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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文化建设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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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文化建设范文

关键词:农村基层;文化建设;现状;对策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建设新农村、培育新农民,用先进文化占领社会主义农村文化阵地,对加快新农村文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特别是党中央关于“三农”问题的“1号文件”连续颁布以来,原州区农村各级党组织和政府从农民精神文化需求和基层文化工作的实际出发,大力推行文化建设,农村文化工作面貌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从总体来看,农村文化仍远远落后于经济发展,落后于农民精神文化需求,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经济发展是根本,文化建设是关键。与当前我国快速发展的经济和日益提高的物质生活相比。而农村文化的建设表现较为滞后,加强农村的文化建设既是“三农”持续健康、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乡镇文化站则肩负农村群众文化活动的示范和导向作用。

1乡镇文化站建设的重要性

1.1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智力支持。我国目前的经济体制转型是顺应历史发展和以人为本的社会发展要求的,这个转型不仅表现在物质性的发达、而且要求社会文化进步。农村原有的文化资源原本不足,乡镇以下的农村基层文化设施、文化活动、文化教育更为贫乏。很多传统的文化在很大程度上走向消亡。而乡镇文化站是先进文化的前沿阵地,其职责是对群众做好宣传、组织、示范、引导。为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1.2为新农村文化指引方向。农村文化建设必须与以人为本的社会发展目标相统一,建设和谐社会,农村文化建设要符合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要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调共产党员要始终代表先进文化前进的方向,乡镇文化站就要着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让农民学文化、学科学、学技术,接受爱国主义理想信念和民主法制观念等方面教育。从而提高思想道德素养、抵制不良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弘扬时代主旋律。

1.3为广大农村群众服务。乡镇文化为民服务,它立足于文化工作面向基层,将文化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繁荣文化活动的一种有效载体。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员要广泛的动员组织群众参加各种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让群众在参与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从而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提高群众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和繁荣农村文化事业。

2当前农村基层文化现状

2.1各级领导对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了清醒认识。当前,各级领导尤其是乡镇基层领导对加强农村基层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了清醒认识,主要表现在:农村节庆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农村文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力度不断加强。原州区除每年组织10场左右全区性的节庆文化活动和长年不间断的集中“三下乡”活动外,各乡镇重要节庆日文体活动精彩纷呈。

2.2农村文化消费逐年增长。这主要反映在两方面:一是文化活动丰富多彩;二是文化品位逐步提高。民间传统的社戏、龙灯、庙会等带着浓厚乡土气息的文化活动逐渐复苏并不断发扬光大。近几年来,卡拉ok、健身跳舞等非传统的现代都市文化活动在本区农村兴起,并渐成时尚。

2.3民间文化队伍发展壮大,民营文化渐成主力军。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民间文化队伍发展壮大,文化经纪人不断涌现。近几年,原州区已先后组建各类民间文艺演出团体50多支,各类民间文艺骨干达500余人,全年演出800多场次。

2.4近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化,农村的经济文化发生了深刻变化,但由于地理的、人文环境的差异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一些乡镇的文化站建设不容乐观。文化资源缺乏、设施落后等许多因素制约着农村文化的建设。

2.5文化形式单一,文化活动匮乏。当前农村特别是有些自然村庄,群众的娱乐方式除看电视打麻将、吹牛皮外,几乎无其他活动选择。且输赢不大的“小麻将”、“”、扯“小金花”在农村的庭台院落随处可见。已成部分落后地区较为盛行的娱乐活动,文化资源严重匮乏。

2.6重视程度较低,经济投入不大。现在考核政府的硬件指标是偏重经济建设,而文化事业则属精神领域,对基层文化的考核方式不硬,伸展度不大,因为群众的文化生活很难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下级党委政府将绝大部分精力放在财政收入,工农业产值增加等指标上。放松了农业文化建设,认为只有投入无产出,引不起重视。由于文化设施短缺,群众谈天喝茶搓麻将,劳作经商打扑克,也因而诱发了现象的产生,败坏了村风民风。

2.7服务运转困难,服务机能弱化。农村基层文化开展的是否有效,重要的是要有一支好的队伍和一批热心的文化骨干,如今农村青壮年普遍外出务工,拥有一技之长的文艺人才纷纷外流,导致村民自发组织的文化群体失散。乡镇文化的工作人员大部分时间被分配到抓硬指标上去,文化站的作用日渐消弱,“三下乡”活动进行的次数少,但不保证每个乡镇都到,现在城区广场文化活动日渐丰富,但延伸到村社较难。

3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对策

针对当前基层文化建设存在的种种不足,从不断丰富和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实际出发,必须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3.1正确引导,规范管理。当前因建设需要耕地被征用后的农民、退耕还林后的农民,他们不仅有娱乐欲望和精力,而且有时间,当地政府应重点引导、培训,组织他们参加各类文化活动。这些人们经常聚集在一起,无事可做,如果没有健康的文化活动来吸引,很易走上邪门歪道、而且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是团结群众,构建和谐社会的一种很好方式,是抵制“黄、赌、毒”等社会毒瘤的有力武器。另一方面要充分调动农民自办文化的积极性,出台一些激励政策,支持农民发展民间剧团、文化大院、个人图书室等文化实体,通过民办公助加强引导管理,促进农民自办文化健康发展。

3.2加大投入促进建设落实。群众基层文化作为公益事业,政府应投入不是全部推向市场,因为经济投入与文化事业是否同步、协调发展,关系到改革成败,况且基层文化建设是政权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加强解决乡镇文化站只有牌子而无场所、只有编制而无经费、只有人员而无活动的问题。逐步缩小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区域差距。

3.3提高服务机能,优化结构组合。乡镇文化工作人员要有对文化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根据乡镇农村人口希居、地域特点、经济条件,有计划地创建一批具有实用价值的文化设施,也可利用现有的文化设施改造,利用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平台为农民服务。

农村基层文化建设范文

一、加强新形势下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融安县位于广西桂北山区,全县总面积2905平方公里,聚居汉、壮、苗、瑶、侗等19个民族,总人口32万人。其中农村人口占了绝大部分比重,因此,我们说融安整体人口素质的提高,从某种意义上讲,关键就在于农村人口素质的提高,就在于我们如何地搞好农村文化建设。对于融安县来说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整个融安的小康。在新的历史阶段,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精神需要的有效途径。随着整个社会信息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农民与外部社会的接触越来越紧密,以致外来文化的入侵,间接或直接导致了农民群体的价值取向、道德观念、文化选择趋于多样化,而农民的文化观念又良莠不齐,使得农村文化建设的难度不断增加,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造成不利影响,在这种严峻的情况下,只有不断增强“农村基层文化”的感召力和吸引力,才能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从而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融安农村基层文化建设现状与存在问题

2010年广西全区社文工作会议在隆安召开“千团万场”群众文化活动正式启动以来,我区农村文化建设也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全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和文化活动的开展有了新的进展,特别是在融安召开的“广西和谐文化在基层”――“千团万场”系列群众文化活动“月月比”试点县工作会议后。融安通过组织全县广大文化工作者深入基层发展、指导全县上百个业余群众文化团体,开展自编自导自演自练自比,引导农村和社区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形成了“周周演”、“月月比”、“季季赛”、“年年奖”的良好氛围,使广大群众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各展其长,各得其乐,激发群众参与文化、自办文化的热情,基层文化有了新的发展。但从总体来看,目前融安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还较差,特别是农村文艺团队建设和文艺人才培养还相对薄弱,具体是:

(一)文化事业投入少,乡镇文化活动经费短缺。据了解,“十五”期间自治区、柳州市对融安文化事业的投入累计达55万元,其中扶持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24万元,图书设备添置经费23万元。但这些大多为人头经费,用于日常办公开支已相当紧张,真正用于开展业务工作的已所剩无几。乡镇文体事业经费除中央下拨的每年5万元外,没有纳入县乡财政预算,而且在中央下拨的每年5万元中,真正用于文化活动的不足3万元。

(二)阵地建设不平衡,基础设施薄弱。目前,融安县12个乡镇文化站中产权没有明晰、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仅浮石、大良和桥板、沙子、谭头等几个文化站,其余各站一直以来就没有站址或被占用。据不完全统计,融安有30多个行政村建立了文化活动室,占全县行政村总数的17.3%,但大多数只是挂一块牌子而已,形同虚设。

(三)文化活动少,农民文化生活依然贫乏。每年农村的文化活动主要是在各种节庆、纪念日由各乡镇文化站通过联办、协办等方式组织开展一些文艺演出、书画展览及球类比赛,活动次数与形式十分有限。农村看戏难、网络难和收看广播电影难的“三难”问题依然突出。农民群众除了聊天和打牌赌钱外没有其它文化活动可参与。

(四)文化队伍人才紧缺,整体素质下降。融安县12个乡镇文广站都是一站一编制,由于待遇低,难以吸收具有较高知识水平的文艺人才,而且原先进人渠道不规范,素质参差不齐,目前在编的有18人,但实际上仅有9人在岗,其他人员都被乡镇挪作他用或被借用,即使在岗的也往往兼有乡镇其他工作,难以做到专干专用。

三、加快农村基层文化建设的思考与建议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农村需要内容健康、丰富多彩、生动活泼、适合广大农民群众口味的文化生活。实践证明,凡是精神文化生活比较丰富的地方,社会风气和治安状况就好。而那些文化生活贫乏的地方,不论富裕程度如何,封建迷信和宗教势力就会抬头,社会治安恶化、干群关系紧张等现象突出。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发展农村文化是新农村文明建设的有效措施。不仅使群众得到高尚的精神享受,同时在稳定社会、发展经济上也起到重要作用。因此,我们建议:

(一)要抓好农村基层文化队伍建设。通过择优招聘,将思想素质好、专业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人才充实到乡镇文化干部队伍中。配齐配好乡镇专职文化专干。在提高文化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的同时,大力培植业余文化队伍。

(二)建设强大的基层文化阵地。通过改建、扩建、调剂改造、新建等途径,加快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和农家书屋建设步伐;加大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落实每年地方财政收入的1~2%用于文化建设的政策;积极争取上级对乡镇文化站标准化建设补助资金,对实施文化站达标建设的乡镇给予资金扶持和奖励;同时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乡镇文化事业,通过村企共建、村校共建、村庙共建等方式,引进文化建设资金。

农村基层文化建设范文篇3

农村基层法律文化建设谈

法治不仅表现为实体的制度结构,亦表现为一种文化形态。法律文化是内化在法律思想、法律制度、法律设施以及人们的行为模式之中,并在精神上支配它们的一般观念、原则和价值体系,是人类追求生活秩序化和社会正义性的本质表达。在农村基层加强现代法律文化的建设,是在农村地区推进法治的基础和系统工程。多年来,我省农村基层经过持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法治观念逐渐深入人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纷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正在成为更多农民的首选,农村地区的法治水平正在向建设较高层次现代法律文化的方向提升。但在一些地方,受自然经济长期形成的传统观念影响,法律文化的建设相对滞后,农民的法治观念依然比较淡漠,法律在调整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社会法治化的程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当前,阻碍我省农村地区法治进程、影响现代法律文化建设的因素主要有:一是长期人治历史造成了人们畏法息讼的心理和行为习惯。因之于我国传统人治理念的根深蒂固,一些农村地区至今缺乏现代商品社会所具有的那种民主政治的传统,一些农民的权利和平等竞争的意识比较淡漠,重传统礼俗而轻法律规范。有的农民受封建社会“法即刑”观念的影响,片面视法为惩罚的工具,视寻求司法诉讼为畏途,每遇纠纷和冲突,往往依凭“乡下事乡下了”的传统,寻求“私了”或纠缠于行政解决的途径,不习惯也不善于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有的基层干部在处理农村大量的复杂事务时,常漠视法律,依然习惯于用传统的办法息事宁人,一味以不扩大事态为目的,丢弃法治原则,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必要性和权威性尚未被人们所接受。二是落后的社会文化环境对法律文化建设产生消极影响。农村地区的法律文化形态是整个社会文化形态的一个重要构成,两者息息相关。作为乡村文化活动中心的乡镇所在地,其社会文化环境对法治氛围的影响十分明显。局部农村地区经济和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的相对滞后,造成乡村文化生活的贫乏苍白。在一些社会文化环境较差的地方,文化设施极为缺少,文化活动的品味不高,有的地方赌风盛行,迷信成风,至于不健康书刊、黄色录像的泛滥,常处于无人过问的状态,严重地毒害了社会空气,戕害了青少年的心灵,有的青少年无事而滋事以至轻微违法甚而走上犯罪之途,造成青少年的违法犯罪率居高不下。恶者横行、弱者受欺的治安状况使善良农民少有安全感。三是少数地方政府的随意行为造成农民对法律信仰的缺失。在农村地区,地域的间隔、农民传统上对地方行政长官的尊从,使得乡镇区域常常是作为一个相对封闭的社会区域而存在的,这就使得乡镇执法主体的行为对区域内法律文化的状态发生重要影响。在一些社会文化落后、法治环境较差的地方,有的乡镇干部因自身文化和法律水平的局限,未能依法正确有效地行使行政权力,常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区域内依然是传统的人治氛围;有的公款吃喝成风,参与成癖;有的为地方势力、家族利益所左右,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想方设法谋取私利;甚至有的干部自身违法乱纪,贪污受贿。其消极效应所及,污染了一方的社会空气,农民对法律的信仰难以养成,对法律正义的期待难有信心,影响了现代法律文化的建设。要改变当前农村基层现代法律文化建设滞后的状况,可以设想循以下的途径加以改善:第一,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培育农民的现代法治意识,引导他们尊重法治的理念和价值取向,营造出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使依法办事成为人们思维和行为的自觉,使法律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可缺少的武器。法制宣传教育所具有的增强公民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功能,在推进法治的过程中正是承担着法律文化建设的重要职能。在普法过程中,首先要满足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要求,从“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出发,树立人文的普法理念,从法律对农民的思维、道德、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入手,通过法律文化的传播提高农民的法律文化素质,从而形成一种依法办事、循法而动的行为定势。其次,要将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作为当前面向农民普法的突破口。法律权威的树立,最生动、最有说服力的是公民自身受到法律的关怀。农民最为关切的是涉及他们自身的权益,教育农民全面深刻地理解法律“治官、治吏”的功用,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就从物质利益入手保证了实行法治得到农民最有力的支持。如负担过重是各地农民最为关切的问题,要通过普法让农民了解党和政府减轻农民负担的有关政策和法律,坚决抵制巧立名目收取农民钱物。由于农民不熟悉建房、征地、社会保障、计划生育、水利山林、合伙经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法律服务人员要深入到农民之中,结合农村各项工作的开展,抓住农民最感兴趣的问题,围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开展法律宣传、咨询和服务,把民事纠纷往依法解决的轨道上引导,如此才能让法治精神在农民心中扎下根。再次,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法律,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实践证明,结合农民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以案说法,最易为农民所接受。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栏、有线广播、地方电视台、网络、学校、农贸集市等,开辟法制宣传教育专栏,设立法律咨询点,调解各种民事纠纷,并抓住典型案例进行有针对性的讲解,常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第二,加快发展农村地区的社会文化事业,改善农村地区的人文环境,引导和丰富农民健康的文化生活,增加农民生活的精神内涵,从精神文明建设入手促进法治文明的进步。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法律文化的构建是其重要组成。中国特色的现代法律文化应该是现代法治观念与具有悠久历史传统的中国文化相结合的产物,应当是继承民族精神、倡导科学精神、弘扬社会正气的文化,它与当代的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相伴而生。先进文化引导农民接受文明的生活方式,开展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传播进步的思想理念,弘扬民主平等的法治精神,建构日新月异的法治文明。在农村地区,随着经济的发展,应当逐步加大对各项社会文化事业的投入。要倡导培育健康的乡村文化,减少渲染暴力、色情等西方腐朽文化对农民的侵蚀。我们所倡导和弘扬的法律文化,将积极促进全社会法律意识的提高,积极促进民主与法制建设不断向前发展,积极推动执法环境的改善,积极引导和教育农村乡镇的执法者更好地公正执法、严肃执法;积极引导和教育农民更好地学法、知法、守法,懂得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弘扬这样的法律文化,就是弘扬了我们这个时代的主旋律。现代法律文化只有与先进文化与时俱进,才能在发展完善中不断丰富自己的内涵。第三,改善乡镇政府的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确保乡镇各项工作的依法管理,加大对乡镇干部权力的法律制约和监督,在法治实践中努力树立法律正义。执法环节对目前农村地区法治环境的形成有较大影响,普法与执法实践脱节的问题在一些农村乡镇不同程度地存在。只有从执法这个环节入手,才能尽快提高乡村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执法水平,进而树立起农民对实行法治的信心。虽然经过了长期普法,屡次培训,但至今仍有一些地方的乡村干部法制观念不强,对法治的理解常常偏于自上而下的“治”,即更多地将“法”作为治理老百姓的手段,未能很好地维护农民应有的物质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在农民心中的权威地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乡镇、村干部的法律培训,使他们真正掌握与农民切身相关的有关法律法规,并严格考核,不过关的坚决不让上岗,以此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要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政务,提高透明度,从依法办事做起,建立起农民对乡镇干部的信赖,逐步树立起法律的权威。要采取有力的手段教育和警醒少数乡镇干部,畅通监督渠道,从他们的一言一行开始来逐步改善乡村的法治环境。要强化多方位的执法监督,加大对乡镇政府行政权力的制约,进一步规范乡镇一级的行政行为,纠正一些执法中的偏差,这是改善当前农村基层的干群关系、提高政府威信、取信于民、营造良好法制环境的迫切需要。现在很多地方都在推行政务公开,这对方便社会各界和群众进行有效监督具有重要作用。只有让农民享受到实行法治给自己带来的实惠,参与法治实践才会成为他们的自觉追求,现代法律文化的社会氛围才能在千百万人的实践参与中的逐渐形成。法治国家的建立,必须以法理社会为前提,而法理社会呼唤着法律文化的建设。营造农村地区良好的法治环境,进而推动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法律文化在乡村的建设,必将有力地促进农村的法治进程,提高农民生活文明的程度,创造一片繁荣安宁的小康农村乐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