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特征(6篇)
内部审计特征篇1
PCAOBNo.2规定:重要缺陷是一种控制缺陷,或者是一系列控制缺陷的集合。这会对公司对外公布的财务数据的可靠性产生影响,使得内部控制具有微小可能性不能防止和发现年报和中报中存在的不合理错报;而重大缺陷是一种重要缺陷或重要缺陷的集合,使得内部控制具有微小可能性不能预防和发现中报和年报中的重大错报。
而PCAOBNo.5规定:重要缺陷是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的缺陷或缺陷的集合,虽然重要性方面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公司财务报告监管负责人的关注。重大缺陷是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的缺陷或缺陷的集合,并具有导致公司年报或中报的重大错报不能被预防和查出的合理可能性。
根据PCAOBNo.2和PCAOBNo.5对“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PCAOBNo.5对两种缺陷的阐述做了如下修正:
一、用“合理可能性”替换“微小可能性”
PCAOBNo.2中定义“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时,采用的是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第5号声明《或有事项》中对可能性的描述,即将未来事件发生按其发生的可能性分为“很可能”、“合理可能”和“微小可能”,所以PCAOBNo.2把缺陷定位在错报发生的“微小可能”上。FASB的第5号声明指出:如果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既不是“合理可能”,也不是“可能”,那么就是“微小可能”。但是一些审计师和财务报表编制者将“微小可能”错误地理解为远低于“合理可能”的可能性,这就导致了审计师和财务报表编制者在评估错报发生的可能性时把PCAOB最初设定的最低标准又进一步降低了。另一方面如果把上述3种可能性看作是连续的风险范畴,那么有些错报发生的可能性会介于“微小可能”和“合理可能”之间,这样就增加了判断其归属的难度。因此为了避免误解,PCAOBNo.5将“合理可能性”取代了原来的“微小可能”。这一替换放宽了判断缺陷发生的标准,既可以消除外部审计师和报表编制者对“微小可能”的误解,也更加容易判断发生的可能性的归属。即只要认为重大错报具有不能被预防和查出的合理可能性,就可以断定缺陷的存在。因此该修正能显著改善对缺陷的评估,使那些重大缺陷能够及时发现。
二、重新界定“重大缺陷”,不再引用
“重要缺陷”来定义
PCAOBNo.2将重大缺陷定义为是重要缺陷或重要缺陷的集合,并导致公司年报和中报的重大错报具有不能被预防和查出的微小可能性。该定义引入重要缺陷,导致了审计师及公众的疑惑:审计师的审计水平必须充分保证能在审计过程中找出内部控制的所有重要缺陷,而不仅仅是重大缺陷,但是内部控制审计的目的却是取得关于重大缺陷是否存在的证据,内部控制审计并不要求审计师寻找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的缺陷或缺陷组合。PCAOBNo.2的这一定义似乎把重大错报视为重要缺陷的一种特定类型,使得审计师容易混淆。为更好地解释审计的目的并使混淆的可能性最小化,PCAOBNo.5用“控制缺陷或控制缺陷的组合”取代了在重大缺陷的定义中对重要缺陷的引用。
三、重新界定“重要缺陷”,用“重要的”
取代“仅仅是不合理的”
PCAOBNo.2将重要缺陷定义为内部控制不能防止和发现报表中的仅仅是不合理错报的微小可能性的缺陷或缺陷集合。其中对于“仅仅是不合理”的界定和使用可能会使公司和审计师在定义、讨论和确定那些不足以对公司内部控制整体产生影响的缺陷上花费过多时间和成本。因此,PCAOBNo.5准则重新定义了重要缺陷,将“仅仅是不合理”替换为“重要”,并将“重要的”定义为“虽然比‘重大的’程度轻,但其重要性足以引起负责公司财务报告监管的人员的关注”。这一改变更好地确定了衡量重要缺陷程度的标准。
四、修订了判断重大缺陷的重要特征
PCAOBNo.2中对那些被认为至少是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的重要特征的情况进行了描述。这些情况包括公司重新编报已公布的财务报表,以及公司无效的控制环境等。因此当上述情形出现时,审计师就会认为存在重大缺陷,或者认为只是存在重要缺陷,尚不构成重大缺陷,但实际上并不存在缺陷。为了防止审计师在缺陷不存在的情况下,做出缺陷存在的结论,PCAOBNo.5删除了关于将上述情形认为是至少具有重要缺陷的要求,虽然这些环境仍将是重大缺陷的重要特征,但并不和审计师做出不存在缺陷的结论相悖。在PCAOBNo.5的指导下,外部审计师能够使用他们自己的判断以决定何时重述或者无效的控制环境不作为内部控制的缺陷。
内部审计特征篇2
在《规定》和《细则》出台之前,审计机关经责审计往往在审计评价和审计结果的应用中难以把握。在《规定》和《细则》中对两者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在审计评价中明确了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并对上述责任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在审计结果应用上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同时在《细则》中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审计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等在审计结果运用中的主要职责。使审计机关在评价和应用审计结果的执行过程中有了明确的指引,提高了操作性。
2、经济审计报告“共性”的局限性
上述经责审计报告的共性特征,在经责审计报告在操作流程、出具主体、形式内容、评价应用上有了明确的操作规范,但在执行“共性“特征的过程中如果忽视审计项目的“个性”特征,容易使审计报告存在以下缺陷:
2.1出具审计报告的主体责权不明。前述虽然出具审计报告的主体和环节明确,但审计组和审计机关的责权并不明确。《细则》中说明“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审计报告时“审计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定,经审计机关负责人签发后”出具。该规定意味审计报告各环节的对外出具主体均为“审计机关”。同时还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征求本级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同志,以及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或者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的意见。”对上述征求意见几乎停留在口头征求意见环节,未见正式反馈文书。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8号令)中明确审计组组长应当对审计项目的总体质量负责,并对下列事项承担责任:“……(四)得出的审计结论不正确的;(五)审计组起草的审计文书和审计信息反映的问题严重失实的;(六)提出的审计处理处罚意见或者移送处理意见不正确的;(七)对审计组发现的重要问题隐瞒不报或者不如实报告的;……”,按《细则》的要求处理,审计组对最终审计报告的审计结论、反映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均不具备决策权,权责不对等导致出具审计报告的主体责权不明。
2.2经责审计报告与经责审计结果报告的同质化。由于《细则》明确了需同时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但对于审计结果报告的具体内容仅进行了粗泛规定,并规定“审计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确定审计结果报告的主要内容。”笔者通过比较某市经责审计报告和经责审计结果报告发现,经责审计报告和经责审计结果报告在结构体系上完全一致,区别仅在于结果报告上删除了部分数据。结果报告和审计报告在字数上的差异不足20%。显然这也不符合“精简提炼形成的提交干部管理监督部门的反映审计结果的报告”的要求。
2.3审计内容缺乏针对性。《细则》对审计内容的规定不可谓不细致,具体到了地方各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党政工作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等方面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处在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领导干部是活生生的人,有血有肉、有个性、不同个性的领导干部其施政风格也迥然不同所形成的经济责任也必然带有鲜明的任期领导干部的个性色彩。如果仅仅是在内容上为符合《细则》的相关规定,套用格式,千部一腔,千人一面难以起到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不能反映分布在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单位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千差万别。久而久之就会失去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
3、经责审计报告在“共性”的基础上融入“个性”特征
要解决上述问题,作为审计机关必须探讨经责审计报告所具备的“个性”特征,并在实践过程中形成具备操作性的工作指引,将审计报告的“共性”与“个性”兼具。才能形成一份有价值的经责审计报告。笔者认为经责审计报告在“共性”的基础上融入“个性”特征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3.1明确审计报告出具环节的责权划分。各审计机关应该制定具体的审计环节审批流程,并明确审计责任。如某市审计局在制定的《审计业务会议制度》规定“审计组应根据审计业务会的决定形成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在会议纪要中明确议题、发现问题、、拟处理意见同时记录业务部门、法制(审理)机构陈述意见及理由。在制定的《审计项目审理工作试行办法》中明确了审计报告出具的流程审批程序,并且明确了法审批机构应当合理组织分工,加强信息沟通,对下列审理事项承担责任:(一)审理意见不正确的;(二)对审计结果类文书做出的修改不正确的;(三)审理时应当发现而未发现重要问题的。对审判部门责任划分明确。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8号令)中对审计组责任的规定,并未进一步说明。笔者建议在各审计机关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应考虑到审计结果审批单位和审计组之间的责权划分,制定责任分担机制,有效规范各报告出具环节的责任划分。
3.2明确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报告的区别。为提高审计结果报告的可利用性,应该充分思考审计结果报告的应用范围和作用,明确审计结果报告的特征和主要内容,不要将审计结果报告作为缩水版的审计报告。应该在审计机关内部研究的基础上,负责任的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各审计单位应该探索审计结果报告撰写内容和主要适用范围。根据不同岗位的领导干部特点,撰写具有“个性”特征的审计结果报告。如在审计结果报告中审计单位可以增加同岗位的横向和纵向的指标对比情况,使信息使用者具有更加直观的认识,可以在审计结果报告中体现该岗位的风险认识,体现审计结果报告的咨询、决策价值。
内部审计特征篇3
关键词:工程造价BIM建筑特征模糊数学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
Abstract:fromthecompositionoftheconstructioncostoftheprojects,basedonthecharacteristicsofconstructioncostcatchinfluence,basedonBIM(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andconstructionengineeringprojectseachrelatedInformationdatabasedonamodel.Accordingtothesimilarengineeringtechnicalindexandcostindextoauditinthedesignphaseoftheproposedconstructionprojectdesignrationalityandapproximateaccuracy.
Keywords:constructioncostsBuildinginformationmodel
ArchitecturalfeaturesFuzzymathematics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0引言
随着造价软件和图形算量软件的推广,市场上积累了大量的电子版本的造价资料。BIM软件的出现,使得设计过程和造价的算量过程能够同步完成。析拟建工程各单位工程经济上的合理性可以通过与相似工程的工程量进行对比分析来判断。BIM技术在造价管理中的发展目标不仅仅是个人的高效率工具[1],而且是企业进行成本管理的现代化方式。以BIM技术作为基础,可以将各造价人员所掌握的造价信息汇集到BIM数据库,通过BIM多维计算处理,对这些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拆分、对比,审计人员可以利用数据库通过修正快速进行工程量审计。
1设计阶段审计的提出。
在建设项目做出投资决策之后,控制项目投资的关键就在于设计阶段[2]。设计概算对于工程建设的筹建开工、建设管理和工程造价控制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何对其进行控制以及审计是一个关键的问题。长期以来,由于普遍忽视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阶段的造价审计,只注重施工预算、结算审计。使基本建设投资失控。要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必须加强对设计概算的审计,这样不仅充分体现了事前控制的思想,同时在此阶段控制造价也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审计控制与审计评价相结合是开展全过程审计的有效途径。通过对机制、结构和过程的控制,可以实现变静态为动态、变被动为主动的全过程审计,从源头上控制工程造价。审计评价手段的有效运用有助于审计目标的实现。[3]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的管理以及影响造价和工期的环节与事项。对于审计控制无法达到的领域更需要运用审计评价手段,通过内部审计来分析和评价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执行及运行情况,从而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引发风险的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进行诊断,从而逐步完善内部控制。[3][4][5][6]
2相似工程的选取以及相似度的确定
2.1工程产品不同于其他工业产品的特点,决定了造价计算的复杂性。要达到快速确定工程造价的目的,就必须抓住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因素考虑过多,加大了计算量,必然影响计算速度,但是,如果遗漏了主要因素,则会降低其计算的精度和可信的程度。提高计算的精度还要尽可能地确定各主要因素对造价的影响程度,即权重。通过大量的资料分析建立了8个影
响造价的主要特征因素和其权重系数。各主要特征的权重就是估计其对造价影响的程度。通过收集大量资料、分析、对比、测算,利用现行定额手册,确定出各主要特征的权重系数相似度的确定。工程造价系统各基本特征的模糊计算,采用的是模糊数学的贴近度概念和计算方法,择近原则,结合分析取定权重等多种数据处理模式。
计算基本要素共计8个,其基本要素的模糊计算模型如下。
1)选定因素集U:
U=(u1,u2,…,ui,…,u8)
其中ui表示第i个特征;
2)确定各特征因素的权重。权向量W为:
W=(w1,w2,…,w8)
其中Ai表示第i个已建相似工程。Ax待审核工程。
3)计算加权海明贴近度
用计算加权海明贴近度即式来识别待建工程X和典型工程M间模糊集合接近的程度,从中选取同待建工程贴近度最高的相似工程,并依据其造价对待审核工程的造价及指标进行审核。
相似工程为ai待审核工程为X。设有论域U={u1,u2,…,u8}上的模糊集合W=(w1,w2,…,w8)
TUW(A,B)=1-wiai-x)
TUW―相似工程ai与待审核工程X的海明贴近度
Wi―评判指标在估价体系中的实际权重值
将待建工程X分别与相似工程进行贴近度比较,并将其进行大小排序。
2.2住宅建筑建筑特征权重的确定
住宅建筑的特征权重主要根据特征相对应的建筑特征对总造价的影响大小来确定,通过大量相似工程分析得到基础建筑特征权重系数(%)为13,结构类型建筑特征权重系数(%)为34,层高建筑特征权重系数(%)为1,楼地面建筑特征权重系数(%)为5,内外装修建筑特征权重系数(%)为14,工程类别建筑特征权重系数(%)为17,水电安装完善程度建筑特征权重系数(%)为18。
2.3建筑特征系数
通过大量的工程历史造价数据,根据建筑技术指标的不同类型,分析
(1)基础类型模糊相关系数
(2)结构类型模糊相关系数
(3)层高模糊相关系数
(4)楼地面
(5)外装修
(6)内装修
(7)工程类别
(8)水电安装完善程度
3、计算实例
取四个工程作为案例工程,一个工程作为待审核工程。四个案例工程的建筑特征与待审核工程相似。相似工程1的建筑特征为基础钢筋混凝土管桩,结构类型为剪力墙,首层5.5米、标准层2.8米,楼地面为地砖地面,外装修为涂料、内装修为水泥砂浆,工程类别为三类工程,水电安装完善程度级别低,建筑面积4163m2,每平方米造价为1589.48元。相似工程2的建筑特征为基础为钢筋混凝土管桩,结构类型为剪力墙,层高为标准层2.8米,楼地面为地砖地面,外装修为涂料、内装修为水泥砂浆,工程类别为三类工程,水电安装完善程度级别低,建筑面积3349m2,每平方米造价为1636元。相似工程3的建筑特征为基础为钢筋混凝土管桩,结构类型为剪力墙,层高为标准层2.9米,楼地面为地砖地面,外装修为涂料、内装修为水泥砂浆,工程类别为三类工程,水电安装完善程度级别低,建筑面积6750m2,每平方米造价为1502.61元。相似工程4的建筑特征为基础为满堂基础,结构类型为剪力墙,层高为标准层2.8,楼地面为地砖地面,外装修为涂料、内装修为水泥砂浆,工程类别为二类工程,水电安装完善程度级别高,建筑面积8770m2,每平方米造价为1826.93元。对应的相似工程1的相关系数为(0.85、0.95、0.75、1、0.8、0.6、0.5、0.6),相似工程2的相关系数为(0.85、0.95、0.33、0.4、0.8、0.6、0.5、0.6),相似工程3的相关系数为(0.85、0.95、0.35、1、0.8、0.6、0.5、0.6),相似工程4的相关系数为(0.5、0.95、0.75、1、0.8、0.6、0.8、0.9)待审核工程的相关系数为(0.85、0.95、0.33、1、0.8、0.6、0.5、0.8)。计算主要工程量以及相识度通过分析取每平方米钢筋含量(KG)、每平方米商品混凝土含量(KG)、每百平方米砌筑工程量(m3)、每百平方米门窗工程量(m2)、每百平方米给排水管线(m)、每百平方米电线(m)作为作为审核指标。相似工程1相对应的工程量为(70.9、45.4、19.3、35.2、64.8、622.7),与待审核工程相似度为96.358%。相似工程2相对应的工程量为(70.32、48.62、16、30、65.7、663),与待审核工程相似度为92.7%。相似工程3相对应的工程量为(71.50、54.24、20.4、31、71.9、638),与待审核工程相似度为96.4%。相似工程4相对应的工程量为(80.15、56、23、32、71.5、628),与待审核工程相似度为88.6%。待审核工程模型计算结果为(73.655、51.36、19.71、32.35、69.01、667.07)。待审核工程实际工程量(73、50、18.7、33.5、67.5、643)。待审核工程模型计算结果与待审核工程实际工程量各审核指标的误差分别为(0.89%、2.70%、5.40%、3.40%、2.20%、3.70%)。
4结论
本文将建筑特征结合模糊数学基于BIM应用于拟建工程概算主要工程量的审核。重点探讨相似工程相似度确定和拟建工程主要工程量的审核模型的建立。计算实例表明,所提出的方法可行有效。需要指出的是相似工程工程选取的正确性是方法运用的准确度的关键。以相似工程作为初步设计阶段概算工程量审计,建立工程量审计模型,有据可依同时提高了审计速度。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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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莉.工程项目设计阶段造价管理[J].价值工程,2011年06期
[3]田华.工程造价审计的实施中国内部审计.2012年05期
[4]叶焕倬杨青.持续审计技术发展与现状[J]审计研究2011(3):81-84
[5]李冬政府投资项目决策阶段审计理论研究[J]审计研究2011(6)31-34
内部审计特征篇4
摘要在我国,企业内部的审计问题逐渐成为企业的重要问题,为尽可能的促进广大员工能够遵纪守法完成当前的工作,很多企业内部进行了一定的管理制度的制定,特别是近些年来,随着企业风险的增加,为更好地提高内部效益,审计工程成为不可回避的问题。针对我国这种现状,笔者总结经验,提出了一定的对策和原则。
关键词企业单位内部审计问题策略与方法
一、我国企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本质及特征
1.企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本质
从企业自身的发展过程来说,审计组织和单位成员是审计活动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其中,审计活动和其他的管理活动具有一定的区别,本质上说,内部的审计活动是一项独立性很强的监督活动,而这种本质主要是经济方面的监督,这是审计最基本的职能形式,同时,这种审计活动在企业内部一般都是独立性的,是企业真正的关键所在。
2.企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显著特征
(1)独立性特征
作为企业的审计活动,独立性是重要的方面,它是企业内部的本质特征之一,是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和进行的前提,审计的独立性主要体现在工作人员的独立性方面,同事和同事之间具有经济上的独立,这是它区别于其他职能的重要特征。
(2)权威性特征
提起审计,很多人都会想到经济纠纷,因此审计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和权威性的,根据相关的法律要求,对宪法赋予审计组织部门的依法行使设计监督的权利进行合理的利用,同时,对于审计组织来说,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也会受到一定的监督和国家法律的保护。
(3)公正性特征
审计是一项公正的职能,尤其是内部的审计过程,其权威性和公正性是其的核心属性,审计的公正性也是审计的基本要求,审计人员一般需要站在公立的位置,第三方的立场上,本着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的进行检查和判断,特别是针对一些符合现实可能性的情况,要坚持自己的原则,不可有任何的偏见,公正的处理客观的事情,确保审计的合理性。
二、当前我国企业单位审计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
1.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不合理
现阶段,在我国审计部门内部没有统一的结构和合理的标准进行判断,一般来说,很多的中小企业单位对于审计机构设置建筑比较拒绝,而一些大型的企业,也没有具体的可操作的模式。在国际发展过程中,也有修订的相关文字需要,这其中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根据规定的要求和当前的实际情况,得出结论,先接单我国内部的审计人员直接关系到内部人员的切身利益,都会受到审计部门的控制,这种控制包括人事的调动以及工资的管理等各个方面。一般意义上来说,审计人员所审计主要是内部成员,这对于本企业内部的发展具有长远的影响。
2.企业内部审计技术仍比较落后
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目前,企业单位内部审计所使用的技术与所采用的方法仍然较为为落伍,与现在财务人员相比较,我们的审计人员在处理各种审计数据上尚未使用运用电算化技术,而且在对企业单位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处理上仍然还是沿用以前较为传统的审计方法。另一方面,审计人员清算和盘点的过程中也过于简单化、考虑不够周全,仅仅一味地采用抽样调查的审计方法,而往往没有对抽样以外的库存是否存在问题进行考虑,这就使得在很多情况下真实误差远超过了抽样误差,导致审核数据不够真实,进而不能为企业单位的领导层的决策提供真实有效的数据依据。
3.企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缺乏
独立性是《审计法》规定行政企业单位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必须坚持的原则,是内部审计最为本质的特征。但目前,企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与独立性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内部审计机构大多与财务部门兼设,这种财审合一的状况不符合审计独立性的要求。在审计过程中,内审机构在本企业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为本企业单位内部管理服务,不可避免地受本企业单位的利益限制,很难客观、公正的对审计事项发表准确、公正的审计意见。
4.企业单位内审人员业务素质偏低
内部审计人员是企业单位实施内部审计的主体,对内部审计的质量承担着最终的决定作用。从实际情况看,当前企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素质偏低主要体现在:1)内部审计人员不注意及时更新自身的知识储备与提高知识结构,进而缺乏当前审计工作对审计人员所应要求具有的综合审计能力与技巧;2)企业单位未定期对审计人员进行必要的专业培训和后续教育,很多审计人员已经不能再适应日益复杂的审计业务。
三、加强我国企业单位审计工作的策略与建议
坚持依法审计是审计水平不断提升的保证,因此,在审计的过程中,需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合理的审计,特别是一些审计机构的地位等方面的问题,需要进行有效的核实。结合企业单位实际,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明确规定内部审计机构的地位、内部审计的工作报告制度、内部审计人员具备的条件、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与权限、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内部审计工作的管理与考评及各项审计业务的具体程序等,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内部审计人员只有严格执行法定的工作程序,规范操作,按照规定的审计程序开展审计工作。
四、结语
总之,审计是我国现阶段各个部门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审计出来的问题,做好合理的解决十分重要,同时建立完善的审计体系是现阶段发展的要求,因此,在企业管理内部,首先我们需要提高工作的技能和方法,尽可能的熟悉业务,做好培训工作,其次需要我们全方位的进行合理、公正的审计,树立公平公正的意识,不断的提高整体的素质和管理的水平,为了我国的审计事业能够更快更好地发展,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是现阶段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参考文献:
[1]黄娟.完善企业内部审计.合作经济与科技.2008(02).
内部审计特征篇5
2000年11月14日,证监会首次上市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对包括银行在内的金融类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提出了等同于B股上市公司的审计要求。规定要求上市商业银行应聘请有商业银行审计经验的、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国内师事务所,按照中国独立审计准则对其依据中国会计和信息披露准则、制度编制的法定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同时,还要聘请获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特别许可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按国际通行的审计准则,对其按照通行的会计和信息披露准则编制的补充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即从2000年起上市银行需接受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双重审计。
2000年以前,上市银行遵循证券法规的要求执行与上公司A股相同的审计制度,仅仅由国内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审计,随着2000年执行双重审计制度后,其实施结果反映出境内外审计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差异突出的特点(见表1)。
表12000年境内外审计差异比较表
深圳虽然上市银行境内外审计的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差异在不断缩小,但差异的存在却是不可避免的。正如以上所说的关于对贷款分类和准备金计提的,即使是巴塞尔委员会的文件明确了稳健的原则,但各国还无法采用一致的做法,目前国际上既没有统一的贷款分类技术也没有评估贷款风险的标准程序,甚至对一些概念的解释也不尽相同。由于这些差异所导致的审计差异必然对投资者判断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产生重大的,关系到他们的投资决策。
(二)国内外在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上的差异
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是会计信息所应当达到或满足的基本质量要求,它是会计系统为达到会计目标而对会计信息的约束。国内外金融企业在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特征这一上同样存在差异。
1.巴塞尔银行监督委员会对银行信息披露的要求。巴塞尔委员会了一系列的标准、原则和建议,其中与信息质量特征有关的文件有:1998年9月的《衍生产品及交易监管信息框架》;1998年9月的《增强银行透明度》等,其中最重要的是《增强银行透明度》。在《增强银行透明度》中,巴塞尔委员会明确提出了“透明信息的质量特征”的概念,而且提炼为全面性、相关性、及时性、真实性、可比性和重要性。
2.我国有关会计与信息披露规范对金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表述。就目前情况而言,我国只有财政部制定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人民银行的《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对金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有专门阐述。一是财政部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该制度在第一章(总则)第7条中,列出了金融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的13条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归纳起来可以简要表述如下:真实性、实质重于形式、相关性、一致性,可比性、及时性、明晰性。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成本、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谨慎性和重要性。这些原则中的大部分可以被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机关作为金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具有权威性的规定。从制度对金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表述情况来看,制度基本上是照搬了《企业会计制度》的内容,缺乏针对金融企业特点而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所进行的专门,所给出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只是简单的陈述,并没有形成一个合理的体系,缺乏层次性和对各质量特征之间关系的揭示。二是中国人民银行的《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于2002年5月21日了《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这是我国迄今为止有关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最新规范,该办法的第5条中提出:“商业银行应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可比性的原则规范地进行披露信息。”显然,这里对银行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特征的陈述过于简单,缺乏有针对性的系统阐述与仔细推敲。
四、银行双重审计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
中国证监会规定要求上市商业银行应聘请有商业银行审计经验的、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独立审计准则对其依据中国会计和信息披露准则、制度编制的法定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同时,还要聘请获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特别许可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按国际通行的审计准则,对其按照通行的会计和信息披露准则编制的补充财务报告进行审计,也称为“补充审计”。我们可以看到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补充审计与我国现行规定不一致
目前,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审计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进行法定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外国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在中国境内临时办理有关业务的,须经有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也就是说,批准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国内执业是法律赋予财政部门的职权范围,法律并没有赋予其他部门这项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很显然,国际会计准则不属于我国财政部制定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国际会计准则或美国会计准则在我国没有法律效力。因此,双重审计制度的主要内容与我国现行有关会计法律不相协调。
(二)补充审计有悖于WTO国民待遇原则,也不符合国际惯例
国际上的双重审计的概念是指企业董事会或有关部门在对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明显存在质疑的情况下,比如,注册会计师与客户之间存在串通作弊的嫌疑或注册会计师对客户实施审计时缺乏独立性,委派另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再次进行审计,意在第二份审计报告可能否定第一份审计报告。国外也存在“联合审计”的情况,即两家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一个审计团体,共同出具一份审计报告。不论是双重审计还是联合审计,审计的基础均为客户按本国会计标准编制的财务报告。然而,我国以行政规定方式强制部分上市公司执行国际审计标准,并由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补充审计,这有悖于WTO国民待遇的原则。
(三)补充审计造成法律责任不明确
在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出现分歧时,由谁来仲裁?如果投资者依据审计报告进行决策,导致投资重大失误,引起法律纠纷,应当起诉实施法定审计的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还是起诉实施补充审计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呢?同时,由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补充审计”报告不是法定审计报告,没有法律效力,如果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虚假或者不实的审计报告,又如何追究其法律責任呢?
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的会计标准在逐渐完善中,1998年以来,财政部分别出台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关于利息核算的有关规定”等规章,分别对导致差异的因素做了相应的规定,使得金融类上市公司境内外审计差异不断缩小,其次中国证监会要求上市银行对差异进行披露,但由于差异存在的必然性,无法根除造成差异的源泉。正如FASB所言,披露并不能作为在会计报表中确认资产、负责、收入和费用的有效替代。另外相比其他上市公司双重审计制度增加了上市银行的负担。我们应当看到如果上市银行在双重审计制度下可能仅仅为了达到国外审计标准以缩小境内外审计差异为目的,那么就有可能不能很好地反映金融类上市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例如2000年我国的贷款呆账准备的会计标准与国际惯例基本一致,但是在执行中却存在重大差异。因此仅仅有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的会计标准是不够的,急需建立一套使会计准则得到恰当执行的支撑系统,即完善信息披露准则,制定高质量的审计准则和建立一支高执业水准的注册会计师队伍等。长远来看,我们认为,从和成本效益原则来看,上市银行财务报告审计应从“境内外双重审计”逐渐向“单一审计”过渡,上市银行也只需要聘请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报告审计。上市银行既可以聘请境外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也可以聘请境内的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境内事务所,应主要关注会计标准的国际化程度,注册会计师职业判断水平与能力以及职业道德规范的执行,聘请境外的事务所,则须注重其对我国银行业历史和国情的了解。
书目
[1]财政部。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内部审计特征篇6
中注协出台2010年CPA业务指导目录
中注协近日《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2010年)》。其中列出注册会计师业务11大类、262项,并将相关业务项目所涉及的主要法律依据、报告使用者、委托人、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要求、执业准则等逐项加以说明。
中注协开展CPA行业新业务拓展培训
按照大力拓展注册会计师业务领域的8项具体工作措施,结合《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领域业务拓展工作方案》和《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中注协组织开展远程教育(视频)、专题研讨、论坛、面授等多种培训形式,全面助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新业务拓展。
CPA行业领军人才选拔在京面试
6月20日,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后备队伍2010年度选拔测试面试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行,67名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后备队伍选拔测试笔试的注册会计师参加了本次面试选拔。
非金融机构申请支付服务需CPA审计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非金融机构从事支付服务进行了规范。为保证非金融机构从事支付服务的能力,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申请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必须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有关资料。
世博会跟踪审计结果将于明年7月公告
按照审计署要求,上海市审计局将对上海世博会相关资金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审计结果将于2011年7月向社会公告。同时,审计署将加强对这次审计的业务指导和质量检查。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需审计
农业部近日制定并下发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试行)》。该标准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设置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或委托有关记账机构记账、核算。财会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合作社的财会人员。
审计署加强新农合专项基金审计监督
审计署目前正在组织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基金进行审计调查,以促进我国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根据新农合部级联席会议要求,审计署从今年5月起,组织9个特派员办事处对安徽、湖北、江苏、辽宁、湖南、四川、福建、河南、黑龙江9省新农合基金筹集、使用、管理和相关配套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每省调查5个县,每县延伸调查2个乡镇卫生院。
中注协征集注册会计师行业史料
为了更好地总结回顾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历程,挖掘行业文化内涵,展示行业发展风采,中注协将建立行业史料展示厅,并举办“薪火相传开拓创新”主题展览活动。同时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历史中能够反映行业优良传统与优良作风的图文和实物资料,征集时间截止至2010年7月15日。
我国将设置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近日通过了金融硕士等19种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决定在我国设置资产评估、警务等硕士专业学位。文件称,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资产评估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资产评估人才培养体系,创新资产评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资产评估人才培养质量,特设置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
审计署援外项目审计结果
审计署日前了90个国外贷援款项目2009年度公证审计结果。审计结果表明,国外贷援款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较好,大部分项目单位能够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贷(援)款协议。但审计也发现部分项目单位在财务核算、项目和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审计发现,10个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或项目特定目的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出具了有保留意见报告。
政策
CPA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办法征求意见
中注协近日起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规定了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各相关主体在学时标准与学时要求、学时的取得途径、学时的申报与确认以及组织与认证等方面的程序框架,对于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且不符合豁免规定的非执业会员,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财政部: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为了加强财政票据管理,规范财政票据使用单位的财务行为,强化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财政部近日《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财政部:财政监督办法征求意见
为加强财政监督,规范监督行为,维护财经秩序,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财政部近日下发《财政监督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财经
财政部加强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管
财政部日前印发了《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加强对地方金融企业的财务监督管理,规范地方金融企业的财务行为。《办法》对地方金融企业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之和占净资产的比重进行规定,其中,从事银行业务的最高不得超过40%,从事非银行业务的最高不得超过50%。
财政部规范家电下乡补贴兑付工作
近日,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家电下乡补贴兑付工作防止骗补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对家电下乡产品信息录入、产品标识卡管理、补贴审核兑付以及日常监管都做出了严格规定。同时要求各省份有关部门于近期对辖区内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及补贴兑付情况进行自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股权激励限售股转让暂免征个税
国税总局日前印发了《限售股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稿》,其中明确,对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给予员工的股权激励限售股,现行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其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并明确规定了征税办法,转让这部分限售股暂免征税。
国税总局划定土地增值税预征最低限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称,6月底前,全国各省市地方税务局要将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向税务总局汇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5%,西部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各地要根据不同类型房地产确定适当的预征率。
五城市试点新能源汽车补贴
近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确定在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合肥等5个城市启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纯电动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6万元。
内地和香港签署税收协议第三议定书
5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与
香港特别行政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在北京分别代表内地和香港签署了《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三议定书。该议定书对两地税收《安排》信息交换条款进行了修订。
农村金融获四项重大税收优惠政策
为加快农村金融的发展,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近日,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人收入总额;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洪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比例减计收入。
部分商品出口退税取消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6月22日下发《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财税[2010]57号)。文件规定:自2010年7月15日起取消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其中包括:部分钢材;部分有色金属加工材;银粉;酒精、玉米淀粉;部分农药、医药、化工产品;部分塑料及制品、橡胶及制品、玻璃及制品。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扩大
近日,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银监会联合《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此次试点扩大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由上海市和广东省的4个城市扩大到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吉林、黑龙江、、新疆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保监会颁布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保监会近日颁布了《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并于2010年6月12日正式实施。
地方
上海推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技术规范
2010年6月12日,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召开常务理事会会议,审议《上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实施办法》、《上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技术规范》并进行表决。这两个法规,对评估行业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提升了行业协会在知识产权服务领域的作用和地位。
四川:责令22家会计师事务所整改
四川省财政厅近日通报了2009年对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和处理的情况,2009年受到处罚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人数都是有史以来最多的。通报的检查结果令人吃惊:检查的22家会计师事务所全部存在问题,均发出整改通知书。省财政厅并未公布受罚者名单。
毕马威厦门分公司十月揭牌
毕马威(KPMG)会计师事务所将于10月启用其新设于福建厦门的分公司,董事长CarsonTon表示,厦门分公司服务范围将辐射包括整个福建省在内的海峡西岸地区。至此,全球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全部入厦驻点。
两岸会计学术研讨会在台登场
2010海峡两岸会计学术研讨会近期在台湾国立政治大学举办。在中国会计学会带领下,来自大陆的近70名会计产官学界人士齐聚政大,与台湾会计学界共同讨论两岸会计学术合作之道。
数字
深市18冢公司信思披露小合格
深交所日前完成了对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2009年度信息披露的考核工作,公布了信息披露考核中不及格的主板和中小板公司名单,其中主板公司不合格12家,中小板公司不合格6家。深市主板2009年度信息披露考核不合格公司分别是:SST华新、深国商、ST玉源、宝石A、旭飞投资、ST银广夏、紫光古汉、茂化实华、ST亚太、ST锦化、ST城和宗申动力。
审计署1~5月审计情况统计结果
日前,审计署办公厅了2010年1至5月审计情况统计结果。据统计,1至5月,全国审计机关共审计261225-单位,依法查处了违法违规、损失浪费、侵害人民群众利益和被审计单位损益或财政收支不实等问题。通过审计,为国家增收节支71.2亿元,核减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或结算额94.2亿元,帮助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挽回或避免损失39.1亿元。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移送事项153件,涉及人员276人。
声音
刘玉廷:三年完成企业内控规范体系
“自2010年起,用三年左右时间,让整套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落地。”6月9日,在中国会计学会举办的全国财政系统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培训班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师资培训班上,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就如何有效贯彻实施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提出了时间表。刘玉廷表示,贯彻和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顺利进行,有赖于企业对内控配套指引的掌握程度,而决定企业内控实施水准的则是专业人才。
刘家义:继续加大资源环境审计力度
在桂林召开的世界审计组织环境审计工作组第13次大会上,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表示,审计署将继续加大资源环境审计力度,积极探索中国特色资源环境审计路子,为促进改善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国际
世界审计组织环境审计工作大会召开
世界审计组织环境审计工作组第13次大会于2010年6月8日至11日在广西桂林召开。本次大会主题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会议主要包含讨论世界审计组织环境审计工作组2011~2013年工作计划、气候变化审计专题研讨、世界审计组织环境审计工作组课题讨论、世界审计组织第20届大会主议题二论文研讨等内容。
IASB与FASB趋同工作联合公告
日前,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了一份重要的趋同工作联合公告。双方有意优先考虑重大的趋同项目,以便将工作重点更聚焦于那些双方相信能够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和美国公认会计原则(uSGAAP)的改进和趋同带来显著效应的问题和项目上。
美国公众公司舞弊最新研究报告
根据美国反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下属的发起人委员会(COSO)近日的一份最新研究报告显示,美国公众公司的虚假财务报告会对投资者和企业高管产生重大负面后果。报告指出,在涉嫌舞弊公告的前后两天内,新闻曝光会引起股价非正常下跌,平均跌幅达到16.7%。涉嫌舞弊的公司通常将经历破产、从股票交易所除名、或资产出售的窘境,而在90%的案件中,SEC会点名所涉及公司的CEO和(或者)CFO卷入其中。
新审验标准加强模拟财务信息审验
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已经提交了一份旨在解决模拟财务信息编报的新的审验标准。模拟财务信息是指为了给投资者提供某些特定交易影响的信息,即这些交易在早些时候发生,对历史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模拟财务信息的编报一般在仅仅依靠历史财务报表不能满足投资者决策需求时进行。
房地美房利美将从纽交所退市
联邦住房金融局(FHFA)发表声明,要求其监管的美国两大抵押贷款巨头房利美(FNM)与房地茭(FRE)将它们的股票从纽约证交所退市。退市的原因是两家公司的股价长期处于纽约交易所对股价要求的最低水平。
美参议院批准中小企业免于审计
综合外电16月1713报道,美国参议院金融改革法案谈判代表16日投票批准中小企业免5=2002年萨班斯会计法审计要求,这意味着这项审计豁免措施朝成为法律又迈进一步众议院议员此前已批准相同豁免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