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及地下水防治措施范例(3篇)
土壤及地下水防治措施范文
土壤污染如何以预防为主,怎么防控土壤污染“传染”,怎么整治已经“生病”的土壤?草案开出了三大药方。
预防为主:从源头上减少污染
“土壤污染具有累积性、不均匀性和长期存在性等特点,污染物在土壤中迁移、扩散和稀释速度极慢,土壤一旦污染,将是‘天长地久’。”环保部副部长赵英民的这段话包含一个道理:对于土壤污染,最急迫的任务就是预防和控制新的污染产生。
大面积的土壤修复治理是个世界性难题,其复杂性和投入远大于空气和水。土壤污染防治要在保护土壤的基础上,分类合理利用土地。
最紧要的工作之一,就是对于现在尚未被污染的“好土”,国家将实行优先保护,使这些未受污染的土壤能够保持良好状况。草案规定,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禁止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新建或者改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我国的土壤污染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长期累积形成的。人为原因主要包括:工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造成其周边土壤污染;农业生产活动中,污水灌溉,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投入品的不合理使用和畜禽养殖等,导致耕地土壤污染;生活垃圾、废旧家用电器、废旧电池、废旧灯管等随意丢弃,以及日常生活污水排放,造成土壤污染。
基于土壤污染的特点和我国土壤污染的主要来源,此次提请审议的草案单设“预防和保护”一章,对重点监管类的企业、矿产资源开发、生活垃圾和固废处置、农业面源污染等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作出了相应规定。
比如在与食品安全关系最为密切的农田土壤污染方面,草案提出禁止在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清淤底泥、尾矿(渣)等;禁止在农用地施用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畜禽粪便、污水、沼渣、沼液等。
风险管控:防止污染影响生活
“土壤污染以后,真正去治理修复是非常难的,投入的成本巨大。从国际经验来看,污染预防可能只花一块钱,风险管控可能要花十块钱,在末端去治理的时候要花一百块钱。”环保部土壤环境管理司司长邱启文说,坚持预防为主,最重要的就是实行风险管控。
风险管控正是此次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坚持的一条原则,这也是“土十条”的要求之一。
邱启文说,土壤污染防治的核心是管控风险,要关注怎么切断暴露途径。他打比方说,切断暴露途径的道理和大家涂抹防晒霜防止紫外线损害是一样的,即一旦阻断隔绝暴露途径,人接触不到污染土壤,风险也就防控住了。
草案对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风险管控措施分别作出了规定。
对安全利用类耕地的风险管控措施包括进行农艺调控、替代N植等;对于污染更为严重的严格管控类农用地,要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列入禁止生产区的农用地要采取轮作休耕、退耕还林还草、禁牧休牧等措施。
眼下,城市里面可开发利用的土地资源越来越紧张,一些地方正在把原有的工矿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但这些土地是否安全,能不能开发利用?邱启文说,对于建设用地来说,应采取有效的隔离阻断措施,切断土壤污染对人居环境的影响。
对于建设用地,草案规定,列入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污染地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用地。
污染担责:谁污染,谁治理
预防、管控,都是为了治病于未萌。而受污染的土壤,就像已经生病的人。但病人并不是完全“没救”了,还可以通过修复降低风险或危害,恢复成健康、可利用的土地。只是这一般需要大量的资金和较长的时间。
谁负责给“生病”的土壤治病?国家对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有哪些安排?
“土十条”提出,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
邱启文说,在土壤污染整治方面,并不主张盲目地“大治理、大修复”,而是重点针对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有序开展治理和修复。这个思路汲取了国外几十年土壤治理修复的经验和教训。
草案提出,不论是农用地还是建设用地,确实需要修复的,要由土壤污染责任人负责修复。农用地的土壤修复,土壤污染责任人无法承担修复责任的,由地方人民政府代为修复,但由此产生的费用,有权向土壤污染责任人进行追偿。
土壤及地下水防治措施范文篇2
关键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体损失;土地保育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应考虑的问题,究竟是一些什么问题呢?由于人们对水土保持概念理解的偏差,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时仅着眼于防治土体损失的机械固定,仅仅限制在使用工程措施,从字面上理解植物措施,没有意识到防治水体损失方面的保持利用,忽略对风力侵蚀的防治,不考虑植物侵蚀和化学侵蚀等。
要讨论这些内容的不合理问题,首先得搞清水土保持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1水土保持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由水土保持的概念看来,要弄清水土保持的内容,还必须弄清水土流失的定义。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是两个相对的概念,根据一些学术专著,它的意义也是比较明确的:是指土壤侵蚀(包括水、风、重力、人为活动等营力)造成陆地表面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力的破坏和损失。
然而什么又是土壤侵蚀呢?土壤侵蚀是国际通用的土壤学学术用语,国际上有代表性的学术专著和机构对此定义大致相同,即水、风、重力等作用下土壤的流失。国内定义是指土壤在内外力(如水力、风力、重力、人为活动等)的作用下,被分散、剥离、搬运和沉积的过程。
当然,随着人们对土壤侵蚀和水土保持的认识的不断深入,土壤侵蚀、水土保持的概念和内涵也在不断地发展演变。正如土壤侵蚀从最初的由于水力或风力作用引起的土地表面物质的移动,逐步发展到土壤在内外因力(如水力、风力、重力、人为活动等)的作用下,被分散、剥离、搬运和沉积的过程,水土保持概念也由初期的土壤保持发展为今天的水土保持并举,从单一强调土壤侵蚀引起土地生产力退化到同时强调土壤侵蚀环境与全球生态环境的联系,如水土流失与水环境的联系,水土保持与全球气候变化的联系等,即水土保持的对象已经不再是停留在山区、丘陵区和风沙区的水土资源,而是任何在内外力(如水力、风力、重力、人为活动等)的作用下被分散、剥离、搬运和沉积的水土资源,水土保持的内容已不只是防治水土流失,而是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建立良好生态环境。
由此看来,水土保持涉及的内容除了防治水土资源的流失外,还赋予了利用水土资源,绿化美化环境等。其中,防治水土流失涉及防治土地荒漠化、防旱保水等内容,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涉及了植物侵蚀、化学侵蚀,慎重考虑工程措施等内容,绿化美化环境则涉及了植树造林,慎重使用复垦措施等内容。总之,水土保持已不是最初的水土流失防治,即采取措施简单地把水土资源固定在某一个区域。
2问题根源的解析
前面已经说了方案中存在的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呢?我想最根本的是把水土保持单纯地理解为水土保护,而没有意识到水土保护的根本目的。现结合前面给出的概念来解析这些问题。
2.1仅把“保持”理解为“保护”
保持含义不仅限于保护,而是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由于一部分人把水土保持单纯地理解为水土保护、土壤保护,甚至与土壤侵蚀控制等同起来,没有意识到土壤的改良以及土壤合理利用于农、林业生产,即没有考虑到对土地生产力的提高,因此,在方案设计的时候,仅着眼于防治土体的损失,进行机械地“固定”处理,夸大甚至是盲目使用工程措施,从字面上理解植物措施。
2.1.1没有着眼于提高土地生产力。有人认为,用工程措施可以把土壤很好地圈定在某一空间范围,这样处理后基本不会发生土壤侵蚀的现象。有的就是忽视植物措施对土壤的改良功能及其对荒漠化的防治功效,在方案编制中忽视植物措施,至少不对石料场、石渣场采用植物措施,加速了该区域土地石漠化、荒漠化的进程。也有人在方案编制中不是先考虑提高土地生产力方面的土地熟化,而是随意采用复垦措施,使土地越垦越穷。相对次要一点的是,在方案中没有提及风力的扬尘等对土地的沙化。也许有人会问:为什么要提高土地生产力呢?因为他们只知道土地是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不知道中国仅有10.20%的土地面积适于农业,37.10%适于畜牧,且风与水冲刷严重。因此必须考虑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从提高土地生产力、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来看,把弃渣场设置在农田的方案也是不可取的。就算弃渣在水土保持措施处理后,能够使土地生产力提高到以前农田状况下的水平(一般情况下是不可能的),但弃渣场本身占压了肥沃的土壤,让其退化,变得难以利用。据科学测算,自然风化1cm表土层需要400年时间,而风化成30cm耕作层,则至少需要1.20万年。但破坏这1.2万年才风化成的耕作层,却只需一朝一夕就完成了。这是一种资源在时间上的巨大浪费。因此,强烈反对占用农田不经处理就用作弃渣处理场地处理弃渣的方案。
2.1.2对绿化、美化环境认识浅薄。由于没有意识到绿化、美化环境,一部分人没有考虑植物措施,或乱用植物措施,或没有把植物措施设计到相应深度等。总的说来,是对绿化、美化环境的认识没有深入。没有考虑植物措施的人完全没有考虑水土保持的绿化、美化这一部分内容。在方案设计中,不在乎植物措施,认为在工程措施的防护下,已经能够达到防治目标,采用植物措施纯属多余。
乱用植物措施是不知道植物间的互生与对土壤肥力的竞争,只知道植物对土壤的改良,不知道一些植物在人为作用下恶化土壤理化性质、降低土壤肥力(即植物侵蚀)。要么是简单的进行混交造林,没有考虑主要树种与伴生树种之间的关系,对各树种不进行优化配置;要么乱用植物种造林,使得外来物种入侵并恶化土壤理化性质,降低土壤肥力,造成植物侵蚀。
没有把植物措施设计到相应深度的人是对植物的绿化、美化作用的认识深度不够而总认为种下去就成。他们要么是随意设计,没有考虑立地条件;要么是简单设计,没有考虑混交造林;在简单的进行混交造林设计中,没有考虑造林密度对生长量的影响;当然,他们植物措施中更不会考虑到微生物对土壤理化性质的改良作用(其实,植物措施常常是和生物措施相互通用的)。
2.2仅从定义上理解,没有注意到事物的发展
早期,人们只提出了土壤保持这一概念。而今,还有很大一部分停留在这一概念上,认为只是对于水力、风力等各类因素引起的土壤侵蚀的治理。于是,他们没有注重水体的保护和利用,没有意识到化学侵蚀带来的危害。也就是说,没有水忧患与水战略的意识。当然,这些还与水体保护的具体定义有关,因为在这一方面大家还持不同的意见:如有人把入渗作为一种水体保护措施,但有人认为,入渗到地层深处的水体已经变得难以利用。
因此,在方案编制中少了很多内容,让编制方案的根本目的落空。没有了“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这一内容,好多东西也就空荡起来,更别说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了。个人认为,水资源的保持要从水资源的利用、便于利用出发,做好库存,同时进行防污染处理。
3对今后方案编制工作的建议
土壤及地下水防治措施范文
关键词西部山区;土壤侵蚀;环境系统
自然因素是水土流失发生、发展的潜在条件,人类活动是水土流失发生、发展和保持水土的主导因素。水土保持工程是应用工程的方式,防治山区、丘陵区水土流失,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发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建立良好的生态环境的措施。其治理对象是坡面与沟道中的水流失,即在水力、重力、风力、冰川等多种外营力和各种侵蚀形式的作用下,应用的工程防治措施。
1水土流失的形式
面蚀是水土流失中最普遍的一种形式,是指分散的地表径流从地面冲走表层的土粒。多发生在没有植被或没有可靠的水土保持措施的坡耕地或荒坡上。沟蚀:集中水流不仅冲刷破坏土壤,逐渐形成切入地面的沟壑,由细流相连汇成股流,冲力随之加大,沟壑也随之加深、加宽,日久形成大的沟壑。重力侵蚀:陡坡上土壤稳定是由于土体内的摩擦阻力,以及自然植被的固持作用来维持的。当受到一定外力或植被被破坏,土体摩擦力减少,就会引起土壤崩坍,表现为坠石、山崩、滑坡、泥石流等。因是重力作用形成的,一般通称重力侵蚀。
2土壤侵蚀的因素
可分为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自然因素是水土流失发生、发展的潜在条件,人类活动是水土流失发生、发展和保持水土的主导因素。
2.1自然因素:影响水土流失的自然因素主要有气候、地形、地质、土壤和植被等,各种自然因素间是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气候因子对水土流失的影响,一种是直接的影响,如降雨或融雪形成地表径流,造成水土流失。另一种是间接影响,如温度、湿度、日照等变化,对岩石风化和土壤性质的影响,进而间接影响水土流失的发生和发展。水土流失与降水有密切关系,暴雨是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主要气候因子。一般来说,暴雨强度大,水土流失量也大。此外,风、解冻、冻结等,都与土壤侵蚀有密切的关系。地形就是地球表面起伏高低总的形态,也称地貌。水土流失多发生在坡地上。因此说,地形是影响水土流失的重要因素,地面坡度、坡长、坡形、坡向、地面高度等都能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地面是否出现水土流失、流失的程度与地质条件有密切关系。岩石的坚硬程度、土壤的性质类别,对抗侵蚀能力都有着重要影响。特别是土壤的透水性,直接影响水土流失程度。一般砂性土壤,透水性强,不易产生径流。而粘性土壤透水性差,降雨后易产生地表径流,容易发生水土流失,但砂性土壤易于被雨水带走,也会造成流失。植被是保持土壤免受侵蚀的主要因子。植被覆盖地面、截持雨水、减少雨滴出溅、缓解地表径流,可以固持和改良土壤。因此说,植被条件好坏与水土流失有直接关系。
2.2人为因素:自从人类出现以来,就不断地以自己的活动,从事生产和生活,对自然界施加影响,其中人类不合理地利用水土资源和植被资源,是产生加速侵蚀的根源。如乱砍滥伐、毁林开荒、森林火灾等,使森林遭到大面积破坏,失去蓄水保土能力,加速水土流失。陡坡开荒不仅破坏了地面植被,而且翻松了土壤,造成侵蚀条件,遇有暴雨,冲刷严重,危害极大。不合理的耕作方式耕地顺坡打垄,人为的形成一些小沟,降雨或雪融后,水流顺沟而下,造成水土流失。过度放牧使植被遭到破坏,不能得到恢复,一遇风雨作用,就会造成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工业、交通、基本建设中的破坏如开矿、建厂、筑路、挖渠、建库等,使大量弃土和泥砂,随意冲入河道,造成水土流失。
3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以小流域为单元,因地制宜,因害设防,沟坡兼治。工程建成后,见效快,初期蓄水拦沙效益显著,并与农业耕作技术措施、植物措施同等重要。各项措施分别担负起山、坡、沟、川滩各部位的防治任务,只能互相配合,不能互相代替。
3.1坡面治理工程:控制水土流失的先行工程,采取人为局部改变小地形,将雨水及融雪就地拦蓄入渗,减少或防止形成地面径流,防治坡地的水土流失。属于山坡防护工程的措施有:梯田、拦水沟埂、水平沟、水平阶、水簸箕、鱼鳞坑、山坡截留沟、水窑(旱井)、蓄水池以及稳定斜坡下部的挡土墙等。梯田的作用在于减少径流速度,切断径流流线,防止水土流失。根据梯田的断面形式,可分为水平梯田、坡式梯田、隔坡梯田等,水平梯田效果为最好。水平沟俗称竹节壕,采用这种措施的目的是,使地表径流较均匀地拦蓄在坡面上。山坡截流沟(环山沟、截水壕)的作用是把坡面径流引导到蓄水工程或引下山坡,排入沟谷,以保持水土。鱼鳞坑既是一项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又是造林整地的一种好方法。其上部为直线形,下部培成水土土埂,形如半月形或椭圆形,呈"品"字形状布置在坡面上,还可以与水平沟结合布置。蓄水池又叫涝池,和水窖一样是干旱地区群众创造的蓄水措施。
3.2沟道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区的最后一道防线。作用在于防止沟头前进、沟床下切、沟岸扩张,减缓沟床纵坡、调节山洪洪峰流量,减少山洪或泥石流的固体物质含量,使山洪安全地排泄,对沟口冲积圆锥不造成灾害。属于山沟治理工程的措施有:沟头防护工程、谷坊工程,以拦蓄调节泥沙为主要目的的各种拦沙坝,以拦泥淤地、建设基本农田为目的淤地坝及沟道护岸工程等。沟头防护工程就是在沟壑周围修起截水沟拦住雨水对沟壑的冲刷。沟头防护工程布置,一般有连续式和断续式两种。连续式适宜于沟壑区的平缓地面上,通常在沟头上设埝两道,方向大致与沟沿平行;断续式适用丘陵区较陡的坡度上,埂沟深各1米,将沟分为基干段,段与段间距一般为1~2米。
4结束语
小流域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多种措施。随着系统工程的发展,在水土保持工程规划设计中,将会更广泛地应用系统工程理论。另外,为了使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现代化,将逐步推广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方法与先进的施工机械设备。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