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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经济体制(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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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经济体制篇1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西部的发展不仅关系到

一、中国的私有制经济发展对 中国经济 发展的作用考察

改革开放20年来,中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其中私有制经济的发展功不可没。改革开放以来私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私营、外资经济快速发展,在繁荣 市场 、方便人民生活等方面发挥着其他经济无法替代的作用,出现了“中国的奇迹”,经济活力大大增强,人民收入和生活水平迅速提高。据 统计 ,到1996年底,全国仅个体经济 工业 产值已占全社会的工业产值的16、5%个体经济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30、33%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还为政府增加了可观的 财政 收入,成为许多地方新的经济增长点。尤其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个体、私营经济已经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和促进农民脱贫致富的一条重要途径。1996年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向国家纳税448亿元,占全国工业 税收 总额的7%。个体、私营经济的“不可替代”作用更重要的是在安置就业方面。据统计,1992年底全国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为699、5万人,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总数的4、12%,1996年底则达到6188、19万人,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总数的8、99%。仅1996年上半年全国城镇个体、私营经济共吸纳170万人就业,个体私营经济已成为安置就业的主渠道。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私有制经济高速成长,而且中国自身的私营企业 获得了空前的发展,从1989-1998年中私营企业户数增长11倍,平均每户注册资本提高45倍。到1998年底,私营企业集团已高达1563户。中国所有制结构的上述变化,不仅是改革开放以来的 历史 事实,并且还将成为进一步的发展趋势。一定的制度变化是否代表历史的进步,孤立地看制度本身是难以回答的,从经济上讲,最根本的在于要考察制度变化所带来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否取得了较以往更为显著的成就。兹以相关统计数据为例,说明非公有制经济 投资 的变化对财政收入变化的影响 。

资料来源:《统计年鉴(1999)》

由上表可见,在1978-1998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个体和其他经济所占比重不断上升,同时的财政收入也在逐年增加。从经济发展的变化可以看到,随着私有制经济投资比重的不断增加,财政收入就会不断增加,人民的生活水平就会逐年提高。同样道理,随着中国各地所有制结构的不断调整,私有制经济的投资比重在不断增加,也就是说,随着私有制经济投资比重的不断增加,中国国民收入就会不断增加,人民的生活水平就会逐年提高。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20年来所取得的伟大成就是举世瞩目的,其中私有制经济功不可没。实践证明,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离不开私有制经济,这是我们党20年来实践经验的 总结 。

二、东西部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1、从横向比较来看东西部的发展现状。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逐步向沿海推进,中国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相对差距和绝对差距都在迅速扩大。

注:绝对差距按当年价计算 。相对差距系数=(大值-小值)/大值×100%。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各年度)、《中国统计摘要》(1999)和《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历史资料汇编》(1949-1995)中的有关数据计算。

1978年,中国 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之间人均gdp的绝对差距分别为153、6元和212、9元,到1990年分别为700、1元和885、8元,1998年又分别扩大到4270元和5490元(当年价)。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的相对差距系数则由44、4%迅速增加到55、9%,4二者分别扩大了16、9和11、5个百分点。1998年以后,东西部地区之间的人均gdp相对差距系数已扩大到57、7%,比1994年扩大了1、8个百分点。目前 西部地区的人均gdp水平还不到东部地区的一半。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客观现实。

从以上比较中可见,当前中国的地区发展 差距主要表现为东西差距,而且这种差距目前又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这已引起各方面的广泛注意。

2、原因分析 :首先,从表3可看出:1995-1997年,东部地区乡及乡以上工业 总产值增长由60、8%来源于外商和港澳台投资企业 ,而中、西部地区则分别有14、7%-21、6%。相反,东部国有和集体企业对工业增长的贡献率只有25、5%,中、西部地区则分别高达 62、7%和 50、6%。中西部贡献率较大的股份制企业,也大多数属于国有控股企业。这说明,中西部工业发展更多地依赖于增长比较缓慢的国有工业。

其次,西部地区在经济 上主要依赖于国有经济。在1986-1995年,东部地区国有工业对工业增长的贡献率只有24%,而中、西部地区则分别高达40%和51%。

注:本表按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 。

资料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1995年、1998年)计算。

启示:综上可见,东部沿海地区经济的快速增长主要是依靠私有制经济,经济发展迅速,而西部地区则主要依赖公有制经济,经济发展缓慢。所以说,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最主要原因之一是所有制经济结构的差异。

20年来的实践和东西部发展不平衡的原因分析都证明,私有制经济是中国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增长的强大推动力量,目前要加快西部大开发的步伐,要缩小东西部的差距,关键是要放手发展私有制经济,进一步加快国企改革的步伐,逐步降低国有企业的比重,这样才会促进实施西部大开发进程,尽快实现中国21世纪的重大战略任务。

三、西部大开发中发展私有制经济的政策建议

随着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中国私有制经济的地位与作用也逐步得到了全面肯定。私有制经济对发展生产、活跃流通、繁荣市场、方便人民生活、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稳定社会秩序,已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渐形成,非公有制经济面临的竞争压力不断加大,许多困难制约着它的发展。在西部大开发的过程中,要注重发展私有制经济,并为发展私有制经济创造良好的 环境 ,从而加快西部经济发展的步伐。

1、改变观念,从新的高度再认识私有制经济

发展私有制经济,关键在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从西部的实际出发,从新的理论 高度再认识必须破除姓“社”姓“资”的思想困扰,树立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新观念;破除歧视、限制私有制经济的传统思想与影响 和偏见,树立私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新观念;破除把以公有制为主体同发展私有制经济对立起来的思想倾向,树立多种经济成分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新观念,放开手脚,鼓励和引导私有制经济的更快发展。

2、配置政府 公共 资源,给与私有制经济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持

中国的私有制经济大多是中小企业,东西部经济的差距不断拉大,原因就在于西部的中小企业规模小、数量少,技术水平低、总体发展很缓慢。如果政府给予政策上的优惠,特别是在资金上的大力支持就会极大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西部经济的发展。在西方,中小企业是“政府扶持企业”的同意语。西方各国有一套专门的政策,其中 金融 扶持是一种重要手段和措施。日本根据相关 法律 专门制定了中小企业设备现代 化资金贷款制度和设备租赁制度,为中小企业提供长期无息贷款。而法国设立了国家 保险 ,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还设立了中小企业技术风险基金为其贷款担保。美国通过中小企业厅直接向中小企业贷款。而中国则没有针对私有制经济出台相应的金融政策,更没有其他各方面的优惠政策。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为私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前景,然而我国现有的信贷投入格局严重制约了私有制经济的发展, 银行 对私有企业投贷款是象征性的,给予很少的有连续性的配套资金支持,使其在技术改造、设备更新、规模扩大上很难得到长期的资金支持,因而,有些有前途的企业因资金得不到支持而难以上档次、上水平、上规模。

3、强化法律 规范,依法保护私有制经济 的合法权益

充分有效地为私有制经济提供法律保护,坚决制止损害私有制经济权益的行为。依法保护私有制经济企业 的自主经营权、知识产权、投资权、劳动用工权、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平调或强行非法改变其财产的权属关系,按照自愿原则,以明晰产权,防止产权纠纷,拒绝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对损害私有制企业权益的行为要认真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惩处。

西方经济体制篇2

一、西藏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程回顾

西藏社会主义改造基本上是在全国计划经济体制建立的大背景下完成的,因而也深受全国整体模式的,1980年3月,中央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会议明确指出,必须从西藏实际出发,放宽政策,采取特殊政策让西藏的农牧民得到休养生息,逐渐改善生活。西藏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在统一认识、统一思想和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确定了一系列休养生息、治穷致富的具体政策,这些政策可以概括为“放、免、减、保”四字方针。中央对西藏农牧民买行免征农牧业税的政策,使农牧民得到充分的休养生息,极大地激发了农牧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西藏市场经济的发育。

1984年第二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后,针对西藏经济的实际,在农区实行“土地归户使用,自主经营,长期不变”,在牧区实行“牲畜归户,私有私养,自主经营,长期不变”。西藏和全国一样迎来了一个大发展时机,但是由于思想认识上的偏差贻误了发展市场经济的机遇。

1989年10月中央及时召开了局常委会专门西藏问题,形成了十条意见,中央这次会议,对于纠正西藏工作一度在认识上和实践中出现的偏差,对于稳定局势、安定人心起了关键的作用,从根本上扭转了西藏局势,使西藏工作步入正确的轨道,实现了新时期西藏工作历史性转折。

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要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十四届三中全会构筑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1994年初区党委召开了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在经济体制改革上提出“按照总体上与全国框架一致、体制衔接、积极稳妥、循序渐进、适当变通”的原则,着眼于建立市场经济新机制。西藏与全国同步进行了计划、投资、财税、、物价等领域的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框架基本上形成。

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为西藏制定了八个方面的特殊政策,包括财税、金融、投资、价格补贴、外经贸、社会保障、农业和改革政策。

2001年,中央召开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会议了西藏工作的成就和经验,了新世纪初西藏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出了“促进经济从加快发展到跨越式发展,促进社会局势从基本稳定到了长治久安”的历史任务,加快西藏市场经济发展的进程。

二、制约西藏市场经济发展与完善的因素分析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探索,西藏同全国一样从“摸着石头过河”到“制度创新”再到“定型”。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但这一框架还存在许多问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一)制约西藏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发展的客观因素

西藏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阻碍了西藏与外界的接触,形成了相对封闭的“高原圈”。生产力发展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人们所说的其发展是一种的历史过程;另一种是跨越发展的历史过程,生产力前一种发展形式的特征是继承性,实质上是封闭性。一个民族或国家处在封闭或闭关自守的环境中,其生产力的发展只能是通过继承逐渐地进行。封闭的情况下必须导致“地广人稀”,市场难以形成。

(二)制约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的微观主体因素

(1)市场经济主体农牧民竞争力差,主要表现在:一是观念落后。由于历史上延续至今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不断滋生随遇而安、知足长乐、得过且过的观念和行为,人们缺乏接受新事物的愿望和能力,“等、靠、要”思想严重。二是文化素质低下,市场竞争意识淡薄,商品观念不强。根据2002年的人口普查统计,农牧区15岁及岁以上人口文盲和半文盲比例高达46、6%;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劳动力占农牧区劳动力总数达42、0%;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占9、8%;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仅占1、6%。即使具有初中、高中文化程度的劳动力,多数缺少就业技能、技术。农牧区劳动力素质低,一方面难以接受新农牧业知识,制约了农牧业生产率的提高。另一方面,农牧区劳动力适应不了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致使要素市场难以形成。

(2)微观主体企业。不仅总量小,而且极为分散,现有650户国有企业资产总值仅150亿元,企业平均资产2000多万元,既是现有的84户骨干企业,资产总量也只有88、71亿元,而且平均负责率达资产总量的47、58%,84户骨干企业的年总税收仅为10167万元,其中最大的20户企业上交的税金也只有4948万元,企业平均税收不过250万元。

(三)城乡二元结构阻碍了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完善

西藏自治区122、84万平方公里,人口262万,农牧区人口占80%。2001全GDP为138亿元,在西藏经济结构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6、32亿元,约占总产值的31%,二、三产业分别为26、75亿元和54、35亿元。从一、二、三产业的比重看西藏自治区的经济处于较为明显的二元结构中。2000年,全国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2、8:1,云南省为4、3:1,自然条件相似、经济水平相当的青海省和贵州省分别为3、5:1和3、4:1,而西藏自治区则高达5、6:1。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导致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城乡分割、流动不畅,阻碍了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

(四)积累率不足,导致资本市场的落后

西藏生产力水平低下,分工不发达,商品率和市场程度较低,储蓄率和投资率低下影响了资本市场的形成。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缪尔达尔提出的“循环积累因果关系”认为;市场的力量通常是倾向与增加而不是减少区域间的差异。他指出,由于聚集经济的存在,发达区域会因市场的作用而会持续累计地加速增长,并同时产生扩散效应和回流效应,在市场机制作用上,发达地区经济表现为一种上升的正反馈运动,不发达地区表现为一种下降的负反馈运动。即发达地区更发达,不发达地区更不发达。西藏市场发育程度较低,资本市场的形成缓慢,市场经济体制就难以建立和完善,这是一个恶性的循环过程。

(五)政府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弱,宏观调控体系难以构筑

西藏政府机构经过多次改革,但至今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未得以根本解决。如政企不分,关系不顺,职能交叉,机构庞大,人员过多,结构不合理,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等。一些职能部门仍然习惯于计划经济的管理方式,直接干涉微观主体的生产和经营活动,甚至用收费来代替服务。 三、建立和完善西藏主义市场体制的对策

针对西藏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存在的,要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当务之急,必须从西藏实际出发,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开放的力度,吸引各类生产要素参与西藏大开发

西藏经济缓慢的众多弊端都源于封闭。在经济动态发展的过程中,一定的区域与不断发展的新兴部门之间时常产生供求矛盾,为了弥补经济源对于发展新部门的相对供给不足,加大开放同其它地区的合作便成为必然。开放程度越大,经济发展水平越能迅速提高。因而进一步扩大对内外开放,利用国内外、区内外资源、市场和人才,是加快西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的必然选择和有效途径。西藏全方位开放的层次、范围和力度,应体现在以下这些方面:

第一,在开放规模上,要从部分生产要素开放扩大到各种生产要素开放,提高整个市场开放度。,西藏第三产业尤其是业、房地产、科教文卫、运输、等领域基本上未对外开放,属于禁区。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这些领域要对各种所有制经济实体开放。

第二,在开放形态上,要从过去引进资金、输出商品为主转向以体制、服务开放为主。能否实现这种转变,关键要看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的程度。

第三,实施开放的沿边推进战略。应当充分发挥邻近地区地缘、资源、口岸优势,建立对外经济信息等。

第四,上要突破公有制的惟一性。公有制并不是最先进的最高级的,如果能够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这样的所有制就是先进的。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要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要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非公有制要进入更多投资行业和领域,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享受与其他企业同等待遇。

(二)大力培育微观经济主体

1、加快国有企业改革。西藏目前区内国有企业总体上数量少、规模小,进行深入改革的社会震动也相对较小,因此完全可以采用比较彻底的方式来进行改革,即直接从国有企业内部关键问题着手,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产权制度。当然改革的具体实施可以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区内的骨干龙头企业可以较多地在资产重组的基础上进行规范的股份制改革,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应及早破产拍卖,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其他一些企业还可以考虑采取租赁、出售股权、承包等改革形式。

2、提高农牧民参于市场竞争的能力。深化农牧区改革,加快农牧区发展,完善基础,加大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力度。引导农牧民增强商品意识,搞活农牧区流通。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大力扶持农牧民创办经济合作组织、中介组织,提高农牧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自我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农牧业推广体系,加强基层科技队伍建设,加大实用技术培训力度,增强农牧民采用技术能力。加快建立农牧民技术培训和劳务输出机制,提高农牧民参与工程建设和从事二、三产业的能力。

(三)大力发展小城镇,统筹城乡发展

大力发展小城镇。小城镇建设一定要搞好规划,以地县所在地为基础,以沿线、传统驿站、和集市贸易点、主要旅游景点、边境口岸为重点,适当合并人口较少的乡村,规划农牧区产业和基础设施布局,形成为中心城市、骨干城市、建制镇和强乡为支撑的城镇体系。小城镇建设要借鉴传统,突出特色,与周围的地理环境和民族文化熔为一体。探索引用市场机制、引导集体、个人、私营企业等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小城镇建设和开发。要结合农牧业综合开发、扶贫点建设等、把生产生活条件恶劣,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的群众,搬迁到条件相对较好的、适合生存和发展的地方,真正做到搬得出、留得住,能致富。同时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农牧民进城务工的一切限制。

(四)建设和培育市场体系

健全的现代市场体系是促进商品自由流动和生产要素合理、高效配置的基本条件,是各市场主体充分、公平竞争的基本保证。目前我区要以培育农牧的市场为重点,继续发展商品市场,大力发展要素市场,在我区农牧区市场建设是最薄弱的环节,要按照先简易后提高的思路,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农牧区市场体系建设。围绕交通枢纽、产品集散地,传统集市贸易点等重点搞好农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完善市场设施和信息体系,增强服务功能,为农畜产品流通创造很好条件,同时,要紧紧结合农畜产品交易市场,培养一批农牧民经纪人,农畜产品贩运大户以及富有特色的专业村、专业协会组织,把农畜产品推向市场,把市场信息带给农牧户,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要根据商品流通的需要能大则大,易小则小的原则,建立面向农牧区,服务农牧民的生产资料市场和消费品批发市场。要大力改造,提升城镇商品市场,因地制宜地建设一批中小型超市,逐步规范零售市场,方便居民生活。引导商品市场不断引进制、物流配送、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延伸服务功能。要本着大力发展,不断规范的原则,加强金融、劳动力、房地产、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建设。

(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要完善宏观调控体系。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深化设资体制改革、税收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改革、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涉外经济体制改革。

西方经济体制篇3

当西方经济体在本次金融危机中风雨飘摇时,中国成为稳定全球经济的中流砥柱。2010年,中国又率先跨出了经济全面复苏的脚步。但是,如果人们对比中国企业和西方企业的运营效率,却很容易发现有相当大的差距。这看起来是―个悖论:中国经济总体很强,而构成经济总体的企业个体却比较弱。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现象?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领导人非常智慧地创造了“有计划的市场经济”这种经济制度,把经济体的一部分(主要是制造业和消费品行业)通过市场化对外资以及私营企业放开;而把另一部分(主要是资源、金融及基础行业等)通过国企控制进行计划和调控。这样,尽管单个国企的效率不高,国家的一体化调控还是能够帮助提升中国经济的总体竞争力。因为它可以通过一个国家的范畴统一来协、调不同的经济部门,然后形成一种协同效应,使这种协同效应大过单个企业的竞争能力的总和。

比如,国家对资源类或者基础行业的控制能够帮助稳定制造业的输入成本,对汇率的控制可以提升整个制造业的出口竞争力,对金融体系的控制可以帮助快速释放或者控制市场流动性等。这些都是计划部门所产生的竞争力。这也会使这种体制下的国有企业面临一些问题。

而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经济体制的核心思想,是将社会资源充分释放到市场化的企业里面,通过完全的市场化竞争,鼓励企业提升竞争力,从而提升整个经济体的竞争力。通过一百多年的发展,西方大企业通过不断的管理改进,在不断的生存与淘汰中将企业效率提升到了极致,也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将足迹踏遍了全世界的各个角落。

然而,当跨国企业的股东在全球范围多元化后,企业利益会较少地与某个国家的利益完全重合。因此,每个行业内领先的跨国企业更多是从股东的角度或是企业自身的角度出发做出决策。这就比较难以形成一个国家整体经济的竞争力。这也是中国和西方的经济发展的―个重大差别所在。

相比西方企业,中国的国有大型企业自身的国家符号的印迹是很深的。这就导致了中西方两种经济体和经济体中企业个体的竞争力有着截然相反的差别。很多人不理解这一现象是因为没看到两种体制的差别。

钱德勒的研究表明,现代经济中,经济体的竞争力体现在大型企业对于资源的使用调配上。西方经济体的资源调配效率主要体现在跨国公司从企业自身发展目标出发对资源的调配。而中国的政府通过国有企业群体掌握着经济体内的大部分资源,因此,中国经济的资源使用效率主要体现在政府对各个经济部门的资源调配的能力。所以,中国的经济竞争力是靠经济学家来决定,是从宏观层面来决定的;而西方的经济竞争力是靠企业家来决定,是从微观层面来决定的。这是中国和西方的另一个差异所在。

西方经济体制篇4

[关键词] 西部民族地区 非公有制经济 发展

在“十七大”报告中,党提出了“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西部民族地区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应该何去何从值得思考。我们有必要对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五”期间西部民族地区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状况作一个回顾和审视。

一、西部民族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现状

1、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成就及变化趋势

(1)发展迅速。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和经济发展,西部民族地区工业经济中其他经济类型发展迅速,成为目前西部民族地区工业经济的主体。1984年,全民所有制工业和集体所有制工业完成的工业总产值占99%,其他经济类型完成的工业总产值只有1%左右(见图1)。到2005年,西部民族地区工业经济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产值比例下降为41、3%,集体企业的产值比例下降到1、26%,其他经济类型完成的工业总产值比例上升到57、43%。这些比率的变动趋势和全国工业经济变动趋势是一致的,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西部民族地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取得的成就和进展。

在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上,西部民族地区与东部在规模、速度、结构等多方面存在着比较大的差距,且这一差距仍有扩大的趋势。

(2)个体、私营经济部门成为就业和再就业的主渠道。2004年的国有企业就业人数在总就业人数中的比重为52、67%,较2000年下降了4、24个百分点;在集体企业就业的人数所占比重为8、05%,较2000年略有上升;在私营企业就业的人数在总就业人数中的比重从2000年的9、85%上升到2004年的15、20%;从事个体经营的人数和比重略有下降。总的来看,2004年在公有制经济部门就业的人数有所下降,公有制经济部门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60、72%。私营企业新增就业人员204、67万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部门的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39、29%,所占比重上升了4、07个百分点。非公有制经济部门成为西部民族地区社会就业和再就业的主渠道。

2、西部民族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非公有制经济总体规模偏小。2004年西部民族地区私营企业工业总产值比2000年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占GRP和工业总产值的份额分别上升了4、19个百分点和7、99个百分点。但是私营企业工业产值对GRP的贡献还是偏低,在西部民族地区工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仍然很低,仅为11、63%。(数据来源:根据《中国区域经济统计年鉴2001》、《中国区域经济统计年鉴2005》的数据整理而得)和全国及发达地区相比,西部民族地区工业经济中,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的比重仍很高,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还存在很大差距(见图2)。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6年》相关数据整理计算

从区域经济发展情况看,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民族地区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平衡。截至2004年底,西部地区共有私营企业数、从业人员数、注册资金数分别占全国的15、59%、16、56%、14、6%,分别是东部地区的23、00%、25、58%、21、01%,户均注册资金约为122、82万元。这说明西部地区的私营企业主要以中小企业为主,这些数据在一定程度说明了西部民族地区的非公有制经济规模还偏小。

(2)产业结构单一,组织结构规模化、规范化程度较低。从产业结构来看,个体、私营经济的产业结构以第三产业为主,第二产业次之,第一产业较弱。从总体上看,个体、私营经济在产业结构上仍是以第三产业为主,且大部分还局限于小型加工、零售商业和饮食服务业。[4]从行业分布看,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最先进入投资少、见效快的服务业,其次是依托资源优势和廉价劳动力的产业。产业、产品结构单一化,抑制了西部民族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同时也加剧了与东部地区发展相比质的差距。

截止2004年底,个体工商户与私营企业户数的比例约为11、50∶1。该地区的个体工商户数比重远远高于私营企业的比重,这反映出该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的规模化和规范化程度都较低。

从纵向比较来看,该地区的非公有制经济在改革开放以来有了长足的发展;但经过与东部地区的横向比较,更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该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无论在整体规模、发展水平,还是在对经济的贡献方面都与东部地区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二、西部民族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现状的成因分析

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水平取决于多种因素,该地区主要面临着以下几个障碍:

1、资本自我积累能力有限,自我发展能力弱

西部民族地区作为欠发达地区,其自身的资本积累能力有限,这是制约西部民族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主要表现在:

首先,区内储蓄缺口大。从储蓄来源看, 西部民族地区区内可获得的储蓄包括居民、企业和政府储蓄。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低、贫困面大,贫困率高的影响,居民储蓄少;企业储蓄受数量、规模、经济效益的限制也不高;地方财政高度依赖中央财政的补贴和转移支付。

其次,区域资金流失严重,加剧了西部民族地区的资金供求矛盾,仅通过邮政储蓄(只存不贷)这一种方式就从西部民族地区抽走了大量资金。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该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受到自身资本积累能力弱的制约,自我发展能力明显不足。

2、融资难

融资渠道不畅、狭窄是西部民族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

首先,从体制上看,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以及区域性银行对资产质量的追求胜过对利润的追求,共同加重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此外,非公有制企业也无法享受开发区企业应有的政策优惠等等。这种政策性差异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非公有制企业融资渠道的拓展。

其次,从制度上来看,非公有制经济融资渠道不畅,主要表现如下:一是担保公司和各类基金制度还未完善;二是金融机构为非公有制企业服务严重不足;三是融资渠道狭窄。

最后,从非公有制企业自身来看,非公有制企业一般规模较小、资金匮乏、偿债能力弱、加上经营观念和管理模式相对落后、财产抵押实力不足信用基础差,这加大了银行对非公有制企业放贷的风险,缩小了非公有制企业的融资范围。

3、发展环境亟待进一步改善

第七次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结果显示:目前,西部地区私营企业的税收和非税收负担依然较重,呈现出“三项支出”(交费、摊派、公关招待费用)的平均值上升,交费支出平均值从2003年的36、9万元上升到2005年的39、4万元,农村农民负担减轻后,城镇私营企业的非税负担有加重的趋势。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过程中源于地方政府缺位与越位以及不规范行为的障碍亟待进一步解除。

三、对策建议

1、更新观念,统一、提高认识

地方政府领导应该积极转变思想观念,必须增强运用科学发展观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自觉性。同时,地方领导应积极带领全体行政人员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大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2、建立健全地方政府依法行政的约束机制

建立健全地方政府依法行政的有效约束机制。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建立健全有效、可操作的激励竞争机制。

积极推动地方政府服务方式创新,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以促进政企关系良性互动。

3、积极引导、扶持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中介组织

在西部民族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在坚持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的原则下,大力发展中介组织,不断完善社会服务体系,为非公有制经济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4、积极拓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融资渠道

大力推进信贷方式创新,积极创新信贷业务品种,扩大贷款的抵押担保范围,帮助解决中小企业因缺乏不动产而面临的抵押难问题。政府和金融部门要进一步联合推进多元化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问题。

5、积极营造和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营造良好的创业兴业环境。坚决杜绝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乱拉赞助、重复培训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减少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改进服务方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

6、积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自组织机制

一是大力支持非公有制企业推进科技创新,实现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二是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尽快走出家族式管理的模式,在管理上实现质的飞跃。三是引导企业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如实提供统计资料,鼓励企业讲求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在市场上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结束语

西部民族地区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在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背景下面临着巨大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在回顾和审视了西部民族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历程之后,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客观存在的差距与不足,要深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应该在地方政府的主导下,在进一步确保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扶持力度和效度。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1985[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85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6[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6

[3]马洪王梦奎:2005中国经济年鉴[M]、北京:中国经济年鉴出版社,2005,P880、根据相关数据整理而得

西方经济体制篇5

[关键词] 区域经济;发展;财税政策;选择

一、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差异

区域经济的不平衡和地区经济差距的存在是各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逾越的经济发展阶段,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在其经济发展过程中,都曾出现过不平衡发展和不同程度的地区差距问题,而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和地区经济差距问题表现的更为突出。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主要体现在东、中、西部三大经济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上。从总体看,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而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比较低,特别是地域辽阔的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最低主要可以这样认为,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滞后是造成我国现阶段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主要因素。当然,造成我国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滞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有东西部经济发展历史上形成的差距以及西部地区地处内陆、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等对西部经济发展形成的制约等客观方面的原因,也与我国政府制定和实施的经济政策,特别是财税政策有关,从一定意义上说,当前我国实施的财税政策是造成我国的原因之一。不可否认,近年来,中央政府实施了相应的产业政策、投资倾斜政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等多种措施,旨在通过加快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以缩小我国经济发展差距,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但是,实际上,我国地区间经济发展差距,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之间经济发展差距并未因此而缩小,反而还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区域经济发展的巨大差异已成为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因此,从财税政策角度考察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问题,就显得尤为必要。

二、我国现行财税政策在协调区域经济发展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协调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作为宏观调控手段之一的财税政策,是政府作用于经济的重要手段。这是由于政府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协调,通常是通过对财政资源这种公共品在各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动态配置来实现的,财税政策是政府配置财政资源的制度基础。财税政策是政府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对一部分社会产品进行集中分配所采取的宏观调控措施。一方面,作为政府分配财政资源的依据,实现着政府在各区域公平配置财政资源的功能;另一方面,它为各市场主体提供市场信号,借助市场信号影响区域市场主体的行为,最终引导资源、要素和产品在区域之间重新配置,以缩小由于资源禀赋、历史原因及市场机制自发作用而形成的地区经济差距。由此可见,财税政策对于区域经济的干预不是取代市场,而是在市场调节的基础上,针对市场机制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失灵领域进行调节和引导,是运用政府和市场“两只手”,保持发达地区经济持续增长,促进落后地区经济发展、实现区域经济协调的重要工具。但是,由于我国现行财税政策存在问题的限制,降低了其在协调区域经济发展方面作用的发挥,其突出体现在分税体制不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不合理等方面,具体包括:

(一)财政政策方面

1、现行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在1994年我国推行的分税制改革中,中央按“基数法”进行税收返还和体制补助,由于东部地区扩张基数的能力远高于中西部地区,中西部各省财政收人基数低,这样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自然接受的返还就多,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则取得的返还就少,这种税收返还未能发挥它在协调区域经济发展中应起的作用,致使富的地方愈富,穷的地方更穷,不仅未能解决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地区财力分配不均和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过大的问题,而且以体制方式肯定了这种差距,加剧了地区间的差距。

2、财政投资资金来源于政府财政资金和国债资金,融资渠道单一,资金规模较小,资金使用的政策性不强,投资结构不合理,投资效益低。

3、专项拨款和结算补助分配办法不规范,随意性大,分配结果使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反而得到更多的拨款,不但未能解决公共服务能力均等化问题,反而使东西部差距进一步扩大。

(二)税收政策方面

由于地方税制以及税收优惠政策、资源税、生产型的增值税等现行税收制度存在的明显缺陷,使统一的税制在不同的地区产生了不同的税负效应,影响了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不合理的税收政策对地区间经济发展差距甚至起到了“逆向调节”的作用。

1、地方税制设计不合理。地方税制既是地方政府取得财政资金,支持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制度基础,也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调节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由于我国现行地方税制设计不合理,严重制约了其对区域经济发展所具有的调节作用的发挥。其具体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一方面现行税收制度中作为以第三产业为主要税源的营业税是地方政府的固定收入,我们知道,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与区域产业结构高级化存在正相关关系,即区域产业结构愈高级化,该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愈高。由此可见,经济发展落后地区第三产业不发达,税源极为有限,造成地方财政收入不足;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既没有独立的地方税收立法权,也没有独立的税收减免权,不利于调动地方积极性,这严重制约了地方资源配置效率。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税收减免权,但在具体实践中,由于税务部门及各地方政府没有权限依据经济发展现状对税收政策进行调整,也就导致税收政策中存在的制度性缺陷不能得到及时的纠正和调整。

2、税收政策的调整并没有使中西部获得比东部地区更多的税收优惠,西部地区的税负仍然重于东部地区。综观我国已付诸实施的无论是西部大开发中的税收优惠政策,还是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中部崛起中的税收优惠政策,它们无一不是从我国东部开发中所实施的税收优惠政策中移植过来的。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之所以在东部经济发展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是由于这些优惠政策东部享有,而中西部不能分享所造成的。但当这些优惠政策从东部移植于中西部时,东部地区并不丧失对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权。况且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没有体现出产业导向,对国家需要优先发展的产业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并无特别的鼓励措施,对产业结构的引导能力不强。目前,西部地区迫切需要发展的是交通、能源、原材料等基础产业以及高科技产业,而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行业倾斜度却明显不够。因此,寄希望于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来实现缩小东西部经济发展差距,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就显得力不从心。

3、现行税制结构存在的问题。1994年税制改革后,“生产型”增值税使资本有机构成高的产业的税负重于其它产业。我国西部地区依其优越的自然资源条件,形成了以资源开采、重工业等这些资本有机构成高为特色的产业布置格局;加之对“生产型”增值税转型试点改革的优惠措施,时至今日还没有惠及到西部地区,所有这些,都使得西部地区产业税负增加,从而不利于西部优势产业的发展。同时,现行的资源税制度由于税率过低,征税范围有限,加之政府对资源产品所实行的价格管制等。这种粗糙的资源税制度造成了自然资源的巨大浪费,同时也不利于西部地区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财政优势。

综上所述,新税制实行以后,中央财政在全国财政中比重大幅度上升,而中西部地区所获得的税收返还在全部税收返还中所占比重下降,表明中西部地区相对较重的财政税收负担不但没有得到减轻反而进一步加重。中西部地方财政困难较大,不能像东部地区财政那样对企业进行较多的税收返还,因而中西部地区企业所承担的实际税收负担相对较重。在各地以税收返还政策吸引外部投资的竞争压力下,中西部地区的地方财政本已入不敷出,对企业拿不出较大力度的税收返还措施。显然,这样的税收政策强化了东部地区特别是沿海地区的积聚效应,使得沿海地区有了更强的比较优势,加大了东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差距。

三、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财税政策选择

(一)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

1、建立有效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我国实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主要是以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比重这个指标来衡量中央与地方的分权情况,其一般也作为中央调控能力的标志;同时这个指标也以全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为参照。全国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在很大程度上是指各级政府所取得公共物品占社会物品总额的份额,是国家汲取能力的标志,也是国家行政的物质基础。从理论上讲,由这两个比重组成的曲线图一般来讲不会出现交叉,假如交叉情形出现,就说明财税体制安排出现了问题:即或是中央财政集权过度,或是分权过度;或是国家汲取公共物品能力过强,或是偏弱。所有这些都会影响到地方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能力和地区间的财政均衡,进而影响到转移配置制度的实施。一般而言,中央财政只有在财政初次分配中占有较大的比重,才能保证有足够的财力用于对地方的转移支付,才能通过转移支付逐步促进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逐步缩小地区差距。

2、建立以横向均衡为首要目标的转移支付制度。财政转移支付包括纵向平衡和横向平衡,前者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拨款,后者则是为保证各地方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水平基本均衡而给予的补助。事实证明,落后地区在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需求量要比发达地区更大,与落后地区相比,发达地区的财政资金的边际效用是递减的,这就需要中央政府从整体利益出发,借助转移支付的方法在地区之间实现预算调剂,增加财政资金的边际效用,以实现横向均衡目标。

(二)协调区域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选择

1、优化地方税制设计,扩大调节范围,增强调节能力。首先,应确定地方税种构成。在我国目前财税体制条件下,应明确建立以营业税和所得税为主体,以财产税和行为税为补充的地方税制度,这不仅可以理顺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改善地方政府财政拮据状况;而且有利于遏制地方政府借助不正当手段筹集财政资源。其次,赋予地方政府在地方税种范围内的相机抉择的税收决策权。这既可以弥补我国现存的税收制度缺陷,也可以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提高税收政策效率。

2、调整税收优惠政策,建立以产业导向为主体的税收优惠体系。税收优惠要从传统的以区域优惠为主转向以产业优惠为主。改变我国目前实践中产生众多负面因素的区域导向税收扶持政策,实行统一、规范、易于操作的产业导向型税收优惠政策。通过税收政策和产业政策的相互配合,推动中西部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

3、优化税制结构,适当降低落后地区税负。一是对中西部地区实行积极有效的税收减免政策,应特别强调以中央税的减免为主,真正体现国家对中西部等落后地区的实际扶持。二是进一步扩大增值税转型的试点范围。使这项具有税收优惠性质的政策及早惠及于西部地区。实现“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刺激和鼓励投资,给该地区创造一个经济快速发展的机遇和环境;三是要实行吸引投资的税收政策。对投资于中西部地区的企业,实行特殊的税收优惠待遇。这里着重强调的是这种特殊的税收优惠待遇,只能是投资于中西部的企业所独享的。例如对外来投资者以来源于中西部的税后所得再投资于中西部地区的,实行全额退税的鼓励政策等。四是完善资源税制度。资源税制度改革应遵循适当提高税率、拓宽征税范围的思路。一方面利用资源税税负转嫁功能,提高资源产品消费者的消费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另一方面利用资源税的分配功能,改善资源产品生产地地方政府财政状况,更好地发挥其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调节作用,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朱春灿、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地方税制改革[J]、亚太经济,2006,(3)、

[2]王曙光,等、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财税特征及其对策[J]、中国林业经济,2006,(1)、

西方经济体制篇6

2009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常务副市长黄奇帆首次提出“西三角经济圈”的概念,并希望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引起外界的广泛关注。所谓“西三角经济圈”是以西安为中心的关中城市群,联合重庆城市群、成都城市群,大西北与大西南联手,共同打造中国经济第四增长极。整个“西三角经济圈”大致包括重庆市、成都市和西安市及其周边地区,总面积22万平方公里,1、18亿人口,包含约50座城市,经济圈经济总量近2万亿,约占西部经济总量的40%。目前,“西三角经济圈”仍处于初步设想阶段,本文认为这一大胆设想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若建议经过论证完善并被国家批准,中国经济新的增长极将出现在西部大地上,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也必将掀开崭新的历史篇章。

一、构建“西三角经济圈”的意义

1、构建“西三角经济圈”是城市化进程发展的需要

“城市化是指在一个国家或社会中人口由乡村向城市转移,从而造成农村中具有城市特质的城镇的增加,引起城市数量增加和城市规模扩大以及城市经济社会化、现代化和集约化程度提高的过程。”城市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综合体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从城市形成到城市化进程开始的几千年间,世界城市人口比重在一个很低的水平线上缓慢增长,进入工业革命之后,城市化呈现出一个迅速而持久的过程。19世纪的欧洲是世界城市化进程最快的地区,1925年左右,世界发达地区的城市化达到最高潮,此后城市化主流逐渐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值得关注的是,发达国家在城市化速度趋缓的同时,其城市化进程呈现新的特征,即形成了由若干城市组成的城市群、城市带。如以纽约为中心的美国东北部大西洋沿岸城市群、以芝加哥为中心的北美五大湖城市群、以东京为中心的日本太平洋沿岸城市群、以伦敦为核心的英国城市群、以巴黎为中心的欧洲西北部城市群。

城市群突破了行政地域的概念。城市群在一定地域范围内把若干个不同性质、类型和等级规模的城市联结起来,这些城市往往以一个或两个特大城市作为区域经济的核心,依托一定的自然环境和交通条件,城市和城市之间有着密切的经济和信息往来,分工合作,形成一个区域共同体,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由多个城市群或单个大的城市群即可构成经济圈,即一定区域范围内的经济组织实体,是生产布局的一种地域组合形式。世界上大的经济圈在世界经济和产业分工中具有重大影响。根据中国城市发展报告显示,全世界范围内,美国三大都会区(大纽约区、五大湖区、大洛杉矶区)的GDP占全美国的份额为67%。日本三大都市圈GDP占全日本的份额则达到70%。在全球化的浪潮下,各个国家、地区和企业都面临着严峻的国际竞争环境。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通过构建城市群进而形成经济圈参与国际竞争逐渐成为一种比较流行的做法。

我国东部地区相对比较发达,目前,已出现了几大主要城市群济区。如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珠江三角洲城市群、京津唐城市群、山东半岛城市群,对东部乃至全国经济起到了比较大的带动和辐射作用。西部城市群在数量、规模、发展程度上和东部的差距越来越大。因此,借鉴国际和国内的经验,在我国西部发展具有一定规模的城市群,进而形成城市经济圈,对发挥大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西部城市之间的优势互补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是促进西部发展的一个很好的思路。另外,我国西部以重庆、成都和西安几个重要城市为首的城市群的快速发展也为形成经济圈提供了条件。成渝经济区正在快速发展,同时,以西安、关中为中心的城市群和经济区也在迅速成长。据统计,2008年前3季度,陕川渝三地国内生产总值之和为17080、47亿元,占西部12省市区国民生产总值的42、88%,是西部地区经济实力最强的区域。随着交通等基础设施的飞速发展,西安、成都、重庆三个西部特大城市已经形成空中一小时经济圈,陆上高速公路和铁路客运专线“三小时经济圈”也指日可待。“西三角经济圈”将突破秦岭屏障,将成渝经济带和关中经济带贯通,将中国西部较具潜力和实力的三大城市整合了起来,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可以在更大范围内整合资源,提升合力。整个西部的发展应充分发挥增长极的扩散和辐射效应,增长极周围地区的经济布局应以发展增长极的上、下游产业,为其配套、服务以及“拾遗补缺”为主。

2、构建“西三角经济圈”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必然要求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目前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区域经济一体化要求按照区域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在中心地区吸纳和辐射的带动作用下,充分发挥地区优势,通过合理的地域分工,在全区域内优化配置生产要素,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高区域经济总体效益。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可以避免产业同构化,通过明确各地的功能定位,确立其以优势产业为龙头的产业发展格局。做到真正能够发挥各地区的比较优势,形成区域经济的整体优势,使各地取得比较效益。区域经济一体化,可以充分利用中心城市的辐射作用,推进产业升级。“西三角经济圈”的建立将在一定程度上使行政区间合作开始突破“省界”,产业结构趋同程度不断减弱,市场要素在更大范围内实现整合,并对整个西部地区产生吸纳和辐射带动作用。

首先,“西三角经济圈”科技实力雄厚,拥有三大部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几所部级科研基地、近100所普通高等院校,在航天航空、电子通讯、软件设计、光电、生物医药、软件、新材料、环保、机电一体化等领域拥有强大优势。“西三角经济圈”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在“西三角经济圈”,支柱产业主要包括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军工制造、软件产业、石油天然气化工、材料工业、电子信息、航天工业等。这些产业的最大特点,就是其产业上下游关联度极高,带动力强,容易形成庞大的产业链,能够向西部其他地区进行产业辐射,其增长极的作用突出。另外,川陕渝三地在产业发展上也各有优势,可以取长补短,优势互补,协调发展。西安在高新技术方面、装备制造业和飞机制造业方面很有优势。陕西的能源和矿产资源也很丰富,在发展农副产品和旅游方面也有一定潜力。重庆工业基础雄厚,制造业相对较发达,在体制创新、改革与试验方面走在“西三角”乃至全国前列。近期,重庆在IT、信息产业方面也有长足发展。成都是倾向于消费型经济的城市,同时创意产业、服务性行业、娱乐等行业比较发达。这些都为发展区域经济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西三角经济圈”概念的提出,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转变的需要

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已经有十个年头,西部地区十二个

省区市整体上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西部地区与东部发达地区的差距还在扩大。通过“西三角经济区”的建设,可为陕甘乃至广大远离江海的西部地区打造出一个出海口,使西部地区和华东地区乃至世界各地通过长江航运联系起来,加快与世界经济接轨,同时也为华东地区打造出新的经济腹地。另外,各地重复建设、争夺和浪费资源的现象日益突出,不利于资源的有效聚集和高效利用,不利于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编制的“十一五”期间西部大开发的总体规划,西部将重点发展六类有特色的优势产业:能源、矿产资源、高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农副产品深加工、旅游。但是,西部地区一直没有一个实力很强的经济圈,缺乏核心的辐射力与带动力。只有整合资源。改变三地在发展上各自为政的局面,才能得到中央更多的支持,才能促进西部的进一步发展。因此,采取非均衡发展模式,打造西部最大增长极的“西三角经济圈”,将有利于西部大开发战略思路和途径的调整,有利于发挥占西部经济总量40%的“西三角经济圈”的聚集、辐射、带动的作用,从而加快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步伐,早日在西部地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总之,“西三角经济圈”的构想是“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进一步深入,它着眼于在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中考虑对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推进,使西部大开发由点带线,由线带面深层突破。因此,通过“西三角经济圈”提升西部版块话语权,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地区之间的发展不平衡,对于整个西部崛起意义重大。

二、构建“西三角经济圈”的发展思路

1、建立跨行政区的联合协调机构和监督机构,解决地方保护和部门垄断

“西三角经济圈”本身是一个打破行政区划、实现跨区域的联合体,不是行政单元。经济圈内不同等级的经济系统内部包含有不同的利益主体,对各自经济利益的追求容易产生地方保护和部门垄断,有可能会引起城市群经济系统偏离原来正确的发展方向,因此,根据城市群成长发育的规律,出于城市群经济系统整合发展的需要,区域协调机制应运而生。

“西三角经济圈”有必要建立一个区域性的、法制化的、强有力的跨行政区的综合协调机构和监督机构,由它管辖区域事务、沟通和平衡各方利益,协调解决对城市群区域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问题。综合协调机构的建立应由国家来进行系统和宏观的指导。综合协调机构重点工作是培育一整套协调机制,如区域协调机制、产业协调机制、分工协调机制、经济整合机制等。由于行政分割等因素的作用,城市群地区的基础设施不能实现共享和共建,城市体系的统筹建设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制约了城市群经济的整合发展,因此,跨行政区的综合协调机构和监督机构也要致力于为经济圈的居民提供区域性的基本服务,提高公共设施的规模效益。另外,各城市地方府仍应保持自己的独立性,负责解决地方需求和服务。

2、解决大中城市数量少,集聚辐射功能弱的的问题

根据国际、国内城市群发展的经验,城市群要以一个大城市为核心,周边建设形成若干个大中小城市以及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心城镇,形成“金字塔”型城市结构体系,大中小城市良性发展。地区经济的发展往往先通过少数大城市的发展,积累相当的发展能力,然后通过规模效应和扩散效应,将增长的活力传递到周围,带动周边各类城市乃至整个地区经济的发展,形成总体效益最佳的区域经济模式。

“西三角经济圈”内的城市结构体系尚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区域经济的发展。以陕西省为例,陕西因为其独特的地理条件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三大经济区域:关中、陕北和陕南。关中以西安为中心,是陕西省经济最发达的地区,形成了以西安为中心的关中城市群,包括五个地级市、三个县级市、一个示范区,398座建制镇,处于陕西中部,西起宝鸡,东至潼关,南北介于秦岭山地和陕北高原之间,渭河横贯其中,土地面积约占陕西总面积的19%,人口约占总人口的60%左右。“关中城市群超大城市数量占9%,缺失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中、小城市数量分别占36、5%和54、5%,城市首位度达5、05。这种结构特征不利于中心城市的辐射,难以带动城市群的发展。关中城市群除西安为超大城市外,其余均为中小城市,西安与宝鸡、渭南等中等城市之间存在大城市断层,造成城市等级的无序状态,构不成完整的等级体系,进而影响中心城市的轴向扩散带动大中小城市发展及点轴系统形成。”要形成结构体系合理的“金字塔”型城市群,就要培育中等城市,逐步发展成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关中城市群的中等城市中宝鸡、渭南因其所处的地埋区位为主要发展轴线上,可以发展成为特大城市,铜川可以发展成为大城市。咸阳可并入西安,实现西咸一体化。另外,增加中等城市数量,促进城市群各等级城市合理分工。通过增加20-50万人的中等城市,形成众多的次级增长极,承担起连接大城市和小城市之间经济发展的桥梁作用。

3、做好经济圈内的城市群发展规划,培育城市群竞争优势

“城市群规划并非区内各单一城市规划的简单汇总,而是以城市群体系统的区域层面为基础,对城市群总体发展的战略规划。进一步深化完善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优化城市群空间结构和产业布局,明确各城市的功能定位,形成一体化的城市功能体系。”在城市群规划中,首先要做好交通、产业规划。西安、成都、重庆三城市已经形成空中一小时经济圈,今年西安到成都的客运专线铁路将动工兴建,建成后,西安到成都只需要三四个小时。同时兰州到重庆的铁路也将动工,这为三地突破地理瓶颈,形成经济纽带带来了契机。陕西省常务副省长赵正永提出在产业方面,要整合力量形成装配制造业大基地。在政策研究方面,围绕统一市场、城乡一体、户籍、养老等领域,突破现有政策,创造中国最大的城乡一体化区域,这些建议都值得深入思考和研究。

在做区域规划的过程中,各级政府要淡化行政区域观念并改变行政区划下的城市管理理念,从孤立地发展单个城市向发展整个城市群转变。区域内部各城市的结构功能分工合理与否直接影响和制约经济圈的整体功能发挥,其整体发展的战略定位又直接影响和制约城市群区域与各行政区域之间、城市群内部各城市之间的协调发展。所以,各个城市的功能定位既要考虑城市本身的现有基础和发展潜力,更要考虑在经济圈内的地位和作用,要明确定位,立足全局,各有侧重。应通过区域规划和区域政策,协调城市与城市之间,城市与区域之间,城市、区域与国家整体战略之间的关系。

西方经济体制篇7

[论文摘要]完善广西少数民族经济立法是保障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构建和谐广西和推进广西少数民族法制建设的客观要求,目前广西的少数民族经济立法存在着立法体系不完善、自主性和针对性不强等问题,经济立法应突出地方民族特点,完善广西的少数民族经济立法体系。

[关键词]广西;少数民族;经济立法;经济权利

广西是多民族聚居的沿海少数民族自治区,世居民族有壮、汉、瑶、苗、侗、仫佬、毛南、回、京、彝、水、仡佬等12个,另有满、蒙古、朝鲜、白、藏、黎、土家等40多个其他民族成分。少数民族人口1711、05万(自治区统计局的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其中壮族人口1444、85万,分别占自治区总人口的37、18%和31、39%。广西具有经济发展要求迫切、经济发展潜力显著、经济发展压力较大等特点。近年广西民族地区加快以市场为导向的各项改革,不断发展民族经济,贫困人口下降,人民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但由于地理、人文、历史等多种因素制约,广西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生产力水平依然较低,在全国经济发展水平迅速提高的情况下,广西与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差距有拉大趋势。广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稳步发展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引导和保障,分析广西民族经济立法现状,探究完善广西民族经济立法的必要性及实现路径,以地方民族经济立法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少数民族经济法的基本含义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法是一个新兴的法学学科,是中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法律制度的总称,是我国经济立法在民族地区的特殊表现,即它是带着“民族”印记的经济立法。因此,根据我国经济法的定义,可以将少数民族经济法定义为由国家机关制定和批准、规范和调整加速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建设、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权益,调整少数民族经济关系的特殊法律规范的总称。①对少数民族经济法概念的理解,应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少数民族经济法的立法主体是有权的国家机关。少数民族经济法是调整民族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其立法主体及其立法权限应有国家法律的明确规定。在现有立法体制下,其有权立法主体主要包括两类:一是中央立法主体,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及其有关部委。二是民族自治地方立法主体,主要是指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少数民族经济法的制定必须遵循法定程序。结合我国的立法实践和民族立法的特点,少数民族经济立法应该遵循一般立法程序和特殊立法程序。一般立法程序包括立法准备阶段、立法确立阶段和立法完善阶段;特殊程序是指民族自治地方制定少数民族经济法必须报请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譬如《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9条规定:“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第三,少数民族经济法调整对象是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关系。民族经济关系可以分为三类,即横向的非营利性经济关系、横向的营利性经济关系和纵向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民法和商法分别调整横向的非营利性经济关系与横向的营利性经济关系,经济法调整纵向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少数民族经济法调整纵向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即国家在管理民族自治地方经济活动过程中形成的监督、管理、奖励、限制等关系。

第四,少数民族经济法的立法目的是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权益,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稳定、协调和发展。从主体论考察,民族经济权益是一种客观存在,是民族生存发展所不可或缺的各种经济资源、经济条件和经济机会的总和,这不仅是少数民族基本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少数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重要标志。从这个角度来说,少数民族经济法是维护民族自治地方经济权益的制度保证,也是当前解决民族问题的重要途径。少数民族经济法从一定意义上讲就是协调民族经济权益分配的法律机制,通过确认、调整、保护民族经济权益关系,实现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广西少数民族经济立法的必要性

(一)保障广西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1、广西是少数民族自治区,有着及其丰富的自然资源,但由于自身相对落后的经济技术条件,大部分资源尚未得到有效开发,对经济发达地区有着巨大吸引力。丰富的自然资源是广西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但任由市场自由配置,可能造成自然资源掠夺性开发的严重后果。同时,迫切希望脱贫致富,在面临严重经济发展压力时,有可能低价出让各种自然资源,造成自然资源的极大浪费,导致资源得不到最佳配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国家宏观调控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作用的经济体制,必须充分发挥“看得见的手”的调控作用以规避单纯市场竞争的缺陷。

2、广西市场秩序欠完善。一些市场主体为了追求最大利润而不择手段,妨碍其它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机会,甚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实现民族地区自然资源有效合理配置,调整民族地区产业结构,构建民族地区正常市场竞争秩序,必须加强广西民族经济立法,创制规范民族地区资源配置、产业结构调整、市场竞争利谐秩序创建的地方性民族经济法规和政府规章,为广西少数民族地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适宜的法制环境。

(二)推进广西民族法制建设的客观要求

民族经济法制是民族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的民族法制离不开民族经济法制的支撑。“尽管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在民族地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民族地区的法制建没取得了不可低估的成就,但各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还相对淡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必需的法制环境在民族地区还远未形成”。依法治国原则具体贯彻到民族经济立法领域,就是要逐步改变用政策处理民族经济关系和经济问题的习惯做法,将民族经济关系和经济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保障少数民族地区应该享受到的权利能够在实际中享受到,不被某些部门、地区政策所代替或修正。民族经济生活在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中占有最为重要的地位,加强广西民族经济立法不仅有助于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与提高少数民族生活水平,而且有助于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政治意识和政治能力的提高,增强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认知力,使他们产生更深层次的法律需要和更为广泛的民族立法呼唤。目前广西民族经济立法还存在种种不足,民族经济立法在整个广西地方立法中所占比重偏低,这不仅不利于广西的经济发展,也不利于民族法制体系的健全。因此,完善民族经济立法是推进广西民族法制建设的客观要求。

三、完善广西少数民族经济立法的路径

《宪法》序言指出:“国家尽一切努力,促进全国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宪法》第4条规定:“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民族区域自治法》第25-35条,从不同的角度和方面规定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的自主权。譬如,《民族区域自治法》第2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坚持社会主义原则的前提下,根据法律规定和本地方经济发展的特点,合理调整生产关系和经济结构,努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第29-30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根据本地方的财力、物力和其他具体条件,自主地安排地方的基本建设项目。”“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隶属于本地方的企业、事业。”

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加强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的民族社会,立法必须先行。

(一)充分运用经济自治权,提高广西少数民族经济立法质量

我国《宪法》第118条规定:“民族自治自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开发资源,建设企业的时候,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民族区域自治法用了大量的条文将宪法的这一规定具体化,赋予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制订经济建设方针、政策和计划的自主权,合理调整生产关系和改革经济管理体制的自治权,保护和开发利用本地方的自然资源的自主权,安排地方基本建设项目的自主权,管理隶属于本地方的企业,事业的自主权,开展对外经济贸易的自主权等等。我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提供了界定和实现民族自治地方经济自治权的基础,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各自的权利义务作了规定和划分。中央有义务帮助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各民族自治地方享有自主管理本地区经济发展事务的权利,积极行使自治权,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的全面发展。在这里,关键问题是民族自治地方如何运用这些经济自治权利,这就要求建立健全一些有利于促民族自治地方经济自治权实现的制度,也要求广西的自治机关在经济立法过程中,认识到经济自治权的重要性,并在法规条款中很好的体现出来,使经济自治权真正落到实处。

(二)立足广西实际,突出少数民族经济立法特色

广西的民族经济立法机构必须遵循国家法制统一原则,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立法权限,立足本民族与本区地实际,将民族特色与地方特色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地制定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所急需的各类地方性经济法规。

广西虽有地处偏僻,交通不够发达便利等劣势,但也有多方面的经济发展优势,尤其是资源优势。例如,旅游资源种类齐全、品位很高,广西居住着壮、汉、瑶、苗、侗、仫佬、毛南、回、京、彝、水和仡佬等12个少数民族,还有从外地迁入的少数民族13个,族源历史悠久,壮族、苗族、瑶族等10个少数民族仍然保留着本民族语言,其文化艺术、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具有浓厚民族特色。

广西林业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高;矿产资源丰富,种类繁多,储量较大,是我国10个重点有色金属产区之一。有色金属矿产凸显表现为,目前境内已经发现了锰、铝、锡、铁、砷、膨润土、钒、钨、铟、铅、锌、锑、银等145种矿种,现已探明97种矿藏储量。部分矿藏储量更是位居全国,甚至世界前列,所以广西亦称“有色金属之乡”。资源优势及其他方面的经济发展优势是广西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凭借,也应该是广西民族经济立法的特色所在。广西民族经济立法,必须立足于广西实际,挖掘潜藏的各种优势,突出广西民族经济立法的特色。

具体而言,与广西的优势开发相适应的民族经济立法应包括如下方面:一是发挥民族地区旅游资源优势的民族经济立法。当前已经制定的广西旅游经济法规有2008年颁布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等法律,今后可以在已有立法经验基础上制定少数民族地区旅游资源开发、保护与管理条例,对广西的旅游资源进行更加合理的开发、利用与管理。

二是发挥广西林业和植物资源优势的民族经济立法。广西目前己发现野生植物8354种,居全国第3位。属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植物有122种,占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种数的31、6%,居全国第2位。金花茶、银杉、桫椤、擎天树为国家一级保护植物。有中草药物种4623种,居全国第2位。全自治区森林面积982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41、33 %,居全国第6位。丰富的林业和植物资源对于广西的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过去广西也制定了不少林业条例或林业管理条例,如:《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木材运输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能源建设与管理条例》。但注重的是政府管理权力的设定,而对于林业和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定得不够具体详细,资源优势没有凸现出来。发挥民族地区的林业和植物资源优势,必须制定相应的森林资源开发条例、药材资源开发条例等,实行林业与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并举。

三是发挥广西矿业资源优势的民族经济立法。广西矿业资源丰富,故应结合本地特点制定相应的矿产资源开发和保护条例。值得注意的是,突出广西民族经济特色的民族经济立法并不仅限于发挥广西资源优势的经济立法。少数民族经济立法的特色首先来自于民族地区的客观实际,任何脱离民族地区客观实际的立法都不可能突出其民族与地区特色,而立足于民族地区客观实际、切合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要求的经济立法,不论其是发挥各方面优势的地方经济立法,还是弥补民族地区各方面劣势的地方经济立法,都有可能是突出地方

民族经济立法特色的立法。因此,广西少数民族经济立法特色的突出不仅需要加强发挥全区各方面优势的经济立法,也需要加强弥补广西各方面劣势的经济立法,共同推进广西少数民族经济立法的发展以广西民族经济的发展壮大,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与共同富裕。

西方经济体制篇8

中国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情不同,因此,学习借鉴西方经济学理论要防止“生搬硬套”。中国古语讲,“桔生淮南则为桔,生于淮北则为枳”。理论的产生和运用是有条件的,如果不顾客观实际将其普遍化和绝对化,难免会导致理论指导和实践成效上的偏差。以个人主义为基本理论倾向的西方经济学产生于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基本经济、政治、社会制度休戚相关。它以相对完善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为研究对象,适用于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各种体制和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建立健全,需要在发展中不断完善,等等,都决定了我们不能照抄照搬西方经济学理论。比如,长期以来,许多西方经济学家重视对经济问题进行量化分析,在研究中采用数学模型进行分析和推导,但这些模型大多是建立在假定前提基础上的,与我国的现实相差甚远。如果不顾我国的具体国情而拿来指导我国实践,其结果必然是事与愿违。现实中有些人明知西方经济学的许多原理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并不适用,却硬要生搬硬套,这只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总之,学习借鉴西方经济学理论必须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经过认真分析,科学地予以辨析、选择、改造和利用。

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是根本社会制度与具体运行机制的关系,因此,学习借鉴西方经济学理论不可“本末倒置”。由于根本社会制度的不同,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市场经济有着本质区别。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不是对等的关系,社会主义是基础、是主体,市场经济是手段、是工具。市场经济在西方国家是与资本主义制度相结合的,在我国是与社会主义制度结合在一起的。这就要求我们在学习借鉴西方经济学理论时,只能根据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具体实际和需要,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前提下,将那些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理论和方法介绍进来,而不能不加分析地全盘接受。

西方经济学理论有其自身的明显缺陷,因此,学习借鉴西方经济学理论不能“饥不择食”。富裕之邦,并非就是真理之地。西方经济学理论产生于西方发达国家,但这并不等于西方经济学理论就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万应灵药。须知,西方经济学是以维护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利益为根本着眼点的,其研究视角无不是面向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市场经济运行实际的。毫无疑问,仅仅是这种特定时空背景的限制,就决定了西方经济学理论的局限性,更不用说其中为种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始终存在的理论盲点甚至误区了。比较典型的是,新古典主义学派在强调市场机制的作用时,忽视了实践中其他要素的相互作用会导致“市场失灵”,常常使经济运行处于混乱无序状态;西方经济学中的二元经济结构理论往往视农业为不发达经济部门,忽视了农业中非农业部门的存在,忽视了农业通过自身的改造发展起来的现实可能;在西方经济学中还形成了诸多流派,不同流派往往侧重于某一方面的理论研究,相互之间壁垒森严,不同程度地忽视了其他方面的研究,特别是忽视了彼此之间的联系和影响等等。

西方经济学理论自身存在的这些缺陷和不足,要求我们在学习借鉴西方经济学理论时,不能“饥不择食”,不分优劣正谬照单全收;更不能盲目崇拜,将西方经济学理论中的缺陷和不足也看成金科玉律。事实上,我们搞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项全新的事业,经典作家没有论及,前人没有实践过,在西方经济学理论中更不可能找到答案。因此,学习借鉴西方经济学理论,要善于对其进行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由表及里、由此及彼的分析和筛选。

中国有着不同于西方的历史文化传统,因此,学习借鉴西方经济学理论要防止“邯郸学步”。经济活动不能离开特定的政治、文化、历史背景而孤立存在。事实证明,经济发展的成功与否既取决于经济自身的因素,同时也取决于政治、文化、历史传统等其他方面的因素。我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有着不同于西方的政治、文化、历史和哲学传统。我们在学习借鉴西方经济学理论时,应当立足于我国的政治、文化、历史传统的丰厚基础,努力做到“洋”为“中”用,综合创新。反观现实,发人深思的是,一些人对西方经济理论盲目崇拜,醉心于引进西方经济学而又“食洋不化”,结果将一些本来易懂的概念说得花里胡哨,将一些原本比较明了的问题阐述得艰深玄奥,到头来,不仅没有学到别人的长处,反而迷失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