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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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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篇1

【关键词】个人消费信贷 问题 对策

个人消费信贷是指银行向个人客户发放的指定消费用途的人民币贷款。它的范围主要指广义的商品,既包括住房、汽车、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也包括了教育、医疗、旅游等劳务。本文针对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市场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从而促进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个人信贷消费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一、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概括

(一)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发展状况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以下以“商行”替代)结合地方实际,本着“向伴无闻、共瞻愿景、诚信为本、服务为民”的企业发展观,立足当前,抢抓市场的商业理念,截止到2012年末全行共计发放个人贷款3千多笔,总金额7亿多元。其中个人消费贷款2500多笔,总额累计达到6、4亿元,占个人贷款总笔数的83%,占个人贷款总额的88%。

(二)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特色及种类

形成了贷款期限短、手续简便、周转性较强、融资成本较低为特点的个人消费贷款业务。贷款种类主要包括个人住房消费贷款、个人住房装修贷款、汽车消费贷款、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助学贷款、个人留学贷款、个人旅游贷款、个人小额信用贷款等。

二、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业务中存在的风险

(一)借款人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主要表现在借款人能否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主要原因:借款人收入不足以按时偿还贷款;借款人由于主观原因放弃诚实守信的原则不愿还款;借款人恶意欺诈、骗贷。

(二)内部管理风险

内部管理风险是指银行内部管理松弛,缺少监管机制,员工不能尽职负责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业务放松审批或者存在人情过关现象,为贷款发放后能够顺利回收埋下隐患。

(三)缺乏有效的风险防范和风险转移机制

虽然商行一直致力于加强制度建设,但是内部管理体系始终存在着缺陷。再加上激励与约束机制的不完善,使得商行在开展消费信贷业务时面临较大的操作风险,从而无法有效地加以防范与控制。缺乏有效的抵押品变现市场,信用担保制度不完善。消费信贷风险转移机制欠缺,相配套的保险体系尚未形成。

(四)盲目营销,无规划发放消费信贷

所谓盲目营销是指在没有考虑市场容量的前提下,一味追求规模或者个别从业人员只考虑完成个人任务追求个人利益放松对贷款申请人的审查、调查、押品评估等环节,为一些不符合资格的贷款人发放贷款,从而导致贷款不能按时足额收回。

三、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防范风险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个人信用制度

以现有的央行信用体系为基础,充分利用现代科技网络科技尽快建立一个适用本行信贷业务发展的征信体系,加强与各商业银行之间的沟通,实现征信资源共享。加快征信的法律法规建设,对社会征信机构的准入、操作进行规范,加大对征信个人隐私权的保护,有效解决征信过程中的争端,为个人征信建设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做到“有法可依”。

(二)完善商行自身的管理制度

商行应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素质,从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管理三个方面着手,建立健全贷款管理责任制度、审贷分离制度和贷款检查制度,并将银行利益与个人利益结合一起,建立多层次的激励和监督约束机制。

(三)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与风险转移机制

银行是一个经营风险的产业,控制风险是每一个银行必须认真面对的现实问题,为了更好的防范转移风险必须:建立完善的消费信贷担保制度;建立消费信贷商业保险制度,将消费信贷与商业保险结合起来,不仅能够分散商业银行贷款风险,还能进一步增加银行中间业务收入。

(四)树立正确的发展观、价值观

个人消费信贷已成为商行信贷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能持续健康的发展个人消费信贷,商行应立足市场,在对市场进行充分的调查后,通过制定差异化的营销策略来更好的抢夺市场争取高端优质客户。对于商行员工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不能为了一己私利而为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客户发放贷款,更不能假公济私破坏集体利益。

总之,只有在不断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加大对消费者珍惜个人信用度宣传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银行内部建立合理有效的内控合规制度,严把审批关,制定科学有效的营销策略,才能更好更快的发展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的个人消费贷款业务,使其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刘芬芳、个人信贷业务风险管理问题与对策[J]、西部金融,2012(06):83-86、

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篇2

一、引言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消费观念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消费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在这种环境下,个人消费信贷也成为商业银行一项重要的金融业务。通过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商业银行可以获得一定的盈利,但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商业银行的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尤其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期,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面临风险也越来越大,一旦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出现风险,就会影响到商业银行资金的正常流通,威胁到商业银行的发展。因此,在发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同时,商业银行要积极做好风险防范工作,避免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的存在,从而获得更好的盈利。

二、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现状

所谓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就是指银行采取信用、抵押、担保等方式向个人提供资金借贷的一种金融服务,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开展可以扩大内需,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近年来,我国经济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消费需求也在不断增长,在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也开始注重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据相关数据统计显示,2014年我国消费贷款规模达到了15、4万亿,同比增长18、4%,2015年,我国消费信贷规模达到了19万亿,同比增长23、3%,这些数据表明,我国消费信贷业务规模越来越大。虽然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取得了飞速发展,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如借款人不按时偿还本息,使得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承受着较大的风险,从而影响到商业银行的稳定发展。

三、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所面临的风险

(一)信用风险

所谓信用风险就是借款人因各种原因,没有按照合约要求偿还本息而造成银行利益受损的可能性。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信贷业务的时候,由于不能对借款人的信用程度进行准确、全面的判断,一旦商业银行将资金贷给那些信用不好的人,很容易出现违约问题,借款人会借各种借口来推脱还款。对于商业银行而言,一旦贷出去的资金不能及时回笼,就会影响到商业银行的稳定发展。

(二)管理风险

管理风险是指因管理不当而造成的风险。就现阶段来看,我国商业银行在推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过程中没有建立与之相匹配的管理体制,在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管理中?在采取传统的管理方法,以至于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事件越来越多。截至2015年9月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1、18 万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194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59%,较上年同期上升0、43个百分点。商业银行拨备覆盖率从2014年的273%不断下降,到2015年9月末为191%,部分银行在160%左右,已经接近监管红线150%。这些数据表明,商业银行承受的风险越来越大。

(三)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中出现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相关商业准则的行为活动。就现阶段来看,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相匹配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对那些失信违约的行为还没有具体的惩处办法,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使得商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业务中失信违约行为越来越猖獗,使得商业银行业务风险越来越大。

(四)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工作人员在办理个人消费信贷业务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而引起的风险。在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中,由于工作人员对业务流程不够熟悉,能力不足,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很容易出错,进而造成贷款风险。如工作人员在输入数字的时候,时常会出现少输或者多输数字的问题,而出现这类问题的根源就在于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足。

四、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风险防范的重要性

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作为一种经济活动,这种经济活动有着双向性,即盈利性和风险性。在现代社会里,个人消费观念的转变以及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商业银行积极开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可以获得更多的盈利,但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这种经济活动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将面临着各种风险,如信用风险、法律风险、管理风险等。一旦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出现风险,意味着银行贷出去的资金不能及时的回笼,银行资金运行就会受阻,影响到商业银行的稳定发展。对于商业银行而言,风险是商业银行运行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风险,针对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这种金融活动,商业银行要想在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中盈利,就必须积极做好个人信贷业务的风险防范工作,要全面加强风险管理,采取有效的措施规避和避免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的发生,从而保证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正常开展,进而推动商业银行的稳定发展。

五、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风险防范措施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随着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增长,建立与之相匹配的法律法规也格外重要。法律法规是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的保障,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可以为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首先,结合我国当前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实际情况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基础性法律立法建设,缕清相关制度脉络,确保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有根有据,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要加强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对于那些违法、扰乱互联网金融市场的行为给予严厉打击和惩处,从而为互联网金融的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其次,要完善金融安全体系,建立备份机制,防止业务数据的丢失,从而维护各方利益不受损害。

(二)完善社会征信体系

首先,要全面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个人征信系统管理的各项规定以及相关要求,确保个人征信体系得到有效的运行,为商业银行开展个人信贷消费业务提供依据;其次,要对个人信用信息做好实时更新,确保个人征信系统中呈现出来的个人信用信息是最新的,同时,在更新个人信用信息的同时,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要规范查询行为,避免造成信用信息的泄露、窃取;再者,商业银行要善于应用多种工具来增强客户信用还款服务建设,当客户还款日期即将到期时,要及时推送相关还款信息,避免客户遗忘而影响客户的信誉,同时要完善业务流程,保障处理渠道的通畅性,提高问题处理的效率。

(三)加强内部管理

在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中,内部管理是降低管理风险的有效途径。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应当高度重视银行内部管理工作。首先,要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与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相匹配的管理机制,全面加强个人消费信贷的监管;其次,要全面落实责任制,将相关责任落实下去,从而更好地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再者,要完善风险管理系统,建立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的预警机制,严格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流程管理,要全面加强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的监测与监督,从而有效地规避风险。另外,要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引导工作人员主动、积极地参与到工作中去,做好风险预防与管理工作。

(四)加强工作人员的管理与教育

在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中,工作人员能力、素质等都是引起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的重要因素,而要想降低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的发生,商?I银行就必须加强工作人员的教育与管理。首先,要强化工作人员能力的训练,让工作人员熟悉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流程,避免因个人操作失误而引起贷款风险;其次,要强化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从而为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培养一支综合能力强、职业素质高的队伍。同时,要强化操作技能的训练,提高工作人员的操作水平,避免操作失误。作为工作人员,更要不断地学习,提升自己的职业素质和业务能力,要强化自己的风险意识以及风险管理能力。

(五)进一步落实实名制

所谓实名制就是在办理业务时需要提供能够证明个人身份的资料或证件,并填写真实姓名。实名制是针对网络的匿名问题的一种有效应对策略,进一步落实实名制可以更好地规避网络风险的发生。但是就目前来看,我国实名制执行力度还不够,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在发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过程中,为了防范风险的发生,相关部门应当进一步落实实名制,在实名制的约束下,可以将责任追究到具体人的身上,从而更好地约束人的行为,减少违规、违约现象。

(六)构建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

现阶段来看,银行在开展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的过程中虽然实现了信息化操作,但是商业银行还没有充分挖掘信息化管理系统的价值,现阶段的信息化系统也仅仅是用来存储信息。而在网络化环境下,银行信息系统很容易受到恶意攻击,使得重要的信息被窃取、篡改。从而增加了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风险。为了避免风险的发生,银行应当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首先,要建立环境监测信息系统,全面掌握市场信息;其次,要建立客户信息系统,主要包括客户的财务、账户信息以及与客户相关的财务信息;再者,要建立信贷风险监控信息系统,将那些不良贷款信息、违规贷款信息等全部纳入到信息系统中去。另外,商业银行还必须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一方面要完善信息管理系统的硬件设施,另一方面要加大安全技术的应用,提高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安全性,从而避免银行信息系统受到恶意攻击。

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篇3

【关键词】消费信贷 个人信贷 风险管理

伴随经济全球化和综合国力竞争的日益增强,我国的商业银行体系也呈现与国际模式接轨的良好趋势。现今社会中,全球金融业空前的发达,其中商业银行的良好发展将对于一国经济持续快速高效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在金融机构开展个人消费信贷是我现阶段消费信贷的主要形式,但是开始时间较晚,从1999年才开始较大规模地开展个人住房贷款,其他个人消费贷款也是在此基础上才逐渐开展起来的。到目前为止,各金融机构开办的个人消费贷款业务主要包括:个人住房贷款、汽车贷款、教育助学贷款、医疗贷款、大件耐用消费品贷款等。在各项贷款中,中长期个人消费贷款占绝大部分。

近年来消费信贷品种逐渐呈现多元化发展,基本上建立了相对成熟的个人消费信贷产品体系。各个商业银行为了适应市场的不断变化和日益增长的客户需求,努力开发、创新个人消费信贷系列产品,业务品种越来越丰富多样。消费信贷品种除住房贷款之外,还有助学贷款、汽车贷款、大件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信用卡透支以及其他贷款等等,基本上涵盖了不同客户群体的消费需求。

在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中个人消费信贷具有自己独有的发展模式,从1998年开始,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和外,银行经营管理的影响下,我国个人消费信贷市场空间拓展迅速。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提供的个人消费信贷产品主要有住房信贷、汽车信贷、助学信贷、旅游信贷和耐用消费品信贷等,这些业务的迅速发展,逐渐成为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2011年全部金融机构人民币消费贷款余额88717亿元,增加14803亿元。其中,个人短期消费贷款余额13555亿元,增加了3965亿元,个人中长期消费贷款余额75162亿元,增加了10838亿元。自开办消费信贷以来,住房信贷一直居于主导地位,其比重基本在60%-75%之间。

由此可见,我国的消费信贷发展良好,个人信贷领域更是增速迅猛,但是消费信贷在我国尚属起步阶段,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着许多问题和矛盾。其中主要制约我国消费信贷的有以下因素。

一,居民收入有限,经济承受能力较弱。这是制约消费信贷发展的最大障碍。我国居民收入特别是持久性收入增长缓慢以及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可以说是开展消费信贷的主要障碍。二,银行缺乏消费信贷风险的防范机制。这是制约消费信贷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从目前我国消费信贷的运行情况来看,银行及各金融机构缺乏消费信贷风险的防范机制。消费信贷操作的规范性不够,影响了消费信贷业务的正常开展。消费信贷资金来源有较大的局限性,不能保证消费信贷资金的循环畅通。目前各种消费信贷的主要资金来源是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在自有资金不足和信贷资金成本较高的压力下,商业企业开展分期付款的能力和积极性也是十分有限的。三,社会消费环境有待改善。我国目前缺乏必要的消费信贷担保制度。担保法规并没有针对消费信贷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消费者在申请消费信贷时没有有效的担保形式。并且,我国供求结构在形式上存在着明显矛盾,基础设施建设不配套、政策不合理,这些都给消费信贷业务的开展带来困难。

目前我国个人消费信贷的风险状况比较复杂。由于我国消费信贷的内部结构存在很大问题,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比重占了大头。主要的个人消费风险的形成因素如下:一、客户风险。由于我国居民收入尚未完全货币化,收入来源多样化,透明度低,使得实际收入与名义收入差距很大,而且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只能表明当期情况,社会化保障程度不高的现实又使得未来预期支出变得不可测,很难用科学的评估方法来确认未来的状况。因而贷款期越长,目前个人信用体不健全的状况下,银行信息不对称,防范风险的能力大大降低。二,制度风险,从市场的制度来看,我国利率尚未市场化使消费信贷缺乏相应的风险补偿机制,由于消费信贷的担保机制不健全,并且二级市场缺乏资产证券化及抵押物处置交易平台的欠缺都使大量的风险集中在银行,故而很难实现有效的风险转移和控制。三,法律政策风险首先。我国是鼓励发展消费信贷的,但是多数配套政策、行政措施都未到位。

所以,要良好稳健的发展个人消费信贷,就要针对这些风险制定以下防范措施:

第一,建立全社会个人信用制度。先在银行内部以信用卡个人信息资料为基础,将其他各专业部门保存的个人客户信息资料集中起来,建立全行性个人客户信用数据库,使每个客户都有相对完整的信用记录,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个人信用总账户,个人与银行的所有业务均通过总账户进行。同时,加快建立国内各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换制度。由中央银行牵头建立一个股份制个人征信公司,联合金融机构、政法部门、劳动力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等,搜集整理个人收入、信用、犯罪等记录,评估个人信用等级,为发放消费信贷的金融机构提供消费者的资信情况。

第二,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各商业银行要通过规范贷后检查的频率和内容,特别要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情况及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进行跟踪调查和检查,防止贷款风险的发生。

第三,把个人消费贷款与保险结合起来。在开展消费信贷业务中,要规定客户必须购买死亡险,以减少银行风险。将个人消费贷款与保险公司的有关险种、产品组合起来运作。

参考文献

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篇4

关键词:消费信贷;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F063、2文献标识码:A

一、概念界定及文献综述

(一)基本概念界定。消费信贷是商业企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对消费者个人提供的信贷,主要用于消费者购买耐用消费品(如家具、家电、汽车等)、房屋和各种劳务。分为两种基本类型:封闭式信贷和开放式信贷。封闭式信贷指消费者在一段时间内以相同金额分数次偿还债务的方式。常见的有抵押贷款、汽车贷款和分期付款贷款(分期付款销售合同、分期现金支付信贷和一次性信贷)等等。开放式信贷指信贷机构循环发放的贷款,消费者的部分付款根据定期邮寄的账单缴付。

消费信贷风险主要指在消费信贷业务中产生的各种风险与不确定性,具有客观性、偶然性、损害性、不确定性、相对性等特征。我国消费信贷风险主要特点有:

1、不确定因素较多;

2、较其他信贷风险高;

3、个人消费信贷抵押物变现难度大、费用高。

(二)文献综述。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对消费信贷中的风险与防范展开了一系列有意义的探讨。袁亮(2008)从理论上对消费信贷的风险进行了分析,认为消费信贷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信息不对称;杨廷芳(2009)从商业银行实际运营的角度解释了我国目前消费信贷风险较大的原因,即个人征信系统不健全、银行管理存在缺陷等。段照清(2009)则认为,法律保障的缺失是消费信贷风险日益加大的主要原因。关于消费信贷风险的防范,周磊(2009)提出建立个人信用防范系统以规范消费者行为,提高银行信贷管理水平;喻翔(2007)则认为,消费信贷风险的防范应从加快个人信用制度体系的建设以及设法提高居民消费信贷的信心和愿望入手。

二、我国消费信贷风险原因分析

近年来,消费信贷业务在我国发展很快,相关运作机制也日趋成熟,然而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我国消费信贷业务风险仍处于较高水平,主要原因有:

(一)个人消费信贷立法滞后。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统一规范个人消费信贷活动和调整个人消费信贷关系的全国性法律。各商业银行依据的准则针对性不强,对失信、违约的惩处办法不具体。

(二)国家的消费政策相对滞后。我国所提供的住房、汽车消费的政策环境严重滞后。个人申请此类贷款必须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评估登记手续,到公证部门办理公证手续,并且还需交纳各种颁证费、评估费等等,势必损伤消费者的积极性。

(三)商业银行自身管理体制薄弱。一方面商业银行内部缺乏个人消费信贷方面的管理经验,且相当一部分资料尚未上机管理,难以实现资源共享,对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状况等的了解缺乏正常程序和渠道;另一方面一些商业银行为了扩大消费信贷规模,擅自降低贷款标准和担保条件,不利于消费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

(四)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管理不完善。目前商业银行缺乏对贷款前进行调查,没有有效监督检查的手段。

(五)我国消费者的消费习惯。目前我国消费者的消费习惯仍趋于保守,只对若干有限大额商品消费采取消费信贷形式,居民金融资产结构以储蓄为主,消费信贷并未真正普及。

三、消费信贷风险防范对策

(一)建立消费信贷法制环境。加强消费信贷的立法工作,为消费信贷的发展提供法律支持,目前所急需解决的问题是制定《消费信贷法》,就消费信贷的主体、对象、程序、方式以及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做出明确规定,规范消费信贷各方当事人的市场行为。

(二)加快个人信用制度体系建设步伐。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体系是银行发展消费信贷的关键,只有建立全国联网的个人信用档案,才能让银行充分了解一个人的还债意愿及还债能力,这也是银行放款的坚实前提和加强社会信用建设的关键。

(三)加强消费信贷的担保和保险工作。担保与保险是银行防范信用风险,建立风险防范机制的一种重要手段。防范信用风险对银行和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四)提高居民消费信贷的信心和愿望。提高居民消费信贷的信心和愿望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从多方面努力。首先,要尽力促进经济的发展,提高人们的收入水平,调整收入分配,做好收入再分配工作。其次,要积极开发新的消费信贷品种,拓宽消费信贷市场,银行也应加强宣传,向群众展示其好处,增强人们对消费信贷和消费信贷产品的了解和接受程度。

(五)鼓励更多金融机构参与消费信贷发展。我国目前提供消费信贷的金融机构极其有限,消费信贷基本上被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所垄断,应鼓励更多的金融机构开展消费信贷业务,给消费者一个更广阔的选择空间。

(六)商业银行加快建立防范消费信贷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逐步创造全社会范围的个人信用环境;(2)认真探索个人客户差异化服务方法,调整客户结构;(3)健全、完善银行内部信贷管理机制。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袁亮、个人消费信贷信息不对称的分析及对策[J]、理论探索,2008、7、

[2]李洁、关于个人消费信贷的几点思考[J]、工作研究,2009、2、

[3]杨廷芳、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的风险分析及解决对策[J]、民营科技,2009、3、

[4]段照清、我国个人消费信贷风险分析[J]、财经视点,2009、2、

[5]杨秀萍、我国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管理对策研究[J]、消费导刊,2008、9、

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篇5

[关键词]个人消费信贷 风险 防范对策

所谓消费信贷是指商业企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对消费者个人提供的信贷,主要用于消费者购买耐用消费品、房屋和各种劳务。分为两种基本类型:封闭式信贷和开放式信贷。封闭式信贷指消费者在一段时间内以相同金额分数次偿还债务的方式。常见的有抵押贷款、汽车贷款和分期付款贷款等等。开放式信贷指信贷机构循环发放的贷款,消费者的部分付款根据定期邮寄的账单缴付。

一、消费信贷对个人的风险问题

1、个人对使用信用卡刷卡不严谨

所谓个人对使用信用卡刷卡不严谨,主要是说消费者个人在使用信用卡买东西的时候,没有很谨慎的态度,只管刷卡签字,而让那些不法份子有机可乘。例如:在某家餐厅吃饭用信用卡结账的时候,服务员让消费者签字,如果服务员事先就在签字本下面做了手脚,垫了一张复写纸,这样这位顾客就为别人买了单,自己却还全然不知情。所以类似于这种情况,无疑就是个人消费信贷所面临的风险了。这也是个人消费信贷者,在刷卡和签字时自己不严谨而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让自己面临了不必要的信贷风险。

2、超期后高昂的利息风险

目前,有些年轻人盲目消费,超前消费,甚至激情消费,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利用信用卡可以提前消费的支付方式,而让自己的信用卡透支,到期了却又不能按时还款,从而让自己背负信用卡的高利息,信用卡的循环利息逐渐使这群激情消费的年轻人过早的就变成了“卡奴”,这也是时下消费信贷对个人经济的一种风险。

二、消费信贷对商业银行的风险问题

1、国民信用体系不健全

我国的信贷发展的虽然不错,但是相对于国外发达国家的信用体系来说,还是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我国对于一个人的信用评价等级没有一个专门的权威机构来给出评判标准,很多的商业银行就只是凭一些简单的资产证明来评价一个人的信用,而对于这个人的从品上的信用评价却是没有任何依据的,这无疑将把很多本来信用很好的想贷款的人拒之门外,对商业银行的经济发展造成一定的局限性。

2、个人消费信贷对象的不确定性

个人消费信贷的对象会涉及到方方面面不同的个体消费者,经营的范围广泛,贷款的期限也比较长,而资信调查的困难很大,这就给商业银行带来了一定的风险隐患,要是个人消费者到期了不能还上钱,或者甚至跑掉了不还这笔钱,无疑是给商业银行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风险。

3、国家的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有关规范消费信贷活动的法律规范,在对保护银行债权的法规更是不健全,对那些失信违约的消费信贷者,国家也没能给出具体的惩罚办法。而消费信贷的期限长,客户又相对分散,存在很多的不确定因素,一些借款人甚至还钻法律的空子进行欺诈,让银行的风险控制难以具体落实。除此之外,在关于银行拍卖消费信贷者的抵押物和拍卖的问题上,银行方面也缺乏国家有效的法律保障和市场的保障。银行要将消费信贷者的抵押物变成现钱的成本也较大,而且抵押物真实的拍卖价格也不容乐观,交易的秩序还不规范,国家在这方面的法规也不完善,从而使得银行难以将抵押物变现。商业银行难以通过有效的方式来保全消费信贷资产,增大了个人消费信贷的风险。

三、防范消费信贷风险的对策

1、规范信用卡使用流程

消费信贷者在使用信用卡的时候,一定要按照规范的信用卡使用流程来,严谨刷卡和签字时的态度,以免让不法分子恶意诈骗,出现为别人买单的现象,信用卡也应该绑定密码,和实行实名制,避免让捡到信用卡的人拾到后恶意消费,而使消费者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不必要的官司。

2、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由于年轻人激情消费而给自己造成的信用卡透支,背负超期后高昂的利息,对于这部分的信贷消费者,应该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养成诚信的好习惯,不要盲目攀比消费,给自己和商业银行都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对于屡次不改者,银行应该把他们划入“黑名单”,从此拒绝贷款给他,并加大对他的追债力度,以避免其他的信贷银行和机构面临同样的风险。

3、建立健全的国民信用评级机构

消费信贷针对的是不同的消费人群,消费信贷者好的信用是保证银行能否按时收到利益的依据,所以我们何不成立一个专门的国民信用评级机构,把我们的国民从小到大的所有的有关他们信用的事情建立一个专门的档案,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可以参考这个信用评级机构的数据,以便更加准确和快速的把钱贷款给那些需要钱且信用很好的人,免除一些过于繁琐的手续流程。同时更重要的也是帮助信用好的人很快的度过资金困难时期,而且也让银行的利益得到相应的保证。

4、健全国家消费信贷相关法律法规

国家应该建立有关规范消费信贷活动的法律规范,特别是针对那些失信违约的消费信贷者,给出具体的惩罚办法,来约束那些想欺诈骗钱的信贷消费者,让商业银行的利益得到具体的法律保障,还有就是国家还应该对银行拍卖消费信贷者的抵押物规划出一个明确具体的流程法规,让银行在处理消费信贷者的抵押物的时候能够所依据,避免走一些弯路,降低银行的成本,让银行的风险最小化。

参考文献:

[1]袁亮、个人消费信贷信息不对称的分析及对策[J]、理论探索,2008、7、

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篇6

关键词:消费信贷 风险 防范对策

一、消费信贷中存在的风险

(一)借款人的信用风险

借款人的信用风险是消费信贷中最主要的风险,主要表现为借款人的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个人消费信贷违约行为发生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个人消费信贷风险主要来自借款人的收入波动和道德风险。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备的个人信用制度,银行缺乏征询和调查借款人资信的有效手段,加之个人收入的不透明和个人征税机制的不完善,银行难以对借款人的财产、个人收入的完整性、稳定性和还款意愿等资信状况做出正确判断。

其次,银行自身管理薄弱致使潜在风险增大。现在,国内商业银行管理水平不高,更缺乏消费贷款方面的管理经验,对同一个借款人的信用信息资料分散在各个业务部门,而且相当一部分资料尚未上机管理,难以实现资源共享。同时贷后的监督检查往往又跟不上,一旦发现风险不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致使消费贷款的潜在风险增大。

最后,抵押物难以变现,贷款担保形同虚设。我国消费品二级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交易秩序尚不规范,交易法规也不完善,各种手续十分繁琐,交易费用偏高,导致银行难以将抵押物变现。

(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操作风险

首先是内部欺诈风险。(1)利用职务之便虚假贷款。主要表现为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发放虚假的个人贷款。(2)超权限放贷。银行一般都对基层处所授予了一定额度的低风险业务审批权,但有的基层处所负责人自行审批超审批权限的贷款。(3)质押物虚假或无效。主要表现为经办人员由于道德方面的原因,未对质押物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而形成的风险。(4)受贿发放贷款。主要表现为银行内部工作人员,贿赂发放不合规定的个人贷款,而给银行造成的损失。

其次是外部欺诈风险。以个人住房贷款假按揭为例,假按揭行为具有以下共性特征:没有特殊原因,滞销楼盘忽然热销,楼盘售价与周围楼盘相比明显偏高;开发企业员工或其关联方集中购买同一楼盘,或一人购买多套;借款人收入证明与年龄、职业不相称;借款人对所购房屋位置、朝向、楼层、户型、交房时间等与所购房屋密切相关的信息不甚了解;借款人首付款非自己缴付或实际没有缴付;多名借款人还款账户内存款很少,还款日前由同一人或同一单位进行转账来还款;借款人集体中断还款。

最后是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风险。(1)制度操作失误。(2)管理失误。(3)缺乏法律文件。(4)任务执行错误。

(三)与消费贷款相关的法律不健全

现行法律条款基本上都是针对法人制定的,很少有针对消费者个人贷款的条款,对失信、违约的惩处办法不具体。这使得银行开办消费信贷业务缺乏法律保障,对出现的问题往往无所适从。由于消费信贷业务的客户比较分散,均是消费者个人,并且贷款金额小、笔数多,保护银行债权的法规又不健全,特别是在个人贷款的担保方面缺乏法律规范,风险控制难以落实。发展消费信贷,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是重要基础,而我国个人信用制度、个人破产制度等尚未建立。在实际司法过程中,保护借款人或保证人正常生活,而忽视银行债权法律保护的现象时有发生,也给风险防范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防范消费信贷风险的对策

(一)建立科学的信用评价制度

消费者的信用评价可采用等级制或得分法,应当建立科学的信用评价系统。该系统应包括下列因素:消费者的职业状况、收入状况、银行账户的大致数额和地点、赊账或其他债务、付账习惯、婚姻状况、诉讼、交易记录及品质、习惯、道德等因素。还应当确定这些因素彼此间关系及在评价系统中的权重等。要建立完善的公民和法人的个人诚信体系,除了银行的相关信息外,其他方面的信息,如社保信息、税收信息同样是商业银行评价客户、防范风险的重要指标,因此应当早日实现这些非银行数据的收集。

(二)建立银行内部消费信贷的风险管理体系

银行内部要建立专门机构,具体办理消费信贷业务,同时建立消费信贷审批委员会,作为发放消费信贷的最终决策机构。做到审贷分离,形成平衡制约机制,以便明确职权和责任,防范信贷风险。从跟踪、监控入手,建立一套消费信贷风险的预警机制,加强贷款后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踪监控,掌握借款人动态,对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本息情况,或者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列入“问题个人黑名单”要加大追讨力度,并拒绝再度借贷。要进一步完善消费贷款的风险管理制度,逐步做到在线查询、分级审查审批,集中检查。从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

几个环节明确职责,规范操作,强化稽核的再检查和监督。

(三)完善消费贷款的担保制度

消费信贷与其他贷款不同,借款人是一个个的消费者,贷款购买的是超过其即期收入限度并较长时间才能归还贷款的财产或耐用消费品。因此,在发放消费贷款时,用抵押、担保作还款保证显得十分重要。具体应注意几方面:首先应完善担保法,增加有关个人消费信贷的详细条款;其次,应培育规范的抵押品二级市场,使各种贷款抵押物能够迅速变现;第三,可考虑由政府出面组建消费信贷担保公司,为长期消费信贷提供担保,这也是一些西方国家发展消费信贷的成功经验。

(四)实行浮动贷款利率和提前偿还罚息

一是人民银行应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在利率浮动比率、贷款比例和期限安排上,给商业银行以更大的余地,以便更好地为客户服务,更好地防范风险。同时,应允许商业银行在办理消费信贷业务中收取必要的手续费、服务费,以补偿商业银行信贷零售业务付出的成本。二是对贷款期限长、利率风险大的住房贷款尽快实行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并行的利率制度。固定利率是指按照事先确定的利率计算全部贷款期内的全部利息,该利率不再做任何调整和改变。浮动利率是指在贷款合同有效期内,只规定最初一段时间内的利率,在合同到期后,就要根据事先约定的新利率计算方法,按照当时的市场利率重新确定下一阶段贷款利率,浮动利率包括一年期、三年期、五年期等不同期限。通过消费者对两种利率的自由选择,增加消费者的风险和收益意识,规范消费者和银行之间的行为方式和业务往来。三是实施提前还款罚息制。由于消费信贷一般为长期贷款,利率变化将导致银行蒙受利率损失的可能。当利率下跌时,消费者会提前偿还固定利率的贷款,而以较低的利率举借新债。借新债还旧债,会导致银行丧失贷款收益,并给银行重新安排资金造成困难。为此,银行应收取高于预定利率的罚息,弥补信贷资产损失。

参考文献:

[1]陈河涛、消费信贷在我国的发展及难点探讨[j]、金融经济, 2006,(08)、

[2]谢炳算、我国个人消费信贷发展策略选择[j]、金融经济, 2006,(02)、

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篇7

一、消费信贷在中国的发展

中国的消费信贷业务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1996年,中央银行开始允许国有商业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1998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大住房信贷投入支持住房建设与消费的通知》首次提出了“住房消费贷款”的概念。1998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金融服务支持国民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则在官方文件中第一次正式提出了“消费信贷”。1998年5月,人民银行在《个人住房贷款管理试行办法》的基础上,正式制定和颁发了《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1998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1999年2月,出台了《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指导意见》。

总结起来,我国消费信贷的发展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发展速度快

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数据显示,1998年,我国发放的消费信贷总额为147亿元,2003年达到了15732亿元,5年间规模增长了90倍,年平均增速达到112%。

(二)消费信贷品种日益丰富,结构体系日趋完善

逐步形成了以住房按揭贷款为主体、汽车消费贷款、综合消费贷款、教育助学贷款等多种贷款品种组成的贷款业务体系。

(三)地区发展不平衡

从地区看,东部地区居民收入水平较高,消费能力较强,消费信贷市场扩张迅速,截至2005年,个人消费贷款余额占全国个人消费贷款余额70%以上。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消费信贷市场规模相对较小,多数省份个人消费贷款在人民币贷款中的比重不到10%。

我国消费信贷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截至2005年,我国消费信贷余额达2、2万亿元,消费信贷占金融机构贷款的10、6%。在消费信贷发展成熟的国家,消费信贷约占银行贷款总额的20%-30%。在美国,消费信贷占整个贷款比重达40%;在香港,消费信贷比重占到全部贷款的55%。

二、制约消费信贷发展的因素分析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借款人或其他当事人不按照协议履行合同而导致贷款不能按时收回造成损失的可能性。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一套完备的个人信用制度。中国人民银行已于200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它为商业银行加强风险管理,完善个人信贷业务提供了方法。但是该征信系统处于起步阶段,银行难以对借款人的财产、个人收入的完整性和稳定性等资信状况做出正确判断、容易造成银行信贷资产损失。

(二)道德风险

相对于一般的企业信贷,信息不对称性对开展消费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更大。在贷款利率不断上升的情况下,最积极寻求贷款的借款人,可能是风险最大的借款人。

(三)操作风险

可分为银行内部人员操作风险和第三方操作风险。银行内部人员操作风险包括银行内部人员利用职权以贷谋私,发放人情贷款或降低贷款条件为关系人贷款,致使贷款损失。

第三方操作风险包括律师事务所与借款人串通,中介评估机构高估抵押物价值,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特约汽车经销商与借款人串通,签订虚假合同骗取银行贷款的假按揭、假消费贷款。

(四)法律风险

我国至今没有出台一部规范银行零售贷款的法律,开展零售贷款业务无法可依。银行作为资金的出借方经常处于不利地位,正当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

(五)流动性风险

个人住房贷款期限较长,而商业银行的负债期限相对较短,在银行无法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建立融通长期资金渠道的情形下,从而形成“短存长贷”的格局,使资产负债期限结构不匹配,流动性风险显著上升。

(六)利率尚未市场化,消费信贷缺乏相应的风险补偿机制

由于目前我国利率尚处于管制阶段,商业银行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根据贷款品种本身的风险程度,实行差别定价的贷款策略,从而不能有效地降低消费贷款的平均损失率。

三、促进消费信贷发展的对策分析

(一)尽快建立全国联网的个人征信系统

建立科学有效的个人征信系统是银行控制消费信贷风险的前提保证。从目前的情况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已经建立了各自的征信系统,并且与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挂接,形成了涵盖四大行的征信体系。

(二)开发应用“个人信用风险评分模型”和“消费信贷电脑审批系统”,严格把好消费信贷入口关

银行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发展战略制定具体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以此作为放贷的基本标准。

同时,加大系统开发建设力度,对消费信贷的申请和审批设定一套严密、详细、可操作性强的标准程序,并按此程序设计标准软件。这套标准程序中,贷款抵押率和负债一收入比率是两项最重要的风险控制指标。

当客户申请一笔消费贷款时,各营业网点只须按软件显示的要求输入相关信息,电脑系统会自动通过内部评分模型进行打分,识别每一笔消费信贷是否应该发放。只有在电脑无法识别有关信息并做出判断,或贷款超过一定的金额时,才按规定交给相关贷款审批处理。

(三)积极防范操作风险

首先,商业银行要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营销队伍,进一步完善激励考核机制,建立有效的雇员管理酬劳制度,以提高风险防范积极性。其次,防范消费信贷操作风险还要加强消费信贷的文档管理,加强后备人员和后备系统建设,以维持操作的持续性。再次,防范消费信贷操作风险要推行操作流程电子化。将电子化运用到消费信贷风险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风险识别、风险控制、风险审计监督和风险挽救系统,强化操作流程的规范化、程序化。

(四)进一步完善消费信贷担保制度

在发放消费贷款时,用抵押、担保作还款保证十分重要。在欧洲国家,一般采用住房抵押担保发放住房贷款。在香港实行购房抵押。在美国,有抵押担保机构来保证抵押贷款的如期收回。一旦购房者违约,由抵押担保机构承担金融机构的贷款损失。我国要尽快健全抵押担保制度,具体应注意几方面:首先应完善担保法,增加有关个人消费信贷的详细条款;其次,应培育规范的抵押品二级市场,使各种贷款抵押物能够迅速变现;再次,由政府出面组建消费信贷担保公司,为长期消费信贷提供担保,这也是一些西方国家发展消费信贷的成功经验。如美国有四家政

府性质的按揭担保机构,主要为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人提供住房贷款担保,并向银行收购部分个人住房贷款,发行住房按揭担保债券,从而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部分居民难以提供担保和银行的资金流动性问题,促进了个人住房贷款的发展。

(五)把个人消费贷款与保险结合起来

银行难以掌握借款者个人的健康状况和偿还能力的变化,这是个人消费贷款最主要的经营风险。法国、德国、加拿大等国家,在开展消费信贷业务过程中,规定客户必须购买死亡险,以减少银行风险。我国也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将个人消费贷款中的个人信用贷款与保险公司的有关险种、产品组合起来运作。

(六)实行浮动贷款利率、多种还款方式和提前偿还罚息

1、人民银行应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在利率浮动比率、贷款比例和期限安排上,给商业银行更大的余地,以便更好地服务客户、防范风险。同时允许商业银行在办理消费信贷业务过程中,收取必要的手续费和服务费,以补偿商业银行信贷零售业务付出的成本。

2、对贷款期限长、利率风险大的住房贷款实行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并行的利率制度。通过消费者对两种利率的自由选择,增加消费者的风险和收益意识,规范消费者和银行之间的行为方式和业务往来。实行多种还款方式,由借款人根据自己收入情况自由选择。

3、实施提前还款罚息制。由于消费信贷一般为长期贷款,利率变化将导致银行蒙受利率损失的可能。当利率下跌时,消费者会提前偿还固定利率的贷款,而以较低的利率举借新债。借新债还旧债,将导致银行丧失贷款收益,并给银行重新安排资金造成困难。为此,银行应收取高于预定利率的罚息,弥补信贷资产损失。

(七)完善贷款制度

具体来讲,完善的贷款制度建设应包括以下内容:

1、重点开发风险低、潜力大的客户群体。选择“风险低、潜力大、信用好”的客户群是防范消费信贷风险的重要工作。

2、强化对于客户的信用调查和信用评估,建立风险识别和评估体系。银行应该利用自身掌握的信用信息和征信公司提供的信用信息,对借款者信用等级进行合理评估。

3、完善贷款审批制度,要做到严格授权制度,实行职责分离控制;完善银行内部岗位责任制,实行双人原则;在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几个环节明确职责,规范操作;强化稽核的再检查和监督等。

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篇8

【关键词】消费信贷 信息不对称 风险调整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不断蔓延,全球经济陷入持续低迷的境况。为了响应“国内消费拉动内需,保持经济平稳增长”的国家政策,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消费信贷发展的文件条例,消费信贷逐渐成为商业银行信贷业务新的利润增长点。目前,我国消费信贷进入了较平稳的快速增长阶段,近5年的平均增长率为29%。大量数据表明,消费信贷对于扩大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增长,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随着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消费信贷已成为中国居民优化储蓄及消费结构的重要选择。

所谓消费信贷,是指由专门的金融机构向消费者个人或居民家庭提供的,为满足其消费资料需要的信贷。随着20世纪80年代信息不对称理论被引入信贷市场,不对称信息下的消费信贷决策机制问题便逐渐成为学者们研究的热点。Stiglitz和Weiss以信息不对称性作为分析的出发点首次研究了信贷决策问题,从银行贷款和担保两方面分析了不对称信息信贷市场的特征,提出了逆向选择担保理论。Horowitz应用简化定价方法和半参数统计方法建立信贷决策机制模型,研究了不对称信息条件下信贷市场的道德危害、逆向选择和信贷配给问题。龙海明、邓太杏分析了信息不对称下消费信贷市场的运行机制和运行效率问题,并通过“激励悖论”模型证明加强对贷款的检查和监管才是降低违约率的关键。陈志芬分析了个人消费信贷市场贷款风险加大现象,并从博弈论的角度分析了如何解决信息不对称下的贷款风险问题。

目前,有关消费信贷决策机制的研究存在以下两点不足:一是多数研究成果偏重于从体制和制度变迁方面探讨消费信贷的形成过程和决策机制,缺乏从风险和风险损失角度揭示消费信贷风险来源的实质性研究。二是现有的研究多在不对称信息条件下从银行期望收益最大化角度出发来建立消费信贷决策模型,没有考虑信贷风险损失调整下的银行利润最大化问题。本文在不对称信息条件下,借鉴整合风险管理思想,通过对资本、收益和风险的衡量,将风险带来的信贷风险损失量化为当期成本,直接对银行利润进行调整,研究了风险调整下的消费信贷决策机制问题。

信贷风险对银行利润水平的影响

整合风险管理思想认为,目前的消费信贷市场多采用分散风险管理模式,由不同的业务部门分别负责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风险的管理工作。然而,银行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往往是交融在一起,互相影响、互相渗透的,任意一种风险都可能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因此,银行应该从全局角度出发,将各种风险纳入到统一的框架体系下进行度量,并在此基础上对各种资源进行整合。借鉴该思想,本文认为由于消费信贷双方在行为决策中的信息总是不对称的,这往往会给消费信贷行为埋下隐患,造成信贷风险损失。信贷风险损失是因规避风险失败而给信贷方可能造成的损失。信贷风险损失的大小取决于信贷风险度。信贷风险度是发生贷款本息损失的不确定性,它是用概率表示的贷款风险程度。因此,我们引入指数函数,设信贷风险损失的计算公式为:。此处,Z代表信贷风险损失,β表示信贷风险系数,μ代表信贷风险度,α代表μ的指数。该公式表明,当信贷风险度为0时,信贷风险损失也为0;当信贷风险度增大,信贷风险损失随之增加;当风险度增加到最大值1时,信贷风险损失也增加到最大值。

本文尝试从银行利润最大化的角度来研究消费信贷决策模型与相应机制。在银行和消费者都是风险中性和理性的前提下,每个消费者通过消费信贷来满足不断增加的高层次需求。假设消费者贷款项目的总投资额为I,其拥有的初始财富为W(W0)。假设消费者采用抵押贷款的还款模式。对银行来说,分散的各消费者都是相同的,它向每一位消费者索要的贷款概率为 r。设C为消费者向银行提供的抵押品价值,k(0

将信贷风险损失量化为当期成本,则经风险调整后的银行利润函数R等于期望收益减去信贷风险损失,即:

风险调整下的消费信贷决策模型

消费信贷市场是一个信息不完全的市场,银行和消费者所拥有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在消费信贷市场上,银行面临的是如何设计一个最优的消费信贷决策机制使自身期望利润最大化。一般来说,银行为区分不同风险类型的借款人,通过设计不同的信贷合约由借款人自由选择,从而鉴别消费者的信贷风险类型。此时,博弈变成信号甄别博弈。设银行首先行动提供基于菜单的合同条款(μi,R(μi))中,合同参数R依赖于信贷风险度μ。

当对于μ信息不对称时,取消费者的风险类型只有高低两种类型进行分析,即μ∈{μh,μl},对应概率分别为p,1-p。在消费者提出贷款申请之后,银行提出的菜单式合同包括两项(μh,R(μh))和(μl,R(μl))。消费者根据自己的风险类型选择其中的一个合同组合。银行根据消费者的选择判断消费者的信贷风险的大小。

由于只有当银行的利润水平非负时,银行才有可能贷款给消费者。所以,消费信贷机制应满足银行的个人理性约束(IR):

在不完全信息下,消费者有可能为了自身的利益而谎报某些信息,以获得更多的银行贷款。给定银行不知道消费者风险类型的情况下,银行所设计的菜单式合同必须使消费者有积极性真实显示其风险类型,低风险系数δl下的银行利润要大于高风险系数δh下的银行利润水平。所以,银行的激励相容约束(IC)可表示为:

此时风险调整下的银行消费信贷决策机制问题转化在IR和IC约束下银行利润函数R的最大化问题,即:

通过构建Lagrange函数,使用最优化方法求解可得:

由上式可以看出,当μ≥μ*,该消费者属于高风险类型(μh),他将选择合同(μh,R(μh));当μ≤μ*,该消费者属于低风险类型(μl),他将选择合同(μl,R(μl)。其中μh>μl,即在高风险类型设计的合同条款中,其信贷风险损失大于低风险类型的信贷风险损失,此时合同安排导致银行的期望利润低于信息对称时的利润,减少的部分为信息租金,即由于消费者的信息优势而导致了银行向消费者转移部分利润。

目前我国消费信贷的目标群体以年轻消费者为主。年轻人容易接受新观念,但也容易过度超前消费,特别是在信用观念比较单薄的情况下,年轻人透支消费的风险承受能力要远大于其他群体。所以,面对我国消费信贷市场众多具有高风险倾向的消费者,政府和银行应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个人消费信贷市场的管理,减少信贷风险损失。首先,加强宣传,转变观念,倡导信用消费。要破除传统观念,加大对消费信贷的宣传力度,加强业务咨询服务, 使居民了解消费信贷的操作方法和程序,引导居民转变消费观念,唤起居民对消费信贷的参与意识;其次,建立个人信用征信体系建设,有效抑制公众违约风险。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中的实际情况,建立适合我国应用的个人资信评估模型,以更好的评估个人信用情况;最后,建立消费信贷法律体系,加大对失信人群的惩罚力度。加快建立和完善失信惩罚机制,明确失信的法律边界和制裁措施,通过加大失信成本迫使其行为趋于守信。

本文通过建立风险调整下的消费信贷决策模型,探讨了消费信贷风险的存在对银行利润的影响,给出了相应的消费信贷决策机制。根据该模型,我们得到了以下研究结论:第一,信贷风险度、信贷风险损坏与银行的利润水平存在显著负相关关系,信贷风险度越大,则信贷风险损失越大,银行利润反而越小。第二,在信息不对称时,在存在信贷风险损失的情况下,银行通过基于菜单的合同条款可以甄别消费者风险类型,实现自身利润最大化。高风险类型消费者的存在导致银行利润下降,减少的部分为银行向消费者转移的信息租金。第三,在我国,面对众多高风险型的年轻消费者,政府和商业银行应该“宣传与治理”双管齐下。一方面加强对消费信贷的宣传,改变居民传统的消费习惯,倡导信贷消费观;另一方面加强对消费信贷市场的治理,通过相关法律规范对消费信贷市场进行有效监管,确保我国消费信贷市场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