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产品质量承诺书(精选2篇)
猪肉产品质量承诺书
猪肉产品质量承诺书(精选5篇)
在现在社会,承诺书在我们的视野里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承诺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猪肉产品质量承诺书(精选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猪肉产品质量承诺书篇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5]17号)精神及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根据商务部《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努力营造安全、卫生、放心的肉类食品消费环境,我们郑重承诺:
一、守法经营。我们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按照标准进行检验,确保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二、诚实守信。作为当地人民政府许可批准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我们将恪守职业道德,坚决杜绝和抵制一切违法、违规和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三、实行追溯。建立生猪进厂验收制度和台帐管理制度,建立肉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制。
四、严格收购。生猪收购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每头生猪进场时必须带有免疫耳标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车辆消毒证明和非疫区证明。拒绝屠宰注水猪、病害猪和瘦肉精等检测不合格的生猪。
五、严格检验。宰前、宰后配合政府监管部门实行严格的检疫检验制度,经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加盖检疫合格章和肉食品品质检验合格章,随货通行附有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食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车辆消毒证明。
六、确保安全。严格执行无害化处理制度,对宰前发现的疑似病猪进行隔离观察,对死猪、屠宰过程中发现的病害肉按照《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试行)》及《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本企业诚恳接受相关部门及广大消费者的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本企业提出批评意见。
联系人: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年月日
猪肉产品质量承诺书篇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确保生猪肉品质量安全,生猪屠宰厂(场)、市区生猪肉品批发行做出以下承诺:
一、进厂的生猪必须带有免疫耳标、产地检疫证明,拒绝屠宰没带免疫耳标和没有产地检疫证明的.生猪。
二、做好生猪及产品进出厂台帐管理工作,如实记录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的流向,建立完善的肉品安全可追溯制度。
三、经宰前检疫、检验合格的生猪,方可屠宰;病、死猪只严格按照驻厂兽医检疫部门的鉴定意见处理,坚决杜绝病害肉流入市场。
四、严禁对生猪或者生猪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发现进厂屠宰的生猪有被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不得屠宰,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生猪屠宰后,经检疫、检验合格的,在生猪胴体上加盖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并发给《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出厂,货证同行。对经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生猪肉品,必须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生猪肉品批发行认真做好生猪肉品批发供应工作,确保市场生猪肉品不断档、不脱销。
七、生猪肉品批发行要协助有关部门加强管理工作,积极举报私宰生猪行为,共同维护市场猪肉质量安全。
八、屠宰厂、肉品批发行应不定期与各销售单位(人)进行沟通,建立通讯联系。当确定肉品品质不合格,将出现危害问题时,由屠宰厂、肉品批发行迅速与其联系,确保及时将该批肉品召回。
九、屠宰厂对召回的不合格肉品进行分析,查明原因,迅速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召回的肉品应根据不同情况按规定作销毁处理,或经无害化处理后,改为非食用原料。
十、接受生猪屠宰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切实履行肉品质量安全承诺。
阳江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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