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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现场管理论文(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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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现场管理论文篇1

关键词:资产价格;金融危机;金融监管;货币政策;微观调控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35-0132-03

全球性金融危机的爆发使我们再次认识到金融监管的重要性,但是,金融危机往往更大程度上是资产价格非理性波动引发的,而并非金融机构违规操作所引起。然而,传统金融监管的重点是金融机构行业准入、持续经营和行业退出的合规性监管,防范的是金融市场交易一方金融机构的违规操作,即目标是平衡金融市场交易双方的力量以达到均势和公平。但诸如金融资产价格泡沫是金融交易双方的非理易结果,需要的是对市场交易双方非理易行为的矫正。金融危机往往源于金融资产价格泡沫,传统资产价格泡沫研究所提出的对策往往寄希望于宏观调控政策、货币政策,然而我们认为,通过金融监管和微观调控措施更能节约调控成本。因而,我们有必要结合金融资产价格理论和金融监管理论重新审视金融监管的目标体系和监管内容、监管方式。

传统监管理论主要强调对金融机构行为的监管,出于金融市场交易双方由于信息不对称、垄断等所形成的市场不公平交易及不能反映真实交易信息的价格,没有系统提出对市场非理易价格的监管,即实际应是对交易双方的监管,对非违规行为的监管,或对个体和集体非理易行为的监管,也没有系统提出针对这种情形监管者能够采取的适当策略选择集。而我们认为,金融市场交易价格的判断基于预期,即便在充分信息条件下,交易的主观性也很高,主观判断受到太多客观因素的影响以及情绪的影响,很难做到理想的理性承担,因而金融市场的过度预期(包括过度乐观、过度悲观预期)条件下的非理易行为是导致金融市场波动的重要原因,也往往会因此通过传导效应导致实体经济受到影响和更大范围的经济秩序不稳。这种金融资产价格泡沫的产生在没有交易者违规条件下并不是传统金融监管和调控的对象,但是其对金融市场稳定的威胁是现实的,并且通过具有时质性的宏观调控措施予以较高的成本。因此,我们认为,应使金融资产价格监管成为金融监管机构新的重要监管内容,并研究相应的具体监管方式,通过微观调控措施减少对宏观经济的影响,降低调控成本。

一、金融资产价格泡沫、金融危机与市场失灵

从20世纪30年代世界经济、金融危机到2007年起始于美国并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从17世纪荷兰郁金香事件到最近的次贷危机,每次的金融、经济危机都存在资产价格波动和价格泡沫因素的影响。尤其是信用经济条件下,资产价格泡沫与资产抵押信用相结合,从而使资产价格泡沫与信用和金融体系联系在一起。因而,资产价格泡沫问题也成为众多金融学者、经济学者关注的焦点。对于金融资产价格及金融资产价格泡沫问题的研究主要关注金融资产价格产生机理,一般认为资产价格泡沫是金融市场的一种常态。最初的研究认为资产价格泡沫产生于投资者的理性预期与投机行为(Diba&Grossman,1988;DeLong,1990)。比如,当部分资产供给弹性有限时,其供给将有可能在特定时期出现短缺,在理性预期驱使下其价格可能出现泡沫性上涨,甚至高于其替代资产价格(Blanchard&Fisher,1998);理性预期相关的资产价格泡沫也可以用市场投资者的数量和投资者生命预期进行解释,如具有无限市场投资者和有限投资者生命预期条件下,资产价格存在理性泡沫的可能性(Tirole,1985;Weil,1989)。但是,我们发现理性泡沫的概念更多地是具有理论上的意义,因为其对许多现象缺乏解释且实践中较难检验基础价格与价格泡沫的差异。非理性资产价格泡沫理论则从新的视角考察资产价格泡沫产生的机理。非理性金融资产价格泡沫可能源于投资者对于社会热点投资预期收益的过度乐观情绪及其相互影响、激励(Summers,1986;Shiller,1990);也可能源于噪声交易者对投资收益预期的过高估计(DeLong&Shleifer,1991);或者源于投资交易者“买涨不买跌、卖跌不卖涨”的资本市场价格正向反应交易特征(DeLongJ.B.,ShleiferA.,SummersL.H.&WaldmannR.J.,1990;JonesS.,LeeD.&WeisE.,1999);或者源于“从众”交易决策所导致的价格波动(Topol,1991;Lux,1995);或者源于投资者对于收益预期过度乐观的传递作用(Scheinkman&Xiong,2003)。从信息经济学以及博弈论的角度也可以对金融资产价格波动或泡沫的产生做出解释(Allen&Gorton,1993;Hong&Stein,2003)。另外,20世纪70年代以后兴起的系统论、非线性科学与复杂性科学为金融资产价格波动问题开辟了新的研究视角,许多学者开始从协同论、突变论等角度分析金融资产价格的波动(Frankel&Froot,1986;Brock&Hommes,1998;CarlChiarella,RobertoDieci&LauraGardini,2006)。

通过上述关于金融资产价格波动或泡沫问题研究的认识,我们发现,尽管对金融资产价格泡沫产生机理的解释存在差异,但上述金融资产价格泡沫理论均认为在金融市场运行过程中,资产价格泡沫的产生是一种常态,在不违反现有交易规则的前提下仍然会产生金融资产价格泡沫,即现有交易规则并不能有效防范金融资产价格泡沫的产生。这也从一个侧面解释了尽管自20世纪30年代金融危机以来针对这一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践不曾间断,但是金融危机仍然呈现周期性的现实。只要资产价格泡沫产生与消失的演化过程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之内,就不会引起金融、经济大范围的波动;但是,一旦资产价格泡沫得到较长时期和较大程度的积累被大幅度地放大,并且不能或没有得到有序释放,而是通过短时期、突发性的方式破灭,则会引起较大范围和较大程度的波动。而且由于资产价格泡沫的产生与破灭无论源于理论或是非理性因素,都是金融市场自身运行的结果。因此,我们认为在没有交易者违规条件下金融市场交易过程中产生的金融资产价格泡沫是导致金融危机的重要因素,市场在控制泡沫产生过程中存在市场失灵,而市场失灵恰恰是金融监管介入的原因。

许多研究也提出了应对金融资产价格泡沫问题的措施,但是,目前所提出的这些应对措施多倾向于运用货币政策手段进行治理,尚未见到明确、系统通过金融监管方式应对金融资产价格泡沫问题的相关研究文献。

二、金融监管与金融资产价格监管

金融监管和通过货币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是政府在金融市场领域发挥干预职能的主要方式。传统上对于金融监管的理论与实践认识侧重于对金融机构市场行为的监督管制。对于金融监管问题的研究主要关注金融监管的理论基础和监管方式,最早涉及金融监管领域的概念是“最后贷款人”(ThomtonHerry,1802),强调通过中央银行等政府机构的干预以避免挤兑和金融机构链式危机的发生而给经济造成大的影响。金融监管的基本理论支撑为公共选择和市场失灵。经济周期会引发信用危机,从而暴露出金融的脆弱性特征(H.Minsky,1985;Kindleberger,1985);金融机构的流动性中介职能也是其脆弱性的根源(Friedman&Schwartz,1986;Diamond&Rajian,2001);另外,危机还有在金融中介机构之间传递的特点(Cagan,1965;Kaufman,1996)。基于维护公共利益的目标,有必要通过金融监管以弥补市场失灵(Fisher,1933;Stiglitz,1981;Varian,1996)。并且金融监管的介入在实践上发挥了维护金融稳定的作用(AnnaSchwartz,1988;ZentaNakajima&HirooTaguchi,1995)。信息经济学和博弈论的观点同样应用到了金融监管的理论分析领域,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成为需要进行金融监管的主要原因,从而能够维护公平的市场交易,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Diamond&Dybvigr,1983;Stigliztz&Weniss,1981;Walsh,1995)。基于信息与博弈理论的分析强调需要通过信息披露监管以提高信息对称性,但是,正如我们在上一部分内容当中所分析的那样,许多情况下金融资产价格波动和泡沫的出现并不是由于在信息方面的金融机构或投资者违规行为。因此,我们可以认为,针对金融资产价格波动或泡沫的金融监管将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金融监管,而是将会具有更加广泛的职能。

尽管目前的许多研究在分析了金融监管介入金融交易过程的必要性之后赋予金融监管一些具体的职能,但是,这些监管措施均针对在信息披露、市场准入、流动性管理、风险管理、交易准则、交易范围和交易规模等方面违规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违规的交易行为,尚未见到明确提出通过金融监管直接应对理性和非理性金融资产价格波动及价格泡沫问题的相关研究文献。

我们认为,传统金融监管关注违规监管,而完全非违规的理性与非理性价格泡沫属于市场交易行为的结果,尽管存在市场失灵,但涉及监管机构对市场交易和市场价格的干预。这种监管没有较为明确地列入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范围,然而其危害是非常明显的,也是历次金融危机和现代经济安全最大的威胁。金融危机的爆发再次表现出金融市场交易活动中的金融资产价格泡沫是金融乃至实体经济在内整体宏观经济稳定运行的主要影响因素。因此,扩展原有金融监管的主要职能,实施针对金融资产价格的金融监管应成为金融监管变革的一个方向,并应明确列入金融监管范围、详细具体措施。

三、经济调控成本与微观经济调控机制

除了金融监管以外,通过货币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是政府在金融市场领域发挥干预职能的主要方式,在应对金融资产价格波动领域里,传统理论与实践都倾向于通过货币政策调控的方式进行。但是,我们认为,货币政策在应对资产价格波动风险方面缺乏针对性和及时性,从而会贻误调控时机、增加调控的负面效应、提高调控成本;而通过金融监管的形式应对金融资产价格波动对金融、经济安全带来的影响会更加及时、有针对性和减少调控成本,因而有必要赋予金融监管以新的、更强的金融资产价格监管职责。

根据传统意义上对金融资产价格泡沫的认识,只有资产价格大幅度和大范围偏离价格基础才能被认为存在资产价格泡沫。金融资产价格泡沫传统治理模式往往在资产价格泡沫已经形成或其形成的趋势已经非常明确时采取相应措施,并且主要依赖货币政策调控,采取提高利率、提高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发行债券等具体措施减少流动性。但是,货币政策措施在治理金融资产价格泡沫问题方面却缺乏及时性和针对性。一方面,实施货币政策的时机往往已经有较为明显的泡沫显现,错过了初期治理的时机,并且货币政策效果的显现也存在时滞,这都将会提高现实经济损失和治理成本;另一方面,应对金融资产价格泡沫的紧缩性货币政策不仅影响资产价格,其覆盖面将远远超出政策目标范围,使得产业资金需求、创新资金需求都受到相应影响,波及较大范围正常运行的资金链,产生较大的治理政策副作用,增加了宏观经济的治理难度。根据我们的分析,在治理金融资产价格泡沫问题方面赋予金融监管机构更大的职能责任,以金融监管的模式对金融资产价格泡沫进行微观调控则可以降低治理成本,具有及时性和针对性的优势;通过建立对于股票、基金、债券、房地产等核心和主要金融、融资抵押物、金融相关资产价格监管体系,形成资产价格泡沫预警系统,及时预测资产价格泡沫的发生,根据泡沫发生程度、范围和趋势、发展速度做出分级预警(比如以绿、黄、橙、红等颜色由低至高进行程度预警),并采取不同的市场干预措施(比如风险提示、市场价格警示、交易限制措施、交易参与、价格限制措施等价格干预和影响)及时化解资产价格泡沫威胁。

能够导致金融危机发生的金融资产价格泡沫对宏观经济形成威胁。如果在宏观经济层面进行调控和治理,一方面,宏观经济调控措施不能在泡沫产生初期发挥效力;另一方面,在泡沫演化成为宏观经济失衡时,则已经贻误早期防范的时机,增加了经济损失和治理成本。因此,我们认为,通过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资产价格的监管和相应的微观调控机制,能够及早防范这一对宏观经济的潜在威胁,降低经济调控成本。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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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现场管理论文篇2

文化生产力揭示了人的文化主体地位,明晰了政府管理文化的职能和任务。构建国家文化服务体系的核心是转变党管意识形态的领导方式,界定政府的文化权利和职能范围,实现公民的文化权利,推动文化生产力发展。

关键词:文化生产力文化服务体系政府职能

中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正处在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型过程中,要顺利实现这一转变,就必须重新界定政府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中的角色,尽快建立一个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公平的、有效率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过去20多年政府为减轻财政负担,主要把公共文化事业单位推向市场,推向市场的最主要措施是缩减财政拨款,让他创收。公共文化事业单位确实被推向市场了,然而这是一个扭曲的、不健全的市场。在这样的市场中,国家的提供公共文化收缩了,减少了,本来就匮乏的公共文化设施被挪为他用,所谓的公共文化服务已被完全的市场交易所代替,甚至成为利用公共文化设施谋取部门利益工具。当前,公共文化设施和公共文化服务在城市与农村,东部与西部之间存在巨大的差距,而且这种差距还在继续加大,政府权力的越位与职能的缺位是其根本原因。文化生产力为我们正确认识政府文化管理职能,构建国家文化公共服务体系提供了理论支持,

一、文化生产力理论的实践价值

文化生产力就是指人们围绕满足人类自身的精神需求,把人类自身的思想、意志和情感作为文化资源,生产文化产品、提供文化服务和创造社会财富的能力。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就曾指出,“宗教、家庭、国家、法、道德、科学、艺术等等,都不过是生产的一些特殊的方式,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1]文化转变为生产力并不是新鲜概念,在物质生产力中,工具代表着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也代表着人类认识和掌握自然界的能力水平。在这里工具就是文化转变为生产力的标志。马克思把科学和艺术等都看成是生产的一些特殊方式,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科学和艺术等是在物质生产和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产生的,并从物质生产中逐渐分离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的精神生产,是社会分工的必然结果。物质生产者与精神生产者在相对独立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具有自身内在特征的生产力形态。物质生产力主要面对人同自然的物质关系,具有物质形态的主导特征;文化生产力是人类社会意识、社会心理等精神方面的发展成果,具有突出的意识形态特征。文化生产力具有物的属性和意识形态性。在文化生产力中,精神生产者将自身强烈的思想、意志、情感、愿望渗透于全部文化生产过程,表现为一个物化的过程,具有明显的物质性。因此文化生产已不仅仅是艺术家们内在的、独创的心理活动,而是天然地具有商品生产的基本特征:生产、流通、交换、消费等基本环节贯穿于经济活动的全部过程,其运行方式依然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

在文化生产力中人自始自终处于主体地位。人的主体地位表现为人是文化的创造者、使用者和消费者。文化生产力同时具有物的属性和意识形态性。只有当文化作为服务人类精神消费时,文化生产力的实现才有可能。文化生产力特殊的二重性,使得文化既是上层建筑中意识形态中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生产力最先进的,最具活力的部分。文化生产力根植于物质生产力,成长于上层建筑,又分别转化为巨大的精神力量和物质的力量。文化生产力二重性在社会实践中表现为产业性与精神性。一方面是指它所具有和其他产业一样的经济性质、市场运作方式、产业管理规范及追求经济效益等一系列特征。另一方面是指把人类的思想、观念和认识等作为产品内容。文化生产力特殊的二重性决定了它既有巨大的经济能量,又有影响民族文化心理和整合社会关系的力量。文化的产业性是意识形态性的载体和最有力的传播工具。任何一种价值观念和道德信仰的形成,都是通过文化产品和有效的传播途径,被广大民众潜移默化地接受的。文化产业的规模、速度和效率以及产品的多样性,决定了文化意识形态传播力度、幅度和效率。由此可以断定,国家制定公平的文化法规和政策,政府提供健全的文化服务文化,市场提供文化自由竞争的平台。人们通过满足自身的文化需求,创造出文化经济、经济文化和文化市场。文化生产力通过满足文化的市场需求,创造出文化传播的渠道和手段,通过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创造出人类共同的价值理念,通过满足人们自由和全面地发展,创造出人类文化自主、文化交流和文化融合繁荣局面。

二、建立国家文化服务体系是现代政府的基本职能。

对现代政府而言,保证人的文化权利,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是其重要职责。文化生产力理论揭示了人的文化主体地位,明示了政府的文化职能就只能是依照宪法和法律,切实搞好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不断提供完善的文化服务。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政府的功利性和内在效应促使政府的权力的越位和职能的缺位,事实上,政府重要的是不要去做那些私人已经在做、做得会好一点或差一点的事情,而是去做那些根本没人做的事情。那么如何重新界定政府角色?就是把政府作为公共文化服务提供者,其任务不仅仅是提供直接的文化服务,而是保证公共文化服务得到提供,保证公民的文化权利得到实现。文化管理主要由三大基本职能构成,即文化市场监管职能、公共文化服务职能和支持发展文化产业职能。为此,政府就必须围绕职能,建立国家文化服务体系。

一是人民代表大会应立法保护人民的文化权力,应依据国家财力和公民的宪法权利,改变公共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公共服务支出的总量与比例,制定公共文化服务的最低标准。强化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职能,并不是说政府要尽力做好基础公共文化建社会和提供文化服务,保证低收入人群能够获得最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务,而是政府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建设法治政府就是要明晰政府的法律责任,赋予执行权利,界定其职权范围,评介其实施后果。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逐步提高公共文化支出在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确立公共文化服务的最低标准,扩大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促进农民增加文化消费,启发农村文化市场,既是政治承诺,也是法律责任。只有将这种政治承诺纳入法治轨道,将政治承诺与入法律程序结合起来,与法律后果结合起来,与人民群众的认同结合起来。

二是制定公共文化支持和扶持政策,改革文化投融资体制,激活文化主体和市场主体投资、经营公共文化,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主体的多元化。根据不同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性质和特点,采取不同的供给模式,对那些进入门槛比较低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逐步向民营企业和民间组织开放,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和民间组织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文化需求;对那些兼有公益和经营特征,进入门槛较高的公共服务项目,主要引入市场机制,加强公共文化部门的竞争,提高公公文化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对那些无人投资或不愿投资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仍要依靠政府公共部门来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如传统文化、民间艺术的保护等。政府在文化设施建设中应当与各地实际结合起来,充分挖掘各地文化资源优势,分析市场行情,搞出文化特色。与此同时,还要鼓励国内外社会法人和各界人士捐资兴建各类非营利性的公益性文化项目,形成非营利性的公益性文化项目以国家投资为主体、引导社会资金广泛参与捐赠的多元资金筹措机制。非营利性的公益性文化项目无疑应当是国有资本的主要投资领域,但这并不意味着排斥其他社会资本的投入。从国际经验和我国近几年来的实践看,非营利性的公益性文化项目往往也是社会资本感兴趣并能够有所作为的一个领域,因为捐资兴建各类公益性文化项目,既是社会资本回馈社会、体现自身社会价值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其扩大社会影响、增加企业或个人知名度的一种重要方式。文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不仅将激活国有文化事业大量的存量文化资源潜力,还将激发目前市场中大量存在的民营文化产业的增量实力,推动我国文化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三是建立公共文化信息共享平台和文化产品交易网络,促进文化资源信息交流和文化合作。信息交流平台就是利用政府文化网络,及时文化产业政策、动态、发展规划和市场供求等方面的信息,为各地文化企业及时了解国内外的技术、市场、资源、资金等状况提供便利,实现城乡文化资源共享,实现信息、技术、人才的有效交流。建立公共文化信息共享平台是政府根据法定的职能,利用资源提供文化服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把建立完善的文化服务体系和提供丰富文化服务,作为政府的硬性职能,纳入国家的法规体系之中,使政府的职能性功能不因政府领导的爱好,重视与否而改变,也不因民众的瞩目与否而减弱。政府打造文化产品交易平台就是依据市场需求,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完善文化市场法规和秩序,确立市场主体法律地位,打造了一个面向市场、面向全国、面向世界的文化产品交易与合作的平台,促进文化产品和文化项目的交易、开发,促进文化产业与文化市场,文化产品与文化消费,文化服务于文化增长有机的结合起来。

四是培育和培养文化中介组织和文化经纪人。文化经纪机构和文化经纪人是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力量,是文化转化为生产力重要环节,是国际文化交流与文化经济发展必要条件。我国文化经纪机构建立的法治环境还不健全,文化立法与文化政策,文化的准入和文化输出,文化艺术与文化产品之间还没有建立起法定的联系与内在的关系。文化经纪人作为文化产业链条中的必要环节,还没有得到法律的允可和社会认同,业内道德规范和业务规则好处于萌芽状态。因此,加快文化立法,把文化经纪机构和文化经纪人的建设纳入法治轨道。当前,政府应利用文化经济的契机,加强对文化经纪人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文化艺术、市场营销、依法办事等综合素质,培养一支善经营、懂科技、会管理的人才队伍,健全和规范文化行业组织,充分发挥其行业自律作用、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实施行业统计、指导和管理。三、转变党管意识形态的执政方式是构建国家文化服务体系的核心问题。

转变党管理意识形态的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文化执政能力是建立国家文化管理体制的核心。在相当长一个时期里,文化在我国的国家政治社会生活中占有特殊的地位,关于意识形态领域里的阶级斗争理论,是我国文化管理的基本理论。用意识形态理论规定国家文化管理的主要任务和职能,是我国文化管理的重要特征。按照文化生产力的理论,文化的物的特性与意识形态性是两种不同的属性,文化的公益性和经营性,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在一定程度上与之存在着对应关系,这种划分明显的表现出国家文化管理意志和管理政策的制度性重大转型,表明文化生产力理论将成为文化体制改革理论创新和文化转型的基础。如果不能在关于党管理意识形态与国家文化管理目的、政府文化管理职能和大众文化产业化发展之间取得理论上的重大突破,就不能为我国全面的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转型提供法理上的依据。如果我们不能按照文化生产力理论的要求,对严重制约文化生产力思维模式、传统习惯进行彻底的变革,对那些严重妨碍我国文化生产力解放的制度性障碍进行根本上的改革,中国文化变革与转型的任务就难以实现。

生产现场管理论文篇3

一、知识先导型企业的产生背景与内涵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客户需求多样化和产品生命周期缩短的背景下,激烈的市场竞争在深度和广度上推动了信息技术的应用,使企业组织向数字化、网络化、知识化、虚拟化和全球化方向发展。这些趋势对传统的经济管理理论提出了挑战:(l)在目标模式上,企业组织从单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济目标转向更注重创造客户价值等社会目标,承担企业组织的社会责任,实现双重目标的统一。(2)在组织模式上,精简管理层次,从金字塔式的纵向层次结构转向横向网络结构。(3)在效益模式上,从规模、质量型效益转向速度型效益。(4)在管理对象上,从有形生产要素为主转向更加注重无形生产要素的管理。(5)在管理方式上,从以前的“监督控制”转向为雇员提供合适的知识、数据和支持业务流程的工作环境,充分发挥雇员的创造性,最大限度利用其知识和专长,而不是强求雇员适合某些固定、僵化的管理模式(如表1所示)。

其中,管理对象上的变化尤其值得关注。很多资料表明,产品制造成本中原料和人工成本所占比例呈现逐渐下降的趋势。如在传统的钢铁业,美国钢铁公司在1980年雇佣12万工人,到1990年时产量不变,但只雇用2万工人。另据统计,在高科技的集成芯片制造业属于原料和能源的成本只有2%,绝大部分属于研发投资。很多有实力的企业的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的比例达到2:1或3:1甚至更高。知识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让很多企业短时间内创造了传统方式无法比拟的价值,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意识到科技知识等无形生产要素对其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性。

知识先导型企业,是指那些把知识看作获取长期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的企业。这些企业能清晰认识属于自己核心能力的知识、现有知识和实现企业战略目标所需知识的差距,从而有意识地增强对知识的管理和培育,通过运用集体智慧提高组织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希望获得长远发展的企业都应该是知识先导型企业,通过知识的学习、创新和应用实现企业远景规划和长远战略。

国内外的管理实践都出现了这种趋势。有调查表明,1999年度《财富》杂志评选的全球500强企业有26%已设立知识主管(ChiefKnowledgeOfficer,CKO)职位,预计2~3年后这个比例会超过80%。这样企业管理层开始从传统的以交易过程、后勤统筹和工作流为主要核心的管理,转变为重点建设一个能支持沟通、建立人际网络、在工作中学习等知识管理内容的系统上来。国内以华为公司为代表的高科技企业也开始有意识地围绕知识组织管理。在进入第二次创业的时候,华为公司对过去10年的经营管理实践进行了总结,制定了指导公司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华为公司基本法》,“知本主义”的概念被明确提出并贯穿其中,这部公司法的基本观点包括:知识是高科技企业的核心资源和价值创造的主导要素,主张给创造价值的知识劳动以合理回报,通过知识资本化和知识职权化实现知识的价值等。

二、识管理的微观经济学基础:知识资本理论

罗默(Romer)提出的新经济增长理论,将知识作为一种内生变量引入经济分析框架,阐述了知识在宏观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反映了经济增长范式的转变。知识资本理论试图从微观经济层面上阐述企业组织内部知识资本化的过程,并以此为基础来解释一些知识密集型企业的账面价值和市场价值间存在的巨大差额。知识资本,是指“由企业拥有或控制、可用于获利的、不具有实体性的资本投入”。这个定义把知识资本从传统意义上的无形资产拓展开来,将员工创造力和素质、企业领导能力、企业形象、甚至企业文化等各种决定企业竞争能力的因素包括其中,因而也就能较好地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和股东利益。

知识资本理论的代表人物,是美国《财富》杂志的编辑斯图尔特和瑞典财务服务公司的艾德文森。前者很早就致力于知识资本理论思想的研究,并在1991年率先提出了知识资本概念,指出知识资本已经成为美国最重要的资产。随后又具体到企业,指出知识资本是企业最有价值的资产。他的主要贡献在于,将长期以来被大家忽视的知识资本及其重要性揭示出来。他认为微软、英特尔等知识企业的价值在于聘用的知识员工、企业内部机制以及这两方面综合形成的独特的识别市场和开发新产品的能力。艾德文森则从实践角度,提出了知识资本管理禾目评估模型。他在1992年提出了第一份资本报告,1997年发表了第一部关于知识资本管理和评估的专著,指出应着眼于顾客、流程、产品更新与开发、人力因素和财务等方面对知识资本进行动态评估。

总的看来,企业知识资本可分为四类:人力资本、市场资本、知识产权资产和其他结构资本。

(1)人力资本。体现在员工身上、能转化为市场价值的知识,即企业中每个员工优秀品德采购能力的总和。具体包括员工的技术专长、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管理层的领导能力和洞察能力、管理技巧和团队精神等。人力资本的价值主要体现在隐性知识上,这种知识很难交换和共享,不为股东掌握。传统方法采用教育程度评价的方法能从一定程度上反映组织人力资本的存量,但缺乏精度。实际上知识员工的工作业绩与其工作热情和满意度直接相关,在评估人力资本时必须考虑这些因素的影响。

(2)市场资本。企业通过其拥有的、与市场等外部环境相关联的、有助于企业获得潜在利益的无形资产的总和。这里的‘怖场”是广义上的市场,不仅包括企业的客户、供销网络,还涉及政府部门、专家网络等对企业经营存在重大影响的外界因素。这样,市场资本包括企业品牌价值与知名度、商誉、顾客信任度、客户满意度、供应商和分销商的关系程度、营销网络的规模,还包括与政府部门的关系、专家网络等。

(3)知识产权资产。包括商标专利权、版权、技术诀窍、计算机软件和商业秘密等。这部分资产在~定程度上受到法律的保护。

(4)组织结构资本。包括企业采用的技术、生产流程和用以保证企业正常运转的知识因素,如企业制度、组织结构、激励机制、企业文化和管理哲学、治理结构、信息系统和网络体系、财务结构和融资关系等。

从以上分析可看出,知识资本的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l)人力资本是最重要的资源。要改善人力资本,必须通过树立团队精神来提高企业整合知识的能力,同时改善企业集体运作环境和学习系统,形成“边干边学”的机制。

(2)企业不能独占人力资本和市场资本,而要与员工和顾客共享,形成利益共同体,追求同步发展、共同成长。

(3)结构资本和知识产权资产是企业完全拥有的无形资产,企业必须通过不断积累完善,适应环境发展。

知识资本理论的提出,为理解企业的知识活动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框架,为建立知识管理战略提供了理论基础。

知识先导型企业的管理与战略(下)

2001-08-20

三、知识管理的管理学基础:以知识为基础的企业理论

以知识为基础的企业理论,是在对传统管理理论的反叛中成长起来的一种新的企业观。

1.企业理论的演变

在分析竞争优势的来源上,不同学者、不同管理学派给出了不同的解释。以波特的竞争战略理论为代表的传统管理理论认为,企业的竞争优势来自干行为结构和市场机会,也就是竞争优势外生论。随着时展这种理论逐渐暴露其不足,同一行业的企业往往面临同样的市场机会,但其赢利能力相差很大,有的相差3~5倍,这个差距还有变大的趋势。

为了解释这些问题,对传统理论修正就产生了资源学派,基核心观点是企业的竞争成势来源于其拥有或能支配的资源,如土地、设备、资本、人力等,不同企业占有不同规模、不同组合的资源,就产生了不同的经营规模和效益,这从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竞争战略理论的不足。但市场发展越来越完善,在理想的完善市场中土地、设备甚至人力资源等都可借助资金通过等价交换获得,由此可见竞争优势和对企业具有普遍意义的资源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透过资源这个表面现象,我们可发现实际上是企业配置和利用资源的能力给企业带来了竞争优势,这就是企业能力理论。

追踪溯源企业的能力,根源于企业拥有的知识,包括发现市场和识别市场机会的市场知识,开发新产品满足市场需求的科研开发能力,将个人创新整合到新产品中去的能力,将企业生产的知识产品推向市场、传播知识的能力。这些知识和能力的组合,就构成了企业的核心能力。也就是说,知识是企业竞争优势的来源,企业现有的知识存量决定了企业发现市场机会和配置资源的能力,拥有自己核心能力的企业不易被竞争对手仿效,从而形成独特、持久的竞争优势。

2.企业知识理论的基本观点

企业知识理论是近年产生的一种新思想,还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框架。但它对企业的基本特征和行为提出了全新的解释,并试图对主流企业理论没能解释的问题给予说明。

企业知识理论是从分析知识的特性开始的。一般说来,知识具有以下特征:默会性、可共享性、分布性和可占用性。知识的这些特征和企业使用知识的方式,能很好解释企业理论所关心的问题。

(1)企业的存在。企业知识理论将企业看作知识一体化的组织。企业生产要投入设备、土地、人力,其中最重要、最能决定产品价值的是知识。但知识是由个人所掌握的,并专注于某些特定领域,知识的专业性决定了生产活动需要拥有不同类型知识的各类专家的共同协作和努力,组成按“团队生产”的组织形式。企业要顺利维持生产,就需创建并维护一种环境,让不同知识背景的员工集中使用各种专业知识,实际上就是一种知识交流、转移和共享的环境,创造产品价值。企业组织就是一种能满足团队协作的经济组织。

(2)企业之间的异质性。企业各不相同就是企业的异质性。企业知识理论认为,企业的异质性来源于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同的知识积累和知识水平。由于各个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吸纳具有不同知识背景和不同性格的员工,这些员工的交流时间和交流方式不同,将个人知识转化为组织知识的多少和有效程度不同,企业的知识积累数量和方向不同,导致企业使用和配置资源的方式不同,于是生产成本不同,利润也不可能一样。有些企业能有效利用、集成员工知识和创新形成独具特色和市场前景的技术和产品,并与质量管理、营销体系、售后服务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在市场中逐步成长壮大。

(3)企业的协调。传统的企业管理理论,倾向对分散组织成员的目标进行折中而产生的合作问题。企业知识理论认为,除了协调企业成员统一工作目标和减少机会主义外,更多协作体现在知识的一体化合作上。企业维持正常的生产和服务,需要各种知识专业人士的知识共享、交流和流通,即便是他们的目标一致,也有共享和交流的知识愿望,由于知识本身的默会性和分布性,有效进行知识一体化也是相当困难的,这就更需要协调,并提供一种良好的机制(包括企业文化和相应的辅助工具)让每个知识员工贡献自己的力量。

3.基干企业知识理论的知识管理方法论

企业知识理论将企业的竞争优势,归因于企业拥有和应用的知识。从这个角度出发,能增加企业知识、为企业提供学习指导就是知识管理的方法论,例如基准管理和最佳实践、知识联盟等。

(l)基准管理,也称标杆管理,核心是向业界或其他行业最优秀的企业学习。具体地说,基准管理是企业通过寻找最佳实践,并与自己的经营管理方式进行比较,找出自身不足,学习他人长处,从而提高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应付市场风险的能力、提升企业竞争力。从知识管理角度看,基准管理要求组织敏锐地挖掘外部市场和企业自身的知识,特别是工作流程中的隐性知识,为组织提供了获取、应用外界知识的工具和手段,为管理和应用知识找到了目标。因此,基准管理就能成为推动管理进步和组织进化的阶梯。

(2)知识联盟,是企业联盟的一种新形式。随着经济中知识的含量逐渐增加,企业联盟成员间的知识交流也越来越频繁。常见的知识联盟有:技术互换、许可证授权、客户一供应商联盟、合作开发型联盟、共同投资联盟等,从前到后知识交换的含量越来越大,交换的内容也从显性知识向隐性知识发展。

在技术密集型行业,几乎没有一家企业有能力垄断、开发赢取竞争优势的所有技术。充分的市场竞争也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企业可通过直接购买、获取授权、合作联盟和自主开发等形式提高企业知识和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市场生命力的产品和服务。比较而言,自主开发的技术易转化为产品,但投入较大。而合作联盟不失为一种好形式,既能通过市场分摊高额开发费用,有效降低市场风险,又能缩短上市前置期,扩大企业在同行业的影响。深层次联盟甚至会产生企业文化的碰撞促进管理方式的进化和变革。

基于这样的优点,对于成长中的中小型企业,一种有效策略是紧跟国际潮流,瞄准先进技术,以市场为导向,在开发自主版权的核心技术的同时,积极跟代表市场发展方向的大企业结盟,向企业联盟成员学习,通过有效知识交叉,加速企业知识创造和进化,培养核心竞争力。作为大企业则要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大循环,并遵循“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将一般性的工作外包给其他小企业,将主要资源集中在虚拟价值链和知识链的关键部分,主导技术进化,保持企业联盟中的核心领导地位。要通过合作性竞争把握市场机会,加强与科研机构的合作、深化技术创新,同时要与价值链的上下游企业保持紧密的合作关系,加速产品进化和知识传播,增强企业价值。

四、知识先导型企业的战略

1.战略的特征

知识先导型企业把知识看作产品和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认识到对知识实施有效管理将对企业赢利产生直接影响,因此会全力推行知识管理战略,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l)在投资战略上。从过去主要投资于厂房、设备等有形资产转向投资于人才培训和创新激励,为员工创造良好的知识信息工作环境,形成“在于中学、边干边学”的机制;再分配向知识工人倾斜,提高员工满意度。

(2)在竞争战略上。注重知识产权的获取和保护,把蕴藏在产品和服务中的知识量作为竞争中取得优势的关键,注重了解客户需求,推动知识传播,承担企业组织的社会责任。

(3)在成长战略上。从以经济规模和产品质量取胜转向依靠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创造和增值来实现企业成长,依靠信誉的增强、创造更多客户价值吸引客户,培养客户忠诚度。

这些知识管理战略以推动知识的创造、传播和应用为目的,采取有效的整合手段,使技术、组织结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更好地适应于知识管理体系的要求。从这种意义上说,知识管理战略,是企业对核心业务活动实施知识管理的指导纲领。

2.战略的实施

如图1所示,实施知识管理必须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特别是知识资产重要性的凸现,进行组织结构重新设置、企业战略调整和企业文化的重定位,满足知识管理的需求,最终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应变能力。

(l)企业战略的转变是实施知识管理的前提。战略的转变要求领导转变观点和做事方法,为知识管理战略的实施提供物质基础和精神动力。知识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建设企业知识库。传统文档形式的知识,不利于共享、重用和保存。实践证明,计算机网络环境是知识共享和交流的有效工具,高层领导的支持首先表现在信息基础设施上的大量投资,建设信息技术平台、数据库和图书馆等,通过知识仓库、知识地图和检索系统来充分利用已有的知识。高层领导的支持,还表现在对知识工作的承认,知识提供者在与他人共享知识的同时期望能获得合理的回报,领导肯定就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有了领导的支持更容易创造知识共享环境。

(2)组织结构的调整为知识管理战略提供了组织保证。知识具有专业性和分布性,要建立一套有效的组织体系以支持企业的知识管理活动。在这一体系中,一是要有负责知识管理活动的领导人,承担制定管理计划和协调企业的各种知识活动。二是成立专门的小组完成与知识管理活动有关的任务。企业内部的“非正式团体”和“实践社区”是知识最密集、应用最有效的形式。三是组织结构的调整还表现在成立专门组织,负责开发支撑知识管理的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英特网和企业内部网技术,是知识管理活动的催化剂,为知识的识别、获取和利用提供了强有力的工具,只有专门组织才可能建立起支撑知识管理的基础设施。

(3)企业文化的转变是实施知识管理战略的必要条件。实施知识管理要求高层领导重视,改造传统企业文化,使员工认识到知识的价值和学习的重要性,建立对知识管理友好的企业文化,包括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树立企业荣誉感、增强团队精神和合作精神,推动知识创造未回流通,并迅速整合到服务产品中,让员工建立知识发现、共享和应用的主人翁责任感,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和共享知识的环境。1997年,在《哈佛商业评论》75周年纪念刊上,开展了关于“走向下世纪企业管理会碰到什么问题”的讨论,德鲁克和学习型组织理论的奠基人至吉更强调企业文化的重要性,而不是对技术的盲目追求。

生产现场管理论文篇4

【关键词】商业性赛事;经营管理;现状

一、前言

体育竞赛表演市场是体育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体育产业中商业价值较大的部分,近年来国内兴起的商业性赛事已成为竞赛市场的一个重要内容。商业性赛事的兴起,给我国竞技体育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其在活跃国内竞赛市场、加强竞赛与国际惯例接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解决竞赛资金不足、满足人们欣赏高水平比赛的需要上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我国商业性赛事还处在一个兴起发展阶段,实践上我们的经营管理水平还不高,理论上的研究则更为不足,理论的滞后势必影响实践的发展,因此,要提高我国商业性赛事的经营管理水平,有必要对其进行综合的分析研究。对商业性赛事经营管理的研究也在丰富体育经营管理学科理论、丰富课堂教学、指导社会体育管理专业方向学生进行教学实践,并为进一步进行体育经营管理理论研究打下一个好的基础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二、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通过图书馆、网络、体育行政机关等信息渠道,查阅有关商业性赛事的论文、期刊、政策法规文件以及与课题研究有关的市场经济理论、相关体育法律、法规及管理学等方面的资料,为论证课题提供理论依据和事实依据。

2、实地考察法。根据研究进度按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提供的2003-2005年度商业性赛事信息,选择有代表性的赛事活动,进行了调研。

3、专家访谈法。对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决策人员、比赛的经营管理者及专家学者进行了走访、座谈听取意见。

三、结果与分析

1、商业性赛事概念界定

商业性赛事即赛事举办者以赢利为目的,同时满足社会体育竞技观赏需求而举办的比赛。如各种职业联赛、各种商业比赛、大奖赛、巡回赛等。20世纪70年代欧美经济发达国家的职业体育比赛首开先河,发展至今已经形成了较成熟的市场及市场化的管理运作方式。

2、商业性赛事产品的价值及分类

(1)商业性赛事产品的价值。商业性赛事也是竞赛表演,是以竞技运动为手段,以比赛为形式,以提高竞技成绩、培养选拔人才或者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体育活动,可以满足社会体育文化需求,是社会文化的一部分。商业性赛事与其他产品一样,也有价值,从生产的角度看,商业性赛事就是组织者投入大量的精力和财力,运动员及教练员在台前幕后洒下无数汗水,多方劳动的结晶。使用价值是产品的核心,赛事产品的使用价值首先体现在他能满足人们精神生活的需要上,满足观众的审美需求,使观众得到娱乐、刺激和文化享受。其次,商业性赛事还能对社会组织和企业起到宣传作用,提高他们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具有其他活动所无法具备的特殊价值。正是赛事产品独有的使用价值,不但为商业性赛事的市场运作营造了生存发展空间,还使体育组织通过对体育资源的有偿转让,实现了组织比赛和培养运动员的价值补偿。

(2)商业性赛事产品的分类。要分析商业性赛事产品的经济特性,必须明确商业性赛事向社会提供了什么样的产品。在现阶段,商业性赛事所提供的产品主要是指无形资产形态的产品组合,这种组合可以分为核心产品和衍生产品。①核心产品。就是运动竞赛和竞技表演的服务过程,是通过运动员的赛场表现、运动员、运动会的名气、运动比赛的结果、运动竞赛的赛场氛围等表现出来的。

②衍生产品。是指在商业性赛事生产过程中,依托核心产品再生的新产品,也就是利用核心产品的特点、价值和意义等满足市场需求,将这些特性商业化,从而派生的一种无形产品。如商业性赛事的冠名权、冠杯权;会徽、吉祥物等标志特许使用权;电视转播权;场地广告牌使用许可权等。核心产品可以独立存在,而衍生产品必须依附于核心产品,离开了核心产品,衍生产品就没有存在的基础,也没有被提供的可能。转贴于

3、商业性赛事活动市场化的本质及基本特征

(1)商业性赛事活动市场化的本质。从市场经济角度讲,商业性赛事的市场化是一个商品交换的过程。运动会组织者是商品生产者,通过组织运动员进行高水平竞技体育表演为公众提供一种具有特殊观赏价值的服务产品。同时,商业性赛事的筹备和举办涉及到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必然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和重视。因此,商业性赛事拥有了巨大的无形资产,具有极高的商业媒介价值。实现商业性赛事的商业媒介价值的主要渠道包括:门票;出售比赛电视转播权;征收赛场内外各种形式的广告费;征收赛场界定区域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租让费和由于赛事而增加利润的专利费;出售比赛冠名权;比赛指定器材、用品的特许费;各种保险的利润分成;发行体育;发行具有捐资面值的纪念邮票和纪念币;征收印有运动会名称、会徽、吉祥物、标志商品的专利费;接受财团、企业、个人的捐赠与赞助等等。

因此,所谓商业性赛事的市场化,其本质就是赛事组织者通过采用各种手段,对赛事的各种服务产品和无形资产进行营销活动,使商业性赛事的观赏价值、商业媒介价值等通过市场实现其商品价值的过程。

(2)商业性赛事市场化的基本特征。①以商业性赛事的观赏价值为基础,以赛事的市场价值为判断标准。商业性赛事的观赏价值与市场价值是相互联系的。其中,商业性赛事的观赏价值是基础,它决定了商业性赛事的市场价值能否实现和实现程度的高低。同时商业性赛事的市场化也会促使商业性赛事的组织者尽可能提供高质量的“产品”。换言之,商业性赛事的观赏价值如何是由市场决定的,是不以商业性赛事的组织者的意志为转移的。

②商业性赛事具有过程不可复制的唯一性。这种唯一性使得每一场商业性赛事都是一个独特的“产品”,使人“常看常新”,即每一次比赛都是一个全新的“生产”过程,“生产者”必须尽可能全面开发利用其商业价值,以期收回成本并赢利。

③商业性赛事具有极强的时效性。商业性赛事具有生产与消费同时性、即时性特点,商业性赛事的无形资产如赛事冠名权、广告权、电视转播权、各类标志的特许使用权等一般也都有特定的时限。这就要求商业性赛事的经营开发者必须及早对商业性赛事的开发进行策划和准备,最大限度地挖掘商业性赛事的商业价值。

④产品价格的不确定性。商业性赛事的主要产品是服务产品和无形资产,其价格往往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赛事组织者必须对商业性赛事自身的商业价值有清晰的认识,这是实现商业性赛事商业价值的重要前提。

【参考文献】

[1]杜利军.国外体育产业的发展[J].国外体育动态,1992.

[2]蔡军,钟天朗,邵淑月,等.体育经济学[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0.

生产现场管理论文篇5

电力企业生产运作管理理论分析

新时期电力企业的发展应该面向市场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证自身的地位。电力企业在生产运作管理的过程中要提升可靠性,控制成本投入,这样才能够保证竞争力的提升,同时也是电力企业生产运作管理的关键问题。本文对电力企业生产运作管理理论内容进行说明,在生产运作管理基本职能明确的前提下,将生产运作管理主要理论作为指导,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全面保证电力企业生产运作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一、生产运作管理概念

生产运作管理是生产运作的计划、组织、控制模式和策略的管理活动。对生产运作管理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进行说明,更多的表现在生产运作管理过程中需要投入资源,并且在经过一系列的转换之后能够实现管理效率的增值。这样就能够为社会提供更加符合要求的产品过程。通过获取相应的资源为社会提品的过程可以被称为生产运作管理。科学技术的发展使电力企业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强化生产运作管理水平。在新技术的指导下构建系统的业务流程,实现供应链的流动性发展,能够在第一时间获取相应的市场信息,并且做出市场响应。生产运作管理理论是对电力企业、用户协调发展的理论指导。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对生产运作管理理论进行完善,这样才能够更加的符合新时期电力市场的发展需求。

二、生产运作管理的基本职能

生产运作管理是将生产资源进行整合管理的主要方式,充分发挥生产资源的作用实现对企业战略建立影响,不断提升电力企业的市场竞争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力。在生产资源管理中要明确生产建设成本投入以及产品质量,对市场的变化要做出响应性的调整。利用新技术新产品为用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在生产率不断提升的情况下强化市场竞争影响。生产运作管理能够实现电力企业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实践。在全球竞争力不断加强的引导下,电力企业更加注重自身的服务建设,保证企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统一,这也是企业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生产运作管理主要内容。电力企业生产运作管理理论创新发展将实现市场经济发展与企业利益提升的协调统一,能够在根本上促进我国电力企业健康发展。

三、生产运作管理理论内容

生产运作管理理论在技术经济指标的引导下,明确在生产运作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问题的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保证电力企业能够在最佳的状态下发展,将耗能投入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企业成本得到控制将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电力企业要强化可靠性管理建设,采取现代化技术手段对产生管理进行指导,利用先进思想规划生产运作设计,创新设备运行模式。生产运作管理理论利用标准化管理对企业进行宏观综合性分析,明确企业生产运作状态,保证管理水平能够符合企业的发展。科学分析电力企业生产状态,这是提升企业可靠性的关键,明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且制定有效的措施对问题进行解决,这是保证经济效果最大化发展的重点。在生产运作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设备的潜力,提升生产能力,保证经济水平的持续提升。科学的对生产运作进行规划,并且制定的统一有效的可靠性规则分析电力企业系统运作的可靠性,利用可靠性规划检验电力企业预期效果。这是关键性技术提升创新的重要发展依据。技术手段的创新为检验生产运作管理理论的正确性发挥借鉴作用。电力企业在生产运作管理过程中可靠性发挥是管理工作的重点。管理效果直接影响着电力企业生产运作管理的水平。

电力企业是技术资金密集型装置工业。因此在电力企业规划过程中要根据企业内容的实际情况对技术状态进行完善,规划组织建设,提升电力企业对社会效益的影响水平。在规划过程中设备的使用要进行系统性管理。这是生产运作管理完善的全过程管理。电力企业生产运作管理要强化生产队伍建设,这是电力企业组织建设完善的根本。机械自动化水平的提升对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正在不断的提高,电力企业的资本构成也面临着重组,这种发展趋势要求生产队伍建设要不断进行精炼化。为了能够更好的提升设备与工作人员统一,需要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建立完善的激励制度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使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励,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保证电力企业优势地位,是新时期电力企业应该关注的重点问题。强化电力企业生产运作管理不仅需要构建完善的企业文化,实现人力资源对经营战略影响,全面提高企业竞争力。

生产现场管理论文篇6

从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房屋管理的公共产品属性、业主的集体行动、物业管理作为房屋管理的方式之一、物业管理市场的市场失灵和政府管制五个视角,对城镇居住区物业管理中的几个基本问题进行了分析。基于以上五个研究视角构建了城镇居住区物业管理的基本理论框架。结果表明:物业管理中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建筑物所有权的明确及拓展、业主自治能力和市场谈判能力的提高、物业管理市场价格管制的取消和信息披露方面社会管制的加强。

〔关键词〕

所有权;自治管理;物业管理;价格管制;信息披露

一、引言

始于上世纪80年代的住房体制改革给我国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变化,其中最根本的变化是承认了个人对住房的所有权。虽然这一权利直到2007年《物权法》颁布才得到确认,但实际上于1986年施行的《民法通则》已有了相关规定,同时,多年的实践实际上也已经承认了个人对住房的权利。随之而来的另一个变化是,住房不再由国家统一管理,而是由业主自己管理。这一变化给社会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矛盾,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带来的高层建筑的成倍出现,更是加剧了这一矛盾,物业管理”正是在这一形势下出现的一种房屋管理方式。然而,三十多年的发展使得物业管理在目前面临着较多的问题,甚至有人希望取消物业管理制度返回以前计划经济时代的住房管理方式。本文认为,这些问题的出现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关于物业管理基本的理论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因而在实践中(尤其是在立法方面)缺乏理论指导,从而导致当前的物业管理出现了种种问题[1]。究于以上原因,本文将对物业管理中的一些基本问题进行解释,并努力尝试构建城镇居住区物业管理的理论框架,进而指导物业管理实践。

二、以居住区区分所有权

与城镇居住区内的场地和设施有关的各种权利约束集合在一起构成了一个复杂的权利体系。这一体系也可以称之为权利束”,物业管理活动的开展有赖于对这一权利束进行明晰,尤其是对其中的所有权”进行明晰,因为所有权是其他各种权利的基础。首先,需要甄别权利的本体,即权利针对的对象。该对象是城镇居住区,城镇居住区由于其特殊的作用,除住宅以外还配建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设施,主要包括道路、绿地、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建筑)等。其次,针对不同的对象辨别其所有权性质。《物权法》试图完成这一工作,其内容主要体现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这一章,该章首先明确了,业主对一栋建筑物内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即业主对套内部分拥有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对同一栋建筑物内的共用部位”(如楼梯等)和共用附属设施”(如电梯等)拥有共同所有权”。同时,该章对部分配建设施,主要是道路、绿地,对其所有权归属情况进行了明确: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物权法》的若干审议稿试图针对以上对象分别明确其所有权性质,从而构建居住区权利束,但是相关条款在《物权法》的最终定稿中并没有体现出来。其定稿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但是,这一条款并未明确其中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的含义,因而不但未能解决居住区物业管理中的相关问题,反而使权属矛盾更为突出。本文认为,可以将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这一概念向以居住区区分所有权”进行拓展,在对公共服务设施”这一概念进行明确的基础上,分别明确其中各种设施的投资义务和所有权[2]。只有在以上基础上,才有可能构建居住区各种场地和设施的权利束,明确相关场地以及设施的权责利关系,为物业管理的开展提供基础。

三、房屋管理作为公共产品的属性

1.房屋管理是业主们的共同需求

居住区建筑区划内业主共有场地和设施的自然属性决定了这些部位需要定期进行维修养护,但是它们的所有权共有性质又决定了这些部位的维修养护区别于业主的专有部分,因为某个特定的业主不可能愿意像对待专有部位那样为共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工作(不排除极端情况),其原因在于其他业主存在搭便车”的可能。本文将这种维修养护工作称为房屋管理”(物业管理”是房屋管理的方式之一),但需要指出的是,这种房屋管理”并不包括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3]。

2.房屋管理作为公共产品的一般解释

正是由于房屋管理的上述特征,一般把房屋管理当作一种公共产品”来对待,这种解释是根据萨缪尔森、马斯格雷夫、布坎南等人的相关理论做出的。根据他们的理论,可以通过消费过程中是否排他”和是否竞争”,将产品的性质区分为私人产品”、俱乐部产品”、可拥挤产品”、公共产品”四类。从这个标准来看,业主共同需要的房屋管理是一种俱乐部产品”,一方面只有建筑区划内的业主才可能获得这种服务(排他性);另一方面,建筑区划内一个业主的消费并不影响其他业主的消费(非竞争性)[4]。

3.房屋管理作为公共产品的一个新的解释

但是,随着研究的深入,不少学者也提出了疑问:是否排他”和是否竞争”是不是两个独立的要素?双重标准中哪个是基础?同时,对于排他性”,究竟是产品属于个人造成了排他性还是排他性使得产品属于个人所有?很明显,上面的分类标准并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近年来的研究表明,采用是否排他”一个标准完全能够区分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而且,就双重标准分类法的极端情况来看,正好是竞争性与排他性的结合以及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的结合,因此,是否竞争”不能成为公共产品的充分条件。在完全排他的私人产品、部分排他的准公共产品、完全排他的纯公共产品三种场合中,都存在竞争性和非竞争性的例子,因此完全可以从是否排他”的角度对产品属性进行区分。这一判断标准与巴泽尔的产权理论不谋而合。巴泽尔并非专门研究产品的属性,但是他的产权理论从另外一个角度对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进行了区分。在他的理论里,私人产品从个人角度看,其所有权利都得到了保证和界定,属于可以完全排他的产品,可以保证自己的财产不沦为共同财产,因而也就避免了搭便车”的问题;公共产品就是某方面的权利没有界定清楚,任何人都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加以利用的产品,因此公共产品是一种产权形式,它不归任何人拥有,但是又可以为任何人所使用。另外,巴泽尔从消费和生产的角度分析了产品性质,消费者排他决定了产品是由个人使用还是由许多人共同使用;生产者排他解决了产品能否由私人生产并由市场分配的问题。因而,其理论可以从消费者排他”的角度将产品分为完全排他的私人产品、部分排他的准公共产品和完全排他的公共产品,从生产者排他”的角度判断应当由哪个部门负责提供相应的产品。对房屋管理而言,其在建筑区划外可以做到消费者的排他(即区划范围以外的人无法享受到服务),因此对整个区划外而言,房屋管理无疑是私人产品”;但是对于区域内的各个业主而言,房屋管理无法达到消费者排他的效果,即某个业主享受服务并不能阻止其他业主享受同样的服务,从这一角度来看物业管理又成为了区划以内的公共产品”(从生产者的角度可以做同样的分析)。因此,作为区划以外的私人产品”和区划以内的公共产品”,这双重属性一方面决定了房屋管理在建筑区划内应当由业主集体提供,在建筑区划外可以聘请他人提供。

四、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

1.公共选择

建筑区划内业主的公共选择是一个将业主个人偏好转化为集体偏好的过程。该过程内含了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如何显示业主的偏好;二是如何将业主的偏好加总。显示偏好一般采用投票”的方法,其又可以分为直接民主制”和间接民主制”,直接民主制反映在建筑区划内,即所有的业主直接参与投票决策的方法,如《物权法》明确规定: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间接民主制反映在建筑区划内即由部分业主代替所有业主做决策的方法,如《物业管理条例》中关于业主委员会的相关条款。偏好加总一般采用一致同意原则、多数同意原则,如前文关于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条款即采用了多数同意原则。

2.直接民主制和阿罗不可能定律

直接民主制看似完美但不是免费的午餐,业主是否积极参与决定了直接民主制能否成功,而业主是否参与投票是其对投票项目给自己带来的外部成本和自己决策成本(时间距离等)之间的一种权衡。如果投票项目对业主产生的外部成本小于业主的决策成本,业主就会考虑不参与投票,从而带来业主冷漠”的现象,进而导致直接民主制的失效。即使不存在冷漠”的问题,直接民主制也不一定能够将个人偏好转化为集体偏好。上面的情况可以总结为阿罗不可能定律”。阿罗指出,满足一切民主要求又能排除循环投票困境的决策机制并不存在,即无法找到一种投票规则,它产生的结果既不受投票程序影响,又能保证尊重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偏好并将所有个人偏好转移为社会偏好,做出一致的决策。因此,投票民主制的结果要么是循环投票,要么是多数人暴政(这在建筑区划内随处可见,如将绿地改建为停车位必然带来绿地周围业主的利益受损),要么是投票交易,其结果就是部分业主利益受损,建筑区划内业主的整体福利水平下降[5]。

3.间接民主制和集体行动的逻辑

由于直接民主制的决策成本过大,因此就产生了间接民主制,即由全体投票产生一定数量的代表,由这些代表代替业主做决策。在物业管理中,业主委员会”制代替直接民主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决策成本过大的问题,但是该制度本身固有的问题也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间接民主制最大的问题在于特殊利益集团、官僚的内部效应等,奥尔森在其《集体行动的逻辑》中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分析。建筑区划中的任何一项决策肯定会对部分业主有利,而对另外一部分业主不利,由此引发的一个不可忽略的问题是,一些人(奥尔森将其称为特殊利益集团”)会通过各种手段为自己争取利益,而这些人的获利必然以其他人的境况变坏为前提,在建筑区划中这些手段可能包括游说、施加压力等。一般来讲,这些人的活动会导致建筑区划内资源的配置与平等公正原则相背,从而导致经济效率受损。奥尔森在其著作中还提到了官僚”会为了谋求私利,而做出违背公共利益的事情,这一现象在建筑区划内最为常见。业主委员会委员谋求私利的行为主要有:不合理地扩大业主委员会的预算,如各种会议支出和办公支出等;积极频繁地动用专项维修资金等。这些行为的结果将会导致业主公共支出的增加,造成不必要的浪费[6]。以上原因的存在,使得建筑区划内的业主自治产生了缺陷,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后文会提到的物业管理市场失灵”的状态。对此,可以采取的行之有效的方法是加强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同时对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权利以及激励予以明确化。然而,无论是顶层的机制设计还是地方性的法律法规,目前都没有将这两方面作为重点进行探讨,反而准备从根本上动摇业主的自治权利,弱化业主的权利,这在理论上、法理上和情理上都是无法自圆其说的。

五、居住区房屋管理的三种方式

正如前文所说,房屋管理作为一种产品具有建筑区划内公共产品(消费角度)”的属性。一般来说,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可以通过产权界定的方式予以解决,但是在建筑区划内将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等进行产权界定在技术上和制度上几乎是不可行的,因此无法通过产权界定的方式进行解决。这就决定了业主需要通过公共选择的方式共同提供该产品,但是业主共同提供并不必然由业主共同生产(虽然这也是一种方式)。由于房屋管理”在建筑区划以外是私人产品”(生产角度),因此,业主还可以共同选择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人来生产这样的服务产品。《物权法》正是以此为基础明确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这表明,业主有三种生产这种产品的方式:其一是由业主共同提供并生产,即自行管理;其二是业主共同提供但是由物业服务企业生产,即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其三是由业主共同提供但是由其他人生产,即委托其他人管理。究竟哪一种是物业管理?这其实是一个概念确定的问题,即这是一个人为的概念划定问题,既可以将这三种方式笼统地称为物业管理,也可以将其中一种方式称为物业管理。毫无疑问,《物业管理条例》采用了第二种方法: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由此可见,所谓物业管理其实是指上述三种方式中的第二种,即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而并不包括另外的两种方式[7]。本文认为所谓的自行管理”是指,业主自行组织相关人员对区划内的相关场地和设施进行管理,而并不委托其他人员进行这项工作。由于这种方式的特殊性,其适用于一些人数较少、业主自治能力较强的区域。而所谓委托其他人管理”,即业主可以选择一个职业经理人(如物业管理师),由该经理人选择各专业服务单位为业主提供专业的服务。该方式还有一种应用,就是在一些老旧小区中,由于业主的自治能力较差,由社区成立相关专业机构为老旧小区提供服务。由此可见,这三种方式是有着本质区别的,物业管理仅仅是业主管理房屋的方式之一。而目前在实践中,尤其是在一些立法中并没有明确对这三种方式进行区分,因而造成了建筑区划内房屋管理的混乱,业主也失去了自主选择管理方式的权利[8-9]。

六、物业管理的市场失灵与政府管制

根据以上分析,物业管理是业主市场化管理自己房屋的方式,在符合特定条件的前提下,物业管理市场可以形成完全竞争市场,达到福利最大化。但仅从实践情况也可以得知,该方式非但没有达到最优的状态,反而处处存在市场失灵”的现象[1]。

1.市场失灵:垄断和不完全信息

一般认为,物业管理市场失灵的原因主要在于其公共产品”的属性,因为这一属性,私人不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从而导致市场失灵。但本文之前已有过分析,从是否排他的标准来看,物业管理在建筑区划内是公共产品,因而业主不愿意由自己提供这样的服务,因为这样无法阻挡其他业主搭便车”。但是,在建筑区划以外,无论是从消费还是生产的角度,物业管理都是一个私人产品。因此,简单地从公共产品的角度认为物业服务企业不愿意提供服务是无法从理论上解释的,更无法解释为何物业服务企业既然不愿意提供服务又为何会大量出现的现象。然而,物业管理市场的失灵现象又是显而易见的。本文认为,造成物业管理市场失灵的主要原因在于垄断,而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不完全信息”更加剧了这种市场失灵。居住区的物业管理可以分为由建设单位选择物业服务企业阶段”和业主大会选择物业服务企业阶段”两种形式。在建设单位选择物业服务企业阶段,从实践情况来看,物业管理并不存在明显的市场失灵现象,但是随着业主入住,逐渐接管物业,市场失灵现象就会逐渐产生。此时,虽然物业管理市场仍然是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即业主可以任意更换企业,但此时对其他企业而言却无法进入建筑区划,即存在进入障碍,原企业就成了市场上唯一的卖主。造成其他企业进入障碍的原因有:业主无法组织起有效的谈判机构;原物业服务企业会采取各种措施阻碍其他企业进入,正是由于这两种原因使得原企业事实上处于垄断”的状态,从而出现了市场失灵现象。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则进一步加剧了市场失灵。物业管理的产品是服务,因此带有强烈的服务个性化、技术专业化的特征。提供服务的一方,即企业拥有相对更多的信息优势,在信息不对称的基础上,业主与企业往往对服务标的的价值判断产生差异,而这种差异通常因一方刻意夸大或扭曲信息,进而导致价格不合理而产生矛盾。

2.政府管制

政府解决行业市场失灵主要采取了管制的方法,一般包括价格管制和社会管制两个方面。价格管制主要是制订收费标准,虽然该标准是政府指导价而非政府定价,但在实质上却起到了政府定价的作用;社会管制主要包括企业的资质管制和企业的进入退出管制。然而,从执行的效果可以发现,这一系列措施并没有达到预期目标。从物业服务企业垄断的本质来看,其垄断并不是资源垄断”、自然垄断”、人为垄断”中的一种,其垄断最主要的是由于业主无法组织起有效谈判而引起的。此时,政府采用价格管制非但不能有效配置资源,反而进一步导致了产品的短缺;而同时采取的退出管制更导致了企业的服务不到位,这又导致了费用收缴率的下降,因此陷入了囚徒困境”,进一步加剧了市场失灵现象的发生。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方法不在于如何强化政府管制,而在于如何能够有效地将业主组织起来。

七、城镇居住区物业管理的基本理论框架

从以上几个角度出发,本文构建了城镇居住区物业管理的基本理论框架,从理论的角度对物业管理市场出现的问题进行阐述。针对一栋建筑物的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已经无法适应物业管理活动开展的需要,本文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将其拓展到以居住区区分所有权”的范畴,对居住区以内的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所有权约束,明确投资建设运营的权利与责任,减少争议;第二,积极采用各种方法培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自我管理能力,引导业主进行市场谈判;第三,逐步取消目前实行的价格管制,在一定程度上采用社会规制的方式代替价格管制,引导市场中资源的有效配置;第四,加强业主对建筑区划内信息的获取,减少业主和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上第一点主要解决所有权的问题,第二点主要解决垄断的问题,第三点主要解决资源配置的问题,第四点主要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进而从根本上解决物业管理行业的市场失灵。本文认为,物业管理乱象的根本原因在于,看似较为简单的物业管理,其理论门槛并不浅显,因没有能够从根本上建立起理论框架而导致了各种乱作为,而厘清这些行为需要做一些正本清源的工作。

作者:朱新贵黄安永单位:三江学院物业研究中心东南大学物业管理研究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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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20-30

[7]张金娟.住宅区物业管理模式的优化与创新[J].城市问题,2013(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