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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化学论文(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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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化学论文篇1

[关键词]教学文化文化转型平衡转型

加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处于社会转型和文化转型的关键时期,整个社会不仅在物质层面上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精神层面上,人们的价值观念、思想观念及思维方式也随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这种社会背景之下,教育引导的重要性凸显。尤其是新课改的提出,加深了人们对当前教学文化的深刻思考,许多学者就此展开了讨论,论述了教学文化的内涵、教学文化的冲突、教学文化的变迁及新课改下课堂教学文化的建构等。从哲学视角来看,任何新事物的产生都伴随着和旧事物之间的矛盾和斗争,教学文化也不例外。根据已有研究,一般将新课程实施前的教学文化称为“记忆型教学文化”或“传统教学文化”,对新课程实施后的文化称为“嗯维型教学文化”或“现代教学文化”。在新形势下,现代教学文化和传统教学文化之间的对立是教育领域内的主要矛盾,实现两者教学文化的平衡转型至关重要。

一、教学文化的平衡转型

教学文化的平衡转型可以视为“文化转型”的一个下位概念,而“文化转型是指特定时代特定民族或群体学习习以为常地赖以生存的主导性文化模式为另一种新的主导性文化模式所取代”。与此相应,教学文化的转型也是一种教学文化模式向另外一种教学文化模式的转换。这表明教学文化转型不是同一种模式的自我进展,而是在不同模式之间的平衡过渡转换。研究文化转型的机制在某种意义上也就是探讨人自身的发展和演进的机制。文化的内在的矛盾运动实际上也就是人的活动的内在的矛盾。所以,教学文化的真正转型关键还是在于处于主体地位的人,只有人在认识上得到真正的转型,教学文化才能实现真正的转型。借用皮亚杰认识发展理论中的“平衡”过程,个体的认知图式是通过同化和顺化而不断发展达到认识上新的平衡以适应新的环境的,而且这种平衡并不是静止的,而是变化不定的。因此,在这里将教学文化的平衡转型定义为:在个体的认识上,教学文化模式通过冲突、变迁或建构向另一种教学文化模式转换以求达到一种平衡状态,而且这种平衡不是绝对静止的,是处于动态生成的过程。

二、传统与现代教学文化平衡转型的重要性

(一)传统与现代教学文化平衡转型的理论价值

1.有助于教学理论的不断丰富和发展

教学文化的历史研究表明,每一种教学理论都是有其深层的文化意蕴与依靠。同样,每一时期的教学文化存在着与之相对应的一种教学理论。在特定时代的文化背景之下都会有一种教学理论和与之相适应的教学实践,而这种教学实践在相应的教学理论的指导下得以成长和发展,从而又推动教学理论的进步。教学文化永远都是新旧教学文化相互产生冲突、变迁以至达到平衡转型。在这种平衡转型期间,相应的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在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在动态生成的过程中使得教学理论得到不断的丰富和发展。

2.有助于正确认识教学文化的内容,把握教学文化的发展方向

教学文化的平衡转型并非是把原有的教学文化全部否定,也不是简单地接受新的教学文化,更不是教学过程中教和学形式上的变化,而是立足于传统的教学文化,吸收现代教学文化的精华,剔除其糟粕,使得教学思想上同化(顺应)最终达到平衡。这个过程是在原有教学文化的基础上,与现代教学文化之间产生冲突、变迁、融合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真正了解有关教学文化的内容,明确教学文化的构成及特征,在现有发展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深刻理解教学文化内外部各要素和范畴之间的各种关系,从整体上把握教学文化的发展方向。

(二)传统与现代教学文化平衡转型的实践价值

1.有利于新课改的顺利实施

在全国首届教学文化研讨会上,研究者认为:“当前课程与教学改革已进入了攻坚阶段,已有的教学文化越来越成为影响教学改革的重要阻力,当前教学实践和教学理论的发展,客观上要求教学论研究必须关注教学文化,必须对教学文化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这对于深化教学理论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推进新课程改革也具有关键性意义。能否塑造和生成新教学文化将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新课程改革的成败。”毋庸置疑,目前我国新课程改革的教育理念与现实中教育实践仍存在较大的落差,改革所追求的目标在很大程度上仍旧是一种理想状态。主要原因还在于教学理念或教学文化未真正得到平衡转型。教学文化是教学的内核,教学改革的实质是教学文化的转型,没有教学文化的平衡转型,任何教学活动枝节的改变都是徒劳的。

2.有利于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与教学文化交叉相连的学校文化是教师成长的微观环境,教学文化作为学校文化的亚文化,它对教师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是教师专业发展重要的影响因素。文化的冲突容易给教师造成内心上不安全感觉,不知何去何从。为了促使传统与现代教学文化的平衡转型,教师必须学习足够的学科知识和专业知识提升自己的文化素养,这是最基本的物质因素。只有将自身的文化素养提高到一定的程度,教师才能立足于自身的文化背景有选择性地接受外来教育理论与教学方法,从而达到传统与现代教学文化的真正转型。另外,这种转型可以避免教师在教学文化冲突流行的文化环境下,因受到当前教学文化冲突的攻击而采取“安全策略”,即保守的、经人尝试过的、具有防御性的策略。

三、教学文化平衡转型的建议

(一)教学文化的平衡转型是尊重传统的转型

要实现教学文化的平衡转型,首先必须重视自己所处社会的主流文化,尊重并深刻理解传统的教学文化。一切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吸收新鲜事物的精华,剔除糟粕。所以实现传统与现代教学文化的平衡转型,必须在传统教学文化的基础之上实现转型。这就要求我们深刻理解传统的教学文化,从表现形式和发挥作用上剖析传统教学文化与现代教学文化的各自功能和特点,立足教学文化的内涵,寻求不同教学文化之间的不同点和相同点,在尊重传统教学文化的基础上,发掘传统之魂,吸取现代之新,搭建传统和现代之间交流融合的桥梁,避免两者间的直接转化和冲突,在变迁中创建和谐平台,实现两者教学文化形式上的软着陆。

(二)教学文化的平衡转型是渐进性的过程

教学文化的平衡转型不是把原有的教学文化全部推倒重来,也不是对新的教学文化的简单接受,更不是教和学在形式上的变化。所以教学文化的平衡转型不是一朝一夕之间就能完成的,而是必须经历一个长期的、渐进的文化融合的转型过程。它包含着新的教学文化与旧有教学文化之间的冲突与整合,也包含着教师和学生原有的知识、经验、情感态度和行为之间的冲突与适应。教学文化转型得越慢,涉及的范围就越广,转型的程度就越深。因此。教学文化的平衡转型需要一个长时间的逐渐转变的过程。

(三)教学文化的平衡转型是创造性转型的过程

社会历史文化转型的一般规律告诉我们,转型不管是由文化内部的发明或发现所引发的,还是由外来文化传播所引发的,它都必须是在自己原有的文化传统基础上,融合新的文化要素的创造性的转化。教学文化的平衡转型也应同此理,合理吸收新的或外来的有益及相合的文化元素,对教育文化传统中的一些可以改造、值得改造的符号和价值系统进行创造性转化,使之变成有利于转型的种子,从而实现对我们教学文化的更新与发展。

参考文献:

[1]钟启泉.课程改革:新视点与生长点[J].中国教育学刊,2005(8):20-22.

[2]衣俊卿.文化哲学[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1:167.

[3]衣俊卿.论文化转型的机制和途径[J].云南社会科学,2002(5):53-58.

[4]陈效飞.任春华.教学文化历史研究及启示[J].内蒙古石油化工.2006(3):75-76.

现代化学论文篇2

20世纪初,达尔文的生物学“进化论”观念传人中国,在思想领域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文学领域亦然,正如胡适断言:“一时代有一时代之文学……因时进化,不能自止”。可以说,文学的“进化论”观念深刻地影响了中国现当代文学的历史性构成。然而在本世纪初,当我们站在生态文化的高度来重新审视文学的“进化论”观念时,却发现它存在许多误区。

“五四”时期,“进化论”观念从西方的生物学科横移到了中国的社会学(包括文学)领域。严格说来,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学说依然属于当下的生态学范畴,但“五四”学人并未获得生态学的理论视野,只是基于学科范畴抱着文化实用主义目的将其拿来,于是谬误的产生在所难免。首先,从生物学的“进化论”到文学的“进化论”存在着逻辑推理的错误。其中的逻辑思路如下:既然生物秉承“进化论”思想,那就意味着今天的生物物种比过去的更高级、更复杂;从而,今天的社会形态一定也比过去的更为进步,进而推之今天的文学发展也比过去的文学更为进步。这种推理简直就是—个蹩脚的类比推理与三段论推理的结合,其症结在于将社会学、文学与生物学视为等同的类别范畴。这种思想在今天看来是站不住脚的,正如昂奈尔·戈斯曼所说:“历史学并非一直就是高歌猛进和进步主义的”。很多历史事实已无可辩驳地证明了这点。在文学领域亦是如此,T.S.艾略特曾明确指出:“艺术从不会进步”。因而,我们很难断定宋词比唐诗更“进步”,现代的小说比古代诗歌更“进步”。唐晓渡将这种文学的认识误区归结为“五四”文学所酿造的一个“时间神话”:“通过先人为主地注入价值,使时间具有某种神圣眭,再反过来使这具有神圣性0的时间成为价值本身。”进而指出它的负面影响:“就赋予本身并无目的可言的时间以内在目的这一点而言,新时间观体现了一种强力意志;就把时间理解为向前的线性运动这一点而言,它严重歪曲了时间和空间密不可分的本性。由于充满了紧张的期待,它很容易被情感化;由于标定了‘前方’的维度,它不可能不被事先注入价值。新时间观据此把历史截然而划分为过去、现在和未来;而既然‘光明在前’,未来即是希望,朝向未来的现实突然也就具有了非同寻常的涵义;唯独过去成了一个负责收藏黑暗和罪恶的包袱——正如它在现实—心理中所呈现的那样。”历史证明,尽管“进化论”观念对中国文学的现代洼进程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但往往被文化的激进主义者与机会主义分子所青睐。其次,“五四”学人只关注了“进化论”概念横移的相似性,却忽略了差异眭与多样性。因而,生物学领域的其它一些重要思想却被忽略了,甚至被人为地抛弃了。正如有学者指出:“随着达尔文《物种起源》的发展,生物进化论的冲击波遍及当时的学术界。受时尚所染,早期的文化人类学将‘进化’一词引人人类学的研究。但却没有连同引入对此相关联的重要概念,如变异、选择、适应等等。致使他们对文化发展的研究只能停留在文化事项的表层,去比较共时态的差异,人为构拟文化发展的脉络。”0此论断也非常适合“五四”文学界对于“进化论”的态度。经过一个世纪的文学发展,由“进化论”所推动的文学实践已逐渐显露出它不适应文学生态性发展的负面影响来。这主要体现为文学“进化论”观念所催生的文学的先锋性使文学发展的道路越走越窄,文学的遗忘性以及文学群落的削弱等方面。

一、文学“进化论”观念对先锋文学的非生态性影响

首先,“进化论”思想催生着文学的先锋性,而先锋性使文学发展的路子越走越窄。“进化论”背后的时间美学和先锋性的内在审美要求是—致的,都意在搭乘线性的时间神话抢占话语资源,获得某种文化权力。因而,先锋性总是体现为一种创新冲动。在文学形态上,先锋性有时表现为一种思潮和运动,有时则表现为一种文本意义上的创新性。尽管“先锋性”给文学实践带来了活力和生机,但总免不了陨落的文学宿命,可以说是“各领风骚三四年”。

为什么先锋性的文学活动如此短命?从先锋派文学思潮自度讲,它存在着无法克服的内在矛盾。首先,从作家角度讲,先锋作家的创新精神与守旧意识往往同时并存,形成其内在矛盾。创新性是先锋派文学思潮永恒的美学追求,因而先锋性文学思潮是—个“流动”的存在体,一个最终无法用标准尺度衡量的文学实践。但是作家为了彰显已有的文学成果,往往急于用较为固定的文学标准来界定先锋性的文学活动。因而,僵化与生机、固态与液态、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矛盾成为先锋性文学群体的内在矛盾,而且成为一个很难停歇的矛盾。“先锋性”就像一只困在麻袋里的疯狗,要么麻袋把疯狗闷死,要么疯狗把麻袋撕破,两者似乎永远不会和平共处。其次,从艺术角度讲,先锋思潮充满了自我否定性。何赛将先锋文学称为“自杀性的艺术”,因为它否定的正是艺术本身,“现代艺术家所做的一切不过是邀请我们观看实属一场玩笑的艺术之片段,它本质上是对艺术自身的戏弄,因为这正是现代灵感的滑稽性质所要表达的东西。新艺术并不是嘲弄其他人或事,没有受害者就没有喜剧,它要嘲弄的正是艺术本身。”0先锋文学一方面在绞尽脑汁地进行艺术创新,另一方面也在冷酷无情地绞杀艺术。此外,在文学精神方面,先锋文学思潮存在着先锋性与庸俗性并存的深刻悖论。雷纳托·波吉奥利认为先锋文学具有追求时尚的一面,而时尚性具有不可避免的庸俗性:“时尚的主要特征是把短期内非同寻常的或一时时兴的东西强立为新的规则或规范,并很快加以接受,然后在它变成平庸物,亦即人人皆有之‘物’之后,再次抛弃它。简而言之,时尚的任务是保持—个延续不断的平庸化过程:把稀有新奇之物变成广泛流行的东西,当这玩意不再稀罕新颖之后,又用另一个稀罕新奇之物取而代之。”0而基于时尚所产生的庸俗必然导致先锋文学的死亡:“由此看来,由于现代文化固有的狂热的天才崇拜中矛盾原理的作用,先锋派在时尚影响下注定要战胜它曾不屑一顾的通俗流行——这恰恰就是先锋派终结的开始。事实上,这是每一种运动不可避免的残酷的命运:兴起于反抗旧先锋派新近流行过的时尚,衰亡于一种新时尚、运动或先锋派问世之时。”雷纳托·波吉奥利的高明在于揭示了先锋文学与时尚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一个持续被平庸化的过程。齐美尔曾如此界定时尚的本质:“时尚总是只被特定人群中的一部分人所运用,他们中的大多数只是在接受它的路上。”@如此可见,先锋文学亦如此,它也是永远在路上。它是一次迅跑,一个超越别人也很快被别人超越的过程;它也很像人的某种生理欲求,随着生理能量的聚散,不断呈现出一个兴奋与疲惫、高潮与死亡的循环交错的过程。

但若从生态学角度考察先锋文学,先锋文学的短命亦有其生态学的解释。从生态学角度看,随着进化的发展,物种越来越趋于复杂高级,而越复杂的物种对适应环境的条件要求越苛刻:“进化的结果总是要造成自为体系自身的复杂化、多样化和层次化。然而,复杂化的生物物种,虽然抗拒外界环境变动的抗风险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截取外界环境中物质与能量的范围却随之缩小……专用性能的提高,总是弱化了普适性能。”同样,先锋文学相对于通俗文学等其它文学样式来说,也是一种更为“复杂”的文学样式。这里说的“复杂”主要指创作主体构思时的“殚精竭虑”以及文学文本的“出奇求新”,创作过程往往是一种艰涩的思索过程和艰难的文字表达过程,中国20世纪90年代的先锋派小说的创作便是明证。但是,先锋小说犹如更为复杂的生物物种一样,由于“截取外界环境中物质与能量的范围却随之缩小”的缘故,使自己走上了一条偏狭的文学之路。先锋文学所摄取的“物质与能量的范围”,就是供先锋文学得以出现和存在的文化与文学的资源。以下两个方面决定了先锋文学资源的匮乏性。转贴于

其一,从文化与文学的共时代关系看,先锋文学很难从共时代的文学资源中汲取营养。一定程度上,先锋文学的标新立异使其具有很强的历史前瞻性,从而成为所处时代的文学“异己者”。因此,它和历史当下的诸种文学样式是相左的,与之缺乏文化与文学信息的互动交流。这样,与其它文学形式相比,先锋文学就缺少了一种普世价值。所谓普世价值,就是在文化的共时态上,基于本民族的文化心理而产生的一种被普遍认同的、有着广泛受众基础的文化价值观念。尽管先锋文学可能具有很高的艺术性,可能被后世认同,但因割断了与同时代其它文学样式的联系,往往使先锋文学面临夭折的文学宿命。从一个时代的文学样式来说,诸种文学样式往往形成一个文学群落,如同生态学中的生物群落一样,每一种物种都有适合自己生存的生态位。所谓“生态位”,就是“在一个大的生态系统或生态群落中,某一个物种实--际上或潜在地能够占据的生存空间和地位”@。就先锋文学而言,在一个时代的文学生态中也有自己的“生态位”。但是在一个同时代的文学群落中,由于先锋文学的“异己性”,使它往往处于“游离状态”,因为它的文学观念与艺术手法往往建立在对其它文学样式的批判和否定之上。从而,先锋文学无法与同时代的诸种文学样式达成生态性的和谐共存关系。先锋文学与时代的这种文化关系,使它往往处于一种被遗忘状态,被读者遗忘,被文学的共时代遗忘。

其二,文化资源本土性的丧失也是先锋文学资源匮乏的原因之一。民族文化往往体现着本民族特有的精神积淀、心理范式和思维特点,以集体无意识的形式时代延续着,深深影响着一个民族的存在形式、生活方式和精神特点。同样,民族文化也深刻影响着本民族的文学样式。可以说,民族文化传统是+民族的文学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文化资源。正是有了这一文化土壤,才使民族文学一代又一代得以繁衍生长,枝繁叶茂。而先锋文学在一定程度上割断了这种文化的血脉联系,使自己成为一种“无根”的文学。当先锋文学失去了它的“根”后,生命力便不甚长久。这可从20世纪90年代中国先锋小说(其文化资源来自西方)的短暂的命运中得到印证。当然,先锋文学由于某种历史机缘,在历史当下中拥有某些文化权力,甚至成为文坛“主力”。但这种“主力”角色绝非是普世意义上的,而是文坛各种权力关系综合绞力的结果。但这种结果往往不被大众所认可。

文化本土资源的丧失,使先锋文学的创新活动呈现出一种偏狭,一种片面,失去了一种多样性。生态学提倡生物的多样性,也倡导文化的多元性,它认为人类社会的多样性的保持应依赖于民族文化,“生物学家谈论的生物多样性和文化人类学家谈论的文化多元性,其实都是从一个同时态横断面上观察到的信息系统创新能力长期历史积淀的后果……对人类社会而言,支持存在的信息系统就是一百多年来文化人类学家一直在探索的民族文化。”这一点对于文学的创新来说非常有启发意义,文学的创新应该建立在本土的民族文化之上,而不是远离本土文化。

其次,由于“进化论”观念的影响,先锋小说的叙事语言的发展之路亦越走越窄。其实,文学的先锋性更多地表现为艺术形式的先锋。在中国,当20世纪90年代的先锋小说完成了由“内容”到“形式”的转移后,对文学技巧的倚重更变本加厉了,正如陈晓明所说:“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之交的中国先锋小说,其艺术革命更准确的含义就是技术革新,在那样的历史条件下,不可能有系统而明确的文学观念和价值信念方面的变革,所有属于思想观念方面表达的新的意义,实际上不过是形式主义策略的副产品。”0因而,这种“技术革新”式的文学无法获得一种丰富性,这点可从鲁迅作品与中国先锋小说的比较中看出。就小说的叙事语言来说,鲁迅的小说和当代先锋小说都具有先锋性,然而两者大相径庭。尽管鲁迅对传统社会和传统文化采取了激进的否定性文化立场,但在小说的叙事层面并非如此,古代的炼字炼句、白描、含蓄手法等亦在鲁迅手中得到传神地应用。可以说,良好的传统文化素养已成为鲁迅的文化资源,以不在场的方式构建着鲁迅的小说世界。同时,鲁迅也从西方文学中获得文学滋养,这表现在它那种冷酷自嘲的语风,甚至文本中那种无师自通的“后现代性”。所有这些都体现出了鲁迅的超凡智慧。但是,鲁迅在叙事中没有像中国先锋小说作家那样洋洋得意,表现出一种自恋般的文学炫技色彩。鲁迅的语言博大而谦和,而先锋小说家的语言是霸道而单薄,这可从—例看出彼此的高下。在鲁迅小说《孤独者》中有如T---段:

那时我在s城,就时时听到人们提起他的名

字,都说他很古怪:所学的是动物学,却到中学去做

历史教员;对人总是爱理不理的,却常常欢喜别人的

闲事;常说家庭应该破坏,一领到薪水却一定立刻寄

给他的祖母,一日也不拖延。此外还有许多零碎的话

柄;总之,在s城里也算是一个给人当作谈助的人。有

一年的秋天,我在寒石山的一个亲戚家里闲住:他们

就姓魏,是连殳的本家。但他们却更不明白,仿佛将

他当作一外国人看待,说是“同我们都异样的”。

这也不足为奇,中国的兴学虽说已经二十年

了,寒石山却连小学也没有。全山村中,只有连殳是

外出游学的学生,所以从村人看来,他确是一个异

类:但也很妒羡,说他挣得很多钱。

在这二段叙事中,包含着巴赫金那种意义上的“复调”。这二段的叙述内容是魏连殳,但这个叙述内容是通过两种话语同时传达出来,一种是显在的作为叙述人“我”的话语(知识分子话语),一种是潜在的“人们”的话语(民间话语)。这两种话语构成了与魏连殳(另类知识分子话语)的对话关系。例如,在民间话语、叙述人话语同魏连殳的对话中,前者体现的是民间话语对魏连殳的难以认同,认为魏连殳古怪、异样,充满矛盾,而后者则体现了叙述人对魏连殳的认同和理解,“全山村中,只有连殳是外出游学的学生,所以从村人看来,他确是一个异类;但也很妒羡,说他挣得很多钱。”这种对话性一方面使魏连殳的特性变得摇摆不定,难以把握;另一方面也突出了各种话语自身的力量,使话语摆脱了单纯表意的工具作用,而僭越为一种具有本体意义的东西。复调叙事的多义性与含蓄平淡的语气恰是鲁迅叙事语言中西合璧的绝佳体现。先锋小说则逊色得多了,例如被吴亮津津乐道的马原的“叙事圈套”,其实除了文学手法的炫技和表达一种虚构性的文本观念外,我们看不到其它,正如旅澳作家黄惟群所语:“透过《虚构》中那段开场白的玄乎往实处看,马原先生直接或间接向读者们说的到底是什么?他不过是说了他心中的高傲,说了他对芸芸众生一般智力的藐视,不过是居高临下目空一切地说了几句心中的大实话,不过是将充分自我的西方文学中学来的点滴进行一次小小的中文运用。他成功了,整个中国文坛都被唬住。”由此看来,鲁迅是缜密的,而马原的叙事是空疏的。鲁迅小说叙事的伟大之处在于,使小说获得西方文化资源的同时,并未忘记自己的本土文化。因而,鲁迅的小说话语体现了现代性与本士眭的奇妙融合,既充满张力,又完美无暇。而马原等先锋派作家的叙事探索中,中国本士性的东西则丢失良多。

二、文学“进化论”观念造成的文学遗忘性

由于生物学的“进化论”影响所致,历史与社会也往往被解读为“进步”与否。是否“进步”已成为一个典型的现代性的文化指标,正如美国普林斯顿大学语言与文学教授列昂奈尔·戈斯曼所言:“我将现代主义看作与进步和改善观念是无法分离的。”然而,这种“进步”观念往往是现代人的一种先验的理论预设。实际上,文学的进步观念往往在忽略艺术本体的基础之上,给文学赋予一种外在价值。因而,文学的这种“进步”不是文学本身的、而是一种文学观念的“进步”,甚至是一种文学的意识形态策略。所以,我们很难说一种文学形式比另一种文学形式更为进步。我们只能说,现代性的观念使文学以一种历时性的方式体现了文学史的丰富性。

文学的“进化论”观念导致了文学的遗忘性。所谓文学的“遗忘”,就是某一时代的文学出于某种原因被有意和无意地忽略与忘却,被排除在文学发展的共时态发展之中。黄发有曾说过,消费时代的消费文学患有“文学健忘症”:“作为消费文化的文学创作是注定要被迅速遗忘的,而这种‘遗忘’赋予大众文化以一种特殊的活力,因为一次性消费品迅速更新换代,它们被淘汰的命运为‘新产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当旧的经典被反复地篡改、曲解、误读,而新的经典又无从诞生时,文学就患上了健忘症。”这里,黄发有的论证在概念上有些含混,“文学健忘症”在前面是指作为“消费文化”的文学被遗忘,而后面又是指“传统经典文学”的被遗忘。这未免有些混乱。其实,黄发有所说的“健忘”就是我们时代的整个世俗文化语境对于精英文学的悬置和瓦解,是整个时代对精英文学的戏仿与误读。然而,文学的遗忘并非如此简单,也并非仅仅发生在当下的消费文化时代,而且文学的这种“健忘”也不同于文学“进化论”思想所导致的遗忘。通常讲,“进化论”观念导致的文学遗忘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文学的遗忘发生在时代转型期。在时代转型期,伴随着时代的“进步”,某些文学往往被当作“旧有”的东西而被遗忘了,如五四时代对古典文学形式的遗忘和文革时期因独尊样板戏对其它文学样式的强制性遗忘。这种“遗忘”往往因时代观念的更迭而造成文学观念的“断裂”。在某种意义上,这种“断裂”多被理解为本民族文化模式的“断裂”:“是指某些国家和民族的文学,在发展过程中受到异域文化(包括文学)的强烈冲击,不得不在很大程度上中断和背弃自己本民族的文学传统,接受异民族的文学模式。”0例如在“五四”时期,这种“断裂”往往被认为是在西方文化的冲击下产生的,“断裂”对中国现代文学造成的影响是双重的,在对本民族传统革故鼎新的同时,也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钱念孙如此论及:“异域文化(这里主要指文学)的大量涌入和对本民族传统文化的否定,往往会引起该民族一度社会动乱和人们的行为失调,同时也不利保持每种文化的独特个性,使人类文化得到丰富多样的发展”。一言蔽之,就是造成了现代性与本土性的矛盾,这是一个民族的文学形式在现代性进程中的深刻悖论。文学的“进步”观念使“五四”文学获得了一副“西崽”的尊容,却也失去了中国本土的老实巴交的厚道面孔。其中,不乏讽束性,也不乏悲剧性。

第二种文学的遗忘情况发生在同时代内。在一个时代中,诸种文学样式所拥有的生存资本并非等同。这里的“资本”,是布迪厄意义上的:“资本是一种镶嵌在客体或主体的结构当中的力量,也是一种强调社会界内在规律的原则,正是这一点使得社会博弈(大部分社会博弈包括经济博弈)区别于简单的碰运气。”可见,这种“资本”是关联主体、客体和社会的种种关系组成的文化场域,最终各方权力因素的综合导向主体。布迪厄认为资本分为三种形式,即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而其中的文化资本具有“竞争性”:“文化资本是作为竞争中的一种武器或某种利害关系而受到关注并被用来投资的,而这些竞争在文化产品场域(艺术场域、科学场域等)和社会阶级场域中一直持续不断。行为者正是在这些竞争中施展他们的力量、收获他们的利益的。行为者的力量的大小、收获利益的大小,则与他们所拥有的客观化的资本以及具体化的资本的多少成正比。”正是这种文化资本的“竞争陛”,使得文学各方对文化资本的争夺变得十分激烈。如果这种“竞争”发生在文学本体内部,是正常的;如果与文学的本体无甚关系,则是不正常的。因而,一个文学样式是否具有“文化资本”,也就意味着它是否具有相应的“生存资本”。于是,在文学群落中的非法“竞争”,往往是某一文学样式压制他者、抬高自己的文化手段。唐晓渡认为这是“对价值制高点和话语权力制高点的占领”,是通过“时间神话”来获得的,并与“主体的自我神话密不可分。它们同步进行,互为支援”。这里,文学样式之间的对于生存资本的争夺实际是线性的“进化论”时间观念在文学种群间的横向变异,使本来多元并存的文学格局呈现出中心/边缘、主要/次要的等级划分,并在本该多元的文学群落中无形中植入了一种僵化与死亡的种子。于是,同时代内的文学的遗忘会最终造成文学群落的失落。

第三种情况是作为先锋性的文学自身发生的“遗忘”。这种情形往往发生在先锋小说内部。这在上文已做论述,由于先锋小说自身的否定性和深刻的悖论性,使先锋小说的文学道路越走越窄,越来越失去本土色彩。这实际也是文学自身的一种“遗忘”,此处不再赘述。

三、文学的生态性发展:“灌木丛式”的发展

可见,先锋文学所造成的文学道路的窄化和文学的被遗忘状态,折射出了文学的“进化论”思想的非生态性的一面。在“进化论”视野之外,在生态视野之中,也许文学是以另一种方式前行的。埃德加·莫兰曾将文化的发展形式称之为“灌木丛式的方式”:“如果说人类来自同一个主干,那么我们可以认为,精神实体的进化是以灌木丛生的方式进行的,是一些分裂发生和形态发生过程,并伴随着创造性的涌现。”@莫兰的论述非常深刻,虽然针对于文化的发展,但也可应用于文学。文学的“灌木丛式的发展”既是现实的,也是理想的。说它现实是因为这是文学发展的本然状态,只不过这个发展状态被人为地忽略了,被人为地建构成“进化论”式的发展道路了;说它理想是因为我们要改变文学的认识方式,在文学发展的本然状态上重新梳理、建构我们的文学理论和文学观念,使其具有一种理论和实践意义的生态性。

文学的“灌木丛式的方式”发展,给文学发展赋予不同的含义。首先它是作为一个文学群落式的整体发展。在这个文学群落中,每一种文学样式与其它文学样式共同生存一个文学生境之中,每一种文学样式都没有被外在的、人为地赋予或剥夺其“生存资本”,它们是共生共存的。在“五四”以来的现代文学史中,以言情、武侠为代表的通俗小说被人为地剥夺了生存价值,使通俗小说处于极为恶劣的文学生境之中。同样,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当代文学也未建立起文学群落的整体性发展,在文革期间尤甚。而自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特别是网络文学兴起以来,许多评论家常常慨叹中国文坛缺乏主流性的文学思潮,倒是不乏有鲜明的文学个案出现。这不足为怪,从生态学角度来讲,它说明了当下的文学环境更具有生态性,各种文学样式之间并不存在宰制与被宰制的关系,而是“和平共处”,在当代的文学生境(特别是网络文学生境)中每一种文学样式都有其特有的生态位。可以说,当代文学思潮的陨落,不是中国当代文坛的不幸,而是大幸。其次,文学的“灌木丛式的方式”发展提供了线性和空间性并存的发展观念。可以说,这是对文学“进化论”只重线性发展而轻空间性发展的一个历史性的反拨。文学“进化论”的发展方式使“先锋性”文学的道路越走越窄,且造成了文学的遗忘状态。而“灌木丛式的方式”则同时注入了一种空间性发展的思路模式。这体现了生态学发展的整体性观点:“生态系统的整体性观点,主要可从两方面理解:从空间结构来看,它是完整的系统;从时间发展来看,它是历史地发展的系统。”因而,在这个发展模式中,文学的空间性的生存状态将会得到肯定,传统权力关系中的所谓主流/边缘、精英/大众、先锋/世俗等二元对立的关系式将不复存在,而是差异性与多样性共存的文学生态系统。围绕差异性与多样性,文学生态将会重构—个类似于尼采意义上的系谱关系:“系谱学既意指起源的价值,又意指价值的起源。它既反对绝对价值,又不赞成相对主义或功利主义价值。系谱学意指价值的区分性因素,正是从这些因素中价值获得自身价值。”这种文学的生态性图景并非只是梦想,其实在当下的网络文化语境中已初具规模。网络技术对传统文化权力宰制的规避,各文学网站门户下多种文学样式的精彩纷呈,在传统和自由之间快乐游走的叙事语言,以及由此产生的合乎规范又难以规范的新的审美因素……所以这些都使网络文学呈现出“灌木丛式”的生态性文学图景。其次,“灌木丛式的方式”的发展,有赖于文学系统本身的自我调节。生态学认为,任何生命行为都表现为两个侧面,一个是历时态的生命现象,—个是共时态的生命行为。在描述历时态的生命现象时,生物学家往往用“进化”一词;而在描述共时态的生命行为时,则往往用“自组织性”。所谓“自组织性”,就是指“自为体系在其建构的过程中,总是按照自身的建构法则,利用自身特有的信息系统,把参与建构的各构成要素有机地联系起来”。在生态学视野下,地球生命体系和人类社会是两大并行的自为体系,都在很大程度上遵循自组织性的原理进行稳态延续。因而,莫兰认为:“凡是有生态自组织和循环—全息原理的地方,就不再有机械决定论、平庸机械论、线性因果关系和粗暴的简化论。”当然,中国当代文化语境中依然存在机械决定论、平庸机械论、线性因果关系和粗暴的简化论等错误认识。当代中国文化语境往往被说成因为商业文化语境的到来而具有多元文化的特点,事实并非如此。在当代中国,多元化的文化语境其实远未实现。可以说,文化的多元化与其说是现实层面的,不如说是学理层面的。而基于网络技术的网络文化语境却并非如此,具有了文化的自主性与充分自由性,使文学获得了与现实文化语境截然不同的生存空间。

总之,应充分认识到文学的“进化论”观念对中国现当代文学发展所造成的非生态性影响,这种认识对于当下的网络文学发展尤为重要。因为传统的文学“进化论”观念在网络文学发展的现状面前已处于“失语”状态,又不能对其视而不见,而生态学视野不失为一种卓有成效的认识方法。当然,倡导文学的生态性发展,并不是简单地否认文学“进化论”影响下的中国现当代文学发展的成就,这也从根本上违背了生态学所主张的多元与差异『生并存的发展态势。也许,将文学的“进化式”发展和“灌木丛式”发展融合起来,形成更为生态性的研究视野,不仅对当前的网络文学发展,甚至对整个当代文学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时代紧迫感。

注释

1胡适:《文学改良刍议》,杨梨编:《胡适文萃》,作家出版社1991年版,第4—5页。

2[波兰]埃娃·多曼斯卡著,彭刚译:《邂逅:后现代主义之后的历史哲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3艾略特:《传统与个人才能》,李良忠编:《在剑桥听讲座》,中国民航出版社2002年版,第237页。

4唐晓渡:《时间神话的终结》,《文艺争鸣》1995年第2期。

5庭硕:《生态人类学学导论》,民族出版社2007年版。

6[西]何塞·奥尔特加·伊·加塞特:《艺术的非人化》,布尔迪编:《思想的锋芒》(上),吉林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01页。

7[意]雷纳托·波吉奥利:《先锋派三论》,布尔迪编:《思想的锋芒》(上),吉林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8齐奥尔格·齐美尔:《时尚的哲学》,罗钢、王中忱编:《消费文化读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48页。

9鲁枢元:《生态文艺学》,陕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33页。

10陈晓明:《无边的挑战:中国先锋小说的后现代性》,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32页。

11黄惟群:《中国当代文学鼎盛期再望》。《南方文坛》2008年第5期。

12黄发有:《文学健忘症——消费时代的文学生态》,《南方文坛》2005年第6期。

13钱念孙:《断裂与跳跃——试论文学的纵向发展与横向交流的变态关系》,《学术界》1989年第4期。

14皮埃尔·布边厄著,武锡申译:《资本的形式》,薛晓源、曹荣湘编:《全球化与文化资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

15[法]埃德加·莫兰著,秦海鹰译:《方法:思想观念——生境、生命、习性与组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16余谋昌:《生态文化论》,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76页。

现代化学论文篇3

[论文关键词]跨文化传播;现代大学生;文化意识

“鱼是否知道自己是湿的?”这是文化、媒介评论家马歇尔·麦克卢汉经常提出的一个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他的回答是“不知道”。鱼的生存是由水决定的,只有在没有水的情况下,鱼才会感觉到自己的处境。这个例子对于人和大众媒介来说是同一个道理。媒介已经完全渗透到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以至我们经常感觉不到它的存在,更感觉不到它对我们产生的影响。媒介向我们传递信息,给我们提供娱乐,使我们兴高采烈,让我们烦恼困惑。媒介改变我们的情绪,挑战我们的文化意识,侮辱我们的理智。

在经济全球化的、世界变为“地球村”的今天,大众媒介在跨文化传播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在改变传统文化边界,拓展文化空间的过程中,推进着跨文化传播,进行着文化的整合,同时也携带着政治与资本的力量,推行着文化霸权主义。

跨文化传播是一种伴随着人类发展的历史文化现象,是现代人的一种生活方式,更是文化发展的内在动力。各种文化正是由于不断地吸收不同文化的有益因素,使自己不断得到更新、丰富和发展。

现在越来越活跃和频繁的跨文化传播使我们大学生的校园生活充满了新鲜内容,校园媒介也开始在跨文化传播中扮演着一定的角色。例如,大学生们穿的是“韩国风”和“欧美风”带来的、款式多样的、休闲时尚的衣服;戴的是“韩国风”吹来韵有着光亮色彩的、能展现大学生青春活力的、精细幽雅的饰品;我们的手机彩铃是现在最流行的韩文或英文歌曲;宿舍墙上贴的是安在旭、rain、张东健、金喜善等韩国影星的巨幅海报;手机、钥匙或书包上挂的是“冬日恋歌”的插图或rain、辈勇俊等英俊韩星的小型照片;课余休闲时,我们在网上看韩国最新的浪漫爱情剧或美国现在最受欢迎的连续剧;我们模仿韩剧男女主角的流行发型和发色,现在我们最想去的城市是汉城……

追求浪漫、追求美、追求时尚、追求新形式和新鲜内容,喜欢模仿别人的东西、适应性强、价值观和审美观灵活的、代表一个时代的现代大学生正在成为吸收跨文化传播养分的主力军。我们的各类文化意识也随着跨文化传播的潮流而打破了本土文化的界限。具体说来,跨文化传播对现代大学生文化意识的影响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服饰文化意识的影响

公元前221年以后,中国在秦汉时期就开辟了著名的“丝绸之路”。丝织品通过贸易进入欧洲,促使西欧人广泛地了解东方的古老文明。从此东方文化开始影响欧洲中世纪人们的服饰。中国织物光泽华丽的外观、豪华的金银线刺绣与欧洲人对神的崇拜心理一拍即合。尤其在l3世纪,随着西方和东方贸易的不断加强,形成了欧洲人热烈追求东方服饰的热潮,女装衣服的领、袖、衣边均出现模仿绣花的形式。因此,中国袍装和装饰对后来的西欧服装的演变和更新产生了巨大影响。由此可见,通过各种渠道进行的跨文化传播对各民族的服饰文化是会产生一定的影响的。而现在,“欧美流”和“韩流”在中国迅速蔓延,对中国的服饰文化产生了很大影响。作为充满活力、善于接受新事物的现代大学生,常常把具本民族特色的传统衣服叠放在箱子里,成为追逐“欧美版”“韩版”潮流的主力军。

几年前,在年轻人中间兴起美国黑人的“街舞热”,在我们校园则引起穿hip—hop服饰的浪潮。在校园里,无论是汉族和少数民族学生、男生或女生,都流行穿宽大的休闲t恤、肥大的裤子和滑板鞋。几年来,随着韩剧越来越多的播放,走在校园里,身旁飘过的、一身精致时尚韩版服装打扮的个性男女越来越多。韩剧给人印象最深的除了剧中女美男俊的主角、催人泪下的煽情剧情外,还有男女主角青春亮丽的各色服饰。现在“韩国风”征服了无数年轻人,让欧美时尚成功的亚洲化。

突出自由自在的个性,即不像西方服饰那么开放、又没有东方服饰那么的过于保守,注重精美的细节处理,简约而含蓄、大方,经典又不失时尚、朴实,闲适中透露出高雅,适合各种场合穿着的休闲、舒适的韩服符合具有追求完美、自然轻松、无拘束的浪漫休闲心态的,还在校园学习生活又渴望时尚个性的现代大学生的审美情趣。也因此,风靡流行的韩服成为了现代大学生的首选。

大学生们也喜欢佩戴韩剧里出现过的各种各样的首饰,喜欢金黄色的、剪得千奇百怪的韩版发型,还喜欢像韩剧中的女主角一样着鲜艳的眼影,抹光泽的唇膏,以此炫出自己的青春。

由此可见,跨文化传播使大学生的服饰文化意识更多样化、个性化和色彩化了。

二、对饮食文化意识的影响

饮食文化,从本质上说,不是指这个人和那个人在餐饮上应该做出哪种选择,它指的是隐藏在人们心里的东西;如共同的历史背景、民族文化的基础;指的是人们在这个方面连续重复的群体实践。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们为了生存,曾发明很多加工食物的工具以及各种烹饪技巧和食用方法,并把这些技巧和食用方法利用各种符号传播给别人。也正是因为这些饮食文化的传播,人类积累了丰富的饮食习俗、典故、思想和理念。

信息交流对饮食文化的影响很大,特别是跨文化交流对各族人民的饮食文化意识的影响更大。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由于各民族的历史背景、地理环境、社会文化及饮食环境的不同,造成了各民族文化的差异。在这个温暖的大家庭里,各民族的饮食文化相互影响,相互吸收,变得越来越丰富多彩。中国饮食文化之所以如此丰富多彩,长盛不衰,是因为,不仅国内不同民族之间相互传播交流,同时又积极吸收海外不同文化背景下的饮食文化。

从秦汉时期的丝绸之路到现在的大众传播媒,跨文化传播和交流不断地影响我们的饮食文化,断地更新我们的饮食文化意识。在古代漫长的岁月中,商业贸易传播和宗教传播是饮食文化交流的重要途径。而现在各大众传播媒介也成为饮食文化交流的重要途径之一。

2002年笔者刚进大学的时候,同学们中间去肯德鸡、百富、德克士等西式餐厅就餐的情况不是很普遍。但随着乌鲁木齐西式餐厅的增多,西式食品价格也随之下降,在校园里,学生去装修豪华、优雅的肯德鸡、德克士、西饼屋等西式餐厅消费成了一种时尚。在各种节日里,同学们很喜欢去环境舒适、给我们新鲜感的西式餐厅,享受给我们带来新滋味的西式食品。最近,随着“韩流”热在中国的出现,各式各样韩国料理的美味也飘到了我们的身边。像西餐很快成为我们饮食文化的一部分那样,不久,韩餐也将成为我们饮食文化意识的另一个新内容。

三、对节日文化意识的影响

世界上各民族都有本民族特色的各种节日。如圣诞节是西方人的最大节el,春节是中国人的传统节日,肉孜节和古尔邦节是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的最主要节日。随着各民族和各国之间跨文化交流和大众媒介的跨文化传播的日益增多,其他民族的一些节日不同程度地融进了我们的节日文化。特别是圣诞节、情人节、母亲节和父亲节等典型的西方国家的节日,在新疆的各民族人中尤其是年轻大学生中很流行和普及。

每次圣诞节,不论是外国语学院的学生,还是其他学院的学生,都会用圣诞树和圣诞礼物把教室和宿舍装饰得非常漂亮,门和玻璃上贴着“merrychrist.mas”的贴纸,并相互发短信来庆祝。情人节是追求和向往浪漫爱情的现代大学生的另一个重要节日,母亲节和父亲节则是我们向父母表达孝心的重妻节日。总之,这些典型的西方节日已成为大学生节日文化意识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对休闲娱乐文化意识的影响

年轻人都特别重视娱乐活动。尤其是在校园重重的学习压力下,在做不完的作业之中忙来忙去的大学生,特别渴望参与轻松愉快的娱乐活动。几年前,校园里主要盛行的娱乐活动是去操场打球,在安静的树林里跟朋友聊天、看小说,晚上则去操场沿着跑道跑两三圈或散步,或去看学校搞的各类晚会。

现代化学论文篇4

【内容提要】法律意识现代化的模式是世界不同国家在法律意识现代化过程中解决传统与现代、本国传统与外来文化影响的关系的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范式特征,是法律意识现代化的民族特色问题。它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划分法律意识现代化的模式固然要依据一定的标准,但各种不同角度的模式划分具有兼容性。从传统与现代性的关系来看,它可以分为传统变异型、传统与现代断裂型、法律意识体系重构型;从法律意识现代化的动力来看,它可以分为内发型、外发型、混合型。【英文摘要】Themodeofmodernizationoflegalconsciousness,whichlinkswiththeprocessoftraditionandmodernity,domesticcultureandforeignculture,reflectsthecharacterofparadigm,anditalsomanifestsitselfeverynationalcharacteristicsofmodernizationoflegalconsciousness.What'smore,itisacomprehensiveconception.Bysomestandard,themodesofmodernizationoflegalconsciousnesscanbedivided,butofalldifferentcriteria,theyhaveacloserelation.Viewedfromtraditionandmodernity,itcanbedividedintomodesoftraditionaltransformation,ofriftbetweentraditionandmodernityandofreconstructionoflegalconsciousness.Fromtheimpetusofmodernizationoflegalconsciousness,itcanbedividedintothemodesoftheinner,theouterandthemixedofthem.【关键词】法律意识/现代化/模式legalconsciousness/modernization/mode【正文】法律意识现代化之模式分析是在把握了各国法律意识现代化的一般共性的基础上,结合各国具体的现代化历史过程,在历史实证资料分析的基础上,具体分析各国在从传统向现代的历史递嬗过程中如何解决本国传统与外来文化、传统与现代的矛盾,协调现代化过程的各种关系,从而走一条与别国不同的现代化之路的问题,它关注的乃是各国现代化发展的民族特色问题。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在革命成功后,各国必须根据自己的条件建设社会主义,固定的模式是没有的,也不可能有。”(p.292)因此,研究法律意识现代化,应当在对各国法律意识现代化过程进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对世界法律意识现代化的模式特征进行概括和研讨,对法律意识现代化过程的多样性统一的格局进行整体性把握。一、法律意识现代化模式之理论探讨关于政治和法制现代化的模式问题,国内外许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根据不同的标准都曾作过比较性分析和概括。有的从法制现代化起源的角度将法制现代化的模式划分为内源的法制现代化和外源的法制现代化;有的以法制现代化动力作为划分法制现代化模式的依据或标准,把法制现代化划分为内发式、外发式和混合式三种模式。(p.549)有的从欧美政治体制演变过程中权威的合理化、结构的分化和参政的扩大化三个方面来比较分析了欧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政府体制现代化的三种模式,即美国模式、英国模式和欧洲大陆模式。(p.83)有的从政治意识形态和现代化的社会推动主体的角度,将政治现代化划分为以英美为代表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模式、以德日为代表的法西斯主义模式及以俄国和中国为代表的主义模式。(pp.546-547)有的从“等级的程度”和“价值的形式”两个角度将政治现代化分为世俗的自由主义模式和圣化—集体主义模式(p.67)等等。我们认为,理性把握和科学确立某一国家法律意识现代化的模式,应当确立下列基本理念:法律意识现代化的模式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范畴。这就是说,划分法律意识现代化的模式固然要依据一定的标准,或总是从某一角度来划分的,但各种不同角度的划分应具有兼容性。当我们具体分析某一国家法律意识现代化的模式特征的时候,往往从不同的标准和角度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因之,对法律意识现代化的模式进行分析的时候就应当注意多角度的研究和概括。把握一国的法制现代化和法律意识现代化的模式,应当在现代化过程中从各种复杂的关系中抽象出几对基本关系,通过对该国在处理、协调和整合这些关系的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价值取向来确定其法制现代化和法律意识现代化模式的整合架构。从这个意义来说,上述关于法制现代化和政治现代化的模式划分的理论都只是从某一个角度分析和界说某一国家或地区法制现代化的模式特征,因而,也都具有独断论的色彩。本文主要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把握法律意识现代化的模式:第一,从法律意识现代化的动力来源的角度,确定法律意识现代化的模式主要考察外来因素与本国传统之间的相互关系,其中重点考察本国传统在现代化过程中的价值和意义,以及对于现代化的后来者来说,法律意识现代化过程中的外来因素与本国传统之间的关系,它们各自在现代化过程中的价值和功能。从这个角度可以将法律意识现代化归结为内发型、外发型和混合型三种。第二,从传统与现代性的关系的角度,现代化总是意味着对传统的否定,对传统社会、法律价值观和法制框架的超越和破坏,但现代型对传统型的不同的超越方式,在现代化过程中现代因素和传统因素的不同结合机制,使现代化呈现出不同的模式特征。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方式来看,法律意识现代化可以划分为传统变异型、传统与现代断裂型和法律意识体系重构型三种。二、法律意识的传统与现代性传统与现代性是现代化过程中的一对基本矛盾。现代化首先就意味着对传统的否定,没有对传统的突破和超越就没有法律意识的现代化运动,法律意识的现代化也就称不上是社会主体法律意识体系的一种模式创新和创造性转型。对此,我国已故著名哲学家李秀林先生指出:“现代化首先意味着对传统性的突破和否定,由此而表现了历史发展中的间断性或阶段性。但是,另一方面,充分发展了的现代性还内在地包含着对传统中积极因素的肯定和发掘,体现了历史发展中的连续性或一体性。”(p.5)因之,在法律意识现代化的研究中,探讨传统与现代性的关系,特别是传统因素在现代化过程中的作用和意义,对于把握法律意识现代化的模式类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代法律意识是以现代商品市场经济和民主宪政制度为基础的法律价值观念体系,是对现代法律制度的主观反映。尽管在世界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现代法律意识的具体内容不同,但它们具有某些共同一致的法律观念的内容,这些法律意识的要素主要有正义观念、自由观念、平等观念、权利观念、责任观念、秩序观念以及法治观念等等;而传统法律意识是以自然经济和专制政治为基础的法律价值—规范体系在社会主体头脑中的反映,等级特权、义务本位、权力本位、人治主义等法律观念是其基本的品格。因而,传统法律意识与现代法律观念在本质上是两种对立的法律观念体系。但是,传统与现代性之间又不是绝对对立的,它们又具有相互兼容、渗透和共存的一面。希尔斯指出:“传统之中包含着某种东西,它会唤起人们改进传统的愿望。”(p.286)公丕祥教授也指出:“任何法律传统内部蕴藏着的丰富的经验材料以及规则,并不是任意积累而成的,也不是一堆杂乱无章偶然选择行为的产物,而是有着深厚的历史根基。正因为如此,它本身为后来人们提供了各种历史选择的可能性。”(pp.572-573)法律意识的发展过程是一个法律认识演进的过程。从个体认识的发生和发展机理论之,个体认识的基础是个体心理格局(schema),它是认识结构的起点和核心。心理格局面对外来刺激而首先试图同化外来的异质因素,但是,“同化不能使格局改变或创新,只有自我调节才能起这种作用。调节是指个体受到刺激或环境的作用而引起或促进原有格局的变化和创新以适应外界环境的过程。调节因素是内在的。”“适应包括同化和调节两种机能。通过同化和调节,认识结构就不断发展,以适应新环境。皮亚杰把适应看作智力的本质。通过适应,同化和调节这两种活动达到平衡。平衡既是一种状态,又是一种过程。平衡状态不是绝对静止的,一个较低水平的平衡状态,通过机体和环境的相互作用,就过渡到一个较高水平的平衡状态。平衡的这种继续的发展,就是整个心理智力的发展过程。因此,可以说,平衡是认识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环节。”(pp.3-4)根据这一心理学原理,法律意识的现代化过程就是个体法律的传统认识结构和格局对外来文化刺激的同化和调节作用的过程及其产物。但是,由于各国法律文化传统的不同,法律意识现代化的具体历史条件、所面临的外部环境、现代化的方式等也各有差别,因而,民族法律文化的心理调节和适应的方式各不相同,在传统与现代的关系方面呈现出不同的格局和模式。一般来说,由解决和处理传统与现代性的关系的方式不同,形成了三种不同的法律意识现代化模式,即传统变异型、传统与现代断裂型和法律意识重构型。传统变异型是指那些内发型国家传统法律文化和法律意识自身就具有超越其自身的动力和能力,现代对传统的超越是通过其传统法律文化观念内部因素的运动而实现的。现代型法律意识体系的建构是传统社会文化观念和法律文化自身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传统对自身的否定。在这种模式下,传统中的现代因素通过某种契机而动员起来,实现自身的模式转变。如英国、法国和美国等先行现代化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意识现代化属于此种类型。它的重要特点是:法律意识现代化的原因主要来自于本国传统中的现代化因素的启动,是本国传统的自我否定和变革。我们知道,西方法律文明来自于古代希腊和罗马的传统。早在古代希腊,西方社会就有了对政治法律现象的研究和思考。从古希腊自然法学家对自然法与人定法、法律与正义关系之探讨,以及对法治的系统论述中,我们就可以看到,自由、平等、民主等政治法律理念就已经深入人心。古代罗马是简单商品经济十分发达的社会,罗马法是简单商品世界的法律。罗马法的著名代表性法典《民法大全》形成了世界古代最为宏大的私法体系,全面规定了身份、侵权、不当得利、契约和救济手段等法律制度。罗马法开创了法律形式化的传统,“起初,罗马法颇重形式,僵化而具体。但它最终由刻板的规则发展为普遍的规范;由具体的思想模式发展为抽象的思想方法。逐渐以注重实际细节、崇尚和盛行艺术术语为特征。”(pp.12-13)尽管在中世纪,罗马法由于其所赖以产生的生活方式的瓦解而一度被冷落,但罗马法在中世纪并没有完全消失,它与古代希腊的法律价值和人文精神一起在基督教的宗教法和宗教伦理中得到了保存和延续,并在12、13世纪开始得到复苏。因之,在西方法律意识现代化的过程中,文艺复兴运动、罗马法复兴运动和宗教改革运动构成了西方中世纪后期思想解放运动的强大思潮,有力地推动了法律意识的现代化进程。传统断裂型是指法律意识现代化主要是外来文化因素强加给的,现代化打碎了传统的政治法律文化观念体系,基本按照外国的法律价值观念和制度构建现代法律文化体系,本国或本地区的传统在其中没有什么贡献,现代法律意识的建成之时,也就是传统法律文化和法律意识的死亡之日。这种法律意识现代化的模式有三个主要特点:第一,本国或本地区社会发展较迟,刚刚进入文明的门槛,其本地文明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有的甚至处于由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的过渡时期。由于本地文明发展的落后性,在面对外来法律文化冲突的时候就很快土崩瓦解,而自身文化受到极大破坏,并逐步消失;第二,外国对这些地区实行军事占领和实行政治统治相当长的时间,本国或本地区的文化不再是本地的主流文化,大量的外国移民涌入,成为这一地区社会的主要成员和主流文化群体,土居人成为社会的下层,原有的文化成为了一种“亚文化”;第三,尽管在这些地区或国家,在土著人中间,其特有的文化仍然在相当大程度上影响了他们的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法律意识仍然具有一定的“民族特色”。但这些固有的文化本土资源未能与外来的先进文化相融合而成为一个新的文化体系,社会形成了以外来文化占主导地位和支配地位,而本土文化只在下层人中间一定范围内存在的二元文化结构,逐渐被淹没,并最终走向消亡。而法律意识体系重构型是指,尽管传统的法律文化观念在现代化浪潮的冲击下整体架构解体,系统本身解构,但这种解构的过程同时又是系统要素按照新的法律理念重构的过程。它具有下列特点:1.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行程中,本国或本地区的人民创造了灿烂的法律文化,这种本国的文化传统尽管在总体上属于古代文化的范畴,但本身具有诸多的现代性的文化要素。由于社会结构的整体条件的限制,这些因素没有能发挥其所具有的现代功能,在传统文化和法律文化体系中处于次要的地位,而不能有力推动法律文化和法律文化观念向现代化转型。如在中国明末清初,出现了资本主义的萌芽,也产生了代表新的发展方向的以黄宗羲、顾炎武为代表的具有明显的近代民主、法治性质的理论和思想观点,但在清朝统治稳定之后,很快就被湮没了。2.在外来法律文化的冲击下,传统法律文化和法律意识的体系发生了严重危机,并且逐渐解体,传统法律文化和法律意识的要素作为从传统法律文化体系中解构出来的文化“原子”,游离于社会文化之中,或依附于正在建构中的现代法律意识体系,或依附于支离破碎的传统文化,或作为一种法律意识存在于人们的头脑之中,或存在于古代法律典籍之中。这些因素一旦被开发出来,就成为现代法律文化观念体系的一个有机的构成部分,具有现代价值和功能。3.外国法律文化中的许多现代因素和基本的价值理想和观念在其中也具有重要的作用,留下了明显的痕迹。4.它是综合了社会文化和法律文化的新的发展内容、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具有现代化倾向和可能的“传统”因素、外来近现代法律文化观念价值三个方面的内容,并按照系统整合的方式将这三个方面的要素按照本国的法律文化观念现代化的要求所建构的完整的体系。在其中,本国现代化的要求和动力是根据,而外来的法律文化的因素是其外部条件。三、传统法律文化与外来法律观念根据一个国家或民族法律意识现代化到底主要是来自本国传统的推动力量,还是来自于外来法律文化观念的冲击,我们可以将法律文化观念现代化的模式划分为内发型、外发型和混合型。所谓内发型是指本国社会的内在现代化因素促使了社会系统由传统向现代的模式转换或类型更替。尽管内发型法律意识现代化的模式不排斥向外国学习其先进经验,受异域法律文化的影响,但是,这些外来的法律文化和法律观念只是起次要的作用,不是本国法律意识由传统人治型法律意识向现代法治型法律意识转型的主要动力源泉。欧美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意识现代化基本上属于这种类型。内发型法律意识现代化具有下列特点:第一,近代商品经济在本国前近代社会的产生和发展是社会现代化和法律意识现代化的最深厚的基础。西方内发型法律意识现代化是西方社会从11世纪以来商品经济恢复和发展的必然产物。古代西方就具有发达的简单商品经济,特别是古代罗马发达的简单商品经济对西方法律文明的模式建构和发展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从11世纪开始,在西方中世纪社会的内部商品经济开始复苏,并逐渐向近代商品经济转变。商品经济的发展为法律文化和法律意识的现代化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美国著名法学家泰格和列维在考察西欧近代法律的形成时深入系统地论述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商人在法律文化现代化中的地位和作用。在他们看来,商人对西方现代法律形成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和改造功能。因而,他们具体分析和考察了商人怎样在西方的不同历史阶段利用蜕变中的法律体制来与当时的宰制或有力集团——封建主、城市行会、中央集权的君主——作顽强的抗争,以达到建立自身宰制地位的最终目标。(p.3)马克斯·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论述了商品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特别是西方商品经济发展中的合理性组织和观念对西方现代化和法律文化现代化的意义和作用。第二,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离乃至形成“二元对立”的格局是法律意识现代化的内在社会结构基础。西方现代化过程中形成的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二元对立的关系结构是法律意识现代化深厚的社会基础:其一,市民社会从政治国家中分离和独立出来,就是市民社会获得了独立活动和发展的领域,形成了市民社会独特的思想和行为的准则和方式。作为市民社会最重要的社会伦理精神和法律原则,契约自由、主体平等、诚实信用、权利和利益本位就成为现代法律意识的基本内容。(注:关于市民社会的伦理品格的系统论述,参见川岛武宜:《现代化与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6~37页。)其二,近代政治国家官僚体制的发展,特别是近代代议制民主制的发展,产生了政府乃产生于人民,以保障人民的自由、平等和权利为目的,政治权力应当分立和受到制约的近代民主宪政观念。其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必然导致社会法律制度的现代化,从而为现代法治观念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直接的现实法制条件。第三,它是社会形式合理化理念的产物。关于西方传统在社会和法律文化现代化中的推动作用,马克斯·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提出了著名的“韦伯的设问”:“为什么在西方文明中,而且只有在西方文明中,出现了一个(我们认为)其发展具有世界意义和价值的文化现象,这究竟应该归结为怎样一些环境呢?”[12](p.11)为了回答这一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历史意义的考问,韦伯列举了一系列只有在西方传统中存在的独特的有利于现代化的社会文明因素。这些因素包括:普遍有效的被公认为合理的科学,系统神学的充分发展,具有系统严密形式的科学,具有合理性概念体系的和系统方法的政治思想和修昔底德斯的历史学方法,合理而和谐的音乐,合理地运用哥特式拱顶分散压力和空间构造的屋顶成为最重要的建筑原则并扩展到雕塑和绘画领域的一种风格的基础,一种合理的、系统的和专门化的科学探索以及经过训练的和专业化的人才和职业,报纸和期刊,社会整体存在、社会政治经济和技术条件依赖于训练有素的政府官员手中,西方意义上的“国王与政府”的封建国家,由定期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的议会,由群众领袖和政党领袖组阁向议会负责的执政的政府,具有合理的成文宪法、合理地制定的法律、以及根据合理的规章或法律经过训练的官吏进行管理的行政制度的政治组织,以利用交易机会取得预期利润为基础的行动,根据精确的资本核算来调节营利活动,(形式上)自由劳动的合理的资本主义组织形式,经营活动与家庭的分离,合理的簿记,独特的合理的劳动组织,出于经济利益考虑的对科学技术的应用,合理的、可靠的法律结构和按章行事的行政管理制度、行政管理结构,等等。“没有这些,纵然可以有冒险和投机者的贸易资本主义,以及各种受政治左右的资本主义,但绝不会存在由个人首创、拥有固定资本和确定计算的合理企业。这样的法律体系和这样的行政管理,能以如此完善的法律和形式为经济活动服务,也仅见于西方。”(pp.11-30)第四,它与社会利益多元化和对超越实证规则的社会秩序的神圣性观念相联系。昂格尔从一般理论的角度提出了现代化和法律意识现代化的两个条件。“第一种历史条件描述了一种经验以及一种对群体关系的认识。因为,法律秩序要发展,必须以这样一种环境为前提,即没有一个集团在社会生活中永恒地占据支配地位,也没有一个集团被认为具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统治权利。集团之间这样一种关系可以被称为自由主义社会,或者用一种当代美国政治科学的更生动的语言,称其为多元利益集团。这种法律秩序的历史基础的第二个方面就是,它以一种‘更高的’普遍的或神圣的法则为依据,用它来论证或批判国家制定的实在法。”[13](p.59)而西方的自然法观念以及韦伯和伯尔曼所揭示的宗教理想是了解西方法学传统的关键。与内发型法律意识现代化不同,外发型的法律意识现代化是指本国传统中缺乏现代法治型法律意识的因素,其自身传统中没有现代法律意识的观念要素和制度因素,或者说这些因素不多,其现代法律意识的因素主要靠外来输入。它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它的启动方式是外来法律文化的冲击导致了本国或本地区法律文化系统的崩溃,社会主体的法律意识也随之发生模式转变。一般来说,外发型法律意识现代化是在外国先进的近现代法律意识渗入和入侵之前,本国或本地区尚处于文明的门槛,在文明发展的初期,本国的法律意识才刚刚开始建构,尚未得到充分发展和定型。外来法律文化的冲击打破了社会文明和本国或本地区法律文化的内部协调系统和正常发展的轨迹。在外来法律文化和法律观念的冲击下,本土法律意识体系开始崩溃,而外来的法律文化因素逐渐在法律文化和法律意识的变迁和体系重构过程中占据主导地位,并逐渐排斥本国传统的因素。本国传统因素在现代化过程中逐渐衰微,并最终退出历史舞台。社会主体逐渐放弃其原有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而代之以新的法律意识。第二,它一般发生于本国传统比较落后的国家和地区。在这些国家或地区,社会发展水平较低,有的还处于原始社会的末期,有的尽管进入了文明社会,但本国传统中缺乏现代化的内在动力,因而,在现代化过程中,本国的传统法律文化难以发挥重要的作用。一旦外国先进的法律文化进入本国或本地区,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法律文化之间发生冲撞,不久本国传统就土崩瓦解。结果,本国的历史传统断裂了,乃至最终在现代化的大潮中走向灭亡。如非洲的一些落后民族、太平洋岛屿的一些文明以及印第安人、吉普赛人的文明属于这种情况。第三,外发型法律意识现代化的类型一般都发生于外国长期实施军事和政治统治的殖民地国家和地区。由于外国殖民者长期在这些国家和地区占有统治地位,外国的语言、文化和行为方式都成为这些国家和地区的主流文化,本国的或本地区的传统文化成为土著的亚文化,传统文化对现代法律意识的建构作用不大,形成了外来主流文化与土著传统亚文化的冲突和二元结构。经过长时期的历史变迁,亚文化的影响范围日益缩小,而现代法律意识逐渐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最终完全占据主导地位。混合型法律意识现代化是指本国传统中已经包含了诸多现代法律的观念和思想,只是由于社会、政治制度和法律文化的总体架构的限制,才使这种现代因素无法整合成现代法律意识,这时正好借助于外来法律文化和法律观念的冲击,使这些处于休眠状态的因子活跃起来,进行重新组合。中国、朝鲜、日本、印度、新加坡、阿拉伯等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意识的现代化就属于这种类型。它具有下列特点:第一,外来法律文化的冲击是混合型法律意识现代化的启动因素。它一般发生于有较为悠久的社会文化和法律文化传统的国家和地区,这种传统的法律文化内部存在着许多现代化的因素和内在动力。但由于传统社会强大而稳固的社会和法制架构的限制,这些现代化的因素被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不能形成巨大的打破传统文化的框架,形成社会、法律文化和法律意识现代化的强大动力体系,而只能分散于社会的内部,难以聚集。外来法律文化的入侵使传统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法律结构体系面临挑战,并带来了许多现代化的社会法律文化观念,从而使本国、本地区社会内部的革命性文化因素活跃起来,与外来的现代法律意识和观念紧密结合,形成崭新的社会法律文化观念体系,随着整个社会和法律系统的现代化,而促进了社会主体法律意识现代化转型,推动法律意识的现代化进程。在这种模式中,外来现代西方的法律文化观念只是起到了一种“启动器”和“催化剂”的作用,是法律意识现代化的外来条件,而法律意识现代化的主要推动力量则还主要来自本国和本地区社会内部的发展因素和内在张力。第二,本国社会内部的现代化力量是这些国家和地区法律意识现代化的重要动力。“从现代化的深层动力机制来看,混合型法制现代化又是具有内发型基础的现代化,社会内部存在着的处于变化状态中的经济政治基础和条件是推动法制现代化进程的主要动力源泉。”(p.562)如随着中国法律文化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向前推进,中国法律意识现代化过程中的模式特征日益显示出来,中国社会内部所具有的强大的现代化动力也日益为西方学者所关注和认可。正如洛克伍德所说:“相比之下,在亚洲的所有民族中,唯有中国为现代世界带来了平等主义的传统、个人自由和社会地位流动性的传统、私人财产可以自由买卖的传统、世俗的实用主义和物质主义的传统、以造反权利为后盾的人道政治理想的传统,以及以学问作为获得官职的关键的传统。”[14]上述中国社会的内部现代化因素,无疑为中国法律意识现代化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内部动力,这些因素一旦遇到外来法律文化,并与之相结合,就会有力地推动中国法律意识现代化的发展,形成混合型法律意识现代化的模式。第三,在混合型法律意识现代化模式中,西方法律文化的冲击在现代化过程中留下了明显的痕迹。在中国,从戊戌变法、清末法制改革、南京临时政府法制、南京国民政府的“六法全书”到新中国的法制建设,固然,法制变革过程中具有浓郁的中国特色,保留了许多中国传统中的优秀成分,但西方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伴随着中国法律意识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国的法律意识的现代化也明显受到了西方法律观念的深刻影响。【

现代化学论文篇5

(一)增强现代声乐教学的文化底蕴

声乐不仅是文化的重要载体,更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从我国乃至世界范围内的声乐发展来看,声乐一直都是一种文化地位的象征。因此,在现代声乐教学中,教师十分注重文化知识的传授。我们通过在现代声乐教学中更好地运用传统文化,能够进一步将现代声乐教学中融入传统文化的内容,增强现代声乐教学中的文化底蕴,从而增强现代声乐教学中的文化性。通过这种文化底蕴的提高,能够极大地感染教学者和学习者,使现代声乐教学更加具有传统文化内涵。

(二)培养现代声乐的综合性人才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对于人才的需求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当前,社会不仅仅需要具有专业技能的相关人才,还需要这些人才能够是多方面共同发展的综合性人才。通过在现代声乐教学中更好地运用传统文化,能够方便在培养声乐专业的学生提高自身专业素质的同时,更好地学习我国的传统文化精华,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将自己打造成为符合社会需求的复合型人才,从而在当前激烈的竞争中立足。

(三)传承传统文化的重要途径

我国的传统文化内容十分丰富,同时传统文化的传播载体也多种多样。然而,我国传统文化要想得到有效的传承和发展需要选取一些具有实际效果的传播途径。在现代声乐教学中加强传统文化的运用,则是传承传统文化的重要途径,有利于我们的传统文化进一步发扬光大,得到更大的传播。在这种意义上,通过现代声乐教学这种途径,能够更好地传承我国的传统文化。

二、传统文化在现代声乐教学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的现代声乐教学已经逐渐认识到运用传统文化在增强文化底蕴、培养综合性人才以及传承传统文化等方面的重要性。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传统文化在现代声乐教学运用中依然存在多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单纯重视现代声乐知识的教学,忽视传统文化的运用

现代声乐知识的内容繁多,在当前的现代声乐教学中占据了绝大多数的比重。这也已经发展成为当前我国现代声乐教学中的重点内容。由于现代声乐教学的内容不断丰富,传统文化的运用空间则不断被挤占。最终导致传统文化的运用不断为现代声乐知识的教学让路。使我国的现代声乐教学呈现出一种局面,即只重视现代声乐知识的教学,而传统文化的运用则被大大忽视。

(二)在现代声乐教学中运用传统文化的方式不恰当,导致效果不理想

在现代声乐教学中,运用传统文化的方式存在一些问题,也直接导致学生们接受传统文化的实际效果与预想状态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比如有些教师在现代声乐教学运用传统文化中,采取填鸭式的教学法,或者在传统文化内容的选取上与现代声乐教学缺乏联系,致使学生们对于传统文化的学习存在一定的排斥心理,不利于学生们综合素质的提高,也不利于我国传统文化的有效传承。

三、加强传统文化在现代声乐教学中的运用的建议

从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当前,我国在现代声乐教学中运用传统文化存在着对传统文化认识不够以及运用传统文化的方式不恰当等问题。因此,我们要在多个方面加强传统文化在现代声乐教学中的运用。

(一)提高传统文化在现代声乐教学中运用的意识

现代声乐教学并不是独立存在的。从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世界上的任何事物之间都存在联系,现代声乐教学也不例外。同时,现代声乐教学是我国文化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在今后的现代声乐教学中,要不断提高我们学校以及教师的传统文化运用意识,要将传统文化更好地融入现代声乐教学中。同时,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更好地指导我们下一步在现代声乐教学中传统文化的运用实践。

(二)选取恰当的传统文化内容,提高传统文化与现代声乐教学的贴合度

在我们加强现代声乐教学中传统文化的运用中,要选取恰当的传统文化内容。在选取的过程中,要紧紧把握住重要性、关联性以及文化性等几个重要原则。即要选取与我们的现代声乐教学关系重大,文化内涵丰富同时又十分重要的传统文化内容。这样一方面可以提高传统文化与现代声乐教学的贴合度,另一方面使这些传统文化内容易于被学生们所接受,从而将排斥程度降低到最低。

(三)采取恰当的运用方式,提高传统文化在现代声乐教学中的运用效果

现代化学论文篇6

一、新数运动倡导数学教育现代化

众所周知,新数运动是六十年起的一场席卷世界的数学教育改革运动,其主要目标“就是要以现代数学思想对传统的数学教育进行改造,从而实现数学教育的现代化.”[1]新数运动对传统数学课程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小学的数学已经全部作了重新考虑,‘结构’(主要是代数结构)成了中学课程的基础,许多国家里,几何作为独立的实体趋向于从课程中消失.虽然作为补偿,增加了图像和图像表示的应用.特别地,坐标几何倾向于下放小学.”[2]

因此,新数运动所倡导的现代化,实质上就是数学内容的现代化,其前提是“要像20世纪的数学家所理解的那样,去逐步向学生揭示数学结构,从而使学生们进一步领会、应用和爱好数学.”[2]但倡导者们的美好愿望因新数运动的受挫而破灭了.

二、从新数运动看数学教育的现代化

1.数学教育的现代化是一项系统工程

新数运动之所以受挫,就是因为过多地注重了数学内容的现代化,而忽视了数学教育现代化的其他方面.从系统论的观点来看,数学教育现代化是一个系统工程,它由一系列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子系统组成,同时它又从属于数学教育这一更大的系统.因此,在研究该系统时,既要从系统总体出发,综合考虑诸子系统及其相互作用,又要把它放到更大的系统中,研究它和外界环境的关系.

1.1数学教育现代化必须综合考虑

各子系统间的相互关系数学教育的现代化,简言之就是创造符合时代要求的数学教育.其中,数学教育观念的更新.数学内容的现代化、教学方法的现代化、教学手段的现代化、学习方法的现代化、师资队伍的现代化、数学评价的现代化等要素均为该系统的子系统.诸子系统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关系.

新数运动的宗旨是实现数学教育的现代化,它顺应了社会对数学教育的要求,是完全正确、合理的.但倡导者们没有认识到,数学教育现代化是一个包含着一系列要素的大的系统工程.数学教学内容(或学习内容)突出了现代化,而数学教学方法、数学教师素质却没跟上现代化的步伐.用传统的方法去实施新课程的教学,难免会出现“异化”、“落伍”的现象.同时教师面临的是“放弃他们熟悉的东西而去追求他们感到陌生的东西,”[2]这样,不仅存在心理上的障碍,而且有知识结构上的障碍.可见各子系统间若不相互配合,便会产生负作用.只有综合考察,使它们相互促进、相互协作,才能形成实现数学教育现代化的合力.

1.2数学教育现代化必须置于数学教育这个更大的系统中考虑

数学教育现代化又从属于数学教育这个大系统,因此研究数学教育现代化,还必须探讨教育学、心理学、科学方法论等相关学科对它的影响,即考察它与环境间的相互关系.新数运动虽然符合社会发展,又有现代数学提供理论基础,但它只注意充实现代化的内容,而没考虑学生的心理结构,违背了教育学、心理学规律,以至学生接受不了新的数学课程体系,这是新数运动受挫的最直接原因.也就是说,新数运动没有注意吸收相关学科的理论、方法或成果,忽视了和环境间的相互关系,从而导致了失败.

可见数学教育现代化是一项复杂浩大的系统工程,我们不仅要研究该系统的诸要素,而且要探讨系统所处的环境,忽略其中任何一个因素,都会产生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2.数学教育现代化需要有一个渐进的过程

任何一项教育改革都必须采取谨慎的态度,数学教育的现代化当然也不例外.缺少典型的实验和评价过程也是新数运动失败的原因之一.因此,实现数学教育的现代化必须要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其一现代化的内容要渐进,其二现代化的范围要渐进.现代化的内容要渐进是指,现代数学必须经过教材上的技术处理,将其思想方法由浅入深地渗透到中小学课程中去,以螺旋上升的形式出现,使学生逐步理解、接受现代数学思想.现代化的范围要渐进是指,进行数学教育现代化的改革,必须要有一个从小范围到大范围、由试点到推广的过程.首先在小地区、小范围内进行试点,如果收效良好,则总结经验,宣传推广,进而普及;如果出现问题,则及时修正、调整,再投入实验,在完善的基础上再进行大范围普及.

数学教育的现代化也必须要有一个渐进的过程.一方面,数学教育改革不同于一般的实验——具有可重复操作性,它的失败将意味着付出贻误一代人的惨重代价,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数学教育的现代化要尽量避免失败,慎重从事.另一方面,突如其来出现的新事物,会给传统的思想观念(在头脑中已形成固定模式)以巨大冲击,人们于心理上难以接受,而且从知识水平上讲也难以接受.从这个角度来看,缺少渐变过程的数学教育改革不易成功.新数运动就是典型的实例.

3.实现数学教育现代化必须充分调动各方人士的积极性

新数运动轰轰烈烈的展开是与欧美各国政府的支持、教育界的热情欢迎分不开的.但由数学家和数学教育理论工作者组成的领导者们并不太了解学校教育的实际情况,除了他们是积极的参与者外,其他人士如教学第一线的数学教师、学校管理工作者等均是运动的响应者.因此新数运动的课程体系重视了现代数学的因素,但脱离了学校教育的实际情况,“居高”而不够“临下”.

新的课程结构使“许多父母因再无力帮助子女而担忧”,“部分不知所措的父母把它看成是代沟的又一新象征”.[3]教育界虽然表现出“热情地接受新课程、新概念、新符号”,[3]但教师自身素质达不到新体系的要求,面对一系列的新术语,他们也是一片茫然.因而,新数运动必然遇到来自社会、家庭、学校的阻力.

事实上,社会各方在数学教育改革中均发挥着一定的作用,尤其是教师,他们是改革试验的直接实施者,熟悉、了解第一线的实际情况,因此来自他们的意见、建议是极有价值的.“如果教师是改革的发起人,或者在设置新目标、确定新目的或者在实践中起了作用,或者就只是……要在他(她)那儿进行改革,那么他(她)实际上就是这项创新的一个‘股东’:他(她)得到一种明显的激励,这将有助于克服事业开头所遇到的困难.然而,如果决定是上头做出的——有时情况很可能是这样的——,那么情况就大为不同了.这时就必须使教师信服改革的必要性,并对他们提供适当的支持和鼓励.”[2]可见,使广大教师成为现代化运动的积极参与者意义重大.同时,政府的支持、公众的理解、家长的协助,对促进数学教育的现代化都起着重要作用.

因此,进行数学教育改革必须充分发挥各方人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别要把“由数学教育理论工作者和数学家所组成的共同体在全国范围内的领导作用,和广大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家长等在各个具体区域内的创造性工作”[1]协调起来,只有这样,才能减少阻力,加快现代化的进程.

4.数学教育现代化具有动态性

其动态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纵观改革的历史,它具有时代性和相对性;二是就每一项具体的改革而言,它具有过程性.

4.1数学教育现代化的时代性和相对性数学教育现代化是符合新的时代要求的数学教育,是时展的产物,因此它具有时代性.同时,随着社会进步,现代化的内涵也必定不断发展,因此就其内容而言又有相对性.从而数学教育现代化不是一个固定的、僵化的模式,而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动态工程.六十年代正好是布尔巴基学派的结构主义思想时期,因此结构主义学派就为新数运动提供了理论基础,所倡导的数学教育现代化就是以结构主义思想来重建数学教育.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计算机正在改变着我们的世界,当然也在影响着数学教育的发展,或者说数学教育要符合这一时代特征.因此近年来又出现了这样的说法“数学教育的现代化就是要以计算机为基础来‘重建’数学教育”.[1]可以预见,随着时代的前进,数学教育现代化又必将有新的发展和突破.

4.2数学教育现代化的过程性新数运动的以现代数学思想改造传统数学教育的指导思想是深入人心的,正因为此,人们对新数运动寄予了很大希望,也正因为如此,人们容忍不了它所暴露出来的弊病,以致招来暴风骤雨般的尖刻的批评、指责,令支持者也无力摇旗呐喊.

事实上,任何事物都是过程,都是作为过程而出现、而发展的,数学教育的现代化也必然是一个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当它以崭新的面貌问世时,难免会有一些不尽人意之处,它在过程中得以成长、壮大、完善.充分认识其过程性,就可“善待”改革:数学教育的现代化很难一步到位,而需不断发展,对其弊端,不应刻薄攻击,而应客观评价,也就是给它一个“宽裕”的反思环境,使之在调整中发展,在改进中完善.从新数运动的现代化一下子“回到基幢,“回到祖父一辈的数学上去”,就是没有正视其过程性.

5.数学教育现代化具有可行性

新数运动所倡导的数学教育现代化,一直是世界各国数学教育改革的方向,我国在1958年~1960年间和1978年~1983年间,也进行了现代化改革的尝试,增加了概率、统计、逻辑代数、微积分等近现代数学知识[5].但由于不符合我国实际情况,改革没有实施下去或进行了调整,其情况与新数运动有某些相似之处.于是,人们不禁要问:究竟能否在中小学充实先进的数学内容?

布鲁纳认为,可以将任何数学教给任何水平的任何学生.A·A·斯托利亚尔指出:可以把现代数学的重要思想转化为儿童能接受的语言[6].这就为数学教育现代化改革提供了理论支持.同时,新数运动并不是全军覆没,法国教改的成功,从实践上论证了在中小学阶段充实近现代数学内容是完全可行的.国外许多心理学家、数学家、教育学家也进行了一系列实验,反驳了关于不可能进行小学数学现代化的意见[6].因此,我国应当对数学教育现代化充满信心,不能因为新数运动的受挫而裹足不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