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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任职报告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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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任职报告范文篇1

任职以来,就注重抓科技创新,利用科学技术为生产服务、为管理服务,潜心组织科技创新,节约生产成本,提高生产运行水平。围绕节约、洁净发展为主题的节能减排、治污降耗活动,对设备进行技术改造、革新,节约资金50多万元。

为实施污水处理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及无纸化办公系统的开发与应用。带领有关技术人员和职工,放弃休息日,进行反复研究,最终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系统投入运行。运行后省建设厅对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可以实时监控,污水厂内部与外部市民、客户间的沟通更为便捷。市科技局在污水处理厂召开了“污水处理在线监控系统及无纸化办公系统的开发和应用”技术鉴定会。鉴定委员会给出了“该系统设计可靠,技术先进,社会和经济效益显著,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具有在相关行业推广的价值”的结论。该项目年节约资金10万多元,并获得了省建设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三等奖。

市城市排水监测站是按照国家、建设部法规依法行使对排入城市排水管网的污水及污水处理厂和辛安河污水处理厂的进、出水水质进行监测、监督的机构,在的带领下,排水监测站通过了省计量认证和部级实验室认可。该站是全国第五家、省第一家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的排水监测站。这标志着市城市排水监测站出具的检验报告在亚太十三个签约国家中具有多边互认的效力,能够为市城市排水监测工作提供质量更高、准确度更强、互认范围更广的服务。

在工作中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来抓,每月定期检查全厂安全工作,不定期抽点部位和关键工序安全情况,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污水处理厂运行近十年来没有发生过安全事故。

“防汛责任重于泰山”。污水处理厂每年都肩负着城市防汛任务,为做好防汛工作,他始终把保证正常生产运行和保护集体财产作为己任,提前做好防汛预案。今年3月4日,市遭遇自1969年以来最大的风暴潮袭击,坚持在风暴潮一线,沉着指挥,和职工一起站在冰冷刺骨的海水中,在水中搬运沙袋,一直干到深夜,第二天拖着疲惫的身体又照常上班。他们采取的果断行动,保护了国家财产,抗击了风暴潮的侵袭,并成功组织了风暴潮过后的灾后自救工作。

污水处理厂任职报告范文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我县是一个农业县,境内水体的污染源主要是橡胶加工业和淀粉加工业,生活污水也是主要污染源。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执行水污染防治法,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在我局与环境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有了很大进步。目前所有国营农场的橡胶厂和淀粉厂都已建立了污水处理设施。各加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大部分经过处理后再排放,减少了对河流的污染,促进生态县建设。

(二)我县位于的中心,是三大河流——的发源地,素有“绿色宝库”“天然氧吧”之称,是的心肺,全县水资源总量为56.93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45.8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11.13亿立方米。水资源的开发和保护尤为重要。我局相继开展“水资源综合规划”、“水土保持规划”、“河道采砂规划”、“小水电开发规划”编制工作,现已取得了初步成果。

(三)着力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我们要继续巩固农村饮水解困成果,进一步加大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工作力度。按照安全饮水标准,集中供水与分散供水相结合,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农村卫生环境整治相结合,重点解决苦碱、污染水的饮水安全问题,以及局部地区饮用水不足问题,抓好6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投资387万元,解决受益人口6000人。目前已经竣工4宗(湾岭镇金竹村;什运乡公保村、南办村;长征镇加赖村),在建2宗(长征镇居委会饮水工程、什运乡居委会饮水工程),已完成总进度的80%。

(四)加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法。加强治理项目建设水土流失工作力度,落实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县政府专门印发《关于加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发建设项目必须编制“项目水土保持报告书或报告表”,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发改部门才给予立项,相关职能部门才能批准建设,严格执行项目建设“三同时”制度。上半年,审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3件,主要有白鹭湖度假区、黎母山森林公园服务中心、生态湿地带状公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等。

(五)加强对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的监督检查。我县县城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0.7万m3/d,采用前置厌氧-缺氧-生物接触氧化工艺,污泥处理工艺利用带式脱水机,臭气处理利用生物除臭一体化装置处理,并采用二氧化氯消毒,处理后出水(出水设计要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就近排入营根河。污水截流管网总长5889m,管径d400~1200mm。起点位于营根机械厂现状排污口,终点至污水处理厂。2013年1-5月进水量61万吨、COD消减量81.16吨、氨氮消减量8.34吨。

(六)抓好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根据《省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214号)的精神和要求,我局委托县自来水公司负责代征我县城镇污水处理费,2013年1-5月实收污水处理费为56万多元,已全部上缴国库,用于污水处理工作。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县城城区雨水污水合流排放,形成了功能混杂的城市结构。目前,县城污水管网工程正在加紧建设中。

(二)农村群众饮用水源逐渐枯竭。我县是一个贫困山区县,农村的基本生活条件较差,近年来,由于大量水源林被砍伐,出现了许多已建成的饮水工程,发生水源不足、甚至干枯断流的情况,造成一些地区的饮水工程成了摆设,农民群众的饮水困难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紧督促县城污水管网建设加快进度,完善城区污水排放体系,提高城区基础设施的标准和水平。

(二)加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为改善和优化水库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更好地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继续加强抓好水源涵养林的保护工作,落实好25度以上坡地不能开发和退耕还林。结合实际,我们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项目。

污水处理厂任职报告范文

成立专项行动指挥部,杨恩利局长任指挥长,其他局领导任副指挥长,办公室、监管处、污控处、自然处、法宣处、综计处、减排办、监察室、监察支队、信息中心、监测中心站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支队,由副调研员杨国军兼任主任,监察支队支队长王军善任副主任,日常工作由监察支队负责。

(一)专项行动指挥部职责

1、审定我市各阶段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定期听取市局有关单位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汇报;

3、研究确定市级挂牌督查督办案件;

4、审定通过12369环保热线定期上报专项行动的各类报表;

5、确定需要在全市公开曝光的重大环境违法案件;

6、研究确定需要提请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审定的事项。

(二)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市局开展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2、定期组织协调有关处、室研究解决专项行动的有关问题;

3、负责组织拟定需要专项行动指挥部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

4、负责收集汇总各县(市)、区专项行动工作进展、阶段性总结、上报信息等有关情况;

5、组织召开市直九部门联络员参加联席会议;

6、组织对各县(市)、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各处室、单位职责

1、办公室:参与组织召开全市综合性专项行动动员会、调度会、总结会。

2、监管处:摸清钢铁企业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及国家产业政策的基本情况。一是钢铁行业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二是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建成投产的;三是未执行环保审批手续,未执行“三同时”擅自建设的建设项目。

调查2008年以来的“两高一资”项目建设情况。

对涉砷行业(硫化物、磷矿开采、选矿、冶炼;硫化工;磷化工;砷化物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一是没有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二是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条件,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的企业。三是未经验收以试生产名义长期违法生产的。

对2008年7月以来开工建设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未批先建项目。

重点检查垃圾填埋场中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已经投入运行但未通过“三同时”验收的,要责令限期整改。

3、污控处:督促重点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加快建设进度、提高运行负荷和出水达标率。对建成后不能正常运行或因管网不配套运行负荷达不到设计能力要求的;不能保证正常稳定达标排放的;对排入市政管网严重超标、影响污水处理厂运行的工业企业;污泥外排或弃置造成环境污染的,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提出在整改期间暂缓审批所在地新建项目环评手续的意见。

重点整治垃圾填埋场中,垃圾渗滤液直接排放和渗滤液超标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要依法进行处罚,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

4、自然处:对2007年和2008年饮用水源保护区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对滦河、陡河、还乡河、黎河、淋河、沙河、青龙河、管河、龙湾河、冀东沿海等主要河流、重点流域,摸清污染源底数,凡是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和调整不到位、县以上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各类排污口取缔措施不落实、保护区边界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设立不规范、保护区各类企业无有效污染防治措施的,提出挂牌督办意见。

对造纸行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清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治污设施不全、污染物不能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

5、法宣处:负责市环保局直接查处案件的审理以及需要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的移送工作和移送案件的督办工作;分阶段制订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环境保护和法律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6、监察室:协调市监察局对需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7、监察支队: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①起草全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市环保局工作方案。②接收、汇总县(市)、区政府、环保部门和市局专项行动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专项行动的情况和信息,并按省局和市政府要求及时报送。③适时提出需要市政府或市局统一组织对重点违法案件开展暗查和抽查的意见和建议,报市局专项行动指挥部审定。④负责整理市环保局向市政府、省环保局上报的环保专项行动各阶段性工作总结;⑤负责各县(市)、区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结果的汇总和报告,提出市级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名单,报局专项行动指挥部审定;⑥提出需要召开调度会、部门联席会议、新闻会的主要内容,并组织有关材料。

认真开展钢铁行业环境污染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拒不淘汰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淘汰类目录的设备和工艺,主要污染物超标和超总量排放的钢铁企业。重点检查炼铁工艺污染治理和烧结工艺脱硫设施及在线监控装置的安装和运行情况。

着力查处“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市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集中整顿关闭违法建设的小造纸、小制革、小印染等重污染企业和项目,严肃查处违法排污企业,严禁已淘汰项目恢复生产,控制“两高一资”行业过快增长。对不符合规划要求、列入淘汰目录的落后产能要加快淘汰,对符合规划和产业要求的要确保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重点查处涉砷行业有没有治理设施,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含砷废渣堆放处置不符合法规、标准的;未按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的企业。

查处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法建设、违法排污的单位。

查处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

8、信息中心:维护我市专项行动互联网页,并保障信息传输通畅;所办信息刊物设环保专项行动专栏。

9、监测站:参与市专项行动检查,并负责提供环境监测技术支持。

二、进度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

代市政府起草了全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监察支队负责),并将我市动员部署情况报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支队负责)。维护环保专项行动互联网页(信息中心负责)。

(二)摸底调查和集中整治阶段(5月――10月)

6月15日前,对钢铁企业执行环评及“三同时”验收情况、2008年以来的“两高一资”项目建设情况以及涉砷企业检查情况,形成报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管处负责)。

6月15日前,完成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及重点流域内污染源整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形成报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处负责)。

6月30日前,完成对“两高一资”行业企业、钢铁企业的检查情况,形成报告报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支队负责)。

7月15日前,完成对2008年7月以来开工建设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形成报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管处负责)。

7月15日前,完成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存在的环境问题的检查,形成报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污控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