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教学规律(6篇)
体育教学规律篇1
【关键词】中学政治;教育过程;规律
Themiddleschoolpoliticaleducationlaw
YanJianwei
【Abstract】Themiddleschoolpoliticaleducationlawisthebasiclawandthespecificrulecomprisestwocommonlawsystem,promotingmiddleschoolpoliticaleducationcoursedevelopment.
【KeyWords】Themiddleschoolpoliticaleducation;law;
对中学政治教育过程规律的研究是中学政治教育理论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目前学术界予以关注的重大理论课题。本文通过揭示中学政治教育过程规律,力求促进中学政治教育健康发展。
1中学政治教育过程规律的内涵
中学政治教育过程规律是指中学政治教育过程中的各构成要素在其矛盾运动中的本质联系及其呈现的发展趋势,它是对中学政治教育主客体、教育内容及教育方法之间在解决各种矛盾过程中的本质联系的反映和对其发展趋势的科学概括。
2中学政治教育过程规律剖析
2.1中学政治教育过程矛盾分析
要科学把握中学政治教育过程规律,首先必须正确分析中学政治教育过程存在的矛盾,因为规律是对矛盾运动规则的揭示。中学政治教育过程的矛盾是中学政治教育过程中诸要素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相互关系。它是一个由基本矛盾和具体矛盾组成的多侧面、多层次的体系。
中学政治教育过程基本矛盾是贯穿于中学政治教育过程的始终,并规定中学政治教育及其过程本质的矛盾,其具体表述为:“教育者所掌握的社会要求的思想政治品德规范与受教育者思想政治品德水平之间的矛盾”[1]。它包括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为社会要求的思想政治品德规范与受教育者思想政治品德水平之间的矛盾;第二层次是教育者的教育活动与受教育者思想政治品德发展状况之间的矛盾。
中学政治教育过程的具体矛盾,如中学政治教育的客观要求与受教育者的周围人们行为之间不一致和不相符;中学政治教育的客观要求与受教育者本人思想行为之间的矛盾;受教育者的企望与其能力之间的矛盾;个人经验与教育过程对之重新评价的矛盾;受教育者的内在精神世界的要求和满足这些要求方式之间的矛盾等等,都是由基本矛盾制约和决定的。
基本矛盾是具体矛盾的根源,具体矛盾是基本矛盾的表现,基本矛盾决定具体矛盾,规定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具体矛盾反作用于基本矛盾,而且通过基本矛盾影响事物的发展。中学政治教育过程的基本矛盾和具体矛盾是辨证统一的,共同推动中学政治教育过程的发展。
2.2中学政治教育过程规律剖析
通过上述对中学政治教育过程矛盾的分析,我们知道其存在基本矛盾和具体矛盾。凡是矛盾运动,都呈现一定的规则,对基本矛盾运动规则的揭示抽象为基本规律,对具体矛盾运动规则的揭示抽象为具体规律,它们共同构成事物运动的规律体系。按照这个思路,我们认为中学政治教育过程规律是由基本规律和具体规律组成的规律体系,二者共同推进中学政治教育过程的发展。
2.2.1中学政治教育过程基本规律
中学政治教育过程基本规律是教育者的教育活动要尽量适合并适当高于受教育者的思想品德状况的规律。中学政治教育过程的基本任务是解决社会要求与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之间的矛盾,推动学生的政治观念、品德向社会要求的方向发展。这要求一方面,教育者选择教育内容、方法和手段要考虑学生的思想、道德发展状况,另一方面,教育要适当高于学生现有的思想观念、道德行为水平,而不是一定要适应、迎合学生现状。
2.2.2中学政治教育过程具体规律
(1)启发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统一的规律。中学政治教育过程是教育者通过教育活动向教育对象施加影响的过程,是启发教育与自我教育过程的有机统一。一方面,在启发教育中,教育者施加的教育影响,对教育对象思想品德的形成提供了驱动力,没有从外部进行的启发教育,教育目标的实现是不可能的。另一方面,受教育者是有着主观能动性的发展着的人,他们在教育过程中不是被动地接受教育影响,而是在教育影响下不断地进行自我教育。没有教育者的启发教育,就谈不上中学政治教育过程,受教育者思想政治素质的发展就是盲目的;而没有受教育者的自我教育作用发挥,教育者所传授的教育内容就不可能为受教育者所真正认识和接受,教育者的主导作用就失去了它的意义。由此可见,启发教育作为外部的驱动力,自我教育作为“内因”,一个是促进受教育者思想品德素质变化的外部条件,一个是受教育者思想品德素质变化的内在根据。启发教育与自我教育两者相辅相成,有机地统一在一起。所以在中学政治教育过程中,既要发挥教育者的主导作用,又要注意发挥受教育者的自我教育作用,使中学政治教育过程取得好的效果。
(2)内在需要驱动建构律。所谓内在需要驱动建构律就是教育对象自身的内在需要是否接受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接受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动力和依据,内在需要能够有效驱使教育对象自身对教育内容的接纳和“生成”的规律。人的需要是一个多样性的复合体,以需要为标准,人的需要可以分为个人需要和社会需要。中学政治教育过程既受社会需要的外在驱动力的影响,又受教育对象自身内在需要建构性所制约,接受多少则因教育对象内在需要的差异而有所不同。因此认识和把握内在需要驱动建构律,就要求教育者在中学政治教育过程中注重分析教育对象自身的内在需要,有针对性地就其关心或疑惑的思想问题进行教育,以获得中学政治教育过程的最佳效果。
(3)协调控制律。协调控制律是协调自觉影响与控制自发影响辨证统一的规律。[2]在中学政治教育过程中,受教育者不仅受到来自教育主体的各种自觉影响,而且受到来自不同教育客体的各种自发影响。所以,中学政治教育过程是协调各种自觉影响和控制各种自发影响交互作用的过程。教育对象所接受的思想政治教育影响有来自教育主体的自觉影响和教育客体的自发影响。一方面,教育者的影响虽然是有目的、有计划施行于教育对象,但不同层次的教育者因本身的思想水平等的不同,他们内化的社会要求也会存在差异,甚至是冲突的,这对于中学政治教育目标的实现是很不利的。我们必须进行宏观全面地协调,使其形成社会所要求的正合力,发挥正向作用。另一方面,中学政治教育过程是各种自发影响交互作用的过程,它总是处于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并同社会环境不断发生着相互作用。环境因素的复杂性,要求教育者在开展教育活动的过程中,要注意抑制和消除社会环境因素中的消极影响,利用并强化其中的积极影响,使之与中学政治教育主体的自觉影响统一起来,从而形成良好的中学政治教育过程氛围。所以中学政治教育者的重要责任就是要有效分析教育过程中的各种因素,对各种因素加以协调和整合,使之形成合力,朝社会所要求的方向发挥作用。这是中学政治教育过程协调控制律的具体要求,是中学政治教育过程取得实效性的重要保证。
参考文献
体育教学规律篇2
论文关键词:警察教育法学;研究范围;学科性质;学科地位
警察教育法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应用学科,在我国警察学体系中的地位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对警察教育法学研究任务、研究范围与学科性质等进行探讨的基础上,巩固和提高其学科地位不仅是警察教育法学研究工作的当务之急,而且关系着该学科能否以其成果指导实践且得到发展的关键问题。本文拟对此进行初步的探究,以期为构建完善的警察教育法学理论体系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警察教育法学的研究任务
警察教育法学通过对警察教育法律现象的研究,揭示警察教育法律规律,形成警察教育法律理论,以指导警察教育法律实践活动。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警察教育法学的研究任务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研究警察教育法律现象
警察教育法律现象是指警察教育法在产生、发展、实施过程中的存在形式和相互关系以及在警察教育活动过程中的相互作用等。作为警察教育法律实践的表现物,警察教育法学所研究的警察教育法律现象具体表现在警察教育法律意识、警察教育法律关系、警察教育法律规范等方面。现实警察教育中存在的警察教育法律问题是警察教育法律现象的具体化,而教育法律问题的解决则是警察教育法律作用的体现。
2.探讨警察教育法律规律
警察教育法与其他法一样,是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必须遵循警察教育规律的客观要求。Www.133229.Com警察教育法律规律作为警察教育法律现象同其他社会现象以及警察教育法律现象内部各构成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物内在的、必然的、本质性联系及其发展变化的必然趋势。警察教育规律是警察教育法制定的客观基础,警察教育法是警察教育规律的法定化体现。值得一提的是,警察教育法律虽然是警察教育规律的法定化体现,但绝不意味着可以用警察教育法律来替代警察教育法律规律,警察教育法律对警察教育法律规律的体现是有限的,两者对教育的规范特点以及对教育作用的方式等的阐述是不同的。
3.建构警察教育法律理论
作为警察教育客观规律法定化了的行为规范,警察教育法学就是在研究警察教育法律现象、探讨警察教育法律规律的基础上,对警察法律教育现象及警察教育法律规律进行抽象概括,形成警察教育法律理论。理论在本质上是超越具体事实和经验的,警察教育法律理论在内容上是以浓缩的形式来阐述警察教育法律现象和规律的。它不是对警察教育法律事实和现象的直接复制,而是间接地抽象反映。
4.指导警察教育法律实践
任何理论的目的都是与现实实践联系在一起的,其存在与发展最终要看它是否能够指导人们解决现实问题和未来问题。警察教育法律理论也不例外。警察教育法律理论是对警察教育法律现象进行解释与推理的重要工具。如果警察教育法律理论不能指导人们解决警察教育法律问题,这种理论就不能称之为有效理论。
二、警察教育法学的研究范围
警察教育法学的研究范围,也就是警察教育法学的研究内容,是指组成警察教育法学体系中各项基本知识的总和,是对研究任务的展开和具体化。具体而言,警察教育法学研究范围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
1.警察教育法的基本原理
警察教育法的基本原理是指在马克思主义法学、警察学理论指导下形成的以警察教育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警察教育法的本质特征与地位作用、警察教育法的基本原则、警察教育法的渊源以及警察教育法的体系等为内容的基本知识体系。
2.警察教育法的基本主体
警察教育法的基本主体,即警察教育法律关系的参与者。警察教育法学基本主体主要研究的是:警察教育行政机关的主体地位、职权、责任及与警察院校的关系,警察院校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及其内部管理体制,警察院校教师的法律地位、权利与义务、资格与任用、培养与考核、法律责任,警察院校学生等警察教育法律主体的地位、权利与义务等等。
3.警察教育法的运行研究
警察教育法的运行研究包括:警察教育法的制定,即警察教育立法的主体、立法的体制、立法的原则、立法的体系、立法的权限、立法的程序与立法的技术等;警察教育法的实施,即警察教育法的遵守、警察教育法的执行、警察教育法的适用等;警察教育法的监督,即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的教育法律监督与中国共产党、社会组织、社会舆论、人民群众等社会力量的教育法律监督等;警察教育法的救济,即警察教育行政申诉、警察教育行政复议与警察教育行政诉讼等。4.警察教育法学的基础理论
警察教育法学要巩固其独立的学科地位,必须加强自身的基础理论研究。警察教育法学基础理论研究主要包括警察教育法学的基本概念和研究对象、警察教育法学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意义、警察教育法学的研究任务与研究范围、警察教育法学的学科特点与学科性质、警察教育法学的产生和发展、警察教育法学与相邻学科的关系、警察教育法学的学科体系与学科地位等方面的内容。
三、警察教育法学的学科性质
学科性质是在学科的基础上,对其本质特征和基本形态的界定。明确警察教育法学在科学体系中的学科性质,有利于其学科研究方向的开拓与学科地位的确立。
1.警察教育法学是一门新兴的应用学科
警察教育法学来源于警察教育法制实践,是对警察教育法制实践经验的升华并可用于指导警察教育法制实践。警察教育法学要研究警察教育法的制定、实施、教育权利与义务等实际应用问题,对警察教育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作为一门新兴的应用学科,警察教育法学的最大特点是直接应用于实践活动,指导警察教育法制实践。
2.警察教育法学是警察学的分支学科
警察教育法学作为研究警察教育法律现象、探讨警察教育法律规律、构建警察教育法律理论、指导警察教育法律实践的学科,以其独特的研究视野,独立的研究领域跻身于科学体系之中。警察学是研究警察现象及其规律的科学。警察教育法学是研究警察教育法律现象及其规律的,从而决定了警察教育法学从属于警察学的根本属性。因此,警察教育法学理所当然是警察科学体系中的一个分支学科。
3.警察教育法学是一门交叉的边缘学科
边缘学科是指一门学科同另一门学科或另几门学科相互渗透而形成的新的学科。警察教育法学既是法学符合时代要求的客观需要,又是警察学学科发展的逻辑延伸,同时还是教育学研究领域的拓展。警察教育法学源自警察学又是对警察学的发展,源自教育学又不等于教育学,源自法学又区别于法学。警察教育法学一方面把警察法律现象列为研究对象,另一方面也运用法学与教育学的理论和方法对其进行研究。因此,警察教育法学是由警察学、法学与教育学交叉整合而形成的边缘学科。
四、警察教育法学的学科地位
一门学科只有具有特定的研究对象、特有的概念与范畴、独立的理论体系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基础才能真正被称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依据这一标准,首先,警察教育法学已经具有独特的研究对象——警察教育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其次,我国已经初步构建了警察教育法学学科体系;最后,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警察教育迫切需要警察教育法律理论的指导。因此,警察教育法学已经具备了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要件,当前的关键问题是如何定位警察教育法学的学科地位。
我国教育部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1998年颁布)中没有警察教育法学这一学科;而且,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与教育部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颁布)中其连一个二级学科(学科、专业)都不是。这是与警察教育法学在实际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不对称的。从上述对警察教育法学研究任务与研究范围的分析来看,警察教育法学属于一门应用科学;从其学科性质分析,警察教育法学属于警察学的分支学科。随着我国警察法制建设步伐的加快,警察教育法学独立成为警察学的分支学科,已成为我国警察学得以继续发展和繁荣的迫切需要。因此,笔者认为,虽然目前警察教育法学尚处于初创阶段,但警察教育法学可位于公安(警察)学之下,列入三级学科。
体育教学规律篇3
摘要教师应按照动作技能形成的客观规律,即生理学上称为泛化、分化、自动化三个阶段,科学组织设计体育教学,才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在教学实践中采取了五种组织实施方案。
关键词动作技能客观规律信息技术教学阶段
动作技能的形成是一种建立复杂的、链锁的、本体感受性的条件反射。这种条件反射就是肌肉的收缩和放松,能够有顺序的、有规律地、有严格的时间间隔,并符合动作所需求的规格,使条件反射系统化。因此,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就要研究怎样使条件反射系统化更快些,使技能形成的各个不同阶段的时间缩短,较快地掌握动作技能。为了达到这一目的,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组织实施。
一、采用互联网信息技术
采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将体育课件及录像教学片等上传于学生电脑和手机,使学生随时观看教学内容,从而形成视觉、感觉和肌肉冲动能力,加快泛化阶段进程。
互联网时代的交互性、直观性、互动性增加了师生间的交流互动,最大限度地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学习的兴趣,并使许多抽象和难以理解的教学内容及动作以生动、形象、具体方式展现。人体的各种器官如视觉、听觉、触觉、味觉等都可以帮助肌肉产生正确的感觉。因此,教师在体育中采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将电子教学课件等新技术进行直观演示,在动作形成初级阶段,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手段,帮助学生反复刺激视觉,从而带动肌肉冲动能力,使学生在初级阶段(即泛化阶段)对动作技能形成有一个正确的动作概念,这有利于学生的学习兴趣。
二、充分利用体育教师的示范与语言、缩短动作技能形成的各个阶段的时间
体育教师的示范与教师的简洁和形象的语言是动作技能形成的关键,两者之间的有机结合是加速动作技能形成值得重视的问题。许多教学实践证明,教师教授新的教学内容时,学生学习动作处在泛化阶段往往采用讲解和示范相结合的方法,比采用单一的讲解或示范的教法效果好些。所以动作结构比较简单的教材,教师就应采用边示范和边讲解动作要领相结合的方法。动作复杂的教材,教师先完整的示范,然后突出动作的关键,进行边示范边讲解,利用示范与语言进行教学,还必须向学生反复说明练习的目的和意x,从而使学生懂得为什么要这样做的好处,这样教学效果就会更好些。
三、根据动作技能形成的不同阶段,采取各种不同的练习手段和方法
学生学习一个动作如果没有目的地重复去做这个练习,那么这个练习的动作技能是不可能形成的。因此,练习法是学生反复进行练习,促使动作技能形成的最基本方法。体育教学中的练习法是多种多样的,它有重复练习法、变换练习法、综合练习法和循环练习法。根据动作技能形成的不同阶段,选择不同的练习法可以取得很好的教学效果。重复练习法是在相对固定的条件下,根据完成动作的基本要求,进行反复练习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有利于学生的大脑皮质中枢神经的兴奋和抑制逐渐集中,减少扩散的现象,使条件反射的暂时联系逐步地稳定下来,所以教师教授新动作,学生的动作技能形成处在泛化阶段,以重复练习法为基本教学的方法最适宜。
四、练习的手段多样化和明确规定重复的练习次数
为了缩短动作技能形成的进程,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教师应根据课的任务,动作的主要环节和学生掌握动作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正确地选择和安排一些必要的辅练习、诱导性练习和发展身体素质的练习。这些素质练习既要有一般身体素质练习,又要有结合掌握教材所需要的专项素质练习。这种有目的地选择多种多样的手段,一方面丰富了教学内容,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另一方面又能使学生更快更好地掌握动作技术、技能,发展身体、增强体质。
动作技能形成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学生必须按照教师的要求,有目的地反复进行练习,因为练习一次就是一次条件反射,重复地做一个练习可使条件刺激得到强化,使学生通过肌肉本体感觉,体会动作概念和动作的完整过程,并且掌握动作结构的各个部分之间关系,以及完成动作的时间和空间的关系。
五、贯彻循序渐进、因材施教、个别对待的原则
在体育教学中,加速动作技能的形成,教师在每节课里,严格遵循循序渐进、因材施教、个别对待的原则是十分必要的。在教学中根据学生技能掌握的情况,分好、中、差三组,并随时根据学生技能的进步情况,用升组的方法进行教学有一定的教学效果。采取分组升级的方法对教师的要求更高。首先,教师应明确向学生宣布凡能熟练地掌握该组练习者可升级到上一级,最终要求所有的学生都进入到好的一组,以满足这部分学生的要求;其次,学生分在哪一组,教师应提前向学生宣布,以免课程进行时出现混乱现象;第三,要运用好这种方法,关键在于教师必须认真备课,随时了解学生技能掌握的情况,尤其是上课时教师须仔细观察,了解学生进步情况,作好记录,写好课后小结是十分必要的。
总之,动作技能形成的三个阶段是紧密联系的,没有明显界限,是一个阶段逐步向另一阶段的过渡,而且每一阶段的时间长短与教材的性质、学生体质情况等因素有着密切的关系。由于体育教学的特点,在体育教学中除了要遵循动作技能形成的规律外,还要遵循人体生理机能活动变化规律和认识事物的一般规律。
参考文献:
[1]吴志超,刘绍曾.现代教学论与体育教学[M].人民体育出版社.1995:5.
体育教学规律篇4
一、警察体育教学与训练运动损伤的规律特点
(一)损伤与教学训练科目自身的技术要求,和所涉及运动部位的生理解剖弱点密切相关。根据各警察体育教学训练科目的技术要求,身体各部位器官在一定的时间段里反复完成打击、抗击、摔、倒、跑、跳、投等动作,增大了特定运动器官的运动强度和压力,致使教学与训练中损伤产生成为可能。调查研究表明,警察体育教学与训练科目中散打科目损伤率最高(48.3%),单实战考核学生损伤率高达23.2%,损伤部位几乎遍及全身,其中头面部的鼻粘膜损伤出血占首位,其次是身体各部位的擦伤(尤其是小腿部位的擦伤)。在上肢损伤中,以肩关节脱位、肩周损伤、指间关节损伤为多。躯干是胸肋部挫伤、腰背肌肉筋膜损伤最多。下肢常见的是小腿部擦伤、膝关节内侧副韧带损伤、踝关节扭伤、足背挫伤等。从人体生理和解剖学原理看,运动与功能相适应,人体运动时必须遵循解剖学与生理特点,尽量克服自身器官存在的生理和解剖学上的弱点,采取合理的技术动作,避免损伤的产生。直拳击打目标的一瞬间,击打的反作用力主要由拳面的指间关节和桡腕关节承担,指间关节和桡腕关节关节囊与关节腔浅薄,附着的韧带少,这决定了腕、指各关节活动灵活,动作精细的特点,同时也暴露了其不能承受强大重力压力的弱点。这就要求直拳击打目标的瞬间,五指并拢紧握拳,手腕紧张微下压,使指间关节与桡腕关节形成一个刚体,避免强大反作用力下关节挫伤。
(二)损伤比例不一,男生高于女生。受人体解剖与生理因素的影响,男生的身体素质优于女生,在对抗性强的科目中竞争尤为激烈。其次是性别的差异,形成了男生爱动,女生喜静的性格。男生在课外时间参加运动训练的人数、训练科目的种类以及训练的量与强度上均高于女生,这增大了损伤的几率,形成了警察体育教学与训练男生运动损伤比例(42.8%)高于女生(31.9%)的主要原因。
(三)课内外损伤多,对抗性科目几率大。损伤的调查研究表明,学生在警察体育课的损伤率为49.3%,课外自练为21.1%,课内外损伤比例达70.4%:在对抗性较强的三大科目中,散打损伤率为48.3%,球类运动为24.1%,擒敌占16.4%,三大科目总损伤率高达88.8%。运动损伤发生后,学生不能继续参加正常的教学和训练,阻碍了警察基本技能、基本素质的学习和提高。严重的损伤还可能导致学生身心残障,甚至造成教学伤害事故的发生,直接影响到学生今后的工作和终身健康,这在警察体育教学上应引起足够重视。
(四)功能影响与身体机能好坏成正比。身体素质、运动性疲劳、带伤训练等因素,反映了学生参加警察体育教学与训练时身体机能的好・坏,身体机能不佳,容易在警察体育教学与训练中遭受损伤。在运动损伤病例的调查中,11.7%的患者因身体素质不佳引起,8.7%是因运动性疲劳造成,带伤训练致伤的占5.7%,身体机能不佳引发的损伤率为25.2%。警察体育教学与训练具有科目多、周期长、对抗性强、竞争激烈的特点,对学生的身体素质要求较高。身体素质主要包括力量素质、速度素质、耐力素质、柔韧素质、灵敏素质等,它是完成警察体育教学与训练各科目的保障。良好的身体素质能提高人体抗挤压、抗摔打、抗负荷的能力,有效减少教学与训练中损伤的发生。人体运动性疲劳或带伤训练时,力量减小、速度缓慢、耐力变差、反应迟钝、动作迟缓、完成特定科目技术动作差,这是身体机能不佳、素质下降的主要特征,此时若进行对抗性强、运动负荷大,运动量、运动强度高的教学与训练,稍有不慎,将导致损伤。因此,改变和提高身体机能状况是预防运动损伤的有效途径。
二、警察体育教学与训练损伤的预防措施
(一)传授卫生知识,贯彻预防思想。警察体育教学与训练,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都应将“健康体育”、“终身体育”的概念引入警察体育教学与训练中,有必要学习和掌握运动损伤的知识和技能,充分认识运动损伤预防的重要性和意义,掌握运动损伤发生的规律、特征、预防、诊断、康复和急救等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运动损伤的发生。
(二)科学组织课内教学与课外训练。科学组织课内教学与课外训练的实质,就是严格遵守警察体育教学与训练的各项原则。即区别对待原则、专项深化原则、教学与训练过程的不间断原则、一般训练与专项训练的统一原则、周期性原则、训练负荷的逐步提高与达到最大负荷的统一原则、训练负荷的波浪形变化原则等,一旦违反教学与训练原则,都是导致运动损伤的重要隐患。因此,在教学与训练中应先学基础动作,再学基本技术,同时加强专项和非专项身体素质训练。由轻到重,由简到难,通过训练,使身体各部分机能逐步适应警察体育教学与训练,然后才能进行大强度、大运动量、对抗性强的科目的训练。学生之间因素质、基础、年龄、性别的不同,个体之间存在差距,在教学与训练中应因材施教,区别对待,采用一帮一、一帮多、个别辅导等多种手段,逐步提高个体与整体的训练水平,从而减少运动损伤,保证警察体育教学与训练的长期性和持续性。
(三)提高训练水平,增强抗伤能力。根据警察体育教学与训练科目内容多、教学时数大(约为480学时,是教学总课时的五分之一)、周期长、对抗性强、竞争激烈、训练条件艰苦(警体训练大部分内容、项目都在室外或野外进行,日晒雨淋、摸爬滚打)的特点,学生在警察体育教学与训练中应力争达到素质全面、技能过硬,同时还应具备良好的心里素质。这是预防运动损伤的重要手段。在教学与训练中的具体做法是:(1)提高学生训练水平,加强对11个易损伤部位及相对薄弱部位的训练,不断提高身体机能和承担运动负荷的能力;(2)遵循人体生理解剖学原理,注重身体素质(力量素质、速度素质、耐力素质、柔韧素质、灵敏素质等)与警察体育教学训练科目的全面发展,增强学生在各科目中的对抗性;(3)注重警察体育教学与训练教与学过程中技术动作的规范性;(4)加强教与学过程的心理训练,有意识地对学生的心理过程和个性特征施加影响,使学生学会调节自己心理状态的各种方法,更好的参加教学和训练,适应日趋严峻的公安工作的需要。
(四)坚持保护与帮助相结合的原则。散打、擒敌、武装障碍、攀登、战术基础动作、武装泅渡、射击等警察体育教学与训练科目,其对抗性强、负荷重、动作精确,对心理素质要求高,引发学生运动损伤的因素多。因此,警察体育教学与训练过程,就是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实施保护与帮助的过程,在教学与训练中应培养教师与学生的责任感,加强警察体育教学与训练设施的投入,注重保护设施和保护器械的应用与研制。同时,警察体育教师还应通过经验交流、理论学习、加强培训等多种渠道,充实和提高教学训练水平,在训练方法上有意识地加入符合学生特点和教学科目特点的自我保护方法,减少因主观或客观原因造成的损伤,使保护与帮助相结合的原则成为预防学生运动损伤的有效手段。
体育教学规律篇5
从迁移的内涵上不难理解,迁移包含四个方面的寓意。第一,运用迁移规律者其目的是为了解决新问题;第二,运用迁移规律者必须在新旧问题当中找出其相关相似相联之处,并且已有解决旧问题的经验;第三,迁移规律的运用不是永远的生搬硬套,它是一种活学活用,要用出新意,用出创新;第四,每一次迁移规律的运用都是一次经验再积累,再升华的过程,只有注意总结才能更好更快地解决将来再次出现的问题。
迁移是体育教学中的一种广泛现象,而体育教学又有着其自身的特殊规律性,因此迁移规律如被科学灵活的加以运用,将在诸多方面促进体育教学工作的展开与提高。
第一、运用迁移规律,首先要培养学生对已有经验的概括能力。这就要求学生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去分析、理解、体会已有的知识和技能,并能将其理论、动作熟练地说出、做出。“一个优美娴熟的动作往往就是一个高质量的概括”。
而且已有经验的概括水平越高,实现迁移的可能性就越大。“霎那的迁移便是厚积而勃发的霎那飞跃。”例如:学习体操的踺子后空翻动作之后,就十分有助于撑竿跳高的起跳腾空动作特点的形成。“对已有经验的概括越凝炼,实现迁移所需的时间就越短暂”。
体育教学规律篇6
我从事了几年的幼儿教育工作,但关于《教育法律法规》这方面的知识,我自己认为还是需要进一步学习提高。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获益良多,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关于教师基本修养与师德。谈到修养与师德,其实每一个职业都要求具备一定的职业修养与道德。但是对于教师这个职业而言,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作为一名教师,一言一行都是学生眼中的榜样和标准。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是很高的,所以必须具备良好的修养与师德,这一点非常重要。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而且还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我知道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我也更清楚地认识到作为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很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这些都是我们最应该好好学习的。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根本方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老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我们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这一方针。
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基本内容,知道了《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自己的所得,也让我在行为上有了准则,只有好好学习才能保证自己享有的权利。《义务教育法》于1986年实施的,国家一直都十分重视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把普及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全面发展作为立法的基本目标。因此它具有全社会性、普遍性、强制性、统一性和基础性。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内容,让我知道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要让学生喜欢,家长满意,校长认同,就必须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做到不体罚、不挖苦、不讽刺、不威胁学生等等,要时刻关心后进生,公平对待每一位幼儿,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大胆鼓励,做到因材施教。
教师的工作是神圣的,也是艰苦的,教书育人需要感情、时间、精力乃至全部心血的付出,这种付出是要以强烈的使命感为基础的。一个热爱教育事业的人,是要甘于寂寞,甘于辛劳的,必须受得住挫折,将自己的所有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实践中去。
教师必须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都得到发展,我们应多与学生进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这需要我们对学生倾注相称的热情,对其各方面给予关注。“爱”要一视同仁,持之以恒;“爱”要面向全体学生。“金凤凰”固然可爱,而“丑小鸭”更需要阳光,多给他们一份爱心,一声赞美,一个微笑,少一些说教,要更多和他们交心谈心,帮助他们查找“后进”的原因,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在学习和生活细节上关心他们。老师对学生不要体罚,不要训斥,不要高高在上,而应该做一个和气的人,一个严谨的人,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一个堪为师范的人。学生也有自尊心,而且是很强烈的。老师对学生的批评,恰当的,就是一种激励;不恰当的,就会成为一种伤害,甚至还会导致逆反心理产生。绝大部分幼儿不喜欢老师批评时讥讽、损伤幼儿,伤害幼儿的自尊心。因此在日常生活的教育工作中,我们应掌握批评的“度”,变“忠言逆耳”为“忠言悦耳”。
教育家和教书匠的一个最大区别,就是教育家有一种追求卓越的精神和创新精神。在实际生活中要给给予学生独立思索的机会,刻意培养学生的创造性和批判性思维。更重要的是,要诚心诚意地欢迎学生的质疑和挑战。中国传统文化具有推崇权威、崇尚特权的行为倾向,使得人们缺乏对先辈和权威的怀疑、批判精神。创新思维的核心特征是“求异”,是打破常规,调整视角,突破思维惯性。才能培养出全面发展的人才,而不是只知道读书上知识的书呆子。
当然,教学过程不仅仅是学生学习的过程,也是一位老师学习的过程。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我们是直接面对幼儿的教育者,幼儿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幼儿之“惑”,传为人之“道”。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特殊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今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