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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法规体系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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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法规体系范文

关键词:土地规划修编探讨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部门间合理分配的有效方式,是落实土地管理法的重要手段。随着土地管理作为国家宏观调控手段运用的不断深入,不可避免地对作为土地管理依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提出更高要求,正值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之际,对规划修编方法进行探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发展历程

第一轮覆盖全国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于1987年开始展开,到1992年前后在全国普遍推开,规划的目标年为2000年。该轮规划主要思路是借鉴农业区划成果、国土规划成果和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土地利用规划指南》,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协调各部门用地需求为重点,提出实现“一保吃饭,二保建设”的规划目标。

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1997年全国宏观经济调控和严格保护耕地的环境和政策背景下,结合中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和修订《土地管理法》的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即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轮规划基期年为1997年,规划目标年为2010年,并远景展望至2030年。其重要特点是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路线和规程及规划控制指标体系,建立了乡、县、市、省和国家的五级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和管理方法,为保护耕地尤其是强化对基本农田的保护,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特别是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数量,兼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一、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加强了对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保障了经济建设合理的用地需求,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优化了生产力布局,提升了经济发展的质量,改善了生态环境建设,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但是由于社会经济、技术和政策制度因素的影响导致规划适用性不足,规划管理的风险与难度加大,由于在规划理念上过分强调对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保护,对保障国民经济发展必须的建设用地强调不够,对生态环境变化的影响和需求研究不多,对社会的变化和需求考虑的不多,没有将土地利用规划作为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协调社会关系,贯彻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基本手段。土地利用规划理论体系,没有从宏观(哲学层次、科学层次)到微观(技术层次)的系统理论,而是诸多理论混杂,让人无所适从,规划编制研究和学科建设严重落后于规划实践,已明显制约了规划工作的发展。

二、新的规划理念和理论

在新的形势下,面对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新要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应当有新的规划理念、规划理论、规划方法,才能完成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

1.新的规划理念:理性发展

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该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在确定规划指导思想、原则、规划目标、建设用地指标分配时,妥善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方面的关系,在规划修编的操作过程中树立全局观念、弹性观念和动态观念。在确定规划的目标时,必须紧紧围绕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发展协调发展这一中心议题,由经济发展的单目标模式向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多目标模式转变,保证土地资源永续利用,真正实现经济发展目标、社会进步目标和生态环境改善目标的高度协调统一。

2.新的规划理论:空间规划、可持续发展

为适应新形势和新的规划指导思想的需要,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应大胆借鉴和吸收相邻学科如城市规划、地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环境科学、系统科学等的相关理论。

(1)空间规划理论

土地利用规划,是综合协调资源供需矛盾,统筹土地利用结构、布局和区域协调发展的中长期空间规划。空间规划最基本的特征是地域性。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采用的基本模式为“用地指标调控与规划分区相结合”,其着重强调的是规划对用地数量的指标要求,而缺乏空间布局约束,在规划的分区方案中,对分区内部土地利用的要求过于笼统,不能承担起有效的控制分区内部用地的功能。

因此,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应借鉴西方空间规划的理论如:“田园城市”理论、“绿化带”制度、中心地域理论、“开发轴系统”理论等,根据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按照资源禀赋和区位比较优势,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空间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并制定相应的土地利用和供应政策,进而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有效地整合资源,优化空间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的分工协作和协调发展。规划修编要由上轮主要分配建设用地指标、定建设用地规模与速度向控制环境容量、开发时序、控制建设标准转变。本轮的土地利用规划应该是在协调和平衡经济发展、公众利益、环境以及规划部门等各方利益的前提下的空间规划,应当着重注意农用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各类建设用地,生态环境保护用地的空间安排和布局,确定其开发利用时序,并通过较大比例尺的地图如用1:1万确定城镇合理发展边界,引导地方政府提高城区建筑密度,实现现有城区土地利用效率的最大化,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基本农田,从而解决城镇无序扩张、优质农地严重流失等问题。

(2)可持续发展理论

可持续发展是指一种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后代满足其未来需求能力的发展。其中最本质的问题是不损及我们所依赖的资源与环境。而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在正确的管理下,可以不断更新和利用。反之,它会退化、耗竭。故对土地的开发利用,要限制在土地人口承载力的限度内,同时采用人工生态措施(包括邻域或更大的区域),确保土地持续利用。

目前,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与土地利用规划有机结合研究的国际趋向表现为应用生态经济学观点研究土地利用规划,使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协调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与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与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在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条件下促进土地利用的合理化。

土地是一切社会、经济活动的基础和资源,同时也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土地利用规划的目标无非是建设发达的经济、健康的环境和高质量的生活,因此强调人与环境“和谐相处”、“不可再生资源永续利用”的可持续发展也就应当成为当前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的主题。在制定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把土地可持续利用的思想和理念贯彻进去,实现土地生产力的持续增长和稳定性,保证土地资源潜力和防止土地退化,并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即达到生态合理性、经济有效性和社会可接受性。

三、新的规划方法

要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除了要用新的规划理念、规划理论外,应当按照规划修编的要求,尝试采用一些新的规划方法。

1.评价方法

规划实施评价: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各地必须对上轮规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做出是否进行规划修编的结论性的意见。从目前开展的情况来看,效果并不理想,原因是国土资源部并没有给出一个较为详细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各地只能按照自己的理解进行,表格、数据五花八门,无法进行汇总和统计。因此,有必要统一和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我国去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但如何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目前还缺乏具体的规程和办法,还需要进行统一和规范。

2.系统工程方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着眼于调控宏观经济运行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层次、综合性的规划。土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物质载体,是国家最主要、可调控的资源,这一特点决定了土地利用规划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发挥作用的必要性和有效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过程是多目标的统筹协调过程。因此,在规划过程中采用以数学模型为主要手段的系统优化方法就成为必然。可以运用不同的规划方法来解决,按这样的思路,规划的适用性会大大提高,规划对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一定会有很好的保障作用和促进作用。

3.应用地理信息(3S)技术

本轮规划修编要在地籍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和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作为修订规划成果的主要载体,使规划修编与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同步进行,提高规划管理水平,从而提升整体规划的技术水平。

这两个数据库和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应当以地理信息技术为基础,重点普及遥感技术、GIS技术、GPS技术等现代化手段,使土地规划从野外调查、资料搜集、信息处理、计算模拟、规划成图到监督实施全过程实现信息化。同时,基于土地规划中需要解决的许多问题如资源优化配置、地区经济社会同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等,因此,要特别重视将决策支持系统技术引入土地规划,通过人-机交互系统,为决策者对半结构化问题进行有效决策支持,提高决策的透明度与决策的科学性。

4.公众参与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国家的宏观规划,其编制应该是各级人民政府的事情,而不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部门规划,因此,规划的编制应由政府主导,各有关部门、有关专家和相关社会群体共同参与,规划的主体要由以政府各职能部门和规划管理部门为主向以政府规划部门和社会重要研究机构为主转变。公众参与不仅是像上轮规划一样为了提供信息资料,而是要参与规划目标、指标的分配和确定,规划方案的拟定、协商和协调。

四、还需要把握的几点

1.必须寻找一个能够满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功能的地理信息系统平台;

2.土地利用规划体系中的各级规划必须在同一个平台上联网运行;

3.可以与土地管理其他业务工作数据成果顺利接口;

国土空间规划法规体系范文

浙江省开化县:探索建立统一衔接的系统

开化县人民政府县长谢剑锋

开化县位于浙江省西部,浙、皖、赣三省七县交界处,“十一五”以来,开化县在建立健全县域规划管理体制方面作了一些探索实践。2005年,结合“十一五”规划编制,制定了县级“十一五”规划编制计划;2007年,县政府制定出台《开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对县域专项规划的立项、编制、评审、、实施及评估等程序作了系统规定;2011年,开化县编制实施县域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规定初步实现了“两规融合”;2012年,成立县规划委员会,在近三年的全县建设项目选址工作中切实发挥了统筹协调的作用。2014年11月初,正式形成《开化县“多规合一”试点方案》,并由国家发改委报送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试点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开化在县域规划管理体制建设方面虽然已有一定的工作基础,但在规划编制实施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通过“多规合一”试点加以解决。

第一,发展规划统领性不强。宪法明确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统领性规划,但在实践中其统领作用并不强。主要原因有:一是规划在地位上缺乏专门的法律支持,对地方政府刚性约束不强,难以实现对其他规划的依法统领,规划权威性偏弱;二是规划期限短(5年),难以在规划目标、战略任务等方面指导规划期限较长的城乡、土地和环境功能区等规划(10~20年);三是规划在内容上突出战略性、全局性,对空间规模、布局、结构及其管控的指导性、约束性较弱,缺乏技术导则规范。

第二,各类规划之间不统一。一是基础数据不统一,发展、国土、规划、环保等部门对人口、用地等的统计口径、技术标准不统一,基础数据出入较大;二是技术标准不统一,各类规划的空间管制分类不同,制图技术体系不同,用地边界不能重合;三是空间定位不统一,各类规划对同一片国土空间的功能定位、管制要求等时有矛盾,规划实施主体存在部门利益阻隔,部分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协调难、落地难;四是边界范围不统一,大部分规划有定位扩大化、范围全包括、内容全覆盖的态势,规划间内容重叠、边界模糊。

第三,规划管理体制不健全。一是规划编制依据不充分,部分规划是上级政府或职能部门,乃至领导指示要求编制的,随意性较强,未充分考虑规划编制的必要性,造成目前规划数量越来越多(达到50个左右);二是规划编制修编时序混乱,目前部门规划的编制或修编时间选择,多由上级职能部门确定,各类规划编制或修编的完成时间、基期及期限等均不一,造成规划间的衔接困难;三是规划审批行政层级错位,县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是统领性规划,目前由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实施,而城乡、土地和环境等专项规划由省政府批准实施,县级自主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权限不大。

推进试点工作开展的对策

依据开化县域规划管理现状基础,针对上述“多规合一”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经深入分析研究,开化拟着力从“六个统一衔接”上来实现“多规合一”。

第一,建立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编制开化县发展总体规划,作为统领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国土空间合理布局的顶层规划、综合规划和空间管制规划。优化编制三大空间规划,其中土地利用规划具体管制土地用途和规模,城乡规划具体管制城乡建设空间、方向和布局,环境规划具体管制生态保护空间和环境准入,从而形成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空间规划体系。有效缩减专项规划数量,合理精简专项规划内容,将专项规划转化为行动方案、行动计划或专项政策。

第二,推进统一衔接的空间布局。按照“一套规划、一张蓝图”的总体要求,建立县域空间开发与保护统一格局,配套综合性空间管制政策,显著增强空间管制的约束性和指导性。科学划分城镇建设、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三大功能空间,划定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边界和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三条红线,明确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加强对开发强度、建设用地总量、基本农田保护规模等指标的控制。

第三,明确统一衔接的基础数据。各类规划要形成一个自然资源、人口、经济、土地、社会等统计口径统一的数据库,所有规划编制必须依托统一的核心数据。其中,空间数据必须统一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耕地保有量面积和生态保护区面积三大数据,基本数据必须统一总人口、地区生产总值、城镇化水平、森林覆盖率、二氧化碳排放量和化学需氧量6个数据。同时,统一基础图件、基础数据库和建设用地图斑。

第四,制定统一衔接的技术标准。对发展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涉及的功能区分类、划分标准等进行对接。统一衔接技术标准包括统一规划的划分方法、分区类型、图件比例尺和地图系统坐标系。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形式,重点对接统一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划分标准,统一比例尺图纸,以ArcGIS软件系统为统一的运行平台。

第五,建设统一衔接的信息平台。统一的地理信息管理平台是实现规划“一张图”的必要载体,是落实“多规合一”协调机制和管控规定的技术保障。县级中心平台统一管理和维护县域规划的成果数据,为各部门空间管制提供统一的管控数据和检测功能。中心平台通过与各业务部门子平台的数据交换,实现跨部门规划和审批信息共享,向各子平台提供选址查询、规划协调等服务功能。子平台通过各自的工作库及时向中心平台提供本部门的规划数据和审批数据,供其他部门调用。

第六,形成统一衔接的管理机制。完善县规划委员会工作机制,全面规范县域规划计划管理、立项、编制、衔接、评审、、实施及评估等环节。形成合理、灵活的规划审批制度,由省政府实施县发展总体规划审批,提高审批层次;城乡、土地、环保等专项规划由省政府授权县政府审批。形成各类规划编制的合理时序,规划修编统一为五年一次。

对县级规划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考

上述试点思路只是“纸上谈兵”,欲全面实现“六个统一衔接”,推进“多规合一”,必须对县级规划管理体制进行重大变革,这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国家、省、县三级联动合力推进。

在国家层面上,重点要制定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做好顶层规范。一要增强发展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建议国家尽快研究制定发展规划法,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健全规划体系进行立法,就发展规划的定位、作用、期限、内容等作出明确规定,以增强其权威性、统领性,切实发挥顶层规划作用。二要明确空间规划功能定位与边界。建议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明晰或调整现有城乡、土地、环境等规划的功能定位、范围边界、编制要求和内容,减少不属于本规划职能与范围内的相关内容,避免重复冲突。三要改革规划审批行政层级要求。建议县级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经县人代会审议后,报省政府审批,省政府重点审查发展战略、目标定位、空间布局、功能分区和主要任务等。其他专项规划建议授权县政府审批,以增强县政府的自主权和统筹权。四要出台“多规合一”技术导则。在各地试点的基础上,希望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研究制定“多规合一”技术导则规范,具体包括基础数据标准、空间分区标准、用地分类标准、信息平台标准等,并统一规划期限、基期、基础底图、坐标系统,以满足各类规划间的衔接要求。

在省级层面上,重点要依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推进试点工作。要出台相应的实施条例或办法;统一部署开展各类规划的编制或修编工作,并统一时间节点、期限、基期和大纲等;组织开展规划编制或修编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应资质的技术咨询中介机构名录,供地方公开招标选择。

在县级层面上,要建立“多规合一”的综合协调管理机制及信息平台。一要加强县域规划综合协调管理。将县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设为正科级常设机构,全面协调县域规划编制实施的计划管理、立项、经费安排、衔接、评审、、实施及评估等系列工作,确保县域规划编制实施的有序、有效开展。二要建立规划编制实施咨询队伍。在县级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聘请熟悉规划业务的专业人才,对规划编制实施的立项、衔接、评审、实施和评估等环节进行技术咨询,适应“多规合一”涉及部门多、专业知识多的需要,努力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三要建立地理信息管理平台。采用“1+X”总体架构,即1个县级中心平台和发改、规划、国土、环保、交通、林业等部门的子平台。

广西省贺州市:坚持“一张图”方针贺州市多规合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罗良干胡志国

根据2014年8月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广西贺州市被确定为“多规合一”试点市县,也是广西唯一的试点市县。

贺州市“多规合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启动构建规划协调机制。贺州市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县两级“多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初步构建了由市政府统筹、多部门参与的协调咨询工作机制。市领导带队多次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环保部和自治区相关部门进行“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汇报。二是借鉴先进地区和权威专家的经验。市领导带队到浙江嘉兴、福建厦门等地市,交流学习“多规合一”试点经验。同时,邀请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专家就“新型城镇化与多规合一规划”举办讲座,增进对试点工作的认识与理解。三是完成工作方案,开展规划编制。由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编制完成《贺州市“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方案(送审稿)》,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批复同意。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规划院开始编制“生态贺州发展战略”和“贺州市发展总体规划(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暨远期展望)”。配合广西发展和改革委开展市县空间规划改革,完成贺州市的“一张蓝图”。

“多规合一”探索新方向

第一,完成“一张图”绘制。按照主体功能区战略的要求,在国土空间分析评价基础上,以乡镇为基本单元,结合一定的自然边界,在各县区划分出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进而拼出一张市域空间功能区划图,通过三类空间的合理布局,把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国土、环保等各个规划都纳入到“蓝图”中来,形成包括基本农田保护边界、生态控制线边界、城镇开发边界、产业区块控制线等“多规合一”控制线管控图。在此基础上,继续绘制产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生态保护等分层图,实现土地利用指标、城市发展指标以及重大项目建设等内容的协调统一。

第二,落实“一张图”效率。一是梳理规划矛盾,整合规划体系,构建以“贺州市发展总体规划(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暨远期展望)”为龙头,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空间专项规划为基础,以其他领域专项规划或行动方案为支撑的“1+3+X”市县规划体系;二是同步开展“多规合一”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一个包含统一坐标、基础图件、规划图件、参考数据和编制标准的业务协同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为审批联动奠定坚实的信息基础;三是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遵循“精简高效、理顺关系、权责一致、执行有力”的原则,开启绿色审批通道,建立发改、规划、国土、环保等多部门联动会审工作机制,优化审批程序,加快项目建设进程。

第三,坚持“一张图”到底。把总体发展战略和各领域发展任务与空间布局、空间管控相结合,把经济社会发展与空间布局融为一体,做到“一张蓝图干到底”。一是以产业布局图为指引,努力打造生态循环产业体系;二是以城镇空间布局图为指引,结合农业空间、生态空间的布局,积极推进特色城镇建设;三是以社会事业布局图为指引,努力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均衡配置;四是以基础设施布局图为指引,努力增强交通等基础设施的支撑引导能力;五是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空间,创建国家生态保护和建设示范区。

浙江省嘉兴市:确定“一三四七”路线图

嘉兴市多规合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盘棋”为抓手,强化政府主导作用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领导挂帅,调动全市力量,共同推进“多规合一”工作。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的“多规合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一办四组”,即办公室及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城镇建设四个领域专题工作组,并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建立会商制度,定期召开规划协调工作会,开展技术培训,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指导、督促、评估和检查。

第二,加强市县联动,强化市县规划联动统筹,推进市县规划协调、配套发展的联动协调机制,提高市域规划与县(市)相关规划的对接程度。指导各县市开展专题研究、图斑比对、基础数据对接等工作。

第三,加强多方联动,强化部门之间联动,指导各部门修编相应规划,推进发改、国土、建设和环保等部门之间衔接沟通,破解规划主管部门之间的“自成一体”。强化规划公众参与,坚持开门搞规划,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集中民智民意,凝聚社会共识。建立“多规合一”咨询专家库,邀请有关专家、有相关经验及实践的城市领导或专业机构参加规划协调工作会。“三红线”为原则,全面落实空间管控

第一,严格划定基本农田保护边界线。按照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落实到具体的空间布局,完成国家统筹下达的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将集中连片、质量等级高、土壤环境安全的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边界范围内。

第二,严格划定生态控制边界线。从嘉兴市域资源禀赋和生态环境本底出发,坚持底线安全的思维,把生态安全、环境安全、粮食安全等放在“多规合一”的优先位置。将主要的生态林地、基本农田及生态廊道、重要河流水系和城市内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等划人生态控制线范围,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确定生态红线。

第三,严格划定城乡开发边界线。遵循“紧凑布局、集约高效”的原则,以生态控制线及基本农田保护线为控制边界,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点发展区域、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布局和村庄布点,合理预测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划定城乡开发边界。在规划的城镇建设范围内,进一步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紫线”,明确综合交通、重大设施布局,划定基础设施“黄线”,提出河、湖、湿地等地表水体保护要求,划定“蓝线”,确定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划定“绿线”。

“四重点”为突破口,实现“一张图”管理模式

第一,狠抓市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突出市级层面规划的融合和协调。统一市域总体发展战略导向、发展目标及定位,缩减横向部门间的规划内容和空间重叠,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要求、城市功能完善性的需要以及生态环境保护需求的整合,达成“目标、指标、坐标”三统一,消除规划差异,形成同一层级统一合理规划体系。增强市对县规划的纵向调控指引。调整优化市县规划管理,进一步理顺市县规划管理职能,增强市级规划的纵向统筹力。

第二,狠抓“多规”技术标准对接。从技术层面协调“多规”在基础数据、规划目标、空间结构、用地布局等诸多方面的冲突,通过试点形成“多规合一”成果的技术标准。加强规划年限对接,统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环境功能区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规划期限。加强地理空间数据对接,采用统一口径的底图、人口、经济社会、土地等基础数据,以实现“多规”编制基础的统一。加强用地分类标准衔接,研究制定“多规”用地分类的内涵和使用范围的统一标准。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分类和城市建设用地分类的标准规范,构建相互协调的用地标准体系。

第三,狠抓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工作。以智慧嘉兴地理信息共享平台为基础,整合环保、国土、规划、发改等各级各部门数据库,打造“1+X”公共信息平台,统一管理和及时更新基础数据和多部门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等信息,并通过协调各个系统运作模式,建立分级共享机制,满足各级用户对数据平台的查询需求。

第四,狠抓规划管理体制完善工作。建立实施联动反馈机制,规范规划修改流程。相应的规划修改,需同步反馈至“一张图”的数据成果中,并以关联修改后的“一张图”成果为基础,开展其他规划协同修改,确保各项规划实现动态调整衔接。探索完善规划协调机制。以尊重当前各主管部门法定规划职能为前提,以推进“多规合一”为目标,积累和总结规划协调管理的经验,探索建立嘉兴市和各县市的规划协调平台。通过公共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将“多规”涉及的用地边界、空间信息、建设项目等多元化信息统一到“一张图”上,最终实现“一张图”的规划平台、“一张图”的审批流程、“一张图”的反馈机制和“一张图”的监督体系。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和压缩审批时限,实现“报得进,审得快,批得出”,极大提高政府服务效能,促进城市的高效管理。

“七统一”为目标,全力推进“多规合一”工作

统一发展目标。开展“两个一百年战略目标”研究,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角度提出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五位一体”方面的市域总体发展举措,统一近期2022年、远期2030年的指标体系。

统一规划体系。完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空间属性以及规划期限的匹配功能,实现环境功能区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各类专项规划及下级规划与纲要的对接,最终形成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嘉兴市规划体系。

统一规划蓝图。形成全市明确的“三生”空间的面上布局、范围、边界,以及综合交通、能源、水利、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体系的点线布局,突出规划引领,实现规划全覆盖。

统一基础数据。从“多规合一”重大任务与关键要求出发,协调发展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统一基础图件、基础数据库,确保各类规划目标实施的一致性。

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各类规划划分标准的衔接,空间分区类型,总图图件比例尺,地图系统坐标系等。尤其注重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形式,对接统一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划分标准。统一运用ArcGIS软件作为图件处理系统。

国土空间规划法规体系范文篇3

关键词:国土资源;规划;管理

一、国土资源规划管理的重要性

我国人口众多,所以我们国家对资源合理利用的要求更高,对国土资源进行合理的规划管理是国土资源相关部门应该做好的事情。可能很多人认为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开发天然矿产会影响到自然环境,影响生态发展,这是很片面的意见。对国土进行合理规划管理,对人类生存环境是有益的,加强对国土资源合理利用的调整和改善,可以使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二、目前国土资源规范管理的情况

国有土地是重要的自然资源,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土地及水、油、煤、金属矿物等一切自然资源都属国有,国有土地利用的开发权和所有权,开发和利用以及治理和保护等规范管理,国有土地与其他资源相互协调规则,居住用地,建设开发用地,资源开采用地的指标,管理和保护等方面均有相关规定。但分布在各部门各个地区,较为不同。目前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诸如我国国土资源开发规划“建设”合理利用的规划管理手段。对于国有土地资源规划管理的有效实施,标志着我国国有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进人了一个新的阶段。开发国有土地的资源进行实施和管理有许多自身的特点,涉及多方面关系,因此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使我国国有土地资源发展走入正轨。

三、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

1.国土资源规划管理法规不完善。

由于我国国土资源规划管理起步较晚、发展不平衡,相较于发达国家还很落后;加之国家对国土规划重视不足,相关人员和机构涣散,很难对我国国土资源开展科学、有效的、完备的统筹规划,当然也不能对规划体系的层次和法律效能进行科学恰当的界定。尽管国家相继颁布了《国土规划编制办法》和《国家国土纲要》等规范,只是针对国土规划的相关内容进行简单的说明和初步规定。较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已经过时,面对政府职能部门间用地冲突协调、跨区域建设协调、农业发展瓶颈、国土保护和新兴产业扩大用地需求的问题显得无能为力。目前,我国还没有相对完备的国土规划法律规范,严重制约我国国土资源的最大化、最优化利用。

2.国土资源规划实施的强制力不足。

致使后续规划管理困难随着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国土资源的瓶颈约束日益严重,空间开发和规划布局无序日益突出。城市、城镇的不断发展和扩展,大量吞噬国土资源,使现有发展空间凸显不足。国家相关规划职能部门没有对国土资源全局的、统筹的规划和监控,致使城市化肆意扩张,盲目、无序占有农业耕地和破坏区域环境。由于缺乏约束力和监管制度,直接导致我国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协调性差,实施力度差,规划混乱,权责不分,很难开展科学的、统筹的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工作。加之法律等硬件措施的不完善,特别是缺乏强有地的强制性力量作为后盾,很难科学的、详细的实施国土资源规划的相关内容,特别是一些国家宏观长远的发展规划得不到重视和实施,致使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不持续、不健康,综合资源利用率得不到明显的改善。

四、国土资源的科学规划管理的建议

积极完善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体系国土资源最为我国经济发展的载体,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地位,受到法律的保护,并拥有强制执行力,从而确保我国国土资源的统筹规划管理,达到最优化的效能。逐步完善和发展我国土地、矿产、海洋、环境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等方面的法律体法规;科学统筹研究制定我国的《国土规划法》和《海域使用法》;逐步修订我国的《土地管理法》等国土资源相关的法律,逐步形成系统性的法律体系。通过立法确定国土资源的强制力和权威,科学、完备制定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的一系列程序和规划要求,确保土地的使用、开发有法可依。通过引进吸收国外先进的法律约束经验,加强我国国土资源规划管理的执行力度和充分体现法律强制约束力,并组建国土资源规划和实施团队,尽可能的贯彻和落实部级的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为我国国土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性的支持。

五、国土资源规划管理的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