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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资金保障措施(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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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资金保障措施篇1

关键词:保障措施;林业工程;建设

中图分类号:F326文献标识码:ADOI:10.11974/nyyjs.20160632183

1林业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一些弊端

1.1费用不足

很多林业工程项目的资金不够导致拖慢了林业工程的建设进度。严重影响了林业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工期,同时还会给林业工程建设带来各种隐患和威胁。如此一来,不仅严重损害了地方政府的信用,还会导致基层政府长期的财政紧张,致使林业工程的规模和效益都得不到发展进步。

1.2林业项目管理方法不到位

林业工程建设的项目管理中一直存在着一些问题,这就使得林业工程建设得不到长期的发展。大部分林业工程发包的主要方式是有行政审批下来的,没有完善的科学规范的招投标制度使得林业工程项目管理一直处在较低的水平。

1.3林业工程计划的随意更改

有些林业部门为了眼前的利益就擅自随意更改林业工程的设计,还有一些林业施工单位会由于受固定思维模式的影响就习惯性地把施工计划更换掉;例如:缩小原来的林业工程的施工面积、把本该用来退耕还林还草的经费用来支付拖欠民工的工资或用于整理土地、私自降低施工标准等等。

1.4没有充分落实林业工程建设有关法律和政策

有些地方的林业部门对于政策的执行力和效率都存在着问题,影响了林业政策和法律的效益性和严肃性。由于经济因素的制约,退耕还林还草的工程执行起来会比较困难,有很多林业工程项目不能按时施工,导致林业工程建设缓慢,没有及时运用相关的林业政策和法律的手段来维护林业工程的建设。

2改善林业工程建设的保障措施

2.1国家应加大对林业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力度

调整财政政策,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力度。为林业工程建设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是首要任务,首先应该扩展资金来源,如财政预算、社会资金、银行贷款等都是资金来源的重要途径,相关人员应该加大专业知识的学习灵活运用这些潜在资金。其次完善资金管理模式,做好资金使用监督,减少和避免林业建设资金被挪作他用,防治个别人员借助职务之便中饱私囊。将资金的出纳、使用、监督工作由3个独立的部门来进行,确保相互制约和平衡。

2.2全面加强对林业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制定出具体、可操作性强的林业工程建设规划。在落实规划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之前制定好的标准、施工要求来进行。同时相关部分应该做好监督验收工作,确保林业工程的顺利进行。

2.3加强宣传力度

从正面进行积极引导、协调。林业工程的建设具有重要的长远意义,但是部分人群受眼前利益的诱惑,没有正确认识到建设林业工程对我国长远发展的重要性。因此相关部分必须加大宣传力度,使用生动有趣的宣传动画或者图片提高民众觉悟,吸引民众参与林业建设和生态保护当中来,实现全民生态建设局面,从而在真正意义上为林业工程的建设提高可靠的保障。

2.4切实落实林业政策,完善林业法律,加快推进林业工程的建设力度

立法部分应该针对我国林业大发展需求制定和完善法律措施,让林业工程建设有法可依,面对犯罪分子要执法必严;相关政府部分应该针对林业工程建设需求不断的制定政策,加大财政支出支持,如加大工程预算,降低税费标准,促进林业工程建设的发展。加速推进有关退耕还林的施工工作,对于荒山荒地要按照要求进行按期绿化。政府和林业部门要立即回收没有按期造林的区域,并进行重新造林。各地政府部门不得随意向林业企业征收不合理费用,林业企业有权拒付。

3结语

但现阶段的林业工程建设的力度还远远不够,在实际的林业工程建设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费用不足、林业项目管理方法不到位等问题,相关政府组织和部门必须加大对林业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力度,做好对林业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充分落实有关的林业政策和法律,保证林业工程建设的效率和质量,保障林业工程建设更好更快地发展。

参考文献

工程资金保障措施篇2

住房公积金作为在职职工单位和个人长期缴存的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扬州市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以后,不仅促进了城镇住房建设,改善了城镇居民住房条件,还切实解决了职工购房资金不足的困难。

早在1996年,扬州市被列为全国88个实施国家安居工程的试点城市。市委、市政府为解决市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决定开发建设翠岗新村和连运小区两个万人住宅区。住房公积金对两个安居工程小区的开发建设起到了关键作用:一是通过借贷公积金迅速启动了工程开工;二是职工享受了公积金的低息贷款,增强了职工的支付能力。近年来,扬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和放贷的重点仍然是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此外,累计提供廉租房建设资金7600多万元。

2009年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个部门联合发出了《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11年1月,国务院又出台了新“国八条”,无疑是中央政府对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拓宽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稳定房地产市场和推进实现“住有所居”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发挥住房公积金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撑作用

1.确保支取、留足备付、防范风险

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个人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两者均归职工个人所有。因此,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防范是各级公积金管理机构一项重要职责。第一,要切实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首先保证职工的购建房支取、贷款和留足备付准备金。第二,要明确资金使用方向,确保资金安全,禁止无偿调拨使用。一是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对保障性住房贷款项目进行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二是要设立贷款监管专项账户,及时掌握项目贷款的使用方向、资金回笼情况,对贷款流动资金实行全程流动管理。三是落实抵押项目,严格程序评审,并提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当然,地方政府作为项目贷款批准人,也该承担贷款本息按时偿还的监督责任。

2.盘活沉淀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

工程资金保障措施篇3

退耕还林工程是我国开展的重点工程项目,经过长年的实施与管理,我们已经取得了骄人的成果。但是,受到人力、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的共同影响,最近几年退耕还林成果遭到了破坏。因此,本文将针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保障措施进行分析。

关键词:

巩固;退耕还林;保障措施

前言

退耕还林工程是保护我国自然生态环境的重要重点工程项目之一,因此只有通过农村农民职业转型、生态保护、林产品相关企业的开发等方式,才能够不断的巩固退耕还林的成果。

一、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组织保障措施

1.1加强组织领导

以县市为单位,由县市长牵头组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领导组,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纳入到日常重要会议日程当中,并积极召开研讨会,对当前及可能发生的突出性矛盾及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做好资金等统筹安排等。

1.2完善责任落实

县市政府部门要与地方乡镇政府签署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协议,县市级林业局要与当地林业管理站点数技术承包责任合同,推行双向责任管理制。在工作的开展中,那些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要对其进行表扬与奖励。对于未能完成规定任务的要进行批评与惩罚,必要时刻可以追求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

1.3做好检查及监督工作

严格落实检查验收制度,要保证收集到的退耕还林工程数据的可靠性与准确性,要严格的依据检验验收标准对各地进行相关资金补助。另外,要强化对资金流动的监督,避免出现私自挪用、占为己有等非法行为的出现,要保证政府投入的资金全数用在了退耕还林的工作中。若在政策实施期间出现了重大的资金使用问题,要按照法律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二、退耕还林成果采取的巩固政策保障措施

2.1完善资金的管理工作

坚持执行国家制定的退耕还林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推行改革局、林业局等部门牵头制定巩固退耕还林专项成果资金运用方案。为专项资金设立专业账户,推行规范化管理与专事专用管理制度,实现对资金流动的实施监督与控制,从而避免出现弄虚作假、私吞公家财产现象的发生。

2.2确保退耕户权益不受不影响

相关地区政府及部门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退耕还林条例》、《物权法》等出台的退耕还林制度管理条例进行林产管理,相关收益要全部划分给退耕农户。对于国家规定的生态公益林,当补助期到达之后,应将其划分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范围当中。对于商品林,要允许农户依法进行森林资源的砍伐使用。

2.3封禁管理的强度要提高

针对退耕还林的山区进行封禁管理,组建县乡村组四级联动退耕还林保护机制,推行农民承包管护的有效管理机制。对于无法适应管护的农户,上级单位可以推行村集体统一管理、维护机制,发挥集体力量。另外,要完善封山禁牧工作,鼓励农户圈养家畜,从而对退耕还林工程的成果进行保护。

2.4加强工程质量

推行抢粮补助和工程质量联动机制,若相关企业或部门未能按要求实施抚育植被的管理措施或者是造林质量不达标,亦或是触碰了《退耕还林条例》内的禁止性条约,此时应给予其划定期限,勒令整改。对于不服从命令的,要马上停止补助并进行处罚。对于退耕还林不达标的要及时引进补植补造或异地造林的方法,开展造林工作。

2.5强化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农户退耕还林后,要开展就业技能与创业能力的培训,为农户推荐稳定的工作,帮助农户提供收入来源。另外,要积极落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农村贫困家庭、低保子女等五类人群的补助政策,要全面落实当初对退耕还林农户的承诺,绝对不能当面一套,背后一套。

三、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机制保障措施

3.1建立健全部门会议联系制度

建立健全由发改局牵头,召集财政局、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参加的会议联系制度,要坚持定时的召开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研究会议,对于工作开展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全面的探讨研究并制定解决对策。与会各部门要根据职责进行分工,强化工作配合协调度,将力量扭成一股劲。

3.2加强宣传引导

政府部门要积极的与电视机网络、广播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在电视台、广播台、网络中播放林业成果巩固专题节目,并采用派发传单等形式全方位的对国务院制定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政策进行宣传,让人民群众更好的了解相关政策。从而让群众正确的使用参与权与监督权,并帮助群众强化生态建设与环保意识,让我国退耕还林工作的开展得以在良好的舆论及社会环境中有序的开展。

3.3贯彻公示制

对于退耕还林的地方政府,要督促其定时公示退耕还林工程的资金、检查状况等,确保农民群众可以及时了解退耕还林的状况,让自己的监督权得到使用。

3.4强化林权流转

完善退耕还林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整合工作,强化退耕林地林木权益证书的发放工作,保证林权得以落实到相关农户手中,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技术保障措施

4.1完善科技服务体系

林业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及优势,坚决贯彻“实效、实用、实际”原则,对退耕农民栽培技术的培训和指导工作进行强化,利用面对面讲、手把手教的方式,让施肥、喷药、嫁接、修剪技术能被农户充分掌握,促进农村的增产增收。

4.2完善科技成果的推广运用

将节水灌溉、薄膜套袋、嫁接修剪等先进技术作为技术推广的重点,积极开展病虫害防治及无公害种植技术的推广,确保农民在退耕还林后可以利用林果收益弥补经济损失。特别是基层的科研单位,要根据市场变化及需求不断的对林果品种进行优化、改良,积极在林果种植业中推广优质、高产的林果作物,提高农民收益。

4.3让龙头企业发挥带动作用

退耕还林的龙头企业与行业合作社要积极与林农进行协调沟通,要为龙头企业的示范性技术基地的建立与推广提供资金支持,从而帮助农民提升自身的技术管理水平。另外,要加快林产业加工企业的引进速度,积极与周边区域的相关企业进行合作,从而打开林产品销售市场的大门,让龙头企业通过产品深加工的方式带动林农发展,增加林农收益,实现共同致富的目标。

四、结语

只有做好退耕还林成果的巩固工作,才能够保证退耕还林工程的顺利开展。因此,中央政府及各级地方政府必须对该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并有针对性的制定、落实相关保障措施,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得到有效的巩固与保护。

参考文献:

[1]徐安军.宁夏彭阳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旱作基本农田建设保障措施[J].北京农业.2014(15)

[2]王玉霞.保障西吉县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的措施建议[J].农业科技与信息.2013(19)

工程资金保障措施篇4

关键词:白山保障性住房;对策;思考

中图分类号:F293文献识别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1-000-02

近年来,白山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全力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城市棚户区、煤矿棚户区、农村泥草房和林业棚户区改造,积极解决广大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题,全市城乡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有效改善。但在保障房建设的过程中,也逐渐的遇到了一些问题。为了更好了加强白山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我们还任重道远。

一、强化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规划

近年来,我市对保障性住房总体建设规划重视程度有所提高,省、市、县纷纷建立了各自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但规划的实施力度上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加强,对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还没有建立足够硬性的考核机制。要进一步促进我国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应尽快建立全市性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并实行严格的目标考核。我市采取各种措施,每月不少于2次对保障房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政策落实不到位、放松质量安全监管、等违法违纪行为给予严肃处理。涉建部门尽量归并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确保项目按期开工。我市加大项目建设跟踪督查力度。对工程进度实行动态跟踪,督查各项目责任单位是否按要求及时开工,实行一旬一统、半月一评比、一月一通报,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梳理,提出解决方案。加强重点环节监管,实行项目主与中标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和廉政“双合同”制度,并在建材、施工、监理等方面严格把关,推行在建工程安全质量远程视频监控,确保每根钢筋的使用、每块混凝土的浇注、每个门窗的安装都达到规范要求;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加验收,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保障性住房成为民众放心工程。

二、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

住房保障先进地区的经验表明,保障性住房建设离不开政府资金的大量投入,政府首先要投资建设,征用大量的保障性住房,然后通过税收减免、财政贴息、发放租金补贴等方式支持、鼓励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买房、租房[1]。我市近些年来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政府资金投入上的欠账,导致真正意义上的保障性住房数量严重不足,中低收入家庭无房可买、无房可租,政府也就无法运用财政政策鼓励、帮助中低收入家庭买房、购房。我市要解决好住房问题,需进一步加大政府资金投入,首先在解决保障性住房房源上下足功夫,兴建、征用一批适合中低收入家庭购买、承租的中小户型住房,再运用税收、贷款、租金补贴等优惠政策帮助中低收入家庭购买、承租住房,才能根本上解决好住房问题。

白山市委市政府落实争取资金责任制,实现了争取资金额度最大化。面对发展、改革、民生、新农村建设等诸多艰巨的任务,在全力组织收入的同时,调动各方面因素,跑省进京,积极向国家、省等多方面争取各项资金。一是落实年初制定的争取资金任务,分解指标,细化责任,层层落实,全面超额地完成了争取任务。二是抢抓发展机遇,把握国家产业政策和资源枯竭城市转型政策,精心谋划项目,争取资金,积极与国家、省相关部门衔接。

三、配套财政体制改革

打破土地财政,削弱地方财政与土地收益的关系,及时进行税收调整,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自分税制改革以后,地方财政收入不可避免的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尤其是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基层实施者的市、县级财政受冲击更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地方财政支出迅猛增加,凸显了地方财力的不足,如何筹措地方发展资金,成为市县政府关注的焦点[2]。土地出让金收入主要归地方,近些年来已成为地方政府筹集资金的重要方式。土地属于稀缺资源,针对土地的分配,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在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如此倚重的情况下,要地方政府减少土地出让数量,增加保障性住房用地划拨数量,意味着地方政府要损失大量的土地出让收入。在不解决地方政府财政问题的情况下,大量增加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将面临地方政府的重重阻力。土地财政受制于土地的数量,具有不可持续性的特点,严重依赖土地财政的局面,对地方政府也是巨大的风险,一旦土地资源枯竭,地方财政将更加困难。要打破土地财政,有赖于对地方财政结构的优化及税收体制的全方位改革,变地方财政收入严重依赖于土地收益为以长期稳定的税收为主。这依赖于国家深层次的调整税收结构,优化中央和地方的税收分配格局,培养新的税源。在条件成熟时,国家应参照西方国家经验,征收房产税,以长期稳定的房产税逐步代替一次性的土地出让金,这样,既可有效遏制房价快速上涨的势头,又可保证地方政府长期稳定的财政收入。

白山市济规模小,财政保障能力差,靠自身发展来解决财力缺口十分困难,向上争取资金依然是缓解我市财政支出压力的有效措施。一定要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紧迫意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国家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抢抓战略机遇,最大限度地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的支持。未雨绸缪,积极寻找其他有效增收新途径、新办法。把握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宏观政策的机遇,紧密结合白山经济建设的实际,找准寻求项目支持、资金扶持的切入点和连接点。当前要重点研究好、研究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综合性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市等一系列有关财经政策,有针对性地选择和申报项目,争取得到更多更大更好的财力补助、专项资金、债务豁免等多渠道、多元化的帮助扶持方式。

动员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是解决保障性建设资金问题的重要途径。积极引导民营房企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可以有效缓解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近期推广发展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方面,相关政策就积极支持社会资本采取多种形式参与建设。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政府与企业应进一步协商建立合理的市场风险分担机制,政府应该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办事成本,减少企业在开发中面临的不确定因素,保证企业合理的开发利润,调动企业投资保障性住房的积极性。

四、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体系

建立完善保障性住房购买申请公开公示制度,保证保障性住房真正惠及需要群体。我市的保障性租房尤其是经济适用房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骗购、倒卖等问题,与我国个人收入统计制度的不完善及个人信用约束体系建设的滞后有很大关系。要让保障性住房真正惠及需要群体,除应严格控制套型建筑面积,防止超标建设经济适用房外,还需要进一步严格保障性住房收入审查制度,落实好保障性住房购买公示制度,对于达不到保障性住房购买条件的,坚决予以清出,保证保障性住房真正惠及中低收入家庭。

分配公平、公开、公正是实施保障性住房政策的生命线。根据我市出台的相关实施细则,按照“个人如实申请、社区群众评议、房产部门管理、政府严格审核、逐级张榜公示、分类摇号排序、社会公开监督、违规操作必究”的程序配租配售,采取居委会、区政府、市政府“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以保证保障房的公平分配。此外,市监察、房管等部门,做到保障性房源、分配政策、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四公开”,促进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同时,做好入住户中低收入家庭经济收入状况和人口增减的年度调查,据此认定该户是否具备继续承租和享受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和资格,建立顺畅的退出机制,使保障性住房发挥最大限度的保障作用。

五、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通过加强土地利用规划,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及加强土地市场建设,打破土地二元结构,增加建设用地供应水平。我市正处于快速城市化时期,城市建设用地紧张,这是导致政府难以增加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我市土地利用效率还不高,农村及城市棚户区较普遍存在土地利用粗放的现象。应结合我市正在进行的新农村建设、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加强城乡用地的开发整理,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尤其是提高农村宅基地及农村基础设施用地的利用效率,进一步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增加土地的供给数量。条件成熟时,结合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逐步开放农村土地入市交易,既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又盘活农村土地存量资源,为增加农民收入提供新的增长点。在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过程中,确定合适的户型及容积率,同时加强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的建设力度,为中低收入家庭正常生活做好保障。

近期白山市出台了《白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全市土地利用现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研究,采用科学技术,预测土地利用变化,合理的划分土地利用分区,根据需求提出规划期内的土地利用目标和方针,确定各业用地规模,以城市市区土地利用为重点,确定城市、建制镇建设用地规模发展方向和建设区范围,指导城市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

除此之外,还应充分利用好资本市场,通过金融创新拓展公租房融资渠道[3]。建议探索建立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以公共租赁住房为抵押,发行政府融资债券,将流动性较差的保障房资产转化为更具有流动性的证券,促进民间储蓄向投资转化,提高保障性住房的资金筹集量。

六、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

把房地产市场整治纳入监管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了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全市房地产市场主体多样、开发建设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首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房地产市场摸底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研究制定了关于房地产开发建设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确立了以打击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或资质等级证书和无营业执照或无资质等级证书以及所承建工程与实际企业资质不符或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建筑材料等橹氐慵觳槟谌荨

七、降低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本

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引入招标机制,最大限度降低住房成本。项目的招标投标具有保障项目建设的公正、公平、公开,最大限度降低建设成本的作用。在我国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也应该积极引进招标投标机制,最大限度降低建设成本,为住房困难家庭争取最大利益。

参照有些省市的办法,白山市应该制定措施,明确将通过收费减免、金融支持、货币化改革等多项举措加快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住房建设,并降低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本,更大程度让利于民。将对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降低建设成本,让利于民。这部分收费项目共计14项,即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建筑行业上级管理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白蚁防治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建筑施工超标噪音排污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各类行政性证照费、地方教育附加费、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防洪保安基金、价格调节基金。另外,有7项经营性收费项目将减半征收,包括:新建住宅供配电工工程建设费、工程咨询费、工程监理费、建筑物防雷装置验收费、环境评估费、室内环境监测费、工地围墙广告费等(不包括社会广告)。还进一步明确,各地自行出台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不得再收。

住房问题已成为越来越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我市采取了一系列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措施,遏制房价的快速上涨,但行政措施往往难以取得理想的成效,即使暂时性的出现房价的短暂下跌,但报复性的反弹往往更加猛烈。保障性住房建设种种问题的根源应该还是从政府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上的骨干作用以及我国现行财税分批体制上来找原因。地方政府承担着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任,却面临着财力不足的困局。如何激发地方政府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上的积极性,同时为地方发展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成为我国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问题的关键。中央政府近年来,越来越清醒的认识到问题的关键所在,不断反思和修正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的失误和不足。目前,正在着手研究房产税的征收以及财税分配体制的改革,充实地方政府的财力,将地方政府从土地财政中解脱出来。我们相信,随着中央配套财政分配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配合必要的考核手段,我市必将进一步增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积极性,住房问题必将逐渐得到圆满的解决。

参考文献:

[1]董丽晶,田源.完善保障性住房制度的思考与建议.中国国情国力,2011(9).

工程资金保障措施篇5

[论文摘要]农村水利建设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有效切入点。在分析新农村建设对农村水利建设的要求及当前存在的问题基础上,从规划、资金、组织、管理和科技等5各方面对新农村背景下农村水利建设的保障措施作了探讨,为其满足新农村建设5个方面的要求提供了理论支撑。

一、新农村建设对农村水利建设的要求

作为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的20个字,涉及生产、生活、乡风、村容、管理等5个方面,每个方面都与农村水利密切相关,因而每一项目标的实现,都对农村水利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生产发展”对农田灌排工程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生活宽裕”对农村灌排工程和供水工程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三)“村容整洁”对水土保持、农村水电、水环境整治等提出了新的要求。

(四)“管理民主”对农村水利建设的组织与管理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

(五)“乡风文明”对农村水利建设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当前新农村建设中农村水利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水资源不断减少,农业用水捉襟见肘

我国是一个干旱缺水国家,不仅水资源总量明显不足,而且水资源的时空分布极不均衡,区域性缺水和季节性缺水严重。水资源不足已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因素。

(二)农村水利基础设施老化,很难满足新农村“生产发展”的要求

目前,农村水利基础设施仍然十分脆弱,全国还有近2/3的耕地没有灌溉设施。农村水利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管理粗放的状况还未能得到根本的扭转。

(三)节水灌溉工程和节水措施不多,水资源浪费严重、利用率较低

由于受投资不足的制约,渠道建设和维护严重滞后,沟渠渗漏严重,影响了水利投资效益的发挥。同时,在推广应用节水技术和制定节水政策措施方面做得也不够多,农村普遍存在节水意识淡薄、浪费水较为严重的现象,水资源的利用率较低。水的利用率低也导致部分地区水费偏高,出现了农民浇不起地的情况。

(四)当前农村水利建设组织与管理方式还无法满足“管理民主”、“乡风文明”的要求

农村水利建设是三分建七分管,建是基础,管是关键。但目前农村水利管理不到位的现象较为突出,甚至少数地方根本无人管理,致使正常情况下通过疏浚可发挥5~6年功用的沟渠3~4年就重新淤积了。从而缩短水利建设的循环周期,增加了水利建设的成本。

当前,农村水利建设主要还是由政府决策和组织、农民被动服从和参与;农村水利建设规划及设计、政策制度安排等都是由政府直接完成,缺少农民的参与。因此,从多层面采取措施,加快建立农村水利建设新的保障机制,是适应形势变化的客观要求,是当前各级政府加强农村水利建设,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三、新农村建设背景中农村水利建设的保障措施体系

(一)规划保障

水利规划是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基础。要在进一步查清区域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分析和评价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基础上,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制定和完善农村水利规划,提出水资源合理开发、优化配置、高效利用、有效保护和综合治理的总体布局及实施方案。规划一旦形成,要严格组织实施,通过落实规划,逐步解决当前地表水利用不足、地下水过度开采、客水流失量大及水污染等问题,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资金保障

农村水利建设朝着新农村建设方向发展,涉及的范围扩大了,囊括的内容增多了,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支持。资金的来源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保障:

1.国家财政保障。保持现有农村水利建设项目资金渠道,扩大项目资金投资范围,把农村小中型水利工程项目也纳入项目预算。农村水利建设项目还要实行严格的项目审查、立项、规划预算和规范的项目实施管理制度。

2.当地政府适当投入保障。要充分调动当地政府的积极性,确保新农村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3.政策扶持保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大力开展新形势下的农村水利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国家对此应给予充分的政策支持。

4.当地经济能人适当投资(社会资金)保障。随着全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各地农村已涌现出无数个致富带头人。富裕的先驱者都愿意把自己的力量投入到家乡的建设中,带动家乡经济整体向前迈进。

(三)组织保障

农村水利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系统工程。加强项目的组织领导,协调好各部门的工作,是项目管理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在农村水利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实施过程中,需要提供以下几个方面的组织保障。

1.加强政府职能部门作用,依法管理农村水利建设项目。在农村水利建设项目建设中,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协调各参建单位的管理工作,为项目建设提供领导与组织保障,并尽能力提供适当配套资金。

2.创新新农村水利建设投融资机制。进一步加快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步伐,深化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广泛吸纳各类社会资金进入水利领域。

3.项目建设中成立现场指挥领导小组。由当地农村水利建设中心技术精湛、工作责任心强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

(四)民主管理保障

1.加强宣传,提高对水利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战略地位的认识。可由当地政府分管领导与组织、宣传、新闻等部门组成宣传小组,专门负责对群众进行教育与沟通,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农村水利建设顺利实施提供群众保障。

2.加强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明析所有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盘活存量资产,形成滚动发展,实现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建、管、用和责、权、利的有机统一,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

3.构建管理新主体水利协会。水利协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管理小型水利工程的“业主”。水利协会的组织是一种以自然水源和共同受益的小型水利工程为基础,联合组成的一个群众性管理水利日常性事务的自治组织机构,不受行政区域限制。它可以担负起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的业主职责,能真正体现农村水利工程设施集体管理的权、职、责关系。水利协会切实解决了政府在农村小型水利工程设施管理和建设上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帮助和经济上的资助,支持水利协会实施真正的民主管理,有利于小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民致富奔小康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五)科技保障

1.大力推广农业节水技术。根据区域实际情况,相关部门应把推广农田节水技术作为搞好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生态农业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通过大力宣传,搞好技术培训和搞好试验示范促进面上推广,使节水技术为广大农民所认识,使之成为新农村建设中受欢迎的一项主要农业技术。

2.大力进行泵站更新改造研究和实践。更新改造泵站主要目的是提高泵站的装置效率,力争达到使现有泵站达到部颁标准。全国各地小型泵站数量众多,更新改造任务十分繁重。积极开展泵站更新改造研究和实践为提高农村水利设施利用效率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工程资金保障措施篇6

一、基本情况

县地处省西北部高山峡谷区,地势西南高,东南低,地质环境条件复杂,沟深谷夹,岩体破碎,降雨集中,属地质灾害易频发区,地质灾害涉及全县14乡1镇181个行政村,具有点多、面广、灾种齐全、规模大、爆发频率高和难以治理等特点,是全国第一批地质灾害详细调查3个试点示范县之一。康定“11.22”地震发生后,经专业地勘单位调查统计,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731处,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达43600多人,占全县人口60%以上。严峻的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已成为制约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

二、实施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治理与避让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按照“以人为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科学规划、统筹安排、节约用地、方便生产生活”的方针,注重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紧密结合起来,以乡(镇)为单位,实行属地管理,由乡(镇)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坚持“自力更生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地推进我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作,努力保障地质灾害危险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三、项目实施的组织及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确保搬迁安置工程顺利实施,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负总责,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为副组长具体抓落实,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的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

(二)具体保障措施

项目实施主要从政策保障、土地保障、资金保障及制度保障等方面落实。

1、政策保障。在生产发展上优先补助搬迁户,在建房贷款上实施优惠。在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支持,以尽快安置灾民。

2、土地保障。各搬迁户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愿的前提下,采取土地转租、调换、退耕还林或根据就近搬迁原则自行解决建设用地。原宅基地,原则上要求复垦。

3、资金保障。实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严格按省项目补助资金标准和发放程序执行。

4、制度保障。明确各职能部门目标任务、工作职责等措施;由县国土资源局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各乡(镇)人民政府与搬迁户签订协议书,并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四、工程进度安排

(一)搬迁对象的确定(2015年5月至2015年6月)

我县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需搬迁的农户数较多,今年省、州下达至我县的避险搬迁安置任务为240户。根据《省藏族自治州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和《县避险搬迁规划修编(2012年~2016年)》,由在规划内的农户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自愿搬迁申请,各乡(镇)通过对规模、稳定程度、发展趋势、危害性、危险性及农户搬迁紧迫性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对比,最后确定今年避险搬迁对象。搬迁农户必须与县国土资源局及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自愿搬迁申请书》、《地质灾害避险自愿搬迁协议书》。

(二)避险搬迁选址的落实(2015年6月至2015年8月)

根据《省藏族自治州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和《县避险搬迁规划修编(2012年~2016年)》避险搬迁安置工程选址技术要求,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农户必须进行搬迁安置的新址选定,选址以安全为首要原则,避免再次受到地质灾害的影响和危害。结合“就近安置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和本地实际情况等几个方面内容。

(三)避险搬迁户动工阶段(2015年7月至2015年11月)

搬迁选址确定后,县国土资源局与乡(镇)、村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加强对新房建设的督促工作。

(四)验收阶段(2015年12月)

搬迁安置户的新房屋验收,由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乡(镇)、村联合进行验收。验收采取“一看、二查、三听”方式进行。一是看搬迁户是否按《实施方案》搬迁完毕、安置房的取得方式(新建或购置)、灾害区域内旧址房屋拆除情况(旧房是否全部拆除)。二是检查搬迁选址是否按《实施方案》要求选定,是否位于安全地段。三是了解搬迁户搬迁后的生产、生活是否适应等各方面情况。

五、资金筹措及安排

(一)资金筹措

搬迁安置工作所需资金由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灾害防治防灾减灾专项资金解决,当前补助经费已下达至县财政。

(二)资金使用及安排

严格按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的每户30000元补助标准,项目经验收合格后,由县国土资源局向县财政局提出申请,及时将补助经费一次性打入搬迁农户农行卡上。

六、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