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6篇)
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篇1
1.初次分配秩序混乱。企业的约束机制不健全,多本账、设立小金库等现象较多。名目繁多的工资表外收入接近甚至超过工资表内收入。一些企业在实行股份制改造过程中,通过低估固有资产等手段,化公为私。利用代币购物券发放补贴、奖励期权和股份、小金库发放奖金、给个人买保险、公款负担个人费用、分解发放劳务费或稿酬、第二职业收入、灰色收入、大量现金交易等,私营业主在账面上长期不分配利润,暗地里却通过借款方式转移为个人收入。金融、保险、电信等行业凭借其垄断地位获得额外收入,并通过各种形式转化为个人收入,形成不合理的高收入。
2.个人收入分配隐性化、多元化。腐败和违法现象加剧了收入分配不公。偷税漏税、走私贩私、制销假冒伪劣产品、进行非法交易、贪污受贿或的现象存在,成为各种黑色收入的主要来源。
3.垄断和其它不公平竞争现象的存在,以及不合理收入差距的扩大,使得人民群众的生产劳动积极性、创造性受到挫折,这必然不利于效率的提高。
4.在收入监控上,缺乏必要的部门配合和监控手段。如现金管理偏松,经济生活存在大量现金流通和交易;信用制度还不发达,大部分居民没有运用信用制度的习惯,等等。
5.在指导思想上,有的地区忽视个人所得税调节高收入的职能作用。
6.在政策规定上,个人所得税法和相关法律不够完善,我国实行分类计征的个人所得税,优点是便于征收,适应当前税收管理水平,但容易产生分解收入少纳个人所得税的漏洞,自行申报纳税面也过窄,等等。
7.在征收管理上,工作粗放和不到位的情况仍然存在。
综上所述,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缓解社会收入分配不公矛盾,既是经济问题,更是社会问题、政治问题。税务机关要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进和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税管理,把调节高收入、缓解社会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作为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重点。
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是个人所得税工作的重点。新税制实施以来,各级税务机关每年都根据当年社会高收入情况的变化和税收工作的总体部署,采取许多措施突出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征收管理。去年国家税务总局又专门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列举了九类高收入行业(单位)和九类高收入个人作为征收管理的重点,并提出了以下主要措施:一是要加强调查研究和基础工作,进一步摸清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个人的基本情况;二是要建立重点纳税人纳税档案,对其实行跟踪管理;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涉及违法犯罪行为;四是要进一步完善申报收入制度,建立纳税人和扣款义务人编码制度;五是要进一步强化高收入行业的代扣代缴工作;六是要加强对个人投资者、建筑工程和企事业单位承包人以及演员等取得劳务报酬的个人的征收管理。今年我们要在进一步落实上述措施的同时,针对一些高收入者征管的漏洞,制定堵塞漏洞的措施,以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
为全面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发挥个人所得税的职能作用,应采取标本兼治对策进行综合治理。从较长时期看,应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法,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适当调整税负,扩大自行申报纳税的范围,强化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
2.加强法制建设和个人所得税法宣传,创造良好的依法治税环境。研究制定有限的征管措施,严格执法,进一步堵塞个人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征管漏洞。
3.加快建立个人所得税重点纳税人的监控体系,在全国范围内建立针对高收入重点纳税人的档案管理系统,对其实施重点追踪管理。
4.强化重点所得项目和重点行业的征管,进一步加强对演出和广告市场演职人员的征收管理力度,对影视、演出等文艺团体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推行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办法。
5.在强化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同时,也要对其投资企业的流转税、企业所得税和其他各税严加管理,形成各税对高收入者加强征管的合力。
6.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检查工作,在部署每年的税收专项检查时,要始终把对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作为检点。
7.加快个人所得税征管的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通过立法推行税务机关与银行、出版、土地管理、房屋产权登记等部门计算机联网,以及向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收入者经济活动情况的制度。实行支付单位向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收入明细表制度,在高收入行业推行全员申报制度,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地区要积极试行与个人所得税应税工资薪金收入全员申报挂钩的做法。同时,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监控系统应尽快与政府其它公共部门实行网络对接,以充分利用政府各部门与纳税人有关的公共资料与数据。
8.加大打击偷税个人所得税的力度,并对典型案例及时给曝光。
随着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征管管理的加强,通过将个人所得税税制的设计、征收及使用同社会保障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一种良性的互动机制,这样,将促使我省个人所得税在推动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方面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篇2
[关键词]电网;税务;统筹
一、开展税务统筹管理的背景
(一)税务监察力度不断加大
随着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日益完善和社会各界对电网企业关注度日益增强,税务机关不断加大对电网企业的税收征管力度,外部税务检查的频率逐年增加,大型电网企业涉税事项检查风险逐步加大。
(二)大型电网企业所属纳税主体数量增加较快
大型电网企业经营业务发展导致企业所属纳税主体数量迅速扩大,下属各单位普遍存在税务管理基础工作有待加强、税务管理人员素质需要进一步加强、税务风险防范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
(三)大型电网企业纳税范围不断拓宽
随着大型电网企业各项业务不断发展,企业纳税范围也不断拓宽,扩展至电力销售、电网建设、节能服务等多个行业,要求大型电网企业积极开展税务工作研究,实施税务统筹管理。
二、大型电网企业开展税务管理存在问题
(一)降低税务成本意识不强
大型电网企业经营范围较广,应税范围涵盖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多个税种,税务成本成为企业成本中的一项重要开支。降低税务成本对提高企业效益,增加税后利润起着重大作用,但税务管理人员降低税务成本的意识普遍不强且税收风险意识薄弱,产生税收处罚成本的可能性较大,容易为企业带来不必要损失。
(二)企业税务管理人员的税法知识更新不及时
由于国家税收政策法规更新越来越快,税务管理人员普遍不能做到充分、及时掌握税务法规的变化,且不能全面正确地理解相关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实际业务处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三)税务管理在企业资源优化配置方面的支持力度不够
通过加强企业税务管理,可以充分结合国家的各项税收优惠、鼓励政策和各项税种的税率差异,进行合理投资、筹资和技术改造,最大程度地压缩税务成本。目前大型电网企业税务工作多采用事后补救方式,由于经济业务已经完成,纳税结果往往不可更改,从而无法体现出税务工作对企业经营工作的支撑作用。
三、加强税务统筹管理的设想
(一)加强税务管理基础建设,着力支撑税务统筹管理
1.强化制度保障
根据国家税务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全面梳理大型电网企业涉税业务,加强对特殊经济业务的税务研究,明确各项经济业务的适用政策,制定相应税收政策的应对措施,将企业税务工作要求和措施固化到企业税收管理制度中并组织实施。
2.规范税务业务流程
严格税务业务管理,规范并明确申报纳税、发票管理、涉税会计处理以及税务筹划等方面的相关业务流程,充分考虑流程关键管控点的设置,强化关键管控点的管控,要求税务人员严格按照流程开展税务业务工作,使税务业务操作做到标准化和规范化。
3.深入开展税务培训
一是邀请税务机关和税务师事务专家所对企业税务人员进行最新税务知识更新培训。二是对于重大税务问题进行重点培训,培训内容涵盖税收优惠政策讲解、所得税汇算清缴、研发项目加计扣除等重点业务讲解等。三是利用大型电网企业内网开展税收知识培训,进行在线税务知识解答,提高税务人员的知识水平。
(二)加强税务统筹工作内部控制,提升税务管控能力
1.实现税务业务管控信息化
开展大型电网企业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将税务统筹管理的措施和要求固化到税务信息管控系统中,深化税务管控系统、发票系统建设,同时做好税务信息系统与业务信息系统集成等工作,提升税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强化税务风险管控能力。
2.建立税务风险预警机制
加强与税务部门沟通,结合大型电网企业实际情况,梳理明确税务风险点,建立税务风险预警指标体系。通过税务风险预警指标分析,设定合理区域值,对超过正常范围的指标进行实时监控、预警分析,实现税务风险管理常态化、日常化,确保税务风险的可控、在控和能控。
3.定期开展税务检查
定期组织所属单位开展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发票管理等专项自查,并在自查的基础上对重点单位开展现场检查。通过对税务业务的系列检查,及时发现税务业务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并进行及时纠正。对于存在的税务管理缺陷,通过制度健全、修订等方式予以完善,防范风险。
4.严格开展税务工作考核
提高税务统筹管理水平离不开考核与监督。在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责任认定和具体评价措施方面,实现详细量化考核。重点评价各单位税务管理、筹划和沟通的综合能力,通过考核与监督,查找典型,总结先进经验,促进税务统筹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三)强化税务筹划,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
(1)接受用户资产免税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网企业接收用户资产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35号)相关规定,协调业务部门推进用户资产接收工作,最大限度争取税收优惠,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提升公司效益。
(2)研发费及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一是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方面。制定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工作的整体规划,在研究开发费发生的过程中加强过程督导,协调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进行收集相关资料,达到所得税减免的资料备案要求,节约企业所得税。二是残疾人员工薪加计扣除方面。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确定残疾人员名单,并积极督导相关部门收集材料,保证企业利益最大化。
增值税
加强进项税抵扣管理,尤其加强固定资产进项税管理。引导督促所属单位工程物资收货确认和进项税结转工作,重点关注发票取得、账务处理等关键环节,设置进项税抵扣率指标开展进项税抵扣工作考评,确保进项税应抵必抵,降低企业现金流支出,提高企业效益。
个人所得税
在个人所得税管理方面,重点开展年终奖个税筹划,探讨个税缴纳的无效区间,研究企业年终奖数额增加到或超过某个临界点时出现“得不偿税”的情况,制定相应对策,减轻职工个税负担。
四、结束语
随着我国税制改革力度的加大和税收法规政策的不断完善,税务统筹管理在提高企业税务管理水平,提升企业的效益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大型电网企业开展税务统筹管理工作迫在眉睫,需要我们不断进行研究并及时组织开展,进而促进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篇3
一、目前*市企业所得税管理的现状
近年来,*市企业所得税收入始终保持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年全市企业所得税收入比2006年增长72%。*年1-6月份全市已入库企业所得税比去年同期增长76%。企业所得税占全市国税收入的比重稳步提高,使企业所得税在调节经济和调节收入分配方面的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为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目前,*市企业所得税管理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纳税户数增长快。二是企业亏损比例大。三是户均入库税款少。四是企业所得税税负率明显偏低。
二、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的高要求与基层管理人员数量少、素质低的矛盾。
企业所得税是世界上公认的计算最复杂、管理最困难的税种,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计算复杂,调整烦琐;核算形式多样,控管难度大。从税种认定、申报资料审核到汇算清缴复审、汇算清缴检查、各类备案管理等,业务技能要求非常高,对税收管理员的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目前,能够全面掌握企业所得税政策的税干较少,能够熟练掌握企业财务会计知识的税干则更少。与企业所得税管理要求相比,无论是从事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人员数量还是人员素质都存在很大的差距。
以*市局为例。一方面,直接从事税源管理的人员人均管户183户。由于税收管理员除管理企业所得税外,还要从事其他税种的管理,各类调查核实管理工作任务繁重,所以管理人员大多通过个别调查、微机查询、电话询问等形式了解企业经营状况、纳税情况和税收增减变化原因,往往疏于实地检查,对税源的监控仅停留在比较肤浅的层次,对纳税人申报的真实性缺乏及时有效的监督。
另一方面,在人员素质上,国地税机构分设后,只有少部分企业的所得税属于国税部门管理,基层从事企业所得管理的人员较少,大部分税干对所得税业务生疏,干部整体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有些干部对各项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核理解不一,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知识、现行税收政策等方面知识更新不够及时。虽然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来,各地加大了相关业务培训力度,但是干部素质的提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培训效果一时难以显现。目前从事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除市、县局专业管理人员业务水平较高以外,基层管理分局的税收管理人员大都存在“一多三少”问题,即税源管理人员户均管户多,精通所得税业务的少,中青年管理人员少,专业学校毕业的管理人员更少。基层税源管理部门基本上是个别熟悉业务的科(股)长,带领一批非专业人员及45、50岁以上人员从事基础税源管理工作。基层管理人员的现状,严重制约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复杂性与企业会计人员业务水平普遍较低的矛盾。
企业所得税政策及管理规定比较复杂,历来是税收管理的难点。有些政策是专门适用某个行业的,有些政策是专门针对某个企业的。如:由于税收制度与会计制度存在着差异性,使得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存在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必须把会计税前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这就要求会计人员不但要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核算技能,而且要熟练掌握企业所得税各项政策规定。但是目前企业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大都没有达到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要求,人员素质良莠不齐,总有些企业会计人员对企业所得税政策尤其是税前扣除项目的有关规定了解不全面、掌握不准确,无法正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在具体的税务处理中经常发生不会处理或处理错误的现象。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一是会计主管机关财政部门只是设置准入门槛,即考试发证,而考试内容主要是财会知识和会计电算化,对税收知识要求掌握的不是很多;二是按照《会计法》规定,民营企业会计工作应纳入财政部门管理,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有与集体经济份额不断萎缩,财政部门对民营企业的财务管理不断弱化,对民营企业的财务核算监控不力,导致民营企业财务核算大都不真实;三是有的企业会计人员属于聘请的兼职人员,有的只是经过短期的学习培训就从事财务工作,对税收政策缺乏系统的学习,特别是对企业所得税具体的新政策、新规定缺乏必要的认识和了解,导致企业所得税申报质量差,给正常的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
(三)企业所得税控管难度大与信息化应用水平低的矛盾。
企业所得税信息化控管水平远没有增值税高。目前,国税部门在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方式和手段上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对纳税人申报表的审核手段落后。多年来,对所得税申报表的审核全部依靠人工进行。税务人员对申报表的审核绝大多数是就表审表,只要逻辑关系正确就认定企业申报没有问题。二是对企业成本列支范围缺乏有效监控。利用信息化手段对企业的收入成本进行监控尚未实现,一些重要行业(如:房地产企业)隐瞒销售收入、虚列成本的现象比较普遍。三是国、地税信息共享不及时。从2002年1月1日起,我国对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进行了调整,企业所得税处于国、地税务机关共管状态。当前,由于国、地税部门使用不同的税收征收管理系统,税收征管信息无法实现时时交换,如对交通运输企业的所得税管理,实行地税部门预征,国税部门进行结算补征或退税,有时两个部门在执法的口径和标准掌握上存在差异,增加了税源管理的难度和税收管理的效率。
(四)对涉税违法行为打击的有限性与税收违章的普遍性的矛盾。
税务稽查部门主要职能是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年*市、县2级稽查局查处各类税收违法案件的稽查面仅为0.52%。从*年开展的服务性调研来看,应纳所得税的企业大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税收违章问题。一是部分企业存在故意偷、逃、骗国家税收的行为。受利益驱使,部分企业采取收入不入账、虚列成本、多摊费用等不正当方式,形成纳税申报不真实。有的纳税户增值税申报有销售收入,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常年为零申报,年度申报出现亏损。二是税务机关对大量的中、小企业缺乏有力监督。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是根据企业的账证情况确定实行查账征收或核定征收的办法。一旦确定核定征收,由于人力资源的限制,税务部门对核定征收的中、小企业会计管理工作,就不可能象重点企业那样重视,使得一些企业存在做假账、两套账的问题。三是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审批管理项目的监督亟待加强。随着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财务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适用查账征收的企业将会愈来愈多,加之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差异,使得税前扣除项目的报批显得尤其重要,而目前有许多企业未报备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税前扣除项目的报备,常常会给纳税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四是企业的纳税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不少企业由于受利益驱动,会计人员不能认真履行其岗位职责,往往按照业主要求进行财务处理,造成企业账簿虚假、资料不全、信息不足、数据不准,会计报表不能反映企业的真实情况,使企业内部财务机构形同虚设。
三、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应对措施
当前,税务部门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全面提升企业所得税管理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
强化培训,提高税收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培养一支业务精、素质高的所得税管理队伍是适用新企业所得税法要求强化所得税管理的关键,也是所得税改革发展的需要。税务机关要根据企业所得税的特点,在本单位选拔精兵强将有针对性地进行知识更新培训。不但要培训所得税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还要放眼长远培养一批所得税知识方面的师资队伍进行系统内再培训。近期应将新税法与实施条例、税收制度与会计制度差异、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作为培训重点,增强培训的实用性,努力提高培训效果。
完善手段,加快信息化建设水平。推进信息化建设是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重要手段。一是将企业所得税管理信息化全部纳入整个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通盘考虑,逐步建立全国税务系统企业所得税管理信息交换平台,优先建立汇总纳税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管理信息全国范围内的传递和共享。二是将企业所得税管理由传统的手工操作向电子化转变,尽快优化CTAIS2.0征管软件,实现CTAIS2.0征管软件对所得税备案管理的工作要求,逐步取消手工台账。三是加强对取消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通过申报、审核等环节相关信息以及分户台账的电子化实时比对,及时发现问题,实现跟踪监控。
健全机构,实施所得税专业化管理。一是省辖市国税局要全面实现所得税管理机构单设,充实所得税管理人员,把专业对口、熟悉财会知识、业务能力强的年轻干部充实到所得税管理队伍中。二是各县(市、区)国税局、市直各管理分局设置专门所得税管理机构,把现有兼职人员从其它繁杂的管理事务中解脱出来专职管理所得税。三是在基层分局实行所得税专业化管理,设置所得税税源管理机构,专司所得税管理、评估、汇缴审核等工作。
分类管理,优化所得税管理工作效能。对纳税人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管理,是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重要途径,是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手段。要按照企业经营规模大小、财务制度健全与否、纳税信用等级高低以及所处行业不同等标准,进行分类管理。一是要加强重点税源户管理。要抓住重点,改进方法,更加全面、准确地掌握重点税源户的情况,不断调整不同时期的重点税源户,在日管中予以重点监控。二是要加强行业管理。了解掌握不同行业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的基本情况,对纳税人当年或当期申报的涉税信息进行重点分析、评价,并与同行业、同规模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比对分析,及时掌握纳税人各种财务指标的变化情况,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合理制订出行业的平均赢利水平,进行对照分析,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三是要对一些账证不健全、核算水平低或者无能力核算的中小企业,要督促其建账建制,同时,做好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合理确定核定征收标准,保证核定征收的公平合理,保障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篇4
关键词:国土资源部门;涉税管理;现状;风险
中图分类号:F27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0-0000-02
风险管理是社会组织或者个人用以降低风险的消极结果的决策过程,通过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并在此基础上选择与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对风险实施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风险所致损失的后果,从而以最小的成本收获最大的安全保障。国土资源部门在涉税管理工作中,怎样引入风险管理意识、加强涉税管理工作、降低管理风险是目前需要重点讨论的问题。
一、国土资源部门涉税管理现状
国土资源部门是行政单位,虽不缴纳企业所得税,执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不纳营业税,但根据税法规定,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薪收入方面,有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在土地登记、用地审批环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办理土地使用权权属登记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纳税人出具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后,再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对于未出具完税(或减免税)凭证的,不予办理相关的手续。办理土地登记后,应将完税(或减免税)凭证一联与权属登记资料一并归档备查[1]。但在实际工作中,在税收代扣代缴方面,该项工作未开展,更无主动纳税申报,导致在历年税务部门开展的税收检查中,屡次被罚款。以宁远县国土资源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为实例,对2014年度县地税局对个人所得税代收代缴情况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我局2014年支付职工工资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8512.53元,“二次土地调查”付外单位人员预检补助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840.00元,付给欠款利息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8000元,“涔天河流域国土综合整治可行性论证”付外单位人员加班补助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480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付外单位人员加班补助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120.00元。通过税务检查,该局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合计38952.53元,但实际上该局未代扣代缴,也未主动申报纳税。这与应缴纳实际数额差距较大,究其原因,主要是政府部门税收代扣代缴工作还存在着不规范之处,或根本无代扣代缴的意识。另外单位风险意识不强,管理体系不健全,监督不到位也是造成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金额差异大的重要原因。
二、国土资源部门涉税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涉税管理组织体系尚不健全
国土资源部门要么无涉税管理机构,要么是由各业务部门负责协税或税收代扣代缴。如工资所得个人所得税由财务部门代扣代缴,印花税、企税由土地登记部门协管、耕地占用税在审批环节由用地部门协征,营业税及其附加由交易部门协征。然而如今这种传统多头协税方式已经越来越难以适应社会经济活动的现实要求。这一矛盾使得国土资源部门涉税管理工作难以做到流程化,内部管理的不统一直接导致了人情税、由于纳税申报、协税业务流程不统一、个人及部门职责不清等影响税收申报、缴纳。由于目前的国土资源部门涉税管理组织机构表现为“漏斗型”,即多头管理的现象,使得管理工作缺乏一个统一的决策机构。在多重业务的情况下,各业务部门管理人员任务重、杂、乱,导致纳税申报、协税工作较为盲目,影响了纳税工作成效。
(二)风险管理意识淡薄
目前,风险管理意识淡薄也是影响阻碍国土资源部门涉税管理这一要求的重要因素之一。由于风险管理淡薄、实施不足,使得涉税管理工作规范性差,税收风险提高,无形中增加税收漏洞和隐患。管理人员没有充分认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使得其在日常过程中容易讲人情,工作过程中多依据自己“制定”的规定或者是惯常做法开展工作。虽然某些行为没有触及到法律底线,但事实上已经极大地增加了税收风险,如果被不良人员钻了空子会直接影响国家税费收入,损害国家利益。由于在日常工作中,未出现严重的涉税管理失职后果,使得涉税管理人员自认为这种工作方式并没有不对,从而在日常工作中执法流程表现地更加散漫,最终很可能会导致严重后果。另一方面,这种不规范管理也影响了国土资源部门的正面形象,影响了在人们心目中的应有形象,有时甚至对招致人们的不满情绪。这种意识的淡薄,直接导致在日常工作中,涉税管理人员人员难以切实做到风险管理。
(三)风险管理监督力度不够
任何一项工作要做到较好水平都离不开监督,涉税管理工作也是如此。风险管理监督是保障涉税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做到规范性有效性的重要保障。如果缺少监督这一关,涉税管理工作很可能就变成了少数几个人决定甚至专制的工作了。国土资源部门涉税管理虽然也有严格的监督机制,但问题在于这一机制主要集中于事后监督,而缺少事前和事中监督。使得涉税管理工作只能在已经出现了问题后才能被察觉,此时涉税管理工作漏洞百出,税费收入很可能已经非法流失。因此事后监督无法对于执法过程中各个环节进行监管,是一种弥补性的监督方式,无法避免行政风险,也无法消除税收隐患;同时也完全不能实现国土资源涉税管理的内部约束和涉税管理工作的横向约束。
三、国土资源部门涉税风险管理对策
(一)完善管理模式体制,加强风险管理运行保障
1.认真梳理,找出风险点。涉税管理人员在涉税管理过程中往往会产生一些风险,按照“高风险职位,高等级预防,高标准措施”的理念,从税种登记到纳税申报,从税收金额确定到税费减免政策,从税源监管到纳税评定,从发票管理到管理督查,从定期定额到处罚机制等步骤,按照岗位要求、工作程序、税务政策和法律法规、行为规定和惩治机制等,明确风险点,拉出“警戒线”,加强风险管理责任机制[2]。
2.采用先进的涉税管理信息系统,注重运用涉税管理软件的功能,尽可能地降低人为因素的介入,深化管理过程的正规化机制,杜绝管理过程中发生随意管理,达到时刻监控、全程把握,彻底将“无情的电脑”管住“有情的人脑”,实现自我制约、自我限权,降低人为的涉税管理风险,最大程度上避免管理风险,保障国土资源部门涉税形象。
(二)建立切实有用的疑点信息库,降低纳税风险
建立涉税疑点信息库是国土资源部门加强涉税管理工作规范性和全面性的一项重要举措。但对于国土资源部门来说,其疑点信息库的建立还有待加强。国土资源部门应当积极根据涉税源情况,建立建设切实有用的疑点信息库。对于涉税管理人员来说,首先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增强涉税流程中各项操作的敏感度,在日常涉税管理工作中,认真查找其中的涉税疑点,并注意收集相关材料信息;其次不断增强自身业务素质,对于发现的税收疑点,进行详细排查,参照国家及各级政府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日常工作经验,并同其他同事一起审慎判断疑点的有无;同时,一旦确认为涉税疑点后要立即上报,并提交相关原因分析。而对于国土资源部门来说,一是应当注重涉税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培养,提高工作水平,在日常工作中有效查找各类涉税隐患和疑点;二是成立疑点信息库建设小组,全面负责整个部门各类涉税管理疑点的筛查、确认、材料收集以及登记工作,采用专人负责的方式提高疑点信息库建设水平。三是对于已经确认了的涉税疑点,要及时依法采取相关行政措施,必要时交以公安机关或是经济犯罪监察部门处理。四是切实利用疑点信息库成果,尽早建立健全有效的涉税管理模型,优化纳税评估[3]。
(三)通过部门配合获取信息资料,加强税收稽查
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主动与当地的地方税务取得联系,积极研究强化征管的措施、信息共享方式、协作配合办法。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根据当地地方税务的需要,提供现有的地籍资料和相关地价资料,包括权利人名称、土地权属状况、等级、价格等情况资料,以便税务部门掌握土地的占有和使用情况,加强土地税收的管理[4]。没有财税部门发放的契税和土地增值税完税凭证或免税凭证,国土资源部门一律不得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国土资源部门在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之前,申请人必须提供耕地占用税完税或免税凭证,凡不能提供的,不予发放。建立信息共享是国土资源部门涉税管理工作的一大进步之举,不但加强了涉税管理的规范性,充分保护了国家税收收入的必要利益,保障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有效落实;而且能够有效地预防涉税管理腐败,并提高涉税管理监督效率,提高管理质量。最重要的,信息共享的建立也进一步保障了涉税管理人员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正是基于上述积极意义,国土资源部门涉税管理工作更加应当充分利用信息资源,进一步强化涉税管理稽查工作。具体来说,就是要将信息中所列疑点纳税项目作为涉税稽查的工作重点,认真审核确认这类疑点是否涉及了违法违规纳税行为。采取人工督察与信息化督察相结合的方式,利用信息进行问题筛选,增强工作督察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5]。
四、结语
综上所述,建立切实有用的疑点信息库和纳税评估模型,完善涉税风险管理模式体制,三者相辅相成,共同推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涉税管理工作发展,降低纳税风险,进一步提升其积极纳税的社会形象。
参考文献:
[1]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土地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111号).
[2]王晋.基层税务部门税收执法风险管理的现状及路径研究――以苏北XX县地方税务局为例[D].苏州大学,2012.
[3]冯述娜,隋永芳.构建纳税人涉税风险防范体系的探讨[J].财会研究,2012,11(05):214―216.
[4]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土地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111号).
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篇5
企业所得税收入实现了较大增长,但在现实中所得税日常管理的工作量及难度也大大的增强,现结合邗江区局实际,就如何进行有效管理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目前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存在的问题
1、财务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目前企业财务人员有的是临时聘请的,有的只经过短期的培训就上岗,一方面对税收政策特别是企业所得税的新政策、新规定,了解不够全面、掌握不够透彻;另一方面财务知识匮乏,在账务处理方面张冠李戴,造成申报资料报送不及时、不完整,有的甚至不知道如何报送申报资料。
2、虚假申报现象时有发生。受利益驱使,部分企业采取收入不上账、虚列成本、多摊费用等不正当手段,造成纳税申报不真实。我们在汇缴后通过有关经对软件发现,有210户企业存在企业所得税年报的销售收入与增值税申报的收入存在差额的现象,占全部所得税户的22.82%,收入差异达1669万元。
3、企业亏损面居高不下。从2006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果看,全区的亏损面虽然由汇缴前的60%,下降到汇缴后的15%,但是盈利企业中微利户(净利润在1万元以下)有173户,占汇缴户的32.58%。究其原因:部分企业已经掌握税务部门对“长亏不倒”户进行评估检查的机制,与其等税务部门上门检查,不如少缴一点税以蒙混过关。
4、政策性退税比例较高。本次汇缴,我局共办理新办企业减免17户,减免税额10万元;福利企业减免2户,减免税额232万元;再就业企业减免5户,减免税额216万元;其他减免2户,减免税额56万元。共减免企业所得税514万元,减免税金额占应纳税额的33.35%。
(二)税务部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对所得税征管工作认识不足。相对“两税”而言,一些干部对所得税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基层分局管理人员业务素质还有待于提高,责任心还有待于加强。现实中发现,有的责任人对企业报送的年报资料未认真审核,报表明显存在勾稽关系不符、应填列未填列现象;有的分局为保证申报率,对空挂户自行按零申报处理;对未报送申报的企业,未催报也未处罚。
2、税源监控不够严谨。一是部门间缺乏联系,存在税源空隙,国税与工商、地税部门信息资源无法畅通共享,导致税收征管出现空档,产生新的漏征漏管户。二是对政策理解不同,国地税在税源管理上存在争议,同时出现部分纳税人利用国地税征管对象划分的矛盾,打“球”,出现征管的“盲区”。三是税源监控管理缺乏系统性,管理人员大多通过个别调查、微机查询、电话询问等形式了解企业经营状况、纳税情况和税收增减变化原因,疏于实地检查,缺乏对新增值税源的监控。
3、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征管系统所得税相关模块升级相对滞缓,导致软件模块功能与所得税政策规定不同步、不衔接,无法实现征收管理与信息化同轨发展。如:核定征收及查账预征企业不能实现纳税人自补申报操作;税务部门不能系统分类了解纳税人征收方式鉴定情况;不能批量了解纳税人销售收入、税前扣除、应纳所得税额、亏损及亏损弥补等情况;不能通过系统查询各类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类型的企业情况;对商业企业按5‰查账预征申报方式系统不予认可等。
4、征收方式的确定存在主观随意性。征收方式的确定,主要依据纳税人财务核算是否健全、能否准确核算盈亏。具体征管实践中,对于企业财务核算是否健全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和操作规程,许多财务核算较健全的企业(如新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得税却采用定期定额或定率征收的方式;一些企业财务核算极为混乱,无法准确核算盈亏,其征收方式却采用了查账征收;系统内实行的按行业、注册资金确定征收方式的规定缺乏法律依据,不利于税收政策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税务机关存在执法风险。
二、加强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户源管理,建立有效的所得税税源监控体系
1、扩大信息来源渠道,提高税源管理的预见性。一是国、地税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相互传递税务登记、变更、迁移及注销户等信息,准确划分征管范围,实现共管户的信息共享制度;二是要与工商部门建立沟通联系制度,定期交流企业登记信息,把好所得税征管范围的源头关;三是要与民政、司法、卫生、教育等行政部门建立信息情况互通制度,做到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搞好协调配合工作。
2、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实施科学分类管理。按照企业经营规模大小、财务制度健全与否、设立时间长短、纳税信用等级高低以及所处行业等标准,进行分类并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方式。对财务制度健全、设立时间长且经营规范、纳税信用好的企业,着重加强所得税的日常管理和改善服务,掌握其生产经营和税源变化情况;对少数经营规模大,但账证不健全、纳税信用等级低的企业,要实施重点管理,加强对其所得税纳税申报的评估和检查力度;对新设立的企业,要关注其所在行业和自身的生产经营情况,尽快掌握第一手资料,加强所得税政策的宣传辅导;对账证不健全、核算水平低或者无能力核算的中小企业,要督促其建账建制,同时做好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对“长亏不倒”的企业要作为纳税评估和检查的重点对象,分析其亏损的真实原因,加强管理。
(二)加强培训宣传,促进内外部整体素质的提高
1、加强业务培训,促进专业人才的培养。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并出台适当的奖惩激励机制,强化所得税及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通过自学、集中培训等形式鼓励广大干部学习税收业务和财务知识;通过积极开展以所得税为中心的征管、稽查业务竞赛活动,培养和选拔出一批专业人才,充实所得税管理队伍,达到以学促用,学用结合的目的。
2、加强税法宣传,提高企业纳税意识。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大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共性和个性的日常纳税辅导,让政策真正深入纳税人,引导纳税人自觉纳税。
3、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积极推行税务。对会计核算基础较差,没有建账能力的企业或财务核算混乱、账证不健全的企业,要积极推行由税务机构来代为建立健全账证,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和办理纳税事项。
(三)加强评估检查,加大所得税的规范和整治力度
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型检查。注重加强对纳税人税收财务处理的日常辅导、监督和管理,在全面、准确掌握纳税人生产、销售、资产规模、财务管理、履行纳税义务等情况的基础上,积极引导纳税人向自行申报查账征收过渡;将重点税源企业、重点行业作为日常检查的重点,对房地产行业、服务业要加大检查力度;着重抓好税收管理员税收执法的质量和合法性;注重对日常发票、账簿、申报、偷逃骗税等违章违法行为限改、处罚、处理证据的收集归档,作为征收方式年检时的事实依据。
二是加强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是所得税征管工作的保障,尤其是国家简化行政审批程序、项目后,纳税评估在所得税的后续管理中的地位日益突出,要从创新评估模式入手,在量的基础上注重纳税评估的质量和绩效管理。
1、实行专职评估。与增值税评估相结合,及时建立所得税评估专职部门,选配综合素质较高的评估人员,以提高评估水准,确保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能落到实处。
2、做好汇缴期间的评估工作。实行汇缴期间纳税人自行汇缴,中介机构积极介入,税务机关纳税评估相结合的办法,加大汇缴的辅导力度,提高汇缴服务质量,尽可能减少纳税人的涉税风险。税务人员要在汇缴期限间积极参与到纳税人自行汇缴和中介机构辅助汇缴工作中,实地进行纳税评估,边汇缴边辅导、边评估边调整、边宣传边提高,税企共同将税收政策及时、准确落实到位。
3、建立所得税和流转税联评机制。对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和所得税并案评估,在人机结合选案的基础上,注重收集和制订用于评估的分行业投入产出比、产品耗能比、行业平均利润率以及行业平均税负等指标和指标体系,确保纵向和横向评估分析的合理和准确。对非增值税纳税人,尽快与地税部门建立定期联评制度,对重点税源评估对象,国、地税实施共评;对一般对象,互通和共享评估信息,并定期将地税稽查反馈的涉税信息纳入评估重点。
4、建立分类评估机制。针对企业所得税户多而人少的矛盾,合理制订评估分类管理办法,有效地整合利用现有人力资源,确保评估的重点性和成效性。对重点税源户,由专职评估小组实施重点评估;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对象和一些热点行业,由专职人员实施专项评估,并及时采集行业指标,不断总结出税源变化的一般性规律;对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纳税人,由一般管理人员实施评估。建立和健全评估的选案、实施、审理、执行内分离机制,并逐步实行外分离机制,坚持集体审理,并加强对审理结果处理的监督,以评促管、促收。
三是加大对税务稽查案件的查处力度。税务稽查应重点检查事前审批改成事前备案的项目、税收优惠政策享受是否符合规定等,确保所得税征管重大事项执行的正确规范。对企业所得税评估移送的大要案,要充分发挥打击型稽查的作用,及时立案查处,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切实从源头和根本上遏制住恶意偷逃税等违法行为。对纳税信誉等级高的纳税人,赋予其一定时期的免评、免查资格,充分体现税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和“效率原则”,有的放矢地实施重点评估和检查。
(四)加强政策管理,构建科学合理的征管质量考核机制
1、强化所得税税收政策管理。一方面在征收方式核定上,坚持以查账征收方式为主,定率或定额征收方式为辅。特别是对规模较大(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影响面较广的企业,一定要采用查账征收方式;对于那些规模较小(如小规模纳税人)、不影响全局、账证确实不够健全,无法体现盈亏的企业,可采用定期定率或定期定额的征收方式。另一主面在优惠政策的执行中,加强对优惠政策类型真实性的审核,加强对退税企业纳税评估工作的力度,确保国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篇6
今年全*国税工作总体目标:宏观税负、商业税收及税负等税收指标与全*平均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税收执法更加规范,税收政策执行更加到位,信息化建设和运用水平不断提升,税收服务更加优良,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明显提升,平安和谐的税收工作环境逐步形成。
一、科学组织税收收入,提升税收收入质量,确保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增长
(一)继续完善计划管理体系,加强重点指标考核。及时将今年税收收入任务,在考虑税源发展状况的基础上,抓好分配落实工作。定期对税收收入增幅、宏观税负、弹性系数、商业增值税增幅和弹性系数以及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重点企业、重要税种的收入增幅税负等指标进行通报,实行动态跟踪监督,结合五项指标的考核,完善科学税收收入组织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实现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二)做好税收分析和税负预警工作。完善以基层分局为基础的二级税收分析体系,坚持月份、季度收入分析制度,确保税收分析真实全面反映经济税源状况。一是利用重点税源的生产经营与税收数据,进行收入增减因素分析。二是成立征管查协调小组,按季召开协调会,统一协调运作征、管、查之事,将税收分析作为税收征管事项之一,使税收分析成为促进管理和稽查的有效抓手。三是针对税收热点和领导关注的问题,加强税收专题分析和调研,积极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依据。
(三)加强税源管理。对年纳税20万元以上的企业列入*级重点税源监控范围,扩大重点税源监控面,完善税源分级、分层、分行业监控体系,实现监控成效的最大化。主动与地方产业对接,根据*产业发展的方向,建立新增税源跟踪和预测机制,把握组织收入工作主动性。不断培植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税源基础,积极寻找新的税收增长点,拓宽税基。
(四)加强免抵退税管理。按计划进度完成免抵调库和退税指标。
二、深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提升税收管理水平
(五)加强商业税收管理。结合20*年商业增值税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实行行业分类管理,切实提高商业税负。
(六)深入拓展“以电控税”管理行业。把“以电控税”逐步推行到机砖、钢材加工、竹木制品等所有耗电量较大的、产品生产工艺流程与耗用电量密切相关的行业。对各行业进行调查摸底,测算数据。在此基础上,召开行业电度税收负担率评定会,邀请人大、政协、效能办、地税等部门参加。
(七)预约定耗工作不断完善和提升。首先,完善农产品价格信息库。针对现有的信息库中数据不够细化,农产品价格变动较大的情况,加强对信息库的维护,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其次,根据*局的范本要求,做好资料的整理工作,做到一户一档。第三,邀请林业局业务熟练人员传授林业方面知识。纳入预约定耗管理的企业大部分为木竹企业,税务人员需要掌握相关知识,提高综合业务素质。第四,根据农产品预约定耗情况,对纳税人收购业务普通发票的开具使用、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等情况实行跟踪管理,防止税款的流失。
(八)加强原木税收管征。严格贯彻执行《*原木税收管理办法》。加强林业生产单位原木自产自销的管征,建立产销台帐,切实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避免税款流失。
(九)加强纳税评估工作。完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数学模型,加强重点纳税户及特色税源纳税评估,从中发现问题,探索管理新方法,促进税收收入的增长。建立一支专业化、松散形的纳税评估队伍.
(十)加强增值税税种管理。一是认真落实总局新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二是认真执行总局货运发票抵扣制度,加强货运发票等“四小票”数据的采集、清分、上传工作。强化稽核比对,做好异常票协查工作。三是开展20*年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
(十一)加强所得税管征。一是加强对所得税收入的分析预测。通过所得税收入的分析预测,掌握好税收动态和导致增减的因素,发现所得税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堵塞漏洞。二是做好20*年度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并按新的纳税申报表做好年度纳税申报。三是严肃分类管理。分类的标准以信用等级为基础,重新制订最低应税所得率。四是加强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管征。对每个企业完工楼盘进行全面清查,及时进行汇结算。五是加强备案管理,完善台账管理制度。通过建立分类别、分行业、分项目的台账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六是加强和完善企业所得税电子申报工作,年报网上申报推广到所有企业。七是积极探索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八是做好“两法”合并前的各项准备和培训工作。
(十二)全面落实个体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新办法。认真落实好新办法,加强税务登记管理,杜绝漏征漏管户。加强定额公示,特别是核定为未达起征点的公布。加强停歇业管理,防止出现假停歇业现象。
(十三)强化征管质量考核。加大对征管“六率”的考核力度,修改《税收业务绩效考核办法》,将管理员工作平台运行等纳入考核,全面提升基础管理水平。
(十四)加强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管理。完善普通发票管理软件功能,更好地实现“以票控税”。宣传贯彻《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认真执行《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批办法》。
(十五)加强涉外税收管理。进一步规范涉外税收审计办法,将涉外审计与纳税评估相结合,开展反避税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三、推进依法治税,规范税收执法
(十六)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深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提高稽查质量和效率。不断加大税务稽查工作力度,结合我局实际,全面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突出检查质量,整治税收环境。20*年将重点对房地产行业、废旧物资回收及用废企业、以农副产品为主要原料的生产加工企业、商业增值税及产品总经销总企业及机构、服装纺织制造业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开展检查。完善案件主办制,保证稽查责任落实到人。按季召开案例分析会,各检查小组将所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发现偷漏税案件的新动向和趋势,查找管理漏洞,以查促管。加强税收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