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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制度预付款管理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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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制度预付款管理范文篇1

关键词:高校;国库集中支付;财务管理

1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的特点

高校是事业单位,而事业单位的两个重要特征是不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且以政府为主投资兴办。前者说明高校和企业是不同的,它成立的目的旨在代行政府的职能,在市场调节无效的公共事业领域,即公共教育事业范围,为社会提供服务,其财务管理的主要目的是合理筹集财政资源并,且通过合理运用这些资源以帮助实现其社会职能;后者说明高校的主要资金来源之一是国家的财政拨款,高校预算资金是进行各项财务活动的前提和依据,也是向社会提供优质服务的物质保障。所以,高校财务的显著特征是耗费,没有利润核算,只有成本控制,即在保证学校各项事务有序运作的前提下,力求成本最小化。因此,高校财务管理的核心是预算管理和成本控制。预算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科学编制预算,报经财政部门核实批准后,按预算获取财政拨款并合理运用。在运用预算资金的过程中,按财政部门批准的用途合理使用,避免超支、透支、挪用、贪污和任何形式的浪费现象,以保证资金运用的最大效果,实现最佳的社会效益。但随着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高校将逐步成为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和办学主体,拥有自主的管理决策和财务管理权。所以,高校的财务管理还隐含着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包括筹资管理、资金支付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内容。

2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高校财务管理的积极影响

2.1有利于强化高校的预算管理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后,财政资金不再直接下拨到高校,而是由高校根据财政部门审核通过的部门预算编制用款计划,报经财政部门批复后,在批复的计划内分别以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使用资金,而用款计划编报和批复的依据就是高校的部门预算。这就对高校的预算编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校要建立科学的预算定额和指标体系,尽可能细化预算,使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支付都建立在明细预算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准确、详细地安排年度支出,并根据资金来源的性质将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区分开来,确定哪些项目是财政直接支付,哪些项目是财政授权支付。这些规范要求高校必须加强资金使用的计划性,校内各用款单位及相关资金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准确、及时报送用款计划,使资金严格按计划支付,杜绝无预算的支出,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2.2有利于规范、监督高校财务管理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建立对规范财政资金管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首先要对高校的用款计划进行审核,对没有预算指标的用款计划不予审批。而且,在高校发生支出行为时,无论是财政直接支付还是授权支付,对不符合规定的支付,以及没有计划的拨款申请,都能在发生前予以制止,从而形成了对财政资金的全过程监督。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仅有利于财政部门对资金流向和流动进程进行及时监督,也有利于加强各单位的财务和资金管理,避免多重设置账户,减少资金拨付环节和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财政资金活动的透明度。

2.3有利于防范高校的财务风险

高校最常见的财务风险是偿债能力风险和支付能力风险。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后,高校只有一个零余额账户,财政部门将建立银行账户管理档案,并对单位银行账户实施动态管理,监督账户的开立、变更、撤消等情况,从根本上规范银行账户的使用和管理,杜绝乱开户的现象,因此,高校获得商业银行贷款的机会也大大降低,减少了高校滥用贷款的可能性,进而降低了高校的偿债能力风险。

3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高校财务管理的消极影响

3.1影响高校办学自主权的落实和法人地位的确立

尽管从理论上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没有改变支出管理权原则,高校仍然拥有支配权和管理使用权,但由于高校所有的预算内、外资金都上交国库统一管理,财政部门从预算到支出实行全程的监督与控制,高校的自主权仅仅体现在报送预算时把所有未来可能发生的情况都预测出来并纳入预算,这显然难度极大。当高校面临突发情况和新的需要时,受预算的限制和财政部门的约束,没有可用的资金,也就无法应对。此时,高校的财务管理权,特别是资金的调度权在一定程度上被剥夺,高校的财务管理活动也被压缩成单一的预算管理活动。高校是自主发展的主体,如果没有自主的财务管理权,那么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和独立法人地位就难以落到实处。

3.2与目前高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体系不匹配,管理效率降低

目前高校财务执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打破了预算内、外资金的界限,实行“大收大支”,“收支两条线”的预算管理模式,收入按来源划分,支出按性质和用途划分,收入和支出资金没有严格的对应关系。这种核算体系能较为全面地反映学校财务收支情况,同时还有利于会计集中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财政性支出要求内容明确,严格按照预算安排,并通过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这与现行高校会计制度产生矛盾。高校会计核算既要符合两个《制度》的规定,又要满足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要求,增加了会计核算的难度,并使其趋于复杂化。

3.3学校资金运作和经费筹集难度加大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由于取消了高校的商业银行账户,零余额账户由财政部门指定,而且即时和国库单一账户结算,余额为零,所以高校在指定银行以外的存款趋于零,没有了账户存款的质押,商业银行因信贷风险而不愿贷款给高校,高校的存款利息收入也因此减少,这等于断绝了高校的一个重要的筹资渠道。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制度以后,高校必须严格按照期初编制的预算报送支付申请,没有了实际的资金调度权,就无法发挥高校自身财务管理灵活性的优势,这给高校的筹资活动增加了难度。

4结论

高校财务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已势在必行,而它对高校财务管理的积极和消极影响都不可避免,为适应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高校财务管理应及时更新观念,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尽快建立和完善与之相适应的高校财务管理制度、模式与方法,以保证学校各项事业的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财务制度预付款管理范文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高校财务管理问题对策

随着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按照现代国库管理的基本原则,解决传统体制下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高校财政管理体制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我国正在建立的一种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后,财政资金的支付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从国库分散支付制度转变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高校财务管理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认真研究国库集中支付环境下高校财务面临的问题与对策,对于进一步深化财务体制改革,在新形势下继续发挥财政资金在高等教育投入中的重要作用,更有利地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有着深远的现实意义。

一、国库集中支付下高校财务管理的主要变化

1、经费领拔方式发生变化

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前,财政拨款是由国库将财政资金直接划拨到高校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账户上,由高校自主支配使用。

国库集中支付后,高校收到的不再是实拨资金,而是国库零余额用款支付额度,财政资金不再直接下拨到预算单位,而是由国库根据已批复的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直接向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下达和划拨用款额度。

2、支配经费权限发生变化

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前,高校可自主支配账户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后,高校只有在预算、计划内经费额度的使用权,无法自由调度预算和用款计划外资金,如果某项工作所需的经费未纳入预算,或虽有预算但未编制用款计划,都将导致该项工作无法得到经费保障。

3、结余资金管理方面发生变化

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前,财政性资金同学校其他资金一洋,其结余以后年度可以继续使用。国库集中支付后,当年的预算经费仅限当年使用,尚未使用的授权用款额度将自动注销,不可跨年度使用,财政资金净结余将被国库收回,不得使用。

4、校内资金转拨权限发生变化

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前,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学校财务部门可以直接向后勤集团、校医院、基建处等二级核算单位转拨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不得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和上级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该规定要求预算单位必须直接将资金支付给商品供应商和劳务提供者,不允许把单位的资金转入基建账户等二级核算单位账户。

二、国库集中支付下高校财务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1、预算管理方面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后,财政资金不再直接下拨到高校,而是由高校根据财政部门审核过的部门预算编制用款计划,报经财政部门批复后,在批复的计划内分别以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使用资金,而用款计划编报和批复的依据就是高校的部门预算。而高校在编制预算过程中,由于客观上部门预算具有前瞻性、预测性和不确定性的特点,主观上又不够重视,仍按粗放型的方式编制预算,存在“重总额、轻细项”的思想,未进行严谨的测算和详实的调查研究,对定额标准内的预算金额在各个经济科目之间的分配想当然,缺乏科学性、完整性,这样就造成在执行时,实际发生的费用无法与经济科目匹配,无法按编制的预算列支。

2、核算体系设置方面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由于财政资金拨付程序、支付方式、账户设置的变化,直接影响到高校财务核算体系设置。目前高校的财务管理系统中的会计科目代码设置与国库集中支付操作系统中的科目编码不一致,会计核算指标控制要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管理也不一致,不但不利于预算控制,而且重复劳动多。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方面与会计核算系统网络不接轨,两者应在信息处理系统中互不兼容,在会计核算中容易出差错。因此高校财务管理要在核算体系设置方面研究如何更好适应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

3、高校财务管理中一些日常业务活动受限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行,不仅给高校财务管理的理念及方法带来了一定的变化,也对高校一些日常业务中产生了影响。

(1)向后勤集团、校医院、基建处等一些校内二级单位划款受到影响。高校的后勤集团不是独立法人的集团公司,但其经济活动相对独立,在高校中承担了大量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高校必须向其支付相关后勤服务费用。这些服务结算在国库集中支付实行前根本不存在资金拨付问题,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的规定,一个预算单位只能设立一个零余额账户,而且不得向其下属单位拨付资金。这样必然使应由高等学校零余额账户支付给后勤集团的款项无法划拨,也势必影响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进程。

(2)政府采购制度下项目支出中保证金与往来款存在的一些问题。由于货物的验收、项目的实施与货款的支付存在时点间隔,特别是一些构建项目的尾款需要在项目保修期结束后才支付,付款时一般都要留一部分质保金,等到了约定时间再支付。但这在项目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因为一般年终时,本来项目已经结算完毕,却因有暂存款造成银行存款有结余,以致支出数与银行存款数不符,影响了年终决算报表,使得国库结余资金与财政拨款收支表结余不一样。

(3)对高校筹资增加了难度。近年来,高校、夫速发展建设的经费来源主要依靠银行融资。向银行贷款巳成为高等学校筹措急需资金的一条重要途径。银校合作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高等学校的跨越式发展,但是这种银校合作建立在高等学校和银行互惠互利的基础之上。国库集中支付实行前,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最终都会拨付到高等学校存款账户或支付账户上,由于高等学校在银行有存款,有收费权可以作质押,银行为高等学校提供贷款也能降低贷款风险,因此高校可以比较容易地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高校的存款利息收入也相应减少,商业银行不愿贷款给高等学校,高校筹资难度加大。

三、国库集中支付下高校财务管理问题的应对措施

我们应充分认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高校应建立健全内部的预算制度、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1、强化了高校部门预算的管理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高校的预算编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校部门预算的管理,要改变传统重决轻预算的思想。

首先,要做好预算编制的基础性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完整性。部门预算的编制是以预测单位各部门的实际工作业务为基础的,光靠财务人员或财务部门是难以做到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的,只有全员参与才可能提高预测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同时有利于全体人员从实际中体会预算的严肃性,有利于预算的规范执行。其次,要积极推进项目库管理建设,对申请预算的各单位、各项目进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进入项目库的项目须经过严格的论证、审核,并建立常用项目历年实际执行情况的汇总、分析和评价体系,实行滚动管理,为编制专项预算提供指导,提高单位预算编制的效率和准确性。最后,要建立科学的预算定额和指标体系,尽可能细化预算,使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支付都建立在明细预算基础上,科学、合理、准确、详细地安排本年的支出。

2、创新会计核算方法

要把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和会计核算统一进行管理。会计核算体系的设置要顺应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首先,高校要根据国库集中支付的需要设置专门岗位负责国库集中支付方面工作,对国库集中支付相关工作程序进行调整。其次,根据国库集中支付需要对具体账体系设置作出调整。例如,对于备用金的提取和银行存款的支付,每一笔都要按具体的类、款、项填写支付令;对于现金的管理,原先只需设一个现金科目,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需要对零余额账户的现金单设科目进行核算。增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等会计科目,以适应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用款额度的核算和年终预算结余的核算。最后,高校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是独立于高校会计核算系统之外的,但是处理的又是同一摊事务,由原来的所有事务都在会计核算系统中处理完毕,变成现在的在会计核算系统中账务处理后转到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再处理一遍来完成支付功能。这样很容易造成会计核算内容与额度指标使用不对应。因此,会计核算系统要根据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在会计科目、项目编码及其他附加信息的设置上要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相匹配,会计核算指标控制要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管理相一致。账务处理上要做到能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的预算指标一一对应,尽量减少对账的工作量。

3、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工作效率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涉及方方面面,高校只有加强沟通协调,处理好与各方的关系才能共同将这项工作做好。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支付环节增多,各环节必须加强沟通与协调。

首先,要与上级财政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注意及时、主动地向上级反馈问题,交换意见,例如向后勤部门支付后勤服务费,公积金从零余额账户托收支付等事项要同上级财政部门进行汇报沟通,努力寻求解决办法。其次,要与银行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银行在财政授权支付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取得银行的配合支持是国库集中支付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条件。最后,要加强高校内部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做好国库集中支付的宣传工作。财务部门要对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进行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积极协调学校各部门的关系,做到编报用款计划及时,项目实施及时,款项支付及时,账务处理及时,并积极与参与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各方及时沟通协调。努力简化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及时、顺利地进行。

4、努力提高财务人员专业素养,加强财务内控制度

要提高高校的财务管理水平,就必须有高质量的管理人才,搞好财会队伍建设是加强财务管理的基本保证。高校财务人员要转变思想观念,逐步由“记账、算账”的“核算型会计”向“事前预测、事中监督、事后分析”的“管理与经营型会计”转变,提高财会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

国库集中支付是一项全新的业务,因此,国库操作员、计划编报员、审核人员、制单人员及会计主管人员要了解和熟练掌握国库集中支付的操作流程与工作方法。因此,要不断地进行会计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意识、责任意识,把国库集中支付的各项工作做好。

(注:本文系浙江大学高教学会资助研究项目。)

[参考文献]

[1]马海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问题研究[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2]朱爱丽、贾天银:高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影响分析[J]财会通・综合(中),2009(1)

[3]刘经纬:财政资金收支制度改革研究从部属高44N-务管理角度探讨卟财经问题研究,2008(5)

财务制度预付款管理范文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风险;控制

1国库集中支付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风险

(1)国库集中支付数据安全风险。

国库集中支付数据处理量大,涉及单位多,没有计算机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是不可想象的。全部的数据处理几乎全部依赖于计算机的管理,如果由于计算机病毒感染、不可抗力因素或人为导致系统瘫痪,导致数据丢失,则会严重影响国库集中支付的顺利进行。因此,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要把数据安全防范风险放在尤为重要的位置。

(2)财政直接支付存在的资金风险。

财政直接支付取消了资金拨付的中间环节,方便快捷。但可能存在着预算单位虚假套取财政资金的风险,收款人、收款账户是否真实难以核实,预算单位用款申请的合理性很难确定。

(3)财政授权支付存在的资金风险。

与财政直接支付相比,授权支付的风险性更大。因为财政授权给预算单位后,财政部门的监督余地相对减小,给预算单位套取或转移、挪用财政资金提供了便利。同时,由于预算单位和基层银行管理制约机制相对松弛,内控制度不够健全,这也为预算单位、银行或有关人员违规操纵财政资金留有一定的空间。

(4)财政内部管理风险。

财政作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执行机构,具有绝对控制资金流向的权利。因此,财政内部科室如果出现管理混乱,就极易产生风险。财政预算指标的编制、批复,单位用款计划的编制、批复,非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拨款都必须有严格控制,防止内部人员产生违法支付的事情。

作为最终审核单位支付的关口,也会发生把关不严,容易产生支付的收款单位与付款单上的单位名称或帐号不一致,授权支付付款单上支付的用途与支票用途不一致,直接支付通知书上的收款人与实际收款人不一致现象。

(5)银行违规支付风险。

银行作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付款银行,应严格加强管理,防止发生乱支付的现象,如支付的收款单位与付款单上的单位名称或帐号不一致,授权支付付款单上支付的用途与支票用途不一致,直接支付通知书上的收款人与实际收款人不一致。如果把关不严,极易产生违法问题。

(6)预算单位现金管理风险。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预算单位通过零余账户支取现金的额度,没有明确规定,这就导致财政资金风险的存在。尽管国库集中支付对预算单位的业务不会产生任何影响,但实际操作中发现有些单位为了方便用款,经常提取大额现金。不仅不符合现金管理条例要求使用现金,而且极易产生盗、抢风险。提取的大额现金在银行门口被抢夺的事件屡见报端,不仅给国家造成损失,而且工作人员也可能受到伤害。因此预算单位加强现金管理,尽量少支取现金是非常必要的。

2国库集中支付风险控制建议

国库集中支付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大多是由于操作不规范、不严格,制度不健全导致的,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特别注意对人员的培训,预防资金潜在风险,完善财政直接支付与财政授权支付的后续监管机制。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风险认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一项新生事物,涉及方方面面利益调整,需要人民银行、银行和预算单位的密切配合,要坚持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支出审批权和会计核算权“三不便”的原则,合理地规范各方面的职责权限。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的风险意识,有效地调动各方面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减少改革压力。

(2)计算机网络风险控制。随着国库集中业务的不断拓展,业务数据的安全问题也愈显突出。数据是国库集中支付所有业务的根本,必须充分考虑数据风险控制,确保数据安全。在实际工作中,应采取以下几点安全措施:一是在实际工作中注意作到以下几点:①使用安全等级高的数据库及操作系统。②在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中实行“双机热备”,就是在实时有两台服务器同时并行,处理数据,时刻有一台服务器处于热备份状态,一旦主服务器出现故障,备份服务器将即时接管集中支付数据,处理集中支付业务。③运用数据备份系统。④建立良好的服务器安全运行环境,数据系统中心机房线路采用专线供电,同时配备UPS不间断电源供电,确保市电停电后还可以保障处理集中支付数据一定时间;机房内所有集中支付业务的数据传输、处理、存储设备均可靠接地,供电、通讯线路布线整齐、规范,连接牢固;机房采用全钢防静电地板铺设,并采用专用空调24小时保持温度、湿度,机房环境干净整洁,达到了防尘、干燥、适温和防静电的要求。⑤对中心机房、配电室计算机系统重要设施严格管理,配备消防、安保等设备;建立严格的进入制度,不准无关人员随便进入机房。⑥安装反病毒软件,应选取著名软件公司的杀毒软件,并定期更新。⑦物理隔绝,连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网络的计算机,应严格禁止使用外部及未经安全处理的磁盘使用,做到物理上隔绝。二是健全制度,落实检查。制度的建立是安全管理的前提、依据和要求,而落实制度是实施安全管理的关键。计算机安全检查是促进制度落实的保障。

三是贯彻“以人为本”的数据安全管理理念。无论是数据的安全运行还是系统的防范犯罪,人都是其中的关键。要坚持岗位分离,权限控制、监督制约等一系列安全管理原则,加强对国库集中支付软件系统中的重要岗位人员进行管理,预防各类人为事故、案件的发生。

(3)建立内控制度,规范操作程序。财政部门、银行、预算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财政部门必须尽快完善内控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以防范财政资金风险,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基层银行要尽快解决管理松散、把关不严和与财政部门之间信息梗塞之弊端。

(4)监督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财政资金拨付给供应商或劳务提供者前,政府采购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配合财政预算管理部门对预算单位的资金申请、所提供的购销合同、商品供应者或劳务提供者的资质及收款账户的真伪,进行全面鉴定。

(5)完善财政直接支付与财政授权支付的后续监管机制。财政资金从国库直接支付给供应商或劳务提供者后,财政部门必须采取措施,对财政资金进行跟踪。同时,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以电函等形式及时向收款人查问资金到位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二是通过网络系统对银行与人民银行当日的清算票据进行及时监控,防止银行有关人员的舞弊行为。三是对预算单位的财务进行事后监控。四是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应各负其责,适应新形势下监督检查的方法,发现问题及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