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的专业知识范例(3篇)
护理的专业知识范文
关键词:人文素质护理教学
随着医护模式的转变,护理专业的教学已经从以前单纯的生物医学范畴的授课向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结合的方向发展。护理既是高技术含量的知识密集型行业,又是一项最具人性、最富人情的工作,它必须是科技性和人文性的完美结合和统一。护士在护理病人的过程中应运用自己的智慧、学识与技巧,以病人的健康为中心,关心人的理想、生存及人的生活质量。因此,护理教育者在教学中不仅要重视专业知识的授课,同时在授课中还要重视人文知识的渗透,教育护生不仅能够帮助病人解除身体上的病痛,还能够消除病人在治疗中的顾虑,提高护生人文关怀能力,真正使护理人员做到在思想观念和医疗行为上,处处为病人着想,一切活动把病人放在首位。
一、成人护理教育中人文素质培养现状
1.对人文教育认识、理解、重视不够
由于高职高专院校培养医学人才的时间较短,所以学校的课程设置往往注重增加专业课学时,而尽量压缩与培养人文素质有关课程的学时,因此造成成人护理教育只注重专业知识的学习,忽视人文素质的培养。
2.成人护理专业知识与人文知识缺乏衔接
学校护理专业学生虽然也开设了心理护理、护理礼仪、法律等相应的人文课程,但课程之间的知识相互渗透的程度较为有限。例如在成人护理专业授课时,老师所引用的案例分析就只针对学生的专业知识内容,甚少能对人文综合素质内容展开分析。
3.教师人文知识不全面,认知水平较低
护理教育者自身人文知识不全面,所以在授课中无法将人文知识与护理专业知识很好地融合,这样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接触到的人文认识非常有限,从而导致护生对人文知识理解不足,进而降低了护生学习人文知识的兴趣,削弱了人文教育的效果。
二、成人护理课程中提高护生人文素质的主要途径
1.增强人文观念,加强人文教育
以往的护理教育观念过分强调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培养,忽视了护生的全面发展。许多国家的护理教育者均认为:在护理课程中融入人文内容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服务对象,指导护理工作,促进护理工作。培养医学生的人文精神是现代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成人护理课程的教育者要在原有的医学知识的基础上加强人文知识的学习,在教学中不仅要重视专业知识和技术的传授,更要注重人文素质的培养。例如在讲解护理肿瘤病人内容时,可以引入具体病例,让护生扮演肿瘤病人的角色,换位思考病人得病后的心情,掌握病人所肩负的社会责任,了解病人的,引导护生体会病人的人文护理需求,进而达到加强护生人文素质教育的目的。
2.利用多样化教学手段,创新人文知识培养模式
成人护理课程中人文素质的培养模式,不能局限于理论课堂专业知识的学习,还要在整个实践教学和临床实习工作中融入人文护理教育。在实践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善于把成人护理实践操作知识与人文知识结合起来,通过引导和示范性作用,将自身的人文素质渗透到实践教学的各个环节中。在课堂实践中,护生通过不断观察、思考、练习,最终将人文关怀内化为自己的自觉行动。例如在“手术”护理操作中,教师可以让一名学生扮演患者躺上手术床,另外一名学生扮演护士帮其摆正。操作完成后,扮演患者的学生阐述自己在这一过程中的感受,让扮演护士的同学了解作同学的感受,同时由教师示范正确操作手法,进而让护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操作的要点。在接下来的护生实践练习过程中,针对护生操作中的不足之处,教师要及时给予提醒,帮助护生及时发现错误并改正。这样,通过反复练习,不断强化,最后使护生养成关爱病人的习惯。
3.让人文素质教育走出课堂
除了在成人护理课程的理论部分和实践部分注重人文知识的渗透外,我们还可以举行各种人文专题讲座、辩论赛及知识竞赛,将护生个体文明修身与社团活动等有机结合。多样的社团活动比课堂教学更加切入社会热点问题,内容更丰富、形式更新颖,影响作用也将更深远。
总之,成人护理课程人文素质教育培养应是多途径、全方位的,只有将人文教育渗透到成人护理教育的各个环节才能培养出合格的护理工作者。当然人文素质的提高不能只靠成人护理单门课程速成、短期的培养,应在课程中学会人文知识学习的方法后,继续经过长期、持续的终身学习,这样才能推动护理服务质量的全面提升。
参考文献:
护理的专业知识范文
关键词:中高职;护理;课程改革
中图分类号:G71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9324(2015)03-0097-02
当今护理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的关键不在于课程的宏观结构,而在于其内容的设计与编排,必须满足“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社会现实需求。
一、护理职业教育现状
我国的中高职护理教育,已经成为卫生事业结构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护理职业教育与当代社会人才需求之间出现了一些不相适应的现象。
(一)中高职教育仍然是我国护理专业人才培养的主力
1950年,在第一届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将中等专业教育作为培养护士的唯一途径,高等护理教育停止招生。直至1980年南京医学院率先开办了高级护理进修班,护理专业恢复了高等教育。根据卫生部《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D2010年)》:到2010年,各层次护理教育的招生数量比例应达到中专占50%、大专占30%、本科及以上占20%的结构目标。这说明,在我国多层次的护理教育结构中,中高职教育仍然是培养满足社会护理专业人才需要的主力军。
(二)中高职护理教育的对象
护理教育的层次被提高以后,对护理职业教育提出了更大的挑战。主要表现为生源素质与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恢复和扩张,护理中高职教育,受学历层次的局限、教育资源的扩张与利用不同步以及护理教育本身存在的比其他高等教育相对滞后等条件的限制,其生源被迫定格在初中毕业生或者高考分数较低的高中毕业生。这种结构的生源,与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目标比较,很自然地给护理职业教育提出了极大的挑战。
二、临床护理岗位任务新变化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当代中高职护理人才随着就业领域的扩展,岗位任务也发生了新的变化。
(一)大中城市医院或者医疗机构中中高职人才并存
根据文献资料分析得出:中职学校护理专业的学生,就业以二级以下医院、社区医院和基层卫生机构为主;预计近50%的人员将进入社区服务机构,从事社区护理工作。同时无论何种医院中都有不同比例的中职护理毕业生在岗。
这些医院或者医疗机构中,中高职护理学生的岗位能力要求的区别在于:就业初期,前者多从事一些经验性的工作,而后者被容许从事策略性的工作。当然,前者如果经过了一个相对较长的工作时期,同样也被容许从事策略性工作。
(二)不同岗位的护理任务概况
1.国内大中城市的社区医院,对护理人员的基本操作技术水平、家庭护理、老年人护理、健康教育技术、康复技术指导技能等,具有较高的要求;涉外机构对于护理学生的礼仪沟通能力、不同文化护理等具有较高的要求。
2.随着临床新技术、新知识的广泛应用,大城市医院对护理人员在心理学、社会学和艺术欣赏等方面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三)人文和人际沟通知识在护理工作中的重要性日渐突出
护理工作是卫生保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对象主要有人、家庭和群体,它在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下为人们提供卫生服务,帮助病人早日恢复健康,做好疾病预防工作,重视心理、生理和社会对人健康的影响。护理从业人员不仅要有较多的护理学、医学知识,同时还要有人文社科方面的知识,为患者带来人性化护理服务,从心理角度出发,重视人文关怀,促进患者早日恢复健康。
三、课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医、护理两条知识体系并存
从我们普遍使用的现成的护理专业课程来看,较之早期的护理专业课程,虽然有了很大的进步:一是从教材的名称上看,经历了由《××科学及护理》向《××科护理学》的转变;二是教材结构也由纯粹的医学教育结构加上补充内容式的“护理要点”组成的模式,变化为现在的这种由不完整的护理程序贯穿其中的课程模式。这些改变,都充分表现了一个主题,就是护理学科在发展的进程中,教育体系正在逐步脱离临床医疗专业学科的影响,走向学科独立。但是在现成的课程结构模式中,依然表达的是医学知识和护理学知识的独立性特点,并没有很好地表达这一学科思想。也就是说,在我们现成的护理专业课程的结构中,有两条独立的知识体系――医学知识体系与狭隘的护理知识体系并存。
(二)医学知识的护理功能有待课程体现
护理学是以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理论为基础的研究维护、促进、恢复人类健康的护理理论、知识、技能及其发展规律的综合性应用科学。护理学不仅包含了基本的医学知识,也包含了自然科学,如生物学、物理学、化学、解剖学、生理学等知识。对于医学知识来说,当它被医疗人员通过诊断、治疗等方法应用于实践的时候,实现的是“诊疗功能”,它就成为了医疗知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而当它被护理人员应用于实现其“减轻痛苦、恢复健康、维持健康、增进健康”的服务功能时,它却又成了护理学知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了。当护理人员将医学知识运用实践领域的时候,既发挥了医学知识的护理功能,又体现了护理学是一门应用型学科的特点。
(三)课程结构与内容表达了重医轻护思想
关于医学与医疗和护理的关系,人们的认识有着本质的不同。由于医疗学科一直伴随着医学科学的成长,所以整个人类社会都认同医疗与医学不可分割的紧密关系,认为医学就是医疗科学,医学知识体系就是医疗专业知识体系。但是关于护理学与医学知识体系的关系的认识,则不尽然。无论专业内人士还是专业外人士,虽然都不可否认地承认,学习护理必须学习医学知识,但是很少有人是把医学知识当成护理科学知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这种思想的形成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护理学发展的特殊历史对人们历史思想形成的影响。虽然说护理的历史可以追踪到人类的早期,但人类早期的护理多局限于生活的护理,护理作为职业出现在人类健康事业结构中的时候,其工作任务或内容也只是局限于一些经验。诞生于19世纪中叶的现代护理,才真正带领护理专业走向了科学发展的道路。二是以上所述课程模式所致。上述传统的课程模式,不仅安排了医护两条知识体系并存的结构,而且在内容编排上还重医轻护――也可能是为了强调护理学的科学性,课程常常把医学知识的分量安排得比护理专科知识更多,相反护理专业范畴内的知识内容大多局限在一些经验性的技术方面。事实上,临床护理工作中的医生和护士都必须掌握必要的医学知识,在实践中,运用其各自独特的方式、方法或者手段为人们的健康服务,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满足人们的健康需要,共同完成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的健康总目标。依照护理程序构建的新课程、新教材,完全把医学理论放在护理程序的五个步骤之中去应用,充分发挥其在护理工作过程中应有的作用,使其较好地与护理知识体系融合,并成为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正是表达了“医疗护理在为人类健康服务的过程中,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依赖、密不可分、相互协作、不可或缺”的科学思想,可以从根本上避免以上传统课程对人们认识护士与护理的不良思想形成,并纠正人们对护士和护理的传统错误认识。
四、课程改革思路
根据以上分析,护理中高职教育面临着生源基础不足而专业人才市场需求却越来越高的现状。如何应对这种挑战?教育者必须从根本上改变教育方式方法。而作为人才培养核心的课程,它是教育目标的具体化形式,是教学思想的表达,是知识传递的途径,是学习者完成思维构建的直接引导者,它将直接影响学习者知识和能力水平的形成。因而,课程是首先需要改革的问题。
(一)课程目标
课程设置紧贴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应用型人才是指能将专业知识和技能应用于所从事的专业社会实践的一种专门的人才类型,是熟练掌握社会生产或社会活动一线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从事一线生产的技术或专业人才,其具体内涵是随着高等教育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根据应用型人才的内涵构建课程体系,是当前护理专业教育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以临床护理实践区域作为课程内容范围选取的依据
课程内容的基本范畴重点在于使学生掌握过程性知识,而不是所谓陈述性知识。重视基础护理技术、专科护理技术、日常人际交往与沟通技术、人文关怀、健康教育等成熟和适用的知识,而相对忽略对医学理论的强烈追求和对医学前沿性未知领域的高度关注。
(三)以临床实践能力的要求为课程标准调节的依据
通过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对教学组织与课时的调节,突出对基本知识的熟练掌握和灵活应用课程的核心地位。比如增加实践训练学时,开放实验室,加强实践过程监督与激励等。比较而言,对于科研开发能力没有更高的要求。
(四)以临床实践过程为人才培养的教学实践过程
突出重视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边教边学、边学边做、工学结合的教学模式,提高实践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五、结语
综上所述,无论从社会护理人才市场的变化,还是从护理专业发展的需要来看,课程改革已经成为护理职教人才培养的突出问题。结合护理临床实践过程,为实现“培养实用型人才”的教育目标,改革护理专业的现行课程,势不可挡。
参考文献:
[1]姜大源.论高职教育工作过程系统化课程开发[J].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10(1):1-6.
护理的专业知识范文篇3
论文关键词:中药知识产权保护;中药现代化;核心战略
1中药现代化与中药知识产权保护
1.1中药现代化的内涵
中药现代化就是把当代最新科技、手段、方法、设备融人中药研究、生产、应用,从而发展完善中医药的一个过程。本质上,中药现代化就是一个将中草药以符合西药标准的治疗用制剂而不是食品或膳食补充剂的身份向国际市场推广的过程。因此,中药现代化对于中药事业的发展尤为重要,我国要实现中药现代化就要把当代最新科技、手段、方法、设备融人中药研究、生产、应用,从而发展完善中医药。
1.2我国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药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不断扩大,专利保护几乎延伸到所有的技术领域。比如商标专用权不仅适用于商品商标,而且适用于服务商标;作品著作权的表现形式扩大到新的高科技媒介;商业秘密被确认为知识产权的主题,保护未公开信息的竞争也与知识产权制度融为一体。虽然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己经开始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但是并未形成成熟的知识产权法,因此在多数人看来,并没有知识产权保护的概念。从另一方面来说,由于中药复方是由多味中药材制成的产品,按照君、臣、佐、使划分,各味药的作用并不相同,但组成在一起以后却可起综合作用。也就是说,增加或减少一味中药就有可能影响其总体药效,而增减药味又不侵权,所以现行的知识产权制度实际上保护不了中药复方。与此同时,相关从业人员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职务发明的科技含量偏低,保护力度不够,审批的标准及关键技术不过关,因此获批的数量和效率不高,大量自主知识产权还在流失。
1.3加强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
中医药是我们国家的国粹,是2l世纪最受人们关注的研究领域之一,也是被公认的产生中国知识产权的优势领域。经过20多年的努力,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基本形成,并逐渐完善。但在中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过程中,所反映或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如创新发明少、申请国际专利少等,应该引起人们的思考。因此,做好中药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中药知识产权保护,是实现中药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推动我国中药科技进步,提高我国中药的国际地位,均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2我国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特点和重要性
2.1我国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特点
2.1.1中药专利保护
中药专利申请以产品和方法类型为主,而在方法中绝大部分为常规生产方法。从申请专利药物的治病种类来看,虽然疑难病和多发病的治疗药物专利申请比较多,但大部分是常规的复方,疗效显著的不多。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没有固定治疗病种并且效果不确切的保健品专利申请占中药专利申请的大多数,这些申请在组方上多为常规保健品的堆砌,形成了中药专利的低水平状态。另外,剂型以酒剂居多,其次是口服液和丸剂,制剂水平落后。
2.1.2中药行政保护
在有一定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制约的情况下,仍然存在着有法不依的问题,法制观念淡薄;缺乏相关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组织与机构,这使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始终处于民间散发的状态,难以形成更广的共识和对国家有关政策的制定发挥更大的参考作用;行政保护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中药品种保护是行政保护的主要手段,但其所保护的仅仅是中药品种。
2.1.3中药商标保护
一是中药商标意识淡漠。一些医药企业商标意识淡漠,导致商标权自然散失;二是中药商标与通用名混淆。药品有通用名称(药品名)和商品名称(商标名)。商标法规定,商标不得使用本商品的通用名称,不得使用直接表示商品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图形作为商标;三是中药商标的独特性差。中药商标应具有特指性,通过宣传使消费者了解到商标与某种治疗功能相关,以便于识别和推广;四是中药商标的竞争性弱。商标只是企业名称的缩写,当地有河则用河名,有山则用山名。这种简单化的商标不具备商标自身所要求的显著性,不会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五是中药材的注册商标少。韩国将“高丽参”作为国家的一个特殊产品,列为国家专卖品。我国的中药材优于韩国,特产的著名药材如“天麻”、“冬虫夏草”、“长白山人参”等却没有注册商标。
2.1.4中药商业秘密保护
中药及天然药物的易仿制性,使得中药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难于实施,中药企业的新药缺乏创新研究,存在低水平重复现象。在市场经济浪潮的冲击下,由于我们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淡漠,时常发生泄密情况,自觉不自觉地或在有意无意之中,将本该严格保护的中医药科研成果和重要数据、核心技术泄露了出去。
2.2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21世纪是技术市场不断发展、国内外市场进一步融合的世纪,保护无形资产已成为企业界的大事。忽视知识产权的存在,其实质就是对人的创造性的扼杀,侵犯知识产权就是对知识经济运行的釜底抽薪。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决定着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以及一个民族未来的发展空间。中药产业是我们能够拥有完全知识产权的领域,有着5000年的知识积累和储备,进入国际市场后,中药更能进发出巨大的生命力。尤其对于那些主导产品是用来治疗西医西药缺乏肯定疗效的疑难病、慢性病、新生疾病的我国医药公司而言是一个很大的机会,因此,加强中药知识产权保护对于我国中药事业的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3我国目前中药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自我国加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以来,随着人们对知识产权的认识愈加重视,在申请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显示出较好的态势,中药知识产权已在国内逐步形成了专利、商标、新药、中药品种保护等多种保护形式。但由于我国知识产权制度起步较晚,对中药知识产权的保护经验不足。一方面,国内中药发明专利申请以配方为主,专利法对中药配方以组合物的形式进行保护。这种以天然植物为组分的简单组合,一旦将配方和组分比例公开,极易被侵权,且这种侵权很难找到证据。另一方面,现有的知识产权政策(包括专利法),还不能有效地保护中药知识产权。在中药参与国际知识产权竞争的同时,同样面临知识产权大量流失的风险。特别是一些国际公司大肆搜集我国成方、秘方、验方以及我国申请的中药专利,并在此基础上加以改进,抢注中药专利。特别是目前我国的中药发明实施受多种原因(如原料、消费市场、药政管理等)限制,要走人国际市场非常艰难。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3.1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
目前中药知识产权在国内的保护主要还依靠行政保护,保护的力度较小,范围较窄。而许多单位和企业根本不重视专利,没有把技术创新纳入单位战略发展计划重要一环去考虑。即使是有一些发明专利申请,也是被动地作为装饰或指标,以侥幸心理勉强提出专利申请,实际上对专利是否实施并不在意。知识产权意识淡薄是国内企业的一种普遍现象,而在中药行业里,这种现象表现得尤其明显。这主要体现在下列三个方面:首先,中药研究成果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任意仿制和重复生产的情况非常严重;其次,在中药行业里,知识产权尚未纳人企业管理范畴;第三,职务发明可以用来衡量企业应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科研成果的意识,但从统计数据来看我国中医药的非职务发明申请量高于职务发明申请,而且两者之间的差距还在扩大。在中国中医药发明专利中,就国外来看,职务发明申请量通常要高于非职务发明申请量,例如从日本来我国所申请的专利来看,90%以上是职务发明申请,这就从另一方面说明,我国中药企业在应用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中药产品与技术方面的意识仍然还很淡薄。
3.2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形式单一,缺乏现代知识产权保护专业知识
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方式主要包括如下几种:第一,法律保护,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几种主要形式;第二,行政保护,主要包括中药品种保护、新药保护等;第三,传统的秘密保护。国外发达国家较早实行药品专利,拥有丰富的经验,但由于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历史较短,并且专利保护具有进入门槛高、维持费用高等问题,当前我国中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与现行的国际知识产权制度脱节,保护能力不强。目前,我国中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还是以行政保护为主,国内大约90%以上的中药都没有申请专利。
3.3各种中药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间存在明显冲突
当前,我国中药知识产权的保护主要采取法律和行政法规并行保护的方式,这种局面的出现有其历史的合理性。由于1985年的《专利法》不对药品进行专利保护,因而在1987年的《新药保护及技术转让规定》中规定对包括中药在内的新药实行分类保护;1993年开始实施《药品行政保护》,对涉外专利药品(西药)实行行政保护,与此同时也开始实施《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以平衡对中药的保护力度,由此而形成了当前对中药的法律和行政并行保护的格局。
4完善我国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
4.1提高中医药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针对当前中药行业的实际情况,以及中药现代化、国际化的强劲走势,加强对中药行业从业人员的知识产权的普遍培训,以明确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和竞争的武器,是对中药发明创造的保护,是科技和经济的竞争,是素质、水平、能力的标志,并将其作为履行职责的考核内容。对中药的研究、开发、生产部门的从业人员普遍进行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应列为从业人员岗前培训的必修内容之一。提高全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还要使其能够从企事业单位科学研究、经营策略和发展战略的高度上重视和看待知识产权问题。
大力提高中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和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一是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力度。大力宣传普及《专利法》、《商标法》以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增强中药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二要建章立制,协助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方面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有章可循;三要把知识产权管理纳入企业科技管理过程中,设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安排专人负责知识产权工作;四是通过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等工作,带动和促进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五是进行管理创新和体制创新,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把知识产权工作作为评价科研人员业绩的重要指标。
4.2加强中药国际化的专利战略研究,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理论研究
首先,应加强中医药国际化的专利战略研究。要组织力量对西方国家、wto成员国及与我国建立多边贸易关系的国家进行专利文献的调查研究,系统分析其专利体系的法律状态和技术状态,对其在中药、草药及天然药物领域专利申请方面已获得专利权的项目进行研究和系统分析,提出我国中药及天然药物研究开发的主攻方向和重点发展领域。行业主管部门应组织力量,收集、研究、掌握国际有关中药专利信息和动态,指导行业内的中药专利技术发展方向,提高专利技术水平。
其次,要在国内开展中药专利战略研究、保持中药优势地位。我国中药的科研、产品及市场具有明显的优势,中药的技术和产品理应具有我国的自主知识产权。目前外国在华申请的中药发明专利虽然为数不多,但这些申请在授权专利中占有相当比例,因此如何保持我国中药的优势地位,不断提高中药技术和产品的竞争力,这一问题不容忽视。我们有必要开展中药领域专利战略研究,针对中药自身发展需要,结合中药行业整体发展目标,确定相关的发展战略。
4.3健全有关法律法规和机构,并加强人才培养
4.3.1法律法规
首先应对我国现行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规进行修订和完善,以尽快建立一个与国际规则接轨的、公平竞争的法律环境。在此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多学科、多部门的合作,尤其应邀请中医药专家参与其中,使能够体现我国技术优势的中药领域的知识产权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
4.3.2人才培养
为普及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内容,宜在普通中医药院校开设知识产权课程,使学生较早受到知识产权的普及教育,初步树立知识产权意识。同时对于中医药行业的从业人员,也要开展知识产权的宣传和学习,以提高全行业知识产权意识。具体措施:(1)重视中医临床人员保密和反窃取安全教育,将其提高到国家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认识水平来要求,尤其要加强学术带头人、项目负责人、参加涉外学术交流会议及网上资料技术人员的防范意识。采取不同形式进行不同内容与案例的安全防范培训,同时在培训教育课程中强调国家安全保密的法制意识。(2)临床研究应成立和完善由相关领导、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技术保密审查和管理机构,进行科研项目的密级鉴定和确认管理,对相关技术领域加强监管力度,加强技术专利的申请与保护。(3)对外合作与交流的过程中,大力宣传保护中药知识产权以提高企业、单位和个人保护中医方知识产权的意识。
综上所述,在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过程中,总的原则应该是:一是能促进中药科技创新;二是保护我国传统品牌中药知识产权不流失;三是干预中药创新的技术垄断;四是进一步加强对传统中药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5结语
随着我国中药逐步走向世界,对中药进行知识产权的保护尤显重要。中药知识产权通常可分为3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