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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主要工作(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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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主要工作篇1

农村税费改革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顺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分配关系,巩固基层政权,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搞好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乡镇富余人员,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重要措施之一。为深入贯彻省第四次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和市XX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税费改革工作方案的任务分解,编办作为税改工作的成员单位,主要承担撤并乡镇的协办任务和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主办任务,至XX年3月,各项工作已结束,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就涉及编办的改革试点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成乡镇撤并任务情况: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复〔XX〕++号)及《++委、++人民政府关于部分乡镇区划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发〔XX〕++号)文件精神,在XX年区划调整中,全区共撤销4个乡镇(++镇、++乡、++乡、++乡),其中++镇撤销后,新设立++、++2个街道办事处,撤并后,全区共有++个乡镇和2个街道办事处,精简10%。涉及撤销的4个乡镇的所有机构全部撤销,所有人员按区划调整分流。

(二)完成乡镇机构改革情况:

XX年乡镇机构改革,我办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批复》(+复〔XX〕++号)文件精神,结合++乡镇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机构改革于XX年12月底结束,事业机构改革于XX年8月底结束。改革后,乡镇行政编制由++名减为++名,精简10%,实有人员由++人减为++人,精简7%;事业编制由++名减为++名,精简20%,实有人数由++减为++名,精简16%。上划整合后,乡镇事业机构由17个减为4个,精简76%;乡镇行政机构由8-10个减为1-2个,精简80%以上。通过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和规范机构设置,基本实现政企分开,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工作效率的目标。

XX年乡镇机构改革,我办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发〔XX〕+=号)文件精神,结合++乡镇实际,在XX年10月,就XX年配合农村税费改革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开展了调研,就涉及改革方面的有关问题与各乡镇党政领导、部分事业单位负责人交换了意见,形成了“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区乡镇、区级政府机构改革中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人员编制调整方案”初稿,并征求了区直各有关单位的意见,经区委常委会讨论审批通过并予实施。在实施中严格审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三定方案”,严格按照明确定位政府职能、推进政事分开和综合设置的要求,合理设置党政机构,精简整合乡镇事业站所。改革至XX年3月已全部结束,改革后,乡镇党政机构由++年的12个减为3个,精简75%,事业站所由++年的17个整合为7个,精简59%;乡镇行政机构由++年的10个减为3个,精简70%。

(三)乡镇行政事业站所整合情况:

XX年机构改革前,乡镇事业机构设置:党校、农经站、农科站、水管站、水产站、文化站、广播站、畜牧兽医站、成人技术学校、计划生育服务站、计划生育办公室、教育办公室、企业办公室、村规办、农机站、土地管理所、林业站、财政所、司法所、卫生院、中小学共21个。公安派出所、工商、法庭、税务由区直部门垂直管理。

XX年机构改革,按照理顺事业单位的人、财、物管理,精简压缩事业机构和人员的要求,设置综合性服务机构。乡镇事业机构除管理体制改革职能上划外,设置“三个中心两个所”,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国土规划建设综合管理中心、社会事业综合管理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所、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服务性的事业单位,承担原农科站、农机站、兽医站、水管站的职能及企业办的部分职能;国土规划建设综合管理中心为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承担原土地管理所、村规办的职能及企业办的部分职能;社会事业综合管理中心为公益性的事业单位,承担原文化站、广播站、成人技校的职能;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所承担原计生办的职能,仍为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保留党校,其机构归并社会事业综合管理中心;保留林业站、司法所、卫生院、中小学校,其机构上划区直主管部门管理。乡镇行政机构设置1-2个综合性办公室,即党政综合办公室、财经社会办公室。对原有的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农业综合办公室、经贸办公室、社会事业办公室、教育办公室)和分设的小部门(民政办公室、统计办公室、老龄办公室等)全部撤销,并按职能划入相应办公室管理。

XX年乡镇机构改革,按照合理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管理的要求,整合乡镇事业站所。事业机构设置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业(经济技术)服务中心(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文化(广播)服务中心、村镇(社区)建设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党工委)党校,简称“一校一站四中心”,在++、++两个乡设海事所,++、++两个办事处设计划财政管理所。“一校一站四中心”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海事所为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包括原(XX年前)农经站、农科站、水产站、水管站、农机站职能,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包括计划生育服务、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劳动和社会保障职能,文化服务中心包括原文化站、广播站职能,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包括原村规办、路政管理职能。乡镇行政机构设置3个综合性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社会事务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科学技术办公室)。共3页,当前第1页1

(四)政府职能转变情况:

XX年末,结合中央、省、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配合农村税费改革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而进行的乡镇机构改革,通过明确定位乡镇政府职能,合理设置乡镇党政机构,合理整合事业单位,规范乡镇人员编制管理等,进一步理顺了区乡关系,实现了政事分开,转变了乡镇政府职能。通过改革,乡镇政府职能得到初步转变,工作由指令型向指导型转化已经成为乡镇领导干部的共识。税改前,乡镇政府的主要工作就是“管春种、管秋收,要统筹、要提留,催还贷、催公粮、催税收”。随着税费改革的实施,乡镇政府失去了以往的工作重心,原有的工作思路、方法、手段已经不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其政府职能

也发生了相应转变,由指令型向指导型转变已成为乡镇政府必然的选择。目前乡镇干部已明显感受到这种变化,绝大多数乡镇领导对乡镇政府工作由指令型向指导型转化有了共同的认识,并开始实施这种转化。

二、存在的问题

机构改革后,乡镇政府与事业单位、企业在人、财、物方面已基本脱钩,政事、政企得到分开,以前乡镇政府承担的技术性、辅助性、服务性的职能已交给了乡镇事业单位承担,政府职能得到逐步转变。但是,与农村税费改革的要求相比,乡镇机构改革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职能定了,但政事分开仍难以实现。不少乡镇在改革中都对乡镇政府职能重新做了定位,严格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科学界定了职能,但是组织实施中,由于各种原因,并没有实现严格的机构和人员的分开,不少乡镇行政事业仍在一块,工作任务仍在一块,在乡镇中心工作得到强化的同时,中心站所职能被淡化,并且有不少行政人员兼任事业单位法人,不少事业人员被乡镇政府长期借用。

二是机构撤并了,但实际运作并没有完全到位。不少乡镇按照综合设置事业机构这个思路,整合了原有的站所,将职能相近或相关的站所组成一个中心,但在实际运作中,新组建的事业服务中心却难以磨合到位,表现在新牌子未挂,帐务、资产未清,法人登记手续不办理、不规范,办公地点未归并、统一,人员关系和实际工作未柔和理顺。

三是区乡两级都进行了机构改革,但衔接上仍存在问题。往往在不少区直各部门及部分干部的观念中仍然承认的是改革前的站所,承认的仍是改革前的对口站所,这给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带来不利的影响。

四是不少乡镇干部不能真正理解乡镇改革的重大意义。不少乡镇干部仍认为不应该精简机构,认为精简机构、整合机构只不过是增加了层级关系,增加了领导人数。

三、对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整和乡镇事业站所、强化乡镇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转变工作方式的建议

乡镇政府作为人民政权的基石,是政权的基础、改革的前沿、发展的重点、稳定的关键,和人民群众联系最直接、最紧密。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和农村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乡镇工作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特别是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工作的重心和方法发生了很大转变。最近,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因此,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对乡镇机构改革重要性的认识,审时度势,搞好推进。

一是要明确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功能定位。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经济社会管理的要求,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针,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特别是适应为“三农”服务、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职能,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二是要明确乡镇机构的职责定位。即要进一步明确究竟管理哪些东西,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做到权随责走,人随责配,逐步建立起权责一致的政府管理体制。

三是要根据职能需要严格规范乡镇机构和岗位、人员设置。要按照减少机构、整合资源、综合设置、提高效率的要求,结合乡镇规模和经济实力以及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工作要求,从紧设置乡镇内设机构,从严控制乡镇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

四是要深化用人制度改革,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要通过建立和完善基层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训、保障激励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乡镇干部的综合素质、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要通过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推进整个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不断理顺各级政府的职责和权限。

五是应建立严格的淘汰机制。根据设岗定责的情况,对工作不能胜任,工作不在状态,甚至违背党纪国法的人员坚决予以淘汰,或分流,或待岗,畅通干部出口。

六是应理顺管理体制,逐步完善政绩考核体系。要理顺各级政府间“压力支配型”层层转嫁任务的管理体制和以各种“责任书”并明确“一票否决”指标的做法,逐步完善乡镇政府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

七是要加强法制建设,提高乡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必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紧解决法律规范缺失的问题,使乡镇政府的管理行为有法可依,依法行政。共3页,当前第2页2

八是应加大对乡镇机构改革的检查监督力度,确保乡镇精兵简政,以巩固改革成果。在历次改革中,部分乡镇出现走过场,明改暗不改,精简内设机构,整合事业机构,难以真正到位。因此,应以刚性的措施,加强检查监督力度,防止有关部门以资金、项目审批等方式干预,要严格控制新机构的成立,防止有关部门把机构设置情况纳入检查、达标、验收内容。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六年++月++日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主要工作篇2

这里召开全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今天。主要是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有关会议精神,统一思想、广泛动员,深入研究、精心安排,扎实推进我市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确保2011年1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市乡镇机构改革。刚才,市编办晏锡林主任对这次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有关问题作了说明,讲得很好,完全赞同,请大家深刻领会,认真落实。下面,就进一步深化全市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再讲几点意见。

一、审时度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深化改革的责任意识

早在2002年,依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市已经启动实施了乡镇机构改革。为配合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从2005年开始,市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全面深化了乡镇机构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效果。主要表示在三个方面:一是促进了职能转变。以乡镇机构改革为抓手,进一步完善了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有效理顺了畜牧兽医管理体制,及时制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意见,具体明确了乡镇卫生院的定编规范并核定了编制,合理调整了中小学教学的总体布局,综合设置了为农服务的各类站所,逐步完善了乡镇计生服务体系,切实加强了乡镇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特别是有的地方敢于创新,积极探索,通过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了养事不养人”改革目标。二是创新了工作机制。去年以来,依照市委、市政府的精心布置和具体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目前为止,全市所有乡镇均设立了便民服务中心,普遍推行了统一受理、集中操持、限时办结等服务制度,健全了工作机制,方便了群众办事。不少乡镇还有的放矢,大胆探索,不时创新了为农服务新机制,比方说,万载的鹅峰乡创建了一办、三中心、六个队”服务体系,铜鼓的永宁镇设立了七大类、五十六个服务岗位,靖安的香田乡创立了三卡、四制”联动服务机制等等,得到省编办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三是严控了机构编制。依照“5个综合性机关办公室、7个以内的事业站所”机构设置规范与要求,市对乡镇机构编制严格实行了总量控制,全市乡镇机关和事业站所目前整体不超编。据初步统计,2009年底,全市乡镇行政机关共有空编700多个,事业站所空编600多个,与税费改革之前相比,分别减少财政供养人员500多名和800多名,确保了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总的来说,通过全市上下多年来的共同努力,前一阶段,市乡镇机构改革亮点不少、效果不小、进展不错。同时,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市乡镇职能转变还没有完全到位,机构编制再度膨胀的压力仍然很大,乡镇机构设置依然不够规范,条块关系亟待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等,这些问题和不足,急需通过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来调整和完善。

2011年1月底前必需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任务。从现在算起,依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只有不到80天的时间,时间非常紧、任务非常重、要求非常高,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迎来了关键之时、攻坚之刻。尽管如此,必需充溢必胜信心,这是因为,从目前情况看来,市深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条件十分有利。一方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次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谢亦森书记、市长对此多次过问,并要求严格依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安排,精心组织、深入推进,坚决不拖全省的工作后腿。这为乡镇机构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另一方面,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时机较为幼稚。经过多年来的探索实践,市已经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改革经验,并基本完成了市县级政府机构改革,尤其是目前全市乡镇整体未超编制,基本不存在人员精简分流的问题,为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奠定了扎实的工作基础。这次乡镇机构改革启动实施之前,中央和省里都出台了指导性意见,市也专门制定了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为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提供了可靠的政策依据。同时,当前农村经济发展较快,社会秩序良好,为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提供了有利的社会基础。面对新形势、面临新任务、面向新挑战,各地务必把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布置上来,增强紧迫感、强化责任感,进一步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周密安排、全力推进,确保不折不扣地圆满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任务。

二、抓住关键,突出重点。深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各项工作

面对纷繁复杂的利益关系,面对不可逆转的形势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在深化乡镇机构改革问题上,要善于找重点、抓关键、强举措,全力抓牢一个重点、创新两套机制、做好三项工作。

要抓牢一个重点。即:进一步转变乡镇职能。市委、市政府刚刚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将乡镇主要职能定位为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首先。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等四个方面。根据上述职能定位,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全市乡镇主要划分为三种类型:一种类型为城关镇,其工作重点要侧重转变到突出小城市管理,发挥城关镇的辐射作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上来;一种类型为经济较发达的乡镇,其工作重点要侧重转变到突出城乡一体化建设,加速推进经济转型,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上来;一种类型为以农业、林业为主的乡镇,其工作重点要侧重转变到突出“三农”服务,加快健全完善“三农”服务体系上来。各级党委、政府要依照这个目标要求,准确定位乡镇职能,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乡镇政府全面正确地履行职能。主要应做好三个方面:一要引导乡镇转换工作角色,转变工作方式,集中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转变到营造发展环境、扶持先进典型、实行示范引导上来,以点带面,梯次推进。二要强化乡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着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建设,加快基本医疗卫生、义务教育等公共事业发展,完善农村社会保证体系,健全利益协调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三要为乡镇转变职能发明良好的体制环境。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加强和改进对乡镇的领导,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切实保证乡镇工作经费,增强乡镇履行职责的能力。

要创新两套机制。即:创新乡镇工作机制和管理考核机制。一方面,其次。着力创新乡镇工作机制。要让广大人民群众直接感受乡镇机构的改革效果,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让他乡镇办事更方便、更快捷,享受到更多、更好的服务。各地要不断完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并依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这个工作平台,通过改进工作方式、再造工作流程、挖掘内部潜力、简化办事手续、缩短办事时限等办法,不时提高服务效率,提升乡镇运行效能。同时,要结合各自实际,借鉴胜利改革经验,进一步探索建立窗口服务向窗外服务延伸的服务机制。特别需要强调的各地都要设立联动应急服务指挥中心,具体负责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突发事件,以及重大服务任务的统一指挥和处置工作。应急服务指挥中心必需由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负总责,各小组分别由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负责,以便遇有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整合乡镇机构、站所和村组(社区)人员资源,凝神聚力及时处置。同时,要设置应急服务专线电话,建立快速反应和问题处置机制,形成党政领导,各机构、站所和村组(社区)协同配合的联动工作网络。另一方面,逐步健全管理考核机制。要围绕便民服务中心和联动应急服务指挥中心建设,加强科学管理,建立考评机制,进一步推广“统一管理、集中操持、限时办结”服务模式,完善直接操持、许诺操持、联合操持、统一收费、跟踪考核、责任追究等各项配套制度,切实把群众需求与提供服务情况、工作任务与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紧密联系起来,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科学管理及考评方式,将考评结果与干部使用、年终奖励紧密挂钩,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科学管理和考评激励机制。

要做好三项工作。即:科学设置乡镇机构,第三。努力确保权责一致,不时提升站所效能。一是科学设置乡镇机构。要严格依照限额要求,坚决控制机构数量,对乡镇党政机构和事业站所的设置,一律按乡镇机关设5个综合性办公室、事业站所控制在7个以内的规定,限额设置,不得突破。各个乡镇具体设置哪些机构,市里提供了统一的参照模式,各地要结合各自实际,严格依照相关要求,合理整合职能,科学设置机构。由于这次对乡镇机构的调整,目的为乡镇更好地履行职能提供组织支持和保障,所以在设置机构时,一定要以转变乡镇职能为总原则,决不能随心所欲、因己所好。从当前我市乡镇机构设置情况来看,总体符合实际,只需对现有机构进行微调和规范,尽量坚持机构设置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各地务必守住机构编制“底线”坚决确保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大家要知道,这里特别需要强调的高度重视乡镇机构设置的同时。目前我市乡镇党政机关和事业站所之所以整体不超编,全市上下多年来共同努力的结果,效果来之不易。当前,各地控制乡镇机构编制的压力很大,特别是有的上级业务部门一再要求乡镇设置对口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并通过给项目、拨资金、评比达标等方式设卡,干预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希望各地特别是各级编制管理部门一定要站在巩固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效果的高度,顶住压力,严把关口,坚决守住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这条“红线”和“底线”真正做到一要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乡镇必需在规定限额内设置机构,行政、事业编制总量不得突破。各县(市、区)根据外地实际情况,确因工作需要的可在编制总量内相应进行调整。二要强化编制实名制管理。乡镇实有人员要与编制相对应,并进行年检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严格执行进人核编制度,确保关口前移,把好进人关。三要堵塞县乡编制管理漏洞。有的地方,县(市、区)直机关超编不能进人,就采取迂回战术,先从乡镇进人,再调往县(市、区)直部门,规避相关政策规定,这是不允许的不只如此,今后,乡镇机关招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必需要在外乡镇有空编且所在县(市、区)乡镇整体不超编的前提下,才干新增人员;县(市、区)直机关招考公务员,必需要在本单位有空编且全县(市、区)直机关总体不超编的前提下,才干申报录用计划。总之,要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堵塞各种管理漏洞,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规模,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

乡镇政府权责不一致的矛盾比较突出,二是努力确保权责一致。临时以来。这是由深层次的体制原因造成的各地要抓住关键点,找准突破口,着力解决那些当前有能力解决的突出问题。要与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建立与乡镇职能定位相符合的考评体系,对各种考评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取消那些脱离实际的达标升级”活动;严格控制对乡镇党政领导的一票否决”事项,对于不属于乡镇职能的事项,今后一律不能列入考核范围。要重点理顺县直部门与乡镇的关系,对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属于县直部门的权责,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给乡镇,更不能只将权力留在县直部门,而将责任推给乡镇承担。统一规范从事社会服务和为农服务的事业站所,实行以块管理为主的体制,对以块管理为主的事业站所,必需落实乡镇的人权、财权、事权,强化乡镇统一管理外地区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要加强乡镇党委、政府对上级部门派驻和设在乡镇机构的统一指导与协调,派驻机构的党务工作实行属地管理,领导干部提名必需事先书面征求乡镇党委的意见,再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一些乡镇事业站所功能还不健全,三是不时提升站所效能。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业务水平仍不适应新形势下农民群众的需求,难以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各地在这次乡镇机构改革中,要完善乡镇事业站所为农服务的公益,加大投入,积极拓宽服务领域,逐步形成紧贴“三农”服务的工作机制,增强其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要努力探索农村公共服务的新形式,大力支持发展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多元化、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探索以事定费、以费养事的财政投入机制。根据工作需要,条件幼稚的可积极探索将一些公共服务项目,逐步推向市场,通过市场化运作,变原来的花钱养人”为“花钱办事”花钱买服务”尽可能地减少经费支出,努力提高服务的效益和水平。

三、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努力确保乡镇机构改革有序推进

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党委、政府务必高度重视,深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是形势所迫、大势所趋。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坚决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既要全面完成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马上就到年底收关了当前我面临的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又要坚决完成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各项工作。这种情形下,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统筹兼顾,精心布置,切实加强对乡镇机构改革的组织领导。这次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履行改革实施主体的职责。对此,各县(市、区)务必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尽快成立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倒逼机制,实行挂图作战,扎实做好改革工作。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责尽职,当好党委、政府的顾问助手,负责抓好改革的日常管理和服务指导工作。乡镇党委、政府要具体负责落实好改革的各项任务。

抽调工作人员,二是严密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的改革要求。落实办事经费,集中时间做好改革工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各县(市、区)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在11月底前报市编委备案后组织实施。各乡镇要负责制定具体的改革方案,报县(市、区)党委政府批准后实施。改革中,要重新制定各乡镇的三定”规定,并严格执行,确保改革要求落到实处。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主要工作篇3

一、重心和职责不明确

目前,乡镇职能泛化,政府管的事情越来越多,有的乡镇职能错位、政企不分,既是财产所有者,又是企业经营者和社会管理者,直接参与微观经营;有的在服务中职能缺位,主要抓产前服务,包括催耕催种等,对产后市场的开拓、流通渠道的挖掘却忽视了,农民没得到多少实惠;有的乡镇,虽然领导干部叫累、具体工作人员叫苦,但农民群众却不满意。乡镇究竟要管什么、怎么管,一直没有解决好。问卷调查表明,70%以上的农民期望乡镇干部提供技术、信息服务,指导农业结构调整。

二、运行体制障碍突出

一是条块分割,乡镇政府职责权限不清。目前,县级有关部门在乡镇的派出机构达10多个,占整个乡镇的50%左右,而且多数掌握着一些职权。如公安、税收、工商、林业、国土等部门在乡镇均有派出机构,这些机构都以乡镇为工作对象,在行政上虽明确是双重领导,以块为主,但这些机构除党团关系在乡镇外,其它的人、财、物的权力和业务管理权大多都在上级部门,乡镇政府无权过问。这样就造成了以下后果:1、乡镇责任大,权力小。2、块块无法约束条条。3、不利于乡镇统一行政管理。4、影响了乡镇干部的积极性。

二是财政体制不顺,收支矛盾突出。从国家财政体制看,自实行分税制后,国地两税相差甚远。国税数额大,稳定集中,征收难度小;地税数额小,零星分散,征收难度大。这种分配的不合理,导致地方财政,尤其是乡镇财政捉襟见肘。乡镇承担教育、医疗、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但财权与事权明显不一致,使乡镇收支不平衡成为必然。从县级财政体制看,一般县对乡镇实行财政包干体制。乡镇所收税费全额上解,县对乡镇实行不足额拨款,称为4+1工资,或工资。乡镇虽设有财税所,但不是完整的一级财政,这种体制虽然对控制编制,调动乡镇财政增收的积极性有一定作用,但乡镇目前的情况是:税费全额上解,社会抚养费(计生罚款)全数上交,集体企业改制,民营企业由国地两税征收,拨款的工资差额,即形成乡镇负债。加之目前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取消后,虽然上级通过转移支付给予一定补偿,但形成的缺口仍然很大。*县在农村税费改革之前,通过收取“三统五提留”和农业税及农业特产税近8000万元,税费改革之后还可收取农业税及附加4200万元,取消农业税后,抵减中央和省、市下拨的部分转移支付,仍将短收近3000万元。由此可见,乡镇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

三、工作环境制约

1、现行的目标考核制度中考核指标过多过细、重心不突出,考核方式不尽科学、重结果轻过程。各项工作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一些乡镇领导干部说:“签了多少责任状,自己也记不清,只能是哪项催得急,就抓哪项。”

2、积欠的收缴。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因各种原因,个别村民十余年未交过一分钱,无论是合理的与不合理的,是国家税法还是地方政令,一律斥之为不合理的负担。三堂街镇虎形村,自*年开始,镇里对其管理失控,村上11年来未向镇政府交清上缴。这些村组和村民个人虽然只是个别现象,但却起到负面的效果。

3、税改后,国地两税依然存在。收税对象主要是个体户、民营企业。为避免税收流失,上级将任务指导性地分给乡镇,作为考核乡镇政绩的重要指标。*县有6个国税分局、5个地税分局,但税收征收工作是乡镇干部在做,乡镇政府从协税护税走到税收征管第一线,完成财税任务变成了乡镇政府的头等大事,而税务干部相反成了配角,出现了税务干部催乡镇干部收税的怪现象。

4、乡(镇)、村债务沉重。乡村债务主要是垫付税费、教育转债、利息支出、公益事业支出、农村电网改造、欠农民的劳务工资、兴办企业、两会存款抵税等欠下的,时间跨度大,最长达几十年。由于乡镇财政增收乏力,加之税费改革前乡镇历年的税费尾欠多,清收无政策,乡镇减少债务没有资金来源,消赤减债艰难。

5、社会矛盾不断发生。上访是群众对党和国家的信任,从主流上说应予以肯定,但上访队伍中也有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的现象。灰山港镇有一因主动下放而现在要求落实政策的上访专业户,一年中大部分时间上访中央和省、市机关。20*年一年中,该镇因他进京或省市接人,光这一项,耗资上万元。

免征农业税后,我们认为乡镇政府主要职能是: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从主要职能上体现就是服务,为农民更好的服好务。为此,必须按照“三个代表”要求,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新时期农民所需所盼来确定乡镇工作职能的转换,从乡镇工作机制改进入手,切实解决困扰乡镇的“人往哪里去、钱从何处来、事该怎么办”三个核心问题,使乡镇与群众利益得以统一,发展得以同步。

(一)以“两改一建”为突破,建立乡镇工作运行新机制

第一,推进乡镇行政机关改革。一是实行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每个乡镇党委设委员7—9名,其中,党委委员分别兼任其他职务。二是合理设置乡镇工作机构。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第一种方案,将原乡镇的所有内设机构撤销,按相应职能重新合并,成立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综治办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乡镇农业产业服务中心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计生办牌子)3个内设机构。第二种方案:按现有机构进行调整,设置党政办、农办、综治办、企业办(加挂招商办)、计生办、财贸办6个办,有的乡镇还可增设城建办。目前,第二种方案在*县乡镇普遍适用。三是严格编制管理。按地域面积、人口、财政收入等因素确定乡镇类别,在县已核定的乡镇行政编制总额内,一、二、三类乡镇的行政编制分别不超过45名、40名、35名。机关干部采取考试和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全员竞争上岗。

第二,推进乡镇直属事业单位改革。一是将原财政所与经管站合并,重新设立财政所(加挂经管站牌子),属乡镇直属事业单位,编制实行总量控制。二是引导乡镇直属事业单位面向市场转换机制。三是规范设置县级延伸、派驻乡镇机构。四是建立刚性约束机制,严格事业编制。

第三,建立乡镇农业产业服务中心。建议合并农技站、农经站、农机站、畜牧兽医站、林业站和劳动保障所等涉农服务站所,设立农业产业服务中心,中心不再承担行政管理职能,只承担辅、技术性、服务性工作。

(二)突破工作难点,充分调动乡镇的积极性

一是妥善搞好人员分流。二是加快发展农村社会化服务事业。乡镇事业单位转制后,实行“两脱钩”、“四不变”,即单位与政府脱钩,人员供养关系与财政脱钩;接受政府指导不变,接受行业管理不变,服务功能的性质不变,公益性事业财政扶持不变。县直部门划拨的经费归乡镇政府统筹管理,公益性事业由乡镇政府出钱,市场运作,经营全面走向市场。三是要求部门下放权力。县直职能部门简政放权,把该放的权力下放到乡镇,便于乡镇政府充分行使管理职能。四是改革财税体制。建议取消对乡镇国地两税指令性任务,使乡镇政府从具体的税收征管工作中解脱出来,把主要精力放在发展经济上;把耕地占用税、契税、物业税等税种并入地税系统,乡镇财政所除保留少数业务干部以外,将其余农税干部并入地税征收队伍充实基层税务所(分局)力量,同时实行财税合署办公。

(三)突出工作重心,促进乡镇转变经济管理方式

一是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建议市、县财政安排一定的专门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培训、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等服务,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二是加快农村工业化进程。各乡镇要高度重视项目开发工作,要立足本地实际,做大做强1-2个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对有重要影响的项目,要组织专门班子去寻找投资者;对有一定意向的项目,要锲而不舍、百折不挠地抓落实。优化工业布局。注重合理规划布局,走集中发展的路子。

三是要把劳务输出作为乡镇经济发展、富民兴乡镇的支柱产业来抓。各乡镇要将劳务输出与加快乡镇经济发展密切联系起来,积极做好劳务信息、中介、技能培训、法律等服务,不断扩大劳务输出规模,为农村经济的快速增长积蓄后劲。

(四)优化工作环境,为转变乡镇职能创造良好条件

——改革乡镇业绩考核指标。重点考核农民实际增收、主导产业发展、民营经济发展、小城镇建设、消赤减债和依法行政等指标,考核乡镇干部应侧重于为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而提出的工作思路、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取得的实效、分管业务工作采取的措施与收到的效果以及解决热难点问题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实效。要尽量扩大群众参与测评、个别谈话的范围,使考核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主要工作篇4

全州乡镇机构改革的主要做法

(一)调整优化乡镇布局。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利于发展的原则,结合海西州依托资源优势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城市化发展的需要,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海西州乡镇区划调整方案》,将原来的41个乡镇调整为35个,撤并6个乡镇,精简14.6%。同时,以构建促进产业发展、人口聚集的乡镇体系为目标,对具有发展潜力的7个乡撤乡设镇,拓展中心城镇发展空间,以中心城镇的发展带动周边地区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在乡镇类别划分上,根据我州乡镇区域面积大、但辖区人口少、经济总量小的特点,参照《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县及乡镇分类的标准的通知》(中编办[1993]17号),创新乡镇分类标准,适当调整有关指标值,将人口单位和经济指标单位由大变小,并将土地面积单位指标由小变大,依据调整后的乡镇人口、工农业总产值、土地面积三项指标值,将35个乡镇划分为一类乡镇13个,二类乡镇5个,三类乡镇17个,以此作为乡镇的机构和岗位设置、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的基本依据。

(二)明确界定乡镇职能。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乡镇政府“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维护农牧区社会稳定”五大职能,各地根据“小政府、大服务”的要求,以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努力建设服务型、法制型和廉洁高效政府为目标,坚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二十字”方针,确定了切合实际的具体职能。主要有七项:宣传、落实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科学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地经济发展规划;加强农村牧区经济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促进和建立农村牧区公共财政制度;加强农村牧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乡,维护农村牧区社会稳定;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工作的法律和政策。同时,结合乡镇区位优势、产业特点等实际,进一步细化乡镇具体职能,突出乡镇的新职能,如工业类型镇,突出加快城镇化具体职能,工业化进程,提升社会事务服务功能的职能;农业类型乡镇,突出做好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高效农业的职能;牧业类型乡镇,突出了加强畜种改良、畜疫防治、保护生态、发展特色旅游等职能;城乡结合型乡镇,突出围绕区位优势,加快城镇化发展,加强城镇管理,搞好社区服务,为居民提供农副产品,做好劳务输出服务等职能。

(三)理顺县乡村关系。明确县乡政府的事权关系,县级行政部门主要负责政策的制定和监督,乡镇则主要负责政策的贯彻落实。对乡镇工作实行综合、一次性的年终目标考核管理,除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外,取消其他“一票否决”事项。按照政事分开原则,对整合后的乡镇事业单位按程序依法登记,赋予其独立法人资格,增强事业单位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我决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其原有的行政管理职能划归乡镇政府,执法职能上划县政府主管部门。坚持村社事务“民主决策”的原则,取消乡镇干部“包村包片”的做法,放权于村社,尊重村社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和自治权益,提高村级自治功能。

(四)重新核定乡镇编制和领导职数。按照乡镇类别和“因事设岗、以岗定人、竞争上岗、择优选用”的原则,重新核定乡镇编制和领导职数。实行乡镇领导兼职、交叉任职。

重新核定乡镇行政编制593名,比机构改革前的627名减少34名,精简5.4%。乡镇领导职数一类乡镇核定7名,二、三类乡镇核定5名。考虑到个别乡镇自然条件艰苦,服务半径过大、乡镇干部轮休的需要及人口数量大、扶贫任务重的实际,对1个一类镇、一个二类镇领导职数各增加1名,2个三类乡镇各增加1名。全州乡镇(冷湖行委冷湖镇除外)共核定领导职数213名(含德令哈市街道办事处14名),比机构改革前的257名减少44名,精简17.1%。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乡镇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建设,增强基层公安、司法队伍力量,将乡镇机构改革中预留的34名行政编制置换为公安专项编制29名,司法专项编制5名。

(五)合理设置乡镇机构和职位。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根据乡镇类别和撤并乡镇的实际合理设置乡镇机关内设机构和职位,除在人口数量较大的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都兰县香日德镇、察汗乌苏镇和茫崖行委花土沟镇四个镇各设置一个党镇综合办公室外,其他31个乡镇不设内设机构,只设综合性职位。

在职位设置上,根据组织建设职能设置了党政综合事务联络员、组织宣传、团委、妇联等综合职位;根据发展经济职能设置了农业、牧业、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统计财务等综合职位;根据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设置了民政、科教文卫、人事劳动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等综合职位;根据维护稳定的职能设置了民族宗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综合职位。同时,制定了职位说明书,明确了职位职责。

(六)整合规范事业站所。根据精简机构、完善综合服务功能的要求,因地制宜,整合事业站所。结合实际,各乡镇均保留了畜牧兽医站和林业站,并更名林业站为林业环境保护站,整合并按流域设置水务管理站。撤并乡镇农机管理站、农业技术推广站、经营管理站,组建为农牧业经济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农牧业、农机、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技术服务工作,从而实现了资源和技术的整合与有效利用。撤并乡镇综合站、文化站、电视差转台(广播站),组建为社会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劳动就业培训、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方面的服务工作。机构改革后,全州乡镇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和卫生院)93个,比机构改革前的151个减少48个,精简32%。核定乡镇事业编制612名。比改革前的622名减少10名。

整合后的乡镇事业单位中,综合服务中心实行以乡镇管理为主,业务受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指导。兽医站、林业环境保护站、水管站三个事业单位实行以上级业务部门管理为主、乡镇协助管理的双重管理模式,党团关系实行属地管理体制,年度考核和干部任用征求乡镇党委的意见。通过实行双重管理,以解决乡镇事业单位“看不见、管得着”和“看得见,管不着”的问题。

(七)规范上级派驻机构。对上级派驻乡镇的法庭、工商、税务等机构保持现状不变。为加强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海西地域面积广、资源开发力度加大和外来人口增加等实际,改革中全州新设10个乡镇公安派出所。同时,根据省编办、省司法厅确定的海西州乡镇司法所设置数,设置乡镇司法所30个。

(八)加强乡镇工作人员上岗培训。根据改革的要求和上岗工作的需要,我州制定和印发了《海西州乡镇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并以县为单位分类组织开展了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知识培训工作,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等活动,重点就政府职能转变之后乡镇干部干什么、怎么干,事业站所如何发挥职责,搞好技术服务以及农林牧水专业技术知识等为主要内容进行了培训。通过培训,使乡镇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农村牧区综合改革的重大意义和目的,增强了竞争意识和服务意识,客观上促进了乡镇工作人员意识转变和能力的提高。通过岗前培训,全州累计培训乡镇行政、事业人员1093人。培训结束后,对考试合格者颁发了培训合格证书。

(九)实行全员竞聘上岗。乡镇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是这次综合改革的关键环节。为做好竞聘上岗工作,结合海西实际制定印发了《海西州乡镇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定岗工作的意见》和《海西州农村牧区综合改革中乡镇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工作的意见》,规定了乡镇机构改革中人员竞聘上岗的范围、条件、程序以及人员分流的原则、途径、组织领导等。实行以县为主,按照总编制不减的原则,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符合条件的上岗,不符合的待岗培训。公开竞争中,全州34个乡镇(冷湖镇除外)共826名干部职工参加了竞争上岗,其中公务员286名,事业单位职工540名;经考试考核合格后上岗的797名,其中公务员283名,事业单位职工514名;考试考核不合格未能上岗的29名,其中公务员3名,事业单位职工26名。

通过乡镇机构改革、岗位设置、全员竞聘上岗等工作,全州乡镇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的时机已经成熟。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海西州乡镇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实施细则》、《海西州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范了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程序。按照青海省人事厅统一制定的《青海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的内容,乡镇事业站所514名上岗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为期3至5年的聘用合同。

对落聘人员,按照《海西州乡镇机构改革未聘人员分流安置办法》,采取对基本符合退休条件的一次性办理退休手续、在分流期内达到退休条件的人员提前离岗、鼓励分流人员辞职自谋职业、创办或领办经济实体、创立社会中介机构、下派到村社任职或挂职等办法进行分流。鼓励分流人员参加各类技能培训,为重新上岗创造条件。

(十)建立乡镇工作绩效评价机制。一是按照职权与责任相统一、财权与事权相一致的原则,进一步增强县级政府及其部门的工作职责,凡属县级职责的行政事务,不再推到乡镇,使乡镇有时间、有精力做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切实为乡镇“减压松绑”;二是县对乡镇工作每年度进行一次性综合考核,除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外,取消其他“一票否决”事项;三是按照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根据“德、能、勤、绩”标准和工作指标及工作要求、完成期限、完成质量和农牧民群众满意度为内容对乡镇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考核,以考核结果作为奖罚依据;四是成立了乡镇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小组,考评小组由乡镇领导、村社干部和群众代表组成,对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实行定期考评,作出评价。

海西乡镇机构改革的经验和体会

(一)加强领导和上下联动是推进改革的保证。机构改革前期,州、县(市、行委)成立了乡镇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了对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中共海西州委常委会3次研究改革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3次听取改革进展情况的汇报,对各个阶段的改革工作给予指导。州农村牧区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先后召开10次会议,认真研究和安排部署乡镇机构改革各阶段的工作,加强对全州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特别是省农村牧区综合改革试点海西指导工作组每到改革关键时期,及时深入州、县、乡镇进行调研和指导,对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提出许多宝贵意见和重要指示,有力地保证了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的平稳推进。

(二)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是推进改革的前提。乡镇机构改革中,州县有关领导多次深入农村牧区,就农村牧区综合改革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在了解情况、听取乡镇干部和农牧民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按照省委、省政府对农村牧区综合改革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在制定乡镇改革方案中,明确了“一乡一策”的指导思想,要求乡镇在制定改革方案时要结合实际,不搞“一刀切”,不做统一标准,给了乡镇一定的自。同时要求各地正确理解“一乡一策”的内涵,不能曲解为各自为政,制定的改革方案不能背离省上的要求。严格按省州机构设置、编制与领导职数核定等改革要求制定改革方案,着力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拓展公共服务领域,严守改革的“两条底线”,在职能确定上体现了不同特色。

(三)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是推进改革的关键。根据全州乡镇不存在机构臃肿、人员超编但存在公共服务职能缺位和人员结构性失衡问题的实际,我们强调乡镇机构改革的重点是乡镇职能转变和优化人员结构。据此,将“不以减人为目的”作为工作基点,将改革的目标和重心放在了乡镇职能转变、明确岗位职责和全员竞聘上岗方面,在保证机构改革平稳推进的同时,增强了乡镇工作人员的危机意识、竞争意识和服务意识,促进了乡镇政府职能的不断转变和事业站所技术服务功能的有效发挥。

(四)健全制度严格程序是推进改革的保障。改革中,州综合改革办公室制定了乡镇机构改革人员定岗、人员分流、人员培训、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人员聘用、干部纪律等一系列意见、制度和办法、确保了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按要求、有步骤、依程序规范运作。

存在的问题

(一)改革依然存在体制障碍。由于乡镇一级在县乡管理体制中始终处于执行者的地位,乡镇机构改革后,如果仅仅是乡镇一级职能发生转变,而县以上政府依然沿用过去自上而下的行政压力来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那么乡镇机构改革的成果将会大打折扣,最终将反弹到以往的工作状态。

(二)配套制度和措施有待不断完善。突出表现在以促进乡镇职能转变和乡镇事业单位功能作用发挥的绩效考评机制尚不够完善,有待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改进。

(三)乡镇工作人员的素质亟待提高。乡镇事业站所人员学历较低,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工作不对口,培训工作滞后,专业知识老化,能力素质不高,需要强化培训,提高其适应岗位工作的能力和服务“三农”的水平。

推进农村牧区纵深改革的几点思考

(一)上下联动深化机构改革。把深化机构改革工作同构建和谐社会结合起来,同建立柴达木循环经济实验区结合起来,同建设新农村新牧区结合起来,继续探索乡镇政府服务“三农”的方式,促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和事业站所服务功能的提升。推进县级机构改革,认真解决县乡两级职能转换联动机制,建立完善的农牧区运行体系。

(二)加强乡镇机构编制管理。强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完善编制、人事、财政相互配合的约束机制,确保乡镇机构编制、财政供养人员5年内只减不增和社会稳定两道“底线”。

(三)健全乡镇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探索符合科学发展观和现代人才观要求的乡镇人员绩效考评制度,建立起促使乡镇人员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乡镇组织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的长效机制。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主要工作篇5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遵循科学发展观,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紧紧把握乡镇机构编制五年内只减不增和确保社会稳定这两条底线,改革与农村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上层建筑和生产关系。通过体制和机制创新,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三农”社会服务体系,加快全镇新农村建设。

目标:转变政府职能,整合事业站所,精减机构人员,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原则:1、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合理设置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精简人员编制,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功能,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2、坚持市场取向、开拓创新的原则。遵循市场规律,实行政事、事企分开,引入竞争机制,办好社会事业;

3、坚持民主、法制的原则。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群众监督,实现机构编制法定化。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区别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因地制宜地进行改革;

4、坚持既积极又稳妥的原则。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同时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有步骤、有计划地实施,避免在改革过程中出现大的波动。

二、规范镇职能定位

镇党委和人大分别按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能。

镇政府按照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政府的要求,加快转变职能。主要职能是:“执行政策、发展经济、社会服务、维护稳定”。即: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包括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计划生育、保护耕地和环境保护等基本国策,各项减负、支农及税费政策。

(二)促进乡镇和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整体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积极引导农民培植主导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增加农民收入;支持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支持发展民营经济。

(三)强化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农田水利和乡村道路等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教育、卫生、计划生育、文化、农村社会保障、体育等社会事业建设;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培训和就业等优质服务。

(四)努力建设农村和谐社会。排查调处农村各种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平安;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抓好安全生产。

三、规范镇党政机构设置

(一)乡镇机关内设机构设置

全镇机关内设机构统一设置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增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增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财税办公室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增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民生工程办公室牌子)、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二)镇机关内设机构主要职能

1、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各项日常工作和基层党建工作、宣传思想工作、村级组织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统计、工青妇及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落实。

2、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工业、农业、林业、水利、水保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发展农村经济、安全生产、财税、公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它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承担人口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民生工程、民政、交通管理、环保、农村劳动力转移、科教文卫体、民族宗教等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它工作。

4、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主要承担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土地管理、农民知识化工程、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社区建设以及涉及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等工作。

(三)镇机关其他机构设置

1、镇不设政协机构,政协的有关工作由镇明确一位领导兼管。

2、镇设立人民武装部,主要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职能。

3、镇纪委和群团组织的设置按有关章程执行。

4、镇一般干部实行一人多岗,设立一专多能的干事或助理等综合性岗位,在重点从事一两项专门工作的同时兼任其它工作。

(四)镇机关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1、人员编制。按照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的编制不变。

2、领导职数。我镇设正副科级实职领导职数9名,其中党委委员7名,政府正副职5名。设书记1名,副书记(政府正职)1名,纪委书记和2名党员副镇长由党委委员担任,镇人大设主席1名,进党委班子,不另设专职副主席。

四、规范镇事业机构设置

(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

按照整合资源,提高效益的原则,对乡镇事业站所进行综合设置。我镇设置事业机构7个: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成员单位:农技站、兽医站、林业站、水管站、农机站、经管站等。

主要承担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疫检疫、林业开发与管理、水利建设与服务、农业机械化推广、灾害防治、农经管理、统计、信息服务、畜牧水产等公益性农业服务职能。

2、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主要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管理服务,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教育、普及,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综合管理。

3、财政所。

成员单位:财政所、镇会计核算中心

主要承担乡镇财政管理

4、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

主要承担农村劳动就业培训、劳动力规划、劳动力转移、社会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社会化服务和管理。

5、民政所

主要承担民政和社会救助服务和管理。

6、文化广播电视站

成员单位:文化站、广播电视站

主要承担文化、广播、电视等社会化服务和管理。

7、农村经济和建设服务中心

主要承担农村经济发展、村镇规划建设等方面管理和服务。

(二)进一步规范管理体制。派驻乡镇事业机构(不含中小学、卫生院、财政所、国土分局,下同),原则下放给乡镇管理,逐步实现人、财、物由乡镇统一管理。乡镇事业机构自聘人员逐步予以消化。

(三)核定人员编制。按照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我镇事业机构编制数为准。

五、完善配套改革

(一)改革财政管理方式。加强财政财务监督,规范收支行为。在保持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和财务审批权不变,原有的各项债权债务不变,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基础上,以“乡财县管”为核心,实行“预算,账户统设,统一收付”的管理方式。

(二)积极稳妥地清理和化解乡村债务。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年消化”的原则,积极探索化解乡村债务的办法和途径,切实做好乡村债务的清理和审核工作,坚决杜绝发生新的不良债务。认真落实“约法三章”和“两项制度”。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一律不得举债搞建设。建立健全新债责任追究和乡村干部离任债务审计制度。

(三)按照公益性农业服务和经营性农业服务分开的原则,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从事公益性农业服务的,在核定的编制内,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各类农业生产资料经销、农业机械维修、一般性技术推广及产后加工、运销等经营职能,面向社会,实行市场化、企业化运作。

(四)实行机构编制总量控制。今后五年内,机关和事业机构人员编制只减不增。

(五)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严格按照核定的人员编制数额,配齐相应的工作人员,实行定编到人,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坚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配套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按照政府组织引导,农村属地参保、集体扶持、财政资助相结合的要求,搞好试点,逐步推进。

(七)大力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一是进一步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制度,实行差额考察、考察预告和任前公示制度,进一步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凡涉及乡镇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重要人事任免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乡镇党委和政府必须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二是健全教育培训机制,努力培养和打造一批高层次、复合型的干部队伍。建立交流轮岗机制,充分激发干部活力。

六、步骤和方法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9月30日至10月31日)

1、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的一系列文件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吃透精神,掌握要领。

2、结合实际,拟定横港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3、大力宣传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全社会对这项工作的认识。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

1、召开全镇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我镇机构改革工作。

2、做好“三定”工作,包括乡镇转变职能的界定、内设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核定。

4、做好事业站所整合工作。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机构个数、名称和工作职责,对站所进行合并,成立新的事业机构,并对新成立的事业机构重新核定编制。

5、按照公益性农业服务和经营性农业服务分开的原则,做好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从事公益性农业服务人员聘用和各类农业生产资料经销、农业机械维修、一般性技术推广及产后加工、运销等经营职能剥离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

1、按照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整体部署和要求,写出总结报告,报送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迎接市委、市政府检查验收。检查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职能是否明确,转变职能是否落到实处;二是交叉职能是否得到协调和解决;三是乡镇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事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聘用是否按方案进行;四是完善乡镇配套改革是否抓好落实;五是各项工作是否正常运转。

七、组织领导

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必须在镇党委、镇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为了加强指导、督促、协调,决定成立“横港镇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

组长:陈德春;常务副组长:刘堂泽;副组长:易呈禄、冯龙兴;成员:胡红花、聂鉴苏、柯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冯龙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八、几点要求

(一)统一认识。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涉及部门权力调整和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从稳定社会、发展经济、提高效率、增强活力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按照镇党委、镇政府统一部署,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做好改革的各项工作。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主要工作篇6

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业科技的进步都离不开农技服务。而农技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又依赖于农技服务体系的健全和完善。我县的农技服务体系建设虽然有过辉煌的历史,为推动**农业科学技术的普及和农村经济的繁荣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阶段,随着农村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县的农技服务体系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和问题,其农业生产服务功能受到了严重影响,迫切需要社会各界给予高度关注。为此,我们通过现状分析,就如何加强我县农技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几点思考。

一、我县农技服务体系的现状表现

1、农技服务的组织配置比较健全,但网络布局存在残破断层现象。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我县的农技服务组织机构不断健全,县级有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全县分片区设立了7个片农技站,各乡镇设立了乡级农技站,村级设置了专职或兼职农科员,村民小组建立了科技示范户,形成了“三级一户”金字塔形的农技服务体系。在这一服务体系中,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全县的农业生产服务指导工作,片农技站为县农技中心的派出机构,具体负责各片区的农业服务工作,各乡镇农技站实行县乡共管、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具体负责各乡镇的农业行政管理及农业生产指导工作。整个体系结构较为紧凑,农技传递渠道比较畅通,从而为全县的农业生产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服务,为全县农业技术水平的提升发挥了关键作用。

但近几年来,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县农技服务体系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来维系的网络结构受到了冲击。一是县派农技干部断源。20xx年,县农业局根据政事分设、政企分开的政策要求率先启动了事业单位改革,将原有经营机构全部剥离脱钩,撤消了原有的片农技站,取消了对各乡镇农技站农技干部的派遣,全局事业干部进行了重新定编,由原来的272人缩减至79人。二是乡村农科员断档。20xx年,全县启动乡镇农技站改革,因种种原因使得乡镇农科员定编工作难以及时到位,导致基层农科员转岗流失。到目前为止,全县有9个站已完成改革任务,但仍有11个乡镇农技站有名无实。与此同时,全县村组一级原有的兼职或专职农科员也因缺乏有效组织而使其农业服务职能逐步丧失,致使乡村农技网络出现断层现象,整个农技服务体系的服务功能受到严重削弱。

2、农技服务机构运转比较正常,但业务功能存在缺失错位现象。自1984年成立县农技推广中心以来,全县农业服务资源得到了有效整合,“三级一户”农业生产服务机制运转良好,各项农业服务工作有序开展,一些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得到了有效扩散,同时,各种农业信息渠道也非常畅通,从而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农业生产的稳步发展。但从农技推广业务范畴来看,随着农资经营行为的渗透,许多农技站的服务方向出现了偏差,甚至出现了错位,主要表现为两重两轻:重经营服务轻技术服务;重栽培产品的推广轻综合配套技术的推广。相当一部分农技人员把主要精力放在经营服务上,乡镇农技站原有的“三情”(虫情、病情、苗情)调查、农业试验、农技指导等服务工作逐渐淡化,许多农业行政管理工作诸如:农田质量管理、农业环境监测、农资经营协管、农业事故调查等乡镇各站也均未得到有序开展。在某种意义说,农技站变成了经营性质单位,其本身的业务功能受到了严重干扰。

3、农业服务的队伍建设比较稳定,但人员结构存在偏差失衡现象。我县的农技服务队伍分为两大块,一块是农业局干部职工,属国家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改革后共有79人;一块是乡镇农技站农技员,主要由集体转招职工组成,共有在职职工98人。全县农技服务队伍整体比较稳定,但农技人员结构明显失衡。一是年龄结构失衡,全县177个农技人员中,30岁以下11人,30-40岁40人,40-50岁77人,50岁以上49人,已明显呈现后继无人现象;二是专业结构失衡。全县农业类专业技术人员104人,仅占整个服务队伍的58%,其中乡镇农技人员中农业类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仅为35%;三是文化结构失衡。全县乡镇农技人员中,没有高级职称技术人员,具有初、中级技术人员的比例也仅为56%。四是人员分布失衡。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几乎都集中在县级农技服务机构,乡镇很少;并且乡镇之间也不平衡,在边远地区、贫困乡的农技人员明显偏少,而在中心镇区、环境好的乡镇农技人员明显要多。

二、背景原因分析

1、保障机制约,服务性质难分清。县乡农技服务机构属于农业公益性服务单位,其基本工作经费需要得到县乡财政的充分保障。但目前县财政每年拔付的农业事业经费非常有限,缺口较大。尤其是在乡镇一级,各农技站所需经费一直以自身创收为主,通过农资经营等方式来获取所需的工作经费。在农资市场放开后,乡村农资经销店骤增,乡镇农技站的农资经营状况每日愈下,经营收入显著降低,农技人员的工资等基本待遇难以保证,加上市县乡三级财政按规定拨付的1200元每人每年工作经费,也因财力有限,县乡两级都未完全到位,从而导致乡镇农技站工作经费十分紧缺。在此情况下,各农技站被迫丢弃服务工作,全力从事农资经营以增加创收。很明显,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农技服务功能,改变了服务性质。

2、基础条件差,服务质量难保证。乡镇农技站一直依靠经营维持正常开支,经营状况较好时还需向所在地政府上交管理费,因此,多年来,多数乡镇农技站一直没有积累,自身的工作条件没有得到改善,导致其基础条件一直较差。一是没有自己的办公生活场所。全县20个乡镇农技站基本都是租借乡镇政府的房子办公、住宿,职工工作生活均有不便,也严重影响了农技人员扎根基层的信心;二是缺乏基本的办公设备。20个乡镇农技站均没有培训教学所需的教学设备、培训场地,没有必需的检验检测仪器及基本试验分析工具,没有固定的试验示范场所和基地,从而使其基本的科教培训、试验推广等职能受到影响,服务质量难以保证。

3、历史包袱重,体制改革难到位。根据县政府审定的农业局改革方案,农业局需置换身份195人,共需置换补偿经费182万元。几年来,通过变卖部分资产等方式多方筹措,农业局已有131人办理了身份置换手续,领取了补偿金120万元,但仍有64人因种种原因未能解除劳动合同,还需62万元补偿金没有着落,成为了农业局一大历史包袱。在乡镇农技站的改革过程中,改革进程同样步履缓慢,至目前为止,全县仅有石羊塘等9个乡镇农技站完成了改革。改革难到位,一是因为人员包袱重,全县20个乡镇共有农技人员98人,其中最多的一个站有5人,身份置换费用较大。二是经费来源少。一方面农技站自有经费十分有限,另一方面县乡财政也无力提供农技员改革所需经费,导致改革经费十分缺乏。三是历史债务重。据统计,全县有16个农技站负债,负债总额多达380多万元,其中最多的一个站达35万元。四是养老保险欠账多。到改革前的20xx年6月,全县乡镇农技站人员共欠养老保险金93万元,人平欠缴9394元,其中最多的站欠6万元。这些历史遗留的问题和矛盾,无疑给乡镇农技站改革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

三、对策探讨

1、制定规划,明确农业服务建设方向。要严格按照《农业法》、《农技推广法》的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的相关政策,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法制化健康发展轨道。要根据我县农技服务体系的现状,制定切合实际的规划。一是要充分明确县级农技服务机构的科学设置,要在县设农技推广中心的基础上根据优势农产品的生产规划来设立相应的专业站室;二是要充分明确基层农技服务结构的具体设置。应根据一乡一站的原则设置乡镇农技站,同时应根据我县农业区域特色发展情况设置若干个区域特色农业服务站。三是要充分明确农技服务机构的公益性职能。根据国务院[20xx]30号文件《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基层农技服务机构承担的公益性职能是: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农作物病虫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农业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等,根据职能合理设置内部机构,并充分明确机构职责,从而使农技服务机构都有明确的服务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