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行业市场调研(6篇)
证券行业市场调研篇1
【关键词】证券业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
金融市场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组成部分,证券市场是反映市场经济发展态势的“晴雨表”,金融与证券这个大市场相辅相成,密不可分。上世纪90年代,中国第一家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上海成立,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的正式形成,并开始成为影响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自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以来,我国的证券市场得到迅猛发展,先后对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股份制改革转制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转型产生了重大影响,并对这些企业的转制和上市发挥了重要作用。2008年底,我国107家证券公司报表总资产为1.29万亿元,实现盈利0.14万亿元;2009年底,我国证券市场已有62家基金公司,全部基金份额为2.42万亿份,资产净值达2.35万亿元;2010年第,我国境内上市公司达2676家,流通股本为1.8万亿股,总股本为3.6万亿股,总市值达32.88万亿元,其中流通总市值为16.60万亿元,所占比重约为50.48%。
在各行各业中存在着一定的企业内部组织或连接的市场关系,这种关系概括起来就是产业组织关系,亦即产业组织,交易关系、资源占用关系和利益关系亦即行为关系是产业组织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谓产业组织,是指研究某一特定产业的市场竞争问题,包括竞争程度和垄断状况,从而研究各个产业间产商的关系。通过对产业组织的研究,就会形成一些理论,这些理论总结起来就是产业组织理论。产业组织理论主要是以微观经济学理论为基础,对产业行为、结构与组织以及产商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分析研究,从而揭示经济发展过程中产业内部企业之间竞争与垄断的关系以及内在规律,从而为决策者提供理论依据。
在我国已经逐渐步入市场经济的今天,怎样评价证券公司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都不为过。结构—行为—绩效模式是传统产业组织理论的基本模式,其基本涵义是一个行业的绩效取决于企业的行为,而企业的行为又取决于行业的结构。本文通过对中国证券行业的市场结构、市场绩效关系的研究,以期为中国证券业的产业组织研究提供一定的理论和经验支持。
一、我国证券业市场的S-C-P分析
(一)产业组织理论基础
1959年梅森研究小组的贝恩(J.S.Bain)发表了《产业组织》的博士论文,此后哈佛大学的其他学者围绕产业组织的基本命题展开了深入研究,后来的产业组织理论学者将那个时期以梅森、贝恩、谢勒为代表的产业组织学者称为“哈佛学派”。哈佛学派以新古典的价格理论为基础,以实证研究为主要手段,推导出企业的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间存在一种单向的因果联系:集中度的高低、产品差别化程度、市场进入退出壁垒决定了企业的市场行为方式,而后者又决定了企业市场绩效,这就是著名的“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分析范式。该理论将产业组织的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又经过芝加哥学派等加以完善,曾经在较长历史时期内成为产业组织理论的主流,并对当时的政府政策产生了深远影响,直至今天仍然是产业组织体系的主体理论框架。
(二)证券业市场结构
市场结构是指市场主体的构成、市场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及相互关系,且市场集中度和产品差别化是决定市场结构的主要因素,因此本文通过研究证券业市场的集中度和产品差别化来考察证券业市场结构。
1.市场集中度是指产业市场中大企业的数量,以及它们的规模分布。市场集中度的测定可以利用集中率、洛伦茨曲线、基尼系数,本文是基于绝对集中度及集中率来分析的。绝对集中度是指在规模上处于前几位的企业在生产、销售、资产、利润等方面的累计数量占整个行业指标总量的比重,用来表示(表示企业数)。其计算公式为:
值的选定取决于计算的需要,本文选取、、作为指标研究中国证券业2006-2008年的市场集中度。
由表中的数据可以看出:
(1)我国证券公司的承销业务集中度相对较高,历年变化趋势起伏不定。2006年承销业务非常集中属于中寡占型,有利于利用规模经济。在随后的07、08年尽管市场集中度有所降低,但较2001年股票承销金额的、、值12.50%、38.42%和56.60%已经有很大提高。这符合证券业市场发展的趋势,随着金融危机后时代市场监管度加强,承销业务集中度总趋势依然会提高。
(2)经纪业务市场结构在低集中产业附近徘徊,处于明显的竞争状态。一方面造成证券经纪业务市场竞争程度较高的原因是在中国金融行业中,证券行业相对于银行和保险行业来说进入壁垒较低,而经纪业务的进入门槛明显要低于承销业务,所以参与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数量明显要高于一级市场的公司。另一方面经纪业务虽然市场结构总体变化不显著,但是有逐渐集中的趋势。尤其在总体交易下降的年份,少数大证券公司份额却在增加。这不仅反映了大的证券公司具有相对较强的抗风险能力,也反映了经纪业的市场结构的集中趋势。
(3)净资本集中度基数小,同时变化趋势起伏不定。06、07、08年、、值没有太大变化,说明证券公司都在竞相增资扩股,资本实力趋向均衡,处于“群雄逐鹿”的混沌局面。
(4)利润集中度变化起伏较大,07年的集中度非常低及降到低集中产业范围。这表明:一是证券业变化不稳定,券商的业绩起伏大,经营风险大;二是和整个宏观经济景气度密切相关。此外在统计数据中发现证券业行业利润率在下降,随着证券业的发展和完善,行业利润基本控制在资产、人才、技术、信息等方面具有优势的几位大券商手中。按照产业组织学理论,随着行业利润率降低,行业集中度将上升,因此证券业市场的收购与兼并是长远发展趋势。
2.产品差别化是指产业内相互竞争的企业所生产的产品之间可替代不完全。具体的说,产品差别化是指企业向市场提供的产品或销售产品过程中的条件,与同产业内的其他企业相比,具有可以区别的特点。证券业的产品差别化是指证券公司在所提供的服务上,造成足以引起消费者将它与其他证券公司提供的同类服务相区别,以达到在市场竞争中的有利地位。根据经营业务资格上的差别,我国证券公司分为综合类和经纪类。其中经纪类证券公司只经营经纪类业务;而综合类则经营传统的三大业务,即投资银行、经纪和自营业务,而且经纪业务在公司利润中占有相当比重约为1/3,业务经营缺乏创新性,推出新产品新服务的功能严重不足。相比较而言,美国大券商例如摩根·斯坦利、高盛的业务经营中投资银行业务占相当大的比重,资产管理和主要交易业务的增长率很高,净利息收入和佣金的增长明显低于总收入的平均增长率。例如高盛资产管理业务对净收入增长的贡献率占到20%、投资银行业务占到25%,佣金收入业务不到20%。因此对比可以看出,我国证券公司结构趋同,产品差别化很小、业务竞争激烈。
3.通过考察市场集中度和产品差别化可以得出:我国证券业市场集中度低,产品结构趋同且业务种类少仅主要包括承销和经纪业务。
(三)证券业市场行为
决定市场结构的市场集中度和产品差别化程度等因素影响和制约着企业的市场行为,包括价格行为、产品行为、销售行为、投资行为等。产业组织学认为当市场集中度较低时,企业之间的价格竞争较为激烈。与美国等证券业发达的国家相比,我国证券业市场经纪业务集中度较低,且证券公司之间的产品差别化程度低、同领域竞争非常激烈,因此券商之间多采用价格竞争策略(主要体现在佣金战方面),而产品策略则使用的较少。在2002年4月5日证监会国家计委及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关于调整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规定:调整佣金为只设3%的上限而不设下限,而由券商掌握自行制定在区间内浮动的佣金费率。为了应对浮动佣金率,一些券商达成协议声名不打佣金战,形成了一种串谋联合的局面。有些券商为了个人的短期利益,在表面上和其他券商公平竞争,暗地里却对特殊的客户降低佣金,从而抢占市场份额,增加自身的利润来源。局部地区的价格战已经暗流涌动甚至是硝烟弥漫就是最好的揭示:例如为抢夺客源,山东省济南市各证券营业部现场交易佣金率在千分之三至千分之二点五之间,网上交易的佣金率已降至万分之四,佣金大战愈演愈烈。
(四)证券业市场绩效
所谓市场绩效,是指在一定的市场机构下,由一定的市场行为所形成的价格、产量、成本、利润以及在技术进步等方面的最终经济成果。在产业组织理论看来,市场结构和一定市场结构下的市场行为是决定市场绩效的基础。衡量市场绩效指标一般包括利润率和勒纳指数。本文以证券业净资产利润率NPR为因变量,营业收入集中度与证券业规模SCL为自变量进行回归,来考察证券业市场绩效。
得出的回归方程为
从得出的回归方程可以看出,证券业净资产利润率与总资产规模成正相关、与营业收入集中度成负相关。分析得出:
(1)目前我国证券业市场规模还没有达到规模经济,未来趋势依然是扩大总资产规模,以达到规模经济状态。在扩大总资产规模中,应特别注重净资本的增加来加强抵抗金
融市场风险能力。
(2)净资产利润率与营业收入集中度负相关,并不符合西方国家证券业发展过程以及现状。在此分析的原因有:1.从证券业行业发展的历程看,行业利润率与市场集中度密切相关。但是券商业绩严重依赖股市行情,其三大收入来源(经纪、承销、自营业务)均受制于股市走势,所以短期内二级市场走势是决定行业利润率的首要因素。2.当市场不景气时,整个行业利润率将下降。而这时营业收入主要集中于抵抗风险能力强的大券商,因此较高而行业利润率反而很低。
(3)产业经济学家H.Demsetz(1973),D.Needham(1978)的研究认为:当集中度在10%-50%区间时,行业利润率随集中度的提高而下降;当市场集中度超过50%后,行业利润率与集中度的正相关关系开始出现。从表中数据可以看到目前我国证券业营业收入集中度处在50%附近,同时证券行业是资本类集中行业,因此提高市场集中度是该行业未来发展的趋势。
二、影响证券业集中度的因素以及提高集中度的措施
(一)产业组织学中影响集中度的一般因素
1.促进产业集中的因素
集中度的提高主要有两种途径,第一是单个企业自身的资本积累和规模扩张;第二是行业内企业间的并购。具体而言,促进产业集中的因素有:行业进入壁垒的高低,一般来说,进入壁垒越高集中度越高;企业间的收购及合并;企业减少竞争对手,趋向垄断的意愿;企业的产品差异化策略及营销活动;政府的产业政策。
2.妨碍产业集中的因素
市场需求规模的扩大。市场需求的扩大会吸引新的厂商加入,从而减缓产业集中;企业为维护自己而对被兼并的抵制;某些法律和政府政策(如反托拉斯法);退出壁垒越高,集中度越低。
(二)造成我国证券业集中度现状的分析
1.市场需求的扩大弱化了集中度提高的进程。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入市,市场对证券业务的需求迅速增长,使得绝大部分证券公司经营业绩良好。正如产业组织学所认为的,市场需求量的增大会降低行业集中度。
2.显然,并购重组是提高行业集中度最直接的方法。然而券商之间的并购重组受到了来自各方利益博弈的阻碍,使得其并不能按照正常的市场机制进行优胜劣汰。尤其某些证券公司和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密切挂钩,因此地方保护主义将严重影响证券行业的正常发展。
(三)提高我国证券业集中度的措施
对于证券公司来说,提高产品差别和推动公司合并重组是提升公司竞争力,提高证券业集中度的有效途径。建议证券公司实行产品多元化战略、实现范围经济:当今国际大券商的业务范围包括证券承销、经纪、自营、并购、私募发行、风险投资、衍生产品、项目融资、资产证券化、租赁、证券抵押融资、咨询服务等。数据表明,近20年来美国前十名券商的传统业务量从50%下降至17%左右,投入传统业务的资本也由45%下降至6%。而国内券商的主要业务仍集中于三大传统项目,从实际情况看,承销、经纪虽作为本源业务仍属于主要地位,但已经赋予了新的内涵。承销由审批制改为核准制及竞价发行,将使一级市场风险和收益逐渐对称,而成立证券发行内核小组、建立申请材料的主承销商核对制度,给券商带来了更大的压力和风险,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此同时,经纪业务已进入微利时代,并将向信息化、咨询化、交易网络化方向发展[11]。因此券商必须得拓展业务,利用范围经济走多元化战略。
三、政策建议
产业组织政策是指政府为优化产业内资源的合理配置,处理产业内企业间的关系,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从而推进产业发展所采取的政策总和。当前产业政策应提高证券业市场集中度,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在此产业政策建议有:
1.优化市场、企业和制度环境,减少地方保护主义对证券行业发展的影响,建立一个市场透明度高、优胜劣汰能力强的证券市场。
2.进一步进行制度创新,推进证券市场的广度和容量,为证券公司的业务扩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从政策上鼓励证券公司以市场化手段,进行兼并重组,以存量资本调整弥补增量资本的不足。
3.在有效切断各项金融业务风险传递的基础上,加快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有效沟通,积极推进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的演变及资产证券化进程,形成各项业务有机联系的一体化市场。
4.扩大证券公司的营业范围和自,如允许证券公司获得商业银行的信用贷款,鼓励证券公司与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的联盟合作方式。
参考文献
[1]黄莹.我国证券市场的缺陷及其完善[J].商业经济,2010(10):73-74.
[2]彭颖.产业组织理论演进及其对我国产业组织的启示[J].资源与产业,2010,12(05):174-179.
[3]Bain.J.S,Relationofprofitrateofindustryconcertration[J],QuarterlyJournalEconomics:293-324.
[4]徐以庄,王恕慧,袁英.从产业组织理论看我国证券业的集中[J].财经科学,1996,4:41-44.
[5]王宝安,罗晓光.中国证券业集中度分析[J].科技与管理,2002,4(02):67-70.
证券行业市场调研篇2
关键词:证券公司发展现状未来发展研究分析
一、我国证券公司发展现状
股权分置改革带来了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又一轮高潮。股票市场的发展刺激了中国证券业发展的又一轮春天。自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数据汇总显示,2007年底全国106家证券公司会员总资产1731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总额2836亿元、净资产3343亿元、净资本额2964亿元、利润总额1306亿元,行业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7.95%,比上一个年度都有较大程度的增加。行业分布上,有48家证券公司资产总额超过100亿元,其中国泰君安资产总额超过1000亿元,中信证券等7家机构净资产总额超过100亿元,净资本超过100亿元的证券公司有5家,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证券公司有7家,净利润超过10亿元的证券公司有39家。在净资产收益率上,37家证券公司超过了50%,其中湘财证券收益率更是高达88.93%。虽然国内证券公司在短短十多年间实现了超常规快速的发展,但是在这种“速成式”的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
二、证券公司的治理结构及其发展趋势
证券公司的健康发展有赖于市场结构的完善、融资渠道的畅通、监管制度和监管模式的科学有效以及公司治理机制和内控制度的完善。
1.适时开展证券融资融券交易。证券融资融券交易是指通过授信机构对缺乏资金或需要证券的投资人给予资金或证券的融通。该业务对于证券市场运行机制形成、满足不同市场主体投资需求和风险偏好、缓解中央结算系统流动性风险有着重要的作用。目前开展证券融资融券交易,需要市场在各方面进行配套调整和改革,具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市场主体自律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监管体系等方面。
2.实现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真正连通。货币市场是短期信用工具发行和交易的金融市场,包括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短期债券市场、债券回购市场、商业票据市场、承兑贴现市场,大额可转让存单市场等。资本市场是长期信用工具发行和交易的金融市场。主要包括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两个市场连通的必要性在于我国传统货币市场的资金存量和资金流量较大,急需分散风险,资本市场发展缺乏正常资金流入渠道,呈现出被边缘化状态,两个市场连通是将短期资金转化为长期资本的重要渠道。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通过证券投资与证券信贷,负债业务通过证券交易信用账户、共同基金渗入资本市场,证券公司进入货币市场通过发行短期商业票据和向银行借用短期贷款筹集流动资金,通过发行长期次级债来补充长期资金缺口:另外,资产证券化作为资本市场资金向货币市场资金转化的代表性产品,丰富了资本市场产品结构,同时提高了商业银行资金的流动性。
3.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管和评价体系。净资本是在充分考虑了证券公司资产可能存在的市场风险损失和变现损失基础上,对证券公司净资产进行风险调整的综合性监管指标,用于衡量证券公司资本充足性。风险衡量是风险监管过程中的基础性条件,要准确地把握证券公司的风险,使监管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必须对各类风险指标化、数量化。近年来,市场持续低迷,部分公司严重违规经营资产,质量日益恶化,存在较大流动性风险。为了防范证券公司经营失败所引致的市场系统性风险,应进一步完善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管体系,并依此作为对证券公司市场准入和持续监管的主要依据。
4.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和内控制度。证券市场的高风险特征决定了证券公司在其经营活动中不可避免地要承担各种风险,控制和管理风险是证券公司业务运营的核心。
同时加强核心竞争力的培育是证券公司面临的一项紧要任务。证券公司只有具备核心竞争力才能在未来的发展中占据先机,也才能实现做大做强。我们主要是从证券公司自身的角度来研究核心竞争力培育的途径。
一是证券公司高管人员要对研究部门给予高度的关注。要从公司战略发展的高度来认识研究力量对一个证券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要把研究提高到一个非常高的高度,而不是把研究部门当成一个可有可无的部门。只有证券公司高管人员意识到研究的重要性并将研究部门的地位提升时,研究力量对证券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重要作用才会体现。此外,应该考虑适当提高研究人员的薪酬水平,同时,证券公司研究人员也要强化自身的素质,要针对公司的业务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站在公司发展的高度上,对公司的业务产生重要的影响力。
二是强化危机意识,增加
证券公司的创新力。证券公司从高管到员工都要意识到,要想实现做大做强,必须增强这种危机意识,把创新放在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位置。随着外资券商的进入,中国券商传统的业务收入将出现逐渐减少的态势,这就需要开拓新的业务范围,利用目前管理层对券商创新业务的支持,在创新业务上多下功夫,这样才可能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尤其是像qdii之类的业务,中国部分券商已经拿出自己成熟的投资方案,这就需要证券公司的员工不要将目光仅局限于当前的国内市场,还要重视对国际证券市场的研究,学会用全球性的眼光来看待整个资本市场。
三是重视企业文化的建设。首先要明确证券公司的服务特点,树立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确立自己的品牌。其次,要尽快完成理念确定、理念渗透到理念外化为品牌的过程。其次,建立长期导向的公司文化,使公司能够在一个共同思想平台上发展。第三要通过制度与规则的执行,强化内部人力资源团队的行为规范,让这种规范逐步变成员工的工作习惯,从而使公司理念和精神通过公司员工表现出来。
参考文献:
[1]陈鑫.wto后过渡期:完善证券公司治理结构的新思维[j].商业经济,2007,(5).
证券行业市场调研篇3
[摘要]一套完善有效的证券税制体系应是多税种构成、多环节调节的复合性税制体系。我国现行证券税制体系存在结构不合理、税收政策工具单一、税负不公、重复课税和税负过重等问题,导致其在筹集财政收入、抑制证券投机、调节社会分配和维护证券市场秩序等方面乏力。改进我国证券市场税收制度的政策建议为:证券发行环节课征证券交易印花税;取消股票交易印花税,代之以证券交易税;改进证券投资所得税;择时开征证券交易所得税或资本利得税;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
[关键词]证券税制;证券流转环节;税制结构;政策建议
我国现行证券税制体系是由证券发行环节针对证券机构所课征的营业税和印花税,证券交易环节课征的股票交易印花税及证券持有、转让环节课征的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所构成。总体而言,我国现行证券税制体系在结构上不合理、税收政策工具单一、税负不公、重复课税和税负过重现象严重,导致其在筹集财政收入、抑制证券投机、调节社会分配和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显得乏力。因此,我国当前证券税制改革不应仅仅停留在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调整上,而应着力完善证券市场中各个证券品种在证券各个流转环节中的相关税收政策。
一、我国证券市场税收制度的现存问题分析目前我国对证券市场税收制度的改革,主要是通过对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调整来实现的,但是从实际的税收调节效果看并不理想,其主要原因在于单一的印花税税种设置和单一的印花税税率调整,根本无法发挥税收杠杆在证券市场中的调节和分配功能。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税收制度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证券发行环节尚未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按照国际税收惯例,各国政府一般针对证券发行环节(即一级市场)申请发行并登记许可的所有证券品种课征证券交易印花税。而我国目前在该环节主要针对从事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机构就其手续费(佣金)收入全额按“金融保险业”税目课征营业税,而不是按净额征收,而且还包括收取的价外费用(如代垫的费用);对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企业发行债券和股票所取得的收入,按“产权转移书据”
税目课征印花税;对上市公司发行有价证券取得的溢价收入,按“营业账簿”税目课征印花税。从实质上看,我国尚未对证券发行环节发行的证券品种课征证券交易印花税,由此导致国家财政收入的流失和税收政策无法对证券发行市场发挥税收调控的作用。
2.证券交易环节征收的股票交易印花税存在制度性缺陷。目前我国在证券交易环节(即二级市场)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该类股票交易印花税存在以下缺陷:(1)它实质上是就股票交易金额所征收的一道交易税,偏离了印花税作为凭证税种的内涵,而且被赋予了多重目标或功能[1,2],承担了印花税、证券交易税和遗产税或赠与税等多个税种的功能,因此不符合税收法理。(2)它仅就二级市场上交易的股票征税,对其他证券品种(如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期货、投资基金、国家股和法人股等)及一级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的证券品种都不征税,税基偏窄,不仅造成税收收入的严重流失,而且造成一级市场的原始股投资者和二级市场的股票交易者之间、场内交易者和场外交易者之间、股票与其他证券品种之间的税负不公[3]。(3)它不区分交易时间、交易主体、交易金额,也不区分买方和卖方[4],均按现实交易额征收相同比例的税收,税率设定单一且税率偏高,导致证券税收对机构投资者和证券大户利用资金和信息优势操纵股市的调控能力被削弱,中小投资者的实际税负较重,而机构和大户投资者税负较轻,不能体现“鼓励长期投资,抑制过度投机”的证券税收原则。
3.证券持有环节存在税负不公和重复征税现象。目前我国在证券持有环节主要针对个人持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除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外)按照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个人所得税;企业持有权益性投资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按照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①。我国目前课征的证券投资所得税存在以下问题:(1)税负不公。一是上市公司之间的税负不公,比如西部地区上市公司的税负更轻;二是上市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税负不公,只对个人股而不对国家股和法人股的股利征税;三是仅对个人投资于股票获得的股息及红利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对个人投资于公司债券和投资基金取得的收益不征税;四是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的税负不公。(2)缺乏对企业和个人股息、红利重复征税的规避机制②。《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获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与其其他所得合并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而个人取得的上述所得是企业税后利润分配而来的,再对个人获得上述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所得课征个人所得税,又不存在扣除项目,就会产生经济性重复征税现象。(3)对个人证券投资所得课税的税率低,对机构投资取得收益合并征收企业所得税,可能造成企业采取“公款私用”的办法,以个人名义买卖各类证券以部分逃避企业所得税,甚至造成企业管理层私分证券投资收益。
4.证券转让环节尚未开征证券交易所得税或资本利得税。国际上对于证券转让所得(即买卖价差或增值收益),区分投资者已实现收益和未实现收益分别征收证券交易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我国目前尚未开征证券交易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我国关于证券转让所得课税的现行规定为:企业转让股权和债权等取得的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5%的税率课征企业所得税;对个人投资者买卖股票、封闭式投资基金、开放式投资基金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从2006年1月1日起,对年所得l2万元以上的个人要求自行申报纳税,其中就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及个人股票转让所得。总体而言,我国现行相关规定存在以下问题:从个人证券利得收入来看,以投资者每次买卖价差为计税依据课征20%的所得税(除股票外),没有区分证券市场投机收益与投资收益以及投资者持股时间长短,一律按同一税率计税,难以起到引导长线投资,遏制投机的作用;从企业证券利得收入来看,将其与企业其他经营所得合并课征25%的所得税,与国际惯例不符。许多国家为了刺激企业投资,都非常注重实施差异性的课税政策,一般将企业该收入与其经营所得区分开来,并按持股时间长短课以轻于经营所得的税负,以鼓励企业法人之间相互持股,促进企业集团化经营的发展。
5.证券转移环节用证券交易印花税代行了遗产税和赠与税的功能。证券转移(即非交易转让)环节的所得包含证券赠送、继承、赠与等方式使证券财产权属发生变更而取得的所得[5]。由于我国尚未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因而也没有开征证券遗产税和赠与税。我国目前对A、B股赠送、继承、赠与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实际上用印花税代行了遗产税和赠与税的功能,不符合国际惯例和税收法理。
二、我国证券市场税收制度的改进建议基于对我国证券市场税收制度的现状分析,笔者认为,要真正发挥税收对证券市场投融资的调控作用,必须构建一套与证券发行、交易、持有、转让和转移等各流转环节相配套、前后各环节相协调的,由多税种构成、多环节调节的复合性税制体系。为此,笔者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1.证券发行环节课征证券交易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应就在一级市场和场外市场交易的股票、国库券、企业债券、金融债券、投资基金等所有证券品种在发行时所取得的登记许可证征税,并按照上述不同证券品种分别制定相应的差别比例税率,还原证券交易印花税是针对产权转移书据或合同征税的本来面目,以改变目前证券发行市场流转税空白的局面,这不仅可以调节证券发行市场的发行价格,缩小证券发行市场与交易市场的收益差额,还有助于两个市场的衔接和共同发展,增加财政收入。为了做到有法可依,建议税务主管部门将证券交易印花税作为一个独立的税种来立法。
2.证券交易环节取消股票交易印花税,代之以证券交易税。我国在1994年税制改革中,就提出在适当时机开征证券交易税,取代对股票交易征收的印花税[6]。我们在前述针对证券发行环节开征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前提下,应取消当前二级市场上征收的名不符实的股票交易印花税,代之以证券交易税①。证券交易税设计如下:(1)课税对象为在二级市场上交易的股票、企业债券、金融债券、可转换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派生证券品种等,但因继承和赠与而发生的证券转让不作为课税对象,这两类非交易性转移行为应纳入遗产税或赠与税的征税范围。(2)纳税人为证券交易的卖方,既包括在证券市场上交易和转让有价证券的单位和个人,也应包括未上市交易和转让有价证券的单位和个人,同时实行单向征收,受让方免税,这样可以增加卖方的转让成本以至限制证券卖出,有助于形成证券持有人的“惜售心理”,延长持有期限,有利于扩大证券市场容量。(3)计税依据为各类投资群体与券商或证券经纪人在交割时的实际成交价格。(4)税率设计时应力求兼顾抑制过度投机和保持资本流动性,实行以低税率为主,并按不同证券品种、不同交易方式及持有期限长短,设计富有弹性的差别比率税率。对不同的证券品种实行差别税率,能有效地对某些券种加以扶植,体现国家的投资融资政策导向;针对不同的交易方式实行差别税率,如对通过交易所进行交易的证券品种制定较低的税率,对通过柜台交易或其他交易市场进行交易的证券品种制定较高的税率,有利于促进集中交易;按证券品种持有时间的长短实行差别税率,即证券持有时间越长适用的税率越低,有利于抑制过度投机行为。(5)税收征管上实行由证券交易所、证券承销商、证券经纪人、受让人代扣代缴和纳税人自行申报相结合的征管方式。
3.证券持有环节完善证券投资所得税。我国仍应保留对企业和个人的证券投资所得分别征收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但需进行以下改进:(1)上市公司之间以及上市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投资所得应一律按法定的所得税税率征收,以实现“同股、同权、同利”的证券市场改革目标。(2)对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的证券投资所得逐步实现按相同比例税率课税,以实现投资者之间的税负公平。(3)遵循国际惯例,将个人投资于公司债券和投资基金取得的收益逐步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4)对于企业和个人的长期与短期投资收益实行差别税率[3],其中,长期投资收益应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5)为了鼓励再投资,对股息、红利、利息用于再投资的,应实施适当的减免税政策。(6)构建消除企业和股东个人股息、红利所得重复征税的机制。国际上通常采用以下方式来消除或缓解股息重复征税②:一是扣除制,即允许被投资公司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全部从税前利润中扣除,仅就扣除后剩余的部分课征企业所得税;二是双率制,即对被投资公司利润分为已分配利润和保留利润,前者适用较低的税率,而后者则课以较高的税率;三是抵免制,即把被投资公司已经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的股息红利所得从个人应纳所得税额中全部或部分抵免;四是免税制,即将投资者个人的股息所得不纳入个人的应税所得,不征个人所得税。笔者认为,由于我国证券市场还处于新兴和转轨市场阶段,筹集财政收入是其重要目标之一,因此选择扣除制或抵免制是较为合理的;即企业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从税前利润中扣除,不课征企业所得税,而由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或允许将被投资公司所分配的股息和红利所得已经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从个人应纳所得税额中全部或部分抵免。这样,既可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又能最大限度地避免重复征税。
4.证券转让环节择时开征证券交易所得税或资本利得税。由于证券买卖价差收益或增值收益毕竟不同于股息、红利所得和企业经营所得,从健全和完善证券税制、维护税收公平、实现社会公平分配和加强国家对证券市场调控的角度来看,选择合理时机开征证券交易所得税或资本利得税是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必然趋势③。证券交易所得税或资本利得税设计如下:(1)课税对象为从事证券交易行为因买卖差价而获取的收益,既包括在证券交易场所进行交易因卖出价高于买入价而取得的收益,也包括出售所持有的原始股而取得的高于原始股购买时所支出的份额的收益。(2)纳税人为从事证券买卖取得收益的法人或自然人。在实践中,存在有证券交易开户人并非实际操作人的现象,从严格管制税源角度出发,应以名义主体为纳税人而无论是否由其亲自操作。(3)计税依据为投资者已实现的价差收益或增值收益,即只有当证券售出,账面增值已经成为已实现增值收益才对已实现转让或增值收益征税。(4)税率设计需要根据不同证券品种、投资期限长短、投资者类别和交易量大小等实行差别税率,税率从低①。具体而言,根据证券持有时间长短、投资数额大小[7],并区分正常交易所得和投机易所得,实行超率累进税率。对持有期较长者课以较低的税,而对持有期短者课以较高的税;对交易量大、获利较多的投资者可以采取高税率征收,而对交易量小、获利较少甚至亏损的投资者采取低税率或在一定程度上免税。(5)税收优惠。为鼓励投资者再投资,对单位及个人所获得的资本利得用于再投资的部分,可以减免资本利得税或抵免已纳的资本利得税。关于以前年度的投资损失,机构投资者可以沿用企业所得税有关亏损弥补的规定,以连续五年为弥补期限;个人投资者可以以一年取得的证券转让所得为一次来计征个人所得税,投资损失允许以连续五年为弥补期限并规定每年的弥补限额。(6)税收征管上采取源泉扣缴法,委托证券公司及经营机构通过沪深交易所计算机网络实行按年代扣代缴。同时,要建立纳税人与扣缴人的双向申报制度,由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分别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5.证券转移环节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证券作为一种有价证券,代表了一定的财产,为达到收入公平分配、缓解贫富差别,应对证券财产的遗赠征税②。目前,我国可以考虑把继承和赠与的证券列入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按20%的比例税率课税,待正式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后,再将此部分列入两税的征收范围。按照国际惯例,证券遗产税和赠与税无须单独设立税种,可并入一般财产税和赠与税。证券遗产税和赠与税的课税依据是证券的市场价值,由于市场价值始终处于不停顿的波动之中,具体处理上可考虑取遗赠生效之日的市场价格,非上市有价证券可以按其面值计算。纳税义务人为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我国目前可采用从价征税,实行有免征额的超额累进税率,免征额根据亲疏程度而确定。证券持有人提前将有价证券变现的,在继承或赠送现金之时仍应对现金财产征收遗赠税。个人将有价证券赠送给国家鼓励的教育基金、养老基金、科学基金或其他公益事业的,经税法认定可予以免税[8]。同时,应健全证券财产申报制度和登记制度,提高公民纳税意识和税收征管水平。
[参考文献]
[1]钟伟,李娜。我国证券业税收制度初探[J].税务研究,2003,(9)。
[2]单新萍。改革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税收制度的路径选择[J].经济管理,2006,(3)。
[3]王长江。中国证券税制:问题与改革[J].财政研究,2006,(10)。
[4]易茜。我国证券税制的框架设计[J].税务研究,2007,(11)。
[5]陈赵戟。我国证券收休系的研究[J].税务研究,2005,(1)。
[6]刘佐。中国证券税制的发展[J].税务研究,2007,(11)。
证券行业市场调研篇4
我们认为,大量非流通股的存在使中国证券市场被强烈扭曲。但这并不是惟一的特点,也不应该被绝对化。除此之外,其他特点也不应被我们忽视。
第一,我国证券市场参与者的主体在所有者性质上属于国有或者准国有。我国证券市场1000多家上市公司,80%以上是由原来的国有企业改造而来,国有股还处于绝对控股地位;我国数以百计的证券公司尽管是股份制企业,但基本上都是由国有单位或准国有单位发起;数千万的个人投资者更谈不上什么国有制,但证券市场占主导地位的“大资金”却是国有的或准国有的。
第二,我国证券市场品种和层次结构过于单一。我们不要小看这个特点,因为品种和层次过于单一,不但投资者缺乏金融产品的选择、搭配和风险管理手段,市场也缺乏价格基准。
第三,证券市场参与者缺乏透明、合理的资金通道。在中国,由于银行和国有企业缺乏完善的产权约束机制和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常常与证券市场参与者相互勾结,拿巨额资金在证券市场进行冒险,甚至“坐庄”。
第四,处于转轨经济中,快速证券化与法律和监管脱节。而且,经济转轨国家的监管部门如果不能保持一定的独立性,情况会更严重,最终会导致证券市场失败。
我认为,未来证券市场的改革与发展,应该在“三大开放”中实现证券市场“软着陆”。
首先,要将市场参与者身份开放,引入更多非国有背景的市场参与者。我国上市公司绝大部分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改制上市后的企业仍然难以在近期内大面积地调整股权结构,无法真正实现政企分开,因而资产质量低劣、业绩下滑、不遵守行为规范具有一定的必然性。我们应该更多地鼓励产权清晰、政企关系清楚、社会负担小的民营和国有企业上市,甚至可以选择一些外企上市。
同时,还可以鼓励非国有企业与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进行重组。除了一般意义上的“国有股减持”,还可将国有股转让给非国有企业,从而实现重组。
我们要解放思想,开放市场,放宽进入限制,大力发展包括各类封闭基金、开放基金、合法的私募基金在内的机构投资者,特别是要发展民营机构投资者。
其次,是交易品种和市场层次的开放,发展多层次的证券市场。要在证券市场上增加各类政府债券、各类企业债券、资产证券化、期货期权等品种。对于私募的品种,可以更加灵活。同时,可以考虑稳步建立做空机制和期货期权市场。要发展主板市场以外的其他交易市场。
开放透明、合理的资金通道是第三大开放。在银行、保险与证券市场之间开放透明、合理的资金通道,使证券市场参与者能够获得短期资金,但要特别强调资金通道对监管当局的透明性。在分业经营的政策框架内,要适应混业经营的大趋势,逐步促进证券、银行、保险之间有规则、有界限的融合,加强对混业渗透的监管,并建立与银行、保险之间的联合监管沟通机制。要对业已成型的金融控股公司,尽快制订联合监管办法,在监管的基础上适度加快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进程。
除了三大开放,还应该采取一些配套措施,使我国证券市场真正走上良性的发展道路。我认为至少应该从5个方面着手。一、将证券监管部门建立成具有一定立法、司法、执法权力的“第四分支”。国际经验表明,拥有一定立法、司法、执法权力的监管部门比司法机构更能有效地防止证券市场的晦暗、欺诈等违规违法行为。
二、严厉约束监管部门的行为,防止腐败和“钱权交易”。
三、强化、补充关于内幕交易、自我交易、欺诈性财产转移、信托和投资顾问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建立相应的诉讼机制和司法程序。
四、“全流通”问题应该积极考虑。至少现阶段可以“新股新办法,老股老办法”,新上市的公司可以实现全流通。
五、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可以说,中国证券市场的重建,在相当程度上有赖于国有企业的重建。对于国有企业改革,应该加快股权多元化的进程,特别是要抓住加入世贸组织带来的良好机遇,加快大中型国企股权多元化的进程。(摘自2002年11月15日《中国经济时报》王子恢/文)・资料・券商研究部门的四种模式
“兴安”模式:专心为公司业务部门服务兴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准)综合类证券公司。兴安证券研究所的工作目标较为明确:贴近公司业务,为公司投行、自营和经纪业务提供研究产品的同时,也成为公司的人才培养和输送基地。同类的券商研究部门还包括国元证券等,一般由地方性券商演变而来的(准)综合类券商大多属于此种模式。
“兴业”模式:同时为公司内部和外部客户提供服务
成立于1996年的兴业证券研究中心将其职能定位于:立足于研究、服务于创利、支持于决策、增值于品牌。目前,“兴业”模式具有普遍性。其特点可概括为:1.分析师全面覆盖各个行业并有所侧重;2.重视基金与机构服务;3.重视并参与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和交易所组织的科研课题。具有“兴业”模式研究部门的券商包括国泰君安、银河、招商、海通、南方、平安、中信、国信、广发等。
“申万”模式:独立或半独立子券商的公司制研究所
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于2000年6月成立,主要为申万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业务部门、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公司、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投资公司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研究资讯服务和技术支持。这类研究部门奉行“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模式,采取个性化服务、在线咨询、专家研讨会、合作调研、客户培训、财务顾问等灵活的服务方式,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由专业人员为其提供量身定做的专项研究产品。
证券行业市场调研篇5
2002年,是证券市场建立以来最迷茫的调整市;是量变向质变转换的开始;是我国的证券市场发展的重要转折点。
一、基本面分析
由于加入WTO后与国际接轨,股市向投资价值回归已是大势所趋,另外如国际经济形势、国有股减持、股指期货推出等因素蕴含着极大的不确定性,其潜在的利空影响随时可能兑现。从技术上看,沪市从1994年低点333点以来的运行达7年的牛市已经终结,无论从时间还是从空间延续上都意味着一轮大调整正在进行,未来的调整可能有2-3年,调整的底线在1200点一线,由于1500点既有政策意义,又有技术特征,更是心理关口,2002年1500点关前反复争夺恐怕不可避免。很多确定的、不确定的因素将直接影响2002年证券市场的走势。然而,更多不确定因素的存在将会使市场的走势更加扑溯迷离。而从2001年7月以来的下跌来看,深市在下跌中屡屡率先破位,其在调整中的走势更具有预见性。
(一)确定因素分析
1、非经济因素。十六大将于9月份召开、政府即将换届等非经济因素的存在,适应WTO条款,在制定政策方面符合国际惯例,消化WTO加入所带来的不利因素影响会成为政府在制定经济政策中出发点,这将制约2002年市场通过政策支持走出反转行情的可能。
2、好的国民经济增长态势、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2002年我国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国民经济将保持7%左右的高增长,这为股市在大调整中保持相对的稳定状态,不至于出现灾难性后果,打下了基础。而积极的财政政策会使国债市场的发展,无论在规模,还是在品种、结构方面,会有较大提升。相对于低迷的股市,债券市场在2002年会有表现。
3、稳定的汇率政策。我国汇率政策的核心是维持稳定,我国政府也一再保证汇率的稳定,但是随着日圆近期的大幅度贬值,我国商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会下降,出口贸易形势变得严峻。
4、金融体制改革。商业银行的改革被推到了前沿,这一方面是由于我国加入WTO后对外开放金融业的客观需要,同时也是国内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只有深化对商业银行的改革使其实现由政府主导变为以赢利为目的的企业,我国金融体制才能够逐步到位。证券市场为这一改革提供了可能的场所。因此,更多的银行上市,金融业向证券业业务的延伸将是今年的特点。金融业向证券业提供更多的融资平台的同时,与证券业在经纪业务、投行业务(财务顾问)方面的竞争会展开。
5、遵循WTO的相关条款,改革国内的税费制度,实施国民待遇。WTO的加入,对国内企业的冲击不可忽视。首先是进口税率的下调和出口退税的逐步取消使国内很多企业的利润空间被大大压缩。其次,内外税收的统一,税率整体下调的同时,很多变相的税收优惠被取消。特别是企业所得税,估计降到24%左右。而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实际的所得税率是17%,因此,上市公司的业绩会受负面影响。最后,国民待遇的实施,政府会逐步取消对上市公司项目的补贴和无偿的财政支持,上市公司的项目成本会增加,从而影响利润。显然,即使国民经济保持7%的增长,上市公司在2002年的业绩也很难有较大的增长。
6、监管的强化。信息披露的进一步规范,对关联交易的监督,稽查的强化,对操纵股价的查处等等,会使上市公司的利润更趋真实化,资产重组类股票会开始发生两极分化。具有实质性的重组的上市公司会在二级市场有良好表现,而非实质性重组的上市公司的股价会持续回落,跌破净资产。在弱市中的监管强化,也会使市场的心态变的更不稳定,稍微的风吹草动就会引起市场的反应。监管的强化也使得很多“做庄”行为的风险放大,个股的运作变得缓慢,过去的“庄股”在2002的“跳水”行为会继续延续。
7、成立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资券商提上议事日程。合资合作不仅可带来一部分增量资金,更重要的是可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金融产品,引导新的投资理念,竞争的加剧也在所难免。
(二)不确定因素估计
1、国际经济环境。美国经济能否好转?日圆是否持续贬值?目前国际经济的环境的变化还很难确定。而这些不确定因素不仅影响国内的积极政策,而且会影响国内的一些上市公司,如IT类公司、主要市场在国外的公司、石油开采类公司等。
2、国有股减持。显然,市场各方正在努力寻找一个多赢方案。但也有人士指出,多赢方案实际上很难存在。国有股减持价格高了,投资者难以接受,减持价格低了,国家难以实现利益最大化,最后很可能是一个妥协的产物,即在国家利益与投资者利益间寻找一个平衡点。无论怎样,国有股减持办法仍存在着很大的变数,对于市场中期走向也将产生决定性影响。若方案为国家向投资者大幅让利,如确按市场所愿,按净资产价格配售,市场平均市盈率将大幅降低,市场颓势也将根本扭转。但若方案为中性或偏淡,则对市场的中长期压力显而易见,毕竟减持即意味着增加股市供给,会加剧供求失衡,这对本已走弱的股市无疑是雪上加霜。
3、创业板。朱镕基总理在2001年11月初表示,创业板只会在主板市场秩序正常之后,才考虑设立。另外,由于国有股减持与推出创业板都会分流市场资金,而国有股减持具有迫切性,出于利弊权衡,创业板也会被暂时搁置。综合来看,2002年创业板仍可能难以出台,而高新技术板块有可能在下半年于深市亮相,给市场带来一定机会。
4、股指期货。实际上,股指期货的推出将意味着市场格局的一次彻底变革,当市场下跌时,有关方面再无很大必要“迫”于各种压力去“救市”,因为市场机制可以自行调节;过去一路做多的做庄模式将一去不复返,股市震荡幅度有加大可能,特别是向下空间已不能用原来的思维定势来判断,捂股将面临很大风险,所有的投资者必须采取全新的思维面对新的市场。股指期货将给市场提供全新机会,但与之伴随的风险也十分巨大,就目前的监管水平和二板市场的不断延迟推出,估计2002年股指期货的推出可能性很小。在股指期货推出前,会先推出统一指数,统一指数如何制定将对股指期货的运行产生重要影响。统一指数推出的过程中大盘指标股会有一段行情,但由于为概念炒作,因而估计行情不会很大。
5、减息。有专家指出,若通货紧缩进一步加剧,如物价指数连续两个月以上为负数,减息的可能性仍不能排除。国家统计局副局长也表示,一方面经济减速为利率的调整提供了动力,另一方面,物价走低的新情况也为利率调整提供了一些空间。央行根据经济运行的状况在适当时候对利率作出一些新的安排也是必要的。而央行行长戴相龙在2002年1月中旬的讲话也暗示了减息的可能性很大。减息无疑是对证券市场的一大利好,但在市场主基调为调整的情况下,减息不可能对证券市场产生很大的作用。
6、开放CDR(存托凭证)和双Q(合格的国内机构投资者、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有消息说在内地发行CDR和建立QDII(QFII)机制已经进入实质性研究阶段,并有望在春节后推出。如果那样的话,政策将对香港市场和内地证券市场都产生重大影响。CDR这一证券交易创新制度中有几个关键点:首先,发行CDR的公司范围问题,是否仅限于内地在香港的上市公司,还是同时包括主要业务在香港的上市公司,这个问题涉及到国内资金是否会大规模流出问题。其次,CDR境外的投资者是否可以将其股票同上市公司发行的CDR一样托管到中国银行进行交易。如果回答是肯定的话,涉及的外汇流失问题将更加明显。因此,过渡期将两者分割的可能性较大。第三,发行CDR对两地证券市场的影响问题。由于两地市场市盈率差别较大,在内地发行CDR受到欢迎的同时也必然会引起市场资金向这里集中,这样对国内证券市场肯定会产生一定影响。CDR最终以什么样的面目出现,直接关系到是否真正能够实现双赢局面。QDII是在特殊的外汇管理制度下,允许本国居民进行境外投资的机制。在这种机制下,管理层可以通过规定资金流出的额度等来加强对本国外汇的制度的管理。许多发展中国家都采用这一制度管理资本项目下的境内外投资规模和方式。在我国证券?谐∶挥卸酝饪牛衬谌嗣癖以谧时鞠钅肯虏荒芄蛔杂啥一皇辈捎谜庵种贫龋梢酝乜砉谕蹲收叩耐蹲是溃鸩绞迪肿时臼谐〉墓驶獭4幽壳笆谐⌒枨笊峡矗琎DII显得较QFII更加迫切,主要是因为国内证券市场市盈率相对较高,而香港等市场明显较低,因此,对国内投资者设立QDII机制,可以拓宽投资渠道,逐步调节两地市场的差距的目的。这种机制更受香港和内地投资者的欢迎。但是,政府主要担心的是国内资金流失和对证券市场的影响问题。种种迹象显示,要建立自由贸易区,发行CDR和建立QDII机制在近期实现的可能性明显加大。这两种制度的推出对国内证券市场的影响明显更趋于负面。
二、证券市场主体
(一)上市公司
2002年上市公司面临的环境较以往复杂,不利因素居多。
1、总体经济增长速度回落。由于世界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和我国总体经济增长呈现逐渐走低的趋势,2002年上市公司的外部宏观经济环境趋于不利,直接影响到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
2、府监管加强,在信息披露、关联交易、行业监管细则、会计制度、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方面进一步规范、细化,将会深入压缩上市公司业绩的水份,业绩的真实性将继续提高。
3、加入WTO后的影响。WTO的加入,使我国的的上市公司面对国外的竞争有不同的优劣势,例如,对港口、纺织品等是利好;对贸易、金融服务业是冲击。但是,这种影响目前还很难具体评估出来。更令人担忧的恐怕不仅仅在此。WTO的条款的重要原则之一是国民待遇原则,即国内各种所有制企业和国外企业享受同一的政策。而我国的上市公司绝大部分是国有企业,他们一直享有税收、财政支持、信贷等多方面的政府的特殊照顾。WTO的加入,国家政策的调整,使这些上市公司与私营、外资企业在同一层面上公平竞争,而国有企业本身的运作机制、治理结构一直难有改变。显而易见,国内多种所有制企业之间的竞争会比外来者的竞争更激烈。
4、税收政策。我国的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率将要进行统一,很多地方自主制定的税收优惠将被取消。假如把所得税率统一至24%的话,上市公司的名义税率虽然降低了,但是实际所得税率却调高了(目前,大部分上市公司的实际所得税率在17%左右),因为税收优惠的取消。另一方面,如果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会降低企业的税负。消费型增值税准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购进的固定资产所含的进项税额,而生产型增值税却不允许。这一政策变更意味着企业的生产成本将下降,企业的利润增加。由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等行业缴纳的是营业税而非增值税,而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等又享受免增值税的优惠,去除这些行业公司的影响,我们推算上市公司的总体业绩由于这一政策的变更增加幅度大约在7%左右。这一政策的转变也能够增加上市公司对固定资产的投资需求,从而进一步带动上市公司的整体业绩。
5、公司治理结构。2002年公司治理结构会因为监管机构的强化要求、国有股减持和国外投资对中国市场的渗透等多方面的压力,有所改善,股权的转让会频繁发生。“一股独大”的局面从根本上虽然很难有改变,但是对关联交易的监控加强、舆论监督的深入、稽查制度的建立会弱化大股东的操作地位。
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2002年上市公司的业绩很难有较高增长。如果退市制度和对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措施在2002年被进一步强化,上市公司的压力会更大,但公司的业绩会真实,公司管理层的经营压力会加大,这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2002年会有更多的民营企业、合资公司上市,股权转让会更多,CDR有可能实施,这些会为市场注入活力。绩优概念的兴起、再融资的限制趋于严格,股民状告上市公司案件的数量增多,这些都会提升上市公司经营者对投资者的重视。2002年我国的上市公司将在运作机制、观念等方面开始前所未有的转变。
(二)监管机构
2001年是中国证监会确定的“证券监管年”,证监会推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例如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加大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其它欺诈行为的查处力度、查处违规资金、加强基金交易行为监控、大力发展证券投资基金、推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股减持及其暂停、加强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规范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印花税降低、券商增资扩股放宽限制、建立退市机制等等。
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工作思路,2002年和以后实施的具体措施还将主要包括建成以《公司法》、《证券法》为核心的证券期货市场法律法规体系;积极稳妥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规范证券公司的经营行为,督促其健全内控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扩大基金规模,着手进行设立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工作,积极推动养老基金进入证券市场,逐步形成以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基金、养老基金等长期、稳定的资金运作机构为主体的机构投资者队伍,改善投资者队伍结构;逐步建立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教育机制、诉讼机制和赔偿机制;强化稽查手段,加强市场监管和稽查力量;推进会计标准和信息披露准则的国际化,不断敦促上市公司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抓紧研究开发包括债券品种、指数品种及其他证券衍生产品等多种证券市场产品,促进证券市场的改革和创新;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培养适应新监管形势需要的专业监管人员。而打击非法操纵股价、信息披露的违规,化解金融的系统风险,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将成为2002年监管机构的工作重点。
这些具体的监管措施和思路提倡运用市场的办法,倡导符合市场规律的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借鉴和吸收世界成熟证券市场的先进成果,主动迎接加入WTO以后对证券市场带来的挑战,充分体现了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政策以及今后政策趋向中培育与规范并重、市场化监管、制度改革创新和适应国际化的思想。从这些监管措施的相互配套情况来看,从严厉打击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行为、查处违规资金、推出退市机制、规范受托投资管理业务到大力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国有股减持暂停、降低印花税、放宽券商增资扩股,体现了管理层加强市场培育发展和加强市场规范力度相并重的原则,一方面加强市场监管,另一方面下大力气进一步发展和培育市场主体和市场。在决策路径上,在稳定和规范中发展成为决策的基本思路,而决策中的令出多门现象会由于国家金融工作小组的建立而减少,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率会提高,更多更细的监管条例会不断出来。
(三)证券公司
2002年中国证券公司将开始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第一、市场进入调整状态,使券商的收入来源变得艰难。如果这种调整的市场状态持续2年左右,绝大多数证券公司会举步艰难,有的甚至破产。第二,市场化步伐加快,竞争更激烈。随着市场化步伐的加快和WTO加入后市场运作透明度的增加,很多证券公司依靠特殊资源或违规而获利的路径越来越少,证券公司之间的竞争会加剧。竞争加剧主要来源于四个方面,一是通过增资扩股壮大实力的现有证券公司;二是新成立的规模较大的证券公司;三是新加盟的实力雄厚的中外合资证券公司,如中金公司、中银国际;四是针对市场细分的专业证券公司,如只做投行业务的投资银行公司。第三,治理结构的转变。股份制的实行,不仅使公司的治理制度化、法制化,也使证券公司不得不面临来之股东的红利要求压力。第四,本身管理的问题。中国的证券公司在运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方面很薄弱,尤其是在风险控制和对研发的重视和运作方面更为薄弱,这使得我国的证券公司在弱市中举步维艰。
在传统业务方面,证券公司遭遇到前所未有的打击。下面分别论述:
1、投行业务。
截至2001年12月31日,200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公司共有67家,全部在沪市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约542.6亿元。这是继1998年821.31亿元、1999年878.38亿元、2000年1498.27亿元之后的首次出现发行大幅回落。发行数量的大幅减少和发行价格的深幅度降低(发行价格在20倍市盈率以内)使很多公司的投行业务难有起色。随着中外合资券商的可以承销B股、H股和一些具有特殊背景的大券商(如中金公司、中银国际)的加盟A股承销业务,2002年国内的投行业务的竞争更趋激烈。2002年如果按发行100只新股计算,平均每个券商只能承销3只股票,而投行业务的集中趋势又是在所难免,因此,不排除很多投行部门出现亏损。而核准制的正式实施、市场化步伐的加快、承销风险的上升、加入WTO后的挑战等等,使投行业务不得不面临深层次的调整。
(1)、服务理念由“单边市场”向“双边市场”转变。在额度制的发行体制下,投行业务人员将眼光局限于具有指标的企业上,公关成了投行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投行人员可以提供的服务也仅仅是局限于帮助企业融资,至于企业的发展战略、投资咨询等需求则很难满足。证券市场市场化进程加速,竞争加剧以后,“单边市场”已经向“双边市场”转变,投资银行业从理念到技术,从运作方式到市场定位发生全面而深刻的变化。未来的投资银行将要在资本品市场的供需双边之间、在融资和投资之间建立均衡。这涉及到发行方式和定价方式等一系列技术环节的变革。
(2)、组织模式由扁平式走向层次递进式、从传统的投行组织模式向“大投行”组织模式转变。具体来说,过去那种以地域分工为主的扁平式的投行部门管理体制向分工专业化转变,发行业务风险控制成为券商投行管理体制变革的核心。预选企业的筛选、项目前期的立项考核、项目全程风险监测与项目事后的跟踪考评,定价研究、企业价值评估和风险监测到内部风险监控,各个业务部门间形成相互关联的上下游,风险监控贯穿全过程。
(3)、业务模式在定价环节和业务品种双重创新。投行业务不得不面对市场,遵循市场的定价原则,通过定价和业务品种创新获得较高回报。如小折扣快速配售方式,网上累计投标询价
2、经纪业务。
2002年经纪业务开始面临新的发展态势,如果2002年市场继续是弱势调整,证券营业部的大面积亏损、关闭在所难免。
(1)、产业组织正由自由竞争阶段向垄断竞争阶段演变。我国证券经纪业务市场整体集中度开始不断提高,CR5(行业内前五家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之和)从1999年的46.47%上升到2001年11月的53.03%;而CR10(行业内前十家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之和)则从1999年的65.16%上升到2001年11月的77.82%。这说明证券经纪业已开始向大公司集中,品牌效应开始有所显现。在集中度提高的背后是证券业重组不断,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包括综合券商、经纪类券商和信托投资公司)的数量一直在减少,已从1997年的318家,降到2001年10月底的257家。尽管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公司的数量不断减少,但证券营业部数量却一直在不断增加,已从1997年的1129个,增加到了2001年11月的2079个。这就是说,证券经纪业的微观基础正变得越来越不利。
(2)、股票换手率急速下降。近几年来我国沪深两市的换手率总体呈下降趋势,但绝对水平仍远高于其它国家的股票换手率。不过2001年A股流通股换手率下降速度加快,月换手率已从1997年的50%下降到2001年的20%左右。根据我国证券经纪业的发展态势分析,股票换手率的下降是必然趋势。理由有三:一是我国证券市场中股票稀缺程度不断下降,股票供求关系由原来的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决定了股票换手率的下降。从宏观上分析,我国上市公司总家数已达1200多家,流通市值约占GDP的50%。这就说明,中国证券市场的稀缺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了,证券业高速发展时期已基本结束,未来将是供需基本均衡的平衡市道。在平衡市道下,股票换手率必将向成熟证券市场的水平靠拢,这一特征在2001年下半年基本上体现出来了。二是越来越多的开放式基金的面市和上市公司的“优胜劣汰”机制引导了价值投资理念,投资者投资理念向价值回归也将使股票换手率下降。三是股票的运作模式复杂化,运作周期延长导致短期获利可能大幅降低,很多投资者被迫长期持股,这也降低了换手率。
(3)、利润平均化的微利时代成为主基调。众所周知,我国证券经纪业一直是在制度壁垒(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营业网点的“配额”制和固定佣金制)的层层保护下生存的。行业壁垒带来了高额的行业垄断利润。然而,自2001年下半年以来,我国证券市场由持续走牛的势头陷入了低迷的平衡市道,市场交易量大幅萎缩,经纪业遇到越来越大的困难。下半年沪深两市日交易量约100亿元左右,平均每个营业部的日交易量约350万元,营业部的月均收入只有27万元,已到了入不敷出的窘境,整个经纪业务已出现了行业性的亏损。证券经纪业已完全告别了高盈利的垄断时代。从目前及将来发展趋势来看,证券经纪业的行业进入壁垒已越来越低,而行业集中度也未达到寡头垄断的水平,仍然呈现出零散产业的特征。而且可以预见,随着银行混业经营实施以及外资券商的进入,证券经纪业的产业集中度将会有扩散化的趋势。因此,在以平衡市道为主基调的未来证券市场中,证券经纪业将以微利为主。
随着加入世贸,经纪业务可能成为券商受到冲击最大的业务。根据我国对WTO的承诺,入世后外国证券公司可以直接从事B股交易,加入WTO后3年内,允许外国证券公司设立合营公司,并从事A股、B股、H股和债券的承销和交易。由此可知,加入WTO对我国证券业的冲击主要在券商,受冲击最大的业务是经纪业务。因为:第一,证券经纪业本身是品牌效应非常显著的业务。经纪业务的服务对象是极为分散的投资者,服务质量和券商信誉在客户争夺中起着决定性作用。与国际知名券商相比,我国券商的服务质量、信誉、营销手段、客户关系管理等相差很远,不可同日而语。没有吸引力的品牌是我国券商在与外资券商争夺经纪业务中的最大不足。第二,经纪业务是证券业全部业务的平台,行业竞争最激烈。经纪业务不但收入稳定,规模经济效益显著,而且也是券商的其它业务如承销、理财、资产管理和资产证券化的运作平台。因而一旦允许外资进入证券业,首先争夺的领域必定是证券经纪业务;第三,国外大券商具有成本优势。由于我国的证券业是在政府的保护下成长起来的,缺乏参与市场竞争的核心竞争能力,加之银行、证券和保险等分业经营,经纪业务基本上是靠天吃饭,经纪业务运作成本较高,缺乏在低迷市道或熊市中的生存能力,相反外资券商则有这方面的优势,并熟谙竞争之道。因而,在证券业的开放过程中,竞争最激烈的无疑是证券经纪业。
3、自营和资产管理业务
券商的资产管理业务在2001年上半年以前,由于行情持续高涨,取得了不俗的业绩。但2001年6月中旬以来,不少券商的资产管理业务出现了较大的亏损,除了因为大盘的深度下挫外,一级市场申购新股收益率的降低,也是一个主要的原因,往年一级市场的收益率可以高达15—20%,而今年上半年新股发行价普遍较高,中签率反而较低,申购新股的收益率只有不到5%。由于国内券商的资产管理业务由于起步较晚,具体的管理方式和运作模式仍处于摸索之中,因此出现了一些问题,蕴藏了较大的风险,因此,控制风险,合规操作,科学投资成为2002年自营和资产管理业务的主基调。
(1)、风险控制。在风险控制的组织形式上,集中控制为主是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过去,有的券商采取分散管理的方式,将资产管理业务的权限下放到各地营业部和地区管理总部,容易出现管理漏洞和债务窟窿,更不利于风险的统一控制。今后集中业务由某一个部门统一控制投资风险,使投资决策者和实际操作者相分离,在投资决策、执行和调整中进行全程风险监控成为自营和资产管理业务的主要模式。
(2)、合规操作。过去有的券商客户资产没有与自有资产分别管理,关联风险很高。监管机构一系列关于自营和资产管理业务规定的出台,对操纵股价查处的展开,迫使合规操作成为市场的共识。
(3)、科学投资。无论是风险的控制,投资风险和收益的科学组合,还是投资品种的多样化,向国外市场的拓展,科学化投资已是必然的趋势。金融工程理论的运用,对投资市场、环境、投资品种等研究成为自营和资产管理的基础。自营和资产管理业务的取胜之道在于研究成果与实际运用的有效结合。而目前研究队伍与投资队伍的分离作业将开始逐步被集研究与投资于一体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取代。
在上述分析判断的基础之上,综观国外大券商的发展史,可以发现我国的证券公司的发展正面临新的趋势。版权所有
(1)、通过收购兼并、合资合作拓展生存空间。运用收购兼并壮大实力,形成规模效益,减少环节、降低成本;通过合资合作,学习西方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投资艺术将成为国内券商拓展发展空间,提升水平的重要方式。
(2)、立足国内,放眼世界,开始着眼全球战略。国外券商首先在本国金融中心确立地位,通过内部发展和外部战略性收购建立起强大的服务能力,增强公司综合实力;然后以国际金融中心或区域性金融中心为重点,设立境外分支机构,实施全球化发展战略。而公司的各业务机构和各业务层次也都服从于该战略,相互配合与协调,达到资源配置的优化,这对我国券商的发展无疑有有益的启示。
(3)、业务拓展,研究先行。中国证券公司正在从早先的粗放式经营向集约式的科学化经营转变。拥有一支强大的研究队伍,并以某个领域独具一格的研究特色而知名将成为证券公司发展的极其重要因素。例如美林证券在全美证券公司研究力量的排名中位居首位;投资研究则是高盛公司增长最快的业务,来自证券分析师、经济学家、战略家的意见赋予了公司巨大的销售力;摩根斯坦利同样具有独立和优秀的研究力量。券商的专业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反映了券商的专业水准。
(4)、创新贯穿始终。各大券商在拓展业务时,无论在初期还是后期,无论是开展业务的方式、策略,还是在具体的运作过程中,都渗透着业务创新与产品创新;而业务创新与产品创新提高了服务客户的质量,扩大了服务客户群体,也就往往导致业务范围的扩大与程度的加深。
(5)、发展核心竞争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自身的鲜明特色,形成核心竞争力是制胜的法宝。比如,摩根斯坦利在证券承销与信贷业务领域保持领先地位,美林证券以研究与资产管理最为见长,而高盛证券的企业并购独占鳌头。在此意义而言,很多综合类券商会像大鹏证券一样,通过消减不具有竞争优势的业务,如经纪业务、投行业务,重点发展核心业务,提升市场竞争力,谋求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拥有一席之地。
(四)机构投资者
据《新证券》在2001年底对一些机构的调查,发现机构投资者在以下观点上有共同的认识:
1、总体经济形势不乐观,2002年世界经济进入萧条,对中国的出口产生巨大的负面作用,连年扩张的财政政策对经济的拉动效应递减。体现在上市公司方面,能保持高速增长的行业不多,而税收优惠取消以及监管加强,中介机构自律加强令上市公司整体业绩不容乐观。
2、市场建设方面都有很大的预期:加入WTO后,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和继续发展市场的要求都十分迫切,国有股减持和指数期货的推出都是市场建设的大课题,它们将极大的影响今后的市场结构。
3、国有股减持问题成为牛熊分水岭:2001年年末新股超低价发行,并有舆论导向提出,新股上市应该全流通,以杜绝产生更多的历史遗留问题。因此,国有股减持流通的问题如何解决,成为牛熊的分水岭。
4、机构博弈时代到来:市场波动的周期、幅度,投资理念等都将有很大的变化。降低盈利预期,进行组合投资,加强风险控制和流动性管理。
5、行业与板块方面:多数机构看好与WTO有关的概念和外资并购板块。
证券行业市场调研篇6
关键词:中国证券市场的现状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前景中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发展策略建议
一、中国证券市场的现状
199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交易,1991年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交易,上交所和深交所的正式运行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正式形成。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为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经济环境,与此同时,证券市场的迅速发展也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资本支持,增加了市场上资本的流动性,提高了资本的使用效率,为我国初级阶段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本支持,正是由于经济和证券市场的相互促进,我国才能在改革开放之后取得经济的快速发展,实现GDP的持续增长。
二、中国证券市场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证券市场在改革开放后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但是在大幅度的经济发展过后,不仅经济结构需要调整,需要变革,证券市场也需要针对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规范调整,以下将从三方面分析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证券市监管制度不完善
证券市场的平稳运行需要健全的监管制度作为保障,完善的监管制度不仅可以帮助企业防范风险,还可以降低我国证券投资者的风险,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不因上市公司自身不合规经营所造成的风险受损。目前我国已经制定了《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监管法律,但是对于证券交易的具体环节,当前仍没有相应的法律做出规范要求,导致交易的部分环节无法可依,给证券市场的发展埋下了潜在的风险。
(二)证券市场的创新不足
当前我国证券市场投资产品的种类较为单一且缺乏特色,究其原因是因为证券市场的创新不足,投资种类的单一导致市场不能很好调动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从而使资本利用效率降低,证券市场缺乏活力。
(三)市场信息不完善
我国证券市场中的中介机构发展不够完善,例如信用评级机构发展薄弱公信力不高,中介机构的不完善以及政府监管及信息纰漏的缺失导致市场信息不完善,投资者与上市公司在信息获取上处于不对等地位,市场信息的不完善可能给投资者带来重大的损失,损失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投资者的投资热情,此外,信息的不对称还会导致逆向选择,导致经营状况良好的上市公司相反却不能很好在证券市场上融得资金,造成了竞争的不公平。
三、推进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措施
(一)加快推进市场准入机制的改革。
1992年我国证监会成立以来,我国证券市场准入原则一直实行核准制原则,企业能否进入证券市场进行融资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的审核而非市场本身,同时一个企业在证券市场上的退出也受到政府的影响,例如市场上出现的企业“大而不倒”的现象,这种准入原则削弱了市场竞争的活力,是市场充分调配资源的作用不能完全发挥,特别是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核准制的各种弊端明显阻碍了我国证券市场的改革,在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今天,由市场自身的发展来决定准入的注册制更适应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2016年3月1日,国务院对注册制改革的授权将正式实施,但是真正推行注册制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在此期政府、企业应努力做好各项准备,共同推进注册制的顺利实施。
(二)增强证券市场的创新力
证券市场的发展关键在于创新,要想提高我国证券市场的活力及与西方国家竞争的实力,必须加快进行运行机制、业务开发、资本市场工具等的创新,创新必须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以满足客户的需求为准则,以大量的市场调研和实践为基础,研发出具有特色的投资产品,从而吸引投资者进行投资,以实现资本的最大程度化利用,增强证券市场的活力与竞争力。
(三)完善市场的监管
完善市场的监管要从政府、企业自身及行业自律性组织三方面抓起,政府要明确自身在证券市场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市场为主导,已现行的法律为基础,对证券市场进行严格监管、科学执法。对于企业自身而言,要建立内部风险监控机制,控制自身在经营中的风险,同时完善公司的信息披露以自觉接受市场的监督。此外自律组织也是市场监管的有效方法,自律性组织的监管措施比政府监管更加灵活,效果也更加明显。只有市场的所有参与者都加强自身的风险控制,自觉接受市场的监管,监管部分认真履行监管责任,证券市场才能安全高效的运行。
参考文献:
[1]马险降资本市场:概念、主体与基本功能[J]当代经济科学,1997(3):27~30
[2]赵海宽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现状及发展构想[A]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120~124
[3]杨建荣等国际资本条件下的上海企业重组研究[J]财经研究,1997(3):45~48
[4]张志元关于发展我国投资银行的探讨[J]经济体制改革,1997(1)
[5]马险降资本市场:概念、主体与基本功能[J]当代经济科学,1997(3):27~30
[6]赵海宽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现状及发展构想[A]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120~124
[7]李学;刘建民;靳云汇中国证券市场有效性的游程检验[J]统计研究2001(12)
[8]朝克图中国证券市场有效性不足的应对措施[J]北方经济2005(15)
[9]吴涵.中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J].当代经济.2016(14)
[10]杨运飞,孔德生.关于中国证券市场20年发展的基本分析与思考[J].改革与开放.2015(05)
[11]马静如,张铁鹏.转折前夜制度变革奠定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基石――2005年中国证券市场回顾与展望[J].产权导刊.2006(01)
[12]阙紫康.面临需求升级换代的中国证券市场[J].银行家.2006(08)
[13]朱晓剑.那些喧嚣这些热闹[J].出版广角.2011(10)
[14]冯晓京.中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商业文化(上半月).2011(12)
[15]陈建芳.在中国证券市场理智投机[J].商业文化(上半月).2011(12)
[16]张立宪.经济转轨、金融支持视角下的中国证券市场研究[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9(04)
[17]陆一.第十二章中国证券市场的体制基因传承(1990年-2008年-将来)[J].中国证券期货.2008(12)
[18]冯粤.中国证券市场创新博弈分析[J].科技管理研究.20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