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会的认知范例(12篇)
对社会的认知范文篇1
把语言当作社会现象来研究由来已久,研究语言符号的社会性是社会语言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缘起。研究语言必须联系社会实际,这是社会语言学的基本出发点。在二语习得领域,1970年代以来,心理语言学理论占有重要地位。主流研究把语言当作心理现象,关注学习者的个人心理特质,而忽略了语言产生和使用的社会环境的作用。1990年代以来,推崇Vygotsky社会认知发展理论的学者则强烈反对把语言和语言习得与社会环境相分离,开始探索该理论在二语习得发展过程和教育中的应用,由此开创了从社会文化视角探索语言习得的认知过程。作为一种研究高级心理机能发展的理论,Vygotsky社会认知发展理论强调社会活动在心理发展中的作用。语言是联结个体与外界之间关系的主要工具,在高级认知中起着中介作用。语言具有双重属性,对外是社会互动的单位,对内是思维的单位,通过对话活动来协调社会活动和高层次的心理发展。语言作为符号工具使用包含着间接经验,与带有独特社会特征和文化信息的社会情境紧密相连、无法分割,言语能力的形成是在社会支持系统下通过认知过程实现的。语言学习就是社会活动与认知过程联系在一起的社会文化现象[3]。语言社会化在二语习得的社会化路径中占据重要一席。语言社会化理论和社会文化理论虽均受到Vygotsky心理学的影响,在研究目标上却不尽一致。社会文化理论关注的是认知能力及语言能力的发展,而语言社会化理论则关注的是文化知识与语言使用能力的共同发展。语言社会化理论最早由人类学研究者Schieffelin和Ochs提出,他们将其定义为儿童或初学者通过语言形式的学习实现其社会化的过程,其间包括接受相应的价值观、行为方式和社会习俗。这方面的研究表明,语言与社会环境之间相互依存、难以分割,语言习得的过程也可以看作是其与社会文化相适应的过程,即个体的社会化过程。
特定的语言和其生存的社会文化环境是一个整体,各个组成部分相互依赖、相互作用。在社会语言学领域,围绕结合社会因素探索语言问题这一观念,Firth继承和发扬了Malinowski关于语言是一种行为方式、具有社会功能的观点,强调要把语言放到整个社会环境中去研究,提出了言语情景的概念,创立了语言学研究中的语境学说,认为语言的意义就在于其在语境中的可能。随后陆续发表的语境和语域理论领域的研究成果充分说明,在人使用语言认知和交流的过程中,肯定会程度不一地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当然环境中也包含历史文化风俗等因素。正因为如此,社会文化理论认为,人的高级层次的认知取决于社会文化因素。最新的二语习得研究成果已经证明,语境的各个方面都影响着语言学习的过程。如Norton从身份构建这一切入点出发,揭示了社会文化语境形成的二语习得者与目标语之间的权势关系,以及这种关系对二语习得过程的影响。[5]正因为语言具有社会性,所以语言习得(即语言知识的构建)很难与语言产生和使用的社会文化割裂开来。从社会语言学的视角来看,二语习得的社会学转向肯定了语言的社会性,认同语言是社会现象而非心理现象,语言知识和能力的构建与学习者的环境体验和社会交际密切相关。从二语习得的社会文化派的角度来看,社会语言学的研究成果充分肯定了语言与社会环境之间的内在联系,将二语学习的社会因素理论化,并且通过这个宽泛的框架,为二语研究注入了社会化理论。
二、研究视角的靠拢:对交际互动的重视
二语习得研究领域当前较为活跃的社会文化派与认知派理论上的最大分歧在于,社会文化派不赞同学习发生在个体内部,而认为人的高级认知来源于社会交往活动,因此特别强调交际和互动在认知及语言发展过程中的作用。由于交际本身是通过语言来实现的,这样,身心、内外或思维和交际活动就通过语言符号得到了统一,即交际活动中的语言运用在心智功能发展中起着核心作用。但交流不仅仅只是语言学习的工具,按照Hymes的看法,交际本身也是一种能力。语言交际能力问题涉及很多因素,除了语言结构、语境文体、跨文化言语行为意识等方面外,还有文化心理方面的因素。1960年代,受人权运动时代的影响,语言问题成了突出的社会问题。基于Fishman对移民语言状况的考察,Bernstein对不同阶层成员,特别是儿童语言的考察,以及Labov对黑人英语的调查,社会语言学在兴起之初已发现三条重要的原理:语言与社会是相互作用的;人们有可能掌握几种结构各异的语言或变体;语言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可以通过语言规划和社会规划加以改变。也就是说,在社会语言学研究者看来,社会中的语言使用者具备使用变体的能力,对变体存有主观态度,可以在交际中加以选择使用。语言系统是异质性的,充满内部变异。语言作为社会现象,与社会结构和社会价值系统联系在一起,从心理学角度考察语言使用者对语言变体的主观认识和态度,以及上述带有社会性质的评判对语言使用者言语行为的影响,是社会语言学主流之一语言社会心理学的中心课题。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因此从个人角度研究说话人对语言的态度是可行且必要的。语言态度归根结蒂反映了对语言使用者和用法的态度。对社会心理的考察,主要是通过心理实验的方法获取研究素材,如配对变语法测试受试者对操某种语言或语言变体的态度,并且经常结合使用语义微分尺度,使说话人的特点得到更确切的分析。语言社会心理学对语言态度的研究,大大加深了人们对语言与社会的关系、语言在社会交流中的作用的理解。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对二语习得产生了重大影响,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Lambert和Gardner的二语习得中的态度与动机理论,其研究重心主要放在第二语言学习者的态度、动机对他们最终的成功所具有的影响之上。研究结果表明,二语学习者对所学语言的态度会影响其习得效果。Giles的言语适应理论是继Lambert方法后该领域在理论上的新进展,也是从社会心理学角度研究语境中交际者的心态和言语选择行为。语言使用者趋同或趋异的言语选择,突出强调了社会交流中语言使用者对对方的认同或不认同的态度和行为,解释了言语交际中风格变化的策略背后的主观情感和动机。[6]言语适应理论为语言变体研究增添了动态的角度,体现了社会语言学自身从典型描写到解释预测的研究发展路径。这种解释性的努力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Labov对语言变异描绘精细但局限于静态的不足。另外,这方面的研究也凸现了个人是如何通过语言选择来显示自己的社会文化价值的。在社会建构主义影响下,社会语言学认为,语言与社会因素可以被视为是相互建构的:身份影响语言的使用;语言的使用也是塑造身份的过程。总的来讲,社会语言学的发展与二语习得的社会文化派注重真实语境、身份和体验,这与多种语言互动的主张不谋而合。从理论上讲,当前社会语言学理论框架中语言变异研究的成果,如语言变体的辨识、语域的认知等,为交际能力的培养和评价提供了系统的、受社会条件影响的二语变体数据,对二语学习具有指导意义。语码混合、语码转换及言语适应策略等交流中的言语选择,使交际语言运用能力目标得以形象化地表达。对交际中的语言行为,如道歉、赞美、邀请、拒绝、请求等的研究,为二语习得跨文化言语行为意识的培养勾画了发展目标。
三、学习观的认同:基于使用的学习
如前所述,二语习得的社会文化派主张学习是一个内化的过程,这个过程是始于人际交往的。对于二语学习者而言,最重要的是与人交往,在交往互动中进行意义的建构。比如,学习者很容易注意到词汇的习得伴随着对一定社会文化情境的深入了解,在不同的语境中,词汇意义可能会发生改变,语言形式与意义之间的关系并不固定。对范畴的掌握意味着根据交流需要对语言规范遵从或背离。事实上,语言的习得和使用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语言是人际交流、社会活动的中介,而言语交流总是发生在一定的社会语境中,因此语言学习即语言使用。反过来,语境中对于语言使用也可以巩固和加强语言学习。由此可见,社会文化派的语言习得理论认为习得过程即语言的使用过程,认为真实世界中使用的语言对学习来说是根本性的而不是辅的,使用不是习得的结果,也不是手段。正因为社会文化派坚持在语言习得和语言使用间划等号,如此强硬的立场招致了认知派主张二语习得研究的对象是二语习得而不是语言的使用的激烈批评,反对把二语习得研究的范围扩大到二语在真实语境中的运用[7]。在习得即使用这一点上,社会文化派完全可以从社会语言学领域中的最新流派———认知社会语言学那里找到强有力的理论支撑。认知社会语言学是认知语言学的体验哲学观和经典社会语言学理论相结合的产物。认知语言学关注语言的普遍原则与人的认知之间的关系,但由于语言意义并非孤立存在,是在人类互动中产生及传递的,因此认知语言学所理解的语言概念及其基本结构也关系到社会和文化情境下的认知。随着认知语言学的不断发展,近年来学界开始关注从话语和功能的角度研究语言,越来越关注语言的社会性。基于用法的主张本来就是认知语言学的基本理论立场,认知语言学认为语言知识来源于使用,说话者为了交际和社会交互的目的识解自身体验,而听话者也为同样的目的识解说话者的话语,因此认知语言学渴望对语言的社会交互性做出自己的贡献[8]。上述原因将认知语言学引向社会变体研究。对于在基于用法的方法论体系中该如何理解语言系统、为什么变体研究具有重要性的问题,认知社会语言学家Geeraerts认为,由于语言使用的行为是语言学的最基本事实,语言系统只被看作是对语言行为中出现的模式进行抽象和概括。他谈到,“Thereisusage,thereistheinteractionbetweenpeople,theinteractionissociallystructured,andthelinguisticsystemisanabstractionoverthatsocialstructure……”[。可见,语言使用者学习语言的过程并不是将自己与所谓的系统进行校正的过程,而是在社会互动中与其他语言使用者相互调整的过程。尤其值得注意的是,Geeraerts认为,由于每个人的接触范围有限,这些调整都是不完全的,并具有各自的社会结构。因此,在基于用法的方法论里,语言变体研究是语言学研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互动影响了语言使用者的个体语言知识系统。综上,结合语言习得,可以有如下理解。第一,任何语言的使用者都是学习者;第二,习得不能简单地被看作是结果,更应将其看作是一个永远的、不间断的过程;第三,应重视真实的语境、不同的参与者、不同的身份,应重视不同的社会语境、交际者、社会群体导致的隐喻变异,重视隐喻背后的文化模式,其重要性可能不次于教室语境。
四、对学习对象的共识:关于规范和标准
语言的变异性和标准化都是社会语言学的重要研究内容。面对语言内部变异和动态发展的事实,有必要编撰一整套言语社会遵循的统一规范,来对上述情况有意识地压制,以便服务于国家化进程、国家象征、社会统一、实际需求与学校教育的开展等。这就是标准语产生的缘由。其本质也是一种发生在一定社会和历史空间中的语言变异现象。按照社会语言学的观点,语言变体没有优劣之分。从功能的角度看,语言形式对应社会功能,社会语言学关注的是交际功能和交际任务的完成及其效应。在这个意义上,虽然标准语具有较高的社会威望,能满足适应较高语体的功能需要,但不能由此认为标准语就比其他变体更为优越。从学校教育角度上来讲,课堂教学也需要一套规范,因而标准语是很好的选择。由于学校教育的强化,学习者倾向于认为标准语形式是正确的,而其他方言和变体形式是错误的、不规范的、听起来是不对的。事实上,在交际者感情不认同的场合,如团结模式中,由下而上的力量有可能出现对标准语的趋异和背离,比如,标准语显然难以适应较为低端的语体。另外,标准语虽然保守,其变化虽然缓慢,但是它仍然是有变化的。标准语在语言的各个层面上的标准化程度是不一致的,其程度最高的是书面形式,较低的可能是它的语音。特别是在当今语言国际化、多元化、多文化、多变体的形势下,从语言使用的角度来看,二语学习者应尽量了解语境和身份的多样性,尽可能地增长变体的知识和使用变体的体验,以有利于二语学习。
五、结语
对社会的认知范文1篇2
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承担一定的义务就应当享有相应的权利,不能只负义务不享权利。国家要求民众有知晓刑法的义务,那么民众也应当具有与此相对应的权利,即要求国家尽力告知民众法律的义务。一直以来,国家都要求民众具有知晓法律的义务,刑法理论研究中也以民众知晓法律为前提条件,但并没有着力强调国家所负有的法律告知义务。所谓国家应当具有的法律告知义务,就是要求国家尽力通过各种途径将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所作的法律解释等规定尽快告知公众,并保证公众能够便利的查阅相关法律规定,得到有效的咨询,而不是仅仅了事。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公众在其受教育过程中并没有得到足够的法律知识,国家在公共生活当中也并没有完全承担宣传法律的责任,未能在社会生活中树立法律的权威。因此,在社会生活过程中,人们是依靠社会基本伦理而非刑事法律来指导自己的行为,因此对社会危害性认识普及程度远远高于对刑事法律的认识程度。在目前国家的法律告知义务无法充分履行的情况下,要求人们了解刑事法律并以此指导自己的行为是不合理的。所谓知法,只能是在整体法规范的价值上做出的社会危害性评价,即自己的行为是否应当,而不是自己的行为是否违反法律。法律是人类自律的规则,只能以人的实际能力为基础,刑法具有最大强制力,更不能强人所难。当前我国刑事法律并没有得到广泛的普及,公共教育中缺乏法律教育。但是,公众能够依靠社会生活的基本伦理来认识到自己行为和结果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立法者、司法者可以和公众在社会危害性认识上达成共识。因此,社会危害性应当作为犯罪故意成立的必备要素。
二、主观罪过中社会危害性认识的具体标准
犯罪的主观罪过包括故意与过失,社会危害性认识应当是犯罪故意成立的必要内容,同样也是过失犯罪成立的必要内容。故意不同于过失,二者对社会危害性认识的具体要求也并不相同。
(一)犯罪故意中社会危害性认识的具体标准
要成立犯罪故意,必须具有现实的社会危害性认识,如果行为时不存在现实的社会危害性认识,就不能成立故意犯罪。但是,从“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来看,成立故意所要求的现实的社会危害性认识,并不仅仅是指确定的危害性认识,还包括可能的社会危害性认识。所谓可能的社会危害性认识,是指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即对行为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并不确定。只要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有造成社会危害性的可能,就可以认定行为人存在犯罪故意,当行为人明确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时,成立犯罪故意就更是毫无疑问的。这是在于,现代社会中民众负有了解法律的义务,特别是在对自己的行为的法律性质产生疑问时,就应当通过有效途径来确定行为是否为法律所允许,并以此指导自己的行为。因为刑法所维护的是公众的基本利益,通常情况下,人们并不会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产生疑问,但是当行为人进入到自己不熟悉的领域而对自己的行为性质产生疑惑,就应当履行知晓法律的义务,否则就是对法律的蔑视。与之对应的是,如果在特殊情况下,国家没有履行或者无法履行法律告知义务,也就不能要求不知此法律规定而实施禁止行为的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应当说明的是,可能的社会危害性并不同于社会危害性认识的可能,前者是不确定行为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是一种不确定的认识状态,后者则是一种对应然事实的推测,行为人实际上并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即事实上对社会危害性的无认识。
(二)过失犯罪中的社会危害性认识标准
传统理论认为,社会危害性认识是对构成要件事实的认识,在故意犯罪中,应当具有现实的社会危害性认识,在过失犯罪中,过于自信的过失具有现实的社会危害性认识,而疏忽大意的过失,则是具有社会危害性认识的可能性,不存在现实的社会危害性认识。在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中是否完全不存在现实的社会危害性认识,则应当进一步分析。疏忽大意的过失,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是由故意违反非刑法法规的行为过失导致了危害结果;二是忘却犯。对于前者,行为人对违反非刑事法规的行为是明知的,对于构成要件结果的社会危害性也是知晓的,之所以被认定为过失,在于行为人没有履行应有的注意义务,未能认识到自己的不当行为会发生严重的危害结果。换言之,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当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轻微不法行为会导致严重的结果发生。后者通常表现为不作为的忘却犯,行为人同样知晓造成后果的严重危害性,只是在行为当时忘却了履行应有的义务。可见,在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中,行为人并不是不知道构成要件后果的社会危害性,而是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导致构成要件后果发生这一事实。是否知晓行为所导致的结果有无社会危害性,与是否知晓自己的行为能不能导致结果的发生,是两个问题。传统理论中所说的“行为人没有认识到社会危害性但具有社会危害性认识的可能性”,实质上是指行为人当时对“自己的行为会导致构成要件结果发生”这一事实应当有认识的可能,是指事实认识可能,而非社会危害性认识的可能。传统刑法理论认为疏忽大意的过失要求行为人具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可能,并不准确。
1.所谓认识的可能,只是一种推定的假设,而不是事实,假设不能取代事实作为犯罪的成立的基础,犯罪成立必须以事实为根据。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道行为造成结果的严重危害性,却假设其有知道的可能,以假定的可能取代事实的认识,从而认定为过失成立,不符合刑法法理。
2.社会危害性认识的事实载体,是行为所导致的构成要件的结果,而非是行为人的行为。刑法是主客观事实的相互统一,对于作为结果犯的过失犯罪而言,就应当是客观上发生的危害结果与主观上对发生危害结果社会危害性认识的统一。传统理论以危害结果为处罚的客观依据,却以对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认识而非对结果的危害性认识作为处罚的主观依据,造成了处罚的客观依据和主观依据互相分离。实质上,要成立过失犯罪,只要行为人能够认识到危害结果的社会危害性即可。处罚过失犯罪的实质依据在于:行为人知晓构成要件结果的严重危害性,又因自己行为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且行为中存在过失,因而应当承担过失犯罪的责任。如果行为人对行为结果的社会危害性无法认识,就不能认为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认识从而不成立过失犯罪。否则,由于社会危害性是从整体法规范角度评价,不只限于刑事法律,那么除了忘却犯之外所有的过失犯都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既然事实上已经有所认识,就与具有认识的可能相矛盾。
3.无法直接判断行为人是否有认识自己行为危险性的可能,因为主观认识可能性只是一种假设或者说是一种推论,是由客观事实所推定出来的假设结论。实际上,刑法真正关心的,是此一推定所依据的客观事实,即行为人对义务的违反。在过失犯罪中,正是行为人对义务的违反,使行为人的行为与造成的结果得以结合,从而产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中包含两种义务:结果预见义务和结果避免义务。为什么行为人必须履行这些义务?因为这些义务是长久以来在人类社会交往中经过普遍认可而形成的,是人作为社会人这一角色为维护自身安全所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换言之,此类义务存在且产生约束力的合理性在于其是人类社会千百年来文明生活经验的总结。作为社会人,只有遵守这些义务,才能自由且安全地生活在社会中,否则就会危及到社会基本秩序从而对其他社会人的利益产生危害。因此,过失的真正内涵在于: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没有履行作为社会人所必须遵守的义务,或者因疏于注意,或者注意到但疏于避免,导致了构成要件结果的发生。无论是成立故意犯罪,还是成立过失犯罪,都要求行为人对构成要件的客观方面具有社会危害性认识。在故意犯罪中,主观认识的内容为不确定的社会危害性认识,即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或造成的结果可能具有社会危害性;在过失犯罪中,知晓造成结果的社会危害性,并过失(未履行结果预见义务或结果避免义务)导致该结果发生的,成立过失犯罪。
三、结语
对社会的认知范文篇3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和长足的进步,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但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我国现在已进入社会矛盾凸显期,环境污染、道德滑坡、利益摩擦、心理失衡等社会问题层出不穷,社会管理环境面临严峻形势,这对新时期社会管理理念、手段和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为应对这些挑战,各级政府亟须进行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改革旧的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社会管理内容、方式、模式和机制,建立适合社会转型和现代化发展需要的社会管理新格局。而要建立社会管理的新格局,就应该了解各类群体对社会管理的认知和看法,以便提出更有针对性的策略。在众多的群体中,公务员尤其是基层公务员群体长期是被忽略的对象,这为笔者的研究提供了契机。
一、研究源起与研究设计
站在政府管理的角度,国外社会管理的出现是相当晚近的事。总体而言,由于西方国家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基本是在“国家-社会”已经充分分离、社会自组织和社会管理能力较高的背景下才出现的,因此在西方国家社会科学中并不存在专门的政府社会管理研究领域,他们对我们所说的社会管理内容,基本上是以社会政策来替代,或等同于治理理论出现后的地方治理。在内容上,社会政策取向的研究主要强调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体系的建构,重视发挥社区、非营利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重视社会工作在社会管理中的地位。地方治理取向的研究主要强调政府、市场、社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发挥功能互补作用,共同服务于社会公共生活,代表性的研究有文森特?奥斯特罗姆倡导的治理结构的立宪改革、皮埃尔?卡蓝默提出的合作伙伴关系和合作伦理建构等。这两个取向的研究为我国社会管理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来源,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就国内而言,社会转型期以来,伴随二元社会结构、单位制与差别户籍制等制度结构的改革,我国溢出社会管理体制的问题越来越多。剧烈转型而产生的社会断裂、阶层冲突和福利、就业、安全的压力越来越大,社会管理问题越来越成为执政党和社会各界关注的重大问题:一方面,政界明确将其纳入政策纲领中。例如,党的十六大明确将其概括为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2011年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开幕式上提出了“扎实推进社会管理科学化”的要求。另一方面,学界则出现了若干以“社会管理”为主题的专项课题研究,①陆续涌现了一批研究成果,主题主要集中在:(1)关于社会管理(政府社会管理)概念与内涵的阐释,这些阐释经历了狭义、广义到全面界定三个阶段。研究表明,学者们对社会管理内涵的理解正在发生变化,从20世纪80年代的“国家(或政府)中心论”正在向“多中心”社会管理观过渡,内涵也扩大到了社会自我管理与社会自治。[1](2)对社会管理合作主体的研究。主要包括对作为核心主体的政府的研究、对政府社会管理重要合作伙伴的社区和NGO的研究。[2](3)对我国社会管理改革路径的研究。从现有研究文献来看,社会管理改革路径的研究有关注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路径、服务型政府建设路径、和谐社会的路径、治理的路径、社会权利导向的路径以及仲裁的路径。②(4)对涉及社会管理结构、方式的基层民主治理、信任、听证、户籍制度改革等具体社会管理行为及创新的研究。[3]以上研究涉及政治学、社会学、管理学、伦理学、公共管理学等多方面,为社会管理的进一步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现实素材和理论依据。
综上可知,社会管理及其创新是目前我国各级政府和学界关注的焦点和热点,由此产生的研究成果十分丰富,可谓汗牛充栋。但由于研究视角和研究范围不同,研究背景不尽相同,学术界在取得卓有成效的研究成果的同时,也在社会管理的概念、内涵、内容等一些基本问题上产生了分歧,形成了研究的丛林状态,存在以下有待改进之处:(1)从研究的方法来看,理论上研究社会管理的成果较多,通过实证调查手段研究社会管理的成果屈指可数,即使有,也主要是对案例的实证调查和追踪分析。例如,陈振明对福建省和厦门市社会管理创新的典型案例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提升社会管理能力的方法和途径。[4](2)从研究内容来看,现有研究主要是对社会管理及其创新的过程、规律和理论基础进行研究,对某一群体对社会管理的主观认知的调查研究几乎是一片空白。(3)从研究对象来看,大部分学者都是以社会管理本身的运行规律和运行过程为研究对象,以民众对社会管理的基本看法和认知为研究基础,鲜有涉及公务员领域。即使有涉及,抽样的也是县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没有对专门执行社会管理政策的基层公务员进行调查。例如,李德、于洪生2011年7月到12月围绕“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这一主题,在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对前来学习的15个班次的306名县处级以上的学员进行了问卷调查。[5]也就是说,目前学界对社会管理少有的实证研究基本没有涉及基层公务员群体。事实上,基层公务员是我国社会管理政策的主要执行者,他们长期战斗在一线,与民众面对面地接触,对民众需求、管理需要和社会矛盾比较熟悉,对基层社会管理的经验和教训有切身的体会,对基层社会管理体制该如何创新有明确的认识。因此,以他们为调查对象,对社会管理内涵、过程和规律进行研究,有利于切中社会管理的要害、突出社会管理的难点、强化社会管理的重点、明确社会管理的改革方向和改革途径,其必要性和重要性可见一斑。
为此,2012年7月至2013年4月,为了更好地完成相关项目,我们利用到各地党校系统培训班做讲座的机会,对贵州省省委组织部培训中心和贵州各地州(市)州(市)委党校培训班学员、江西省国税局公务员、广州市物价局公务员、三亚市委党校培训班学员进行了大规模问卷调查。调查共获取有效问卷370份,经过逻辑筛查,剔除不合格问卷8份,最终获取有效问卷362份。其中,贵州省问卷数量最多,有217份,占59.9%;接下来依次是海南省70份,占19.3%;广东省40份,占11.1%;江西省35份,占9.7%。本次调查的公务员均为县处级以下的科级干部、股级干部或普通公务员,这些公务员具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他们的具体背景变量如表1所示。由表1可知,无论从年龄、性别、民族、收入、政治面貌和所属单位性质来看,被调查的公务员都具有较好的代表性。
二、强化控制:基层公务员对社会管理的认知偏差
按照郑杭生的解释,社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可分为政治、经济和社会三个领域,这三个领域既相互关联又彼此独立。狭义的社会仅指作为整体社会组成部门的第三部门。而社会是广义还是狭义的概念,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和社会的关系问题。回顾历史发现,我国和西方社会在政府、市场和社会关系的演变上有不同的模式。西方社会的国家和社会界限比较清楚,一开始就是并立而行的。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领域逐渐分离成市场和公民社会两大领域,这使得西方国家的政府、市场和社会三个领域层次分明、界限清楚。就我国而言,受等级观念的影响,传统社会是己、家、国同构的社会。在此背景下,己的管理、家的管理、国的管理是统一的,社会管理的实质也就是对国和家的管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传统社会逐渐解体,但国家仍然占据了巨大的空间,整个社会被笼罩在全能政府或单位制的“光环”之下,此时的国家和单位社会也是统一的。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渐确立,政企、政社、政事逐渐分开,原有的单位制逐渐打破,市场和公民社会分化为一个独立的领域,社会管理的内涵也随之发生变化,主要指政府、社会组织和民众对社会事务和社会活动进行规范和协调管理的过程。[4]40
其实,作为社会管理政策的主要执行者,基层公务员群体对社会管理内涵的认识与上述学界的新观点是一致的。64.9%的被调查者认为,社会管理的内涵是“实现社会自治与社会自我管理”,这一比例比认为社会管理的内涵是“维护社会稳定、强化社会控制”的高25.8%。正因为大多数人认为社会管理的主要内涵是实现社会自治和社会自我管理,因此,有高达81.6%的被调查者认为,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是“培育多元主体,强化多元主体参与管理”,仅有18.4%的人认为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是加强政府对社会的管理。由于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是培育多元主体,因此当我们问及“您认为党和政府提出的社会管理新格局最重要的是什么”时,被调查公务员认为在中央提出的新型社会管理格局中,公众参与和社会协同比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更重要,百分比依次为60.2%、25%、14.2%和9.7%。由此看来,基层公务员对社会管理基本内涵的认知与学界的界定是基本一致的。尽管如此,基层公务员在社会管理具体问题的认知还是存在一些偏差,具体来说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将社会管理的主要内容简单等同于“维稳”
当代社会,传统与现代、现实与虚拟并存,再加上部分地区存在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地理位置偏僻、群众文化素质不高、基层公务员执政观念比较落后、社会组织自主性较弱、公民社会极不发达、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滞后等事实,基层公务员认为社会管理的主要内容是“维稳”,占67%;而解决民生、保护权利、倡导民主、培育社会自主性等内容合计占33%。这说明,被调查公务员对社会管理内容的认知有偏差,这种偏差将“维稳”当成了社会管理的首要内容。贵州省铜仁地区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毕节市的“三级联动视频截访模式”以及瓮安的“违法犯罪青少年帮教制度”等典型社会管理案例,无一不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利器。其实,将社会管理的内容简单地等同于“维稳”是对社会管理的误读和扭曲。诚然,维护社会稳定是社会管理的目标之一,而政治稳定才是社会稳定的本质,政治稳定与政权的公信力有很大关系,因此那种为了维稳扼杀群众权利(如群众的上访权)的做法是极不可取的,反而会降低政府的公信力。应该看到,一个社会的矛盾和冲突只要在合理的范围内,就可以被社会自我消化和自我排解。更何况,社会管理还有协调关系、增进福利之目标,片面地将社会管理维护的社会秩序理解为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不把保障群众权益放在首位,这是消极维稳观。当然,我们不能妄言既有的维稳体制有多大的效果,政府确实也在实践中学习如何处置群体性事件,以提高应对能力。事实是,在既有的维稳体制下,政府面临的维稳压力越来越大、成本越来越高。[6]这一点,可以从我国公共安全支出的情况看出。2007年至2011年五年间,全国财政决算支出中公共安全支出的年平均增长率为15.89%,远远高于GDP、公共服务支出和人均收入的增长速度。其中,2011年,全国省均公共安全支出为169.91亿元,国防支出才6.4亿元,公共安全支出是国防支出的26.5倍。[7]可见,维稳已成为新时期各级政府的头等大事。在此指导下,各地政府将维稳作为第一要务,除了设置诸如“维稳办”、“综合治理办”、“应急办”等相关机构处理维稳事务之外,在敏感时期更是动员众多部门乃至社会力量一齐上阵,层层承包,分头负责,力保本辖区内平安无事,为此而付出的人力、物力、财力可谓不计成本。[6]正因为公务员将社会管理简单等同于维稳,因此,当问及社会管理创新的程度,53.7%的被调查者认为主要是在具体工作中有一些新思路、新方法的改变,24.9%的被调查者认为该省政府在社会层面进行了一些合乎民意的改革,但对于政府层面的改革,被调查者则持保守的态度,仅有5.9%的人认可。也就是说,关于社会管理创新的程度,被调查公务员认为主要是局部的、方法上的创新,而对新型社会管理格局要求的政府层面的改革和民众要求的社会层面的改革则较差,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尤其沉重和缓慢,这对新型社会管理格局的形成是极为不利的。
(二)认为化解社会矛盾需要强势政府
历史和实践都证明,社会转型期是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多发期,这是源于人们价值认同的分歧。而之所以会产生价值认同的冲突,与制度有效供给不足、利益主体多元化、多元价值存在和主导价值观缺失有莫大的关系。与此同时、弱势群体、强势群体以及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最终会影响社会冲突的强度和烈度,社会矛盾由此爆发。那么,在基层公务员的观念中,目前的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严重吗?有54.2%的被调查者表示,目前的矛盾冲突比较严重,但仍有36.7%的被调查者对目前的矛盾冲突比较乐观,认为不严重。而不管严重与否,都会涉及政府如何处理矛盾的问题。因此,当我们追问被调查公务员“您认为地方政府处理社会矛盾存在什么问题”时,结果显示,排在前三位的是行政不作为、过于软弱和缺乏公正,分别占57%、48.3%和45.9%,而民众印象中的滥用权力和违背法制反而降到了最末位,仅分别占39%和26.7%。贵州省的公务员更是将“过于软弱”排在了第一位,占55.4%。也就是说,在政府公务员自身看来,是因为他们处理社会矛盾的手段太弱才导致了很多矛盾没有处理好。这让我们想起一些官员在公开场合讲话时提出“强势政府最重要,政府只有强势了才能解决社会矛盾”的言论。我们无法指责这些官员的观点,因为毕竟他的立场和学者不一样,但是太阳和风的故事告诉人们:强势手段不是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是管用的,在大家理性的时候,暖暖的阳光更容易让人自觉地脱下外衣。也就是说,如果解决的是颠覆社会和通敌卖国这样的民族矛盾,强势政府很有必要,但是针对人民内部矛盾和手无寸铁的人民,防暴警察等凸显强势政府的社会管理手段,还是少用为好,否则会更进一步激化社会矛盾。正如达伦多夫所指出,社会冲突调节机制越有效,冲突烈度越低。[8]176当前,我国采取的是“稳定压倒一切”的制度设计,这为冲突发生时官员的瞒报、漏报、虚报提供了温床,其结果是往往错过了冲突调节的黄金时期,酿成高烈度的社会冲突。因此,被调查公务员将“强势政府”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保障,强化政府权力的使用,弱化政府责任的承担和社会组织机制的培育,这对提升我国各级政府社会管理的能力是极其不利的。
(三)认为社会管理的主要手段是社会控制
社会管理内在地包含着服务,服务型政府的宗旨要求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必须以社会服务为中心,实现社会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9]然而,从我国各级政府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具体做法来看,传统社会管理的控制模式仍然占据主导地位。虽然经验材料一再表明:我国各级政府注重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如建立社会风险预防评估机制、加大信访排查力度、关注民生等。但事实是,现有的做法主要是一种消极控制,对源头治理的作用不大。这一点从基层公务员的回答中可见一斑。当问及社会管理的主要手段是该以社会控制为主还是以社会服务为主时,56.3%的被调查者选择了社会控制,43.7%选择了社会服务,选择社会控制比选择社会服务的公务员多12.6个百分点。也就是说,公务员认为社会管理的主要手段还是社会控制。正因为如此,对于社会管理的突出矛盾,排在前三位的是拆迁安置补偿问题、农村土地权属纠纷和社会治安问题,分别占61.1%、42.3%和34.9%的被调查公务员选择,在现实中,这些问题解决的方式基本都是以社会控制为主;而对于社会服务性较强的公共产品供给问题、社会保障问题和劳动就业问题,基层公务员的选择则比较保守,在十余项备选答案中相对靠后。对于社会管理最应创新的三大机制,利益协调、综合监管和矛盾化解等社会控制机制比较靠前,有30%左右的被调查者选择;而人才培养、利益表达、协商对话、社会组织培育等社会服务机制则比较靠后,选择的人不超过20%。其中,社会组织培育机制被认为是最不应该创新的机制,仅有8.7%的被调查者选择。也就是说,从公务员的回答来看,他们认为现有社会管理的思路还是应着眼于对社会矛盾的围追堵截、严防死守,对于通过改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畅通表达渠道、扩大有序参与等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的想法较少,对社会的服务理念更少,更不用说冀求社会组织、政府和公民的合作治理。调查时在贵州省各地州市获取的面上材料也可以证实此观点。贵州省黔南州、黔西南州和毕节市等地建立的“重点人群防控机制”、“社会治安综合监控机制”、“虚拟世界重点监控机制”是各地政府认为做得较好且值得推广的社会防控举措,遵义市的“网格化管理”虽然能动员公众参与,但却变成了政府全方位监管社区民众的一种工具,其实质是对社会控制的强化。当然,采取这些社会管理措施的出发点也许不仅仅是维护社会稳定,但使用的手段基本是刚性的社会控制手段,柔性的文化建设和伦理道德手段使用极少,更不用说协商民主的方法。因此,在大多数创新材料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社会控制机制的规划和方案,但对于如何发展民主、如何提供服务或者如何平衡控制和服务的关系则三缄其口。其实,让群众参与社会管理、为群众提供社会服务对节约政府社会管理资源、化解社会矛盾大有裨益,也是提升社会管理效果的有效措施。
(四)依法进行社会管理的观念和行动较弱
上述指出,被调查公务员认为,各级政府在处理社会管理中的社会矛盾时,最大的问题在于过于软弱,而最小的问题是违背法制,仅占26.7%。也就是说在基层公务员的观念中,仅有不到三分之一的被调查者认为他们省的各级政府没有依法进行社会管理。那么事实确实如此吗?以激化官民矛盾的征地拆迁和城管执法为例。在征地拆迁中,强拆、血拆案例层出不穷,动用防暴警察的事例也屡见不鲜,湖南嘉禾甚至打出了“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我将影响他一辈子”的霸道口号。其实,现代社会的土地权属纠纷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在现代化、城市化不断推进过程中,政府为促进经济发展,不惜以牺牲农民的生活为代价,导致了官与民的对立。当然,不可忽视土地和拆迁纠纷的深层次原因是我国农村户籍制度、土地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滞后于社会发展的需要,即使是推进这些制度改革,也需要政府主动积极应对,在这些基本制度没有建立起来的情况下,政府只为发展的利益,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很难不形成官民对立的局面,其实质是效率与公平的悖论问题。而被调查公务员却认为,政府在处理拆迁这类的社会问题时过于软弱,这说明他们依法进行社会管理的观念较弱。再如,一些城管暴力执法带来流动商贩和城管之间的紧张关系已导致了大量的流血冲突事件,这也不是依法进行社会管理。因此,被调查公务员认为政府解决社会矛盾最小的问题是违背法制,这是一种认知偏差。
既然公务员依法进行社会管理的观念较弱,那么在实际行动中,他们的法治意识怎么样呢?为此,我们询问了公务员“当您自己面临较大的矛盾纠纷时会怎么处理”,结果显示,39.8%选择与对方私了,29.3%选择调解组织调解,7.4%请亲朋好友帮忙,5.2%选择通过网络媒体解决,仅有18.2%的人选择寻求法律途径。也就是说,被调查公务员更倾向于通过非制度化和非法制化的手段解决自己遇到的矛盾和纠纷,这反映出被调查公务员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依法进行社会管理的行动也较弱。
综上,尽管基层公务员对社会管理内涵的认知与社会的客观要求趋于一致,但他们将社会管理等同于简单的维稳,过分夸大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和力量,认为解决社会矛盾需要强势政府,认为社会管理的主要手段是社会控制,社会管理理念滞后,这些都是他们对社会管理的认知偏差,这些偏差的关键词是“维稳”、“强势政府”和“控制”,这与目前各级政府采取的社会管理具体策略和措施相吻合,但与新型社会管理格局的要求格格不入,必须予以矫正。
三、提供服务:矫正基层公务员对社会管理认知偏差的思路
公务员对社会管理的认知偏差将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会激化社会矛盾、降低社会治理效果、加深民众的社会不公正感,而且也会使一些民众滋长出“被边缘”、“被剥夺”的焦虑心态和怨恨心理,社会管理的难度由此增加。为此,要转变公务员的认知偏差,就应从控制型社会管理向服务型社会管理转变。
(一)树立服务为上的社会管理理念,合理定位政府职能范围
社会管理说到底就是对人的服务和管理,这就要求管理者在管理理念上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将满足民众多层次需求作为社会管理的首要目标,将化解民众怨言、解决民众诉求、畅通民众利益表达渠道作为主要目的。应力求在管理方式上树立服务为上的观念,以为群众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为主要出发点,减少对社会的控制和管理,强化对社会的服务和协调。在管理手段上改变以管、控、压、罚等为主的行政手段,更多地利用群众路线和民主方式,通过协商对话来解决社会矛盾。[10]要求在管理作风上应深入群众、充分尊重群众意见,依靠群众、贴近群众,克服自以为是、高高在上的官僚习气,倾听群众诉求,自觉摆正同群众的位置,克服“官重民轻”、“我聪民愚”的错误观念,平等地与群众交流与沟通,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不断创新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群众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总之,各级政府应更多地运用民主协商、群众路线、说服教育的工作方式,运用平等、协商、民主等方法引导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虽然政府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关键所在,但也要合理定位政府职能范围。社会管理有广义和狭义甚至中义之分,但不管是哪种理解,社会管理的目标都在于维持社会秩序、增进民众福利。其实,这两种目标都是一种典型的公共产品,且只有资源整合能力较强的政府作为关键主体提供这种公共产品,该公共产品实现或最大限度实现的可能性才较大。因此,政府在当下社会管理中占主导作用。但是,受传统思维的影响,那种认为政府主导意味着政府是唯一治理主体的想法是偏颇的。在实践中,政府社会管理的方向也有偏移,例如“重维稳轻维权”、“重管理轻服务”、“重眼前轻长远”、“重形式轻内容”。因此,合理界定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职能范围就尤为必要。总体来说,重点领域、重大战略性问题、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将主要由政府来解决,一些基本公共服务可由社会组织和市场提供。当然,还应转变各级政府重经济建设轻社会管理和社会协调发展的观念和政府职能,努力解决经济建设“一手硬”社会管理“一手软”的问题,推进社会建设,为公众参与提供制度保障;应建立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社会管理新模式,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类社会组织,提高政府的回应力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二)优化社会服务主体,培育多中心治理新格局
社会管理新格局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也就是说,党委、政府、社会和公众是社会参与的有效主体。但是,他们的关系并不是完全对等的,党委居核心领导地位,政府起主导作用,社会组织起协助作用,社会公众主要是参与决策以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考虑到人大和民主党派在中国参政议政中的特殊地位,人大和政协实际上也是社会管理的参与主体之一。其中,人大主要监督政府决策和政府运行,政协主要与中国共产党形成民主协商关系,他们实际对社会协同和公民参与也起到间接的监督和指导作用。为此,多元参与主体就是上述几大主体以及各大主体之间的和谐共生。要实现多元社会主体之间的和谐共生,就要求正确处理和合理界定国家自主性和社会自主性、公权力和私权利之间的关系。其中,国家自主性和社会自主性不完全是此消彼长的关系,而在一定程度上是和谐共生的。因为国家自主性的成长能为民众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和制度规则,这是社会自主性成长的基础和保障;反过来,社会自主性的增加能提升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和能力,这又为国家自主性的成长提供了动力和养料。当然,削弱国家自主性首先应弱化公权力对社会各领域的支配性,削弱社会自主性首先应弱化私权利意识。因此,国家自主性和社会自主性的消长是公权力和私权利消长的风向标。为此,应强化社会组织培育机制,大力培育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加快管办分离,梳理政府与社会组织的职能和职责边界,使政府与社会组织在主体、机构、职能、资产、场所、人员等方面分开,让部分以政府为背景的各类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去行政化,优化社会参与环境。
(三)倡导依法管理,矫正公权力的任意性,为社会服务提供法治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取得巨大的成就,公权力的法治化也取得长足的进步,其主要表现就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以及大批制约公权力的法律法规、监督机制的完善,这些都促进了公权力的法治化进程。这些法律法规包括各机关组织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检查法等。但与此同时,由于缺少有效的监督尤其是法治监督,我国公权力法制化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为公权力的法律约束机制不健全,公权力结构设置不科学,公权力中的自由裁量权控制偏弱,公权力行使者的主观伦理责任淡薄、缺乏道德自律性等等。只有树立依法社会管理的理念,社会管理中的公权力才能按既定的轨道运行,从而减少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领域的支配。
权力是一种特殊商品,其特殊性就在于它既有自身的社会意义,有自身的分配标准和分配机制,是需要分配的物品,同时它又保护、捍卫或者干预、影响着其他领域的分配。[11]要达成沃尔泽笔下的复合平等,就必须发挥权力的正向作用,强制性对某些分配(如再分配)给予干预,否则,真正的平等分配就难以达成。这一点,于建嵘提出的维权抗争、群体行动等社会泄愤事件更为突出。可以说,社会泄愤、维权事件的深层原因是公权力的无限扩张。因为公权力在汲取政府和民众养分的同时,也不断地挤压公民社会的生存空间。这种公权力的嵌入式扩张,既源于政府的现实利益之需,也是执政当局彰显执政合法性的理由。正因为如此,即使是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泄愤事件在抗争性政治困局中依旧作为既得利益者而勉力维持这“排斥性体制与刚性稳定”。[12]37权力有一种自我膨胀、自我表现、为所欲为的内在冲动,所以对权力的分配及其作用要给予重点考察。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对权力进行制约。制约权力最重要的手段是监督,包括群众监督、媒体监督、司法监督、权力机关监督和专门机关的监督。而最关键的,是要实现权力运行的法制化。事实证明,法治是矫正公权力任意性的有效手段。依据民主和法治的原则,公权的取得、享有和行使都必须遵守法律确定的条件和程序,即取得公权要有法律程序,行使公权也要有法律程序。这就要求:对权力运行主体的职责和范围进行法律限制,对权力运行规则、运行结构、运行模式进行法制化调解;确立权力行使的责任机制,使权力行使者对自己的行为后果负责;健全行政司法机关的任人、育人制度,对公权力的拥有者进行道德教化和法治意识的培养;建立并完善行政组织法和行政程序法,将行政权力的边界纳入程序化轨道,有效预防腐败的发生和权力滥用,为社会服务提供法制保障。
(四)建设社会文化,构建伦理秩序,为社会服务提供伦理基础
对社会的认知范文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农民认知认同践行
2006年10月,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并概括了其基本内容。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一概念,并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①
2012年11月,在中共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强调:“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②”农民阶级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数最多的基本依靠力量,农民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状况,反映了整个社会对核心价值体系的接受度。因而开展以农民为主体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全局,也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面临的一个新课题。基于这一迫切的现实需要,课题组通过对广西藤县农民进行抽样专题调查,以期掌握农民的思想政治状况,从而为深入开展农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提供有益参考。
广西藤县农民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藤县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典型的农业县,全县人口103.69万,其中农业人口占全县人口的80%。本次调查以藤县农民为系统调查对象,力求使本次调查具有更强的代表性。本次调查以问卷调查为主,共发放200份调查问卷,回收有效问卷170份,问卷有效率为85%。作为本次调查对象的农民,是指持有农村户口,以种殖、养殖等农业生产为主要经济来源的人。
被调查对象中,男性占66.8%,女性占33.2%。本次调查对象的年龄以41~50岁的中年人为主,其中:15~20岁占9.1%,21~30岁占3.7%,31~40岁占18.3%,41~50岁占38.4%,51~60岁占14%,61~70岁占11.6%,71~80岁占4.9%;被调查对象的政治面貌以群众为主,其中:中共党员占8.6%,共青团员占9.8%,民盟盟员占0.6%,农工党党员占8.6%,无党派民主人士占1.2%,群众占71.2%;被调查对象的文化程度以小学和初中为主,其中:本科占1.2%,大专占2.4%,中专和中技占4.2%,高中占10.2%,初中占43.1%,小学占34.7%,文盲与半文盲占4.2%。
从上述调查来看,本次调查涉及的农民性别、年龄、政治面貌和文化程度的层面很广,能够较为全面客观地反映广西藤县农民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知、认同和践行现状和趋势。
农民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知、认同和践行
农民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知现状。调查显示,广大农民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容有一定认知,但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整体内容的认知不系统、不全面的。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容的整体认知方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提出和基本内容的了解情况较差,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容的认知缺乏全面的把握。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出的时间回答正确的仅占30.6%,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出的时间回答不正确的占69.4%。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全部了解的为少数农民,对其所包含的四个方面的内容能全部讲出来的则没有一个人。其中:非常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基本内容的仅占3.8%,比较了解的占6.3%,了解一点的占45.6%,不了解的占44.4%。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要内容的认知情况为:知道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的占13.4%,知道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占28.5%,知道坚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主要内容的时代精神的占12.3%,知道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占13.2%。
对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方面的认知呈现片面性。农民对马克思主义应该成为指导思想的认知不清楚,选择“应该”的仅占30.8%,选择“我不知道”的占57.7%。农民普遍认为当今世界上共产主义制度好的占70.6%,认为资本主义制度好的占8.6%,选择我不知道的占20.8%;肯定在当今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认为马克思主义没有过时仍然在起着积极的作用占43.6%,选择过时的占10.4%,选择说不清楚的占31.9%,选择作用很小的占14.1%。农民在文化的认同上普遍存在实用主义倾向。
对于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的认知较好。对于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的认知上,认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占68.6%,认为是中国特色资本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占28.7%,认为是苏联特色社会主义的占2%,认为是西方特色资本主义的占0.6%。农民对于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区别认知不清楚。有人说:全世界都在搞社会主义,只有中国在搞资本主义,赞同的占5.2%,不知道的占49%,不赞同的占45.8%。
农民对于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核心认知不准确。认为爱国主义和改革创新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核心的仅占35.5%,而认为是勤劳勇敢和无私奉献的占26.2%,认为是自强不息和与时俱进的占22.7%,认为是团结统一和勇于创新的占15.7%。
对社会主义荣辱观内容的认知不全面。大多数农民认为有必要提出社会主义荣辱观,其中认为有必要提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占67.1%。但是对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容认知不全面,其中:知道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的占29.6%;知道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的占20.5%;知道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已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背信弃义为耻的占24.9%;知道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的占24.9%。
以上调查结果说明,我们的政府、宣传教育部门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过程中缺乏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力度,导致农民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容的认知出现片面性。
农民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现状。调查显示,农民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部分内容认同感较强。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
在马克思主义信仰方面:马克思主义信仰是主流,但部分农民信仰缺失。调查显示:认为马克思主义对我国现代化建设仍然具有根本指导作用的占40.1%,认为马克思主义是共同思想基础的占48.4%,赞成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占46.9%。但是,农民认为马克思主义被弱化的原因是宣传教育形式化、马克思主义与现实生活相脱节、远离老百姓生活。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方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上存在广泛认同,但对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关系上的认知模糊。农民高度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度认可党的领导,但对于社会主义终究可以战胜资本主义缺乏信心。同意社会主义终究可以战胜资本主义的仅占27.6%,不同意社会主义终究可以战胜资本主义的占3.9%,现在难以判断社会主义终究可以战胜资本主义的占47.4%,没想过的占21.1%。在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上,认同度较高,其中:同意的占78.1%,不同意的占4%,现在难以判断的占2%,没想过的占15.9%。
农民高度认同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在论及从修筑公路到农村电网改造,从农业税减免到种粮补贴,从家电下乡到农业机械补贴,从农村社会保障到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认为自己享受到社会主义优越性,日子越过越好占85.8%。
农民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途充满信心。其中:认为有前途的占73.5%,没前途、死路一条的仅占2.7%,不关自己的事、自己过好日子就行了的仅占4.1%,没想过的占19.7%。
在社会制度的实行问题上农民的实用主义倾向明显,其中:在不管实行什么制度,只要民富国强就行的占51%,不同意的仅占28.5%,现在难以判断的占12.6%,没想过的占7.9%。认为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逐步融合、走向趋同的占17.9%,不赞同的仅占16%,而说不清楚的竟占66.1%。
对于西方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推行民主、自由价值观的目的的看法漠不关心,认为那是国家的事。对西方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推行民主、自由价值观的目的的看法上,认为使这些国家的人民享受真正的民主和自由的竟占33.8%。农民对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产生危机的原因首先官员现象的存在,其次是部分领导干部和教育者不信仰共产主义,再次是不能解决自己的实际困难。
在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方面:高度认同爱国主义的民族精神和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农民一致赞同、拥护改革开放,对改革开放充满信心。其中:认为改革开放有前途的高达87.6%,没前途、死路一条的占0.6%,不关自己的事、自己过好日子就行了的占4.6%,没想过的占7.2%;认为改革开放是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占48.3%,改革开放使农民过上了好日子的占41.6%,认为改革开放不应该的仅占4.7%,认为改革开放是对社会主义本身的侵蚀和毁坏的占5.4%。
在社会主义荣辱观方面:认为社会主义(下转129页)(上接37页)荣辱观与我国传统美德思想是一脉相承,同意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得很实在。
农民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践行现状。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部分内容的践行状况良好,但有部分农民由于受社会转型、市场经济等影响,不同程度地存在政治信仰缺失、理想信念模糊、价值取向扭曲、社会责任感缺乏、科学精神缺乏、个人主义思想盛行等问题。
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过程,农民做得相对较好的首先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其次是坚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主要内容的时代精神,再次是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方面,愿意支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并为之付出自己的努力的农民不到半数,跟风现象严重。其中表示愿意的仅占38.8%,不愿意的占1.3%,看情况的占32.2%,表示自己跟风的占27.6%。
在信仰方面,呈现多元化,凸显主体性。在对共产主义信仰的态度上,受调查的农民有一半表示坚信,这显示了共产主义对农民的吸引力。调查显示:信仰共产主义的占到49.4%;信仰自己的占21.5%;信仰佛教的占9.5%;信仰道教的占0.6%;信仰龙母的占1.3%;信仰天主教的占1.3%;信仰金钱的占3.2%;信仰权力的占1.9%;信仰神灵的占2.5%;而没有自己的信仰的占8.9%。
在理想方面,农民主要侧重生活理想,政治理想严重弱化。部分农民愿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努力奋斗。调查显示:理想为生活安逸、家庭幸福的占29.1%;国家富强、民主、和谐、人民的幸福的占24.7%;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占14.6%;做个有钱人的占10.4%;做个好人的占9.1%;找个漂亮老婆,钓个金龟婿,有房子车子票子儿子的占4%;做大官的占1.2%;而理想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仅占6.9%。在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上,农民认同并愿意为之努力奋斗的人数占42.1%,只是赞成这一理想的占29.3%,认为那是政府的事的占31.4%,否认这一理想的占4.3%。
在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方面,部分践行情况较好,存在着差异性。在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上,完全能做到的占24.8%,能部分做到的占40.9%,不行的占5.4%,说不清楚的占28.2%,与自己无关的占0.7%。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时,荣辱分明,民族自豪感强。当听到神舟九号圆满完成太空探索任务时,非常自豪和比较自豪的占到84.6%。
在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方面,科学观念深入人心,勤劳节俭是主流,但部分农民存在封建迷信行为。在种田、种植、养殖上表示主要依靠科学技术的占48.2%,认为致富靠自己的能力、科学技术和勤劳的占63.6%,而认为致富靠自家风水好的仅占2.9%,靠菩萨和神灵保佑的仅占1%,靠命好的仅占5.3%,靠胆子大的占2.4%,靠买的仅占0.2%,靠打牌的仅占0.4%,靠违法乱纪的占0.2%。在自己或者子女、亲戚生病时,选择看医生的占76.7%,但有少数农民相信封建迷信,如算命的占5.7%,认为自家风水不好的占1%,认为命不好的占12.4%,拜神的占3.1%,请巫婆或巫师给碗神水请道士驱鬼的占1%。逢年过节,农民以拜神拜祖宗为主:拜神占28.7%,拜祖宗占29.5%,走亲戚访朋友占22%,其他占9.4%,集体劳动占5.5%,参加文体活动占4.7%。在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已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背信弃义为耻这一荣辱观上,团结互助观念弱化,诚实守信依然是主流。课题组调查“到了农忙季节,缺乏年轻劳动力,忙自己活的人占41.6%,经常相互帮忙仅占37.2%,偶尔帮忙的占21.2%。”而在调查“卖东西的时候,不会短斤少两的占70%。”在“金钱和道义上认为两者都重要的占63.9%。”在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这一荣辱观上,遵纪守法、艰苦奋斗为主流行为。调查显示:当家里人跟邻居、别人起了冲突,处理的方式靠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的占61.7%。在婚丧嫁娶时勤俭节约的占83.1%。
【作者为梧州学院副教授;本文系2011年度广西高校优秀人才资助计划项目“关于对农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研究—以广西藤县为例”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对社会的认知范文篇5
儿童的观点采择能力是儿童正确认识自己和他人的一项必不可少的能力,在儿童的社会认知发展中处于核心地位。观点采择可以理解为“从他人的眼中看世界”或“站在他人的角度上思考问题”,也就是能够区分自己和他人的观点,并能根据有关信息对他人观点做出准确判断。实际上,观点采择的本质特征是个体脱离自我中心,站在他人的角度上,从他人的视角审视问题。要做到这一点,儿童首先要发现自己和他人的差异,并且能把自己和他人的观点区分开来,在此基础上对他人的观点做出准确判断,而阅读就是培养儿童这一能力的有效途径。在阅读中,儿童能够发现对自己和他人共同知觉到的同一事件,彼此可能会有不同的情绪反应和观点,并进一步对这些观点进行判断整合,最终形成自己较为正确的观点。如,魏剑美的《孩子与乞丐》。
周围的人都笑起来。
妈妈摸摸孩子的头,轻轻地说:“没有,孩子你是对的”。[2]
发现差异,差异的原因是什么?正确的观点又应当是什么?在阅读时,因为儿童的认知水平、自我中心程度以及社会实践程度不同,对故事也就有了不同的理解,表现出了不同的观点采择。而儿童社会认知的发展却要求儿童对他人观点做出准确判断,只有这样,儿童才能深刻地理解故事中人物的不同立场、不同行为和动机,进而更深刻地理解故事的主题思想。一般故事所阐述的主题思想和社会的主导价值观是一致的。最终通过阅读,不仅要让儿童区分自己和他人的观点,对他人的观点做出准确判断,最主要的还是在这一基础上形成社会所倡导的主导价值观,从价值观层面提高儿童的社会认知水平,促进儿童的社会化。
二、阅读与儿童移情能力的发展
当儿童在阅读中进入故事情节时,便发生了自我投射,经历了故事中的事件过程,与故事中的角色发生了移情。这种移情不仅会加深了儿童对故事内容的理解,也让儿童认识了故事中所描述的社会。最终通过阅读和移情,儿童不仅理解了文本,更重要的是练习了解决社会性问题的技能,这种练习有助于儿童的相关社会技能向现实转换。在阅读中让儿童所获得的解决社会问题的技能又进一步提高了儿童的社会认知水平,促进了儿童的社会化。
阅读虽然提高了儿童的社会认知水平,但不同的阅读体裁对儿童社会能力产生了不同的影响。加拿大一位研究者曾经对文本的体裁形式和阅读者社会能力的关系,对“书呆子”(经常读非小说类文本的人,如议论文、说明文等)和“书虫”(经常读小说类文本的人)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叙事性、想象性文本(如小说、戏剧、诗歌)的阅读量与移情能力呈正相关,并且对这些文本的阅读可以提高,并维持了他们的社会判断能力。而非想象性文本(议论文、说明文)的阅读量与移情能力呈负相关,并且对大量解释、说明性文本的阅读,削弱了他们的社会技能。[3]书虫在大量阅读想象性文本,尤其是具有故事情节的、生活化的小说等文体的过程中,进入故事并与故事角色发生移情,获得了大量的社会经验和社会技能。而喜欢阅读没有故事情节的、枯燥乏味的说明性、解释性文本的书呆子,因为这些文本的自身特点,而很难从这些文本中去模仿社会经验、习得社会技能,从而导致了社会能力的缺乏。因此,要为儿童选择恰当的阅读体裁,既可促进儿童的社会认知能力的发展,又可促进社会技能的获得。
道德发展也是个体社会化的重要内容,是个体在社会化过程中逐渐习得道德准则,并以这些准则指导行为的过程。[4]儿童的道德发展往往需要借助外界事物(如生活中的权威、偶像、文学作品中的人物、事件等),不断学习模仿和内化,使其成为遵守社会道德规范的合格成员。很多学者都认为阅读对儿童道德的发展起了积极的推进作用。儿童在阅读过程中通过对文本信息的加工,对那些与自身道德发展相关的外在信息进行内化,并在一定条件下通过外显的道德行为方式表现出来。儿童在阅读时,尤其要选择阅读那些符合社会正面价值取向和内容积极向上的文本,这些文本能够非常有力地促进儿童道德的发展。曾任美国教育部部长的WilliamJohnBennett在其著作《道德之书》(BookofVirtue(1993))中阐述了阅读美德故事对儿童形成良好道德品性的重要作用。他认为,阅读励志类书籍和美德故事,可以感受到故事中的高尚典范人物在面对各种冲突和难题时所表现出的动机和志向。通过阅读这些内容,儿童会有意识地去模仿典范人物的言行举止,并将内容中所倡导的道德价值内化到自己的价值体系中,提高自己的道德认识和水平。系列幻想小说《哈利·波特》深受儿童喜爱,故事中所描绘的各种人物形象,尤其是主人公哈利身上所展现的良好道德素质和行为,如正义、勇敢、友爱、协作等,都能使处于同一道德发展水平的儿童认可和接受。
对于社会实践机会和经验有限的儿童来说,阅读让儿童认识了世界,亲近了世界,认识了自己,而成人也不应该在指导儿童阅读的过程中强硬灌输某种既定思想和规范,形成某种社会行为,而应让儿童在认识不同价值观的基础上,引导他们进行正确的选择,最终形成社会所倡导的主导价值观和社会行为。
[1]张文新.儿童社会性发展[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213.
对社会的认知范文篇6
【关键词】科学社会学/认知科学社会学/爱丁堡学派
【正文】
劳丹(L.Laudan)曾将科学社会学划分为认知科学社会学和非认知科学社会学两种形态。[1]依据他的解释,如果社会学企图依据外部的社会或经济因素来说明为什么某一理论被发现及发现后被接受还是被拒斥,企图依据外部社会或经济因素预先决定科学家对理论的态度是赞同还是抵制,企图说明某些社会结构对某个特定理论及概念的形成产生影响,那么,这种努力就属于认知科学社会学的解释范围;如果社会学家的研究宗旨不是去解释科学家对物理世界的信念体系,不涉及科学活动的认知过程,而是去研究科学共同体的组织形式、内部社会结构及其功能,那么,这种努力就属于非认知科学社会学的解释范围。
显然,劳丹是依据社会学家的研究目标及研究方法来给科学社会学前后两种“范式”进行划界的,若不顾忌冒过分简单化的风险,劳丹的划界标准本质上就是认知标准。在劳丹看来,只要社会学家在科学之社会研究中不触及科学活动的认知层面,那么,这种科学社会学就是非认知科学社会学,亦及默顿科学社会学,反之,则为认知科学社会学,亦即当代的科学知识社会学。这就引出了一系列亟待探讨的问题,非认知识科学社会学是怎样过渡到认知科学社会学的,换言之,科学社会学的发展在前后两个阶段过渡期间必然发生过认知转向,如果发生,那么,是何种原因促成了这场认知转向?它产生了怎样的结果?认知科学社会学校之非认知科学社会学有哪些不同的特征?怎样看待科学社会学的这场认知转向?这就是本文要探讨的内容,考虑到认知转向不可能不涉及哲学层面,故此本文首先得从认识论视野对这一转变过程进行背景透视,这对于我们理解和把握非认知科学社会学的解构成因及认知科学社会学兴起的历史必然性是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非认知科学社会学的认识论基础
如前文所说,劳丹笔下的非认知科学社会学本质上就是默顿科学社会学,尽管这种社会学的研究范围定域在科学共同体之内、实验室高墙之外,系“中距”科学社会学,所采用研究方法是科学计量学,所研究的宗旨是科学共同体的组织形式、内部社会分层结构及其功能,经费投入与论文产出评估,科学体制化目标。但只要我们冷静下来认真品味默顿科学社会学的基本假说,仍可从中发现其认识论基础,仍不难发现这种被劳丹称之为非认知科学社会学的整个理论构架、经验事实正是建立在默顿给出的科学体制化目标及确保这一目标得以实现的科学家行为规范基础之上的。因此,默顿科学社会学的兴衰是与构成其经验基础及理论构架内核的科学体制化目标及科学家行为规范的存亡是唇齿相依的,只要我们抓住了构成默顿科学社会学理论内核也就可以从认知视角对此进行认识论分析,现就此进行讨论。
如果我们对默顿科学社会学的整个理论体系进行形式逻辑分析,那么,默顿所言的科学体制化目标及科学家行为规范就等于“三段论”中的“大前提”和“小前提”。所谓科学体制化目标就是生产正确无误的知识,所谓科学家行为规范的具体含义则为[2]:①普遍主义。即科学真理的标准到处一样,只要是科学真理,不管其来源如何,都应服从于不以科学家个人意志为转移的普遍一致性标准,且这种非个人属性的标准与先前证实的科学标准是一脉相承的。②公有主义。所有科学的重大发现都是科学家群体合作的产物,归科学共同体所公有。③无私利性。要求从事科学活动、创造科学知识的人不应以科学谋取私利,科学家从事科学活动的唯一目的就是发展知识而不是其它,科学家不能因为他个人的其它原因来决定接受或者拒斥一种科学思想或科学事实,科学家热衷于探索和发现科学真理的真正动力主要来自于内在兴趣。④有条理的怀疑主义。研究科学的人不承认在神圣的、不能批判的同非神圣的,可以进行批判的二者之间存在着固定的界限,所有科学知识都要严格地加以检验。
从默顿给出的科学体制化目标及科学家行为规范来看,科学共同体存在的唯一理由就是生产出归共同体公有的确证无误的知识,而行为规范则是确保生产确证无误知识的清规戒律。普遍主义则在表明科学理论的评价,科学知识的检验可诉诸普遍一致的标准,而无私利性原则则要求科学家在科学理论的评价中,科学知识的检验中恪守感情中立原则。只要科学家在科学活动中严格遵守这4项行为规范,凭借其内在兴趣追求科学体制化目标的话,那么,社会因素,诸如科学家情感、信念、偏好、科学共同体的外部环境、科学活动中的种种内在与境、科学家所面对的“实在”,均不会渗科到科学活动的认知层面,都不会影响科学知识的微观生产过程及科学知识的评价过程。既然如此,科学活动的认知层面,科学知识的微观生产过程乃至科学知识的评价机制,均无需诉诸社会学分析,社会学家的研究范围就应该被严格限制在科学共同体内、实验室高墙之外。
由此我们明白了默顿科学社会学的研究内容及研究宗旨为什么不涉及认知层面,不触及科学知识微观生产过程、不考虑科学知识的评价过程的原因所在。即使科学社会学家对科学知识的微观生产过程及评价过程持有浓厚兴趣,那么,他也用不着走进实验室,只要借助于资金投入与论文产出及论文的引证分析,就可以达到对科学活动认知层面的了解,正因为如此,基于“控制论”研究方法的科学家计量学成了这一类社会学家研究的重点。[3]
由此可见,默顿科学社会学在涉及科学活动的认知层面及科学知识的微观生产及评价机制的具体过程方面所采用的研究方法是“黑箱”式研究方法,它侧重于输入与输出二者之间关系的定量研究。因此,默顿科学社会学关于科学活动认知过程及评价机制的研究路径可用如下公式表示:
确证无误的知识是“理性科学家”在自然面前“默祷”的产物。
此处所言的“理性科学家”就是严格遵守默顿给出的4条行为规范且以默顿给出的实现科学体制化目标为已任的科学家,所谓在“自然”面前“默祷”是因为科学知识的本性就应该是对物理世界所作的逼真描述,按照普遍主义和无私利性原则的理解,科学家只有面对非个人属性,不以科学家个人意志为转移,旨在对物理世界进行逼真描述并且依据普遍一致性标准加以检验就可获得“确证无误”的知识。说得白一些,作为科学活动认知主体的科学家是“理性人”,作为认知客体的物理世界是“自在之物”,充当认知活动评价机制的是普遍一致性标准。这种描述是朴素的经典实在论思维,可以说是与科学哲学的逻辑经验主义认识论基础相吻合的,甚至有学者直接声称默顿科学社会学的哲学基础就是逻辑经验主义[4]。无论这种科学社会学怎样声称绝不触及,也不该触及亦无需触及科学活动的认知层面、科学知识的微观生产过程及评价机制,但骨子里仍然带有浓厚的经典实在论色彩,仍然是凭借其数十年的逻辑经验主义科学哲学作为其生存基础的,一旦逻辑经验主义科学哲学走向衰落时,默顿科学社会学体系的解构就成为不可避免。本文接下去就要探讨默顿科学社会学理论体系的解构过程。
二非认知科学社会学的解构
严格地说,默顿科学社会学理论体系的解构成因首先来自于科学社会学内部,其次才来自于科学哲学的库恩转向以及由此引起的传统知识社会学的复苏(关于传统知识社会学的复苏作者已有专文述及),只不过前者不象后者来得那么彻底而已。此处先讨论来自科学社会学内部的种种诘难,无论意义多大,但它为科学哲学的库恩转向在科学社会学研究领域引起研究“范式”的变迁抑或“认知转向”作了理论上的准备。
默顿科学社会学在后期所受到的种种诘难主要来自于社会学家对4条行为规范的怀疑,而且这种怀疑主要依据于科学史事实,而不是形而上的思辨。如在关于光的本性之争演化过程中,牛顿的微粒说在一定时间内占据垄断地位,尽管有惠更斯的波动说与此针锋相对,且波动说在某些解释功能上并不逊于牛顿的微粒说,但这一期间的科学家在对这两种理论的评价中仍有偏爱牛顿微粒说的强烈倾向,甚至置惠更斯波动说于不顾,这与普遍主义和无私利性的行为规范明显不符。再则,当普朗克不得不放弃连续性观念,提出光的量子论时所表现出来的无可奈何心情也显示出科学家在描述和解释物理世界过程中是很难做到感情中立的。爱因斯坦提出相对论时,由于触犯了左右科学共同体思维方式的经典时空观,受到了绝大多数科学家的抵制,同样表明科学家在接受或拒斥一种科学理论时是受既定价值观控制的,难以做到感情中立。如果计及政治因素,爱因斯坦“相对论”思想在德国、前苏联不仅受到科学共同体内部的学术抵制,更重要的还受到科学共同体的非学术抵制,甚至遭受迫害。这表明,社会外部政治因素,如意识形态是可以渗透到科学共同体且影响到科学家对科学理论评价的,影响到科学家对科学理论是接受还是抵制,科学家在这种氛围中是无法做到感情中立的。
默顿科学社会学受到的诘难还来自于社会学家对科学知识确证无误的怀疑。有些社会学家认为,科学知识就其本性而言是社会约定的,说科学知识是确证无误的当且仅当它被社会所接受。还有人认为,在科学文化的进化阶段,信仰可以被相信为真理,那是由于它被社会所接受的缘故[5]。还有人认为,科学思想只能相对于一定的约定规则才有意义,科学规律只能作为一系列行动规则为我们所用,甚至科学定律本质上是一种约定[6]。这种带有约定主义色彩的论点均对评价科学理论的普遍一致标准,科学知识的“含金量”提出质疑。
默顿科学社会之所以受到诘难,还来自科学共同体内部存在的“弄虚作假”现象,如“N射线”就是典型例证[7]。除此之外,还存在着大量的并非科学家故意生产“谬误知识”的现象,还存在着权威对出自一般研究工作者的新观点、新思想的抵制现象,还存在着破坏公平竞争的“马太效应”,等等。
为回应这些社会学家的种种诘难,默顿采取如下挽救措施,首先他肯定了科学体制化目标和科学家行为规范在科学共同体中的规范约束功能,并且认为绝大多数科学家是能够较好的遵守这些行为规范的,其次,他仍然回避认知问题,将“弄虚作假”现象的存在归因于科学家在科学知识生产过程中受到外部社会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科学家违背了正常的行为规范。因此,在默顿看来,只要运用这一系列行为规范对那些“弄虚作假”,包括非故意生产“谬误知识”的科学家进行矫治,将他们“康复”为“理性科学家”,那么,科学共同体仍能在既定的科学体制化方向上继续前进。
然而,无论默顿学派怎样努力,社会学家仍能找到大量的科学史实予以反驳,这就使得这种研究纲领的“内核”不断受到“反例”的挑战。再则,既然有人经常不断地从内部发现“反常现象”的存在,那么,至少表明默顿科学社会学所依赖的经验基础是不牢固的,更何况他总是试图调整“保护带”,从没有正面解释认识论意义上存在的大量“反常现象”。
简而言之,默顿科学社会学无论就其宏观经验基础还是就其微观认知层面,均因存在着大量“反常现象”而不得不在70年代开始走向衰落,甚至有些社会学家对这种科学社会学仅仅以科学共同体为研究单位还明确表示出不满情绪,认为它是大科学时代的“小科学社会学”,还有人认为这种科学社会学将科学活动的主要场所——实验室视为一只“黑箱”,只研究表象问题而不触及认知层面而将此种科学社会学称之为“黑箱”社会学。[8]
三科学社会学的认知转向
随着“反常”现象的不断出现,默顿科学社会学体系走向解构已成为定局。遭致解构的原因不外乎如下几种情况,一是科学史史料的不断挖掘,二是行为规范与现实的巨大反差,三是研究方法的“黑箱化”,四是“不对称解释”,亦即错误知识是由违反规范的科学家生产的,确证无误知识是由遵守规范的科学家生产的[9]。这几方面因素均触及认识论问题。总之,如何从认识论上打开缺口是关系到默顿科学社会学的基本假设能否走向彻底解构,能否直接促成科学社会学认知转向的关键,于是,社会学家开始从库恩那里寻求问题的答案,他们的目标就是要从认知层面对长期以来免予社会学研究的科学知识特权发起猛烈进攻。问题是库恩能否为这些社会学家的研究提供哲学基础,答案是肯定的,现略述之。
库恩(T.Kuhn)首先使用自己的“范式”将科学事业视为在“常规科学”与“科学革命”相互交替中得以发展的,科学知识的增长在常规科学时期是线性积累的,而在科学革命时期却是间断的,甚至是跳跃的。所谓科学革命本质上是新旧两种“范式”在更替,如牛顿“范式”取代亚里士多德“范式”,爱因斯坦“范式”取代牛顿“范式”就是科学革命。
依据库恩的解释,“范式”将决定科学家的思维方式,信念体系,价值观念等。“范式”的变更必然导致科学家思维方式、信念体系、价值观念的整体变更,反过来,“科学革命”也就是以科学共同体的思维方式、信念体系及价值观念的整体变更为其标志的,因而在库恩看来,科学知识的意义只能由特定“范式”所决定,且仅由这个“范式”所决定。
既然如此,普遍主义,无私利性等行为规范在认识论意义上就难以成立,因为从普遍主义原则的要求来看,检验科学真理有一个不以人意志为转移的普遍一致性标准。然而,只要承认“科学革命”是在“范式”变更的基础上实现的,且“科学革命”是科学进步所不可逾越的阶段,那么,普遍一致标准是不可能长期存在的,标准是相对于特定“范式”而言的,其结果是,要么否认普遍一致性标准,要么否认“科学革命”,既要坚持普遍一致性标准,又要同时承认“科学革命”,不仅在事实面前说不通,而且在逻辑上也是说不通的。
从无私利性的原则来看,科学家在与物理世界对话时以及在评价科学理论时,要求恪守感情中立,从大量反例来看也是难以成立的,因为科学家是在给定“范式”条件下从事科学活动的,“范式”不仅影响他对物理世界的描述,导致“观察负荷理论”,而且左右着他对科学理论的评价,他对科学知识的检验,以及他所要使用的评价标准及检验标准[10]。就此而言,“范式”本质上是对科学共同体在“常规科学”时期所表现出来的种种行为施加伦理约束的一种张力,换句话说,科学家是在这种张力约束下从事科学活动的,从这层意义上讲,默顿科学社会学才能寻找到极其狭窄的生存空间,那些游离于这种伦理约束的科学家要么成为下一次“科学革命”的先驱者,要么就是失败者。
大而言之,库恩的“范式”理论为科学家模型的重新建构,科学活动的“重新背景化(Recontext)”提供了认识论基础,不论是作为科学活动认知主体的科学家,还是作为认知客体的物理世界,抑或科学家与物理世界的对话过程,以及科学家对“对话”结果的评价均取决于该时期的特定范式。如在经典力学里,物理世界定域在绝对时空中就是典型例证。
库恩的这些思想成了70年代以来为科学社会学家彻底动摇默顿科学社会学哲学基石提供了认识论基础。受库恩思想的启迪,他们开始了对科学知识本性的深层反思,认为科学知识应接受社会学研究,不该享有特权。持这一观点的社会学家主要来自英国爱丁堡大学,他们是埃奇(D.Edge)、布鲁尔(D.Bloor)、巴恩斯(B.Barnes)、和巴斯克(R.bharsker),后人称他们为“爱丁堡学派”(Edinburgh-School),正是他们声称受库恩思想启迪,而转入科学活动认知层面的。另一方面,他们又不满足于库恩的历史主义——相对主义解释,因为在他们看来,无论是历史主义解释,还是相对主义解释只不过是科学哲学家在唱独角戏,社会学解释仍未从中获得合法性,他们决心重构科学社会学,将科学社会学研究引向认知层面,引向科学知识本性。于是,科学社会学的认知转向在该学派努力下,遂得以实现,为将这种科学社会学区别于默顿科学社会学,有人将之称为“科学知识社会学”或劳丹笔下的“认知科学社会学”。
四认知科学社会学的兴起
科学社会学的认知转向带来的直接后果是科学知识社会学的问世,亦即认知科学社会学的兴起。这种社会学一反默顿传统,公然要对长期以来亨有免予社会学研究的科学知识特权提出挑战,将科学知识作为自己的主要研究对象,从而直接触及科学活动的认知层面。著名社会学家布鲁尔在其《知识及其社会意象》(1974)一书中开宗明义地问道:“社会学研究科学知识的细节及其本性问题是可能的吗?”布鲁尔用他为科学知识社会学制定的“强纲领”(StrongProgram)对此作了肯定答复:“所有知识,不论是经验科学知识,还是数学知识都应该对其进行彻底地研究……,没有什么特殊的界限存在于科学知识本身的绝对的,先验的或存在于合理合法的,真理的或客观性的特殊本质之中。”
布鲁尔还为他的“强纲领”给出了下列原则[11]:①因果性。科学知识社会学注意研究信念及知识所处的不同条件及产生的原因。②公正性。公平地对待真的与伪的,理性的与非理性的,成功的与失败的信念及知识,两方面都要解释。③对称性。解释的方式是对称的。④反复性。它的解释同样适用于社会学本身。
其中,因果性原则为认知科学社会学界定了研究对象及研究宗旨,即要对科学理论、科学知识及科学共同体信念体系进行认知层面的社会学因果解释;公正性原则是指认知科学社会学必须以所有科学知识体系作为研究对象,而不是仅仅以人为的、非理性的、失败的知识内容为科学社会学的考察对象,即使对后一类知识,在诉诸社会学解释中也应将其与前一类知识置于平等地位,社会学解释不含任何歧视色彩,两类知识在社会学研究中都应享有同等待遇;对称性原则是对公正性原则进一步展开,即不能采用默顿的“非对称性”做法或歧视性做法,只对伪的、非理性的和失败的知识进行社会学分析,以求矫治那些“非理性”科学家,而对真的,理性的和成功的知识则免于社会学研究,而是对两类知识给出对称性解释。具体地说,社会因素渗透是对称的,它既可导致伪的、非理性的、失败的知识的产生,也可导致默顿笔下的真的、理性的,成功的知识的生产,如果将伪的、非理性的和失败的知识的产生归因于社会因素介入,而将所谓真的,理性的和成功知识的生产归因于未受社会因素影响的结果就违背了对称性原则。
由此不难看出,公正性与对称性解释原则是为彻底的因果解释服务的,换言之,任何科学知识形态都是在特定社会因素影响下得以产生和形成的。这几项原则说到底是为科学社会学触及科学活动的认知层面,科学知识的微观生产过程及评价机制、科学知识的文化本性提供辩护和说明的,所谓“强纲领”中的“强”也就体现在这几项原则之中。
总之,自“强纲领”提出以后,对科学活动的认知层面进行社会学研究或对科学知识进行社会学研究已无什么可言,“爱丁堡学派”的努力,尤其是“强纲领”的提出在科学社会学研究领域,既象征着默顿科学社会学基本假说的彻底解构和科学社会学认知转向,又标志着认知科学社会学或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兴起。无论功过如何,它在科学社会学发展史上,在科学社会学从现代形式向后代形式走向上都应占有极重要的地位。究竟对此作何评价,有待我们进一步探讨。
【参考文献】
[1]浦根祥:《科学知识本性的哲学与社会学解释之争述评》,载《自然辩证法研究》No,10.1996.
[2]D.Bloor,KnowledgeanditsSocialImagery,RoutledgePress,1976,pp.1-3.
[3]浦根祥:《科学社会学研究综述》,载《社科信息》No,1.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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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S.Full,M.D.Mey&T.Shim,TheCognitiveTurn.KluwerAcademicPublishes,1989,pp.211-23.
[7]赵乐静,浦根祥:《“给我一个实验室,我能举起世界!”》载《自然辩证法通讯》No,5.1993.
[8]S.Mulkay,TheScientificResearchCommunity.inScienceTechnologyandSociety,SagePublication,1977,p.108.
[9]S.Woolgar,Representation,CognitionandSelf.intheCognitiveTurn,(同6)1989,p.108.
对社会的认知范文篇7
关键词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文化价值内化实践
中图分类号:G41文献标识码:A
CognitiveFeaturesandPathofCollegeStudentstothe
SocialistIdeologyunderNewConditions
ZOUPing
(XiangsihuCollegeofGuangxiUniversityforNationalities,Nanning,Guangxi530008)
AbstractTheoveralltendencyofcontemporarycollegestudents'ideologyplaysdown,theapparentexistenceoffuzzycognitivevalueofsocialistideology.Asanimportantbastionofsocialistideologyuniversityeducationmustbebasedonpractice,manycollegestudentsfocusontheconstructionofsocialistideologyeducationtodevelopthesystem,andeffortstoenhancethedegreeofsocialistideologywithintheideologicalconsciousnessoftheworld,themainpathistoenhanceideologicalandpoliticaltheoryteachingpractice,andexploretheestablishmentofpracticalteachingmodelinnovation,andeffectivelyimprovetheeffectivenessofideologicalandpoliticaleducation;strengthenvisual-listen-feeltrinitycampusculturesystemconstructed;strengthenandbuildlifepracticesystemofideologicalandpoliticaleducation.
Keywordssocialistideology;culture;value;internalization;practice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制度相适应的政治思想、法律思想、哲学思想、伦理道德观念等观念形态的总和,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认为意识形态在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具有重要突出作用。党的十七大、十先后提出了“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战略任务,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指明了方向。在当前社会思想大活跃、观念大碰撞、文化大交融的时代背景下,青年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及其思想观念呈现出多元混杂性、功利性、模糊性等特点,如何增强大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道路、制度、社会主义主流文化及价值观念的理解和认同,强化其在大学生思想观念中的内化融合及其对大学生实践的指导引领作用,这是当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个重大课题。高校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工作中最受关注的领域,必须直面当前中国社会发展的现实,动态地掌握青年大学生思想意识领域的实际,切实了解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认识、认同情况,努力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大学生观念意识世界中的内化程度。
1当下青年大学生群体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主要认知特征
当前,我国正改革开放走向深入,经济社会发展迅速,文化观念领域日新月异,各种社会思潮、社会文化交织碰撞,社会思想、价值观领域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的局面;同时,网络信息时展方兴未艾,尤其是近两年手机网络的新发展、微博等资讯交流工具的广泛运用,人们越来越被“信息大爆炸”所衍生的巨大能量所包围,面对四面八方、千奇百怪的海量信息,面对文化价值多元的、生活方式多样的社会环境,青年大学生思想观念世界遭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其观念意识形态上表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
(1)当代大学生群体意识形态观念淡化的总体倾向明显。当下,大学生群体在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上表现出明显的实利主义,注重实际和眼前利益,淡化理想信念;重视知识学习、轻视道德人格培养;关注个人和小团体、忽视集体,因此,当代大学生群体对待意识形态问题也表现出了较明显的冷漠,主要表现在大局意识薄弱、政治观念淡漠,政治参与热情不高,对非娱乐性质的集体活动兴趣不大;在理论学习方面,重视专业学习,对思想政治理论的热情不高,甚至认为其无用。同时当代大学生群体追求个性,突出自我,他们崇尚“我的地盘我做主”的价值观,对统一而具权威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往往抱以排斥或质疑的态度,这使他们对共同的意识形态的问题有所回避,表现出淡漠的情绪,不愿意过多谈论,不关注、不感兴趣。
(2)当代大学生群体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存在价值认知上的模糊化。面对当前社会充斥的多种多样的思想认识与价值取向,部分缺乏辨别能力的人往往容易模糊认识、丧失方向。青年大学生群体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和逐步稳定的阶段,他们富有年轻的热血和激情,对社会矛盾问题有着较高的关注度,但对于社会现象和社会思想还不具备成熟理性的分析鉴别能力,可以说,大学生群体中不少人存在思想认识模糊混乱,容易盲目跟风,他们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价值认识往往也很片面,对社会主义制度、文化不自信,对我国当前社会主义建设发展出现的某些问题认识模糊,只看到现象和表面,看不到原因和实质,对某些问题一味否定,却又说不出合理的原因,因此,当一些错误认识通过华丽的包装,在似是而非的说理之间宣传某些歪曲论调,大学生就容易受到蒙蔽,使自身陷入迷惑。
2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大学生群体中内化程度的具体路径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内化是指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思想内容得到认知主体的认同,并融入认知主体的观点信念体系当中,构成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并逐步作用于认知主体的判断、行为等实践活动。意识形态功能主要通过社会成员主体的内化过程得以发挥,只有通过内化,意识形态的有关内容才能影响主体实践,成为主体实践的指导。在当前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青年大学生群体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知总体淡漠化的局面,高校必须立足实践,多方面着力建构大学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养成的体系,努力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大学生观念意识世界中的内化程度,通过内化使青年大学生群体自觉地为当前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努力成长成才,在其工作生活中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1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实践性,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实效性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是高校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的主阵地,而面对迅速发展的经济社会与文化,传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模式越来越突显出其弊端,灌输式、封闭式的教学模式脱离现实生活和学生的思想实际,忽视学生的主体作用,对现在的大学生缺乏吸引力。在新的条件下,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实践性,加强实践性教育模式的创新,是提高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实效性的必然选择。所谓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践性”,是指思想政治理论课在整个教学环节和教学过程中立足实践、面向社会、联系实际并在授课过程中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紧密结合的特征;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性教学模式,就是将这种实践性贯穿于教学的新模式。例如有学者将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性教学定义为“在教师的指导下,以组织和引导大学生主动参与实际生活和社会实践、获得思想道德方面的直接体验为主要内容,以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教学方式或教学环节。”①实践性教学模式能够有力地帮助大学生学习思想政治的有关理论,积极引导大学生在实践中、在体验中自觉内化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有关内容。因此,也有学者直接将内化的过程作为实践性教学的要素,提出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性教学模式是“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精心组织下,按照既定的教学计划,使学生通过调研、研讨等方式,利用图像、案例、情景等,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直接参与教学活动,感知社会,体验人生,实现“教化”与“内化”,“知”与“行”相统一的一种教学模式。”②可见,只有极大地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实践性,探索实践性教学的新方法和新模式,引导和带动大学生更有效地理解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有关理论。
2.2加强视―听―感三位一体的校园文化体系构筑
校园文化在大学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大学生群体中的内化程度要求高校大力营造多层次、全覆盖的校园文化,建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视―听―感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一是充分发挥宣传栏、广播、刊报、影视、网络等校园文化载体的作用;二是充分利用大学生学习生活工作的空间,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有关思想内容融入宿舍文化、教室文化、食堂文化、办公室文化;三是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融于各种各类精彩纷呈的校园活动,与校园的节庆文化、晚会文化、社团文化相结合,使大学生在丰富的活动中感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的有关思想内容。
2.3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生活实践体系构筑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不仅可以通过教育和各种活动成为大学生所见、所闻、所感,还可以通过融入大学生日常生活实践,长久地鼓舞、陪伴和影响大学生的成长。首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具体路径相结合,从进入大学开始,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大学生设定自我成长的核心价值观,以此为指导,制订自己的大学生涯规划和学年计划,组织学生以团队的形式定期进行总结和分享,在展示和交流中增强学生的自我成就和自我激励。其次,注重创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外、校外生活体验平台。建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基地,利用假期组织大学生开展社会实践,体验生活,在生动的实践中升华思想。第三,应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能有效感染和带动大学生的辅导员队伍,在师生日常生活的交往中引导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化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有关内容的认识。
文章来源: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思想政治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项目名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青年大学生群体中的有效性及内化路径研究”,项目负责人邹萍,项目编号2013SZKT04
注释
①姜廷志.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功效及特性分析.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2(3);郑向东,申群喜.健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保障机制.社会纵横,2007.7.
②陈友放.创新思政课实践性教学新模式.职教论坛,2010(12).
参考文献
[1]马艳青.高校推进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的路径.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1.6.
对社会的认知范文
笔者采用问卷法和访谈法相结合的方法,在浙江省某大学高校内进行调查后发现,在媒体显示诸多功能优势、大力渲染新闻负面影响的当下,使得相当一部分高校大学青年面对这些社会现象和事件时难以做出正确的判断,在理想与现实的挑战中容易产生不当认知、消极情绪和心态。这种社会认知能力的不完善令人担忧,也必须引起高度正视。
一、大学生的社会认知现状分析
(一)大学生社会认知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社会认知是认识他人的高级过程,大学生的社会认知能力则是大学生对他人的心理状态、行为动机和意向做出推测与判断的能力,实质上是研究个体如何根据周围环境所传递的社会信息,形成对他人、其他群体、社会角色以及自己的经验进行分析和推断的复杂过程。认知理论认为,人类的社会行为受其内在的认知过程的支配,因此要理解和预测人类行为,就必须深入到这种内在的认知体系中去。由此可以推论,一旦大学生的社会认知不够成熟、出现偏差,如对新闻媒体的报道不能做到客观解读与析因,那么只会让他们失去更多救人的热情,只剩下“工作”,他们的社会行为和心理在某种程度上也会出现较大的偏离,终究酿成问题。
由于生理心理成长的特点,由于所身临的周遭环境社会化程度的加深,也由于个性发展、群体交往、社会参与的需求,大学生对他人、对自我、对人际关系、对社会角色的社会认知体现出多样化和高层次特点,如不仅满足于对他人外表的认知,还注重通过对他人情绪、性格、习性、行为动机及意向的观察、分析、归纳、判断,获得对他人内在的认知;对自身的认知和自身与外部世界关系的认知得到深化,以满足融入社会的需求;随着自身不断增多的社会角色,随着生理、心理的逐渐成熟,知识、阅历的增长,思辨能力日益增强,逐渐发展到理智型的认知水平。
(二)大学生的社会认知仍然存在一定偏差
大学阶段对大学生社会化的要求,包含了诸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备坚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遵循社会规范,培养和造就社会角色等要求。从当前我国大学教育现状来看,大学生们的社会化程度还远远没有达到要求。他们整体上,注重专业学习,生活阅历比较有限,与社会接触不充分,社会实践能力普遍不强,因此认知结构也具有明显的单一性和不完整性。
二、新闻舆情对大学生认知能力的影响和作用
(一)新闻舆情的现状和特点
舆情是“舆论情况”的简称,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空间内,围绕中介性社会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变化,作为主体的民众对作为客体的社会管理者及其政治取向产生和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是较多群众关于社会中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等等表现的总和。简单来说,它的本质特征是多种不同意见的简单集合。而新闻舆情是新闻媒体作为中间个体,对作为客体的社会管理者的政治取向产生和持有的政治态度,以及作为主观个体对此产生反应的综合分析及相应报道。新闻舆情是经过媒体验证和包装过的舆论,是带有客观性和准确性的舆论。它的目的不是煽动群众和危害国家利益,而是客观诚实的就一件事情进行的媒体分析和报道。
(二)新闻舆情作用大学生认知能力的途径和发挥
1.新闻舆情的作用发挥由其特有的影响力、公信力所决定。众所周知,新闻传播者之所以能影响受众,它本身所具有的权威性和可信性特质是原因之一。权威性是指在受众心目中来自传播者的诸如地位、资历、专业知识、技能、经验等方面的因素。一般来说,传者的权威性越高,其所传送信息的说服力就越强,受众态度改变的可能性就越大。和权威性相比,可信性显得更加重要,因为一般来说“权威性”是受众对宣传内容是否真实可靠、专精程度高低的一种预测根据,而“可信性”则牵涉到受众对传者人品的评价以及对其宣传动机的政党、公允程度的一种把握。
前面提到,大学生阶段对他人、对自我、对人际关系、对社会角色的社会认知体现出多样化和高层次特点。他们在理论――实践――理论――实践的路上,不断深化或者调整认知。实践的经验可以来自与外界接触的感知和体会,理论的知识则是在学习或者模仿他人现成的认知评判中获得的。如果面对纷繁复杂难下判断的信息时,他们常常乐于以权威性高、可信度高的人的看法作为自己主要的参考意见。在调查中,有48.3%的人对媒体报道的政府、民生新闻采取相信的态度。当然“谁的权威和可信度高”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当代大学生追求自由、公正的言论,一旦他们认为在新闻媒体的报道中掺杂有“利己”“利于政党”的动机时,就很容易“忽视”其权威性,并对其宣传“投不信任票”,调查中就有68.9%的学生表示如果感觉报道的“套话”和“官话”较多时,就会对主流媒体的相关报道再做其他渠道的多方面了解。
2.新闻舆情的作用发挥由其与大学生的接触频率所决定。据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的“第十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结果”显示:我国18~70岁人均每日手机阅读时长为16.52分钟。2012年比2011年的13.53分钟增加了2.99分钟。在新兴阅读媒介中,手机阅读时长在增加,电子阅读器阅读时长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事实上,“微博控”加“微信控”的手机阅读,已成越来越多年轻人生活必不可少的内容。有关数据显示,新兴的微信平台已拥有3亿用户。通过微信朋友圈交流日常生活、共享心灵鸡汤、转发新闻信息的“微信控”已经初步形成阵容。
当代大学生面对信息社会的挑战,习惯于通过新闻媒体来获取信息,了解世界的变化。在这种动态平衡中,新闻舆情可以对大学生的价值取向发挥着反映、导向和监控的作用,即通过鲜明的、带有倾向性的新闻舆论来影响当代大学生的言行,直至改变他们的基本立场和价值取向,影响其认知能力的发展。一方面,越来越多的主流媒体机构、门户网站除了保持报刊、杂志、网页等传统的传播方式外,另都开设了相关的微信号和微博账户,通过跟进这种新兴的公众平台,来更新信息,拓展自身品牌渠道,吸引更多的受众、影响受众。调查显示,24.5%的大学生每天通过微信或者微博来关注新闻热点,参与话题讨论,发表个人观点。另一方面,在这个草根盛宴式的公共空间里,主流媒体的力量和权益不仅没有削弱,反而得到了空前的锻炼和强化,它本身对新闻事件的深度解读和谨慎态度助其获得了大学生的青睐,不管最初的小道消息如何、谣言如何,受众最终还是期待在主流媒体这里得到印证。因此,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新闻舆情作用的发挥,只要其把握住了时代的节奏,它对大学生的影响力就有可能不弱反强。
对社会的认知范文1篇9
【关键词】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机理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6)11C-0042-02
近年来,我国学术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问题给予了关注。然而,现有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的内涵、认同现状、实现路径等方面,专门针对大学生群体,研究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形成机理的较少。因此,本文从大学生价值观认同的心理过程出发,探讨大学生如何生成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的内涵
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的本质和内涵,学术界主要从价值认同的视角进行阐述。价值认同是价值主体对于某种价值观念、价值目标的趋向、接受和践行。价值认同是一种集体意识,它是人们在自己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能够以某种共同的价值观念作为标准规范自己的行为,或以某种共同的理想、信念、尺度、原则作为追求目标,并内化为自己的价值取向。价值主体对于价值目标的追求一旦形成,就会进一步转化为具体动机,激发和支配实践活动。因此,价值认同不仅包括个体的模仿、内化过程,同时也表现为一定的行为和实践选择。价值认同具有互建构性,即它是在不同主体之间,通过相互沟通和交流构建起来的,是社会成员一致的看法和感情。因此,价值认同的实现离不开社会成员的交往互动,以及社会大环境的影响。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现阶段我国的社会价值导向,是在社会主义价值体系中居统治地位,起指导作用的价值观念。所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是指社会成员通过生产活动、交互活动,逐步调整自身的价值结构,以适应、接受和遵循核心价值观,以规范自己行为的过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是社会成员对于群体和国家的一种情感、认知的归属感,它标志着社会成员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能够以“三个倡导”作为价值目标、价值取向和价值准则来规范自己的行为。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层次
从认同程度来看,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层次。
(一)盲目认同。盲目认同是指大学生处于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下盲目跟风,被动地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它表现为,大学生既没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自己的价值观念,也没有理性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术界的调查显示,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总体上持积极认同,但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缺乏清晰的理论认知。比如,周古月对武汉某高校的大学生进行调研,结果显示,较少学生能够准确无误地列举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涉及的12个价值观。陈世阳选取北京地区10所不同类型高校进行调查,结果表明大多数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程度不高。由此可见,盲目认同是一种停留在表面上、感性上的认同,而非建立在理论认知的基础的接受和理解。
(二)表层认同。表层认同是一种低水平的认同,是在外部因素的影响下被动地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观念。在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等影响下,大学生赞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观念。然而,这种认同只是表层上、学理上的认同,在现实生活中容易导致认识和实践相脱节。由于社会环境的影响,大学生面对个人私利等现实问题时,往往表现出功利化、个人化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进而产生认知和实践的矛盾、认同和践行的不坚决。因此,在表层认同的层面上,大学生并没有从情感上真正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价值认同的基础也不牢靠。
(三)自觉认同。自觉认同是在主动自愿的基础上,自觉接受、自觉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认同是一种积极认同,它是在理性的基础上形成的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感认同。即大学生不仅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清晰的理论认知,并且接受和内化为自身的精神追求、价值取向,同时外化为实际行动。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大学生的有效引导,不能停留在盲目认同和表层认同的层面上,而是要建立在自觉认同的基础上,使大学生最终确立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信念和准则,在行为上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理念。
三、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的形成
(一)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心理认同过程。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是通过大学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来实现的。同时,必然受到社会认同环境的影响。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成为大学生个体的价值观念并转化为自觉行为,要经过一个接受和内化的过程。因此,认同的过程是一个心理过程,是在认知的基础上逐步接受赞成并逐步转化为自觉行为的复杂的心理过程。从个体心理的层面来说,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过程,是由自身内在的“知”、“情”、“意”、“行”诸心理要素辩证运动、均衡发展的过程。
“知”是认知,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理论的认知和理解,包括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义、科学内涵等。认知和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形成价值认同的基础。大学生是否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的程度如何,关键就在于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吸收和消化。即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越全面、越正确,就越有利于形成理论认同。与中小学生相比较,大学生的辩证思维和独立思考能力迅速发展,他们会根据自身需求与爱好吸取知识,并用批判性的眼光看待周围事物。但由于缺乏实践经验,大学生对外部信息的识别能力较弱,容易受到不正确的理论观点和不良价值观的影响。因此,大学生在认知过程中,由于个体识别能力的差异会形成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同的理解,进而产生不同程度的认同水平。
“情”是情感,是大学生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标准去认识社会现象时产生的情绪体验。大学生活动领域扩大,情绪情感日益丰富,价值观取向多元化。大学生价值取向选择的多元化在一定程度上削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度,从而影响大学生的情感认同。如果大学生在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获得良好的情感体验,就容易激发他们产生情感认同。从情感上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内化的心理过程,是大学生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植根于自身的情感体系中,内化为自己的精神需求和价值取向的过程。
“意”是意志。意志是人们自己克服困难,完成预定任务的心理过程,是大学生愿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向,以及在践行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决心和毅力。大学生在学习任务和实践活动中发展了各种优良的意志品质,一旦形成了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就能表现出巨大的意志力量,从而完成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任务和实践活动。
“行”是大学生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外化为自己的自觉行动,是大学生在理论认同、情感认同的基础上的外在表现。“行”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的根本和归宿。个体的价值认同从获得理论认知开始,经过情感、意志的催化,最终转化为个体的行为,达到了真正的认同。大学生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自己的精神需求和价值取向,并转化为日常行为方式和行为习惯,也就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整个认同过程。
(二)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的路径。社会化是价值认同的基本路径。大学生掌握社会生活的各种规范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是大学生社会化的过程,而贯穿这一社会化过程的主线就是认同。社会化是个人成为社会一员必然要经历的社会过程。所谓社会化,是指在特定的社会与文化环境中,个体形成适应于该社会与文化的人格,掌握该社会所公认的行为公式。大学生的社会化过程,是大学生自身与社会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其社会化的环境主要来自学校、家庭和社会。因此,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是大学生个体与学校、家庭和社会等多种力量相互作用的结果。从具体途径上看,大学生价值认同的路径主要有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影响等。
1.学校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知识是在互动中传递而被掌握的。从受教育者来看,大学生是在外部环境的影响下,通过自己思想内部矛盾和斗争去选择、接受和内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从教育者方面看,教师是培育大学生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教育者。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大学生认知核心价值的主要渠道,但是由于大学生认识能力和活动空间的限制,大学生难以形成全面、系统的认知。因此,在学校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教育要建立全方位的配套教育。除了教学途径外,还要搭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各种实践平台,比如班级管理、评优表彰、公益活动、社会调查和党团活动等多种类型的实践形式。另一方面,教师是大学生的榜样,对大学生的行为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因此,培育大学生的价值观认同,也可以通过教师的言传身教来实现。
2.家庭教育。父母的教育方式及教养态度对子女的人格也有重要影响。父母在教育子女的过程中加入自身的文化准则和行为规范,由此对子女的人格形成产生很大的影响。培育大学生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双管齐下。
3.社会环境的影响。价值认同的形成和发展受国家和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不良的社会风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大学生对核心价值观的认同状况,良好的社会环境在影响大学生思想观念、价值认同等方面具有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一方面,国家和社会营造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文化,通过主流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形式,充分发挥宣传舆论引导作用。另一方面,社会营造良好的道德风尚,大学生通过感知、领悟现实中的场景和身边的优秀典型,切身感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性和正确性,从而逐步接受、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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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苏巧荣.大学生心理辅导[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5
【基金项目】南宁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科研项目(2015XJSZ05)
对社会的认知范文篇10
DOI:10.14163/j.cnki.11-5547/r.2016.35.063
【Abstract】ObjectiveToresearchinfluencingeffectbycognitivebehaviortherapycombinedwithdrugtherapyonsocialfunction,lifesatisfactionandqualityoflifeinanxietydisorderpatients.MethodsAtotalof80patientswithanxietydisorderweredividedbytheirintentionsintoexperimentalgroupandcontrolgroup,with40casesineachgroup.Theexperimentalgroupreceivedcognitivebehaviortherapycombinedwithdrugtherapyforclinicaltreatment,andthecontrolgroupreceiveddrugtherapyforclinicaltreatment.Comparisonwasmadeonclinicaleffectafter12-weektreatment,globalassessmentoffunction(GAF),genericqualityoflifeinventory(GQOLI74)andlifesatisfactionscale(LSR)scoresbetweenthetwogroups.ResultsAfter12weeksoftreatment,bothgroupshadeffectivelyrelievedsymptoms.Theexperimentalgrouphad27curedcases,7excellentcases,4effectivecasesand2ineffectivecases,withtotaleffectiverateas95.0%.Thecontrolgrouphad19curedcases,9excellentcases,4effectivecasesand8ineffectivecases,withtotaleffectiverateas80.0%.Theexperimentalgrouphadobviouslyhighertotaleffectiveratethanthecontrolgroup,andthedifferencehadstatisticalsignificance(χ2=4.114,P
【Keywords】Cognitivebehaviortherapy;Drugtherapy;Anxietydisorder;Socialfunction;Lifesatisfaction
焦虑症属于常见的临床精神障碍疾病之一,其主要症状,体现在精神焦虑、社交焦虑障碍以及精神恐惧障碍等症状[1-3]。以往药物治疗的目的是要致力精神障碍症状都得以缓解,而忽略了在治疗一种精神障碍的同时造成另一种精神障碍病情恶化,这也是目前临床治疗上的一个挑战,因此在药物治疗的基础上需要接受相应的心理治疗,避免因自身心理疾病导致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一些人文问题。同时也可避免因行为失常导致的严重后果和并发症[4,5]。本院在针对这些精神疾病的临床治疗进行总结中,发现采用认知行为疗法联合药物治疗具有良好的临床效果,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选取本院2013年10月~2014年10月接诊临床焦虑症患者80例,所有患者均符合中国精神病障碍疾病对焦虑症患者的临床评定标准,排除了其他精神病障碍患者[3]。患者与家属签署了病情知情通知书,按患者意愿将其分为实验组与对照组,各40例。实验组男26例,女14例,平均年龄(32.6±6.8)岁;对照组男27例,女13例,平均年龄(34.5±6.9)岁。两组患者性别、年龄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对照组单独使用药物治疗方法,而实验组则在药物治疗的基础上实施认知行为疗法。药物治疗:针对每1例患者在睡前口服盐酸万拉法新胶囊药剂,前3d用量25mg,以后根据病情进行用药调整,平均每2天增加25mg,最终加至150mg后停止增加,若患者药物反应强烈,则应进行剂量上的减少控制。于12周后,根据实际病情情况进行用药剂量上的适当调整。认知行为疗法:针对患者进行认知重建,并为其提供信息思维,结合实际的思维行为建设一个更好的认知环境。锻炼患者的思维能力,进行催眠放松训练,并让其有充足的时间进行深呼吸运动[6,7]。
1.3观察指标及疗效判定标准通过GAF评分观察社会功能、GQOLI74评分观察生活质量、LSR评分观察生活满意。本次的临床疗效评定以通用的评定标准进行分级[8,9],痊愈:症状基本消失,无消极思想。显著:症状大部分消失,无明显消极思想。有效:症状部分消失,消极思想偶尔有发生。无效:症状无变化,甚至有加深。总有效率=(痊愈+显著+有效)/总例数×100%。
1.4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16.0统计学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χ2检验。P
2结果
2.1两组患者临床疗效比较经治疗12周后,两组患者基本症状均得到了有效缓解,实验组痊愈27例,显著7例,有效4例,无效2例,总有效率95.0%;对照组痊愈19例,显著9例,有效4例,无效8例,总有效率80.0%;实验组总有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4.114,P
2.2两组患者GAF、GQOLI74以及LSR评分比较经过治疗后,对照组GAF、GQOLI74以及LSR评分分别为(63.59±
5.20)、(58.31±2.21)、(76.20±5.20)分,而实验组三项评分分别为(75.30±5.60)、(62.65±4.23)、(85.60±5.60)分,实验组各项评分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3讨论
焦虑症属于较为常见的一类心理症状,需要结合实际的病理情况进行有效的救治[10,11]。而通过药物治疗,其作用效果不甚理想,因此近年来通过认知行为疗法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更进一步的改善了对这一类心理情况的改善。极大的促进了对心理焦虑患者的自我康复。
对社会的认知范文篇11
关键词:高职生;就业指导;心理干预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由精英化向大众化的过渡,大学毕业生人数年年增加,再加上社会上“唯学历论”的不良风气的影响,使得专科生的就业形势日渐严峻,高职高专院校学生面临着比以往更大的挑战,也面临着更大的心理压力和冲突。因此,对高职院校学生就业心理进行干预,引导他们走出就业心理误区是高职院校就业指导工作的重要内容。笔者认为,不同社会群体的主观认知是影响高职生就业心理的一项重要因素,正确引导不同社会群体的主观认知,将有利于提高高职院校学生就业心理健康水平。
一、不同群体对高职生就业的主观认知所带来的影响
1.高职院校领导、老师对高职生就业的高度重视,但高职院校的就业指导工作不足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高职教育要健康发展,必须为学生的出路着想,这样才能办出高职院校的特色,才能增强高职的竞争力。如果高职院校培养的学生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不能充分就业,就会使高职在社会上的声誉和地位下降,造成生源不足,专业萎缩,形成分不出招不进的恶性循环,高职的发展也必将陷入困境。因此,各高职院校对毕业生的就业问题都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但就目前情况看高职院校就业指导工作与社会经济发展和学生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尽管各高职院校都设立了就业指导机构,但由于人手少,忙于应付大量与就业有关的事务性工作,难以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来开展针对性就业指导,而且就业指导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无论是在信息占有方面还是专业知识方面均难以达到就业指导应有的效果。
2.人们对职业院校的传统偏见
长期以来,我国高等教育用一种以学科为本的模式培养人才,造成人们的思维定式就是重理论、轻实践,把职业教育视为“二等教育”,由于人们对职业院校的传统偏见,造成一些用人单位不敢大胆使用高职毕业生。“博硕多多益善,本科等等再看,大专看都不看,中专靠一边站”更是其形象写照。“高学历运动”刺激了高等教育的剧烈扩张,冲击了职业教育,给高职毕业生就业造成困难。殊不知一个岗位如果高中生能做的,而让本科生来做则反而效率低下,因为两者对职位的认同感决定了他们的工作努力程度。所以在美国,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一般会录用低学历者,即使高学历者愿意低就也没用。道理很简单,用人单位要录用的是最合适的人,而不是最高学历的人。因此,要改变这种在用人上浪费学历的不良风气,需正确引导社会风气,改变用人单位的主观认知。每一个用人单位都应当以身作则,亮出“拒绝学历浪费”的大旗,岗位需要什么学历的人才,就招聘什么学历的求职者,让人尽其才,不同的学历者各自在不同的岗位上发挥作用。
3.高职生自身就业时不同的心理预期和偏好所产生的影响
由于高职毕业生所面临的情境不同,个体就业心理偏好和定位及成长经历与心理品质不同,故在临近就业时其心理状态存在很大的差异。但还是有一些普遍的共性的心理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就业焦虑,如果高职毕业生个人自我定位不当,面对就业就会有受挫感,精神就会处于一种焦虑状态。高职毕业生的这种过度、持久的焦虑体验,形成就业焦虑心理,则严重影响正常的生活和就业。
(2)自卑心理,高职生在就业过程中可能会发现自己在不少方面落后于本科学生,尤其在遭致较多负面的社会评价时,自卑感就会严重的困扰他们。
(3)抑郁心理,由于学业的压力使部分高职生长期处于抑郁的心态,而这一消极心态又集中体现在就业前夕,有的甚至对求职失去了信心。
(4)自傲心理,一些毕业生不能正确评价和定位自己,期望值过高,不愿到工矿企业生产第一线和基层去。笔者对江西省外语外贸职业学院英语系、外语系、工商管理系大二、大三500名学生进行问卷调查,统计显示期望月薪在1000元以下的学生占受调查总人数的8%,期望月薪1000-2000元的学生占18%,期望月薪2000-3000元的学生占46%,期望月薪3000-4000元的学生占21%。但现实是目前我国大专毕业生的一般月薪水平在800-2000元之间,而在该学院学生中能有这种客观认识的只有26%。这说明该院学生就业时普遍存在孤傲心理,这些同学往往陷入一种自设的困境,使自己择业目标和现实出现很大反差。上述这些心理问题更增加高职生就业成功的难度。
通过对不同群体对高职生就业的主观认知,我们可以看出,不同社会群体的主观认知对于高职生就业有着直接且重要的影响。为此各高职院校开展高职生就业心理干预工作应注意上述影响。
二、开展高职生就业心理干预的方法和途径
1.高职院校的就业指导工作要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
必须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出市场需要的高质量、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这是高职院校健康发展的关键;一手抓毕业生就业推荐,建立一套有效的就业保证体系,不断提高毕业生的求职技能和主动适应社会的能力,使毕业生充分就业,不断提高高职教育在社会上的声誉和地位。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种形式,有其独到之处。高职院校的就业指导工作者要在大量的日常工作实践中,总结开展高职生就业指导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失败的教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同时就业指导工作者要围绕高职生就业指导工作的特点、发展变化的规律和就业指导工作的内容、过程、途径和方法等方面的问题,加强就业指导理论方面的探索研究,建立适合高职生特点的就业指导理论体系。再者高职院校要注意加强与用人单位、劳动人事和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及社会就业中介服务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广泛收集人才和劳动力市场需求信息。高职院校要建立和利用人才信息网、组织供需见面会等形式,为高职生提供就业信息,进行就业咨询和开展求职就业技能训练。
2.引导高职院校毕业生调适就业心理
针对高职生各种就业心理误区,开展全方位的就业心理辅导,是高职院校就业干预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在高职院校进行生涯发展辅导,是帮助就业期的大专生依据个人的心理、生理特点选择适应职业的一项工作,它贯穿学生大学学习的全过程,使学生在走向职业生活之前,从观念、心态、知识、技能等方面做好应对职业挑战的准备,从而减轻就业心理压力。
高职高专院校应建立就业辅导中心,配有专职人员、固定场所以及必备的工作辅导工具。辅导中心应全面负责学校的生涯发展辅导教学活动的组织与计划工作,制定学校生涯发展辅导工作规划,密切注视就业市场的发展变化,进行职业指导的调查研究工作,认真研究市场经济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就业形势及其趋向,并对未来人才消费进行超前预测,从而为学校调整和确定的办学模式、办学层次、专业设置和教学内容提供有力的参考。高职高专院校还应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职业生涯辅导教师队伍,使生涯发展辅导走知识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道路。这些教师应能客观分析当前社会的职业状况和学生个体发展状况,帮助学生制定合理的生涯发展规划,进而实现生涯发展目标;能开设一定的讲座和课程,帮助学生掌握求职的技能和知识。总之,高职高专院校生涯发展辅导中心能确保学生从入学开始,在职业生涯规划的每个阶段都能得到指导和服务。
3.注重就业心理咨询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就业心理品质
在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下,高职高专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可能会遭受挫折或失败,因此高职高专院校在就业心理辅导中应重视学生就业心理咨询工作,加强心理咨询室的建设,配备足量的心理辅导教师,建立良性的心理咨询、辅导机制,培养学生良好的就业心理素质。良好的心理品质表现为:有信心、勇敢、坚韧、乐观、灵活、思维开放、善于审时度势、富有挑战精神、具有风险意识、能迅速适应新环境和新变化等等。有效的就业心理个体咨询和团体咨询,有助于培养大学生健康的就业心理,提高大学生的自信心,克服心理障碍,排除心理危机,走出就业心理误区;有助于帮助学生正确对待就业过程中遇到的挫折和焦虑,正确认识自我,评价自我,拓展思路,放眼未来;有助于提高学生自我调节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磨炼坚强的意识,保持积极进取的态度和乐观豁达的心态,不断提高和完善自我。总之,就业心理咨询有助于培养高职高专学生良好的就业心态,是他们直面复杂求职环境的挑战不可或缺的重要一课。
4.主动谋求与社会资源的对接,构建就业心理辅导的新平台
大学生就业心理辅导具有很强的社会性。有效地整合社会资源,是搞好大学生就业心理辅导的重要突破口。高职高专院校应充分利用和开发社会资源:一是加强与用人单位联系,经常召开毕业生就业座谈会,并主动走访用人单位,征求他们对人才培养的建议。二是聘请职业指导专家、人力资源专家进校,通过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经验分享、面对面咨询,使学生更多地了解社会中有关就业信息、就业技巧、职业道德、社交礼仪等方面的知识,帮助学生找准自己在社会中的位置,使就业心理辅导更加贴近社会,贴近实际。三是优化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由各系代表学校与基地所在单位签订合作协议,通过校外学习,培养学生沟通能力、敬业精神、团队合作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在实习中积累工作经验甚至教训,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四是加强与校友的沟通与联系,校友业是就业心理辅导很重要的资料,他们求职的经历和应对挫折的经验对在校学生非常有说服力,他们创办的或任职的企业也不失为可以利用的有效资源。总之,充分利用广泛的社会资料,能使学生对未来的生涯发展有更清晰的认识能提升他们的就业能力与就业竞争力,从而进一步减轻学生的就业心理压力。
参考文献
[1]朱以财.高职高专毕业生就业心理危机及干预防护体系的构建.[J].教育探索.2009.3
对社会的认知范文篇12
一、集体意识与集体表征
个体表征的科学知识是小科学时期科学家个人凭借自己的兴趣及主观努力实现的。随着科学与社会的结合越来越紧密,个体知识表征的局限越来越明显,科学知识需要更加宏观、复杂的社会解释,在这种情形下,“集体表征”则不可避免地出现了。集体表征是迪尔凯姆在《个人表征与社会表征》中提出的。他虽然没有对“集体表征”进行明确定义,但由于致力于推动社会学成为独立学科,主张社会学应该以客观的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从而划清社会学与心理学的界限。在他看来,心理学微观地探讨和研究个体及其心理现象,割裂了个人与社会的联系;个体表征是心理学的范畴与概念,集体表征则是社会学的范畴与概念,知识就是一种集体表征。集体表征概念意味着,我们所得知识一般都源于社会,知识因此既是一种集体意识,又是一种社会现象,它不过是人对社会的一种符号表征,以及对社会组织与自然环境之间关系的一种认知描述;知识离不开人的社会存在,它只不过是这种集体意识的不同方面,其基础就是社会形式本身。因此,只有将知识作为一种集体表征来分析和考察,才能对社会进行研究。迪尔凯姆的集体表征主要围绕宗教认知展开。在他看来,宗教是以集体表征方式突现出的知识现象,是前科学知识,并非只是观念系统;宗教仪式也并非只是信仰的附带物,宗教源于实际的、现实的社会,但由于社会须将自身保持为一个连续性的概念,它就以一种“意识形态”的方式表现出来。②因此,迪尔凯姆解决知识的社会条件问题是借助对宗教的分析来完成的。这种知识便是一种集体表征,它既不是经验的也不是先验的,而是社会的、强制的和权威的。迪尔凯姆还认为,集体表征是一种静态的表达方式,它缩小了主体及其心理方面的作用,以保证社会因果关系的客观性。也就是说,集体表征是事先建构的,一旦建立便不受个体表征的任何影响,这就是表征的强制性。因此,“表征就是与集体相等的并且是与没有其他表征存在的群体相关联,这就导致表征的静态特点并与封闭的社会联系在一起。”③从个人与社会的二元关系上讲,由于迪尔凯姆致力于知识社会学的建立,他认为个人与社会是一种不对称关系,社会凌驾于个人之上,集体表征优于个体表征,个体表征也是由于社会传递给个体成员才形成的,这样就会导致集体表征所包含的意义过于宏大、不具体,忽视个体表征反而失去了意义。④在迪尔凯姆的具体分析中,尽管他讨论的是关于知识的社会条件问题,但他的宗教知识社会学关注的仍然是古代的、原始的社会和知识形态,这并不完全符合当代社会的发展背景以及科学发展的需求。当代科学发展已由近代时期以科学家个体研究为主的小科学时代,进入当代需要科学家共同体或科学组织之间共同协作的大科学时代。科学知识的解释也需要综合考虑当代社会的各种因素。在当代,社会分工日益细化,社会结构更加复杂,不同的社会分工与社会类别交叉存在,导致人们生活在多重文化的环境中并担任多重社会角色,信息的流动日益频繁,这就会导致文化之间的交流与碰撞,所以不能用一种既定的结构框架解决先存的问题。作为个体表征与社会表征之间过渡阶段的集体表征,虽然反对从个体的角度解释知识的产生,但也不符合当代社会的背景,不能描述当代社会及文化现象,因此,当代科学知识的表征应该表现为与当代社会相适应的社会表征。需要指出的是,尽管“社会的”和“集体的”这两个概念在人类语言系统中并没有明显的差异,但“社会表征”和“集体表征”却大不相同。“社会表征”是为了描述社会与个体之间关系所存在和显现的共同领域,它反对偏重于社会或个人的最终结果,认为个体心理与社会文化之间是一种对称、对等的关系,不存在凌驾关系。一旦将个体的具体性与集体性相分离,人们将从这二者的冲突关系中脱离出来。同时,“社会表征”强调现代社会的异质性、动态性、多样性以及社会中群体成员的共识性,强调社会文化与个体心理间的相互依赖、共同发展,它是一种动态结构,是由社会成员构建的,不是与生俱来的,个体创造与社会之间是一种动态的相互作用的关系。它更关注现代社会中集体观念的变化和对差异的探索,正是因为集体观念中存在差异,才导致社会内部同质性的缺乏,而恰是异质性的存在才会使一种文化状态存在压力甚至分裂,这就会导致新的社会表征的出现。因此,用社会表征理论解释科学知识的产生就是可理解的了。
二、社会共识与社会表征
法国心理学家莫斯科维奇(S.Moscovoci)1961年发现,当代社会心理学中的意向、态度、刻板印象等概念无力整合心理、社会与文化,而意识形态、世界观、意图等概念又过于宽泛,无法解释社会知识的文化特异性,于是便继承并发展了迪尔凯姆的“集体表征”概念,在《精神分析的公众表象》中首次提出了“社会表征”的概念,①并将它定义为“某一群体所共享的价值、观念及实践系统,并认为其兼有两种功能,其一是为个体在特定生活世界中的生存进行定向,其二则是提供可借以进行社会交流及对现实世界与个体、群体历史进行明晰分类的符号,使人际沟通得以实现”。②这样一来,社会表征就构成了集体成员的共有观念、意图、思想和知识。这种共有理念和知识是由社会产生并通过交流而形成的。也就是说,作为社会表征的共有知识,它被共同体的所有成员所共有,并成为成员之间沟通的基础。因此,共有知识既源于人们的社会经验与体验,也源于人们凭借传统、习俗、教育、文化和社会交往与交流而接收和传递的信息及知识。总之,社会表征蕴含了一种社会共识。对同一共同体来说,社会共识构成了其成员理解生活在其中的世界的认知构架,也即将人和事物置于一种熟悉的语境中给予习俗化。从对莫斯科维奇的社会表征概念的分析,我们发现社会文化的主体间性和社会认知的异质性这两个特征,前者是指同一文化共同体成员间共享一定的观念、思想、意象和知识,也即关于特定客体的表征,后者即是不同共同体对同一客体彼此不同的表征,这两个特征深刻揭示了文化与认知互构互生的辩证联系。而强调社会成员的交流互动构成了社会表征,社会表征反过来又对社会成员有规约作用。这可以解释SSK中科学知识的集体间性。社会表征理论把个人、社会及其互动纳入心理学的研究,用以解释一些社会群体以及社会问题。传统科学哲学给予科学知识的特殊地位,也因此招致了越来越多的批评。20世纪70年代初,受库恩范式革命思想的影响,英国科学社会学家巴恩斯(B.Barnes)和布鲁尔(D.Bloor)借鉴知识社会学对默顿的科学社会学和维特根斯坦的哲学进行了批判,建立了SSK。SSK的产生改变了这种认知和现状,将科学社会学研究引向科学共同体的认知层面,对长期以来享有免于社会学解释的科学知识特权提出挑战。他们重新对科学知识的本性进行深层反思,认为所有知识“不论是经验科学知识,还是数学知识都应该对其进行彻底的研究……,没有什么特殊的界限存在于科学知识的本身的绝对的、先验的或存在于合理合法的、真理的或客观的特殊本质之中”。①可以看出,SSK学家们不满足于对科学知识的纯客观解释,认为只将非理性的、失败的信念和知识状态作社会学解释,是一种不对称立场的外在表现,因此致力于对科学知识的社会学解释。当然,在SSK产生之前,就有对这种不对称解释的异议。库恩的“范式”理论是典型代表,它认为不同科学共同体有其专门的研究范式,在范式的选择过程中,只能诉诸于科学共同体的非理性因素如爱好、兴趣、专业背景等;范式之间不可通约,科学的合理性及科学知识的意义只拘泥于范式的合理性,由所选择的范式决定。库恩探讨了社会和心理因素对理论选择的影响,彰显了非理性因素在科学进步中的积极作用,促使了相对主义方法论的流行,对科学的客观性、理性形成了真正的挑战,打破了以往关于科学知识具有普遍性和经验检验性的观点,为SSK的形成产生了直接影响。波普的证伪主义、汉森的观察渗透理论都对逻辑经验主义的知识观进行了批判,强调理论与观察不是独立的,情景因素对科学家观察实验及实验结论有重要影响,否认科学知识是一种天然产物。费耶阿本德认为科学知识并不是区别于宗教、艺术的理性知识,而是一种与宗教、艺术、文化、音乐等相互联系的文化系统。不难看出,无论是库恩、汉森还是费耶阿本德,在对待科学知识的问题上都反对对科学知识做不对称解释,他们要把科学知识从黑箱中解救出来,并对其做社会学的解释。SSK更是把科学共同体自身、社会、文化等因素都纳入科学知识的解释中,并对科学知识做对称解释。从起初的“强纲领”到后来的建构主义,都否认自然界在科学知识产生中的决定作用,认为科学知识在本质上是建构的,从而试图消解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之间的鸿沟,把科学与文化、宗教等平等看待,科学不再具备任何优越性。总之,SSK对科学知识的重新理解,冲击了传统科学知识的特殊地位,指出了个体表征的缺陷,更重要的是,通过对科学知识的重新理解,SSK体现了一种新的认识论———社会认识论。在这种认识论中,知识共同体是科学认知的相关单元,强调“知识共同体”的社会认知的突出地位。这是以往无论是知识社会学还是科学社会学都没有体现的,它们仅仅体现的是科学家个体的活动,这实际上完全忽视了集体认知的效应,忽视了将科学看作“重要的公共知识的社会生产”的观念,科学知识的产生就成为科学共同体集体表征的产物。这与社会表征理论的产生有着相似性,对社会表征的理解有助于全面理解科学知识的产生及其客观性,因此,我们主张用这一范式重新解释科学知识的表征问题。
三、科学知识的社会表征
对科学知识的个体表征做了彻底否定的SSK重新定义的科学知识是科学共同体的社会表征吗?社会表征理论又能否解释这种科学知识的产生呢?首先,SSK把科学知识的形成看作集体认可的信念。巴恩斯、布鲁尔和柯林斯(H.Colins)等的“强纲领”思想,从因果关系上对科学知识进行社会学的解释,以消解其科学合理性合法地位的同时,也坚持经验知识是渗透于理论的,但是理论又受制于科学共同体所信奉的特定范式,理论的选择是科学共同体之间磋商、解释和争论的社会过程和结果,因为个人体验、寻求的东西不一定能成为人们共享的东西,科学共同体的专业背景、学派等的不同都会对理论产生影响,这需要集体的协商才能决定,从而强调“看待科学知识的本性,不能对孤立的个体行为和信念进行哲学分析,因为科学知识是社会文化的产品,是文化选择和社会协商的结果”。②这是由原来的个人认知,向一种由科学共同体构成的集体或社会认知的转变,因为科学共同体是知识产生的主体甚至是决定者,它因此是遵守同一科学规范的科学家群体,也就是说,科学家们在同一科学规范的约束和自我认同下工作,其成员掌握大体相同的文献,接受大体相同的理论,有着共同的探索目标。而知识的产生则是科学共同体与社会环境、社会文化、专家的背景之间主体间性化的结果。其次,根据莫斯科维奇的社会表征理论,知识表征是通过“锚定”(anchoring)和“具化”(objectif-ying)这两个概念来实现的。“锚定”意指负责整合原有的知识、内容和意义,将其变成新系统的认知过程,并对不熟悉的事物和现象进行命名,明确其指称,也即用熟悉的名词和概念来解释和定义不熟悉的事物和现象,使其获得解释和沟通的过程。①或者说,“锚定”是一种规约化、习俗化和约定化的认知过程,它是用已有概念、术语、名称或规则及方法,让新发现的事物和新事实很快地被人们熟悉起来,让人们以熟悉的事物或客体作为图式或框架,来理解、掌握新奇的和陌生的事物或客体,以化解我们无法应对新奇概念、现象和事物所产生的不安和烦恼,或是消解或降低由于缺乏相关知识和学科背景而产生的威胁之感受和体验。②因此,锚定过程是基于对熟悉事物的认知储存,是对新异和陌生事物进行分类和命名的认知过程。或者说,它将新异的事物归入已知的类别或者类型,并将其转化为自身所熟悉的范式和模式,而且,锚定过程在熟悉的类别语境中赋予了社会文化信息更多的内容和意义,使我们在语境化过程中建立起自己的群-己关系,之后产生行为、行动和思考的倾向,并形成对路径的敏感和依赖,进而形成强势和主流的价值观。③“具化”是指将各种元素(规范、价值、行为、意图、理念)形成社会框架和文化框架,在沟通过程中将它们整合到表征的不同元素中,并使那些模糊和抽象的观念变得具体化和具象化。而拟人化(personification)和比喻(figuration)则是具化过程的两种路径。进一步说,具化是锚定机制的延续和扩展,它将其隐含的抽象事物和不可见现象,具体化为可见、可触和可控的现实事物和实在现象,以便我们能够理解一般常识知识和特殊科学知识之间的关系,特别是理解从新异事物到熟悉社会现象和人类经验的过程。通过锚定机制,我们将不熟悉的事物置于现实的社会生活中而使其具有内涵和意义,再运用具化机制将抽象的概念、态度和关系,通过编码、解码转化为具体的事物或者客体。因此,社会表征就成为一种变化、动态和发展的过程,它首先通过一种内在引导机制,将新奇观念或事物置于熟悉的语境中而赋予其内涵与意义,进而指明社会行动的方向和道路,而后再通过一种外在引导机制,将相应的事物或者现象转化为具体的、客观的社会共识物而投放到我们外部的世界之中,从而使其成为现实社会安排和设置的组成部分。第三,科学知识的产生和承认需要共同体内部的沟通和磋商。一方面,个体的认知产生和评价要成为大家所共识的、集体承认的知识,需要共同体内部的沟通。认知个体遵守行为的共同准则,他们在相互作用中通过交流与沟通,调整已有的认知表征,以与共同体所要求的行为准则一致,逐渐形成科学共同体的社会表征这种共识,所以“事实是被集体界定的,任何知识体系由于其制度特征,必然只包含集体认可的陈述。”④另一方面,科学知识的产生不仅是一种合乎逻辑而连贯的认知过程,也是一种与社会态度相关的思维运作过程,通过分类与命名新异事物,我们不仅可以认识它,也可对它做正面或负面评价。而且,SSK学者都认为科学知识并不是绝对的,它的产生带有偶然性,因为科学知识本身就带有利益和社会磋商形成的偶然性。实验室结果必须得到不同文化、教育、道德和科学训练的科学家的评价和认可,才能最终融入公共知识体系。因此,科学中的每一个新发现或新结论,都是一个自然推论,它并不是运用规则推理的结果,而是偶然使用特殊仪器、特殊材料和特殊语言的结果,更是实验人员之间,以及同实验室外的人们之间相互协商的结果。只是在将发现结果写出来发表时,科学家才把自己的活动编成故事,其中强调理性,去除导致这种发现的偶然性和社会磋商。①第四,科学知识的产生还受制于科学共同体的价值观、兴趣和利益选择等,其形成不仅是对共同体语境、个人和集体的社会、历史、文化语境的理解,也是对科学家感受他们所相信的那些“无形且不可见”的东西组成的客观世界的理解。②因此,科学活动中的协商和共识,比自然界的裁决更重要,甚至连自然规律本身也是科学家集体发现和创造的产物。因此,科学知识本质上讲是已被共同体“接受的信念”,而非“正确的信念”。拉图尔(B.Latour)、谢廷娜(K.Cetina)通过对处于科学中心的国家或地区的实验室进行观察,揭示了科学知识的社会构建特征。在他们看来,科学知识是人类创造的,自然而然地具有社会性,它们不是对给定的、不依赖人的自然秩序的解释,而是用可获得材料和社会、经济、文化资源创造的。在谢廷娜看来,科学活动存在资源的分配问题,科学实验就是认知文化的试验场,其中的人员之间的交流和协商体现了一种交换关系。这表明:虽然科学知识是共同体内部共同协商的结果,但设计科学实验时,共同体会将自己的爱好、价值观、偏好等因素考虑进去,从而导致最终结果是共同体与主观情感、环境之间张力的体现,这表明科学知识是符合共同体本身的利益和需求的。第五,在科学知识的产生中,“信任”和“权威”能使科学共同体在创造、研究、探索、实验中最终得出大家所接受并认可的结果。“信任”和“权威”深深嵌套于社会互动和探究外部客观世界的活动中。作为一项集体事业的科学,其共同体成员之间的相互信认与依赖,科学家个人的经验陈述与可靠、合理的主张,只有被置于科学共同体的体制化过程中才能建立起来。科学知识不只是通过集体行为获得的,更是通过集体行为保存和认可的。在知识的获得与交流中,交流关系由于包含“信任”和“权威”而具有道德属性。也就是说,科学知识的获得和认可,是由科学共同体的普遍道德秩序支撑的。因而科学共同体不只是个体的集合,还包括它们之间的道德关系以及“权威”和“信任”。这种对科学知识的认识是基于不同时空的个体认知者的集体认知。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