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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保健重点(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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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保健重点篇1

【关键词】城市婴幼儿早期教养

一、城市婴幼儿家庭早期教养的现状和问题

终身教育从0岁开始,0~3岁是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据统计,目前我国0~3岁婴幼儿共计有7000万,其中城市占1090万。其中又有约80%的婴幼儿散居在家庭里。现阶段家庭早期教养存在的问题不可忽视。

1.专门教养机构和幼托机构缺乏,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

随着社会对婴幼儿教育的关注不断升温,家长也开始越来越重视对孩子的早期教养,对托儿班的需求量也不断增大。他们更愿意把婴幼儿送入专门的教养机构,不仅可以减轻自己的教养压力,而且也能保证孩子的智力、情感、社会性发展等各方面得到良好的指导。而现实是托幼机构设置严重不足,有些中小城市基本上没有什么正规的托儿班,不能满足家长的需求。

2.家庭教养中普遍重智商,轻情商

在目前的家庭教养中,家长多重视婴幼儿生理发育、保健和智力开发,忽视婴幼儿心理健康保护以及情绪、感情、社会性发展和人格的早期培养。在婴幼儿发展的早期,重要的不是知识的灌输,而是提供或创造一种丰富、适宜的环境,促使婴幼儿的整个大脑以全面的方式成熟起来。卡内基认为,一个人的成功,15%靠的是知识和技能,85%靠的是人际关系和沟通能力。这占85%的人际关系和沟通能力指的就是情商,情商应该从小培养。事实上很多家长对这方面的知识知之甚少。许多家长急于追求婴儿向小大人的方向发展,把一个人一生中应当学会的东西都提前学会,带来一系列超前教育的问题,为今后的发展带来一些不良影响。

3.家庭隔代教养带来一些问题不容忽视

当今社会,年轻的父母们需要集中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身事业,在这种情况下祖辈家长参与对婴儿的带养并承担一部分家务,既是家庭的需要也对社会发展有利。然而,隔代教养也带来了。通常,祖辈一些问题。如祖辈家长对孙辈的带养比较注重身体和生活上的照顾,容易忽略能力的培养和习惯的养成;对孩子的各种需求通常采取简单的直接满足的方式,而容易忽视引导孩子通过探索、学习和经受锻炼获得满足。年龄差异、时代差异和代际地位的差异,也使家庭中不同代别的人,在教养孩子问题上往往有不同的态度和价值观,在孩子教育问题

上有矛盾,从而影响到亲子关系。

二、现阶段城市婴幼儿家庭早期教养问题的成因

1.历史原因

长期以来,我国的学前教育主要局限于3~6岁幼儿教育阶段。婴幼儿早期教养工作在大部分地区尚未纳入现行的学前教育体系,教育部门、卫生保健部门、妇联、人口计划生育部门、街道居民委员会,好像谁都可以管,又谁也管不好。导致现阶段城市婴幼儿只能以家庭散养为主。目前,在中国只有很少一部分婴幼儿进入正规的学前托幼机构。

2.现实原因

我国家庭日趋小型化,年轻的父母没有条件自己带养孩子,而能让家长放心托付婴幼儿的专门的教养机构和托幼机构少之又少,绝大部分婴幼儿只能以家庭散养为主。请保姆带孩子,保姆的薪酬、健康状况和个人素质等,都是婴幼儿父母顾虑的因素。于是,在城市家庭中,多由祖辈承担起照顾婴幼儿的重任。

3.认识观念存在偏差

对早期教养的认识偏差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忽视婴幼儿的早期教育,认为婴幼儿幼而无知,对他们进行教育如同“对牛弹琴”徒劳无益。因此,只重视婴幼儿的吃穿、健康等生活上的问题,忽略了早期教育。二是传统观念认为早期教养应该在幼儿园、托儿所这样的集体教养机构内进行。面对众多家长的需求,一方面现有的托幼园所在容量上与育儿的能力上都无法适应需要,另一方面家庭中良好的教养资源又被闲置。三是社会和家长把早期教育理解为超前教育有些幼教机构和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家长,对婴幼儿实施超前教育。

三、对解决城市婴幼儿家庭教养问题的思考

婴幼儿的早期教养不仅关系到家庭的幸福,而且关系到国家和全民族的未来,应从长远的战略高度,由政府、社会和家庭共同承担,切实抓好婴幼儿早期教养工作。笔者有以下几点建议:

1.政府尽快制定0~6岁学前教育法规,推动托幼一体化的进程

作为一项公益事业,政府应该对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工作担负起更大的责任,依法保障每个婴幼儿接受早期教养的基本权利。应深化教养体制改革,建立由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合作的机制,形成0~6岁学前教育整体、系统、科学的管理一体化格局,将学前教育的法定年龄从3岁向下延伸到0岁,对婴幼儿教养的管理和服务提供有效的政策支持。

2.探索建立将社区婴幼儿早期教养服务与婴幼儿保健服务有机结合的服务模式

探索建立一种将社区婴幼儿早期教养与保健服务有机结合的服务模式,不仅能够保证婴幼儿早期教养服务的连续性和持续性,而且充分利用了现有的人力资源。并开展适合社区特点的形式多样的早教服务模式,如在社区的市民学校、教育学院或综合活动中心开展早期教养指导活动和服务,建立“育儿教室”,成立祖辈家长委员会等,为市民提供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3.树立科学的早教观念,为婴幼儿的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

父母在婴幼儿的成长中起着重要作用,他们不仅是抚育者,也是保健者、研究者和反思者。要让婴幼儿在自由中孕育创造,在尊重中培育自信,在关爱中感受幸福,在和谐中健康成长。

一是重视婴幼儿情感的早期培养。对于婴幼儿的早期需要,尽可能地给予理解、尊重和满足,这对培养孩子的自信心非常重要。作为父母,首先要懂得爱孩子、要让孩子从小社会在温馨、关爱的家庭环境中,这会使孩子的脾气变得更温顺、更自信。

婴幼儿保健重点篇2

一、加强妇幼卫生监督管理

(一)进一步加大母婴保健执法管理力度。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整合卫生监督力量实行统一执法,加大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监管力度,坚决查处非法接生、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B超管理,按照“谁发证、谁主管”的原则,对从事B超工作的医务人员签订《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责任书,做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与医疗机构负责人、医疗机构负责人与医务人员层层签定责任书,禁止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鉴定。提高行政管理和技术服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能力,举办一期母婴保健法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

(二)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管,依法执业和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督促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认真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执行凭证取环、凭证定点引产、凭证施行输卵管再通术和凭生育联系卡进行辅助生育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计划外妊娠报告制度。

(三)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督促各发证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舟卫发〔20*〕65号)文件,确保《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准确无误。发放单位《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实现计算机网络化管理。

(四)督促医疗单位的妇幼卫生工作职能落实。各级医疗单位特别是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要继续执行《浙江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计划任务书》提出的各项妇幼卫生工作要求,加强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服务功能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医疗保健单位妇幼卫生工作质量的考评。市直医疗机构妇幼卫生工作纳入市属单位综合目标考核指标。

二、切实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

(一)建立健全母婴保健服务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规范围产保健管理。各级医疗保健单位要继续执行《关于要求各级医疗单位进一步做好妇幼卫生工作的通知》(舟卫发〔20*〕51号)文件规定,依照《*市围产保健实施手册》及相关管理常规,规范围产保健操作规程,提高质量。继续实行孕妇自愿选择建册,加强首诊负责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早孕建册率和孕产妇系管率。按“浙江省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加强高危分级管理,进一步完善重症高危妊娠报告、会诊、转诊、追踪等工作,提高高危孕产妇筛查水平和县级高危筛查率。

(二)加强产科急救服务功能。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各级医疗机构应加强产科力量建设,建立健全孕产妇、新生儿“抢救绿色通道”,充分发挥产科抢救小组作用,提高产科急救能力。尤其是基层助产单位,要加强业务技术培训、提高院内高危孕产妇及疑难病症识别能力和应急救治技术,进一步完善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机制。提高助产技术服务质量,努力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围产儿死亡率,确保母婴安全。

(三)着力解决流动妇女儿童保健难的问题。继续抓好外来流动孕产妇管理和流动儿童管理工作。根据外来流动孕产妇、儿童保健管理办法,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协作,并依托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宣教和摸底工作,努力提高流动孕产妇保健率、流动儿童保健覆盖率和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各级助产技术定点单位要积极推进住院分娩和贫困救助工作,并做好困难(流动)孕产妇救助登记,降低外来流动孕产妇、婴儿死亡率。

(四)进一步规范儿童保健技术服务操作常规,提高儿童保健管理质量和各项工作指标。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转变“以人为本”的健康管理理念,加强辖区内活产婴儿的摸底、核对,及时做好委托管理及信息反馈工作,防止儿童漏管,努力提高儿童保健建卡率及系统管理率;规范高危儿、体弱儿管理工作,重点是对异常儿童做到及早发现、早期干预,降低儿童病残率、死亡率。为进一步规范儿童保健技术服务操作常规,年内编印《*市儿童保健管理实施手册》。

(五)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充分发挥各级托幼机构协调指导组的作用,建立例会制度,加强部门间联络,规范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考核合格制度。重点加强农村托幼园所的管理、培训,定期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指导、考核,使各项工作逐步达到规范。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根据“乡镇级卫生保健示范性幼儿园(托儿所)评估标准”,做好自评及推荐工作,拟在“六一节”前举行“*市农村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三、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预防和降低出生缺陷

(一)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和出生缺陷监测干预。在全市推广免费婚检的基础上,学习普陀区、嵊泗县好的经验,当好政府参谋,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加大婚检宣教力度,提高免费婚前医学咨询服务率。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依法开展婚前保健服务,严格执行婚检操作常规,创新婚检服务模式,努力提高婚检率和婚检质量,力争全市婚检率达到50%以上。按照要求,认真做好优生优育技术服务工作,重点加强一级预防,积极推动二级、三级预防措施,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和残疾的发生。

(二)进一步规范产前诊断和产前筛查工作,提高质量。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执行《浙江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办法》和《浙江省产前诊断中心工作手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努力提高产前诊断符合率和产前筛查率。高风险孕妇召回率和随访率要求均达到100%,低风险孕妇的随访率达90%。

(三)规范管理,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质量。严格执行《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新生儿听力筛查运作方案》及工作常规,完善筛查网络。各管理中心要加大管理力度,按“*市新生儿两病筛查及听力筛查工作质量评价标准”,加强对筛查单位的业务指导和质控,做好可疑病例的追踪、召回和解释工作,把好质量关,规范登记、及时报告,努力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复查率和筛查质量。争取建立“儿童听力诊断治疗中心”,以满足疑似儿童的进一步检查、诊断和治疗。

四、加强妇幼保健网络建设

(一)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继续抓好规范门诊的创建工作。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按浙卫发〔2003〕22号“浙江省妇幼保健规范化门诊和规范工作标准”巩固和创建“二个规范门诊”,增加机构的硬件投入和人员素质的培养,切实落实“两个规范门诊”的各项标准和操作规范,拓展保健服务项目。市妇幼保健院要巩固“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创建成果,通过20*年省卫生厅的“回头看”。嵊泗县妇保所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创建工作。有条件的基层卫生院要根据“*市乡镇卫生院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两个规范工作评估细则”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工作,通过创建,规范服务,提高服务能力。加强科研工作,积极推广适宜技术和新项目。

(二)完善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大力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发挥三级网的“龙头”作用,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督导和技术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切实承担起妇幼保健的职能,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公共卫生联络员开展妇幼卫生基础性工作。认真落实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三大类12项的服务内容和目标,推进社区妇幼保健工作的进一步开展。进一步加大健康宣教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认真做好社区“孕妇学校”和“育儿学校”工作,提高健康教育覆盖率,增强人们的自我保健意识。

(三)加强妇幼卫生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保健人员素质。认真贯彻《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要求,将妇幼保健机构纳入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按有关规定配备妇幼保健人员,解决基层妇幼人员待遇,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切合基层妇幼卫生工作实际的奖惩办法,切实稳定妇幼保健队伍,促进我市三级保健网的巩固和发展。进一步加强专业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保健人员素质。

五、积极推进母婴健康工程和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

根据浙江省“*”《母婴健康工程项目》执行文本和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年度计划书。依托“母婴健康工程项目”,加强妇幼保健专业人员尤其是基层妇儿保人员和产科医生的业务技术培训,规范操作。增加投入,加大基层产科建设,特别是急救物品的配备。加强高危和重症孕产妇的监护和诊治工作,建立健全产科应急抢救机制,提高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加强宣教,提高流动人口保健意识和母婴保健系统管理率,开展贫困孕产妇的医疗救助和优惠政策,确保通过《母婴健康工程》项目省级评估。

启动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制定并落实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实施方案,开展两年一次的妇女病查治工作,争取年内完成40%已婚育龄妇女的妇科疾病检查工作。

进一步贯彻落实《*市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工作要求,把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纳入妇幼保健日常工作,争取政府财政投入,规范和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和免费原则,确保母婴健康。

六、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

加强妇幼卫生年报/监测工作。各级医疗保健单位按照市卫生局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完成妇幼卫生年报/监测和质控工作。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和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交流平台,加强基础信息的收集,摸底和随访调查。建立健全信息质控员例会制度,每年一次进行年报的汇审,防止漏报错报。普陀区按省监测规定程序,及时规范地完成监测和计算机网上直报工作。逐步逐级建立妇幼卫生信息网络,不断完善妇幼卫生信息计算机管理工作。

七、努力完成以下指标

婴幼儿保健重点篇3

一、总体思路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省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统筹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建立健全促进婴幼儿照护发展机制体制,提高家庭婴幼儿科学养育能力,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提供托育服务,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着力满足广大家庭多层次、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促进家庭和谐幸福。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试点示范、逐步推进的原则,按照婴幼儿成长特点和规律,为婴幼儿家庭提供科学育儿指导,提高家庭照护能力;调动社会各界力量,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规范发展,不断满足广大婴幼儿家庭照护服务需求。

2022年,建成1个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机构,初步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和综合监管体系,探索托幼机构一体化服务和社区托育点建设。

到2022年底,完成县妇计中心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任务,加强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的指导,全面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基本满足婴幼儿家庭照护服务需求。

到2025年底,全县以家庭为主、社会补充、社区支撑的全方位、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框架基本形成,管理规范、监督体系基本健全,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普及率达到95%以上,婴幼儿家长和看护人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达到95%以上,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

1.全面落实休假制度。倡导单位职工自觉参加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在民政婚姻登记窗口设立咨询服务台,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产假、配偶陪护假、哺乳假和生育津贴补贴等政策,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家庭婴幼儿照护提供便利条件,采取设置母婴室、哺乳室,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减少工作时长、实施远程办公等积极措施,满足职工照护婴幼儿需求。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县总工会牵头,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妇联、县人社局、县医保局配合)

2.加强科学育儿指导。县妇计中心和兼有婴幼儿照护内容的家政服务机构要设立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指导中心,县级各分娩医疗机构和镇办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要建立优生优育优教指导室,通过开展亲子活动、父母课堂、育儿知识讲座,为婴幼儿家庭提供科学育儿指导。村(社区)妇幼专干兼任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员,定期开展入户指导服务。(县卫健局牵头,县妇联、各镇办配合)

3.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认真贯彻保育为主、保教结合的方针,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为婴幼儿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为婴幼儿家庭开展新生儿访视、膳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疾病防控等服务,预防控制传染病,降低常见病的发病率,关注婴幼儿早期发展,保障婴幼儿身心健康。各镇办要组织志愿者服务队伍,上门为特殊困难群体的婴幼儿父母提供育儿指导和照护服务。(县卫健局牵头,县妇联、各镇办配合)

(二)建立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体系

4.增强社区公共服务功能。各镇办要将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公共服务重要内容,保障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用地用房。新建小区应当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2019年版)》标准,每千人不少于8个托位的要求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用3年时间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完成建设。在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及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中,配套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县民政局牵头,县资源局、县住建局、各镇办配合)

5.加大社区社会资源投入。根据社区婴幼儿家庭照护服务需求,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开展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强化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站)及社区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发挥综合效益,采取政府补助、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嵌入式、分布式的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中心。人社部门要在社区公共服务领域,设置一定比例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公益性岗位,用以支持机构的发展。(县民政局牵头,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各镇办配合)

(三)实施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

6.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建设。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在产业聚集区、工业园区等就业人群密集区域建立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引导、培育、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发改部门要按照国家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要求,积极争取国家托育照护服务试点专项投资,制定托育照护服务规划建设体系,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编报,优先安排土地利用计划,重点发展普惠性托育机构,为婴幼儿家庭提供价格合理、质量保证、方便可及的托育服务。(县发改局牵头,县资源局、县卫健局、各镇办配合)

7.鼓励托幼一体化建设。各级幼儿园要充分发挥专业资源聚集优势,允许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展托幼一体化试点,增设托育班,招收2-3岁以下婴幼儿,并纳入幼儿园统一规范管理。在新建、改扩建幼儿园时,应考虑增加托育班资源供给,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县级公立幼儿园要积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充分利用师资力量雄厚的资源优势,率先推行托幼一体化建设,解决城区家庭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实行托幼一体化的幼儿园,收托前应将收托3岁以下婴幼儿情况及时报告县科教体局和县卫健局。(县科教体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各镇办配合)

8.支持发展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为方便单位职工照护婴幼儿,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工业园区和职工数较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采取单独或联合举办的形式,在工作场所或就近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县总工会牵头,县卫健局、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配合)

9.鼓励举办形式多样的照护服务。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社会资金举办专业性、多层次、多种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促进社会化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多元化投入。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可根据家庭需求,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有序供给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消费水平的多层次婴幼儿照护服务。(县发改局牵头,县财政局、县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审批局、各镇办配合)

(四)强化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规范管理

10.实行登记和备案制度。在我县辖区内举办的各类托育服务机构,应严格执行《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并按照《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要求进行登记备案。举办事业单位性质的托育机构,应向县委编办申请审批和登记;举办社会服务性质的托育机构,应向县民政局申请注册登记;举办营利性的托育机构,应向县审批局申请注册登记。核准登记后,登记部门应及时告知托育机构到县卫健局进行备案,同时,将已注册登记的托育机构有关信息在15个工作日内推送到县卫健局,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共同纳入管理。(县卫健局牵头,县委编办、县民政局、县审批局、各镇办配合)

11.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必须符合相关设置标准和服务规范,并主动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相应安全设施、器材及安保人员,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对婴幼儿照护服务全过程加强监管,管理公开透明。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大对托育机构消防设施、食品安全方面的监管,排除安全隐患。各相关部门和镇办人民政府要按照分工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规范发展和安全监管主要责任,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及人员诚信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实行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虐童等行为的机构和人员零容忍,对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县应急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各镇办配合)

12.加强卫生保健监督管理。县妇计中心、县疾控中心、县卫生健康执法大队以及镇办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咨询服务和监督检查,县计生协会要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不断加强婴幼儿健康管理,提升机构健康管理水平。对新设立的托育机构要按《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及时开展卫生合格评价,对评价不合格的,及时提出整改建议,限期整改到位后方可开展托育服务。(县卫健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各镇办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保障。各镇办、各部门要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可采取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场地租赁、设施改造、设备购置、招聘人员等方面给与扶持。要全面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等6部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执行与学校、幼儿园相同的价格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政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发改社会〔2019〕1606号),对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在中央预算内投资按每个新增托位给予1万元补助基础上,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结合实际安排适当配套资金给予补助。积极做好社会资金的投入引导,促进社会化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多元化投入。对引进的国际国内知名品牌机构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大力支持。(县发改局牵头,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应急局、县税务局、县卫健局、各镇办配合)

(二)落实用地保障。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并优先予以保障。鼓励利用低效土地或闲置土地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对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和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予以保障。(县资源局牵头,各镇办配合)

(三)加快人才培养。县人社部门要将婴幼儿照护从业人员列入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和政府补贴性培训目录,把保育员、育婴员等托育从业人员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计划,落实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县职教中心要增设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开设儿科护理学等相关课程,加快专业人才培养。对已获得婴幼儿照护指导师、育婴师、保育员从业资格并具备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托育机构要择优录取使用,并按岗位职责落实相应薪酬待遇。要切实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大力开展职业道德和安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和水平。深化婴幼儿照护服务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评价工作,依法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建设一支品德高尚、富有爱心、敬业奉献、素质优良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县人社局牵头,县科教体局、各镇办配合)

(四)强化信息支撑。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结合婴幼儿照护服务实际,应用婴幼儿照护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线上、线下结合,在优化服务、加强管理、统计监测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县经贸局牵头,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审批局、各镇办配合)

(五)加强社会支持。加快推进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母婴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开辟服务绿色通道,为婴幼儿出行、哺乳等提供便利条件,营造婴幼儿照护的友好社会环境。企业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装备开发与婴幼儿照护相关的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评估和风险监测,切实保障安全性。(县住建局牵头,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办配合)

(六)强化监督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和分工负责的原则,落实好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规范发展和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县级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备案、监管机制,各部门按事权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开展综合监督,并对日常监管负主要责任。严格落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注册登记及备案制度,严格落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对婴幼儿安全和健康负主体责任制度。凡未登记、注册或设施条件差、管理混乱、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处罚。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健全业务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安全保障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职不到位的、发生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县卫健局牵头,县科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审批局、各镇办配合)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以分管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发改、科教体、公安、民政、财政、人社、住建、自然资源、卫健、市场监管、应急、税务、工会、妇联、各镇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由县卫健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强化部门协作。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由县政府统筹安排,县卫健局牵头,政府各职能部门、各群团组织和各镇办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合作,落实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商议解决本县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形成政府统筹领导、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县发改局、县卫健局要认真调查摸底,对有意向申报普惠性托育机构的单位或企业,按照项目要求收集材料及时申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托育机构,县政府按规定提供支持政策清单,确保婴幼儿照护服务项目有效实施,顺利推进。

婴幼儿保健重点篇4

【摘要】目的研究家长的健康促进教育依从性对婴幼儿情感满足状况。方法对同一个医院一个月内出生的婴幼儿(0~3岁),选择300例,其中城市户口153例,农村户口147例,进行健康促进教育。结果在健康促进教育中,依从性好的家长,婴幼儿在性格、适应集体、情绪情感表达、自理能力、早期认知等方面表现较好,依从性不好的家长,婴幼儿的各方面能力相对薄弱。结论婴幼儿身心健康与家长接受健康促进教育成正相关。

【关键词】婴幼儿;情感需求;健康促进;教育;家长;关系

Thestudyoftherelationshipbetweentheaffectivedemandsofinfantsandparents'compliancewithhealthpromotingeducation/

ZhaoJiyingLiuShulanTianGuifangZhangdiLiYuling

【Abstract】Purpose:Thepaperaimsatstudyinghowparents'healthpromotingeducationcompliancemeetstheinfants'affectivedemands.Method:Amongtheinfants(agingfrom0to3)thatwereborninourhospital,300subjectsaresampledout,153ofwhomareurbanresidents,147areruralones,toreceivehealthpromotingeducation.Result:Withthehealthpromotingeducation,itisfoundthatfortheparentsofstrongcompliance,theirinfantsexcelsindevelopingcharacters,adaptingtothecollective,expressingemotionsandaffections,takingcareofthemselvesandlearningatanearlystage,whilefortheparentsofweakcompliance,theirinfantsareweakinabilitiesofallkinds.Conclusion:Thereisapositivecorrelationbetweentheinfants'mentalandphysicalhealthandparents'compliancewithhealthpromotingeducation.

【Keywords】infants,affectivedemands,healthpromoting,education,parents,relationship

0~3岁婴幼儿的情绪情感发展十分值得关注,亲情化服务在0~3岁婴幼儿的情绪情感发展中有着很重要的意义[1]。长期以来,家长和幼儿园普遍重视的,是对孩子进行知识和技能的培养,而对孩子品德、情感方面的付出相对要少的多[2]。脑科学家发现,情感与智力发育的大脑皮质有密切联系,两者的联系在孩子1岁左右的时候迅速形成,以后不断的情绪体验会定性这种联系通道,进而养成稳定的习惯,孩子形成良好的习惯,必须有良好的情感教育奠定基础[3]。孩子在成长中遇到的很多问题,例如任性、攻击性强、孤僻、霸道等,都与情绪情感发育不良有很大关系[4],因此,我们在2007年1月,对一个月内出生的0~3岁的婴幼儿抽取300例,对他们的家长进行了促进婴幼儿情感培养的教育,旨在促使婴幼儿的家长要像重视孩子的智力发育一样,重视孩子的情感教育。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选取2007年3月在市妇幼保健院(一个月内)出生的婴幼儿,根据自愿的原则,选择300名作为研究对象,其中,女婴138例(46.0%),男婴162例(54.0%),城镇户口153例(51.0%),农村户口147例(49.0%),母亲的文化程度,高中及以上学历96例(32.0%),初中及以下学历204例(68.0%)。

1.2内容与方法

1.2.10~1岁婴幼儿的情感教育

1.2.1.1和婴儿的目光交流和语言的交流。在20~30厘米之间距离和婴幼儿对视交流,如给婴幼儿洗澡的时候、喂奶的时候、穿衣服的时候,都可以和孩子对视说话,让婴幼儿感觉出父母的爱意,感受到一个丰富的情感世界。

1.2.1.2和婴儿进行接触、抚摸。平时给婴幼儿喂奶时、逗他玩耍时,都可以和婴幼儿进行亲密接触,也可以经常给婴幼儿按摩、进行抚触,父母温暖的笑、亲切的拥抱等正向的表情,能轻易地感染孩子,让他觉得父母了解了他的需求,并且给予了他想要的回馈。

1.2.21~2岁的情感教育

1.2.2.1注意观察,了解幼儿的意愿。想要满足孩子的情感需求,当然要先了解孩子的想法,窥探孩子的内心世界到底需要什么,这样才能有的放矢,给孩子他需要的。

1.2.2.2尊重幼儿的选择。了解了孩子的意愿之后,还要尊重孩子的选择,让他知道自己是被重视的,他的情感需求同样得到父母的重视,帮孩子建立健康的心理。

1.2.2.3观察幼儿的情绪变化。孩子的情感需求会通过情绪的变化反应出来,所以父母要留心观察孩子的情绪有什么变化,如不高兴了、开心了,根据孩子不同的变化给予不同的回应,能更正确地给孩子正确的情绪引导。

1.2.2.4和幼儿一起学习。情感既然是一种需要教育完成的项目,那么家长就该和孩子一起学习,学习在生活中控制自己的情绪,引导孩子的情感发展朝向正向的方向发展。

1.2.32~3岁幼儿的情感教育。

1.2.3.1性格表现教育:活泼、大方、外向,善于表达自己的情感。

1.2.3.2适应集体教育:愿意上幼儿园,情绪愉快参加幼儿园的各类活动,在集体中表现大方、不怕陌生,能遵守幼儿园集体生活的规则,并能控制自己的行为。

1.2.3.3交往合作能力:在集体活动中愿意与同伴一起玩,愿意与同伴共同使用材料与玩具,有礼貌能招呼、应答。

1.2.3.4情绪情感:喜欢老师、阿姨,亲近同伴,初步理解别人的想法与情感,会表达自己的愿望,有同情心、愿意帮助同伴、会帮忙做事。

1.2.3.5自理能力:在成人的帮助和指导下会进餐、盥洗、自理,能按需如厕、喝水,自理能力逐渐发展。

1.2.3.6早期认知能力:感知与运动发展和认知与语言发展。

1.3统计学处理以SPSS软件进行统计学处理,计数资料比较采用χ2检验,P

2结果

2.1对婴幼儿各年龄阶段情感教育父母认知情况的调查(表1)

表1婴幼儿各年龄阶段情感教育父母认知情况例数调查比较(%)

项目0~1岁1~2岁2~3岁

城市农村城市农村城市农村

有用147(96.08)142(96.60)148(96.73)141(95.92)150(98.04)144(97.96)

用处不大6(3.92)5(3.40)5(3.27)6(4.08)3(1.96)3(2.04)

没用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合计153147153147153147

χ2检验0.060.300.00

p值P>0.50P>0.50P>0.50

2.2各阶段婴幼儿教养者(教育依从性)调查检验(见表2)

表2各阶段婴幼儿教养者例数调查调查比较(%)

教养者0~1岁1~2岁2~3岁

城市农村城市农村城市农村

父母128(83.66)132(89.80)23(15.03)94(63.95)3(1.96)40(27.21)

祖辈25(16.34)15(10.2083(54.25)53(36.05)34(22.22)107(72.79)

保姆0(0.00)0(0.00)47(30.72)0(0.00)29(18.96)0(0.00)

幼儿园0(0.00)0(0.00)0(0.00)0(0.00)87(56.86)0(0.00)

合计153147153147153147

χ2检验2.4677.13124.59

p值

2.3婴幼儿3岁时发展水平测量(见表3)

表3婴幼儿3岁时发展水平测量表(%)

父母教养43人祖辈教养141人保姆教养29人幼儿园87人

好中差好中差好中差好中差

性格表现33(76.74)6(13.95)4(9.30)42(29.79)38(26.95)61(43.26)10(34.48)13(44.83)6(20.69)80(91.95)4(4.60)3(3.45)

适应集体20(46.51)13(30.23)10(23.26)35(24.82)43(30.50)63(44.68)8(27.59)9(31.03)12(41.38)85(97.70)2(2.30)0(0.00)

情绪情感38(88.37)3(6.98)2(4.65)34(24.11)43(30.50)64(45.39)6(20.69)12(41.38)11(37.93)77(88.51)6(6.90)4(4.60)

交往合作能力23(53.49)12(4.65)8(18.60)28(2.45)32(22.70)81(57.45)9(31.03)9(31.03)11(37.93)81(93.10)5(5.75)1(1.15)

自理能力18(41.86)17(39.53)8(18.60)21(14.89)36(25.53)84(59.57)15(51.72)8(27.59)6(20.69)82(94.25)3(3.45)2(2.30)

早期认知能力21(48.84)15(34.88)7(16.28)18(12.77)41(29.08)82(58.16)14(48.28)8(27.59)7(24.14)79(90.80)4(4.60)4(4.60)

3讨论

0~3岁是人生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人生发展时期,特别严重是1~3岁婴幼儿,他们学会了行走,活动范围日渐扩大,社会交往需要日益增多[5],因此情感教育不容忽视。20世纪末期在美国、日本和我国台湾等地兴起的一种新的教育模式--亲子教育。它强调父母、孩子在平等的情感沟通的基础上双方互动,涵盖了父母教育和子女教育两方面,它是通过对父母的培训和提升而达到对亲子关系的调适,从而更好地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和谐地发展。近年来,我国0~3岁亲子园也应运而生,并逐渐在各大城市掀起热潮。从亲子活动过渡到半日班,为婴幼儿上全日制的日托班做好充分的准备,可以减轻婴幼儿的焦虑情绪,减少因生活习惯不同带来的身体不适问题,帮助婴幼儿逐渐适应集体生活[2],从表1调查结果看,农村及城市的家长几乎也都认为孩子早期的情感教育是必要的,而且是有作用的,随着孩子的长大、家长文化水平的不同及家庭经济状况的不同,城乡开始出现了不同的结果,城市的家长对婴幼儿情感教育的依从性较高,而农村则明显低于城市,表2统计显示,教养者随着婴幼儿年龄的成长出现了明显的差异,0~1岁时,城市、农村差别不大,婴幼儿大多由母亲喂养教育;1~2岁期间,婴幼儿处于断奶期,城市母亲也开始正常上班,婴幼儿的教养人开始转向祖辈或保姆,而农村女性要么在家干农活带孩子,要么出去打工把孩子完全交于父母教养,婴幼儿的教养城乡出现了明显的差别;2~3岁时,这种差别在逐渐拉大,城市的婴幼儿开始送幼儿园接受集体教育,而农村的婴幼儿除少数由母亲看管外,多数由祖辈进行看护,进幼儿园的数量则为零。

表3可见,3岁时幼儿的发展水平由于教养人员不同而有明显的差别,先由父母教养然后再送幼儿园的孩子各项情感表现较好,单纯由母亲教养的孩子次之,表现最不理想的是祖辈教养的孩子。情感需求健康促进教育是要求家长和教养人员掌握0~3岁婴幼儿不同发展水平的内容,并自如地运用至日常教养中,促进每一位0~3岁婴幼儿健康、快乐地成长。由于遗传、营养、教育等因素的影响,0~3岁婴幼儿的发展有个体差异性,表现为发展的速度不同、特点不同,而且就其本身而言,发展也存在着不平衡性。因此,要求保教人员和家长在观察孩子的行为时,一方面应注意分辨其是正常行为还是异常行为。对异常行为,应及时就诊、及早矫治。另一方面,应注意分辨其是偶发行为(发展中正常的新行为)还是稳定行为。对发展中正常的新行为,应及时提供刺激,促使其向稳定行为发展。

3岁前的婴幼儿特别依恋父母,常想和父母亲近,说说玩玩。有些父母因工作繁忙,其情感上的需求注重不够;有的家长把玩具作为父母关爱的替代品,和孩子接触较少,有的家长更是把电视当作"保姆",其实,2岁后的婴幼儿入园教育是最理想的选择,但是部分家长不放心3岁前的婴幼儿入园,怕孩子受屈就直接交于祖父母或者保姆带,而农村多是为了节省入园的费用而不送幼儿园。由于情感教育的缺失,造成亲子感情淡漠化,适应集体的能力下降,交往合作能力欠佳,自理能力不良,早期认知能力下降及性格不建全等表现[6],表3结果就说明了该问题。因此,爸爸妈妈下班回家后,应该花一点时间听听婴幼儿的述说、提问,并为婴幼儿念儿歌,讲故事,唱唱歌或和他游戏,所花的时间并不多,爸爸妈妈自己也可轻松一下,调剂在外工作一天的紧张情绪,又能给婴幼儿带来快乐和安慰。婴幼儿的情绪情感得到了满足,反而会很高兴地独自去玩或帮助父母做一些小事情。

爸爸妈妈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聪明可爱,从孩子出生开始,就会迫不及待地教给孩子各种技能和知识,非常注重对孩子智能的培养。实际上,聪明婴幼儿的重要养成秘诀是:学会和婴幼儿交流,满足婴幼儿的情感需求。

参考文献

[1]韩幼萍.实施亲情化服务,促进婴幼儿情绪情感发展[J]幼儿教育杂志,2007:30(4)132。

[2]袁爱玲.经脑科学透视的儿童早期教育之误识与误行[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2007:25(4)287.

[3]BowlbyJ.Asecurebase:Clinicalapplicationsofattachmenttheory.London:Routledge,1988.

[4]L.Sloman.ReviewAnewcomprehensiveevolutionarymodelofdepressionandanxiety.JournalofAffectiveDisorders,2008,106(3):219-228.

[5]L.Sloman.ReviewAnewcomprehensiveevolutionarymodelofdepressionandanxiety.JournalofAffectiveDisorders,2008,106(3):219-228.

婴幼儿保健重点篇5

今天,省卫生厅召开20*年全省妇幼卫生暨“降消”项目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降消”项目会议精神,总结交流我省妇幼卫生及“降消”项目工作经验,表彰先进,研究部署20*年工作。这次会议对于进一步提高我省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促进我省妇幼卫生事业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请让我代表省卫生厅向获得表彰的先进集体表示衷心的祝贺!向与会代表并通过你们向全省各级各界为保障妇女儿童健康而辛勤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问候!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全省妇幼卫生工作的简要回顾

党的十六大以来的五年,是我省妇幼卫生工作快速发展的五年。全省各地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0)》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0)》,着力于加强妇幼卫生三级网络建设,进一步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不断增强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妇幼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全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呈下降的态势,20*年~20*年,孕产妇死亡率由34.82/10万下降到22.43/10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由19.27‰、24.56‰下降到9.92‰、12.74‰;住院分娩率由84.14%上升到97.23%。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均好于全国平均水平,处于中西部地区先进行列。

(一)妇幼卫生服务网络逐步完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在深化农村卫生改革、开展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等工作中,积极建立并完善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因地制宜地探索开展妇幼保健工作的管理模式和有效机制,将妇幼保健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不断加强内涵建设,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呈现良好的发展趋势。全省基本形成了以省妇幼保健院为业务指导中心、市(州)级妇幼保健机构为枢纽、县(市、区)级妇幼保健机构为骨干、乡镇卫生院为基础的妇幼卫生服务网络体系。

(二)加强依法管理,妇幼卫生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各地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对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实行许可准入,对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对《出生医学证明》等法律证件加强管理。各地还将《母婴保健法》执法检查纳入卫生综合监督执法管理,加大了打击非法进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力度,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步入了法制化管理的轨道。与此同时,我省还制定了《xx省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细则》、《xx省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细则》等一系列规范性配套文件,妇幼卫生工作的管理框架和技术规范等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妇幼保健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三)建立出生缺陷三级预防体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取得新突破

全省各地认真贯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行动计划(20*-2*0年)》,积极开展预防出生缺陷的三级防治工作。省卫生厅会同省妇儿工委、省残联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健康宝宝,幸福家庭,预防出生缺陷系列宣传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认真开展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工作,审批许可了8家医疗保健机构为我省第一批开展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的执业机构;全省于20*年1月1日全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确定了9家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并于20*年3月3日启动了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建立了全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筛查覆盖率不断提高。

(四)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得到加强,公共卫生职能得到体现

我省制定并实施了孕产妇和儿童死亡报告、妇幼卫生统计报表、“三网”监测、“3+1”上报模式、“降消”项目、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等系列信息管理制度,统一了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基础性资料和登记管理,研制开发了“xx省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信息管理软件”,同时加强考核和质量控制,不断提高妇幼卫生信息质量,为各级政府的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

(五)“降消”项目工作顺利推进,项目实施取得丰硕成果

我省“降消”项目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领导和各相关部门的配合下,通过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卫生机构人员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20*年,40个降消项目县孕产妇死亡率为24.69/10万,相比20*年33.48/10万下降了9个十万分点;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均以县为单位控制在1‰以下;住院分娩率继续提高,40个县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5.46%,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8.96%,较好地实现了项目年度目标。

几年来,各地在“降消”项目实施过程中,总结和积累了许多好的作法和成功的经验。

一是领导重视,项目组织有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降消”项目工作,将“降消”项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省政府每年和各市(州)政府签订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将“降消”项目和“母婴安全”各项工作指标列为重要内容,并多次召开省长办公会议专题听取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省卫生厅还成立了妇幼卫生项目管理办公室,建立了妇幼卫生专家技术指导组,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和技术保障。

二是宣传到位,群众家喻户晓。各地借助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及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以母婴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在我省大多数农村的公路边、田埂上可以看到宣传提倡住院分娩的醒目标语,并且采取发放“母婴安全”知识手册和“给孕产妇的一封信”等办法,普及卫生保健知识,为“降消”项目的实施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是投入加大,服务能力增强。20*~20*年,我省在中央财政投入的基础上,省级财政分别落实项目配套资金500万。近三年,全省共投入近2000万元,为40个项目县的570所乡(镇)卫生院配备了常用产科设备、40个孕产妇抢救中心配备了产科急救设备、为69个县(市、区)级妇幼保健机构装备了救护车,大大改善了县、乡两级机构产科服务能力及急诊急救能力。同时,

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省、市、县每年都举办产科质量培训班,层层培训,全省实现了对县、乡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人员和妇幼保健人员全部轮训一遍的工作目标,提高了基层妇幼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

四是实施住院分娩补助,贫困救助得到落实。各地认真贯彻执行《xx省降消项目贫困县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补助实施办法》,对农村孕产妇和城镇低保孕产妇住院分娩给予150元补助,对贫困孕产妇实行救助,救助额度最高达到800-1000元;全省各地还将“降消”项目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孕妇住院分娩平产费用实行定额补助,难产和合并产科并发症列入住院补助范畴,基本实现贫困县农村的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费用减免、住院分娩难产或发生产科并发症实行大病补助的目标。“降消”项目在我省实施以来,每年惠及20余万孕产妇及其婴儿,仅在2005-20*年,全省累计对40个项目县18万孕产妇实施了住院分娩补助和贫困救助,补助救助资金达到2500万元。

五是强化管理,促进项目工作可持续性发展。省卫生厅每年从部、省、市属三级医疗保健机构中选派40名妇产科专家赴项目县蹲点1-2个月指导工作,提高乡级助产技术服务水平,增强县级孕产妇抢救中心危急重症抢救能力,建立上下联动、运转通畅、分级管理的孕产妇分娩和抢救的绿色通道,保障了母婴安全。为了促进项目工作的平衡发展,省卫生厅加强督办检查,20*年共组织15个督导组对40个项目县(市、区)的80个乡(镇)、160多个村进行了抽查,走访了500多个孕产妇家庭,督导项目县覆盖率达到100%,并下发了督导函和督导情况通报,极大地促进了项目的实施。

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妇幼卫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从整体上看,发展很不平衡,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一些体制性、机制性的问题没有完全解决,还不能完全满足广大妇女儿童基本的卫生保健需求和日益增长的健康要求,妇幼卫生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突出且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认识有待深化,投入尤显不足。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各级政府对妇幼卫生工作的认识在不断提高,重视力度在不断加大。但仍存在一些地方政府对妇幼卫生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特别是它在公共卫生建设中应有的地位认识不足,国家规定的有关政策没能完全落实到位,对妇幼卫生的投入严重不足,致使妇幼卫生在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中没能得到同步加强,开展面向基层、面向群体的保健工作困难较大。一些地方基层妇幼卫生网络不健全,乡、村两级妇幼保健人员不稳定、岗位不固定、待遇不落实、工作积极性不高,基层妇幼卫生工作的各项任务难以落到实处。在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仍然较高,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妇女儿童获得的基本卫生保健服务存在一定差距。

(二)系统管理有待加强,服务能力急需提升。

省卫生厅已制定下发了《xx省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实施细则》、《xx省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对农村和城区开展基础性妇幼保健工作和建立妇幼保健工作网络提出了具体的规范和要求,但部分地区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落实不到位。随着我省住院分娩率的大幅度提高,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服务质量亟待加强,孕产妇分娩和急救转诊的绿色通道需进一步完善。

(三)依法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市场需进一步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已颁布14年,但是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工作依然存在薄弱环节。有的地方对于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的准入管理不严,导致一些不具备条件的单位从事助产技术服务。有的地方执法不硬、监管不力、打击不够,仍存在少数未获得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单位和个人非法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现象。同时,婚前保健工作存在职责不清、未依法管理的无序状态。《母婴保健法》明确规定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的机构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许可,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但目前我省一些地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存在管理混乱、未依法执业并监管的状况,急需各级政府加强领导,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理顺管理程序,规范婚前医学检查工作。

(四)妇幼保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积极应对。

一是计划外生育的孕产妇保健存在隐患,这是造成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的一个重要原因。计划外生育的母婴安全问题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必须认真研究并加以重视解决的问题。二是流动人口妇幼保健工作管理难度大。三是出生缺陷发生率有逐年上升的趋势。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任重道远。四是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任务繁重,工作经费缺乏。

(五)降消项目开展不平衡,各项工作还需进一步深化。

一是少数县(市)对项目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地区之间、项目县之间、县内乡与乡之间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地方项目工作开展缺乏思路,工作任务未能有效落实。二是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和贫困救助管理工作不规范。部分项目县存在贫困救助资金管理不规范、贫困救助宣传不广泛、贫困救助名单未张榜公布、贫困救助面过窄、贫困救助标准偏低的情况,孕产妇住院分娩贫困救助工作还需加大力度。三是培训重点不突出,效果还需提高。部分项目县(市)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实用性,培训效果不理想。四是健康教育力度不够,群众知晓率有待提高。五是孕产妇住院分娩限价收费落实不够。一些地区仍然存在孕产妇住院分娩收费较高、用药过度、干预过多的现象,增加了孕产妇住院分娩的经济负担,影响了住院分娩率的提高。

三、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扎实做好20*年妇幼卫生工作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关键的一年。做好今年的妇幼卫生工作,对于贯彻落实*精神,顺利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至关重要。今年我省妇幼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精神,以“一法两纲”为指导,进一步完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妇幼卫生法制化规范化管理,重点做好29个贫困县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免费工作,以“降消”项目促进妇幼保健工作,增强妇幼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20*年全省妇幼卫生工作总的目标是:全省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30/10万以内;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2‰、15‰以内;住院分娩率保持在95%以上;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以县为单位控制在1‰以下。要实现这一目标,我们面临的形势还很严峻,任务还很艰巨。党的*报告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提出要“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共同推动我省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为此,今年要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政府职责,建立保障机制,促进妇幼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妇女儿童占人口的2/3,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权利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基本要求和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把妇女儿童规定为依法保护健康的重点人群,提出“加强妇幼保健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婴幼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党的*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发展妇幼卫生事业”,“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这些都说明加强妇幼卫生工作,发展妇幼卫生事业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做好妇幼保健工作,在中西部地区农村实施住院分娩补助政策”,这是国家关注民生解决民生问题的又一重大举措,随后国家将出台具体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方案,加大投入力度,建立保障机制,这是发展妇幼卫生事业一次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今年,省政府将29个贫困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免费工作作为“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在与各地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中明确提出各地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等具体目标,这充分表明了省委、省政府对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对解决妇女儿童健康问题的决心和信心。因此,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妇幼卫生工作的领导,提高认识,强化职责,推进我省妇幼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各地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做到认识上有高度,政策上有保障,资金投入上有力度,措施上有落实。要切实加强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合理解决并落实乡村妇幼卫生人员待遇,稳定基层妇幼保健队伍。要重视和支持对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建设和发展,按照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要求,落实妇幼保健机构的人员编制和财政补助政策,使其更好地履行公共卫生职能及保护妇女儿童健康的任务,为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统筹区域规划,协调城乡发展,建立健全妇幼卫生服务体系

“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是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对卫生工作提出了新任务,为卫生工作指明了方向。目前,国务院组织研究制订的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和政策框架已经形成,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改革的重点是加强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和药品供应四大体系建设。妇幼卫生体系是公共卫生体系、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妇幼卫生服务体系是落实妇女儿童健康任务的基础和前提。各地在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要认真研究如何切实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促进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要将妇幼卫生工作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和农村卫生改革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共同推进,因地制宜地探索符合现阶段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和妇女儿童健康需求的新型妇幼卫生服务模式。在农村,要将健全农村县、乡、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农村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等工作纳入各地新农村建设规划,与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乡镇卫生院综合配套改革等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在三级网中的“龙头”作用,强化乡(镇)卫生院承担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卫生工作的公共卫生职能,落实村级承担的信息收集、健康教育等妇幼卫生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分工明确、上下联动、任务落实的农村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在城市,要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基础性妇幼保健服务,建立妇幼保健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指导、双向转诊、技术支持的管理机制,使妇幼卫生工作落实在城市的每一个街道、每一个社区。同时,要进一步巩固并发展省、市、县三级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妇幼保健机构的品牌地位和服务质量,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妇幼卫生服务网络,满足不同人群、不同层次妇女儿童的健康需求,使城乡妇女儿童享有基本医疗保健服务。

(三)贯彻“一法两纲”,加强依法监管,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

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母婴保健法》的法律宗旨,也是《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0年)》的重要战略目标。今年妇幼卫生工作仍要以贯彻执行“一法两纲”为核心,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一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执业。按照《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助产技术、结扎和终止妊娠手术等专项技术服务的管理权限为各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婚前医学检查的管理权限为各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照《母婴保健法》的要求,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管理,对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机构要严格审批准入、要求依法执业。对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要统一培训,统一考试,持证上岗,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行为。同时,要坚持两年一次的审核校验,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吊销其《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促进母婴保健工作法制化的管理。二要加强母婴保健依法监管。各地要加大《母婴保健法》执法检查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接生、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终止妊娠手术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整治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市场,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等法律证件的管理和使用,维护法律证件的严肃性,为母婴保健工作的开展提供法律保障。三要落实预防出生缺陷的三级防治措施。今年,国家将颁发《关于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出生缺陷防治体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我省要积极行动,继续落实好出生缺陷的三级防治措施。大力开展宣传和健康教育,积极协调并创造条件开展婚前保健工作,落实孕前和孕产期保健;逐步建立产前筛查网络,提高产前诊断质量和水平;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推进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四)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推进妇幼卫生规范化建设和管理。

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是促进妇幼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需要常抓不懈,做到在工作措施上加强,制度上完善,机制上创新。一是加强妇幼保健服务规范化管理。各地要切实贯彻执行省卫生厅制定的一系列妇幼保健规范化管理文件,进一步加强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完善母婴生命安全的绿色通道,开展以产科质量为核心的检查和评估,进一步提高产科质量,保障母婴安全。二是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为加强我省妇幼保健机构内涵建设,提高妇幼保健机构管理水平,科学、客观、准确地评价妇幼保健机构,从今年开始,我省将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工作。省卫生厅已制定下发《xx省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办法》和《xx省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实施细则》,各地要深刻领会,认真准备,精心组织实施,积极开展创建。各地要以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工作为契机,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以质量为核心,以医疗和保健质量持续改进与提高为重点,提升妇幼保健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更好地为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服务。三是开展新一轮爱婴医院评估。创建“爱婴医院”活动是卫生部、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倡导的旨在促进母乳喂养、保护儿童健康的重大活动。近几年,一些地方爱婴医院管理有所松懈,爱婴医院质量有所滑坡。为此,今年省卫生厅将出台我省爱婴医院监督管理办法,对爱婴医院进行重新评估,拓展爱婴医院内涵,规范爱婴医院管理,巩固爱婴医院成果,逐步建立和完善爱婴医院管理的长效机制。四是加快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步伐。建立全省互联互通、功能比较完备、标准统一规范、系统安全可靠,与妇幼卫生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完善的妇幼卫生信息化管理系统,是“十一五”期间妇幼卫生管理工作的重点。今年,省卫生厅将研究制定全省妇幼卫生信息系统规划和实施方案,按照先行试点,稳步推进的思路,加快全省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进程,使全省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的道路。

(五)加强项目领导,强化工作措施,促进“降消”项目上新的台阶

从20*年开始,我省“降消”项目县(市、区)由40个扩大至47个,其它55个县(市、区)继续开展“母婴安全”活动,我省还对29个贫困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顺产)实行免费政策。尤其是29个贫困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免费工作,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寄予厚望,该项工作在全国也走在了前列。今年项目工作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影响面广。各地要精心部署,认真实施,加强管理,全力以赴,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今年“降消”项目总的工作要求是:落实分娩补助,加强资金监管,畅通绿色通道,确保母婴安全。重点做好29个贫困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免费工作。

1、加强组织管理,建立有效机制

今年国家加大对我省“降消”项目投入的力度,专项资金达2433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2382万元,这是建国以来国家对妇幼卫生领域单项投入资金最大的一个项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思路,充分认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这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要进一步加强对“降消”项目的重视和领导,明确各部门和各级卫生机构及人员的职责,建立和完善孕产妇死亡责任问责制,强化责任管理,完善监督评价机制,形成部门协作、各负其责、相互支持、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新增的7个项目县要吃透项目方案精神,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好本地区项目实施方案,精心组织,落实好人员培训、设备配备、宣传动员、绿色通道建立等基础性工作,要虚心向先期启动的、工作做得比较扎实的项目县学习,促进项目工作健康、有序、深入、持久地开展。

2、切实抓好29个贫困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免费工作

根据省政府的部署,年初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制定下发了《xx省29个贫困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顺产)免费工作实施办法》,对29个贫困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按照400~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每例补助30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每例补助100~200元,实现29个贫困县农村孕产妇在县、乡两级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平产(顺产)免费的目标。29个贫困县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及时启动。在此项工作的实施过程中,要理顺运转流程,规范服务项目,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好免费政策,把这项惠及民生的工作真正抓好抓实,使农村孕产妇真正受益。

3、严格资金监管,落实贫困救助

各项目县要按照“降消”项目有关资金管理的要求,加强资金规范管理,扩大贫困救助面,提高贫困救助标准,落实贫困孕产妇救助政策,体现妇幼卫生的公平性和公益性。各项目县要实行平产、剖宫产限价收费,对孕产妇因病施治、合理用药,严格剖宫产指征。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不得擅自扩大补助范围、提高或降低补助标准。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审计、稽查和跟踪管理,对挤占、挪用、截留财政资金,或虚报、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发现必须坚决严肃处理。

4、规范助产服务,畅通绿色通道

一是开展技术培训和人员进修。按照分层培训的原则,实现对县、乡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技术人员和妇幼保健人员全部再轮训一遍,产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考核合格率达到80%以上的目标。二是规范助产技术服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的管理,明确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和服务项目,开展创建“合格产科”、“放心产房”、“平安妇幼保健院”等活动,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三是建立和完善绿色通道。各项目县要进一步规范县、乡、村三级卫生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和完善母婴生命安全的绿色通道,做到管理有序、服务规范、技术精湛、快捷高效,确保孕产妇急救通道的良好运转和有效畅通。省卫生厅已安排专项经费为全省69所县(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装备了救护车,今年计划为市级妇幼保健机构配备督导车,提高妇幼卫生服务的可及性。

5、加强项目督导,巩固项目成果

去年,省卫生厅加强对项目县的督导检查,对于规范项目运行、加强项目管理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得到了卫生部降消项目督导组的好评。今年,省卫生厅将总结经验,修订评估方案,继续加强项目督导,开展交叉评估,巩固项目成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项目督导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市对县、县对乡的督导要做到100%的覆盖,及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和工作进展,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推进项目深入、健康发展。

最后要特别强调的是,各地务必采取坚决措施控制剖宫产率,用1-2年时间降低过高的剖宫产率。各地要将控制剖宫产率列入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及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考核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要克服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趋利倾向,防止诱导和误导群众选择剖宫产。要加强对群众的正面宣传,向群众普及科学健康知识,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医疗技术服务。要进一步明确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项目和功能定位,对不具备条件开展剖宫产手术的一律禁止开展,原则上一般乡镇卫生院不宜开展剖宫产手术。对剖宫产率过高的地区要进行认真分析,查找成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综合治理,使乡(镇)卫生院剖宫产率控制在25%以内,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剖宫产率控制在40%以内。省卫生厅将定期组织评估督查,并将其结果作为项目资金补助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行动不好,效果不理想的地方还要给予通报批评。

婴幼儿保健重点篇6

婴幼儿生长早期教育研究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作为人生终身教育的重要开端意义重大。因此,作为幼儿教育工作者我们必须要认识到这一时期早期教育的重要性,并且探究开展早期教育的方法,提高早期教育的实效性,保障这一时期婴幼儿的健康成长和发展。

一、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重要性

0~3岁是婴幼儿各方面发展比较迅速和重要的时期,因此,这个时期的早期教育也显得尤为重要。首先,0~3岁是婴幼儿大脑发育最快时期。从脑重量看,新生儿脑重平均370克,6个月为出生时的2倍,2岁末约为3倍,3岁时脑重已接近成人脑重的范围。研究已经证明早期良好育儿环境,对大脑发育有重要影响。若婴儿一出生就在良好环境中生长,有可能发展超常的智力。其次,0~3岁是智能发展最迅速的时期。婴幼儿的智能远比人们想象的要好得多,如新生儿就能看和听,有嗅觉、味觉和触觉能力,所以在婴幼儿早期已有巨大的智能潜力。

二、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若干建议

1.教育应符合婴幼儿的心理发展规律

0~3岁幼儿的心理发展过程,呈现出一定的发展规律,在不同的成长阶段,反映出相应的生理机能,作为婴幼儿家长,切忌拔苗助长,对幼儿进行超前教育。父母要尽量为孩子创设与年龄成长阶段相符合的良好环境,以引导幼儿在个性特征以及认知能力方面获得顺其自然的成长。如果盲目对幼儿进行“填鸭式”教育,则容易导致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形成消极影响,不利于他们心理的健康发育。

2.教育要以婴幼儿为中心开展

在教育婴幼儿时,切忌按照成人标准来要求,应尽量从婴幼儿的角度着想,以婴幼儿的身心发育特征为基础。有些父母自以为在关心幼儿的健康成长,实际上是为了提升自己的面子,所以经常强迫婴幼儿按照他们的意愿做这做那。例如,有的家长带着孩子在外面玩的时候遇到了同事与他的孩子,如果对方的孩子想要这个孩子手里的玩具,这位家长就教育自己的孩子说:“你应该大方一点,把你的玩具给这个小朋友玩一下。”这位家长自以为是在教育孩子,实际上给孩子带来了消极的影响,完全忽略了孩子的感受。如果真正为孩子考虑的父母,应该在孩子不愿意交出自己玩具的情况下,对同事说:“对不起,他现在不愿意。”之后再找机会给孩子讲解与别人分享快乐的重要性,以免挫伤孩子的积极性。

3.要注重与婴幼儿进行良好的沟通

与幼儿进行良好沟通是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首先,由于婴幼儿处于特殊的年龄段,所以家长与孩子的沟通方式应该多样化,让幼儿感受到全新的、多感官的不同体验。幼儿在刚出生时,感觉器官逐渐发挥作用,因此,父母要为刺激幼儿的多个感官而提供丰富的环境,促使幼儿通过感官实现认知能力的发展。例如,可以将颜色鲜艳的气球、彩条等物品挂在婴儿小床的上面;也可以经常抱着幼儿到外面去呼吸新鲜空气,感受外界事物的丰富多彩。对于幼儿来讲,任何事物都是新鲜的、新奇的,他们会通过自己的感官来感受世界、积累经验。一岁以前的幼儿,还不会说话,当他的眼睛注视到什么地方时,父母要告诉幼儿那是什么,还可以让他用自己的小手来触摸那个事物。例如,幼儿一直注视一朵花时,父母就可以告诉幼儿这种花叫什么名字,还可以让幼儿用鼻子闻花的味道,让幼儿从视觉、味觉、触觉等多种感官来感受花朵,并产生深刻的感官印象。

其次,与幼儿进行语言沟通是父母与孩子最好的沟通方式,虽然婴幼儿不会说话,但是在一岁之前,幼儿处于“前语言阶段”,他们能够听懂大人经常说的一些话。新生儿出生之后,各种器官都在发挥作用,所以,家长在采取其他方式与幼儿交流的同时,更应注重语言交流的重要意义。有时候,父母的面部表情与肢体语言无法让幼儿理解,但是语言却不一样,只要反复说,就有可能被幼儿所理解,也有助于促进他们的语言能力得到发展。

4.注重培养从事婴幼儿教育的专业人才

随着人们对婴幼儿教育的关注,对社会提出了新型人才的培养需求,不但要求幼儿师范院校,以及高职学前教育专业为进一步拓展幼儿教育进行改革,而且要求社会广泛关注婴儿教育及婴儿教育机构的发展。婴儿教育与幼师专业不同,它具有灵活性、社会性等职业特点,在婴儿教育机构,教师不但要学会与家长、幼儿共同开展活动,而且要具备较强的机制性。我们在深入家庭教育时,不但要具备丰富的婴儿心理健康教育意识,而且要针对不同的幼儿特征快速做出正确的判断,为引导幼儿健康成长提供保障。

5.注重系统研究婴幼儿教育内容

目前,我国针对婴幼儿心理教育的理论名目繁多、举不胜数,但是如何将这些理论应用于实践,是值得所有幼儿教育工作者探讨的课题。例如,我们应运用什么样的颜色来刺激幼儿的视力,应营造怎么样的环境来应对幼儿的心理特征;应使用什么样的方法来训练婴幼儿的动作发展等,这些都是将理论应用于实践的过程,属于体系化工程,为拓展教育工作者的研究领域提供了条件。

6.用自己的行动为幼儿树立良好的榜样

婴幼儿对于语言的理解是有限的,他们获取信息的主要来源是观察与模仿,虽然幼儿对于自己所看到的不能表达出自己的意见,但是却都将这些行为印到脑海中,为以后的模仿奠定了基础。因此,父母与教师都要通过自己的身体力行,为婴幼儿树立良好的榜样。

7.端正“爱孩子”的教育态度

现在大多数家庭都是一个孩子,因此,孩子们所得到的爱实在是太多、太沉重了,很多孩子就因为家长的溺爱而养成了很多不良的行为习惯,甚至产生了性格上的缺陷,如以自我为中心、经不起挫折、心理素质弱、骄纵跋扈等,成为了真正的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一丝一毫的风吹雨打,因此,家长要正视自己对孩子的“爱”,要从关注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爱孩子、关心孩子。

三、结语

总之,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对于0~3岁婴幼儿的早期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但需要我们广婴幼儿教育工作者在今后的教育过程中进一步加强学习和研究,切实针对婴幼儿的身心特点和发展规律进行早期教育,以达到最佳的早期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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