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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论基本原理及方法论(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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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论基本原理及方法论篇1

一、李达的历史理论及其对中国史学的影响

在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的传播中,有三李(、李达、李汉俊)并称之说。三李的学说各有特色。主要宣传了唯物史观。李汉俊以宣传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说见长,李达则以科学社会主义为切入点,比较系统完整地传播了马克思主义。李达早年在传播马克思主义的过程中,就翻译了《唯物史观解说》、《马克思经济学说》和《社会问题总览》,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三个组成部分均有涉及。

李达在理论上的成就,以他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最为突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他尤其注重对唯物史观的介绍。李达对唯物史观的认识有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早在1918年秋至1920年夏,李达就翻译了荷兰人郭泰的《唯物史观解说》一书,他们专门写了《唯物史观要旨》一节作为全书的附录;《唯物史观解说》及其附录,对国人接受唯物史观起了启蒙作用。在1919年到1922年,李达发表《什么叫社会主义》、《张东荪现原形》、《讨论社会主义并质梁任公》、《马克思还原》、《社会革命底商榷》等文章,宣传了包括唯物史观在内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李达认为,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原则有五条:"一、唯物史观;二、资本集中说;三、资本主义崩坏说;四、剩余价值说;五、阶级斗争说"(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0-31页。)。在《马克思还原》一文中,李达论及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一、一切生产关系财产关系,是社会制度的基础,一切社会宗教、哲学、法律、政治制度等组织,均依这经济的基础而定。二、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至于一定程度时,就与现社会中活动而来的生产关系财产关系发生冲突。"可以看出,这一时期,李达对唯物史观的理解还比较片面,但他把唯物史观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首要原则,强调经济关系的决定作用,这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30年代初,他又主持翻译苏联哲学名著《辩证法唯物论教程》。这部译著在中国哲学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代表李达研究唯物史观最高水平的是他的两部专著:《现代社会学》(1926年版)、《社会学大纲》(1937年公开出版)。

李达的《现代社会学》,是一部全面系统阐述唯物史观和研究人类社会发展历史的著作,书中论述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等唯物史观理论。就所论及问题的广泛性和内容的深刻性而言,代表了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者对唯物史观的理解和运用所能达到的水平。李达的唯物史观一个最重要的特色就是:坚持唯物的一元史观,强调生产力对社会发展最终起决定的作用。李达认为,生产关系决定上层建筑,而生产力又决定生产关系,因此生产力是社会发展最终起决定作用的因素。他具体论述说:"社会之基础为经济关系,其上层建筑为政治法制及其意识形态,经济关系中之生产力苟有变动,则经济关系势必改造,因而政治法制及其意识形态亦必改造。"(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44页。)他还指出:"社会生活之历程,即物的生产历程,完全受生产技术及生产力之支配。在物质的生产历程中,所谓精神文化,皆由物质的生产关系中产生,随生产力发达而发达,随生产关系之变迁而变迁。社会之进步,亦即生产力之进步。"(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58页。)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力的变化决定社会构造的变动。李达说:"生产关系之成立,必与社会的生产力相适应。"(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45页。)"社会之构造,恒受生产力之状态所规定,而其形式之变化,又受生产力变化所规定。"(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49页。)李达进而指出,整个社会的发展都是由生产力所决定的:"社会进化之原动力实为生产力,生产力继续发达,则经济组织继续进化,政治法制及其它形态亦随而继续进化。"(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44页。)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也不断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社会之进步,亦即生产力之进步"(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43页。)。总之,李达认为,人类社会的起源、社会之发达,都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由此可见,李达科学地揭示了社会历史发展的原动力。李达对生产力决定作用的强调,从根本上保证了唯物史观的贯彻,具有重要的思想意义。在20年代,包括在内的中国传播马克思主义的先驱者们多侧重从生产关系方面宣传马克思主义哲学;李达则独树一帜,强调生产力的观点,弥补了其他马克思主义者在理论上的缺陷,是颇具远见卓识的。李达在强调生产力对社会发展最终起决定作用的同时,又指出不可忽视生产关系对生产力所起的反作用。他说:"倘生产力继续发展至一定程度以上,而生产关系阻碍其发展时,当时之生产关系势必改造,生产力始有发展之余地。"(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45页。)

《现代社会学》一书还对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这一重大历史理论问题作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论证。李达说:"个人能创造社会之历史,然不能任意创造之,必也依据社会历史进行之途径,应时势之要求而创造之。故个人欲创造其自身之历史也,第一必在确定之前提与条件下;第二其结果又常由于多数人意志冲突而生。"(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44页。)这就是说,个人主观能动性发挥的程度能影响社会历史发展的进程;但个人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是有限的,有条件的:"此种影响增大可能性,恒受社会组织所拘束,恒受多数社会力所限制"。当物质条件还不具备,"个人无论如何努力,人群无论如何运动,社会之变革终不可期也"。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物质条件既备矣,个人或人群苟不努力以促成之,社会之变革亦不易实现也。"即是说,在社会变革中,个人和人群之努力也是很重要的,如果忽视社会变革中人的主观能动作用,以为可以坐等社会变革,则是对唯物史观的机械理解。李达注意把唯物史观和旧唯物主义区别开来,他一方面强调社会发展的经济动因,另一方面也十分重视人的主观能动性,科学阐述了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

《现代社会学》中有这样一段话,对唯物史观的众多理论问题进行了概括性总结:"社会之革命的进化,依据二种现象而成。其一为物质的现象,由生产力之发达而成;其二为精神的现象,系受前者之影响,由社会的阶级斗争而成,两者同出一源,而其任务则分途并进。盖生产力之发达,则社会物质的基础势必发生变化,旧生产关系不能增进生产之利益,而成为生产力发达之障碍。政治法制等上层构造,已不适合于经济的基础,于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遂至互相冲突,同时经济上被压迫之阶级亦与经济上占势力之阶级,发生阶级的利害之争斗。此时生产关系苟不改造,则生产力不能继续发达,社会即无进化。"(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44页。)这段话精辟地论述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以及历史发展的动力等重大历史理论问题。李达论历史发展动力问题,是从生产力和阶级斗争两个角度进行的,其中生产力的决定作用是根本,阶级斗争在历史发展中起"人工的发动力"的作用。

应当指出,在《现代社会学》中,李达的哲学思想体系也有明显的局限性,他对辩证唯物主义论之甚少,还不能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一个整体进行研究;这表明他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还未达到完全成熟的阶段。

1929年李达撰写《社会之基础知识》一书,将唯物辩证法的原理运用到社会历史领域中,提出了"社会的系统观"的思想。李达强调指出,经济关系是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社会是包括人类间一切相互关系的系统。在这个系统中,一切经常相互关系都以经济的相互关系做基础。"(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98页。)李达从经济的角度,分析了社会系统变化的原因。他说,社会系统变化的原因,"当求之于社会和自然环境的相互关系中"。可以看出,李达对经济关系在社会系统中的作用是十分重视的。《社会之基础知识》专门介绍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内容,不过论述还较为肤浅。

在《社会之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李达1935的写成《社会学大纲》。该书是第一部把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作为具有严密逻辑结构和历史证明的完整体系进行论述的著作,它将辩证法引入了历史认识,因而在历史唯物论方面较其以往论述更具深刻性。历史唯物论认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结构。李达论述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这两对社会基本矛盾之间的辩证关系。李达认为,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观点就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是因为人类社会的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取得物质的生活资料。在阐述历史唯物主义根本观点的基础上,李达进而论述了生产力与生产力之间的辩证关系。李达指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又对生产力有反作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斗争。他说:"在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对立的统一过程中,生产关系常对生产力斗争,而生产力对于生产关系占居优位。"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也是如此,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又对经济基础有反作用。李达根据经典作家的论述,把社会存在概括为社会经济的构造,把政治法律和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概括为社会的上层建筑之一和社会的上层建筑之二。李达说:"与特定发展阶段上的生产力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总体,形成了社会的经济构造。这种经济构造,就是社会的基础"。上层建筑则包括两个部分:"政治的法律的上层建筑,是社会的上层建筑之一";"意识形态上的上层建筑,是上层建筑之二"。关于经济构造与上层建筑的关系,李达论述道:"经济构造是社会的基础,政治的法律的上层建筑与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都是树立在这个基础之上并受这个基础所规定的。可是这两种上层建筑虽受基础所规定,而对基础却又给以一定的反作用。"但是上层建筑的这种反作用是有条件的,不可与经济基础的决定作用相提并论:"上层建筑对于基础的反作用,从其发源与结果来看,是决不能与基础对于上层建筑的作用相同的。上层建筑反作用于基础的可能性,是由于上层建筑从基础得到的发展力量而来的。可是这些上层建筑反作用的结果,只在它没有和基础发展的倾向相矛盾之时,才能持久,才有意义。在相反的方向的反作用虽也能延缓并障碍经济发展的过程,但决不能变更这发展过程的倾向,而经济的必然性,结局是必须打开它的道路而前进的。"这些论述,充满了辩证法的思想。

《社会学大纲》把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系统论述。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主义在中国第一次被当成一个有机整体被全面介绍。李达指出,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是相互联系的:"历史唯物论如果没有辩证唯物论,它本身就不能成立;辩证唯物论如果没有历史唯物论,也不能成为统一的世界观。"也就是说,历史唯物论是立于辩证唯物论基础之上的;同样,历史唯物论的创立对于辩证唯物论的形成也是不可或缺的。李达说:"只有彻底的把辩证唯物论扩张于人类社会或历史的领域,才能使辩证唯物论更趋于深化和发展,人们才能在世界变动的过程中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注:《李达文集》第2卷,第291-292页。)《社会学大纲》阐述了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的基本理论和二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把唯物的辩证法引入历史认识,指出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是包括史学在内一切学科唯一的科学理论和方法,这在史学界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它对于清算当时中国史学界流行的唯心论、机械论等错误理论和方法,起了积极的作用。翦伯赞在批评史学界存在的忽视对历史进行哲学层次探讨的倾向时说,李达的《社会学大纲》"虽然不是一部历史哲学的著作,然而却是值得一读的。"(注:《李达文集》第2卷,第283页。)《社会学大纲》对于三四十年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的形成起了促进作用。

《社会学大纲》始终强调实践的唯物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包括历史唯物主义中的重要作用。李达说,马克思、恩格斯把实践解释为历史上发展的物质生产和社会斗争,并把实践当作社会历史范畴,是感性的现实的人类活动,是唯物史观建立的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既是认识的方法又是实践的方法。李达认为,辩证唯物论不同于旧的唯物论,因为它是实践的唯物论。李达说:"马克思把黑格尔辩证法中这个生动的实践的概念,拿来放在唯物论的基础上展开开来,引入唯物论之中,给唯物论以新的内容、新的性质。……马克思基于劳动--实践的意义之正确的理解,所以超出旧唯物论的界限,建立了实践的唯物论。"(注:翦伯赞:《历史哲学教程》序。)《社会学大纲》精辟地论述了马克思、列宁关于科学的实践观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首要作用。李达认为,实践不仅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范畴,而且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包括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范畴:"当作劳动、物质的生产和社会斗争着的实践……不单是社会科学的范畴,并且是哲学的唯物论和范畴。"李达说,唯物辩证法作为科学的历史观和自然观统一的基础就是实践;马克思的"实践的唯物论,由于把实践的契机导入于唯物论,使从来的哲学的内容起了本质的变革"(注:《李达文集》第2卷,第57页。)。李达的这些精辟论述,从整体上强调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与实践相统一的原则,突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最本质特性--实践性。

在认识论方面,李达既坚持实践的唯物论,又坚持辩证法。《社会学大纲》在探讨马克思主义的产生同人类全部认识史的关系时,围绕着唯物论思想的发展与辩证法思想的发展这两条主线而展开。在唯物论思想方面,李达叙述了从原始唯物论思想的萌芽至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哲学的出现,再到马克思的唯物论的产生,最后到列宁的唯物主义诞生整个唯物论思想的过程。在辩证法思想方面,李达分析了从赫拉克利特至黑格尔、再至马克思、列宁的辩证法思想发展的全过程。李达指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在对以往全部认识史进行批判继承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他尤其强调马克思主义哲学与费尔巴哈的唯物论、黑格尔的辩证法的批判继承关系。

《社会学大纲》探讨了唯物辩证法的研究对象。李达指出:"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社会以及人类思维的一般发展法则的科学";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与形而上学的发展观是根本不同的;辩证法的发展观的特征就是认为,"世界是永恒运动的、永远变化的;一切运动形态都是转变的,一切存在物相互关联,世界各部分之间极其复杂的相互作用。"李达全面论述了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范畴;李达特别强调并突出了"对立统一法则"在唯物辩证法体系中的核心地位。李达阐发了列宁关于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核心的思想。李达说,对立统一的法则是辩证法的根本法则,是它的核心。这个法则包摄辩证法的其余法则。这个根本法则,是理解其它一切法则的关键。他说,矛盾是辩证法的精髓;"统一物之被分解为对立物以及充满着矛盾的构成成分之认识--这是辩证法的精髓。"李达对列宁这些思想的阐发和在《矛盾论》中对列宁这些思想的阐发几乎在同一时期,都是国内较早阐发矛盾是辩证法核心原则的。李达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对列宁关于对统一规律在唯物辩证法理论体系中核心地位的具体闻发,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

综上所述,李达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方面都有全面深刻的论述。他在历史唯物主义方面,突出生产力的决定作用,在辩证法方面,重视对立统一规律,在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部分强调以实践为基础的能动反映论。李达的这些论述,构成了一个内容丰富、结构严整的思想体系。

《现代社会学》、《社会学大纲》等著作在当时产生了广泛影响。《现代社会学》自1926年出版至1933年,共印行了14版;1928年湖南零陵县署曾以"著有《现代社会学》,宣传赤化甚力"的罪名通缉李达。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现代社会学》的影响。1926年以前,唯物史观的基本理论在中国虽然已得到传播,但这种传播还是初步的。在《现代社会学》出版之前。、瞿秋白等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者就力图用唯物史观分析、解释中国历史问题,但就历史唯物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他们阐述还不够全面、准确。李达在序言中指出,《现代社会学》的写作旨趣即是:"欲应用唯物史观改造社会科学之一尝试"。该书在理论上把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在中国传播推进到一个新的理论高度,特别是在历史发展的动力、历史发展的规律、阶级斗争与社会历史发展的关系以及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等一系列重大历史理论问题都有独到见解。众所周知,唯物史观是马克思主义史学的理论基础和方法指南;可以说《现代社会学》对于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的初步形成起了重要作用。《现代社会学》运用唯物史观阐述了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侧重论述了社会的构成、社会和国家的起源和国家发展的具体历史形态。《现代社会学》对中国社会发展的进程作了正确分析,在后来展开的关于中国性质问题和社会史问题的论战中,该书为进步学者寻求关于中国革命性质和前途问题的正确答案提供了有利条件。书中关于家庭、私有制、阶级、国家的起源的论述,对此后郭沫若、吕振羽等研究上古历史有启迪作用。《社会学大纲》影响更大。《社会学大纲》1937年公开出版后,高度评价说:"这是中国人写的第一本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注:《李达文集》第2卷,第60页。),该书在社会上广为流传,影响深远;对于三四十年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体系的初步完善更是有着直接的影响。侯外庐先生赞扬《社会学大纲》说:"就达到的水平和系统性而言,无一人出李达之右"。李达的这两部著作虽然不是史学专著,但书中所阐述的唯物史观和辩证的历史认识方法,对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

二、李达的社会经济史研究及其影响

李达十分重视中国社会经济史的研究,由经济史而社会史,他最早按经济形态划分历史发展阶段。李达着重对中国经济史问题进行探讨,他的研究给1929年到1935年开展的关于中国社会性质、中国社会史和农村社会性质问题的三大论战以重要的影响。

(一)李达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研究。1926年,李达在《现代社会学》中对近代中国社会性质作了分析,指出中国社会是"半封建"社会,是"帝国主义国家之半殖民地",较早地正确揭示了中国社会性质。在1928年出版的《社会之基础知识》中,李达在分析社会状况的基础上,指出了中国社会的性质和中国革命的任务。李达说:"中国一面是半殖民地的民族,同时又是半封建社会。所以为求中国的生存而实行的中国革命,一面要打倒帝国主义,一面要铲除封建遗物,前者是民族革命的性质,后者是民主革命的性质,其必然的归趋,必到达于社会革命,而与世界社会进步的潮流相汇合。"(注:《李达文集》编辑组:《李达同志生平事略》,《武汉大学学报》1981年第1期。)这里,李达明确提出中国社会的性质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因此中国革命的性质是民族民主革命。1926年,李达在《现代社会学》中,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唯物史观,分析了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和半封建的性质,并尖锐地提出了民族主义革命中无产阶级领导权问题。1929年李达出版了《中国产业革命概观》一书。该书在分析中国经济结构的基础上,论证了中国近代社会性质。李达说,为了正确认识中国社会的性质,就需要研究中国的经济状况;他在"编辑例言"指出:"要晓得现代的中国社会究竟是怎样的社会,只有从经济里去探求。"李达认为,产业革命对中国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现代中国的社会,已经踏入了产业革命的过程,渐渐脱去封建的衣裳,穿上近代社会的外套了,一切政治和社会的变动,都是随着产业革命进行的"。因此对产业革命进行研究是十分必要的:"凡是留心于国家改造的人们,必先依照这产业革命的经过,就中国经济发展的倾向作正确的分析,才能了解革命的理论,树立建设的计划。"(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58页。)《中国产业革命概观》大量援引社会经济史料,依据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说,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方面,对中国近代的经济状况及其发展趋势,作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分析和研究。李达全面地研究了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经济的发展历程,分析了中国近代社会经济发展趋势,认为中国社会正踏入产业革命的过程,向着近代社会方面运动。他说:"数千年来的中国封建社会,自从前世纪中叶被国际帝国主义的政治力经济力侵入以后,就开始踏入产业革命的过程,渐次脱去封建的外衣,而向着近代社会方面运动了。"(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88页。)李达全面阐述了中国经济近代化的表现:农业、手工业出现破产趋势,农业人口减少,旧式手工业组织被近代工场所取代;出现了近代工业;中国自办了一批银行等等。李达指出,中国近代经济虽然已开始起步,但很柔弱,外国资本支配了中国的经济命脉。从中国近代工业来看即是如此,李达说:"这类新兴工业,和中国的土地人口比较起来,还是在萌芽时期,中国的工业化,在国际资本控制之下,前途是辽远的。"(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92页。)中国银行业的情况也是如此,外国银行"几乎成了中国新式银行的总行"(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28-429页。)。由于国际资本的强大支配力,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程度至为有限。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一方面是在帝国主义的卵翼之下得到了相当的发展,同时又受国际帝国主义巨大的政治力经济力笼罩所支配,绝没有在它们的掌握中翻过筋斗的可能。"(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69页。)在对中国社会经济结构的演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李达考察了近代中国的性质。李达说,自鸦片战争以来,近代中国的社会性质逐渐发生了变化:一方面,"中国渐次脱去封建的外衣","而踏入初期资本主义时期"(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94页。);另一方面,中国近代经济又越来越受到国际帝国主义巨大的政治力经济力笼罩所支配,中国殖民地化程度进一步加深。由此,李达作出结论:中国近代以来的社会性质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李达认为,由中国社会性质的独特性所决定,中国的社会问题和先进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问题有很大的差异。他说:"中国社会是半殖民地的社会,半殖民地的资本主义发展,和先进国的资本主义的发展,具有不同的特征,同样,半殖民地的社会问题的内容,和先进国的社会问题,也具有不同的特性。"(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93页。)

在分析中国近代经济发展迟缓的原因时,李达说,中国产业不发达的主要原因是"国际帝国主义之侵略,封建势力和封建制度的存在"(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89页。)。国际帝国主义的入侵对中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起了巨大的破坏作用,国际帝国主义从军事侵略到资本输入,进而通过控制封建主义势力而控制中国的经济命脉。封建制度对新生产力也起着阻碍作用:"封建势力和封建制度的存在,是发展新式产业的碍阻"(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78页。)。总之,国际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是在中国生产力发展的障碍,"国际帝国主义和国内封建势力压迫日重,生产力已受束缚殊难顺利发展。"(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81页。)因此"封建势力若不扫除,封建制度若不廓清,中国产业就没有顺利发展的希望"(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94页。)。基于以上认识,李达说:"打倒帝国主义的侵略,廓清封建势力和封建制度,是中国革命的唯一对象,同时又是发展产业的唯一前提"(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88页。);"要发展中国产业,必须打倒帝国主义的侵略,廓清封建势力和封建制度,树立民众的政权,发展国家资本,解决土地问题"(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88页。)。李达依据他对中国社会经济史的研究,提出了中国仍处在半殖地半封建社会的科学结论。李达的结论,不仅正确地指出了中国社会的性质,而且指明了中国革命的对象、任务。

(二)李达对中国社会史的研究。对中国社会性质的研究,必然要涉及对中国社会史的考察。30年代初,中国思想理论展开了关于中国社会史问题的大论战。这一论战主要围绕三个问题进行:一是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问题。二是中国历史上有没有奴隶制社会的问题,三是泰汉以后的中国社会性质问题。李达参加了关于中国社会史问题的论战。李达是主张按经济形态划分历史发展阶段的。1919年他在《女子解放论》中即确认中国存在过原始社会。他在随后发表的《社会革命底商榷》、《中国商工阶级应有之觉悟》等文章认为周秦至清末是封建社会,鸦片战争以后中国进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1926年,李达在《现代社会学》中,运用唯物史观考察了人类社会经过的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并展望了共产主义的社会形态。他特别表述了殷商是奴隶社会的观点。可以说,二十年代李达对中国历史发展阶段的划分已初步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在三十年代的社会史大论战中,李达又进一步论证了自己的观点。

对于亚细亚生产方式所相当的社会历史阶段及其特点的理解,论战中提出了多种看法。早在1926年,李达就在《现代社会学》第11章中说亚细亚生产方式是指原始的社会状态。后来他改变了看法。在《经济学大纲》中,李达认为亚细亚生产方式"含有封建社会征的劳动力与生产手段的结合方法的意义"(注:《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93页。);在本质上"与封建的生产方法,并没有根本的区别"(注:《李达文集》第3卷,第105页。);"只是封建的生产方法之特殊的形相,即是封建的生产方法的变种"(注:《李达文集》第3卷,第105-106页。)。李达的观点是否正确可存而不论,其意义在于批驳了那种把亚细亚生产方式视为独立于五种生产方式之外的特殊生产方式的论调,捍卫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五种社会形态的理论原则。关于中国历史上是否存在奴隶制问题。托派大多数人持否定意见。李达在《经济学大纲》中,从经济结构的特征等方面,论证了殷代为奴隶制社会。李达认为,由于各国的具体情况不同,奴隶制的形成也采取不同的路径;但是,"奴隶制是社会发达过程中所必须经过的阶段。世界任何民族的历史,都曾通过各种各色的奴隶制的阶段"(注:《李达文集》第3卷,第106页。)。

关于封建制问题,在二十年代初的《中国商工阶级应有之觉悟》中,李达指出,自西周至清末,中国为封建社会。在三十年代的《经济学大纲》中,李达又进一步阐明这一观点:"中国的社会,由周代到鸦片战争时期,是属于封建经济的社会"(注:《李达文集》第3卷,第66页。)。他按经济形态把中国封建社会分为两段:"这个期间,可以分为典型的封建经济时期和变相的封建经济时期,西周和东周时代属于前者,由秦汉迄于鸦片战争时代属于后者"(注:《李达文集》第3卷,第110页。)。

对中国的农村经济结构的变迁,李达也有探讨。在《中国产业革命概观》中,李达分析了近代中国农村经济凋敝的状况。他说,中国进入产业革命时代以后,传统农业日趋破产,表现为大农降为中农,中农降为小农,小农降为佃农,荒地增加,农业人口减少等。

1935年,李达出版《社会进化史》,这是中国学者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写作的第一部世界通史,书中从世界史的角度,对亚细亚生产方式、奴隶制、封建制等论战的主要问题,放在世界史的大系统中进行考察,反映了著者开阔的历史眼光。

唯物论基本原理及方法论篇2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唯物论;世界观;辩证法精神

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当代生活环境和生存观念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生存论哲学在西方哲学中影响也越来越大。作为时代的产物,也影响着我国理论界,逐渐成为学术热点,我国也出现了类似的颠覆物质本体论,否定辩证唯物主义的倾向。在黑格尔哲学的基础上,马克思主义物质观体现了唯物论与辩证法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变革的一大关键。曾指出:“直到无产阶级运动的伟大的活动家马克思和恩格斯综合了人类认识史的积极的成果,特别是批判地吸取了黑格尔的辩证法的合理的部分,创造了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这个伟大的理论,才在人类认识史上起了一个空前的大革命。”

辩证唯物论的确立,奠立了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思想基础,“社会主义现在已经不再被看作某个天才头脑的偶然发现,而被看作两个历史地产生的阶级即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斗争的必然产物。它的任务不再是构想出一个尽可能完善的社会体系,而是研究必然产生这两个阶级及其相互斗争的那种历史的经济的过程;并在由此造成的经济状况中找出解决冲突的手段。”

作为揭示现代资本主义经济运行规律的奠基性理论的剩余价值学说,也是辩证唯物论的实际运用,正如列宁指出的:“虽说马克思没有遗留下‘逻辑’,但它遗留下《资本论》的逻辑,应当充分地利用这种逻辑来解决这一问题。”

一、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科学的世界观与方法论

马克思主义实现了人类思想史上的伟大变革,产生了一种崭新的辩证唯物主义,即列宁所称的“完备的哲学唯物主义”。它将世界的物质统一性这一唯物主义原则贯彻到底,同时克服了旧唯物主义在历史观上的唯心主义,克服了以往哲学无视人的真实生活和历史的弊端,使哲学实现了从“解释世界”到“改变世界”的历史性飞跃,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作为辩证唯物主义的内在组成部分是科学的世界观与方法论。

辩证唯物主义从人、人的实践活动及其物质生产条件这一确定前提出发,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为视角,透彻地阐发了贯穿人类始终的人与自然、人与人的矛盾关系及其历史趋势,合理地解决了自由和必然、理想和现实、有限和无限、个体和社会、理论和实践等一系列矛盾,这些矛盾仍然影响着当代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无论人们在今天怎样不断重新评价马克思主义哲学变革的意义,唯物论和辩证法的有机统一,始终是这一变革的实质。彻底的唯物主义,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也是们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世界观根据。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物质不是作为一切事物的基础,不是作为物质性质的支撑者,而是对人们意识所反映的一切现象、事物、过程,对整个物质世界的多样性所作的最高的哲学概括。不管物质的形态、属性、结构多么复杂和多变,他们都永远保持客观实在这一共同的根本属性。正是于此,这为人们树立了正确认识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世界观,为人们改造社会,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方法论依据。

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是客观世界运动所固有的,也是人的活动内在具有的。它不是朴素的辩证法,是对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否定后的自觉的辩证法,是继概念辩证法之后的唯物辩证法,唯物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和运动发展的学说。它应用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当代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难免会有些人只看到事物的一方面而忽视了另一方面,例如一些商品拜物教只看到了金钱物质带来的优越感,但同时也应该看到金钱更是万恶之源,导致物质的异化,致使社会风气的腐败,阻碍了社会发展,扰乱社会和谐。我们要坚持全面的、发展的、矛盾的观点看问题,抛弃那些片面的、孤立的、静止的思维方式,从社会现实出发,实事求是,认识事物发展规律,正视并努力解决现实中不可避免的矛盾,为最终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二、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基本精神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作为科学的世界观,首先意味着它承认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是本体论,是关于世界存在不存在、如何存在的根本^点。在本体论意义上,辩证法的根本特征是:内在生成或自己运动原则;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原则;过程性存在和革命转化的原则。换言之,在辩证法看来,存在是生成,生成是过程,过程是自我运动,自我运动是矛盾转化和普遍联系。这是一个否定一切静止的、孤立的、绝对的存在的存在宇宙观,并奠定了其认识论、历史观和价值观的前提。“这种辩证哲学了一切关于最终的绝对真理和与之相应的绝对的人类状态的观念。在它面前,不存在任何最终的东西、绝对的东西、神圣的东西;它指出所有一切事物的暂时性;在它面前,除了生成和灭亡的不断过程、无止境地由低级上升到高级的不断过程,什么都不存在。它本身就是这个过程在思维着的头脑中的反映。它的革命性质是绝对的――这就是辩证哲学所承认的唯一绝对的东西。”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彻底的批判精神,是建立在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基础上的进步意识、忧患意识、求真意识和反省意识等的总和。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这种彻底的批判精神集体现中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从变化发展中把握事物,“所有一切事物的暂时性;在它面前,除了生成和灭亡的不断过程、无止境地由低级上升到高级的不断过程,什么都不存在。”这就为我们按照世界的本来面貌改造世界奠定了世界观根据。第二,“新思潮的优点就恰恰在于我们不想教条式地预料未来,而只是希望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这种立足现实、面向未来的创新意识,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人们的一大难题,即面向诸多可能性的未来,如何使理论的前瞻性避免主观性。第三,“这种批判不怕自己所作的结论,临到触犯当权者时也不退缩。”这里既包含着自我批判的反省意识,又包含着不畏权贵的斗争精神,体现了无私无畏的革命精神。第四,“对当代的斗争和愿望作出当代的自我阐明。”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所固有的责任意识和归属意识,是其作为工人阶级世界观的自觉追求。

正是由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所具有的这种彻底的实践精神、批判精神、人文精神,辩证法在当代社会需要人们重新认识和重新运用,作为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应该保卫辩证法和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发挥辩证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基本精神,避免在思想和行为上的偏颇,将辩证法的基本原则落到实处,指导人们正确的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实现人与社会全面发展的目标。

三、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现实意义

关于辩证法在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中的定位问题,在今天具有特殊的意义。从理论上看,它关涉马克思主义哲学变革的实质和意义、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精神和思想特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意义等三大主题。从实践上看,它关系到我们观察中国和世界的根本立场和方法,例如,当代的世界历史是否已经“终结”?历史有没有方向、有没有坐标、有没有规律?如何确定当代中国的历史方位?等;它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理论指导,例如,如何准确把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什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键在党?一元化的指导思想是科学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表现,还是精神自由和文化繁荣的障碍?等;它还关系到当代中国精神生活和文化发展的定向,例如,文化有无先进、落后之分,价值观念有无对错、是非之辨?人性、个性、人权和人的自由是历史之谜的解答还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如何确立人类解放和社会进步的信念以及共产主义信仰?等。一句话,没有唯物辩证法,马克思主义整座理论大厦将失去根基,我们将陷入全面的思想混乱。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内在的包含着稳定性与发展性,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包括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发展,改革开放是社会主义自我完善的动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无产阶级执政党应该代表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应该坚持以人为本和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等。任何停滞、保守和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主义态度都违背马克思主义的批判的和实践的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是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经济全球化成为发展趋势的时代背景下进行,坚持辩证法,就是要坚持改革开放,以博大宽广的胸怀面对一切,并且批判的继承吸收优秀的一切经济文化成果。坚持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但并不否定马克思主义的发展,针对在当今社会出现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它所面对的自己的时代,与时俱进,解决新的题,总结新经验,得出新结论,以新的原理不断代替过时的旧原理。

参考文献:

[1]选集(第1卷)[M].人民出版社,1991:303-304.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人民出版社,1995:739.

[3]列宁全集(第55卷)[M].人民出版社,1990:290.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人民出版社,1995:217.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人民出版社,1995:416.

[6]汪民安,陈永国,马海良主编.后现代性的哲学话语――从福柯到赛义德[M].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1-2.

唯物论基本原理及方法论篇3

只要不放弃努力和追求,小草也有点缀春天的价值。下面好范文小编为你带来一些关于高中政治必修二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哲学基础知识】(第一单元)1、哲学的理解

①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问,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

②哲学是世界观与方法论的统一;

③哲学是对自然、社会和思维知识的概括和总结

2、哲学的基本问题: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思维和存在何为本原的问题,(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二是思维和存在有没有同一性的问题,即思维能否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划分为可知论和不可知论)

3、唯物主义三种基本形态: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唯心主义两种基本形态: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

4、哲学与时代的关系

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的精神上的精华

哲学对社会的作用(哲学是社会变革的先导):

①哲学可以通过对社会的弊端、对旧制度和旧思想的批判,更新人的观念,解放人的思想。②哲学还可以预见和指明社会的前进方向,指出社会发展的理想目标,指引人们追求美好的未来,同时能够动员和掌握群众,从而转化为变革社会的巨大物质力量。

5、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的基础:

阶级基础:无产阶级的产生和发展

自然科学基础:最具代表性的:细胞学说、能量守恒与转化定律、生物进化论)

理论来源:德国古典哲学(主要是黑格尔的辩证法和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

6、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特征:

①第一次实现了唯物主义与辩证法的有机统一

②第一次实现了唯物辨证的自然观与唯物辨证的历史观的有机统一

③第一次实现了在实践基础上的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

【第二单元探索世界和追求真理】二、辩证唯物论(第四课、第五课)(原理+方法论)

1、物质和意识的辨证关系原理

原理:物质决定意识,

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正确的意识对物质具有促进作用。【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包括:①人能够能动地认识世界。(意识具有目的性、计划性、主动创造性和自觉选择性的特点)②人能够能动地改造世界。其一,意识对改造客观世界具有指导作用。正确的意识对事物的发展起促进作用,错误的意识则会起到阻碍的作用。其二,意识对人体生理活动具有调节和控制作用。】

方法论:①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②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2、怎样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

①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要求我们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②要求我们把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尊重客观规律结合起来,把高度的革命热情同严谨踏实的科学态度结合起来

③反对夸大意识能动作用的唯意志主义即反对从主观出发,又反对片面强调客观条件,安于现状、因循守旧的思想。

三、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第六课)1、实践和认识(理论)的辩证关系原理

原理:实践决定认识,(即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认识对实践有反作用,正确的认识、科学的理论对实践有巨大指导作用。错误的认识、不科学的理论对实践有阻碍作用。

方法论:①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在实践中锻炼成才。

②重视科学理论的指导作用想,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2、为什么追求真理需要一个过程

认识具有反复性、无限性和上升性,要求我们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实践中认识和发现真理,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

3、真理是具体有条件的。

四、唯物辩证法(第六、七、八、九课)(一)联系的观点

1、联系的普遍性原理

原理:世界是普遍联系的

方法论:联系的普遍性要求我们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反对形而上学的孤立观点看问题

2、联系是客观性原理。

原理;联系是客观的,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不管是自在事物的联系还是人为事物的联系都是客观的。)

方法论:联系的客观性要求我们要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

3、联系的多样性原理

原理:事物之间的联系是多种多样的

方法论:联系的多样性要求我们注意分析和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

4、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原理

原理:区别:①整体是事物的全局和发展的全过程,从数量上看它是一;部分是事物的局部和发展的各个阶段从数量上看它是多。②整体和部分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地位、作用和功能各不相同。整体居于主导地位,统率着部分,具有部分不具备的功能;部分在事物的存在和发展中处于被支配的地位,部分服从和服务于整体。

联系:整体和部分相互联系、密不可分。①整体由部分构成,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会影响整体的功能,关键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甚至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作用。②部分是整体中的部分,整体的功能状态及其变化也会影响到部分。

方法论:坚持整体与部分的统一

②树立全局观念,办事情从整体着眼,寻求最优目标

②搞好局部,使整体功能得到最大发挥。

5、系统和要素的关系

系统的基本特征是整体、有序性和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向

系统优化的思想要求我们用综合的思维方式来认识事物

(二)发展的观点

1、发展的普遍性原理

原理: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运动、变化和发展的(世界是永恒发展的)。(发展的实质是事物的前进和上升,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方法论:要求我们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具有创新

2、量变和质变的辨证关系原理(做好量变的准备,促进事物的质变)

原理: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一切事物的发展都是首先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事物就是在量变和质变的两种状态中不断发展的。(即事物的发展就是这样由量变到质变,又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不断前进。)

方法论:①我们要积极做好量的积累,为实现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

3、事物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相统一原理

原理:事物发展的前途是光明的,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方法论:①既要看到前途是光明的,对未来充满信心,积极鼓励、热情支持和悉心保护新事物的幼芽,促使其成长壮大;②又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不断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勇敢地接受挫折与考验。

(三)矛盾的观点

1、矛盾的观点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包含着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

要求我们用对立统一观点看问题(即用全面观点看问题)

2、矛盾的普遍性原理

原理: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每一事物的始终,即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

方法论:①要承认矛盾的普遍性和客观性,敢于承认和揭露矛盾;②要善于全面分析矛盾,坚持两分法(即一分为二观点看问题),防止片面性。

3、矛盾的特殊性原理

原理: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个侧面各有其特点(矛盾具有特殊性)

方法论:要求我们要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

(补充理解: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我们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也是我们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

4、、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辨证关系原理

原理:二者是辨证统一的关系,

对立: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也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关系。

统一:二者相互联结(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结。一方面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另一方面,特殊性离不开普遍性。)

二者在不同的场合可以相互转化。(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方法论:①学会正确认识事物的秩序(特殊——普遍——特殊)

②学会科学的工作方法(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科学的工作方法。)

(补充: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依据。)

5、主次矛盾辩证关系原理

原理:在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就是主要矛盾;其他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则是次要矛盾。二者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方法论:①要善于抓重点,集中主要力量解决主要矛盾;②要学会统筹兼顾,恰当地处理次要矛盾。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6、主次方面辩证关系原理

原理:二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方法论:看问题既要全面,又要善于分清主流和支流;抓主流,不忽视支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7、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原理:主次矛盾和主次方面的相互关系原理

方法论: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两点是有重点的两点,重点是两点中的重点。

8、矛盾观(6

个原理)

矛盾分析方法: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或者加上坚持全面观点看问题)

9、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基本观和根本分歧点

唯物辩证法两大总特征: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

唯物辩证法主张用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看问题

(形而上学主张用归、静止、片面的观点看问题)

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是:矛盾的观点

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矛盾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

矛盾分析法是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根本分歧:是否承认矛盾,是否承认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10、辩证的否定观

原理内容:①辩证否定是事物自身的否定,即自己否定自己,自己发展自己。

②辩证的否定是发展的环节,是实现新事物产生和促进旧事物灭亡的根本途径。

③辩证的否定是联系的环节,新事物产生于旧事物,它总是吸取、保留和改造旧事物中积极的因素作为自己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④辩证的否定的实质是“扬弃”,既不是简单地肯定一切,也不是简单地否定一切。

方法论:①树立创新意识,做到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

(我们不仅要尊重书本,尊重权威,还要立足实践,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实现理论和实践创新与发展。)

11、辩证法的革命批判精神要求我们要树立创新意识(破旧立新)

12、创新对社会的作用(创新推动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的变革、推动人类思维和文化的发展)

五、社会历史观(第十一课)

1、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辩证关系原理(划分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最突出表现在对社会存在具有反作用。先进的革命的科学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有巨大的促进作用,反之起阻碍作用。

2、两对矛盾和两个规律

两对矛盾: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决定和反作用)

两个规律: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

3、社会发展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发展道路是曲折的

4、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

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人民群众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

因此:要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

(六)价值观(第十二课)

1、价值观具有导向作用

内容:

①价值观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重大的反作用,对人们的行为具有重要的驱动、制约和导向作用。

②价值观对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

③价值观对人生道路的选择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

正确的价值观对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起促进作用,错误的世界观则起阻碍作用

所以要求我们坚持正确的价值观,发挥正确价值观的导向作用。

2、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

1)标准:客观依据:必须坚持真理,自觉遵循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主观依据:自觉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

2)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的特点:社会历史性和主体差异性(地位、需要、认识角度、立场、阶级性等

3、人生价值观

(1)人生价值包括两个方面:社会价值(即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即奉献,即人是价值的创造者)和自我价值(即社会对个人的尊重和满足,即索取,即人是价值的享受者)

(2)人的价值就在于创造价值,就在于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即通过自己的活动满足自己所属的会、他人以及自己的需要。(即人生的真正价值在于对社会的贡献)

对一个人的价值评价主要看他的贡献,看他为社会、为人民奉献了什么。

(3)如何实现人生价值?

(首先必须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

①在劳动和奉献中创造价值。(是实现人生价值的根本途径)

②在个人与社会的统一中实现价值。(客观条件)(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在奉献社会中实现自己的价值)

唯物论基本原理及方法论篇4

关键词:哲学革命;哲学立新;《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新唯物主义

中图分类号:A8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854X(2014)07-0083-05

长期以来,我国学界的主流观点认为,马克思的“哲学革命”发生于19世纪40年代中后期,以《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等论著为标志,在这些标志性论著中,马克思彻底清算了自己先前的旧哲学信仰,真正创立了“新唯物主义”,实现了对传统哲学的革命性变革。1845年前的马克思论著(包括创作于1843―1844年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论犹太人问题》、《(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神圣家族》等早期著作)则被上述流行观点排除在马克思的“哲学革命”之外,并被定性为他创立“新唯物主义”的思想历程中的“不成熟著作”。在上述观点看来,这些论著不同程度上带有旧哲学痕迹,其思想观点与马克思主义立场存在较大差异甚至严重对立,马克思40年代中后期创立的“新唯物主义”,既是对传统哲学的革命性变革,也是对他先前论著中持有的“不成熟思想”(甚至“不科学思想”)的根本超越。

在笔者看来,上述流行观点是对马克思“哲学革命”思想历程的严重曲解,是难以成立的。事实上,马克思的“哲学革命”绝非在19世纪40年代中后期才真正发生,而是在1843年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以下简称《批判》)等被上述观点贬低为所谓“不成熟著作”的早期著作中便已发生:马克思的“哲学革命”是一个过程,《批判》是这一过程的真正起点,40年代中后期的马克思论著(包括《提纲》、《形态》等所谓“标志性论著”)不过是推进、深化了他的“哲学革命”而已,并非这一革命的真正开端。

要令人信服地论证“《批判》是马克思‘哲学革命’的起点”,首先需要论证马克思“哲学革命”的“过程性”。很显然,“哲学革命的起点”这一提法本身就是以马克思“哲学革命”的“过程性”为基本前提的。如果其“哲学革命”并非一个过程而是一次,那就根本谈不上有什么“起点”了。以往我国学界有一种不准确的流行说法,即马克思的“哲学革命”是在19世纪40年代中后期他的《形态》中一次性完成的,这种根本否定马克思“哲学革命”的“过程性”的观点,在国内颇有影响力,为许多研究者所认同。因此,对马克思“哲学革命”之“过程性”的指认与说明,不仅有助于论证本文的基本结论,还有助于驳斥上述错误的流行说法,消除人们对马克思“哲学革命”本身的误解,深刻认识马克思的“哲学革命”及其新哲学的精神实质。

在笔者看来,正是马克思创立其新哲学的过程性赋予其“哲学革命”以“过程性”,这是因为:马克思的“哲学革命”与“哲学立新”(指他创立新哲学)在时间上是一致的、重合的。

首先,作为一个宏大、严整的思想体系,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具有极为丰富的思想内涵,其哲学视野极为开阔,不仅对社会历史、实践、人学问题,也对一般本体论、存在论、辩证法、认识论等问题形成了深刻、透彻的看法。既然马克思“新唯物主义”是一个论域广泛、内容丰富的宏伟体系,那么仅仅确立了它的某一(或某些)组成部分,哪怕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或几个)组成部分(比如唯物史观、实践观等),也不宜断言这种新哲学已被“创立”了。只有完整地创建了这种新哲学的理论大厦,形成其各部分的所有重要观点、所有重要理论,我们才能断言,马克思真正完成了对其“新唯物主义”的创立。创建超越一切旧哲学的宏大、严整、博大精深的“新唯物主义”思想体系、实现“哲学革命”,这样的哲学壮举,即便对于作为天才哲学家的马克思来说,也必然有一个过程。这一点我们完全不难理解。

其次,马克思“新唯物主义”的哲学思想绝不是完全集中于他的任何一部论著中的。在他的一生中,根本不存在这样一部论著:它既形成或包含了其“新唯物主义”的全部基本部分(本体论、辩证法、方法论、历史观、实践观、认识论等),亦形成或包含了这些基本部分的所有相关的重要观点,并对这些观点进行了深刻、透彻的阐释。客观地说,任何一部马克思论著(包括所谓“标志性论著”)都无法充分展现马克思“新唯物主义”的全部哲学内涵,都至多是从某些方面(譬如从历史观方面、实践观方面等),以某种力度,展现了这种新哲学的部分内容,甚至对这部分内容的展现和阐释也是有限的。简明地说,他的任何论著对其“新唯物主义”哲学体系的阐明或揭示都是不完整或不完全透彻的。

以马克思“新唯物主义”的两部所谓“标志性论著”,即《提纲》与《形态》为例。《提纲》对“新唯物主义”的许多重要理论(比如唯物主义矛盾辩证法、人类解放理论、社会形态理论等)未做任何实质性论述,并没有给读者提供“新唯物主义”的完整形象,说这部论著建立了“新唯物主义”的整个理论大厦是完全不符合事实的;该论著对新唯物主义基本观点的叙述主要是粗线条的,很少展开论证,这种粗线条的叙述方式很难说是做到了对“新唯物主义”观点的透彻表达;该论著甚至对其重点考察的某些哲学问题的分析或说明也存在不全面或不完整的缺憾,比如,《提纲》在分析“人的本质”问题时,仅仅强调了人的本质的社会性,对“劳动与人的本质的关联性”只字未提,显然这种关于“人的本质”的分析是不全面的。《形态》虽然阐释或揭示了新唯物主义历史观、实践观的许多重要原理,但远没有囊括马克思“新唯物主义”的全部重要观点,甚至也没有囊括唯物史观的全部重要观点。该著作不但对“新唯物主义”中除历史观、实践观外的其他部分(譬如辩证法基本原理)的阐释相当薄弱。而且对唯物史观原理(这是《形态》的中心内容)本身的阐释或揭示也是不够完整或不够深入的。例如,该论著虽然对“现实的人”的基本特征做了精辟的界定,但未进一步说明“现实的人”的历史发展阶段,这样他关于“现实的人”的理论就不能说是完善的②。而且,该著作对唯物史观的社会形态理论的探索还远不能说“透彻”,譬如对资本主义社会形态、未来社会形态的探索还是初步的,马克思在后来的论著(《资本论》第一手稿、《(哥达纲领)批判》等)中对其做了重大深化和发展。总之,宣布“马克思在这两部论著中完成了对‘新唯物主义’的创建”是很不合适的(这样既夸大了这两部论著的哲学价值和历史地位,亦贬低了其他马克思论著的哲学价值和历史地位)。应当说,他当时仍处于对这种新哲学的探索过程中,其新哲学的创建尚未完成。

再次,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观点”分布于他不同时期完成的一系列重要论著中,这些论著有的处于马克思的青年时期,有的则处于中年甚至晚年时期,其时间跨度长达数十年。事实上,他的许多论著(包括1845年前的早期论著)都对阐发“新唯物主义”做出了重要理论贡献,都各有其不可抹煞、不可忽视的独特哲学价值。举例来说,写于1844的早期著作《论犹太人问题》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是马克思探索人类解放问题的思想历程中的第一座里程碑,对“新唯物主义”历史观的人类解放理论做了第一次理论奠基,形成了这一理论的许多基本观点。再如,众所周知,马克思中年时期写成的《1857-1858年手稿》对唯物史观原理进行了新探索,首次提出了关于“人的历史发展”的三阶段理论,难道这一理论不正是唯物史观的重要理论吗?不同的马克思论著往往各有其思想重心或理论主题,它们以自己特有的方式,从不同层次(譬如方法论层次、本体论层次、历史观层次等)展现或揭示了“新唯物主义”的哲学立场或哲学思想。只有分别对马克思各个时期的重要论著进行深入研究并加以有机整合,我们才能真正把握其“新唯物主义”的哲学全貌,而不流于片面。

不仅如此,“新唯物主义”的重要理论往往是在不同的马克思论著中得到初次实质性阐发。举例来说,新唯物主义的矛盾辩证法理论在1843年的《批判》中得到首次实质性阐发;“人的本质”理论则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得到初次实质性阐发;而人类解放理论便是在《论犹太人问题》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得到初次实质性阐发,并在《形态》、《宣言》等著作中得到了重大补充或深化⑥。上述事实同样证明马克思创建“新唯物主义”的“过程性”。

总之,马克思对其“新唯物主义”的构建实际上是一个过程,而绝不是一次性完成的。我们绝不能撇开这些事实。仅凭主观猜测便断定,马克思是在刻意制造他的论著在理论上的“缺憾”。如果他某一时刻在自己的头脑中一下子形成了“新唯物主义”的全部观点、全部理论,构建了这种哲学的整个“理论大厦”,那么,他何必要以如此漫长的时间跨度(从1843年至马克思晚年,持续数十年)来依次或分别地展现自己不同的“新唯物主义观点”呢?为什么不干脆在某一论著中一次性全部加以阐明呢?更令人纳闷的是,为什么他在展示其“新唯物主义”的某些具体理论时,往往也要经历较长的时间跨度呢?譬如他对未来社会理论的阐释便经历了很长的时间跨度。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等40年代论著中他就阐明了未来理想社会的特征(尽管这种阐明主要是粗线条的),在中晚年的论著(比如中年的《1857―1858年手稿》和晚年的《(哥达纲领)批判》)中他又对未来社会进行了新的、更加深刻的分析和说明,时间跨度不少于30年。事实证明,马克思对“新唯物主义”(甚至其中的某些具体理论)的阐释或揭示经历了一个为时较长的艰苦探索过程,在这一探索过程的早期,他尚不具备完整、透彻地阐明“新唯物主义”理论体系的充分能力,甚至还不具备完整、透彻地阐明其中某些重要理论的充分能力。

此外,作为一个思想极为活跃、涉猎极为广泛、精力相当充沛的天才哲学家,马克思的哲学思想经常处于动态的发展中,他在哲学上经常形成或提出新思想、新看法,这完全不足为奇。断定马克思在某一时刻一次性形成了“新唯物主义”的整个理论大厦和全部观点,之后只是分阶段依次表达或重复这些观点而毫无创新和发展,反而是真正的奇谈怪论。作为具有强烈创新意识的哲学家,马克思绝不会满足于自己40年代形成的、带有某些局限性的那些“新唯物主义观点”,而是必然要根据新的具体科学研究成果,进一步充实和发展,构建内容更丰富、视野更开阔、思想更完善的“新唯物主义”理论大厦,实现哲学上新的“自我超越”。

那么何以体现马克思的“哲学革命”与“哲学立新”在时间上是一致的、重合的呢?

我们知道,“哲学革命”意味着哲学领域的“破旧”,但“破旧”的目的在于“立新”,创立新哲学是“哲学革命”的应有之义和内在要求。没有哲学上的“立新”,就根本谈不上有哲学上的“破旧”和“革命”。马克思在哲学上所发动的“革命”,正是以他在哲学上的“立新”,即创立新哲学作为标志的。离开“哲学立新”,“哲学革命”便失去了根基和依据。革命必须“破旧”。对旧思想的破除或否定,必须以新思想为精神武器和依据。没有“新思想”的人,不但无法破除旧思想,他甚至根本缺乏破除旧思想的动机或意愿。一切思想领域的“破旧”、“革命”本质上就是用新思想来取代旧思想,打破或消除旧思想对人们的束缚和统治。但是“确立新思想”是一个过程,是在“破旧”、“革命”的过程中“立新”,破除或否定某种旧思想、旧理念,其实就是相应地确立某种与旧思想相对立、相冲突的新思想、新理念。有“破旧”才有“立新”,有“否定”才有“肯定”,有“革命”才有“创新”,这完全符合辩证法。所以在马克思开始辩证地否定旧哲学、进行“哲学革命”的同时,他的新哲学的构建也开始了。从时间上看,二者是一致的,是同时发生、同时存在的,它们相互关联、无法割裂、相互依赖、互以对方为自己存在的条件,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所以,如果马克思的“哲学革命”是一个过程的话。那么其“哲学立新”也必然是一个过程,反之亦然。马克思的“哲学立新”历程何时开启或终结,他的“哲学革命”历程亦何时开始发生或完成,反之亦然。

有的论者或许会坚持这样一种看法:只有完整地创立“新唯物主义”,才意味着马克思“哲学革命”的真正发生;如果他只是形成了这种新哲学的部分观点,还谈不上有什么“哲学革命”,至多只能认为他已处在其“哲学革命”的前夕,正在为发动这一革命做思想上的积极准备。不难看出,这种观点是将马克思哲学上“立新”的彻底完成作为马克思“哲学革命”发生的必要条件。而在笔者看来,这种貌似有几分道理的看法,其实是相当片面、偏颇的。如上所述,马克思在哲学上的“立新”与他在哲学上的“破旧”、“革命”是不可分割、相互依存、同时进行的,而不是截然分开、先后发生的两个事件或两个过程。上述看法却认为。先有哲学上的“立新”,而后才有所谓“哲学革命”,这在逻辑上是根本站不住脚的。新唯物主义部分重要观点的形成,不但表明马克思的“哲学革命”已经发生,而且意味着这种“哲学革命”是有某些重要的哲学成果相伴随的,尽管这里所说的“哲学革命”还只是局部的或阶段性的,在“革命”的广度(涉及的哲学领域)和深度(对哲学问题认识的程度)方面也有限。但如前所述,马克思的“哲学革命”并不是一次性完成的,而是经历了一个从酝酿、发生到拓展或深化的过程。该看法既然承认马克思的“哲学立新”是一个过程,那么,同样应该承认,马克思的“哲学革命”也是一个过程。马克思“哲学革命”的历程绝不是在“哲学立新”完成后才真正开启,而是与后者同时开启、同步进行和深化。

通过上文的分析我们已经明确:马克思的“哲学革命”是一个过程,这一过程的起点与其“哲学立新”的起点在时间上是一致的。不仅如此,这两个起点在学术载体(指论著)上也应当是一致的,它们所对应的不可能是两部不同的马克思论著。这意味着,如果说马克思是在某一部论著中开启了其“哲学立新”的思想历程的话,那么,我们就认为,他在这部著作中同样开启了其“哲学革命”的思想历程,反之亦然。认识到“哲学革命”起点与“哲学立新”起点的一致性,为我们正确指认马克思“哲学革命”的起点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创造了决定性的思想条件。这就是说,只要有效确定了马克思创建其新哲学的起点,也就确定了其“哲学革命”的起点。那么,如何来确定马克思创建其新哲学的起点呢?

我们知道,马克思的论著是其思想的载体。记录或展现了他不同时期的哲学观点,深刻地反映了其哲学思想的演进轨迹。不论是马克思的“哲学革命”,还是他的“哲学立新”,都要反映或体现在他特定时期的哲学论著中。对马克思不同时期的论著进行深入考察和比较研究,确定阐释或蕴含其新哲学的初始性论著,是辨认马克思“哲学立新”之起点的基本途径。这种“初始性论著”,必须具备这样的基本条件:在该著作中,马克思开始对其新哲学的观点进行阐释或揭示,首次确立了根本不同于旧哲学的新哲学范式,实现了其对旧哲学的第一次实质性超越。这里所说的“新哲学的观点”,并不要求是这种新哲学的全部观点,只要是其中的部分观点即可。如前所述,在马克思毕生的论著中,任何论著对其“新唯物主义”哲学体系的阐明或揭示都是不完整或不完全透彻的,没有哪一部论著能穷尽其新哲学的全部观点。加之他的“哲学立新”是一个过程,而我们探寻的只是这一过程的起点,那么就完全不必也不宜苛求上述“初始性论著”囊括马克思新哲学的全部观点。

那么,在马克思毕生的论著中,究竟哪一部论著是阐释或蕴含其新唯物主义哲学的“初始性论著”?哪一部论著最先确立了新哲学范式,实现了对旧哲学的首次实质性超越?一般学者们通常会首先想到《提纲》或《形态》这两部著名论著,而恩格斯对《提纲》的一个著名评价,即它是“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献”⑦,更加强了这种判断的可信度。的确,这两部论著深刻阐明或揭示了马克思“新唯物主义”的不少重要观点、重要思想,充分反映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范式,根本超越了传统哲学,但问题是:它们是否是最早阐释或蕴含马克思“新唯物主义”观点、最先实现哲学范式之革新及对传统哲学之超越的“初始性著作”?要回答这一问题,我们不妨将目光继续投向《提纲》之前的马克思论著。它们大体可划分为两个阶段的论著:《莱茵报》时期以后、《提纲》之前的马克思论著(以《批判》为首部重要著作,主要包括《批判》、《论犹太人问题》、《

那么,对“新唯物主义”的初次阐释或揭示,对传统哲学范式的首次革新及对旧哲学的首次实质性超越,是在1843年的《批判》中实现的吗?对此,笔者持肯定态度。在笔者看来,断言“《批判》初步实现了对‘新唯物主义’的阐释或揭示、哲学范式的革新、对传统哲学的实质性超越”,是恰如其分的。通过近几年来对《批判》等马克思早期著作的研究,笔者注意到,写于1843年、被传统观点贬低为所谓“不成熟著作”的《批判》,其实内在蕴含着根本超越马克思先前著作及传统哲学的四大哲学创新: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初次自觉结合、唯物主义矛盾辩证法的第一次实质性探讨、“具体对象具体分析”的辩证唯物主义方法论原则的基本形成、“经济因素决定上层建筑”的唯物史观原理的初步阐明。在该著作中,马克思深刻阐释或揭示了“新唯物主义”的许多重要观点、重要思想,至少包括:关于物质与精神之关系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关于矛盾对立的客观性、对待矛盾的正确态度、对抗性矛盾与非对抗性矛盾、同一本质内部的矛盾和不同本质之间的矛盾、对立的绝对性和相对性、对立面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的唯物辩证法观点;“具体对象具体分析”的辩证唯物主义方法论思想;“经济因素决定上层建筑”的唯物史观原理⑨。这些都是“新唯物主义”的重要观点、重要思想,它们在《批判》中都得到了鲜明的展现。鉴于笔者已在先前的学术论文中以大量笔墨详尽阐明了《批判》的上述哲学创新及其“新唯物主义”哲学观点,这里不再展开探讨。总之,这些观点都是既超越唯心主义亦超越旧唯物主义的,是传统哲学根本不具备的创新性思想。另外,说“《批判》实现了哲学范式的革新与对传统哲学的实质性超越”,也是完全成立的。我们知道,《批判》以前的传统哲学的基本范式,是颠倒思维与存在之关系的唯心主义范式与脱离甚至背离辩证法、将唯物主义原则局限于自然观领域的旧唯物主义范式。《批判》则初步确立了根本不同于这二者的“新唯物主义”哲学范式。这种新范式的基本特点是:既贯彻唯物主义原则,又自觉坚持辩证法思维方式,实现了唯物论与辩证法的有机结合;既坚持哲学基本问题、自然观上的唯物主义,也力图在社会历史观中贯彻唯物主义,克服旧唯物主义“自然观上是唯物主义、历史观上陷入唯心主义”的根本缺陷。这样的新唯物主义范式,明显优越于传统的旧唯物主义范式与唯心主义范式,实现了对二者的根本超越。可见,将马克思“新唯物主义”的“初始性著作”认定为《批判》,是有充分根据、充足理由的。既然《批判》是马克思创建其新哲学的起点,那么其当然也是马克思“哲学革命”的起点。

作为马克思“哲学革命”、“哲学立新”的起点,《批判》真正开启了马克思“哲学革命”的思想历程,是他的第一部“新唯物主义著作”。《批判》之后的马克思著作(包括《提纲》、《形态》等著名论著)不过是推进、深化了以该著作为起点的“哲学革命”而已。应当说,19世纪40年代中后期的马克思论著(譬如《提纲》与《形态》),既非马克思“哲学革命”的起点、开端,亦非这一哲学革命的完成,不过是这一革命的阶段性成果,对其哲学价值与历史地位应充分肯定,但不宜过度夸大。澄清上述事实,有助于我们重新认识、评估《批判》等早期马克思著作的历史地位,深刻认识马克思“哲学革命”的思想历程,恢复马克思思想史的本来面目。

注释:

①⑤⑧⑨参看林锋:《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四大哲学创新――兼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不成熟论”》,《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0年第5期。

②③参看王东、林锋:《(资本论)第一手稿的五大哲学创新――(1857―1858年手稿)的重新定位》,《江汉论坛》2007年第6期。④⑥参看林锋:《马克思(问题)与(导言)人类解放理论新探――兼评所谓“(问题)、(导言)不成熟论”》,《东岳论丛》2011年第4期。

唯物论基本原理及方法论篇5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改革;实践;社会现实

近二十年来,随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基本观点的确立、国内思想解放运动的兴起和社会改革的深入,国内很多学者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传统体系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做了大量的研究并展开了广泛的讨论,开创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改革的新局面,形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内容发展的新契机。“从传统哲学解释中突围,在现代制高点上创新”已成为现实的理论运动。

我国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并非马克思、恩格斯自己制订的,是移植于前苏联的马克思主义教科书体系,此体系是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前苏联学者遵循斯大林的指示,按照当时人们的理解水平编写的,它把马克思主义哲学解释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在内容上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分割成本体论、辩证法、认识论和历史唯物主义四大板块。“两个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和“四大板块”(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历史观)结构,将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的内在联系人为地进行了简单地拼排,割裂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世界观与方法论、辩证法与认识论、自然观与历史观的内在统一,使马克思主义哲学抛弃了辩证思维的灵魂而丧失了自身的活力。在教学领域中,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经典理论被概念化、公式化和教条化,活生生的唯物辩证思想因缺少时代特色而变成了一种可以普遍套用的空话。在哲学研究领域,马克思主义哲学困于传统哲学的物质本体论的思维模式而止步不前,很多学者不得不提出要重新解读马克思主义哲学。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四大板块”结构体系未能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哲学革命性变革的实质,不懂得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旧哲学的根本区别首先在于思维方式上的转变,没有把实践的观点作为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而仅片面强调抽象的物质本体论,忽视了感性的实践基础和主体性原则,从而造成了具体的、现实的人的缺失。

要保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生命力和活力,我们就必须以现实为基础,既要强调世界的客观性又要强调人的主体性。要改革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我们必须回到实践这个逻辑起点,以实践为基础构筑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体系。首先,我们必须以实践本体论替代物之本体论。原来的物质本体论追求的是世界的本质、本原,认为“世界统一于物质”。实践本体论关注的是生存论意义上的人与世界的关系,追求的是对人和世界及其相互关系的终极关怀,把人的存在本身作为哲学所追寻的目标。实践本体论还坚持“世界统一于物质”的观点,但是本体由原来的物质本体转换为实践本体,从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问题就由思维与存在关系问题,转换为在实践基础上主体与对象关系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两个层次即主体与对象以及人与世界的认识关系与改造关系,这两个方面和两个层次都是在实践的基础上进行论述的。以此为基础,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的本体论部分都贯彻了实践本体的观点。其次,在辩证法部分,辩证法也是人为了生存在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即实践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所以辩证法的基础也是实践的观点,也应以实践本体论为前提。再次,在认识论部分,虽然以前的认识论部分对于实践是非常重视的,认为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实践与认识是辩证统一的,但实践也仅仅是认识的基础。我们认为认识论与本体论是统一的,认识领域的对象不仅指向外在世界,而且涉及人自身,认识与存在的相关性则相应地展示为认识与存在的“互融”,这个互融的过程也就是实践的过程。因此,认识论部分坚持实践本体论也不存在矛盾和冲突,认识论与本体论在实践的基础上是形成统一的。最后,唯物史观部分以实践本体论为前提就更无矛盾可言,因为实践本体论是生存论意义上的本体论,只有在实践的基础上才能形成人类社会,也才有历史观可言。

早在八十年代,吉林大学的高清海先生就提出:“实践一元论”的思想。高先生认为,“两个主义四大块”的体系结构肯定是有问题的,那种分割并列的结构必然要使内在的关系人为地外在化,即使单纯从行文和讲述的需要出发,在这种前后并列的结构中,也不能不从唯物论中剔除辩证法的内容,从辩证法中剔除唯物论的内容。因为在一本教科书里总不能同样的话前后不断重复地去说。辩证法与唯物论人为地拼凑在一起是不能反映出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质的。关于“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这两部分的内容的关系同样如此。他认为“两个主义四大块”在理论上由于没有理解马克思提出的“实践”学说的真实意义,因而就不能把自已的理论建立在实践观点的基础之上,这样就在一方面不能不从内容中失落了“人”,而变成重物轻人的自然理论,远离了现时代的精神;在另一方面,又不能不落入旧哲学的本体论的思维模式,从而丢掉了马克思所实现的哲学变革的理论实质。因此,高先生提出以了“实践”观点为基础去改造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他从原来抽象的“物质”基点转移到与人的生存生活直接相关的“实践”基点。以实践为基础,从主观和客观的基本矛盾出发,以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为基本线索,坚持世界观、认识论、方法论相统一的原则提出自己独特的体系结构。高清海先生的“实践”观点的提高从思维方式上是一个突破,它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改革引入一个新境地。

到了九十年代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改革出现了繁荣的景象,很多学者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从多角度提出了诸多理论观点。主要代表人物有李秀林、肖前、黄楠森、杨耕等。李秀林在和王于、李淮春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第四版)中也对“四大板块”结构体系进行了改革。首先,他们进一步强调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的和基本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体系的基础和核心。全书以科学的实践观为基础和轴心,贯通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思想内容及其各部分的相互关系;以实践观和物质观的统一,阐释了包括自然、社会、思维在内的哲学本体论,认识论的价值论、方法论,以及人论的一些问题全书力求按照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内在逻辑,突出和体现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一体化”的思想.这一体系改革理论虽然也以实践观点为基础,但只限于在内容上的补充和调整以及章节,结构上的增减和变动,因此没有完全脱离苏联板块体系和思维模式。

以上这些学者在发表论著时,虽然在论的角度和具体观点各有差异,但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都力图重新把握、反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神实质,把实践的观点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基本观点,作为贯穿马克思主义哲学全部原理的中心线索来展开论述,或者说都力图将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实践唯物主义来把握。正如高清海先生所阐述的“突出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以此为基点去重新审视、理解、阐释马克思的哲学理论,是这些年来这一领域理论研究的共同特点,也是它取得的最重要的成果,这一成果最后凝结成为绝大多数学者所赞同的“实践唯物主义”的范畴和名称。[1]

可以说,以实践作为改革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基本原则,已被大多数学者所认同,它不仅是走出苏联模式教科书体系桎梏的突破口,也是重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基点。但现实是很多学者对实践的理解不尽相同,甚至相当贫乏,从而影响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改革。对于实践的理解前人更多的是从认识论上把握它,强调实践的思维方式和方法论。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来看这远远不够,对于实践我们还应更深层地挖掘其作为主体性概念的内在本质及逻辑关系,只有从更高的境界理解实践的内涵,才能真正找到科学改革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正确途径。

实践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体,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也是客观见之于主观。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改革不仅要研究实践理论为,还要研究社会现实。马克思曾经说过:“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髓”。[2]马克思主义哲学也不例外,其哲学体系改革是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领域发生深刻变化,社会现实不断挑战理论领域的背影下开始的。现实性是学术研究的内在特性,学者的研究方向、研究领域往往与社会发展的要求息息相关,其研究成果也直接或间接地表达出对现实问题的认识和评价。马克思主义理论具有实践性的品格,它的产生和发展与无产阶级革命运动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马克思主义的生命力,不在于它可以超越历史条件,而在于它总是基于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的,理论的发展和创新的源泉植根于实践之中。因此,对现实重大问题的研究不能不占首位。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创新,要求研究者必须深入到中国社会发展的现实当中,理性地反思中国人民在现代化进程中所从事的最基本实践活动,科学地分析和研究实践中所提出的重大问题、以及在解决这些问题中所形成的哲学观念。马克思指出:“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的内容都是由于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期的需要而形成起来的。所有这些体系都是以本国过去的整个发展为基础的”。邓小平也多次指出,列宁和之所以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就在于他们不是从书本里,而是从本国的实际中找到了革命的道路。改革开放以来,他始终强调要研究新的实践。他说:“一个新的科学理论的提出,都是总结、概括实践经验的结果。没有前人或今人、中国人或外国人的实践经验,怎么能概括、提出新的理论?”我们党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就是我党在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实践的理论创新。

总之,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改革必须把握“实践观点”这个入口,把“实践观点”和马克思主义的内容发展相结合、和社会现实的挑战相结合,这样才能在理论上有所突破。

参考文献:

唯物论基本原理及方法论篇6

关键词:"两课"教学;哲学方法。

"两课"教学的哲学方法是"两课"教学法的方法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在"两课"教学中的具体运用,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与"两课"教学具体实践相结合的经验结晶。新的"两课"教学体系,非常重视对大学生进行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教育,重视让大学生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这种新的教学体系更加要求"两课"教师将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融于教学体系之中,特别是将马克思主义哲学根本方法运用于"两课"教学过程中,使受教育者从中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和熏陶。因此,"两课"教师研究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在"两课"教学中的应用,是非常必要的。

一、唯物主义的方法。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是辩证的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是我们坚持正确的思想路线,科学地认识世界和有效地改造世界的哲学基础。

从哲学方法论的角度讲,辩证唯物主义关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是我们一切工作的立足点。我们之所以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讲求工作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反对"假、大、空"等,就是因为这些都是以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为科学的理论基础,并经过无数次实践检验得出的正确结论。以此作为"两课"教学的方法论基础,说明"两课"教学务必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与此相应的哲学方法。这是"两课"教学首要的和最根本的方法。为保证"两课"教学的效果,这一方法应贯穿于"两课"教学的全过程及其各项教学环节之中。比如,在进行理论教学时要联系实际问题和结合开展一些实践活动;在进行实践教学时要从具体的实际条件出发,讲求现实性、可行性和实际效果;在作"两课"教学的计划安排时,要以现实情况为基础,不能从师生的主观愿望和激情出发;在考察、总结"两课"教学效果时,不能只看表面上讲了多少内容、做了多少作业、搞了多少活动、采用了什么形式,更重要的是要看对学生产生的实际影响有多大、学生得到的实际收获有多少。这才是实事求是的根本方法所要求的。

二、唯物辩证法的方法。

唯物辩证法是人的思维对客观世界辩证本性的正确反映,是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有机统一。唯物辩证法的理论内容极为丰富,其体系是由一系列基本规律和基本范畴构成的。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和总特征。以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观察问题、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是唯物辩证法的首要的基本方法。这些基本观点、基本规律和范畴,都对"两课"教学法具有直接的指导作用。例如,以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观察问题、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就是"两课"教学经常用到的方法。比如,"两课"教学中的系统分析法、结构分析法、历史分析法、过程分析法、横向比较法和纵向比较法等,都是以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观察问题、认识问题、处理问题的具体运用。又如,以唯物辩证法中对立统一规律以及成对范畴的辩证关系指导"两课"教学,集中体现在矛盾分析法在"两课"教学中的运用。这是科学地认识和处理"两课"教学中一系列矛盾的最基本的方法。"两课"教学过程中时时处处都充满着矛盾,如教师与学生的矛盾、教学内容与学生专业兴趣的矛盾、理论体系与教学体系的矛盾、教学内容与教学手段的矛盾、教学内容中重点与非重点的矛盾、"两课"教学与整个教育管理体制和方法的矛盾、理论与实践的矛盾、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继承与创新的矛盾、共产主义理想与现实的矛盾,在分析现实问题时还会遇到本质与现象的矛盾等等。除了"两课"教学共同具有的矛盾外,各门课程还有其自身要解决的特殊矛盾。如"思想道德修养"课要解决的特殊矛盾是:现代化社会对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要求与大学生思想道德现状的矛盾以及当代大学生自身的思想道德需要与其思想道德现状的矛盾。这些矛盾的解决,无一不需要用到矛盾分析的方法。转贴于

三、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方法。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坚持"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认识路线,坚持能动的反映论,坚持运用实践的观点和辩证的观点考察人的认识,说明人对客观世界反映的社会性、能动性和辩证性,说明认识的本质、特点、功能、历史演化规律和辩证发展过程,说明真理的客观性和辩证性,是最为科学的认识方法。

在"两课"教学中运用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和方法,首要的是坚持以实践的观点和辩证的观点看待人的认识和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一方面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我们认识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另一方面又要在实践的推动下,使马克思主义得以不断发展和创新。要以这一精神指导"两课"教学内容体系和方法的改革,任何时候都不能因循守旧、固步自封和脱离实践。此外,就是要在"两课"教学中贯彻群众路线的方法。"两课"教学工作的主体和客体都是一支庞大的队伍,具有广泛的群众性特点,是做群众的工作,也是依靠群众来做的工作。因此,采取群众路线的方法,是"两课"教学工作成功的必由之路。具体来说,就是不管是对广大高校学生,还是对广大"两课"教师,以及参与"两课"教学和管理的其他各方面人员,都要充分地相信他们、依靠他们,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和无穷的创造力。比如,组织集体备课、开展集体调研和教研活动,与社会各界人士协作培养大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深入学生、深入群众、深入社会搞调查研究,重大的改革举措采取集思广益、民主决策的办法,通过齐抓共管形成对大学生思想品德的教育合力,组织大学生参与教学、参与教改、参与评估总结,开展多种形式的自我教育活动,等等,这些都是集中群众的智慧和力量,走群众路线搞好"两课"教学的具体做法。

四、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

历史唯物主义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的特殊本质和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并对人类社会进行了纵向和横向的全面考察,阐明了整个社会系统的一般结构及各个基本构成要素间的相互联系,阐明了社会发展的矛盾运动、内在动力及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历史唯物主义既是科学的历史观,也是我们认识社会和改造社会的科学的方法论。它所阐明的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及基本原理同样对"两课"教学具有直接的指导作用。

首先,历史唯物主义所阐明的基本原理和一般规律是指导"两课"教师正确认识教育对象的方法论基础。比如,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辩证关系的基本原理以及关于"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基本观点,指明了考察和分析教育对象思想特征的基本途径和方法,即从教育对象所处的时代背景和社会生活环境中、从教育对象所受到的社会和家庭影响及学校教育中、从教育对象个人的经历和实践活动中去考察。由于社会存在对社会意识的决定作用,每一代人的思想意识都会打上时代的烙印,生活在相同的社会大环境下的人们的思想总是存在着一定共同特征,人们的思想意识也会随着时代和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对教育对象思想脉搏的把握,既要站在历史的高度,联系当时的时代特征和当地社会生活背景去考察,又要追随时代的变迁作动态的考察。不能以老眼光看待当今的大学生,也不能以僵化的观念和标准评估其变化发展。同时,由于社会意识又具有相对独立性,且每个人的生活经历和实践活动都不尽相同,使得生活在相同的社会大环境下的人们的思想意识又总是存在着种种差异。因此,要深人细致的了解大学生,还需要针对不同的教育对象作具体考察和分析,既要看到各自思想的一贯特点,又要看到其思想的变化发展;既要看到其思想发展的连贯性、必然性,又要看到其思想变化的间断性、偶然性。在考察方法上,既要把普遍调查和个别调查结合起来,又要把纵向考察和横向考察结合起来;既要分析影响教育对象思想形成和变化的客观环境因素与外部条件,又要分析其思想形成和变化的主观内部动因;既要分析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多方面因素对学生思想产生的不同程度、不同方式的制约性,又要分析不同性质、不同层次的社会存在因素对其思想影响的多样性;既要分析占主导地位的经济、政治、文化因素对学生思想影响的程度,又要分析社会中的非主导因素对其思想影响的程度。其次,历史唯物主义所阐明的基本原理和一般规律也是指导"两课"教师培养和塑造教育对象的方法论基础。比如根据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的原理,重视在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基础上,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优化影响教育学生的社会环境和社会风貌;根据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和社会意识各种形式间相互影响的原理,要继承和发扬优秀民族文化传统,吸收国外先进的科学文化成果,加强"三观"、"三德"和主旋律教育,以科学的理论武装学生头脑,提高他们抵御各种错误思潮影响的能力;根据唯物史观关于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和社会发展必然趋势的原理,要加强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认清资本主义的本质,增强学生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责任和情感,提高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自觉性。

参考文献

[1]吴松年:《思想政治课教学艺术》,经济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