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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的现实意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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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的现实意义篇1

一、创新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源泉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是人类历史上社会制度的一次根本变革。新生的社会主义能不能快速发展,显示出比以往社会制度的优越性,关键在于它能否继续走创新之路。如果一种新事物产生之后不思进取,就会很快成为旧事物,就会在万物竞发的历史长河中被无情地淘汰,这是事物发展的客观逻辑。邓小平对此有着清醒而深刻的意识,他说:“在革命成功后,各国必须根据自己的条件建设社会主义,固定的模式是没有的,也不可能有。墨守成规的观点只能导致落后,甚至失败。”[1](P292)在他看来,保守僵化,墨守成规,是社会主义落后和失败的根本症结,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才是社会主义生生不息的动力源泉。

首先,只有不断创新才能持续激发社会主义的勃勃生机。从理论上讲,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社会主义由于消灭了剥削和压迫,建立了新的经济和政治制度,因而,它比以往的社会更具生机和活力。但从实践上看,社会主义制度的生机和活力并没有持续地发挥出来,有的国家还因此而放弃了社会主义制度。这一现象不能不引起人们普遍地关注和思考。有的人只看到事物的表面现象,将社会主义运动的低落和在某些国家的失败归咎于社会主义本身。对此,邓小平给予了坚决的否认。他认为,社会主义遇到的困难和曲折,并不能证明社会主义制度不好,而是实践社会主义的人思想保守,缺乏创新精神,长期固守一种僵化模式的结果。社会主义蕴含着巨大的生机和活力,只有不断创新,才能使这种生机和活力持续发挥出来。基于这种认识,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他带领全党和全国人民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和创新,恢复和发展了毛泽东同志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陆续实行了一系列适合新情况的重大政策,使全国的面貌焕然一新。

其次,只有不断创新才能发挥社会主义的比较优势。社会主义要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同,不仅要从纵向比较中体现出对以往社会形态的优越性,更重要的是在横向比较中体现出对当代资本主义的优势。这一点邓小平讲得很清楚:“社会主义制度优于资本主义制度。这要表现在许多方面,但首先要表现在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效果方面。没有这一点,再吹牛也没有用。”[2](P251)经济发展速度和效果是衡量一种社会制度先进与否的根本标准,但怎样才能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归根结底就是要在新的观念支配下,通过新的手段和方式,在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方面实施全面改革和创新,为生产力的快速发展扫清障碍。社会主义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之所以没有很好地发挥出对资本主义的比较优势,其根本原因就是没有认清和把握世界经济发展的新特点和新趋势,陶醉于已经建立起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之中,孤芳自赏,难以自拔。我国的改革实践充分证明,社会主义一旦认识到自身的弱点和劣势,并在重新觉醒中实现社会主义的全面创新,就能像新的社会制度诞生那样,以经济上的重新崛起,充分证明自己优于资本主义的本质特征。

第三,只有不断创新才能实现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社会主义取得对资本主义的比较优势并不是最终目的,只是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过渡的一个必要条件。邓小平认为,共产主义的实现是一个极其艰巨复杂的过程,它不仅要求社会物质财富极大的丰富,而且要求人们的思想文化水平极大的提高。推进两个文明建设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事业,必然会遇到一系列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矛盾和新问题,在新的事物面前,旧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是无能为力、无济于事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没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实现共产主义就是一句空话。由于邓小平深刻认识到共产主义大厦要靠创新观念和能力来支撑,所以他在谈到为共产主义奋斗的时候,总是要求各级干部增强创新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他说:“时代和任务不同了,要学习的新知识确实很多,这就更要求我们努力针对新的实际,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努力提高解决新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问题的本领,“加强我们工作中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只有这样,我们党才能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建设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一直达到我们的最后目的,实现共产主义。”[1](P146—147)

二、社会主义创新是全方位的创新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只要有利于国家兴旺发达,人民富裕幸福,有利于社会主义发展的事,就要全力以赴去做;凡是不利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碍社会主义发展的方面,就要坚决地进行改革和创新。这是邓小平的一个重要思想。按照这一思想,他提出了社会主义必须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创新,以全面推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一是观念创新。没有思想观念的更新,其他方面的创新就无从谈起。遵循这一思想,邓小平冲破“两个凡是”的束缚,支持真理标准大讨论,提出要完整准确地理解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他说:“只有思想解放了,我们才能正确地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解决过去遗留的问题,解决新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正确地改革同生产力迅速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确定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具体道路、方针和措施。”[2](P141)在他看来,思想能不能解放和创新,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2](P143)这不是小题大做,也不是危言耸听,而是颠扑不破的真理。纵观人类发展的历史,凡是思想保守僵化的民族,肯定是没有生气和前途的民族。凡是生机勃勃的民族,也必然是思想开放活跃的民族。社会主义要发展壮大,首先应该有全新的思维模式和思想观念。

二是道路创新。邓小平深刻总结了国际社会主义运动的经验教训,认为采用某种固定的模式和统一的道路建设社会主义,只能葬送社会主义事业。只有从实际出发,实现发展道路的创新,才能把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他说:“在革命成功后,各国必须根据自己的条件建设社会主义。固定的模式是没有的,也不可能有。墨守成规的观点只能导致落后,甚至失败。”[1](P292)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深刻印证了这一思想,正如邓小平所总结的:“中国革命的成功,是毛泽东同志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的实际相结合,走自己的路。现在中国搞建设,也要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的实际相结合,走自己的路。六年来,中国农村就是根据这样的原则,走自己的路,取得成功的。最近通过的以城市为重点的改革的决定,也是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走自己的路。”[1](P95)邓小平的思想非常明确,能否在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上突破创新,直接关系着社会主义的生死存亡。

三是方法创新。社会主义事业是前无古人的全新事业,如果不在思想方法、工作方法、行为方式上创新,就无法完成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重任。这是邓小平的又一重要思想。他反复强调各级干部要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教条主义、事务主义等思想方式和工作方式,要密切联系群众,广泛深入实际,雷厉风行办事,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提高效率。他对那种整天沉溺于文山会海、办事拖拉、相互扯皮、不负责任、效率低下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极为不满,主张通过体制改革等“外科手术”式的方法革除这些弊端,以全新的方法适应全新的事业。他说,改进工作方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迫切问题,“工作方法总要适应四个现代化的要求,改得好一点、快一点。”[2](P282)在他看来,没有方法的创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难以落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就无法实现。

四是制度创新。邓小平认为,社会主义能否发挥其优越性,关键在于其制度的好坏。他所说的制度不是指社会主义根本制度,而是指具体的制度或体制。他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2](P333)制度问题比起其他问题来更具有全局性、根本性和长远性。基于这种认识,他主张对现行体制所存在的弊端进行全面改革,以实现体制的根本创新。如不进行改革和创新,就很难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就会严重妨碍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对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科技体制、教育体制、干部体制、财政体制、金融体制等的改革和创新有过专门的论述,提出过具体的要求。从一定的意义上讲,邓小平所领导的改革开放事业,就是一项制度创新的伟大工程。我国20多年的实践证明,没有制度的变革与创新,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的辉煌。社会主义要永葆其青春和活力,就需要我们按照邓小平的制度创新思想,根据变化着的新情况适时进行体制改革,使社会主义制度以新的内容和形式走向新的历程。

五是科技创新。邓小平有一个极为重要的思想,就是人类的进步,社会主义的发展,归根结底依靠科学。他明确指出:“实现人类的希望离不开科学,第三世界摆脱贫困离不开科学,维护世界和平也离不开科学。”[1](P183)在他看来,科技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已经被提升到了第一位。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最终也要靠科技来实现。因此,科技创新在社会主义创新工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他认为,科技创新最重要的标志就是发展高新科学技术,就是要站在世界科学技术发展的前列。他说:“高科技领域,中国也要在世界占有一席之地。”“搞科技,越高越好,越新越好。越高越新,我们也就越高兴。”[1](P378)为了实现科技创新,邓小平主张在科技政策、科技体制、科技人才、科技投资、科技成果转化等一系列方面都要打破常规,一切都要从有利于出科技成果,有利于出科技人才出发。要大胆引进国外智力,吸收世界科技精华,为我所用,以促进我国的科技创新。

六是文化创新。文化建设状况直接影响着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也影响着社会风气的变化。因此,邓小平从社会主义“不变质”的战略高度强调了文化创新的重要意义。他把思想文化战线上的战士看作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强调所有从事文化工作的同志都“应当高举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的旗帜,用自己的文章、作品、教学、讲演、表演,教育和引导人民正确地对待历史,认识现实,坚信社会主义和党的领导,鼓舞人民奋发努力,积极向上,真正做到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为伟大壮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英勇奋斗。”[1](P40)要使社会主义文化产品成为鼓舞人、鞭策人、激励人的精神武器,就应该在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前提下,大胆改革,勇于创新。无论是理论研究成果,还是文学艺术作品,都应该深刻反映社会生活,探索社会发展规律,具有厚重的历史感、深沉的思想内涵和崭新的表现形式。总之,文化发展的源泉在于创新,文化功能的实现也在于创新。

三、社会主义创新必须坚持科学的指导原则

创新不仅要有高度的热情和强烈的冲动,而且要有科学态度和求实精神。只有把创新热情和科学态度结合起来,坚持以科学的原则作指导,才能真正实现创新。否则,创新只能陷于空谈。遵循这一逻辑,邓小平提出了社会主义创新的五条指导原则:

第一,坚持继承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社会主义创新主要表现为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而理论创新则主要表现为马克思主义的发展。怎样发展马克思主义?邓小平一贯的态度是,必须在坚持和继承的前提下发展。如果抛弃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就会走偏方向,就无所谓发展和创新。同时,坚持和继承不是原封不动地照搬,更不是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来度量和切割现实,而是要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指导下,认真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提出新理论,使马克思主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断得到丰富、充实和发展。按照这一原则,邓小平批驳了马克思主义“失败了”、“过时了”的论调,指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永远是社会主义的旗帜,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他说:“不要认为马克思主义就消失了,没用了,失败了。哪有这回事!”[1](P383)同时他又指出,马克思主义理论从来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绝不能要求马克思为解决他去世之后上百年、几百年所产生的问题提供现成答案。列宁同样也不能承担为他去世以后五十年、一百年所产生的问题提供现成答案的任务。真正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必须根据现在的情况,认识、继承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不以新的思想、观点去继承、发展马克思主义,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1](P291—292)可见,发展、创新离不开继承,继承必须创新,不创新就不是真正的继承。两者是辩证统一的。

第二,坚持借鉴与独创相结合的原则。邓小平一贯认为,随着世界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各个国家的联系愈来愈紧密,每一个国家都不能脱离世界而孤立地发展,都需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社会主义要发展创新,决不能把自己封闭起来,应该勇敢地吸取世界各国的先进经验,以作为自己发展创新的起点。不会借鉴,也就不会创新。所以,“关起门来搞建设是不能成功的,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1](P78)邓小平同时又指出,像中国这样的大国只靠借鉴别人的东西也不能发展起来,借鉴只能建立在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基点之上,借鉴必须通过内化、创新才能发挥作用,借鉴离开了独创,就会变成照搬或者爬行。他说:“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都要注意学习和借鉴外国经验。但是,照抄照搬别国经验、别国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这方面我们有过不少教训。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1](P2—3)不言而喻,不借鉴不会有创新,只借鉴也不可能有创新,只有把借鉴和独创结合起来,才能实现高起点的创新。这是走创新之路的一条重要原则。

第三,坚持敢闯敢试与慎重稳妥相结合的原则。创新是突破传统、打破常规的活动,必然要有敢闯、敢冒、敢试的精神,谨小慎微、畏首畏尾不可能开创新的局面。正是从这个意义上,邓小平反复强调思想要更解放一点,胆子要更大一点,步子要更快一点。他说:“要克服一个怕字,要有勇气。什么事情总要有人试第一个,才能开拓新路。”[1](P367)“没有一点闯的精神,没有一点‘冒’的精神,没有一股气呀、劲呀,就走不出一条好路,走不出一条新路,就干不出新的事业。”[1](P372)但敢闯敢试并不等于瞎闯乱试,敢闯敢试应该是在“看准了的”的前提下,应该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否则,就会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所以,邓小平在强调敢闯敢试的同时,也非常重视慎重和稳妥。他说:“进行全面的经济体制改革需要有勇气,胆子要大,步子要稳。”[1](P130)“没有胆量搞不成四个现代化。但处理具体事情要谨慎小心,及时总结经验……。避免犯大错误。”[1](P229)邓小平的思想非常明了,没有胆量和闯劲,不可能创新;不尊重事实、不从实际出发的瞎闯,同样不可能创新;只有把闯劲和拼劲与慎重稳妥统一起来,才能真正做到创新。

第四,坚持发挥领导骨干的作用与调动群众积极性相结合的原则。社会主义改革创新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需要处理好各种矛盾和关系,因而必须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既然是有组织、有领导的活动,就要求各级领导既要带头创新,又要组织好、领导好群众性的创新活动。鉴于领导者在社会主义创新活动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邓小平历来强调各级领导者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锐意进取,并且把是否具有创造性作为衡量干部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准。但只有领导者的创新积极性是远远不够的。因为社会主义创新活动实质上是群众性的活动,没有群众的广泛参与,不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社会主义创新就难以深入和持久。只有把调动领导骨干的积极性和群众的积极性有机地统一起来,社会主义创新活动才有了深厚的社会基础,才能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地克服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的矛盾和困难,谱写社会主义建设的新篇章。

第五,坚持注重物质条件与发挥人的因素相结合的原则。创新离不开一定的物质基础,脱离了物质条件讲创新,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唯心论的表现。因此,邓小平一贯注重为创新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他多次讲到要大力改善教师、科技人员和广大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条件,提高对社会主义创新有突出贡献人员的物质待遇,增加对创新性行业的投入等。但邓小平始终是物质与精神的辩证统一论者,他在强调物的因素的同时,更注重发挥人的能动作用。没有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物质条件再好也无济于事。他说,社会主义创新,“归根到底,就是要发挥积极性,只要把人们的聪明才智调动起来,我们还是有希望的。”[2](P233)他尤其强调要加强对各类创新人才的培养,只要有了人才,社会主义创新才有了根本保证。他曾经指出:“改革经济体制,最重要的、我最关心的,是人才。改革科技体制,我最关心的,还是人才。”[1](P108)按照邓小平的观点,人是社会主义创新最可宝贵的因素,压抑了人的积极性,就等于扼杀了创新,调动了人的积极性,就能从根本上激活创新。在调动人的积极性的前提下,不断改善创新者的物质条件,实现人的因素与物质条件的有机结合,社会主义创新就有了永不枯竭的源泉和动力。

【参考文献】

创新的现实意义篇2

摘要:"理论联系实际"是一个常新、恒新的问题,有着永远的生命力和重大的现实意义。她是创新的前提,是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发挥最大成效的必要条件。在实际工作中,要惯于联系,勇于联系,分析实际合理联系,才能真正把"理论联系实际"这一原则付诸实践。

关键词:理论联系实际;实践;创新

一、引言

"理论联系实际"作为马克思主义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一个重要原则,是我党三大优良作风之一。今天,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军的新的历史时期,世界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思想多元化带来了众多挑战。新世纪、新形势、新任务、新需要,赋予了"理论联系实际"以新的内容和意义,如何正确理解并始终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这无疑是个重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

二、与时俱进是理论联系实际的生命力之所在

世界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客观事物处于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之中。客观世界是理论的来源和指向,是实践的载体,它的不断变化,必然导致理论的不断更新和实践的不断发展。客观世界的发展没有止境,这种更新同样没有止境。换句话说,随着世情、时情、国情的不断变化,新的理论和新的实践也会不断发展,不断更新,更明确地说,"理论联系实际"本身就是一个动态发展、没有止境的过程,所以,"理论联系实际"提法虽旧,其具体内容--理论、实际、联系,却是随着时间、地点、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是恒新、常新的--即与时俱进,这正是这一原则的生命力所在。

21世纪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的多元化冲击,科技、信息发展的突飞猛进,使客观世界更加瞬息万变,新阶段呼唤并激发着新理论和新实践的不断推进,使"理论联系实际"的具体内容不断变化、更新。我们必须自觉地深刻把握新理论和新实践,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的与时俱进。

三、新的时代条件下理论联系实际的现实意义

中国共产党历代领导集体一贯重视理论对实践的指导和在实践中的创新。毛泽东说:"在马克思主义看来,理论是重要的……然而,马克思主义看重理论,也仅仅是,因为它能够指导行动。"邓小平多次反复强调,理论工作者要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这些科学论述精辟概括了"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性,而我国革命、改革和建设的实践则是对这一原则的最好证明: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促成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诞生,指导中国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蓬勃发展,开创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可以说,没有理论联系实际,就没有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而在新阶段,新的历史使命又赋予了她新的现实意义。主要表现在:

(一)"理论联系实际"是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必然前提

1、创新首先需要继承

继承传统的理论,吸收人类优秀理论成果,这是创新的第一步。没有继承,就没有发展,也就没有创新。任何一个理论,都是诞生在已有的思想、理论基础上的。马克思主义是与时俱进的理论,能够经受住实践的考验,能够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所以,无论何时,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不可丢。但是,这种继承必须是批判的继承。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讲:"不以新的思想、观点去继承、发展马克思主义,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

2、创新需要理论与实际相联系的实践

将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时代、世情、国情或党情相结合,进行实践,这是创新的第二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只有将理论和实际结合起来,在实践中才能发现新问题,新问题的不断发现和不断解决,才会推动理论和实践本身的不断前进和不断发展,才会有所创新。创新必须从实际出发,与实际结合的理论创新,才能够真正指导实践;有正确理论指导的实践创新,才能少走弯路,才是真正的创新。

当今时代,是一个创新的时代。当前,我国各项工作要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关键在于创新,不创新就没有出路,不创新就不能前进。我们必须在"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指导下,在创新中实践,在实践中创新,以早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二)"理论联系实际"是我国各项工作取得最大成效的必要条件

理论的目的在于指导实践,理论能否发挥作用,看她能否结合实际,若不能落实到实践中去,理论就毫无意义。江泽民在深入领悟马克思主义精髓的基础上,结合历史、现实,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仅揭示了共产党执政规律,而且揭示了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胡锦涛号召全党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科学发展观。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都是在新形势下对马克思主义的新发展,是最具有时代精神和现实而直接的指导意义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目前的关键是,广大党员、干部如何充分运用这些理论,研究好新情况,解决好新问题,努力使各项工作取得最大成效。

四、关于落实"理论联系实际"的途径的几点浅见

(一)要把握理论--这是前提

只有真正掌握了理论,才能在实践中自觉运用理论。必须注意,把握理论不是背诵教条,而是要真正领会并掌握理论的精髓,要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灵活运用。"活学"才能"活用"。

(二)要把握原则--这是核心

必须真正把握"理论联系实际"原则本身。这种"把握"是要求不停留在口头上,而是要融入灵魂,形成内在本质性思维方式、行为习惯和工作作风。

(三)要惯于联系、勇于联系、分析实际合理联系--这是关键

贯彻"理论联系实际",重在"联系",如何"联系",关键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要惯于联系。即习惯于将理论与实际相联系。无论是做任何事,任何工作,都要以人民利益为标准,以"三个代表"为依据,检验自己的思想、认识、计划、规划和工作方法等是否符合人民的要求,是否符合客观实际。

第二,要勇于联系。要勇于把理论放到实践中去,勇于把自己成熟的思想、认识、计划、规划和工作方法放到实际中去,接受实践的检验,根据实际在实践中修正、发展,摸着石头过河。不用理论裁剪实践,而是用理论指导实践,促进实践;不是用实践代替理论,而是用实践丰富理论,推动理论发展。

第三,要分析实际,合理联系。理论联系实际,要求"合理"联系而不能胡乱联系。联系要想合理,就必须要正确分析实际--实际情况、实际条件、实际范围等等。客观实际的复杂性,决定了分析实际的艰巨性,面对实际,我们不仅要看到现象,更要看到本质;不仅要看到支流,更要看到主流。时刻注意用联系、发展、辩证、全面、本质的观点看问题,才能得到真正的实际,了解真正的实际,才能真正的联系实际。

新世纪,我国改革和发展处于克顽症、攻巨坚,过大关的关键时期。我们特别是全体党员干部,一定要真正把"理论联系实际"付诸实践,使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当代的马克思主义理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努力争取在新世纪,实现国家发展、民族振兴的大跨越。

参考文献:

[1]毛泽东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1:268-269

创新的现实意义篇3

[关键词]高校足球训练教学创新思路现实意义

[中图分类号]G843-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5)12-0241-01

伴随着我国体育事业的不断发展,足球运动在我国受到了普遍欢迎。我国存在着非常多的球迷,但是从我国足球的实际来看,水平不是很高。要想推动我国足球事业的发展,就要加强我国足球教学水平。本文围绕高校足球教学的创新思路进行分析和研究,希望为我国足球事业的发展带来一些帮助。

一、现阶段高校足球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观念陈旧,内容不够合理

在我国,实际的足球训练教学中,教师没能对教学内容进行多方面的考虑,使得高校足球教学的内容缺少一定的专业性,从而导致足球技巧上很难与国际接轨。足球教学方法不合理,使得理论知识和实践之间缺乏协调感,教学内容不够新颖,使得学生对足球的训练失去了兴趣。[1]

(二)教学方法缺乏有效性

就目前我国高校足球训练教学而言,教师的教学方法比较简单,难以激起学生的潜能。教师对每个学生的实际状况不够了解,因此不能根据学生的特点进行具有针对性的训练。同时,对学生的心理变化没能进行足够的了解,使得学生有时会对足球产生排斥心理,导致学生对足球的运动技巧掌握得不够牢固。

(三)学生不重视足球学习,教师职业素质有待提升

在日常的足球训练教学过程中,喜爱足球的学生很容易投入到课堂学习中,但是不喜爱足球的学生很难投入到其中,并且不能充分地配合教师的教学工作。[2]另外,我国高校足球专业教师数量有限,一些高校的足球教师在资质上达不到相应的要求,导致学生在日常学习中的问题得不到准确解答。

二、创新高校足球训练教学思路方法和意义

(一)教学方法的创新,提高足球教学实效性

在一些传统的教学方法中,也存在着一些优点,在对其进行创新的过程中要保留原本的优点。例如对足球的示范动作进行讲解的过程中,教师可以先请几个学生对示范动作进行展示,然后其他学生和教师对其动作的完成进行共同分析和评价,指出其动作中的不足之处。这样可以帮助学生很好地了解到怎样的动作才是规范动作,并且使得讲解具备一定的针对性。利用这样的方法比直接对动作要领进行讲解效果更加明显。

第二方面,要强化对现代教学方法的应用。例如:在足球训练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充分地对多媒体技术进行应用,可以将具有一定借鉴价值的视频通过多媒体技术为学生展现出来,教师采用对视频中的动作分部讲解的方式,讲解最新的足球资讯以及训练技巧,从而开阔学生的眼界,并在一定程度上激发学生对足球的兴趣,帮助学生对足球进行自主性学习。同时,教师可以将比较经典的画面剪辑下来,进行详细的讲解。

(二)创新足球教学模式,激发学生的积极性

教师在日常的足球训练教学过程中,要注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并且要充分发挥学生自身的个性,采用因材施教的教学方法。第一方面,要与学生具备一定的沟通,以此对学生的个性以及能力等进行一定的了解,从而可以展开具有针对性的教学,同时可以准确地布局和分工。

教师要学会用多种方法相互结合的方式进行足球队训练的教学。在高校足球训练教学中,每种方法均存在着一定的优点,但是也存在着一些不足的地方。因此,单独地使用任何一种方法,都难以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所以教师要学会将多种教学方法进行有机的结合,使得它们中的缺点得到一定的弥补。[3]例如:教师将训练法和比赛法有机结合在一起,这样可以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从而获得更好的教学效果。

(三)创新师资建设机制,提升足球师资水平

当今,我国高校足球教学的师资力量不是非常充足,因此各个高校应当提高教师水平,加大师资队伍建设。第一方面,学校应当创新教师引入机制,采用多种方法对足球教学教师进行引入。例如通过向社会招考等方式,将具备专业素质的教师引入到学校。第二方面,学校可以提高足球教师的薪资水平,同时将足球教师的教学效果列入到职称的评定中去,从而提升足球训练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第三方面,学校制定足球教师素质培训机制,定期对教师进行培训,同时,对这方面加大资金投入,从而提升本校足球培训教学水平。

三、结语

足球可谓是一项世界性的运动项目,近几年其发展速度也飞快,但是与一些国家相比,我国的足球还处于比较低的水平。为了给我国足球事业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帮助,要加强对高校足球训练教学的重视力度。因此要不断创新思路,从教学方法、教学模式以及教学机制上均要进行创新,从而提升高校足球训练的教学水平。

【参考文献】

[1]刘善国.湖南省普通高校足球课程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当代体育科技,2014(28):96-97.

创新的现实意义篇4

一、社会管理创新的内涵

1.社会管理的概念

社会是人们依据一定的关系彼此结合而成的生活共同体,是人们相互交往的产物,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在任何国家,一个稳定、和谐与发展的社会都离不开有效的社会管理。社会管理是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广义上的社会管理又不限于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它还包括其他主体以及社会自身的管理。作为政府职能之一的社会管理,是指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社会政策和法律规范,对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进行规范和引导,培育和健全社会结构,调整各类社会利益关系,回应社会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维护和健全社会内外部环境,促进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自然协调发展的一系列活动以及这些活动的过程。广义上的社会管理则是多元主体以多样化形式进行的上述活动以及这些活动的过程。

2.社会管理创新的内涵

社会管理创新,是指在现有社会管理条件下,运用现有的资源和经验,依据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态势,尤其是依据社会自身运行规律乃至社会管理的相关理念和规范,研究并运用新的社会管理理念、知识、技术、方法和机制等,对传统管理模式及相应的管理方式和方法进行改造、改进和改革,建构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以实现社会管理及一系列活动的过程。[1]社会管理创新既是一项活动,也是一个过程,是以社会管理存在为前提的,其目的在于使社会形成更为良好的秩序,产生更为理想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

3.社会管理创新提出的背景及沿革

目前中国的社会问题明显增多,这是一个我们不用去否认的事实。一个社会的社会问题出现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社会发展与社会治理不同步导致的一种客观存在。我国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是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性特征的集中体现。这些阶段性特征主要表现为:社会结构发生变化,阶层群体冲突增加;社会状态更加活跃,开放性、流动性问题增多;社会诉求不断提升,维权意识更加强烈;转型社会价值真空,社会失范引发风险。面对这些新的社会管理问题和管理要求,我们用惯了的、会用的、曾经很管用的、数十年来延续下来的一些社会管理模式与管理方法越来越不适应、越来越力不从心了。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为了有效地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我们必须进行社会管理创新。

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能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此时,社会管理被纳入更完备的体系性框架之中。2009年12月10日,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同意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等“三项重点工作”的意见。2009年12月18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同志对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发表重要讲话,这样,社会管理创新也就成为2009年底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所强调的“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组成部分之一,是指导我们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纲领。2011年2月在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总书记在开班式上的讲话,深刻阐述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意义,深入分析了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指导思想、根本目的、基本任务、重点工作,将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作为根本目标,标志着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对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至此,社会管理创新被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社会管理创新也成为摆在实务界和理论界面前的共同课题。检察工作与社会管理创新有着内在必然的联系,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工作本身就是一种社会管理活动,是社会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承担着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的重大责任,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具有特殊作用、担负重要使命。

二、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理论基础

在庞大的社会管理体系中,司法处于社会管理的特殊环节,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体系中同样处于特殊的地位,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有其理论基础。

1.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检察制度发展历史的要求

从西方检察制度的发展渊源来看,封建时代的检察官作为国王的人,其角色定位逐渐由民事领域向刑事领域转变,检察官在代表国王对犯罪提讼的同时,还负有监督国王法律的统一实施、监督地方行政权的使命。因此,检察职能不可避免地涉及社会管理。现代意义上的西方检察机关隶属于行政部门,其职权被认为是一种行政权的行使,所以具有社会管理职能是其本质属性。我国检察制度虽独具特色,但追溯其历史渊源,即从中国古代御史制度中也可以找到社会管理的影子。我国现今的检察制度采用法律监督机关而不是单纯的公诉机关的定位,本身就是对这种历史传统的延续,同时也肯定了其具有一定的社会管理属性。可以说,我国的检察机关属于广义的重要社会管理主体之一,其执法办案活动是广义的社会管理活动。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因其特有的职能而具有独特的作用,但并不是独立超然于其他单位的,而是对部分社会管理活动负有监督的职责,既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主体,又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力量,也是实施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性环节,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应承担起纽带作用。[1]检察机关源于宪法的授权体现法律监督地位,人民检察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立足点、切入点在于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既不能游离于社会管理工作之外,又不能越俎代庖于行政事务之中,主要是依据《宪法》的定位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作用,以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为社会管理服务。在社会管理活动中,人民检察院要通过检察执法活动,维护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通过权力架构运行,促进社会管理主体有效地组织社会管理;通过司法解释权,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符合检察机关在体制中的地位

规制和控制国家权力是宪法的重要特点,在三权分立的国家,国家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项治权,分别由三个国家机关独立行使,而且三个国家机关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保持互相牵制、互相平衡的关系。在我国,根据马克思的国家学说,实行议行合一的体制,在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前提下,国家权力被划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军事权、审判权和检察权等五项具体的国家权力,因而,在我国体制中,检察权是由宪法规定的一项具体的国家权力,属于权,是一项国家治权,具有社会管理属性。检察机关的设置是权力制衡的必然要求,符合权力运作的普遍规律,它是保障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按照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宪法和法律正确行使行政权和审判权的有效措施,特别是在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对于督促国家机关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管理各项公共事务,防止权力的异化和滥用具有极为重要的、不可替代作用。检察机关源于宪法的授权体现法律监督地位,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立足点、切入点在于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既不能游离于社会管理工作之外,又不能越俎代庖于行政事务之中,而是要依据宪法的定位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作用,以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为社会管理服务。在社会管理活动中,通过检察执法活动,维护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通过权力架构运行,促进社会管理主体有效地组织社会管理;通过司法解释权,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我国宪法第129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该规定,使检察机关的性质获得了明确的宪法基础,也使检察机关在我们国家政权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宪法地位。检察权的有效行使,反映了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法律监督的定位,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必须通过依法履行法律监督得以实现,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为载体。《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维护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这表明我国检察机关具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维护社会秩序的方式是多方位的,不仅有责任追诉犯罪,而且有责任针对社会治安情况,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参与法制宣传、预防犯罪等活动,达到维护秩序的目的。

因此,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能本身就具有参与社会管理的当然属性,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一直以来就具有宪法依据。

3.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检察机关行使检察权的应有之义

检察权,是指为了实现检察职能,国家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各项职权的总称。检察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行使的一项权力,具有国家权力的一般属性。检察权具有法律监督权所特有的属性,它既不同于行政权又不同于审判权,而是国家权力分类中一种独立权力。[1]检察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作为人民民主的国家机器,其法律监督职能本身就包涵社会管理的属性。从检察机关产生、发展的历史过程来看,检察机关是国家政权架构与社会治理格局中存在的一条救济权利、保障安全、稳定秩序的制度通道,人们的法律要求可以进入这条通道获得救济,各种冲突也可以融入其中得到某种程度的解决。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行使检察权,这也是检察机关执法活动必须遵循的原则。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根本职责在于通过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从而使社会在稳定有序的状态中获得不断发展,而这本身就是社会管理过程。因此,保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面提升社会功能,就成为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检察权的社会管理属性,决定了检察机关面对严峻复杂的环境和前所未有的挑战,必须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手段创新,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维护司法公正,理顺群众情绪,促进社会和谐。最高检检察长指出:社会管理与检察工作密切相关,既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领域,也是检察机关承担的社会责任。因此,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更大贡献,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4.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和我国检察制度的内涵相一致的

我们国家现行的检察制度既不同于国外的检察制度,也不同于我国旧的检察制度,而是独具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这一检察制度的基本内涵之一。[2]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工作,经过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和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努力,现在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制。作为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面对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的深刻变革和快速发展,能够保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充分证明我国社会管理与我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制度总体上是适应的。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是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实现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这一内涵的必然要求。社会管理创新已经成为新时期的重点工作,从服务大局的角度出发,检察机关需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角度出发,检察机关也有责任参与到社会管理创新中来,结合自身的工作内容,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监管场所管理、特殊人群管理、治安综合治理等方成的管理规律,更好的保障人权、打击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积极地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丰富和发展了检察制度的基本内涵,它完全符合我国检察制度的在新时期的发展规律。

三、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现实意义

自2009年底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将社会管理创新列为三项重点工作以来,各地检察机关积极响应,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充分证实了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大意义。

1.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有利于强化自身管理

社会管理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检察机关既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主体,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对象。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其实包括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检察机关参与外部的社会管理创新。各级政法机关依法推进其本职工作,便是为社会管理创新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并且其中有些职能本身就是直接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1]二是检察机关自身管理的创新。社会管理创新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检察机关自身管理创新相对来讲也是一个系统工程,内部包括了检察人才管理、人事制度管理、案件管理、办案机制设置、档案管理、责任追究、干警思想教育等方面的内容。从系统论的角度来看,这两方面的内容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可以相互促进、相互加强。检察机关加强自身管理创新可以更好地做好参与外部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同样,检察机关有效的参与外部社会管理创新,也为自身的管理创新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从而更容易实现自身的管理创新。

近年来,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大背景下,检察机关逐步突破了就案办案的思维模式,创新了许多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模式,这些举措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检调对接机制、刑事和解、刑事被害人救助、涉罪外来人员取保候审新模式、成立案件管理中心等一系列检察举措,都是由基层检察工作者在没有成熟的理论,没有既定的框架,没有统一模式的情形下,自下而上进行的检察工作创新,这些创新举措都很好地顺应了当前我国社会发展对司法工作的实际需求。[2]

2.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有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

检察机关的公信力是检察机关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工作大局,回应和满足社会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从而逐渐形成和积累起来的,在人民群众心目中享有的信任度、权威性和影响力。司法公信力不仅关系到检察机关的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现阶段,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认同度还不够高,司法公信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在司法中还有让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扩大了检察机关的社会参与度,从而加深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了解,对于提升检察机关形象大有益处。司法公信力在本质上是一种公共信用,是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赖和信仰,这种公信力的取得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认同感。

2010年2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实施意见》,指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领域包括:积极参加社区矫正工作;监督监管场所依法、文明、科学管理;协助做好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的建设管理;加强检察网络建设和检察宣传工作。这些重点领域都事关人权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检察机关在这些领域进行社会管理创新活动,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了保障、诉求得到满足,检察机关在社会上的认同度自然会得到提高,从而使人民群众与司法机关之间的关系更加和谐,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3.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有利于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我们国家在1999年提出实行依法治国,这些年来,我们在民主法制化的道路上取得了极大的进步,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人民群众对民主法制的渴望还没有完全满足,对社会上发生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现象反映强烈。检察机关作为我国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其在民主法制化进程中的作用不可忽视,当然在这一进程中检察机关的责任之重大也是其他机关不能比的。我们现在要进行的社会管理,应当更多的纳入到法治化的轨道,我们所提的社会管理创新,更多的也应当建立在依法行事的基础之上。唯有在法规范和制度的支撑下,才能使社会管理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各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共同作用于社会事务的管理。[3]我们的社会现在之所以矛盾凸显,固然与社会发展阶段有关,但也与我们的法制不够健全,执法不够严格有一定的关系,完善法制、保障法律的统一实施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检察机关带着社会管理创新的任务去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其更容易发现我们现在法律框架在社会管理层面上的不足之处,然后推动法律体系的完善,加快民主法制化的进程。

创新的现实意义篇5

论文关键词: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

******同志集中全党智慧提出的“三个代表”思想所实现的理论创新进一步促使我们去揭示理论创新的一般性规律,揭示理论创新对主体的共性要求,这不仅有助于理论创新的实现,同时也有助于以理论创新为先导的实践创新,从而全面地与时俱进。

对于一个执政党来说。理论创新是最关键的,它是实践创新的先导,同时也是与时俱进的先导。“在马克思主义看来,理论是重要的。它的重要性充分地表现在列宁说过的一句话:‘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在十六大报告中也指出,“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通过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创新,不断在实践中探索前进,永不自满,永不懈怠,这是我们要长期坚持的治党治国之道。”历史的发展证明,单纯的观念变革或新的理论学说,不足以引起社会变革,但社会变革必须有理论变革的参与并以理论变革为先导。只有理论创新了,我们才能用发展的理论指导发展的实践,推动实践创新。真正做到与时俱进。

理论创新实质上是主体的一种精神状态,一种理论活动过程,一种理论境界,它与人的创造性活动是不可分的。因此,要实现理论创新必须做到:

第一。从事理论创新的主体必须首先要解放思想,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培养和树立创新意识。人的任何活动都是在一定的思想观念指导下进行的,理论创新活动也不例外,它要以人们思想观念上的变革为前提。一般说来,思想观念的变革越彻底,创新活动就越顺利只有观念上更新了,人们才能以新的眼光新的视角去审视各种事物,并进而把创新作为自己的一种自觉行动。只有不唯上、不唯书,不惧怕权威,不拘泥传统,勇于尝试敢于冒险的人,才有可能在理论创新上有所作为。马克思主义的诞生首先就要归功于马克思对旧理论的批判和否定,归功于马克思的创新意识。

当代许多研究创新理论的学者,尽管各抒己见,但有其共同点,即都从不同的层次和角度说明着主体的意识、观念在理论创新乃至整个创新中的先导作用。美国着名学者埃弗莱特·罗杰斯认为,“创新就是一种被个人或单位当作新东西而采纳的观点、实践或目标。它几乎不管这一观念‘客观上’是否是新颖的,即不管它从时间上看是否是第一次应用或发现。个人主观上新颖的思想。决定了他或她对此的反应。如果一种观念对于个人来说是新颖的,这种观念就是一种创新。

第二,主体的理论活动要具有创造性。创造性是人的主体性的最高体现,也是理论创新对主体活动的基本要求。这种创造性本质在理论创新上有多层次的表现:从空间的角度来看,有全局性、根本性的理论创新,如马克思主义的创立和发展、相对论的提出等等。也有局部性、个别性的理论创新,如某种新观点的提出、新研究方法的应用等等;从创新程度的角度来看,有原创性的理论创新,即第一次提出的新理论、新观点,如列宁关于社会主义可以在一国胜利的理论,毛泽东关于中国民主革命道路的理论。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理论以及关于“一国两制”的理论等等。也有理论与具体情况相结合,在应用中的与时俱进,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等。

第三,主体理论活动的结果要实现理论发展上的扬弃和辩证否定。任何新理论的产生都是有根据的,其根据源于新的实践对理论的需要,而过往理论已经无法满足实践的新需要,主体通过自身的理论活动实现对以往理论的扬弃和辩证否定。马克思主义哲学扬弃了西方近代哲学特别是扬弃了以黑格尔为代表的辩证法和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唯物主义,作为对他们哲学的批判继承,马克思主义哲学必然是一种既唯物又辩证的哲学。但马克思主义哲学并非只是对二者批判继承基础上的简单相加,它在扬弃以往哲学的基础上作出了根本性的创新。不仅克服了近代哲学家由于将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分离开来而在哲学理论上存在的各种片面性和局限性,实现了哲学发展理论上的革命性飞跃;更为值得一提的是,这种哲学的使命不只是解释世界,更重要的是改造世界,它把自身的理论与活生生的现实生活、与实践紧密地结合起来,从而实现了从理论到实践的革命性飞跃。

理论创新的主体是人,他具有一般主体(人)的特性即自然性、社会性和思维性,但其自然性、社会性和思维性与一般主体有所不同,其中创新意识是理论创新主体的特殊素质,同时也是他从事理论创新的首要素质。从外延的角度揭示其构成要素,将能更直接地帮助人们培养和树立理论创新意识。

怀疑批判意识是理论创新意识的构成要素之一,也是主体必备的首要创新意识。只有敢于怀疑,勇于批判,才可能有所创新。因为,任何怀疑批判都可能蕴涵着一种否定,对以往实践的否定或对以往理论的否定,或两者兼而有之,只有否定旧的,才能创立新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有不少学者把创新意识也称为怀疑批判意识。

促使马克思主义诞生和推动它在一百多年问得以发展的内在的和外部的动因很多,其中不可回避的主要一种,是这一理论的那种本质上的批判精神,那种与生俱来的批判品格。马克思主义的诞生首先就要归功于马克思对旧理论的批判和否定,他批判和否定了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经济学和法国空想社会主义理论,确立了自己的学说。马克思一生主要进行的就是理论批判,当然他也同样关注“武器的批判”,无论哪里爆发无产阶级革命,他都给予满腔热情的支持。马克思早在其世界观形成时期就区分了“武器的批判”和“批判的武器”,即理论批判和实践批判,他清楚地意识到,“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在马克思看来,理论批判的本性根源于实践批判本性,而实践批判本性根源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不会停留在任何一个支点上。其批判理论给我们的重大启示是:对现存的一切理论都不能无批判地接受,要用怀疑、审视的眼光进行分析,并进一步探讨现存理论被超越的条件和途径,批判地超越和创新才是理论发展之路。

敢于冒险意识是理论创新意识构成要素之二。理论创新意味着批判旧理论,创立新理论,也就意味着破除陈规,****权威,这就要求主体必须具备敢于冒险的意识;理论创新主体必须具有敢于冒险的意识还在于理论创新本身只是一种可能,在理论创新作为成果出现之前,即当理论创新作为过程而存在时,它所揭示的更多地是未来现实世界的一般规律,而不是把握未来现实世界中的具体,即便是掌握了未来现实世界中的特殊或个别,但那也是一种思维具体,而思维具体本质上还是一般,它远没有未来现实世界具体、丰富、多样,因此,理论创新活动还存在诸多不确定性,人们有可能实现理论创新,也有可能相反,这就要求主体必须具有敢于冒险的意识。

自主为我意识是理论创新意识构成要素之三。自主意识既是主体活动追求的目标,同时又是主体进行创造性劳动来实现其目标的必要条件。主体之所以能发挥其能动的创造性,就在于他具有自主意识和能力。任何主体只有切实地感到自己是活动的主人时,才能产生活动的热情,才能进发出想象力和创造力。而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发挥是为我的,主体是根据自己的主观需要和价值目标去创造,去创新理论。在理论创新活动之初,主体的需要、价值目标等个人的自我投射十分丰富,这是创新活动得以发生的不可缺少的主体素质,应当说离开了主体的个性张扬以及主体性的发挥,创新活动的展开和实现将成为不可能。这是因为,创造性寓于个性之中。创新的根本条件是个性的发展,创新的源头是人的个性化。

社会责任意识是理论创新意识构成要素之四。随着创新活动的展开,主体的理论创新日益超出仅仅为了个体需要满足的范围,而具有了满足人类社会发展需要的特点。在理论创新之初,主体可能最初是从自身“小我”的需要出发去创新理论,但是最终以满足社会“大我”的需要而告终;以满足社会需要为目的的理论创新活动可能是由单独的个体来具体实施的,但个体的活动离不开他人的活动以及他人的劳动成果,他的活动只能是全社会活动的一部分;不仅如此,创新成果虽然是创新主体活动的结果,是其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深深打上了主体的印记,但是,创新成果所取得的意义、所拥有的价值绝不仅仅限于创新主体个人,而应归于全社会。因此,无论创新多么富有个性色彩,它同时又必然具有鲜明的社会性。这就要求创新主体必须具有社会责任意识,明确创新的目的和动机最终是为了社会的发展。

创新意识是理论创新的前提,只有具备这个前提,才有可能去进行理论创新。然而,理论创新的实现不单只需要创新的观念和意识,同时还需要创新能力。这种创新能力的外延构成主要包括:

1.善于发现和解决可能导致理论创新问题的能力。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是理论创新的重要环节,是理论展现其生命力的关键。马克思曾经说过,每个时代总有属于它自己的问题,即“公开的、无畏的,左右一切个人的时代的声音”,是“时代的口号”。准确地把握和解决这些时代的问题,是理论不断发展并保持强大生命力的决定因素。马克思主义的诞生就是从问题发现开始的。包括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在内的近代哲学家们由于将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分离开来而在哲学理论上导致了各种片面性和局限性,因而无法指导19世纪中叶的无产阶级实践,而缺乏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为了提高无产阶级实践的自觉性,马克思主义应运而生;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从来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它要求人们根据它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不断结合变化着的实际,探索解决新问题的答案,从而也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就是在问题的发现和解决中实现的。

2.善于抓住理论创新机遇的能力。机遇通常使主体能得到意外的新收获。然而机遇的获得既不是凭空想象,也不是偶然得之的,它必须立足于必然,以围绕创新问题所做的信息搜集为基础。创新问题的确定为理论创新起到了定向的作用,它决定了理论创新的方向与课题,使主体的信息搜集有了明确的目的。经过对创新问题的艰苦而细致的孕育,把主体要解决新问题所需要的信息加以充分地搜集与储存,向问题目标逼近,并通过各种渠道,使显意识转化为潜意识,为创造性思维的产生做好充分准备。一旦出现了理想的机遇,有某个事件作“导火索”,使人脑中储存的已达饱和状态的信息突发出新的闪光点,从而使潜意识瞬间转化为显意识,长时间在认识上困惑不解的问题,会闪电般得出结论。

3.交互主体的能力。“交互主体”一词最先出现在胡塞尔的《笛卡尔的沉思》中,在胡塞尔那里,“交互主体”主要还是一个认识论范畴。在他看来,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特殊的认识主体,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主体性,每个人的“生活世界”都显示着自己的主体性,为了避免认识中的主观性,人们就要相互承认主体,同时还要彼此相互交流,转换视角,这样人们就能扩展自己的主体性,并可以把世界理解为“共同的世界”,理解为一个“交互主体的世界”。

人是理论创新的主体,作为主体,人首先表现为具体的人、单独的个体;而人同时又是作为类而存在的,他在理论创新的过程中离不开前人奠定的基础,离不开同时代的他人取得的成果,并且有可能在“主体——中介——客体”关系中成为他人认识的客体。因此,主体在理论创新的过程中应善于做到与他人交互主体,放大自己的认识能力,突破自身的认识局限。

创新的现实意义篇6

论文摘要:哲学创新与创新哲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哲学创新是指马克思主义哲学自身的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体现。哲学创新必然要求对创新进行哲学研究,形成创新哲学。创新哲学是哲学的新分支,是研究创新的一般现象,揭示创新的一般特征、本质和规律的应用哲学。

一、创新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品质

创新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固有品格,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灵魂。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批判的革命的理论,是不断发展的学说,它不承认任何一成不变的东西,包括它自身,因而它是不断创新、不断发展的理论。马克思主义及其哲学产生于19世纪40年代,至今已有150多年的历史。一个半世纪以来,马克思主义哲学之所以能够在同形形唯心主义哲学和思辩哲学的斗争中不断发展壮大,成为现代哲学的中坚,是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不断创新的哲学,具有与时俱进的品质,正如在2001年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80周年的讲话中指出:“马克思主义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生命力、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灵魂,就在于它的不断创新。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对以往旧哲学的彻底变革和根本超越,是创新的产物。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之前,当时欧洲占统治地位的哲学是德国古典哲学。青年时期的马克思和恩格斯最初受到黑格尔哲学的熏陶,而后又受到费尔巴哈哲学的洗礼,但他们在革命活动中超越了前人,对德国古典哲学进行了彻底变革。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吸取了其合理内核—辩证法;批判了费尔巴哈的形而上学,吸取了其合理内核—唯物主义,创立了自己的新哲学—彻底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立是哲学史上的伟大革命,但它不是哲学的终极,而是哲学在更高的基础上向前发展的新开端。克思主义哲学的创始人—马克思、恩格斯本人从未为其哲学设置一个终点,把它变成封闭、僵死的体系,而是敞开通向真理的大门,为这一学说的再发展留下了无限广阔的天地。马克思列宁主义并没有结束真理,而是在实践中不断地开辟认识真理的道路。马克思主义哲学诞生150多年以来,自身一直地不断创新、不断发展。不仅马克思主义哲学创始人对他们的哲学作了发展,他们的继承者普列汉诺夫、列宁、斯大林、、邓小平、等都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了重大的创新和发展。他们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新的时代特征有机地结合起来,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本国的实际有机地结合起来,既从实践和生活中源源不断地汲取营养,又不断地从批判旧东西中发现新东西,不断把马克思主义哲学推向前进。

马克思在谈到辩证法的本质时指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

马克思主义哲学就具有这种辩证法的本质,是不断创新、不断发展的学说。“我们的理论是发展的理论,而不是必须背得烂熟并机械的教条。“以为人们可以到马克思的着作中去找;一些不变的、现成的、永远适应的定义”那只是一种“误解”因此,决不能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作万古不变的教条,而应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地创新马克思主义哲学,随着时代的前进而不断地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哲学创新就是指马克思主义哲学自身的这种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体现和二根本要求。

二、哲学创新必然形成创新哲学

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时代精神的精华。这就是说,任何哲学都是一定时代的哲学,只有真正摸到了自己所处时代的脉搏,映现了自己所处时代的精神,从而真正把握了自己所处的那个时代的哲学才是真正的哲学。所谓时代精神是关于一定时代内容的本质特征的集中表现。哲学从总体上反映把握时代的基本内容,反映时代的本质特征,因而是时代精神的精华。时代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时代的本质特征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因而时代精神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哲学创新就是要根据时代的不断变化,把握新的时代本质特征,概括和提炼新的时代精神。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真正的哲学,理应把握新的时代本质特征,概括和提炼新的时代精神。

如果说上个世纪的时代是工业经济的时代,那么新世纪的时代就是知识经济的时代、信息时代。信息时代的基本特征就是创新,知识经济就是创新经济。知识经济是建立在高新技术基础上的以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为基础的经济,是知识经济化和经济知识化的产物,是当今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结果,是知识创新的结晶。在知识经济中,科学技术和知识处于基础地位,起决定作用。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为代表的高科技产业成为知识经济的支柱产业,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服务创新乃至整个知识的创新,成为知识经济发展的关键。知识经济的根本特征就是创新,知识经济是创新经济。

事物的根本特征是标志着该事物得以成立的根本点,是本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主要点。创新作为知识经济的根本特征,是知识经济区别于其他经济的主要点。农业经济、工业经济虽然也有创新,但创新数量少、速度慢、周期长,经济的增长主要靠资本和劳力的投人,知识创新不是主要因素,不构成这些经济的主要点、根本点。而在知识经济中,知识创新的周期相对较短,创新步伐越来越快,产品更新换代具有加速度的性质。上个世纪80年代技术产品的一般寿命为30年左右,90年代则为20年左右,世纪交替之际则更短。有些高新技术产品的寿命甚至只有几年、几个月,就需要更新换代,计算机领域的产品更新周期已降为6个月左右。着名的摩尔定理恰好说明了这一点。美国的微软公司,正因为它不停地提供社会需要的新产品,才在短短的20多年的时间内,搜取了数千亿美元的财富,也恰好说明了这一点。可见知识经济需要不停地开发、不停地创新。要是没有创新,科技就不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就不会出现,知识经济也不会存在和发展。创新成为知识经济的命脉,成为知识经济的根本所在。正是看到了这一点,国家主席才在近年来多次强调:“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

正因为创新成为知识经济的命脉,成为当今时代的本质特征,成为新的时代精神,对创新进行系统的科学的研究,就成为知识经济时代的主要课题,成为知识经济时代的呼唤。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时代精神的精华,理应关注新时代的呼声,把握新时代的基本特征,提炼新的时代精神,为时代提供理性的力量。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当代的创新,就必然要把创新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形成创新哲学。

三、创新哲学是一门新的应用哲学

创新哲学与哲学创新是不同的概念。哲学创新是指马克思主义哲学自身的与时俱进,是指哲学要随着实践的发展和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前进。创新哲学则是关于创新的哲学,是以创新为对象的哲学,是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对创新的一般问题进行哲学探讨的科学,是对创新的哲学审视。因而它是哲学的一个新分支,是一门新的应用哲学。创新哲学是研究创新一般现象,概括创新一般本质,揭示创新一般规律的科学。任何科学的建立,都必须有它特定的研究对象,有它基本的问题。创新哲学研究的对象,就是人类社会的一般创新现象,或者说是人类社会各种创新都具有的共同现象。就这一点来说,它同创新学是一致的,它同创新学有许多共同的地方。因此从这意义上讲,创新学也可以说是创新哲学。但它同创新学也有层次上的一定差别。创新学研究的根本任务,就是通过研究创新现象,揭示创新的内在机制,说明创新的一般规律,着重提高人们的创新能力。而创新哲学则强调对创新现象的哲学审视和批判,对创新一般知识进行反思,提供创新的精神和理念。因此创新哲学是创新学的理论基础。

创新哲学研究的一般创新问题,是各种具体创新现象都:具有的共同问题,如创新的本质和特征、创新的根源和基础、二创新的地位和作用、创新的价值和意义、创新的类型和结构、创新的要素和机制、创新的过程和变化规律、创新的主体和客三体、创新的能力和素质、创新的意识和思维、创新的原则和方法、创新的环境和条件、创新心理和创新人才培养等。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和反思,形成理性的范畴,就是创新哲学的基本通任务。

创新哲学研究的根本任务,就是通过研究创新现象,揭示冬创新的本质和一般规律,提供创新的一般理念。创新是一个么复杂的系统工程,它由许多相关要素按照一定结构组成,其中任何一个要素的变化,都影响创新的进程和效果。人的身体于和心理,特别是人脑这个复杂系统,是创新的主体,直接决定创新的进行和成败。人的心理素质如何,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怎样,人的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关系怎样,是创新哲学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创新有哪些内在要素,它们有哪些内在联系,性质和作用怎样,都是创新哲学必须回答的问题。创贡新哲学也要研究创新的条件和环境,没有一定的条件和环境,任何创新都不能进行。创新哲学特别要研究创新的根源和基础、创新的地位和价值,关注创新的伦理意义,突出创新对人类的影响、对自然的影响,审视每项创新的终极意义。特别是对一些技术创新,要进行哲学批判,揭示其利弊,为人们制定其应用的伦理原则提供理念。

创新哲学不是一般哲学,而是应用哲学。它不研究整个世界的问题,也不研究人类社会的全部问题,它仅仅研究人类社会的创新问题,把哲学的一般原理应用到人类创新领域,揭示创新的哲学意义。它之所以高于创新学,属于应用哲学,是因为它揭示了其研究的对象~—创新具有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哲学意义。

从世界观的角度看,第一,创新的根本间题是正确处理好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的关系问题。创新,就是要弃旧迎新、推陈出新。这就要求正确处理好主观和客观、主体和客体的关系。第二,创新是人类社会实践的本质和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正是由于各个时代的创新实践,特别是生产力的创新实践,才推动人类社会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向前发展。第三,创新是人类世界与自然界、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分化统一的基础。对人类世界而言,没有创新,便不能发生人猿揖别;没有创新,就没有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对主观世界而言,有了创新,才有语言文字的发展历史,才有人类思想和科学技术发展的历史。同样,人类世界与自然界、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也正因为有了创新,才有机地联结起来,成为不可分割的统一世界。

从认识论角度看,任何创新都意味着新认识或新知识的获得与运用。这有两种情形:其一,发现某种事物及其发展变化的本质规律,获得新认识,这是发现式认识创新,也称原始性创新。如开创新学科,自然科学的定理、定律、社会规律的发现等。其二,是把获得的认识或知识运用于实践,发明创造出新的产品、技术、方法,建立某种新规范、新体制等。这是发明式知识创新,也叫继发性创新。这两种创新虽然有着显着的区别,但都是新认识和新知识的获得与运用,属于一定意义的认识论范畴。从这个意义上说,创新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和途径。人们的创新过程,不仅改变着自己的主观世界,更为重要的是改变着客观世界,不仅是主观世界认识发展的过程,也是实践改变客观世界发展的过程,是改造主观世界与改造客观世界的统一,是认识与实践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