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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期货概念(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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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期货概念篇1

关键词:民间财富;资本化;民间融资;实体经济

一、民间货币财富的讨论范畴

本文讨论的民间货币财富范畴主要指广大老百姓剔除日常生活必需品所需货币之外的其他类资金,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理财产品、短期债券和股票投资、其他高流动性债权和股权等。为论述方便和容易理解,本文民间货币财富与资金、资本等概念,在一些地方可通用或相互替代。运用中应以合规化的思维、方式、手段,在疏通其传导、引导其投资、防范其风险过程中,促进和加快民间货币财富早日走上规范化轨道,以充分挖掘和发挥其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本质功能与作用。

(一)关于“资金”。资金的概念比较宽泛,包括钱财或实物,比如会计上的货币资金和实物资金;它也是理论上和日常生产生活中使用最广泛的术语,比如流动资金、周转资金、存货资金,以及启动资金、投资资金、实收资金等不同用途和不同含义。为简单起见,本文使用货币资金口径较多。

(二)关于“资本”。资本的概念相对资金概念更专业、更狭窄,主要指用于投资增值的各类资金,不同场合有货币资本、实物资本、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等多种表达方式。本文主要讨论货币形态的资本即货币资本,主要用于长期投资,并对未来收益有一定的预期和要求,具有投资金额大、周期长、收益高、风险大等特征。从金融实务看,民间资本是中国特有的概念,还没有统一的定义,其中《浙江统计年鉴2004》将民间资本定义为非政府拥有的内资,指一个国家内部或地区内部的非国有资本和非外商资本的总和。

(三)关于“金融”。《货币银行学》教科书将金融描述为“货币资金的融通”。某种意义它涵盖资金和资本范畴,其概念更专业、含义更深刻、内涵更丰富。对货币资金的筹集、配置、投资,甚至管理和分配等活动,都可纳入金融范畴。金融既是专业名词和技术术语,也是资金的一种运动形态,也就是货币资金的资本化。就民间金融而言,国外多将其界定为“非正规金融(informal finance)”,是指在政府批准并进行监管的金融活动(正规金融)之外,所存在的游离于现行制度法规边缘的金融行为。相对于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而言的,民间金融泛指非金融机构自然人、企业以及其他经济主体(财政除外)之间,以货币资金为标的的价值转移及本息支付。民间金融与官方金融是相对而言的,后者属于正式金融体制范围内的,即纳入我国金融监督机关管理的金融活动。

本文对民间货币财富资本化的描述:民间货币财富的急剧增加和膨胀,从积极角度看,它是经济增长、人民富裕的象征,也就是广大老百姓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等获得的新价值。如果把它储存起来,可用来进一步改善和提高生活质量,或者为社会和经济建设提供剩余资金支持;若将其用于扩大再生产,那么这部分货币财富就有可能成为企业的流动资金、投资资本等,某种程度也是货币财富更高级形态,即资本化的过程。

进一步分析,如果民间大量的货币财富处于无序状态,从风险角度讲是不好防控的,在效益上也是比较低的。假如这些货币资金膨胀到一定程度,再受到不当利益的诱惑或驱动而成为游资,其对生产生活和正常金融秩序都是不利的,甚至形成巨大“冲击”。但如果将其资本化,通过一定平台和手段进行专业化管理与运用,不仅能最大限度发挥其效用,而且有利于管理和控制其中蕴藏的风险,是一件互利共赢的好事。

二、民间货币财富资本化的意义和必要条件

(一)民间货币财富资本化的意义。一是加强风险管理的需要。风险管理贯穿于金融活动全过程,民间货币财富资本化的过程也是全面风险管理的过程。只要有资金活动,就会有收益或损失,而风险就存在于其中。在当前体制下,对民间货币财富的风险管理还不明确,但事实风险最终还得由资金拥有者、运营者、投资者和政府中的一方或多方来承担、处置。因此,从大金融和社会和谐角度看,加强民间金融活动的风险识别、防控和管理都是题中之义。

二是提高金融宏观调控效果的需要。金融调控作为我国宏图调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效果不仅取决于金融主体的公司治理情况,财务约束状况,还与当地金融市场效率,以及民间金融活动对货币政策的敏感度等有关系。如果民间货币财富进行适当的资本化,它必然会适应国家货币政策调整变化,进而按照市场化方式履行投融资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这对于提高金融宏观调控整体效果,减少调控挤出效应,都是有意义的。例如,在利率市场化改革还不到位的情况下,如果国家货币政策趋紧,必然会有一些企业向民间寻求融资,但现实表明,这一状况一般都会提出超额回报方面的要求,也就会无形扩大资金使用者实际承担利率与官方利率的差距,从而对金融宏观调控产生挤出效应。

三是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需要。如果能够将区域民间货币财富进行资本化改造,将其纳入整体金融范畴进行统一管理,必然对疏通国家货币政策在区域层面进行良好传导产生积极影响。至此,民间货币资金就会与国家产业、财政和金融、信贷等政策形成更均衡更有效的对接与匹配,从而既促进地方经济科学发展,还有利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金融期货概念篇2

关键词:期货市场;期货法;多层次商品市场;多层次资本市场

DOI:1013939/jcnkizgsc201548033

我国期货立法首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期货市场的边界如何界定,而期货市场边界的界定涉及期货交易概念的界定,以及在实际监管执法中期货交易如何认定的问题。要界定清楚期货交易的概念、明晰期货交易的认定标准,就必须厘清期货交易与远期交易、期货交易与证券交易、场内期货交易与场外期货交易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一、厘清期货市场边界的法律意义

从衍生市场发展的历史角度来分析,期货首先出现在商品交易市场,它经历了商品现货批发市场、商品远期市场到商品期货市场的演变过程。而随着期货基础产品的范围不断扩大,期货市场又经历了有形商品期货到无形商品期货的演变过程,即期货基础资产逐步从农产品发展到大宗原材料、贵金属,并进一步扩大到包括证券、货币、利率、汇率以及各种商品篮子与指数等无形资产等金融商品。与此同时,产品创新与市场创新进一步模糊了期货交易与场外远期交易、期货交易与证券交易之间的界限,从而给打击非法期货交易与其他非法的场外衍生交易不断带来新的挑战。

期货交易认定本质是要明晰期货市场边界,准确适用法律和确定监管管辖,其目的是让所有期货交易都能够得到有效和适当的监管。一方面是消除存在于监管的空隙的灰色市场,即逃避场内交易监管的场外的变相期货交易和与游离于证券市场与期货市场边界进行监管套利的金融衍生交易;另一方面是要取缔存在于黑色,即地下市场的非法期货交易。我国立法意义上变相期货交易主要是为了规避场内交易和监管,而证券交易与期货交易的区分则主要是解决产品与市场交叉与重叠所带来的监管重叠与冲突。

由于立法通常都要求期货合约和期权合约交易必须在受到严格监管的场内进行交易,为防止规避场内监管,立法上对于期货合约定义通常都是采取比较宽泛的定义或解释,同时为防止过分宽泛定义或解释不当地侵蚀场外远期市场和已经置于其他法律体系调整和监管的证券市场和其他场外市场,因此,立法上通常又采取豁免或排除的规定,将远期合约、证券合约以及结构性产品及其他兼具远期合约与期货合约特征的商品交易排除在外,这就为规避场内监管、进行监管套利的场外非法期货交易提供了激励,因此,变相期货交易本质上是为逃避场内监管而以豁免或排除的远期交易、证券交易或结构性产品以及其他场外衍生交易等形式而进行的非法场外期货交易。

从现行立法技术发展以及理论研究所取得成就而言,确定期货交易的认定标准主要有三个路径可供选择:一是形式意义上的方法;二是功能意义上的方法,或实质意义上的方法;三是形式意义与实质意义相结合的方法。形式意义上的方法就是期货交易的技术特征和法律特征作为认定标准,如标准化合约、对冲平仓(取代基础商品的实际)、保证金交易、逐日盯市、中央对手方清算等。而实质意义上的认定标准则是以合约的功能,即交易的目的作为认定标准,即期货合约的功能是转移风险或投机,交易的标的实际上是合约,而非合约基础商品;而远期合约功能是转移基础商品的权属,交易目的是为了满足商业上的实际需求。而形式意义与实质意义上相结合的方法则是兼顾合约特征、功能及交易目的总体情况来进行判断与认定。

随着商品交易的金融化①,期货合约、远期合约与证券合约之间的界限不仅在形式上日渐模糊,而且在其功能上也逐渐有趋同的趋势。采用传统形式意义上的认定标准、或实质意义上的认定标准以及同时将两套标准结合起来使用,都难以准确将它们准确区分开,也无法有效遏制各种变相期货交易的泛滥。在此种情况下,有些国家选择统合立法、统一监管的方法来解决所有这些问题,即统一期货交易与远期交易、证券交易与期货交易的监管,消除场内期货交易与场外商品衍生交易之间的监管差异,以便从根本上消除投机者利用场外变相期货交易规避监管、进行监管套利的激励,以达到根除违法场外期货交易的目的。

二、多层次商品市场体系下的期货市场与中远期市场为厘清期货交易、远期交易、证券交易、场外交易与场内交易的关系,有必要把期货交易认定及法律规范放到了多层次商品市场体系和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框架内去分析。即把商品交易市场看成是一个由即期现货市场、中远期市场和期货市场(也即场外市场与场内市场)构成的多层次体系,把资本市场看作是一个由现货市场、期货市场及场内与场外市场构成的多层次体系(见图1)。

图1多层次商品市场体系

表1多层次商品市场比较大宗商品批发市场大宗商品中远期市场商品期货市场功能流通、价格发现流通、价格发现、风险管理价格发现、风险管理、投资市场参与者与商品有关的生产商、加工制造商、零售批发商大的商业终端用户商业终端用户、银行和金融机构交易特点有实体交易场所;交易是个性化一对一谈判达成;强制性以实物商品进行交割;即期交易目前普遍采取电子交易系统;交易方式有多种,有集中竞价,电脑撮合的,也有通过私下谈判,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成交;合约可能标准化,也可能是个性化一对一谈判达成的;通常采取杠杆交易(保证金交易);商品延期交付;实物交付进行交割,也有通过相反交易进行抵消,或通过其他方式对冲进行对冲平仓集中场内交易、集中中央清算,合约高度标准化、保证金交易并采取逐日盯市,交易交割通常采取对冲平仓续表大宗商品批发市场大宗商品中远期市场商品期货市场监管重心主要是市场垄断、欺诈,因金融化程度不高,无过度投机之虞,监管主要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保护消费者主要是市场操纵与欺诈,因为采用杠杆交易,金融化程度比较高,比较容易导致过度投机,相对方信用风险具有传染性,可能诱发区域性或行业性系统性风险主要是防范内幕交易、市场操纵、欺诈,因为金融化程度非常高,因为是集中和高杠杆交易,流动性比较强,但也便于投机,过度投机导致风险积聚,存在引发系统性风险的隐忧

第一,大宗商品多层次市场体系是服务于实体经济要素流通、价格发现、风险管理等不同功能要求的一个完整的市场体系,它主要由大宗商品现货批发市场、中远期市场和期货市场构成。

第二,不同层级市场因功能定位不同,对金融化(虚拟化)包容的程度也就不同;金融化程度越高,市场就更容易滋生投机、欺诈与操纵,金融风险就更容易积聚,对法律规范和监管标准的要求也就越高,不同层级市场法律规范与监管上既有趋同部分,又需要有差异化的安排,宽严必须适度。

第三,法律对市场滥用规制主要有两个路径。一是对过度金融化(虚拟化)进行控制;二是审慎监管与行为规范(Conduct of Business)。金融化控制手段包括对合约标准化、现金对冲平仓、集中交易、杠杆交易(保证金)、交易大额交易报告、大额头寸控制以及市场交易头寸总额加以控制等手段。审慎监管与行为规范主要是对市场运营者(交易所)、清算机构、交易商的金融风险进行管控,包括欺诈、操纵、内幕交易的禁止。

第四,中远期市场是实体经济风险与虚拟经济风险相互传染的通道,中远期市场的规范与监管是阻断彼此风险传染的关键环节。通常,在中远期市场持有中远期头寸的生产商、经销商会通过期货市场的相反交易来对冲这些头寸的风险,而其在期货市场交易对手方通常是各类金融中介机构和机构投资者,所以,通过期货市场与中远期市场,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风险就可以实现跨行业传导,导致风险相互传染,中远期市场就成为切断相互传染的一个关键的环节。

第五,为防止中远期市场成为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之间风险传染通道,对其进行有效隔阻,法律制度设计与监管上就必须要防止中远期市场异化为投机盛行、虚拟化的期货市场,因此,要求实物交割,限制通过现金结算(Cash Settlement)冲销取代买卖商品的实际交付(Physcial Settlement)就成为中远期市场监管所坚持的政策底线。

第六,要防止监管套利,就必须让中远期市场法律规范与期货市场法律规范监管相互衔接、协调统一。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在路径选择上,对多层次商品市场的法律规范与监管归结起来,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新加坡为代表的统合立法与统一监管模式(以下简称新加坡模式);二是美国为代表的统分结合、分头监管的模式(以下简称美国模式)。新加坡统合立法与统一监管就是将商品期货交易、远期交易与现货交易等所有商品合约交易都纳入《商品交易法》进行调整,统一由单一监管机构统一监管。而美国联邦《商品交易法》实际上是一部调整多层次商品市场体系的统一立法。在该立法中,尽管它通过豁免或排除的方式豁免了远期交易,但此类豁免只是限于场内监管的豁免,《商品交易法》禁止操纵和欺诈规则仍然适用于豁免交易。实质上,对于场内期货交易和场外远期交易分别采取了直接监管和间接监管的方法。与此同时,对于豁免的能源市场,美国又通过专门调整该行业的立法对电力、燃气、石油等商品市场交易(包括现货交易和豁免的商品衍生交易)进行规范,并授权能源监管委员会、联邦贸易委员负责这些立法的实施,这样,能源市场实际上同时受到行业主管部门和期货交易委员会的多头监管。

新加坡模式通过统一立法、统一监管消除了远期市场与期货市场监管套利空间,从而从根本上消除了变相期交易滋生的土壤。这种解决办法干脆利落,但可能的缺陷是忽视了各层次市场功能上差异与特点,不利于创新。美国模式需要在各层次市场边界区分上建立一套认定标准,以便能够准确对多层次商品市场中远期交易与期货交易加以严格区分,防止在期货市场与远期市场边界形成一个逃避监管的灰色期货市场。这可以充分照顾到不同层次市场差异与特点,但由于理论上和立法技术上难以为期货交易认定提供一个精准而且极富包容性的认定标准,因此,监管机构和法院在具体个案裁决中无法保持连贯性和一致性,产生诸多法律上的不确定性,从而为变相期货交易的滋生提供便利。

三、多层次资本市场下的期货市场与证券市场

图2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证券市场与期货市场原本是两个不相干的市场,各国对证券市场与期货市场采取分别立法和分别监管体制,但随着20世纪70年代、80年代金融期货的出现,有两类金融创新改变了这一格局。一是传统证券嵌入期货形成结构性证券(或被称之为混血工具或结构性产品);二是越来越多证券产品作为期货基础商品形成了各种证券期货产品,这就导致证券市场与期货市场越来越多地相互交叉和融合,导致了法律适用和监管管辖上的冲突。

证券期货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延伸和发展,证券期货市场与传统证券市场(证券现货市场)形成一个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但证券期货市场与证券现货市场的交叉与融合导致了法律适用与监管管辖上的冲突。在解决此类冲突的路径选择上,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

(一)新加坡模式

新加坡模式的主要特点与多层次商品市场模式类似,在传统商品期货与金融期货分业经营与分别监管的体制基础上,对证券与金融期货采取统一立法和统一监管,颁布了《证券与期货法》,并由金管局统一负责该法实施,负责证券市场和金融期货市场的监管。

表2证券期货市场与传统证券市场证券期货市场传统证券市场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场外市场(私募)场内市场(公募)功能定位价格发现、风险管理融资流动性满足创业、成长性企业融资和合格投资者投资需求满足成熟阶段企业融资和公众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图3多层次商品市场体系与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二)美国模式

美国模式的显著特点就是对衍生市场采取统一立法和统一监管,对证券与期货则采取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的体制,通过建立协调机制协调由于证券期货和结构性产品引起的管辖冲突。

(三)澳大利亚模式

澳大利亚模式特点是对证券与衍生品实行统一立法和统一监管模式。2001年《公司法》在金融产品划分上采取了二分法,即将金融产品分为证券与衍生品。它采取了更为宽泛的“衍生品”的概念取代了原来“期货合约”的概念,衍生品包括商品类衍生品和金融类衍生品,也包括场内交易的期货和场外交易的柜台衍生品。对衍生品与证券监管不仅管辖上实现了统一,而且在监管标准上也基本上实现了统一。同时,它还明确规定,证券与衍生品如在定性上如产生竞合,则证券定义优先适用。

值得关注的是,新加坡最新立法修订,将《商品交易法》所有商品衍生交易都转移到《证券与期货法》,由金融局负责统一监管,并采用了“衍生品”的概念取代了现行《证券与期货法》的“期货合约”概念。衍生品的定义涵盖无形商品和有形商品为基础资产的所有期货、远期、期权与互换。

四、我国期货立法的解决方案

本部分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期货交易的定义

立法上关于期货交易的定义实际上涉及好几个概念的定义:一是期货合约的定义;二是期货市场的定义;三是关于商品的定义。期货交易的定义可以通过这三个概念的定义加以明确,无须单独对期货交易下定义。

我国将来的期货立法可以对这三个概念加以定义,不再单独对期货交易下定义。期货合约的定义除应把期货“将来债务”、“价值性”的特征、“合约标准化”和合约与期货市场的关系阐述清楚。更为重要的是,应将交易的目的(交易的功能),即避险作为期货合约的构成要件。目前《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定义遗漏了这一重要特征,可以将其修改为:“期货合约,是指根据期货交易所或期货交易市场统一规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商品并允许在合约到期时按照期货市场交易规则或惯例通过对冲平仓方式取代实际交付的标准化合约”。

对于期货市场的定义,则可借鉴新加坡的立法,将期货市场定义为:“期货市场是指能够接受多边买卖期货合约的报价并按照事先确定的程序和交易规则自动对报价进行撮合和匹配的场所或设施(包括电子交易设施)。但不包括下列设施或场所:①只为一个人使用的进行买卖报价或接受买卖报价;②当事方能够对合约重要条款(除价格外)进行谈判,合约重要条款(除价格外)不是由该场所或设施事先根据交易规则或惯例拟定好的。”

对于“商品”,则可定义为,“是指任何可以作为期货合约标的物的资产、比率(包括利率和汇率)、权利与权益。”

(二)立法上区分期货交易与远期交易、证券交易、场外交易的解决方案

立法上区分期货交易与远期交易、证券交易、场外交易的解决方案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1对于期货交易与远期交易、场外期货交易及变相期货交易的认定

立法上可以授权期货监管机构将某些商品合约交易纳入到期货交易的范畴或排除在外。如可以在期货合约的定义后紧接着规定一个限定条款,它规定:“期货监管机构可以通过制定规章,将符合上一款规定的合约排除,或将不在上款规定范畴内的合约认定为本法意义上的期货合约。”

这样,立法上仍可维持形式意义上的定义方法,但同时也允许期货监管机构在实际监管执法中在期货交易、远期交易与变相期货交易的认定标准上,采取实质意义上与形式意义上的相结合的认定标准。从形式意义上来说,主要审查合约是否具备标准化和场内交易的法律特征(即采取了具有场内交易典型特征的交易机制,如集中交易、保证金交易、中央对手方清算、平仓对冲等)。从实质意义上来说,除了审查合约是否具备标准化和场内交易特征外,还要结合当事人的身份、地位以及履行实际交付或接受实际交付的能力与意图分析当事人交易目的,以此作出更为准确的认定。就目的认定而言,除上述合约标准化和场内交易特征外,还可借鉴国外普遍采用的目的测试标准,即:①当事人是否具有交付或接受交付能力;②是否具有实际需要对冲的风险;③合约约定是否具有交付或接受交付的意图。

2证券与期货交易的区分

在证券与期货的区分上,可以有两种选择:①如果是将来允许证券交易所与期货交易所交叉上市证券期货产品,则可以在《证券法》第2条第3款后增加一款,即在“证券衍生品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原则规定”后增加一款,规定:“不包括在期货市场上市的期货合约”。②如果仍然沿袭目前市场分开、立法分开与分别监管的体制,则可以在《证券法》第2条第3款后增加一款规定,即“上款规定的证券衍生品,不包括期货合约”。

3监管协调机制的建立与健全

在监管执法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上,可在2011年清理整顿基础上让期货监管机构作为牵头方,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建立和完善明晰期货交易、远期交易、证券交易、场内交易与场外交易的认定标准,建立健全协调监管机制。

(三)期货交易的法律规范

期货交易与远期交易、证券交易、场内与场外的区分本质上要解决它们之间法律适用与监管协调的问题,在这方面,应坚持一个基本原则,即功能相近的产品也应该在法律适用和监管上采取统一的标准,这样才能消除监管套利。

一是,在现有体制下,在法律适用与监管上,明确期货交易或场内交易优先原则。首先,期货交易、远期交易与证券交易发生重叠与交叉时期货交易优先。所谓期货交易优先,就是该交易应优先作为期货交易来监管。其次,场内与场外发生交叉和重叠时,场内交易优先。场内交易优先是指凡适合场内交易的适格衍生品,应要求必须进场交易,不能在场外进行。在场外与场内衍生品区分及管辖划分上,可以采取凡是适合场内交易的足够标准化和具有足够流动性(主要依据交易量、价格发现功能)的适格衍生品(无论是期货,还是互换等柜台衍生产品)都必须在组织化交易平台(交易所)进行交易,所有组织化交易平台都应纳入统一立法和统一监管的体制下。

二是,明确交易所或其他负责场内交易执行的交易设施的概念与外延,逐步实现组织化交易平台法律与监管上的协调统一,开放组织化交易平台在产品上交叉上市,活跃市场竞争,促进金融创新。

三是,从长远来看,建立健全多层次商品交易市场和多层次资本市场法律体系和监管,确保其协调统一才是最有效解决期货交易、远期交易、证券交易、场内与场外交易因监管差异所导致各种监管套利问题,无论我国今后选择美国模式,还是选择新加坡或澳大利亚模式,期货立法、金融衍生立法、商品交易立法、证券立法都必须有整体的构思、整体的设计,在监管执法上应该有完善的运转高效的协调机制。

注释:

①简单地说,金融投资者对商品进行投资,就被称之为商品金融化。John Baffes,TassosHaniotis,Placing the 2006/08 Commodity Price Boom into Perspective,(July 2010)。也有学者从商品市场与金融市场之间关系角度来定义商品金融化。金融化是指金融动机、金融市场、金融参与者、金融机构在国际与国内经济运行中的作用不断扩大,在商品市场中作用日渐突出。投资者在商品衍生市场投资日益增多引发了我们称之为商品市场“金融化”的过程。金融化的结果是商品市场与金融市场关系更加密切。Micha Falkowski,Financialization of Commodities,http://ssrn/abstract=2168172 (2011)。

参考文献:

[1]厉以宁,江平,陈东征,等股指期货法律法规选编[M]、法律出版社,2010

[2]弗兰克 J法博齐(Frank JFabozzi),弗兰科・莫迪利亚尼(Franco Modigliani),弗兰克 J琼斯(Frank JJones)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基础[M]、孔爱国,胡畏,张湄,等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0

[3]马险峰,李杰,姚远美国期货市场产品创新研究――以CME期货产品创新理念、上市程序和监管环境为例[J]、中国市场,2013(35)

金融期货概念篇3

关键词:SNA;MFS;金融工具

一、SNA与MFS概述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世界各国的经济都在迅猛发展,但在统一向前的大步伐中,世界各国的发展仍体现出明显差异。为了增强统计的国际可比性,协调世界各国的宏观经济统计制度,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组织先后制定了《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国际收支手册》(BOP)和《政府财政统计手册》(GFS)等国际统计准则。2008年联合国专家组又对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1993)进行了修订,推出了08SNA。

SNA以全面(综合)生产理论为基础,运用会计账户方法对一定时期一个国家或地区国民经济活动的全部内容进行系统的统计核算,为宏观经济分析、决策和管理提供客观依据。SNA作为最为全面和系统的宏观经济统计国际准则,其中包含相当丰富的货币与金融统计国际准则。

但是,在2001年,经过长期研究和多次修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又颁发了一部专门的货币与金融统计国际准则《货币与金融统计手册》(MFS),用于指导和协调世界各国的货币与金融统计。MFS的出版,填补了货币与金融统计领域国际准则的空白,对世界各国的统计、金融事业及宏观经济管理均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在概念和原则上,MFS与1993年SNA保持一致,并与《国际收支手册》(简称BOP)和《政府财政统计手册》(简称GFS)等国际统计准则相互协调。

本文尝试从宏观上把握SNA与MFS的区别与联系,并以金融工具分类为切入点,细致探讨两者的具体不同。

二、宏观把握SNA和MFS的区别与联系

SNA是关于整个宏观经济统计的国际准则,MFS则是专门针对货币与金融统计的国际准则。仅就货币与金融统计而言,两大国际准则之间既有密切的联系,又有明显的区别。

(一)核算目的不同

SNA是为了核算国民经济的整体运行而设计的。它以整个社会再生产为主线,全面核算再生产的条件、过程与结果。全面测定生产、收入、分配、使用和资产负债的总量。在SNA中,反映国民经济的综合指标主要有国民生产总值(GNP)、国民生产净值(NNP)、国民收入(NI)、个人可支配收入(PDI)等。国民经济全部活动以账户和矩阵的形式列出。账户形式即会计账户的借贷格式,借贷双方平衡,最基本的是生产、消费、积累和国外(即国际经济往来)四大账户。体系中包括:国民收入计算,投入产出表,资金循环表,国民资产负债表与国际收支表等内容。

MFS是关于货币与金融统计表述方式的国际准则,是为了测定整个社会的金融活动状况、分析其对国民经济的影响而设计的。MFS范围覆盖了广义金融的各个方面及相关经济活动,内容包括货币与金融统计的定义、分类、指标、方法和表式等。它以经济体中的资金运动为主线,侧重于金融性公司部门以及次部门的金融资产负债的流量和存量核算,在金融领域自成体系。

核算目的的不同是SNA和MFS最根本的区别。

(二)理论基础与指标体系不同

MFS和SNA两套核算目的的不同导致他们建立的理论基础也不同。SNA以社会再生产理论为基础。社会再生产理论认为:社会生产活动是一个生产-分配-流通-使用不断循环的过程,是一个综合物质运动与价值运动的过程,生产活动是一起经济活动的中心,以此为指导,SNA全面核算社会再生产的生产-分配-流通-使用各环节的价值和实际的流量与存量。其总量指标有国内生产总值、国民总收入、国民可支配收入、消费、储蓄和资本形成总额等。

而MFS以金融理论为依据。金融理论认为:货币供应取决于基础货币和货币乘数;货币供给可以制约货币需求,进而影响国民经济的运行。以此为指导,货币与金融统计全面统计了金融交易形成的流量和存量,根据金融性公司的职能不同,核算了影响经济和金融过程的重要指标,详细描述了金融性公司部门以及次部门的债权和债务。

(三)SNA和MFS的主要联系

1 核算主体一致

一国之内的单位、个人和国外的单位、个人参与的经济与金融活动,是SNA和MFS核算的主体。

2 核算客体一致

尽管SNA和MFS在核算内容上与有关于生产、分配、使用等方面的差异,但是金融资产和负债额流量与存量是二者相同的核算客体。

3 基本概念一致

SNA和MFS在经济核算的许多基本概念上取得完全的一致。比如常住单位。机构部门、金融交易、金融资产、负债等,两套核算体系采用了完全相同的定义。

三、SNA与MFS金融工具分类比较

MFS的统计标准是以SNA的统计标准为基础的,SNA的统计标准是组织、计量、处理经济体中非金融和金融活动的完整框架。因此,SNA的基本原则决定了MFS的统计原则。但是,由于两者统计的目的不同,因而SNA货币与金融统计与MFS无论在体系结构和具体内容上均存在较大的差异,下面就以金融工具的分类为例,具体来比较SNA和MFS的不同。

SNA没有明确提出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只从存量(金融资产)与流量(金融交易)出发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的七个类别。它采用复合分类法,在第一层次上把金融资产和负债划分为七种:货币黄金和特别提款权、通货和存款、股票以外的证券、贷款、股票和其他权证、保险技术准备金、其他应收/应付账款。同时对一些一级分类做了二级分类,例如保险准备金分为住户对人寿保险准备金和养老保险的净权益。保险费预付和未决索赔准备金。对于贷款和债券分为长期和短期。

金融期货概念篇4

一 课程基本情况

(一)课程名称:货币银行学

(二)课程类别:学科基础课

(三)授课对象:会计学

(四)开课学期:第三学期

(五)课程总学时:七次课,约21学时

(六)主讲教师:

(七)指定教材:张尚学、货币银行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6、

(八)参考书目:1、戴国强、货币金融学: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2、黄达、货币银行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3、曹龙骐、货币银行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4、王富华、货币银行学:重庆大学出版社,2002、

5、郑道平、货币银行学原理: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

二 课程性质

《货币银行学》是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规划课程教材。全书系统、全面地讲解货币金融理论的结构和内容,注重对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的理解和把握,注重对金融理论和实践在当代最新发展动态的介绍和分析。本书突出成人高等教育特点,不仅适应课堂教学需要,而且适应在职人员自学的要求。

三、教学目的及考核方式

教学目的:

本书的教学目的在于,使学生了解和掌握从事金融及其相关专业工作所必备的金融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能够认识和理解市场经济条件下货币金融运行的原理,并且能够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分析中国经济和金融改革与发展过程中的现实问题,分析全球范围内金融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培养金融理论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教学应达到的总体目标是:

1、使学生正确认识课程的性质、任务及其研究对象,全面了解课程的体系、结构;

2、使学生掌握货币、信用、银行、金融市场的基本知识,熟悉银行、资本市场运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对金融活动及其宏观金融调控的理论、运行机制和方法、手段等有

较全面的认识和理解;

3、使学生学会理论联系实际,掌握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货币银行学的原理和方法观察和分析金融经济问题的正确方法,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进一步学习其他专业知识打下基础。

考核方式:

本课程分为理论考核与平时综合考核两部分,两部分考核独立记分。理论考核部分采用期末闭卷考试形式,平时综合考核主要看学生出勤及课堂表现。其中,理论考核部分占70%,平时综合考核部分占30%。

四 教学内容及课时安排

课时安排:总课时约为7节大课,其中授课约6、5节,复习0、5节。其中第一章到第九章属授课内容,第十章内容不要求,由学生自学,具体授课内容和课时安排如下:

第一章 货币和货币制度(约2、5学时)

教学内容

本章主要阐述货币产生的基本原理和货币形式的发展变化规律,分析货币的本质和职能,介绍货币制度的发展历史和基本构成。

具体内容:

第一节 货币的起源

第二节 货币的形式

第三节 货币的本质

第四节 货币的职能

第五节 货币制度

教学基本要求

1、了解货币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及其演变趋势;了解货币形式的演化。

2、从货币的起源与发展理解货币的本质;能正确辩析各种货币学说。

3、理解货币的各种职能;重点掌握货币职能的特点与作用。

4、了解货币制度的基本内容;理解货币制度演变的原因。重点掌握布雷顿森林体系和现行信用货币制度的内容与特点。

5、准确识记本章的基本概念,掌握基本知识点。

教学重点、难点

准备理解货币的本质,能正确辨析各种货币学说;掌握布雷顿森林体系和现行信用

货币制度的内容与特点等。

第二章 信用和信用工具(约1、5学时)

教学内容

本章主要阐述信用的本质特征及其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分析信用在现代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介绍几种主要的信用形式和信用工具。

具体内容:

第一节 信用及其产生

第二节 信用与经济发展

第三节 现代信用的形式

第四节 信用工具

教学基本要求

1、了解信用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及其演变,重点掌握高**信用的特点作用,正确认识新兴资产阶级反对高**的斗争。

2、重点掌握信用与货币的关系。

3、正确理解现代信用与经济的关系,重点掌握现代信用对经济的推动作用及其可能以出现的泡沫经济问题。

4、掌握现代各种信用形式及其特点,应用范围。

5、准确识记本章的基本概念,掌握基本知识点。

教学重点、难点

现代信用与现代经济的关系,各种信用形式等。

第三章 利率与利息率(约1、5学时)

教学内容

本章主要阐述利息的来源和本质,介绍利率的主要种类,分析决定和影响利率的主要因素以及利率的功能和作用。

教学基本要求

1、了解利息的来源,了解中外经济学家对利息本质的理论;能从利息的来源揭示利息的本质。

2、掌握利率的划分标准及其主要分类,能应用单利法和复利法进行计算。

3、正确理解马克思的利率决定理论;了解西方经济学家的主要观点,掌握影响利率

变化的主要因素及影响机理,能对我国影响利率的困素进行分析。

4、掌握利率的一般功能与作用,理解利率发挥作用的环境与条件。

5、准确识记本章的基本概念,能理论联系实际进行分析。

教学重点、难点

利率的复利计算法,理解利率发挥作用的环境与条件等。

第四章 金融机构(约1、5学时)

教学内容

本章主要介绍商业银行、投资性金融机构、契约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金融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的基本特征、功能、主要业务和管理方法等,目的是对现代经济中的金融机构体系形成一个全面的认识,并进而对金融业的主要活动主体及其活动内容有一个概括的了解。

具体内容:

第一节 商业银行

第二节 投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

第三节 政策性金融机构

教学基本要求

1、了解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掌握商业银行的性质和职能、经营管理的理论发展等。

2、了解投资银行的主要业务和风险资本投资,掌握投资银行的主要特点。

3、了解证券经营服务机构的特征,理解投资基金的种类。

4、了解保险公司业务经营的主要环节。

5、理解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主要类型,掌握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主要特征。

金融期货概念篇5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风暴已演变成一场全球性的经济大衰退。在美国,“两房”(房利美和房地美)被政府接管,5大投行中3家已经破产,最大的金融保险企业AIG被准国有化。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继克莱斯勒之后,美国最大的汽车制造商通用汽车也宣告破产。次贷危机已经由金融领域实实在在地步入了实体经济领域。

“我不相信,一场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不对实体经济造成重创,我认为这正在发生,”前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认为,“美国正陷于‘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之中:这场危机将持续成为一股‘腐蚀性’力量,直至美国房地产价格稳定下来;危机还将诱发全球一系列经济动荡。”

越来越多的学者、专家以及政府决策者在讨论当前这场经济衰退时,将其与1929年爆发的大萧条相提并论。如果认真回顾80年前爆发的那场同样源于华尔街的金融风暴,我们不难发现,它给当时世界带来的不仅仅是经济灾难,更打开了战争的“潘多拉魔盒”,人类被拖入了世界大战的深渊。那么,这场风暴到底将会如何演变?世界将何去何从?我们又该作出怎样的抉择?

长期以来,人们对于美国1929年爆发的大萧条以及20世纪90年代起日本长达15年经济衰退的一般解释为:股市崩溃导致银行不良贷款等问题凸显,因此造成信用紧缩,流动性陷阱产生,进而导致企业借贷困难,最终引发了整个经济的大规模衰退。

清楚了经济危机的诱因之后,我们又该如何治理衰退呢?到目前为止,主流观点基本上都是着眼于货币供给方,主张政府在大力治理银行不良贷款问题的同时,利用货币政策工具,向银行系统注入大量资金,增加流动性,遏制并消除信用紧缩现象,从而促使经济转入良性循环。

辜朝明先生提出的“资产负债表衰退”概念却彻底颠覆了这种传统理念。辜先生在2003年出版的《资产负债表衰退:日本在经济迷局中的挣扎及其全球影响》首次提出“资产负债表衰退”的全新概念。而他的最新力作――《大衰退:如何在金融危机中幸存和发展》则是建立在这一概念基础之上。

通过对大量历史数据和资料的缜密分析,辜朝明提出了“资产负债表衰退”概念:问题的根源并非货币供给方,而是货币需求方――企业。这种观点认为,经济衰退是由于股市以及不动产市场的泡沫破灭之后,市场价格的崩溃造成在泡沫期过度扩张的企业资产大幅缩水,企业负债严重超出资产,资产负债表失衡。因此,企业即使仍能正常运作,也已陷入了“技术性破产”的窘境。

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企业自然会将企业目标从“利润最大化”转为“负债最小化”,在停止借贷的同时,所有能够利用的现金流用于偿还债务,不遗余力地修复受损的资产负债表,希望早日走出技术性破产的泥沼。众多企业的这种“负债最小化”模式下的行为最终造成合成谬误,于是就会出现即使银行愿意继续发放贷款,也无法找到借贷方的异常现象。

与此同时,担心外界发觉自己已经技术性破产的企业,与极力避免既有贷款不良化的银行之间心照不宣地达成默契,对企业普遍存在的资产负债表失衡问题讳莫如深,从而使借贷方不足这个造成信贷紧缩、流动性停滞的关键因素深藏于幕后,不为世人所知,并最终导致了我们在20世纪90年代的日本经济大衰退期间所观察到的货币政策失灵现象。

作为对策,辜朝明通过详细举证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的美国以及20世纪90年代大衰退的日本经济复苏的波折过程,指出在“资产负债表衰退”期间,当今学术界主张的货币政策工具的有效性令人怀疑,真正具有效力的是由政府主导的财政政策工具。

此外,辜朝明创造性地将经济周期分为“阴阳”两个阶段。当经济周期处于“阳”态阶段时,经济状况属于传统经济学可以涵盖的范围,企业资产负债表健全,将利润最大化作为经营目标,利率正常,存在通货膨胀倾向。这时政府可以有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来调控经济,而财政政策工具由于会产生“挤出效应”,我们应该尽量避免使用。

金融期货概念篇6

关健词:脆弱性;不良贷款;羊群行为理论

一、金融脆弱性的概念

脆弱性fragility)是fragile的名词形式,英文解释是easily damaged or broken,delicate , not strong and healthy , weak。在西方的文献里“金融脆弱性”一词一般使用financial fragility。由Minsky,Hyman P、(1964}1995)等文献,我们可以总结出金融脆弱性一词的定义:金融业固有的高负债经营特征使金融业易受到监管的疏漏、道德风险、经济周期波动、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的冲击导致金融危机、债务危机、企业破产、物价飞涨或通货紧缩、失业等的一种性状。Minsky , Hyman P、对金融脆弱性提出了如下两个假定:加速的产量增长导致企业负债增长,以进一步扩大产量,与此同时,银行提供了信贷扩大的需求性贷款,由于在经济高增长时期,大量的投机性借款增加,金融的强健(robust ) 性恶化,导致了脆弱性,这是Minsky,Hy—manP、(1964、1995)关于金融脆弱性的第一假定。债务支付的困难与导致不稳定的金融体系进入一个债务紧缩过程,从而导致一个经济衰退的商业循环。这是Minsky,HymanP、(1964、1995)关于金融脆弱性的第二假定。可见Minsky,HymanP、关于导致金融脆弱性的原因主要是从以美国为代表的资本主义经济固有的周期性来解释的,即使是一个封闭的经济也存在金融脆弱性。

与其它概念一样,金融脆弱性一词的含义也在不断变化,从封闭条件到开放条件,决定金融不稳定的因素越来越多,金融脆弱性一词的外延也自然扩大。正如LUIZFERNANDOR、 DE PAULA;ANTONIOJOSE JR、 ( 2000)等文章提出了外部金融脆弱性的定义,外部金融脆弱性是指由于国际收支失衡、汇率高估等原因可能导致汇率贬值,从而可能引发货币、银行危机的一种金融状态。

二、关于金融脆弱性与银行不良贷款研究的综述

国外有关银行不良贷款的讨论一般在金融脆弱性与金融危机的文献中。

1、马克思关于货币经济不稳定的论述

在古典学派的论著中,资本主义经济代表着一个自然与和谐的社会秩序。相反,对于马克思来说,资本主义经济失内在不稳定的。经济不稳定有一些货币与金融方面的问题。下面是马克思对货币与金融不稳定分析中可以确认的3个层次。

第一,在简单商品流通条件下,经济不稳定的可能性纯粹产生与货币的社会功能。马克思在这方面的论点同他对于货币与其他商品直接的交换能力垄断性的解释是非常一致的。因此,货币作为流通手段的功能必须意味着,“只要没有人购买,也就没有人能卖。但谁也不会因为自己已经卖出,就一定要马上去购买。”(马克思,1867,第209页)萨伊定律的原始形式断言,商品的供给总能产生一个相等的需求(隐含商品间进行直接交换的假设),而这对于货币经济来讲完全是错误的。的确,在货币经济中,销售和购买本身的对立形式“意味着危机的可能性”。

货币在简单流通中充当支付手段的功能,也能造成货币危机(这里实质为信用危机)的可能性。只要因为某一特殊支付的违约而导致一连串的反应,并造成“不论由什么引起的机制的总失调”的时候,一系列的互相联系的支付承诺以及“对它们进行清算的人为制度”就会中断。在这样的情况下,商品必须以“亏本”的价格出售,以便获得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对于商品的所有者来说,艰难资金品市场的灾难必然导致“信用体系突然转变成货币体系”。

金融期货概念篇7

关键词:创新型;互动型;教学模式;货币银行学

“货币银行学”作为金融学专业的基础课,是引导学生进入金融学殿堂的启蒙课程,如何使该课程适应新的培养目标的要求,如何创新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提高教学的有效性,提升学生的金融学素质和金融操作能力,是我们多年来致力于研究与实践的孜孜追求。本文结合“货币银行学”课程的教学实践,谈一谈我们在追求创新型与互动型教学模式中的做法与体会。

一、把握课程发展脉搏,创新课程内容,实现课程教学的国际融合

课程教学的国际融合强调的是课程教学内容的开放性与创新性。“开放性”是指在教学内容上应尽可能地反映国际上金融学理论与实践的最新发展,使之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创新性”则是强调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调整知识构架,创新教学内容,实现教、学、研的有机结合。为此,我们做了以下尝试。

1、课程理论体系上的创新

建构主义教学观认为,学习活动的实质是学生建构知识的过程,而知识不仅包括结构性知识,更包括大量的非结构性知识和经验。由此学习分为初级学习与高级学习。初级学习建构的是重要的事实和基本概念、原理,涉及的内容具有确定性的逻辑结构。高级学习则要求学生把握概念的复杂性,并能在具体情境中灵活运用,大量涉及的是具有复杂性和差异性的问题。“货币银行学”课程对于初学者来说,更多地应该是掌握结构性知识,在课程理论体系的设计上,我们考虑应处理好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该课程需要学生掌握哪些金融学的基本理论:二是用什么理论解释金融现象。对于第一个问题而言,我们认为应该让学生重点掌握与货币运动与管理相关的货币金融理论,诸如货币功能理论、货币需求理论、货币供应理论、利率理论和通货膨胀理论、货币政策理论与金融发展理论等,使学生基本了解货币金融与经济活动中的价格、产出、收入等重要变量间的关系,进而认识货币在现代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对于第二个问题来说,我们认为单纯地用传统的经济学理论解释金融现象已大大落后金融理论的发展,因此,我们除了用传统的均衡理论解释货币运动规律、货币供求均衡与货币控制等问题以外,更注重用现代经济学理论,如交易成本理论、信息经济学理论、契约经济学理论分析金融中介机构的产生及其在金融运行中的功能以及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使课程理论体系的设计初步实现了国际融合。

2、课程教学内容上的创新

传统精英教育模式下过分强调理论知识传承的系统与完整、忽视对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同时,以学科为本位的学术化课程结构和教学模式更是难以适应本科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要求,导致所学不能为所用,人才供给与人才需求的严重脱节。要实现培养创新型人才的教学目标,就必须创新课程内容。在课程内容的架构上,我们首先实现了课程内容的多板块式组合。我们对课程内容进行了细分,将其分为理论分析板块、应用分析板块与管理分析板块。其中,理论分析板块主要包括货币供求理论、利率理论、通货膨胀理论、货币政策理论与金融发展理论等;应用分析板块主要包括金融市场与金融中介机构的运行及业务操作;管理分析板块主要包括中央银行的货币管理与金融监管。这种划分的目的就是要在教学过程中实现理论性、实用性、实践性与可操作性的统一,力求达到课程内容学以致用,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其次,在教学内容上适当引入金融学理论的最新研究成果或动态,金融实践的最新发展,以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大胆求索的精神与能力。我们除了向学生传授成熟的、经典的金融学概念、原理与理论外,还要向学生介绍相关领域的最新研究动态和研究方法,以此推进教学改革,调动学生创造型学习的能动性。

二、创新教学方法,坚持互动式教学

创新型教学之根本是如何在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而培养他们的创造精神。这一点在传统的教学方法中是无法实现的。传统教学观认为,教学目的是老师帮助学生认知世界,掌握知识,由此决定的教学方法是,教师讲学生听,教师教什么学生学什么,忽视了对学生认知主动性应有的尊重,从而在某种程度了限制了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发展。美国教育学家德莱塞尔(Paul Leroy Dressel)和马库斯(Dora Marcus)认为,衡量教学效果的标准,或者说教师的成功与否不是教师教了或让学生学了什么,而是学生是否学了以及学到了什么。学生对知识的理解,掌握知识的技巧和策略不是教师简单地教出来的,而是学生根据自己的认知模式和学习策略获得的。激进建构主义代表人物哥拉斯费尔德(Ernst von Glasersfeld)认为, 知识不是被动接受的,而是认知主体积极建构的,教师只有引导学生进入学的过程,才能真正从本质上提高教学质量。教师不应该只是单纯的知识灌输者,而应该是教学环境的设计者、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和指导者、课程的开发者、意义建构的合作者和促进者、知识的管理者,是学生的学术顾问。这些教学理念的核心是要彻底改变传统的教师教什么,学生学什么的模式,建立以学生为中心,教师为引导的新型教学秩序,开创互动式教学的新局面,通过提高学生的认知兴趣和认知能力,达到提高教学效果的目的。

“货币银行学”课程知识在量上的扩张和难度上的提高,以及教学资源的丰富客观上要求改进传统的教学方法,有效配置教学资源,而教学手段的技术化又为我们实施互动式教学提供了可能性。多年来,我们坚持定期组织以课程教师为主、学生为辅的教学方法探讨与教学效果分析的座谈会,在创新教学方法,增强教与学的互动性方面做了一些尝试,逐步形成了多途径的互动式教学方法体系,在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教学效果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1、课堂上的定量分析与案例分析是互动式教学中的基础性环节

互动型教学模式应该贯穿于课程教学中的各个环节。我们认为,课堂上的定量分析与案例分析是实现互动型教学模式的基础性环节。在金融学原理的教学过程中,单一的定性分析常常使具有生动解释力的理论变得枯燥晦涩,使学生难以理解其真谛和它的实践意义,而定量分析则是让学生将理论运用于现实,加深对理论理解的有效途径。比如说,在分析货币供给模型中的货币乘数概念以及货币乘数的决定时,我们会把我国当前的相关数据提供给学生,让学生自己计算,学生在自己动手基础上形成的相互交流,不仅提升了自身的操作能力,同时也调动了学生间的互教互学。

在教学过程中,我们觉得课程的难点在于对金融衍生工具的定义、交易性质及市场功能的理解上。对于初学者而言,由于缺乏感性认识和对整个金融体系运作的概念,再加上课程中这部分的学习只是为以后的专业课学习打基础,不可能展现其精彩的内涵,从而使原本丰

富多彩的内容变成了单个的、陌生的和抽象枯燥的概念。这部分内容虽不是本课程的重点,但却是不可或缺的部分,若教学方法得当,能充分调动学生认知的能动性和探索金融之奥秘的主动性,若处理不好,则挫伤学生的学习热情,影响该课程教学的整体效果。在解决这个教学难点的实践中,我们大量地运用了案例分析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最大的优点是用贴近金融实践的办法,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帮助学生理解陌生的金融概念,区分不同衍生工具的特征。学生们通常可以从总体上认识到各种衍生工具的基本功能是化解金融交易活动中的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但很难区分他们在风险转移中不同的作用点,或者说不同的金融衍生工具的特殊功能。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在案例教学中,采取单个案例分析与连续案例分析相结合的办法,单个案例分析重点帮助学生理解不同衍生工具的特点和功能,连续案例分析则帮助学生比较、区分不同衍生工具在防范风险中的特点,如远期交易与期权在规避利率风险中区别,股指期货与股指期权的区别等,在案例分析过程中的点评、提示和总结通常组织学生参与,从而有效地增加了课堂教学中的互动性。当然,在案例教学中,无论是对解释概念的案例选择,还是解读政策效应的案例选择,都要注意案例应尽可能的简单明了,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解释力。

2、实验课教学是互动式教学中的重要平台

金融学科作为应用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其本科教育主要是为社会培养具有专业知识和一定操作能力的应用型金融人才,而金融操作能力的培养在单纯的课堂讲授中是难以实现的,必须借助现代化实验教学。现代实验教学是以计算机技术为支撑、以实验教学软件为课本的新型教学体系,其最大的特点是使学生身临其境地进行模拟式金融业务操作,既是培养应用型金融人才的重要平台,也是“货币银行学”课程教学环节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我们选择了深圳智盛公司开发的金融教学软件,在实验教学中,重点指导学生进行证券模拟交易、期货模拟交易和商业银行柜台业务模拟,对学生认识资本市场、衍生工具市场运行的基本程序,以及商业银行的基本业务操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使课堂上概念化的知识变成了现实中可操作的程序,这种特定的教学情景极大地调动了学生认知的主动性。

3、以技术为本的教学方式是构建互动型教学模式的根本保证

以技术为基础的教学方式的总体目标就是运用现代电子技术与信息技术赋予学生更大的价值,通过重新设计与评价学生的需要,运用技术的辅助作用实现教学方法向学生取向的转化,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秩序。实践中我们认为,以技术为基础的教学方式包括两个主要层次,一是课堂上以多媒体技术为载体的教学活动,二是课堂下以网络技术为载体的教与学的沟通。

多媒体技术的特征:一是在于它的直观性,能提供图文声像并茂的多种感官综合刺激,创造形象直观的交互式学习环境。二是在于它处理各种教学信息的优势。教师可以用更充分的时间组织教学材料,增加课堂信息量,学生消除了记笔记之忙碌则可以专心听讲与思考,提高了教学效率。正是多媒体这种特殊的教学信息处理优势,才能满足课程知识点在量上的扩张需要。实践证明,多媒体教学既能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又能充分体现学生的认知主体作用,把教师和学生两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都调动了起来。

在互动式教学模式中,要充分认识到学生在建构知识、认知能力与兴趣所好等方面的差异性,对于那些认知能力强、专业兴趣浓厚的学生而言,仅有课堂教学是不够的,建立课堂下以网络技术为载体的教与学的沟通渠道是满足这些学生创造性地学习,提升他们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的重要补充。我们一方面利用网络技术进行网上批改作业、网上答疑,共同探讨教学中的关键性问题和难点问题;另一方面会经常在网上重大的金融时事和金融热点问题,引导学生共同参与讨论,为学生创造研究性学习的氛围,并从中了解学生“动”的程度与状态。实践中我们体会到,利用网络技术不仅可以增加知识传播的途径,弥补课时资源之约束,更重要的是师生间的交流使互动式教学模式得到最终的完善,它是信息传递与反馈最直接的通道。

三、需要做好的几个方面的工作

在实施创新型与互动型教学模式中,我们认为还需要做好一些基础性的工作,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是在指定教材的基础上,教师应将授课大纲、授课方式、课程进度及指定的参考资料告知学生,其中参考资料的内容要具体并有较强的针对性,配合教学内容提供给学生。这样可以使学生对课程的基本情况与教学进度做到心中有数,扩大学生的视野,激发学生的思维,提高互动式教学的有效性。

二是坚持讲授与自学相结合。教材内容多板块式的结构,使教材具有很强的可读性,以美国著名金融经济学家米什金(Frederic S、Mishkin)的《货币金融学》第六版为例,为了帮助学生理解金融学原理,教材增加了20多个应用性专栏,内容包括银行资本金管理策略,货币市场、资本市场、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等相关的新闻解读,以及政府的利率政策、汇率政策等货币政策操作的实践等。国内也有不少教材进行了有益的探讨。这样教师可把主要时间与精力放在对重点问题、难点问题的讲解上,一般性的知识点则可以用出思考题的方式引导学生通过阅读教材和参考资料自学解决,以此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金融期货概念篇8

一、金融安全概念的界定

从现有资料来看,国外学者对金融安全的概念尚无统一的界定。这表明,对金融安全的概念进行具体和明确界定较为困难。同时也表明,经济安全的内容涉及到与一国经济发展所需要的众多的要素的安全,金融安全是经济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在经济安全中金融安全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国外学者通常都将金融安全放在国家安全战略和国家经济安全的系统中来探讨。我国学者对金融安全的研究和探讨是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应当说相关的研究仍在起步阶段。我国学者对金融安全的界定主要有两种类型,即从金融的实质角度界定(王元龙,1998)和从国际关系学角度界定(梁勇,1999)。

1、从金融的实质角度界定

从金融的实质角度界定金融安全的观点认为,所谓金融安全,简而言之就是货币资金融通的安全,凡是与货币流通以及信用直接相关的经济活动都属于金融安全的范畴。一国国际收支和资本流动的各个方面,无论是对外贸易,还是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借用外债等都属于金融安全的范畴,其状况如何直接影响着经济安全。

对金融安全概念的上述界定,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首先,根据金融的实质对金融安全概念进行界定。金融可以理解为凡是既涉及货币,又涉及信用的所有经济关系和交易行为的集合。把金融安全的概念界定为货币资金融通的安全,并强调凡是与货币流通以及信用直接相关的经济活动都属于金融安全的范畴,这实际上是根据金融的实质对金融安全概念的界定。

其次,反映了金融安全概念的广泛性。要进行货币资金融通、从事信用活动,就需要有一个健全、完善的金融体系。金融体系是由五个基本的要素所组成:一是金融制度,具体包括货币制度、汇率制度、信用制度、银行制度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制度、利率制度、金融市场的种种制度,以及支付清算制度、金融监管制度和其他;二是金融机构,通常划分为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两类;三是金融工具,是指信用关系的书面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契约文书等,其包括的范围极为广泛,从传统的商业票据、银行票据,直到期货、期权和种种金融衍生工具的标准合约,金融工具可以在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是金融活动的载体;四是金融市场,是金融工具发行和流转的场所,金融市场主要包括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及衍生性金融工具市场;五是金融调控机制,是指政府进行政策性调节的机制,金融调控机制的内容包括决策执行机构、金融法规和货币政策。既然金融安全是货币资金融通的安全,凡是与货币流通以及信用直接相关的经济活动都属于金融安全的范畴,毫无疑问,在金融安全概念中理所当然包括了整个金融体系和金融运行的安全。

再次,将金融安全的概念置于金融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讨论。金融全球化的影响具有两重性,金融全球化在大大提高国际金融市场效率、有效配置资源、促进世界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众多负面影响,突出表现为加大金融风险和引发金融危机。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为人们重视金融安全问题不断地敲响了警钟,也为人们在金融全球化潮流中维护金融安全提供了极其重要的经验教训。正因如此,从金融的实质角度界定金融安全概念时特别强调一国对外金融的安全,认为一国国际收支和资本流动的各个方面,无论是对外贸易,还是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借用外债等都属于金融安全问题的范畴,其状况如何直接影响着经济安全。需要指出的是,强调对外金融的安全,并不意味着忽略内部金融的安全,正如一些学者指出的:对目前的开放经济体而言,内外部经济往往是交织和融合在一起的。过分强调外部均衡的能力和状态而忽略内部均衡的状态来谈金融安全可能有失偏颇。其实,这种对金融安全概念的界定中本身就已经包含了内外部金融安全,因为货币资金融通既可以是在国内金融市场进行,也可能是在国际金融市场进行。

2、从国际关系学角度界定

从国际关系学角度界定金融安全的观点认为,从概念的源泉看,安全本来是国际关系学的概念,因此需要从国际关系学基本概念出发,结合经济学的思维方式给金融安全下定义。抽象地说,金融安全是对“核心金融价值”的维护,包括维护价值的实际能力与对此能力的信心这两个紧密相关的方面。梁勇博士认为可以从三个层次来理解“核心金融价值”和该价值所维系的金融安全。

首先,“核心金融价值”是金融本身的“核心价值”,主要表现为金融财富安全、金融制度的维持和金融体系的稳定、正常运行与发展。这意味着金融安全是金融本身(当然包括王元龙所说的货币资金融通)的稳定和金融发展的安全,这也是对金融安全最普遍的理解和最常见的金融安全问题。

其次,“核心金融价值”是受金融因素影响的国家的“核心价值”,表现为国家的经济、政治和军事等领域的安全受金融因素影响(包括危害和维护两种情况)程度。这意味着金融安全是金融领域对国家经济、政治和军事等领域的安全的维护,即把金融的正常运行和发展看成是对国家安全的支撑。

第三,“核心金融价值”是国际金融运行中本国的“金融价值”,其内容除了避免金融财富外流、外来冲击危及国内金融制度与体系进而危及经济、政治和军事安全外,主要是“金融”。这种“金融”是控制金融体系的力量,保持对国内金融运行和金融发展的控制。这是前两个层次的自然延伸,既包括金融本身的安全,也包括金融对其他领域安全的影响。之所以在前两个层次之外特别强调对金融体系的外来冲击,这是在金融日益全球化的今天,外部因素冲击国内金融体系所产生的不利影响日益突出,并且金融全球化赋予金融安全以更大的紧迫性。

根据对“核心金融价值”的解释,这种观点认为,国家金融安全是指一国能够抵御内外冲击保持金融制度和金融体系正常运行与发展,即使受到冲击也能保持本国金融及经济不受重大损害,如金融财富没有大量流失、金融制度与金融体系基本保持正常运行与发展的状态,维护这种状态与能力和对这种状态与维护能力的信心与主观感觉,以及这种状态和能力所获得的政治、军事与经济的安全。

郑汉通博士和雷家骕博士对金融安全的概念也作了类似于从国际关系学角度的界定。郑汉通认为,所谓的金融安全,即一国金融利益不受侵犯,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转不受破坏和威胁,金融体系能抵御各种金融危机对其的侵害。反之,当一国金融利益受到侵犯,金融体系不能正常运转,面对各种各样的金融危机毫无抵抗能力,就是金融不安全。

雷家骕认为,所谓金融安全,主要是指金融领域能够通过利用各种手段抵御和消除来自内部及外部的各种威胁和侵害,以确保正常的金融功能和金融秩序。

3、对金融安全概念的再认识

从国内外学者对经济安全和金融安全概念已有的解释来看,要准确界定金融安全的概念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是金融的含义与主要内容。金融是既涉及货币,又涉及信用的所有经济关系和交易行为的集合,金融运行需要有一个健全、完善的金融体系,而金融体系则是由金融制度、金融机构、金融工具、金融市场和金融调控机制所组成。

二是安全的含义。安全是指在宏观上不存在威胁,在主观上不存在恐惧。安全是一种状态,也是一种行为,如安全措施与安全机构。

三是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对经济安全问题的研究始于冷战结束之后,而对

金融安全的研究和探讨是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金融安全观是特定历史发展阶段的产物,是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提出与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特别是经济金融全球化的发展有密切的关系。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可将金融安全的概念进一步界定为:金融安全是指在金融全球化条件下,一国在其金融发展过程中具备抵御国内外各种威胁、侵袭的能力,确保金融体系、金融不受侵害、使金融体系保持正常运行与发展的一种态势。

二、金融安全概念的内涵

为了准确理解金融安全的概念,还需要进一步探讨金融安全与金融风险、金融危机之间的相关性及重要区别。

1、金融风险与金融安全

金融风险与金融安全有密切的联系,但也存在着重要的区别、金融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在进行金融交易的过程中,可能遭受损失的危险性。金融风险通常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国家风险。金融风险是金融行为的结果偏离预期结果的可能性,是金融结果的不确定性。就金融风险的本质含义是指金融资产损失和盈利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伴随着一切金融活动之中。只要存在银行业的资金交易活动、存在证券市场的融资和资产价格的变动、存在保险业务,或者说只要有金融活动,就必然存在金融风险。显然,金融风险的存在是经济运行的常态状况。

金融风险与金融安全密切相关,金融风险的产生构成对金融安全的威胁,金融风险的积累和爆发造成对金融安全的损害,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就是对金融安全的维护。但是,金融风险与金融安全又相互区别。金融风险主要从金融结果的不确定性的角度来探讨风险产生和防范问题,金融安全则主要从保持金融体系正常运行与发展的角度来探讨威胁与侵袭来自何方及如何消除。国内一些学者认为金融安全就是没有金融风险的状态,其实,金融风险不一定会导致金融的不安全。而现实的状况是如果对金融风险控制得好、运筹得好,那么在广泛金融风险中也有金融安全的态势。金融不安全并不等于金融风险。因为金融风险是与金融活动相伴生的。只要从事金融活动,就存在着金融风险。它的根源在于金融活动所必有的时间和空间的差异。因此,金融风险并不意味着金融不安全。

一般来说,在国际经济活动中,金融风险的大小与该国对外依存度的高低是呈正比例变化的,即对外依存度越低,则该国面临的风险就越小;反之,对外依存度越高,则该国面临的风险就越大,这是经济国际化发展过程中的客观规律,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然而,由于金融安全的概念是相对的,只能将一国抗拒风险、抵御侵害的能力作为衡量金融安全程度的标准,也就是说,金融风险的大小、金融安全程度的高低取决于该国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如何,即如果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越强,则该国面临的风险就越小、金融安全程度就高;反之,如果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越弱,则该国面临的风险就越大、金融安全程度就低。显然,当一国的对外依存度提高、从中获得众多利益、促进其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意味着其防范金融风险、抵御外部冲击、维护金融安全的责任和压力的增加。

2、金融危机与金融安全

金融危机是指金融体系和金融制度的混乱和动荡。主要表现为:强制清理旧债;商业信用剧减;银行资金呆滞,存款者大量提取现钞,部分金融机构倒闭;有价证券行市低落,发行锐减;货币饥荒严重,借贷资金缺乏,市场利率猛烈提高,金融市场动荡不宁;本币币值下跌。

金融危机,即发生在货币与信用领域的危机。在西方经济学中,对金融危机的含义有多种表述,但最为代表性的是着名的《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对金融危机的定义:“全部或大部分金融指标一短期利率、资产(证券、房地产、土地)价格、商业破产数和金融机构倒闭数一的急剧、短暂和超周期的恶化。”金融危机的特征是基于预期资产价格下降而大量抛出不动产或长期金融资产,将其换成货币。这与金融繁荣或景气时的特征一基于预期资产价格上涨而大量抛出货币,购置不动产或长期金融资产一正好相反。金融危机可包括货币危机、债务危机、金融市场危机与银行危机等具体的金融危机。

马克思认为金融危机大多都是经济危机的征兆,金融恐慌是经济危机的初始阶段。金融危机的根源在于制度,即生产的社会性与资本主私人占有制之间的矛盾。当资本主义的这一基本矛盾达到难以调和的地步时,就会以危机爆发的形式来暂时强制性解决,使社会生产力受到巨大的破坏。信用、货币和金融不过是其中的一个环节而已。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乍看起来,好像整个危机只表现为信用危机和货币危机。而且,事实上问题只是在于汇票能否兑换为货币。但是这种汇票多数是代表现实买卖的,而这种现实买卖的扩大远远超过社会需要的限度这一事实,归根到底是整个危机的基础。”“如果说信用制度表现为生产过剩和商业过度投机的主要杠杆,那只是因为按性质来说可以伸缩的再生产过程,在这里被强化到了极限”,“信用加速了这种矛盾的暴力的爆发,即危机”。

当然,马克思也并不否认独立金融危机的存在,这是因为货币信用金融活动对于生产活动有一定程度的独立性。信用的过度扩张、银行的迅速发展和投机活动的高涨,都可以导致危机的发生。因此货币危机可以单独发生,金融领域也有自己的危机。

金融安全的反义词是金融不安全,但决不是金融危机的爆发。我国有些学者将金融安全的实质描述为金融风险状况,而金融不安全的表现主要是金融风险与金融危机。实际上,金融危机是指一个国家的金融领域已经发生了严重的混乱和动荡,并在事实上对该国银行体系、货币金融市场、对外贸易、国际收支乃至整个国民经济造成了灾难性的影响。它往往包括全国性的债务危机、货币危机和金融机构危机等。这说明金融危机是金融不安全状况积累的爆发结果,它是金融风险的结果。

3、金融安全是动态发展的安全

世界上并没有绝对的安全,安全与危险是相对而言的。例如,对于市场基础良好、金融体系制度化、法律环境规范化且监管有效的一些国际金融中心来说,没有人担心金融工具创新会使银行处于不安全状态;而对于不良资产比例过高、十分脆弱的国内商业银行来说,新的金融工具带来金融风险的可能性就比较高。因此,金融安全应当是面对不断变化的国际、国内金融环境所具备的应对能力的状态。

金融安全应当是动态发展的安全状态。这是因为,经济运行的态势是一种连续不断的变化过程,而在这一过程中,金融运行往往处在一种连续的压迫力和惯性之中。在经济快速增长时期,银行会不断扩张信贷,其结果有可能导致不良资产增加;在经济衰退时期,银行经营环境的恶化迫使其收缩信贷,从而又使经济进一步衰退。这种状况可用现代金融危机理论中的金融体系脆弱性的长波解释。因此,金融安全是基于信息完全和对称及其反馈机制良好的运行基础上的动态均衡,安全状态的获得是在不断调整中实现的。

金融安全是特定意义上的金融稳定。由于金融安全是一种动态均衡状态,而这种状态往往表现为金融稳定发展。但金融稳定与金融安全在内容上仍有不同:金融稳定侧重于金融的稳定发展,不发生较大的金融动荡,强调的是静态概念;而金融安全侧重于强调一种动态的金融发展态势,包括对宏观经济体制、经济结构调整变化的动态适应。国外的学者在研究有关金融危机的问题时,更多地运用金融稳定的概念而较少使用金融安全概念。

4、金融安全问题是金融全球化的产物

金融安全问题的提出是特定历史发展阶段的产物,是金融全球化的产物,更确切地说,金融安全问题是应对金融全球化负面影响的产物。尽管金融全球化具有促进世界经济发展的积极效应,但不可否认,金融全球化也带来了众多负面影响,金融全球化蕴藏着引发金融危机的风险。在金融全球化的发展过程中,与其相伴的蔓延效应使金融危机迅速扩散,产生巨大的波及效应和放大效应,国际金融动荡已成 为一种常态。因此,金融安全问题被作为应对金融全球化的一个重要战略而提出,它已成为国家安全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金融安全状态赖以存在的基础是经济独立。如果一国的经济发展已经受制于他国或其他经济主体,那么无论其如何快速发展,应当说金融安全隐患始终存在,也就无从谈起金融安全的维护。金融全球化加大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差距。金融全球化的发展使国际社会日益重视统一标准的制订与实施,由于发达国家掌握了金融全球化的主导权,按发达国家水平制订的规则必然不利于发展中国家,使其难以获得所需的发展资金,从而进一步扩大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国际经济金融中存在着不平等的客观现实,促使一些国家开始关注金融安全。

三、影响金融安全的内在与外在因素

1、影响金融安全的内在因素

一国金融安全状况如何、其金融安全程度高低,主要取决于该国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的能力与市场的感觉与态度。这种客观上的能力与主观上的感觉与态度是以用于减轻与处理危险的各种相关资源为后盾的、也就是说,金融安全问题的国别差异使各国维护金融安全的能力与信心有所不同,从而影响各国金融安全的因素也就有所不同。但是,从整体上来看,一国维护其金融安全的能力至少受制于内在因素和外在因素的影响。

内在因素是指经济体系本身的原因引起的金融形势恶化,包括实质经济和金融体系本身。

首先,国家的经济实力。国际经验表明,如果一国发生金融危机,当局通常都是通过动用各种资源来控制局势、摆脱危机。可动用的资源有行政资源和经济资源。行政资源如动员社会力量、争取国际社会的支持等,但更重要的是经济资源,而且要动用大量的经济资源来进行救助。显然,救助能否顺利实施、信心缺失的弥补,都将取决于国家的经济实力。

其次,金融体系的完善程度。可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是该国的宏观经济环境是否与金融体系相协调,即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行是否有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二是金融体系自身制度环境的完善程度,如金融机构的产权制度状况、治理结构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状况等。

2、影响金融安全的外在因素

首先,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地位。一国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地位极大地影响着其维护金融安全的能力。如该国的货币是否是主要国际储备货币,该国是否拥有制定国际金融规则的主导权。从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它们不仅拥有相当健全的金融体系,而且在国际金融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从而对国内金融市场和国际金融市场都具有极强的控制操纵能力,维护金融安全的资源极为丰富。在这些发达国家,即使金融安全发生了问题,通常也不会扩展为全局性的金融危机,金融仍可以维持稳定发展。与发达国家的状况相反,发展中国家在国际金融领域处于劣势,无力改变甚至难以影响国际金融市场,而且其发育程度低的内部金融市场和脆弱的金融体系往往受到来自于发达国家的金融资本的控制。因此,对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来说,如果金融安全发生了问题,往往会危及金融体系和金融制度的稳定,甚至还会危及经济社会安全。

其次,国际游资的冲击。来自一国经济外部的冲击,特别是国际游资的冲击将有可能成为引发金融体系不安全的直接原因。从近年来爆发的金融危机来看,国际游资通常都是将已经出现明显内部缺陷的国家或地区作为冲击的首选目标,特别是那些短期外债过多、本币汇率严重偏离实际汇率的国家或地区往往是首当其冲。国际游资通常采用的手法是:同时冲击外汇市场和资本市场,造成市场短期内的剧烈波动,实现其投机盈利。在国际游资的冲击下,市场的剧烈波动必然影响投资者的市场预期和投资信心,这样就有可能出现市场恐慌,出现资本大量外逃,其结果导致汇率和股票价格的全面大幅度下跌。为了挽救局势、扞卫本币汇率,中央银行往往采用提高利率的方式吸引外资,从而进一步打击国内投资、恶化经济形势,使本国经济陷入恶性循环。东南亚一些国家在亚洲金融危机中的情况基本上符合这一过程。

四、金融安全态势的监测与预警

1、金融运行基本态势判断

金融安全既包括金融体系的安全(例如金融机构的安全、金融资产的安全等),也包括金融发展的安全。金融安全所要求的是一种宏观整体上的安全、金融安全是动态发展的安全状态。正如有些学者指出的,如果有几家金融机构在竞争中破产倒闭就认为金融不安全;是以偏概全;如果在某一时点上出现了暂时的金融困难,就认为是金融不安全,也同样是小题大做。从金融运行来看,金融安全只是其中的一种客观状态和主观能力状态。金融安全的对立面就是金融不安全,临界于金融安全与金融不安全之间的就是金融基本安全,而金融危机则是金融不安全状况积累的爆发结果,参见表1。

表1金融运行的四种基本态势

金融安全

无明显风险

各项风险指标均在安全区内,金融市场稳定,金融运行有序,金融监管有效,金融业稳健发展。

金融基本安全

轻度风险

金融信号基本正常,部分指标接近预警值;不良资产占总资产比重低于10%;有正常的金融机构倒闭,但所占比重很小;货币有贬值的压力;金融运行平稳。

金融不安全

严重风险

大部分金融指标恶化;大多数金融机构有程度不同的不良资产问题,不良资产占

总资产比重超过10%;有较多的金融机构倒闭;货币较大幅度贬值;金融动荡、经

济衰退。

金融危机

风险总爆发

是金融不安全状况积累的结果,爆发严重的货币危机和银行危机,货币大幅度贬值、大批金融机构倒闭;金融崩溃、经济倒退、社会动荡。

金融运行的四种基本态势在1997年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中表现得淋漓尽致:一是金融危机,在此期间印度尼西亚爆发金融危机,金融动荡波及到了政治领域,导致政局动荡、经济倒退和社会动荡。二是金融不安全,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之前的泰国、韩国和日本等国的金融运行状况就是典型的金融不安全。三是金融基本安全,在此期间我国虽然面临人民币贬值的压力,但经济金融状况基本良好。四是金融安全,在此期间美国经济运行保持良好态势,失业率、消费物价指数处在低水平,金融体系稳定。

2、金融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基本方法

由于金融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的研究有较大的难度,目前国内外尚无完整的、准确性较高的研究成果,初步的研究成果主要有:

(1)信号分析法。该方法主要是以金融安全状态转化的机理为切入点,研究影响金融安全的各种因素,考察其变化规律,分析导致一国金融不安全或金融危机的因素,据此制定应对策略和措施。

信号分析法首创于1997年,其后经逐步完善,已成为当今世界最受重视的金融安全预警理论。该理论的核心思想是:选择一系列指标并根据其历史数据确定其临界值,当某个指标的临界值在某个时点或某段时间被突破,就意味着该指标发出了一个危机信号;危机信号发出越多,表示某一个国家在未来24个月内爆发危机的可能性就越大e。

在信号分析法这类方法中,典型的做法是建立计量经济模型,试图用模型将金融安全状态的转化解释为一组变量变化的结果,并且认为可以找到不同的安全状态和这些变量之间的量化关系。典型的模型有Frankel等人的probit模型或logit模型,以及Sachs、Tornell和Velasco等人的横截面回归模型。由于金融系统本身的复杂影响关系以及经济结构的不断变化,使得传统计量经济学模型在预测方面的作用变得十分有限。就实际效果来看,这两套模型对1997年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都没有做出任何预警。目前理论界已基本达成了共视,即用传统计量经济学模型预测金融危机的思路是无效的。我们认为,信号分析法能够在事后判断对一国金融安 全形成威胁的主要原因,从而有利于管理者制定相应的对策。但是,由于信号分析不能给出量化的标准,就难以预测危机何时发生。而且,市场信心在决定金融安全状态转化过程中扮演着重要作用,同样的金融事件,由于人们的市场预期的差异,在不同国家很可能形成截然不同的结果。因此,信号分析法用于预测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

(2)概率分析法。该方法有两种类型:一是并不考虑促成金融安全状态转化的具体因素和机理,只是根据历史上各种安全状态下某些经济指标的表现,制定一套指标,并通过一定的方法构造出度量总体风险程度的综合指标;二是利用模糊类比的方法,通过与历史数据相比较,对现实经济及金融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和预警。前者的代表是卡明斯基(Kaminsky),后者的代表是刘遵义。值得一提的是,刘遵义的模糊类比法(或称为主观概率法)因比较成功地预测了亚洲金融危机而受到重视。在概率分析法中,通常是根据一国的历史观察值或国际公认标准,拟定一系列安全状态临界值。对处于某个临界范围内的指标赋予相应的警戒值,并根据各个指标对一国经济安全的影响程度来确定权重。将所有这些指标的警戒值加权平均,即可以构造反映整体安全态势的综合指标。同样,由此可以得出综合指标的临界值表。根据计算出的综合指标,即可判断出一国金融体系的安全状态,并可借助一定方法计算出发生危机的概率。一种计算公式为:Pi=SUM(AiBi)。其中,Pj表示第j月发生危机的概率,Ai表示第i项指标的警戒值;Bi是该指标的权重。选择合适的指标是建立可靠的概率分析预警系统的关键。这些指标必须能对各种影响金融安全的因素做出迅速、准确的反应。传统的概率分析只借助可以量化的指标,所以在具体应用时,一般是与情况比较接近、并且发生过金融安全问题的国家进行比较。实际上,这种情况相似中包含了大量定性描述的信息。例如刘遵义就是在比较了亚洲国家和墨西哥发生危机时的10项指标之后(这10项指标是:实际汇率、实际GDP增长率、相对通货膨胀率、国际国内利率差、国际国内利率差变化、实际利率、国内储蓄率、国际贸,!易差额、经常项目差额及外国组合投资与外商直接投资比例),成功地预测了亚洲金融危机。概率分析法可以明确指出在何种情况下发生危机的概率有多大,可以及时发出预警信号。但是它也存在着缺陷,不能直接给出引致某些指标恶化的原因,难以据此提出应对策略;而且比较的标准是历史数据,对于新问题缺乏敏感性。尽管如此,由于概率分析法在量化研究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因此其成为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方法。

为了维护金融安全,需要先进的监测预警系统。因为随着金融全球化的发展,金融市场日趋复杂,要从错综复杂的金融环境中理出对金融运行整体局势有决定性影响的因素及其脉络决非轻而易举。但是,目前的概率分析技术过多地依赖量化指标,不能包含充分的市场信息,而且对金融安全影响重大的诸多因素中,还有许多因素是无法直接量化的,例如文化、心理承受能力等因素。刘遵义教授的预测之所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是因为东南亚国家的经济发展阶段和开放程度与某些拉美国家有较多相似之处,许多定性指标能够用参照物替代。但是,在研究对象比较特殊的情况下,难以找到在各方面都很相似的参照国。例如,我国的经济体制与经济结构都处于转型阶段,如果单纯用量化指标就不可能对金融安全状态做出有效的预警。因此,在金融安全监测预警指标体系中引入更多的定性描述信息就显得十分必要。

参考文献:

1、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

2、约翰·伊特韦尔等:《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经济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

3、王元龙:《我国对外开放中的金融安全问题研究》《国际金融研究》1998年第5期。

4、梁勇:《开放的难题: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安全》,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5、郑汉通:《经济全球化中的国家经济安全问题》,国防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6、雷家骕:《国家经济安全理论与方法》,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7、李翀:《国家金融风险论》,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