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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方案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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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方案范文篇1

《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是本市面向人口老龄化和老年人权益保障的一部“总刚性法规”,兼具权益法、政策法和责任法等特征。条例修订从顶层设计的视角出发,积极回应老年人现实需求,丰富老年人权益内涵。目前,修订草案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长期护理保障、老年照护需求评估、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编制与落实、深化居家养老服务内涵、医养融合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全面的制度安排。

细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内涵

本市自“十一五”以来,着力构建“9073”养老服务格局,迄今已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养老和医疗服务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这一体系还存在着有效供给不足,社会、市场等多元主体参与积极性不高等突出问题,亟须进一步厘清政府、社会与市场在社会养老服务供给中的责任边界。修订草案根据政府、社会与市场的不同功能定位,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内涵予以细化,明确要求政府将基本养老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以体现政府“保基本、兜底线”的作用,提供方式既可以是政府直接供给,也可以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同时,完善政策措施,扶持社会力量提供公益性养老服务,支持企业提供市场化的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多层次服务需求。

完善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障制度

老年人特别是失能、患慢性病老年人的长期护理是本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所需面临的突出问题,具体表现为失能老年人数量剧增、长期护理供需严重失衡、护理成本居高不下等。目前,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主要通过建立个人、雇主、政府三方分担缴费的社会保险形式,并配套相应的评估、支付和服务保障制度解决这一问题。本市也相继开展了一些有益的制度探索,主要包括民政部门实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卫生计生部门实施的以机构护理、社区护理、居家护理为组成部分的老年护理服务,以及人保部门实施的“高龄老人医疗护理保障计划”。上述制度的实施对缓解本市老年人长期护理需求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着服务对象覆盖有限、筹资支付水平偏低、评估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修订草案着力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对长期护理保障制度作了制度性规定,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计生、财政等部门应当完善老年护理筹资、评估、支付、服务等体系,逐步建立并完善符合本市实际的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障制度。

建立统一的老年照护需求评估制度

目前,在老年照护需求评估方面,本市民政、卫生计生、人保等部门分别在各自系统内开展了社区居家养老、机构养老,老年护理医院,高龄老人医疗护理等领域的需求评估工作,形成了三套评估体系,这些实践探索积累了有益的经验,但总体上仍存在着标准之间缺乏有效衔接、老年人重复接受评估、服务转介机制不畅、政策及资源碎片化等问题,致使老年人服务需求与现有养老服务资源之间难以实现有效匹配。修订草案创新养老服务供给机制,建立统一的老年照护需求评估制度,按照全市统一的标准对其失能程度、疾病状况、照护情况等进行评估,以确定照料护理需求等级,作为其享受相应的照料护理服务的依据;对其中高龄、无子女的老年人予以优先保障,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适当补贴。

合理布局各类养老服务设施

随着老年人口的快速增长,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紧张、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设施落后等问题较为突出。为从源头上加强规划指导和调控,修订草案明确规定市民政部门会同市规划国土资源部门,根据本市人口、公共服务资源、养老服务需求状况等因素,组织编制全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合理布局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相应的城乡规划。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推进落实。

加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和资源整合

本市承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或设施主要为社区老年人托养机构、助餐服务点、助老服务社等。这些机构和设施,目前主要以政府兴办运营为主,社会和市场的参与度还有待提高,资源分布较为分散。结合老年人对社区养老服务的强烈需求,亟须加大供给和资源整合。为此,《条例(修订草案)》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了规定:一是创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方式,包括购买服务、委托运营等;二是对社区中各类为老服务资源加强统筹与整合,通过社区综合为老服务平台,方便老年人就近获取多样化的社区综合服务;三是发挥养老机构的资源辐射作用,利用其自身设施和服务资源,为社区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提供相应的延伸服务;四是规定了家庭照顾者支持措施,为失能老年人的家庭提供临时或短期托养照顾、技能培训、扶助器具租赁等服务;五是制定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为家庭成员照料老年人提供帮助,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

推动医养融合发展

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方案范文

二、抓好孤儿保障工作。重新对全市孤儿对象进行核查摸底,督促各县区及时将孤儿保障金发放到位,2011年度孤儿保障金中央补助部分于2012年3月5日前发放到孤儿手中,并规范孤儿档案管理。

三、抓好基层单位和县区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市社会福利医院救助病房大楼、市按摩康复理疗中心综合大楼、市社会福利院饭堂、社会福利院“蓝天计划”的建设和市社会福利院“蓝天计划”儿童康复楼的装修、设备购置以及华侨投资区社会福利院改扩建项目的后期装修工作。做好市社会福利院4栋平房改造项目前期报建手续,争取“十二五”规划内建设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其中社会福利医院救助病房大楼11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市按摩康复理疗中心综合大楼年内完成主体工程和外墙装修;市社会福利院饭堂年内投入使用;社会福利院“蓝天计划”项目年内完成主体工程;市社会福利院“蓝天计划”项目争取政府资金到位,6月份开业;华侨投资区社会福利院资金到位,5月份可开业。

四、继续推进“明天计划”项目和“西部地区贫困家庭疝气儿童手术康复计划”项目。

五、抓好市、县(区)福利院和民办福利机构的规范化管理。继续开展福利机构“两规范一标准”达标工作,进一步提高入住率和管理服务质量。

六、进一步抓好我市福利企业的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发展福利企业,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2012年2月28日—3月3日对全市26家福利企业进行年检、资格认定工作。

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方案范文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提升我镇老龄工作水平,让全镇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积极构建和谐朱巷,根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镇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老龄事业发展实际和老年人,尤其是空巢老人生活现状,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全面实施“安心”工程,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和健康照料等各项服务,让党和政府及全镇人民安心。现就落实我镇“安心”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老年法》和《省实施<老年法>办法》为依据,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围绕我镇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六个老有”工作目标,全面落实老年人各项优待政策,积极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力争“十二五”期间,我镇养老服务工作网络基本建立,村(居)养老服务设施有较大改善和提高,涉老服务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和充分利用,专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队伍进一步壮大,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得到较高程度地满足。依托镇敬老院,力争拥有1-2处集院居住点80,社区照料居家养老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站)。90%以上行政村能够通过村民自治组织、老年协会组织等开展以村民互助为主要内容的为老服务活动。

二、主要任务

(一)以居家养老为抓手,健全完善为老年人服务的各级各类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服务产品。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家庭养老服务功能日益弱化。老年人养老服务已成为重要的社会问题。而居家养老服务可以使居家老人在熟悉的社区环境中,得到适当照顾,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安宁,政府安心,确保老人安享晚年。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镇要设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争取在“十二五”期间,社区(村)设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达100%,基本建成覆盖全镇的为老服务机构网络,使服务中心(站)真正成为老年人,尤其是空巢老人之家。

(二)完善社区(村)卫生室为老服务功能,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老龄机构要在摸清本地区老年人数和生活现状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人建立健康档案。社区(村)卫生室,镇卫生院要建立健全为老年人就诊服务的各项工作制度,每年组织老年人做常规检查,老年常见病早期发现率达到40%、治疗率达到50%;老年性痴呆、抑郁等老年疾病的早期识别率达到50%、干预率达到70%。镇村医院要设立老年人优待服务窗口,方便老年人就地就近就诊,形成长效机制并定期为辖区内老年人开展免费体验等医疗服务活动。

(三)在日常开展为老服务活动的基础上,特别是每年的“敬老月”和“重阳节”等重大节日期间,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在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中,重点照顾特困、空巢老人,确保他们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全覆盖;老年救助水平不断提高,8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要在每年300元的基础上逐年提高,年均增幅不低于10%,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不低于80%,使他们真正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让党和政府安心。

(四)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老龄协会每年要专门为镇内“五保”老人举办1-2次戏曲、歌舞、健身操等形式不同的文化体育活动,以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真正做到老有所乐。

(五)镇党委政府要把为老年人服务的“安心”工程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突出抓好为老服务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在人员和经费上加大投入,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在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13个村级社区服务设施中,增加养老服务功能,并使党员活动室和服务中心老年活动设施资源有效整合。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空巢老人,镇老龄工作人员,要及时掌握情况,积极创造条件,尽力为他们提供各类服务。

(六)镇老龄委要设立老年人服务信息平台,对本镇老人,尤其是空巢老人生活、住房、医疗和年龄结构情况全面摸底排查,采取热线电话、爱心门铃、120呼叫服务、便民信息网等多种形式,广泛建立区域性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制定科学合理的老年人服务规划。党委、政府要把关心本地区空巢老人生活列入议事日程,作为民生工程的重点,创造条件,不断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全面落实老年人的各项优待政策,为构建和谐朱巷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安心”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镇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安心”工程纳入本级、本部门全局工作统筹安排。特别是老龄委、民政办、财政所、社保所、卫生院、司法所、文广站、教育组、共青团等为老服务重点单位,一定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狠抓落实。老龄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牵头作用,制定规划及相关政策,督促检查指导全镇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