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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文化调研方案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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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文化调研方案范文

一、做好立法计划组织实施和编制工作

为保证2011年立法计划的有效实施,充分发挥各专工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立法整体合力作用,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拟定《浙江省人大常委会2011年立法计划实施方案》,对列入2011年立法计划的法规项目确定提请主体和承担法规草案起草的部门、单位,加强法规草案起草和提请审议工作,落实立法计划实施责任制。二是编制立法计划一类项目进度安排表,对列入2011年立法计划的10件一类法规项目依次细化并明确相关审议和报送时间以及责任人员等,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法规起草、审议工作进度,保证了立法计划的顺利实施。三是落实立法联席会议制度,每次常委会会议之后,与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法规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审议情况,督促做好列入下一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立法项目的准备工作。四是加强与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沟通和联系,提前介入法规草案重大问题的调研,协助有关专门委员会按期完成法规草案的起草、审议工作,形成立法工作整体合力。

为提高2012年立法计划编制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2012年立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早谋划早安排,从8月底启动2012年立法计划编制工作,在反复调研论证、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提出2012年立法计划草案,确定了一类立法项目8件、二类立法项目33件,并已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推进生态省建设以及关系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创新的内容作为立法重点,切实推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解决,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三是正确处理立法数量和质量的关系,根据本届人大工作收官之年的工作实际,适当控制数量,确保质量。四是坚持立法计划编制与二类法规项目督查工作相结合,把各责任单位完成2011年立法计划二类法规项目调研准备工作的情况作为列入2012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一类法规项目的重要依据,确保立法计划编制的科学性。

二、认真做好法规草案统一审议和修改工作

先后对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修订)、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风景名胜区条例、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条例、河道管理条例、禁毒条例(修订)、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9件法规草案进行了统一审议,提出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报告和草案表决稿,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做好已经常委会初次审议的道路运输条例(修订)、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订)等法规草案的调研、审议工作。同时,对杭州、宁波两市人大常委会报批的14件地方性法规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批准文本草案、审议结果报告和批准决定草案,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

在法规审议和修改工作中,坚持把实践科学发展观作为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中央和我省“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工作重点,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如在审议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时,明确了我省科技进步的重点领域和推进方向,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强调了企业创新主体的作用,采取措施激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和应用力度,补充细化了科技创新服务与资源共享,完善了科技投入体系与保障措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转型升级。又如在审议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条例草案时,增加了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技术导向目录,加大资源综合利用的促进力度,对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的处置和综合利用作了补充完善,在财政资金和科技支撑、生产要素等方面增加了具体的激励与扶持措施,切实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二是围绕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如在审议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草案时,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增加建立健全“行政监管、生产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确立了食品安全群众监督员制度和有奖举报制度,同时对食品安全隐患较大、关注度较高的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餐饮具集中消毒等问题作了明确的监管规定,补充和完善了食品安全违法责任追究机制,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如在审议禁毒条例修订草案时,创新戒毒管理体制,强化、细化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禁毒职责,明确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并对禁毒预防措施、管制、戒毒措施等作了进一步规范,切实推动禁毒工作的开展,预防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公民身心健康。三是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如在审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草案时,为了统筹土地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明确了政府及部门职责,加强和规范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和管理,补充、细化了土地用途空间管制、基本农田保护和农民合法权益保障等问题,切实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又如在审议修改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修订草案时,为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增加了高耗能行业限制制度和区域限批制度,鼓励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制度,在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方面补充若干强制性和鼓励性规定,明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的主体,有效地推进了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的贯彻实施。再如在审议风景名胜区条例草案时,加强了对风景名胜区内建设行为特别是重大建设项目的控制与管理,规范了对风景名胜区内影视剧拍摄、实景演艺及其他人为活动的监督管理,对于市、县级风景名胜区,虽不再纳入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调整范围,仍作严格保护的规定,以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这些风景名胜资源。

三、认真组织实施好行政强制专项清理工作

行政强制专项清理是继行政处罚清理和行政许可清理等之后进行的第五次地方性法规集中清理。为切实做好本次法规清理工作,确保清理工作的全面性、准确性、科学性,维护法制统一,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及时谋划制定实施方案。8月下旬,研究起草并由常委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对我省地方性法规开展行政强制专项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将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1979年-2011年8月期间制定的172件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纳入本次专项清理的范围,明确清理的重点和清理标准。二是专门组织成立了清理工作小组,将审查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处室及责任人,对列入清理范围的172件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进行逐件排查。三是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清理审查中发现的疑难问题先后两次召开行政强制专项清理讨论会进行了讨论,对相关问题初步达成了共识。同时,还专门就审查的疑难问题向全国人大作专题请示和汇报。11月和12月,综合各地各方面意见,按照分类处理的原则,将涉及行政强制的66件法规分为四类:一是根据2011年一类立法计划已修改或提请初审的法规有禁毒条例和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2件;二是向常委会提出集中修改议案的法规有专利保护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20件;三是同时存在其它问题或因上位法的修改,建议根据情况逐步处理的法规有取缔无照经营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11件;四是涉及行政强制不需修改的法规有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33件。2011年底前,就本次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向常委会会议提出清理工作报告,并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

四、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工作机制

不断健全和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不仅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自身的内在要求,也是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保障。一年来,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实施立法计划预安排制度,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条例、湿地保护条例列入2012年立法计划项目,确保立法工作的滚动实施。二是创新立法调研和论证工作,如食品安全是全社会极为关注的焦点问题,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过程中,除了坚持法规草案网上公开、组织专家论证等方法外,还采取了公开登报征求全社会意见,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调研,邀请食品及其相关产品生产经营者代表、食品消费者代表及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举行公开听取意见会,常委会三次审议通过等举措,更加全面深入地听取社会各个方面的意见,进一步提高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取得良好的效果。三是为进一步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在地方立法中的作用,拟定《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代表参与立法调研工作办法》,经常委会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办法主要根据立法工作流程,对各个工作环节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代表以及非省人大代表的秘办领导参与立法调研工作,作了制度性规定。根据个人意向,邀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参加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风景名胜区条例、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条例等法规草案的立法调研工作,直接听取基层意见,深入、系统地了解和把握法规草案存在的问题,提高法规审议的质量。四是为保证法规的有效实施,对2006年至2010年省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专门印发法制工作简报予以通报。为促进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还拟定《关于地方性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工作程序》,报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同时,法工委还制定《关于落实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规定》,并自5月份常委会会议后,逐件向有关机关发出《关于报送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的通知》,督促做好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五是加强立法宣传工作,会同研究室完善新闻通气会、新闻会、法规公告等工作机制,并通过网络知识竞赛、专题讲座、条文释义等多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理解新制定的法规,为法规正确、有效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积极、慎重地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监督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重要保障。一年来,共接收、登记、分送报送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47件,其中省政府报送规章5件,其他规范性文件18件;杭州、宁波市政府报送规章14件;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10件。一年来,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备案工作,积极开展主动审查工作。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逐件做好接收和形式审查工作,确保符合备案要求。认真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职能分送有关专门委员会审查,同时落实法工委工作人员进行主动审查,做到有备必查。二是拟定《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意见》,于2011年4月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着重就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督促备案、突出审点、加大审查工作力度、做好沟通和纠正工作、创新和完善工作制度等提出明确要求,全面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三是进一步明确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范围。在与省政府办公厅、法制办多次研究、沟通的基础上,于2011年5月以办公厅名义向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明确省人民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范围的函》,要求省政府办公厅报送规章、决定、命令和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四是加强对市、县、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调研和指导。通过调查统计,了解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情况,对有关备案、审查、处理等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并以法制工作简报形式通报。五是召开全省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交流做法与经验,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六是加强与各地的日常工作联系和沟通,对各地有关备案审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予以答复和指导,或者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请示,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六、做好五年立法调研项目库调整准备工作

2009年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的《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调研项目库》涵盖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体现了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重点,较好地发挥了在地方立法中的指导作用,适应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随着“十二五”的开局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对我省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适应新形势新发展新需要,增强立法工作的前瞻性和指导性,从8月份启动了五年立法调研项目库调整工作,要求省各有关单位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贯彻“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围绕推进生态省建设、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等重大决策,提出需新增加的立法建议项目(包括修改、废止),或根据客观形势的重大变化,提出拟删去的立法建议项目。目前已经收集了50多件立法建议项目,将进一步调研论证,为立法调研项目库调整或补充做好准备工作。

七、具体做好代表议案办理等其他各项工作

一是代表议案等办理工作。办理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4件、代表建议1件以及省政协交付的政协提案3件。代表议案的审议结果报告已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办理闭会期间代表建议1件。二是法律法规询问答复工作。答复法律法规询问4件,其中书面答复3件。三是全国人大下发的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下发的个人所得税法等7件法律草案进行认真研究,经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及时上报修改意见建议。四是编印法制工作简报24期,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法规草案提供参考。五是法规基础资料编印工作。编印《浙江省地方性法规目录(1979-2010)》。编印《浙江省地方性法规电子库(2011年5月)》。做好《浙江省地方性法规汇编(2011)》编印工作。与省政府法制办共同做好《浙江省法规规章全书(2011年版)》的整理、编辑、校正。六是课题调研工作。参加主任会议成员重点课题调研,完成《关于“十二五”时期浙江地方立法工作的若干思考》的工作任务。七是会务和接待工作。召开全省立法工作座谈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召开省与杭州、宁波两市立法联席工作会议,多次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外省人大召开的研讨会,交流立法工作经验。接待全国人大及兄弟省、市来访考察20多批次。八是地方立法网工作。做好地方立法网的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网民意见建议整理和沟通反馈,以及立法信息和理论文章采编、加载、更新和维护等工作,畅通公民有序参与立法工作的渠道,推进立法公开,为常委会审议法规提供更多的民意参考。

八、努力加强自身建设

自身建设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一年来,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同志在十七届中纪委第六次会议上的讲话、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以及3月底省委工作会议有关部署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精神,召开法工委务虚会,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学习省委十二届九次会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定、十二届十次会议关于大力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决定,并结合立法实践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深化作风建设和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参与“之江先锋”创先争优闪光言行展示评选,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排查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防控机制建设取得实效。

一年来,法制委员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和常委会的工作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立法调研论证尚需进一步深入细致、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尚需进一步督促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力量尚需进一步加强等,要努力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改进、逐步解决。

2012年是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的收官之年。法制委员会要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总要求,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加倍努力,开拓进取,不断创新,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做好立法计划的组织实施。认真做好列入2012年立法计划一类项目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条例、湿地保护条例、国防教育条例(修订)、农业机械化促进与农业机械安全管理条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改)、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修订)、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8件法规草案的统一审议工作。做好对舟山群岛新区条例等33件二类项目的立法调研准备督查工作。继续做好已经常委会初审的道路运输条例(修订)、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订)等3件法规草案的调研、审议工作。改进立法计划编制工作,做好2013年立法计划和五年立法调研项目库的编制准备工作。召开全省人大立法工作座谈会,加强立法知识的培训和工作指导。加强与杭州、宁波两市人大和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大的联系沟通,做好上报法规的审查批准工作。

二、继续做好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工作。根据清理审查和调研论证的结果,对部分法规进行修改。健全和完善法规清理工作机制,促进法规修改和废止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工作机构和力量建设,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程序和制度,突出审查工作重点,加大主动审查工作力度。同时,加强对市、县、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督促其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四、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改进立法工作,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探索实践立法最佳性决策,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突出地方特色,切实转变立法工作重点,突出加强社会领域立法,重视法规的修改完善。进一步完善立法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改进法规起草模式,完善立法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立法调研和论证机制,促进法规草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的科学化。进一步改进立法公开和公众参与立法工作,提升地方立法科学化、民主化的水平。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立法技术和立法方法。进一步健全法规审议机制和制度,不断提高法规草案审议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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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经济学、社会学和人类学等学科,政治学的实证研究十分不足。近年来,随着农村问题的日渐尖锐和村民自治的强力推进,政治学界逐步重视起对乡村政治的实证研究,并产生了不少实证研究成果,这些成果对于拓展政治学的研究领域,深化政治学界对中国农村和中国特色政治制度的认识,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这些研究也已引起国家有关决策部门的密切关注,对国家相关政策产生了积极影响。当前在乡村政治实证研究领域影响最大成效最好的,无疑是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早在1980年代,张厚安就提出“理论务农”,深入到山东、湖北、湖南等省作农村政治调研,并以这些调研成果为基础写作出版了“中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丛书”。[1]1990年代中期,在张厚安、徐勇带领下,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撰写了《中国农村政治稳定与发展》一书,[2]此书由武汉出版社1995年出版后,获“五个一工程”奖。徐勇和项继权以个案调查为基础写作的博士论文《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和《集体经济背景下的乡村治理──河南南街、山东向高和甘肃方家泉村治实证研究》,分获1998和1999年国家教育部“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2000年,徐勇主持的村级治理个案调查报告集《中国农村村级治理──22个村庄的调查与比较》[3]出版。2001年由徐勇和吴毅主编的《乡土中国的选举》[4]也已出版。于建嶸著《岳村政治——转型期中国乡村政治结构的变迁》[5]和吴毅著《村治变迁中的权威与秩序——20世纪川东双村的表达》[6]均为长期村庄调查的实证研究成果。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以个案调查为基础的乡村政治研究,不仅在学术界产生了广泛影响,而且引起国家有关政策部门的重视。目前华中师大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的成果已成为国内乡村政治研究领域被引用最多的研究机构。民政部及与民政部关系密切的一些专家的实证研究也有很大影响,尤以在1990年代初连续三年以中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研究会的名义编撰的《实践与思考》论文集,收集了最初有关乡村政治调查的众多成果,至1990年代中期,由中国社会出版社连续三年推出由王振耀主编的白皮书,在政治学界和政策部门产生了广泛影响,成为村民自治研究最为权威的文本。出于工作调研的目的,李学举、王振耀等人编著的《乡镇政权的现实与改革》,[7]亦收入大量的调查报告。中央党校和中国社科院的一些专家参与了民政部的调研,其中原中央党校王仲田和民政部詹成付主编的《乡村政治──中国村民自治的调查与思考》[8],王振耀、白钢、王仲田主编的《中国村民自治前沿》[9],也有丰富的个案调查。民政部基层政权司每年还编有《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资料汇编》,是乡村政治研究的基础资料。

此外,在乡村政治实证研究领域影响比较持久、时间比较长、规模比较大的一些成果如王沪宁主持的村落家族文化研究,收录了十五个个案村的调查;[10]张乐天对浙江海宁一个村庄长达数年的调查,写作了《人民公社制度研究》[11];辛秋水以文化扶贫和村民自治实验为题,在安徽大别山区农村作了为期十余年的调查研究和社会实验,肖唐镖则以江西宗族背景和村级治理的相关性为题,组织十数位研究人员在数十个村开展了长达经年的个案调查,调查成果也已出版[12]。较早一些的乡村政治实证研究成果如张立荣先生以问卷调查和个人访谈为基础撰写著的《新视野与大思路:中国山区乡镇政权建设研究》,[13]最近的调研成果如中央编译局荣敬本教授等人以对村民自治和乡镇人大的调查为基础写作的《从压力型体制向民主合作制的转变》[14],《再论从压力型体制向民主合作制的转变》[15],李凡等人对乡镇长选举制度改革的研究[16],毛丹写作的《一个村落共同体的变迁》[17],张静写作的《基层政权——乡村制度诸问题》[18],马戎等主编《中国乡镇组织变迁研究》[19],卢福营写作的《农民分化过程中的村治》[20],深圳大学黄卫平先生等人以对深圳市大鹏镇选举制度改革的调查为基础撰著的《中国农村基层民主的最新突破》[21],白钢主编的选举与中国政治丛书[22],李连江主编的《村委会选举观察》[23],在学术界都有一些影响。转贴于

至于一些以个案调查为基础撰写的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近年更是骤然增加,说明乡村政治的实证研究已经进入到一个相当深入的阶段。

二、个案调查的基础价值

总的来讲,当前乡村政治实证研究大都以个案调查为基础,特别是以个案村的调查为基础。通过个案调查来获得调查资料与思想灵感,成为这种研究的主要特点。同时,当前个案研究大多处于描述阶段,政策性考察较多,学术深度和理论建构稍嫌不足。

在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非均衡的背景下,农村地区间的政治社会发展状态亦十分不同,没有广泛而深入的个案调查经验,不可能对全国农村政治发展状况有一个真切的判断。因此,个案调查的价值首先在于积累不同地区广泛而深入的个案资料,以期建立一个完整的、真实可靠的农村政治形貌及与政治发展密切相关的经济社会景象。个案调查的价值其次在于为调查者获得第一手的直观资料,走出书斋和既有文字理论的框架,从活生生的农村社会中获取体验,获得灵感源泉。第二手的文字描述无论如何精致生动,总只是第二手资料,总是将活生生的全景的社区农村政治依描写者本人的裁剪而成不完整的文字。直观而深入的个案研究中,每一句话的音容笑貌,每一笔收入的山形地貌,每一件事的前因后果,都构成调查者凭借自己个人灵感进行全面想象和深入挖掘的充分条件。以活生生的生活来建构调查者的理论和政策文本,大致不会离题太远。尤其是调查者可以将自己构建的理论文本与自己在农村调查中的直接感受时时结合起来,就不至于让理论信马由缰地走得太远。个案调查的价值还在于有可能将一个社会文本构建成一个关于社区发展的全面文本。不是以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等学科进行分界,而是以社区发展为基础,追问现状背后的为什么,和为什么背后的为什么,真正将乡村社会的性质与表现出来的政治发展形貌结合起来,理解中国国情中来自乡土社会中的有着若干年代历史的那一部分。可以认为,个案研究的价值不在于个案本身的典型性,而在于这个个案本身是否可以建立起其外在形貌与内在结构之间的因果联系,可否在乡土性质与政治发展和国家制度三者并不对称的互动中建立起理论上的勾连。首先关注个案本身的内在解释力,然后再考虑其典型性,以个案调查的材料为基础进行思考,并以此思考为基础来建构起具有个案材料解释力度的理论框架,然后将此理论框架予以扩展,看到底可以扩展到多大范围、多少村庄。这样,就有可能通过诸多个案调查来形成诸多具有类的理论特征的分析框架,最终就为构建中国乡村政治的总体形貌和建构中国乡村政治的理论框架提供坚实的基础,在这种基础上提出发展中国政治的政策对策,就会颇具深度和前瞻性。这里,可以提出一种叫做个案式思考的东西,即在个案调查时,以个案村为文本,建立起一个具有对个案村材料具有解释力的分析框架而不去管这个个案中哪些材料是独特的,哪些材料是普遍的。以这个个案某些或许独特的材料建构起来的框架,可能不具有普遍的解释力,但这些分析框架如果具有个案的解释力,就足以获得在若干理论中的价值并可以在以后的比较中判定那些是真正独特的,那些是普遍的,及如何建构一个可以容纳一定特殊性的普遍分析框架了。

从对当前已有乡村政治个案研究的现状看,总的来讲,各种类型的个案材料都已有一些,积累个案的工作虽说做得依然不够,却也有相当成绩,现在最为不足的是,相当部分个案研究过于关注政策层面的问题,试图以个案村的情况来推导出重大的政策结论,而不大重视借用个案调查所获得的直观与灵感来建构理论框架。本来,王沪宁写作的《当代中国村落家族文化》不仅有一些个案,而且试图以个案来进行理论思考,遗憾的是,王沪宁本人并未亲自参加个案调查(更不用说参与全部个案调查。真正的灵感理应来自全部的个案调查),缺乏来自乡土社会的活生生的灵气。徐勇主持的中国农村村级治理研究具有与王沪宁同样的问题。如何在个案研究中将个案调查的灵感与虎虎生气的理论建构结合起来,是当前乡村政治实证研究中必须解决的第一个重大问题。

三、从个案调查到区域研究

个案调查具有经验的直观全面性和产生灵感的基础,但个案研究亦有其局限性,尤其可能无法分清局部和整体的关系,以偏概全,导致对乡村政治发展及其相关经济社会文化基础的判断失误。

区域研究既可以填补单纯个案研究的不足,又可以避免大而全式研究的肤浅。首先以对个案材料的解剖来掌握一个“麻雀”,然后以这个解剖获得的经验(解剖本身的经验和从解剖中学到的关于“麻雀”结构的知识)为基础,展开对区域农村的全面实证研究,既可以走由村到乡到县的上行路线,也可以走由村到村再到村的平行路线,这种或上行或平行的调查扩展,不仅可以有效扩展对农村社会了解的全面性,而且可以在区域范围内验证个案研究的结论,防止以偏概全。区域性调查从某种意义上将个案调查的深度和灵气与面上调查的广度和可信性结合起来,做到深度个案材料与广度区域调查之间的互相补充。

总的来讲,当前政治学界在区域性乡村政治研究领域缺乏自觉。辛秋水是以安徽大别山区来展开自己实证研究的,问题是辛秋水过于关注政策问题和枝节性的技术问题,不仅忽视了理论提炼与建构,而且忽视了区域性调查在提供个案深度报告和区域广度报告结合上资料本身的价值。肖唐镖以江西农村宗族与村级治理的关系为基础来展开自己的区域实证研究,虽然他的绝大多数调研成果还没有发表出来,但通过他既有面上统计又有个案深入描写的一些报告,可以为学术界提供大量第一手资料,建立在这些第一手资料基础上的概括,基本上可以将江西这一大的行政区域关于村级治理与宗族关系状况描绘清楚。肖唐镖的主要问题是缺乏理论提升的自觉,忽视了将个案调查资料与大胆的理论建构结合起来的最有可能产生原创性分析框架机会的把握。一手资料成为理论工作者们的二手资料,个案调查中最为宝贵的由切身的农村政治体验而触发理论建构的灵感,被人为地割断。

我们近年来力图以湖北荆门这一传统的商品粮基地为基础,展开区域性调查。在这方面的主要工作有四项,一是在1999年上半年在全市深度访谈了40多位村支部书记,整理有近百万字的“村支部书记访谈录”,主要是对当前农村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诸方面特别是村级治理的各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访谈。二是1999年下半年至2000年下半年,在全市观察了三十多个村的村委会选举,并对其中多数村进行了回访,建构了一些关于选举与村级治理的调查文本。三是2001年上半年在全市进行的口述史访谈,整理有数十万字的资料。四是2001年下半年至今的乡村组织及其财政状况的调查。总的来讲,这些访谈和调查可以大致勾勒出荆门这一农村区域村一级政治发展的现状和这一政治现状背后的经济社会基础,其主要优势在于,不仅反复细致地调查农村政治、经济、社会现状,而且努力追求这些现状得以存在的历史与现实原因,实质上是试图将个案调查和区域研究中的直观灵感与理论建构的努力结合起来,不是在政策问题上,而是在学术研究上,为当前农村社会进行定性,我们最重要的研究思路是理解当前农村政治发展现状诸如村民选举、村级治理得以如此发生的背后的村庄性质。这是一个需要理论建构的领域。通过这些努力,就有可能不仅为学术界提供有深度且可信的关于区域性农村政治发展现状的大量一手资料,而且为政治学界提供解释荆门农村政治发展现状的理论分析框架,这种框架因为以直观的实证调查为基础,可能有肤浅的地方,却大致充满了来自乡土的灵气与活力。我们的不足之处在于理论素养不足,进入乡村政治实证研究领域的时间太短。

总的来讲,区域性调查必须以个案为基础,兼顾典型性和广泛性,将深度调查与广泛调查结合起来。这种调查的另一个主要之处是应该将调查者亲身获得的关于农村社会的灵感,在农村调查中获得的第一手的问题意识,与关于农村政治发展状况和构成这种状况原因的背后理由的理论建构结合起来,真正做到调查材料的可靠性与理论建构的启示性相结合,不仅为学术界提供一堆可靠且有深度的关于某一区域农村政治发展状况(及这一状况背后的经济社会状况)的材料,而且为学术界提供一堆富于乡土灵气的具有启示性的分析架构。不仅如此,以区域性材料为基础建构的分析框架,即使不具有对全国农村发展状况的解释力,也可以对那些试图解释全国农村政治发展状况的大理论构成冲击。转贴于

当前具有区域农村实证研究意识的政治学人太少,是当前乡村政治研究中的薄弱之处。如何扩大对区域农村政治的实证研究,并将实证研究中的直观灵感与理论建构结合起来,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四、从区域调查到分类研究

区域性的农村实证研究不仅是指行政区划的地域,而且指具有相同特质的区域,比如江西、湖南、安徽、福建等省一些农村地区的宗族复兴和宗族对村级治理的影响,具有很大的相似性,虽然福建可以算作东部地区而其他省份都是中部地区。再比如,湖北省江汉平原的一些农村比如荆门市的传统势力,与资料反映出来的东北农村的情况十分类似。阎云翔在黑龙江下岬村作的农村人情调查,生活在荆门的人可能倍感亲切,因为荆门农村的情况与他细致描绘出来的调查村的情况简直毫无二致。[24]

不过,区域性调查首先必须大致以行政区域为基础进行,至于在区域调查的基础上,发现了不同行政区域之间的相同与相异之处,这应是分类研究的功夫。华中师范大学农村问题研究中心早在1980年代撰著“中国农村基层政权丛书”时,便有意识在东、中、西部不同地区进行实证调研,1990年代中期出版的《中国农村政治稳定与发展》一书中的实证调查保持了这一特点。至2000年出版《中国农村村级治理》一书中所收录的个案,则明确以东、中、西部的三分,收录一些典型个案,试图以东、中、西部三种类型区域农村的典型个案,来反映出当代中国农村村级治理的总体形貌。现在看来,华中师大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获得了大部分的成功:提供了大量的第一手农村个案资料,引起了国内乡村政治研究人士的充分关注。但是,华中师大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的《中国农村村级治理》无力说明其个案的典型性,且无力以个案来表达他们看到的就是中国农村社会的总体形貌,因为他们越过了一道不能也不该越过的坎,这就是区域调查本身,个案的深度唯有与小的行政区域的面上调查相结合,才具有比较可靠的说服力。当然,仅仅依靠华中师大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他们也无力以区域调查为基础来建构中国乡村政治状况的总体形貌。更成问题的是,华中师大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可能无力说明他们为什么要以东、中、西部来划分中国农村政治的类型。东、中、西部首先只是一个地域上的概念,后来用以部分描述经济发展状况。当然,与经济发展状况相关的还会有政治、社会发展状况,但是,这不过是说东、中、西部地区的划分只是以农村政治发展状况的一种基础:经济发展状况来予分类的,这种分类方式仍然是经济发展的分类,虽然经济发展状况可能构成政治发展状况最为重要的基础。王沪宁在《当代中国村落家族文化》的前言中说他收入收中的十五个个案是随机抽取的,但也如他讲的,在他们在进行调查时,对调查对象的地理分布有初步的安排,想使它们位置分布得广一些,并具有多种特色:如沿海地区和边远地区,经济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南方地区和北方地区,实质上也是一个东、中、西部地区的三分。事实上,几乎所有以个案为基础来建构关于当前中国乡村政治总体形貌的研究都会面临华中师大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和王沪宁同样的困境,他们无力以个案的深入描述作为他们总体结论的基础,因为其中缺乏了区域性调研这一重要的中间层次。区域调研这一中间层次的重要性在于它可以从政治发展状况本身与构成这种政治发展状况的或经济的、或社会的、或文化的基础来建构区域政治的形貌,诸多如此区域性的建构,可能为分类研究乡村政治发展本身及其诸种基础提供材料与框架。比如,以乡村政治发展本身作为分类标准,以村民自治实施状况为例,可以分成规范型的与非规范型的村民自治。[25]或更精细如欧博文的“四模型”说,即从村民参与和完成国家任务两个向度,将村民委员会和相关组织分为四种理想模型:达标的示范村、瘫痪村、专制村、失控村。[26]以经济发展状况这一基础来划分,可以如前划分为东、中、西部地区这样三种类型,或者直接划分为经济发达农村地区与欠发达农村地区两种类型;以经济体制类型划分,可以分为个体私营经济主导型、集体经济发达型和农业生产为主导型三种类型;以地理区位划分,可以划分为城郊农村、平原农村和边远山区等;以社会发展状况这一基础来划分,可以分为宗族势力强盛型与宗族势力衰落型,或人际联系紧密型与人际联系松散型;以文化状况这一基础来划分,可以分作传统文化发达型与传统文化断裂型,或农村文化素质总体较高与总体素质较差型,宗教(广义的信仰)活动密集型和宗教活动很少型;从交通传媒等方面,也可以作多种划分。当然,作分类研究并不是要求所有研究都以这些繁多的方式进行分类,展开研究,这既不可能也不必要。但是,在作区域性调查研究时,却可以将这些基础性的因素综合考虑进乡村政治发展状况的类型中去,并力图以这些复杂多样的分类基础来构建与乡村政治发展之间或多或少或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当然,这要以个案调查的灵感为基础进行多样化的构建。最终,这些具有复杂内部结构的关于区域性乡村政治发展的类型,便在建构起自己的同时,向不同类型或相同类型的区域展示了自己,比较了自己,这种展示和比较,就可能为构建总体的关于乡村政治发展状况的理论提供基础。要强调个案调查的灵感到区域调查的广度,及以个案调查和区域调查为基础的区域性政治理论建构,然后将这些区域性建构与其他区域性建构进行比较,最好是一个区域性政治理论建构者可以亲自到其他类型区域进行由个案到区域到区域政治理论新的建构的努力,这样,他就会富于个案调查的灵气,比较研究的敏感,区域研究的普遍等诸多优越的方面,他这时也就有可能建构一种更为广泛的关于乡村政治发展的理论,配合以诸多其他类型的从个案到区域再到区域性理论建构的众多努力,关于中国乡村政治实证研究的成果,就不仅会具有广泛的政策建设力,深厚的本土功力,而且会具有广泛的学术影响力了。当前在关于乡村政治发展的对策与学术方面,实质上大都是以或多或少或直接或间接的实证资料(比如电视报纸的报道,农村生活的经验,参加过发达地区农村的某次考察甚或参观)为基础来提出的,这其中有着众多截然对立的主张。问题并不在于这些主张之间的截然对立,而在于持这些截然对立主张的一方或双方对自己主张的自信。他们的自信来自哪里?可能来自道听途说的一些流言,或者某种新闻报道,或者某次亲自到发达地区农村作过的有限考察或者到贫困地区进行了一次扶贫活动。比如竟然有人对村民自治作如下评价:“也有一些同道对农村基层的‘群众自治’赞不绝口,殊不知它的真实运行机制是‘群众专政’的延续,它的理想模型也不过是英美政治民主化、行政专业化之前19世纪地方自治的低级版本的拙劣翻版”。[27]显然,如果不建立起关于农村政治研究的全面形貌的理论构建,这种低层次但惑众的且自信的主张与见解自然会存在下去,这样存在下去的低层次主张,不仅毒化了学术研究的气氛,而且损害了政策研究的效力。

五、结语

从个案调查到分类研究,应该说是乡村政治实证研究的大趋势。但在当前,学术界必须对从个案到区域再到分类研究的各个层面,特别是基础的个案与区域研究层面加以关怀。没有个案调查的深度、灵感和问题意识,没有区域性研究的广度和构建特征,就谈不上进行分类研究。同时,没有分类比较研究,不仅可能造成理论建构的片面性,而且也可能丧失对乡村政治研究的敏感性。换句话说,在当前的乡村政治实证研究中,必须同时做好以上三个方面的工作,不可轻视任何一方。

从个案调查到分类研究也提供了一种研究的进路。进入乡村政治实证研究的最佳方式也许就是从个案调查开始,然后展开区域性的理论构建,最后过渡到分类研究。当然,这个研究进程只是总体的进路,在具体展开过程中,交互进行也有好处,总体方向是如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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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见张厚安主编:《中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2]张厚安、徐勇主笔:《中国农村政治稳定与发展》,武汉出版社1995年出版。

[3]徐勇:《中国农村村级治理──22个村庄的调查与比较》,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4]徐勇、吴毅:《乡土中国的选举》,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5]于建嶸:《岳村政治——转型期中国乡村政治结构的变迁》,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

[6]吴毅:《村治变迁中的权威与秩序——20世纪川东双村的表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即出。

[7]李学举、王振耀等编著:《乡镇政权的现实与改革》,中国社会出版社1994年版。

[8]王仲田、詹成付主编:《乡村政治──中国村民自治的调查与思考》,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9]王振耀、白钢、王仲田主编:《中国村民自治前沿》,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10]参见王沪宁:《当代中国村落家族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11]张乐天著:《人民公社制度研究》,东方出版中心1998年版。

[12]肖唐镖等:《多维视角中的村民直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宗族、乡村权力与选举》,西北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13]张立荣著:《新视野与大思路:中国山区乡镇政权建设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14]荣敬本等:《从压力型体制向民主合作制的转变:县乡两级政治体制改革》,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

[15]荣敬本等:《再论从压力型体制向民主合作制的转变:县乡两级政治体制改革》,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

[16]李凡等:《创新与发展——乡镇长选举制度改革》,东方出版社2000年版。

[17]毛丹:《一个村落共同体的变迁》,学林出版社2000年版。

[18]张静:《基层政权——乡村制度诸问题》,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19]马戎等主编:《中国乡镇组织变迁研究》,华夏出版社2000年版。

[20]卢福营:《农民分化过程中的村治》,南方出版社2000年版。

[21]黄卫平主编:《中国农村基层民主的最新突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

[22]已出版的如史卫民、雷兢旋:《直接选举——县(区)级人大代表选举实证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史卫民:《公选与直选——乡镇人大选举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23]李连江主编的《村委会选举观察》,天津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24]阎云翔的调查集中反映在他的著作《礼物的流动》,三联书店2000年版。

[25]参见徐勇:《中国农村村民自治》139─148页,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地方文化调研方案范文篇3

关键词:调研型案例教学;居住区规划设计课程;城乡规划专业;建筑学专业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52909(2015)05014506

一般来说,居住区规划设计课程按授课先后依次为原理教学和设计教学。原理是设计教学的基础,设计是原理教学的提升。在实际教学中,理论教学和设计教学之间脱节,在后期设计教学中具体表现为建筑设计思维惯性、基本概念不清、基本原理一知半解等,这大大降低了教学质量。除了教师努力提高原理教学质量和学生积极利用课余时间主动学习外,设置有效衔接原理教学和设计教学的调研型案例教学环节尤为必要。

一、调研型案例教学的概念与作用

(一)概念

案例教学(CaseMethod)是由美国哈佛法学院院长朗代尔(C.C.Langdell)于1870年首创,后经哈佛企管研究所所长多汉姆(W.B.Doham)推广。因具有教学相长、生动具体、直观易学、易于调动学生积极等优点,哈佛案例教学法逐渐成为全球教学模式的典范[1]。1990年以后,案例教学法在中国教育界逐渐推广,主要应用于公共管理、法学、医学等学科,但在城乡规划学和建筑学课程教学中还处于初步应用阶段,尤其在居住区规划设计课程教学中的应用还处于空白。

按照学生对案例的使用方式,笔者把居住区规划设计课程中的案例教学分为倾听型、体验型、调研型、探讨型四种(表1)。调研型案例教学是教师根据教学目的的需要,要求学生运用居住区规划设计概念、原理或方法对案例进行实地踏勘、系统分析和集中讨论的一种教学方法。该教学法较好地贯彻了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原则,能有效培养学生运用原理和方法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达到检验理论水平和加深理解的教学目的。

“学习金字塔理论”“学习金字塔(ConeofLearning)”是由美国学者埃德加・戴尔(EdgarDale)1946年率先提出的,也有人翻译成“经验之塔”。美国缅因州的国家训练实验室做过类似的研究,并提出了学习金字塔(LearningPyramid)理论,结论跟戴尔差不多,只是把阅读和听讲交换了次序,认为阅读比聆听记住的东西更多。

认为(图1):学习形式主要包括

听讲、阅读、声音或图片、示范或演示、小组讨论、实际演练或做中学、教别人或马上应用。前四种的学习效果在30%以下,是个人学习或被动学习;后三种学习效果在50%以上,是团队学习、主动学习和参与式学习。调研型案例教学对应于“学习金字塔理论”中的“小组讨论”和“实际演练或做中学”,可以大大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弥补传统教学方式的不足。

图1学习金字塔理论示意

(二)作用

在居住区规划设计课程教学中,调研型案例教学安排在居住区规划设计原理教学和设计教学之间,起着过渡的功能。调研型案例教学并不否定、代替前期的讲授型原理教学,而是建立在学生对原理作用熟悉基础之上的拓展和延伸,同时对后期设计教学起着铺垫作用。调研型案例教学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1)增强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果、激发学生主动学习;(2)检验学生对居住区规划设计原理在实践中的运用,并进一步加深理解,为后续课程设计做好准备;(3)全面培养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综合能力的应用水平;(4)加强团队协作、访谈、观察、图文表达、汇报等城乡规划专业技能锻炼。

二、教学实施

案例教学不同于举例分析,也不是教师指导下的学生实践训练课程。通常,案例教学要经过事先周密的策划和准备,要使用特定的案例并指导学生提前阅读,要组织学生开展讨论或争论,形成反复的互动与交流,通过各种信息、知识、经验、观点的碰撞达到启示理论和启迪思维的目的[2]。从教学实施的动态过程出发,调研型案例教学实施分为准备、踏勘、分析、讨论、评价和巩固六个阶段(表2)。

(一)准备阶段

课前准备充分是案例教学顺利实施的前提,否则整个案例教学将流于形式。在准备阶段,案例的选择是师生工作的重心。案例可由学生自主选择,教师提出关于案例的一些附加要求,如:位于中心城区、建成时间较早、常住人口较多。学生选择案例的过程也是理解基本概念的过程。教师同时围绕教学目的制定案例调研任务书,内容涉及教学目标与要求、教学内容和教学成果等。为在有限的课堂教学时间(四节课)内提高教学质量,教师还需制定周密的课堂教学计划,内容包括课堂组织、时间分配、提问顺序、问题内容和教学评价等。学生需认真解读案例调研任务书,按照3~5人自由组队,选择合适的案例并搜集案例背景资料。在对案例基本了解的情况下,按照案例调研任务书的要求,结合组内成员分工情况制定踏勘计划。

(二)踏勘阶段

实地踏勘分为两阶段,先是获取案例整体感知的集中踏勘,后是学生按照分工情况进行专项踏勘。踏勘内容不局限于案例调研报告的内容,除了基本涵盖居住区规划设计的知识点外,还应针对往届学生在规划设计中出现的常规错误着重要求

。调查方式以测量和访谈为重点,照片为补充,主要通过测量让学生更加直观地理解原理和规范,让学生了解居住者对居住环境的真实感受,避免陷入“自我感觉良好”的境地。为监督学生实地踏勘,可采取教师随时到场督导、踏勘初始和结束阶段拍小组工作照的方式予以解决。

(三)分析阶段

分析阶段是指学生运用原理分析、讨论、表达踏勘结果,它强调分析、合作、沟通等综合能力的运用,分为小组讨论和撰写案例调研报告两部分。小组讨论过程中,学生汇报踏勘成果,阐述观点,展开讨论形成一致意见。案例调研报告是对实地踏勘和小组讨论结果的一种表达,也是教师对学生分析过程的评判依据。因此,教师在案例调研任务书中需对案例调研报告的排版、成果内容、深度、表达方式等作明确、详细的规定。

(四)讨论阶段

组织案例讨论是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培养语言表达能力,提高调研型案例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3],也是案例教学区别于其他教学方式的最大特点。讨论阶段师生应该充分互动、有序展开,避免走形式、功亏一篑。学生是课堂讨论的主角,除了汇报案例调研报告外,还要回答老师和同学提出的问题。教师是课堂讨论的引导者,旨在营造一种开放的互动氛围,具体任务是组织汇报流程、提出问题和看法、点评总结成果。

(五)评价阶段

评价是指准确测评本次教学的效果,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分为学生评价和教师评价。学生评价一方面是指自我评价,以课堂笔记的形式体现。课堂笔记是在全班讨论结束之后,小组进一步深入分析研究案例,并参考师生的观点,总结出理解居住区规划设计原理和运用中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是学生对整个教学实施情况的评价,以教学反馈表的形式体现。教学反馈表是反映学生对教学实施的安排和教学效果的主观评价,有助于帮助教学不断完善教学。

教师评价分为教师自我评价和教师对学生的评价两部分。教师自我评价是教师对整个案例教学活动的自我总结,即教学活动实践与预想教学目的、效果的关系,教师对学生的评价是教师对案例调研报告和汇报讨论的评判,即案例调研报告成绩和汇报讨论成绩。其中,汇报讨论成绩是学生课堂汇报、参与讨论的体现,旨在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激发学生积极参与,其比例为40%。

(六)巩固阶段

“温故而知新”,巩固阶段是调研型案例教学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师生对之前教学活动的提高和升华。教师可以在课后集中交流讨论教学心得,找出教学活动中的得失,逐步深化教学改革。学生也可根据存在的问题课后有针对性地查阅相关资料,通过提问、抢答、测验等方式巩固需要理解掌握的知识点。

三、案例调研报告的要求

案例调研报告既是前期踏勘和讨论的总结,也是后期课堂讨论的平台。案例调研报告在调研型案例教学中有着重要作用,直接反映出学生对居住区原理的理解,关系到教学目的的实现(图2)。

(一)难度要求

鉴于学生的理论水平和知识储备,案例调研报告难度应适中,难度过大会打击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难度太小则会形成文字堆砌。案例调研报告的难度要适中,主要体现在两点:一是要求学生运用原理分析、总结出案例存在的问题;二是要求学生从不同使用者的角度评价案例的得失。

(二)内容要求

调研型案例教学并不要求学生运用全部的原理和知识点分析案例,有些知识点是可以通过学生课后学习获得。在案例调研报告中,学生应立足于结构层面,主要对规划结构、用地规划与设计、空间与景观、指标进行分析。

(三)量化要求

在以往教学中,学生在案例调研报告常常使用“大概、差不多、几乎”等概词,反映出对原理和规范的理解还有差距。因此,调研报告量化是非常有必要的。它既可以避免调研成果的随意性,提高学习效率,又能培养学生理性分析的思维能力。量化包括分工量化、成果量化和图例量化。分工量化要求每位成员在实地踏勘和撰写案例调研报告中的任务必须明确。成果量化指的是案例调研报告中多运用规划图、表格、数据、饼图等表达方式,照片只作为补充。图例量化则是针对规划图而言,意味着每张规划图必需表达的具体内容,以引导学生去调研和思考。

(四)写作方式的要求

当前学生普遍注重图形绘制,写作能力普遍较差、亟需锻炼。案例调研报告一般有“开门见山”、“夹叙夹议”和“水落石出”三种写作方式[4]。为了更好地引导学生思考,案例调研报告要求从“选、解、提、评”四个方面采取夹叙夹议的方式进行写作,学生在叙述具体内容的同时把自己的结论慢慢阐述清晰。

(五)表达方式的要求

大一、大二集中在线条、色彩等基本技能的训练,大三开始,规划图越来越多成为交流讨论的媒介。因此,在案例调研报告中有意识地加强规划图的训练为后续教学做铺垫。学生绘制规划图应符合规范性和简洁性。规范性要求学生遵循规划图的一般表达方式(色彩、线型、粗细等),而简洁性指的是每张规划图表达应重点突出、层次分明。

四、课堂组织的要求

传统的课堂一般是教师“独白”式教学,师生间的对话、合作缺失,而案例教学则把课堂定位为师生交往、对话和合作的一个公共话语平台[5]。本着集中突破、强化提高的原则,笔者一般把调研型案例教学实施框架中需要讨论、评价和巩固的内容放在课堂组织实施(表3),其中,强化环节可以结合教学安排自行调整。

(一)准备环节

准备环节是课堂教学的开端为了节省时间,准备环节也可以放在课前进行。

,能够让学生明确此次课的教学任务与要求,让学生尽快熟悉教学。教师应对汇报思路、汇报内容、汇报方式、汇报时间等提出具体要求。小组汇报顺序按学生自主选择和教师随机指定两种方式确定。汇报人则根据教师提出的汇报流程和要求做好准备。

图3学生汇报

(二)汇报环节

汇报一般按照“第一组汇报―师生提问(第一组记录问题),第二组汇报―师生提问(第二组记录问题),第一组回答―第三组汇报……教师点评”的顺序进行。学生汇报案例调研报告时应注意三点:一是按照“选、解、提、评”,先宏观后微观的思路进行汇报;二是汇报不等于复述案例调研报告,汇报应是总结性的语言而不是说明这张图是什么?哪张图是什么?三是汇报的内容应紧紧围绕重点内容进行;四是汇报时间应控制在5分钟以内(图3)。

(三)提问环节

教师应采取各种方式鼓励学生提问题,问题应简短明了,数量不少于两个,不得雷同。同时,汇报小组应及时做好记录。

(四)讨论环节

此环节是课堂教学的核心,是消化吸收理论知识的绝佳时机,也是课堂学习气氛最热烈的时候。当遭遇冷场、陷入僵局、无人发言时,教师根据不同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引导、调控,展开

讨论。在这过程中,偏离主题、内容空洞是易犯的两种现象,教师应紧紧追随学生的思路,支持学生自行纠正,回到讨论主题。如果达不到效果,可以采取委婉的方式提醒学生(图4)。

图4师生交流

(五)点评环节

点评是一门艺术,好的点评能给案例教学带来画龙点睛的效果,使学生对某一问题的理解得到升华。但总结并不是下结论,实际上也不存在绝对的正确答案,存在的只是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教师往往通过回顾讨论过程、归纳主要观点、提示思维盲区、进一步延伸问题等方法结束案例讨论[6](图5)。

图5教师点评

(六)强化环节

测验形式为试卷,内容为20道不定项选择题,内容、难度与教学目标相对应。先用10分钟做题,然后公布答案、互相调换试卷批改,并利用课余时间对错误之处通过查阅资料进行修订直至完全理解。

五、结语

居住区规划设计理论教学与设计教学脱节现象极为严重,除了学生自行利用课余时间阅读书籍以外,调研型案例教学因其启发性、实践性、互动性的优点给课程教学提供了一种好的选择。案例调研除了能加强学生对理论的理解,还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设计思维和能力。参考文献:

[1]雷焕贵,段云青.中美案例教学的比较[J].教育探索,2011(6):150.

[2]王名,张智勇,仝志辉.中国公共管理案例[M].一辑.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3]孙军业.案例教学[M].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2004.

[4]樊亚利,刘红.公共管理案例教学理论与实践[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