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空气污染的方法范例(3篇)
减轻空气污染的方法范文
论文摘要欧盟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立法大多在上世纪90年代制定,但大气污染问题是欧盟发展历史过程中长期面对的政治论辩的议题。在不同时期,强烈的环境问题在不同的侧面成为政治关注的焦点,影响着政治议程,90年代以来,由空气污染特别是城市空气质量问题对人体健康造成的损害开始成为关注的焦点。基于此,欧盟对大气污染的预防和治理予以高度重视,并体现在一系列立法文件中。
论文关键词欧盟指令大气污染防治
一、欧盟大气污染防治立法的总体目标
1972年,欧共体首次提出了在共同体内部建立共同环境保护政策的框架,标志着欧共体共同环境政策的形成和发展。保护环境和欧盟公民的健康是欧盟条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迫使欧共体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争取在政策上给与环境和人类健康高水平的保护。欧盟大气污染防治立法的总体目标体现在欧盟空气质量框架指令的两个主要目标中:要在共同体内“确定和建立一个环境目标,以避免,防止或减少对作为一个整体的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有害影响”;“保持空气的清洁,并对质量较差的空气着力改善。”其中,第一个目标包含的内容相当广泛,并体现在欧盟随后几年制定的四个“子指令”中,该指令要求子指令来设置基于效果的极限值。第二个目标则由指令适用地区来制定具体的补充适用规则。它明确指出,空气质量在欧盟任何地方不应该恶化。国家排放上限(NCEs)2001/81/EC指令设置了不超过临界载荷的长期环境质量和健康目标,即“进一步完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载荷,并对因空气污染给所有人造成的健康风险予以有效的保护。”总之,欧盟清洁空气法在环境和健康方面的总体目标为欧盟大气政策措施的成功和推行提供了基准。
二、欧盟大气污染防治立法的主要内容
从上文立法目标可看出欧盟大气污染防治立法的内容可大致分为空气质量立法和污染物排放立法。这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排放法规试图减少排放到大气中的污染物的量;空气质量立法的目的是保证呼吸的空气对人类健康和环境是安全的。
(一)欧盟空气质量立法
在欧盟空气立法领域,最重要的两个指令是空气质量框架指令1996/62/EC和国家排放上限(NECs)指令2001/81/EC。欧盟首先制定了《环境空气质量评估和管理指令》(96/62/EC)(空气质量框架指令,1996),该指令设立了适用于整个欧盟的最低清洁空气质量标准。该指令对列出的全部12种污染物在限制值,测量和评估要求等方面进行了立法。同时,该指令制定了空气质量及排放限值的中期目标(2010年实现)和长期目标。空气质量框架指令1996/62/EC和国家排放上限(NECs)指令2001/81/EC是相辅相成的。该指令还为“子指令”的立法设置了时间表。此后,在1999年,2000年,2002年和2004年,欧盟先后对环境空气质量制定了四项子指令,涵盖所有12种污染物。
第一子指令(1999/30/EC)规定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铅在空气环境中的限值,并取代了以前的、在80年代采用的欧盟指令。该指令旨在保护人类健康,以(1997)世界卫生组织(WHO)的指导方针为依据,设定了相关污染物的限值。同时,在建筑物密集区新增了二氧化硫(SO2)和二氧化氮(NO2)等新增环保标准。该指令进一步定义了详细的测量要求,包括衡量空气质量的区域(城市环境,贴近交通,贴近行业,等等),城市监测站的数量,以及采用何种测量技术。此外,该指令还就成员国向其公众公开上述相关信息的义务以单独的条款予以明示。
第二个子指令(2000/69/EC)第一次在欧盟设定了苯和一氧化碳(CO)的限值。使苯这种重度致癌物质在空气质量标准中有了可参照的安全阀值。事实证明,本指令的全面实施,已使得苯和一氧化碳的排放量显著下降。
第三个子指令(2002/3/EC)则设定了臭氧到2010年“尽可能”要达到的非约束性指标值,以及等同于世界卫生组织的指导方针的长期目标。这些目标对应于国家排放上限(NECs)指令2001/81/EC设定的目标。该指令还设定了警报阈值,规定在这些警报阈值被超过时成员国需采取短期行动并有使公民了解实际污染负荷的义务。
第四个子指令(2004/107/EC),设置了砷,镉,镍和多环芳烃(PAHs)的非强制性目标值以及对汞排放指标的特定监控要求。
当前,欧盟最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立法是《欧洲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清洁空气指令》2008/50/EC,该指令于2008年5月21日通过,2010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案(2008/50/EC)是欧盟对《环境空气质量评估和管理指令》(96/62/EC)(空气质量框架指令,1996)以及《关于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氮氧化物、微粒物和铅含量限值的指令》(第一子指令,1999)、《关于环境空气中一氧化碳、苯含量限值的指令》(第二子指令,2000)、《关于环境空气中臭氧含量限值的指令》(第三子指令,2002)、《关于环境空气中砷、镉、汞、镍和多环芳烃含量限值的指令》(第四子指令,2004)等四个子指令在其立法科学性和适用效果进行综合地评价基础上,集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空气质量管理及空气质量改善计划于一体的全面、综合、最新的指令。
(二)欧盟污染源排放立法
欧盟大气污染物排放源分为点源污染物排放源和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源,其立法主要专注于给欧盟空气污染造成影响最严重的大型燃烧工厂排放和汽车尾气排放。
1.欧盟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立法
欧盟诸国的道路交通污染物排放量占到整个欧盟全部氮氧化物(NOx)排放量的近一半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三分之一,其也是可吸入颗粒物(PM)和温室气体——二氧化碳(CO2)排放的重要来源。因此,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是欧盟实现其大气污染防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各国汽车尾气排放法规的制定,是以该国汽车污染物排放在整体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分担比例为依据的。欧洲汽车排放标准是由欧洲经济委员会(ECE)的排放法规欧共体(EEC)以及随后的欧盟(EU)的排放指令共同实现的。其中,排放指令要求参与国强制实施。
汽车排放的欧洲法规(指令)标准的计量是以汽车发动机单位行驶距离的排污量(g/km)计算。欧洲排放标准将汽车分为总质量不超过3500公斤(轻型车)和总质量超过3500公斤(重型车)两类。欧盟排放控制领域最重要的立法是70/220/EEC指令,其自1970年以来已修正若干次,并成为之后欧盟在此领域所有排放标准和减少排放步骤的参照基准。
主要的修订包括轿车和轻型车排放标准以及重型车排放标准:
1992年7月欧盟欧1标准(也称为EC93),包括指令91/441/EEC(只适用于乘用车)或93/59/EEC(适用于乘用车和轻型卡车);1996年1月欧2标准指令94/12/EEC以及之后的96/69/EC,对使用无铅汽油和柴油汽车的排放限值更加严格,使一直以来相对宽松的欧盟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在排放水平上达到可与美国环保局等级1(Tier)标准相比的程度。在对燃料成本等相应的信息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欧3/4标准(2000/2005)即指令98/69/EC以及进一步修订的2002/80/EC,制定了更加严格和细致的的蒸发实验程序和车载诊断系统(OBD)。2006年12月13日,欧洲议会通过了欧V、VI汽车排放标准。欧盟标准亦已为重型汽车设置标准,其中最重要的指令是重型柴油机排放指令88/77/EEC,这后来被多次修改。
2.欧盟大型燃烧设备污染物排放立法
大型燃烧设备(LCP)指令(2001/80/EC)适用于燃烧热容量大于或等于50兆瓦(MW)的工厂。大型燃烧设备(LCP)指令(2001/80/EC)适用的部门以电厂为主,但也包括钢铁生产,石油精炼等行业的工业燃烧装置。为了实现欧盟履行其国际和国内环境的目标,大幅度减少大型燃烧设备排放量是必要的。
欧盟关于大型燃烧装置的第一个指令生效于1988年(88/609/EEC)。它规定了各国对1987年以后建成工厂(所谓的新工厂)和该日以前建造的工厂(所谓的现有的工厂)的排放上限,以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减少二氧化硫和NOx的排放量。2001年10月,该指令被欧盟关于大型燃烧装置的第二个指令即现在的(2001/80/EC)所取代,该指令对工厂的种类和包括指令范围内的工厂规定了更多、更严格的标准。
减轻空气污染的方法范文
一、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省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关于印发<省重污染天气重点监控工业企业限产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市重污染天气重点监控工企业限产减排实施方案》文件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因持续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导致污染物大范围积累,造成辖区内出现严重污染天气时的工业企业应急处理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严格按照《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以预警信息为启动指令,认真组织辖区内工业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市区工信局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统筹指挥。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兼任,负责督导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指导全区重点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制定本地区重污染天气重点监控工业企业限产减排实施方案并上报至市工信局;指导重点监控工业企业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监督、检查应急预案执行情况。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级别
按照《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省重污染天气重点监控工业企业限产减排实施方案》规定,将大气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级别由轻到重依次分为3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Ⅲ级应急响应(黄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橙色预警)、Ⅰ级应急响应(红色预警)。
(二)响应启动
根据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预警信息,当预警等级达到Ⅲ级及以上时,区工信局和重点监控工业企业按照各自职责立即开展应急响应工作。
(三)响应措施
1.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1)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重点监控工业企业,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
②倡导重点监控工业企业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③倡导重点监控工业企业加强管理,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主动减排,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
(2)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工业减排措施。重点监控工业企业采取轮流停产、限时停产、限产等措施实现应急减排目标。
②扬尘污染控制措施。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清洁作业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
2.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在执行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1)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组织重点监控工业企业加强管理,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减少排放大气污染物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主动减排。
(2)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重点监控工业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工业企业限产及错峰生产管控清单,实施限产及错峰生产措施,严格执行“一厂一策”。
3.Ⅰ级应急响应措施
在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1)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重点监控工业企业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2)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重点监控工业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期间工业企业限产及错峰生产管控清单,实施限产及错峰生产措施,严格执行“一厂一策”。
(四)响应终止
根据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响应终止指令,终止响应行动,区工信局要按照规定,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市工信局及时准确报送重污染天气响应情况,并立即梳理总结应急响应工作。
减轻空气污染的方法范文篇3
室内污染主要由建筑和装修材料污染构成。主要污染物有:甲醛、氨、苯系物、氡等。
甲醛。各类人造板材、油漆、有机溶剂、黏合剂、化纤地毯、塑料地板等装饰材料中含有一定的脲醛树脂和酚醛树脂,在一定条件下释放出具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甲醛气体。甲醛对眼睛、鼻子、喉头等处的黏膜都有很强的刺激性,当浓度在0.07mg/m3时,即能嗅到它的臭味;0.3mg/m3时会引起眼睛刺激;0.7mg/m3时咽喉干渴难受。长期接触甲醛,会引起慢性中毒。如食欲丧失,头痛,软弱无力,感觉障碍,排汗不规则,心悸,失眠和皮肤干裂等。
氨。室内板材家具及装饰建材由于用尿素做水泥和涂料的防冻剂,在使用过程中会缓慢释放出氨。氨是无色和腐蚀性气体,在浓度为4mg/m3时会对皮肤、呼吸道和眼睛产生刺激,长期接触可出现胸闷、咽干、咽痛、头疼、头晕、厌食等症状,使味觉、嗅觉减退,还可通过三叉神经末梢的反射作用而引起心脏停博和呼吸停止。
苯系物。苯和苯系物主要来源于室内装修和家具中的涂料、油漆、稀释剂、香蕉水和各类黏合剂等。苯在常温下为无色,有芳香气味和易于挥发的易燃液体,是严重的志癌物质。空气中苯浓度达2时可使人在5——10min内死亡。长期接触低浓度的苯而发生慢性中毒时,轻度患者渐感倦怠无力,精神委靡,易患感冒和并发咽炎,头晕,头疼,记忆力减退,失眠或嗜睡,食欲不振和气短。较重患者有出血倾向如鼻腔、牙龈出血,黏膜和皮下出血,晚期则出现严重贫血,往往死于出血,并发感染或败血症。
氡。天然石块、建筑砌块、地基土壤、自来水和燃料,都能在室内造成一定浓度的氡。氡是一种天然放射性气体,无色无味,易扩散,能溶于水,极易溶于脂肪,在体温下,氡在脂肪和水中的分配系数为125:1,故极易进入人体组织。对人体的放射性危害占人一生中所受全部辐射伤害的55以上,其诱发肺癌的潜伏期为15年以上,列为使人致癌的19种重点物质之一,是除吸烟引起肺癌的第2大因素。
二、常见绿色装修的几个方面
墙面装修。墙体的装修,主要有:乳胶漆、喷漆、墙纸(布)、瓷砖、木板饰面等,还有新出的石头漆、石膏模板等。墙体,在工序上有前有后,在施工开端,就考虑到室内污染问题,将易污染的工序放在施工后期。
乳胶漆。从树脂类型上来分有多种化学名称,但通常分非耐水及耐水两种。而现时出现了多种“加强复方”涂料,不仅防水、还防污,在绿色装修工艺中,这是墙面处理的主流。在施工时要注意通风,施工后也要至少一周以上时间挥发后方能入住。
喷漆。涂料的一种,多色彩且带纹理。该涂料中含有甲醛,在施工中要选择甲醛含量最低的品牌。
墙纸。主要有纸造墙纸和纺织墙纸。纸面可印图案,图案变化多端,色泽丰富,且施工方便快捷。最主要的是没有甲醛之类的有害挥发性气体,为绿色装修中的常见做法。
瓷砖装修。瓷砖现在家庭用的主要有耐磨地砖和(无)釉面砖两大类。从市场上来看,耐磨地砖分砂面(普通)和光面两种。而面砖类中除釉面砖外,还有无釉砖。该项工艺主要要考虑石材的放射性。
木板饰面。木板饰面是一种豪华但“绿色”的装修作法。其主要污染主要是过一遍清漆(光油)后的清漆甲醛的挥发。
天花装修
轻钢龙骨石膏板天花。石膏板是以熟石膏为主要原料掺入添加剂与纤维制成,具有质轻、绝热、吸声、不燃和可锯性等性能。是绿色装修的主流。
石膏板天花。多用于商业空间,普通使用600x600规格,有明骨和暗骨之分。龙骨常用铝或铁。
夹板天花。为现时装修常用。夹板(也叫胶合板),是将原木经蒸煮软化后,沿年轮切成大张薄片,通过干燥、整理、涂胶、组坯、热压、锯边而成。具有材质轻、强度高、良好的弹性和韧性、耐冲击和振动。夹板天花在装修时一定要先刷清漆(光油),干了之后才做另的工序。
三、绿色装修在室内污染防治中的措施
一是控制污染源。
家用电器(微波炉、电脑、冰箱、电视、手机、电热毯等)和建筑材料是辐射和放射的主要污染源。有资料表明距离微波炉15厘米处磁场达到100——300MG,氡及其子体主要来自建筑用砖、混凝土、大理石、地砖等。因此,从保护人体健康的观点出发,要选择环保型家电和含氡量较低的建筑材料。
室内装修、装饰要合理设计,尽量减少为居室引入过多的污染物,作到简单明快,美观大方即可。如果是大量建筑材料堆砌的设计,即使所选用的材料都是环保优质的绿色建材,也可使室内空气污染物超标。
使用清洁能源。在厨房应尽量使用电和天然气等较清洁的燃料,以减少SO2、粉尘等的产生,同时在烹饪过程中一定要使用强力抽油烟机,使产生的污染物即使排除室内。
二是应对措施。
加强室内通风换气。这是改善室内空气质量的最有效的手段,一方面可增加室内空气的负离子,另一方面可使燃料燃烧充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据估计一间30m2的居室,当打开门窗使空气发生对流时,3——9秒可使空气置换一遍。
新建或新装修居室入住前应及时检测。不应急于入住,如经检测室内空气中污染物出现超标,应通风一段时间,让各种橱、柜等家具表面的挥发性污染物尽可能散去。一般新装修的居室经过2——6个月的通风,大部分污染物浓度可达到安全水平。
使用净化器。如使用室内空气过滤器,催化净化器,臭氧发生器等对室内空气中的污染物进行破坏、分解和吸附来减少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