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安全案例范例(12篇)
国土安全案例范文篇1
关键词:住宅工程基坑开挖基坑支护
在实际工程施工中,影响基坑开挖工作的因素很多,同时基坑施工也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对基坑工程的影响因素主要是基坑开挖过程中许多因素是不断变化的,并且不可预测的,所以基坑工程能够按质量如期顺利完成,还必须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大量定期和不定期的监测工作,建立动态信息档案;通过对前期开挖监测得到的各种数据进行分析,为后续开挖方案、开挖顺序和开挖速度提供依据,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险情进行及时的预报,保证基坑支护结构的稳定性及周围环境的安全。下面就一具体案例进行分析介绍,详细说明基坑施工的关键工作。
一、案例概况:
1、工程特点:
本工程为四栋多层建筑,1、2、3#楼为砖混结构,4#楼为框架结构。基础全部为大开挖,1、2#楼基坑开挖尺寸:混凝土条基外放2米,长70.84米,宽19.93米,深5.18米,开挖面积1411.8m2,开挖土方工程量7893m3。3#楼基坑开挖尺寸:混凝土条基外放2米,长70.84米,宽21.13米,深5.18米,开挖面积1370m2,开挖土方工程量7751m3。4#为综合楼,基坑开挖尺寸:柱外皮外放3.8米,长73.05米,宽27.425米,深3.63米,开挖面积2003.4m2,开挖土方工程量6576.25m3。基坑土方开挖依据现场情况,计划采用基坑放边坡处理,其放坡系数为1:0.33。计划基础开挖回填工程用两个月的时间完成。
2、地形地貌:
(1)、原自然地坪与相对①点高差0.036米,现定室外地坪高于相对①点0.5米,室外需回填0.464米。
(2)、东西两侧距原建筑物太近,为保证原建筑物的安全,计划局部采用混凝土土钉墙支护及相应的支护方案确保施工安全。
(3)、施工条件:
①、测量定位已完成。高程控制点,以人行道相对点以上1.5米为工程±0.000。
②、现场临时设施施工完毕,能正常使用。
③、施工道路基本畅通,施工用临时用水、电已连接。
④、机械、劳动力已完成调配,现已进入施工现场。
二、施工准备:
1、施工要求:
(1)、标高水准点依据建设单位给定的高程点已引入施工区。
(2)、熟悉施工图纸及地质情况,埋设好轴线控制桩,了解地下管线情况,检查挖土及运输机械的准备情况,进行施工前技术质量和安全交底工作。
(3)、制定土方开挖施工方案,安排工期计划。
2、现场准备:
(1)、进行定位放线,放出基坑开挖线和边坡线。
(2)、落实基坑支护队伍,以便开挖与支护同时进行。
3、施工方案:
(1)、施工工艺:测量定位机械进场土方开挖人工修边角基底平整基底普探。
(2)、施工流向:清理地表垃圾土并外运,先开挖2#楼,自东向西,自上而下,依次开挖,依据施工开挖线进行开挖。将2#楼土方倒运至4#楼堆放,然后开挖3#楼土方回填2#楼,同时开挖1#楼,将1#楼土方全部外运,二次开挖4#楼将4#楼土方回填于1#楼,形成一个流水作业线,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3)、施工方法:采用两台挖掘机,两台装载机,8辆自卸汽车配合外运。人工刷坡:待基坑开挖出一定范围后进行人工刷坡,依据现场土质和周围环境情况计划坡比,放坡系数为1:0.33,人工刷坡与机械开挖同时进行。要求配合机械挖土的施工人员清楚挖土区域及机械前后行走范围及回转半径,严禁在机械前后行走范围及回转半径内行走及施工配合作业。
(4)、基坑支护:
本工程设有地下室,且周边建筑物较近,开挖深度至-6.65米(自然地坪标高为-1.47m),因而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强制性条文》的有关规定进行安全防护,东西两侧必须做土钉墙进行支护,土钉墙支护与机械开挖同时进行,做到随挖随支护,支护设计与施工有专门的施工方案。基坑四周设置扣件钢管栏杆,并绑密目网,设置警示牌,防止人员及物体坠落。采用扣件和钢管搭设爬梯,供施工人员上、下基坑。
(5)、施工排水:
地面排水遵循先整治后开挖的施工顺序,施工前先做好地面排水,地面排水随地形坡势沿开挖基坑外边缘设30公分高阻水带,再修200×300水渠排水,以防地表水流入坑内。坑内排水沿基坑横向中线向基坑东西方向挖四个积水坑,用水泵抽水。
三、普探与验槽:
1、普探:基坑挖至设计深度后进行普探,普探应按《建筑物场地基坑探察与处理暂行规定》对基坑进行探察,会同建设单位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地质情况负荷,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规定后,即可进行灰土回填。如有地下墓坑、软土层等情况,需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处理完毕后方可继续施工。
2、验槽:基坑施工完毕后,会同勘察、设计、建设、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验槽,在相关单位人员签字盖章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四、质量保证措施:
1、土方工程施工中,应经常测量和校正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定期进行复测和检查,保证其正确性。
2、基坑开挖过程中应对土质情况、地下水位和标高等变化情况经常检查,做好原始记录,若发现地基土质与设计不符时,需经有关人员研究处理并做好隐蔽工程记录,确保基坑工程质量。
五、安全施工措施:
1、土方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循国家、省、市及公司的安全施工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各专业操作规程。
2、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土方工程的边坡坡度、排水坡向等必须按审批后的施工方案执行,确保边坡支护的稳定和基坑的施工安全。
4、机械前后行走时必须看清楚前后方是否有人或障碍物,机械回转时必须看清楚3600回转半径内是否有车辆和行人。且机械施工至围墙处时必须有专人配合指挥挖掘机驾驶员,防止由于驾驶员的距离错觉造成对围墙的碰撞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5、确定地下管线的位置,开挖及运输过程中有专人看守,防止对地下管线造成破坏。
6、人员刷坡与机械开挖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且夜间施工时不能同时进行。
7、土方开挖需要使用的机械应具备国家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属正常使用范围内的机械。
8、工地各专职安全员进行预防监测及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施工安全。
总之在实际施工中,往往一些问题的处理方法是由几种方法共同组合进行处理的,我们作为技术人员一定要严格按照图纸和规范施工,并且尽量避开雨季施工,避免由于降雨带来的施工质量与安全隐患。施工前根据地基土质条件,精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基坑施工方案,分层分段开挖,分层分段支护,杜绝一次开挖到位,不可超挖,坚决杜绝盲目追求降低造价、赶工期而忽视基坑工程安全的行为发生。
参考文献
国土安全案例范文篇2
1国土资源档案普通提供利用概况
随着形势的发展,档案利用工作更加突显其重要性,档案普通提供利用已越来越被人们所熟悉,档案工作已逐渐走出深宅大院,面向社会、面向着适老百姓,为社会经济运行服务。机关内部工作中查相关文件、编史修志等要到档案室查找档案;居民拆迁问题、农民安置问题、社会保障问题,在涉及到国土资源方面时,要到档案室查找政策依据和法律文书。诸如此类的利用事例不胜枚举,档案普通提供利用密切联系着党和政府的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关系,附带性推动了国土资源档案事业的进步和发展。
以海安县国土资源局以及国土所档案室为例,近几年县局和国土所档案室平均每年接待利用750人次,提供档案资料730余卷(件、册);从查档目的来看,工作查考占15%,编史修志与学术研究占5%,拆迁安置情况占60%,征地失地农民保障8%,其他类(包括司法机关调档、婚姻家庭矛盾、经济纠纷等)占12%;从查阅结果看,达到目的占81%,基本达到的占8%,找到线索的7%,未达到目的的占4%。从查档的形式上看,以来馆室利用为主,其它方式为辅,来馆查询占93%,电话查档为5%,网络查档、土地式查档等形式占2%。
2国土资源档案普通提供利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档案普通提供利用工作主要的工作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Ⅸ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等。这些法律、法规对档案保管利用工作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些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不是很强,在处理一些具体问题时难以把握,存在一些矛盾。在国土资源档案普遍利用中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矛盾:
2.1频繁利用与长久保护的矛盾。从某种意义上讲,要保证档案的安全,最好就是把档案封存起来,不要让任何人接触,更不应该搬借不符合档案保存的环境中应用。但是,保管档案的目的就是为了利用,因此保护与利用始终存在着矛盾。从档案内容上看,珍贵档案基本属于开放档案,它的内容应该对社会开放;另外,网络安全保护与利用的矛盾也较突出。目前,档案馆大多已将档案数据化,为利用者提供电子版本供其查阅,利用者可以通过外网查阅案卷级目录、通过内网查阅案卷级目录及档案全文,通过摘抄的方式记录相关内容,但是,因为考虑到内部网络及档案的安全,档案室一般不提供数据拷贝及打印,这样,利用者往往觉得非常不便。
2.2全部开放与内容控制的矛盾。参照《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各级国家档案馆的划控工作都是针对满30年的档案开展的,档案普通提供利用部门根据划控工作的结果确定档案的提供利用范围。在实际利用工作中,国土资源档案几乎都是未满30年的,按规定不得全部整卷公开,普通提供利用工作经常会遇到一些困难,开放与控制的矛盾就会显得较为突出。如:利用者需要利用的是未满30年的档案,这些档案尽管其内容应该可以公开,但都未到划控时间,对于这些档案是否提供普通利用,档案馆工作人员往往会觉得难以把握。
2.3当事人要求复制多,规定只许可提供少的矛盾。《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对利用的概念作了明确的表述:《档案法》所称的利用,是指对档案的阅览、复制和摘录。有些利用者为尽可能多地掌握学术研究素材,往往希望复制尽量多、甚至整卷的档案。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档案馆一般不同意为利用者复制太多的档案,尤其对整卷地复制档案控制得较严,因为整卷地复制档案就等于“档案搬家”。久之,档案必将社会空壳化。
2.4维护社会稳定稳与维护当事人权益的矛盾。这些年,企事业单位大量改制,劳力安置矛盾时有发生,当事人征地供地一系列的相关全套档案,而这些档案还没到开放时间,如果提供利用可能使相关矛盾升级,给社会的稳定和政府的工作造成更大的压力;但是如何不提供利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证。这些档案如何提供利用、提供利用的范围如何把握一直是困扰国土资源档案普通提供利用工作的难题。
3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档案普通提供利用水平的思路
3.1加强国土资源档案资源建设。要提高档案利用效果,就必须有丰富的档案资源作为保障。首先,要加强业务监督指导工作,从源头上提高进馆档案的质量;其次,要加大档案征集、接收工作的力度,不断的丰富馆藏;第三,加强档案馆室间的相互协作,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共享,在国土系统内档案室之间、与县专门档案馆之间先实现民生档案信息数据库共享,并且要向所有开放档案数据共享发展,使得利用者所需档案信息只要保存在其中某个档案馆室内,即可在首访的档案馆室查阅并可异地开具档案证明,而无需往返奔波.
3.2规范国土资源档案的利用工作.由国家或者省档案部门牵头,出台档案利用办法,规范档案的利用工作,使各所档案馆室的普通提供利用工作有据可依,恰当地解决各方面的矛盾,树立档案利用服务新形象,提高档案系统的整体服务水平。
3.2.1加快国土资源档案信息化步伐,解决保护与利用方面的矛盾。根据档案的珍贵程度,利用频率等情况,制订合理的数字化方案,对利用频率高、利用效果较好、涉及民生的档案优先数字化,如土地劳力安置、司法纠纷、清房、等档案;对已经数字化的档案、利用频繁高的档案,要尽量提供电子版本,以保护档案原件;如确有必要使用的珍贵档案,在提供利用时则采取配带手套等防护措施,要加强档案流动中的保护工作;同时,做好档案数据的备份工作,确保数据的安全。
3.2.2提前做好国土资源档案划控工作,解决开放与控制方面的矛盾。根据政务公开的要求,有很多文件一旦形成,即必须对外开放。因此,要解决开放与控制的矛盾,必须将档案的划控工作分阶段多次进行。在实际工作中,除了对满30年的档案正常划控外,可以考虑增加10年、20年划控。在各建管室单位每年整理档案时,即进行第一次划控工作;在各进馆单位向档案馆移交档案前,由相关送室进行第二次划控。
3.2.3制定国土资源档案具体利用办法,解决复制多与少方面的矛盾。由国家或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对“利用过程中复制多与少”“如何理解档案搬家”等问题进行研究,制定一个具体的规定,便于各档案馆在提供利用时统一执行。
3.2.4坚持以尊重事实为原则,解决维稳与维权方面的矛盾。在遇到维稳与维权这类矛盾时,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制为准绳,把握好提供利用的尽度。
3.3发展电子政府政务,提高国土资源档案普遍利用的水平
国土安全案例范文篇3
关键词:承包土地属性;征收;补偿费性质;分配办法
一、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属性
众所周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推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的一次重大变革。2003年3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这种以户为单位的承包方式予以进一步的完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承包原则以法律的形式得以确立,并重申了“耕地的承包期限为三十年”,用国家立法给承包农户一个“定心丸”,确保一个长期而稳定的土地承关系,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的增收。从以上的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我们不难看出:这种家庭联产承包制,是以户为单位对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的承包经营,而不是将集体所有的土地划分给各户或个人私有;是以“户”为单位的家庭成员共同承包,由户主为代表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同,而不是任何个人与集体的土地承包合同关系。
二、关于征收集体土地各项补偿费的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征用集体土地,安置补助费是依据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用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这里的“平均每人”是指被征地时该集体经济组织现有的在册人口。包括1994年完善家庭联产承包制土地承包到户以后,新出生的人口和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出嫁而加入该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口,而不是指1994年土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时的当时人口。因此,从该条规定来看,安置补助费明显是用于对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现有成员的安置。其中当然不包含户口已经迁出,出嫁并成为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一家庭成员的“出嫁女”的安置;也不含对1994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家庭成员资格,拥有家庭承包地,现在已成为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等部门干部、职工的安置;更不存在对1994年拥有家庭承包地,但现在已经死亡人口的安置。因此,对于户口已经迁出的人员要求原集体经济组织给付安置补助费明显缺乏法律依据,而以1994年承包耕地时各户的土地面积多少作为领取安置补助费的依据同样没有理由。
三、关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分配办法
国土安全案例范文
一、形成及其相对封闭性
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管理对象是国土档案,即国土资源部门在日常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照片、声像、实物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①。由于档案类型多样,形态差异大,质地多样,管理国土档案存在一定的困难。20世纪90年代,在国家信息化策略推动下,国土规划部门开始档案数字化工作,建立数字档案目录,使用计算机进行检索利用等。进入21世纪初,目录数据库已经完成,全文数据库不断增多,形成了大量的国土档案,相关管理部门开始建设国土档案管理系统,并不断进行改造、升级,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国土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近10年来,尤其是在《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二五”规划》的引导下,数字档案馆基本建成。如武汉市国土规划数字档案管理系统、山东省济宁市国土一张图档案管理系统、安徽省安庆市可视化城建档案管理系统等结合自身工作职能,称谓不同的数字档案馆”。目前,全国范围内,国土规划数字管理系统不仅能够满足特定区域内国土资源系统档案管理的实际需求,而且能够满足T级档案信息数据的可靠存储和快速检索,对土地、地质矿产、测绘、综合文书、声像等各大类档案数据进行统一集中管理,实现了国土档案数、图、文一体化管理”。②近年来,国土档案管理系统通过与GIS技术的结合,形成了空间库、目录库、图文库”三库合一的数字档案馆管理模式,不仅将电子公文流程形成的电子档案、档案数字化后形成的档案进行统一管理,而且具有统一的档案管理平台和档案利用平台,实现了档案利用的电子化、平台化,初步建成了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这种数字档案馆,通过与规划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测绘部门等的结合,形成了一个开放的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应该说,从国土档案到国土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再到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化,是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GIS等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国土规划管理部门不断创新的结果。然而,目前看来,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系统,主要体现在:以管理为主,利用为辅;以系统内部使用为主,公共使用为辅;以土地规划为主,与其他部门的结合有限;以区域内利用为主,全国范围内的整体使用尚未形成。也就是说,数字档案馆的功能集中在工作人员对档案信息资源的管理,主要是单位内部国土规划部门使用,面向社会公众、面向其他管理机构、面向全国衔接的统一平台尚未建立,导致了国土资源规划数字档案馆档案信息的管理”与利用”和输出”与输入”存在着不平衡现象。这种现象的产生,一是因为数字档案馆建设的时间不长,其功能的完善需要时间;二是因为从已有的档案管理系统开发成数字档案馆是一个质的飞跃,这在不少单位并没有清晰的概念。因此,需要充分认识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的开放性,促进其快速成熟。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是数字档案馆空间范围内的人与其生存的环境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统一复合体”,是用生态系统的概念、理论和方法研究数字档案馆的结构、功能和管理运作”③。据此,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是一个由人、国土数字档案信息资源、地域环境等要素组成的完整统一体。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作为一个有机的生命体,不仅涉及该生态系统的形态结构,而且存在结构要素及其相互之间的关联,以及工作人员与数字档案馆生存环境之间的相互协调,从而实现数字档案馆档案信息的管理”与利用”和输出”与输入”之间的平衡。
二、开放性是基本体现
档案馆在社会中是一个独立存在的个体,是社会的一个组成部门,它存在于社会之中,受社会的制约,同时也对社会产生作用,具有社会服务性。档案馆不同于档案室,它保管档案的目的不是为某一单位、某一系统小范围服务,而是为社会各项工作提供服务。它的服务范围大而广,面向社会各个方面,遍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④这是自19世纪40年代至今档案开放的基本结论。数字档案馆的本质是档案馆。数字档案馆是利用各种信息技术手段将原有的馆藏档案数字化,并收集、采集、捕获有价值的数字档案信息资源,通过网络技术建立分布式、跨地域的有序的档案信息资源管理系统;该系统以数字档案信息资源为基础,以信息技术、网络技术、数字技术、多媒体技术等为平台,以用户需求为根本,提供各种信息服务。⑤国家档案局的《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⑥指出,数字档案馆的四项基本业务功能收集、管理、保存、利用”,一旦缺乏广泛的、本机构以外的利用”环节,便不能称为数字档案馆。基于这种认识,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理应是服务社会大众的档案馆,是大众利用国土资源信息的开放性的窗口。
1.是自然生态系统基本法则
任何一个自然生态系统都是开放的,有输入和输出,而输入的变化总会引起输出的变化。虽然输出并不是立即变化,有时会延迟,但是决不会赶在输入之前。输出是输入的结果,输入是原因和源头,两者呈现一种动态的平衡。⑦信息生态系统中,信息的生产者、传递者、分解者、消费者与外界环境之间的信息交换,构成了一个信息生态循环。⑧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作为人与其生存环境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统一复合体,与外界环境有着不断的交流,其自身处于不断输入和输出的循环往复之中,通过信息传递和价值转化不断地与外界进行交流,包括机构、人员之间的相互交流与合作,这是自然生态系统的基本法则。
2.是技术发展的必然产物
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范围内第三次浪潮”的兴起,信息技术对档案工作产生了极大的冲击,对数字档案馆的产生和发展产生了重大的驱动作用。近年来,计算机技术、信息处理技术、信息可视化技术、存储技术、网络技术以及web2.0技术、云计算技术的发展,为数字档案馆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平台。在一定程度上,数字档案馆是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的产物,也是集成了众多现代技术的复合系统。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在建设过程中主要依托3S技术、物联网、ArcGIS、WebService等先进技术,这些先进技术在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开发应用,本身就是一个种开放性的体现。同时,这些技术不断更新、升级,早期的国土档案数字化也不断发展成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不仅体现了技术的推动作用,也展示了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的开放性。
3.是落实民生政策的必然要求
自2007年党的十七大召开以来,各级政府部门纷纷将民生问题与部门职能相结合,形成了全社会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新局面。国家档案局颁布的《关于加强民生档案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和服务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显示了我国在推进政治民主化、打造阳光政府、满足公民信息获取过程中所做出的积极努力,也为进一步发挥档案信息资源社会价值、实现档案信息共享迈出了坚定步伐。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保存有国计民生的重要档案信息。例如,征地文书、土地调查、土地登记、违法占地处理材料等,详细地记录了土地开发利用过程的基本情况。这些信息不仅是确定土地权属的依据,也是征地、处理纠纷的依据,还是土地科学规划利用的依据。从这个角度看,落实民生,也必须将国土规划档案馆设计成一个开放的生态系统。
三、推进实践应用
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的开放性符合数字档案馆本质与时展潮流,有着坚实的理论基础,也有着广泛的实践应用。
1.应用视角
(1)多目标
不同的使用者,对同一档案信息有不同的使用需求。例如,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的人口信息,可以用作学区规划,也可以用作住房区规划等。档案资源具有多目标的使用特性,从而大幅度地提高了开放国土规划的档案资源的价值。
(2)多内容
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含有丰富的专业化档案信息资源,在开放性的视角下,可以将不同来源、不同载体的档案信息资源进行整合。例如,同一主题下不同载体(纸质和声像)档案进行整合,或透过共同的地理坐标系统将各种不同主题的档案资源套叠,以方便对档案信息的深度挖掘,并逐步形成良好的生态环境。
(3)多途径
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拥有调查、收集、整理的专业档案,是真实、完整、可靠的档案信息资源,为利用土地的不同机构(尤其是政府机构)和个人提供了保障。例如,有关机构进行土地规划、旅游规划、商居土地投入或个人进行土地置换、拆迁补偿等,就可以通过专业数字档案馆的平台进行咨询利用。通过协调管”与用”的关系,形成良好的生态平衡。
(4)多范围
公路建设选线、垃圾场选址、工业发展区区位规划等空间选址,均需要利用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的支持,再配合专业的数据库,整合专家系统,出台建设规划方案,分析各种方案的优缺点,从而使决策的过程更加科学化。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整合了庞大的国土及规划专业档案信息,通过该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不断与外界进行信息交换,有利于未来空间发展。
2.应用重点
(1)与政府部门相结合,实现生态系统的区域开放性
为政府部门规划服务是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的基本任务。2014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保部和住建部在28个市县开展了多规合一”试点。⑨随之,其他市县甚至一些省级行政区也陆续提出。究其实质,多规合一”就是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与政府部门结合,不同的政府机构利用数字档案馆平台,消除原有的市县规划下的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协调等问题,以此来提升政府对于土地空间的管控能力,促进国土空间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和规划管理。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开放性应用最早体现在政府规划方面。在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建设以前,由于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各种与规划相关的信息无法及时地传送,冲突时有发生。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拥有精准的土地档案信息等资源,通过信息的及时推送,打破了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了国土资源与管理机关与政府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进而为政府各部门之间搭建起了桥梁”,形成了节约型的生态系统。
(2)与智慧城市”相结合,实现生态系统的整体开放性
为智慧城市”服务是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功能的拓展。近年来,国土档案管理系统通过与GIS技术的结合,形成了空间库、目录库、图文库三库合一的数字档案馆管理模式。例如,陕西省西安市勘察测绘院建立了规划用地档案管理的GIS系统,科学管理大量征地信息和档案资料⑩;安徽省安庆市城建档案馆通过融合城建档案管理规范、著录规范和GIS技术,研制开发了可视化城建档案管理系统”;山东省济宁市国土资源局建立的国土一张图档案管理系统”,实现了国土档案数、图、文”一体化管理;武汉市国土资源局开发设计了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初步实现了国土规划数字档案图文一体化查询。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我国城市人口激增,交通等问题开始凸显。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为加强城市管理,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了框架和基础。智慧城市”绝不仅仅是实现城市的智能化,还包括人的智慧参与、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等,具有丰富的内涵。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的整体开放性就是与智慧城市”建设全面结合,充分展现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的开放性建设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全面实现档案信息与地理信息、社会信息的融合与共享。例如,与实时路况结合,实现智能交通;与遗产资源结合,实现历史遗产的保护;与旅游资源结合,推动旅游业的发展等。总之,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与不同行业、系统或空间的结合,创建互联网+”国土规划数字档案的空间,衍生出基于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的新平台,从而推动智慧城市”的发展。
(3)与民生工程相结合,实现生态系统的全面开放性
为民生服务是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发展的基本要求和最高境界。例如,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承建的数字城建档案馆系统”,将科技、文化、医疗、电子商业等领域信息数据库建立互联关系,为丰富传统档案馆馆藏提供线索和可能,并实现资源共享,为公众提供便捷的服务。从民生角度出发,数字档案馆通过档案信息资源集成系统和档案网站构建档案信息总和服务平台进行数字档案信息资源整合和利用,能够打破馆际界限和信息壁垒”,集成各类档案信息资源,协同各数字档案馆间业务处理,实行统一认证、统一浏览和统一检索,为用户提供一体化的档案信息服务,体现了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发展的整体趋势。网络环境下,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开放性建设与当前各种互联网应用相结合,如公众常用的地图软件、出行租车软件以及团购软件等,通过开发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移动应用或平台,创建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将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中的数字档案信息以立体或平面图及文字形式展现在公众面前,方便公众的日常生活,增强国土数字档案信息资源在公众生活中的影响,激发国土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活力,实现国土规划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的全面开放性。
作者:陈胜张萍丁玲单位: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
注释:
①林琼.国土档案数字化建设问题与建议[J].中国土地,2015(7).
②李晓燕,范威,陈三梅.济宁市国土资源局数字档案馆建设设计思路[J].国土资源信息化,2013(3).
③金波,汤黎华,何伟祺.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建构[J].档案学通讯,2010(1).
④朱玉媛.档案学基础[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
⑤倪代川,金波.论数字档案馆生态系统的功能[J].档案学研究,2013(4).
⑥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EB/OL].⑦蔡晓明.生态系统生态学[M].科学出版社,2000.
⑧蒋录全.信息生态与社会可持续发展[M].图书馆出版社,2003.
⑨多规合一”:找准方向绘蓝图[EB/OL]
⑩马骏,贾斌.基于GIS的西安市规划用地档案管理系统[J].测绘技术装备,2002(4).
11.安庆市城建档案馆.安庆市可视化城建档案管理系统通过省科技成果鉴定[J].2003(4).
12.李晓燕,范威,陈三梅.济宁市国土资源局数字档案馆建设设计思路[J].国土资源信息化,2013(03).
国土安全案例范文1篇5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盛市、县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和社会治安治理责任制,切实增强治安防范意识,严格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有效地预防了各类案事件的发生,确保了国土系统干部职工财产及人身安全,促进了治安大局的稳定,有效地保证了我局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健全组织、制度,狠抓措施落实,确保全局安全无事故、无案件。
一是设立安全组织。我们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所长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负其责,确保各自所分管的股(室)、乡所不出问题。二是加固安全设施。为了保证安全,我局每个办公室都购置了档案柜;办公室两个楼层大门均安装了防盗门。搬入北城区新办公大楼后,由于续建工作仍在进行,我局基建办公室人员每天24小时坚守在工作岗位,施工队也安排了值班人员,保障了办公大楼财物安全。三是建立节假日值班制度。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和上级带有政治性重要会议期间,每天均安排一名局长、股长和一名同志值班,不仅保证了有情况能及时上请下达和处理,而且也确保了局办公场所的安全。同时,严格实行了值班登记和交接班制度。尤其对重要部位,如财务室、微机室,交接时交接人员要亲自过目,现场交接,以免一旦出现问题,责任不清。由于各项制度落实到位、措施得力,今年我局机关自身和19个土地所,无出现任何事故,无恶性案件,无刑事案件,无职工犯罪。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始终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上议事日程。
国土局作为县综合治理成员单位,我们始终把“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这三句话牢记在心。始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局领导班子的分工,哪一片出现问题追究哪个主管领导的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到股、所及个人。每次局长办公会,每月28日股、所长例会,以及每次全体职工大会,都要将社会治安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教育大家从外单位发生案事件的事实中吸取教训,不断提醒和要求大家提高治安防范意识。并根据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使大家“警钟长鸣”,尤其在结合本职工作方面,对股以上领导人员反复要求,不厌其烦,要求大家严格依法行政,照章办事,切忌因失职引发案件、事件的发生。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系统内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今年,我们继续抓好“三个代表”思想教育,认真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端正大家为人民服务的态度,以全市国土系统开展的作风纪律整顿活动为契机,以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廉洁自律、勤政为民、增强国土资源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为着力点,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从思想、作风、纪律、效率、团结、廉洁六个方面,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从而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觉悟、法律观念和思想道德水平,保证了全体同志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效地预防了非法集会、游行、罢工、聚众闹事和超级上访等影响稳定事件的发生。
四、严格依法行政制度落实,切实规范行政行为。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人员素质,切实做到按章办事、依法行政,今年我们针对土地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制定了《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关规定》,建立了案件责任制度、重大案件的汇报和集体会审制度、督查和检查制度、错案及违纪追究制度等八项制度,对土地证件办理程序、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土地案件处理等方面都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对工作人员办事不负责、不认真,或、越权办案等行为以及违反错案追究制度中的十五项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经济制裁、调离岗位、降职、责令待岗处理,情况较重的给予党纪和政纪处分,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今年以来,我局工作人员能够严格按照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自身行为,没有随意执法、粗暴执法、以言代法、以罚代法等现象。
五、切实抓好土地工作,为全县社会稳定发挥职能作用。
一是实行局领导包案包乡制度。今年,我们实行了局领导班子包乡制度,对分包乡(镇)出现的涉及土地方面的问题,由分包领导具体负责;对重大案件实行局领导、工作人员包案制度,责任到人,确保每个案件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二是建立工作责任追究制和稳定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土地所对辖区内关于土地问题引发的上访事件负责,属于谁辖区的问题,追究谁的责任。对于发生不同程度越级上访的辖区土地所负责人,分别给予“警告性谈话”、“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及经济处罚。
三是建立土地定期排查制度。为了防止因土地纠纷引起的上访事件的发生,我们在每月28日的股、所长例会日、上级召开重要会议之前,都要认真排查各乡(镇)因土地问题有可能发生上访的人员,对他们做到心中有数,主动上门做工作。给他们讲法律、讲道德规范,引导他们依法解决问题,以达到化解矛盾,防止双方矛盾激化的目的。
国土安全案例范文1篇6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市、县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和社会治安治理责任制,切实增强治安防范意识,严格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有效地预防了各类案事件的发生,确保了国土系统干部职工财产及人身安全,促进了治安大局的稳定,有效地保证了我局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健全组织、制度,狠抓措施落实,确保全局安全无事故、无案件。
一是设立安全组织。我们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所长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负其责,确保各自所分管的股(室)、乡所不出问题。二是加固安全设施。为了保证安全,我局每个办公室都购置了档案柜;办公室两个楼层大门均安装了防盗门。搬入北城区新办公大楼后,由于续建工作仍在进行,我局基建办公室人员每天24小时坚守在工作岗位,施工队也安排了值班人员,保障了办公大楼财物安全。三是建立节假日值班制度。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和上级带有政治性重要会议期间,每天均安排一名局长、股长和一名同志值班,不仅保证了有情况能及时上请下达和处理,而且也确保了局办公场所的安全。同时,严格实行了值班登记和交接班制度。尤其对重要部位,如财务室、微机室,交接时交接人员要亲自过目,现场交接,以免一旦出现问题,责任不清。由于各项制度落实到位、措施得力,今年我局机关自身和19个土地所,无出现任何事故,无恶性案件,无刑事案件,无职工犯罪。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始终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上议事日程。
国土局作为县综合治理成员单位,我们始终把“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这三句话牢记在心。始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局领导班子的分工,哪一片出现问题追究哪个主管领导的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到股、所及个人。每次局长办公会,每月28日股、所长例会,以及每次全体职工大会,都要将社会治安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教育大家从外单位发生案事件的事实中吸取教训,不断提醒和要求大家提高治安防范意识。并根据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使大家“警钟长鸣”,尤其在结合本职工作方面,对股以上领导人员反复要求,不厌其烦,要求大家严格依法行政,照章办事,切忌因失职引发案件、事件的发生。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系统内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今年,我们继续抓好“三个代表”思想教育,认真学习xx届四中全会精神,端正大家为人民服务的态度,以全市国土系统开展的作风纪律整顿活动为契机,以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廉洁自律、勤政为民、增强国土资源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为着力点,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从思想、作风、纪律、效率、团结、廉洁六个方面,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从而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觉悟、法律观念和思想道德水平,保证了全体同志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效地预防了非法集会、游行、罢工、聚众闹事和超级上访等影响稳定事件的发生。
四、严格依法行政制度落实,切实规范行政行为。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人员素质,切实做到按章办事、依法行政,今年我们针对土地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制定了《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关规定》,建立了案件责任制度、重大案件的汇报和集体会审制度、督查和检查制度、错案及违纪追究制度等八项制度,对土地证件办理程序、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土地信访案件处理等方面都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对工作人员办事不负责、不认真,或玩忽职守、越权办案等行为以及违反错案追究制度中的十五项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经济制裁、调离岗位、降职、责令待岗处理,情况较重的给予党纪和政纪处分,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今年以来,我局工作人员能够严格按照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自身行为,没有随意执法、粗暴执法、以言代法、以罚代法等现象。
五、切实抓好土地信访工作,为全县社会稳定发挥职能作用。
一是实行局领导包案包乡制度。今年,我们实行了局领导班子包乡制度,对分包乡(镇)出现的涉及土地方面的问题,由分包领导具体负责;对重大信访案件实行局领导、信访工作人员包案制度,责任到人,确保每个信访案件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二是建立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和信访稳定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土地所对辖区内关于土地信访问题引发的上访事件负责,属于谁辖区的问题,追究谁的责任。对于发生不同程度越级上访的辖区土地所负责人,分别给予“警告性谈话”、“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及经济处罚。
三是建立土地信访定期排查制度。为了防止因土地纠纷引起的上访事件的发生,我们在每月28日的股、所长例会日、上级召开重要会议之前,都要认真排查各乡(镇)因土地问题有可能发生上访的人员,对他们做到心中有数,主动上门做工作。给他们讲法律、讲道德规范,引导他们依法解决问题,以达到化解矛盾,防止双方矛盾激化的目的。
国土安全案例范文篇7
一、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一)村工作责任:村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村土地协管员是本辖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直接责任人,要切实负起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责任。
(二)镇包村工作队工作责任:镇包村两委成员是所包村本辖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包村工作队队员是所包村辖区国土资源管理动态巡查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发现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由该村包片两委,组织依法。
(三)国土资源所、村建站工作责任:国土资源所、村建站负责人是本辖区内国土资源具体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健全机制,强化管理
(一)动态巡查制度。建立所站、工作队、村三级国土资源动态巡查机制。
1、国土资源所、村建站负责全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记录。重点对全镇辖区内主干道两侧、环库公路、基本农田保护内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进行巡查。
2、各包村工作队负责所包片、村范围内的动态巡查工作。重点对村庄及周边范围内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进行巡查;第一时间发现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同时立即予以劝阻,并应于当天告知国土资源所及镇村建站。
3、村主要负责人、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负责本辖区内动态巡查工作。第一时间发现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违法占地案件应发现在底梁灌浆或砌墙体之前,非法采矿案件应发现在实施违法行为2天之内),同时立即予以劝阻,并应予当天告知国土资源所及镇村建站。
(二)案件报告制度,建立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报告制度,实行逐级报告
1、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包村工作队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应立即告知国土资源所及镇村建站,并载明接听人、接听时间等有关记录;国土资源所及镇村建站接案后,应做好案件登记。
2、国土资源所、村建站发现较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应在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镇政府报告,并制定查处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和镇政府同意后,由镇政府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执法阻力大的及时请区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三)案件查处制度。国土资源所、村建站在巡查中发现或接到包片村工作队、协管员报告以及群众举报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应在24小时内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做好调查记录,当场下发《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或《责令改正通知书》予以制止,并作为重点巡查对象进行跟踪检查,组织查处。对发生较大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国土资源所制止无效的,必须在一层封顶之前,以书面形式报告镇分管领导,镇在接到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组织查处。
(四)国土资源工作例会制度。建立国土资源工作例会制度,定期通报辖区国土资源管理情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相应对策。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每周一次书面向国土所、村建站汇报辖区国土资源管理情况;国土资源所、村建站每周一次向镇汇报辖区国土资源管理情况;镇分管领导每半个月组织国土所、村建站、综合执法队等职能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召开一次国土资源工作联席会议;镇分管领导每月向镇主要领导汇报辖区国土资源管理情况。
(五)目标管理制度。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目标管理责任制,镇与村签订《镇年度国土资源动态巡逻工作目标责任书》,并按责任书的要求抓好落实。
(六)公开办案制度。对重大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实行公开办案,并将案件查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影响面大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扩大社会影响。
(七)实行联动制度。各村、各职能部门在发现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时,应互相通报案情;在查处重大违法案件或组织时,应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对暴力抗法的,公安机关要及时介入,确保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对触犯法律的,司法机关要依法严肃查处。
三、加强督查,奖惩结合
(一)成立机构,加强督查。成立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组从镇政务办,镇纪委、国土资源所、村建站人员组成,不设专职人员,必要时可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村主干参加,日工作由镇政务办负责。执法检查组、镇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依法行使职权、履行工作职责,定期向镇政府报告工作,每季度一次书面通报督查情况,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或个人以书面形式提出整改通知。
(二)明确责任,落实奖惩
1、全镇一年内因职能未履行到位导致未查处或查处不到位占用农用地建房和非法采矿累计达3宗的,国土资源所、村建站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超过3宗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效能告诫或给予纪律处分。同时予以职能未履行到位的村、职能部门主要领导通报批评。
2、各村一年内,凡辖区存在未发现或发现后隐瞒不报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超过1宗(含1宗)的,该村主要领导予以通报批评;超过2宗的(含2宗)或虽未达2宗,但出现1宗重大案件(如非法占用基本农田、非法占用耕地200平方米以上、其他农用地300平方米以上、形成基建一层封顶)的,视情节轻重,按干部管理相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组织调整,直至引咎辞职。
3、包片工作队员、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一年内,凡责任区存在未发现和劝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违法占用农用地建房已灌浆底梁或已砌墙体、非法采矿行为实施2天后)1宗的或未按时报告达1宗的,予以通报批评,达2宗(含2宗)以上的,按行政管理权限予以效能告诫或追究纪律责任。村级协管员予以撤职。
4、杜绝违规收费。发现“以罚代批”或违规收取占用农用地建房费用1例的,该村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2例以上(含2例)的,按干部管理规定,予以该村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纪律处分;对经通报后,未能及时整改的或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国土安全案例范文篇8
领土争端是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重要隐患,但传统国际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判断争议领土归属的法律规范,因此,国际司法机构在审理领土争端案例时只得依据具体案情以及争端当事国的权利主张,来适用并澄清、解释、创新一些国际法规则。在国际司法实践的推动下,判断争议领土归属的法律制度得以逐步形成、发展,从而使得领土法更加具有稳定性、明确性与可预测性。这成为了领土争端解决机制最显著的新发展。在国际司法实践中,国际法院通常会先依据案情选择判断争议领土归属的法律依据,再依法确定一条划分争议领土的陆地边界,最后还会考虑一些与领土争端相关的其他因素,以求使最终划定的边界具有精确性与稳定性,从而公平合理地解决领土争端。
一、判断争议领土归属的法律依据
国际法没有明确规定判断争议领土归属的法律依据,只规定了几种领土取得方式,如先占、时效、添附、割让、征服等。但是,由于领土争端问题通常十分复杂,涉及各种法律原则在实际事实中的适用,难以简单地适用某种领土取得方式来判断争议领土的归属。因此,国际司法机构并没有将传统国际法中有关领土取得方式作为判断争议领土归属的法律依据,而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适用了不同的判案依据。例如,条约、国家的单方面同意、有效占领、“保持占有”、国际司法判决、国际组织决议、衡平等等。[1]依据这些法律依据的性质与内容,可以把它们分为四类:国家的同意、第三方的判决或决议、历史依据、国际法中的衡平。
(一)国家的同意
国家间就某一领土的归属所达成的合意,或者某国将其部分领土转让给他国的单方面同意是判断争议领土归属的首要法律依据。1.条约“约定必须遵守”原则规定,缔约国必须善意地履行和遵守其缔结的合法有效的条约。一旦缔约国对特定事项所作出的明确、一致的意思表示,在条约生效后,该条约就应对在其有效期中所发生并在其规定范围内的一切事实、行为或局面,支配当事各方的关系。因此,合法有效的条约是判断争议领土归属或划界的首要法律依据。例如,在1994年“喀麦隆与尼日利亚间陆地和海洋边界案”中,国际法院在经过审查认为1913年《英德协定》具有合法效力后,决定依据该条约划定喀麦隆与尼日利亚在乍得湖地区与巴卡西半岛的边界,而没有按尼日利亚方面所提出的“历史性合并说”与“有效统治说”来划界。一般而言,可用来判断争议领土归属的条约包括以下三种:(1)涉及战败国割让其领土的媾和条约;(2)一国家把其拥有的领土转让给另一个国家的割让条约;(3)有关国家就边界的划定,或者就原有的边界正式标定或重新核定或调整等事项缔结的边界条约。2.国家的单方面同意在确定国际边界的过程中,一个国家的单方面同意能为有关争议领土的归属或边界的划定提供有力的法律证据,甚至可以使与其存在领土竞争关系的另一国的不完全或不合法的权利主张转变为完全或合法的权利主张。例如,在国际司法实践中,为了寻找相对来说更有力的权利,法庭会相应地考察是否存在着一方承认过另一方权利或权利主张的事实,而且法庭的判决将会有利于能证明其权利或权利主张曾得到与之有竞争关系的另一方当事国的承认的当事国。由此可见,从一国单方面行为或是该国对他国要求的单方面承认而推定出来的隐含的单方面同意,也可以作为判断争议领土的法律依据。比方说,虽然一国签署的割让条约或边界条约是无效的,但是,如果已经发生领土的事实转移,并且利益受损当事方对这种领土的非法变更或边界的非法划定予以承认,那么条约的有效与否都无关紧要了。具体而言,国家单方面同意主要包括默认、承认、放弃等等。
(二)第三方的判决或决议
1.司法判决或仲裁裁决发生领土边界争端时,若当事国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有关划定边界的判决或裁决,就如同边界条约一样也是确定争议领土归属的法律依据,它将对争端当事方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并且,出于实践的目的、在没有持续性的抗议的情况下,这些判决对所有国家都有一定约束力。阿根廷与智利就是按照1966年“阿根廷—智利边界仲裁案”的裁决来确定争议领土的归属;又如,在“北海大陆架案”中,争端当事国就在特别协议中同意依照法院的判决来确定边界。司法判决或仲裁裁决虽然是判断争议领土归属的法律依据,但“它本身并不具有处置性质,它的效力可以类比为割让条约的效力:一般情况下只有在依据裁决而予以占有时才会发生变更,裁决给予占有以价值。不过在一些案例中,裁决也具有处置的性质。”[2]2.国际组织的决议在联合国成立以前,战胜国可以取得处置战败国或一些弱国领土的权利能力,这样,就出现了一些大国联合起来或是通过某个国际组织来确定相关国家之间争议领土的情况。譬如,“一战”结束后,国联在1919-1920年间就设立了若干个国际委员会,以决议的形式单方面划定了德国与比利时之间的边界、奥地利与捷克斯洛伐克之间的边界以及土耳其和其邻国之间的边界;在“二战”结束前夕,反法西斯同盟也划定了波兰和德国之间的边界。国际法学者和国际常设法院以及后来的国际法院都承认大国或国际组织的这种划界权利能力,但是,很难为这种单方面划界找到一个令人信服的法律基础。如果仅就第二世界大战结束前夕美国、前苏联和英国划定德国的边界的法律基础而言,一般认为,它是基于“假定存在这样的权利:将包括边界变更这样的安全措施加之于侵略者身上,以作为在集体自卫或制裁性战争中对失败的侵略者的惩罚”[3]。此外,一些学者还认为,条约或国际会议、国际组织的授权,以及被划界国的同意也可以作为这种单方面划界的法律基础。联合国成立后,联合国安理会也通过决议处置了一些国家之间的领土争端。依据《联合国》第40条的规定,在领土边界争端足以威胁或影响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情况下,联合国安理会有权做出决议对会员国之间的领土边界争端的解决进行指导。联合国安理会的划界决议一般有两种形式,其一是直接在决议中划分争议领土,例如安理会关于中东问题的第242号与338号决议;其二是要求争端当事国按照它们以前缔结的边界条约划界,例如安理会关于伊拉克与科威特问题的第687号决议。而且,依据《联合国》第25条与第103条的规定,安理会在其职权范围内所作出的决议不但对联合国会员国具有法律约束力,会员国对安理会决议必须遵守的义务还高于会员国依据其他条约所承担的义务。这在国际法院对1992年“利比亚诉美国洛克比空难引起的1971年《蒙特利尔公约》的解释和适用问题”案的判决中就得到了证明。但是,对于安理会是否有权去重新划定相关国家之间的边界或把一个国家的领土转让给另一个国家,在理论上还存在争议,因为,安理会的这种做法很明显是违反了“平等原则”与“不干涉内政原则”。而且,安理会的决议在很大程度上受大国的左右,安理会的单方面划界难免有强权政治之嫌。另外,依据安理会的决议来判断争议领土的归属或划界在实践中还并不多见,很多国家也并不认可这种划界方式。
(三)历史依据
如果不存在国家同意或第三方判决等明确的法律依据,国际司法机构一般会根据各争端当事国在历史上长期对争议领土行使管辖权所及的范围或是争端发生前就存在的边界,来确定争议领土的归属。1.有效占领在没有明确的权利依据以及不存在国家继承的情况下,有效占领是判断争议领土的归属的法律依据。[4]所谓有效占领就是指,国家基于者行事的意图对某一领土长期、和平与持续地实施有效控制或统治的事实状态。由于有效占领实质上是国家行使其权力的表现形式;而且,在同一领土上只能存在着一个国家,或者说国家是“不可渗透的”,在正常情况下,一国的国内法律秩序对其领土有排他的效力,在该领土内一切个人都只受这一国家的权威的支配,因此,在固定领土上的有效占领是唯一的、排他的。所以,在不存在限制行使领土的情况下,在关键日期以前哪个国家在争议领土的控制构成了有效占领,就能推定该有效占领国拥有争议领土的,除非被另一方当事国的反证。这正如法国国际法学家福希叶所说的:“国家的边界首先是基于自古以来没有异议的占有划定的;一国对一地域行使达到一定的地点,而长时间以来没有引起任何反对这一事实,就足以肯定领土的边界;在这里也就构成国家间一种默示的协议。”2.“保持占有”“保持占有”原则源自罗马法,它原指在罗马法的物权诉讼中,占有争议土地的一方在诉讼期间仍暂时保持其占有,即“拥有的,就保持占有”之意。后来,美国国际法学者穆尔在“哥斯达黎加—巴拿马边界仲裁案”中将罗马法中的“保持占有”原则运用于解决国家之间的领土边界争端,并把占有的临时性变为永久性。[5]19世纪初,拉丁美洲国家从西班牙的殖民统治下纷纷获得独立,“保持占有”原则成为了这些新国家用来解决它们之间的领土边界争端的法律依据。这些国家之所以愿意保持或继承殖民统治者划定的行政边界,就是它们希望能够避免用武力解决边界争端。虽然“保持占有”原则并没有完全避免新独立的拉美国家爆发领土边界争端,但是,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民族解放运动中,该原则仍然被获得独立的亚洲和非洲国家所接受。此外,“保持占有”原则还被适用于划定因合并、分立、分离所形成的新国家的国际边界。正如里维尔所指出的,“在一个国家领土被合并的场合,它的边界当然失掉其为国际边界的地位,而变成他国的行政边界;反之,一国领土分裂而成立新国家的时候,原来的行政边界就变成了国际边界。”依据“保持占有”划界,是为了通过维护一国的殖民边界或原有边界来实现领土的稳固,以减少国际领土边界争端,维护地区和平与安全,因此,国际法院在布基纳法索与马里的“边界争端案”的裁决中指出,依据“保持占有”原则划界,有利于维护非洲领土的现状,这对非洲国家来说是最聪明的做法。但是,殖民者在当年划界时并不考虑这样划界是否具有合理性与正义性,因此,依据“保持占有”原则划界常常容易引发争端。拉美国家在适用“保持占有”原则时就遇到了很多困难,并由此导致了很多边界争端,例如,“阿根廷—智利边界争端、玻利维亚—巴拉圭边界争端、洪都拉斯—尼加拉瓜边界争端”、“哥斯达黎加—萨尔瓦多边界争端、厄瓜多尔—秘鲁边界争端”。因此,完全依据“保持占有”原则划界,往往会导致不公平、不合理的情况发生,还有必要考虑当地的一些实际情况对“继承边界”进行衡平调整。
(四)国际法中的衡平
国际法中的衡平也是判断争议领土归属的法律依据。所谓国际法中的衡平,是指一种通过考虑各种与划界相关的情况来达到公平划界结果的一种法律上的正义。[6]衡平作为判断争议领土的法律依据有两个不同的适用范围:其一,如果不存在其他的法律依据,则依据国际法中的衡平来划界,在这种情况下,国际司法机构一般是将争议领土平分,以中间线为边界线。例如,在“印度—巴基斯坦西部边界仲裁案”中,由于遭遇到独一无二之特殊地理状况,复因相关证据不足,仲裁者最终是依据“衡平之考量”来划界的。其二,在依据其他法律依据划界之后,如果还存在不合理或不公平的情况下,就再依据国际法中的衡平对已初步划定的边界进行调整。例如,在“利比亚—马耳他大陆架划界案”中,国际法院首先依据中间线原则划定利比亚与马耳他之间的大陆架的边界线,但由于严格按中间线原则划界会引起一些不公平的情势,所以,基于公平,国际法院又把初步划定的边界线往马耳他一边调整了18''''。
二、判断争议领土归属的国际习惯法规则
国际法院在适用相应的法律依据判决争议领土归属时,采用了一套不同于传统国际法的判决理84云梦学刊2012年由。其中一些判断争议领土归属的划界规则,得到了许多国家的认可,并被运用于诸多国家的划界实践之中,因而已经成为了国际习惯法。
(一)判断争议领土归属的法律原则
判断争议领土归属的一般国际法原则,主要包括要求当事国利用和平的方式来划界,以及禁止一国在未取得其毗邻国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划界的内容。此类法律原则主要用来规范陆地划界的方式与划界主体的权利能力。首先,依据“平等原则”、“禁止使用武力与武力威胁原则”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所有的陆地边界都必须在相关国家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采用和平方式划定,禁止一国凭借武力或武力威胁的方式来取得争议领土的;其次,依据“平等原则”与“不干涉内政原则”,任何国家或国际组织都不得违反相关国家的意愿,强行为其他国家划界;最后,一国虽然能够单方面划定其与邻国之间边界线,但是,此种行为是否有效,则必须取决于国际法,这是1951年国际法院在“英挪渔业案”判决书中指出,并得到国际社会承认的一项划界法律规则。
(二)判断争议领土归属的法律规则
陆地边界划界一般可以分为两类,其一为确定因合并、分离、分立或独立而出现的新国家的边界,其二为划定与国家继承无关的国家边界。在存在国家继承的情况下,应当依据“保持占有”原则判断争议领土的归属。在不存在国家继承的情况下,依据边界是否经正式划定,具体的划界法律规则又可以分为三类。1.如果已经正式定界,那么,就应当依据定界的法律文件,如有关划界的条约、司法判决或国际组织的决议等等,来判断争议领土归属。但是,依据这些法律文件划界的前提是,它们必须具有合法的法律效力,并且准确、清楚地划定了边界线的具置与走向。2.如果还未正式定界,那么,首先应当考察是否存在相关国家认可某一划界方案的单方面同意。如果存在这种单方面同意,就应当按照这种同意来划界。因为,国际法理论、相关的国际法律文件和一些国际司法案例都明确规定,国家可以通过“许诺、承认、抗议、放弃、通知”等单边法律行为作出同意某种划界主张的意思表示,从而“可以与他方成立、变更或消灭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在两方间产生国际法上的行为规则”[7],所以,在不存在合法的边界条约或划界司法判决的情况下,还可以依据一国的单方面同意,如“承认、默认与禁止反言原则”划界。例如,在1906年“洪都拉斯—尼加拉瓜边界仲裁裁决案”、1962年“隆端寺案”中,国际法院都依据承认、默认与禁止反言划分了争议领土。如果既不存在合法有效的条约,又不能适用承认、默认与禁止反言原则划界,国际司法机构通常会根据有效占领原则来确定争议领土的归属。即通过衡量领土争端当事国用以支持它们各自权利主张的占领证据的分量,考察哪个国家在关键日期之前对争议地区的控制或统治活动构成了有效占领,从而判决争议地区归有效占领国所有。所谓关键日期是指,在有关领土争端的情势中存在的一个决定性时刻,在这一时间点上所有争端当事方的权利都已经确定,有关领土归属的法律状态也凝固在这一时间点。具体而言,关键日期就是使领土争端变得明确的日期,即产生“法律或事实观点冲突”的时间。一旦关键日期被选定,争议领土的归属问题都将依据这个时间点上的法律情势决定,在此之后发生的行为对于认定领土的归属而言都是毫无意义的。[8]在领土争端关键日期以前,各争端当事国都有可能对争议领土实施了管辖行为,但并非所有的国家行为都能作为有效占领证据。国际司法机构认为,只有包含“有效权威的行使”与“国家占领意图”两个要素的国家行为才能作为有效占领证据。有效权威的行使是指,国家在固定领土上和平、长期、持续、实际、充分地行使立法、司法、行政等权力。[9]占领意图是指占领国以者行事,以期在其占领的领土上建立起最高的与排他的权威的意图。国际法院就是通过权衡各争端当事国所提的有效占领证据的分量,来判断争议领土的归属。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套评判有效占领证据分量的证据规则。国际法院的法官一般是根据个案的情况,依据关于证据程序的自由裁量权将争议领土判给具有证据优势的一方。3.如果依据上述方法初步划定的边界还存在一些不公平或不合理的情况,就还应当依据国际法中的衡平,考虑各种相关的实际情况,对在第一阶段所划定的边界线进行衡平调整,以消除不公平、不合理的情况,最终确定边界的走向与具置。例如,在1930年“洪都拉斯—危地马拉边界争端案”中,国际法庭首先依据“保持占有”原则确定洪、危之间的“应然”边界线,然后根据双方在其他方面已经形成的各种既得利益对这条线进行衡平调整,确定彼此之间需相互支付的补偿,如交换领土或其他利益,从而使最终划定的边界体现公平、正义。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划界问题涉及太多非法律的因素,除了涉及法律诉求之外,还与政治诉求、历史、地理、战略、经济等因素密切相关。为了保证花费了巨大成本才划定的边界具有稳定性,就应当考虑多种相关因素,对依法初步划定的陆地边界进行衡平调整,以消除不公平、不合理的结果。
国土安全案例范文篇9
【关键词】:土木建筑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
1、土木建筑工程建设现场施工管理的意义
土木建筑工程建设现场是广大施工人员直接从事施工活动的主要场所,现场施工管理水平的高低与施工成本的高低、工程质量的优劣、施工进度的快慢等都存在着较为密切的联系。大量的生产实践表明:施工企业若能够重视土木建筑工程建设现场施工管理,那么就可有效提高其施工技术水平和施工管理水平,并且获得较佳的经济效益。值得注意的是,土木建筑工程建设现场存在着较多的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露天作业、高空作业等,只有有效地加强现场施工管理,才可大幅度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2、土木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
2.1监督机制不完善
土木工程现场施工单位要合理科学的设计和规划施工方案,科学性的安排土木工现场程施工的进度。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的各种行为,就要求相关部门的技术人员制定科学合理的土木工程现场施工管理制度,约束现场施工的各项行为,从而预防土建工程中出现各种问题,有利地保证施工质量。然而,目前大多数土木工程现场施工单位对项目经理部的监督机制不健全,不能对项目经理部起到有效的约束作用。
2.2材料管理混乱
我国经济正处于一个飞速发展的特殊阶段,土木工程项目的数量也在不断扩大,其满足了当下的城市发展现状,也导致许多土木工程企业为了抢进度使得原材料的采购、使用、存放和管理等环节上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问题并隐藏着相当数量的危险隐患。监管力度的不足,促使有些施工单位采购相当数量质量不达标的材料。不仅如此,原材料的管理也伴随管理制度的漏洞上出现更多的问题。例如工程现场,土木工程材料乱堆乱放、材料保护措施不足、材料随意取用、材料管理混乱等问题,这不仅影响施工进度、浪费施工原料、加大施工成本更是为施工安全埋下了安全隐患。
2.3现场管理人员专业素质较低
当今,监理人员、施工人员素质普遍偏低的现象大量存在,并且绝大部分人对监理工作有错误的认识,普遍认为监理人员的监管职权仅对施工期间有管理的作用。并且绝大部分的监理人员在监管过程中会敷衍了事,由于现场管理人员素质经验的不足导致他们不能在工程测量、规划和探究方面给出正确的指导监管。由于土木工程建筑需求量之大,直接导致越来越多的人投入到土木工程施工中去,但是从业人员受教育程度和技术掌握程度参差不齐。
3、土建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优化措施
3.1狠抓现场人员安全教育管理培训
土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在很大程度上与现场人员安全教育管理培训力度存在着较为密切的联系。
第一,施工方企业可实行逐级签订责任书,对新进员工必须通过培训考核合格后上能上岗;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加强安全教育意识,确保全体员工能熟练操作消防器材。
第二,围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土建工程施工现场常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相关知识,教育广大施工人员必须清楚的认识到土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相关特性,同时结合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典型安全事故案例,以案释法进行了深入剖析,提醒大家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土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永不松懈、土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永不马虎,最大限度地减少直至避免土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发生,不断提升施工企业的安全业绩,确保土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第三,还要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和过路群众的安全教育。施工企业要采取悬挂横幅、分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和过路群众宣传油品安全常识,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
3.2科学编制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是指导土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的技术文件,其内容与工程项目的复杂程度、规模大小、性质特征等都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施工方案若能够得以科学编制,那么必将能够合理利用施工企业的财力、物力、人力,发挥出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所以,在土木建筑工程建设之前,务必要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召集专业技术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项目部经理、监理单位等共同来斟酌、优化、论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且要备案归档。一旦确定了施工方案,那么就务必要在土建工程施工现场中严格贯彻实施。
3.3加强现场施工安全防护
3.3.1注重施工环境的安全防护
施工环境的安全对于土木建筑工程建设的安全防护影响较大,因此,施工企业务必要严格管理施工现场,合理、科学布置,并且努力提升施工现场的防火水平。与此同时,基于土木建筑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需求来科学划分现场施工区域的作业区、材料堆放区、生活区、办公区等,各个区域保持相应的安全距离。此外,在现场施工区域的危险场所,可设立警示牌提醒施工人员不要靠近。
3.3.2建立起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安全防护标准
在当前形式下,施工企业务必要与时俱进,与国外同类企业发展同步,建立起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安全管理标准,通过一系列法律化、体系化、科学化和标准化的措施来提高土木建筑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防护水平。
3.4加强土建施工现场材料管理
土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离不开科学有序的现场材料管理。务必要将施工材料按照确定好的施工平面布置图来进行堆放。在施工材料进场之前,应该要严格按照规定来对其进行质量检验,只有检验合格的材料才可进入施工现场;若检验结果不合格,那么是不能签收的。对于到场的材料,材料管理人员应该要认真登,并且统计材料的种类与数量;为了防止出现材料浪费或者材料丢失的现象,务必要基于各个施工班组的施工进度来严格凭材料出库单发放使用。
结语
本文通过对于土木工程现场施工中一些问题客观简单的剖析,从而使我们正确的了解和认识到施工现场存在的诸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首先要以先进的科学理念去完善土木工程建筑施工的管理制度,提高并加强对施工材料和技术的管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的管理,提高土木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力度,从而有效的改变时下土木工程施工现场所表露的问题。
【参考文献】:
国土安全案例范文
5月15日是全国防治碘缺乏病日。我国每年约有60-100万新生儿的脑发育没有得到足够碘的保护。据专家介绍,孕妇如果缺碘,可以造成婴儿先天脑发育不良,智力水平不高。研究发现,碘缺乏地区人群的平均智商要比非缺碘地区低10-12智商点,碘缺乏对提高国民素质构成了严重阻碍。
我国曾是世界上缺碘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曾有7亿多人口受碘缺乏的威胁,占世界碘缺乏病的40%。陈祖培说,目前全国范围内虽然已基本消除了碘缺乏病,但目前仍有5%-10%的人群没有得到碘盐的覆盖。
6.6倍
据报道,从1985年到2003年,国家曾对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进行过8次调整,不同职级公务员之间的工资差距,由1985年的10.2倍缩小到目前的6.6倍,此后再未对公务员统一调整过工资。尽管从工资收入上看,中国公务员工资水平差距并不大,但在实际运行中,仍然存在着地区差距较大、部门差距大、收入与个人贡献背离、公务员平均收入偏低等突出问题。
2003年第8次调整工资后,各级公务员年平均工资为15487元,在全国10多个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中,排名处于中下位次。随着近几年城镇职工收入的提高,公务员工资水平相对更低。由于体制转轨存在的制度漏洞,偏低的工资收入,助长了贪污腐化,不利于公务员队伍的稳定。
90平方米
5月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九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这个文件鼓励开发中小户型,并以90平方米为界,规定了30%以上和20%两种不同的首付款比例。按照这项政策,90平方米成了划分户型、政策调控的“分水岭”。
业内人士认为,对于中低收入阶层来说,这个新文件是个利好消息。由于文件对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户型比例有强制性规定,以后市场上的中小户型必然增多,而较低的首付款比例也将有利于中小户型的销售。
央行指出,商业银行对住房贷款自6月1日起将实行首付款30%和20%的区别对待,但实施购买90平方米以下住房首付款20%的比例,必须坚持以“自住房为主”这条原则,要防止利用银行贷款购买多套住房行为。购房人也应如实申报,否则将影响借款人诚信记录。
47%
来自公安部的消息,2004年,全国共发生八类命案3.3万余起,其中杀人案件近2.5万起。2005年,共发生8类命案3.1万余起,其中杀人案件2万余起。
据介绍,按每10万人命案发案数的国际惯例,2005年我国命案发案数为2.39起,远低于美国(5.61)、加拿大(4.00)、法国(3.64)、德国(3.08)等国家的发案水平。
鉴于“命案”的恶性程度,2004年初,公安部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侦破命案专项行动”,提出了“命案必破”的口号,及到2007年底,实现“全国命案发案数下降、命案逃犯数下降、命案破案率上升”的“两降一升”目标。2005年全国共有1680个县、市、区级立案单位实现了命案全破,共占全部县市区级立案单位的47%。
第70名
6月的《全球城市竞争力报告(2005-2006)》显示,北京的全球城市竞争力排名70,居于上海之后。中国城市中只有香港排名进入前20名,位居第19,另外台北排名48位。纽约、都柏林和伦敦位列前三名。
报告对全球110个城市的综合竞争力计量排名显示,名列前二十名的城市中,欧洲占10个,美国占8个,亚洲占2个。这与目前全球的经济发展水平相符合,欧美城市体现出了很强的综合竞争力和明显的竞争优势。亚洲的东京和香港在经过若干年的发展后也已进入国际城市的第一梯队。除了香港、台北、上海和北京,中国另外还有其他18个城市进入《全球城市竞争力报告(2005-2006)》110个城市大名单,不过这18个城市的排名都在70名之后,其中重庆排名在108名。
60%-90%
国土资源部通过对2004年9月以来的用地进行检查发现,一些城市的违法用地少的在60%左右,多的甚至在90%以上。
据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负责人介绍,当前,土地违法面广量大。2005年国土资源部开展执法检查发现,2003年10月到2004年9月,全国15个城市70多个区县违法用地宗数和面积数分别占新增建设用地宗数和面积数的63.8%和52.8%,有些地方高达80%和70%,有的甚至在90%以上。2004年9月以来,一些城市的违法用地少的在60%左右,多的甚至在90%以上。
今年以来,各地发展经济的热情异常高涨,土地需求更是急剧增加。今年1月到4月,我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投资额1.8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9.6%,大量投资最终落在了土地上,其中很大一部分项目用地是违法用地,而严重的土地违法问题几乎都与地方政府有关。
280万
广东民营企业总数已跃居全国首位,达到279万家,并且成为与国企、外企三分天下的一个重要经济主体群。2005年,广东省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8602.5亿元,占全省GDP的39.6%;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428.8亿元,占全省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35%。
近三年来,广东省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出台政策的强度和密度都是空前的,出台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文件多达300多个。从2003年起连续5年,省财政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经费、开拓国际市场资金、再就业资金等20多亿元,重点支持科技型、外向型、就业型、农产品加工型等四类民营企业发展。
广东省政府有关部门透露,“十一五”末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将提升到50%,民营经济还将快速增长。
130.97亿
据国家防办与民政部的统计数字说,至5月31日,今年全国农作物洪涝受灾面积达106.02万公顷,成灾面积519.36千公顷,受灾人口1905.34万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0.97亿元,因灾死亡59人,失踪11人,倒塌房屋7.10万间。受灾较重的有广东、福建、江西、湖南、湖北等省。与往年同期相比,当前的直接经济损失较重,受灾面积、受灾人口等接近同期平均水平,但因灾死亡人数大幅减少。
据专家介绍,在南方汛情严峻的同时,我国北方春季旱情较常年偏重,旱涝并发、旱涝交替和旱涝急转的局面将贯穿今年整个汛期。截至5月29日统计,全国耕地受旱面积27.30万公顷,有949万人因旱发生临时性饮水困难。今年旱情的特点,一是受旱面积多于常年;二是旱情主要发生在黄河以北地区;三是干旱持续时间长,受旱程度重。
6000处
来自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的消息,截至4月7日,中国今年已关闭小煤矿矿井5931处,从2005年至今已关闭矿井10957处。
据介绍,通过深化整顿关闭,小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安全基础管理有所加强,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趋向好转,煤炭百万吨死亡率有所下降,2004年为5.87,2005年为5.53,但仍远远高于国有重点煤矿和国有地方煤矿。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5年底,全国仍有19828个小煤矿,占全国煤矿总数的90%,平均单井年生产规模仅2.9万吨。
2500平方公里
国土安全案例范文篇11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市、县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和社会治安治理责任制,切实增强治安防范意识,严格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有效地预防了各类案事件的发生,确保了国土系统干部职工财产及人身安全,促进了治安大局的稳定,有效地保证了我局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健全组织、制度,狠抓措施落实,确保全局安全无事故、无案件。
一是设立安全组织。我们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所长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负其责,确保各自所分管的股(室)、乡所不出问题。二是加固安全设施。为了保证安全,我局每个办公室都购置了档案柜;办公室两个楼层大门均安装了防盗门。搬入北城区新办公大楼后,由于续建工作仍在进行,我局基建办公室人员每天24小时坚守在工作岗位,施工队也安排了值班人员,保障了办公大楼财物安全。三是建立节假日值班制度。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和上级带有政治性重要会议期间,每天均安排一名局长、股长和一名同志值班,不仅保证了有情况能及时上请下达和处理,而且也确保了局办公场所的安全。同时,严格实行了值班登记和交接班制度。尤其对重要部位,如财务室、微机室,交接时交接人员要亲自过目,现场交接,以免一旦出现问题,责任不清。由于各项制度落实到位、措施得力,今年我局机关自身和19个土地所,无出现任何事故,无恶性案件,无刑事案件,无职工犯罪。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始终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上议事日程。
国土局作为县综合治理成员单位,我们始终把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这三句话牢记在心。始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局领导班子的分工,哪一片出现问题追究哪个主管领导的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到股、所及个人。每次局长办公会,每月28日股、所长例会,以及每次全体职工大会,都要将社会治安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教育大家从外单位发生案事件的事实中吸取教训,不断提醒和要求大家提高治安防范意识。并根据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使大家警钟长鸣”,尤其在结合本职工作方面,对股以上领导人员反复要求,不厌其烦,要求大家严格依法行政,照章办事,切忌因失职引发案件、事件的发生。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系统内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今年,我们继续抓好三个代表”思想教育,认真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端正大家为人民服务的态度,以全市国土系统开展的作风纪律整顿活动为契机,以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廉洁自律、勤政为民、增强国土资源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为着力点,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从思想、作风、纪律、效率、团结、廉洁六个方面,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从而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觉悟、法律观念和思想道德水平,保证了全体同志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效地预防了非法集会、游行、罢工、聚众闹事和超级上访等影响稳定事件的发生。
四、严格依法行政制度落实,切实规范行政行为。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人员素质,切实做到按章办事、依法行政,今年我们针对土地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制定了《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关规定》,建立了案件责任制度、重大案件的汇报和集体会审制度、督查和检查制度、错案及违纪追究制度等八项制度,对土地证件办理程序、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土地案件处理等方面都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对工作人员办事不负责、不认真,或、越权办案等行为以及违反错案追究制度中的十五项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经济制裁、调离岗位、降职、责令待岗处理,情况较重的给予党纪和政纪处分,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今年以来,我局工作人员能够严格按照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自身行为,没有随意执法、粗暴执法、以言代法、以罚代法等现象。
五、切实抓好土地工作,为全县社会稳定发挥职能作用。
一是实行局领导包案包乡制度。今年,我们实行了局领导班子包乡制度,对分包乡(镇)出现的涉及土地方面的问题,由分包领导具体负责;对重大案件实行局领导、工作人员包案制度,责任到人,确保每个案件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国土安全案例范文篇12
2004年的某个周一清晨,哈茨菲尔德杰克逊亚特兰大国际机场,美国海关边防局警员玛丽小心翼翼地开启了指纹扫描仪,开始审查抵达的外国人入境资格。她的身后,扎着粉色领带的美国首任国土安全部部长汤姆・里奇监视着最新的边境监控技术――USVISIT首次投入使用的全过程。
随后,哥伦比亚广播电视网主播JulieChert,前台湾政府高官的女儿,通过《早间秀》节目报道美国正式启动对外国人与新移民的全面跟踪监控政策。汤姆・里奇对着镜头表示,这一政策将对打击跨国犯罪及全球反恐行动产生重要影响。
“政府试图对自己的公民实施大规模的风险评估,这在美国历史上绝无仅有。”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科技与自由项目负责人巴里・史丹哈特认为,国土安全监控项目是对民权自由的严重侵犯。
将US-VISIT监控范围拓展至全球
就在汤姆・里奇督阵亚特兰大的同时,美国国土安全部多名官员自上而下,在全美15个主要航空港严阵以待,只为引起公众及各执法机构对这项边境监控技术的重视。
US-VISIT的全称为美国访客与移民信息识别技术(UnitedStatesVisitorandImmigrantStatusIndicatorTechnology)。这一技术最初被设计为通过采集对比包括指纹、头像等在内的生物信息特征,对、罪犯以及非法移民进行甄别。几乎所有在美国出入境的14岁~79岁非美国公民都成为这一技术的潜在监控目标。
2006年,美国公民换发携带生物识别信息的新一代护照;2009年,原先32个免签国家被迫加入US-VISIT监控计划。此后,美国国土安全部与国务院联合声明,将US-VISIT监控范围拓展至全球,使得该计划“不仅是保证出入美国的安全工具,更是在全球范围内提供旅行安全保障的有效政策”。1月19日,芝加哥奥黑尔国际机场,位于某个安检处的美国运输安全管理局行李扫描机。
过去8年中,仅针对这一监控技术,美国国会就投入28亿美元(约合185亿元人民币)预算。美国国会报告统计数据显示,凭借这一技术的应用,全美3万余名边境执法人员成功对超过4亿人次的出入境活动进行监视。其中,300多万人被当场查出非法滞留美国;30余万人遭拒签或限制入境,并因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潜在威胁被列入监控名单;2000余人在美国本土及海外办理签证或入境程序时遭到拘捕。在US-VISIT计划实施第二年的8个月内,有85名中国人因非法出入境在现场遭到逮捕,占当年这一类型拘押总人数的近三成。
此外,国会报告还显示,1998年4月起的十年间,美国共查获29起涉华大规模海运集装箱偷渡案件。其中23起案件中,中国偷渡者从大陆口岸混入集装箱。已公开的文件显示,在US-VISIT计划启动后不久,国土安全部下属的海关边防局(CBP)、移民与海关执法局(ICE)便借此机会,申请将部分中国人列入出入境监控名单中。
前任国防部贝尔实验室一位不具名信息安全专家告诉《凤凰周刊》记者,根据偷渡案例拟定的监控名单,最初只限定在非法偷渡者与相关组织者的范围内。但后来,中资企业不断涉及金融欺诈与非法军售等案件,这成为国土安全部将出入境监控名单升级为境内活动监控的关键理由。美国监控网络系统屡次改革
“当本来简单的边境安检与全球反恐、美中经济安全、人权等热点话题建立联系时,国土安全部的官僚几乎可以为所欲为”,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科技与自由项目安全顾问赵杰里(JerryChiu)向《凤凰周刊》记者表示,国土安全监控项目的推进策略是成功的,但“成功背后也隐藏着人为失态和监管失控的危险”。2011年6月24日,美国凤凰城天港国际机场,一名来自危地马拉的非法移民被美方驱逐出境。据悉,美国移民与海关执法局(ICE)每月都要遣返数千名这样的非法移民。
赵杰里指出,严格意义上,对中国特殊人群在美活动审查的立法化并不是美国联邦执法与情报机构对中国人监控的真正开端。根据他所收集的近百个案例分析来看,“排除带有麦卡锡主义色彩的案例,一些(对中国人的)监控活动可以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初或者更早之前。”
美国众议院移民和申诉特别委员会主席拉马尔史密斯、众议员罗马诺马佐利和参议员艾伦辛普森1996年向国会提交并通过的《非法移民改革和移民责任法》(IIRIA),早就赋予秘密调查机关和窃听机关极大的调查权和独立财政预算权,用以有效侦查新移民活动与伪造证件案件。
但随着小布什政府过度使用国土安全监控权力,国会不得不制定相关法案对其加以限制。比如美国国家安全局的指导条令第18条就明确规定,未经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书面允许,不得监听和收集美国公民、注册公司和组织的情报,相关技术手段也不得用于对付美国公民。因此,近10年的国别监控立法行为,只不过是将过去30年在幕后进行的活动搬上台面。
据赵杰里介绍,自1980年代中国打开国门、数量庞大的中国大陆人士涌入美国开始,新移民潮中混杂着大量共产党高官亲属,“这对.情绪没有完全消退的美国政府与社会构成极大的压力。”于是,中国大陆政府与国有企业高层及其亲属的非常态移民活动也就顺理成章地进入世界上最为复杂高效的美国移民监视系统的管辖范围。
“一部分调查活动围绕着因《1992年中国学生保护法》取得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永久居留权的十几万中国大陆人士展开。”赵杰里也承认,除了不安情绪外,当时美国国内存在大量对中国人民、内政、经济以及文化等方面的发展情况感兴趣的情报与学术研究机构。据介绍,不光是来自北京高层的亲属,任何在这一时期来到这里的中国人,对于美国人而言,都充满了神秘与新鲜感。“那一代的中国移民大多不能讲流利的英语,经常提出一些‘骇人听闻’又充满青涩味道的问题。”
不过,这种“青涩”在美国秘密调查机关看来并不那么友善。赵杰里指出,国土安全监控计划在使用秘密标准,甄别那些无辜的平民,并在各种秘密调查机构间共享公民的信息,而且毫无顾忌。“但却并没有让我们远离恐怖主义,也没有让我们变得更安全。”
然而,制度上美国社会无法建立一个和苏联、民主德国一样的监控网络。
“9・11”事件的到来,给美国国土安全监控网络的改革带来契机。小布什政府在相继推出《爱国者法案》以及《加强边境安全与签证登记改革法案》后,第一次尝试将过去分散独立的各个情报网络统一到新成立的国土安全部名下。在此基础上,美国移民局、联邦调查局、国家安全局以及相关机构联合推出了《国家安全出入境登记制度》(NSEERS)。
NSEERS系统分成四组目标,列出了急需监控的25个国家,并将监控对象限定为16周岁以上的男性。由于在这些国家中,除朝鲜以外.其他24个均为穆斯林国家。外界指责NSEERS有过于明显的宗教歧视。连国土安全部部长里奇本人后来也表示,“这是一个彻底失败的监控项目。”
不过,NSEERS系统广受批评的根本原因在于它的局限性。从2005年至2011年,在美国发生了不少中国大型国有、民营企业赴美并购案、非法军售案以及金融欺诈案,使得美国国内有呼声要求对中国企业及相关人员恢复严格的审查制度。但NSEERS系统没有提供这方面的渠道。根据国土安全部有关文件,一些联邦执法机构人员不得不在此系统的基础上“为自己创造审查中国企业及其相关人员的机会”。
一些联邦探员借口东亚人面部特征相似,对入境的中国企业家、留学生进行调查。而一些具有伊斯兰信仰背景的中国人也被要求像伊斯兰国家公民一样向美国移民与海关执法局备案登记。这些行为不仅影响了中美人员的正常交流,也引发了来自美国人权组织、媒体甚至国会议员的批评,有议员表示,“NSEERS系统并没有将恐怖主义拒之门外,反而将美国的盟友推向了。”
饱受非议的NSEERS项目在2011年寿终正寝,取代它的是第三代国土安全监视项目――自动锁定系统(ATS),虽然该系统早在7年前就正式投入使用。主持这一项目的国土安全部长里奇向公众及国会承诺,“面对国土安全,不会因国别与宗教有所不同。”
据了解,ATS系统是目前美国、也是世界上信息化程度最高的综合监控网络系统。它实现了美国司法、国防、国土安全、财政以及国务院等35个部门下属的包括联邦调查局、国家安全局以及独立预算的中央情报局等139个联邦执法与情报单位在内的数据库联网,并与欧盟国家实现部分信息共享。
在全球范围内,ATS系统通过海外审查、出入境检查与国内监控三个程序,对可能威胁到美国国家安全的目标实现“境外锁定、全程监控、先发制人”,从而使一切威胁远离美国本土。据国土安全部公布的文件显示,除通过CSI等技术在海外对可能威胁到美国国家安全的人员与货物进行排查、跟踪与清除外,ATS还通过6个国内子系统对进出美国的人、船、货物、信息、车辆、飞机、铁路等进行24小时不间断审查与跟踪。
为所有监控对象建立信息档案
此外,ATs还与专门进行人员监控的“ATS-P旅行者”监控系统创建了P11个人可识别信息平台,为所有监控对象建立信息档案。这份档案将收集个人或实体在美国以及海外从事的上万种可能威胁到美国安全的活动记录,除了个人航空旅行记录、移民记录、海关记录、个人财产、子女配偶、职业等信息外,还有可能涉及企业交易记录、银行记录、企业相关人员在美国及海外活动信息等。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近期发生的中国概念股企业金融欺诈案中,同ATS联网的美国司法部国税局刑事调查组及金融犯罪执法网络也将提供关键性证据。这些由ATS系统授权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信息,与一些中国国有及民营企业高管亲属在美挪用公款购买豪宅有直接联系。“其中可能涉及十几位中国省厅级官员子女接受来自这些企业的商业资助,并在美开展留学、置业等活动。”
而作为PII平台下属的子系统,国土安全部还为赴美留学生、交流访问学者建立了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信息系统(SEVIS)。
据美国使馆网站介绍,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项目(SEVP)的建立旨在帮助国土安全部和美国国务院更好地掌握各学校和交流项目以及F、M和J类访问者的情况。而所有SEVP项目人员信息将存放在SEVIS信息系统中,以便学校和项目赞助者能够在SEVP项目人员在美停留期间,通过互联网向国土安全部和美国国务院发送必须提供的信息,并在情况有所改变时发送通知。
据了解,中国大陆同美方签订的部分政府公务人员培训项目同样被纳入SEVP项目范畴。对这些在SEVIS系统中登记的中国人,美国国土安全部将根据不同等级实施各类布控活动。据一些在密歇根大学安娜堡分校、麻省理工学院以及威斯康辛大学等地就读的中国留学生反映,在2008年至201l期间,一些自称来自中央情报局的委培生、退伍军人被安排进这些中国学生的宿舍。但一些学校的管理者并不认为这一现象是“被刻意安排的”,并表示“学生宿舍的安排建立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父母均在中国某大型国有能源企业工作的中国留学生王宇(化名)对此并不认同。“显然,文学院与商学院的学生没有机会‘受此优待’。”他向本刊记者表示。
王宇正在美国攻读核工程博士。一年前,当他进入一间美国知名公司实习时,他的室友、一名来自中央情报局电子工程专业的委培生突然提前“终止学业,搬出公寓”。在王宇看来,他的室友“很热心”、“经常介绍朋友”,对他“融入美国朋友圈子帮助很大”。
但一些过于友好的举动,让这名中国留学生感觉极为不真实。当王宇的父母来探亲时,这位好心的室友特意到机场接机。在将这名中国学生的父母送到酒店后,该室友还以导游的身份陪同这个中国家庭在当地旅行。“要知道,后来我在工作中接触的美国朋友绝不会做这样的事情。”王宇说。
敏感词汇被监控内幕
在美国著名密码学学者、资讯安全专家布鲁斯・施奈尔博士看来,无论是CSI协议还是US-VISIT项目,都只是美国国土安全监控技术的―小部分,ATS系统才在真正意义上实现对信息的立体化监控。这些信息既包括邮件、手机、固定电话、网络即时通讯程序等手段的即时通讯信息,也包括Facebook、Twitter、Youtube等平台的社交网络信息,外加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期刊、杂志等传统途径传播的媒介信息。
“对信息的监控在打击恐怖主义与反谍报中的作用显著,但同时给美国公民社会带来的威胁也最大。”上述接近国会议员的知情人士介绍,仅ATS系统内部就包括3万~4万组敏感信息对象名单,几十万组不同类别、不同语言的敏感词汇清单。这些统计数据还未包含普通公民无法触及的国家安全局等专职情报机构的侦听数据库信息。
但不是所有的监控网络内信息都是保密的。据美国一家长期从事对华进出口贸易活动的商业公司介绍,部分带有制裁与警告目的的监控信息会通过美国政府出版的《联邦公报》(FederalRegister)以及一些中介机构的企业通告进行。其中,部分企业通告由美国最大的中小企业进出口服务公司FDAssociates进行。
FDAssociates的创始人为法耶・丹尼尔斯。她曾经作为澳大利亚国防采购经纪人以及国务院军控出口办公室负责人,为联邦政府工作了30余年。据熟悉该公司的企业经理人透露,丹尼尔斯本人同诸多美国国会议员及中国大陆高层人士渊源甚深。
据FDAssociates官方网站解释,这些企业通告的目的在于提醒有关企业在《武器国际运输条例》(ITAR)及《出口管理条例》(EAR)面前的责任与义务。这份通告还包含一份处罚名单,其意义在于提醒有关公司不要与近期受联邦政府制裁处罚的个人与实体展开业务往来。经本刊记者调查发现,在中资企业案件频发期,FDAssociates企业通告会特意注明“仔细阅读!不要让您的企业成为下一家。”在“星创非法军售”案前后,星创公司、李礼、宪宏伟等名字连续四期在不同的通告处罚名单中出现。
除常规途径外,2011年,美国国土安全部迫于舆论压力,在国会要求下公布8个类别中用以监控社交网站和在线媒体以搜寻或其他针对美国的威胁的信号之关键词汇列表。这些词语被收录在美国国家运营中心(NationalOperationsCenter)工作人员所使用的美国国土安全部2011年“分析师桌面文件夹”中。工作人员依此识别“有关美国国土安全部的负面媒体报道及其应对行动”。
这个有趣的监控关键词列表既包括“袭击”、“圣战”、“恐怖主义”、“脏弹”等明显的字眼,也包括一些看上去很无辜的词汇,如“猪肉”、“云”和“墨西哥”等。情报分析师除了要分析恐怖主义,还要根据指令搜寻有关潜在的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威胁和诸如商场与学校枪击案、大型缉毒行动、拘捕非法移民等严重犯罪的证据。“中国”与“朝鲜”同时出现在这批名单中,分别归类于网络安全与核武器。
该名单公布后,一度被外界指责“这些词语的选择宽泛、含糊和模糊”。施奈尔博士则告诉本刊记者,理论上单一关键词的出现并不会触发预警,因为这类信息的目的性不强。但任意两个出现在同一类别或不同类的关键词,同时在一个信息片段中被引用,就足以显示这段信息的指向性以及关联性。
由于存在计算负荷与运行预算上限,ATS系统必须从高风险目标开始监控。据施奈尔博士介绍,一些媒体所谓的“潜在监控对象”实际上并不存在,另一些也只是处于登记状态,只有在达到一定危险级别的情况下才会被激活。不过,美国国土安全部的发言人在接受《赫芬顿邮报》采访时则坚称:“无论这些信息来自哪里,带有何种目的,国土安全部都会进行详实的核查以排除一切的危险可能。”
海外监控背后的政治考量
在西方民主国家,公民信息监控对于这些国家的政治信仰与统治基础而言同样是一柄双刃剑。俄罗斯反恐政策专家安德烈・亚历山大・洛维奇向《凤凰周刊》记者表示,国土安全监控项目背后的政治利益不容小觑。“这也是为什么一些所谓的民主国家政府甘愿冒着破坏宪法基础的危险,不断制造监控情报搞军备竞赛。”
在这名俄国专家眼中,监控项目中的一些目标不仅可以在技术层面上成为有价值的情报来源,更可以在政治层面上成为一颗被安放在内政安全核心地带的“核武器”。“就像核武器一样,进入监控计划中的一些目标在大多数情况下处在未激活状态,主要作用在于震慑。”
“这类计划可以被用于制造不同层次的国际政治对话平台,并最终决定国际话语权的归属。”亚历山大洛维奇解释说,如同美国在与有核国家及无核国家的对话上表现出千差万别的姿态一样,一旦国家间的监控信息不对等,将造成话语权向强势一方倾斜,最终制造国际话语霸权。在此期间,留给被监控国家的只有无尽的内政安全隐患。“毕竟,任何一个核心利益定位明确、价值观相对统一的国家都不愿意看到一个受他国摆布的政治精英出现在领导队伍之中。”
相比于美国对中国的监控而言,美国对俄罗斯以及苏联加盟共和国的监控历史更为悠久。自1974年美国国会通过《杰克逊-瓦尼克修正案》后,几乎所有的监控行动都得到历届国会的法律支持。该修正案主要针对包括苏联、中国等在内的所有“限制人权自由”的共产主义国家,主要通过限制自由移民及双边贸易来实现其制裁手段。
苏联解体后,美国历任总统不止一次表示将废除这一与美国现实国家利益不符的修正案,但均遭到国会的强烈抵制。1989年以后,美国国会还裁定这一修正案将适用于所有前政权继承国。时至今日,俄罗斯及其他在未来可能发生政权更迭的前共产主义国家仍受到该法案部分条款限制。
2001年12月27日,美国总统布什签署命令,正式宣布给予中国永久正常贸易关系地位。但这个总统令只解除了《杰克逊-瓦尼克修正案》中关于双边贸易的有关条款对中国的限制,其他条款仍然对中国适用。近年来,一些大陆学者认为《杰克逊-瓦尼克修正案》已不是中美关系的主流,在两国经贸往来空前密切的大背景下,这一过时的修正案终将被废除。
美国网络敏感词部分列表
国土安全部与其他机构
联合国、特工、特遣部队、美国缉毒局、美国联邦调查局、美国烟酒枪炮及爆裂物管理局、红十字会、美国秘勤局、美国国民与公民服务
国家安全
刺杀、国家核探测工作室、国家作战准备自卫队、人质、帮派、特工、特种武器战略、屏蔽
危险物料与核能
蘑菇云、羽毛、传染病、感染、火药、外溢、炭疽、起疱剂、神经性毒剂、朝鲜
健康/H1N1病毒
污染、隔离、鸟、口蹄疫、天花、暴力恐怖、农业、突变、猪、猪肉
基础设施安全
关键设施与资源、美国铁路公司、捷运、旧金山湾区捷运系统、亚特兰大捷运系统、服务终端、智能、人体扫描器、故障/终端
西南边境暴力冲突
华瑞兹市(墨西哥城市)、提华纳(墨西哥西北部城市)、索诺拉省(墨西哥北部城市)、墨西哥、墨西哥毒枭、西南、美国领事馆、哥伦比亚共和国、
恐怖主义
核、、民族主义者、伊斯兰教主义者、圣战、招募、极端主义、青年军、海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