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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的核心概念界定(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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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的核心概念界定篇1

〔关键词〕家庭政策;研究回顾;问题探讨

〔中图分类号〕C913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13)04-0111-09

中国家庭正发生着深刻变化,家庭规模不断缩小、家庭结构逐渐简化、家庭不稳定性增强、家庭成员居住分离、传统家庭功能弱化,家庭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1〕这种压力增加与能力不足的失衡状态,不仅是人口转变与经济社会转型的结果,很大程度上也与政府制定的人口与家庭政策有关。〔2〕缓解失衡不仅依赖于家庭自身的努力,更亟需政府营造一种利于家庭稳定和家庭功能发挥的政策环境。虽然政府对家庭及相关政策的关注增多①,学界对家庭政策研究重视程度增加②,但家庭政策总结性研究仍十分匮乏。本文在系统回顾国内近三十年来家庭政策研究的基础上,探究其所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以期为家庭政策后续研究提供参考。

一、近三十年中国家庭政策研究的基本状况

中国家庭政策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1982年,《国外社会科学》刊登的“法国的家庭体制和家庭政策”,“家庭政策”首次在中国出现。,至今已逾三十年。CNKI统计结果显示,此间以“家庭政策”为主题的论文共925篇,排除无关及重复样本后余下729篇作为本研究的分析对象比较万方、维普及CNKI数据库,CNKI收录结果最佳,故以此为例。。通过对主题内容的定性归类,中国家庭政策研究可分为概念与政策定位研究、影响因素研究、内容与类型研究、介入视角研究四个部分。其中,概念与政策定位研究包括概念界定与分析、人口政策、社会政策、公共政策、发展型家庭政策鉴于家庭政策定位存在很大争议,变量将所有可能纳入。;影响因素研究包括国际经验与态度、社会变迁与经济发展水平、法律体系与意识形态、政府/社会/市场关系博弈;内容与类型研究包括收入、生育、婚姻、教育、住房、养老、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家庭刑事、家庭福利服务、特殊对象政策;介入视角研究包括社会性别与工作家庭平衡、国际比较、人口与家庭研究、社会福利与国家责任、政策文本研究。表1是历年来研究论文的统计结果。从中可概括出近三十年来中国家庭政策研究的三个基本特征。

(一)相对明显的三个阶段

从表1可见,中国家庭政策研究有明显的高峰期。在2006-2010的5年间,累计404篇,年均808篇;2011-2012的2年总计发文180篇,年均90篇;这7年间的发文量已占家庭政策总量的801%,可见家庭政策研究在中国至少经历一个快速发展期(见图1)。近三十年来中国家庭政策研究呈现出三个明显的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起步阶段(1981-2000年)。特点为发文量少且进展缓慢,年均只有28篇,少有引用率高或社会影响力大的研究论文;内容以国外学者向中国介绍西方家庭政策研究成果为主,如M.拉罗克〔3〕、莫利纽克斯〔4〕、利格尔〔5〕、B.J.纳尔逊〔6〕;而国内学者多是在人口政策范围内讨论家庭问题。不过这些为数不多的研究为后续研究奠定了一定的知识基础。

第二阶段:成长阶段(2001-2006年)。特点为发文量明显增加,共142篇,年均是第一阶段的85倍;在已中,最具代表性的当属张秀兰与徐月宾的“建构中国的发展型家庭政策”〔7〕,首次明确提出转型期的中国需要在政策范围内赋予保护家庭的责任,这是国内学者在家庭政策领域的首创性成果。

第三阶段:稳步发展阶段(2007年至今)。特点为年发文量相对稳定,年均发文量887篇,是第二阶段的37倍,第一阶段的317倍。这一阶段性成果可从《人口研究》2012年“家庭政策研究”专栏中体现,部分学者在这一领域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开创性。

(二)内容与类型分析为主的研究占主流

在中国家庭政策研究的四大分类中,内容与类型研究最受学界关注。如表1所示,这类研究论文共计470篇,远超过其他三者。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关注程度不只表现为某个阶段的量的积累,而是每个发展阶段此类研究论文都最多,内容与类型研究的发文量在这三个阶段中分别占同期发文总量的634%、704%与625%。

表2是对内容与类型研究阶段性特征的梳理。起步阶段,以收入类研究为主,部分涉及住房、生育、养老、医疗卫生与福利服务;成长阶段,对家庭生育、住房与教育类的关注有显著提升,并超过收入类的研究。其中与生育相关的论文最多;稳步发展阶段,几乎所有研究领域都被涉及,排名前四的依次为生育、教育、住房、收入,家庭福利服务与医疗卫生也较受重视。具体内容如下:

与生育相关的独生子女政策及风险、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计生家庭福利等;与教育相关的困难家庭学生的教育资助体系,特殊家庭孩子的教育福利政策,资本建设、教育公平与投资、发展型教育补偿制度等;与住房相关的房地产税收制度、住房金融制度、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保障性住房制度、购房优惠政策和住房福利政策等;与家庭收入相关的财税政策、货币政策、收入政策、消费政策、产业政策、土地制度、反贫困政策与就业促进政策,按家庭征收个人税、惠农补粮政策、耐用消费品价格补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贫困家庭经济支持政策、贫困代际转移、家庭可持续消费等议题;与家庭福利相关的保险政策、救助政策及家庭服务政策;与医疗卫生相关的卫生医疗保健、医疗改革、食品健康、家庭医护照料等;针对特殊对象,如艾滋病携带者、流动人口、自闭症儿童、受虐儿童、单亲家庭、义务兵等的政策;以及与婚姻、养老、环境保护和家庭刑事相关的11个方面内容。这些内容分类在诠释中国家庭政策全景上有一定成效,量有积累,质有提高。在一定程度上为中国家庭政策的界定、政策定位及影响因素分析等提供了丰富的例证资料。

(三)基本问题的研究退居其次

概念界定、政策定位、影响因素及介入视角等基本问题理应是家庭政策研究的立石之基,但纵观整个研究历程,基本问题研究并非学界关注重点。

首先,家庭政策的概念界定与政策定位研究严重不足。仅48篇论文,量上远不及其他三种研究(见表1)。虽然在稳步发展阶段,这类研究在量上有明显增加,但直接研究家庭政策概念的论文仅2篇,政策定位模糊不清也就在情理之中。随着研究范围的扩大,家庭政策先后被定位为人口政策、社会政策与公共政策。不过近期更多研究认为家庭政策既不完全属于人口政策,也不完全属于社会政策或被直接划入公共政策内,它应该被单独出来,作为发展型家庭政策来研究。

第三,介入视角研究滞后。有836%是在稳步发展阶段才出现,前两个阶段中此类研究更多是在与国际比较中展开(见表5)。不过,值得庆幸的是作为社会科学领域研究所必须具备的理论基础,视角研究虽滞后,但较之概念界定与影响因素研究,发展还相对较快。

二、对中国家庭政策研究中

几个重要问题的探讨(一)家庭政策概念模糊

分清概念是学术研究的首要前提,因为它至少可以保证研究能在一个方向上进行。Kamerman&Kahn是世界上较早研究家庭政策的学者,他们通过比较14个国家的政府与家庭间关系,将家庭政策界定为明确而广泛型(法国、挪威和瑞典)、明确但重点更集中型(奥地利、丹麦、德国和芬兰)和含蓄而勉强型(加拿大、英国与美国)。〔8〕Gauthier根据责任程度,将家庭政策分为国家支持型、传统型、平等型和非干预型。〔9〕家庭政策具有一定的意识形态特征EONFP(EuropeanObservatoryofNationalFamilyPolicy)认为家庭政策概念界定非常困难,任何一种定义可能带有意识形态色彩。,不同国家对这一概念的理解会存在差异。中国情况要严峻些,学界及政界曾质疑中国是否存在家庭政策,这些质疑极具挑衅性,导致这一现象出现的原因主要在于概念模糊且缺乏共识。

吕亚军和刘欣认为家庭概念的复杂性、政策目标的多样性及国内决策环境的差异是导致家庭政策定义难以形成共识的主要原因,而内容涵盖、政策目的、政策思想来源可作为界定家庭政策的三种标准。〔10〕吴帆认为家庭政策应以家庭整体为对象,旨在增强家庭发展能力、替补与完善家庭功能、提升家庭成员福利水平,而国家层面家庭政策主要是国务院及各部委制定并推行以家庭整体为目标对象的各项法律、法规条例及社会项目与行动的总和。〔11〕陈卫民认为家庭政策至少要考虑个人或家庭为对象的两种界定法,前者以家庭整体状况考虑政策适用条件,后者关注个人在家庭中的角色与定位。〔12〕胡湛和彭希哲认为社会政策就是家庭政策,政府与社会对家庭及其功能的认识与重视程度决定了家庭政策的走向。〔13〕

概念之间的区分主要在于将家庭放在何种位置。假设家庭及其成员是一个独立于社会的整体,将产生一种狭义的界定,即以家庭为政策对象或客体而制定专门计划或实施特定服务,这是直接针对家庭资源或行为产生影响的政策。假设家庭是社会的一部分,家庭政策就被广义界定为直接或间接对家庭产生影响的政策或项目。但根据内容与类型研究所展现的家庭政策图景(见表2),家庭政策在范围上依次与人口政策、社会政策、公共政策有重合,某种程度上这个图景即是一种政策综合。正如Aldous所认为的家庭政策是一种视角,它是诸多政策的一个方面,目的是为保证家庭作为一种社会制度能正常发挥其功效。〔14〕这种政策界定又与前二者不同。

上述研究视角的差异一定程度上导致概念的模糊,学界不能在普遍认可的概念下展开研究,只能在摸索中前进,缺乏整体性。表3所表现的定位不明正源于此。公共政策是公共权威部门为实现一定时期特定的任务与目标所制定实施的行为规范,它包括政治政策、经济政策、社会政策和文化政策。其中,社会政策又包括收入分配政策、就业政策、环境政策、人口政策、扶贫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等。〔15〕人口政策属于社会政策,社会政策属于公共政策,但是家庭政策的归位存在争议。在起步与成长阶段,由于学界研究家庭政策的内容多来源于生育或收入,这两个阶段家庭政策被定位在人口政策或社会政策。随着家庭政策内容的丰富与完善,稳步发展阶段家庭政策定位至少存在三种选择。这一现象正是概念模糊的结果,为此需要明晰概念。

(二)对国家政策与政府决策过度依赖

中国家庭政策研究的动力更多是受国家政策与政府决策影响。一是早期中国实行的计划生育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学界研究生育或收入的前提。这一时期国家高度重视经济发展,很多研究都成为,只可提及好不可抨击坏,这就导致起步阶段的家庭政策研究主要以家庭收入为主,其他研究相对滞后。二是从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起,在家庭政策研究的稳步发展阶段,与和谐家庭相关的住房、教育和社会福利等内容开始广泛受关注,这是政策导向结果。三是2011年对家庭发展政策的倡导及“十二五规划”中对家庭的关注。近几年中国家庭政策在内容与类型研究上不仅量上增加,而且内容多元化,这与政府决策有关。关注点的变化很大程度上受政府决策及国家政策影响,这种影响尤其反映在政策背景的变化――长期有意无意被政府忽视而引发的社会与家庭问题逐渐成为与社会稳定有关的因素,这些因素在经济稳定增长后开始被政府所关注,中国家庭政策研究自此才有发展动力。

与中国不同,西方家庭政策研究发展轨迹明晰且具有可持续性。一是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发展从1926年至今。,西方家庭政策研究至少经历三次转型:第一次是20世纪70年代之前,家庭政策从属于人口政策,发展相对缓慢;第二次是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之间,西方家庭危机推动政策层面变迁,家庭政策研究开始兴盛,它的定义争论及解释权归属得到充分讨论,但仍旧掩藏不住年轻且发展缓慢的特点〔16〕;第三次是20世纪90年代起至今,西方重新审视家庭功能后对家庭政策的研究,特点表现为稳步发展但未被纳入主流,如Starch指出家庭是政策制定中不可忽视的单位,然而美国主流政策研究中家庭却是缺席的〔17〕。多次积累与转型后,西方家庭政策研究到目前为止也尚未完全成熟。近五年发表的论文仅稳定在60-70篇/年。WebofScience中以“FamilyPolicy”为主题的1882篇论文结果显示(统计时间截止于2013年3月6日12点10分,2013年少数文献可能会因收录时间延迟而未能纳入)。较之于西方,中国起步虽晚但在量上有足够优势,近五年发表相关论文都在100篇/年左右(见图1)。当然量的提升不代表研究水平高,西方家庭政策研究经历如此长时间,直到近几年才开始讨论它是否可成为一个研究领域或社会政策分支〔18〕。

二是国家福利制度背景及发展水平、家庭领域发生的重大变迁、国际组织的支持与推动都是对研究产生重要影响的因素。1994年国际家庭日及2004年世界家庭峰会形成的“三亚宣言”,西方从学科领域肯定家庭政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并确立了后续发展目标。2012年第8届世界家庭峰会明确提出要发展“全球家庭:将科技、文化和创新列为地方和家庭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家庭可持续发展成为世界家庭政策领域讨论的核心话题。可见影响西方家庭政策研究走向的力量更多来自非政治因素。

作为新兴领域研究,西方在时间上领先中国近半个世纪,较少受权威性力量干预,发展相对缓慢且有足够自由积累某一领域所必需的知识基础,所以西方家庭政策研究更多是学科的进步。中国家庭政策研究近三十年,由于国家政策及政府决策力量介入,也经历三个阶段并逐渐与国际接轨,共同探讨重新审视家庭功能的问题,主流话语也开始关注政府对家庭的责任。但在这一领域,中国缺乏基础性知识储备,尤其是概念界定、政策定位、影响因素及介入视角等基本问题研究未有突破。

可见中西方研究的差异主要在于是否有强外力介入。如果一个资源高度垄断或有绝对话语权的外力,为达到某种特定目标介入某一研究领域,那必然会促进这一领域研究的快速发展,但同时也会打破学科规则。西方家庭政策研究动力的影响因素较多,但力量相对均衡,可以在相互协调中共同推进研究,但中国家庭政策研究动力单一,国家政策及政府决策对研究的影响极大,甚至起着决定性作用,政府决策或方向的变化可能会直接影响研究走向。为此中国继续推进家庭政策研究,不仅要弥补半个世纪以来家庭政策基础性研究的缺位与不足,更要扩大动力源,尽可能减少政府决策或政策对研究导向的决定性作用。

(三)基本价值理念缺乏与视角研究不足

基本价值理念是政策研究的基石。政策是社团或组织为完成特定目标而采取的行动。在政策制定过程中,不同社团或组织在确定目标时会有自己的价值判断,这种判断指对各种问题所持的基本态度与信念。〔19〕根据阿罗不可能定理,现实并不存在每个人都认可且统一的价值判断,仅存的是部分人或某些利益集团的价值标准。所以政策一定是有价值指向的,不同政策会反映出不同制定团体的利益导向。正因为这种价值差异性与潜在冲突性,政策研究必须关注到制定者的利益导向及背后所隐含的价值理念与态度。家庭政策也应有基本价值理念。

中国家庭政策曾被定位为人口政策、社会政策、公共政策及发展型家庭政策,每种政策都有一定价值理念。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公共政策以制度化方式建设着理性选择、契约精神、公私区分、自主治理、合法性与合法化、公平正义等基本价值理念下的政策构想〔20〕;社会政策作为公共政策一部分,也有独特价值理念,如人权、自由平等、公民参与、渐进主义等〔21〕。近二十年,社会投资、资产为本、持续性发展等理念也逐渐引入中国,引发社会政策研究的范式改革〔22〕;作为社会政策一部分的人口政策,基本价值理念为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口、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23〕。由于家庭政策概念模糊且对象很不明确,研究很难找出能体现政策独特性的基本价值理念,家庭政策极易被埋没在庞大的公共政策体系下。

如表3所示,在成长与稳步发展阶段,有682%的论文在讨论发展型家庭政策。这种指向是有问题的,单一外力影响下研究的规模效应并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在没有确切研究对象的情况下,家庭政策基本价值理念的研究应是探索性的,而非政策或政府决策导向下的明确性。为此,在明晰概念之时,运用好的视角去建构这种基本价值理念非常重要。表5显示,国际比较是中国家庭政策研究惯用视角,人口与家庭研究、社会福利与国家责任和法律政策研究是在稳步发展阶段才受到重视。考虑到中国社会男权特征,“社会性别与工作家庭平衡”介入视角还未被普遍接受。而这些视角中与基本价值理念研究有一定关系的是社会福利与国家责任或法律政策研究,因为基本价值理念体现政策制定者的利益导向,中国的这种价值理念更多反映政府利益导向,尤其是政府对家庭的态度与责任。不过近三十年来这两种视角研究仅50篇论文,明显不够。要提炼家庭政策独特性,未来不仅要加强这两个视角的研究,也要探索一种基本价值理念的路径建构视角。

(四)核心问题研究难

家庭政策之所以存在,是由于处在压力与能力失衡状态下的中国家庭正在逐渐丧失各种传统家庭功能,这种现象的成因与中国社会保障、户籍或计划生育等政策有关。社会保障政策一度表现出明显的国家的退出与责任推卸,制度性外流反而使家庭碎片化。户籍政策致使家庭成员空间上分离,家庭共同生产、消费、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或提供安全保护等功能都出现一定障碍。计划生育政策直接影响中国家庭结构,高风险的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加使传统家庭功能的丧失呈结构性特征。在这一问题上,仅依靠个人或家庭是无法改变政策性或制度性问题,要缓解或从根本上解决必须从政策或制度层面出发,这就要从政策制定层面反思政府对家庭的责任与态度,这是家庭政策的核心问题。

干预与支持是中国政府对待家庭的两个方面。过去政府带有强权与不平等意味的干预太多,如政治干预,而很少有支持。实际上,在强制性干预与非强制性干预、直接干预与间接干预中,中国需要的是非强制性的间接干预。同时也需要对家庭提供必要的支持。孟宪范在2008年重提家庭问题,正是由于在全球化背景下和大国使命的历史面前,家庭被赋予提供国家竞争力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新功能,因此需要重新定位家庭的战略地位,国家应给予家庭更多支持。〔24〕

但理想与现实总是存在差距,对家庭的支持或干预并没有在政策层面得到很好回应,能直接反映这一态度与责任的家庭政策在中国并没有合法地位。长期以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战略目标使社会建设或家庭问题被置于边缘,这种经济导向在研究选题、资源获取、价值选择及结果展现等方面影响着社会研究,虽然近几年在社会政策上有所偏向,但被部分学者理解为社会政策的家庭政策是被忽略的。纵观三十年中国家庭政策研究,也没有积累能获取政策合法性的有效成果。如表4所示,影响中国家庭政策的四个因素中,社会变迁与经济发展水平最受关注,国际经验与态度次之,但与政策合法性直接相关的法律体系与意识形态、政府/社会/市场关系博弈这两个因素关注度却很低。可见政府对家庭的责任与态度即是家庭政策研究难点所在。

三、对中国家庭政策研究能力

提升的几点建议根据中国家庭政策研究现状,学界要以实际行动回应研究中出现的问题,才能提升研究能力并使研究具备现实指导意义,尤其是缓解当代社会及家庭所面临的系列压力及问题。为此建议:

(一)明确概念

中国家庭政策并不是没有概念界定,相反是界定太多而引发了争议,这些争议所引发的共识性缺乏会影响政府判断,为此概念明确与共识形成是相辅相成的。中国家庭政策中有几点是明确的:首先,政策目标是应对日益增加的家庭压力与日益弱化的家庭能力之间的失衡状态;其次,政策制定者是执政党,这也就意味着维持社会稳定与促进经济增长是政策制定的前提;再次,政策实施方式是法律或政策手段;最后,政策对象包括所有的家庭。学理上,中国家庭政策是在维持社会稳定与促进经济增长的前提下,执政党针对所有家庭所制定的系列法律或政策,这些法律或政策的执行应具备协调家庭领域失衡状态的功能。

但有一点需注意:中国家庭政策并不是为家庭而家庭的政策,而是为政府而家庭的政策,这就决定了这一政策的范围与政府所意识到并愿意实践的对家庭的责任有关。根据责任体现度高低将政策分为两类。责任体现度高的家庭政策是范围较窄且内容细致的以家庭整体为对象的政策,责任体现度低的家庭政策是范围较广且内容模糊的影响家庭的政策,前者更容易获得家庭政策合法性。不过现阶段中国并不具备前一种政策类型的条件,家庭是政府治理社会的一个方面,目前层出不穷的社会问题已足以让政府应接不暇,若再强调责任体现度高的家庭政策,政府无法也不愿承担。

为此现阶段中国家庭政策应是广义的,即Aldous所认为的各种政策的不同方面所组合成的综合体,随着这种综合体的逐渐扩大与完善,家庭政策会逐渐经历从责任体现度低到责任体现度高的类型转化过程。所以明确概念并形成共识的关键并不在于要求政府立刻形成以家庭整体为对象的政策,而应从已有政策中去辨别利于家庭和家庭功能承担的政策内容,通过改进或人为建构适合家庭发展的政策环境,进而推动政策类型转化。其中,与家庭直接相关的生育政策、婚姻政策、收养政策、弱势成员保护政策等,与家庭间接相关的户籍政策、土地政策、教育政策与劳动就业政策等都是应被广泛分析的对象。

(二)拓展研究动力源

中国家庭政策研究受到政府决策或国家政策影响,这是不可回避的。不过这种影响究竟是积极抑或消极,还是在人为。我们需要适当依赖这种影响,因为二者是家庭政策存在的前提。但我们不能过度依赖,因为这样会造成研究自主性或独立性缺乏。所以未来家庭政策应从两方面拓展研究动力源:

一是增加抵抗力。这要求研究从内部出发,增加对家庭政策基本问题的研究。社会政策从工业主义逻辑中找到经济发展因素、从新马克思主义视角中找到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本质、从权力资源论中找到工人力量、从国家中心视角中找到国家动力、从性别因素中找到性别优势、从雇主中心模式中找到雇主力量;〔25〕家庭政策也可从概念与政策定位、影响因素和介入视角等基本问题的研究中寻找家庭政策研究的理论与方法。

二是吸纳外援。这要求研究继续以政策或领导人意愿为分析依据,因为这为研究赢得可能的砝码。不过研究还应积极拓展动力源,尤其是要争取非政府力量的支持,加强与国际接轨的深度与广度。故步自封在国内狭小圈子里只研究政府课题,这只会使研究视域狭窄,进展缓慢。为此吸纳外援必须让中国家庭政策研究也成为世界性家庭政策议题,吸纳国际性专家学者或组织共同探讨中国的家庭政策。

(三)政策框架内纳入家庭理念

中国家庭政策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即是从已有政策中去辨别利于家庭和家庭功能承担的政策内容,而家庭理念正是辨别的重要标准。过去三十余年的家庭政策研究虽然也在分析与家庭相关的公共政策,但这些研究成果并不能全部成为家庭政策的知识积累,甚至部分还模糊了政策定位,根本原因在于研究缺乏基本且普适性的基本价值理念作为指导,这种基本价值理念正是家庭政策独特性的必备要素。

近些年有学者做了有益的探索。孟宪范认为家庭视角是要将家庭问题纳入国际视野,重视家庭的传统资源,维护家庭的核心价值,建立支持家庭的社会政策体系;〔26〕郑晨认为应从稳定与和谐家庭出发,在政策框架内意识到家庭的存在;〔27〕向东认为家庭视角是要强调家庭的重要,建立具有财政、单位和社区支持的家庭社会政策体系;〔28〕徐安琪认为家庭视角是政府要以人为本,给家庭更多支持,通过帮助家庭及成员提升能力来使家庭有效地履行责任和发挥积极的功能;〔29〕吴帆和李建民认为家庭视角是要建立以家庭发展能力为导向的价值基础,以家庭整体作为政策实施对象,以不破坏家庭的完整性与独立性为原则,充分考虑家庭的整体利益及家庭成员之间的利益,建立个人与家庭并重、个人与家庭关联的家庭政策,给予家庭更多选择与替代性支持,如家庭税收政策、家庭津贴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家庭风险防范专项计划、支持家庭养老、家庭公共服务体系等。〔30〕

可见政策框架内纳入家庭理念要明确:家庭既是政策的主体也是客体;政策设计不可忽视家庭的存在,政策评估中也不可忽视对家庭的影响;国家意识形态或政策体系的变化,都应以家庭受到尊重与关注为前提。就此家庭政策研究独特性才能体现,已有政策中的微观视角才能得到补充,家庭政策才能在这种提炼中得到内容积累与完善。

(四)将政府对家庭的责任边界作为分析政策的工具

政府对家庭的态度与责任是家庭政策的核心问题,以政府对家庭政策的责任边界作为分析政策的工具,有助于将这一核心问题贯穿于整个研究过程。

由于家庭收入过低,储蓄水平过高,国内消费不足以填补出口与投资增速放缓产生的缺口,国家有意向增加家庭投入,遏制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刺激国内消费,适当使资源向家庭转移〔31〕。政府对家庭的态度一直在改变,过去在不该强制介入的地方介入过深,如计划生育;另一些领域又迟迟不愿介入或仅是浅层次介入,如家庭发展、儿童教育、妇女孕产期保护与支持。国家不能盲目支持家庭,否则家庭自我恢复功能会失效;又不能不支持,因为家庭已步入没有外界支持就可能到难以维系的地步;这体现的就是政府对家庭的责任边界问题。

这种责任边界不仅是政治性问题,也是一种变动状态。将这种责任边界作为分析政策的工具,这种变动状态便可在不同的政策解构中得到体现,从而洞悉政府对家庭的态度,以为家庭政策后续研究提供支援。其中,内容与类型研究中的与家庭相关的政策内容,影响因素研究中的国家法律政策体系与意识形态、政府/社会/市场关系博弈变量,介入视角研究中的社会福利或国家责任视角,这些都可作为这种研究视角的补充。

(五)以家庭发展能力提升为研究目标

政策目标与研究目标不同,政策目标取决于政策制定者,属于价值导向。研究目标取决于研究者的学术关怀,要尽可能避免价值导向。本质上家庭政策是政府治理社会的工具或手段,家庭福利的提升不可能成为政策制定的最终目的,除非这种家庭福利已影响到政府统治的合法性声称。为此家庭政策研究目标不应是政策的完善程度,而应是家庭发展能力提升与否,这是学界所必须具有的伦理责任与学术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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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的核心概念界定篇2

关键词:STS;STS教育;家庭教育

中图分类号:B83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8-0235-02

STS(科学Science,Technology,Society)是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针对美国科技教育危机和20世纪以来科技的迅猛变化及产生的环境、社会问题等负面影响而发起的一种运动,它是一门旨在研究科学、技术、社会三者相互关系的学术研究领域[1]。体现在教育中,其宗旨是培养具备科学技术素养,能参与科技决策、全面发展的人。因此,STS教育是STS领域必要且重要的组成部分。

STS教育在我国中学教育界是作为一种新型的教育理念被引进的,目前各界对STS以及STS教育等基本概念以及目标尚未达成一致意见[2]。而在中高级的教育中,国内学者更多的是赞颂STS教育的长处,探讨应该如何在中高级教育中展开,提倡应该应用更多的科技教育手段来达到“STS”教育的目的。STS教育的长处不一而足,在中高级教育中展开也是大势所趋,而其中尚存在的问题,诸如中学教育中,怎样实施展开课程教育才被视为STS教育,其是否符合STS教育的精神;一些颇具特色的STS教育是否能够顺利与现阶段的中学教育相适应等问题,在国内所见的文献中很少涉及。因此,有必要理清STS教育的特点与精神实质。

STS教育是STS理论研究在教育领域的实现,全面、系统地展现STS的本质是其首要任务。目前,各界对STS的基本概念尚未达成一致意见。随着交叉研究领域的出现,各种学科对于科学技术的研究有了长足的发展,各种不同观点的学者正在达成共识,都认为科学技术的发展受到社会、文化和经济等因素的制约与影响,反过来,科学技术又影响了它们,科学、技术和社会之间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动态的互动过程。因此,STS教育既要求保持学科知识结构的严密,又要加强学科科学与技术、社会关系之间的影响。那么,STS教育应该是以问题为中心、以学生为中心,对知识进行探索的;是培养个体科学意识、科学态度以及科学精神的;它在方法上应该以人为本,强调情境体验,注重对话交流。

具备以上特征的STS教育在国内现阶段的教育体系中,是无法立刻实现的。

来看一个真实的案例。此案例为笔者在进行教学实践过程中的真实情景。该案例对象为14岁初中二年级女生。

该学校的物理课发放的试卷中有如图1一题。三开关闭合,两灯泡正常发光,问断开SA3后,EL1的亮度有何变化。

本题的难点在于判断出两只灯泡是并联关系,应用并联关系各个支路互不影响的特点可以得出结论,是否断开SA3对EL1都没有影响。而实际情况是,该女生判断电路类型有困难,导致结论得出有误。

人们认知的特点是从感性认识经过思维加工上升到理性认识,感性认识的获得对加深理性认知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现阶段国内的教育体系中,学校教育是在学生脱离科学的情形下进行的,对学生来说,几乎是毫无意义的[3]。科学技术对社会未来的发展是不可缺少的,同时,要在今后的社会中生活下去,需要具备掌握科学技术的基本知识和慎重考虑科学技术发展方向的素养,但担当下一世纪重任的学生对科学却较少关心。因此,现在的科学教育应当研究如何解决现代学生远离科学的问题。课时有限、教学任务重、升学要求带来的来自家长和社会的压力等一系列约束条件致使课堂中的教育现状是一名教师面对众多学生力争在短时间内让学生能够利用所学的知识通过考试。引入先进的教育手段固然可以提升教学的有趣程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学生易于理解知识,改善单方面的输入式教学。但由于约束条件所限,单靠这样的手段远远无法实现STS教育开放、互动、以人为本、注重情景和互动的要求。在这样的情况下,家庭教育便成为一个很好的切入点。

还是上述案例,在教学过程中先引入一个例子,如家里的电灯。卧室和客厅分别有一盏吊灯,关闭卧室的灯对客厅的灯没有影响,这一点学生可以在生活中有所感受,有了这样的感性认识,再次回到本题中,该生立刻领悟了该题的实际应用的意义和体现,进而辅以具体学科知识的讲解,对“并联”这一原本在她看来生硬且毫无意义的概念立刻变得鲜活而有意义起来。而这样的感性认识到简单科学知识的培养,完全可以由家长在生活中完成。

在家庭中实现STS教育就显得更为自然,实现的成本也更低,这是由家庭教育的一系列特点决定的。

STS教育反对将科学教学置于学校的平衡态中,强调科学教育应置于以社会、文化为背景的非平衡态下,输入有关科学、技术、社会等诸方面的信息流,通过各学习者之间、学习者与环境之间的对话与交流,实现对现实世界的新的理解。开放性也是作为实践层面的STS课程的一大显著特征[4]。家庭教育首先是一个开放化的环境,在这个环境中,学生身处一个科学技术社会的缩影环境中,科技知识就在身边,而必要的引导者也在身边,环境等条件是具备的,相比目前教育体系下的学校教育,无需额外更多的成本,这是在家庭中引入STS教育理念,实现STS教育的首要条件。

STS教育作为新兴的科学文化,强调科学、技术与社会决策的联系,将学生置身于自然环境、人工建构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复杂生态系统中,试图将科学中的某些特定的观点和概念与这些观念所处时代的社会和文化结构联系起来,试图将科学与学生的生活世界协调起来[5]。这在现阶段的教育体系中存在实现的根本困难――时间成本、物质成本昂贵。而家庭教育的第一个特点就是教育具有渗透性。由于家庭教育与家庭生活密切相关,家长对孩子的影响无处不在,家长可以在日常生活中随时随地进行教育。STS教育认为知识和技能镶嵌于具体的生动情境中,能更容易被学生所理解和迁移;知识只有在互动和联系中才显示出意义。家庭教育在家庭中进行,这个环境对施教者和受教者而言是具有很大开放性和互动性的。家长了解学习者的经验背景、在操作实践中经历丰富的家长更容易结合日常生活中的特定情景与简单科学知识的联系,侧面实现了科学知识的建构过程的重现,利于学生以某知识为切入点,结合他们共同参与过的经验将所学知识与经验联系起来,随着时间的积累,再将所学知识的不同部分联系起来,实现了将知识多角度理解,运用多种情境解释新现象,最终易于达到实现知识各种表征形式间的相互转化的目的。

STS教育要求以学生为中心,强调教师有意义的指导。在家庭教育中,施教的家长由于不受现代教育体系中的上述种种约束,因此,更利于由单纯的信息传播者向咨询者、对话者等角色转变。家庭教育的第二个特点就是教育的启蒙性。而以咨询者、对话者身份出现的家庭教育,从本质上符合STS教育的核心要求。这样的教育方式,利于学生接受科学,进而接近科学实质。

最后,家庭教育具有影响的深刻性。通常,习惯按其水平来划分,可分为动作性习惯和智慧性习惯。动作性习惯是水平较低的习惯,如饭前便后要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瓜果皮壳等,它更强调简单的动作,不需要有太多的智慧成分,有时甚至可以是机械性的、模式化的。智慧性习惯是更高层次的习惯,例如,做事有计划、善于反思、在思考中学习、追求创新、不墨守成规,与他人合作,遵守规则等习惯,都是智慧性习惯。智慧性习惯的形成比动作性习惯更复杂,更具有综合性,甚至需要信念、理想做支持[6]。在家庭教育中实现STS教育理念的引入,可以从学生很小的时候就培养树立起科学意识和习惯。

综上所述,在家庭教育中引入STS教育,比目前教育体系中的学校教育更易于实现STS教育的实质。

参考文献:

[1]CheekD.W.ThinkingConstructivelyaboutScience,TechnologyandSocietyEducation.NewYork:StateUniversityofNewYork.1992:28-31.

[2]徐超.美国STS的兴起与发展[J].自然辩证法通讯,1992,(5).

[3]小川正贤.STS教育概述[J].张明国,译.远德玉,校.哈尔滨师专学报,1996,(2).

[4]孙可平.STS教育论[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0:231-239.

家庭教育的核心概念界定篇3

1.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的理论基础

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的理念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其一是弗洛伊德及其追随者的心理动力学理论,特别是诸如安娜·弗洛伊德、埃里克森等一些将儿童发展放置于社会背景中的学者的理论;其二是皮亚杰、温纳(Wemer,H.)等一些研究兴趣在于儿童认知发展的发展心理学家的理论,这些心理学家对教育并不特别关注;其三是杜威、约翰森(Johnson,H.)(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创建主任)、艾萨克斯(1saacs,S.)和米切尔等一些教育理论和实践工作者。其他许多心理学家和教育家,例如勒温(Lewin,K.)、拜巴等人的想法也曾对斑克街方案产生过很大的影响。拜巴曾在斑克街作过长期的研究和教学,并在将心理学理论运用于教育实践方面做了不少工作。

如果需用一个词来概括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的特点以及它与其他教育方案的区别,那么这个词就是“发展一互动”(developmental—interaction)。“发展”的含义是儿童生长的样式以及对儿童和成人成长特征的理解和反应的方式。“互动”首先强调的是儿童与环境,包括其他儿童、成人和物质环境的交互作用;其次指的是认知发展和情感发展的交互作用,认知和情感的发展并不是分离的,而是相互关联的。这些概念可以运用于各种年龄的儿童和成人的教育,然而在实际运用时必须充分顾及教育对象的年龄、能力和文化背景。也许最重要的是要理解儿童不是小大人,他们与外部世界的作用方式,以及他们的思维和表达方式是与成人全然不同的。

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将儿童发展归为六条原理:(1)发展是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到多元或综合的变化过程;(2)早期获得的经验不会消失,而会被整合到以后的系统中去;(3)教育者的任务是要在帮助儿童巩固新知和提供有益于发展的挑战之间取得平衡;(4)在成长的过程中,儿童逐渐以越来越多的方式主动地探索世界;(5)儿童的自我感觉是建立在与他人和与物体交互作用所获取的经验的基础之上的,而知识是在交互作用过程中反复地感知和自我检察而形成的;(6)冲突对于发展来说是不可缺少的,冲突解决的方式取决于儿童生活和社会文化要求诸多有意义的因素的相互作用的性质。近些年来,维果茨基的研究也影响了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方案的设计者们关注了儿童发展和学习的社会背景,并将之整合于“发展—互动”的概念。

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的设计者们认为,儿童的发展包括身体的、智力的、社会的、情感的和审美的各个方面,“整个儿童”的概念能够表明这个教育方案的最主要方面。近年来,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已将其关注点集中在两个更广泛意义的概念上,它们是进步主义和心理健康。

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的设计者们认为,学校应是促进儿童心理健康的机构,它应为儿童提供创造性的和让儿童感到满意的工作的机会;它应给予儿童有意义的刺激,而不是死记硬背的、片断的学习;它应培养儿童的个性,增强儿童的社会民主意识。

2.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的目标、内容、方法和评价

斑克街方案的基本理念是儿童认知发展和个性发展与其社会化的过程不可分离,托幼机构是社会的一部分,它与家庭和社会其他机构分担对儿童教育的职责,它不应被看作是“学课”的地方。因此,教育的目标应依据发展的过程,而不是特定的学业成就。

斑克街早期

教育方案的教育目标首先是培养儿童有效地作用于环境的能力,包括各方面的能力以及运用这些能力的动机;第二个教育目标是促进儿童自主性和个性的发展,包括自我认同、自主行动、自行抉择、承担责任和接受帮助的能力;第三个教育目标则是培养儿童的社会性,包括关心他人、成为集体的一员、友爱同伴等;第四个教育目标是鼓励儿童的创造性。这些目标都很宽泛,应根据儿童发展的阶段和文化背景的适合性而加以思考和具体化。

拜巴等人将以上宽泛的教育目标细化为八条具体的目标,运用于对3--5岁的儿童实施的教育方案:①(1)通过与环境的直接接触和操作,让儿童去满足自身的需要;(2)通过认知策略,促进儿童获得经验的能力;(3)增进儿童有关其周围环境的知识;(4)支持能提供各种经验的游戏;(5)帮助儿童内化对冲动的自我控制;(6)满足儿童应付在其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冲突;(7)帮助儿童发展有个性和能力的自我形象;(8)帮助儿童在互动过程中建立起相互支持的行为模式。

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没有将课程看作是一系列活动的“菜单”,而是将课程看成帮助儿童获得加深对世界的认识和理解经验的机会,换言之,课程是这些经验的总和,它是通过富有想象的计划和决策的过程而创造的。在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中,课程是综合性的。

由于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强调儿童社会性的发展,“社会学习”就成了该方案的核心。社会学习是有关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的学习,它涉及人们生存的环境及其所处的位置,也涉及过去、现在与未来。因此,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的基础就是学校不断给予儿童探究民主生活的机会。例如,该课程方案引导儿童理解家庭,从简单的家、邻居的概念,扩展到对国家、世界的理解(Winsor,1957),注意到学什么和怎样学是内在联系的,儿童所学的有关世界的知识以及知识是如何获得和使用的是不可分割的,而这种教育的基本点就是从经验中学。

经验、联系、关系、探究、社区和问题解决等是发展—互动模式的关键词汇。

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常以“社会学习”的问题为综合性课程的主题,教师为儿童获取社会学习和掌握重要技能的经验提供机会。以社会学习为核心展开的课崔,共分为六大类:(1)人类与环境的互动;(2)人类为生存而产生的从家庭到国家的各级社会单位及其与人的关系;(3)人类世代相传;(4)通过宗教、科学和艺术等,了解生命的意义;(5)个体和群体的行为;(6)变化的世界。学习的主题可以从对家庭的研究到对河流的研究,其主要取决于儿童的年龄和兴趣,也取决于儿童的生活经验和社会要求儿童掌握的知识、技能。例如,三岁的儿童,课程强调的是儿童对自身和家庭的学习;而对于五岁的儿童,课程则强调对社区服务和工作的学习。在任何一个学习的过程中,课程关注的是儿童在美术、音乐、数学、科学、语言、运动、搭建积木等活动中已有的经验,课程以综合的方式整合这些经验,以帮助儿童对自己的世界加深理解。

斑克街方案的设计者们相信,对于儿童而言,最有意义的经验是那些相互联系的,而不是相互割裂的经验;是那些能引导儿童进一步学习,并有益于获取新知的经验。斑克街方案的设计者们也相信,对于儿童而言,认识世界的最有效方法是允许他们以自己的方式作用于这些经验。

儿童首先需要获取经验,然后,他们会通过再创造的过程,从已获得的经验中去理解这些经验的真正意义,这个再创造的过程包括讨论、想象和建构等。

以社会学习为核心展开的课程整合了以下四方面:①(1)围绕社会学习主题的音乐、阅读、书写、数学、戏剧和美术等不同的课程经验;(2)身体、社会、情绪情感和认知等儿童发展的各个方面;(3)第一手经验以及再创造这些经验的机会;(4)儿童在家庭和在托幼机构的经验。

在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中,主题网和课程轮(curriculumwheel)是课程设计和实施中常用的工具。课程轮的中央是主题,轮辐间的空间可由教师设计各个活动区或活动种类的内容,允许教师根据需要加以更改、增加或删除。课程的实施常分为以下七个步骤:(1)选择主题;(2)确定目标;(3)教师学习与主题有关的内容,并收集资料;(4)开展活动;(5)家庭参与;(6)高潮活动;(7)观察和评价。

评价是斑克街发展——互动模式的有机组成部分,它为教师了解儿童如何学习和成长提供了手段,也为教师提供了课程计划和决策的原则。与追随高水准学业成就的评价不同,班克街长期主张更宽泛的评价方法,这种评价是立足于理解儿童如何了解属于自己的世界,并为儿童提供一系列的机会让他们表达自己的理解。基本技能和学科知识固然是基础,但是,在与环境互动时,儿童的态度和个性特征同样重要,例如,儿童的独立精神和合作活动的能力、发动活动的能力,以及成为有社会责任感的社区公民,等等。

运用斑克街发展——互动模式的教师必须遵从和完成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教育测试和评估。此外,评价需要严格地和系统地依据对儿童活动行为的观察和记录,包括教师对儿童表现的观察(如阅读、数学、操作材料、与他人的互动,等等);儿童活动的文件袋(如艺术、书写、计算、建构,等等);教师为年龄较大的儿童设计的技能检测表所反映的儿童学习质量(如阅读和书写、航海日志、实验报告、编列目录、单元学习的总结,等等)。分析和总结这些资料,能使教师理解每个儿童的特点和需要,能给教师与家长沟通以及确定下一步计划打下基础。

3.教师的作用

在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中,与教育、教学原则有关的社会情感方面的目标与认知方面的目标存在着很大的区别,因此,在说明教师在教育、教学中所扮演的角色时,将两者分别加以阐述。

(1)在儿童社会情感发展方面教师扮演的角色

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深受心理动力理论的影响,特别是埃里克森和沙利文等人的影响。在儿童社会情感发展方面,教师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教师和学校是儿童的家庭世界与儿童的同伴世界及其更大的外部世界之间的协调者,教师应能给予儿童安全感,使儿童能克服焦虑和解决离开父母而面临的心理冲突,从而较好地适应社会;

②教师和学校的作用是培养儿童自我的发展和心理健康,教师应具备称职的母亲和心理治疗师应有的许多特点,还应具有令儿童信任的权威性。

此外,拜巴等人认为教师的作用还反映在应刺激儿童与周围世界发生拓展性的交互作用等方面。

(2)在儿童认知发展方面教师扮演的角色

在儿童认知发展方面,教师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①评价儿童的思维,使之将想法变为行动,或将其想法进行概括和转换;引导儿童达到掌握概念的新水平,或在控制下拓展内容的范围;

②对儿童的评议、疑惑和行动给予口头的回应、澄清、重述和纠正;

③培养儿童直觉的和联结性的思维;

④提出能促进儿童归纳性思维的问题。

4.与家庭的共同工作

在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中,方案的设计者从儿童的立场定义家庭,家庭指的是“成人和儿童的各种组合体”,是“与儿童接近的,并受到儿童信赖的人们,他们是儿童世界的基础。家庭可以是父母中的一个人、两个母亲或两个父亲、继父母、神父、养父母、叔叔和婶婶、兄弟姊妹、堂(表)兄弟姊妹,或是曾做过家庭日托的邻居”。

与家庭的共同工作旨在“能使早期教育机构的教师与儿童生活历程中对儿童有意义的其他成人之间建立起双向的关系。通过这种关系,教师能够在儿童花在教室内和家庭中的时间之间创造联系”。

与家庭的共同工作,包括教师深入家庭和家长参与教育机构工作等,可以有许多种不同的形式。斑克街家庭中心(theBankStreetFamilyCenter)就是其中之一。

斑克街家庭中心邀请和鼓励家庭成员在一日中的任何时间内访问和参与该中心的活动,家庭中心创造欢迎的、家庭式的环境和气氛,保证儿童和成人感到舒适。该中心十分重视在家庭与教师之间建立起伙伴关系,并将它看成是让每个儿童获得安全感,支持其成长和发展的基础。在儿童和家长进入该中心的最初几个星期,让儿童只是自由地探索和游戏,为的是让儿童感到安全、受到尊重和得到照顾,为的是在家庭与教师之间建立起相互信任的伙伴关系。交流、支持和合作是保持这种伙伴关系的关键,家长每天都能收到描述自己孩子日常生活和活动的记录,每个月都能看到介绍中心运行情况的通讯。家长参加家长会和家长学校,支持由家长和教师组成的、讨论家庭和中心教育问题的组织的工作。该中心还为家庭提供各种咨询和特殊教育的服务。

5.对斑克街教育方案的评价

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的根源可追溯到进步主义教育运动,它起源于米切尔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指导的教育实验局。斑克街早期教育方案强调让儿童进行有意义的学习,使他们感受到自己的能力;强调帮助儿童理解对他们成长而言是最为重要的事物,而不是与学业成绩有关的东西。这一方案以儿童为中心,关注儿童兴趣和需要的满足,鼓励儿童主动的活动。

家庭教育的核心概念界定篇4

[关键词]女权思想产生发展平等

1994年,阿富汗政府执政之初,首先颁布的法令之一就是对于女性权利的限制,禁止女孩上学,禁止妇女在外工作,并且规定妇女外出时必须用衣服将自己严实包裹。这一条例明显违背了维护女权的《世界人权宣言》与《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原则,使得妇女的最基本权利遭到剥夺,丧失了经济独立、人身自由以及获取教育的权利,颠覆了五个多世纪以来全世界女性为争取女权而所做出的努力斗争。然而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女性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但是她们在经济上、政治上以及社会中的作用始终被忽略甚至被贬低,从而在男性中心社会中促成了女性的觉醒,成为女性探求自身权利的现实动力。

为女权首先做出贡献的是那些教授女性知识、鼓励其摆脱家庭束缚、探索外面世界的先驱者们。“女权”作为一个概念首先出现在玛丽•沃斯顿克莱夫特于1792年面世的《为女权辩护》一书中,该书的出版是对18世纪的欧洲资本主义制度剥夺女性参加社会生产、跻身公共空间的权利的一个强烈回应,她从自然权利、社会功能两个方面提出了男女平等的理论依据,尖锐地提出了女性参政权、受教育权以及就业权等基本人权问题。也有近年来的一些历史研究认为,“女权”的提出最早是出现在15世纪克里斯蒂娜•德•皮桑的《女性之城》一书中,这一著作被认为激发了持续几个世纪之久的关于女权的争论。这场争论在很大程度上涉及了女性的身份地位卑微于男性的传统观念与一个群体试图控制另一群体的潜在意识。贬低个人或群体,久而久之,将会导致对个人或群体的模式化认识或忽略他们的成就以及他们对社会所做出的贡献,结果便是歧视―对这一群体采取不同的待遇,无视他们的历史,削弱他们的自信,最终剥夺他们作为社会群体在社会上发挥作用的合法权利。对于女性而言,打破传统与惯例、克服歧视最需要的就是消除社会对女性的不平等和不公平待遇,以肯定女性自身的价值和价值观念,肯定女性做人的尊严。面对于男性中心社会的矛盾,妇女完成了自己意识的觉醒,她们主张伸张个性,要求摆脱受压迫、受歧视的地位,要求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家庭方面具有与男性同等的权利。

妇女权利得到保证的前提条件在于良好的教育,以及妇女在除了生育、持家之外其他方面的能力得到肯定。受到欧洲启蒙思想的影响的女权主义者们认为女性应当获得与男性同等的教育机会,认为只有通过教育来培养、发展潜在的理性能力,才能把女性从肉体的禁锢中解放出来。知识帮助妇女突破家庭的束缚,探索外面的世界。通过几个世纪的努力,各国妇女争取到受教育权利,并且有机会在家庭之外就业工作。教育赋予了女性更多新的机会,同等的教育机会消除了女性性别心理的差异。女性所接受的教育最先是以文化教育的形式出现的。16、17世纪时,越来越多的女性受到良好教育,随着文化程度的提高,女性逐渐开始表述自己的世界观与价值观。到了17世纪,玛丽•勒雅尔等女性作家极力主张对女性的教育,称缺乏良好教育是造成女性地位低下的主要原因之一。18世纪期间,一些欧洲女性代表如汉纳•克洛克不仅提倡女性受教育的权利,还组织女性创建学校。

工业革命的展开及随之相伴的科学技术的进步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女性的解放,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离家工作,尤其是在19世纪中期联合国成立之后,女性获得了足够的自由参与到社会生活中去,许多国际性的妇女组织也如雨后春笋般出现。通过类似妇女组织的努力与女性代表的支持,“男女平等”这个概念被收录进了联合国。在起草《世界人权宣言》时,“每一个人”代替了大部分的男性代词“他”出现在草案中。当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没能充分地反应女性的意愿时,一些女性代表以及支持她们的一些非政府组织十分顽强,创立了一个独立的团体――联合国妇女地位委员会。到1979年,由于得到妇女代表和一些非政府组织以及一波女性主义者的全力支持,联合国妇女地位委员会起草了并达成了《消除对女性一切形式歧视公约》。这一公约凝聚了五个多世纪以来关于女权的所有斗争的成果,着重强调了家庭中男女平等的概念,保障了妇女的公民权、政治权以及经济权利和社会权利。如今这份公约已经被大多数国家接受,并且成为了在全球范围内为争取女权斗争的有力武器。1993年,以人权为主题的世界会议召开,妇女的权利成为了本次会议的焦点,向来遮遮掩掩的家庭暴力在这次会议上引起了全世界的注意,呼吁“妇女的权利就是人类的权利”。尽管关于女权的争论长达几个世纪,尽管政府的法令极力主张剥夺妇女权利,“女权”这一概念仍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认可,它向世界证明了它的必要性。对女权做出明确的界定以及消除对妇女的其实都可看作是全球民主化过程中的一部分。现在的问题在于,女权条约能否在全球范围内执行,以保证妇女的权利在当地、国家以及全世界各个层面上得到保障。这取决于女性自身,在与男性的合作关系中能否理性地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即工作、家庭与公共空间之间的关系。有一点十分重要,那就是各国妇女能否挽回她们的历史并以此来争取她们应得到的平等与公正待遇。

几个世纪以来,各国女性在定义女权、呼吁女权以及执行女权等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女性开始走出家庭的束缚,作为公民、员工走入了公共社会。争取女权的核心问题在于男女是否共同承担对于家庭和孩子的责任。如今在许多国家,妇女已经被看作是平等的群体。然而要协调好妇女对家庭的义务与对社会的责任,对于全世界的大多数妇女来说仍然是一个很大的挑战。21世纪所面临的挑战是如何协调好女性自身所肩负的家庭义务与社会责任之间的矛盾,从而实现女性权利,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平等公民。

参考文献:

[1]MaryWollstonecraft,.VindicationoftheRightsofWomen.SourceBookPress,1971.

[2]ChristinedePizan.TheBookoftheCityofLadies.EarlJeffreyRichardstrans.PerseaBooks,1982.

家庭教育的核心概念界定篇5

关键词:四川地方历史文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身上肩负着振兴民族的重任。在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今天,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越来越受国家的重视,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但中国社会正处于改革深水期,在这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中西方文化的碰撞给未成年人的成长带来了诸多影响,对未成年人的人生观、价值观都有一定的冲击,也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的形成带来许多问题。了解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现状,并从地方历史文化角度出发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把未成年人培养成承担国家重任的合格人才,这对“中国梦”的实现具有重大意义。

一、关于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

(一)未成年人的界定

2007年我国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其中规定:我国公民自刚出生起到18周岁以内,均属于未成年人的范畴。从这一法律规定中可明显得出,儿童、少年、青年这些阶段群体都包含在未成年人这个阶段中,如若从教育角度划分,可分为学前、小学、初中、高中的阶段群体。“未成年人”是一个法律概念,它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有年龄界限的法律用语。现实生活中人们常把“儿童”与“未成年人”混为一谈,这两个概念虽然相近,有一定的联系,但又有细致的区别。“儿童”,是指年龄较小的未成年人,在年龄界限上要比青少年小的一部分人。在我国医学界,儿科的对象是0-14周岁的儿童。我们也常常将“儿童”一词与妇女、老人相对应。可见,对于儿童概念的界定,有的从生理方面入手,有的从整个社会人群来分,侧重点不同,得出的概念不同。因此,“儿童”不属于像“未成年人”那样明确的概念。

(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内容

思想是一种人脑对客观存在反应后形成的可支配人类行为活动的社会意识,即它是经过人思维活动产生的结果。它的内容受社会物质生产条件所决定。在中华五千年的历史洪流中,思想的含义己经从最初的古朴意解中衍生出新的时代含义,思想就是脑细胞活动出来的信息,每个信息表现出来的思想都有所不同,我们现在开发出来的思想只是大脑的极少部分[1]。道德是人们在共同生活中所应遵循的社会行为规范和准则,是一种用来衡量人们行为尺度的意识形态。它不具有法律效力,而是通过社会舆论的力量对人起到约束作用。思想道德是一个通过思想指导形成比较稳定的行为习惯的综合系统。思想道德教育是通过社会手段将社会道德规范转换为社会道德行为。未成年人处于思想不成熟阶段,其思想道德教育主要指学校对未成年人进行培养,让他们明晓社会公德和文明意识,培养活泼开朗的性格,随着他们的成长,让他们形成独立的意识和社会意识,让他们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同志明确提出,要特别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2],其内容主要包括爱国主义精神教育、为人民服务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和诚信教育等,引导未成年人在遵守最基本的行为规范基础上,提升个人道德素质,对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做了全面部署。未成年人处于性格形成与发展的特殊时期,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对于其树立正确的是非观、荣辱观、价值观都有重要的意义,也有利于为中国特设社会主义事业培养优秀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中存在的问题

从整体而言,当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的主流是积极向上的。他们的责任意识逐渐增强,通过各种现代媒体途径去了解社会信息,越来越关注社会大事;他们享受着现代化成果,接收着新知识,自立自强的精神与创新精神在他们身上凸显;如今社会上多是独生子女家庭,虽然多数未成年人是在私有的生活环境下成才,但随着他们慢慢融入到社会大环境中,他们不搞个人小团体主义,而是有极强的集体意识。综上可知,未成年人在思想道德方面表现出了强烈的时代特征。当然,目前未成年人在思想道德方面还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信仰缺失,理想信念模糊首先,未成年人缺乏文化信仰。一直以来,中国采取的是应试教育,结果导致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读书多具目的性。很多学生对所学知识并不感兴趣,只是为得高分。这种学习不端正的态度,渐渐地助长了他们的厌学情绪。所以在中学时代成绩较好的学生,到了大学时代便一落千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采取对外开放、对内改革的政策,对外国文化兼容并包。随着社会的急剧发展,在中国,越来越多的东西被西化,中国传统文化被渐渐丢失。尤其对于思想不成熟的未成年人来说,他们处于新时代,接受的是新事物,对于中国传统文化和历史的学习多源于课堂,无法全面深入地了解国家的民族文化,致使他们历史使命意识淡薄。其次,未成年人缺乏政治信仰。在我国未成年人中,缺乏以马列主义为指导,以实现共产主义为目标的政治信仰。对于他们所学的思想政治课,他们多是为了应付考试,而没有真正了解和信奉马列主义。以前大家抱有远大的社会理想和热情的奉献精神,积极加入共青团和中国共产党;如今,他们的目的不再单纯。这就带来了一系列不正常的社会现象。2.道德素质不高,道德伦理意识淡薄社会文化素质整体提高的同时,未成年人的道德水平呈下降趋势。首先表现在部分未成年人社会公德缺失。社会公德是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成员在生活和交往过程中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社会公德在维护公共秩序和利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社会文明程度和人个道德修养的重要体现,而青少年的社会公德状况将直接影响德育的效果,是德育工作的重中之重[3]。其次表现在部分未成年人缺乏家庭美德。多数未成年人在家不做家务;唯我独大,不关心家庭成员。3.以自我为中心,滋生事非当代的未成年人多是独生子女,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被家长捧在手心里溺爱长大。这种爱的方式导致他们自私自利,以自我为中心,缺乏对周围人的关心和尊重。很多未成年人性格强硬,总是固执己见,在和别人有分歧时毫不退让。正是他们这种强硬的个性,加上学校管理的漏洞,家庭教育的失败,导致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之路。多少家庭因此而支离破碎。

二、四川地方历史文化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中的价值体现

自古有“天府之国”美称的四川地大物博,历史文化悠久。在四川盆地中形成了四个各具特色的文化区,分别是巴文化区、蜀文化区、川西高原以及攀文化区。古代巴国所在地形成了巴文化区,这里有众多古文化遗址;闻名世界的青铜器代表三星堆位于蜀文化区;因川西高原与藏族接壤,所以这片文化区上体现的是藏族文化;攀文化区是则以彝族文化为主的。四川地方历史文化中不仅包括丰富的传统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还包括近代形成的以英勇果敢、坚毅爱国著称的红色文化。四川地方历史文化是四川地区的优良传统文化,它不仅是四川地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中的重要内容,也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供了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优秀的四川地方历史文化具有强大的凝聚力、整合力和行动力,对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完善和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一)四川地方历史文化的凝聚力

地方优秀历史文化是凝聚人心、聚合力量的重要思想源泉和精神家园。优秀的地方历史文化对未成年人民族意识、国家意识的形成有着重要的作用。十报告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4]。因此,在青少年中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四川红色文化精神,让他们进一步了解四川人民在争取民族独立、建设美好家园的道路上作出了不懈努力,可以增强他们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同时增强民族凝聚力。因此,弘扬四川地方历史文化,不仅可以促进当地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也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发展的希望,用四川地方历史文化的凝聚力,进行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是社会和时展的需要。我们要大力弘扬四川地方历史文化建设,让爱国精神在年轻人中不断传递。

(二)四川地方历史文化的整合力

四川地方历史文化不仅具有凝聚力,还具有整合力,能将川内不同观念、不同民族整合凝聚为同心同德的奋进力量。四川地方历史文化中蕴含着“大一统”的观念,将巴文化、蜀文化、川西高原文化以及攀文化四大文化融合,尊重各种文化发展的同时,强调民族间的团结和文化的共荣。对于青少年来说,要从“大一统”、“兼容天下”的思想中明白他们肩负着国家统一,民族兴盛的历史使命,要同民族分裂分子作斗争。

(三)四川地方历史文化的行动力

四川地方历史文化中,有一部分传统文化强调知行合一,为实现“中国梦”提供行动力量。2013年3月,中央党校80年校庆,总理在校庆讲话中指出,“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学习和掌握其中的各种思想精华,对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很有益处。学史可以看成败、鉴得失、知兴替;学诗可以情飞扬、志高昂、人灵秀;学伦理可以知廉耻、懂荣辱、辨是非”[4]。对于四川历史,我们所熟知的是三国时期蜀国的建立,实则不然。据现代考古发现的遗迹和遗址,四川历史可以追溯到远古时期。宜人的环境,勤劳的人民,四川地区在历史的长河中紧随时代的脚步,从农耕时代、工业时代、电气时代,到如今的信息时代,不断地创造辉煌。现今的四川,文化繁荣,社会发展。因此,在未成年人中传承优秀的四川地方历史文化,不仅可以让他们掌握传统文化的思想菁华,同时也提供了为国家和社会做贡献的行动力。

三、四川地方历史文化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发挥作用的途径

四川地方历史文化得以长存和发展,不仅是其自然的发展过程,更是一个需要不断完善与创新的过程。通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与采用各种途径做好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才能使优秀的四川地方历史文化在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在家庭文化建设中传承优秀的四川地方历史文化

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和家庭环境如何直接影响着未成年人的成长。因此,在家庭文化教育中,为孩子讲述四川优秀的传统文化,并身体力行,为之示范,将有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例如四川地方历史文化中的礼仪文化。自古以来,四川是个重视礼仪的省份。而现今未成年人被溺爱严重,多数青少年在成长的过程中道德素质不高,道德伦理意识淡薄,且以个人为中心,严重丢失了礼仪文化,礼仪教育成了家庭教育中不可或缺的环节。未成年人在尊老爱幼、礼让关爱他人、接人待物方面都要从家庭生活首先学起。这就需要家长首先学习和发扬四川优秀传统文化,为子女树立榜样,使子女从小就学会生活中的基本礼仪。

(二)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弘扬优秀的四川地方历史文化

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红色文化是四川地方历史文化中的典型代表。红色文化指,在革命年代,中国共产党和先进的知识分子带领中国人民为实现民族独立、国家统一的过程中形成的特有的文化。红色文化分为两种形态,一种是物质形态,另一种是非物质形态。如革命遗址、文物、文艺作品和革命歌曲等红色文化资源属于物质形态,而非物质形态红色文化资源指物质形态红色文化资源所传达的红色精神。近代以来,四川人民为反帝反封作了艰苦的斗争,辛亥革命的起源最早要追溯到四川的保路运动;四川人民积极参加抗日战争,在战争中出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四川地区留下了大量红色文化。今天,未成年人信仰缺失,爱国主义情结淡化,学习四川地区的红色文化是他们思想道德教育中的必备内容。而学校是进行革命教育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最佳讲堂。革命传统是无数英勇志士留下的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是激励未成年人奋发图强,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而奋斗的巨大动力。在学校可以通过校园文化建设,以各种活动的形式了解和学习革命传统,也可以通过课堂师教生学的方式理解革命传统。学校还可以组织学生看革命电影,请革命老人开讲座,参观革命遗址等方式,让学生更加深刻地去体会红色文化中所传达的爱国主义精神、自强不息精神,从而使他们树立远大的目标和树立坚定的信仰。

(三)在全社会传播优秀的四川地方历史文化

对于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除了家庭和学校需要作出努力外,整个社会大环境的建设也是必要环节。政府部门要出台相关政策和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为青少年学习四川地方历史文化创造条件,让学生在实践中真正感受到四川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

参考文献:

[1]王臻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研究[D].东北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7.

[2]本书编写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C].中共中央发印,2001.

[3]韩国强.当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辽宁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5.

家庭教育的核心概念界定篇6

凡事防患于未然,大学生是社会发展的继承人,反腐倡廉教育必须从大学校园中开始传递,才能影响到每一位在校大学生和每一位教职员工。大学生反腐倡廉教育的内容有许多种,例如阐述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法制纪律教育等多个方面,以及概述大学生反腐倡廉心理教育等。

一、大学生反腐倡廉教育的内容

(一)高校反腐倡廉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

大学生反腐倡廉教育的目标和主要内容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主导,加强法制和诚信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组织学习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引导大学生树立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信念,逐步形成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职业观念。

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

理想信念是人们对未来的向往和追求,是一个人世界观和政治立场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体现。大学生是祖国和民族的希望,是社会发展的关键力量,他们的理想信念如何,政治思想观念如何,直接关系着党的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兴衰成败。

2.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养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从大学生抓起,培养大学生为人民服务、坚持集体主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培养大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社会公德心,遵循职业规则,遵循家庭生活关系准则,尊老爱幼,勤俭持家,邻里和睦。

3.加强法制意识教育

灌输反腐倡廉知识,宣讲反腐倡廉实例。中共十八大之后,新政中最受公众瞩目、取得最大成效的内容无疑就是反腐倡廉。中纪委搬出反腐一年成绩单,坚持标本兼治,以治标为主,以治本赢得时间。多起实际案例都是加强法制意识教育的最好教材。

4.深化舆论宣传重视警示教育

在校园中树立标语横幅,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宣传,使得反腐倡廉教育深入人心,重视警示教育。

(二)高校反腐倡廉的心理教育内容

1.腐败心理的预防和对策

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是预防腐败的基本原则,大学生是社会的未来接班人,许多毕业生会步入政界,初入社会也许会经历层层诱惑。在校期间,多方面受到反腐倡廉思想的教育,可以起到预防的作用,从心理上击退腐败。

腐败心理是个体的主观意志的体现,具有自主独立性。因此,切实防止腐败心理的发生,需要从主观心理层面培育良好的情趣;磨砺坚强的意志;保持健康的心理。从客观层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强化权力监督制度建设。

2.反腐倡廉行为的心理优化途径

(1)反腐倡廉行为的自我提升

加强反腐倡廉学习,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首先利用优秀的传统文化,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学习。真正懂得做什么样的人,怎样做人,让反腐倡廉成为人生信条的核心支撑,让反腐倡廉成为内在需求。

(2)强化反腐倡廉行为,将反腐倡廉观念内化为反腐倡廉信念

当一个人坚信自己的反腐倡廉观念正确,并使这种反腐倡廉观念伴随着内心体验成为自己的行动指南时,就产生了反腐倡廉信念。

(3)积极培养自我学习、自我教育的能力

自我教育,是自身为了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而自觉进行思想转化和行为控制的活动,而价值观教育目的也在于最终内化为受教育者的自觉行动。

3.反腐倡廉行为的人格完善

人格是一个具有丰富内涵的概念,其中反映了人的多种本质特征。一般包括能力、气质、性格三个方面。要做到陶冶情操,健全人格;体验安全感,从容生活。

4.反腐倡廉行为的文化环境

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环境,就学校来讲,首先充分发挥校园文化在反腐倡廉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利用校内广播、电影、电视和校报、校刊、校园网等媒体,定期进行廉政勤政新闻报道。以学生社团活动为平台,以校园宣传橱窗等为载体,通过标语、宣传画、警示教育牌,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总之,对大学生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是一项任重道远的社会系统工程,反腐倡廉教育的成败,不仅关系到大学生是否拥有正确、积极、健康的道德观念、法制意识和社会责任,更关系到我党反腐败斗争成绩的巩固,关系到明天党的事业乃至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的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