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6篇)
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篇1
疏堵并举、标本兼治的措施,积极探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对推广丘北经验工作进一步研究和再部署、再落实,确保各项推广工作深入开展。通过进一步加大力度培育农村客运市场,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农村客运,成立农村短途微型客车协会等办法,使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有效解决了农村群众出行难、出行贵和出行不安全的问题。
一、××州基本州情及道路交通状况××特殊的地理环境和人居环境给丘北经验推广工作和县乡平安出行创建活动造成了很大的困难,但州人民政府将丘北经验推广工作、县乡平安出行创建活动立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以解决民生问题为根本,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紧密结合××州实际,采取具有较强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推广“丘北经验”和“县乡平安出行”创建活动,深入解决农民出行难和出行不安全的问题,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认真落实楚雄会议精神
2009年3月30日至31日,省丘北经验推广工作办公室在楚雄市召开全省丘北经验推广工作现场观摩暨培训会议,部署了全省丘北经验推广工作。根据会议精神,我州推广丘北经验工作办公室向州人民政府作了详细汇报,组织推广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进行了学习,并将会议精神向各县进行了传达。并按照省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交警总队总队长陈新钢在会上的六个方面要求,全面部署各项推广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推广工作顺利开展,州人民政府决定在原有组织机构的基础上,成立××州推广丘北经工作领导小组,先后由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阿西主、冯金祥任组长,州公安局副局长齐晓东、州交通局副局长孙伟任副组长,财政、农牧、国土资源局、地税局、工商局、安监局等相关部领导为成员,负责组织领导全州丘北经验推广工作;针对政府及各成员单位人员变动较大的实际,重新调整了推广丘北经验工作办公室人员,由交警支队白永宏副政委任办公室主任,抽调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交通局和交警支队业务人员为成员,负责开展办公室工作,并将办公室设于交警支队。为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健全工作机制,方便开展工作,同时成立了××州丘北经验推广工作指导组,由州运政管理处处长熊小陆任组长,各成员单位抽调分管领导或业务骨干为成员,负责落实本部门职责和对各县工作开展业务指导。
按照楚雄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经深入研究,下发了《××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丘北经验推广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全州推广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工作部署。
2009年5月7日,州人民政府召开全州推广丘北经验电视、电话会议,根据州人民政府推广丘北经验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对2009年推广丘北经验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提出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
会上,××州推广丘北经验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州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小组组长、州公安局副局长齐晓东同志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丘北经验推广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全州推广丘北经验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各县、各部门在推广丘北经验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明确了工作要求和考核程序、考核办法。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阿堆同志作了“迎难而上、创新思路努力开创全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新局面”的讲话,要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推广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协调配合,强化保障工作,认真落实责任,并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思路,整合社会资源,切实解决当前广大农村群众出行难和出行不安全的突出问题。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州推广丘北经验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阿西主同志主持会议,要求各县人民政府立即召开推广丘北经验工作专题会议,对推广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对各乡镇推广工作加大指导力度,按制度认真进行检查和考核;并要求各县人民政府将落实情况及时上报州推广丘北经验工作办公室。
五、丘北经验推广工作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健全考核机制。
在州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根据工作要求,××州丘北经验推广工作办公室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监督、考核办员会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等12份州丘北经验推广工作办公室文件。全年共撰写、编写丘北经验推广工作简报24篇;按时完成调研材料和工作报表,定期组织联席会议,按时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同时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州丘北经验推广工作方法和成效,引起当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视。在××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网页上开设“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栏”,丘北经验推广工作、县乡平安出行创建活动的文件、简报和交流材料。
六、积极开展“县乡平安出行”暨推广“丘北经验”试点乡镇创建活动。(一)为着力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出行贵、出行不安全等问题,积极推广“丘北经验”,××州突出重点,扎实开展了“县乡平安出行”创建活动。2009年8月22日、8月30日、9月8日,××州维西县、德钦县、香格里拉县分别在白济汛乡、燕门乡、小中甸镇举行“丘北经验”推广试点暨“县乡平安出行”创建活动启动仪式,各试点乡镇组建了交通安全志愿者、义务协管员、专职协管员、兼职协管员四支队伍,四支队伍在启动仪式上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在丘北经验推广工作中,为促进农村客运市场健康发展,规范辖区农村短途客运车辆管理,为广大农村群众出行乘车提供便捷化服务。目前,维西县参与农村短途客运的270辆微型客车、香格里拉县参与农村短途客运的293辆微型客车统一了车身颜色和标识,德钦县四辆农村客运统一了车身颜色和标识。维西、香格里拉县交通运政管理所对农村短途微型客车实行车辆统一管理,车身统一喷漆,申领了营运证件,在县乡之间营运载客,有效解决了农村群众出行难、出行贵、出行不安全等问题。(三)着力构建运输企业安全激励约束机制。
××州各县公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从基层、企业等实体抓起,进一步落实企业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机制,强化对从业车辆、人员以及交通运输全过程的动态安全监管。(五)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州各级交通、公安交管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的要求,切实把整治农村公路危险路段纳入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通达工程、安保工程等统筹安排,加大排查治理力度;针对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治资金,明确整治部门,严格按照整治时限,组织实施整治,坚持做到责任、措施、经费、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治理方案,把治理的重点推向县乡,以县为单位,以乡为单位,排查清楚,制定整治计划,并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积极进行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六)围绕“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活动,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宣传教育活动。××州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加强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深化开展
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集中教育活动,确保“县乡平安出行”创建活动的顺利实施,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创造一个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七、不断探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根据州人民政府的部署,各县人民政府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结合实际,全面展开丘北经验推广工作。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各部门加强工作部署,加强对丘北经验推广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州公安局制定下发了《××州公安局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深入开展丘北经验推广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工作措施、工作要求和工作责任。在培育和规范农村客运市场方面,州交通局向××州人民政府汇报,制定《××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若干意见》,从政策上、机制上规范农村客运市场的建设和发展。三是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2009年6月至12月,通过开展全州“机动车驾驶人集中宣传教育活动”,通过“4·25”“5·11”、“9.25”等交通安全宣传主题日等活动,以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作警示,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农村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四是进一步深化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对农村机动车和机动驾驶人的源头管理,积极向政府汇报,为规范组建“四支队伍”争取条件。
五是加强路面管控,严格查处超速超载、拖拉机、农用车违法载人等容易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通过“交通安全大检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专项整治行动”“打击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整治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等系列整治工作,最大限度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八、存在的问题
(一)××州维稳工作任务繁重,2009年2月至4月,公安各部门全体值班备勤,无法抽调工作组深入乡镇开展工作,使全州丘北经验推广工作进度受到一定影响。
(二)××地处横断山区腹地,道路崎岖艰险,农村群众居住分散,人口稀少,大多地区形不成稳定的客运市场。
(三)通村客运线路建设投资成本大,且安全难以保障,资本市场难以形成。
(四)地方财政困难,对农村公交补贴政策一时难以出台。对“四支队伍”拔不出相应管理经费,管理措施难以落实。
(五)全州推广丘北经验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县、乡(镇)在组织领导上存在着重视程度不够、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丘北经验推广工作的力度不够,挖掘潜力不足,办法不多,推广应用工作进展缓慢的情况。
(六)源头管理基础不够牢,农村道路安全管控难度大。一是县、乡(镇)道路与公安交警的管理力量严重失衡,农村道路交通的管理控难度较大,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仍存在漏管失控问题。二是乡(镇)一级政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职责任务不明确。
(七)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不高。受文化知识水平低等因素影响,辖区农村群众法律法规淡薄,交通安全意识较差,给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深入推进带来一定难度。
九、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整合力量,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推进有力”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推广丘北经验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整合交通、公安、农业、安监、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力量,加强调查研究,加强政策扶持,加强责任落实,提升推广工作的层次、质量和效果。
二是进一步加快农村客运发展步伐。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市场动作,协调发展”思路,建立与农村公路发展相适应、与农村客运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客运网络,健全“路、站、运、管、安”五位一体的发展机制,推动农村交通事业和城乡经济和谐发展,更好的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是进一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认真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抓手,在建立健全农村客运保障体系、发展扶持政策落实、深化农村客运运力结构调整、完善农村客运市场监管及农村客运交通安全监管机制等工作上下功夫,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措施,增强农村客运发展活力,提高农村客运运输能力、服务水平和“城乡一体化、区域网络化、布局合理化”水平,为进一步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出行贵、出行不安全问题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是要不断总结经验,创新机制,确保农村客运发展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五是要继续完善“一盯一、一帮一”监管机制。
六是进一步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防控网络。
七是加强农村地区机动车驾驶人和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篇2
一、充分认识建立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重要意义
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农业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产品贸易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已成为广大消费者普遍关注的焦点。建立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面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是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有效途径,是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提高政府公信力、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也是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职责的必然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抓好工作落实,不断增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能力。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努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村转型升级为目的,坚持标本兼治、依法监管,不断强化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努力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农民自觉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强化职能。县农林委员会依法承担全县农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各乡镇政府承担对本乡镇的生产基地的指导、监督职能。要按照“有明确机构承担职责、有具体人员承担监管任务、有检测服务手段、有监管经费支撑”的要求,强化监管职能,充实人员力量,配套检测仪器设备,落实工作经费,提高监管服务能力。
2、挂牌建站。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机构改革和建设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皖政办[2011]63号文件要求,将11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纳入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与管理。
(三)建设目标。
通过改革和建设,结合农业执法体系创新,实现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机构专业化、人员稳定化、经费预算化、手段现代化”,真正发挥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作用。今年底前全县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及11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完成挂牌任务,机构、编制、经费、仪器设备、办公用房配套到位。
三、建设内容
(一)明确职能。
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属公益性、非营利性公共服务机构,是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能主要是:依法负责全县及所属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指导、监督,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落实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咨询等工作。
(二)设置机构。
成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和县副食品产销办公室合并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11个乡镇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和乡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合并办公,增挂牌子。
(三)核定编制。
新成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编制3人,11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每站2人,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行人员实名制管理。所需编制、人员由县农林委员会从委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调配。
(四)建设设施。
每个乡镇建设一个快速检测室,承担本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定性检测任务,综合建设,与农业技术综合服务设施一起建设,统一配备检测仪器和计量、交通工具,统筹解决必要的办公和检测用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好协调配合工作。
县政府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副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协调工作。县编制办落实编制核定工作,县、乡财政部门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县农林委员会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并会同有关部门及各乡镇政府,落实人员调配、服务设施、工作经费等具体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任务。
(二)加强指导,实施好人员培训。
县农林委员会以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政策文件解读和体系建设业务指导为重点,强化对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的法律法规、技术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技术水平。
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篇3
一、市农业产业化机构设置沿革
年,市在机构改革时没有设置畜牧局、水利局、蚕业局,其行政管理职能生猪业、蔬菜业、葛业、水产业分别由农业局履行、蚕业由外经贸委履行。市农业产业化以市农办为主,由市农办全面负责,具体工作由市农业局和市外经贸委施行。
年月,为了突出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根据具体情况,市将其五大产业从相关部门单列出来,由编委核编,重新设立五个产业办公室,即生猪产业办公室、蔬菜产业办公室、葛产业办公室、水产产业办公室和蚕业产业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局级(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每个办公室核编5—9人,从相关单位抽调,受市政府委托主管全市相应产业的发展并履行相应管理职能(具体内容见附件)。
五个产业办公室的设置,对促进市五大产业壮大规模、提升档次,起到了较大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运行中的弊端逐渐显现出来,一是五大产业办公室的设置与重庆市规定的机构设置不符,上下不对口,且上级不认可,属擅自设立机构;二是在向上争取项目时,职能部门与各办不能统一协调,各自为阵,导致力量互相抵消甚至产生冲突,对争取项目不利;三是各办人员待遇难以落实,利益之争时有发生。
根据运行中上述存在的问题,年月,市对农业产业化工作机构进行了整合,即统一成立一个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设在市农办,撤销五个局级事业产业化办公室,蔬菜、水产、生猪行政管理职能划归农业局、葛产业划归农办、蚕桑产业划归市外经贸委。在农业局、农办和外经贸委分别设立相应的蔬菜科、水产科、生猪科、葛业科和蚕业科,主抓全市相应产业的发展,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对这些部门,进行督促、指导和协调。以前五大产业办公室人员原则上回原单位,由于性质变化及其他原因无法回原单位的人员,该市成立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为农业局下属机构。
二、十二项重大任务的目标管理情况
年,市提出大项目带动、大产业培育、大城市建设“三大战略”,确定了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十二项重大任务,实行了“分项负责,目标管理”新举措。即将每项重大任务确定一名市级领导为第一责任人,1—2名市级领导协助,搭建专门工作班子,建立单独考评机制,实行重点目标考核,每项任务每年奖金20万元共240万元,直接纳入市财政预算。
该市十二项重大任务目标管理主要有这样几大特点:
1、四大机构领导工作由市委统一安排,按照各自能力、经验、特长确定主抓工作,对领导力量进行有效整合。
2、每项重大任务确立一名主要负责人和1—2名助手,明确具体目标和工作责任,严格实行奖惩,有效地将责、权、利捆绑在一起,避免了职责交叉、多头管理,提高了工作效能。
3、负责每项重大任务的市级领导,有明确的工作重心,做到了重点突出,兼顾一般工作。对未有负责重大任务的领导,继续按各自分工开展工作。这样,有效避免了事无巨细、重点不明、责任不清的现象。
4、构建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和“重点突出,目标明确,责任清楚,赏罚分明”的科学管理体系。
三、对我县农业产业化机构设置的建议
考察组认为,根据我县的经济状况及四大产业的现状,吸取市农业产业化机构设置的经验与教训,为避免职能交叉现象发生,确保有专门机构、力量主抓农业产业化工作,特提出如下方案:
(一)由编委行文,分别成立猪业、果业、蚕业和薯业产业化办公室,核编4—6名,为财政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分别归口设置在农业局、农办和畜牧局,独立开展工作,进入办公室人员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1、生猪业产业化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局,由畜牧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确立1名专职副主任在畜牧局内或其他部门抽调工作人员,主抓生猪产业。
2、果业产业化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由农业局长或一名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原果树站、果品研究所人员调入或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组成,专抓水果产业。
3、蚕业产业化办公室,参照市上设置,撤销县蚕业局,在农业局下属设置蚕业总站,蚕业局现有部分人员调入蚕业总站,与蚕业产业化办公室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由农业局一名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站长)。
4、薯业产业化办公室,设在县农办,由农办主任或一名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二)县委、县政府分别成立猪业、果业、蚕业、薯业产业化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不明确机构级别,办公室正副主任分别由相关单位主要领导或一名副职领导兼任,也可由其他符合条件人员担任,工作人员从职能部门或其他部门抽派,不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工作结束后回原单位工作。
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篇4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培育开发区的统一部署,以发展现代烟草农业为理念,创叶生产实用技术推广体系,建立培训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农民整体科技素质和健康文明的生活能力,努力打造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烟农,全面推进区建设与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及目标
(一)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各县(区)要结合当地烟叶发展实际,制定辖区内烟农学校建设五年规划,逐步实施建设。烟农学校建设原则上以行政村为单元,充分利用乡镇成技校、农村中小学、村化技术学校、村委会、文化室、烘烤工场或烟站等现有场地场所,进行修缮、改造,配置有关教具和教材,建立新型、特色烟农学校。
2.整合教学资源,实行多元化办学。烟农学校建设以烟草部门补贴为主,村委会为实施主体,并积极争取农业、科技、财政、教育、文化等有关部门参与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整合教育资源,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培训烟农的公益性职能作用,加快烟农学校发展,把烟农学校建设成以烟叶生产科技培训为主的综合性培训学校。
3.以烟农为主体。尊重广大烟农意愿,按照发展现代烟草农业的要求,结合当地烟叶生产实际需求,紧紧围绕烟农这一培训主体,制订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机制,改进培训方法,采取参与式、启发式、互动式等烟农易于接受的教学方法,激发学习热情,充分调动烟农的培训积极性和主动性。
4.规范教学管理,注重培训实效。对烟农学校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明确办学目标、落实各方责任,规范开办程序,强化资金管理,开展效果评估、注重质量监控,建立烟农学校长效运行机制。
(二)建设目标。围绕区建设与发展,采取整村推进的方式,在试点建设、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建设,努力将烟农学校逐步建设成为烟叶生产科技成果转化站、现代农业及市场信息站以及村风文明的辐射站。帮助农民树立合作互助、共同发展、和谐相处的意识,培养科学栽烟、科学管理的思想,提高科技素质和健康文明的生活能力,造就有文化、懂技术、讲诚信、会经营的新型烟农。
三、建设标准要求
我市区烟农学校按“五个一”标准建设,由市烟草公司和市烟办按标准进行验收。具体建设标准和要求如下:
(一)有一个固定的教学场所。原则上以重点村为单元,在现有的乡镇成技校、农村中小学校、村化技术学校、村委会、文化室、烘烤工场或烟站等场所选择一个不小于40平方米的房间进行修缮、改造,作为专门教室。充分利用现有的文化教育设施,改善办学条件,教室内配置桌椅、黑板、电脑、一体机等必需教学器具及教材、科普图书,有条件的应配置投影仪和连接互联网等。教室四周墙上张贴烟农学校管理制度、烟农学校培训计划等内容,建立学习园地。学校或教室门口悬挂“××县(区)××乡(镇)××村烟农学校”牌子。在教室外设置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烟农学校与烟叶生产有关的新信息,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有一支相对固定的师资队伍。建立由烟站技术员、辖区烟叶辅导员及社会教学力量相结合的师资队伍,公布教员名单,承担教学任务。每个烟农学校教员不少于2人。拓宽烟农学校师资聘用和培养渠道,扩大师资选拔范围,由烟草部门扩展到当地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完善教员再培训机制,定期组织教员知识更新与技能提升培训,并实施资格准入制,逐步建立一支相对固定的烟农学校师资队伍。
(三)有一套全面的教学计划。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建设与发展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51号)的安排,做好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结合当地烟农生活、耕作等习惯和烟叶生产实际,认真制订教学计划,精心安排教学内容。教学内容以实作技术、特色优质烟叶生产技术、现代烟草农业及有关政策法规为主,务求通俗易懂、学有所用、学有所获。随着烟叶形势发展新变化、科技进步新要求及烟农自身需要等设置相应课程,做到重点突出、形式多样,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搞好教学。确保培训工作做到100%覆盖辖区种烟农户,100%种烟农户有培训教材。
(四)有一系列与烟叶生产有关的载体活动。以“关爱烟区、关爱烟农”为主题,利用农村重大节日、烟叶生产重要阶段、形势任务重要时机等,精心安排活动计划、设计载体,组织烟农知识竞赛、实作竞赛、先进表彰会等活动,既满足烟叶生产发展需求,又寓教于乐,激发烟农参加培训的积极性,提高培训效果。
(五)有一套教学管理考核制度。烟农学校应有学校章程、师资管理、资产管理、教学检查考核、教学台帐设立等制度,其中教学台账应包括烟农学校组织机构图、教材及教学计划、参加烟农名单、师资力量配备表、活动开展记录、课时安排表及日常活动开展的照片、音像资料等,并有专人负责收集和整理。
四、组织实施及管理
(一)加强领导,措施到位。为确保烟农学校建设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全市区建设与发展及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决定成立市烟农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烤烟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副组长查映伟任组长,市烟草公司、市烟办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市财政局、科技局、教育局、农业局、文化局等部门主要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烟草公司,分管生产的副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生产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市烟草公司抽调,负责全市烟农学校建设的日常工作。
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切实加强领导,确保烟农学校建设及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篇5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要求,以食品放心工程为基础,“三网”建设为重点,专项整治为手段,增强综合监管能力为保障,着眼于提升我县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为构建“平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食品安全保障。
二、创建目标
经过一年的努力,使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各项指标达到省食品安全示范县验收标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状况较为满意。
三、创建标准、责任分解和工作措施
(一)管理体系与工作机制
1、食品安全工作有组织领导,有计划部署,有检查考核,有经费保障。
牵头单位:食安委。
责任单位:食安委办公室、财政局、主要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
工作措施:县食安委及其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计划部署,严格检查考核;县财政局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责任部门成立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构,制定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平时按计划积极开展巡查,并有记录,年终根据责任制开展考核,奖优罚劣,能确保必要的工作经费支出。
2、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教育局、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经贸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工作措施: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对部门和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及主要责任部门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各乡镇(街道)与各行政村(社区)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相关监管部门、各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与食品相关生产经营者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教育局与各县属学校、学区、镇(乡)校签订责任书,各学区、镇(乡)校与下属学校签订责任书;各乡镇(街道)、主要责任部门均建立健全内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3、“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在实现全覆盖的同时开展扩面、提质、增效工作。乡镇连锁超市向较大行政村和学校延伸,“放心店”向厂矿、社区和较大自然村扩展;农村“放心店”多种形式的食品统一配送面达到95%以上;着力探索解决“无店村”的安全食品保障问题。
千万工程提质扩面及“无店村”安全食品保障责任单位:经贸局、工商局。
工作措施:完善“千万工程”政策,加大扩面、提质的扶持力度;与连锁龙头企业签订扩面提质责任书,加强连锁门店的食品安全检查;探索“流动配送车”的运行机制,基本解决“无店村”的安全食品保障问题。积极推进“放心店”连锁化改造进程。已改造为连锁龙头企业门店(包括直营店、加盟店)的“放心店”,由龙头企业采取巡访制度实现配送;其他农村“放心店”通过与放心批发企业签订配送协议实行配送。
4、加强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治。健全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络,充分发挥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的职能。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公室。
参与单位:各乡镇(街道)、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经贸局、教育局。
工作措施:进一步整合农村公共安全监督员队伍,加强对基层监督员的指导、培训和管理;加强各基层工商所、卫生监督分所与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的沟通联系,齐抓共管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由县食安委办公室负责牵头健全落实食品安全统一举报和奖励办法。
(二)种植养殖环节
1、开展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工作。鲜活农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责任单位:农业局(其中放心农资连锁体系建设责任单位为供销社)。
参与单位: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各乡镇(街道)。
工作措施:加大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力度,杜绝损农事件或因使用违禁药物引起食用农产品中毒事件。
(1)全面开展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一是制定《*县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明确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工作原则、建设内容及保障措施等。二是全面开展农资诚信经营承诺。年内完成与全县260家农资经营企业、20家兽药经营企业的业主签订“农资诚信经营承诺书”;继续做好规模猪场、生猪贩销户和饲料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的《不使用瘦肉精承诺书》签订工作,确保应签率达到100%。三是积极引导农资龙头企业开展连锁经营。争取完成以“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核算、统一服务”的“六统一”为标准的农资连锁经营网点180家,使农资连锁经营网点覆盖全县60%以上的乡镇(街道)和30%以上的行政村,统一配送率达70%以上。四是加强农资监管网络建设。聘请15个乡镇(街道)的农技人员作为乡镇(街道)农资协管员,在重点乡镇(街道)的主要行政村聘请村级农资质量监督员20名,逐步完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农资监督监管网络。五是建立健全农资信用信息网络。在*农技110网、*农民信箱和*农业执法网等专业网站,录入农资经营企业相关信息,建立覆盖全县的农资信用信息平台,使农资监管信息上下互通,横向相连,实现农资信用体系网络化、信息化。六是建立健全农资经营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产品保管等诚信经营管理制度,帮助企业实现由责令规范向自我规范转变,逐步实现农资连锁经营的“六统一”要求,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农资信用等级评价和诚信度评比工作。七是积极争创全省百家诚信农资示范企业1-2家。
(2)积极组建农业产业化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组建完善*县生猪养殖协会等行业协会,通过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加强行业内部管理和行业自律,进一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3)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市场的质量抽检力度,提高检测密度,确保假劣农资不上市、伪劣农资不下田,保障农产品生产源头安全。
2、广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推进活动。辖区内主要农产品和特色优势农产品制定生产标准;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目标任务,并抽检合格;无公害农产品基地面积达到本辖区放心工程规划要求。
责任单位:农业局。
工作措施: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推进工程方案,一是年内完成制定主要农产品和特色优势农产品的生产标准并组织实施。二是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造条件,组织申报省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以及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年内完成省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2个以上,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认证2个以上,并通过上级抽检合格。通过建设,使全县主要农产品基本达到无公害要求,农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均达95%以上。
3、深入开展“千场无公害万户信得过”工程,制定活动方案,对水产养殖生产者开展源头管理培训,组织渔药和饲料监控及初级水产品的残留监控,完善整改措施,落实追溯制度。鲜活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无公害水产品基地面积达到本辖区放心工程规划要求。
责任单位:水利局。
工作措施:一是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无公害水产品养殖规范的推广力度,加强对水产养殖从业人员进行养殖枝术、投入品管理和质量安全等知识培训力度,提高涉渔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切实抓好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二是每年完成1~2个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到2009年10月前,全县达到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2个和无公害水产品认证3个。三是每年向*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抽样送检初级水产品检测样本3~5个。按照省政府和省海洋与渔业局的要求积极开展“千场无公害万户信得过”工程,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建立水产养殖单位、企业的生产档案,规范“三项记录”,在2009年10月前争取有6个以上的水产养殖个人和单位被省海洋与渔业局授予“*初级水产品质量信得过”证书。
4、全面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测。依法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生产档案,严格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农业局。
工作措施:一是全面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调查,初步划定有工业污染和三废污染的区域为农产品禁、限种(养殖)区域。二是进一步加大现有无公害农产品产地,以及国家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基地环境的安全监测,加强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管,确保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努力改善条件,逐步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的全面监测。通过产地环境安全监测,依法做好全县农产品禁、限种(养殖)区的划定,探索适宜稻米、蔬菜等主要农产品产地区域的划定。四是制订统一、规范的农产品生产档案(样本),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规范的农产品生产经营档案,同时,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实现农产品生产经营可追溯管理。
5、积极推进“农产品标识计划”,明确示范核心区与示范龙头企业,建立以产地准出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产地标识准出制度。
责任单位:农业局。
工作措施:一是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县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制度》,正确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建立本企业农产品标识、准出等制度。二是在2个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产地准出示范,以此带动全县的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工作。
6、积极推进乡镇(街道)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达到每个乡镇(街道)都有一个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农业局。
参与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生产加工环节
开展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专项行动。加大对无证生产加工行为的查处力度,基本消除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行为。严厉打击黑窝点和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加强巡查普测和专项抽查,年抽查、普测批次数不少于监管企业数的1.5倍。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健康证持有率达100%。开展小企业、小作坊综合治理。对28大类无生产许可证食品企业无证查处率100%,城乡结合部以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档及目录监管率100%,城乡结合部以内已进入无证查处期的28大类食品企业关停取缔率100%,积极探索城乡结合部以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临时准产制度。食品抽检合格率85%%以上。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全面实施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使用申报率达100%。食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企业的取证率达50%。没有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省级有关部门“红色警告”和“黄色警示”通报。
责任单位:质监局。
工作措施:一是坚决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白酒、乳制品、饮料、饮用水、肉制品、味精、食用油、食品塑料容器等高风险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基本条件改造,帮扶具有一定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禁止使用定量包装,限定区域销售,全面推行产品治理安全承诺书制度,对小作坊基本实现规范管理并有计划地逐年减少数量。二是加强对获证企业的专项检查和抽查工作,加大对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获证企业持续保持和改进生产条件。三是对食品生产比较集中及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区域,开展区域整治,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四是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加大监督抽查的力度和覆盖面,使抽查基本涵盖所有食品种类和应抽查产品;对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等高风险食品,加大抽查的频次,通过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对容易出问题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加强跟踪抽查,集中精力解决重点隐患,对重点关注产品进行跟踪监督抽查,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大力加强产品质量预警、预测、预防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到今年年底,所有应取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都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产品上加贴QS标志;小作坊全部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基本消除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基本遏止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乡镇(街道)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基本消除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行为。
(四)流通环节
1、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病死禽畜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活动,查处打击印制和使用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积极推行食品流通企业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销售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市场主办者责任制、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等六项制度,县城所在地市场、超市100%建立索票索证制,彻底解决县城、乡镇(街道)所在地小杂食店无照经营问题;有计划开展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和市场快速定性检测,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200个商位以上的农贸市场建立检测室,开展市场流动快速定性检测工作,规范市场快速定性检测的记录、结果汇总(包括设施、设备)及信息公布。没有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省级有关部门“红色警告”和“黄色警示”通报。
责任单位:工商局。
工作措施:一是积极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开展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清理,把好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确保农村食品质量安全,制订年度定性检测计划,发挥检测车流动性好、覆盖面大的优势,深入农村市场,集中开展季节性、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检测行动;要切实加强监测不合格食品的后续处理工作,加大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市场食品准入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会同农业、卫生等部门做好农贸市场畜禽、肉类、卤制品、豆制品等重点食品的准入工作,督促市场举办者和经营户建立健全进货台帐、供货凭证、特约经销关系备案等准入制度。二是集中开展各类食品专项检查整治活动。要以粮油、肉禽蛋、水产品、副食品等四大类食品为重点,突出对农村集镇、城乡结合部和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副食品批发市场的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等六项制度,规范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三是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入农村大力宣传食品质量安全法律知识,增强农民自我保护意识;完善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充分发挥农村监督员的作用,及时调解农村食品消费纠纷,努力做到纠纷调处不出村、不出镇;对农民举报和投诉的案件,要优先立案,依法从快处理,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质量安全监管的组织管理和运行机制,设立或委托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承担日常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检验工作。
责任单位:工商局、农业局。
工作措施:一是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责任管理,督促*农贸市场切实履行市场举办者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责任管理。二是突出监管重点,依法查处问题产品,切实加强*农贸市场等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三是健全检测机构,加强日常质量抽检。要求*农贸市场等农产品批发市场要明确分管领导和日常质量检验员,规范开展上市农产品日常质量抽检工作。四是加强对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签证管理,确保上市或外销农产品检疫合格,做到件件有证、证物相符。
(五)消费环节
严格食品卫生许可管理。加强餐饮单位开办前审查工作,旅游景点、农家乐、大排档等集中经营场所的餐饮企业(单位)卫生许可持证率达100%,彻底解决县城所在地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的问题。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杜绝无健康证人员上岗。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100%,积极推行小型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大型餐饮业、快餐供应企业和学校食堂开展“五常法”管理等试点,餐饮卫生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食堂(包括学校食堂)和县城所在地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食品索证制度,重点食品和主要原料的可溯源率达100%。全面实施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开展农村厨师登记、卫生知识培训工作,3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指导率为100%,农村集体聚餐(8桌以上)备案率达80%以上。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派出机构职能,与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做好沟通衔接,共同做好辖区内食品卫生工作。
责任单位:卫生局。
参与单位:教育局、各乡镇(街道)。
工作措施:组织开展卫生系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一是开展卫生许可整治,严格卫生许可审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许可整治力度。凡达不到许可条件的,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后按《*食品卫生许可条件》进行评分,评分在60分以下的,予以取缔;对无证经营的单位,要会同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杜绝无健康证人员上岗。二是继续大力实施“放心小餐饮”工程和“放心学校食堂”工程。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规范餐饮业原料索证管理,开展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原料进货索证的专项检查,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对食用油、酱油、熟肉制品、蔬菜等食品原料卫生指标进行抽检,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防范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学校食堂和大中型餐饮业必须建立食品原料进货台帐,重点食品和主要原料(乳及乳制品、酒类、饮料、酱油等调味品、肉及肉制品、粮、油等)全面实现可溯源管理。加强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效果监督监测,积极推广餐饮具统一消毒服务,提升餐饮业的餐饮具消毒卫生水平,确保餐饮卫生抽检合格率达标。三是全面推行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在大中型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全面实行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小型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按照《*小型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对小型餐饮业实行拉网式检查,评定其等级,在食品卫生A级单位、大中型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开展“五常法”管理试点工作。四是实施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和农家乐食品卫生提升工程。制定《*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聚餐申报管理制度,加强农村流动厨师的卫生管理,开展农村厨师的登记和卫生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工作。根据申报情况对聚餐场地、加工场所卫生条件、菜肴、厨师健康证的有效性和参加卫生知识培训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聚餐承办者和厨师严把食品采购、加工关,并同时做好清洁、消毒等工作,对3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要确保现场监督指导全面到位;制定《*县农家乐卫生监督指导意见》和卫生许可条件,严格督查,强化指导,扶持和引导规模较大的农家乐合法规范经营,促进农家乐健康发展。五是加强卫生监督分所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分所的监管职能,将监督工作重心下移,大胆探索城乡一体化卫生监督的监管模式,注重与工商所、乡镇(街道)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等沟通衔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辖区内食品卫生监管工作。
(六)生猪定点屠宰及肉食品消费安全
严格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加强定点屠宰场畜禽检验检疫和上市肉品检验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全面遏制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全县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上市猪肉“瘦肉精”等β类兴奋剂检测平均检出率控制在0.5%以内。积极推进牛、羊定点屠宰和禽类集中屠宰工作。
责任单位:经贸局。
参与单位:农业局、工商局、卫生局。
工作措施:一是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制私屠滥宰行为;二是严格执行进场生猪检疫和肉品检验制度;三是认真做好生猪宰前“瘦肉精”检测(按日屠宰量的2-3%比例抽检);四是严格执行肉食品上市准入制度,坚决查处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问题”肉食品的违法行为;五是县城所有超市、市场、集体食堂、餐饮单位使用和销售的猪肉100%来自生猪定点企业;六是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市民的法制意识和肉品质量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上新台阶。
(七)食品安全信息信用体系建设
实现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过*县食品安全信息网站信息共享。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制度。编制年度食品安全状况报告。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公室。
参与单位:食安委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等。
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县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并监督实施;及时更新*食品安全信息网内容,开展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开发调研。
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强化企业诚信意识,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质监局
工作措施:发挥行业协会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在*发糕行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扩面工作,制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企业“两档一制”建设。
(八)应急体系建设
完善《*县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各乡镇(街道)完善本辖区《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制定本辖区的操作手册。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保障机制,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及时有效地应对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率和处理率达100%。不发生Ⅲ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延伸到重点乡镇(街道)、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
参与单位:食安委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有关企业。
工作措施:从实用出发,适时对《*县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进行修订完善;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及培训;督促乡镇(街道)建立健全应急体系;要求食安委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各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督促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建立健全应急体系。
(九)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整合和加强食品检验检测资源,逐步做到统一检测计划、统一信息。
责任单位:食安委办公室。
参与单位:质监局、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工作措施:整合食品安全监测资源,建立*县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由县食安委办公室统一制定检测计划,实现统一检测检验,统一配置食品检测设备,统一检测标准,统一汇总检测结果,统一信息报告和。
(十)宣传教育工作
成立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协调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五进”活动。重视校园食品安全教育,列入中小学校公共安全和健康课程教学内容。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千家社区、入万户家庭”宣传活动,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覆盖面达100%、利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报纸、电台、电视台、农村广播、板报等宣传阵地,建立宣传栏目或宣传版块,使创建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
参与单位: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各乡镇(街道)。
工作措施: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印发宣传资料,协助举办各类食品安全讲座,组织开展或几个单位联合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报道食品安全信息,适时开展问卷调查。
四、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包括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自查迎检等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5月—6月)。召开创建示范县动员大会进行部署,统一思想认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省、衢州市食安委办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7月—2009年8月)。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对照该方案和省《评价标准》,全面疏理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创建任务,并建立健全台帐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食安委办对进展情况定期开展督促检查。
(三)自查迎检阶段(2009年9月—2009年10月)。各级各有关部门及时完成示范县创建工作资料整理、归档,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特点和主要成效,按照要求开展自评,并于2009年9月下旬将总结材料和自评情况上报食安委办公室。食安委办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上级组织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示范县”建设工作的领导,确保“示范县”建设的顺利推进和取得实效,成立以县主要领导为组长,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经贸、教育、食品药品监管、供销、水利、财政、宣传部、广电总台、新闻宣传中心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连小敏
副组长:王良春、吕玉茹、薛伟、李建民、洪一舟
成员:严凛冰、陆雄、李竹生、吴军、夏浩波、吕美姿、范卫祥、李林、郭筱丽、陈卫平、陈金新、贾仲银、应敏、楼林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管局内,由郭筱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是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有效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按照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扎实推进,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将“示范县”建设工作列入本单位重点工作之一,层层落实责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要尽快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单位开展“示范县”建设的工作方案,并于20*年5月15日前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加强指导协调。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在试点工作期间,食安委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工作,同时要加强创建示范乡镇的工作,要注意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上下沟通协调,确保顺利推进。
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篇6
一、总体目标任务
开展“三项行动”,加强“三项建设”。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水平;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突出抓好上道路拖拉机专项整治,着力消除事故隐患;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增强农机驾驶人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能力。加强农机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促进安全监管和农机人员安全责任的落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水平;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提高农机注册登记率、检审率和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拖拉机登记(备案)率提高5%,确保道路外农机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省、市安委会下达的指标。全市力争再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1个,“平安农机”示范镇3个,建成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示范所1个,建成无纸化考试室2个。
二、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要求
(一)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加强行政许可和规范化示范所建设。认真实施《拖拉机登记及年度安全技术检验技术规范》,监管对象向未登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拓展。通过购机补贴、报废更新、政策性保险等优惠政策的实施,努力提高拖拉机安全管理率。对二级以上农机维修点,实施以技术质量和安全生产条件为重点的核查,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二)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以治理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为重点,加强档案管理,严格把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关、安全检验关、培训关、考试关。
(三)扎实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把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的“六个一”(一次宣教活动、一封倡议信、一部教育警示片、一套宣传挂图、一本安全知识读本、一堂安全知识课)和“五进”(进村组、进学校、进集市、进农户、进田头)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千万驾驶人再教育”活动,丰富农机安全文化建设内容。
(四)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开展《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调研,参与全省制定和完善《农机监理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考试办法》和《农业机械备案办法》,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席会议、信息交流、农机道路动态联合执法和安全检查等制度建设,探索和推广公安驻农机警务室办法。
(五)加强农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加大农机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安全检验、驾驶人考试、信息化等设施装备,再装备农机安全检测设备1套,新建无纸化考试室2个,完善市级网管建设,加大网上督查力度。统一和启用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管理、财务统计、业务统计、牌证管理、农机事故等功能模块。积极推进农机政策性保险和报废更新试点工作。
(六)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积极参加省级重点市县农机安全监理所所长和监理档案员培训。市级组织考试员、检验员、事故统计员、宣传信息员等的轮训。县级要对乡镇监理员进行培训;加快监理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进程。
(七)继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在创建质量、完善机制、提高“三率”(牌证管理率、检审率、受教育率)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平安农机创建的示范带动作用,将农机安全纳入乡镇安全生产达标考核内容,探索建立乡镇、村农机安全联络员制度,规范基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三、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大农机违法违章的查处力度。定期开展重要时段和农忙期间的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近期要用一周时间立即开展一次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不漏一个隐患,不留一个死角。配合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路检路查,加大对上道路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私自拼装改装、长期脱检脱保和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拖拉机号牌,以及制动、灯光、故障车辆警告标志牌、车身反光标识不全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
(二)开展培训机构资质检查。对未按统一的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进行拖拉机驾驶人培训的,责令纠正。对未取得培训许可擅自从事拖拉机(变拖)驾驶培训业务的,责令停办,并依法处罚。
(三)严把考试登记检验关。进一步规范农机监理机构拖拉机(变拖)、联合收割机登记、检验和驾驶人考试行为,严格属地管理。对不具备行政许可条件的,暂停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许可;对违规行为,限期整改;对未如实申告取得的许可,应依法撤消。
(四)加强农机生产销售市场治理。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农业机械(农用车辆)生产销售市场的整顿,加大对代办牌证和制假、冒用号牌及套用农业机械推广、变拖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生产和销售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规范维修网点建设。开展农机维修网点清理整顿,对违规开展农机维修、报废回收和在维修网点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机械和零配件、私自拼装、改装、加大速比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处罚。
(六)推进农村道路安全建设。配合交通等部门,开展农业机械通行量大的路段、农村机耕道路和桥梁隐患的治理,确保农业机械通行安全。
四、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
(一)方法步骤
1、发动阶段(3-4月)。各级农机部门制订活动方案,并印发实施。广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及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目标任务、内容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营造农机安全生产的氛围。
2、实施阶段(5-10月)。各地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组织、分步骤抓好工作方案的落实。
3、总结阶段(11月)。组织检查评比,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年”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各辖市(区)于11月10日前将总结报市农机局、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和市安委办,并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的内容。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机部门和安全监理机构要增强农机“安全生产年”和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加强组织领导,市农机局成立农机“安全生产年”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名单附后)。各市县均应成立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做到上下联动、部门互动、整体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