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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的账务处理(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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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的账务处理篇1

一、两行业会计核算特点存在差异

(一)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特点 (1)成本核算对象具有单件性。施工企业的建筑安装工程只能按照建设要求和单个图纸组织单件生产,这也决定了其工程成本的核算应实行分批(定单)法,将每一独立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单位工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2)产成品和在产品的划分具有特殊性。施工企业的建筑安装产品,需要人为地划分产成品和在产品,即将工程进度达到预算定额的工作内容,不需要在本企业内部进一步施工,可据以进行结算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为“已完工程”(即假定的“产成品”);将已投料施工尚未完成预算定额规定的全部工序、内容,暂时无法进行结算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为“未完工程”(即“在产品”)。这样划分,施工企业可以及时地对“已完工程”统计工程进度,进行工程价款结算,考核工程成本,计算财务成果。(3)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具有多样性。施工企业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周期较长,资金占用量大,工程所需资金的供应要达到合理解决的目的,可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工程价款的结算。如竣工后一次结算;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按月或季对已完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结算、竣工后清算等办法。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特点 (1)筹集资金渠道的多元性。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数额大,必须采用多元化的筹资方式来筹集资金,方可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其筹资的形式与渠道主要有预收购房订金或预收建设基金、预收代建工程款、土地开发及商品房贷款、发行企业债券以及发行股票等方式。(2)资金占用形态的多元化。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经营的业务内容极为广泛,其资金在由货币资金转化为成品资金的过程中,不仅表现为货币资金――储备资金――在建资金(在产品资金)――成品资金依次直线运动,而且还具有多向平行运动的特点,从而使开发经营资金在生产领域表现为多种不同的存在形态,且有多元化。(3)结算业务的频繁性和由此引起的财务关系的复杂性。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经营的企业生产经营内容复杂,涉及面广。要全面组织开发规划设计、征地拆迁、施工、竣工验收和产品销售五个环节的生产经营活动,要同各方面单位的结算中心发生经济往来。在开发、销售时,一般又可以采用灵活多样的销售收款办法,如预收购房定金、一次收款、分期收款等。由此引起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各方面之间的财务关系既重要又复杂。

二、两行业成本核算存在差异

(一)两行业成本分类及成本项目的构成不同 (1)施工企业的工程成本按是否与工程直接相关,可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两大类。工程成本按经济用途又可分为以下五个成本项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它直接费和间接费用。(2)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成本按其开发项目种类,可分为土地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代建工程开发成本等四类。开发成本在核算上又将其费用分为六个成本项目:土地征用拆补费用;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用。

(二)两行业成本核算设置账户不同 (1)施工企业在核算过程中,一般可设置下列两个成本类账户:一是“工程施工”账户。施工企业发生各项费用支出时,借记该账户;转出已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已完工程实际成本时,贷记该账户;尚未完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反映在该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该账户下设“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两个二级明细账户,“合同成本”还需按成本核算对象设置明细账,并按规定的成本项目分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二是“机械作业”账户。企业进行机械化作业过程中实际发生人工费、燃料及动力费、折旧及修理费等各项费用时,借记该账户;企业(包括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运输队等)为本单位承包的工程进行机械化施工和运输作业的成本,月末转入承包工程成本时,贷记该账户。对外单位、专项工程等提供机械作业(包括运输设备)的成本,贷记该账户。该账户在月终全部结转后,一般应无余额。同时,该账户的明细账按规定的成本项目分设专栏,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例1]宏达建筑施工公司甲工区2013年度同时承建A工程和B工程。7月份该工区共领用原材料1800000元,其中A工程1100000元,B工程700000元,发生应付工程施工人员工资500000元,当月施工实际耗用10000 个工日,其中A工程实际耗用7000个工日,B工程实际耗用3000个工日。则该公司这两项工程领用原材料、工程人员人工费分配的账务处理如下:

(1)A工程、B工程领用原材料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A工程) 1100000

――合同成本(B工程) 700000

贷:原材料 1800000

(2)工程施工人员人工费分配

工程施工人员日平均工资=500000/10000 =50(元/工日)

则:A工程应负担的工资额=7000×50=350000(元)

B工程应负担的工资额=3000×50=150000(元)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A工程) 350000

――合同成本(B工程) 15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500000

[例2]宏达建筑施工公司甲工区2013年4月份自有施工机械(挖土机)发生如下费用:人员工资5000元、耗用燃油48000元、支付水电费27000元、计提折旧40000元,合计120000元。则宏达公司应作出如下账务处理:

借:机械作业――承包工程(挖土机) 12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5000

原材料 48000

银行存款 27000

累计折旧 40000

承上例,上述挖土机为A、B两工程共用,其使用情况为:A工程使用挖土机15台班,B工程使用挖土机25台班,宏达公司采用台班分配法对挖土机发生的费用进行分配。则:

挖土机费用分配率(台班成本)=12000015+25 =3000(元/台班)

A工程应负担的挖土机费用=15×3000=45000(元)

B工程应负担的挖土机费用=25×3000=75000(元)

账务处理如下: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A工程) 45000

――合同成本(B工程) 75000

贷:机械作业――承包工程(挖土机) 120000

(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开发成本核算时,一般可设置以下两个成本类账户:一是“开发成本”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成本核算对象发生各项费用时,借记该账户;期末分配结转完工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时,贷记该账户;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在建开发项目的实际成本。该账户应设置土地开发、房屋开发、配套设施开发、代建工程开发四个明细账户。二是“开发间接费用”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在本期为开发产品发生各项间接费用(如现场管理人员工资、固定资产折旧费、水电费等)时,借记该账户;期末分配结转间接费用时,贷记该账户,分配结转后期末无余额。该账户应按企业内部不同单位、部门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例3]长兴房地产开发公司2013年6月,开发前进路建设用地4500平方米。计划30%部分(A区)作为商品性建设用地对外销售,70%部分(B区)用于本企业进行商品房开发用地。本月长兴公司发生的部分经济业务如下,请为每笔业务作出账务处理。

(1)用银行存款支付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1280000元,其中A区384000元,B区896000元。

借:开发成本――土地开发――A区(土地征补费)384000

――土地开发――B区(土地征补费)896000

贷:银行存款 1280000

(2)用银行存款支付勘察设计费220000元,其中A区65000元,B区155000元。

借:开发成本――土地开发――A区(前期工程费) 65000

――土地开发――B区(前期工程费)155000

贷:银行存款 220000

(3)本月应付现场管理人员工资65000元,固定资产折旧费35000元,水电费12000元。

借:开发间接费用 112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65000

累计折旧 35000

应付账款 12000

(4)月末分配开发间接费用,A区负担36000元,B区负担76000元。

借:开发成本――土地开发区――A区(开发间接费用)36000

――土地开发区――B区(开发间接费用) 76000

贷:开发间接费用 112000

三、两行业营业收入核算存在差异

(一)两行业营业收入确认方法或原则不同 (1)施工企业通过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如能可靠地估计,则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的收入与合同的费用;如果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则须采用其它的方法来确认合同的收入与合同的费用。(2)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在满足收入准则规定的商品销售收入五个条件的前提下,再结合本行业经营的特点来确认主营业务收入的。

(二)两行业营业收入核算账务处理不同 (1)施工企业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计量当期合同的收入、费用和毛利时,进行如下账务处理:借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主营业务成本”;贷记“主营业务收入”。

[例4]前进建筑施工公司签订一项建造合同,承建一座水电站,总金额为1000万元,工程已于2012年1月开工,预计2014年底完工。预计工程总成本为820万元,到2013年底,预计工程总成本已为830万元。2012年合同成本实际发生额为205万元,年末预计,要完成合同还需发生成本615万元;2013年合同成本实际发生额为390、50万元,本年末预计,要完成合同还需发生成本234、50万元。

按照上述资料,前进建筑施工公司确认第1年的合同收入、合同费用的计算过程及账务处理如下:

因前进建筑施工公司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故应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

第1年合同的完工进度=205/(205+615)×100%=25%

第1年应确认的合同收入=1000×25%=250(万元)

第1年应确认的合同毛利=(1000-820)×25%=45(万元)

第1年应确认的合同费用=250-45=205(万元)

借: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450000

主营业务成本 205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500000

(2)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签订的销售合同结算开发产品价款时,账务处理如下: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土地转让收入(或商品房销售收入)”。同时,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的原则,需要结转已售商品性建设场地、商品房等的销售成本,作出如下账务处理: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土地开发成本(或房屋开发成本)”,贷记“开发产品――土地(或商品房)”

[例5]长旺房地产开发公司2013年8月12日对外出售已开发完毕的某商品性建设场地,销售价款1200000元,其中800000元已存入银行,尚有400000元未收到。长旺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800000

应收账款――某单位 4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土地转让收入 1200000

同时结转开发成本9000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土地开发成本 900000

贷:开发产品――土地 900000

建筑工程的账务处理篇2

一、母子公司体制下的项目工程核算

一般而言,建筑子公司具备承接建筑工程的建筑资质,由于子公司具有法人地位,可以对外签订民事建筑合同,必须在子公司所在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所,如果子公司承接的建筑工程项目是通过其自身的建筑资质而中标的,则该工程项目显然是通过子公司进行独立财务会计核算,子公司直接与建设方或甲方进行决算,所有的工程项目收入和成本都以子公司作为会计主体进行核算,在工程所在地缴纳营业税,在子公司所在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但在实践中存在一种现象:子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是以母公司的资质进行中标的,或子公司自身找的项目,由于自身资质不够,必须以母公司的特级资质进行中标的。对这种工程项目应该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呢?总的核算原则是: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应采用纯建筑劳务分包(或叫清包工)的形式进行处理。具体核算建议如下:

(一)建设方或甲方与母公司进行工程项目决算,母公司给建设方或甲方开建安发票,收入在母公司进行核算。

(二)所有工程项目的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用和期间费用必须在母公司核算,人工费用由子公司开建筑劳务发票给母公司进成本,子公司只做建筑劳务收入的账。

基于母公司根本没有参与工程项目的施工,所有的建筑施工工作由子公司运作完成,但建筑合同是母公司与建设方或甲方签订的,施工成本在子公司而母公司没有施工成本的考虑,子公司在施工的过程中,必须以母公司的名义去采购建筑材料,租赁各种建筑设备,必须要求材料供应商和设备租赁方开具以母公司为抬头的材料发票。也就是说,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用和期间费用(诸如业务招待费用、评审费用、咨询费用等)必须开母公司的抬头发票,至于人工费用,子公司应该视同建筑劳务分包,给母公司开具建安发票入母公司的人工成本,子公司只做劳务收入的账。

(三)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应该签订总分包合同,并到工程所在地的地税局进行备案,子公司以母公司的名义在工程所在地地税局,开一张抬头为建设方或甲方名字的建安发票,同时开一张抬头为母公司名字的建安发票,母公司代替子公司(相当于分包方)扣缴纳建筑业的营业税,并在给子公司支付劳务费用时进行抵扣。

案例分析:母公司——乙建筑公司的子公司丙,以其母公司乙的资质从甲公司投标一项工程,工期10个月,总承包收入8000万元,完全由其子公司丙公司承建,其中人工费用为2000万元,丙公司完成工程累计发生材料费、机械费和期间费用等合同成本5500万元,项目在当年12月份如期完工。其账务处理如下:

1、母公司——乙公司的会计处理

(1)子公司丙完成项目发生成本费用,并把所有开具以母公司名义抬头的材料费、机械费和期间费用发票,交给母公司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55000000

贷:原材料等55000000

(2)收到甲公司一次性结算的总承包款时,

借:银行存款80000000

贷:工程结算80000000

(3)计提营业税金及代扣营业税时

计提营业税金=(8000-2000)×3%=180(万元)

应代扣营业税=2000x3%=60(万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800000

应付账款——分包方(子公司丙)6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2400000

(4)缴营业税及附加纳时:

借:应交税费2400000

贷:银行存款2400000

(5)与分包方子公司——丙公司进行工程完工验工结算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20000000

贷:应付账款20000000

(6)向子公司支付人工费用时

借:应付账款19400000(20000000-600000)

贷:银行存款19400000

(7)乙公司确认该项目收入与费用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750000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5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80000000

(8)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对冲结平时

借:工程结算80000000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75000000

——合同毛利500000

2、子公司丙建筑公司的会计处理

(1)收到母公司的,人工费用时

借:银行存款19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6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000

(2)将母公司扣缴的人工费用的营业税计入成本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6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600000

3、有关材料款支付问题

由于母公司没有参与施工,是子公司全权进行施工,为了更好的操作,母公司应该与子公司之间签订授权委托书,母公司授权子公司进行材料采购、设备租赁等事项,所有材料款、设备租赁款必须从母公司账上打入材料供应商和设备出租方。

二、总分公司体制下的工程项目核算

由于分公司没有法人地位,不可以对我签订民事建筑合同,因此,实践中的总分公司之间的所有工程项目建设,都是以总公司的名义进行招投标的,建设方或甲方只认总公司而不认分公司,即在工程结算时,建设方或甲方只与总公司结算而不跟分公司结算。在总分公司体制下的工程项目如何进行核算,在实践中因分公司是否财务独立核算而不同。现分述如下:

(一)分公司财务独立核算下的工程项目会计核算

所谓分公司财务独立核算是指,工程项目的收入和成本都在分公司核算,分公司以分公司的名义建立会计账本进行成本和收入的核算,而不独立核算是指分公司以总公司的名义建立会计账本进行成本和收入的核算。分公司财务独立核算下的工程项目会计核算应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分公司以工程项目的存续为生命周期,在账务上,与总公司的款项往来属于“内部往来”,分公司对项目的核算制度要求与总公司保持一致,每个会计期末,总公司需要将其纳入编制汇总财务报表。

案例分析:甲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系一家具有特级施工资质的总公司,于2012年1月与客户签订了一项总额为5000万元的公路施工承包合同,该工程全部由其分公司乙公司承建,该施工3月份已全面开工,计划在2013年9月完工,预计该工程的总成本为4500万元,2月份根据合同预收工程款300万元已如期到总公司的账,假设至2012年末工程实际发生成本2700万元,全部由总公司支付给其分公司乙的账上,总公司与建设方已结算工程价款1800万元,假设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进行核算,该公司工程项目的会计核算处理如下:

1、总公司甲的会计核算

(1)收到预收工程款时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300万

贷:预收账款300万

(2)缴纳预收账款的营业税时:

借:应交税费——营业税9万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9万

(3)登记发生成本时:

借:内部往来——分公司乙(合同成本)2700万

贷:银行存款2700万

同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2700万

贷:内部往来——分公司乙(合同成本)2700万

(4)年底确认收入时:

完工程度2700÷4500=60%,收入为5000×60%=3000万元,毛利为(5000-4500)×60%=300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2700万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30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

(5)提取收入的营业税金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90万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90万

(6)登记已结算工程款时:

借:预收账款300万

应收账款1500万

贷:工程结算1800万

(7)2013年9月完工,总公司与甲方结算工程款时

借:应收账款3200万

贷:工程结算3200万

(8)2013年收到结算款时

借:银行存款4700万

贷:应收账款3200万

应收账款1500万

(9)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对冲结平时

借:工程结算5000万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4500万

——合同毛利500万

2、分公司乙的会计核算

(1)收到总公司拨付的工程款时

借:银行存款2700万

贷:内部往来——总公司(工程款)2700万

(2)登记发生成本时:

借:内部往来——总公司(工程款)2700万

贷:银行存款、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折旧等2700万

当然,如果分公司要反映收入,则必须总公司与甲方必须商量好,甲方同意把工程款直接打入分公司账上,分公司以自己而不是总公司的名义与甲方结算并开具发票给甲方。但到年底,总公司还是要编制汇总财务报表,按照总分公司企业所得税预缴分配管理办法进行报税。

(二)分公司财务不独立核算下的工程项目会计核算

对于分公司财务不独立核算下的工程项目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很简单,总公司在各分公司所在地设立银行分账号,对分公司实行收支两条线,各分公司承建总公司招投标的项目,一律以总公司的名义建账,以总公司的名义进行会计核算,而且可以考虑全国各地分公司的财务人员,特别是财务负责人全部由总公司进行派遣,即实行分公司财务人员由总公司派遣制度。

(三)实行母子公司和总分公司非独立核算相结合的办法

由于子公司具有建筑资质承接工程项目的能力,所以子公司需要母公司的建筑资质进行招标的情况不是很经常发生,为了更好的进行工程结算,建议在子公司所在地再注册一个分公司,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制度。即母公司的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分公司在一起办工,一套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只是多了一套以母公司名义建立的账本,使财务人员累一点而已。凡是需要以母公司的建筑资质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以财务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进行核算,即按照上面(二)项所谈的会计核算办法进行核算。

三、挂靠体制下的工程项目会计核算

被挂靠企业对挂靠工程可以实行以下两种财务核算办法[1]:

(一)报账制:挂靠工程财务核算功能在被挂靠企业范围内进行施工,挂靠方作为一个普通的项目管理部提供核算的原始单据,最终的财务核算经营成果是合同管理费。

案例分析:某“挂靠施工”工程造价10000元,发生合同成本8000元,营业税费率3%,双方商定的管理费率2%,工程质量保证金(尾款)500元。不考虑期间费用。被挂靠方核算过程如下:

1、被挂靠方的会计核算

(1)发生工程成本支出(收到挂靠方转来的材料发票等)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8000

贷:银行存款等8000

(2)工程竣工结算

借:应收账款-建设单位10000

贷:工程结算10000

(3)收工程款9500(暂扣工程尾款5%)

借:银行存款9500

贷:应收账款-建设单位9500

(4)剩余利润=工程造价-管理费-合同成本-工程造价×营业税率

=10000-10000×2%-8000-10000×3%=1500

(说明:此剩余利润为已扣除承担的营业税费的净额。挂靠方开具建筑劳务发票缴纳的营业税费,应由挂靠单位自己承担。)

挂靠方开具劳务1500元发票给被挂靠方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1500

贷:应付账款——挂靠单位——项目1500

(5)支付剩余利润(暂扣尾款质量保证金500于工程保修期满支付)(=1500-500尾款)

借:应付账款——挂靠单位-项目1000

贷:银行存款1000

(6)收取建设单位工程尾款,支付挂靠方尾款质量保证金

借:银行存款500

贷:应收账款——建设单位500

借:应付账款——挂靠单位——项目500

贷:银行存款500

(7)确认收入、费用、营业税费用、计算税前利润

借:主营业务成本95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300

贷:应缴税费——应交营业税300

税前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

=10000-9500-300=200(实行报账制度,被挂靠方向挂靠方收取的管理费用自然就形成税后利润,不需要再缴纳营业税)

(8)缴纳营业税费

借:应缴税费——应交营业税300

贷:银行存款300

(9)建造合同完成,冲销“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

借:工程结算10000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95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500

2、挂靠方的账务处理

挂靠方在所有的该工程项目的采购活动中,应以被挂靠方名义取得合法有效票据,并交给被挂靠方进行报账。

(1)挂靠方收到被挂靠方的工程款时,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8000

贷:其他应付款8000

(2)挂靠方将成本票据(含该项目工程管理费)的结算单交付被挂靠单位时,凭签字认可的票据结算单处理为:

借:其他应付款8000

贷:银行存款8000

(3)挂靠方开具劳务1500元发票给被挂靠方,收到被挂靠方支付的剩余利润扣除质量保证金500元时

借:银行存款1000

其他应收款——质量保证金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500

(4)收到被挂靠方从建设方转来的质量保证金时

借:银行存款500

贷:其他应收款——质量保证金500

建筑工程的账务处理篇3

这些年外国建筑公司大量进入国内市场,给我国建筑公司的发展带来了严重冲击。应对越加激烈的市场竞争,规范财务管理制度,有效管理公司生产成本,规避财务风险,就成了当务之急。

一、我国建筑公司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财务控制与存货管理薄弱,致使资金呆滞。致使资金呆滞,无法灵活周转的原因之一是许多建筑公司的月末存货占用资金往往比成本的两倍还要高。其次,应收账款控制不够严格,致使资金回收不完善。没有严格地赊销协议,致使公司财务对赊销对象的信誉及其支付能力质疑,同时回收期过长,催收措施欠缺,应收账款故成为呆账。一些建筑公司账面没钱实际反映有钱,实现的是零利润发展,对公司的全面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一些公司账上实际有钱但因赊销对象长期拖欠收不回来,有钱也即无钱,这样一来不仅损失公司利益,还要公司承担沉重的银行利息债务。

2、财务风险无处不在。目前,建筑市场的体制还不够规范化,致使部分建设项目的资金无法运转,项目投资风险无疑就转嫁到建筑公司,这样一转严重制约了建筑公司财务管理的经济运转。第二,建筑公司财务风险体现在工程施工全过程,其中资金回收风险和筹集资金风险是建筑公司所要面临的主要风险。为了承接建筑工程项目,建筑公司不顾自身资金不足,自先向银行贷款承接项目,但举措不适会导致建筑公司财务的严重危机。第三,很多建筑公司没有完善的调控制度。一些建筑公司的资金使用过于成久,致使大量资金无法运转,资金使用率低,严重影响建筑公司的财务管理,给公司带来较大的承受压力。

3、建筑公司的财务管理意识还不强。公司的发展,离不开财务管理的优化,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建筑公司对于财务管理的依赖更是显而易见,高效的财务管理能够有效降低公司的生产成本。财务管理能够有效规避资金风险。然而,不少建筑公司的管理人员认识不到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却把精力放在项目建设和工程管理上面,造成了财务管理的水平偏低。由此造成了项目资金运营环节出现了很多漏洞,大大增加了公司的生产成本,运营成本随之增加,直接影响建筑公司的经济效益。

二、建筑公司的财务管理策略

1、增加建筑公司的存货和应收账款的管理。努力压缩库存物资,尽力减少资金呆滞现象的发生。制定符合建筑公司发展的库存量,一方面努力避免停工待料带来的损失,另一方面又不能出现因为库存太少而花费较多的库存费用和流动资金,实现均衡生产。想法设法降低建筑材料的进货成本,可以采取批量进货的方法,取得比较多的折扣,从而实现减少进货次数,降低采购费用支出的目的。同时需要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工作。在选择承包工程的过程中,需要综合论证可行性,考虑单位能否具备稳定的工程资金来源,结合建设单位以往的资信情况综合审核资信程度,最终制定承包商选择方案。在工程施工阶段和施工结束之后,都需要有计划和承包商核对相关的应收账款情况,提高催促力度,确保催收措施落实妥当,确保应收税款的回笼。建筑公司要妥善制定完善的收款管理方法,逐步落实,把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加大控制账龄的力度,对于呆账和死账问题要确保证据充足,然后进行妥善的会计处理。

2、敢于创新,更新财务管理理念。我国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健全,这给建筑公司带来了新的要求和挑战,来自国内外的竞争压力也越加激烈。在新形势下,更加要重视财务管理对公司长远发展的重要作用。所以,建筑公司如果想要在激烈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站住脚跟,实现快速发展,那么就必须清楚认识到财务管理对于公司经营成败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目前不少公司越来越重视财务管理工作,但是作为公司必须首先对财务管理有充分的认识,敢于创新,更新财务管理理念,从而把财务管理纳入公司管理的方方面面。

3、增强对建筑公司的财务管理力度,从而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首先是要提高对公司会计核算的监管力度,从而督促公司建立健全相关的财务制度,并逐步落实下来。逐步规范财务行为,要求公司严格执行《公司会计准则》和有关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确保财务信息能够反映公司运作的真实情况,从而核算出准确的工程收入和利润。其次,需要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工作。通过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和监督工作,能够有效加强对财务会计信息和经营业绩合法性和真实性的监督和审计。同时能够监督规章制度和重大经营决策贯彻落实情况。把精力放在管理审计过程中,坚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三审,并保持审计工作的公正性、独立性和权威性,确保建筑企业的各个项目有序进行。

4、增强建筑企业财务人员的财务管理意识,提高其综合素质。增强财务人员的财务管理意识,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需要经过长期的不懈努力。首先,不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扩展其新知识新技能。其次,开展财务人员工程预算辅导,使其熟练掌握工程造价的审核、建筑材料的审价标准和工程完工总价的测算。财务人员要对成本实施有效的控制和监督,不断提高适应新时期财务会计管理的能力。

参考文献:

[1]李红霞、浅析建筑公司财务管理[J]、财经界(学术版)、2009(07)

[2]史伟国、论国有建筑公司的内部控制[J]、科技信息、2007(06)

建筑工程的账务处理篇4

关键词:水利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要点

一些水利建筑施工企业对财务管理的知识都是有所提高,但施工任务的承揽、工程任务的完成和工程质量的提高以及重视的程度也有所提高,一些施工企业对财务管理的认识仍然都是不强,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财务管理在市场经济中的“节流”作用。加强财务管理就是水利施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获胜的法宝之一。作者以实践经验,从以下几方面浅析了如何夯实水利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中的财务管理:

1 水利工程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不足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水利建筑施工企业要想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获得较大盈利,必须加强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但现行的水利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会计机构的设置不全,财务人员无证上岗;二是会计核算、管理不统一、不及时;三是资产管理工作不到位;四是内控制度不严密。

2 做好水利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要点

2、1 按照规定设置会计机构,合理配备财务人员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要求设置企业财务机构,配备、储备相应的会计人员,只有在确保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完整性的基础上才可能实现会计人员的宏观调配和优化配置。在市场经济的今天,财务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如果一个单位没有配备、储备会计人员,就谈不上管好财,理好财,更不要说财务在经济活动中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因此,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各单位必须设置健全的财务制度,并且配备、储备一定数量合格的会计人员,为企业建立财务人力资源库。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水利建筑施工企业从事野外工作点多面广的实际情况,采取财务负责人委派制管理办法,不仅有利于克服所谓的“顶得住的都留不住,留得住的却顶不住”的现象,而且有利于保证会计人员按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和制度处理财务业务,提高财务人员的会计信息及时性和可靠性。同时有利于强化财务监督,防止原有资产流失,维护好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水利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

2、2 加强水利统一会计核算和统一成本管理

水利建设施工企业工作复杂,因为这样所以就给财务管理的工作也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统一会计的核算和统一成本的管理”是非常必要的。水利建筑施工企业必须要以《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一些相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的制度以及企业财务管理的制度,合理确保项目成本核算对象,以每一个独立的业务标段或合同来作为项目成本核算的对象;正确划分各项成本和费用;建立好内部施工成本管理的制度,加强成本的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管理。

2、3 完善各项资产的管理工作

2、3、1 货币资金的管理

水利建筑施工企业货币资金管理要实行责任制,法人或项目负责人为资金管理第一责任人,对资金安全和资金使用效率负责,财务负责人协助法人或项目负责人管理好资金。财务部门应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银行结算管理办法》、企业财务制度及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制定该项目的现金管理办法,严格控制现金的使用范围。对外经营活动的所有资金收入与支出必须纳入财务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严禁账外设账,严禁截留、挪用、转移资金,确保资金安全、高效、有序运行。

2、3、2 银行账户的管理

要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在银行开设账户,实施具体管理,严禁擅自以个人名义开设任何账户,严禁公款私存。为确保账户安全,必须实行单位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银行支票联签制度,并按规定在开户行预留印鉴。

2、3、3 应收及预付款项的管理

水利建筑施工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备用金等。财务部门及各项目单位对已形成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做到责任到人,定期进行账龄分析,及时清理和积极催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范和降低财务风险,维护企业权益。

2、3、4 存货的管理

水利建筑施工企业存货包括各种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等。

存货管理应选择实际成本法核算,并进行规范管理、严格审批、实物验收,实行账物分管、管用分离,建立存货定期盘点制度,发现账实不符的,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不同情况处理;存货领用必须根据材料领料单,经项目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批准,方可办理出库手续;已出库尚未耗用的材料,要加强现场材料管理,防止丢失和损毁;工程完工时,应对现场存货进行及时清点,办理再入库手续;对无法转移或继续使用的存货应就地处置,按处置净收益冲减工程成本;对可转移至下一项目使用的存货按新旧程度估价冲减工程成本。

2、3、5 固定资产的管理

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调拨、出售和报废等程序,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

2、4 对内部加强控制度,为财务管理提供保障

水利建筑施工企业面广,大部分的资产与经营活动都在驻在了外运行,财务监控就一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一些相关规定并实行严密的内部控制与制度。制定内控制时也要把握以下要点:首先,明确控制好目标,找到控制点,即容易产生错弊和需要控制防范的环节,如审批、核对、审签、结算、记账等,以达到纵向(即在同一部门内不同岗位、上下级之间的相互控制)与横向(即企业的一切经济活动应由不同部门分别处理,使一个部门的记录受到另一个部门的控制)的有机结合。其次,实行水利建筑施工企业重大经济活动联签制度。最后,加强水利建筑施工企业内部稽核工作。

3 建立先进的财务管理系统

随着水利建筑施工企业对市场信息依赖程度的日益加大,企业对市场信息反应速度的快慢将成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为了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企业必须建立现代财务管理系统,加强财务管理。利用财务信息系统能使分散的各施工点的财务信息及时反馈给企业财务控制中心,及时实施财务控制,这也是企业进行财务经营分析、防范财务风险的有效手段。

建筑工程的账务处理篇5

【关键词】 甲方供料 会计处理 税收问题

所谓甲供材料,就是甲方供应乙方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甲方是相对于乙方而言,在现实中一般指发包方,建设方;而乙方则指使用甲供材料的施工单位。

建筑施工单位与基本建设单位在合同签订时一般采取“包工包料”与“包工不包料”两种形式,但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从材料质量和成本、效益角度出发,防止建筑施工单位在材料上做文章,担心不能确保建筑材料质量,影响住房和自身的声誉,更深层的原因,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材料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将材料作为调节利润的一种方式,不管合同如何签订,都要对大宗材料进行供应。同时税务机关要求建筑施工单位按包工包料全额开具发票给甲方入账,也有存在建筑施工单位仅按照不包括“甲供材料”的施工劳务为计税依据申报缴纳建筑业营业税。如此种种,一直困扰税企双方,其原因主要源于税收政策和会计处理模糊所致。本文对甲供材料有关的会计和税收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思考。

现实工作中,采取甲方供料的大多数是房地产开发企业。

一、甲供材料的账务处理

甲方将材料提供给施工方用于工程。在目前实务中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

第一种方式:甲方发出材料时,视同拨付工程款:借记“预付账款”、贷记“工程物资”。施工方收到材料时,视同自购材料进行处理,同时抵减其应收工程款,即:借记“原材料”、贷记“应收账款”;施工方将工程物资用于工程时:借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贷记“原材料”。期末按工程进度确认合同毛利、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借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主营业务成本”,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在这种模式下,施工方工程收入和成本中均包含甲方供料的材料款,这种会计处理符合国家关于工程造价的相关规定,即在工程中,无论材料由谁提供,工程总造价包括全部的材料价款,且在工程总造价的核算中,所有的材料都要提税后计入工程总造价,即工程造价是含税价。在总造价确认的情况下,将工程的总造价作为建设方应该支付给施工方的工程价款。

第二种方式:甲方发出材料时:借记“在建工程(开发成本)”、贷记“工程物资”。这种会计处理的依据是,甲方买的物资给施工方就是用于甲方的工程,因此在发出材料时直接计入在建工程或开发成本是符合实际情况的。由于建设方在发出材料时直接计入了工程成本,因此,施工方在收到材料以及以后将材料用于工程时就不需做任何会计处理。

例如,甲、乙双方签订施工合同为1000万元,其中含甲方供料100万元。

在方式一的账务处理为:

甲方发出材料时:

借:预付账款200万元

贷:工程物资 200万元

施工方收到材料时:

借:原材料200万元

贷:应收账款200万元

施工方使用这部分材料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费)200万元

贷:原材料 200万元

假设工程当年完工,合毛利为50万元,施工方作收入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50万元

主营业务成本95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

在方式二的账务处理下,甲方发出材料时:

借:在建工程 (或开发成本)200万元

贷:工程物资200万元

乙方收到材料时,仅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不进行会计处理。

由于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甲方供料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从某种角度讲,以上两种模式都是可以的。

同时,甲方供料给相关单位带来税收方面的问题。

二、税收方面

1、甲供材料与甲供设备的区分

材料和设备的区分涉及到建筑业应税营业额的计算。《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不征收营业税。但是对于设备和材料如何划分上,《营业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并没有明确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该文件规定,通信线路工程和输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电缆、光缆和构成管道工程主体的防腐管段、管件(弯头、三通、冷弯管、绝缘接头)、清管器、收发球筒、机泵、加热炉、金属容器等物品均属于设备,其价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中。其他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也不应包括设备价值,具体设备名单可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列举。即将设备都剔除在建筑业劳务的营业税征税范围之外。因此,财税[2003]16号文对于设备的列举以及赋予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对设备划分的规定仍然是有效的。实践中,建设方和税务机关在材料和设备划分上若有争议,可以提请省级地方税务机关来裁决。

2、发票开具及营业税缴纳方面

在第一种方式下,由于建设方在发出材料时是通过预付账款核算的,没有进入工程成本。施工方收入中包含甲方供料的材料款,因此也应按包含此部分的价款开具建筑业发票,并按此缴纳营业税。如上例乙方应开具1000万元的发票。

在第二种方式下,由于建设方在发出材料时就直接计入了工程成本,从工程整体来看,其计入建设方的成本,应不宜再在施工方重复计算,因此施工方在最终开具建筑业发票时,可以按不含材料款金额计收和开具发票。如上例,乙方应开具800万元的发票。

但是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除本条例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这一规定。也就是说,对施工单位来说,不管如何计算收入、开具发票,均应按包含甲供材料的金额开具建筑业发票,并按此缴纳营业税。从另一角度来说,无论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他的税收负担是不变的,如上例中,乙方的应税营业额在两种情况下都是1000万元。只不过是根据建设方的会计处理的不同,开票金额有所不同罢了。

由于营业税是一个流转税,流转税的可转嫁性决定了施工方所要缴纳的营业税,最终实际是转嫁到建设方身上的,至少是部分的转嫁。因此建设方更倾向于采用第二种会计处理方式,在这种会计处理方式下,建设方直接将甲方供料计入工程成本,这样就不需要施工方开票了。作为建筑施工单位而言,为了缓解资金压力和达到少缴税费的目的,也乐于接受,往往在缴税或开票时不愿提供真实情况,不把甲供材料全部并入计税总额缴纳营业税费。但这同时也有很大的风险,因为无论建设方会计处理如何,施工方是甲方供料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如果税务机关发现了问题,即使不开票,也有理由要求施工方补税,那么施工方只有缴纳,甚至还会承担偷税而被处罚的风险。

3、所得税

在总造价确认的情况下,工程的总造价是建设方应该支付给施工方的工程价款。对于施工企业就所开发票面临一个问题,施工企业按含甲方供料的材料款开具建筑施工发票给甲方,并按发票金额在账面上确认收入,但对于此部分的甲方供料,由于材料是建设方购买提供给施工方的,发票的抬头肯定是开给建设方,且在建设方入账的,对于这部分材料,施工企业无法取得发票,也就无法入成本,这就涉及到施工方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的扣除问题,这就需要由双方在工程结束,决算报告出来后,施工单位凭工程决算报告和建设方提供的购买材料的发票清单计入施工方工程成本,并允许在税前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扣除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只要是真实的,并取得了合法有效凭证就可以税前扣除。这里合法有效凭证不是仅指发票,在这种情况下,施工企业取得的工程决算报告和建设方提供的购买材料的发票清单也应视为合法有效凭证,因此应该允许在税前扣除。

三、进一步的思考

第一,对于施工方乙方来说,没有取得实际收入,却要承担相应的税收,似乎很难接受。但发包方甲供材金额需要由施工企业来缴纳营业税,这是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强制性规定,也就是说,税法已经将施工企业列做甲供材对应的营业税的法定纳税人,不是扣缴义务人,这个已经是确定无疑的事实,施工企业看上去的确吃亏,这给施工企业带来化解这部分看上去有点吃亏的税负这一课题。由于营业税是流转税的特性,决定了施工方所要缴纳的营业税,最终实际是转嫁到建设方身上的,至少是部分的转嫁。也就是说,这部分税收实际还是应该转移由甲方间接承担,因此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工程合同时,要将这部分税收考虑在工程造价中。工程造价的主要含义是建设项目的建造价格,是指具体的建筑安装工程的建造价格,即一个单项工程或一个单位工程从其正式开工建设到正式竣工验收全过程所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如按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规定,建筑安装工程包括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其中税金=(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鄢税率。建筑施工企业签订各种经济合同时,如工程施工合同、机械租赁合同等,签订不同种类的合同可能会有不同的计税依据和适用税率。同时,在合同签订时应该考虑其条款内容对税负的影响,如合同价格的界定、工程施工费与材料费的区别等,应与税法规定保持一致,避免不合理的税费支出。这在目前建筑业这个典型的竞争性行业,整个行业只有微利这一现状的情况下,最优的选择就是将些部分税负转嫁给发包方。即通过签订不同的合同影响企业的税负水平,尽量不签甲供材料合同。由于甲供材料合同中甲方供应材料价值没有计入工程直接费,降低了取费基数,从而使按照直接费取费的计划利润、营业税及附加等取费低于预算标准。施工企业不仅得不到应得的工程结算价款,还有可能使施工企业多缴纳营业税及附加。

第二,加强企业会计管理的基础工作,可避免不必要的纳税调整。企业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会计控制制度不完善,有可能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如:在施工过程中,不能按规定取得发票、以收据代替发票、取得不规范的发票等,税务机关可能将其认定为白条而要求企业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当年发生的成本费用不能及时列销而计入下一纳税年度的,税务机关可能认定其不属于本年度经营活动支出,不允许在税前扣除;不能够及时与提供劳务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账面存大量预提费用的,税务机关可能认定企业在随意调整利润,要求企业进行纳税调整。

同时,采取上述第一种会计处理方式下,由于乙方并没有甲方采购的相关资料,双方对于这部分材料价格的认定在一定程度上关系到乙方成本的核算的真实性。另外如果采用上述方式二,施工方在收到材料和发出材料不进行任何会计处理,不利于在工程中对甲方供料的使用和监督管理。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Z]、

建筑工程的账务处理篇6

关键词:建筑施工;会计核算;企业管理;对策

一、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涉及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从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管线铺设,以及相关的装修装饰工程,以及工程的改建、扩建及拆除等相关活动,具有业务范围广、周期长、资金占用量大等特点。其会计核算是对各类施工项目前、中、后期整个业务流程相关数据的确认、计量和记录,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可靠性,为管理层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会计信息。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主要涉及料、工、费的确认和计量,包括各种材料费用、人工费用,以及其他直接和间接费用等,还包括集团公司与下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往来清算等。鉴于其特点,建筑施工企业对每个施工项目进行单独的成本核算,加上施工项目相对分散,企业多采用分级核算和管理的方式,既能确保核算的及时性,又能避免会计核算与实际业务脱离的问题。此外,针对施工项目生产周期长短不一的特点,对于施工周期短的,可在竣工后一次性结算;对于施工周期长的,则可实行分阶段结算,确保资金及时、安全回收。

二、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不足之处

1、核算相关制度不健全,方法不够合理

尽管建筑施工企业在会计核算上是依据最新企业会计准则,但除准则之外的相关制度仍不够健全,在会计核算方法的选择上有时不够合理。一方面,会计核算缺乏规范化和程序化的核算流程,缺乏统一的执行标准,使得会计核算随意性较大,出现施工进度和成本支出不一致,合同预计收入与成本支出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偏差。另一方面,在会计核算方法的选择上有时欠妥,未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核算,使得资金回收期较长和资金周转率不高。

2、会计核算相关数据信息失真

建筑施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为资金的收支而形成相应的票据,这些票据则成为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直接影响会计核算信息的准确性。目前,企业会计核算中存在着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缺失、账簿数据信息失真、会计科目使用不当等问题,降低了会计核算管理效率。此外,多数会计人员只关心手头上的工作,缺乏会计核算风险防范意识,在日常账务的处理上,未能严格执行会计核算准则,表现为初始确认、计量、记录等方面不够严谨。

3、会计核算不及时,信息传递滞后

不少建筑施工企业在会计核算上不够及时,会计人员在获取原始凭证后往往拖拖拉拉,计量和记录不规范,存在明显的滞后性。尤其是一些建筑集团的下属单位,其会计核算多以施工项目作为独立的成本核算单位,在缺乏集团监管的情况下,成本核算较为随意,未能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账务处理。在会计核算信息管理上,一些中小建筑施工企业则无法完全实现会计核算信息化管理,使得会计信息的记录和传递相对滞后。

4、会计内部控制水平有待提高

目前,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内部控制不到位,这是不争的事实。究其原因在于企业管理层对会计内部控制不重视,对其缺乏全面了解,最终影响会计核算管理工作的开展。实际工作中,会计内部控制往往流于形式,如:未能严格执行固定资产定期盘点;相关票据的领用管理不严格;上下级单位之间业务往来程序不规范等。另外,会计内部控制监管不严格,在收入和费用等的收支上、账务的记录与核对上较为混乱,导致会计核算形同虚设。

三、加强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管理的措施

1、健全会计核算体系,完善相关制度

健全会计核算体系是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管理水平的前提条件。首先,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会计核算管理制度,并在制度中明确会计核算流程,以及执行标准,为会计核算管理奠定基础。其次,要在制度中明确会计人员相关职责,使其清晰地认识岗位责任,将账务处理的合规性放在首位,避免出现权责利不一致。最后,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各级管理人员行为,在制度中明确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防止会计人员相关工作受到人为干预,从而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2、规范账务处理,避免会计信息失真

建筑施工企业要确保账务处理的规范性,避免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一是要规范票据获取和保管。在发票等原始凭证的获取上要严格把关,既要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又要做好票据的使用和保管,以备后期的查阅。二是要规范会计人员行为,使其严格按照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账簿上记录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三是要规范会计科目的使用。会计人员要本着严谨的工作态度,不能因为业务性质属于同一会计要素而错误使用会计科目,或是为了监管等目的而故意错用会计科目。四是提高会计人员职业专业技能,确保会计核算信息的真实性。

3、推进信息化管理进行,提高信息传递效率

针对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不及时,信息传递效率低等问题,企业必须积极推进信息化管理进程,通过构建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增加各类信息的传递速度,实现信息共享,提高财务管理系统、业务管理系统等对会计信息的综合利用效率,为企业内部管理服务。另外,推进会计信息化管理,离不开对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和对信息管理人员的监管。这不但要求会计人员将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输入核算系统,还需要系统管理人员及时做好系统维护,同时要加强对会计核算人员及信息系统管理人员的监管,为企业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奠定基础。4、增强会计内控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要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管理水平,就必须增强管理层会计内控意识,提高财务风险的防范能力。一是要提高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会计内控意识,这样才能使其在企业中宣传会计内控的重要作用,使相关管理人员明确会计内控的重要性。二是要明确会计负责人及其他会计人员的责任,坚持谁的责任谁负责的原则,从制度上约束会计相关人员行为,提高会计内控执行力,有效防控财务风险。三是健全财务风险防控机制,尤其是对会计核算管理重点环节要定期进行风险因素排查,将会计监管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梁建完、会计核算在建筑施工企业中的常见问题分析[J]、财经界(学术版),2015,(1):165、

建筑工程的账务处理篇7

关键词 建筑业 财务管理 问题 改进措施

中图分类号:F426、92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建筑业的发展状况与国家经济发展状况以及人民生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因此,建筑业能否健康可持续发展是当前实施结构性调整的关键和核心。然而,由于建筑业自身的行业特点,例如生产周期长、生产地点流动性较大以及资金需求量较大等特点,对施工管理、成本控制以及资金筹集等方面有着较高的要求。尤其是自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随着国外建筑企业的融入,例如新景观国际、德国GMP等企业,我国建筑业市场竞争日益严峻,因而能否合理控制建筑成本、在有限的资源下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成为当前建筑业竞争的重点和关键。因此,建筑行业应该加强对财务管理的重视,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系统、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实施,实现公司成本最小化和价值最大化的双赢局面。

在我国当前的建筑行业结构中,建筑业主要包括房屋和土木工程业、建筑安装业以及装饰装修等内容,其具有涉及内容和范围较广、生产周期长、流动性大、资金需求量以及资金周转量大,项目结算方式以及时间等方面有着自己显著的特点。譬如,一般情况下建筑规模较大的工程,其资金需求量以及日资金周转量较大,而其工程项目结算按照完工进度核算,因而在资金供给方面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因而如何做好财务预算以及资金财务管理,是能否保证大型建筑工程保时保量完成的关键。财务管理作为建筑企业管理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良好的财务管理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的提高建筑企业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出现资金闲置以及资金周转不灵的情况发生,从而提高建筑企业的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保证在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和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建筑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健全的财务预算管理体系。

建筑业由于其自身资金需求量大以及资金周转率需求高等特点,导致其对财务预算有着较高的要求。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财务预算并没有引起相关建筑企业的重视,或者即使制定工程财务预算计划,但却缺乏严格的执行。由于缺乏严格的财务预算管理体系,致使建筑企业存在资金周转不灵或者出现资金严重短缺导致工程项目暂缓或停工的现象发生,这无疑增加建筑成本,不利于建筑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同时,由于缺少全面的预算管理体系和预算管理模式,导致企业无法真正的利用当前的市场经济体制的优势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筹资活动和投资活动,不利于实现建筑企业的经营目标,对建筑业的良性发展造成阻碍。例如,在21世纪初期,海南在国家优惠政策的鼓励下,大举实施房地产开发产业,建筑企业纷纷瞄准海南高速发展的房地产行业,但是由于部分建筑企业缺乏完善的财务预算体系,盲目跟风,在建筑后期纷纷出现资金短缺以及宏观经济变化等重大问题,导致大型在建工程无法继续建设,出现大面积工程建设项目搁置、烂尾楼泛滥的局面,这无疑增加建筑业发展的负担和压力,不利于建筑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监督机制不够健全。

建筑业监督机制主要分为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然而,在建筑业实际操作中,内外部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存在着严重的问题。首先,建筑业内部监督不够完善。在建筑行业会计人员分工不够明确,存在一人分饰多个角色的现象,并且会计和审计人员不分离的现象屡见不鲜。对于会计信息质量缺少监督,不能够严格把控会计信息是否真实的反映建筑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等情况,是否符合会计信息真实性、谨慎性、实质重于形式以及可比性等会计信息要求。其次,外部监督力度不够,相关外部监督在监督过程中存在、监督力度不够等问题,容易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导致建筑行业财务管理存在投机取巧的可乘之机,不利于财务监督机制的形成和贯彻实施。

(三)建筑业财务人员素质不高。

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建筑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财务人员提出了越来越高的技术要求,例如:要求会计人员能够准确分析把握经济发展态势、行业发展状况,能够准确根据市场变化制定详细的财务计划以及财务管理目标。但是,由于我国目前财务发展状况与市场需求存在一定的脱节,导致高素质的财务人员相对匮乏,而低层次的会计人员出现冗杂的局面,导致整个财务机构工作效率低下,不利于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不能够满足当下建筑业发展的要求。

(四)应收账款存在问题。

建筑业由于自身的行业特点,其工程款项结算方式与其他企业存在较大差异,一般情况下按照施工进度进行核算,这就导致建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所占比重较大。同时,由于工程款项较大以及复杂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建筑行业的收入确认比一般商品的收入确认的难度较大,监督审计较为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应收账款不实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就为建筑企业操纵企业利润、编制虚假财务报表提供可乘之机。最后,基于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部分建筑企业为抢先占据市场份额、扩大销量、提高企业竞争力,可能会采用赊销方式进行产品推广以及销售,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资金回笼出现问题,导致坏账的发生,不利于资金管理,造成建筑业财务管理的压力和负担。

三、完善建筑业财务管理的措施

(一)建立全面财务预算管理体系。

建筑企业应该完善财务预算体系,根据市场需求、行业特点以及公司自身的财务状况和工程项目等情况,严格制定财务预算,从而转变财务管理方式,从被动性的管理转变为事前控制的科学管理方式。与此同时,各个职能部门以及分管部门,应该严格按照财务预算的相关规定制定工程项目计划,严格把控施工期间的收入支出情况,按照预算计划详细核实资金使用情况,从而保证建筑企业资金的充分利用,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例如,建筑企业在投标时,应在事前做好财务预算,对所投资项目采用量本利分析方法进行综合考察,从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财务预算具体情况进行投标,避免出现投标无计划的现象出现,保证企业能够真正实现经营目标。

(二)加强监管力度以及内部审计。

在工程建设期间,应该定期开展财产清查以及债权债务的清理核对,详细了解财产物资的使用情况以及工程进度,从而保证账实相符、账表相符,避免出现私自挪用资金、国有资产流失等情况的发生。例如,针对于大型建设项目,可以实行委派制,单独委派专员实施监管,保证监管方与项目实施方脱离,从而提高建筑企业资金使用效率,避免非法挪用或滥用资金的情况出现。同时,应该加强对企业内部财务工作的审计监督工作,对各个分管部门实行公允性以及效率性审计,避免在材料采购、工程验收等过程中出现贪污受贿、私吞物资的情况发生,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审计,避免出现账务不实、做假账现象的发生。

(三)盘活应收账款。

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应收账款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所占比例较大,如果应收账款长期不予清理造成无法收回状况,就会变成呆坏账,直接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营业收入,因而建筑企业应该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盘活应收账款。一方面,建筑企业在实行赊账时,应事前对赊账企业信用状况、资产负债率以及盈利能力进行考察,对于资信状况良好,没有不良信贷记录的企业可以酌情予以实施赊账,否则应该审慎实施赊账优惠政策。另一方面,应该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分管到人,严格控制账龄,对坏账、死账等在取得可靠证据后应进行妥善的会计处理。同时采用履约保证金以及投标保证金等项目鼓励建设方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项,提高应收账款周转率,提高企业资金流动性以及资金利用率,从而实现企业经营目标、保证实现经济效益。

四、总结

在现行的经济背景下,建筑业正处于蓬勃发展阶段,为保证建筑业持续迅猛发展的良好势头,建筑企业应该充分重视财务管理、强化财务控制,加强财务预算、建立完善的财务预算管理体系,提高建筑企业的资金周转率以及应收账款周转率,保证建筑业在经济结构调整中立于不败之地。

(作者单位:中铁八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

参考文献:

建筑工程的账务处理篇8

【关键词】浅谈;医院;基建安装;固定资产;核算

新《医院会计制度》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当中提出了全面性原则,该原则重要的体现就是要将原来基建账不在大账中反映,变成现在的每月月末并入大账反映,从而使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清晰地看到医院基建安装项目的全过程。在广大会计核算时,要特别注意的是:基建账核算的依据是《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编制记账凭证时后附的是原始凭证的原件,而在月末并账时,即并入正常的账套核算时,由于原始凭证原件已经在基建账上使用,因此基建并账时只能使用复印件,这与目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格格不入。在并账时医院核算运用的制度是《医院会计制度》。

下面通过举例解析,从而使广大会计人员对此有深刻的理解:

2016年2月10日,某市医院对门诊综合楼项目进行新建,经过招投标进行发包,此次修共发生支出1500万元,即4月1日支出1000万元,5月1日支出500万元,均为财政直接支付,年末时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请作出4月、5月、12月的基建账务处理,并账账务处理。

会计账务处理如下:

4月1日 基建账会计处理如下:

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门诊综合楼项目 1000

贷:基建拨款―本年拨款 1000

4月30日 月末并入经费账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财政项目补助支出―门诊综合楼项目 1000

贷:财政补助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助资金 1000

借:在建工程―门诊综合楼 1000

贷:待冲基金―待冲财政基金 1000

5月1日 基建账会计处理如下:

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门诊综合楼项目 500

贷:基建拨款―本年拨款 500

5月31日 月末并入经费账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财政项目补助支出―门诊综合楼项目 500

贷:财政补助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助资金 500

借:在建工程―门诊综合楼 500

贷:待冲基金―待冲财政基金 500

12月31日 该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基建账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交付使用资产―门诊综合楼项目 1500

贷: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1500

12月31日 该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并入“大账”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门诊综合楼项目 1500

贷:在建工程―门诊综合楼 1500

后续使用该固定资产时,由于该设备属于财政投入资产,属于公共财政服务范围,因此在给患者计算业务成本时,不应当将该累计折旧费用计算在内,否则会造成医疗业务成本虚高,与民

营医院的医疗业务成本相比较不具有可比性。因此该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属于“虚提”折旧,而不是“实提”折旧,目的是真实反映资产的价值,防止资产虚增,具体账务处理时,借记“待冲基金―待冲财政基金”,贷记“累计折旧”,年末反映固定资产的净值。

下面举例反映医院运用自有资金的建设项目:

2016年2月10日,某市医院对门诊综合楼项目进行新建,经过招投标进行发包,此次修共发生支出1500万元,即4月1日支出1000万元,5月1日支出500万元,均为医院自筹资金,年末时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请作出4月、5月、12月的基建账务处理,并账账务处理。

会计账务处理如下:

4月1日 基建账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000

贷:基建拨款―本年拨款 1000

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门诊综合楼项目 1000

贷:银行存款 1000

4月30日 月末并入经费账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门诊综合楼 1000

贷:银行存款 1000

5月1日 基建账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500

贷:基建拨款―本年拨款 500

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门诊综合楼项目 500

贷:银行存款 500

5月31日 月末并入经费账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门诊综合楼 500

贷:银行存款 500

12月31日 该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基建账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交付使用资产―门诊综合楼项目 1500

贷: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1500

12月31日 该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并入“大账”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门诊综合楼项目 1500

贷:在建工程―门诊综合楼 1500

对于医院运用自有资金建设的固定资产,后续期间计提折旧时,不是运用“虚提”折旧,而是运用“实提”折旧,对于折旧的成本要记入相关成本费用,具体的会计处理时,借记“医疗业务成本”,贷记“累计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