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系统安全理论范例(12篇)
现代系统安全理论范文篇1
在这种背景下,由王逸舟主编、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国际关系学当代名著译丛》应运而生。
有人认为,经过20多年的引进,我们对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已经有了足够的了解。实际情况却未必如此。尽管自80年代以来我们在引进翻译西方国际关系理论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这种引进在流派上局限于现实主义等少数几个学派,远不能反映国外国际关系理论的全貌,尤其是冷战结束以来国际关系日新月异的新进展未能得到充分反映;在内容上局限于外交、国际战略等一些实用领域,对批判理论、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生态政治、女权主义这些新领域新内容则重视不够甚至忽视。
这套译丛弥补了上述不足。丛书在选材上基本上涵盖了当代国际关系理论的各个流派,既有主流结构现实主义的力作,也有边缘流派如女权主义的代表作。丛书主要撷取的是最近一二十年尤其是90年代以来国际关系理论的最新成果,从中可以把握国际关系理论发展的最新动态。
以下择要介绍译丛中的几种。
论文集《国际关系理论批判》一书,收录了14篇风格各异的学术论文,以对现实主义的批判和国际关系理论元理论的考察为线索,展现了对国际关系理论的多视角研究。书中马丁・怀特的《为什么没有国际理论》、汉迪布尔的《国际关系中的社会和无政府状态》、温特的《无政府状态是由国家造就的:权力政治的社会建构》、斯坦利・霍夫曼的《美国社会科学:国际关系学》、罗伯特・基欧汉的《研究国际制度的两种方法》,都是国际关系学中被广为引用的名篇。
文化和认同问题在国际关系理论中日益受到重视,这既是出于对全球化加速所凸现出来的种种文化和认同问题的反思,也是对主流正统理论长期排斥文化和认同问题以及对亨廷顿那种肤浅的文明概念的不满和批判。所谓国际政治学理论的“社会学转向”,其内涵之一就是对文化意义的强调。《文化和认同:国际关系回归理论》一书是解析全球国际关系理论学界内“认同意义和文化回归”现象的代表作之一。书中某些具体分析,诸如对国际政治中“距离”、“边疆”、“乡土观念”现象的文化涵义的分析精彩绝伦,展示了一种令人耳目一新的研究视角和广阔的思维空间。原来国际关系理论还能这样来研究!
安全问题是国际关系理论的永恒主题之一,也是近年来受冲击较大的领域。《新安全论》一书展示了哥本哈根学派对安全问题的独到思考。本书的核心概念之一是颇具争议的“安全化”及“非安全化”,它可能仅适用于所谓“成熟的无政府状态”和“成熟的国家”,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尽管如此,哥本哈根学派的安全理论对于我们拓宽安全研究的思路仍然有很大的启发价值,它表明安全归根到底是人的安全。
多边主义是近来我国国际关系理论学界十分关注的问题。《多边主义》一书从理论、国内、国际三个角度,对多边主义的定义、它对国际关系实践的意义、多边主义推广的国内和国际基础以及它对当前和未来国际关系的转型所具有的启发意义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是研究多边主义的权威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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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现代密码学;AES;RSA;RC4;IDEA;验证系统;EAVS
中图分类号:TP391.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9599(2013)03-0000-02
1引言
现代密码学理论是安全类本科专业极其重要的一门专业课,但由于密码理论本身的抽象性特点,导致教学过程中易出现理论与实践脱节,理论概念模棱两可的情况。目前各个高校信息安全教学主要分为两个方向:一个是数学系的信息安全,主要研究密码学数学基础,偏重理论;二是计算机系的信息安全,主要研究安全编程技术,偏重实践。随着研究的深入,我们发现两者没有一个很好的平台联系起来,导致学生知识掌握不全面,不能适应工作和深层次科研的需求。
2密码算法的选择
为了深入结合本科教学培养方案,特选取几个经典的加密算法:AES、RSA、RC4、IDEA。
2.1AES算法
高级加密标准,又称高级加密标准Rijndael加密法,属于经典的现代加密算法,是美国联邦政府采用的一种区块加密标准。由于此算法为对称加密算法,故通常用来加解密,用来替代原先的DES,已经被广泛使用。
AES很好地融合了混淆与扩散,因为信息的内容是以128位长度的分组为加密单元的。加密密钥长度有128,192或256位等多种选择。
AES算法加密过程:密钥扩展初始轮重复轮最终轮
2.2RSA算法
1977年Rivest,Shamir和Adleman提出了RSA公钥算法,它是应用最广泛的公钥密码系统。不仅可以用于信息的加解密,还可用于数字签名。该算法为非对称加密算法,其理论基础是大整数因数分解问题。
c.计算整数
d.将整数c转换成密文信息
e.将密文信息发送给A
2.3RC4算法
RC4是RonRivest在1987年为RSA数据安全公司开发的可变密钥长度的序列密码,广泛应用于商业密码产品中。RC4是一种序列密码,面向字节流。用从1到256个字节(8到2048位)的可变长度密钥初始化一个256个字节的状态矢量S,S的元素记为S[0],S[1],…,S[255],从始至终置换后的S包含从0到255的所有8比特数。
2.4IDEA算法
IDEA是80年代提出的“过渡性”的“postDES”算法,它在1990年正式公布并在以后得到增强,是一种对称密码算法。这种算法是在DES算法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类似于三重DES,和DES一样IDEA也是属于对称密钥算法。IDEA的密钥为128位,这么长的密钥在今后若干年内应该是安全的。不过IDEA中有大量弱密钥,并且难以直接扩展到128位块。
3EAVS的体系结构
3.1EAVS的实现结构
4系统实现的关键技术
5系统运行实例
6总结
6.1本文在对现代密码学基础算法理论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目前课题教学中理论与实践、抽象与具体中存在的不足,详细论述了一种沟通理论与实践的经典密码算法验证系统。
6.2基于C/S的整体系统,可视化的UI使得系统具有良好的交互性。用户通过客户端图像化操作,可以细致了解密码算法的加密解密流程,并将中间结果反馈给用户,加深对理论知识的全面理解。
6.3本系统目前只实现了一些经典算法,实际应用于整体课堂教学仍存在不足,下一步须要丰富算法模块,使其形成密码学整体实践验证体系。
作者:李晓琦等
参考文献:
[1][美]加内特,吴世忠等.密码学导引[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
[2]李杰凤等.基于Linux的操作系统实验平台的设计与实现[D].计算技术与自动化,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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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会计信息系统;系统维护;网络技术
中图分类号:TP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1)06-0184-02
1会计信息系统的发展
会计信息系统(AccountingInformationSystem,AIS)是基于计算机的、将会计数据转换为信息的系统,利用信息技术对会计信息进行采集、存储和处理,完成会计核算任务,并能为进行会计管理、分析、决策提供辅助信息。
会计信息系统在我国的运用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会计信息系统软件最初是由企业自制,后来出现了用友、金碟等财务软件公司,使得财务软件逐渐走向规范与成熟。根据功能和管理层次的高低,会计信息系统包括会计事务处理系统,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和会计决策支持系统,管理级别依次提高。由于技术的限制,现在会计信息系统大都属于会计EDP(电子数据处理)和MIS(管理信息系统)一类,会计DSS(决策支持系统)尚处于探索阶段。
根据信息技术对会计信息系统的影响程度、以及系统本身是否克服了传统复式簿记的弊端,会计信息系统又可划分为四种模式:手工会计信息系统、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准现代会计信息系统和现代会计信息系统。
(1)手工会计信息系统。
产生于15世纪,可追溯到13、14世纪威尼斯商人的借贷记账法,其核心是会计恒等式、会计循环、会计科目表、分录和账簿,一直延续至今。
(2)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
1954年美国通用电气公司第一次使用计算机计算职工工资,从而引起了会计处理的变革,电子计算机应用于手工会计信息系统中,就标志着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模式的开始。
(3)准现代会计信息系统。
从20世纪60年代末发展至今,采用事项会计的思想,从理论上克服了电算化会计的弊端,但仍然围绕会计科目表、分录等核心,应用数据库会计的理论模型,利用数据库技术建立储存强大的、分解的、多计量属性数据的会计信息系统,以便数据可以按照最切合每一个用户需求的形式进行组织。
(4)现代会计信息系统。
1982年7月,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会计系教授麦卡锡(Me.Carthy)在《会计评论》上发表了题为《REA会计模型:共享数据环境中的会计系统的一般框架》的论文,提出了REAL模型,标志着现代会计信息系统模式的开始。
随着数据库、网络技术的发展,REAL模式已成为理论最完善、研究最系统、变革力度最大、成果最多的一种创新模式,极有可能成为未来会计信息系统的主流模式。
2传统会计信息系统的缺陷
传统会计信息系统是相对于现代会计信息系统而言的,包括手工会计信息系统、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准现代会计信息系统,作为目前广泛使用的信息系统,它们主要具有以下缺陷:
(1)以部门为立足点,没有扩展到企业。
传统会计信息系统在设计时,是从会计部门的角度来考虑问题,而不是站在企业的角度,因此,信息流只能在会计部门内部流动,形成了“信息孤岛”,由于信息孤岛间的信息流动往往不能以原始的形式流动,因此难以保证数据交换的真实性。
(2)模仿手工处理方式,自动化程度低。
传统会计信息系统基本上都是在模仿手工处理,少有创新之处,只是迎合会计人员手工处理的习惯而已。传统会计信息系统的处理流程是从记账凭证开始的,会计人员通过原始凭证在计算机中录入记账凭证,然后才是自动记账、自动生成报表,自动化程度低。
(3)应用新会计理论和方法受制约。
会计理论和方法始终在随着会计实务的发展而更新,但由于传统会计信息系统只在会计部门实施,对会计新理论的接受速度慢,也制约了新会计理论和方法的传播和应用。
(4)事后会计,功能发挥受限。
一般而言,传统会计信息系统仅仅是事后会计,在业务发生后对之进行记录,很难再发挥更大的功能。传统会计信息系统只能简单地运用财务会计等业务处理层的理论,而无法深入运用财务会计之外的分析决策层的理论。
(5)提供信息不全面。
信息使用者需要且企业能够提供的信息主要包括五类:①财务和非财务数据;②企业管理人员对财务和非财务数据的分析;③前瞻性信息;④关于管理人员和股东的信息;⑤企业的背景信息。传统的会计信息系统不能及时而全面地提供这些信息,不能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会计信息系统具有采集、存贮、加工、传输和传出会计数据的基本功能,但传统的会计信息系统一直作为一个独立的系统在发展,除总账和财务报表子系统外,其他业务核算模块都是从企业信息系统的各子系统中独立出来的,并且数据流存在一定的重复性。
3现代会计信息系统的构建
按照生命周期法,信息系统的开发过程包括系统规划、系统分析、系统设计和系统运行和维护四个阶段,对于会计信息系统,系统规划就是要使会计信息通过系统的处理能满足内外部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需要,尤其是企业管理层的决策需要。系统分析就是要在对现行会计信息系统的调查基础上,确定新的系统基本目标和逻辑功能要求,并进行可行性分析。系统设计就是根据逻辑模型建立物理模型,计算机化会计信息系统应用软件的总体结构和数据库设计。系统运行和维护就是在新的信息系统投入使用后,测试和评价运行效果,并进行实时维护,保证系统的有效运行。
从系统分析和设计的角度,针对传统会计信息系统的缺陷,根据全面性、系统性、及时性和发展性的系统构建目标和原则,现代企业会计信息系统的基本框架可以大致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企业会计事项数据库。
以事项会计理论为基础建立,企业日常经济活动中所有的财务和非财务信息都以原始数据的形式存储在该数据库中,以便根据不同决策的需要生成不同的信息。企业会计事项数据库是建立多维数据仓库的基础,为会计信息的多维计量提供了依据。
(2)元数据库。
元数据是关于数据的数据,是描述数据的结构、内容和索引,元数据库就是元数据的集合,用于管理所有与数据仓库相关的模型、视图和操作策略,是有效管理数据仓库的首要前提。
(3)数据仓库和数据挖掘。
该库是集成的、面向主题的、稳定的数据库集合,具有决策支持功能,存储了经形式化后的传统会计方法和规则,应用数据挖掘与OLAP联机分析技术可从中挖掘新信息,进行多维分析,不同信息使用者根据决策需要,通过面向用户的前端分析工具,如报表查询工具、趋势预测、统计分析工具,与数据仓库系统进行交互,完成决策分析。
(4)数据处理系统。
传统会计信息系统的最大缺陷就是复制手工会计过程,不能提供决策信息,而现代会计信息系统的数据处理系统能够对会计事项数据库和数据仓库中的原始数据以及外部数据信息加以整理、过滤,并根据不同的决策需要进行数据的分类处理。
(5)防火墙。
防火墙是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组合,通过防火墙这一网络防护系统,隔绝企业内部网与外部网,阻止非法用户的侵入,因而能够保证会计信息的安全性,这也是维护会计信息系统的必然要求。
上述的构建模块通过可行性分析后就可在系统运行阶段接受检验,现代会计信息系统已不单纯依赖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系统,而是更多地依赖计算机网络,这种基于网络的现代会计信息系统更有利于企业将会计信息和业务信息有效地结合起来,从而可以对报表、审计等进行远程、在线操作。
4现代会计信息系统的风险和维护
现代会计信息系统基于互联网,使原来封闭的局域网会计信息系统被推向开放的互联网,在为企业带来会计业务一体化处理的便利的同时,也使会计信息系统的风险暴露无疑。
(1)现代会计信息系统的风险。
会计信息系统风险包括系统故障风险、内部人员的道德风险、非法侵扰风险、系统关联方道德风险和电子商务内部控制等五大风险。
系统故障风险就是硬件或软件故障所导致的风险,直接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内部人员的道德风险是会计信息泄露的主要来源之一,因此必须加强内部人员的职业素质培训和权限控制;非法侵扰风险是有目的性的窃取或修改信息,也需要引起系统维护者的重视;系统关联方道德风险存在于复杂的关联方关系中,已不仅仅是员工培训所能解决的了,依赖的是关联方的道德素质和利益驱动;电子商务内部控制是在网上交易过程中安全控制手段和技术上的潜在风险。
现代会计信息系统由于实现了信息化,全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并通过网络系统使会计业务处理过程高度自动化,信息高度共享,因而产生了新的风险,主要包括黑客攻击和数据库系统漏洞。①黑客是计算机安全的主要威胁之一,而它对会计系统主要采取窃听、重发攻击、迂回攻击、假冒攻击和越权攻击等方式,主要是为了达到窃取重要机密数据的目的,会计信息的泄露和篡改对于决策者的正确判断具有致命性的影响,也给竞争者和窃取方带来了竞争便利。②数据库系统漏洞是会计信息系统自身所存在的风险,虽然系统拥有许多安全设置选项,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漏洞会不断产生,如果不及时打上补丁,就给了破坏者以可乘之机,如若入侵者通过执行系统的相关指令而得到了系统的控制权限,这将对系统内的数据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
(2)现代会计信息系统的维护。
系统维护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使系统始终处于最佳的运行状态,它贯穿于系统的整个生命周期,不断重复出现,直至系统过时和报废为止,在软件系统生命周期各部分工作量中,软件维护甚至占到了50%以上,由此可见系统维护的重要性。
按系统维护的性质,对系统软件的维护可分为正确性维护、适应性维护和完善性维护。对现代化会计信息系统的维护主要体现在规避潜在风险,控制现存风险,主要的方法有坚持系统开发的控制,建立网上公证三方牵制,实行监控与操作分离、增强内部牵制,健全漏洞监测系统等。
建立网上公证三方牵制就是根据网络安全协议,采用第三方认证的方式保证信息发送和接收方能够使用安全和可靠的会计信息,而且发送方和接收方的身份都通过认证;实行监控和操作分离,双重保障,多方备份,防止出现数据不一致,岗位的明确划分也就实现了内部牵制;健全漏洞监测系统,要求在实时监控的同时,发现漏洞就及时修补,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参考文献
[1]JamesAHall.AccountingInformationSystems(SecondEdition)[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
[2]崔越.试论网络会计对传统会计的影响[J].金融会计,2001,(4)
现代系统安全理论范文篇4
内容提要:科学技术是理性的产物,是知识的表现,是文化的成果,它打着正面的、文化的、文明的、理性的、合理的等各种正当的旗号去行使它的权力,所以科学技术对整个社会的严重后果有其正面影响与负面影响。这是社会学家对科学技术的文化认识。如果我们把科学技术发展与人类社会变迁作一个历史性的规律总结,其实科学技术的每一次突出的进步都深刻地体现了经济的烙印,当前一次科技革命的成果所带来的社会财富和经济成果不能继续满足社会总需求时,新的科技革命应运而生,它的使命将会渗透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并最终成果社会经济运行和财富增量的核动力。
近年来,现代生物技术的出现和发展,逐渐成为推动世界新技术革命的重要力量,生物技术的产业化也开始对人类社会产生日益重要的影响。然而,同其他科学技术成果一样,现代生物技术也是一柄双刃剑,它一方面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向人们展示出解决人类面临的许多难题(如粮食问题、人口问题、能源问题、健康问题和环境问题)的希望之光,另一方面也逐渐暴露出一些负面效应,如人类生命和健康的安全性问题、生态环境问题、现代生物技术产品使用者的知情权问题、隐私权问题、基因歧视问题以及是否侵犯人类尊严问题等。在过去的三次科学技术革命浪潮中,科学技术的社会经济价值已经为广大公众所充分认知,给人类的社会结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方式等带来了举足轻重的变化,但是科学技术的“反身性”和“吊诡性”特征也深刻地为广大公众所体会,机器、工厂、产品和市场将我们引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风险社会”之中。代表着第四代科技革命的现代生物技术亦不例外,其风险化程度将风险的范畴从人类社会延伸至自然,甚至整个生态系统,因为现代生物技术就是以生物作为研究对象和研究目标的。因此,现代生物技术的出现将包括人在内的所有生物视为必要的价值“目标”,但同时不可避免地将其演绎为一种生动的“工具”。
生物安全的立法必要性研究首先从风险社会理论出发,认为现代化的反身性必须在发身性的规律内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和规范。风险社会的现代化要根据其反身性的属性对原有的个体化特征进行适当修饰和纠正,赋予其在当前社会状态新的历史内涵。这种修正的过程同样需要借助规则秩序的工具性作用予以实现,通过法律的指令性、规范性、预防性等功能将个体化为核心的传统现代型过渡到集体化和社会化为核心的全新现代性,强调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和保障,通过法律的规范体系预防风险,救济和弥补风险损失。如果将生物科技所带来的诸多风险视为现代社会反身性的一种外化,那么生物安全立法则是必要的和紧迫的。此外,在生物安全立法的研究上,文章将立法的利益目标设定在社会公共利益视角之上,认为生物技术本身社会公益性决定了生物安全立法的社会公益性,无论是转基因生物安全,还是生物多样性保护,抑或防范外来物种入侵等都需要在公益性法益价值观指导下,以法律规范的形式扬生物科技之长,避其之短。
如果将法律视为一种市场产品,那么立法必然就是一种适应市场的市场供给行为,其经济学基础在于人们对于法律产品的市场需求。公共选择理论认为,风险社会的风险多元化和风险强化性前置了生物安全法律的社会需求,从而导救了生物安全的法律供给,生物安全法应运而生。
自18世纪法国大革命以来盛行的建构论理性主义为立法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他们将法学同哲学、社会学、经济学等社会科学学科密切的联系起来,吸取充分的理论营养成分,抽象出一系列的价值、原则、规则和秩序,以“完全理性的基本假设为基础创设了整个制度”,创造了法律本身。建构论的立法理念常常以有意识的国家立法为主导,强调对国家立法的必要性、立法价值、立法宗旨;立法决策;立法程序等方面的研究。虽然以哈耶克为代表的反建构论理性主义者将法律与立法作出了明确区分,通过对自生自发秩序与组织秩序的界分阐释“社会秩序规则二元观”为基础的法律理论,但是仍然不能否定和排除有限理性所给予立法创造秩序的重要性。
一、风险社会的立法诉求
(一)现代化的反身性
关于现代性与反现代性的冲突与协调是20世纪社会学理论研究的核心论题。与“现代性终结”相抗衡的“第二现代性”或称之为“反身性代性”的研究和探讨在德国学者UBeck的《风险社会》后变得更加引人注目。他从两个角度对现代化的反身性作出了说明:一是“以财富和风险生产为例讨论反身现代化的连续性和非连续性的混杂”;二是“工业社会中蕴含的现代性和反现代性(modernityandcounter-modernity)的内在矛盾”。Beck认为传统的现代化和工业社会的现代化是有区别的,一种是古典的现代化(classicalmodernization),是在19世纪反对封建社会、建立工业社会中发展起来的,而另一种是反身性现代化(reflexivemodernization),是在今天的工业社会之中发展的。在工业社会之中,存在着现代性和反现代性之间的冲突,因此工业社会不是一个彻底的现代性社会,而是一个现代的封建社会。在这种半工业半封建社会中,封建性的方面并非传统的遗物,而是工业社会的产品和基础。
工业化社会的反身现代性主要起因于工业化过程中个体化崇尚取向,主张个体理性的张扬,强调自我为中心的权利建构。这种个体化的进程主要体现为三种维度:(1)解放维度,即“从历史地规定的、在统治和支持的传统语境意义上的社会形式与义务中脱离”;(2)去魅维度,即“与实践知识、信仰和指导规则相关的传统安全感的丧失”;(3)控制或重新整合的维度,即“重新植入——亦即一种新形式的社会义务”。在传统的工业社会中,社会不平等模式是阶级模式,即存在着权利的平等,每个市民社会成员作为个人都平等地拥有并享受着某些权利,这些权利的私有化属性最终成就了工业化社会发展的快速化和社会变迁。但同时这些私有化权利以其自身拥有的形式化外表逐渐掩盖着实质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将会主要体现在阶级之间的不平等,体现为对不平等社会经济现象的平等化和合法化。如当前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市场失灵现象本身就本源于代表个体化法律取向的民事法律制度,从而使得诸多经济不平等现象在没有进一步法律规制的前提下而被附上合法化的光环。个体化促使新的社会形成不同的结构和变迁,使阶级的社会认同的区分失去了原有的重要性;但社会不平等并没有消失,而是在社会风险的个体化趋势中重新定义;不同的群体和团体依据特定的利害关系问题和情境,建立或解散临时的联盟;而社会的长久冲突将体现在先赋的特征之上,如种族、肤色、性别、民族、年龄、同性恋、身体残疾等。
个体化趋势没有使得社会的不平等得到实质缓解,相反崇尚个体权益和理性的现代化社会结构和变迁在某种程度上正在加深这种社会内部的不平等,从而造成个体与个体之间,个体与社会之间,甚至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利益不均衡,从而加速了风险社会的产生。
(二)风险社会与全球化
风险社会概念和理论的提出仍然归功于乌尔里希贝克的《风险社会》,并随着切尔诺贝利核泄漏事件和英国疯牛病事件的爆发而成为西方社会学理论研究的热点。该理论认为工业文明在为人类创造了丰厚的物质条件的同时也为我们带来了足以使整个地球毁灭的风险,旧的工业社会体制与文化意识在所谓的现代化进程中已经凸现其内在的反身性和高风险性特征。社会的政治、经济和个人风险往往会越来越多地避开传统工业社会中的监督制度和保护制度呈现出前所未有的不确定性,由此出现了以不确定性为基础的风险社会与不确定性为基础的现代政治法律秩序之间的内在紧张。风险社会理论本身作为一社会变迁理论,但与传统不同的是,风险社会挑战既有工业社会的认知、发展基础与典范,并企图从此种就社会现代化过程中所衍生的灾难风险、自危急性建构社会自我翻转、变迁的功能。
(1)风险的界定。风险是风险社会的基本范畴,对风险的理解构成了风险社会理论的基石。贝克在《风险社会》中指出,“风险是个指明自然终结和传统终结的概念。或者换句话说:在自然和传统失去它们的无限效力并依赖于人的决定的地方,才谈得上风险。风险概念表明人们创造了一种文明,以便使自己的决定将会造成的不可预见的后果具备可预见性,从而控制不可控制的事情,通过有意采取的预防性行动以及相应的制度化的措施战胜种种(发展带来的)副作用。”贝克对风险概念作了8点总结:①风险既不等于毁灭也不等于安全或信任,而是对现实的一种虚拟;②风险指充满危险的未来,与事实相对,成为影响当前行为的一个参数;③风险既是对事实也是对价值的陈述,它是二者在数字化道德中的结合;④风险可以看作是人为不确定因素中的控制与缺乏控制;⑤风险是在认识(再认识)中领会到的知识与无知;⑥风险具有全球性,因而它得以在全球与本土同时重组。⑦风险是指知识、潜在冲击和症状之间的差异;⑧一个人为的混合世界,失去自然与文化之间的两重性。
风险与工业社会的反身现代性之间存在着某种程度的统一与连接,互为逻辑上的因果关系。工业社会中个体化浪潮促使以个体权益为中心的社会法律制度得以建立和发展,并以此为基础不断推进和张扬个人理性在社会工业化进程中的作用和角色。也同时正因为工业化社会对个体理性和权益的推崇,从而导致了工业化社会在发展过程中衍生更多形式上平等,但实质上不平等的经济行为和经济现象,如企业的排污行为等。以个体利益促进为导向的工业社会市场经济逐渐形成了自身的规则体系和秩序范围,体现为建立以契约自由、所有权绝对、意思自治等三大要素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并主导当今乃至将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的社会经济秩序构建。这就是所谓“现代性”的表现。随着市场经济和社会工业化进程的深入,出现很多诸如经济垄断、信息不对称、经济寻租、外部性、环境污染、生物技术安全等等形式上合法,但实质上对社会公共利益构成重大危害的行为和秩序内容。按照贝克对现代性和风险社会的理解,这种在工业社会高度发展时期出现的实质不平等现象就是现代化的反身性的表现。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反身性的现代化在内容层次和范围层次上更加突出,呈现出全球化的发展趋势。
(2)风险结构——个体化到全球化。根源于个体化浪潮的反身现代性和风险,其初级表现形式为个体的风险。因为个体化使原有的各种社会关系变得松散和不稳定,个人失去了家庭、邻里、朋友、伙伴网络的支持。劳动市场之中流动性加强,缔结永久性社会纽带的可能性降低,激烈的竞争加剧社会群体内部的个人孤独感,而现代居住方式使个人面对的是陌生人的世界。这种个体的孤独感、社会纽带关系的不确定性也随之体现在经济领域,体现在个人对财富的追逐和占有。人们从对财富的追逐转向更多地对无所不在的危险和灾难的逃避。在风险刚刚出现时,作为潜在的编辑效应而得到合法性。但随后风险不再是隐性的,更变成一个全球的问题,成了社会关注和科学调查的主体。在全球化进程中,各种环境污染和各种大的灾害问题在风险分配中也跨越国界、跨越阶级,造成风险无处不在,人们将无法避免。如发生于20世纪直接著名的八大公害,以及不断产生和发现的食品安全、SARS、东南亚海啸事件、禽流感、疯牛病、松花江跨界污染、菲律宾泥石流等等无不印证着我们正处在一个全球风险化的时代。
如果从风险结构的维度来认识全球化风险,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①从文化的视角解读全球化风险,主要包含社会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和自然风险,其中社会政治风险还应当包括法律风险,经济风险主要集中在经济危机和经济周期等主要方面。就自然风险而言,包括对自然和社会所构成的生态威胁和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带来的负作用和负面效应所酿成的风险。玛丽道格拉斯和威尔德韦斯在其《风险与文化》一书中将社会结构的变革和变迁分别归结为三种风险文化所酿成的结果,即倾向于把社会政治风险视为最大风险的等级制度主义文化、倾向于把经济风险视为最大风险的市场个人主义文化和倾向于把自然风险视为最大风险的社会群落之边缘文化。他们认定正式这三种文化风险类型导致了社会结构走向混乱不堪的无组织状态。②如果我们归纳综合风险社会几个关键性结构因素,大概可以从另外三个方面对风险结构予以认知和把握,那就是高科技社会与生态破坏;个人主义化以及全球化危机。此三因素并非各自独立、偶连性发生的,而是在工业资本主义与现代化过程中,倾向进步开发主义、扩张主义、个体主义及市场自由主义等的发展结果。首先高科技发展的本质原先就是使知识/社会的分化越趋复杂性,知识的分工越来越细密,知识专业的藩篱之墙愈来愈高,更不利于知识的整合;而科技带动社会分化的领域与速度也日益复杂迅速,往往无奈地打破人们(性别、族群)社会分工认知的基础和行动的认同范畴。更甚的是,当此种演化乃以工业—科技主义为优先,整个演化所产生的风险结构变成了专家暴力统治意义下的复杂性危机,在专业复杂性与社会功能复杂分化背后,明显的隐藏着“老大哥”统治的机制,从“知识就是权力”到“权力就是知识”,老大哥夹着工业进步、经济发展的威力俾倪于世,而将工业—科技进步强行等同于社会进步或纯化为现代文明的开展,事实上是将社会推向演化死亡的路向。同时基因科技业和核能科技同时并列为高科技对生态造成破坏风险的例子,以前述基因改造微生物或农作物为例,其在未通过数年严格的田间试验及管制时,若任意释放入自然界,所造成的生态灾难是目前科学所无法估量和补救的。高科技风险已逾越了传统科技的控制范畴,其具有不可计算、不可控制和损害无法复原补偿性的内涵。特别是,以目前全球政经发展的趋势,高科技所涉及的生态风险也不再是局限于地域的、主权国家内的,而是透过自由贸易、买卖、境外移转、生态扩散(诸如汞污染、核废料、臭氧层破坏等),对生态的威胁已成为全球化的风险。
二、生物技术风险及其解决之道
(一)生物技术风险
生物技术的发展使人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设计、并定向改造某种生物,这种人为改造的生物可以对原来生物的性状、代谢乃至生命过程产生变革性影响,从而产生新的生物。现代生物技术产业是高新技术产业,对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生物技术在农业、医药、食品、环保、轻工等部门会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甚至有取代一些行业原有技术和工艺的趋势,生物技术产业可能成为21世纪的支柱产业之一,有人甚至还认为“基因世纪”即将到来。如,在美国1996年时70%的转基因Bt棉花不再喷洒杀虫剂,产量提高70%,每公顷节约140—180美元;美国原来每年约有一半的玉米田(3200万hm2)受棉铃虫危害,丧失金额达到10亿美元,但种植基因Bt玉米后,产量提高9%,而经济效益1996年是190万美元,1997年达到1900万美元。②除此以外,生物技术还对解决发展中国家、欠发达国家的粮食、食品供给提供强大的支持。不少人认为基因工程技术,特别是转基因技术,将是解决21世纪不断增加人口对粮食需求的唯一途径。转基因技术不仅能提高粮食或作物的产量,并可提高其品质。全球每年由于维生素A缺乏导致50万人失明,100万儿童死亡,这类事件多数是发生在以稻米为主食的发展中国家人口中,特别是非洲。2001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在其的第12期《2001年人类发展报告》中指出,基因改良技术尽管充满争议,但该项技术可能成为发展中国家的突破性技术,在承认需要面对基因改良技术所带来的环境和健康等方面风险的同时,仍要注意到这一技术在生成抗病毒、抗旱和富有营养的作物方面具有的独特潜力,这些作物能够大幅度减少目前仍困扰着全球8亿人口的营养不良现象。①就我国而言,目前,我国生物技术已广泛用于农业、医药、环保、轻化工等重要领域,为生物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奠定了良好基础。生物技术与产业已经开始从跟踪仿制到自主创新的转变;从实验室探索到产业化的转变;从单项技术突破到整体协调发展的转变。
然而,生物技术本身也像其他事物一样,在功用和价值上存在两面性,有人将其称之为“双刃剑”。它在带给人类巨大利益的同时,也会带来其他负面影响。生物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最终在不同技术的转化和连接之上制作或改变一种产品,这种产品既可能与人类自身利益和基因资源休戚相关,也可能与人类赖以存在的生态环境资源(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以及其他自然资源等)紧密相连,它的效应既可能是积极的,其目的在于实现人类及其财产的增量,但也可能是消极的,其危害在于破坏和威胁合理的生态规律或伦理纲常等。美国华盛顿特区的经济趋势基金会总裁杰里米·里夫金所言“历史上从来没有一种重大技术革新的引入给自然界带来良性后果”。学者认为,当代生物技术,特别是转基因技术的大量应用,对经济发展、农业生产(包括粮、棉、油、畜禽、水产养殖等)、医药卫生、社会伦理都会产生很大影响。目前,对生物技术所可能引起的生物安全问题,特别是对自由研究、制造、引入(环境)、投放(入市场)和排放转基因有机物或转基因生物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和安全问题,已经引起许多国家的关注和学术界争论。③从当前对生物技术安全的研究和观察来看,其安全隐患主要体现在:
1、生态系统安全风险:生物技术的发展在不断带来社会经济贡献的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并威胁着整个生态系统的安全。所谓生态系统安全,就是指从整个生态系统平衡、稳定的角度出发来判断生物技术发展所带来的潜在危险,主要体现在农田生态系统安全、自然生态系统安全两个方面。生态系统是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生物与生物之间、生物与非生物(如温度、湿度、土壤、各种有机物和无机物等等)之间,通过不断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而形成的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的一个生态学功能单位。④按照贝塔朗菲对系统的认识,系统决不是以数的简单相加,而是具有自身的规定性,它的整体性表现为时间维度上和空间维度上的内在稳定性、适应性、自我调整和内外环境的组织化。任何对系统本身的外在干预,都有可能破坏系统的稳定性和自我调整性。因此,生物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就是通过对生物体内控制其特定性状的基因作为外源基因按照人为的意思,而非自然的过程,转入到另一种生物体内并使之表达。所以这种非自然的人为干预和创制行为是对生物本身内在环境以及生物与生物之间构成的相对稳定的生态系统的一种干预,那么这种干预本身可能贵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它会在某种程度上改变或缩短自然生成的过程,也会在原有的生态系统内创制一种全新的物种,也可能造成物种与物种之间的相互影响等,所有这些都将有可能破坏整个系统的内部运行规律,其内在的稳定性将会遭到侵袭,从而改变甚至消灭一个已有的生态系统。
从当前生物技术发展来看,已经造成的农田生系统安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杀虫剂的使用、产生新的农田杂草、转基因植物自身变为杂草、产生新的病毒、产生新的农作物害虫、对非目标生物的伤害等;对自然生态安全造成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花粉和种子的传播、干扰侵入到新的栖息地、丧失物种的遗传多样性、对非目标生物的伤害、生物多样性的丧失、营养循环和地球化学过程的改变、初级生产力的改变以及增加了土壤流失等。
2、自然环境风险:如果我们将生态系统视为超越于环境的宏观范畴,那么现代生物技术的自然环境风险就显得更加具体和客观,主要包括自然资源破坏风险和环境质量降低的风险。以转基因生物技术为例,人们将基因食物的负面性视为一种基因污染,这种基因移植工程就等于把自然界不存在的工厂化学副产品,不管有毒、无度,全部流入江河海洋,肆意污染。一些西方人士将以基因强制移植为特征的转基因技术称为“扰乱自然和万物自身的运行”或“篡改上帝的作品”的行为。
现代生物技术的自然环境风险,主要体现在三个不同的阶段:首先是生物技术研究阶段;在此进程中一切科学的研究手段、研究方法以及研究结果都处在不确定状态,其对研究对象生物的选取、实验室的安全装置、以及实验制剂等各方面均存在随意性,尤其在实验室研究阶段,实验室的环境安全措施显得尤为重要,从而保障实验生物、实验环境、实验排污控制等方面的无害处理。其次是生物试验阶段。所谓生物试验,就是将生物实验的结果置放于实际环境中予以检验和考察,以确定其研究效果以及实际功用的活动。任何不恰当或不合理的生物试验都将给当地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破坏,需要就试验地的选择、试验地生态环境的影响评价、试验方法,以及试验废物等进行详细的研究与判断。第三是生物产业化阶段。产业化发展是生物技术发展的价值终极表现,历经研究和试验阶段的生物技术的环境安全性并不就此告一段落,相反其生物产品的产业化发展会在更为普遍和广泛的层面上影响自然环境安全。
需要重点指出的是,生物技术的自然环境风险不仅仅停留在传统的自然资源的物理表现形式上,生物技术发展的另外一个表现就是将人类对于自然资源的认知延伸至微观单元载体之上,即遗传资源。所谓遗传资源,是指来自植物、动物、微生物或其他来源的具有实际或潜在价值的任何含有遗传功能单位的材料,具有非常重要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科学价值和美学价值。遗传材料中所记载的遗传信息构成遗传资源的价值核心。生物多样性以遗传多样性为核心基础,遗传资源的有效保护构成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必要组成部分。现代生物技术在自然资源风险的预防与控制方面既包括物理形态的自然资源的法律保护,又包括微观形态的遗传资源的法律保护,避免生物技术的应用造成遗传资源的破坏、流失或不当变异。
3、人类健康安全风险:转基因技术及其他生物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为人类解决粮食、疾病、能源和环境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带来充满希望的前景,但也可能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带来潜在的健康安全风险。一方面,生物技术对生态系统本身可能造成的潜在危害,诸如农作物产生新的变异、产生的病毒、动植物产品成分发生重大变化等都将给人类的食品安全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尤其重要的是这新的变异或病毒的潜在危害是很难在生物技术研发阶段就能够发现或预期的,有的即使能够得到准确预期,但能否通过现有技术条件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也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人类也是属于整个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系统的任何变化和变迁都在外在生存环境上影响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生物技术的扩大会给人类生存环境带来多大程度的影响是很难预期的,因此人类健康安全的风险在生物技术发展的初级阶段就已经显现,并为人所担忧。如1988—1989年日本一家公司利用基因重组为生物技术生产的乙色氨酸投放美国市场后引起37人死亡;1998年英国Rowett研究所的生物学家ArpadPusztai就郑重警告人们关注那些未被充分证明其安全性、便急于推广的转基因食品(GMF),因为他们可能有潜在风险;美国得克萨斯州ProdiGene公司于2001年在内部拉斯加州一块约一英亩的田地里种植药要用胰岛素转基因玉米,在收获中漏掉三株转基因玉米以及一些溢出的玉米,2002年种植普通大豆时,结果使100万斗大豆受到要用转基因玉米的污染。①
4、社会秩序和伦理风险:现代生物技术的发展不仅加快了一切自然物人化的过程,也同时实现了将人予以物化,如克隆技术、器官再造技术,人体和动物之间的基因交换技术等。当代社会出现的人体器官移植、器官捐赠、精子买卖、代孕等现象已经将人体的一部分作为物或商品,而克隆人的设计、生产、销售、储藏和买卖,则将人本身(而不是人体的一部分)作为物或商品,这有可能引起新的种族歧视、性别歧视、人身商品化、侵犯人的尊严等新的伦理道德问题,严重的会造成新的社会伦理奉献、经济风险和社会动荡。②生物技术的广泛应用不断地证明了人类主观能动性和改造自然界的强大力量,但是也不得不从社会秩序、社会伦理等角度重新审视生物技术的负面影响。
所有这些安全风险都必须在技术上、制度构建上予以很好地防范,从而扬长避短,发挥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应。
此外,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各国相互间的融合程度以前所未有的趋势展开,随而引起的外来物种入侵问题已经成为当前生物安全的重大问题之一。据统计,目前全世界有3亿以上的人在处于旅游的过程当中,每天有200万人在越过国际边界,每年有50亿吨以上的船运货物越过大洋和其他水道,每天大约有3000至10000个水生生物物种随全世界船舶压舱水在移动,并被排放到异地,这些都为世界大部分地方生物的混合创造了条件,④并同时由于物种相互间的排斥和侵袭造成触目惊心的经济损失。在外来物种入侵以外,我们还应当从迅猛经济发展的激情中醒悟过来,要充分重视由于人为活动范围的扩张而导致的物种灭绝问题。所有这些问题都是现实生物安全研究的核心对象。
(二)生物技术风险的安全立法
风险社会理论一改传统社会理论对科技至上主义、理性至上主义以及现代性的崇尚和张扬,给繁荣的市场经济和全球一体化认识提供了一个逆向思维模式,给我们对生物科技发展的负面性和不确定性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思维范式,为我们生物安全立法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持。其重要意义在于:(1)风险社会理论为进一步广泛讨论生态危机和生物安全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风险社会的概念虽然还不太成熟,它却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打破了注重科技与工业发展的积极作用的传统思想意识,培养了人们的反思和自省意识,从而,使人类进入了一个反思的时代。通过对现代性反思至少使人们意识到科学必须理性地发展。(2)风险社会理论增加了人们的风险意识,将生态危机与科技发展带来的风险突现出来。然而,它对未来风险的描述有些夸张倾向,既不可能被计算也不可能被预知,这样会使人们陷入一种无奈的忧虑,滋生悲观主义情绪。虽然贝克本人宣称他不是悲观主义者,但他的思想仍会使一部分人在风险面前显得焦虑不堪。为此,威尔金森专门从心理学的角度探讨了风险与忧虑的关系问题,写出《风险社会中的忧虑》一书。(3)风险社会理论在制度层面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在风险社会中,旧工业社会体系已经过时,民族国家已经无力应对威胁整个人类的现代风险,这必然要求并引发社会结构深层的变化和政府制度的变革与角色的转换。在全球风险社会里,建立全球风险防范体系,最终以承担风险的基本单元为基础形成全球公民社会,这是贝克在《世界宣言》中的思想。然而,如何实现从工业社会向风险社会的转型、如何实现生态民主与保持社会正义都还是摆在人类面前的难题。总之,风险社会理论的主要贡献就是让我们利用其关于风险、灾害和社会思想的分析重建现代性理论。
现代化社会风险根源于个体化和全球化趋势中的反身现代性,主要体现在:(1)以形式上的平等掩饰更大范围内的不平等,以法律规定的合法形式赋予现代性的合法性特征,但无法预测并彻底解决合法性项下的公平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障;(2)个体化趋势增加了个体的孤独感和社会裙带关系的不确定性,增加了个体生命、健康、安全和经济利益的不确定性;(3)利益个体化和经济科技全球化不能提供更为长久的稳定的利益实现机制和公平机制,不能保证人和自然的和谐共生,不能确保生物科学技术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现代化的这种反身性必须在反身性的规律内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和防范。从规则秩序的视角来看,现代社会的现代性标准在于通过法律规则和规范的形式将这种个体化特征确定下来,主要体现为意思自治、契约自由和所有权绝对。但随着工业化社会的不断推进,以个体化特征为核心的现代性呈现出明显地反身化取向,将人类社会导入风险社会的新型社会类型。当然不能决断现代化的反身性是否错误或者是否正当,但是风险社会的现代化含义和内容中必然要赋予现代化以全新的意义和内涵,即风险社会的现代化要根据其反身性的属性对原有的个体化特征进行适当修饰和纠正,赋予其在当前社会状态下新的历史内涵。这种修正的过程同样需要借助规则秩序的工具性作用予以实现,通过法律的指令性、规范性、预防性等功能将个体化为核心的传统现代性过渡到集体化和社会化为核心的全新现代性,强调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和保障,通过法律的规范体系预防风险,救济和弥补风险损失。这也是现代化的反身性所隐含的必然要义。
三、生物安全立法的社会公益探究
“今天我们生活在一个科技革命的时代,相较于物理领域的科技革命,此种革命展现出一种全新的、或许还是极不寻常、其所有的后果完全无法估量的局面:生物科技革命。”由生物技术引发的生物安全问题是当前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主要风险之一,是工业化社会个体化进程发展的高级表现,在彰显科技至上主义色彩的同时隐藏着不可预知的潜在风险。风险社会的反身现代性一方面追求个体理性和科学技术的无限魅力,另一方面力求通过理性的法律制度和规范体系达到对社会秩序的调整和规制。反身性的过程就是对现代化的批判和反思的过程。生物技术高度发展是现代化进程的显著成果,但同时生物安全的担忧和风险又凸显了现代化的反身性特征。根据上文对现代反身性立法诉求的论述,生物技术的风险回避就必须在法制目标上通过立法径路予以完善。
对于生物安全的立法研究不同于传统的、构成工业社会之规范基础的、以个体利益为内核民商事法律规范。虽然这种传统私益本位的法律制度体系成就了工业社会快速发展的成果,但是其反身性的属性也给现代社会秩序构成极大的风险,所以对现代化进程中反身性的克服就必须在法律制度构建以及立法宗旨的确立上有别于传统的民商事法律,而转向对集体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有和维护。
生物安全立法的公益性研究必须建立在对生物安全公益性特征的深刻把握之上。所谓公共利益,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对其进行了分析和界定。美国社会法学创始人罗科斯庞德将利益划分为个人利益、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但他对公共利益的理解带有明显地政治国家色彩,即将公共利益视为涉及政治组织社会的生活并以政府名义提出的主张、要求和愿望;而社会利益则是“即以文明社会中社会生活的名义提出的使每个人都能获得保障的主张或要求”。传统功利主义法学家杰里米边沁认为“公共利益是构成共同体众多成员的利益的总和”,“社会公共利益只是一种抽象,它不过是个人利益的总和”。日本有学者将公共利益理解为“包括产业利益在内的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或指保护经济上的弱者。”我国学者孙国华先生认为,按主体的不同,利益可分为个人利益共和公共利益;公共利益又可以分为人类利益、国家利益、民族利益、阶级利益、集体利益、家庭利益等等。也有人将公益性描述为“是一种利益所属的公共性而非私人性,一种利益分配的公平性而非独享性,一种利益本位的社会性而非个人性”。
鉴于社会公益欠缺统一的理解和认识,在不同的语境和背景下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其最根本的分歧就在于对公益之“公共”的内涵和外延存在很大的差别,是众多私人之集合体还是在私人集合之外的更为广泛意义上的利益探讨?人们似乎自然而然地认为,公共利益在某种利益上讲必定是所有私人利益的总和;而如何把所有的私人利益聚合起来的问题,似乎又是一个无法解决的难题。当前对社会公益的不同见解主要仍可归因于思维的视角和切入点各异,即从不同的语境和研究背景下对社会公益的认识程度会存在或多或少的不同,如在民法语境下探讨社会公共利益,可能更为主要地集中在对私人之集合的利益依存性;在行政法的语境下探讨社会公共利益,就不可回避地与国家利益相关联;在经济法语境下研究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会指全体社会成员的普遍利益,其中同样包含国家的利益,因为它是在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逻辑基础上建构的法律秩度体系;对于环境法来说,特别是生物安全立法,其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研究和考察就应当走出全体社会成员的普遍性利益范畴,而转向以全体社会成员利益为基准,人类利益关怀以及生态利益的实现和保护,所以这是更为宽泛范畴内的公益性释解。鉴于此,生物安全的社会公益性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深刻把握:(1)利益的整体性和普遍性。从公益性的利益范围维度来考察,生物安全主体中所关注的是社会成员集体利益、人类利益以及生态利益相整合的,具有普遍性特征的利益范畴;(2)利益主体的广泛性,生物安全中的公益性研究必须跳出传统以国家为界限的社会成员集合利益的藩篱,转而充分关注个人主体之外的其他主体的利益,包括人类、国家以及生态系统(包括生物)等。狭隘的社会观可能会使得我们对公共利益主体的理解囿于传统的社会理论观,但是正如学者在探讨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否为社会关系时指出的那样,“社会是人化的自然与自然化的人的综合体,社会关系包括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这点来看,利益主体同样也可以从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联延伸至人与自然的利益关系,以及对整个生态利益的关爱。而且在生态伦理学中,生态利益是一个高于人类利益的上位概念,因为我们无法将人类与生态系统完全分割开来,否则将不存在实质性的人类利益,抑或社会成员的集合利益和个体利益。
1、转基因生物安全的公益性
转基因的生物安全主要是指现代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应用,特别是转基因生物活体释放到环境中以及进行跨国转移,可能对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潜在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1)转基因生物的重组基因,打破了自然界物种的界限,进而打乱了生物进化的历程;(2)改变了生物的多样性和群落结构,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可能会遭到破坏;(3)转基因生物回归自然界后,会不会使种植区周围生物受到危害,会不会影响生态系统中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4)重组微生物对某些化合物降解后所产生的中间物或最终产物,有的又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5)重组DNA进入水体、土壤后,将流向何方?存活多久?他们会不会与细菌杂交,出现对人类有害的、新的致病菌?现在已知DNA在土壤中至少可以存留40万年;(6)转基因植物中,如含有对人体有害蛋白或过敏蛋白的花粉,有可能通过蜜蜂采集进入蜂蜜中,最后再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转基因生物的潜在风险首先突出地体现在通过对转基因生物本身的基因转变或修饰而对生物内部组成结构、生物特性、生物机能等诸多方面产生的根本性演变,进而影响该生物所赖以生存的其它生物要素和自然生态环境,将其新产生的某种基因特性释放到他原有的生态环境中去,构成对原生态环境的冲击和影响,并在时间的长度上修饰和更改原有的生态系统,从而使得原有生态系统中的各自然生态要素的生存环境和能量交换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最终对人的生存健康产生重大的、不可预见的重大影响。由此可见,转基因生物安全的公益性就是在生物安全风险的基础上衍生和发展起来的,也就是说,转基因生物安全的公益性突出强调对转基因生物安全的公共风险性的充分认识基础上展开对其公益性的影响研究和对策研究,具体探讨生物安全公共影响的深度、广度,以及针对转基因生物安全公共风险的防范对策、制度构建、规范设定性的研究。
从目前来看,转基因生物安全的公益性主要集中在对转基因生物的生态安全性研究和健康安全型研究两个方面。所谓生态安全性研究,是指转基因生物对任何以生态为单位的安全所构成风险的对策性研究,突出的表现为对以“基因污染”、“基因漂流”和“基因逃逸”等为核心的风险防范研究,从而确保生态环境的自然特性和安全特性。值得注意的是,此处的“安全”不是一个非常狭隘的概念诠释,而是包括人类的生存安全和健康安全在内的,有关生物本身的安全、生物种群的安全、生态群落的安全以及生态系统的安全。所谓健康安全性研究,是指转基因生物技术的发展给人类健康所带来的潜在威胁的对策性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人类个体的生命健康、人类生活群体的健康安全、人类社会的健康安全,以及人类社会代际之间的平衡与安全。
2、生物多样性的社会公益性拓展
生物多样性是自然界的核心要素,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也是人类生存与发展不可缺少的或不能替代的伙伴与资源。作为自然资源中最重要的活的资源就是生物多样性,或者简称为生物资源,也像任何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一样,具有它自身的特征价值,主要体现为有限性、多用途性、可更新性、区域性、可变性和计量的困难性。所谓有限性是指生物资源是有边界条件的,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不能无限地供给;所谓稀缺性是指由于人类活动的广度和深度,以及生物资源本身的边界条件和有限性决定的资源稀缺性;所谓多用途性是指生物资源及其以生物多样性为骨架和主干组成的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与用途几乎是全方位的,在不同的资源搭配和能量循环中起着不同的作用和用途;所谓可更新性是指生物资源在自身发展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繁衍性、自我恢复性和可再生性,但是可更新性具有明显地边界特性,因此受到资源有限性的约束,人类对生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均不能超过资源本身的可更新能力;所谓区域性,是指生物资源和生物物种的分布带有明显的区域和地理位置特点,根据区域的水热条件、气候因素等,表现出突出的地带性和区域性,在地理区域的共轭性与相似性的基础上,又明显地表现出区域分异规律,即在同化前提下又显著表征为异化现象;所谓可变性是指生物多样性及其相应的生态系统在开放的不平衡条件下不断地同外界交换物质与转移能量,在不断耗散的前提条件与进程中,形成有序地自组织的耗散结构,在相对的临界平衡状态或混沌状态下不断地推陈出新,辩证地前进,其结果可能表现为生物资源的再生、恢复、扩张、萎缩、衰减、退化或消失等;所谓计量的困难性是指生物资源的公共产品属性、不确定性、条件参数的可变性决定了对其量化的困难性特征。
对生物多样性的法律保护,其社会公共利益属性重点体现在对人类社会共同体优良生存环境的保护和对生态系统保持平衡两个方面:(1)生物多样性是满足人类基本需求的基础,人类的生命维持资源、生活资源、健康资源、财富资源等均来自生态环境,其多样性决定了人类需求的多样性,任何多样性的丧失最终构成对人类生存的威胁;(2)生物多样性是维持生态系统平衡和创造优良生存环境需求的基本要素;从局部看,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多样性有利于涵养水源、巩固堤岸、降低洪峰、防止土壤侵蚀和退化等;从全局看,它有利于维持地球表层的水循环和调节全球气候变化,有利于维持生物与生物之间的能量循环和守恒,从而确保生态系统的相对稳定性。生态系统的相对稳定发展和质量保持将从根本上有利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生物多样性的社会公共利益属性在很大程度决定了,当生物多样性的破坏或削弱构成对社会公共利益危害时,法律的规制和救济是非常必要的,这也从一个角度说明了生物多样性立法供给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3、防范外来物种入侵的社会共益性
相对于一个生态系统而言,外来物种入侵是由原来天然存在的区域性生态系统中并没有某个物种存在,该物种借助于人类活动、自然因素或其他途径和因素越过不能逾越的空间障碍而进入新的生存环境和生态系统之中,从而给新的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等造成一定影响。人类历史上发生的外来物种入侵现象主要是通过自然的传播、人类携带、有意引进等多种方式进行,其造成的不利影响也是非常深远的,主要体现在两大方面,即生态系统危害和人类健康危害,共同构成了对环境法学上“公共利益”的威胁与挑战。
在生态系统方面,外来物种入侵给其他物种造成广泛冲击,入侵物种通过适应性进化能在定居建群后迅速繁衍,在竞争中夺取必要的营养和生存空间,创建了自身的竞争优势,造成本地其他物种的减少甚至灭绝;这种竞争一般称之为“似然竞争”(apparentcompetition),包括占据生态位的竞争和威胁本土物种生存;另外入侵物种还存在化感作用,入侵植物通过向外释放一些化学物质,影响、抑制或刺激临近植物的生长与发育,从而对生物多样性构成极大威胁;此外,入侵物种还会在物种遗传方面造成物种侵蚀,是生物多样性和遗传多样性丧失,出现某些物种的濒危和灭绝。就中国而言,我们国家遭受的外来物种入侵威胁主要体现在:(1)生物多样性丧失;(2)破坏景观生态的自然性与完整性;(3)竞争并占本地物种生态为,使本地物种失去生存空间;(4)危害生物多样性和遗传多样性。②
在人类健康方面,外来物种入侵在给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同时,威胁到人类的健康和安全。从生态学的视角来看,人类作为生态系统的一个物种和要素,与其他物种之间长期形成一种较为稳定的系统环境,但外来物种的入侵给其他生物物种构成危害的同时,同样也威胁到人类物种的健康与安全。一方面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和遗传多样性的丧失直接给本地居住人口的生存环境构成极大影响;另一方面外来物种入侵也在很大成多上侵占了人类的生活领地和居住范围,最近报道的红蚁等外来物种已经严重侵害到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有的外来物种已经将原来居民的劳作产所侵占殆尽;第三,最为严重的是,外来物种群侵害会造成人类的疾病,使原来深藏于自然生态环境中幽秘之处的某些病毒可能被激活报复或侵袭人类,如“第Ⅳ级病毒”,特别是1976年在扎伊尔、苏丹等地出现的埃博拉病毒和拉沙病毒就是最恶劣的事例。③除此以外,由动物传给人类的疾病种类也很多,如拟杆菌署和丝杆菌属感染;炭疽;鼠疫、沙门菌;SARS;禽流感病毒等。
通过对转基因的生物安全、生物多样性和外来物种入侵防护的公益性探讨来看,其共同的目标都在于对生态系统安全、人类的生存健康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其公益性之所以与一般的公益性探究有所不同就在于,其间增添了对生态利益、生态安全、生态正义等价值观的考虑,丰富了公共利益的内涵,从而为生态安全立法的逻辑基础增加了更多的理论积淀,也为其价值目标的确定和立法本位的探寻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四、生物安全的法律供给需求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人类社会有两个市场组成,一个是经济市场,另一个是政治市场。在经济市场上活动的主体是消费者(需求者)和厂商(供给者),在政治市场上活动的主体是选民、利益集团(需求者)和政治家、官员(供给者)。在经济市场上,人们通过货币选票来选择能给他带来最大满足的私人物品;在政治市场上,人们通过民主选票来选择能给其带来最大利益的政治家、政策法案和法律制度。在社会的上层建筑中,同样也存在着市场,以市场的秉性和模式运行。作为维护社会安定、秩序的法律制度当然也可以设定为像市场一样的运行模式和理论,存在着供给和需求的变换统一。任何一种法律都依存于供求双方的交换才得以成为法律产品,因为它也具有社会有用性和使用价值,但同时由于法律的公共属性,决定其在市场产品属性上有别于经济学中的私人物品,而凸现公共产品的特点。除此以外,法律市场在主体和效率方面与一般的经济市场存在明显的差别和特性,法律市场的供给者主要为国家,其消费需求者体现为广大民众,法律市场的立法产品、执法产品、司法产品的主要生产者和供给者都是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因此享有立法、执法和司法的垄断权;正是因为国家机关对法律市场的垄断才造就了法律市场的低效率。但法律市场的上述特性不能根本改变其与经济市场在运行模式和构成要素上的统一性,即当前的法律制度不能有效满足社会稳定和秩序要求,不能保证广大民众的多数需求时,亦不能有效满足国家机关的统治意愿和利益时,法律的需求应然而生,国家为了继续稳固自身的统治地位和统治利益,保障社会整体的利益、安全和秩序,弥补法律供给之不足,通过立法等法律供给措施满足社会法律需求;此外,在法律供给中,法律生产要素资源的稀缺性,是制约供给能力的根本原因,法律供给能力的大小取决于法律生产要素的状况和生产要素资源的配置及资源配置状况两个方面,其中法律技术、法律工作者素质的提高、社会物质财富的增长,都会扩大法律的供给能力。
(一)供给需求理论的法律延伸
经济学中的供给与需求理论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市场的运作原理,通过供给与需求的力量互补和相互作用,产生均衡的价格和均衡的数量,从而达成市场均衡。市场均衡发生在供给和需求力量达到平衡的价格和数量的点上。任何市场的非均衡态都决定了供给和需求的重新组合和排序,或增加供给,或减少需求。供给和需求的博弈永远处在均衡的此消彼长过程之中,在需求增加的情形下,需求和供给的非均衡决定了相应供给的增加。
在非经济的法律市场中,同样存在着供给需求的均衡解。当法律的供给成一定的稳定态势时,即在现行法律规范体系较为稳定的状态下,法律市场的均衡将主要取决于法律需求。法律需求决定了法律供给和法律市场的发展状况。但法律需求的产生主要受以下几个方面的制约和约束。
第一、法律市场均衡与法律需求。所谓的法律市场,实际上是按照一般的市场要素和运行规律所拟制出来的以法律作为交易客体和核心的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法律市场的基本构成及其变换趋势同样依赖于市场主体双方的博弈,以及由此产生的价格因素,亦即在法律需求者和供给者之间因法律的供给和需求所产生的类市场环境。按照市场运行规律来看,相对稳定的市场在供给和需求方面基本持衡,市场的均衡态就要求市场主体双方在供给和需求上的相对均衡,任何一方发生变化,都会形成供给和需求的非均衡博弈,从而引发市场波动,通过供给增加或需求削减的方式再次达到均衡。就法律市场而言,国家或政府作为法律供给方,应当及时对市场的法律需求状态作出评估和回应,从而满足法律市场的要求,达到法律供给需求状态的均衡。法律的市场供给主要取决于法律制度约束、法律价格因素以及法律物质技术等要素的影响,也就是说在现行宪法的规范范围内,根据当前市场的守法成本和违法成本的差别比较,以及立法、执法和司法技术等相关因素,决定是否在现行法律体系范围内增加或修订法律,从而更大程度地满足法律市场的需求。其中法律的价格因素客观地体现为拟供给法律的效用范围,如果其效用范围广,需求者的权益内容和范围会基于该法律的供给得到更大程度的确认或保护,从而形成守法的受益范围大于违法的潜在收益,在这种情况下,法律的供给就成为必要。
第二、法律市场主体的支付能力与法律需求。所谓需求,主要有两个方面构成,一是需求主体对某种客体的愿望和欲望,一是该主体具有购买产品的支付能力。法律需求的产生同样具有一般需求的内在要求,其支付能力主要体现为市场主体对国家机关法律活动的支付能力,执法、司法机关对立法活动的支付能力。法律市场主体的支付能力强弱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法律市场主体对自身权益、集体权益的认知程度,认知程度越高,就更大程度上决定了相应法律供给的需求度和必要性。也就是说,法律市场主体,特别是法律需求者对自身和集体权益保护的认识程度愈深,其相应的法律意识愈强,对能够更大范围内保障其权益的法律需求愈大,法律的供给市场应运而生,从而相应的立法、执法和司法措施成为法律市场的必然。
第三、法律价值与法律需求。
人们对法律的需求根源于法律的价值(秩序、自由、正义、效率),而法律的供给,仅仅是确立并实现法律的价值的过程。政府并不能直接供给法律的价值,如秩序和效率,而是通过提供法律,通过提供立法、执法、司法活动来间接满足人们的终极需求。法律的这种工具属性,表明了国家机关仅能供给中间产品——法律,而不能供给最终产品——正义、效率等法律的价值和社会目标。在供给和需求之间探究立法的价值,就在于通过法律供给能否在法律的运作过程中实现对法律需求的满足,确认、维护或保障应当保障的权益,防范或者遏制权益侵害、受损风险的产生。也就是说,立法的供给必须能够明确确定拟供给法律的价值目标和立法宗旨,从价值目标上可以归顺法律供给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第四、法律市场利益与法律需求。市场运作的机理在于交易双方或供给双方的利益交换或互补,法律需求的产生必然归因于某种潜在利益的驱动,期望通过法律供给达到确认、维护和保障权益的目标。鉴于法律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其供给和需求必然要在基本利益取向上满足大多数人的需求和意愿。当某一种利益目标变成大多数人的利益指向,相应保护改种权益的法律规范的需求就应运而生,这种法律需求会打破原有的法律市场均衡,从而引发了法律市场的非均衡态,非均衡态向均衡态的发展就依靠保障该群体利益需求的法律供给与以相对应,从而最终实现立法。
(二)生物安全立法的供求逻辑
法律需求属于制度需求的范畴,是一种将外部性内部化的制度设计,虽然其供求逻辑在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下可以被解释为一种供给和需求的逻辑发展体系,但不可否认的是它不仅是一种非市场需求,而且是一种非物质商品的需求。法律需求根源于需求主体对某种“潜在利益”的期望和追求,是一种在已有的法律制度安排中无法实现和获取的利益。生物安全的立法需求源发于主体对保障生物安全利益的期望,从当前的法律结构体系和制度体系来看,该种利益期盼是无法予以满足的。
上述的制度经济学的立法阐释,至少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说明生物安全立法的立法逻辑:
(1)生物安全法律需求的主体广泛。一般来说,法律需求的主体就是法律需要保护的利益主体,它既可能是一般的市场主体,也可能是国家政府,也可能是社会公众。生物技术的发展所产生的转基因安全风险、生物多样丧失风险以及外来物种入侵风险等统一构成了生物安全立法的风险体系和利益保护对象。在上述风险和利益保护的释解当中,基于对自身生命健康利益和人类世代延续的利益视角,生物安全法律需求的主体主要体现为一般公众;基于对整体社会安全和秩序利益的视角,生物安全法律需求的主体又将体现为国家及其政府;基于对生态系统安全利益诉求的视角,生物安全的法律需求主体甚至可以,也有必要突破原有的法律主体观念,转而确认并保护动植物,乃至生态系统的生存和安全利益。
(2)生物安全法律需求的“潜在利益”。法律需求的“潜在利益”一般不能完全在实现的规范体系中得以体现,其潜在性深刻地反映了现实法律制度所建构的利益体系的非完整性。正是因为“潜在利益”的存在,构成了法律制度体系发展的牵动力,形成一个相对稳定,但又不断地在“需求-供给”中发展的运动模式。
从生物安全本身来看,安全的主体范围非常明确,一切可以归属为生物学中的生物范畴的主体都应当在生物安全法律中得以体现,并由特定的“潜在利益”与之相对应。根据生物安全法律主体的广泛性,需要通过法律保护的“潜在利益”至少包括一般公众的生命健康利益,国家政府的安全与稳定利益,一切生物体的生存利益和相互间均衡利益,以及生态系统本身的安全利益。
(3)现实法律制度安排和规范体系尚无法满足上述“潜在利益”。建立在传统法律理论体系上的法律制度安排缺少也很难对生物安全利益提供应有的风险防范机制和保护机制:首先,生物科技以及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所带来的风险只是在20世纪末期才真正被人们发现和认识,科技的两面性和吊诡性只有在科学技术知识较为普及的情景下,才能被广大公众所知晓。科技发展所隐含的生物安全问题、生命健康问题、生态伦理问题等作为一种潜在的或现实的社会问题时,其重要性和紧迫性才真正上升为多数人的社会风险意识。风险是一个与利益相比对的概念,它意味着主体的某类利益正在或将要被侵蚀或剥夺,当一种风险演化为一种群体性、社会性的风险意识时,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必须在整体上予以采纳或建构。法律作为一种规则和规范体系,预设人们的行为模式和行为结果,从而在制度层面上提供了一个可知悉、可预见、可防范、可制裁的规范模式,从而加快了主体的立法诉求,也推动了权力机关的立法供给。其次,现有的法律制度设计和安排都是建立在对人类自身利益的确认和保护之上,法律主体的范围也很难突破对自然人或法律拟制主体的传统认知,相应地法律的利益主体和权利主体也很难突破传统之囿。然而,就生态系统而言,彰显人类利益和智慧的科技现代化正是成就当前生物乃至生态系统风险的主要因素,现代化的反身性深刻地印证了至高无上的人类利益的局限性和短视性,也从风险的角度提出了将人类利益与生物利益、生态利益相融合的利益取向和规范模式。但就目前的规范体系和法律制度建设来看,生物安全立法的利益谱系(包括人类利益、生物利益和生态利益)仍然任重道远。
五、立法必要性下的制度安排
工业文明,特别是以生物技术发展为代表的人类第四次科技革命,在为人类创造了丰厚的物质条件的同时也为我们带来了足以使整个地球毁灭的风险,旧的工业社会体制与文化意识在所谓的现代化进程中已经凸现其内在的反身性和高风险性特征。社会的政治、经济和个人风险往往会越来越多地避开传统工业社会中的监督制度和保护制度呈现出前所未有的不确定性,由此出现了以不确定性为基础的风险社会与不确定性为基础的现代政治法律秩序之间的内在紧张。不确定的生物科技和科学技术本身隐含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必须在原有的法律秩序体系框架内重新建立并发展生物安全法律体系和由此产生的秩序体系。此外,生物安全立法的利益取向和价值取向分析认为,生物安全立法的逻辑基础在于,生物安全的社会公共性强烈呼唤并要求在法律秩序下重新建构生物安全立法的利益谱系,将人类安全利益与生物安全利益以及生态安全利益联系起来,从而将人类的发展与整个生态系统的安全相互联结,在利益层面确立生物安全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如果我们将法律规范体系和制度体系的确立和完善放在制度经济学的理论背景下加以考察,法律需求和法律供给的辩证统一,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体系的均衡给生物安全立法的必要性设定了经济学意义上的理论基础。
现代系统安全理论范文篇5
【论文摘要】:对新安全观的探讨不能局限于国际关系学领域,需要更多学科的关注。新安全观是反思并力图超越现代安全观的产物。现代安全观的前提条件是,在绝对信任科学和理性的基础上,对民族国家保护社会和人们生活安全的能力的绝对信任。但资本的全球化使现代安全观的存在条件陷入困境:科学技术的发展产生人们理性无法控制的风险后果,民族国家无力保障社会和人们的安全,个体对本体性安全充满焦虑。然而,以人的安全为核心的新安全观还处于争论和探索中,还无法完全超越以国家安全为核心的现代安全观,其根源在于,作为其观念基础和制度保障的新政治形态尚未确立。
在当今的全球化时代,随着自然和人为的危机事件频繁出现,学术界越来越关注安全议题,但只有国际关系和国际政治学才真正把新出现的各种安全问题作为专门的研究对象,即"新安全观"或"非传统安全观"。他们敏锐地洞察到,以国家安全为终极目标和运作轴心的现代安全观已经难以解释和解决当今全球化进程中出现的各种安全问题,只有发展一种新安全观才能有效适应在政治、经济、社会、信息、环境等方面出现的各种不安全现象。然而,人类如何才能更安全地共处于这个不安全的全球化时代,这个历史性难题不是一门学科所能全部解答的,而是需要引起几乎所有人文社会科学甚至是自然科学的足够重视。因为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认为,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是人类最低层次的两种需求,人类一旦失去安全感,就难以进一步追求和实现更高层次的需求,如归属和爱、尊重和自我价值的实现。
文章缘于不满足目前国际关系学界对两个相关问题的解释:一、新安全观为何兴起。国际关系学者对新安全观兴起的原因有很多研究,基本上认为是后冷战时代国家非军事竞争、旧国际秩序解体、各种非政府组织推动等现实因素混合的产物。但我们认为这只是新安全观兴起的表面现象或直接原因。更根本的原因是,现代安全观的运作条件和价值基础在全球化时代陷于困境,而新安全观兴起的过程就是对现代安全观的全面反思过程。那么,构成现代安全观的要素在全球化时代出现哪些问题?二、新兴起的安全观为何还无法超越现代安全观。许多国际关系学者从现实主义的方法论指出,当前国际社会的复杂形势仍然需要把国家安全和军事安全置于安全问题的首位。我们认为,除此之外,还有更深层次的理论原因,即试图取代现代政治的新政治形态还没有确立,从而缺乏支撑新安全模式的新政治基础。
一、现代安全观的确立
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安全是一种人们在与自然和社会交往过程中从恐惧和焦虑中摆脱出来的信心、安全和自由的感觉。但相背反的是,现代西方的安全观却更多集中于民族国家的宏观层面,而不是人们生活的微观层面。这涉及到现代安全观的确立过程。
人类主要通过两种途径寻求确定性的安全感:一种是听天由命的宗教模式,即人们通过寻求古老的传说和习俗来使自身的行为顺应神的旨意或自然界的规律,如果仍然无法摆脱外部世界的威胁,也只好听天由命;另一种是人定胜天的科学模式,即通过发明艺术和工具,把社会和自然界的不安全因素排斥在一定范围之外。西方传统社会向近代变迁的过程中,科学逐步取代宗教的统治地位,它把社会和自然的不安全因素分解成各种问题,并通过寻找合乎理性逻辑的真理来解决问题。因此,一方面,致力于解决问题的科学为新兴资产阶级提供一种新的世界观和认识论,并且成为一种证明安全生活方式的知识基础和媒介。另一方面,科学和理性达到的领域的不断扩大,增强人类控制和改善生存环境的能力,使人类相信,完全可以通过理性和科学的力量来认识并控制不确定的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与培根的"知识就是力量"深刻体现出对科学和理性的双重信仰:不仅是客观认识宇宙的唯一可靠途径,而且是按照人们的期望改造宇宙的最佳工具。通过科学和理性,人类不仅可以客观认识社会和自然界的内在本质和规律,而且可以创造出一种能够改造主观和客观世界的社会秩序。所以,现代社会对理性和科学的绝对信任大大满足了人们对安全和确定性的价值诉求。
然而,如何把这种对科学和理性的绝对信仰转化成为一种可操作的制度设计和制度框架,以此确保人们安全生活的长期稳定和有序,这是启蒙思想家和政治家共同思考的问题。所以建构一个强大的民族国家及其宪政制度就成为解决社会中人为不确定性的最重要机制。在传统结构趋于解体的中世纪后期,连绵不断的战争和瘟疫使人人自危的社会类似于一种"自然状态"中,寻求满足人们安全需求的稳定秩序成为当下最大的现实问题。霍布斯、卢梭、洛克等启蒙思想家提出,只有自由和理性的人们把全部或部分权力交给第三方即国家。国家集束地方所有暴力工具并成为唯一享有暴力垄断权的机构,根据人们的意愿科学制定一套严格的法律制度体系,以此威慑和规范包括统治者在内的所有人的公共行为,使社会进入一种秩序良好的安全状态。这既可以组织人们共同抵御自然灾害的威胁,可以防范来自国家外部的人为威胁。只有把个人安全问题上升为国家安全问题的合法性来源确立之后,现代西方的政治学家和政治家才能思考如何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来限制国家权力与保障个人权利。西方世界从此发明出一种思维逻辑或常识:在无序的国际社会中,民族国家成为保障国内社会安全和人们生活自由的最重要后盾,因此,确保民族国家的安全首当其冲成为思考社会和人们生活所有问题的前提。这是现代安全观的认识论基础。
那么,为什么理性的人们从不担忧而是绝对信任民族国家能长期保障他们的安全呢?这就关系到西方世界的现代安全观如何把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的安全问题统一起来。
首先是民族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安全。西方的现代民族国家发育并成长于诸多悖论中,这注定了国家安全成为现代安全理论和实践的最重要内容。一方面,民族国家在无政府状态的国际社会不得不遵从"丛林法则":民族国家的功能是确保局部世界有序化,却使国家之外的其余世界在政治和经济上都保持"自然状态"、遵守弱肉强食的野蛮统治。这表明,国家之间的冲突和战争是不可避免的,也必然无法在世界范围内全面建立永久和平的总体性范畴。另一方面,国家人为摄制的边界与民族自然积淀的边界之间相背反。现代国家是以民族主义为政治原则,而民族主义"认为政治的和民族的单位应该是一致的",并要求所有民族都有自主的政治场所。但现实的国家和民族并没有那么理性地对称,因而,政治单位为了国家领土主权的统一,只有采取杀戮、驱逐或同化所有的异族。此外还有全球普遍的平等人权与国家局部的绝对主权之间的矛盾、自由主义与民族主义的矛盾,等等这些矛盾使所有民族国家不仅倾注大量的资源和科技力量来开发先进的、更具威慑力的军事装备增强国防和提升国际地位,而且还要与其他国家建立安全合作的同盟,并通过国际法体系来保护国家安全。当然,民族国家的这些矛盾性特征也是国际关系作为一门学科而存在及其非常重视国家安全问题的根本原因。
其次是社会在政治国家中的安全问题。社会的安全不仅要使之遵循由商品交易市场决定的"丛林法则",免于政治国家的过分干预,而且还要维系包括以文化、宗教和习俗等认同为核心的社会自主运转,免于专制政治造成社会国家化。理论和经验表明,主要有两条确保社会自主的途径:其一是通过宪政民主制度来提防国家权力走向专制主义,这是保障社会安全最基本的制度形式。宪政的实施意味着遵循国家与社会分离的原则,通过宪法限制国家权力扩张并保障公民政治经济权利和自由。相反,在诸如德国法西斯主义和苏联集权主义这些没有通过民主政治制度平衡国家权力的国家里,不仅社会中各种自主组织、文化和族群等在国家控制下丧失安全感,而且这种作为现代民族国家变异的国家体制在国际社会更没有安全感,最终走向灭亡;其二是通过和平或激进的社会运动来确保社会安全。民族国家的权力过分干预社会自主性,或者国家无能力解决社会的公共安全问题,民众将运用宪法赋予的权利以有组织、非暴力的社会运动方式强烈反对甚至推翻政党当局的统治,并按照多数决定的原则改革政府和国家权力结构。
现代系统安全理论范文篇6
论文关键词:女性主义;安全;国际关系
在传统意义上,安全是保护国家不受外来颠覆和攻击,使它客观上不受威胁,主观上没有恐惧。现实主义、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等国际关系的主流学派均从不同的角度对安全进行了理论探索。女性主义认为,女性视角的缺失使传统安全观解释力有限。在对传统安全观的批判中,女性主义安全观渐呈轮廓。女性主义认为:安全是所有人的安全;经济安全与军事安全同样重要;环境安全与女性息息相关;安全应以人为中心。
一
在传统的国际关系中,国家间的军事和安全功能总被认为是男性的事务,女性在安全研究史上很少被提到。例如,现实主义代表作汉斯·摩根索(HansJ.Morgethau)的《国家间政治》一书,并没有专门论及女性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虽然作者在谈到各国政治家时,曾分析过欧洲历史上4位著名的女王和王后——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维多利亚女王、奥地利的玛利亚·特蕾莎和俄罗斯的叶卡捷林娜二世,然而摩根索在分析这些女性活动时,是把她们当做女王或王后,即国家的代表而非女性。至于普通女性参与国际事务他并没有提及。
现实主义另一位代表阿诺德·沃尔弗斯(ArnoldWolfers)很早就提出,安全是“一种价值”,是国际政治研究的“起点”和“落点”。[1]英国学者巴里·布赞(BarryBuzan)将安全定义为对“免于威胁的追求”,显示“国家和领土完整,反对敌对势力的能力”。“安全的底线是生存”。[2](P20)据此,学术界把安全概念分成消极安全和积极安全。前者强调免于危险和威胁以求生存,后者则强调稳定。生存和稳定是安全的两个重要目标。
新现实主义自从20世纪60年代出现以后,把安全作为其关注的重点。但新现实主义的安全观同样是缺乏女性视角的。新现实主义安全观中并没有专门论及女性。因为,它和现实主义一样,把国家看作国际关系惟一的行为体,在新现实主义代表人物肯尼斯·沃尔兹(KennethWaltz)看来,国际关系的性质与领导的个人因素无关,它完全是由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决定的,这难免给人留下社会性别同安全,乃至同整个国际关系毫无关联的印象。[3]
新自由主义代表人物约瑟夫·奈(JosephNye)提出:国际安全意旨处于安全困境中的国家之间的相互依赖。由于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各国只能以自助的方式,通过增加实力、扩充军备等维护本国安全。然而,一个国家采取这种做法,会让别的国家感到不安全,于是它们也采取类似的措施,以防范对本国安全的威胁,以至竞争和对抗成为国际关系的主旋律,在无政府状态下,任何一个国家都走不出这个安全困境。这里有三个条件:(1)至少有两个以上行为者才会产生“安全困境”;(2)国际政治处于无政府状态,缺乏超越主权国家以上的权威机构;(3)安全依靠各国政府的互动。总之,在安全困境中一个国家的安全建立在其他国家不安全的基础上,而这会导致国际社会更大的不安全。[4]这是一种以邻为壑的安全观。
显然,无论是现实主义、新现实主义还是新自由主义,其安全观主要是指的“军事安全”,一个国家只有在军事上更强大,才能保证“免于威胁”,保证“国家和领土的完整”。安全总是从是否存在战争可能的背景下加以考察的。对于主权国家来说,国际体系中普遍存在着战争威胁。在这样一种国际体系里,安全往往是一种你输我赢或我赢你输的零和博弈。而且,这里的安全主要是指“国家的安全”。作为保护者,国家确立“外来”威胁者,指出不安全的存在,在保护内部人民的名义下,国家要求具有性别特征的公民做出牺牲:男人入伍上前线,妇女在后方从事社会化工作。如同国家的垄断权具有合法性一样,婚姻制度对合法生育和财产继承权具有垄断性,而且是以保护妇女的理由出现。妇女从婚姻中谋求安全,谋求得到丈夫的保护,使自己不受别的男人或一般男性的暴力行为伤害,使自己不在经济上因性别分工而产生不安全感。于是,男人与国家、国内暴力和国际暴力不可避免地纠缠在一起,这种意义上的安全概念使男人和国家享有绝对权力,以对付别的男人和国家。
女性主义对安全的关注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国际妇女大会在荷兰的海牙召开,美国著名女性主义学者简·亚当斯(JaneAddams)要求以一种新型的国际主义取代自我毁灭性的民族主义,因为它导致大规模战争的爆发并造成巨大的破坏。会议通过的决议质疑了女性或者所有平民能够在战争中得到保护的传统观点,认为裁军才是确保未来持久安全的更加有效的途径。[3]
1985年,在加拿大的哈里发(Halifah)举行的国际妇女和平大会上,来自世界各国的妇女根据自己在生活中遭遇的直接威胁来理解安全。西方中产阶级妇女主要关注核战争的爆发,第三世界国家的与会者则把缺乏安全同帝国主义、军国主义、种族主义造成的结构性暴力联系起来。与会者一致认为,如果以他人的不安全为代价,所谓的安全便形同虚设。在同年举行的联合国第三次世界妇女大会上,各国代表也对安全做了类似的全方位定义,即它不仅意味着在国内和国际层面上消除战争、暴力和敌意,而且需要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公正。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在全世界的建立和全球化的加速发展,世界各国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的相互依赖性空前加强,安全由片面强调军事到重视经济、政治、社会等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由以国家为中心转向以人为本。与之相适应,各女性主义流派对传统的安全观提出了批评和修正,女性主义安全观渐呈轮廓。
二
女性主义认为,揭示性别关系的不平衡和将女性的经验添加进安全分析中能够帮助建构更加综合的安全定义。女性主义安全观包括:安全是所有人的安全;经济安全与军事安全同样重要;环境安全与女性息息相关;安全应以人为中心。
(一)安全是所有人的安全
女性主义者质疑传统国际关系理论关于安全的定义其实是反映男性经验的。他们批判在性别问题上的所谓中立,通过区分性别(gender)和性(sex),从而在安全观念中加进了女性视角。女性主义理论更注重从社会学分析方法中吸取营养,女性主义国际关系各流派共享一个核心分析概念——社会性别。与生理性别不同,社会性别是指在社会文化中形成的属于男性或女性的群体特征和行为方式。这些群体特征和行为方式被称为男性特质(masculinity)或女性特质(femininity),性是生理的,而性别是社会建构的,女性主义强调,所谓性别中立的全球政治实际上是普遍的男性经验和知识。性和性别的区分为女性主义学者的研究提供了空间,他们相信所有的性别关系都是社会关系,同时把性别引入国际关系也纠正和推翻了这样一种假设,即男人的一定经历可以被普遍地用来代表男人和女人的经历。在区分性和性别的基础上,女性主义新安全观认为,现行的安全概念只不过是男性经验的反映,是建立在男性基础上的军事与政治安全。
女性主义者还认为,在所有人的安全中女性的安全问题尤其突出,其理由是,女性在国际安全中特别脆弱,极易受到破坏和损伤,据妇女组织估计,从二战以来妇女和儿童构成了全球难民人口的80%,[5](P54-55)这是由军事冲突导致的。女性还是国内暴力的最主要的受害者。因此,安全是包括男性和女性在内的所有人的安全,也只有所有人的安全都得到了保证,女性才有安全可言。
不仅如此,普通女性尤其是边缘女性的安全更需要国际社会的关注。女性主义者认为,只有在国际安全中添加普通女性尤其是边缘人的声音,安全研究才能变得公正和全面。克瑞斯汀·丝维斯特(ChristineSylvester)认为:“我们必须使国际政治学界定位在行动的领域,这些领域远不是英雄主义的,绝非高度抽象的,与人们已经习惯的那些定理大不一样。这些领域比‘低级政治’还要低,如家务劳动、工厂、农场、偏僻的乡间区域,国际移民的动向等等,它们的背景可能很小、也可能比原来的要宽大。把这些小人物带入国际政治的舞台,对于那些眼睛只盯着重要行为体(如官方的决策者、战士、国务活动家、恐怖主义分子、国王和某些极端主义集团)的学者,无疑是一种震惊和撼动。越来越多的女权主义者提出,当我们最终能够令那些处于边缘的人发出声音时,我们确实是给自己安装了一种可以与西方传统的自我中心主义相抗衡的麦克风。”[6](P639)
(二)经济安全与军事安全同样重要
女性主义的重要学派之一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女性主义强调物质和经济力量决定女性的生活,安全的定义被扩大到了经济层面。他们认为,女性受压迫的根源是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和社会制度。女性的不平等发生在资本主义的体系中,推翻资本主义体系是获得女性平等和保障女性经济安全的必要途径。撇开阶级的分析,女性在经济上的不平等现象在世界各国比较普遍地存在着。据联合国统计,妇女在家庭劳动、照顾儿童、农业生产方面的贡献每年高达11万亿美元;虽然妇女代表过半数的全球人口和1/3的付酬劳动力,却只能得到世界收入的1/10,拥有世界财产不到1%。[7]由于生理特点或历史原因,几乎在世界各地、各行各业,女性所得到的报酬普遍少于男性,女性的失业率也比男性高出许多。这些证据说明,在所有社会中,妇女都面临巨大的经济风险。
女性主义者强调,对世界上大多数人来说,满足基本的物质需求与抵御外来军事威胁同样重要。蒂克纳认为,如果说传统的安全观一直与军事力量以及从物质上保护国家免受战争威胁有关的话,那么,这一传统概念在今天看来是不全面的。在现代社会,技术先进的国家在经济等方面相互依赖程度很高,如果使用致命的武器,战争中不会有赢者,因此,对这些国家来说,依赖战争去确保自己的安全已经显得不再有用。对于世界上的多数人而言,安全问题更多地涉及满足基本的物质需求,而不是对付军事威胁。基本需求的满足与妇女有很大关系,因为妇女是基本生活需求的提供者,并在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8]
女性主义者还把女性的经济安全放在全球化的背景下研究。他们认为,全球化的发展会进一步加剧全球妇女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妇女的经济不安全。全球化带来的后果是“贫穷的女性化”,许多全球性危机,如贸易的自由化、金融的国际化和环境的恶化,对女性的生活和工作都打击很大。在发达国家,女性比男性承担着更大的就业压力,她们同样是社会福利削减和失业的受害者。这种“贫穷的女性化”不仅在发达国家存在着,在发展中国家尤其明显。[8]在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一些社会转型国家里,大量女性失业,劳动力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就业压力十分沉重,女性的经济地位急速下降。伴随着发达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大量耗能高、污染重、劳动力密集的产业被转移到了发展中国家,而在这些跨国公司里拿着最低工资为企业卖命的往往是女性廉价劳动力。此外,发展中国家的女性还为发达国家的家庭工作提供了廉价的劳动力,但是每当经济衰退需要降低福利或裁员时,受害的往往首先是这些女性。“贫穷的女性化”说明女性在经济事务上的普遍的不安全感,由此,经济安全已经为越来越多的女性主义学者所关注,寻求女性参与经济事务的权利,尤其是通过参与和发展全球化中的经济事务来影响和选择女性自己的经济生活是女性主义学者们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三)环境安全与女性息息相关
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臭氧空洞、酸雨、核泄露、河流海洋的污染所形成的环境威胁日益严重,环境安全(environmentsecurity)作为国际关系领域的非传统安全问题,自20世纪80-90年代开始受到关注。女性主义者从性别视角审视环境安全领域,在“环境”与“安全”问题上找到了两性价值的结合点。
女性主义者首先指出了环境安全领域存在的性别缺失。女性主义者认为,男性在很大程度上主宰了环境科学和环境保护领域,而事实上,在环境科学发展史上,女性具有出色的理论建树,在国际环境保护中,女性发挥了重要作用,她们与男性一起为环境安全作出了贡献。环境安全领域的性别缺失,并非由于女性事实上的“缺席”,而是传统国际关系学已经将女性划归为“自然”领域,视男性为“文化”与“科学”,而“文化”与“科学”必须征服自然。造成全球性环境破坏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男性主导的政治理论将女性排除出公共的政治领域,视女性与自然为一体,将女性看成是被征服和改造的对象。
女性主义者进一步认为,妇女更易受到环境安全问题的侵害。在传统的安全理论中,大多数环境主义者并没有指出妇女在环境威胁中所面临的特殊困境,事实上妇女和自然界之间存在天然的联系,这种联系贯穿于文化、语言和历史中。根据林·纳而逊(LinNelson)的分析,环境恶化对女性的威胁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第三世界国家普遍的燃料木材短缺危机带来沉重压力。世界上很多地区的妇女要到离家10公里以外的地方搬运木柴回家,以作为燃料。可是,国际环境安全领域中很少有人指出木柴燃料的减少是一个严重的环境安全问题,却有人看到了石油燃料的减少所造成的威胁,原因正是,木柴燃料的消费者是普通的穷苦妇女,尤其是第三世界国家的妇女,她们没有什么政治权利,自然得不到国际政治领域的关注。另一方面,环境破坏对女性的生育系统也产生了很大的伤害。1984年,印度发生的农药事故不仅夺去了几千人的生命,更造成了妇女人工流产率的上升,因为她们担心毒物渗透会导致胎儿畸形。[9]
那么,女性主义者是如何重构环境安全概念的呢?贝蒂·里尔登(BettyReardon)概括了反映女性价值的“全球安全”的四种图景,提出了女性主义的多元安全观,其中包括全球生态安全、为全球生态平衡和建立健康的生物圈而奋斗。第一种是生得权图景(thebirthingvision),这是一种建立平等的世界秩序的综合景象,其实质是满足人类的基本需要,包括充足的食物;清洁的住房;尽责的父母或监护人;具备清洁水源、基本卫生设施、医疗服务、基础教育条件的社区;可持续发展的环境;积极追求和平、公正、可持续和生态环境良性发展的世界社会。第二种是妇女作为平等伙伴的图景(womenasequalpartners),这是一种平等世界的景象,这一世界为人们提供了更健康的社区,更强有力的社会秩序,在这样的世界里,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第三种是超越暴力的图景(thetranscendenceofviolence),这是一个非军事化和裁军的世界。第四种是综合的、真正的全球安全的图景,为全球生态平稳和建立健康的生物圈而奋斗。[9]里尔登的这一安全观表明,对环境问题的疏忽与女性在国际关系中的沉默具有直接的关系。女性主义安全观更加强调和侧重女性运动和环境的内在联系,强调要与自然和谐相处而不是统治自然。建构包括女性视角的环境安全观,将有助于全球环境问题的解决。
(四)安全应以人为中心
与传统安全观强调“国家的安全”不同,女性主义者运用社会性别分析方法,从更广泛的人性出发来重新定义安全,于是,现实主义的安全困境被包含社会性别安全的“人类安全”观所超越。女性主义的“人类安全”观把联合国的新安全观念引进国际关系,从而丰富了国际关系的安全内容。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向“妇女2000年”特别会议提交的报告中指出,“人类安全”是由“以国家为中心”的传统概念演化到“以人为中心”的新安全观念。[10]女性主义学者驳斥传统国家安全定义,认为这样定义国家安全的结果只能导致坚持以权力来维护国家利益的旧思维。在女性主义者看来,安全包括所有人的安全,既有国防和国家安全,也有家庭和个人的安全,在此基础上,女性主义者将研究视角的核心放在人的安全上。他们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说,保障人的安全才是根本目标,所有国家安全的目的都是为了更好的保障作为人的安全。
继“人类安全”概念出现之后,女性主义者还进一步提出了“女性人类安全”概念,女性主义学者将它视为人类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家庭生活、国家内部和国际关系中的暴力行为是相互联系的,国家之间、民族之间的暴力都会在以“统治——服从”为特征的社会性别关系中得到体现,比如在战争中,80-90%的伤亡者是平民,其中妇女和儿童占绝大多数。从本质上看,形形色色的暴力都是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的欺凌和压迫。她们主张,对女性的暴力侵害应当放在这样的宏观背景下来理解,以多层次的观点定义安全。女性主义的目标是要消除各种暴力行为,包括男性对女性的社会性别暴力,认为它的实现要求尊重他人、其他民族和国家的愿望,而不是将他们视做敌人,予以征服和压制。[3]
在实现人的安全方法上,女性主义者认为,仅仅把国家作为所有人的安全的提供者是不够的,女性主义质疑某些现实主义的国家安全中心模式,认为这种模式是依靠种族、阶级和性别等一些跨越国界和地区边界的类别划分而存在,指出现实主义的政治认同与政治边界成为综合定义安全观的障碍,声称女性主义以“人”为中心的安全观定义是超越国家和地区边界的,也就是说,只有突破了国家和地区的界限,才能真正实现人的安全。显然,这种安全观包含太多的理想主义色彩。[8]
女性主义者强调多元的、反映女性特质的安全观,并不是要把男性特质从安全观念中祛除,而是要说明,认为人性本恶、通过对他人的制约来谋求安全的观点是一种片面的安全观。每一个人的人性都是多元的,在人与人、国家与国家之间既有利益的冲突,也有合作的基础。他们对维护国际安全和世界和平同等重要。正如蒂克纳所说,女性主义决不是要以自己的主张去取代传统看法,在国际关系学中吸收女性观点,最终是为了超越作为一个分析视角的社会性别,最终破除男性特质、女性特质的僵化划分,使国际关系理论更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国际关系的现实。
如何评价女性主义安全观对主流国际关系的影响,也许可以引用一位女权主义批评家塞丝亚·安罗的话:“我们不必等待某个‘女权主义的亨利·基辛格’的出现,我们或许可以自己创造一个有新意的、更现实的国际政治研究方法。每当一位妇女诉说政府对她的控制、她自己的期望和她的劳作时,这样一种理论便在不知不觉地创造中。在国际关系学里,揭露对女性的排斥、对她们的控制、对她们的劳动成果的剽窃,都是对一种新的学科思想和方法的发展。它潜移默化地改变着、改造着、创造着人们关于国际政治的定义和假设。”[6](P639)女性主义安全观虽然还没有撼动主流国际关系安全观的地位,它甚至还没有引起主流国际关系理论的足够重视,但是,它毕竟在潜移默化地改变和影响着人们对安全问题的认识。女性主义提出了更加全面的、普遍的、以人为本的安全观,扩展了国际关系理论的视野,使国际关系理论更能客观地反映国际关系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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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系统安全理论范文篇7
会计电算化,是电子计算机在会计工作中应用的简称,就是以会计理论为基础,把以电子计算机为代表的现代化数据处理工具和以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数据库以及计算机网络等新兴理论和技术应用于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中,实现会计数据的记录、计算、分析、预测,为核算、考核、控制和规划再生产过程提供经济信息,以提高财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进而实现会计工作的现代化。
内部控制是会计主体为保证其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与程序。内部控制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是企业内部会计监督的核心。会计电算化是会计内部控制的工具,同时会计软件也融合了会计内部控制的部分理论,实施和应用会计电算化的过程也是实现内部控制的过程,是内部控制的制度化、程序化在会计内部控制的体现。
二、会计电算化的发展为内部控制提出了新的挑战
(一)网络财务是会计电算化发展的新的里程碑。
ERP网络管理系统是以基于业务流程再造BPR(BusinessProcessReeneineering)为企业量身定做的管理型软件。在计算技术上C/S与B/S结构相结合,将公布式计算扩展到N层,全面支持企业在广域网(Internet)上的应用;在管理思想上,强调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高度统一,实现了企业生存环境所有信息采集点和处理点的同步和协调。能更有效地支持新的供应链和战略决策。新一代网络财务ERP系统中的财务管理模块已经完成了从事后财会信息的反映,到财务管理信息处理,再到多层次、全球化财务管理支持的网络化转变。网络财务是会计电算化发展的新的里程碑,从空间、时间和效率三个方面改变了传统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方式和质量,从管理上、工作方式上改变了企业陈旧的模式,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及企业的管理水平。
(二)网络环境下电算化系统内部控制的新问题主要有:
1.安全性问题。网络是一个开放的环境,互联网的开放性与互联网协议的不安全性是导致网络安全问题的主要根源。因此,基于网络的网络操作系统、网络财务软件、网络数据库系统、网上公证机构等各方面原因,网络下的会计信息系统很有可能遭受非法访问甚至病毒或黑客的侵扰。这种攻击可能来自于系统外部,也可能来自系统内部,一旦发生将造成巨大损失。
2.企业内部控制在网络环境中失效。在网络财务系统中,会计信息的处理和存储集中于网络系统,将来企业的全部原始凭证将成为数字格式,同时大量不同的会计业务交叉在一起,加上信息资源的共享,财务信息复杂程度提高,交叉速度加快,使传统会计系统中某些职权分工、相互牵制的控制失效,原来靠账簿之间互相核对实现的差错纠正控制已经不复存在。因而,传统会计系统的内部控制机制与手段已不适应网络环境。
3.内部稽核难度加大。实行电算化以后,系统的正常、安全、有效运行的关键是操作使用。稽核必须运用更复杂的查核技术,会计人员必须培训具备复杂电脑资料处理能力,以胜任此项工作。如果单位管理制度不健全或实施不力,都会给各种非法舞弊行为可乘之机。
三、适应网络环境下的会计电算化,切实加强内部控制
(一)规划控制
会计信息系统战略规划制定的方法随单位的不同而不同,但制定适应单位发展目标的规划必不可少的,规划可根据单位的情况制定近期规划和远期规划,同时又要有一定的灵活性。
(二)组织控制
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是实施组织控制的主要制度,基本会计岗位(会计主管、出纳、会计核算、稽核、档案管理等)与电算化岗位(系统管理、数据收集、审核记账、数据分析、会计档案保管)可在保证会计数据安全的前提下交叉设置,各岗位人员既要保持相对稳定,又要定期轮换,防止内部舞弊的发生。
(三)安全控制
会计信息系统的安全控制是指如何采取有力的控制制度和措施来保证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系统的安全控制主要包括系统的接触控制、后备控制和环境安全控制。各单位应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和实施会计电算化有关的机房管理制度、硬件设备维护管理制度,网络运行安全制度、防范计算机病毒的措施和制度等。
现代系统安全理论范文篇8
现代安全管理是现代社会和现代企业实现安全生产和安全生活的必由之路。一个具有现代技术的生产企业必然需要相适应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科学。
关键词:
现代安全管理;体系;以人为本
1绪论
随着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不断得到推广和运用,由于管理跟不上规模的扩大,对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安全特性认识不足,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致使生产安全事故不断发生,火灾、爆炸、空难、化学品及核泄漏事故等严重威胁着人类的安全和健康。事故不仅造成经济上的损失,而且给人类的心灵留下久久的创伤和难以抹去的阴影,也给个人、家庭和社会留下了沉重的包袱和不稳定因素。事故的控制有“技术、管理、教育”三大对策措施,其中管理是关键的也是最重要的措施和手段。通过调查发现大部分事故是可以避免的,造成事故的原因大多是由于指挥人员的盲目指挥、操作人员安全知识的匮乏、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造成的。在事故发生后,由于企业应对事故发生后果的能力不足,不能保障受害人的合理、合法权益,进而造成受害人与企业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的稳定。
2现代安全生产管理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安全科学技术的发展,现代企业更需要发展科学、合理、有效的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现代安全管理是现代社会和现代企业实现安全生产和安全生活的必由之路。一个具有现代技术的生产企业必然需要相适应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科学。目前,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是安全生产管理工程中最活跃、最前沿的研究和发展领域。它的理论和方法主要有:安全管理哲学、安全系统论、安全控制论、安全信息论、安全经济学、安全协调学、安全思维模式、事故预测与预防理论、事故突变理论、事故致因理论、事故模型学、安全法制管理、安全目标管理法、无隐患管理法、安全行为抽样技术、安全经济技术与方法、安全评价、安全行为科学、安全管理的微机应用、安全决策、事故判定技术、本质安全技术、危险分析方法、风险分析方法、系统安全分析方法、系统危险分析、故障树分析、“PDCA”循环法、危险控制技术、安全文化建设等。现代安全生产管理的作用效果主要有注重效果,全面突出安全的重要性;安全管理以人为本;重视激励作用;把情感融入安全管理;把全员吸纳入安全管理;把安全管理贯穿到始终,实行全方位安全管理等特点。
3现代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现代安全生产管理中,目前普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⑴安全认识不到位,普遍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没有做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缺乏法律观念和意识,逃避承担法律义务和责任;安全意识谈薄,只顾生产经营不顾安全的现象还很严重。
⑵安全管理水平低下,安全管理手段落后。安全责任不明确,安全管理制度没有得到很好贯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对“三违”大多以罚代管,忽视设备和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忽视安全设施的建设,不重视制度的建设及贯彻落实,谈不上管理和责任落实。
⑶宏观安全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尽管政府已经建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但是人员、手段和机制尚未完全到位,特别是基层的面向生产经营第一线的安全监督机制还没有形成,监督管理还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大安全、系统安全的观念还没有形成。安全监管部门的主要工作还停留在“两查一证”,即事故调查、安全检查和发许可证。工作方法还停留在开会、发文件、纸上谈兵和走马观花上。
⑷应对突发事故的预案和预案的实施有明显不足。还需通过宏观和微观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社会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提高事故应急能力,确保企业职工生命和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确保社会生活的稳定。
4抓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理论、方式方法,对影响安全生产的人员素质、设备和管理等基本因素进行有效控制,方能达到安全管理中的本质安全水平,根据经验,笔者在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⑴加强实践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可通过直接实践和间接实践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间接实践是通过理论、规范、标准的学习而获得管理知识。因此要求我们认真学习专业的科学基础知识、认真学习来自于专业的科学基础知识与经验教训相结合的规章制度,实践别人的成功事例和做法。例如,在企业安全管理中推行HSE、进行岗位隐患排查、搞好安全评价、采用ABC管理法、运用系统工程原理等。直接实践是要从事故中得到经验和教训,因为事故是人们违背客观规律受到的惩罚;是对各项工作进行的最公正检查;是强迫人们接受的最真实的科学实践。重视事故的调查处理,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做好事故的统计分析,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以此指导安全生产管理,提供安全管理水平。
⑵突出安全工作的基础地位。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必须落实和强化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在企业整个生产流程中每个环节、每个岗位都要高度重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从生产环节和岗位的标准化抓起,在做好企业安全状况评估工作的基础上,普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制定颁布各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规定,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质量工作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推动企业安全质量管理上等级、创水平。
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组织措施。首先必须对各级各类人员及各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权、利进行明确界定,责、权、利不清,责任制也很难落实。通过与各级各类人员、各单位层层落实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按责任和要求追究责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是搞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前提。
⑷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察体系,使之充分发挥作用。各地区、各部门要以强化安全监管为手段,推动《安全生产法》的贯彻落实;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强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超前防范。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监察人员,不仅要深入调查分析事故原因,认真查处追究事故责任,更重要的是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安全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企业内部也要建立科学的安全事故预防制度,主动排查安全隐患和问题。
⑸积极开展安全性评价和风险评估工作。安全性评价和风险评估是安全管理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通过评估,对一个单位安全基础的现状和水平进行正确的评价,以明确事故的重点和需要采取的措施,实现超前控制,减少和消灭事故。
⑹强化现场监督检查,确保企业长治久安。现场安全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生产单位必须对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常抓不懈,通过严格实行24h不间断的安全生产调度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严格副总以上领导“五个一”考核制度;强化中夜班的安全管理,严格中、夜巡检查制度;严格现场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安全执法检查力度等具体方式,全面完善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提高生产过程的安全标准化形态。
⑺加强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人员素质。提高人员素质,要重点把握好培训对象、内容、形式、效果等4个环节,切实提高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培训对象的层次性和培训形式的多样性,把职工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水平、业务能力与职工个人业绩考核相结合,与激励机制相结合,使广大职工把安全作为工作、生活中的“第一需求”,实现安全工作“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⑻加强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控制和降低事故危害后果。“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的原则,然而无论预防工作如何周密,事故和灾害总是难以根本避免的。为了避免或减少事故和灾害的损失,应付紧急情况,就应居安思危,常备不懈才能在事故和灾害发生的紧急关头反应迅速、措施正确。要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从容地应付紧急情况,周密的应急计划、严密的应急组织、精干的应急队伍、灵敏的报警系统和完备的应急救援设施是控制和降低事故危害的最有效手段。
5结论
安全生产是政府和企业的头等大事,是实现人权的最有力体现。通过宏观和微观的诸多安全生产管理手段,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和现场安全检查,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及时查出隐患,认真进行整改,制定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资金的投入,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应急救援体系,全面推行现代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等等,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最终实现事故控制和减少损失的安全目标。总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意义重大、任重道远,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如何进行才是最合理、最可靠的、值得管理者们不断深入地研究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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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系统安全理论范文
关键词:有机整体;动态共生;后现代系统理论
中图分类号:D6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02-0006-04
后现代系统理论是科学发展观的一个新领域。进入新世纪以来,科学发展的理念已日益成为人们的共识,由此,科学发展观视野下的后现代系统理论也应运而生。本文立足于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对后现代系统理论做较为深刻的探讨与研究,并以此解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逻辑。
一、后现代系统理论的精神实质在于它的有机整体
后现代系统理论认为,自然界、社会、人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由若干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要素群构成。整个系统一旦形成,其整体性、关联性、动态性等就具有了鲜明的个性特征和目的性。按照西方建设性后现代主义者大卫・格里芬的观点,后现代科学的特征包括整体论和有机论。整体论认为,部分与部分之间、部分与整体之间拥有内在联系。有机论认为,具有内在联系的部分与部分之间、部分与整体之间是一种动态生成关系。整体有机论对“有机”、“整体”、“内在联系”的强调提示人们:人类与世界是一个整体,我们不仅包含在他人之中而且也包含在自然之中。[1]建设性后现代主义者反对把事物看成是完全外在的、机械作用的,无视内在的和整体的联系的还原论的方法,主张科学应将其方法建立在整体的有机性基础之上,只有用整体论研究宇宙与科学的统一性,才能超越个人主义、人类中心论、经济主义、生态危机等种种现代性的消极后果。科学发展观的后现代系统理论正是在吸纳和扬弃了建设性后现代主义这些科学观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的精神实质就在于它的有机整体性。
科学发展观的后现代系统理论揭示整个自然界与人类社会发展的整体性,认为在发展过程中要保持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身精神的有机联系,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与经济社会整体结构的合理性。科学发展观认为,系统性表现在一切方面,正确使用系统思想进行分析,可以使人们从宏观上把握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等各子系统的相互作用关系。任何事物(包括系统)都是对立统一的整体,它既具有矛盾运动、发展变化、否定自我的力量,同时,也存在肯定自身、保持自我、维护自己整体和统一的属性。后现代系统理论就是关注人与自然和谐的整体统一性。并认为,发展本身也是一个全面系统的概念,内涵着增长、稳定、公平、民主、价值等要素,但发展并不仅仅简单等同于经济增长,还应包括自然的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发展的全面系统性,决定了任何发展都是一个开放的、充满矛盾和曲折、不平衡的过程。发展不仅是个理论概念,更是个实践的概念。因此,无论在宏观决策上,还是在微观制度上,后现代系统理论始终应该成为人们的指导思想。但是,长期以来形成的非有机、非整体发展的传统思维模式,引导人们以片面的目标与状态从事要素群之间的协调与合作,碎裂了系统的有机整体性,其结果不仅难以促进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相反还导致自然资源的浪费和环境污染,破坏生态平衡。科学发展观的后现代系统理论从有机整体的高度有效克服了这些传统思维模式的弊端。
科学发展观的后现代系统理论的有机整体性还在于揭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理性控制和现代社会发展信息的对称性要求。强调在发展过程中,通过对经济社会发展逻辑的把握,尽可能避免经济发展的大起大落、社会群体的不安定和环境的过度污染。而在信息社会和虚拟世界中,信息既非“纯粹物质”,也非“纯粹精神”,是主观和客观内容的统一。它作为能指者不同于所指者,其意义包含着很大的主观性、虚拟性、建构性、能动性、多元性、不确定性、相对性、协同性及实用性,与人之生存状态和历史进程紧密相关[2]。科学发展观认为,由于世界是由物质、能量和信息三部分组成,因此,信息是一切系统保持一定结构、实现其功能的基础。社会各子系统只有拥有更多的信息,才能有助于实现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把握,做到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的理性控制和理性发展。由于经济社会各子系统具有耗散结构,它们的存在与发展需要引入负熵,各子系统之间存在密切的熵交换联系,在熵交换的过程中,经济社会本身的作用相当于经信息流来调控系统间的熵交换,减低系统所构成的复合系统内部的熵增,合理地分配负熵,走向共同有序与发展。科学发展的后现代系统理论就是在熵交换的有序均衡性上提升了系统的人文精神,达到经济社会整个系统的和谐,共享负熵,走向共生的发展之路。在国际上,通过融入国际社会的发展大环境,掌握世界先进技术、发达经济和民主政治等发展信息,为我国的科学发展制定卓有成效的决策;在国内,使全体人民能够及时获得更多国际国内的最新技术及政治经济、环境生态等方面的信息,包括涉及这些信息的新内容与新知识,增加国内人们对于获取发展信息的对称性要求,减少人们对于经济社会发展认识的不确定性,消除经济社会系统的熵增现象。
科学发展观的后现代系统理论的有机整体性更在于揭示了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非平衡理论、非稳定性转变规律、非突变式质变过程。
首先,后现代系统理论认为,不平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常态,而平衡是需要有文明程度与制度、立法等来保证的。科学发展观并不否定差别,更不是主张经济社会绝对平衡的发展观,而是坚持统筹经济社会平衡发展,使差距控制在社会系统能够容许的限度内,使经济社会在适度发展差别中良性运行,从而实现真正的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的后现代系统理论一方面主张发展的均衡性,另一方面主张发展的渐进性,要让人民认识到,发展是分层次的、有先后的,不可能让所有的人在同一个时点进入同一个层次的小康水平。
其次,后现代系统理论承认发展的非稳定性,但是,更关注社会发展非稳定性的转变规律。后现代系统理论认为,稳定是动态的,是发展过程中的相对状态。这种动态的稳定,不是封闭式的绝对稳定,而是一种充满活力的开放式的相对稳定,是一种有着局部变化而全局相对不变的大局稳定,是一种通过对局部变化的制度化调节而保持全局稳定的动态平衡。例如,在体制改革过程中,各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并不一致,甚至尖锐对立,但它并不影响经济社会总体的健康发展,倘若管理者能高度重视发展中具体而微的民生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适疏导,就能达到更高层面的社会稳定。
再次,后现代系统理论主张社会发展的非突变式是常态,是和平演进的量变过程,而非冲突式的社会变革。按照系统的相变理论,如果中间过渡态是稳定态,相变过程就是渐变。科学发展观的后现代系统理论重视非突变式的常态研究。在构建和谐社会的现阶段,人们都更加注重社会变革中的非冲突形式和渐变过程,强调缩小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贫富差距,强调不同社会阶层之间人们的公平正义,强调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和谐相处。而这正是科学发展观的后现代系统理论的主旨之一。
二、后现代系统理论的基本内涵在于它的动态共生
从后现代系统理论的角度看,所谓动态,是指一个具体系统如果不同周围其他系统发生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即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转换和交换,它既不能存在,也不能发展,因此,系统运行状况的好坏直接取决于系统与环境的互动。所谓共生,是事物存在和变化的一种现象,是一个客观的过程和趋势,是全球化进程中人类社会的必经阶段。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共生”还包含和谐的基本指向,涵盖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身精神的共生、不同文明的共生等各个方面。这种全面的共生观念不是简单的概念堆,而是应内化到具体的人的各种实践活动之中的核心理念[3]。一般来说,动态共生是一个复合概念,在实践中不可分割。
后现代系统理论的动态共生观认为,个体与环境之间是相互依赖、相互改变的;开放系统随着时间而改变和发展,并日益复杂化,而不像封闭系统一样在既定均衡和非均衡状态之间摆动;系统变化体现在其内部的各个参数内;系统内没有一个发展状态或阶段是静止的。动态共生的系统又是一个自组织、自纠正、自稳定的系统,发展过程存在多种可能性,但其结果却具有普遍性。在动态系统的发展过程中有两点非常重要:(1)子系统在与整体保持一致的过程中缺失了灵活性,但更加稳固;(2)如果整体内某一个部分显著,则系统集中于那个部分,且这个部分有一个重要的顶点,在这个点上,当系统处在一个敏感状态时,一个小小的变化都将改变系统的基础状态[4]。由此可见,发展就是一个动态共生系统的变量互动变化的结果。
科学发展观的后现代系统理论强调动态共生。以往的发展观,因其片面性,所以都未能形成科学的发展理论体系。现代社会的发展观历经了工业文明观、增长极限论、可持续发展观、综合发展观、“以人为中心”的发展观和科学发展观六个阶段。到20世纪80年代,由于多学科介入发展观的研究,产生了综合发展观,加进了对“人”的因素的研究,但当时还并没有突出人的地位。至1995年的哥本哈根世界人口与发展会议上,“以人为中心”、“发展的最终目标”“是全体人民”,才被提上议事日程。这些发展观虽然随着时代的进步也在不断地完善,但它们都缺乏发展过程中的动态共生理念,都未能把握发展过程的本质特征,也因此都没能进入科学发展系统理论所追求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境界。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以后,面对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状况,特别是2008年爆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以及我国国内相继发生的南方雪灾、四川汶川大地震及三鹿毒奶粉事件等一系列灾祸,因此,如何深刻总结国内外在发展问题上的经验和教训,充分吸收和综合人类社会发展研究的优秀成果,深入研究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成为学界的重要课题。毫无疑问,科学发展观的后现代系统理论也进入了一个全新的研究视角,即不仅涉及自然界、社会,还涉及人的精神领域。这些研究,摆脱了以往各种片面的发展理论中单纯地以经济发展为中心、忽视人的伦理判断和道德底线的设定,从哲学的高度丰富了科学发展观的后现代系统理论,从而实现在扬弃中达到经济社会动态共生发展的目标。
科学发展观后现代系统理论的动态共生学说还主张,发展本身就是一个动态共生的过程,由于共生的元素的多样性,因此,不可避免会出现形形的矛盾和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前进中的问题,是必然的也是正常的。唯物辩证法认为,前进中的问题只能在前进中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只能靠加快发展和科学发展来解决。科学发展观的后现代系统理论就是这个观点的坚定持有者。
科学发展观认为,后现代系统理论,特别是它的动态共生学说,来自于社会现实生活的需求,合乎自然界与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循这个规律同样是对动态共生的科学发展逻辑的尊重。科学发展观的后现代系统理论吸收了其他发展理论的合理成分,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不断丰富和完善。自然的发展、社会的发展、人的发展和精神的发展都推动了科学发展观的后现代系统理论的发展。反过来,科学发展观的后现代系统理论又更好地促进了自然的发展、社会的发展、人的发展和精神的发展。特别是在社会发展领域,科学发展观的后现代系统理论在探索人口、资源与环境和谐共生的关系及其规律性等现实问题上,具有重大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众所周知,人炸、资源短缺、环境污染是全球性问题。对尚处于转型期的我国而言,这些问题尤为严峻。在既有约束条件下,经济增长太慢则难以满足人们生活水平日益增长的需求,经济增长过快又极易陷入人口、资源与环境的恶性循环。传统的社会学与经济学理论都未能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如西方人口经济学理论偏好技术分析,而忽视人的因素;我国人口经济学理论则侧重制度分析,而忽视现实需求;新兴的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理论又大多是以新古典范式,试图破解面临的经济社会发展难题,虽然它们的阐释均具有各自的部分合理性,但均难免视角陷于狭隘,无法根治经济社会发展所遭遇的人口、资源和环境的瓶颈问题。究其根源,或是过于陷入理论演绎,或是过于就事论事,因此,都未能从理论上真正理解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身精神动态共生的核心要义。而科学发展观的后现代系统理论则能最大限度地阐释这些问题并提供解决这些问题的思路。如关注人口增长的适度规模问题、资源利用的代际公平问题、环境保护的自律与监控问题,等等,无不可以动态共生的理论来开拓人们的思路,求得全面协调可持续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后现代系统理论的核心价值在于人与自然和谐
后现代系统理论认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不能善待自然便不能善待人类自身,而不能善待人类自身显然不符合人类追求自由发展与完善的终极目标。因此,后现代系统理论的核心价值就在于主张人与自然的高度和谐,如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改变消费模式,避免过度消耗自然资源;抑制人口膨胀,缓解地球生态环境压力;提倡全球的绿色运动,倡导生态文明等,以实现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认为的,我们这个世界面临的两大变革:一是人同自然界的和解,二是人同人本身的和解[5]。而“和解”首先便是和谐。
传统的人与自然关系经历了从原始物本、神本、近代物本到人本不同的历史发展过程。原始物本强调构成客观自然界的各种具体物质元素,把它们看成是构成世界的本源,尚未涉及人的重要性问题;在中世纪,神本思想成为奴役人的工具,现实世界的人只是神的奴隶;到了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才第一次提出“以人为本”的口号,主张一切以人为中心,强调人的利益,提倡个性自由。但资产阶级革命后,又异化了早期的人本精神,把社会发展理解为就是发展经济,形成近代的“物本主义”。物本主义认为,人的本性是“经济人”,物的增长是人类发展的最高和最终的目标,一切发展都应该以人为中心,最终形成了现代主义的“人类中心论”,强调人对自然的权利,人是自然的主人,一切从人的利益出发。这种“人类中心主义”,必然导致“人类沙文主义”,导致对自然资源进行无限度、无休止、破坏性的索取和掠夺,忽视人对自然的道德责任和义务。这种反自然的价值观,不能不说是导致今天生态危机的根源。
科学发展观的后现代系统理论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内在的、本质的、构成性的,人与自然是一个系统的有机整体的两个部分,不存在谁优谁劣的问题。反对人类优于自然的观念。提出消除人与自然的敌对的或冷漠的异他关系,重建一种联合的、快乐的人与自然的系统关系。主张人类应既充分有效地运用自然资源,同时又善待自然,反对那种靠大规模地破坏其他生物来获得人类社会“进步”的形式,否则,人类及地球上的大多数生命都将难以逃脱毁灭的命运。后现代系统理论的实践价值就在于它最大限度地揭示了这些内在逻辑。
1.科学发展观的后现代系统理论的核心价值在于它强调自然生态与社会“人态”的同生共存。后现代系统理论看到了传统生态观和现代人类中心主义的缺陷,提出了自己的生态观,主张自然生态与社会“人态”的和谐共生,其积极意义已远超出生态本身的境界。生物学意义上的生态一词源于古希腊文,原意是指家或者人类的环境。生态就是指一切生物的生存状态,以及它们之间和它与环境之间环环相扣的关系。而“人态”通常指的是人的精神生态、人格生态。人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只有精神生态健康、人格生态健全,才能真正理解和实践自然生态与社会“人态”的同生共存、和谐相处,才能真正实现哲学意义上的和谐。人当然有改造自然的权利和自由,但同样有呵护自然的义务和责任。因为人与其他物种都是宇宙生物链中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分,享用自然并非人类的特权,而是一切物种共有的权利。要使人类和自然能够共同发展,人类首先要在维护生态系统动态平衡的基础上合理地开发自然,把人类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规范在生态系统所能承受的范围内,倡导在热爱自然、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和维护生态系统动态平衡的基础上,积极能动地改造和利用自然。无论是传统生态观,还是现代人类中心主义,都既没有正确认识自然生态,也没有正确认识社会“人态”,更没有认识到发展的价值目标和伦理关怀最终是为了人的,同样也没有认识到人与自然的关系实质上就是人与人的关系。马克思曾经指出:“人们对自然界的狭隘关系制约着他们之间的狭隘关系,而他们之间的狭隘的关系又制约着他们对自然界的狭隘的关系。”[6]当代社会,人类之所以面临着生存危机主要就是人类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出了问题。其实,人的问题是社会的根本问题,环境问题归根结底仍是人的问题,人如何对待自然界实质上就是如何对待自身的问题。
2.科学发展观的后现代系统理论的核心价值还在于它全面整合了传统生态观和现代人类中心主义,构建了一种全新的人―自然―社会和谐共生的生态观。后现代系统理论从“人与自然的关系”与“人与人的关系”二者互为逻辑前提入手,把人与自然之间的协调发展作为其前提和条件,而且从人类发展的实践困境和生态伦理学的逻辑困难双重前提出发,将后者归结到前者来解决,因而获得了更有力的说明性。它一方面立足于人的尺度来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因此,是一种以人为本的价值观,而不是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它另一方面立足于自然的尺度来衡量人与人的关系,因此,也是一种环境主义的价值观,它实现了以人为本与以自然为友的结合。后现代系统理论的发展观是人口、经济、环境等各要素之间的协调发展,它将人类的经济活动、环境保护活动与培育健全人格、造就人的全面发展有机统一起来[7]。它要求把握好“以人为尺度”和“以自然为尺度”之间的必要张力,明确在什么条件下以人为尺度,什么条件下以自然为尺度。正确把握和利用自然生态环境演化规律,自觉而积极地协调改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身的复杂关系,真正达到生态―经济―社会三者共赢和谐发展的境界。因此,后现代系统理论并不寻求对自然的盲目征服,而是主张人与自然协同进化,科技也不再是征服自然的统治工具,而是维护并增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手段。随着全球性生态环境危机的加剧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速,人类的命运和地球上的所有生命越来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因此,后现代系统理论要求在更深层次上和更广范围内采取有效的协调行动,共同应对全球性生态危机的严峻挑战,推动人与自然同生共存的发展。
3.科学发展观的后现代系统理论的核心价值还表现在特别强调人与自然及人与人的平等观,主张人与自然及人与人的生存平等、利益平等和发展平等。后现代系统理论的人与自然平等观并不是指不能消耗自然资源和对生态进行“必要伤害”,而是指这种“必要伤害”必须设定生态底线。“必要伤害”是人类为了发展而对自然界不得不做出的损害。“必要伤害”是自然界普遍存在的客观现象。在自然界生态系统中,存在着大量的“伤害”现象,并以“伤害”的形式维系着生态系统的平衡,如森林生态系统中的食物链。对此,后现代系统理论认为,“必要伤害”虽然有它的自然生态学意义,但不能因此就成为人类大肆挥霍掠夺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理由。主张,“必要伤害”的底线是:第一,它是一种条件伤害。即这种伤害是有条件的,主要是指伤害行为的实施只有在人类和自然发生冲突时进行,才是合乎道德的,才是能够被容忍的。第二,它是一种限度伤害。这种限度,从个体上说,对个体的伤害不能危及到该个体的种的灭亡;从整体上说,这种伤害不能破坏生态系统的完整和稳定。第三,它是一种特殊的保护。这一特征是从必要伤害的另一层面来表达的。如人类通过利用一种生物的天敌来限制另一种生物的过度繁殖,以保护生态系统的和谐;再如,令人通过科技手段采取节育来保持人口的生态平衡等[8]。设定“必要伤害”的底线,前提是生态安全原则。生态安全包括生物安全、环境安全和生态系统安全这几方面组成的安全体系。生物安全和环境安全构成了生态安全的基石,生态系统安全构成了生态安全的核心。没有生态安全,系统就不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也只有在生态安全的原则下,“必要伤害”的底线才有现实意义。在人与人的平等观上,后现代系统理论认为,一部分人的发展不能以牺牲另一部分人的利益为代价。既要求代内公平,也要求代际公平。代内平等的原则强调当代人在利用自然资源,满足自身利益上机会均等,在谋求生存与发展上权利均等。代内公平要求从成本效益的角度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两者的公平分配和负担,主张谁污染谁治理,谁最先享用了地球、最先破环了自然的生态平衡,谁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发达国家对“全球生态赤字”理应负有更大责任。而代际平等的原则要求当代人与后代人享用自然、利用自然、开发自然的权利均等。人类应站在可持续发展的高度,不能以牺牲环境和后代人利益为代价换来现代人的高速发展,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特征的“绿色文明”。
参考文献:
[1]朱传信.后现代“整体有机论”的生态和谐意义[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5).
[2]张之沧.“信息”的后现代解读[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6).
[3]李刚.科学发展观与“系统和谐论”[J].党史文苑:下半月学术版,2007,(12).
[4]陈向阳,张艳玲.动态系统理论研究进展[J].社会心理科学,2007,(5).
[5]海瑞.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意义与原则探讨[J].现代商业,2008,(21).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35.
现代系统安全理论范文
关键词:电力建设行业安全管理存在现状改进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电力建设行业安全管理理论属于现代行业安全管理理论中的一个重要部分,现代所流行的安全管理方面的理论最早出现于西方一些国家,可以说是伴随着工业革命的脚步走到了今天。在西方发达国家,如德国、美国、英国等国家的研究者最早开始研究安全管理的理论建构问题,并根据其所在国家的实际情况,经过多年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形成了特有的安全管理体系。最突出的表现是在德国和英国都通过了法律条文对安全管理体系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保证在生产中得到有效的执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作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基础,特别强调了政府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及行业协会的调节能力,希望通过行业的自我约束和管理达到以人为本、促进员工自觉维护生产安全的目标。
一、西方国家的电力建设安全管理的发展
在西方发达国家,对于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具有比较深入的研究,并且形成了相对先进的思想和理论,这都是我国进行电力建设安全管理中应当学习的内容。但是在接受和学习国外先进思想和经验的时候要注意吸收和消化,并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不断的创新。综合来说,建立我国特有的电力建设安全管理模式具有以下优势:第一、形成了对于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进行辨别、评定和控制的方式,并能够保证在管理体系中能够准确的运用。第二、实现了项目管理和安全管理的有效结合,是一种成功的尝试。当前的理论研究指出,只有在工作中具有一个运行良好的安全管理模式,才能保障生产的效率,通过应用项目管理理论将时间和空间集成到安全管理中,可以使现场危险源得到全面、充分的辨识成为可能。第三、在安全管理体系构建和安全管理技术开发方面,信息化和IT技术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手段。如何最好的利用科技的力量进行安全管理最终将成为一种潮流。
二、我国电力建设安全管理的现状和未来趋势
众所周知,电力建设工程不是一个单位就能完成或者做好的,需要有多个单位的密切合作和相互帮助。在这一过程中的工作具有程序复杂、各种环境差异较大的特点,这就容易发生一些危险,将会给电力安全施工带来极大困难。从我国实际情况看,虽然我国电力建设行业随着国外先进思想理念的传入已经开始重视借鉴西方的现代安全管理理论的研究成果,但是还不能满足现实的发展需要,值得欣喜的是这种现状正在发生变化。在未来的发展中,以下方面将成为重点。第一、建立一种具有相应特点的安全管理体系。只有具有一个能够良好运行的管理体系,才能保障安全管理的业绩。第二、充分利用现代科技的力量开发安全管理的信息系统。在这个重点中应当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开发包括对知识进行管理的系统、安全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和监测监控智能系统等的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以满足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管理的需求。其次是对安全管理的程序在保障管理质量和效率的基础上进行简化;最后是研究安全数据统计模型方法和开发安全管理决策支持系统。第三、将现代先进的项目管理理念与安全管理理论想结合。充分利用项目管理信息平台中的应用软件和信息数据,实现施工进度、质量、成本和安全的一体化综合管理。
通过对高新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理念的引进,帮助我国电力行业发展达到一种较高的水平,并最终实现与国际发展的接轨。电力建设企业不断完善项目管理的体系,保障安全管理知识化,为进行管理持续改进创造条件。
三、我国电力建设行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现代我国电力建设行业安全管理的发展面临着众多的问题,这些问题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电力建设行业安全管理没有改变传统的管理模式,管理的效果较差
在电力建设行业的安全管理中,存在许多的违法、违规的现象,尽管国家或者企业对这一方面制定了一些规定或者规章,但是并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多是以罚代管,对危险源没有足够的重视。
2.在管理中没有真正落实安全责任制度
在电力建设行业中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并将具体的承担主体进行了明确,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部门的领导人员和技术人员基本上都是侧重于工程建设,对于安全问题很少关心,这就造成了安全责任制度难以落实的现状。
3.在电力建设行业的安全管理中没有建立良好的数据分析模式
现代行业的发展越来越重视通过数据反应实际的情况,电力建设行业也是如此。但是在我国电力建设行业安全管理的统计分析、工作的方法和要求均无科学的数据来反映。缺乏操作简便、效果明显的安全管理辅助软件,对计算机辅助安全管理的优越性和作用没能深刻体会。
四、提升电力建设行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措施
1.将安全管理工作放到突出位置
在电力建设工作中要切实注重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尤其是对于第一责任人,必须按照责、权、利对各级人员和部门工作进行明确,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并使之充分发挥作用。
2.在生产作业工程中加强对安全管理的检测和评估
长期的发展时间证明,对安全进行及时有效的检测和评估能够尽早的发现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可能出现的危险,及时解决问题,保障安全生产。同时对于电力建设企业的检测和评估还能实现项目之间安全管理的交流,不断创新管理模式。
3.充分利用计算机软件及时进行安全管理
现代社会是一个科技较为普及的社会,各行各业都力图通过科技的力量实现有效的管理。因为安全管理涉及的范围比较广,如果只是依靠人的力量是很难实现有效管理的。所以,必须注重涉及安全管理的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计算机辅助安全管理系统可通过科学、有效地处理大量真实、完整的管理数据,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时也为安全管理的科学决策提供数据依据。
参考文献:
1.赵琪、官敏、王海林:《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电力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载《电力建设》,2010年第2期。
2.刘兴春:《电力建设安全管理中常见问题探讨》,载《科技创新导报》,2011年第10期。
现代系统安全理论范文篇11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成熟,计算机网络应用迅速普及。伴随我国国民经济信息化进程的推进和信息技术的普及,各行各业对计算机网络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对信息系统的安全性更加关注,如何保证网络通信的安全性成为人们必须面对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制定并实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防护策略以维护计算机信http://息系统正
常工作秩序,防范计算机犯罪,预防计算机安全事故,有效保证计算机通信网络的安全。
二、计算机通信网络安全的现状
(一)计算机通信网络安全概述
计算机网络由计算机和通信网络两部分组成,其中计算机是通信网络的终端或信源,通信网络提供数据传输和交换的必要手段,最终实现保存在计算机中的资源共享。计算机通信网络安全,是指根据网络特性通过相应的安全技术和措施防止计算机通信网络中的硬件、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和数据等遭到破坏更改、泄露,防止非特权用户窃取服务,确保网络正常运行。从网络的运行环节来分,网络安全有设备安全、数据传输安全、用户识别安全等几个方面。
(二)目前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研究现状及动向
1.国外研究现状及动向。国外对信息网络安全研究起步较早,研究的力度大,积累多,应用广。在上个世纪70年代美国的网络安全技术基础理论研究成果计算机保密模型”的基础上,制定了可信计算机系统安全评估准则”(tcsec),其后又制定了关于网络系统数据库方面和系列安全解释,形成了安全信息系统体系结构的准则。www.133229.COm安全协议作为信息安全的重要内容,其形式化方法分析始于80年代初,目前有基于状态机、模态逻辑和代数工具的三种分析方法,但仍有局限性和漏洞,处于发展的提高阶段。作为信息安全关键技术的密码学,近年来空前活跃,美、欧、亚各洲举行的密码学和信息安全学术会议频繁。1976年美国学者提出的公开密钥密码体制,克服了网络信息系统密钥管理的困难,同时解决了数字签名问题,它是当前研究的热点。而电子商务的安全性已是当前人们普遍关注的焦点,目前正处于研究和发展阶段,它带动了论证理论、密钥管理等研究,由于计算机运算速度的不断提高,各种密码算法面临着新的密码体制,如量子密码、dna密码、混沌理论等密码新技术正处于探索之中。
2.国内研究现状及动向。我国信息网络安全研究历经了通信保密、数据保护两个阶段,正在进入网络信息安全研究阶段,现已开发研制出防火墙、安全路由器、安全网关、黑客入侵检测、系统脆弱性扫描软件等。目前其研究动向主要从安全体系结构、安全协议、现代密码理论、信息分析和监控以及信息安全系统等方面提出系统的、完整的和协同的解决信息网络安全的方案。
三、计算机通信网络安全存在的原因
(一)系统自身的问题
由于计算机网络软硬件系统在设计时为了方便用户的使用、开发、和资源共享以及远程管理,总是留有窗口”或是后门”,这就使得计算机在实际运用的过程中由于其系统自身的不完善导致了安全隐患。系统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网络的开放性:网络系统的开放性和广域性设计使得数据的保密难度加大,其中还包括网络自身的布线以及通信质量而引起的安全问题。
2.软件的漏洞:通信协议和通信软件系统不完善,给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入侵留下了隐患。如果在使用通信网络的过程中,没有必要的安全等级鉴别和防护措施,便使得攻击者可以利用上述软件的漏洞直接侵入网络系统,破坏或窃取通信信息。
3.脆弱的tcp/ip服务:因特网的基石是tcp/ip协议,该协议在设计上力求实效而没有考虑安全因素,因为那样将增大代码量,从而降低了tcp/ip的运行效率,所以说tcp/i本身在设计上就有许多安全隐患。很多基于tcp/ip的应用服务如www服务、电子邮件服务、ftp服务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安全问题这很容易被一些对tcp/ip十分了解的人所利用。
(二)网络传输信道上的安全隐患
网络在传输信道上设计不完善,没有必要的疲敝措施,这也会给计算机通信网络留下安全隐患。因为如果传输信道没有相应的电磁屏蔽措施,那么在信息传输过程中将会向外产生电磁辐射,专门设备是可以接收到。
(三)人为因素
缺乏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的计算机内部管理人员、利用合法身份进入网络,进行有目的破坏的人员、恶意窃取、篡改和损坏数据的网络黑客以及网上犯罪人员对网络的非法使用及破坏等对网络构成了极大威胁。
(四)其他因素
此外,诸如安全防范技术、可靠性问题和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安全立法的疏忽,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以及意外事故的损害等也是威胁网络通信安全的重要因素。
四、提高计算机通信网络安全的防护策略
针对以上提出的影响网络安全的因素,我们从计算机系统、人员方面、网络安全策略和安全技术等方面提出了提高计算机通信网络安全的防护策略。
(一)提高系统自身性能
计算机系统在研发设计时不能只考虑实效,而应该把通信安全因素考虑进去。网络系统在设计时应该考虑到数据的保密难度,完善通信协议和通信软件系统,减少软件系统漏洞。使用通信网络的过程中,制定必要的安全等级鉴别和防护措施,防止攻击者利用软件的漏洞直接侵人网络系统,破坏或窃取通信信息。
(二)强化网络安全教育,发挥人在网络安全上的作用
要认识到计算机通信网安全的重要性,广泛开展网络安全研究,加强技术交流和研究,掌握新技术,确保在较高层次上处干主动。人员是网络安全管理的关键之一,人员不可靠,再好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手段也是枉然,故计算机通信网络的安全管理必须充分考虑人的因素。加大网络管理人才的保留,加强各部门协作,加大高级网络技术人员的培养和选拔,使他们具有丰富的网络技术知识,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从而达到有效的防护网设。
(三)制定并认真贯彻实施网络安全策略
安全策略是指在一个特定的环境里,为保证提供一定级别的安全保护所必须遵守的规则。应该从法规政策、管理、技术三个层次制定相应的策略,实现以下五不”的目的:
1.使用访问控制机制如身份鉴别,利用用户口令和密码等鉴别式达到网络系统权限分级,鉴别真伪,访问地址限制,如果对方是无权用户或是权限被限用户,则连接过程就会被终止或是部分访问地址被屏蔽,达到网络分级机制的效果。阻止非授权用户进人网络,即进不来”,从而保证网络系统的可用性。
2.使用授权机制,利用网络管理方式向终端或是终端用户发放访问许可证书,防止非授权用户使用网络和网络资源。实现对用户的权限控制,即不该拿走的拿不走”,同时结合内容审计机制,实现对网络资源及信息的可控性。
3.使用加密机制,使未授权用户看不懂”,保证数据不会在设备上或传输过程中被非法窃取,确保信息不暴露给未授权的实体或进程,从而实现信息的保密性。
4.使用数据完整性鉴别机制,优化数据检查核对方式,保证只有得到允许的人才能修改数据,而其它人改不了”,防止数据字段的篡改、删除、插入、重复、遗漏等结果出现,从而确保信息的完整性。
转贴于http://
5.使用审计、监控、防抵赖等安全机制,使得攻击者、破坏者、抵赖者走不脱”,并进一步对网络出现的安全问题提供调查依据和手段,实现信息安全的可审查性。
(四)提高网络安全技术
1.防火墙。计算机网络的最大特点是开放性、无边界性、自由性,因而要想实现网络的安全,最基本的方法就是把被保护的网络从开放的、无边界的网络环境中独立出来,使之成为可管理的、可控制的、安全的网络,实现这一目标最基本的分隔手段就是防火墙。防火墙是网络安全的第一道门槛,它的主要目标是控制入、出一个网络的权限,并迫使所有连接都经过这样检查,因此它具有通过鉴别、限制、更改跨越防火墙的数据流来实现对网络的安全保护。防火墙技术一般包括数据包过滤技术,应用网关和技术三大类。
2.密码技术。密码技术的基本思想是伪装信息,密码技术由明文、密文、算法和密钥构成。其中密钥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是一个综合性的技术,涉及到密钥的产生、检验、分配、传递、保存、使用、消钥的全过程。
密码类型基本有3种,即移位密码、代替密码和乘积密码。移位密码是一种通过改变明码中每个字符或代码的相对位置获得的密码;代替密码是一种用其它字符或代码代替明码字符后获得的密码;乘积密码则是一种通过混合代替方法使明码变成难以破译的密码。在实际加密过程中,一般不单独使用一种密码,而是将上述3种密码经过多次变换迭代生成。
3.用户识别技术。为了使网络具有是否允许用户存取数据的判别能力,避免出现非法传送、复制或篡改数据等不安全现象,网络需要采用识别技术。常用的识别方法有口令、唯一标识符、标记识别等。
4.入侵检测技术。入侵检测技术又称为ids,作用在于:识别针对网络的入侵行为,并及时给出报警或采取安全措施以御敌于国门之外,它在计算机网络中是非常有效的安全技术。目前计算机网络大都是基于单一的tcp/ip协议,其入侵行为的模式有一定规律可循,而通信网络本身就具有不同的种类,有完全不同的内部管理和信令协议,因此通信网络入侵检测技术对于一般的通信网协议具有针对性,我们可以利用这一特点,设计基于节点的入侵检测系统或设计基于网络的入侵检测系统,基于节点的工作日志或网管系统的状态搜集、安全审计数据以及对网络数据包进行过滤、解释、分析、判断来发现入侵行为。
现代系统安全理论范文1篇12
关键词:煤矿机电;管理措施;安全隐患;对策
中图分类号:TH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7-0211-01
一、煤矿机电系统及煤矿机电管理的定义
(一)煤矿机电系统。就目前我国国有煤矿的生产系统来讲,一般都拥有从提升、运输、通风、排水、压气到采、掘、钻探、通讯、洗选等一整套机械设备及与之相应的电气设备。而且都有着一支操作、维修、管理这些设备的相当数量队伍,并且还有为之服务的机电修理厂等,这些一般称之为煤矿机电系统。
(二)煤矿机电管理。是指利用企业管理的理论对煤炭工业企业机电系统的人、财、物和事进行科学管理,使之发挥最高经济效益的全部活动,称之为煤矿机电管理。
二、现代煤矿机电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隐患比较大,这体现在设备存在的隐患比较多。总所周知,安全生产是煤矿生存发展的永恒主题,而煤矿机电设备安全可靠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设备老、旧、杂、带病运转,安全设施、保护装置不全,距《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存在差距。设备、配件采购混杂,同型号、不同厂家,安装尺寸或型式不相同,增大工作难度。当前,随着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新技术、新产品不断涌现,机电设备的种类多而杂。如果没有一套规范科学的管理程序从来管理好设备,就会使不合格的设备投入使用,给煤矿安全生产带来隐患。
(二)造成了较大的资金浪费。煤矿机电设备选型是在设备规划工作中优化方案的过程,是设备前期管理的重要内容。当前,由于这一工作尚处于粗放式的管理,导致设备购置和使用存在着严重的脱节现象,设备的买、用、修、改造互相扯皮,各行其是,缺乏统一规划,使设备利用率低下,甚至大量闲置、积压,造成较大的浪费。
(三)管理工作效率低下。煤矿机电设备粗放式管理中,基础管理总帐、台帐、明细帐为手工记帐,工作量繁重,以物易物,帐、物不符现象时有发生,系统分析、汇总、统计均非常不便,严重影响了工作效率的提高。
(四)机电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麻痹大意,非标作业和习惯性“三违”现象经常出现,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违反了“三大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现象时有发生。
(五)机电队伍整体文化素质较低。煤矿机电队伍员工文化程度参差不齐,业务素质平均水平还不高,技术素质差,很难适应高新技术,造成检修质量差,排除故障难,时间长,很难适应现代化矿井的需要,部分人员未系统学习设备管理理论和企业管理理论,机电管理凭经验进行,没有达到科学管理。机电员工年龄构成不合理。
三、做好现代煤矿机电管理的措施
(一)发展煤矿机电的思路目前这个阶段要先从精细化管理入手。精细化管理就是将管理的对象分解量化为具体的数字、程序,在管理目标、标准、任务、流程等方面进行细分,实施精确计划、精确决策、精确控制、精确考核,是与现代集约化、规模化生产方式相适应的一种管理理念,是一种高效、节约的管理方式,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耗费的资源,从而降低管理成本。随着煤矿开(续致信网上一页内容)采工艺的进步和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传统的粗放式管理模式已显现出它的诸多弊端,从而为煤矿机电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精细化管理主要体现在:建立系统规范的精细化管理流程;规范设备选购、维修等管理标准和程序;建立规范精细的设备选型、淘汰制度。
(二)与时俱进,建立现代化组织机构。与现代化矿井的管理相适应,必须建立现代化的组织机构。由于矿井的大型化、装备技术的现代化、监控系统的数字化,矿井机电管理的复杂性、专业性大大增加,组织机构必须体现专业化管理和专家型结构。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建立,需要进行一系列的职能性建设和专业化训练,实现组织机构与矿井生产系统、技术系统、管理系统及其运行程序的全面衔接。
在组织机构建设的同时,员工队伍的建设必须提前进行。现代化矿井面对的不仅是先进的工艺设备,而且是数字化、信息化技术,员工队伍必须具备相应的素质和水平,所组建的经营管理队伍、技术管理队伍及采掘队伍应该是知识型、专业型的。因此队伍组建时,要严格选拔,组建后,要进行专业培训和现场实习。
(三)以人为本,提高员工素质和职业技能。以人为本,做事先做人。煤矿员工本身就是由一群素质不同,文化背景不同的人组成的,我国煤矿事故频发,在很大程度上,是源于总体水平较低的从业人员的素质,随着矿井机械化的普及,对于人员素质的要求日益提高。要实现现代化矿并的安全迅速发展,最切实的途径就是加强广大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是实现现代化矿井安全生产的关键。
(四)认真落实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是机电业务活动的准则,是做好机电工作的纪律保证,应建立健全。矿井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设备管理制度。当前,规章制度执行不利是突出的问题,特别是操作、维修、质量验收、现场管理等制度的执行方面。矿井机电管理的主要工作对象是设备,落实规章制度也必须以管好、用好、修好设备为主要工作内容。目前急需重点落实的规章制度是:机电管理人员责任制度;改造后的设备使用操作规程等制度。
总之,我国煤矿由于建矿历史短,基础比较薄弱,机电管理存在职能部门作用不力、标准化工作开展不平衡、设备管理不到位、技术管理滞后、机电队伍素质低、机电培训走过场等问题。因此我们必须从各个方面入手,做好现代煤矿机电管理工作,扎扎实实地搞好机电管理工作,提高现代煤矿机电管理水平,确保矿井机电系统安全、可靠、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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