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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规则意识(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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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规则意识篇1

规则是社会存在的基础。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以法律作为社会主要规范是法制社会的标志。现代人需要在法律规则之下去进行一系列社会活动,这要求每一个社会个体都必须学习一定的法律知识,学习法律首先要树立规则观念。中学阶段是学生人生观、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期,培养学生的规则观念十分重要。语文作为中学阶段培养学生思想情感的重要科目,理所当然肩负起培养学生规则观念的重任。如何在语文教学中培养学生规则观念成了在语文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规则观念对社会个体的重要性

法制社会要求人们以法律作为自己行为的准则,法律是实质就是一种规则。树立相应的规则观念才可能理解法律存在的意义和作用,才可能遵纪守法。认同一种限制自己行为的规范需要从心里去理解才可能接受。如果我们只知道某种规范是这样的,而不知道这种规范对社会存在的必要性和意义,我们很难从心里去接受,当然不可能自觉遵守。这种情况下社会个体便是被强制遵守这项规范,尽管法律具有强制性,但法律不希望都用本文由收集整理强制手段来迫使人们去遵守它。

对于规则而言,从心里去理解、接受并自觉遵守显然是该规则追求的最高境界。法律作为一种规则,形成自觉遵守法律规范是法律追求的最高境界。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有些法律本身难以凭借强制性强迫人们遵守,民法中的一些具有选择性的规范就需要凭借人们的规则观念去维护。即使具有很大强制性的刑法在司法过程中也需要靠人们的自觉遵守才能建立起良好的社会秩序。总之,社会个体的规则观念决定了一个社会的法制水平和法治程度。只有社会个体具备较高的社会规则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才能真正形成法制社会。

二、初中阶段是树立学生规则观念的重要时期

从心理学角度看,初中阶段是学生形成较为稳定的人生观、世界观的重要时期。伴随着心理成长,规则观念应该在学生认识人生、认识社会中起到重要作用。在初中阶段培养学生的规则观念,用以指导其对人生对社会的认识和评价,决定自己在社会中扮演的角色和行为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国的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情况决定了在初中开设一门纯粹的法学课不现实。同时,法学的深奥性和复杂性也不适合初中学生进行专门学习。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才能真正理解法律。法学的很多基本原则都是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上的,具备一定的生活阅历是理解法学的基础。在很多国家(比如美国)就规定要专门学习法学必须取得大学以上学历。一定的理论知识则是判断法律规范的正义和价值的关键。初中学生生活实践不够丰富,在对社会问题的认识上处于形成时期,要理性地认识社会和人生还具有一定的困难,逐步培养学生认识法律的一些基本常识、树立规则观念是初中阶段语文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重要任务。规则观念是理解法律原则的基础,在初中阶段学科渗透法制教育过程中,我们不能也做不到让学生一下子理解和把握那么深奥和复杂的法律 。但是培养初中生的规则观念,为学生进一步学习和掌握法律法规有很大帮助。

三、初中阶段语文学科渗透法制教育不能仅限于对规则的介绍

法律没有一定社会实践经验和理论储备,是很难理解如此规定意义和作用的。不信服这样的规范,自然会产生抵触情绪,降低守法的自觉性。在初中语文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不能单纯地介绍对于什么问题有什么样的规范,需要引导学生理解这些规范的社会意义和社会价值,理解这些规范的合理性,在学生心里形成规则观念。培养学生的规则观念也不仅限于现有法律对语文课本中某问题已有的相关规范,一些还没有相关法律条文进行规制的问题也可以引导学生讨论是否可以设置一定的法律规范规制该事物,使之更加合理有序。

涉及到现有法律条文对文中问题已有规定的,需要引导学生对该法律条文产生的背景、法律条文的合理性、社会意义等进行解释,让学生从心里去接受该法律条文。《伤仲永》一文中,仲永本该读书,但其父不使学,在当时的社会没有一个规范去约束这样的行为。如果放到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将对仲永父亲的行为进行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有读书的权利,家长有送孩子读书的义务。如果我们仅仅这样告诉学生,那么这样的法律条文在学生心里存在的时间可能不会很长。同时,学生对这样的规定有什么社会意义也更难以理解。如果结合社会实际,

告诉学生,这样的法律条文就源于仲永这样的事例,一个天生聪慧的孩子由于没有读书而成为普通人,罪魁祸首便是自己的父亲不使学;。因此,从保护社会人才的角度设置这样的规范,可以保证社会人才不被埋没;从社会个体权利义务角度看,人生而平等,受教育是每一个社会个体应有的权利。对于孩子,他们要实现这样的权利,其监护人应该尽到自己的监护责任。因此法律规定了孩子有读书的权利,家长有送孩子读书的义务,权利性规定从正面引导社会个体正确行使自己是权利,义务性规定则从反面禁止义务人不尽自己是义务。这样的权利义务规定,规范了社会管理机构的社会社会职能,明确了家长剥夺孩子读书权利的非法性,可以防止仲永之类的事件再次发生。

社会规则意识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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⑾张鹭:"证人肖敬明的恐惧",中国新闻周刊,第401期,第64页。

⑿朱景文:《法社会学》,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69页。

⒀朱景文:《法社会学》,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33页。

⒁郑永流:《转型中国的实践法律观--法社会学论集》,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70页。

⒂吴思:《潜规则》,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66页。

⒃《哈佛看中国:政治与历史卷》,张冠梓主编,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110页。

社会规则意识篇3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能力;规则意识;培育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51-0231-02

一、规则意识是影响高校大学生就业能力的重要因素

(一)关于规则与规则意识

规则就是规定出来供大家共同遵守的制度或章程,既包含国家、社会集团所制定的、在特定范围内要求其成员遵循的具有一定约束力的、成文的行为准则,如法律法规、规范和纪律;也包括得到大众承认的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行为规范,如道德、伦理和社会习俗等等。

规则意识是对规则的认同、自觉服从与遵守所形成的自主自律意识。包括掌握有关的规则知识、理解规则的作用和意义、自觉地遵守规则,甚至参与规则的制定和完善等等。

(二)关于就业能力和就业能力的构成要素

关于就业能力和就业能力的构成要素,国内外的众多学者论述的角度不同,说法不一。综合各种不同的观点,笔者认为,就业能力首先表现为个体在求职过程中可以获得一份适合自己工作的能力;其次表现为顺利完成工作以及对于工作的胜任能力,尤其是个体不断满足外部环境发展变化需要的适应能力。主要包括以下要素:

一是专业核心能力。包括较为专业文化知识、专业操作技能和学习发展能力等等。它是就业能力的主干要素。

二是职业核心能力。包括与人交流能力、与人合作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创新能力等等。它是就业能力的关键要素,是承载专业能力的基础。

三是身心素质。即思想品质、敬业精神、诚实意识、规则意识、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等等。身心素质是就业能力的灵魂,良好的身心素质是高质量就业的前提。

(三)规则意识是高校大学生就业能力的重要要素

如上所述,就业能力不仅指包括专业核心能力和职业核心能力,还包括一个人的身心素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用人单位在人才的选择评价上也在不断发展变化,由原来的注重学历、注重职业资格到注重个体的沟通交流能力与团队合作能力,再到现在注重个体的品行与心理等等。其中讲诚信、遵守纪律、按规则办事已成为用人单位非常看重的素质和条件。对于刚刚迈出校园、步入社会的大学生而言,要想在职场站稳脚跟,树立良好的规则意识尤为重要。

1、只有具备了良好的规则意识,才能更好地实现角色转换,适应岗位需求,实现顺利就业。大学管理突出“人性”化,相对比较宽松。但是企业管理更突出规则,突出“钢”性,特别是在生产、建设、管理与服务的第一线,都必须通过严密的劳动分工、标准化的劳动操作技能、严格的工作纪律来保证工作的高效率与高质量。大学生初入职场,大都要从基层做起,只有具备了良好的规则意识,自觉地严格遵章守纪,自觉地严格执行规定的工作流程和质量标准,才能适应由大学生向职业人的角色转变,适应岗位需求,实现顺利就业。

2、只有具备了良好的规则意识,才能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满足职场需求,实现稳定就业。在大学里,学生与学生之间是平等关系自不必说,老师与学生之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平等关系,大学里倡导师生之间平等地进行学术交流和情感上的沟通。但是在企业里,人与人之间总是构成“管理与被管理者”的关系,人与人之间更讲究责任与服从,更讲究工作规则和管理程序。所以,高校大学生只有具备了良好的规则意识,自觉服从管理,严格执行程序,保持上下左右良好的沟通,才能适应由校园到职场的转变,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为自己营造较好的工作环境,从而实现稳定就业。

3、只有具备了良好的规则意识,才能较好地融入现代社会,满足可持续发展需要,实现发展式就业。“无规矩难以成方圆”,规则保证了处于复杂社会关系中的个体在有序的社会环境中,获得生存与发展的可能。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加快与和谐社会、法治社会的不断发展,规则意识越来越深入人心。高校大学生只有具备了良好的规则意识,才能在顺应社会发展的同时,不断增长才干,满足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实现发展式就业。

二、高校大学生规则意识淡薄在就业过程中的主要表现

由于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对规则意识培育的不足与缺失,以及社会上一些不良现象的影响,目前,大学生群体规则意识相对淡薄,已成为造成大学生就业难的一个重要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学习规则意识不强

高校大学生初次就业,一般都会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一般包括履职所必需的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和工作流程等所谓的“硬技术”,同时也包括企业规章制度在内的企业文化。同学们对“硬技术”的学习比较重视,认为这是“看家”本领,但对企业文化特别是对规章制度的学习明显放松,“不感兴趣”,认为这种教育都是“说教”,与工作关系不大。在岗前培训考核时,不合格的科目多是对企业规章制度的考核。更有甚者,对“岗前培训不合格将被淘汰”这一规则不以为然,而最终被淘汰。

(二)工作纪律观念不强

高校毕业生刚刚步入职场时,对企业的“钢”性管理表现出很大的不适应,因纪律观念不强而痛失就业机会的屡见不鲜。例如,有因住所较远上班迟到被罚,认为单位“不人性”,拒不改正,最终被辞退的;有违反劳动纪律,在工作场所吃零食,受到批评不服气,认为只要自己进行清扫就不是问题,而与主管发生矛盾,最终离职的;有对公司规定的任务量不屑一顾,觉得到时候给主管“表示表示”就万事大吉,结果错失就业机会的,等等。

(三)按程序做事的意识淡薄

高校大学生就业工作在基层,因为周围的很多老同事,甚至是部门主管比自己的学历低、学识少或者是年龄比自己小,但他们却对自己“指手画脚”、“吆五喝六”,内心很不平衡。于是,表现出各种“不服”,把公司、企业的工作程序与规则置之脑后,对同事缺乏尊重,对上司缺乏服从,造成人际关系紧张,最终丢失就业机会。

(四)诚信意识淡薄

一种表现是不履行对工作的承诺,例如保密要求等等;一种表现是消极懈怠,时间观念差,不按规定完成承接的任务,找理由搪塞;一种表现是单方面毁约,突然离职,给公司带来很大的被动等等,严重影响了大学生的整体形象。

三、高校大学生规则意识培育的主要途径和方法

(一)严格遵守和执行规章制度,为学生树立遵守规则的榜样

一方面,“言教不如身教”,高校的所有老师,不管身在什么岗位和职位,都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给学生树立榜样,传递遵守规则的“正能量”。另一方面,“教育无小事”,对学生中的各种违纪现象,教师和学校都应明确指出,给予批评,严重的要按规定给予处理,以树立规则的权威,让学生感悟“现实版”规则的严肃性,使学生在学校的学习和生活中培养严格遵守规则的习惯。现在一些高校管理者和教师对学生中一些违纪行为视而不见或者“心慈手软”,这样对于违纪和不违纪学生来说都是一种“反规则”的“教育”,对学生规则意识的形成会产生十分不利的影响,我们应力戒此种现象的发生。

(二)加强教育引导,提高大学生对规则的认知水平

首先,高校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的作用,把规则意识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学情和校情,结合社会上的热点问题,选择启发式、研讨式、案例式等多种教学方法,让学生参与到规则的制定、功能定位和案件的处理中去,帮助学生深入理解和消化各种规则的精髓。其次,在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中,采取多种手段,加强对校纪校规的学习与教育,让学生深入了解自己应该遵守的行为规则,提高对日常行为规则的认识水平。再次,采用多种形式与企业合作,将包括企业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在内的企业文化移植到校园中,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教育和培养,使他们懂规则、守纪律、讲程序,成为高素质的“准职业人”。

(三)加强氛围营造,增强大学生遵守规则的内在动力

第一,通过宣传橱窗、校园广播和校园网等媒体和渠道,加大对遵守规则的宣传力度,营造遵守规则的良好氛围。第二,通过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诸如主题班会、征文比赛、漫画比赛、演讲比赛等等,对校园里模范遵守规则的人物和事迹进行宣传和表扬,对学生中的各种违纪行为和现象给予批评和谴责,通过学生的自我教育与反省,强化规则意识的教育与引导,增强学生遵守规则的内在动力。第三,举行多种形式的校友活动,请校友现身说法,用他们身边的案例对师弟师妹进行引导,增强规则教育的说服力和有效性。

(四)加强规则实践,强化大学生遵守规则的行为习惯

一方面,学校应加强对学生遵守学校规则的检查与督导,不断强化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另一方面,要创造条件,让学生主动参与到规则的制订与执行中。如,在组织开展各种校园文化活动中,以学生为主体来制订活动规则,以学生为主体来执行规则或者督导规则的执行,通过主题实践活动,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同时,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走进社会、走进企业、走进社区,通过对一些社会规则的宣传或执行调研等活动,让学生亲身感受规则的现实意义和规则意识的重要性。

参考文献:

[1]贾新华、当代大学生规则意识的缺失与培育[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0,(3)、

社会规则意识篇4

如今的高中生课业负担重,许多高中生会选择网络游戏来放松身心,但是长期玩网络游戏容易使同学们沉溺于网络中的虚幻世界,远离现实中的生活。长期沉浸在虚幻世界中无法自拔,行为意识都会潜移默化的受到改变,与现实生活中的行为意识相悖,削弱社会参与意识。网络游戏还会削弱高中生的社会参与意识,沉溺于网络游戏的同学,不愿与他人交流和沟通,性格也会变得孤僻,最终形成恶性循环,越是不愿与人交流,越是不适应现实的世界,就会在网络世界中寻求安慰,长此以往只会与现实世界脱节。

网络游戏还会淡化同学们的规则意识,冲击法律的权威。沉溺于网络游戏的同学习惯了虚幻世界中的规则,对现实生活中的规则逐渐淡化。例如,有的同学由于沉溺在偷菜的游戏中,在现实生活中也以偷菜的规则来获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不仅扰乱了社会秩序,而且最终面对他们的是拘留罚款。法律意识的基本要求就是遵守社会规则,要求社会成员自觉的认同、遵守并捍卫社会规则,社会规则意识是法律意识的基础。网络游戏中的一些规则就与现实生活中的规则相悖,会误导同学们形成错误的社会行为规则和行为倾向,沉溺于网络游戏的青少年会淡化、模糊社会规则意识,自然而然的就会淡化法律意识。

2、树立错误的价值观

一些网络游戏会使同学们玩家树立金钱至上的错误价值观,大多数网络游戏都需要用金钱购买虚拟货币或者是各种道具,用钱购买了各种道具的玩家才能优越于一般玩家,可以更畅快更快捷的进行游戏。无形中就会使同学们树立有了金钱就可以走捷径、金钱是万能的、有了金钱就可以成功、就可以不劳而获等错误的金钱观,这种错误的金钱观,会使同学们形成对金钱的不正当和过分的需要,从而会引发各种不良的动机和行为,例如偷盗、诈骗。有些沉溺于网络游戏的高中,会向家里要钱玩游戏,如果家里人不给,便会偷家人的钱,甚至勒索低年级学生的钱来玩游戏,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歧途。

一些网络游戏还会使高中生树立不劳而获的价值观,例如曾盛行一时的网络偷菜游戏,以其新颖的游戏方式吸引了广大玩家,不仅因为游戏本身的高参与度和娱乐性,它还迎合了某些人不劳而获、投机取巧的心理。如果长时间沉迷偷菜这种类型的游戏,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很可能会滋长同学们不劳而获的心理,认为自己想要的东西通过偷就可以获得,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不求上进、投机取巧甚至违法犯罪。

3、削弱法律意识,增加违法犯罪行为

同学们如果长时间的沉溺于网络游戏,他的思维模式和行为规则都会受到影响,同学们会不自觉的模仿游戏中的人物,诱导青少年对盗窃和破坏行为准则的接受和践行,形成错误的法律意识。一些暴力的游戏还会让青少年变得冷漠、无情、残忍,在遇到不满的情况下就会仿照游戏里人物的做法,用刀杀人、用枪射击、抢劫偷盗。许多青少年犯罪都与网络游戏成瘾相关,有些青少年在杀人后并没有意识到严重的后果,只会觉得如玩游戏一般,也不会认为杀人就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削弱法律意识。

4、网络游戏对青少年法律意识的积极影响

网络游戏对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影响不都是消极的,也有一些积极的方面,同学们能够学习网络中多元化和自由主义的价值观,提高对法律意识的理解。网络游戏中不合理的部分,同学们也会有自己的理解,爱动脑的青少年还会自觉的思考正确的方式来优化游戏之中的弊端,从而促进网络游戏健康发展。网瘾少年的犯罪案例也会让同学们自觉遵守社会规则,提高法律意识,防止自己误入歧途。网络游戏也会使青少年树立平等的意识,获得奖励或是游戏装备,都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得来的,不掺杂任何的人情世故,许多游戏规则几乎都是公平的。不遵守游戏规则,就会被游戏淘汰,慢慢的,同学们便会养成自律的意识,自觉遵守游戏规则,自然也会遵守社会规则,提高法律意识。适当的网络游戏可以培养科学精神,开发智力,提高动手的能力,锻炼大脑的思维,丰富同学们的业余生活,缓解紧张的学业压力。

社会规则意识篇5

摘要:公民精神是民主政治重要的思想基础和非制度性资源,两者是互为依存的关系。公民精神的内涵丰富,与民主政治关系紧密的主要有权利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三个要素。公民精神缺失是当代中国发展民主政治所面临的主要障碍之一,其原因有两方面:缺乏权利基因的历史和文化传统,滞后的现实社会体制。培育和锻造公民精神应从思想启蒙和体制变革、大众推动和精英主导、内涵要素的合理衔接三个方面的路径切入,才有可能达到目标。这是一个长期而系统化的过程。

民主政治强调制度和运作机制,这当然正确,谁都明白没有制度保证的民主是不可靠的,甚至根本就无法建立。但对于民主政治而言最根本的问题恐怕还不在于此,制度如何建立?如何维系或运行?如何监督?如何使其发挥最大效能?如何纠正制度的缺陷?都与人的因素紧密关联。从某种意义上讲制度与人是相匹配的,并相互适应、制约而构成特定的社会政治生态。即有什么样的民众就会有什么样的制度,同样,什么样的制度也将塑造什么样的民众。一个与臣民社会相匹配的一定是专制政治,而民主政治则必然建立于公民社会的基础上。因此要建构和发展民主政治则必然要先培育现代公民,否则民主政治是无法真正实现的。要培育现代公民则必先培育公民精神,毋庸讳言,公民精神的缺失是当代国人面临的内在困境,也是建构民主政治的根本。

公民精神的内涵和对民主政治的重要影响

公民精神的内涵十分丰富,与民主政治关系紧密的主要有三要素:公民的权利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且三者相互关联,相互促进和制约。

1、权利意识。包括对自己权利的认知和对他人同样权利的认同。国家权力来自于公民权利,是公民将部分天赋权利转让于国家,委托国家来行使以求更好地保护自身的权利。正因国家的权力不是天然具有的,是由民众授予的,所以国家及其政府就有义务忠实履行这一委托而不可滥用公权力,否则公民可随时收回委托,另择贤能。另外就是在坚守自身权利的同时也承认他人有同等的参与政治、表达利益诉求的权利,哪怕他们与自己意见相左,是公民中的少数或弱势群体。公民自觉而理性的权利意识既可通过参与政治有效建构和维系民主制度以选择和监督国家的管理者,又可履行与权利对应的政治义务,服从自己所选择的权力信托者的合法管理,同时宽容地对待政治上的少数派或异端,承认并保护其应有的基本权利。这些都是民主政治的题中之意。而专制政治中的臣民是没有权利意识的,他们或接受君权神授思想,奴化自己,跪着仰视同类,或认同“成者为王败者贼”的“丛林原则”,否定政治对手的基本权利而走向另一极端,这就是专制政治的思想和社会基础。可以说,社会成员是否普遍地具有自觉而理性的权利意识是民主政治和专制政治的界碑,因为这是构成两种政治形态重要的思想与社会基础。

2、规则意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民主政治就是由一系列公认的运行规则维系的。民主和自由主要在规则的制定中体现,一旦规则制定并获得通过就必须执行。民主政治是多数人参与的政治,各利益集团乃至每个人的权利和诉求都有表达的机会,这种情况下若没有一定规则是无法有序运作的。其中政治运行的程序就是重要的规则,包括议事程序、立法程序、选举程序、决策程序、职位任免程序、利益表达程序等。公民的规则意识就是指对这些规则的尊重和遵守,如对规则不认同可以通过政治途径在更高层界的程序框架内谋求改变规则,如对规则认同或不能依法改变规则那就得遵守,而不可以以自己利益之得失决定是否遵守既定规则。尊重和遵守规则是民主政治的基础,否则政治秩序就会混乱,因为没有了规则也就没有了标准,人人都各行其是,民主政治就会崩溃。专制政治是不讲规则的,也没有稳定程序,一切都以专制者的意志为转移。因此与专制政治相应的臣民也就没有真正的规则意识,就像一群在牧羊者鞭子下哆嗦的羊,完全依据牧羊者的脾性决定行为,躲避惩罚和获得利益是唯一考虑的因素。可以断言,公民规则意识的有无或强弱是考量社会政治形态的重要依据,也是判断一个社会的民主政治是否成熟的标准。

3、责任意识。包括对自己政治行为的责任和对行为所体现的特定价值坚守的责任,前者是指具体的政治行为,后者是指坚守对社会和政治价值信仰的责任。民主政治是公众参与的政治,也是公开的政治,需要每个公民承担相应责任,因为每个公民的政治行为都可能因彼此互动而成为推进或阻碍民主政治的影响因素,因而民主政治也可视为责任政治。在伦理学意义上责任与义务有所不同,义务是外加的,而责任是内生的,是自觉意识到并成为内在需求的义务。民主政治需要公民的责任意识支撑主要有两条理由,其一,政治是影响社会大局和公众利益的事务,必须以负责任的态度对待之,否则是危险的。印度国父甘地曾说过,有七样东西可以使人毁灭:没有道德观念的政治,没有责任感的享受,不劳而获的财富,没有是非观念的知识,不道德的生意,没有人性的科学和没有牺牲的崇拜。[1]无独有偶,法国学者路易斯、博洛尔在《政治的罪恶》一书中引用了拉贝莱名言:“学术无良知就是灵魂的毁灭,政治无道德就是社会的毁灭。”[2]政治上的无道德显然包括了责任意识的缺失。其二,与专制政治不同,民主政治是通过人们参与政治时尊重并自觉遵守既定规则维系的,这就需要政治参与者的责任意识支撑。一旦规则被破坏,民主政治便会陷于混乱,因此公民的责任意识比在专制政治体制中显得更为重要。专制政治中的责任意识至多由少数政治精英承担,且多在威权之下被遏制或瓦解,而在民主政治中则囊括了所有的政治参与者。除了政治行为以外,责任意识还包括对特定的社会与政治价值坚守的责任,这是更高层次的责任。将民主政治作为价值信仰,并坚守这一信仰便意味着对阻碍或破坏其价值偏好的专制行为或规则的反对和排斥,无论这种反对和排斥是否需要付出代价。如果公民能达到这样的责任意识层次,那么民主政治便可固若磐石,什么力量也无法将其摧毁。因此公民是否具有自觉的责任意识,也是判断一个社会的民主政治是否成熟的标准。

以上三个要素是相互关联的。权利意识能促进规则意识的生长,没有规则或不遵守规则,个人的权利便无法实现。这是因为在一个相互关联的社会中,每个人的权利实现都需要他人的相应义务来保障,从而使每个享有权利者也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以保障他人的权利,因此一定的规则就显得十分重要。意识到规则的重要性自然会促进对规则的尊重和遵守,使人们的规则意识得到生长和强化。这是很浅显的道理。同样,规则意识也促进了责任意识的生长,因为有尊重和遵守规则的意识必然会约束自己履行相应义务,这种约束经常化则必然有助于将义务内化为责任感。而责任意识的生长则又有助于规则意识的强化,因为责任意识是将对规则的遵守义务内化为了自身需要。从三个要素的相互关系看,人的权利意识无疑是首要推动力,处于互动的主导地位。

当前公民精神缺失的表现和原因分析

1、公民精神的缺失体现在多个方面,首先是权利意识缺失。虽然随着社会的改革开放,特别是市场经济观念深入人心和相应体制的发展,人们的权利意识已开始生长和发展,对自身权利的关心度也在提升,但还处于不成熟阶段。理由有二,其一,这种权利意识还基本上仅体现于日常生活中的私人领域,比如商品交易、服务经营、人际关系等。在公共领域,在政治行为中的权利意识则要淡得多,至少还未在社会政治领域有普遍和深刻地体现,因而对民主政治而言是不成熟的,这从人们行使选举权的随意态度中便可感受到。而且这种不成熟还囊括了社会中的精英人群,可见问题的普遍性。其二,权利意识包括了对自己权利的认知和对他人权利的认同,而现实生活中对他人权利的认同更为薄弱。很多人会关注自身权利但却往往忽视他人的同样权利,比如开车的司机关注自己的行路权,将车开得飞快,但忽视了路人的通行权,以致将车祸出在本应保护行人的斑马线上。又如,抽烟是你的权利,但很多人会在公共场所不顾他人侧目旁若无人地吞云吐雾。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笔者称之为片面的权利意识,对民主政治不仅无益甚至还有害。

其次是规则意识缺失。虽然我们从小被要求循规蹈矩,但奇怪的是很多人的规则意识却远远没有建立起来。一些人对规则的遵守与否几乎完全依据是否有利于自己来决定,有就遵守,没就抛弃,规则成了这一些人可自由取舍的摆设。最常见的例子是在交通违规上,闯红灯、违规停车、酒后驾车、超载、超速……,不胜枚举,虽然这么做未必真有利。其他很多方面也都可发现违规现象,而且几乎可在任何社会阶层找到样本。这种规则意识的缺失使人十分担忧。因为规则意识的缺失会阻碍民主政治的发展。

再次是责任意识的缺失。这里所言的责任意识缺失是指在公共生活领域,社会领域。很多人在某些方面将公域与私域,己域和他域分得很清,以致于对己责任有而对人责任无,家庭责任有而社会责任无。比如,一些办教育的将管理学生的条规向己方倾斜,避免承担风险,而是否有利于学生的成长则不在首要考虑之列。又如,一些医疗机构在制定相关条规时也多从有利于医者的角度出发,以避免或减少责任风险,至于是否对患者最有利通常也不是首要考虑。这种对他人、社会和公共事务责任意识的缺失对民主政治建构与发展的影响显然是消极的。

2、导致公民精神缺失的原因有很多,笔者以为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是历史和文化传统因素,其二是现实社会体制因素。

从历史和文化传统看,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权利思想是缺失的,无条件服从是主导观念。特别在专制皇权社会,臣民无权利可言,只有服从统治的义务。传统政治文化缺乏权利思想的基因。至于规则意识的缺乏也与传统有关。按道理说,专制社会应当是培植循规蹈矩者的理想场所,经过专制威权的熏陶,人们的规则意识理应增强。但事实恰恰相反,究其原因恐怕在于,专制和威权削弱了对既定规则遵守的自觉性,只需服从就行,而且因为规则的制定是少数统治者,服从的动力便是外在的约束,是趋利避害而不是理性的需求。所以在这里规则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趋利避害的结果。因此若遵循规则有利则遵循之,若违背规则有利则违背之,由此自觉而理性的规则意识便荡然无存了。这种缺乏权利意识和规则意识的历史和文化传统也必然影响到责任意识的建构。因为规则意识缺失,对规则尊重和遵守的责任意识当然也就无从生长。

从现实的社会体制看,公民精神生长的土壤也不理想。首先是我们的教育体制并没有为权利思想的生长提供足够的空间,人们从小被教育要服从长者,要听话,要履行对社会和他人的义务,就是不提人有什么绝对和相对的权利,似乎这种义务与权利是没有关联是可以相互脱离的。其次是我们的政治体制还没有为公众参与政治提供广泛、可行和有效的体制内的路径,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人们权利意识的生长和成熟。因为当人们发现自己的参与只是一种形式,根本不能影响现实的时候,话语和选票所代表的权利就显得没有实质意义,权利意识自然受到极大挫伤。其三是国家行政体制的低效阻碍了人们对自身应有权利的追求,导致相应权利意识的消解。比如,公民在维权活动中的屡遭挫败很多时候就源自于行政体制的职责重叠、互相推诿而导致的权力无为。其四是规则制定程序的不民主或规则本身的不合理,阻碍了人们规则意识的生长和发展。只有公众参与并认同的规则才可能很好地得到遵守,当然规则本身也应当具有合理性。而我们制定的规则有时就缺乏广泛听取意见的民主程序,甚至规则本身还欠合理性,这当然很难培养起人们的规则意识来。其五是在我们的体制内还未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和惩治机制,以使恶意违规者无从躲避且得到惩罚。若违规者可以躲避惩罚且有利可图,对遵守规则者的引诱作用就十分巨大,最终将导致纷纷效仿而使规则形同虚设,如此人们的规则意识就永远无法建立。其六是一些社会体制的不健全影响着人们的责任意识在公共领域的消解。如前所言,人们的责任意识基本上存在于私域,而影响自己利益的主要因素是体制内的资源掌控者,这是我们社会体制的特征。因此对社会和公众的责任意识基本上是很淡的,甚至没有,而将有限的责任意识投向与自己命运相关的对象,也就是投向于自己。从以上分析可见,当前的社会体制,包括政治体制是阻碍公民精神生长和发展的社会性因素。这一现实体制因素和历史与文化传统因素共同构成了当前公民精神缺失的主要原因。

培育公民精神的路径思考

虽然公民精神的培养非常重要,但也非常之难。这是因为首先有多种影响因素纠合在一起,互相发生牵制作用,无法单路独进解决问题;其次是主体涉及面非常之广,既包括社会精英层,也包括芸芸大众层,任何阶层都无法单独构建公民精神;再次是因为公民精神内涵丰富,其构成诸要素之间的互动和制约也增加了公民精神培育的难度。因此我们可从三个方面来思考培育路径。这就是思想启蒙和体制变革同步进行;大众需求和精英主导互动推进;理顺公民精神诸要素间的逻辑关系,从基础入手建构整体。这样的路径才是合理和有效的,才有可能达到预期目标。

1、思想启蒙和社会体制变革同步进行。

公民精神是价值观,是信仰,是灵魂,是人内在素养的体现,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存在决定意识的理论,必须有相应的土壤才能生长。除了文化渊源这一精神土壤之外,社会体制便是其现实土壤,这里所说的社会体制包括了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因此变革传统的社会体制对培养公民精神就显得十分重要,因为体制变革为思想启蒙提供了生存和发展空间。另外,变革社会体制需要一定条件,除了现实社会发展,特别是经济发展的推动以外,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也十分重要,这将直接为社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而价值取向的确立与转变在形成它的社会土壤尚未充分满足要求时,思想启蒙就十分重要。这样就形成了如下的互动模型:思想启蒙使人们有了新的价值追求和变革社会的精神动力,对不合理的传统社会体制带来了变革推力。这种精神层面的推力一旦发挥作用,就有可能对社会诸多层面产生连锁反应而使体制开始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又能使思想启蒙所传导的价值取向得到强化巩固,并对社会变革产生更大的内在动力。因此这是个彼此关联的互动过程,我们要做的是使其形成相互促进的互动而不是相反。

2、大众需求和精英主导互动推进。

任何社会中都有大众和精英阶层存在,无论在文化领域还是在现实层面他们都扮演着互补角色,也承担着不同的社会责任,在公民精神的培育和锻造过程中也不例外。思想启蒙和体制变革的实施最终要有社会精英层承担,因为他们掌控着必需的资源,但最初的动力却未必来自于他们,特别是社会政治精英,因为他们通常是体制的既得利益者,变革的动力往往不足。但社会大众则因其所处的草根地位而对社会的缺陷有切肤之痛,期待变革,他们的民主政治要求和大群体优势构成了对精英层的促变压力,推动了精英层中的有远见者积极回应大众需求,借势推动社会体制的变革。而且大众的民主政治要求越是强烈,其群体优势越明显,压力越大,越有可能促使精英层的积极回应。而社会精英层实施的社会体制变革则为大众需求的释放、公民精神的生长提供了制度性空间。这样又构成了另一重互动关系:大众的民主政治需求为他们培育公民精神提供了内驱力,也为社会精英层的思想启蒙和体制变革创造了条件。而精英层的思想启蒙和体制变革则为大众需求的满足和公民精神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价值引导和现实体制保障。大众和精英的互相影响和互动推进无疑是比较理想的变革路径。

3、公民精神诸要素间合乎逻辑顺序的建构。

社会规则意识篇6

关键词:思想品德教学;意识教育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661(2012)18-261-01

意识即个人意识,是个人对某一事物深刻、理性的认知,是自我认识和改造,它对个人行为起着决策、调控、潜意识的指导作用。而每一个人的行为又会影响他人和社会,影响自己周围的人,然后影响到更大的范围,向周围延伸,并交互作用,最终影响到整个社会意识。因此,个人意识的形成必须从社会和个人的需要出发,使自己的意识符合正确的情感、态度、价值取向,逐步达到高尚人格的境界。初中学生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和学习参与社会公共生活的重要阶段,处于思想品德和价值观念形成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在思想品德的发展上得到有效帮助和正确指导。在这个阶段,我们要让学生形成诚信意识、责任意识、规则意识,教会学生如何做人,培养学生正确的情感、态度、价值取向,让学生健康成长。而这一艰巨、光荣的任务就需要政治教师在思想品德教学中进行落实。长期进行思想政治教学的笔者,现就在思想品德教学中对学生意识培养谈谈自己浅薄的看法:

一、诚信意识方面

诚信即诚实守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为人处世的基本原则,是高尚的人格力量,是立身之本。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华民族是诚信之邦。古时就有‘宋濂借书’、‘字据存心中’、‘狼来了’等精典诚信故事,教育人们做对人守信,对事负责的人。不知何时,这种做人的基本道德准则,为人处世的基本原则却悄然发生了变化:很多成年人在利益面前,不在诚实、不在守信;很多青少年在网络、游戏等不良诱惑下也举步跟上,轻诺寡信。种种迹象表明:这种不诚信不再是一种表面现象,而在部分人的意识上已经形成了一种意识上的形态,认为老实人、诚实的人会吃亏。而且,他们还能举出社会上不乏老实人吃亏,弄虚作假者占便宜的诸多现象。由此可以看出,现代社会特别需要诚信。

青少年作为祖国的未来,振兴中华民族的希望,他们诚信意识的形成有着重要作用,而正处于中学阶段的中学生是意识形态形成的关键时期。在这一阶段,我们处于思想品德教育一线的政治教师要按照新课标要求,理论联系实际,以具体案例、活动让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做到言而有信,言出必行,切实履行自己的承诺,懂得人无信不立,形成诚信意识。

二、责任意识方面

现在,一个问题很令人担忧:我们很大部分青少年缺失责任心,只知道索取,不知道回报,不懂得承担责任。在家里,只知道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向父母要这要那,但却不懂得尊重父母,孝敬父母,做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在社会生活中,只知道向社会索取所需,享受生活,不懂得回报社会、奉献社会,担负社会责任。这个问题对于学生的成长是十分不利的,甚至是有害的,会让学生形成强烈的自我意识,以自我为中心,不考虑他人的感受,也会让学生形成过分的依赖心理,不利于学生自立能力的培养。

从集体的角度看,现在学生的集体意识不强,在集体生活中拈轻怕重,只希望自己多享受权利,少承担责任。只有集体中的个人有责任感,懂得自觉承担责任,各尽其能,这样的集体才是有强烈凝聚力的集体,才是团结向上的集体。从社会的角度看,只有每个人都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自觉地承担社会责任,才会营造人人和睦相处的局面,才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责任意识是当今社会最重要的公民意识,是国民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中学生作为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只有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让学生学会对自己负责,懂得对他人、集体、社会负责,才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才能承担起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任。

初中阶段,学生的自我意识和独立意识逐步增强,正是培养责任意识和形成良好道德品德品质的绝佳时期。思想品德教师在进行品德知识传授的同时,还要培养学生的责任感,教会学生做负责任的公民,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这样,我们的民族才会更有向心力和凝聚力,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和谐进步。

三、规则意识方面

一个没有规则的社会一定是一个没有秩序的社会,一个不正常的社会,一个不能发展甚至不能生存的社会。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守规则是文明人的基本素质,也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需要。在现实生活中,规则无处不在,经商、交通、竞赛,就连小孩子做游戏都有遵守游戏规则。规则意识的淡薄,会给人们带来无穷的危害和灾难。

社会规则意识篇7

[关键词]网络族群文化 规则意识 法治精神 伦理精神

[中图分类号]G20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7326(2015)06-0035-04

族群(ethnic group)是人类生存的社会性组织,是人类共同体的基本样态之一。族群具有历史性,随着社会历史过程的整合与发展,不断生发出新的类型与生存样态。网络族群是指由网络发展所衍生出来的社会个体群聚现象。就现实性而言,网络群体是现实世界中的人群以网络为平台,以共同感兴趣的问题为纽带逐渐形成话题与言说纽带,并以此形成了一种具有共同兴趣、稳定情感、相似价值取向与文化审美趣味的建立在高科技基础上的社会关系结构。这种网络上的主体关系结构又是种类繁多、不尽相同的开放谱系。虚拟社区的群体数量主要反映其存在的状态和规模,群体的素养则决定着其发展方向和生命力。网络族群文化,亦即网络社区文化。它是以现实生活中的文化系统为原型,把人类的活动记录、历史积淀和现实愿景,以关爱、分享、互助、宣泄、批判、反讽等形式展现出来的开放的观念价值体系。从构成上看,典型的网络族群文化有恶搞文化、诙谐文化、自拍文化、粉丝追星膜拜文化等。

一、网络族群文化的总体性特征

网络族群文化是一种对传统文化和主流文化有一定冲击的流行文化。无论是对社会现象的关注,还是宣泄与奋争,网络族群文化的彰显方式和意旨都有别于传统主流文化,甚至还影响着现实群体的主流价值取向,或多或少地带有对主流文化的批判。

首先,网络族群文化是以缓解现实压力为主的一种无厘头诙谐文化。就网络族群文化的内容而言,仍然是以传统文化和主流文化为母体,但表现形式更趋于诙谐、幽默和无厘头。究其原因,主要是当人们尤其是年轻一代无法挣脱现实社会规则的制约与束缚,当承受的压力无法寻求合适的渠道宣泄时,网络环境所具有的宽松与自由也就顺理成章地为他们提供了缓解压力、寻求解脱的平台,无厘头式的诙谐是网络时代人们寻求心灵突围的集体默契。

其次,网络族群文化是一种凸显现代社会群体文化、娱乐需求的亚文化生活方式。现代社会群体中的大部分个体,都无法逃避地生活在快节奏、高竞争压力的环境之中。人与人之间的防备与隔离,个体与群体之间融合的艰难,民众与政府之间认同的降低,更加催生个体有关“我是谁”的困惑,更加注重自我实现,以便使自我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关注,这容易减少群体思想意识的深度。

再次,网络族群文化具有两面性。这是由网络的两面性衍生而来。网络作为一种便捷生活、助力学习与工作的信息工具,其积极作用不言而喻,但网络作为一个虚拟的空间,也存在着一些负面作用。网络就像一条可供任何人自由恣意倾泻与涂鸦的信息大河,真善美与假恶丑都毫无过滤地流入这条河流,人性内在的多元性、复杂性、隐蔽性都在这里充分表现。网络族群文化在其规则意识尚未成型、规范尚未得到认可的情况下,也同样有着催人上进与使人沉迷甚至陷入无可自拔境地的两面性。

最后,网络族群文化具有可塑性。网络族群是基于共同的愿景,包括情感取向、分享需求以及相近经历所组成的不分等级的自由互动共同体。该群体以青少年同辈群组为主,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社会阅历都使其具备了可塑的特性。因此,基于族群所形成的文化也具有可塑性。只要用正确的方法引导,网络族群文化就会朝着积极方向发展与积淀。

二、构建和谐网络族群文化的存在论逻辑

网络族群文化的形成,是当今时代变化和历史转型的必然现象,有着深刻的历史与现实依据。是固有的社会、经济、文化差异在网络社会生态系统中长期存在并相互作的结果。在全球化进程中。一方面当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引发现代电子通讯技术、电子设备,传媒技术的革命性崛起并逐渐形成了笼罩现代生活各个领域的网络世界,这是网络文化生成的物质技术前提。另一方面,现代各民族国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结构的转变,为不同社会阶层的生成提供了赖以生存的空间,使不同的群体和个体参与社会发展的主体性、积极性与创造性得以空前的体现,并不断推进社会发生深刻而广泛的总体性变化。在政治上,表现为民主法治的提升,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和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公平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在经济上,表现为建立与社会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所有制结构,市场经济条件下生发而成的主体多样性;在主体类型构成上,表现为各种新的社会阶层与社会群体的不断涌现和壮大;在文化上,则表现为尽管网络文化根植于传统主流文化,但也并非完全同质,这就生成了形式各异的次文化、亚文化等与主流文化并存的文化现象。

就社会现实而论,网络族群解构了现实生活中“家”“社区”“人缘”“人脉”等概念。网络族群尽管仍以现实生活的个体存在和发生影响,但随着现实生活中“家”的概念的模糊、社区影响因素的缺失和人际关系的淡化,更激发了他们在网络族群中追寻记忆和愿景。只有借助网络这一交流工具,才能彰显其青春、活力、热血的一面,也只有在网络族群中,他们才可真正地渲泄对现实生活中恶劣风气、不良现象的不满,并力求形成一股强大力量影响事态的发展,引起社会的关注和国家的重视。

网络族群文化的形成是网络族群对现实传统主流文化强势支配奋争的结果。在家庭层面,表现为晚辈对传统家庭长辈支配晚辈,尤其是不讲究方法的一味干预的反感,而试图在网络族群中寻求一种无长幼尊卑的同辈情感分享、经验交流与信息互通。在政府层面,表现为社会个体或特定群体对社会约束规范的厌倦和对政府公信力的质疑,从而试图建立一个约束概念模糊的非正统文化认同的边缘宣泄文化。

网络文化主体是复杂多样的,由此生成的网络文化在价值取向、道德评判、审美选择、价值诉求等层面也是纷繁多元,甚至是相互冲突的。虚拟世界是现实世界的延伸与放大。从本质上说,网络文化的不和谐乃至冲突根源于现实社会主体之间多样化利益的矛盾与纷争,而建构网络和谐文化,有助于为解决现实生活世界不同主体、族群、利益集团的文化价值冲突与现实利益诉求提供平台。从社会心理上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精神文化氛围。

三、规则意识:构建和谐网络族群文化的理性精神

规则是调节人们社会活动的文化价值规范体系。规则既属于意识的范畴,又可以作为人们精神意识活动研究的对象。规则的生成既是在人类实践活动中约定俗成,同时也渗透着主体的理性建构意象。这个过程既是非理性的也是理性的,是二者交互渗透的产物。规则的形成不能说完全是理性的,而对规则遵循与完善则不仅需要文化理性的确立,而且要以实践理性来规范行为主体的活动行为。这需要主体深刻领悟规则在现实生活的价值并逐渐内化为一种自觉的个体文化意识与行为习惯。可见,规则意识在主体现实行为中的确立,必须具有文化理性精神。

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能没有和谐的规则意识,建构网络族群文化,首先也需要建构和谐的网络规则意识。这种意识,也就是建构和谐网络族群文化的理性精神。不同社会阶层和群体间的利益冲突、利益划分及利益共存是法治社会建设的根基和基本依据。现实世界与网络世界流行的某些“道德浪漫主义”的东西在不同网络群体的利益冲突面前,如果失去法制规则的制约,不仅苍白无力,甚至会反其道而行之。正如尼尔・巴雷特所说:“计算机王国不是也从来没有成为完全独立的社会、一个不用现实社会中法律、条例、警察和军队约束的独立王国。”新形势下建构和谐网络族群文化,化解不同网络群体间的矛盾,降低社会震荡风险,必须通过社会法治化、制度化安排,才能真正实现。

法治精神是建构和谐网络族群文化规则意识的基础和根本保障,但仅有法治精神的刚性制约难免缺乏人本关怀的底蕴。以和而不同与独立选择为内容的宽容和自由精神,在构建和谐网络规则意识中发挥着特有的柔性作用,这种宽容与自由是本质上异于资本主义社会属性,具有社会主义社会形态特征的新型文化价值体系。

首先,社会个体间包容关系的打造,社会整体宽容环境的营造,以及不同个体、阶层和群体独立选择担当的权利保障和自由精神的培育,都建立在以人为主体、以人的发展为价值旨趣的基础上。

其次,在辨证层面上,宽容和自由既是手段也是目的。一方面,宽容与自由作为人的一种基本需要、欲望和目的,都是人性结构和内心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离开善良、自信的宽容精神,缺失思想、意志的自由个性,就无以成为一个健全的社会的“大写人”。无法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社会实践活动,不具备自我实现的自由个性发挥的根本条件,任何个人的人生价值都将显得苍白无力。在自我价值实现的过程中,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人受自我意识、意志的支配,分享着有尊严的崇高和庄严。要止于至善,就需要培育包容万物、自强不息、探求真理的宽容品质与自由个性。这是达到自我实现和社会繁荣进步的根本条件,具有外在价值。而人生的价值取向、生活目标、自我完善目的又是始终处于不断发展的无限接近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宽容与自由是不可缺少的手段和条件。

再次,在生活实践层面,宽容与自由必须实现从思想、意志、观念、意识向社会生活实践转变。任何思想和意识只有向着实践转向和发展,才能真正变成人的目的和实现人自我完善的有效手段。宽容与自由的根本价值是自我实现,即自我潜能、创造力的充分实现。但宽容与自由不可能是人的一切活动的根本目的,因为人类还有其他基本需要。一个人对生活的态度,可以看出他的发展趋向;一个人对社会的视觉,可以表现出其心理走向。在人的发展过程中,同一内容放入不同的层次,其效果并不相同。

四、建构和谐网络族群文化的可能路径

人在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不同的社会关系构成不同的社会生活,生活于不同社会关系中的人,结成不同的利益群体。网络群体作为现实生活世界多样化利益主体的网络化存在,其文化价值观及利益诉求必然各不相同,甚至是相互冲突的。同时,网络世界作为新兴的主体交往界面,为主体提供了现实世界无法比拟的民主与自由的巨大可能性空间,而与此相适应的主体交往规则与伦理规范体系较之现实生活世界却是极不成熟、极不健全的。

网络上的文化差异反过来亦会引发现实世界多样化价值主体的疏离与文化价值冲突。因此,如果长期缺乏建设网络上理性、包容、谅解、融通的多样化文化舒缓通道,则会影响现实社会主体间和谐关系的建设,酿成有碍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构的不利因素。这就决定了建构网络和谐文化的客观必然性与价值必要性。就社会整体来看,建构网络和谐文化是建构社会主义和谐文化乃至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网络族群既是价值诉求、文化审美情趣、生活理念、精神信仰等各具特性的利益主体,同时作为社会关系结构的人格化承担者,这些族群在根本利益的生产、获取与实现上存在着总体的相似性与内在一致性。这就为建构网络和谐文化提供了现实前提。网络族群文化,从性质上看,同样具有先进与落后之根本分野。由此规定着建构和谐网络族群文化的基本价值取向与总体性方向。

其一,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总体导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社会主义社会形态的制度特质,这是对以资本主义制度为表征的一切建立在私有制经济关系上的社会形态的历史超越。从个体意识上看,这种社会形态从制度安排层面把现实生活世界之主体从“自我”的桎梏中提升出来,从而为人们跳出个体利益对峙与冲突的困境提供了总体性前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主义社会形态的文化表现,本质上是社会各利益主体根本利益以价值诉求的观念表达,也是统摄整个网络族群价值共性的精神基础。以此为文化导向,建构和谐网络族群文化才具有坚实的价值论基石。

其二,建构与确立现代开放进步的文化规则意识。网络群体是在现代化进程中生成与发展起来的。现代化进程是一个集现代性、市场性、主体性、科技理性于一体的全球化历史过程。其中,现代人的理性、市场的法制意识与游戏规则意识、科学技术理性内蕴的逻辑必然性无不是以各自的逻辑规则作为其理论与实践运行的。这就要求现代性的主体必须具备与时俱进的交往规则意识,这本质上是一种利己与利他相统一、独立与协作相交融的开放与进步的文明意识,是市场与法制、分工与协作相促进的全新个体价值观念。这种文化观念也是建构和谐网络群体文化所必须具有的价值理念,是网络族群必须确立的现代规则意识。

社会规则意识篇8

关键词:幼儿;规则意识;培养策略

规则是我们在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幼儿期是萌生规则意识和形成初步规则的重要时期,著名教育家叶圣陶曾经说过:“教育是什么?往简单方面说只需一句话,就是培养良好的习惯。”而良好的行为习惯建立在良好的规则意识和执行规则的能力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社会领域就明确指出:要在共同的生活和活动中,帮助幼儿理解行为规则的必要性,学习遵守规则;对幼儿进行规则意识的培养,帮助他们形成规则意识,也是培养健全人格、适应社会需要的人才的必要环节。

一、结合幼儿一日生活,建立常规,树立幼儿规则意识

将教育融于幼儿的一日生活,让孩子在快乐的幼儿园生活中潜移默化地执行规则,是培养幼儿规则意识的基本策略。幼儿从早晨入园到晚上离园,一天的生活当中,上下楼、如厕、盥洗、进餐、午睡等等每个环节都离不开规则,培养幼儿规则意识,首先应该让幼儿知道,规则存在于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需要我们了解并遵守。由于孩子年龄小,理解能力有限,教师对孩子的教育要细致,要明确、要有耐心,要让孩子在理解的基础上逐步加深印象,要给孩子养成的时间,只有通过不断的强化,不断地累积,结合严格的要求,才能让孩子做到持之以恒。再有,教师在培养过程中,可以根据幼儿年龄特点,或将规则编成小儿歌,或设立各种主题的小评比,调动幼儿内在因素,激发幼儿的上进心,逐步让幼儿变被动为主动,自觉遵守各项规则,如:进餐时的“文明餐桌”、午睡时的“安静宝宝”。逐步在一日生活中树立幼儿规则意识。

二、利用形式多样的游戏,帮助幼儿了解各种规则

幼儿的年龄特点决定幼儿的游戏与学习是分不开的,富有情趣的游戏对孩子有很大的吸引力,幼儿期是一个人身体、智力、情感和社会性飞速发展的时期,由于幼儿大部分时间是在幼儿园度过的,因此,在幼儿规则意识的形成培养中,充分利用幼儿的各类游戏,将幼儿的规则学习与培养有机地融入于幼儿的游戏中,可以帮助幼儿了解规则,巩固规则。

如:表演游戏“公共汽车”,幼儿扮成年龄、身份不同的乘客,在有情景的社会性游戏中,幼儿模仿生活中人们的语言、行动,体验人们对周围事物的感受,实践着社会所要求的行为规则,幼儿在反复的游戏中了解了乘车的规则与礼仪,并逐渐会把社会的规则要求变成自己的主动行为,进而迁移到生活当中去。区角游戏中,利用环境暗示法,让环境说话,让环境的设置告诉幼儿参与这个游戏应遵守的规则,如用插卡标志,限定游戏人数;用安静图标,告诉大家要安静等,这种环境暗示没有任何的强制、命令和压抑,可以帮助幼儿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接受教育。

三、创设环境,营造氛围,帮助幼儿巩固增强已有的规则意识

环境对孩子的教育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这是毋庸置疑的,因此,创设环境,营造氛围也是培养幼儿规则意识的策略之一。我们在幼儿生活学习的活动室、游戏场、走廊、楼梯根据需要巧妙地利用标志、符号、图片帮助幼儿巩固已有常规,起到了很好的辅助作用。如:上下楼梯的小脚印,形象地提醒幼儿上下楼梯走右边;楼梯转台的不要拥挤的图片,告诉幼儿上下楼梯不拥挤;饮水机前的等待线,告诉幼儿喝水时不拥挤,要会等待;幼儿物品的摆放标志,告诉幼儿物品取放要归位;游戏场上的安全文明游戏图片,提醒幼儿玩耍时不奔跑,以及大型玩具的正确玩法……这些标志,幼儿在游戏活动中天天看到,这些标志不仅在无声地提醒孩子,同时,看到这些标志,幼儿也会互相提醒,按标志的要求去做,久而久之,在这种潜移默化中,很好地强化了幼儿的规则意识。

四、设计主题教学活动方案,帮助幼儿深入理解社会生活中的规则,提升幼儿规则意识。

教学活动是幼儿获得知识、情感、技能的重要途径。教师有目的地设计主题教学活动,可以帮助幼儿进一步深入理解社会生活中的规则。因此,结合五大领域教学,我们将规则意识教育渗透于各科教学中,将规则意识培养与培养文明小公民结合起来,具体细化为交通安全规则、文明礼仪规则、学习习惯养成等,根据不同的教学主题,针对不同的规则要求,教师精心设计教案,利用多媒体、录像、图片、故事、诗歌等形式形象地为幼儿直观、形象、生动地介绍社会生活中的各种规则,让幼儿明白,遵守规则是文明的表现,是光荣的,不遵守规则,不仅是不文明的表现,同时,还会给别人造成麻烦,是应该受到大家的谴责的。小朋友不仅要了解社会规则,还要遵守社会规则,同时还要监督爸爸妈妈等周围的亲人朋友遵守社会规则。例如交通规则主题活动《马路上》,教师利用拍摄到的视频片段,引导幼儿不仅了解了红绿信号灯的作用,知道了过马路时行人要看人行横道信号灯,要走斑马线,而且在看视频中,大家还发现了很多成人的不文明的行为:随意闯红灯,不走斑马线,随意横穿马路……孩子们在教师的引导下、讨论得知,如果人们不遵守交通规则,就会“堵车、碰车、甚至发生交通事故,只有人人遵守交通规则,道路才会畅通,大家才会安全,让幼儿进一步深入理解了交通规则和我们每个人是息息相关的,遵守交通规则不仅重要,而且尤为必要。在主题活动《各种各样的标志》中,教师引导幼儿回忆在哪些地方见过这些标志?这些标志的作用是什么?在回忆、讨论、共享中幼儿了解了在各种场合中出现的标志,是在提醒着大家遵守必要的规则,我们大家都要自觉遵守。

规则意识的培养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长期的坚持不懈,需要幼儿园、社会、家庭的共同配合。“播下行为,收获习惯,播下习惯,收获性格”。希望我们的孩子都能全面、健康、快乐地成长。

参考文献:

[1]《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江苏教育出版社

[2]《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解读、冯小霞、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3]《学前教育》、《幼教博览》、《幼儿教育》杂志。

[4]《良好习惯缔造健康人格》 孙云晓、北京出版社、2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