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工作情况汇报范例(3篇)
外资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一、当前构建主体监管方式面临的挑战
(一)交易主体信息较为分散,实施主体监管欠缺技术保障。目前,现行外汇业务信息系统是按业务类别开发的,市场交易主体相关信息分别散布于各个业务系统,系统之间关联度不高。虽然这些业务信息系统能够涵盖交易主体每笔信息,但由于这些信息不集中和不能相互校验,外汇管理部门难以对交易主体进行全面、准确、有效、实时的监控和管理。同时,相关数据不能通过系统自动生成和抓取,在实施主体监管时,只能手工采集数据,这不可避免加大监管工作量,人工采集数据也会存在一定的误差,将会影响主体监管有效性。
(二)业务人员综合素质不足,实施主体监管缺乏人力支持。现阶段实施主体监管更多地仍需要依靠业务人员的职业判断和经验判断,这就对业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业务素质要求。业务人员不仅要精通业务知识,还要具有对异常变动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能力,能够及早发现苗头性、趋势性问题。从现实情况看,基层外汇管理部门大部分人员综合素质仍需进一步提高。
(三)信息共享平台欠缺,实施主体监管的外部环境欠佳。在实施主体监管时,如外汇管理部门发现异常问题,可能需要提取商务、海关、税务、银行等部门业务系统数据,对交易主体的资金流和货物流进行匹配验证。但从现实情况看,由于各单位管理要求和客观条件不同,相关涉外部门业务信息不能有效进行共享。特别是一些部门出于保密要求,对相关数据进行限制,部分数据难以及时有效获取。另外,由于各部门录入时间要求不同,部分数据可能还存在一定的时滞。外汇管理部门在对企业交易行为进行真实性审核时,可能存在一定的困难。
(四)部分外汇政策法规立法理念滞后,实施主体监管的法制体系尚未建立。目前,总局出台的外汇政策法规或多或少是与行为监管相对应,其立法理念仍停滞于行为管理方面,行为监管理念在外汇管理人员中根深蒂固。无论是外汇管理部门,还是外汇指定银行,在实施外汇管理时,仍会不由自主地套用行为监管方式。如不对部分外汇政策法规重新进行修订和完善,推进主体监管势必会面临一定的障碍。
二、国际国内主体监管的经验做法
主体监管是指监管部门在全面了解监管对象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对监管对象的风险状况进行综合评判和等级分类后实施不同的监管策略。“主体监管”的理念在国外金融监管部门已长期得到运用和实施。
美国金融监管部门运用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的方式定期对所有银行进行检查,全面了解各家银行的经营状况和执行金融法规情况,采用“骆驼评级”方法从资本充足性(CapitalAdequacy)、资产质量(AssetQuality)、管理水平(Management)、盈利状况(Earnings)、流动性(Liquidity)和市场风险敏感度(SensitivityofMarketRisk)等方面对银行进行风险评价,区分各家银行风险状况等级,并由此确定对银行主体现场检查的必要性。
英国金融监管部门采用“Arrow”评级方法,设置了统一的评价标准和风险评估程序,对被监管银行内部存在的、对监管目标构成威胁的风险过程进行持续确认和评估,风险的大小取决于风险的影响程度(Impact)和风险发生的可能性(probability)。根据对被监管银行的风险状况评估结果,采用不同的监管方式有区别地进行监管。如对风险发生可能性不高、影响程度较小的银行,每年只需向金融监管部门递交经营情况报告即可;而对风险发生可能性较高、影响程度较大的银行,金融监管部门定期对其进行现场检查。
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目前也在探索采用主体监管的方式对银行进行监管,通过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评级体系和风险预警机制,从资本充足性、资产安全性、管理严谨性、支付流动正常性和收益合理性等方面对商业银行经营情况进行风险评级,根据风险评级结果确定对银行现场检查的频率、范围和需要采取的监管措施。
总结国内外金融监管部门主体监管的经验做法,其核心思想是监管部门不拘泥于监管对象具体的交易行为和违规问题,而是通过全面掌握监管对象情况,对其风险等级进行综合判断和分类后实施不同的监管措施,从而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构建主体监管的基本构思
(一)设置监控指标,构建分析监测预警体系。根据主体监管的需要,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指标,建立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并设立预警值。在把各业务数据和相关信息录入后,利用业务信息系统自动抓取大额异常外汇收支和结售汇交易信息,对超出预警值的异常的数据变动进行自动预警。发现预警项目后,要查找异常变动原因,并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判定外汇交易行为。
(二)对监管主体进行合理分类,科学确定监管重点。在对交易主体进行量化考核和综合考评相结合的基础上,结合交易主体一定时期内的遵纪守法和信用情况,将交易主体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合理分类。可参照贷款分类方法,将交易主体划分为正常企业、关注企业和可疑企业。同时,要设定动态调整期限,对交易主体分类结果进行适时调整。
(三)实行区别的外汇管理方式,做到宽严相济。在对交易主体进行分类的基础上,要对不同的交易主体,实施不同的外汇管理方式。对于正常企业,可实施宽松的外汇管理政策。对于关注企业,要将其纳入监管对象,但在管理力度上,要小于可疑企业。对于可疑企业,则要进行重点监管,对其交易行为进行严格审核,对一些大额和特殊业务实行逐笔核准。
四、主体监管流程再造
从功能性出发考虑,可在现有组织分工基础上实行监测、监管流程再造,分为五大版块:
(一)统计监测版块:主要职责是依托外汇金宏、外汇账户、个人结售汇、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直接投资、外债统计监测等业务管理系统,收集汇总银行、企业报送的报表数据,统计监测全辖跨境外汇收支与汇兑交易情况,建立并维护历史数据库,筛选大额、高频、异常的主体交易信息。工作机制是主要根据业务职能分工,由各业务系统的操作员或相应业务管理岗位骨干组成成员,统计监测成果采取“双线报送”方式,即按岗位职能分工纵向报送对口上级部门与横向报送分析鉴别版块、综合汇总版块相结合。
(二)分析鉴别版块:主要职责是根据各业务报表和统计监测版块提供的大额、高频、异常的主体交易信息,进一步梳理跨境资金异常流出入渠道,研究、掌握其流动特征和规律,按月(季)形成跨境异常资金流动监测分析报告;从统计监测版块提供的大额、高频、异常的主体交易信息中筛查案件线索,移交调查检查版块作进一步核实、查处。
(三)调查检查版块:主要职责是对分析鉴别小组提供的异常跨境外汇收支与汇兑案件线索作进一步的调查和检查。工作机制是采取相对紧密的组织构成形式,以外汇检查部门为主,必要时吸收相关业务骨干参加专项调查和检查。
(四)综合汇总版块:主要职责是协调外汇收支主体监管联动管理日常运作;负责主体监测成果与分析报告的局内共享与对口上报;研究完善主体监管的政策建议。工作机制采取相对分散的组织构成形式,建议由各部门抽派人员组成。
(五)技术支持版块:主要职责为外汇收支主体监测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与应用开发。工作机制采取相对紧密的组织构成形式,主要依托外汇科技管理部门,必要时吸收业务部门技术骨干参加。
五、几点建议
为提升外汇主体监管工作成效,还需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构建完善的外汇市场主体信息系统,提高信息质量。一是通过进行业务系统整合,提高数据交叉核对功能。实现以国际收支系统为基础,以外汇账户系统为载体,全面掌控市场主体外汇交易信息,改变目前内部信息采集多渠道,缺乏共享的局面。二是规范信息采集,提高数据来源一致性。将账户系统与银行业务处理系统链接,自动抓取交易主体资金流动原始数据。银行数据信息进入外汇局总数据库后,自动分类进入不同的业务子库,完成监管数据分离,确保数据采集准确与完整。三是统一信息内容,提高数据共享程度。交易主体的基础档案信息一次录入,全程共享,创建国际收支申报统计监测、结售汇统计监测、外资外债管理等外汇管理所需的业务子系统,确保能方便查询与监测主体交易全貌。
外资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关于审计程序
由于对《外汇收支情况表》的审计一般是在对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同时进行的,我们可以采用这样的审计策略,即将外汇收支情况表的审计看成是一个审计事项的审计,在对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实质性测试确认的基础上,检查汇总相关科目外汇交易的发生额,然后进行交叉核对来确认。具体的审计程序包括:
1.获取企业编制的《外汇收支情况表》和编制底稿,核对报表项目间勾稽关系是否正确。
2.获取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程、组织机构代码证、外汇登记证、验资报告等资料的复印件,并与原件进行核对。
3.复核《外汇收支情况表》中与会计科目直接对应的各项目期末数是否正确。与会计科目直接对应的项目包括报表“资产方”的第一项至第六项、“负债及经常项目差额方”的第十一项至第十九项,对应会计科目一般是资产负债表项目的一级科目或明细科目,略有变化的“应收外汇账款”项目与审定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相关外币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对应:“应付外汇账款”项目与审定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外币贷方明细科目对应:“境外投资”项目和“境内外汇投资”项目与审定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短期投资”的明细对应,但是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要按成本金额填列该项目:“实收境外资本”项目和“实收境内外汇资本”项目与审定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科目对应,重点关注投资时的资本溢价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情况。
4.关于其他特殊项目,对上述科目的借贷方发生额的对应科目进行,分别业务内容将发生数交叉索引到下列项目中,确定这些项目金额是否正确。
(1)审核“结购汇差额”项目。根据编制的“外币货币资金”项目明细表中本年累计购汇金额和累计结汇金额,注意应补充未通过企业外币账户的结购汇情况。
(2)审核“经常项目差额”项目。经常项目差额=(“企业外币计价结算的货物、服务、无形资产销售收入”+“投资收益”+“单方面经常转移”)-(“企业外币计价结算的货物、服务、无形资产采购”+“外国投资者和境内外汇投资者投资收益”+“外籍人员工资总额”)。“经常项目差额”项目为负债类科目,贷方(收入)为正,填列时要注意正负号。
(3)审核“非外汇形式资产”项目。“非外汇形式资产”项目主要包括投资业务、与实收资本有关的筹资、以人民币支付外籍人员工资、不涉及本企业转移债权股权等非外币核算业务。具体包括“人民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资本对价转移”、“单方面资本转移”、“其他”五个明细项目,这些明细项目应根据对与会计科目直接对应的各项目交易的审核分析,交叉索引过来汇总的发生额,折算为美元,并计算汇率折算差额。特别要注意“资本对价转移”、“单方面资本转移”核算内容的区别,“非外汇形式资产-资本对价转移”项目核算外方股东收购中方股东股权以及外方收购中方债权人债权、中方股东收购外方股东股权以及中方收购外方债权人债权,公司股权或债权的所有人发生变更,但不涉及核算科目的变化:“非外汇形式资产-单方面资本转移”项目核算外商投资企业对外汇债权或股权的单方面豁免或单方面放弃、境外金融债权人对外商投资企业债权单方面豁免以及境外股权人对外商投资企业股权的单方面放弃,公司核算的股权或债权内容发生变化。
(4)“汇率折算差额”项目。汇率折算差额审核是根据直接分析的科目以及“非外汇形式资产”各项目汇率折算差额交叉索引进行汇总:“汇率折算差额”项目为资产类科目,各项目折算后要注意汇率折算差额的正负号。
5.检查《外汇收支情况表》附注是否正确。
(1)获取企业对外担保资料,审核是否符合外汇法规规定,披露是否恰当。
(2)审核外方所有的未分配利润年末余额计算是否正确。利用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后的结果计算,特别注意合资、合作企业当存在投资一方在约定时间出资不到位或未按约定时间出资的,不能直接按约定分配比例计算,需要取得公司董事会有关决议。
(3)复核其他资产所占比例的计算。其他资产项目是一个调节平衡项目,上应为零,实际审计中应根据重要性标准的选择合理控制。
6.检查有无违反外汇法规的情况。这应在科目凭证抽查、科目分析时进行,主要关注:①外币存款账户的开立是否经过批准;②外币存款账户是否超限额;③资本项下业务是否经过外汇局批准;④有无超范围使用外汇账户的情况;⑤有无未经外汇局批准单笔提取现钞1万美元以上的情况;⑥有无未经外汇局核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外商用人民币投资进行验资的情况。
7.验明《外汇收支情况表》内容已恰当披露。在确认报表各项目的金额后,要对报表整体披露进行合理性分析。
关于审计工作底稿
1.外汇收支情况审计程序表。它是整体反映审计程序执行情况的底稿。
2.外汇收支情况表试算平衡表。主要包括期初余额、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期末余额项目。它是确认编制的报表金额是否正确的汇总底稿,并核对各项目间发生额的勾稽关系是否正确。
3.各项目具体底稿,主要包括明细表以及其他审核底稿。明细表的项目包括客户名称、期初余额、本期借方发生额、本期贷方发生额、期末余额、备注,金额包括货币单位和数额,备注填写有关业务及分类。明细表要将明细科目按照《外汇收支情况表》中项目明细重新分类,例如“应收外汇账款”项目就要分为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其他应收款,并在明细表中标注与试算平衡表及其他明细表的交叉索引。
由于报表中大部分交易都通过“外币货币资金”项目,所以该项目包括的明细账户明细表最为重要。明细表中借方发生额和贷方发生额分别具体交易内容编制,借方发生额涉及的交易包括收到的投资款、货物服务及其他贸易收入、购汇、外汇股利及利息收入、借入款项、账户间转账存入;贷方发生额涉及的交易包括采购付款、结汇、偿还借款、支付利息、支付外籍员工工资、账户间转账转出。各明细账户分别编制后再进行汇总,并将账户间转账互相抵销,形成“外币货币资金”项目的明细表;对于未通过外币银行存款账户核算的外汇收入直接结汇、直接购汇支付应通过“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的审计,分别增加“外汇收款、结汇”或“购汇、购买商品支付”的发生额。
审计过程中需注意的
1.熟悉《外汇收支情况表》的编制以及各项目间的勾稽关系。《外汇收支情况表》的审计是一项新的内容,会计师事务所应该进行专门的培训,使执业人员掌握《外汇收支情况表》中的项目含义及编制方法、包括哪些非外币交易、各项目间的勾稽关系以及容易发生的错误。
2.当注册会计师代编《外汇收支情况表》时,应明确划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2003年是编制《外汇收支情况表》的第一年,我们在执业过程中常常遇到企业会计人员不能正确编制该表,要求我们代为编制,我们这时需要与客户另外签定一份代编报表的业务约定书,以明确责任。同时,我们要求代编报表的底稿应单独装订存放,代编报表的执业人员与审计该报表的人员不能是同一人。在审计完成后,我们获取的管理当局声明书中也要明确其编制的会计责任,并在审计后的报表上签字盖章。
外资工作情况汇报范文篇3
1、以综合业务大检查为平台,深入开展外汇业务合规性检查。上半年完成了对浦发银行××支行开展外汇业务现场检查和国际收支现场核查。检查过程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并执行检查方案,规范实施现场检查,并向浦发银行××支行发出了现场检查反馈意见书。对发现的3个违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目前正在研究对这些问题的处理意见。通过检查,促进了该金融机构合规经营,维护了良好的外汇政策执行环境。
2、开展外汇资金流入与结汇检查。为贯彻落实上级局此次检查任务,我支局高度重视,精心准备,确定方案,积极推进。根据上级局外汇非现场检查系统及设定的25种指标参数,认真开展非现场数据分析,筛选出异常或涉嫌违规的收结汇行为60多笔。通过此次检查,一是全面掌握了辖内资金流入、结汇以及结汇人民币资金使用的总体情况,摸清了异常和违规资金流入及结汇和结汇人民币资金使用的渠道、方式、结构及主要的操作手法;二是检验了外汇管理政策执行效果,加大了对外汇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遏制和打击跨境短期投机资本流入。
3、加强个人结售汇系统日常监测报告工作。针对××个人外汇收支活跃、个人外汇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较为复杂的现状,每日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对本地个人结售汇情况进行监测,做到“有异常就核实”。按时向上级局报送《个人结售汇情况监测周报》,密切关注辖内个人外汇收支。对外汇指定银行一些苗头性的违规现象和做法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进一步提高了银行开办个人结售汇业务的规范性。
四、加强政策宣传,拓宽政策传导渠道。
1、认真贯彻落实个人外汇管理新政策。一是及时传达政策,做好宣传工作。通过转发文件、宣传海报、报纸等各种载体,及时向外汇指定银行、企业和社会公众全面传递新政策的调整内容。二是举办业务座谈会,落实政策到位。通过座谈会形式对银行及外经贸局、侨办、侨联等单位进行政策传达、解释,解答了个人外汇管理政策调整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并对下阶段新政策的贯彻工作作了部署。三是推行个人结售汇系统,督促外汇指定银行保证个人结售汇业务系统顺利推行,同时加强对个人结售汇业务统计数据监测。四是加强管理,及时反馈实施效果。建立新政策实施后的快速反映机制,跟踪了解政策执行情况和业务操作上遇到的问题,及时上报市局。五是加强监管,建立非现场核查机制,对辖内银行业务操作的规范性、数据录入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核查。落实专人,每日开展核查,及时沟通反馈。
2、组织各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服务送农村”现场宣传活动。以大力宣传个人外汇知识为重点,在××玉海广场设点开展外汇知识咨询活动,通过宣传板展示、宣传单分发、有奖知识问答等方式深入开展宣传,接受群众个人外汇业务知识咨询。活动中,形象生动的宣传板报、内容丰富的传单资料、细致详尽的疑问讲解使各金融机构外汇宣传咨询台、宣传展板前围满了群众,群众关心的问题得到及时的解答,也使个人外汇业务政策、知识得到了准确的传播和解释。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3、组织召开××市外汇形势与政策通报会,各外汇指定银行和重点外贸企业负责人10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通报了当前外汇形势和近年来实施的外汇管理新政策,宣讲了人民币汇率风险与企业应对的措施,推介了有关外汇业务产品。会议要求:宣讲政策、提高认识。多方式、手段开展政策宣传,使外汇管理工作深入人心,让更多的企业、居民了解、学习、运用外汇管理政策,形成外汇管理工作氛围;加强交流、更新理念。银行要积极为企业谋划,引导企业充分运用外汇业务产品,规避人民币汇率风险;规范经营、提高服务。结合好管理与服务关系,积极拓展服务领域,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满足社会、企业、居民的合理外汇需求,促进外向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4、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个人外汇管理专题座谈会精神。一是召开辖内各外汇指定银行个人外汇管理座谈会,传达温州个人外汇管理座谈会精神,通报当前个人外汇管理工作中的有关案例,提出我市加强个人外汇管理工作的措施。二是通报我市个人外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外汇指定银行认真落实个人外汇管理政策。三是在全市外汇形势通报会上,向全市近百家企业宣讲个人外汇管理政策。四是加强个人结售汇非现场核查,做到每日核查,及时反馈,及时纠正,定期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