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精选8篇)
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篇1
关键词:审计本质; 国家有机体; 免疫系统论; 免疫功能
自2007年12月26日刘家义审计长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现代国家审计是经济运行的‘免疫系统’”,并于2008年3月31日在中国审计学会五届三次理事会暨第二次理事论坛上进一步阐释“审计本质上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的重要论断以来,审计本质话题再次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一般而言,本质是指事物的本性,作为一个哲学范畴指的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性质以及由事物内部特殊矛盾所构成的内部联系。审计本质是审计内部所固有的、由审计内部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所决定的审计关系,是审计基本特点的根本性表征。本文在总结近30年我国审计发展道路和经验的基础上,系统研究审计本质问题,必将有助于厘清蕴涵中国经验、中国元素和中国特色的审计理念,有助于科学发展观在我国审计系统的贯彻和落实,最终有助于社会主义审计理论体系的构建与完善。研究审计本质必须回答“为什么要审计”、“审计是什么”以及“审计能干什么”三个基本审计理论问题。笔者就此谈点看法,以期与同仁商榷。
一、为什么要审计
审计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水平和特定阶段的历史产物,是生产力发展和生产关系改善的必然结果。如果没有以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为特征的经济关系的变革,没有以股份公司为主要形式的企业组织方式的改变,没有以资本市场为主要模式的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没有以民主法治为基本内核的社会政治制度的改良,就不可能存在所谓的“受托责任”抑或“受托经济责任”,就谈不上所谓的“公共受托责任”,进一步的,就不存在所谓独立的、专业的和第三方的审计需求。着名审计学家戴维·弗林特(David Flint,1988)曾说过:“凡存在审计的地方,就一定存在一方关系人对另一方关系人或其他关系人负有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的义务这样一种关系,……此种关系的存在是审计的重要前提,可能还是最重要的前提”。我国着名审计学家杨时展(1982)教授也有过类似的论断,即“审计因受托责任的发生而发生,又因受托责任的发展而发展”,“近代审计,是近代民主的产物,……今后,随着民主制度的更进一步发展,人民不但将关心政府支出的合法性、经济性、效果性,而且将更关心它的连带作用,即社会福利性。……没有现代民主,就没有因此而发生的充分体现人民意志的这个要求,……也就没有现代的国家审计”。
1949年新中国诞生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政府行政机关掌管国家的全部资源,直接领导和参与国家的经济活动,企业只是整个国民经济体系的分支机构,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统一。不论是政府还是企业,都以计划指标的形式、以组织指挥和行政命令的方式来安排生产、实现各种资源的配置。在这种体制下,不存在人民根本利益的矛盾性,不需要复杂的经济监督和宏观调控,审计业务和审计工作内含于传统会计之中,还没有完全分离出来,形成专职的审计工作和相对独立的审计学科。
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经济建设工作中心”以后,我国经济体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由“计划经济”逐步转型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终定格在融入全球经济大循环的“社会主义完全市场经济”。一些诸如“亲兄弟,明算账”“先小人,后君子”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等蕴涵市场精髓、责任精神和风险意识的观念,逐渐成为社会的一种普适价值观;一些诸如委托、受托责任等蕴涵责权利思想的利益关系,逐渐取代人情关系、上下级关系和行政隶属关系,成为现实经济生活中的主要经济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一些诸如经济监督、经济评价、经济鉴证和管理咨询等彰显审计思想和审计理念的监管手段,逐渐成为国家控制体系和企业治理结构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制度安排。为了解脱受托责任以及保证经济监督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有效性,迫切需要依靠甚至是倚重具有鲜明独立性、中立性、公证性和权威性的审计或审计工作。
总而言之,只要我们坚持改革开放、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路,审计关系和审计业务就是一种普遍存在,审计或审计工作就需要进一步强化。唯有如此,市场经济方可得以坚持,受托责任或受托经济责任方可得以保障,经济监督和国家控制方可有效,国强民富方可得以实现。
二、审计是什么
审计是什么?或者说什么是审计,是揭示审计本质的永恒的命题。只要人类社会在不断进步,人们的认知水平在逐步提高,关于审计本质的争鸣就不会停止,这是符合人的认知规律和审计发展规律的。关于审计是什么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代表性观点:
第一,审计是查账。潘序伦先生(1935)曾讲过:“审计云者,对于他人所作成之会计记录,用有系统有组织的方法,为全部或一步之检查,以确定其会计记录是否适当,是否足以正确表示该企业的 财政状况和经营成绩,同时更指出其谬误,揭发其诈弊,并为出具报告书和证明书,以表示其意见之谓也”。美国《现代会计手册》(1977)中也曾提到:“审计就是依据一定的准则,对各公司或企业组织的财务报表及报表赖以编成的会计记录进行专职的审查,并对所检查的财务报表的表述是否合理,表明其独立的专职意见”。改革开放初期,国内基本认同审计本质的这种“查账论”。王文彬(1981)认为:“审计这个词,从字面上来解释,是详细查究计算的情况的意思,通俗地说,就是查账,是对会计的记录、核算和分析进行审查,也就是对通常所说的记账、算账、报账、用账的情况,进行审查的意思”。郭振乾(1995)也曾倡议:“审计是检查会计账目,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一种行为”。
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篇2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涵义
经济责任指的是针对由于失职、渎职或者另外的违法行为导致严重事故或者重大损失的直接责任者而实施的一种经济制裁[1]。而经济责任审计的涵义被定义为经济责任审计的主体在接受委托或授权的情况下,以企业、行政机关以及事业单位等领导者所在单位的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其他相关的经济事项等为对象,来主要实施审核工作。经济责任审计的宗旨是为了监督以及评价领导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同时也可以约束其经济行为,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手段。通过加大领导者的监督工作,可以促进经济管理,最终实现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
(二)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面临的问题
通过几年的实践,中国的经济责任审计目前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在实践中面临的问题归纳如下。
1、经济责任审计的认知比较模糊
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的过程中,不少审计机构或工作人员对其的认知比较模糊,有些审计机构的审计人员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就只是以财务收支为基础,仅根据财务收支去评价领导者在其领导职能范围内财务收支方面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如果仅根据财务收支这种角度去判断领导者是否很好地履行应负的经济责任,就可能出现在经济责任审计时间中仅在乎审计结果,而忽略大部分审计的内容,这种情况可能会增大经济责任审计的准确度,引起风险的出现[2]。
2、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体系不够规范
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结果要想被有效地应用,一个很重要的前提就是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体系是否规范、真实以及可靠。但是目前,中国的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体系尚不够规范和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方法界定及其评价体系都不够标准,无法通过定量指标来制定综合性的规范体系。因此,导致经济责任审计目前的评价体系可行性不足,致使经济责任最终界定的方式和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很模糊,无法形成准确的审计评价体系。在审计的实践过程中,有一些在任的领导者会将那些不利己的情况推诿并有所说辞,而针对上任领导者的账款等一些遗留情况也不闻不问等,这样,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客观、公正。
3、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素质不够综合
由于经济责任需要审计的对象是领导者或主要负责人,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可能关乎其个人职业前途和个人生活,因此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会增加审计结论的敏感性。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审计人员有更高的综合素质,包括责任判断、专业素质以及心理素质等。但目前中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尚不高。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越来越广,不仅包括其引起的经济效益,同时也包括其引起的一些社会效益以及周围环境效益。一些审计人员会受传统审计的影响,对传统审计方式太熟悉而无法综合运用到新的环境背景中,还不够达到经济责任审计的专业标准,仅是针对被审计单位某个局部内容或局部结果来审计,不够全面,也不够综合,还不够达到经济责任审计的综合素质标准。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问题应对措施
(一)增强正确的经济责任审计意识
与传统的仅针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有很大的不同,经济责任的审计是很重视对领导者个体方面的审计。对其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包括财务方面的经济效益,同时也需要涵盖其相关的社会效益以及环境效益。也就是说进行经济责任评价的时候,需要增强审计人员正确的经济责任审计意识,应该对将要审计的经济对象在其需要审计的时期内的所有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的考察,充分考虑所收集的审计证据来审查、评价,直到得到最终的评价结果。只有这样才可以非常全面、真实地得到领导者履行经济责任的现实状况[3]。
(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标准体系
在不同的单位中,所承担的经济责任不尽相同,这使得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内容也各不相同,构建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也各种各样。但是在这些变化的基础上,需要准确地了解各不同责任和单位性质的差异,最后构建一个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标准体系。通过这个标准体系来对不同单位的不同领导者进行统一标准的整体的审计评价,在细节上再针对不同单位的领导者进行细化,以保证审计人员在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可以更准确地进行审计评价。
(三)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
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篇3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义及内涵
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义可以这样来描述:经济责任审计是由独立的专门机构(或组织)和专职人员接受委托,对有关部门经济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根据一定的标准和依据,遵循既定的程序,运用相应的方法进行审查分析,依法进行的经济评价活动。其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即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独立的经济评价活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体是独立的专门审计机构和专职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客体是被审计项目,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被审计人所从事、参与的生产活动以及反映这些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种资料。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依法评价有关经济责任人在其任职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
1、受托性。受托性是经济责任审计区别于其他审计类型最明显的特点,它既不同于列入审计计划的审计项目,又有别于上级或主管部门临时交办的审计事项,必须是在得到上级部门或者单位提出委托审计的书面指令和申请后,审计部门才予安排的一项审计工作。
2、专一性。相对于其他审计来说,经济责任审计仅就授权或提请要求审计的部门在授权或委托书中所指明的范围内进行,这个范围包括审计对象的时间范围和审计内容的范围。其次是审计内容本身的专一性。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应按照有关规定对指定的内容进行审计,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规避审计风险的需要。再次是审计对象的专一性,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对象是指履行经济管理职责的人,不针对其他人。
3、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事后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的事后审计行为是由其性质决定的。对经济责任人履行职责的情况无法也不可能进行事前审计。
三、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影响因素
(一)客观因素
1、被审计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复杂性,增加了审计难度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被审计单位所处的市场经济环境复杂多样,增加了不确定性,而且不少单位还准备一些应付各种检查的手段。审计人员要在较短的时间内检查完毕,失察和出现错误的可能性将有所增加,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2、审计内容的广泛性和复杂性
经济责任审计较其他审计如财政收支或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具有更广泛性和复杂性,如被审计单位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其个人遵纪守法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以及被审计单位领导个人任职期间,对所在部门或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不真实、不合法及经济效益等方面应承担怎样的经济责任等,这些都是实际工作中很不好考核和确定的。
3、被审计单位的反查账,舞弊行为的隐蔽性不断变化和增强
一般情况下财政收支或财务收支、经营管理和收支中出现的正常错误较容易发现,对整个经营收支等危害较小;而有意舞弊的,其手段作法多样并不断变换,极具隐蔽性,一般很难发现。经济责任审计由于不仅是对事,结果却是对人,所以有关责任人就必定采取一些做法来隐蔽有关问题规避审计,使得审计人员更难以发现问题。
4、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变化大,资料提供有限,对审计不利
经济责任审计时间跨度长,有的会计人员、经手人员等有可能变动,而这些人员资料交接不清、不及时、不全面,都可能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5、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法规有些不一致的地方
一些地方性或行业性的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相一致增加了审计处理和审计评价的难度,如按地方或行业规定处理,则可能存在有法不依的问题,如按国家法律法规处理,被审计单位及责任领导较难接受,将处于僵持的境地。
(二)主观因素
1、审计人员专业能力的强弱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采取何种审计方法、审计证据收集的多少、取证质量如何、作出何种审计评价和审计意见,都依靠审计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取决于审计人员业务技术能力和经验。面对客观环境的变化,审计内容的广泛性和复杂化趋势,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经验总是有-限的,对某些项目的审计,一些新的知识是要现学和现用,这对审计人员来说工作中就容易出现错误。
2、审计队伍建设落伍,知识结构不合理
审计机关建立20多年来,审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多为以会代训,没有抽出一定的时间组织多数审计人员进行职业培训、业务培训、新知识培训等。而现有人员仍多以会计人员为主,由于财政体制的变更,财政分灶吃饭,审计人员的调进与调出,都与当地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有关。
3、审计人员的责任心、事业心及职业道德水平不高
一些审计人员没有责任感和事业心,就是有问题,也不愿意查处,认为能够交差就行了。个别人员不执行审计人员廉政纪律,不讲职业道德,放弃已经发现问题的审计,严重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4、审计质量监督控制不力
按现行审计复核制度,实行三级复核,对审计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包括:审计程序的完整性;所收集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可靠性、完整性;审计结论推断的科学性、合理性;审计评价准确性、合规合法性。如果不按国家规定的审计准则办事,可能发生过失,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四、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控制措施
(一)以真实性审计为基础,揭露违法违纪问题
审计机关实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就是通过对其所在部门、单位,必要时延伸到所辖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分清领导干部本人应负的主管责任与直接责任,作出客观评价并提交审计结果报告。以真实性审计为基础,揭露严重违法违纪的问题,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以及在反对腐败等多方面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 (二)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
审计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等综合素质的提高是保证审计质量的总体要求。特别是涉及到个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参与审计的人员应严守审计纪律,恪守审计职业道德,做到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保持严谨、稳健、负责的职业态度。
(三)认真做好经济责任审计的取证工作
严格按照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办法所指定的内容进行审计取证工作。除发现有重大的违规违纪问题需采取详查之外,对任期时间跨度大经济活动繁杂的单位,要选择科学合理的审计方法,如用抽样法进行取证,必要时进行实地盘点取证,视听证据和言辞证据也应重视。所有的证据都应按规定的程序采取,以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四)经济责任评价应客观公正
经济责任评价意见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审计评价既是具体审计项目质量的集中体现,又是对审计工作质量的检阅。着重评价人的因素对于相关经济活动的影响,不但事关被审计人的利益,而且关系到部门利益和党的干部政策。因此,应本着慎重、负责的态度对被审计人任职期间范围履行职责的情况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时,应依照审计规范评价准则和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规定的评价内容作出评价建议,提出审计意见。
总之,我们必须强化质量意识,通过加强全面审计质量控制和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提高审计风险防范能力,进而保证和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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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篇4
关键词:生态文明;生态文明制度;生态文明审计
一、引言
党的十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上升到了“五位一体”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之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生态文明建设已然成为我国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经济转型,促进人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推进器。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涵盖了政府、企业、公众等多个参与主体,涉及到政治、文化、法律、经济、制度和社会等各个专业领域。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需要大量的政策作为支持或约束,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以及精确地实践操作(王爱国,2017)。因此,如何鉴证这项复杂而又庞大的工程?如何鉴证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公平性呢?这就迫切需要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引入具有“免疫系统”的国家审计,构建现阶段以政府为主导的生态文明审计,让生态文明审计融入到生态文明建设的全过程当中,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审计的预防、揭示和抵御作用。本文对生态文明、生态文明制度、生态文明审计现有研究成果综述的基础上,初步提出生态文明审计内涵及实践路径。
二、生态文明与生态文明制度研究综述
1、国外研究综述。生态文明及生态文明制度在西方工业化国家是伴随着“马斯河谷大气污染”、“伦敦雾”等在内的“公害事件”逐步延伸出来的概念。这些环境事件逐步使人们意识到在认识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G、P、Marsh(1864)在《人与自然》一书中,着眼于全球分析了人类对自然环境的影响,着重强调了人类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将会带来极大的危险。西方发达国家开始陆续制定并颁布相关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例如,英国政府于1956年通过的《清洁空气法案》、美国政府于1969年制定的《国家环境政策法》。1972年的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首次将制度化、规范化引入到了环境保护领域,从此逐渐完整的环境保护立法体系和职权分明的环境监管体系,成为西方工业化国家治理环境的主要制度性工具。1987年通过的《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中首次揭露了人类在追逐利益的过程中,在改造自然环境中的不合理行为,提出可持续发展理念,走循环发展利用之路。90年代后,西方工业化国家逐步意识到“环境经济政策工具”在治理环境污染的有效性,逐步采取综合运用价格、税收、信贷、收费等经济手段将外部成本内部化和从末端治理转向源头治理,实现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双赢。斯诺(1994)提出生态文明制度应是推进生态文明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建设的行为规则,这些规则制定与执行的科学性与效果性决定着生态文明的建设成效。21世纪以来,随着民众对环境保护意识的逐渐增强,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等迅速发展。西方各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也各有特色,德国创新性的将循环经济概念融入到法律体系当中;美国将“循环经济”作为科学化能源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据。2、国内研究综述。“生态文明”理念在我国于2005年首次提出,党的十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列入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建立产权清晰的生态文明制度,生态文明及生态文明制度学术研究在我国实现了质的飞跃。谷树忠(2013)以党的十报告为基础,提出生态文明内涵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一是人与大自然的关系,二是生态文明与现代文明的关系,三是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其认为生态文明应是一种人与自然环境和谐共生、体现现代文明理念,助推经济发展和要求的一种系统。并设计了自然资源节约与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和国土开发与保护四种实现生态文明的路径。陈旭(2013)、刘峰(2013)等认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探索研究绿色发展制度;二是探索研究生态补偿机制;三是探索研究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和监管制度;四是探索研究系统性和整体性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巩固、孔曙光(2014)对已有生态文明概念辨析的基础上,将生态文明概念分为“类型说”和“要素说”,并认为类型说能更好的概括生态文明概念。狭义的生态文明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一种理想社会状态;广义的生态文明是指一切有利于实现狭义生态文明的所有因素,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建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必须不断吸纳各种有利因素。沈满红(2014)提出生态文明制度主要包括如环境法律、规章和政策的正式制度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识、观念、风俗等非正式制度。张云飞(2015)提出应加快步伐转变现有粗犷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发展生态产业为核心,以生态环境管理为手段,以生态效益为发展最终目标,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三、生态文明审计研究综述
1、国外研究综述。1992年,环境审计委员会(WGEA)正式成立,该组织在国外掀起了环境审计理论与实践交流的高潮,国外学者对环境审计在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治理方面的研究层出不穷。Ammenberg(2001)、UNCTAD(2004)认为为了保证生态文明审计的效果及审计报告的公平性必须保证审计主体地位相对独立性并同时建立一套系统的生态效率指标。DixonR(2004)、ChiangC(2004)提出应当在以财务审计师为主体的审计团队中补充专门从事环境状况审计的审计人员,从而可以相对独立的开展生态文明审计,有效促进生态文明审计制度的建立。Nicolace(2011)提出生态文明审计是对与生态文明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系统的、连续的、有证据的客观验证过程,生态文明审计应被视为一种有用的环境管理工具。Evans(2011)利用工厂层次数据分析法验证了环境审计在应对生态危机上的重要作用。Banerjee(2016)通过整合及优化经济环境核算体系及各类资源价值计量模型,认为这些模型可以帮助政策制定者评估政策实施前后潜在的经济和环境影响。为生态文明审计的价值审计提供了坚持的理论基础。国际最高审计组织(INTOSAI)提出生态文明审计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反映经济主体是否遵守相应法律法规的生态文明制度执行性审计,二是反映经济主体投入与产出关系的生态文明制度效益性审计,三是反映生态文明政策合理性的生态文明审计制度适应性审计,四是反映预防风险的生态文明审计制度完备性审计。2、国内研究综述。我国对环境审计的正式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1983年,环境审计正式成为政府审计的有机组成部分。2008年资源环境审计第一次被视为六大审计类型之一,标志着环境审计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飞跃性的发展,生态文明审计作为作为一个研究课题被学者广泛研究。刘家义(2012)、唐洋(2014)在对环境审计本质属性(受托责任观、免疫系统观)阐述的基础上提出目前环境审计研究的内容主要聚焦于项目本身的绩效性,研究内容较为微观,然而生态文明建设制度的层次与要求更高,因此加强生态文明审计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是审计机关履行生态文明职责的具体措施之一。孙晗(2014)利用PSR模型与层次分析法,并结合费用分析、风险分析等实证方法验证了环境审计在应对生态危机中的重要作用。刘西友(2014)认为生态文明建设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生态平衡就必须构建多元化的审计工作格局,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审计。沈洪涛(2014)从会计的管理和监督两大职能以及会计的受托责任观为切入点,认为会计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政府层面可以通过构建排放权交易制度、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征收环境税使企业外部成本内部化;企业层面应当构建生态会计系统和生态文明内部审计,履行企业生态文明保护义务;社会层面公开环境信息,建立对话工作机制,提高社会公众生态文明保护意识。马志娟(2014)将生态文明与政府环境责任审计相结合,提出了在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政府环境责任审计的理论基础、审计要素、实施路径、审计方法,为构建生态文明审计框架指明研究方向。郑国洪(2015)定义了生态文明审计的内涵,认为具备监督职能的生态文明审计应作为国家治理的途径之一,并对生态文明审计服务国家治理的路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作用以及生态文明审计面临的问题进行了探讨。王乐锦(2016)在分析国外机构及学者对环境资产价值计量的理论基础及国际实践,并结合我国现实状况提出采用预期生态系统服务流量未来回报的折现值估算生态系统资产价值,为生态文明审计奠定坚实的审计核算基础。唐滔智(2016)以京津冀等六省环保资金审计为例,提出生态文明审计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存在着审计涉及知识面广、内容多、资金来源广、每项审计内容重点不同,无统一审计评价标准、资金使用部门较多等难点,并提出了现阶段生态文明审计实践的重点依然应当是财政收支审计。都新英(2016)以政府审计在河南省的实践经验为例,提出了政府审计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作用机制及在实践过程中制约政府审计的一些问题,为生态文明审计的研究指明了方向。
四、结语
我国现阶段针对生态文明、生态文明制度及生态文明审计的研究主要聚焦于概念及内涵研究,尤其是针对生态文明审计尚无具体的进阶路径研究及具体实施案例研究。结合国内外现有文献研究的基础上,本人认为生态文明审计的内涵是指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所涉及到的主要内容,尤其是对生态或环境存在影响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的一种新兴的审计业务。现阶段在我国开展生态文明审计可以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节能减排审计三个方面作为试点开展生态文明审计(王爱国,2015),生态文明审计宏观上应至少对以下内容进行审计:(1)生态文明制度的健全性、科学性、合理性、可执行性、效益性;(2)与生态文明意识有关的文化内涵、文化素养、公民意识等的认可度和范导性;(3)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合理性;(4)生态文明建设绩效的经济性和公平性。在审计过程中可以采用绩效审计“5E”性要求构建生态文明审计具体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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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篇5
关键词:审计责任;会计责任;比较
党的十五大提出:“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国有大中型规范的公司制改革,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形式,加快放开搞活国有小型企业的步伐,进一步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这为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也给注册会计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过去几年,曾发生深圳特区会计师事务所因出具虚假验资报告而被撤销,1993年北京中诚会计师事务所因涉足长城机电公司欺诈案而受到严厉惩处,不仅引起了注册会计师业界的震惊,而且损害了注册会计师的社会形象。为保障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沿着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发展,为维护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自身素质,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进一步明确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和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之间的关系十分必要。
一、审计责任的涵义
审计责任是针对注册会计师而言的。注册会计师在西方被誉为“不拿国家工资的经济警察”。虽然审计费用应由审计单位支付,但是,它却不能仅仅只为被审计单位负责,而是依照独立审计准则,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会计制定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核算和会计报表是否公允地表达了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进行审查,将其审查结论表达于审计报告。并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可见,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具有既对被审计单位负责,又要对政府负责的双重性。
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包括如实反映、可验证性、公正性、合法性四个方面。如实反映是指审计报告应如实反映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范围、审计依据、已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发表的审计意见;可验证性是指审计结论可以通过事实进行复核验证,计算分析正确,如果进行复核,可以得出相同的结论;公正性是指审计的立场公正,不偏不倚,审计意见的表达不受任何偏见或成见的影响,对影响财务报表公允性的重要信息均应客观披露。审计报告的合法性是指审计报告的编制和出具,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独立审计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
注册会计师对其审计结论要负三个方面的责任,一是要负行政责任。即注册会计师如果违反了法律、执业标准或其他行政法规,必须承担行政上的法律后果,包括对会计师事务所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营业和撤销、对注册会计师警告、暂停执业和吊销证书。注册会计师的行政责任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和第三十九条中。二是民事责任。即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对于其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违反合同或民事侵权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主要是指会计师事务所违反规定,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依法赔偿责任,它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三是刑事责任。即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由于重大过失、舞弊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故意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会计责任的涵义会计责任是对被审计单位而言的。
被审计单位对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所应负的责任。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处理方法包括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二是对各项经济事项作出完整的记录;三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财产的安全与完整;四是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会计资料的真实性是指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业务为依据,如实地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资料的完整性是指经济活动、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资料必须全面、系统,既不发生疏漏,又不发生以偏盖全的现象;会计资料的合法性是指经济活动、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必须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
根据马克思关于簿记是“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和观念的总结”的论断,会计的工作内容包括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因此,会计责任可以确定为会计反映责任和会计监督责任。会计反映责任包括对经济业务进行完整的记录,运用专门方法对会计事项进行连续、系统、全面地反映,遵循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时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会计监督责任包括会计一般监督和会计再监督两个方面的内容。会计一般监督责任是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对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会计再监督责任是指会计主体有接受审计、财政、税务等机关依照法律及有关规定审查、监督的责任,它是对会计的反映、监督责任的最终评价。因此,只有对被审计单位履行的会计责任进行再监督和评判,才能纠正违法行为并维护《会计法》的严肃性。
三、审计责任与会计责任的区别和联系综上所述,审计责任与会计责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是,两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两者之间的联系主要表现为:
1、工作目标的一致性。不论被审计单位,还是审计单位的工作都是经济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工作中,都是以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为依据,向有关利益方面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会计信息,维护利益各方合法权益。所以,工作目标是一致的。
2、客观基础的同一性。不论被审计单位还是审计单位,都是根据同一个企业已经实现了的经济活动履行各自的职能。就是说,两者反映和监督的都是同一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所以,它们的客观基础是一致的。
四、附带说明的几个问题
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篇6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成因;防范
中图分类号:F239、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544(2011)04-0052-02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所收集的会计资料不可靠、不真实、 未能全面了解责任者所在单位的情况而做出了错误的估计和判断, 从而导致对责任者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准确或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引起不良后果的可能性。 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部门接受干部管理部门委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运用恰当的审计方法,对部门领导人任职期间或离任时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鉴证和评价的一种审计活动。它是我国特有的一种审计模式,是以检查和鉴证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 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个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评价其个人业绩为主要内容的一种审计制度。 [1] 经济责任审计与一般的财务收支审计相比, 由于审计对象的人格化,审计内容的复杂化,审计成果运用的特殊化,其审计风险要大于其他审计项目的风险, 并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 因此对经济责任审计风险产生的原因及防范对策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成因分析
1、 审计滞后产生的审计风险。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中央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领导干部应当“先审计,后离任”。但在具体操作上,这个原则并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绝大部分是先离任后审计,给审计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 一方面造成经济责任审计结论不能被有效利用,使经济责任审计“审事议人”的作用大打折扣;另一方面现任者存在避嫌心理,又事不关己,能避之最好,造成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配合不积极的现象, 影响了审计监督作用的发挥,加大了审计风险。
2、 经济责任界定难度较大形成的审计风险。最近,中办国办下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提供了依据, 但是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或操作指南及具体的评价体系还未形成, 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缺乏法律依据和评价指标体系。 规定中明确指出经济责任分为直接责任、 主管责任、 领导责任三种,但在实际审计过程中,有些环节上,既有被审计领导干部的个人行为,又有领导班子的集体行为,很难界定个人对于决策所起作用的大小,同时,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往往还会涉及到领导水平及管理能力等,致使责任很难区分, 加大了审计风险。
3、 审计模式较单一产生的审计风险。 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相比, 经济责任审计的信息与其期望达到的目的之间有较大的距离。实践证明,仅依靠审计部门账面审计掌握的情况就对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评价,依据明显不足。因为审计的范围、内容是有限的,审计部门所认定的经济责任仅限于根据审计对象所提供的财务资料、 统计资料、会议记录等。而一些领导干部经济犯罪问题常常不直接通过财务收支反映出来, 如贪污受贿、 、挥霍浪费等,仅仅依靠审计部门难以发现、查实。因而审计很难揭示一些账外的东西, 仅依靠审计就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做出全面评价风险很大。
4、 审计行为不规范产生的审计风险。 在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和审计报告过程中,每个阶段都有很多环节,任何环节的审计行为不规范,都会产生审计风险。一是审前调查不够充分,审计重要性水平评估过低,审计方案缺乏针对性;二是审计实施中取证不充分,法规运用失当,审计判断、审计评价失准,问题定性失误;三是出具审计报告时审计处理宽严失度,甚至违规处罚以及滥用审计处理、处罚和强制措施权等等,都会直接引发审计风险。
5、审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产生的审计风险。经济责任审计政策性、专业性强,对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求相对要高, 审计人员不仅要具备审计业务知识和技能,还应有宏观、全局的视野,能够全面历史地辨别和分析问题。 目前审计人员的素质还不能适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要求, 制约和影响了审计质量,这就必然给经济责任审计带来一定的风险。
二、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防范
1、 采用有效的审计手段和方法, 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首先,必须严格按照审计程序,遵循审计准则,认真细致地开展审前调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在审计准备阶段确定重要性水平应考虑:(1)审计目标;(2)以往的审计经验;(3)会计报表使用者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4)被审计单位的经营规模、经营环境及业务性质;(5)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情况;(6)会计报表各项目的性质及相互关系;(7) 会计报表各项目的金额及波动幅度。 [2]其次, 在审计方法上注意将经济责任审计与专项审计相结合、抽查和详查相结合、账簿会计资料审查和实物盘点相结合、 内控制度检查和调查研究相结合、查询与涵证相结合。 第三, 审计报告阶段评价审计结果时, 首先应将审计中发现的尚未调整的错报漏报和通过审计抽样或执行分析性符合程序所推断的未调整错报或漏报进行汇总, 同时考虑期后事项和或有事项是否进行了适当处理, 然后将汇总数与重要性水平进行比较,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 [3] 只有如此才能保证审计时做到有的放矢, 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最大限度地控制审计风险。
2、进一步健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防范审计风险的根本方法是建立完善的审计准则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经济责任审计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审计人员没有时间也没有必要把所有的内容都进行审计,必须抓住关键环节,实施重点审计。因此,应推动有关部门尽快制定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在领导岗位职责中明确其经济责任,就经济责任签订相关协议,以统一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的范围、内容和标准。本着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原则,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价。 [4]
3、 建立交叉、联合审计和公开制度。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面广、关联度高、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在工作中要加强相互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确保审计结果的独立、公正和客观,应当扩大经济责任审计公开化程度,不仅包括结果公开, 也涵盖审计实施及审计评价等环节。
4、 建立承诺制度,明确责任。在送达审计通知书时,将被审计责任人承诺书作为附件同时送达,要求被审计负责人作出书面承诺, 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安全、可靠。尤其是呆坏账、资产盘盈盘亏、报废损失、账外费用或收益等资料必须真实合法。审计组长应提供书面保证,保证按审计方案规定内容和操作规程实施审计,谁违反承诺由谁承担责任。
5、 积极推行“任中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干部所任职务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它没有必须在离任时才能审计的限制,先离后审、先审后离的矛盾也不突出,任中、任终都可以审。推行“任中审计”有利于分解工作量,避免突击性,从而使得审计部门有充裕的时间来澄清问题, 保证审计质量, 降低审计风险。
6、提高审计人员风险意识和业务素质。 审计人员首先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 这样才能在审计工作中发现风险, 预防风险,降低风险。其次要有过硬的业务技能。一是加快知识更新,特别是注重汲取和更新宏观经济理论、宏观经济政策、国家宏观调控的方向、目标和措施等知识,综合经济管理、公共管理等相关知识。二是改善知识结构。三是组建复合型审计组,实行专业互补,优势互补。 [5]
参考文献:
[1]侯绍林、 经济责任界定的思考[J]、 中国审计,2011(6):39-41、
[2]董大胜、 审计技术方法[M]、 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4、
[3]李金华、 审计理论研究[M]、 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2001、
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篇7
一、将风险审计理念贯穿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各阶段
在经济责任审计实践过程中,我们遵循标准化的PDCA循环,将风险导向贯穿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全过程。被审计单位所处的经营环境、行业状况、经营目标、业务流程各不相同,我们从宏观上把握审计对象的风险情况,确定风险点;对有关经营方面的、举报、效能监察等信息作为审计重点予以关注;结合以往内外部检查发现问题揭示出的高风险领域作为审计重点,设计审计程序,确定控制风险,将审计风险降至最低。
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段重点关注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行内控评价
在进行内控评价过程中,一是对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的管理流程、业务流程和项目流程等方面进行分析,找出控制措施与存在的风险点;二是对内部控制实际执行的情况进行检查,核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健全性以及对风险的监控、识别和防范能力进行评价。
(二)进行实质性测试
实质性测试是审计实施阶段中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其目的是为了取得审计人员据以作出审计结论的审计证据。审计过程中如果发现审计风险增加,会适当地增加实质性测试的程序,尽量使审计的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以内。
(三)审计报告注重揭示风险点,提出经营管理建议
在撰写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过程中,将风险作为首要考虑的因索,在此基础上再结合内控评价及实质性测试情况,对被审计对象进行客观公平公正的评价,揭示风险点,给出恰当的经营管理建议。
二、风险导向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效果
(一)内部审计人员更清晰地把握了经济责任内涵
对风险的全面管理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部分,全面风险管理应涵盖企业管理的各个流程,供电企业从工程管理、销售管理、财务管理、营销管理等都是围绕企业风险展开。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始终关注审计风险和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并以此作为审计评价的主要内容,使内部审计人员更加清晰地把握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
(二)有利于从管理角度,审视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将风险导向理念引入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给经济责任审计以全新的视角,通过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检查风险管理过程来评判经营管理状况,及时发现企业经营管理的薄弱环节,客观评价被审计对象的履职情况。
(三)将审计关口前移,为企业增值服务
风险导向下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综合考虑降低审计风险和企业面临的各种风险,及时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风险点,分析风险点,以实现降低或规避风险的目标。实现了内部审计从事后审计向事中、事前审计的转移,真正实现为企业的增值服务。
因此,将风险导向理念引入经济责任审计,将拓展经济责任审计视野,充实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更是内部审计工作的创新和突破。
三、风险导向经济责任审计的经验
(一)努力提高内审人员的综合素质
要发挥风险导向内部审计的优势,需要提升内审人员综合专业素养。审计人员不仅要具备会计、审计知识,而且要熟悉企业管理知识、法律知识、熟悉电网经营业务等。我们通过聘请专家教授举办讲座、现场咨询、审计案例分析等方式,使审计人员掌握现代审计方法,适应当代审计转型需求,提升内审人员的综合素养。
(二)利用“标准化”强化风险导向理念下的审计质量管理
我们以“标准化”为载体,建立了专业管理的指标体系,利用“标准化”强化风险导向理念下的审计质量管理,即将全过程审计质量控制的要求通过标准化流程的形式加以细化、固化,以指导审计人员在审计项目准备、实施、总结、检查阶段做到“5W1H”,做什么、如何做、做到什么程度。
(三)注重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测试和评价
在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测试和评价过程中,我们还增加了一张经营风险提示工作记录,提示被审计单位经营管理风险。在认真评价企业内控水平的同时,较为系统地揭示了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风险,提出了相应的管理建议,促进了企业内控机制的建立健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充分借助信息化审计工具
利用国网公司统一使用的审计软件支持远程控制功能和现场采集数据及审计作业功能,该信息系统减轻了审计人员采集、统计、分析数据的大量时间,也能通过内部控制测试系统来发现更多的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可能存在的隐性问题线索,使分析数据更准确,提供疑点更清晰,使审计风险降低,提高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效率和审计质量。
(五)推行届中审计,着眼于预防监督
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篇8
【关键词】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管控
一、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内涵体系
任何审计项目的开展都会遭遇到各种风险因素,以事业单位领导人为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审计风险问题更为严重。对此,从概念上来说,应该包含一个内涵体系。
首先,在表征方面,主要有评价风险和程序风险。在审计程序方面,审计人员在行政单位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经验主义的误区,导致实际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案截然分离的现象,致使审计程序风险显露无遗;在审计评价方面,审计人员做出科学客观评价的难度相当大,审计评价风险所在难免。
其次,在危害方面,可能影响事业单位机构的正常运转。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失控会给上级单位领导以错误的参考信息,容易导致用人失误现象的发生。在事业单位领导相对于行政单位领导普遍弱势的情况下,对他们的伤害及对犯罪的纵容严重影响了事业单位领导层的升迁、流动和工作积极性,容易引发整个单位乃至整个行业的低落。
最后,在特点方面,复杂性、潜在性及非确定性兼具。因为事业单位领导工作范围的广泛性,其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繁多,这种特征与审计对象人格化导致的主观性的结合,催生出非确定性,即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风险难以预测;难以预测的背后还有一个因素就是很多事业单位领导经济责任审计风险要等到错误形成后证实,即其本身具有潜在性。
二、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动因分析
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风险之所以产生并形成一定的声势,背后存在很多方面的因素。在此,笔者以审计、经济责任和事业单位这三个关键词为中心点分别分析。
从审计角度来说,审计环境的恶化和审计风险的固有性质是重要因素。随着国内社会经济的发展及企事业单位的不断改制,但相应的法律法规却没有及时跟进,审计职业化建设工作也严重滞后,审计方法和技术的开发往往也不尽如人意,这种境况强化了审计风险的固有性质;另外,在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时代主题下,以经济监督及合规审查为原本形态的审计工作长期受到忽视;最近几年,强化增值功能虽然能推动了审计工作地位的提升,但忽视了根基意义上的循规守法,更容易滋生新的审计风险。
从经济责任角度上来看,取证困境及经济责任界定困难是重要的制约因素。各单位的领导人员及管理者,既是配合涉及单位审计工作的倡导配合者和组织者,也是审计人员顺利获得相关证据信息的关键因素。同时,经济责任审计直接把审计人员推向这些管理人员的对立面,不仅在取证方面得不到他们的帮助,而且还要与他们进行博弈。在这种情况下,在绝大多数审计项目中审计人员不可能获取量上充足且质上真实的审计证据。另外,对于改制过程中或者改制后初期尚未完全定型的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其经济责任界定本来就是一个发展中而未确定的未知。
从事业单位角度上来看,其审计工作的尴尬地位是系列风险因素滋生的重要源泉。对于机关事业单位而言,所涉及到的审计工作是国家审计工作;对于国家审计而言,最关键的对象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审计工作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国家审计工作在此投入的资源往往很少;对于负责推进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国家审计人员而言,关注重心在于掌握财政、人事、宣传、国土资源等关键职能的机关部门领导,而对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则很少关注,即使关注也是安排节奏偏快的审计项目,审计风险是很难避免的。另外,对于改制过程中或者改制后初期尚未完全定型的企事业单位,依靠内部审计人员开展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无法确保本身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更谈不上对审计风险的成功管控了。
三、管控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路径分析
经济责任审计的整体改观需要持久全面的努力,笔者认为最关键的几个着眼点如下。
一要营造适当氛围,优化审计环境。在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环境方面,最关键的是法规和氛围。在法规方面,国家审计机关应该及时制定、修正、修订与经济责任审计及其发展最新情况相适应的系列法律法规,打造良好法制环境。在氛围方面,在特定地域及层级的事业单位中,上级领导及本级其他非审计对象的管理人员应明确支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国家审计及内部审计部门应积极宣传推动各层级的员工对审计工作有一个正确认识,全力确保被审单位和责任人积极配合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开展。
二要强化风险宣贯,提升职业道德水平。对于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团队而言,应该重点关注风险及职业道德两个方面。首先,要在各种素质提升和培训工作过程中强化宣贯风险理念,普及识别管控关键风险的技能和方法,形成以风险为导向推进审计工作的自觉和习惯,藉此全面提升推进审计项目的胜任能力。不过,善于识别、评估风险不等于敢于直面、发掘、披露管理人员各种管理行为及经济行为中的风险事件,做到后者需要强化化职业审慎,提升职业道德水平。对此,要依托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制定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启蒙、激励审计人员不仅要利益方面做到独立性,还要在心理及思想层面确保相对于审计对象的精神独立性,甚至在体制制约下独立性尚且不充分的条件下敢于在作为单位领导人的被审计对象面前硬起骨头,在行动实务层面确保自己推进审计工作及审计评价的客观性。
三要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人非圣贤,在既定条件下强求环境优化和审计人员坚守独立性是有难度的,这需要相关地域、领域或单位的内部监督机制来辅助。对于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而言,要对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权力过于集中而内部监督机制普遍不作为的情况进行适当纠偏,要通过外部立法及内部规则制度体系的完善这两个方面强化领导干部的内部监督机制,要通过强化立法执行和内控机制落地推进领导干部内部监督机制的落地实施。事业单位内部监督机制的健全和落地可有效制约领导干部执行权力过程中盲目、违法、违规、低效、不作为等各种现象的发生,也为广大干群人员自觉协同配合审计人员搜集相关信息材料,推进完成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参考文献
[1]汤金虎、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及其防范[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9(01)、
[2]杨晓磊、经济责任审计中目标经济责任的确定与经济责任履行报告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0、
[3]杨丽、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及控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