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改进作风建设范例(3篇)
持续改进作风建设范文
2007年,在市纪委和市直机关工委坚强有力的领导下,机关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纪委七次全会、市纪委八次全会精神,结合开展以“清廉从政、服务发展”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大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市直机关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一年来,纪工委坚持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机关党的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坚持与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认真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一是以践行总书记提出的“八种良好风气”、增强“三种意识”为核心,深入开展“清廉从政、服务发展”专项学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为政环境。机关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这条主线,通过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教育读本》、《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先进事迹选编》、《赶考》、《烈火中永生》等教材和书目;组织参观“风正巴渝”—重庆直辖十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回顾展,观看《引以为戒》、《忏悔录》、《赌之害》等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广泛开展领导干部讲反腐倡廉党课及向邓平寿等先进典型学习教育活动;持续深入开展“警示督廉、读书促廉、贤内助护廉”等一系列主题鲜明的教育活动,大力推进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勤政、廉政的自觉性。二是依托《重庆机关党建》网,拓展、延伸反腐倡廉阵地。继续主抓了以“廉政广角”为主干的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宣教工作新平台的构建,深入开展反腐倡廉网上宣传教育活动,获得了重庆市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专项工作奖。三是立足于深入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加大了调研工作力度。承担并完成了市纪委交办的“纪检监察机关对于反腐倡廉工作规律新的把握”的调研课题;全面总结回顾了十六大以来市直机关反腐倡廉宣教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基本经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形成了1万余字的工作成果,为推进反腐倡廉宣教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着力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切实规范从政行为。按照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的廉洁自律工作任务及《重庆市市领导和市级部门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的要求,纪工委协助工委坚持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加强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进一步规范了市级机关党员干部的行政行为。一是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五个不许”。坚持以领导机关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自查自纠为主要形式,协助有关部门,狠抓了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等专项治理工作,对违反廉政规定的3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谈话和严肃处理。二是坚持专项治理和经常性检查督促相结合。对有关单位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三是深入落实《廉政准则》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按照市纪委要求,重点抓了《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落实。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清理纠正工作,从加强思想教育,加强制度、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有效地遏制了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积极拓展从源头防治腐败工作,为惩防体系建设筑牢第一道防线。认真按照市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具体意见》)及工委《贯彻落实市委〈具体意见〉的办法》,指导、督促机关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惩防体系的构建。一是各机关党组织、纪检组织紧密结合各部门、各单位的实际,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突出工作重点,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责任,进一步形成了确保惩防体系建设任务落到实处的责任网络。二是以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为重点,把惩防体系建设纳入了市直机关推进固本强基战略,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实施,进一步落实了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三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以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的落实为重点,《市直机关党组织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实施意见》得到进一步贯彻执行。
(四)扎实推进办信办案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在继续重点查办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今年按照巩固深化“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改成果,深入开展以“清廉从政、服务发展”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要求,指导、督促机关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加大办信办案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一是加大了着重查办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违规执法、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以及干扰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案件的力度;二是加强了对违纪违法案件新特点的研究,改进办案方式和方法,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了对查办案件工作的协调指导,进一步规范、严格办案程序,确保办案工作依纪依法进行;四是注意针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体制、机制、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及时帮助有关单位完善相关制度,提高了办案质量和综合效果;五是继续加强了举报工作,依托《重庆市“作风建设年”活动专题网页》上的“问政于民”互动平台,采取有效措施,协助市委作风办和工委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问题,预防了因一些突发事件可能引起的矛盾激化。今年以来,纪工委共受理群众举报9件,已办结8件,正在调查的1件;共查处案件2件,处理处级干部2名;协助市委作风办和工委处理群众77件。
(五)深入推进“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改后续工作,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纪工委坚持把改进机关作风和效能作为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切入点和服务发展的着力点,协助工委在市直机关深入开展了以“清廉从政、服务发展”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年”活动。一是指导、督促各机关党组织、纪检组织围绕“清廉从政、服务发展”的目标要求,坚持把人民群众关注的共性和热点问题作为切入点,把影响本部门本单位作风改进、效能提高的个性和关键问题作为突破口,继续以解决“办事难”等突出问题为重点,着力在消除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改善发展环境、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求突破,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更加鲜明。二是协助工委建立了市级机关“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改后续工作联系、通报等制度;认真组织了对市级机关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抽查、督查及学改活动“回头看”;参与了对市级部分重点部门半年及年度考核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了市级机关的学改活动成果。
回顾今年以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发展不平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很艰巨;体制不够顺,全面履行纪检工作职能还有不足和差距;创新不够,深入调研、总结、推广典型不够。对此,我们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08年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赋予的职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为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市直机关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创新思路,努力开创市直机关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抓好工作部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纪检干部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对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部署上来。机关纪检组织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紧密联系机关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现实需要,在全面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基础上,及时抓好2008年的工作部署,努力增强机关纪检工作针对性。
2、高点定位,努力开创市直机关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当前就是要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市第三次党代会的精神,牢固树立反腐倡廉重在建设的理念,明确“一三四五”的工作思路,即明确“一个目标”:认真履行机关纪检职能,为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市直机关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把握“三个原则”:把握促进发展、惩治腐败、保护干部的原则,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成效;贯彻“四句话”方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四句话方针”,加快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争做“五个表率”:争做勤于学习、加强团结、联系群众、勤奋干事、清正廉洁“五个表率”,努力塑造机关纪检干部队伍良好形象。
(二)狠抓落实,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一是在教育内容上,要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为重点,突出抓好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和党纪国法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二是在教育对象上,要坚持以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市直机关各级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市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教学计划,针对不同岗位开展廉政培训。三是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与管理上,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继续加强对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督促检查。四是在创新教育方式方法上,要继续重点建好以“廉政广角”为主干的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互联网络,健全网上主旋律宣传教育体系,扩大廉政教育的覆盖面;着重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创建活动,大力营造读书思廉、遵纪守廉、自律保廉、民主促廉的机关廉政文化氛围。
2、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是按照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和增强“三种意识”的根本要求,以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认真落实“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协助工委持之以恒地开展机关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及“坚决反对、制止各种奢侈浪费和行为”等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巩固深化以“清廉从政、服务发展”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二是以大力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解决影响发展环境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继续协助工委坚持不懈抓好“执政为民、服务发展”永续工程,努力培育能够保证“加快”和“率先”的良好作风。
3、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着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一是进一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市委《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的要求,及工委《贯彻落实市委〈具体意见〉的办法》,制定《2008—2010年贯彻落实工作要点》,认真总结基本经验,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新的举措,推动贯彻落实工作有步骤开展。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指导、督促机关纪委加强组织协调,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各部门、各单位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中,主动协助党组(党委)按规定要求做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刚性约束。
持续改进作风建设范文篇2
一、讲形势求突破,全力推动跨越发展
(一)狠抓增收节支,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和规模。一是在落实好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基础上,强化国税、地税、财政三家的征管收入措施和力度,优化收入结构,突出对总收入及地方级收入任务的考核;继续做好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将所有非税收入纳入非税系统管理,实现各项非税收入依法征管、应收尽收,确保实现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3%以上的目标。二是严格控制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推动教育事业加快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推进我市公立医院改革;强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巩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成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着力支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加快推进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和共建共享;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落实政法经费。
(三)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管理绩效。一是继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完整编报上级财政的各项补助收入,加强基本支出管理,推动项目滚动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支出执行管理,提高预算支出的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继续推进绩效评价工作,扩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范围,并逐步建立和完善绩效管理的问责和激励约束机制、绩效管理持续推进的工作考核机制和长效机制;继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加强对预算单位授权支付行为的监控管理,将具备条件的预算单位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实现资金直达、运行透明、动态监控;进一步深化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加强财政票据的监督管理,促进财政票据使用的规范化;继续盘活存量国有资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二是继续加强财政监督管理。重点监督“三农”、教育、医疗卫生、就业和再就业、社会保障、文化事业等民生领域和关系全市经济发展重大项目资金的使用,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合理、有效。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认真做好“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加强行政事业收费资金的管理。坚持开展会计信息质量和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三是继续完善财政“两基”建设。进一步做好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提高基础数据的质量,加强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推进项目滚动管理,加强财务会计等基础制度建设。继续推进财政基层建设,充分发挥乡镇财政的监管作用,强化乡镇财政的监管职责,加强对乡镇财政干部政策培训,改善乡镇财政办公条件,加快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四是继续推进“阳光财政”建设。积极稳妥推进预算公开,继续将预决算有关表报按要求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落实好部门预决算公开的主体责任,实现理财全过程的公开、透明,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审计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加快政府理财科学化、精细化、民主化、法治化进程。
(四)落实强农惠农富农财税政策,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提高我市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水平,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大力支持农业合作化、产业化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统筹,增加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落实农村金融奖补政策。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落实粮食风险基金政策、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积极推进种粮大户补贴试点。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继续做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积极稳妥地推进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清理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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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可持续;旧建筑;改造
一、可持续理论对旧建筑改造的影响
可持续理论在建筑领域早已得到广泛的认可,国际建筑行业及相关领域的人们不断在建筑实践中对可持续理论做出运用尝试和研究,从早期的绿色建筑观、生态建筑观,到现在被国际建筑业推崇的可持续建筑观,都是国际建筑行业及相关领域的人们对可持续理论的一种积极回应和探索。这些积极的尝试与探索最终形成一系列关于可持续理论运用于建筑领域的理论成果,并对旧建筑改造产生了深刻影响。是建筑领域对可持续理论的早期探索成果。麦克哈格在书中提出把可持续的生态学的观念应用于建筑设计。
可持续理论在这些设计原则中被充分体现。前人研究揭示了运用生态学原理求解其共生融合的方法和途径,并提出了5点生态设计原则:1)设计结果应来自环境本身;这个原则要求生态设计应当首先从了解建筑场地环境及其周围环境开始,设计者们应当考虑环境能够承载什么,即允许我们做什么,这样才能保证设计不会对环境造成破坏。2)评价设计的标准——生态支出;在生态设计中必须对设计进行评估,应当认真考虑建筑对于生态在能源、材料、环境等方面的影响,以此来评估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生态设计的可行性。3)设计结合自然;生态设计不仅要满足人类自身的需要,同时还应该要通过结合自然,以满足其他生物及其周围环境的需要。4)公众参与设计;反对建筑设计的“精英主义”,生态设计应调动公众的积极性,让公众参与其中,使公众意愿得到表达和实现。5)为自然增辉。生态设计可以唤起人们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使人类关注和爱护自己所生存的地球。可持续设计指导原则的提出进一步发展了可持续理论在建筑领域中的运用研究,同时为旧建筑改造提供了更多的参考原则,使旧建筑改造进入了比较成熟的发展阶段。
二、可持续理论与旧建筑改造和城市更新的关系
节省城市资源,减少环境污染。由于旧建筑是城市历史记忆的主要承载体,本身具有一定的经济、文化或历史价值,因此对旧建筑进行一味的拆除重建,不仅是对城市历史记忆的一种破坏,还是对城市资源的一种浪费和对城市环境的一种污染。在这种情形下,将可持续理论应用于旧建筑改造,提倡对城市中的旧建筑尽可能地进行合理保留和改造,使建筑重新获得生命力,从而减少了因对旧建筑大规模拆除重建而来的环境污染和城市资源的浪费。
使旧建筑改造形成全社会的一项长期工作。缺乏可持续理论指导的旧建筑改造不能很好地维持建筑改造后的成效,并有可能会对旧建筑产生重复伤害,如重庆市在召开第三届AAPP会前期开展过一次较大规模的城市旧建筑改造活动,仅在两年后,重庆市又在亚太城市市长峰会前期开展了一次同等规模的城市旧建筑改造活动。由此可见,重庆的两次大规模旧建筑改造活动成效的维持时间较短,不仅对良好城市建筑风貌的塑造没有起到应有的积极作用,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建筑的质量问题,对旧建筑形成重复性伤害。因此,将可持续理论应用于旧建筑改造活动,通过对可持续理论的借鉴,对旧建筑改造进行改造前、改造中及改造后的系规划和管理,从而增加旧建筑改造后风貌的持久性,对塑造良好城市保持旧区的固有特色。
1)集中资源对市区优先重建区域进行整治
对优先重建区域的划定需要以规划署、屋宇署、消防处、民政事务总署及土地发展公司的楼宇楼龄及状况资料为准,先对区域建筑状况进行初步评估,确定重建的需要。
再进一步研究地区及策略规划、运输、社会人口以及环境等因素,藉以划定市区重建地盘。并且,许多优先重建地盘集中在旧区的局部范围,对此可以采取以目标区为本的方法,将优先重建地盘集中的部划为目标区,然后以整个地区为基础着手解决市区重建的问题。
2)制定市区旧建筑的系统整治
市重建局通过重建策略研究,认识到市区旧建筑老化趋势的日益严重,同时,也认识到如果建筑没有妥善保养,建筑物残破失修的问题将会迅速恶化,单靠拆卸重建最终难以解决建筑的老化问题。因此,对于市区旧建筑的修复成为了市区重建工作中的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内容。而对于市区旧建筑的风貌整治工作,市区重建局也制定了一套贯穿旧建筑整治全过程的策略,即在修复前,由建筑业主或通过重建局邀请建筑专家、工程师等专业人士或机构来对市区旧建筑进行初步评估,确定建筑整治工作的等级;在修复实施过程中,市重建局首先联合香港屋宇署推行了一项公众自愿参与的楼房安全检验计划,并辅助实施了一项改善楼房安
全问题的贷款计划,从而鼓励业主主动地对其建筑质素进行维护和改善,避免建筑结构及其它部分过早出现老化的情形;在修复后,鼓励业主对建筑进行定期的安全、节能检测,保证改造后的旧建筑在较长时间内一直具备良好的建筑状况。
总结:
建筑风貌能产生较大的积极作用。促进城市的有机更新。建筑的更新是城市更新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城市的有机更新必须依靠建筑的有机更新与发展。我国在早期的城市更新过程中缺乏科学的理念引导,对城市中旧建筑总是采取拆除重建的更新方式,忽视了旧建筑作为城市资源的重要性,使城市更新建设进入了机械更新的阶段,对旧建筑进行大拆大建的短期更新行为严重破坏了城市文脉的维系,浪费了建筑资源。当人们为此付出巨大代价的时候,人们开始意识到以旧建筑拆除为主要特征的城市更新时代已难以为继,必须寻找一个科学的理论来引导旧建筑改造活动,推动建筑更新的有机发展,可持续理论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始被广泛应用于旧建筑改造活动中,通过对可持续理论的指导,可以使旧建筑改造活动向可持续的方向发展,从而推动城市有新更新过程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支文军.对策:中国大型建筑设计院[J].时代建筑.20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