。按照《20xx年度宁波市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实施方案》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工作,累计抽检各类农业投入品45批次(送检农作物种子样品3批次、农药样品20批次、肥料样品12批次、兽药5批次、饲料与饲料添加剂5批次),经检测有1批次肥料不合格,根据抽检的结果,引导农民正确选用合格放心的农资产品。
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农产品安全监管职责,完善农产品安全监管机制,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秩序。
一是加强对111家初级农产品生产企业及136家未登记注册的种养殖大户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档案记录的监督巡查,督促建立生产台帐和使用投入品记录,实行可追溯管理。
二是对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查处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加强对禁限用农药经营使用的执法检查,实行克百威定点销售,规范销售台帐。三是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年、“强网清源”集中行动等专项行动和重大节假日前执法检查,排查区域安全隐患,发放宣传告知书,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强化生产源头监管。累计检查初级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养殖场等105家次。
年初,制订了《20xx年北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并将生产基地农产品的例行监测范围从生产基地向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延伸,突出重点季节、重点环节和重点产品的定期、定点监测,具体做到“三个结合”:即定期检测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农产品基地检测与农贸市场抽查相结合;监督检测与质量认证相结合。20xx年至今,全区初级农产品共抽检样品2607批次,合格率达99.8%。其中,市级以上抽检57批次,合格率为100%;区级抽检2550批次,合格率99.8%。在市级以上部门监测中,农业部抽检蔬菜样品5批次;市农安办开展例行监测6次,抽检蔬菜样品34批次,林特产品6批次;市执法支队抽取蔬菜样品12批次。在区级例行监测中,定量抽检358批次,其中蔬菜237批次、水产品15批次、畜产品47批次、林特产品57批次,有4批次蔬菜产品不合格,合格率98.9%;定性抽检2192批次,其中生猪尿样1852批次,蔬菜速测340批次,合格率100%。
一是深化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制定《北仑区农资监管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完成农资批发企业产品备案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组织农资监管信息化专项培训。目前全区已完成40家农资经营店信息化设备配备和操作培训工作,初步实现了农资经营“信息数据化、购销实名化、监管实时化、服务网络化”。
二是推进农资经营单位信用评级工作,促进农资连锁店诚信经营,对全区29家评级对象资料进行审核,按照a、b、c、d四个等级标准实行分类推荐,经农林、工商、供销社三部门盖章评定后提交市有关部门进行最终评定。
三是开展“绿剑”农产品质量标志专项执法行动,以全区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合作社以及区域主导农产品规模种植户为重点检查对象,对冒用、滥用农产品标志行为进行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相关企业7家,巡查重点区域3个,发现部分生产单位滥用标识,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
围绕“绿剑行动”这根主线,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是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微博网络、报纸广播等信息平台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进农村活动,开展农技下乡2次,组织1次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业道德提升月活动,配合食安办开展1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重点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提升行业自律水平。累计出动农技人员48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xx余份,接受群众咨询80余人,现场展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展板40余块,悬挂横幅5条。
二是开展培训。为全面提高我区农资经营者、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和责任意识,倡导自觉守法、诚信道德理念,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道德法律专项培训1次,培训农民80多人。为深入推进农资信息化建设,建立农业投入品监管长效机制,组织1期农资信息化监管系统操作培训班,培训农资经营者30多人。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积极探索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机制,通过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和成因,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预见性。针对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重拳出击,加大监管力度,增加监测频次,切实有效解决难题。每季度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报告,严格防控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对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迅速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散和发酵。今年共接到区食安办抄告单5起,群众举报投诉5起,均妥善处置。
1、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结合“绿剑”系列集中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巡查,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大对种子、肥料、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违规经营农资行为。积极推动“限用农药市场退出机制”,加强对农资经营单位的.教育引导,彻底清除限用农药对食用农产品的威胁,净化农业投入品源头。
2、推进农业执法与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积极引导和鼓励农资批发企业和农资经营店开展农资信息化建设,建立电子进销货台账,加强农资信息化建设督查和指导力度。深入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倡导诚信经营理念,不断扩大诚信小农资店覆盖面,规范农资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完善农资监管长效机制。
3、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推进种植业产品禁限用高毒农药、“瘦肉精”、兽用抗菌药、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禁用农兽药等违法经营、使用、添加的行为。
4、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确保检测任务的保质保量完成,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质量检测工作;提高检测结果的利用,加强检测结果分析,做到早发现,早预防,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发生;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追溯源头,并在依法查处整改上有所突破。
5、抓好舆情处置和应急能力建设。继续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和媒体报道,积极稳妥、准确发布我区农产品安全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协调处置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负面影响,保护产业发展。
产品质量工作总结产品质量的总结篇4
我局自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以来,我县水产品质量明显得到提高,水产养殖农户质量安全意识大大提升;我们以提高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宗旨,以群众吃上放心的水产品,保障人们身体健康为目的,局党组、班子高度重视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将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作为目标考核任务,加强监管,健全制度,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确保了全县人民水产食品安全,现就我局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结如下:
为顺利开展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切实加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的领导,年初我局建立了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以局长魏崛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周振元为副组长,水产、渔政、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水政监察、局办公室等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水产股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为深入宣传国家有关水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水产品生产、经营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确保全县人民水产品消费安全,我局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认真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一是加强对生产环节的宣传;我局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多次亲自带队,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到养殖场、鱼药鱼饲料销售点,通过宣传车、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无公害水产养殖技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水产养殖用药标准》、《禁用渔药》等相关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水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安全意识,从源头上提高了水产品的质量,确保了水产品的安全。二是组织水务局全体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知识,提高了养殖农户的质量安全意识。三是利用水法宣传周,组织宣传车,深入到全县各乡镇,广泛地宣传《水法》、《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质量安全意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意识。共出动宣传
车15车次,执法检查100余人次,张贴标语100余幅,通过执法检查和宣传教育,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举办了各种培训班10期,参加培训的养殖农户3000多人次,发放各类水产健康养殖和无公害养殖技术资料12000多份,大力宣传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增强了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为使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水产品,在我局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水利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入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了监管力度,确保了水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加强对鱼药和鱼饲料的监管。根据卫生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德办函[2009]5号)和罗府办发[2009]8号文件的要求,在全县水产饲料加工行业范围内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专营和可能兼营鱼药及鱼饲料的销售点和水产养殖户使用的鱼药、鱼饲料及库存品进行了检查,未发现禁用鱼药和劣质饲料。二是加强对水产养殖户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局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还不定期对全县水产养殖户的投放情况进行执法抽查。三是加强对水产品销售的管
理。通过采取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加强对全县各重点生产和销售水产品的场所的检查,确保了上市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四是向社会公布水产品安全举报电话:0838-3120120,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指导,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工作。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同时组织全县水产养殖户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专业培训,加强对水产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教育,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二)进一步加强水产品养殖生产的监管工作。我局将继续加强对水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工作,深入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鱼药、鱼饲料和水产品的检查力度,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三)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相关制度,积极探索水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
我局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我们将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罗江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努力工作,克服困难,进一步搞好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全力提高水产品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产品质量工作总结产品质量的总结篇5
今年以来,按照县政府法制办要求,我局扎实开展学法普法工作,各执法单位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传单、专题学习等形式大力开展了法律宣传,普及本部门所执行的法律,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执法技能以及农资经营户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法律知识。
一是局机关和各执法单位每周组织干部学法,重点学习《农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法律法规。
二是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3场次,农资经营人员培训2场次,内容涉及《农药管理条例》、《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县高毒农药管理规定》、《种子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及部、省关于农资管理的实施意见和无公害农药使用技术等,累计培训200余人次,印发培训资料1000余份。
三是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设立了真假种子展示台、咨询服务台、散发宣传资料,宣传《种子法》、《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累计张贴标语、悬挂横幅36条,出动宣传车5辆次,录制宣传磁带2盒,发放致农民朋友一份信1200余份,“种子在农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200多份,“《种子法》是实现种子现代化的重要法律保障”200多份,“种子法”的作用特点300多份,接待谘询群众1000余人次。
(一)对农药市场进行2次专项检查,对通远镇、湾子镇、耿镇等40余家农药经营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检查农药品种23种,对大宗杀虫剂和小麦除草剂进行重点监管,对假冒、伪造、无农药登记证号或产品不在登记有效状态的,擅自扩大登记作物或防治对象的,未标明农药名称、有效成分及含量的,未标明毒性表示或毒性标识与农药登记不符的,未标注生产日期或保质期的,产品的商标、农药名称、有效成分及含量、剂型等内容的标注不符合《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规定的,以及其他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各种标签不合格产品等内容进行重点查处,共收缴3家农资经营单位违规农药15公斤,对药惠管委会某农资经营单位销售标签不合格产品进行了查处,对不规范的经营单位行为提出了整改意见。
(二)对我县种子市场进行了全面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20余人次,执法车5辆次,检查农资经营户80多户,从检查情况看,全县农资市场货源贮备充足,总储量达2.5万吨以上,价格基本保持稳定。查处蔬菜种子涉嫌标签、标签不规范的予以异地保存(种子管理站)60公斤,并对经营者提出警告。
(三)农机安全监理站扎实开展“助农惠农”活动,开展免费检审验工作,派出5个工作组,下乡免费检审验,截止目前,共检验拖拉机504台,收割机238台,办理互助保险238余份。
今年计划在全系统择优筛选一批业务骨干,扩充农业行政执法队伍,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了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行政处罚说明理由制度、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公开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以及重大行政决策规则等十项制度。严格要求各执法部门在执法中全面做到执法依据充分、执法决定准确、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文明礼貌,截至目前没有发生因执法决定不准确、执法行为不文明等造成的群众来信来访案件。
目前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不足,不能满足当前的执法需求,并且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还不高,适应新形势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农资经营户和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依法行政的舆论氛围不浓。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往往在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不知或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今后要继续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树立农林行政执法良好形象,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日常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增强管理科学性和有效性,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管理服务体系。
产品质量工作总结产品质量的总结篇6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是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技术支撑,是一项复杂的专业性、技术性工作,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方面发挥着关键和核心作用。为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城乡居民身体健康,增强我市农业整体素质,我局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按照《新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蔬菜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通告》等有关规定,我局对市场销售的蔬菜开展以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为主的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检验。检测站对包括华隆佳联店、华隆梅溪店、华隆生活广场、华隆大观园、金城量贩共城店、金城量贩灶君庙店、金城量贩西关店、永辉超市等8个超市,南李庄蔬菜批发市场进行每周一次的蔬菜抽样及农药残留速测工作;同时对张村乡裴寨无公害蔬菜基地、峪河镇姬庄村无公害蔬菜基地、高庄乡金章村无公害蔬菜基地、冀屯乡无公害食用菌生产基地、上八里镇杨和寺无公害桃生产基地、河南易丰阳蔬菜生产基地等6个无公害基地进行每季度一次的抽样工作,对全市8个检测点,6个无公害蔬菜基地,40余个蔬菜品种,进行每周一次的例行抽检,并按照要求每周发布检测简报。**共抽检蔬菜样品4800个,合格率99.5%。
积极推进农业“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年组织认证无公害基地4处,分别为**市利民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河南锦秋高效农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新乡市仙鹤坡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市鑫农种植专业合作社,面积共10485亩,产品13个。目前,产地证书已发放,产品证书以上报至农业部,等待批复。
开展“三品一标”专项整治工作。出动车辆23次,人员68人次,对超市、市场出售的“三品一标”产品进行全面的检查,共检查超市22余次,通过检查未发现违规使用“三品一标”标志的情况。同时加强对无公害基地的监管,通过对无公害基地进行实地检查,未发现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符合我市监管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尽的法律责任,生产经营者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企业自检室建设也是检测体系建设的一部分,因此要制定措施,积极引导和指导农产品规模经营者搞好自检室建设,努力实现全市农产品在质量安全平稳运行。由于我市各批发市场、超市、生产基地的发展规模不大,加之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重要性认识不足,我市只有2家企业建立了自检室。目前,在新乡市农业局组织下,正在各个无公害生产基地中选取符合条件的基地,使其能够拥有自我检测农药残留的能力,然后逐步推广到各个无公害蔬菜基地。
1、根据上级要求,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总人数8-12人。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技术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检测站建设项目配备的气相、液相、原子吸收等大型仪器,均为目前最先进的设备,需要专业性很高的技术人员才能操作、使用,检测站急需配备具有检验资质的专职检测人员。
2、广大种植户对质量安全生产的重视不够,标准化生产的意识不强。在农药的合理使用环节,虽然国家禁止了多种高毒高残农药的使用,为质量安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对允许使用的农药,有严格的安全间隔期限制。许多种植户对此并不十分清楚,埋下了安全隐患。同时在农药、化肥的施用记录上,多数种植合作社和农户未能及时详细地进行登记,不利于质量追溯制度的实行。
1、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项目建设,尽早实现“双认证”。
2、加强检测队伍建设,提高检测水平。积极向政府申请编制,同时对现有的检测人员,选派到专业检测机构进行专门培训,全面提升检测检验技术能力和水平。
3、积极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工作,组织新认证无公害基地1处,面积1000亩。同时加强对“三品一标”产品的监管力度。
4、加强对市区的超市、市场及无公害基地进行抽样检测,确保不发生大的质量安全事故。
5、加强无公害蔬菜基地农药残留检测室建设工作,争取**年全市的无公害蔬菜基地建成农药残留检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