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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规划(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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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规划篇1

关键词:国土;规划;问题;原因

Abstract:Withthecommencementofthetenthlandsurvey,thestatehaspaidmoreandmoreattentionforthelandandresources.However,focusontheviewofChina'slandresourcesplanning,therearealotofinadequacies,whichweneedtoidentifytheseproblemsandgivesasolution,therebystrengtheningtheplanningandutilizationoflandresources.

Keywords:country;planning;problem;reason

中图分类号:F323.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较快,尤其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更是快速发展。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劳动者和土地,这就产生了人地矛盾,并且伴随经济水平的上升,人口和土地之间的矛盾日趋严峻。本文简要分析国土资源规划的含义,进一步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

国土资源规划的内涵

国土资源规划,是指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国土资源的基础上,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即根据国家和本地的发展战略,以及规划区域的自然、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条件,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全省或者省内一定区域国土空间开发与布局的总体安排。国土资源规划包括综合国土规划、专项国土规划和特定区域国土规划。

众所周知,我国土地辽阔,但人口众多,这个情况在辽宁更加突出,人均土地(特别是耕地)资源相对较少,那么合理利用仅有的资源,实现经济环境可持续协调发展就是重中之重。宏观上需要做到严格控制耕地的占用,严格禁止肆意占用耕地用作商业或其他用途,并且要充分保证粮食的生产安全,而粮食的安全生产又是食品安全的重要基础,最后优化生态环境。

具体做到:首先是规划体系完备。完备的体系是从战略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控制性(修建性)规划融为一体的一个体系,其规划分工明确,协调程度较高,经济规划和空间规划两者相辅相成、互为依据,而我国在这方面相对较弱。其次,国土资源规划的相关法律应当趋于完善。完善的法律体系是国土资源规划得以运行的有力保障,目前我国仍需在部级法律和地方法律相配套的法律体系上加以完善。

国土资源规划目前存在的问题

我国国土资源规划相对国外有很大的进步空间,细究其欠发展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就外在因素讲,我国在进入21世界之后迅猛发展,经济发展速度较快,但在较快发展的同时其他项目并没有很好地协调发展。但就内因讲,还是在国土资源规划过程中存在着仍需完善和合理的地方。

1、国土资源规划缺乏实用性

第一,规划调整随意。现行规划在引导如何用地上显得有些欠缺,并没有强力而有效的规划出台,正因为此,规划不能切实执行。第二,缺乏公众参与。很多人认为国土资源规划显然是专业国家部门或政府进行。但是在国外,公众参与是很正常的基本原则,而且公众参与己经渗透到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的各个环节,对公众参与的形式、时间、信息服务等也都有详尽的规定。但在我国,国土资源规划极少征求部门外的当地居民的意见,没有群众基础,没有公众参与,规划主要还是更多地体现政府的意愿,这种没有考虑公众意见和要求的规划方案,不仅得不到公众的认可和理解,也得不到公众的尊重、监督及维护。

2、国土资源规划缺乏科学性

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在制订规划的应用还不够,比如基期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和规划图,不少地方还是手工绘制,规划数据不是通过计算机从规划图上量算,图数一致性较差,使规划的真实性、科学性都受到很大影响。

3、国土资源规划缺乏预见性

第一,规划部门对经济发展速度估计不足。国土资源规划是在当时宏观经济形势的大背景下制定出来的,但是现在我国社会的发展速度很快,很难准确预见其后的发展速度。经济大发展的强势背景下,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就会普遍存在占用耕地用作商业发展的案例。经济发展和保护耕地是很突出的矛盾,舍弃发展是不可能的,而耕地的保护,环境的保护也需要协调。所以制订有合理预见性的国土资源规划是极其必要的。第二,国土资源规划用地布局与实际需求偏差较大。造成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因为影响建设项目的不确定因素很多,地方政府对未来几年甚至十几年的规划很难规划完善。另一方面是由于土地分析和预测方法欠缺,这样的欠缺导致国土资源规划布局错位现象比较明显。

4、国土资源规划缺乏协调性

首先,国土资源规划与城市规划缺乏协调。《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但是至今为止,两者之间的矛盾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其次,国土资源规划与相关行业规划缺乏协调。国土资源总体规划的核心是要与各产业、各部门的用地需求相配合。因此,规划国土资源的过程中,必须以相关行业如交通、水利、工业、环保等部门的规划为依据,确定用地规模。但是从各行业发展规划来看,大部分对用地的需求量都偏高,显然无法全部满足。国土资源规划如何依据行业规划合理确定各业的用地需求量,既能保证各行业健康发展,又能有效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成为一个重要而棘手的问题。

国土资源规划问题的原因分析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失灵既有它自身的一些缺陷,如规划的编制水平、规划体系、规划实施情况等有关,同时,也与其外部环境、政策背景、认识水平等外部因素密切相关。

1、地方政府、公众的规划意识淡薄

目前,上至地方政府下至农民,按规划用地的意识都比较淡薄。一方面,大多数地方政府认为实施国土资源规划仅仅是一种形式,想用地,并且想用那块地,假如它不属于圈内土地,只要经过规划修编或者规划调整就可以实现。这就造成国土资源规划上的较大随意性,导致不能有力落实规划。另一方面,一些地方领导对经济发展规律和城市规律认识不足或片面追求政绩,没有合理地国土资源规划,只是盲目地扩大城市规模,甚至牺牲耕地牺牲环境扩大城市规模发展城市经济。这就使得城市在进行国土资源规划的时候,不切实际地盲目扩大面积,大量占用耕地,造成许多城市人地矛盾尖锐。不仅在城市,农村里也存在着严重的规划问题。随意建设民用房,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荒废田地不去耕作,等等一系列问题摆在眼前亟待解决。总之,不管是地方政府,还是农民按规划用地的意识都比较淡薄,这也是国土资源规划制度缺陷的一个根本原因。

2、国土资源规划的理论研究相对滞后

理论是人们对客观规律的主观认识与科学概括,是科学的灵魂和精髓,是实践的前提和保证。没有理论基础的学科好比没有根基的房屋,任何学科都有自己相应的理论根据作指导,国土资源规划也不例外。国土资源规划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均很强的工作,具有很强的综合性,不仅涉及还量信息和数据的处理,又涉及社会、经济、政治、法律、技术等多领域和多学科,所以国土资源规划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也应该有其自身的理论体系。但迄今为止,在我国,国土资源规划理论缺乏系统性,没有从宏观到微观的系统理论,而是诸理论并存和混杂,显得相对薄弱,同时,又表现出理论相对于实践的滞后性,使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缺乏科学性,在实践中很难操作。因此,国土重要规划相关理论的不完善和滞后也被认为是一个重要根源。

3、国土资源规划刚性太强,缺乏弹性

国土资源规划中的刚性可以增强规划的宏观控制力度,体现规划的权威性与龙头标杆作用。但由于信息的缺乏和规划的不可预见性,反映出规划的刚性过强,缺乏应有的灵活性和弹性。

首先表现在数量上控制太死,严重缺乏灵活性。例如一些经济发展迅速的省市,若没有用地指标,但某些项目又确实需要用地的情况下,由于没有灵活指标,重新审批又复杂繁琐,其结果就是违法、违规占地现象的屡次发生。其次,规划用地的空间布局缺乏灵活性。各类不可预见的建设项目尤其是省以上不可预见的建设项目太多,不可能在规划方案中一一落实,在国土资源规划时,很多项目并未进行可行性评估,也未确定选址,很难将最后的地点纳入规划中。最后,国土资源规划中的一些政策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如农业结构调整中,农民往往要根据市场的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方式,如种植果树、花卉等经济作物,从事养殖业等,这些行为都将改变传统意义上耕地的用途。如果国土资源规划不能满足这种需求,必将损农民的耕种积极性,导致农民对土地投入不足,甚至将土地撂荒等后果,不利于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以上三方面说明国土资源规划的刚性过强,反而扼杀了市场行为在调配资源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在市场实践活动中,客观事实的发展与事前预测完全相符是相当罕见的,而以这种缺乏弹性的规划来指导未来的土地利用显然是不合适的。

结语

通过对我国国土资源规划的内涵进行解释,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可以看出国土重要规划走向成熟和完善还需要很长的路,这不仅需要政府的努力,尽可能协调人地矛盾和实现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还需要我们公众的理解支持,更重要的是积极参与。

参考文献:

[1]张萍,陈秉钊;城市规划法修订中的几个问题[J];城市规划汇刊;2010.05

国土规划篇2

(一)全力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一是积极主动服务,全力服务好重点项目建设,做到不误时、不误事、不违法用地。切实保证哈尼梯田保护性基础设施项目、元绿、元红二级公路建设、县华西黄金有限公司新增450吨/日采选改扩建及尾矿库建设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用地;二是积极做好用地报批工作。主动做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衔接工作,提高用地报批效率;三是加强协作,按时完成用地报件组织上报工作。加强用地的服务和指导,与各有关部门、用地单位的协作联系,督促用地单位尽快完善相关资料,完成各类用地上报工作。

(二)加大对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力度。积极争取项目储备工作,进一步健全制度,明确职责,完善项目监管机制,认真抓好乡土地整理在建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监管工作,力争上乡风口村委会土地开发(占补平衡)项目和乡堕碑村委会、乡红土寨土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年内开工实施。

(三)深入抓好矿产资源管理,巩固整规整合成果。坚持实施矿业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支柱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加大矿业秩序整治和打击力度,严肃查处和打击各类矿业违法行为,巩固整规工作成果。稳妥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引导企业加大矿产勘查开发投入,切实增强矿产资源对全县矿业支柱产业发展的保障能力。

(四)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月份是地质灾害高发区,要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县、乡、村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预警体系,加强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抓好汛前、汛期的排查检查和重点灾害点的定期巡查。加大对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强对新街镇箐口泥石流等4个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国土规划篇3

关键词:小城镇建设;土地利用规划;问题思考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资源,而很多的土地资源在利用上都是不合理的,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所以需要对土地资源的利用情况进行规划整理,使其充分的发挥功能,为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1我国人口众多,虽然土地面积比较大,但是人均数量较少,并且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土地资源也在逐渐的减少。土地资源是不可再生资源,如果对其使用不当,将会造成巨大的浪费。我国目前对土地资源的利用现状存在很多不合理的现象,无法有效的利用,致使土地资源日益紧张。尤其是在我国的小城镇建设中,对土地资源的利用更是不合理,所以在这种形势下,对土地资源进行规划利用势在必行。

2当前小城镇建设中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发展农村经济成了我国面临的主要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城市的工业化发展进程也有所进步。在发展小城镇经济的过程中,要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问题,环境污染问题,以及土地的规划利用等问题。其中对于土地的规划利用占据比较重要的地位,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下面对此作出阐述。

2.1在我国现有的小城镇中,大部分都是由原来的自然村发展起来的,所以说在地域分布上具有非常明显的分散性。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由此建设速度有所提升,在建设用地面积上不断的增加,而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因而人均土地资源越来越少,土地供应出现紧张的局面。

2.2在社会不断发展的形势下,很多的新鲜事物不断的出现,人们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形势下,在居住条件上也不断的进行改善。在很多历史比较久远的城镇中出现了大量的人口迁移现象,这些迁出的人口需要建设更多新的住宅,由此增加了土地的占用面积。而旧的住宅没有得到有效的利用,出现了大量闲置的城镇建设。在新建设不断增加,而旧城镇又没有得到有效开发利用的形势下,土地资源越来越少,出现了矛盾的现象,直接导致可利用土地资源的减少。

2.3在城镇建设不断加快的同时,城镇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人口也在不断的增加,由此就需要对现有城镇进行扩建。由于过去人们择居的习惯,城镇建设的位置一般都是交通比较便利,土壤肥沃的地域,对于农田发展占有巨大的优势。因为小城镇的扩建,就需要占据大量的良田,不仅在扩建面积上占有了土地资源,同时也对优秀的土地质量产生了危机,对于全国的耕地质量有重要的影响。

2.4小城镇的居民点小而且比较散乱,要缩减或者迁并比较困难。我国的城镇特别是一些自然村落,大部分是在小农经济基础上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存在着规模小、数量多、零乱分散的特点,受当地经济水平以及农民恋土情节、第二、三产业发展缓慢以及农村的剩余劳动力低诸因素的影响,小城镇的缩减或迁并多年进展缓慢,举步维艰。

2.5建设与粮食难以保持平衡。受经济利益的影响,各地都把发展经济放在首位,重点发展第二、第三产业,而对农业生产却重视不够。所以,在对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首先考虑的是建设用地,使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屈从于地方局部经济建设。还有一些乡镇村干部只顾自己开工厂、办企业,发展经济。对当地土地违法不予过问,对耕地荒芜熟视无堵,对农民不种地、有地不产粮放任自流,广面影响到国家的粮食安全。

3小城镇建设中的土地利用规划策略

3.1对小城镇建设进行科学的规划。发展小城镇建设要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重点发展,体现地方特色和经济效益。在策划、准备和实施过程中,土地管理和规划管理部门应共同努力,加强交流,制订出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小城镇建设规划以及住宅的建设规划,其功能分区要合理,对分散建厂和分散建房要有严格的控制,要充分利用城市建设用地,并且做到节约用地。

3.2严格控制土地供应。要注重城市建设用地存量,鼓励小城镇发挥出潜力,对旧城进行改造,对土地进行整理,改善新的城市土地利用的存量。为此,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过程中,应做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实施。

3.3对小城镇发展的超标土地进行清查整顿。在进行土地规划利用时,要积极推动工业向开发区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要坚持贯彻这三个集中政策,缓解土地的供应和需求,以减少对土地不必要的占用,对于所有违法占地,应依法及时查处。国家倡导的行业、项目,应从政策、经济及用地上予以扶持,这样,不但可以控制后续的发展,也有利于对土地高效利用。

3.4小城镇要发挥出建设用地的发展潜力。小城镇土地毕竟是有限的,但它的发展潜力和空间却是无限的。对小城镇的建设用地,要遵循节约、高效,力争“极限利用”的原则,搞好立体利用。不但在平面上进行开发,还可以进行地面、地下、地上三层的纵向开发,使每平方公里投资强度增加,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

3.5提高土地利用的整体效率。多年来,对镇的评估,一般的经济指标就是总量指标,对土地的利用效率很少进行考核,所以,应把建立评价和考核土地指标的体系提到重点。按照产业的合理布局,以提高小城镇土地使用效率。发展小城镇需要从土地资源的事实出发,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小城镇建设用地总规划和布局进行合理确定,这样,可以为城镇体系规划以及城镇规划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要严格实行,以确保基本国策的全面落实。

结语

经济的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对于小城镇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在小城镇中,无论是工业发展还是人们的生活需要都需要进行扩建,而由此带来的一系列影响,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产生了负面影响,在此过程中出现了很多的问题,所以要合理的规划用地,控制土地资源的使用。

参考文献

[1]沈道奇.中国土地问题研究[M].合肥:中国科技大学出版社,1998.

[2]刘亚臣,汤铭潭.小城镇规划管理与政策法规[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国土规划篇4

关键词:土地规划与利用;土地管理;完善措施

中图分类号:F301.24文献标识码:ADOI:10.11974/nyyjs.20150833166

人均用地量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因此必须要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只有做到科学用地,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城乡用地规划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越来越多,另外随着我国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多,人与地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要做好土地规划与利用,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就现阶段来看,我国土地规划与利用虽然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是仍然有待完善,为了促进社会的良性发展,有必要进一步分析我国土地规划与利用的完善措施。

1完善相关法律

任何一项工作和事业,都需要具备健全的法律规范,想要做好土地规划与利用,一定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构建健全的国土规划法律体系,首先要不断健全法律,建立全国性的土地开发规划,之后再完善相应法律,制定地区性的土地开发规划,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要将土地规划与利用作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重点议题,要严格立法,并且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保证土地规划等工作有法可依,做到依法行政,同时要做好土地规划的编制工作,要充分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考虑当前人口、土地、经济、城市化等形势,对土地规划进行科学调整。应该认识到,我国目前处于经济水平快速进步的阶段,不仅要开发土地资源,同时也要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努力实现区域个性化发展,以此作为土地规划利用的指导,另外笔者认为,在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过程中,还应该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1对土地利用规划的作用和权威做出科学、明确的规定

1.2构建公众参与机制,保证土地利用规划的社会基础

1.3构建土地利用规划的协调机制以及保障手段

1.4构建监督检查机制,对土地利用规划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1.5构建积极的资金投入机制,确保土地利用规划能够顺利实施等

只有充分做好上述工作,才能切实完善我国的土地规划与利用,为各项工作夯实基础,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应该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尊重客观事实。

2分层次实施土地规划与利用

根据我国的实际国情,可以将土地利用规划工作分为三个层次,即为国家、省级、地方级,应根据不同的层次,确定科学的规划方法。

在地方级的土地利用规划工作中,要充分吸取当地群众的建议,满足群众的实际需要,省级部门已经为土地利用规划工作指出了方向,地方级部门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仔细研究自己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去做,例如应该采取何种灌溉、排水措施,怎样保护土壤,基础设施应该如何布局等等。

省级部门要充分落实国家的指令,为地方级部门做出指导,例如省级部门应该落实新的灌溉项目、植林地项目以及居住地项目,要根据本省的实际情况,制定基础设施的改善策略,提出土地利用的管理纲要,同时结合省内各地区的实际状况,为各个地方部门提出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引导地方部门的工作方向,并且及时收集各地方部门的反馈信息,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方法,总结工作经验。

国家应该统筹全国,宏观分析国土资源的分配问题,要确定土地开发利用项目的优先次序,同时国家要制定相关政策,做好预算和计划工作,对各项土地利用项目进行挑选,并对选定的项目进行空间分配,国家应该与土地利用的相关部门积极沟通交流,充分协调国家与土地利用部门之间的关系,对于水权、土地产权、土地开垦等问题,国家要及时制定解决对策。

3踏实做好土地整理工作

对我国而言,土地整理通常即是指农地整理,农地整理的目的就是要增加土地在农业中的使用率,为了做好土地整理工作,可以采取填海造田、排水造田等措施,也可以对蓄水池、道路、畦畔、沟渠、堤糖等实施改造,进而提高土地在农业中的使用率,土地整理的措施和方法有很多,实际工作中一定要认识到,土地整理工作要坚持保护生态环境、协调城乡发展、科学分配土地资源等原则,进而对耕地进行补充,保障国家的粮食生产能力,同时要改善农业的生产条件,不断提高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另外要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在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首先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土地整理,大力吸引社会投资,此外应该创新工作理念,大力落实国际合作,努力引进外资,要努力形成政府投资为主,政府投资与社会投资相互结合的运作机制。

4统筹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以及经济效益

由土地部门、农业部门、水利部门、林业部门、环保部门等相关部门构成土地利用规划领导小组,这样有利于实现统一管理、统一实施、统一规划,领导小组要认真分析土地开发复垦情况,制定科学的规划,为土地规划与利用提供依据,同时要兼顾生态效益,避免破坏生态环境,整治并利用污染土地、废弃土地,努力改善水利环境,合理建设农田设施,增加植被,做好水土保持,进而改善环境。

开发整理土地的用途要科学分配,结合当地的农业发展情况以及土地适应性来决定开发整理土地的用途。另外应该节约耕地,例如可以采用沙灰、粉煤灰、沙土来填筑路基,充分利用河沙土以及发电厂粉煤灰,这样既可以疏通河道,保护环境,有效利用粉煤灰,避免资源浪费,同时也可以避免占用耕地取土。

5强化土地资源的综合管理

在完善土地规划与利用的同时,应该注意保护生物多样性,解决沙漠化以及气候变化等问题,因此一定要强化土地资源的综合管理,砍伐森林、城市及郊区不断扩大、农业用地扩张等因素,都使得人与地之间的矛盾日益严重,同时也对氮气圈、大气层产生了很大影响,全球气候变暖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做好土地资源的综合管理,在发展地方经济的同时,应该充分结合土地资源的利用规划,另外要防止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现象的加剧,还要完善筹款机制,保证资金,进而努力实现土地可持续使用。

6总结

土地规划与利用是关乎民生的重要工作,做好土地规划与利用,有助于促进城乡的协调发展,有利于解决人与地之间的矛盾,只有不断完善土地规划与利用,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土地资源是社会发展中必不可少的资源,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人与地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因此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对我国的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多年以来,国家和各级政府始终高度关注土地规划与利用,已经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然而我国地大物博,各地区的自然环境千差万别,人口基础过大,因此必须要坚持不懈,不断完善土地规划与利用,本文在此探讨了我国土地规划与利用的完善措施,希望对相关工作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晏廷界.生态理念在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应用[J].江西建材,2015(09):28,31.

[2]高彬彬.浅谈城市规划中的土地利用问题[J].江西建材,2014(24):28.

[3]徐砾.浅析土地管理和保护[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4(33):139.

[4]黄薇.浅谈当前土地规划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法[J].低碳世界,2013(22):123-124.

国土规划篇5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国土,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及其范围内的自然、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的总和。

本规定所称的国土规划,是指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方向、目标,以及规划区域的自然、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条件,按规定程序制定的全省或者省内一定区域的国土开发整治方案。包括国土综合规划和国土专项规划。

第三条制定和实施国土规划以及从事与国土规划有关的开发、建设和整治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国土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应当遵循从实际出发、统筹兼顾、发挥优势和开发利用与治理保护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国土规划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国土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负责国土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具体管理工作;参与专业(部门)规划的审查论证;监督检查本规定的实施情况。

第六条省、省辖市(地区)和县(市)必须编制国土规划。跨行政区域的国土规划,根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和省人民政府的要求编制。

第七条国土综合规划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土资源和环境的综合评价;

(二)社会经济现状分析和发展预测;

(三)国土开发整治的任务和目标;

(四)国土资源开发的规模、布局和步骤;

(五)人口控制、劳动力配置和城镇布局;

(六)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结构、布局;

(七)地域分工和综合开发的重点地区;

(八)国土开发整治重大项目的安排;

(九)国土整治和环境保护;

(十)实施国土规划的政策和措施。

第八条国土专项规划的内容,根据国土综合规划的具体要求确定。

第九条在编制国土规划前,先行编制规划纲要。国土规划应当在规划纲要经计划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论证并报上一级计划部门审批后,在纲要的基础上编制。

第十条国土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编制,计划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并按下列规定办理审批、备案手续:

(一)全省和跨省辖市(地区)行政区域的国土规划,由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报国务院计划部门备案;

(二)省辖市(地区)和跨县(市)行政区域的国土规划,由省计划部门审查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国务院计划部门备案;

(三)县(市)的国土规划,由省辖市(地区)计划部门审查并经省辖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批准后,报省计划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国土规划的期限为15年至20年,并每5年修订一次。

第十二条因特殊情况需要对国土规划进行调整、变更时,应当由计划部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提出方案,依照本规定办理审批和备案手续。

第十三条国土规划经批准后,全省和跨省辖市(地区)和跨县(市)行政区域的国土规划,由省辖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公布;县(市)的国土规划,由县(市)人民政府公布。

第十四条国土规划通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以及相应的政策和行政措施实施。国土规划提出的重大建设项目,依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前期工作,并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分步实施。

第十五条编制专业(部门)规划,必须以国土规划为依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部门参与专业(部门)规划的审查论证工作。专业(部门)规划报批时,必须附有同级计划部门综合平衡的书面意见。

第十六条实施专业(部门)规划以及从事与国土规划有关的开发、建设和整治活动,必须符合国土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第十七条在国土规划实施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由计划部门负责协调,必要时由计划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部门有权检查国土规划的实施情况。被检查者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予以协助,并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九条国土规划的工作经费,列入同级政府的财政预算,专项用于国土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部门予以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行政监察部门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土规划篇6

我国国土规划的发展和“长株潭规划”的来历

在中国,“国土规划”在不同时期,甚至在同一时期的不同的地区也有不同的名称和内涵。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展的国土规划中,曾出现国土规划、国土总体规划、国土综合规划、综合国土规划、国土开发整治综合规划等名称。

1984年12月,国家计委发出《关于进一步搞好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规划试点工作的通知》。全国一半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先后在20多个地区开展了国土规划试点工作。但总体上看,规划内容涉及范围广,重点不突出,即涉及资源开发利用,以牵扯到人口、经济、城镇、产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统筹与布布局。但由于规划内容的针对性不强,84年启动编制的国土规划对摸清国土资源家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没有起到多少规划的指导作用。

进入21世纪后,因宏观背景和环境发生了新的变化,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四者之间的矛盾日趋尖锐和突出,国土空间开发秩序变化更加剧烈,粮食安全、区域发展不协调、城乡差距拉大等影响到国家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也逐步显现,亟需通过科学的国土规划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008年后,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国家先后批复实施一系列区域性规划,国土资源部也在福建海西岸经济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河南中原城市群、重庆统筹城乡综合改革配套实施区等地部署国土规划试点工作。在全国层面上,经国务院同意,国土资源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牵头,联合28个部委于2010年9月正式启动《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1-2030)》的编制工作。当前,《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1-2030)》已形成了征求意见稿,正在广泛征求各方的意见。

全国国土规划纲要的主要内容

2010年9月正式启动的《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1-2030)》(以下简称《纲要》)根据《全国国土规划工作方案》共设置了国土生态安全建设、国土资源优化配置、国土空间合理组织、能源资源保障能力建设、国土综合整治等9个方面的研究,形成专题研究报告48个,在专题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形成。

在全面分析国土资源现状和面临形势的基础上,《纲要》提出了规划主要目标和具体任务;从开发引导和分类保护两方面对全国国土资源进行总体规划,同时结合国土资源分类提出了农村地区、城市化地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重点区域的国土综合整治。根据全国国土资源分布特点对陆域国土和海域国土进行了分区,不同的区域提出了不同规划发展略。最后从土地政策、矿产资源政策、环境保护政策等方面提出实施的保障措施。

《纲要》立足国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围绕优化国土开发格局、合理配置国土资源、提高能源资源保障能力和改善国土生态环境,统筹提出了国土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的战略目标和重大任务,并制定了统一的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政策措施,对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区域国土规划的主要内容

为推进新一轮国土规划编制工作,国家启动了包括“长株潭”城市群在内的多个区域国土规划试点。

因为全国尚未关于国土地规划的统一规程和标准,各试点规划通常针对试点区域的各种突出的矛盾和问题编制规划。如“长株潭”城市群国土规划突出“两型社会”建设,突出“构建两型、绿色低碳、和谐高效、富有竞争力的国土空间”主题;而福建海西岸经济区国土规划则突出国际国内广域合作的主题。

试点区域规划主要解决几个核心问题:有效配置资源,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强化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优化空间开发,统筹协调城乡区域发展;整治国土空间,保障国土生态安全;完善基础设施,保障和改善民生。内容则一般包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背景分析;资源环境综合承载能力评价;国土规划目标与任务的确定;重点产业带与城市体系的优化与布局;泛区域国土开发合作;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构建与优化;重要能源、资源保障;国土规划实施的保障体系;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

应该说,区域规划与全国规划最大的不同在于:区域规划需要根据不同区域面临的不同时间和问题,重点突出解决区域经济发展方面的规划。

国土规划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国国土规划从上世纪80年代起,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尤其是近年来,国土规划编制工作日益重视,2009年国家组织了28个部委编制《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1-2030)》。但国土规划体系尚未建立,建立健全的国土规划体系对落实国土规划指导国土空间开发具有重要意义。

笔者认为考虑到国土规划的宏观性和中长期性的特点,国土规划不宜以行政辖区隶属的特点建立体系。而应在国家、省级体系的基础上,以重点区域为重点建立规划体系,重点区域可以是跨省域界线的,也可是省内重点地区编制国土规划,形成国家、省级、重点区域的三类国土规划价框架体系。

其次,需要理顺国土规划与其他空间规划的关系,在国土规划的定位上应当加强研究,其应当与主体规划区规划一样,上升到国家战略规划的层面,而区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部门规划均应依其为依据进行编制,全面提高国土规划的战略意义和落实宏观规划作用。

此外,能否得到有效的实施为各类规划成功与否的关键,国土规划也不例外。上世纪80年代我国编制各类国土规划没有得到有效的实施,除规划理论和内容上自身不足外,规划实施手段的也不足也是重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