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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生态环境治理(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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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生态环境治理篇1

(一)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明显。“十五”期间,州委、州政府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线,以维护群众健康、保障环境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强化重点建设项目环境监管、狠抓环保队伍建设为措施,全面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使全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控制,一些重污染企业、重点区域和流域的环境治理不断推进,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快,环保投资不断加大,全社会环境意识普遍增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初步得到遏制,环境保护执法监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

(二)环境形势依然严峻。随着全州经济的快速增长,我州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工业污染防治举步艰难,生态保护任务艰巨,主要表现在:草地严重退化,湿地面积锐减,草原沙化进一步加剧;水源涵养能力普遍降低,重要河流水量急剧减少,生物多样性遭到严重威胁;环保投入严重不足,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境监测、监察手段落后,信息闭塞;环境保护监管机制不够健全,环境执法难、监管难、协调难,机构和队伍建设与环保工作不相适应。面对严峻的环境形势,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一定要增强忧患意识,把环境保护放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

二、着眼未来,明确“十一五”环保目标任务

(三)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全国第六次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紧紧围绕草原生态这条主线,以加强涵养林和湿地保护建设为重点,以保护黄河、长江发源区“蓄水池”为品牌,以污染治理与生态建设为措施,以建设绿色生态旅游州为目标,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努力使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四)总体目标。年目标:重点地区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城市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农村牧区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生态功能得到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开始恢复;环境法规、政策体系和监督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强。实现“321”环境保护目标。即三个达标:合作市、夏河县、玛曲县、碌曲县饮用水源全面达标,合作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黄河玛曲段、白龙江等流域按功能区划稳定达标,城市交通及区域声环境按功能区划全面达标;两个控制:危险废物得以控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以控制;一个安全: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主要指标:到年,按照国家确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10%的总体要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0、45万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0、5万吨;州辖所在地污水处理率达7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50%,县市所在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

三、保护生态环境,不断加快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步伐

(五)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的管理规定,清理整顿现有自然保护区内各种破坏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保护生物多样性。以保护江河源头两岸重点生态区域的森林资源为重点,建立自然保护区或保护小区(点)。到年全州自然保护区达到12个(部级3个,省级6个,县级3个)。

(六)加强生态旅游开发的环境保护。重点加强对全州十大王牌景点和十六个重点景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对国家重点旅游区开展环境保护规划,完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开展生态旅游区示范,创建通过ISO14000审核的风景名胜示范区。合理控制旅游规模,严格旅游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规范生态旅游活动。

(七)发展生态农牧业和林业。农业、科技部门要大力开发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牧业技术,重点推广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药的节约型农业,继续推广应用草场围栏、牧民定居等工程。大力发展有机食品、无公害农畜产品和绿色食品。林业部门要加强天然林保护,提高生态公益林、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特种用途林质量,改善林分结构,完善森林生态功能。加强对生态脆弱区的保护与综合整治,各县市要加强森林植被保护,对生态比较脆弱和出现退化的地区进行综合整治与生态重建;在饮用水源区、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涵养区、重点水土保持区、江河洪水调蓄区、旅游环境生态、矿山生态恢复与水土保持等区域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

(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制定生态补偿办法。加强草原生态环境保护,颁布出台《环境保护条例》,按照《条例》制定水电、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办法。以资源开发为重点,逐步建立统一、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和矿山环境恢复抵押金制度,完善和落实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

四、加强污染防治,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九)格依法保护饮用水源。各县市政府要严格执行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在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排放污水,禁止从事旅游和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年内全部关闭地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年年底前关闭地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严防饮用水源污染。环保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相关部门要对生活饮用水进行监督监测,及时掌握城乡饮用水水质状况。到年,全州80%的地表水控制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水质标准。

(十)强化“一江三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州、县市要加大对流域排污口的整治力度,逐步建立重点污染源和污水处理在线监控平台,严禁污水超标排放,确保“一江三河”水质达标。

(十一)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各县市要合理布局并向社会公布禁养区、禁建区和适度养殖区。要合理安排治理资金,本着“谁污染谁治理,污染者付费”的原则,污染治理主要由业主负责,属地配套的办法筹措污染治理资金。年底前完成禁建区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对于划定禁建区后新建的规模养殖场必须依法予以拆除,禁建区划定前已建养殖场必须治理达标,治理后仍未达标排放的必须依法拆除。年底前完成辖区内所有规模养殖场的治理工作,做到全面达标排放,治理达不到要求的实行关停。

(十二)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切实解决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餐饮业油烟污染、机动车排气污染、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扬尘污染等扰民问题,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为市民营造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

(十三)加快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合作市污水处理厂及管网扩建工程和生活垃圾处理厂于年底完成;县污水处理工程和生活垃圾处理厂于年底前建成;卓尼、迭部、舟曲三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于年底前建成,污水处理工程于年底前建成。确保全州各县市污水处理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70%以上。

(十四)重视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搞好作物秸秆等资源化利用,消除“白色污染”,集中处理废弃地膜、塑料等。积极发展农村沼气,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和污水,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

五、切实转变增长方式,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十五)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各级政府必须依照国家规定对各类开发建设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不符合环境规划、生态功能区划、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标准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的项目和企业,经济主管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环保部门不得批准环保手续,国土资源部门不得批准用地,金融部门停止信贷,工商部门依法取缔,电力部门不予供电。建设项目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审批程序即擅自开工建设或者擅自投产的,由环保部门依法责令停建或者停产,补办审批手续,并会同有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六)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积极推进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加强土地利用、区域开发、工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建、旅游、资源利用等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把规划环评的审查意见作为规划审批的重要依据。实行建设项目环保第一审批制度。

(十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各级政府要把循环经济理念应用到经济发展领域,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年,各县市要争取树立1-2个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全州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要达到5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要达到60%。

(十八)提高污染治理水平。要坚持“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州、县市都要从“排污费支出”中设立环保奖励基金,对为环境保护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环保部门要运用经济杠杆促进排污单位治理污染、改善环境。要加大现场监督执法力度,检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严厉打击闲置污染设施、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15小”、“新5小”企业的清理,严格按照规定期限强制淘汰严重污染企业和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设备与产品,严防污染企业反弹。积极推广清洁生产和先进的环境管理体系,到年,全州主要工业企业普遍实行清洁生产。

六、提高环境监管能力,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十九)以资源开发管理为重点,强化监管监察。结合我州实际,继续抓好水电、矿山开发项目环境保护专项治理。一是要促进水电资源的合理有序开发。对“一江三河”流域上装机容量不大、带动能力不强、对环境破坏较大的水电开发项目一律不再审批,不再建设,以有效保护环境,促进水资源的科学开发。二是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集中开展重点矿区、重点矿种的专项整治,对地界有争议,群众工作难协调,探采权属有争议,生态环境影响大的矿点、矿区,一律不予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坚决打击乱采滥挖、浪费和破坏矿产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

(二十)全面推进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发展改革、环保部门要把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和重点排污单位。环保部门要加大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力度,排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依法治理、处置或者委托治理、处置产生的污染物和废弃物。严禁直接向江河水库超标排放污水。对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的,环保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年,全州排污许可证发放率达到100%,排污口全面实现规范化管理,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年削减10%。

(二十一)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强化限期治理制度,环保部门要严格执行环境监管制度,依法责令严重污染单位限期治理或停产整治,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依法责令停业或关闭。强化环保现场执法,重点查处不正常运转治理设施、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超标排污、不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行为。严格执行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建立污染源动态管理数据库。

七、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进一步增加环境保护投入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都要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或者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成员会议,分析本地环保形势和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案,用联席会议制度的办法解决本地突出的环保问题,提出科学的决策。逐步建立政府部门综合决策机制,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健全综合决策与协调发展机制,实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并向同级党委、人大和政协报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加强各级环保部门领导班子建设,配强配齐领导班子成员,下级环保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必须事先征得上一级环保部门的同意,上级环保部门对下级环保部门领导班子有任免建议权。

(二十三)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加大政府财政资金的投入。各级政府要确保“211环境保护”支出科目体系的具体落实,把环保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支持,保证环保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环保监管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今后凡每年州、县市征收的排污费要全部用于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及州县市两级环境监测、环境信息、监测网络和环境监察建设。

加强生态环境治理篇2

一、过去两年以来工作进展情况

20**年以来,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决议》,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全力推进了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保护工作,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减排目标超额完成,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领生态建设实践。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两年来,市政府始终坚持将宣传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内容,全面加强了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中青年后备干部教育;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为载体,以新闻媒体宣传为主阵地,围绕污染减排、“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计划、生态市建设和“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专项行动等工作开展大力宣传,并在市各中小学全面开设环境教育课程,进一步加强了对公众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实行了“重点排污企业法定代表人向社会公开承诺制、违法排污企业公开曝光制和作出公开检讨”的“三公开”制度。对群众关心的环境质量进行公告,不断扩大公众对环境保护与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引导市民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高了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同度和满意度,使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具备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二)以落实决议为牵引,深化组织推动实施。20**年,市政府以《决议》为依据,以生态市规划为基础,结合市政府五年主要工作安排,编制并下发了《慈溪市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五年规划(20**-2011年)》。两年来,市政府将实施《慈溪生态市建设规划》、《慈溪市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五年规划(20**—2011年)》和各年度的《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全面整合,通过每年层层签订《生态建设任务书》,切实将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通过把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列入了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和《效益和谐新慈溪评价指标体系》,制定了慈溪市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任务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及各年度的《慈溪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考核意见与考核评分标准》,有效开展了对各镇(街道)和市级有关部门年度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情况的跟踪督查,并就督查情况及时通报,进一步加大了考核力度,有力地推进了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稳步、有序开展,

(三)以循环经济为核心,调整产业布局结构。为从源头上加强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保护工作,20**年,市政府实施“管理工程”,不断加强产业引导,持续优化三产结构。引导工业结构逐步从低加工度、低级化转向高加工度、高级化,产品结构从低技术、低附加值为主向高技术、高附加值转变,提高产业层次、产品档次和国际竞争力,资源利用从低效、污染向高效、环保转变。重视节能降耗,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格新建项目准入,制定了《慈溪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若干规定》,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ISO14001认证,20**年新增清洁生产审核企业4家,新增ISO14001环境管理认证企业17家,走资源节约化、生产清洁化之路,提高产业的竞争力。2008年,市政府进一步深化推进污染减排工作。通过实施“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监管减排”、“源头减排”,全面落实减排指标,2008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净削减219、89吨,比上年削减4、29%,二氧化硫净削减394吨,比上年削减5、86%,超额完成年度目标(最终数据以上级减排办核定为准)。在“结构减排”方面,慈溪杭州湾沿海49、5MW风电场建成投用,33台风力发电机并网试发电,预计可满足我市近四分之一居民的生活用电;在“工程减排”方面,实施燃煤锅炉脱硫改造工程,25家企业完成脱硫设施改造,废水中水回用率提高到80%以上;完成宁波众茂杭州湾热电有限公司、金轮热电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外脱硫改造。在“监管减排”方面,35家重点排污企业接入污染物在线监监控系统,其中21家实现省、宁波、慈溪三级联网。四是以严格环保准入门槛为抓手;在“源头减排”方面,加强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和环保审批前置制度,坚决否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布局不合理的项目,全年共否决重污染或选址不合理项目110件。

(四)以污染整治为突破口,遏制环境污染势头。20**年,市政府组织开展了“百日环境污染整治行动”,一是全面排摸了辖区内的污染源;二是部门联合执法,集中打击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各镇(街道)向社会公开工作目标、主要对策及重点任务,依靠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参与,20个镇、街道建立了共计3763人的“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志愿者队伍,并组织开展活动53次;四是加大了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和镇级污水管网配套建设的力度;五是积极探索了农村环境污染整治长效机制,确保了农村环境持续有效的改善。此次行动,为掀起生态环境治理保护高潮打下良好的基础。2008年,组织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无证无照专项治理工作。共检查企业3100余家次,作出行政处罚233件,罚款567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257件,受法院委托对204家未履行环保处罚决定的单位实行强制执行,6名当事人被司法拘留,切实维护了环保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重污染行业整治实现了跨越式突破,杭州湾漂印染基地和电镀园区已建成投入运行,分散于全市各地的36家漂印染企业已进入漂印染基地,实现了集中供热和污水集中处理。13家集中整治的电镀企业已整合成5家,并全部完成搬迁,做到废水分质汇集、集中处理。宗汉、新浦铜熔炼污染整治工作已于2008年9月通过宁波市污染整治办的“摘帽”验收。开展了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污染整治。启动了横河镇相士地轴承企业油污染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推广以水代油等技术开展油污染治理,基本完成全市51家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轴承企业的油污染专项整治。分批对全市小印花加工业进行有序取缔,全市共取缔小印花39家。继续加大了对废塑料行业的规范与打击力度,全市42家废塑料加工企业(户)被责令限期整改,14家污染严重的加工户被立案查处,全市五个重点镇(街道)的废塑料加工户己从3264户减少到2047户,减少了37、3%,案件由20**年的247件同比下降到152件,下降了38、5%。已编制完成《慈溪市废塑料再生利用行业环境整治方案》,对废塑料行业的进一步治理作出了部署。目前,桥头镇废塑料再生利用产业基地一期工程已启动实施,完成了原废塑料交易市场的规范化整治任务。饮用水源地上游污染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启动梅湖水库上游污染综合整治,开展饮用水源上游5个村、5个单位生活污水治理,实施了12个村不同模式进行生活污水治理的试点项目。观海卫镇开展了保护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搬迁试点工作,匡堰镇、桥头镇已全面取缔上滩头片区内的餐饮业,基本完成了梅湖水库清淤工程,并启动了梅湖水库上游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市民喝上“放心水”。加强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整治,完成了5家镇级以上医疗单位的医疗废水整治工作,全市746家医疗单位均与宁波市指定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签订了定点回收合同,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全面完成污染源普查任务,通过全市1000余名污染源普查员的共同努力,完成了全市17290家污染源普查任务。环境调处能力全面提升。市环保局针对环境案件连年高发的严峻态势,努力改进和加强环境工作,积极畅通渠道、规范工作行为、创新调处方法,倡导环境查处“四不准”工作标准,即不准把矛盾上交、不准袖手旁观、不准督办不力、不准查而无果,努力化解集体和越级上访,全年共受理调处群众环境1983件,调处率达100%。

(五)以水环境保护等重点项目为支撑,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从20**年开始,市政府全力实施了“碧水”、“蓝天”、“绿色”、“清静”“四大工程”,取得了明显效果。继续推进市域污水治理工程。北部污水处理厂工程进入设备调试阶段,东部污水处理厂工程累计完成90%工程量,东部、北部污水处理厂工程湿地进入招标程序;东部、西部地区集污干管及主干线泵站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乡镇管网工程C6包累计完成73%工程量,C7、C8包累计完成25%工程量。大力推进引水工程。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慈溪段全线贯通并具备通水条件,拓疏面宽80米的八塘横江17、6公里,完成投资9800万元,市域内形成较为完整的南北引水通道,具备接纳外来水条件;姚江引水配套工程已基本完成并通过试运行。扎实开展骨干河网建设。东部三塘横江、潮塘横江二期等拓疏工程有序推进,新二江、周家路江疏浚工程和周家路江至长岭江贯通工程全面完成。圆满完成镇村河道整治五年规划目标。2008年完成镇级河道整治及重点村三类河道整治102条、长178公里,累计完成镇级主干和二类河道整治335条、长684公里,完成重点村河道整治村297个;累计建成生态河道86条(段)、长222公里,宁波市级水环境整治示范村5个,新增沿河绿化60余万平方米。继续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市环卫作业中心和粪便处理中心建成投用,镇级粪便沼气处理中心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加快建设,东、中部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基本完成,管线铺设工程全面完成。

同时,有效开展了新一轮城河治理。20**年,按照“治理整体化、截污彻底化、两岸景观化、沿岸生态化、项目公司化、管理制度化”的总体要求,全面实施水体生态修复工程,力保城河水质不出现富营养化。湖里头江、纤绳路江综合治理工程正有序推进,中江河道疏浚工程通过竣工验收。2008年启动实施引水环通、城区河道疏浚、城区污水管网铺设、污染源整治、河道两岸违章整治等五大工程。引水环通工程方面,抓紧开展前期调研及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下姚江引水冲释城河引水调度》课题调研,制订城河河网水系引水配置环通工程方案,编制完成《慈溪市河道水体流动规划》;城区河道疏浚工程方面,周家路江北段及华陀殿江、三灶江等河道疏浚基本完成,宗汉街道范围内的西六灶江等三条Ш类河道疏浚全面完成,白沙路街道范围内Ⅱ、Ш类河道疏浚有序推进。中心城区集污管网工程全面完成,日处理能力3万吨/日的教场山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污染源整治工程方面,全面实施小印花、横河轴承油污染、漾山路江污染源、城区“五小”行业和原经济开发区二、三产业等“六大”整治工程。河道两岸违章整治工程方面,对虞波江-六灶江、华陀殿江-三灶江河道两岸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共完成拆违109户、面积15490平方米。

(六)以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改善农村环境面貌。继续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出台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与管理办法以及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对禁养、限养、非禁养区的管理与治理力度,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52家,完成限养区和非禁养区内15个畜禽养殖场生态化改造,新建畜牧小区5个,实施排泄物治理工程的慈龙畜业有限公司养猪场成为污染治理示范场。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程。启动农户标准三格式化粪池和污水的规范收集改造。建成公厕粪便集中处理中心10座,在建9座,总处理能力达到415吨/日,城区粪便处理中心建成投用。深入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关闭或搬迁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取缔保护区内餐饮经营点,完成梅湖水库清淤工程,开展饮用水源上游5个村、5个单位生活污水治理,启动梅湖水库上游污染综合整治。实施12个以整村或自然村推进并以不同模式进行生活污水治理的试点项目。扎实推进联镇带村建设新农村。在沿山线、中横线成片连线推进环境整治,新增宁波市级全面小康村6个,326个庭院整治示范村完成复评工作,预计新增环境整治村35个。全市新增造林绿化面积4397亩;大力推进绿色产业基地建设。20**年,新建了3个万亩以上的大型绿色产业基地和万亩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大力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启动了绿色畜牧小区建设,基本完成了列入省“811”环境污染整治的11家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的粪便无害化治理任务,。

(七)以生态创建为抓手,夯实全社会创建基础。20**年,申报全国环境优美镇2个、省级生态镇2个、宁波市级生态镇3个、宁波市级生态村34个、宁波环保模范(绿色)单位44个、省级绿色社区2个。2008年,有4个镇创建申报省级生态镇,有3个镇、56个村申报创建宁波市级生态镇、村,配合上级部门对32家宁波市环保模范(绿色)创建单位和8所学校创建省级绿色学校,10个村编制了部级生态村创建规划。慈溪国际大酒店和慈吉小学力争创建部级绿色饭店和绿色学校,杭州湾大酒店荣获部级绿色饭店。2009年,稳步推进了“两创工作”,有效开展了“两创”指南手册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宣传手册的编写工作,并继续开展了抓“两创”工作生态建设典型示范项目工作,对“两创”典型示范项目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广泛收集项目,现已完成初稿。

(八)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建立完善各项保障措施。一是把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实施“审批”和“评优”中的一票否决制。建立健全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环境治理保护管理网络,完善环保机构内部配置,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了执法人员素质和技能。建立在线监测系统,提高监控自动化率,21家省控企业与省监控联网,与宁波市监控联网企业已达64家。分解落实总量控制目标责任,按时完成总量控制目标。二是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建立了环保部门牵头,工商、卫生、公安、供电、司法、监察等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环境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切实提高了环境执法效率。三是着力延伸经济手段,全面实施“绿色信贷”机制,将企业环境信用等级作为贷款发放的重要依据,从资金链上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做到企业不环保银行不放贷,充分发挥了金融杠杆对环境保护的调控作用,在实践绿色信贷中谋求社会和谐与科学发展。

三、主要问题及剖析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对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要求和全市人民的期望,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的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长期积累的环境问题尚未解决。突出表现在:一是生态宣传和环境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干部较狭隘地把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等同于环境卫生和环境整治,造成在工作上缺乏高度和全局整体意识,个别职能部门、镇街道参与力度不够、主动性不强、工作不到位,造成本系统、本单位无生态建设亮点工程的支撑。二是局部区域的环境质量状况不容乐观。废弃矿山生态治理进展较缓、治理率低,废塑料回收加工污染、鞋业边角废料焚烧、部分河道水发黄、发黑等问题仍十分突出,市域水环境质量尚未得到根本改善,杭州湾新区和慈东开发区环境基础设施不配套现象突出,生态环境治理面临发展与保护的双重压力。三是慈溪经济快速发展给污染减排带来较大压力。考虑到经济发展产生的新增污染排放量,需要削减的污染物数量较大,污染物减排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四是农业面源污染严重。超标使用农药、化肥现象较为普遍,水环境质量潜在的危害较为突出。农村生活污水直排现象普遍,公厕“二次”污染严重,建筑垃圾随处倾倒现象突出。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和污染整治不到位现象依然存在,严重影响了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五是环保队伍力量有待加强。市镇两级环保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环境执法力量、监管力量明显不足等等,在以后的工作中必须加以解决。

四、下步计划与措施

(一)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努力营造生态建设氛围。切实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视角、全方位的宣传,扎实开展生态理念教育和环境警示教育,力求生态建设宣传教育渗透到社会各领域,努力提高全体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责任意识,形成全市上下人人关注、支持和参与生态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努力改善生态环境。一是继续推进“蓝天工程”。坚持从构建长效管理制度着手,加强对重点大气污染企业的整治,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抓好重点企业的脱硫治理工作。积极推进油烟净化治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城市道路二次扬尘治理和废弃物焚烧整治等工作,有效防治废气、恶臭污染,确保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天数大于300天。二是继续推进“碧水工程”。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更换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标志牌及警示标牌,按照“一规范、二取缔、三整治”部署要求,全面取缔保护区内排污口和污染源。继续推行以总量控制为基础的排污许可证制度,强化水环境污染企业监管,确保废水达标排放。进一步完善环保基础设施,扎实推进污水管网建设。着力推进城河治理,按计划推进曹娥江引水工程,做好引水通道大塘江入口等相关引水通道的整治工作,启动实施虞波江、漾山路江流域综合治理,有序轮疏清淤中心城区7条Ⅰ、Ⅱ河道,清淤整治15条Ш类河道,继续抓好引水环通流动和村级河道清淤疏浚及小流域治理工程,续建华胜路等10条污水管网铺设工程。三是继续推进“宁静工程”。重点对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噪声和交通噪声进行集中整治和控制,着力改善区域声环境质量,交通干线噪声同比降低0、5分贝,为广大市民营造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四是继续推进“洁净工程”。加快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推广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分类收集和密闭运输,加强建筑垃圾中转站监管和餐厨垃圾管理,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力争使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8%以上,确保危险废物零排放。五是继续推进青山绿地工程与绿色生态工程。加大废弃矿山生态治理和“青山白化”治理力度,加强对生态市建设基础工程的统筹安排,力争在人均公绿、森林覆盖率、主要农(水)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等指标上有所突破,着力将一些重点项目建成生态精品亮点工程,提升区域环境质量,为2010年创建省级生态市打下良好基础。

六是扎实开展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城市的工作。切实抓好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做到组织、规划、目标、任务、资金、机制“六到位”。开展农村环境保护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力争在以点成线、多点成面上出成果。继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作,完成饮用水源上游黄杨岙等8个村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抓好生态系列创建镇、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公厕粪便处理中心服务范围外的村庄公厕生态化改造,努力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加强生态环境治理篇3

关键词: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病虫害防治;作用

加强青海省湟源县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有效维持生态环境的安全稳定,保障林木能够健康生长,维持林业环境的生态平衡,带动青海地区的经济发展。近些年,我国已经充分认识到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进行应对。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缺乏针对性的技术措施,森林病虫害防治的整体效果没有达到预期的工作目标。对此,在青海省湟源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活动中,要加强分析,采用更有效的办法,提升森林病虫害防治的整体效果。

1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中,可根据森林病虫害形成的机理,可以将其分为自然原因和人为原因等不同的类型。在自然环境的影响下,病虫害的繁殖速度和传播速度较快,增加了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难度,容易爆发大面积病虫害。由于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乱砍乱伐现象普遍严重,环境问题日益突出,而森林生态系统失衡现象严重,很容易滋生病虫害。而经常使用化学药物来抗虫,增加了害虫的抗药性,增加了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难度。在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中,通过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等相关工作,有效提高林木质量,及时发现林业生态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更具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提升森林病虫害防治的整体水平,有效维持当地生态环境的安全稳定。

2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的策略

2、1强化思想认识,制定合理措施

在青海湟源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活动中,为了全面加强林业生态系统建设,要保障相应的病虫害防治工作能够高效落实到位,同时能够满足社会发展对林业资源的实际需求,实现林业的长期稳定发展。这就需要相应的林业管理部门能够充分认识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的重要性。在病虫害防治活动开展过程中,加强病虫害类型和危害的分析,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病虫害防治措施,以全面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等相应工作。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新技术逐渐应用到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中。为了有效提升青海湟源县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整体质量,要结合社会经济发展,不断提升森林病虫害防治能力和水平。在病虫害防治活动中,通过加大资金投入,综合现有的技术和设施设备加强创新,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提升病虫害防治工作整体质量。在病虫害防治活动中,通过组织相应工作人员,加强先进技术和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

2、2完善病虫害防治体系,提升效率

在森林病虫害防治活动中,借助更加完善的病虫害防治体系,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等相关工作。在病虫害防治活动开展过程中,考虑到其危害性强,在短期时间内就能够大面积的传播。通过建立相应的病虫害预警机制,在森林病虫害出现的初期,就能够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病虫害防治等相关工作,降低病虫害出现的概率。对于相应的工作人员来说,在较短时间内找出病虫害爆发的原因,并且能够了解病虫害发生的类型,结合更有效的预防措施,降低病虫害发生所引起的经济损失。为了有效提升病虫害防治的整体效率,除了完善森林病虫害防治体系,还需相应的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开展病虫害防治工作,提升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整体质量。

2、3优化防治技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加强生态环境治理篇4

一、切实增强环境污染整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我县坚持把保护环境和改善生态作为发展经济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全面启动生态县建设,不断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努力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县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主要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严重,直接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制约我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从当前情况看,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县,必须集中力量开展环境污染整治。

全面开展环境污染整治行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实施跨越式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平安*”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大整治大发展、小整治小发展、不整治不发展的思想,紧紧围绕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目标,进一步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重大意义,把环境污染整治作为促进发展的大事、执政为民的实事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总体要求和指导方针

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根本出发点,以主要水系、河网以及环境保护重点区域为重点,以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和治污能力建设为着力点,打一场环境污染整治的攻坚战,为生态县建设的全面深入推进奠定坚实的基础。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必须贯彻以下指导方针:

(一)坚持以人为本、讲求实效。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改善环境质量,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呼吸清洁空气、吃上放心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二)坚持统筹协调、突出重点。按照城乡统筹、区域协调、生产生活并重、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举的要求,进一步加大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环境污染整治力度。

(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紧紧依靠科技进步,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环保执法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环境保护的法制化和现代化进程。

(四)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进一步完善环保政策,加大环保投入,加强环境监管和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污染治理的产业化、市场化,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和参与环境污染整治工作。

三、工作目标

到20*年,全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趋势基本得到控制,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重大环境基础设施建成并投入运营,重点污染源和县域环境质量自动监控网络初步建成,环境污染防治能力明显增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主要水系、水库、河网水体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60%;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60%以上;横阳支江干流水质达标率达到70%以上;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85%以上。

——环境空气质量按功能区要求分别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酸雨污染得到控制;城镇环境空气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和日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声环境质量按功能区要求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建成垃圾发电厂,灵溪、龙港两镇建成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以上;其他乡镇及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65%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45%;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90%;废旧放射源收贮率达到100%。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水环境整治

加快重点流域污染整治步伐,改善流域水体功能。严格落实《鳌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规定的职责任务。以鳌江、横阳支江和江南河网为重点,严格按照《*县水环境治理与保护规划》的要求,根据划定的环境功能区,严格核定各排污单位的排污总量,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严禁无证或超量排放,坚决关停、取缔、搬迁各流域范围内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污染源。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环保职责,由乡镇政府主导、职能部门监管,建立跨行政区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管理制度,科学划分河流上下游乡镇政府的环保职责内容,确保交接断面水质达到规定标准,达不到规定标准的责任方政府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限期实现交接断面水质达标。在交接断面水质尚未达到控制目标前,严格控制水质超标的污染物排放指标,禁止许可建设排放该类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并重新核定现有相关排污单位的排污总量。

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确保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科学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不断提升创建标准。国土、规划等部门要严把审批关,坚决控制饮用水源保护区周围内的项目建设。全面加强对桥墩水库、吴家园水库、十八孔水库和铁场水库等饮用水源地及水库上游地区生态环境的保护,坚决搬迁或关闭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源,禁止新建、扩建对饮用水源地有污染的建设项目,坚决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水产网箱养殖,重点水库库区及周边农村地区在逐步实行移民搬迁安置的同时,要抓紧启动生活污水、人尿粪、畜养污废物的集中处理和沼气净化池工程,并且采取有效措施严格禁止各类固废垃圾进入水体,确保各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保障水源安全。此外,要研究制定城乡一体化的给排水计划,进一步优化水资源配置,保证城乡供水稳定。

严格控制海洋污染源头,减轻海洋环境污染。全面落实“碧海行动计划”,综合治理近岸海域污染。沿海城镇建设和产业布局要与海洋功能区划做好衔接,严格控制陆源、养殖和船舶污染物排放。严格按照确立的禁养区、限养区、准养区标准发展海水养殖,切实施行养殖许可证制度,启动推广低污染、高效益的生态型海水养殖带;加强对港口、码头和船舶排污的控制,严禁燃料油和压舱水直接排海,开展海上联合执法,规范海洋开发活动,严禁海洋非法倾倒。

(二)深入开展工业污染整治

着力解决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问题。严格落实省、市环境保护重点监管区整治任务,制定并严格落实重污染行业年度整治计划,实行跟踪督查、限期整治、动态管理。重点抓好印刷、褪色、电镀、卤制品加工行业的废水和工业锅炉的废气、粉尘、烟尘防治及工业固废的治理工作,督促企业落实污染整治措施,限期实现整治目标。对无法做到稳定达标排放、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一律实行停产治理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达标无望的要坚决予以关停。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环境监管,加快完善各工业区的污染管网收集系统,加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到20*年基本实现工业区污水集中处理。落实产业政策,严格控制重化工等高能耗、高污染行业的进入,加快淘汰工艺设备落后、资源消耗大、污染严重的企业,坚决取缔、关闭“十五小”、“新五小”企业,依法严查擅自停止污染治理设施运转、偷排污染物等不法行为。进一步强化对工业污染源的环境监管,加强对现有治污设施的管理,确保重点污染源的达标排放,不断强化对工业污染源的执法检查,加大违法排污的处罚力度。全面完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阶段任务,建成一批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和在线监控系统。此外,及时抓好放射性涉源单位的监督管理,及时做好废旧放射源的集中收贮工作。

加强项目建设环保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防止污染。严格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禁止引进不符合国家环保政策的工艺和装备。严格控制排污总量,新建项目必须获得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指标,并保持项目所在地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平衡或逐步减少,凡无环境容量的地方一律不准实施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发展计划、规划建设、经贸、环保、国土资源等部门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国家及省有关产业政策,选址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村镇建设规划,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不符合达标排放要求,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许可建设。水源保护区及无环境容量的区域,严格禁止新建有污染项目。重污染行业的新建项目一律进入规划的工业区或生产基地,实行集中监管控制。城镇周边、国省道两侧等重点区域的工业项目要严加控制。要加大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依法执行审批程序和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凡属国家明令禁止或未履行环保手续的建设项目,坚决予以关停,供水、供电部门要停止供水供电,金融部门要停止贷款。对政府明令关停的企业,工商部门要主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要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和“绿色技术”,加快改造传统产业,积极扶持发展污染小、能耗低、效益高的生态环保型、资源节约型产业。按照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要求,积极实施生产全过程控制和废物综合利用,从源头上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积极引导和推进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开展清洁生产审计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清洁生产管理体制和实施机制。要鼓励有影响、有实力的企业抓紧进行清洁生产和ISO14000认证,定期、分批公布污染物排放超标或超额(总量限额)的企业名单,督促企业落实清洁生产的各项措施,限期实现治理目标,争取启动一批、审核一批、见效一批。同时要抓紧启动和深入开展创建生态工业园区、环境友好企业和绿色企业活动。

(三)深入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稳步优化城镇功能布局,改善城镇生活环境。加快老城改造和新区建设步伐,建设不同区块、片区以满足不同的功能需要,逐步改善各城镇用地混杂、布局零乱的现象。积极实施城镇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建设绿地生态景观区,拓展城镇适居、休闲功能,提升城镇吸引力和整体品位。继续加强城郊结合部和铁路、高速公路、国道、龙金大道沿线的无黑烟区创建,巩固扩大城镇“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建设成果。抓紧划定并创建灵溪、龙港“禁止销售和使用高污染燃料区”。严格环保审批,加强餐饮业油烟治理,全面完成主要城镇餐饮业无烟治理任务。加强建筑施工工地和建筑物料运输管理,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结合城镇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做好噪声达标区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城市机动车禁鸣喇叭,加强对建筑施工,工业生产和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有效降低城镇噪声污染。结合“百里清水河道工程”建设,全面抓好横阳支江、萧江塘河、沪山内河、龙港白沙河及其它城镇内河的驳岸、清淤、疏浚,消除河道黑臭现象。加强城镇垃圾的收集、中转、外运管理,提升城镇街区洁净度。

加快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城镇环境。到20*年底,灵溪、龙港两大生活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实质性运行。完成现有污水收集管网70%的更新改造任务,抓紧实施城镇截污工程,不断提高污水收集度和处理率,新建污水管网要严格按照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方案实行雨污分流。抓紧实施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力争20*底建成使用。加快建立城乡一体的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系统,逐步禁止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和不符合规定的小型焚烧处置。要根据全市的统一安排,及时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和无害化处置工作,制定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医疗废物过渡性处置方案,确定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处置方式和处置单位。

(四)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整治

全力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力度,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实现畜禽粪便资源化、无害化。严格执行《*县畜禽养殖业禁养区划分方案》,依据环境承载能力,优化畜禽养殖业布局,科学控制养殖业规模。严格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大力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和污废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坚决集中治理规模户,取缔分散户,争取今后三年每年完成一批规模化养殖场的治理工作,到20*年底完成85%以上规模化养殖场的整治任务。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扶持特色农业基地建设,促进食品安全,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和有机肥,积极推广商品有机肥、作物专用肥、缓释肥等新型农药,实现化肥使用的减量增效,到20*年底,全县实施以平衡施肥为重点的合理施肥技术农田15万亩。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合理控制养殖规模,积极推行生态型、健康型水产养殖模式,建设绿色水产品基地。推广秸杆过腹还田、人畜粪便发酵产沼还田以及农作物秸杆气化技术,促进农村能源的循环利用,提高能源自给能力和自然能源利用率。

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强农村规划、建设和管理,全面实施“百村整治十村示范工程”。着眼强化农村规划指导,从治理农村“脏、乱、差”入手,以改厕、改水、拆建、新建、硬化、绿化、美化为突破口,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环境改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积极推进农村畜禽养殖区、工业生产区与生活居住区分区建设,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实行环卫进村,积极推广生物处理污水技术,促进农村污水净化。推行村庄垃圾集中收集处理,逐步实现垃圾处理设施共建、共享。积极推进河道和小流域综合整治,开展“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到20*年,全面完成我县200个整治村和示范村的建设和改造,村域内所有的水面、河道清洁,水质达到功能区划的要求,河道堤防和排涝工程建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农村总体环境面貌明显改观。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多元化的环保投资机制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各地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切实保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资金投入,逐步提高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支出的比重。要积极争取国家中央预算内、国债等各类生态环境专项建设补助资金,推动我县环境污染整治。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整治等重大污染整治和生态建设项目,要优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今后三年,县财政将按照上级规定逐年增加安排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治理方面的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示范工程、重点流域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以及环境监测设施和监管网络等项目建设。同时不断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绩效和项目后续管理,努力提高财政性环保资金的投资效益。

积极推进污染治理产业化、市场化进程。要充分借鉴先进地区的投融资办法,抓紧制定我县有利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投融资政策,鼓励县内外资金投向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项目。要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要积极探索并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促进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使建成后的污水处理厂实现保本微利运营。同时也要对固废处置推行经营服务性收费。此外,要积极探索环境污染整治与城镇开发建设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在改善环境中提高城市开发效益,在城市开发中积累环境整治资金,形成环境污染整治的良性循环机制。

(二)加强环保执法能力建设

加强环保法制建设。各乡镇、部门领导要带头学习环保法,自觉执行环保法,要结合我县经济发展和环境现状,制定一系列加强环境法制建设的制度措施。不断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力度,增强全社会尤其是政府工作人员和企业经营者的环保法制意识。建立部门联合环境执法机制和重点案件移送督办机制,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环保执法。加大环保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切实解决执法成本高、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不论涉及什么单位、任何人,都要依法追究责任、严肃查处,要定期不定期地公开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件,营造强大的环保执法声势。

加强环保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要高度重视环境监察和监测机构建设,进一步充实环境监察和监测工作力量,落实环保执法工作经费,改进环保执法装备和相关设施。进一步加强基层环保工作网络建设,尽快形成更为合理的环保执法工作格局。要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环保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行政执法能力。

(三)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

要加快建立和健全我县环境预警评价指标体系,确定相应的警戒线,制定分级管理的实施方案。要加强对环境状况的日常监测,及时分析我县生态环境变化趋势,积极主动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努力降低或避免环境损害。要抓紧制定重大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和敏感区域的环境保护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基本流程和职责分工,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的责任单位。加强应急专业队伍建设,改善应急处置装备,建立健全专家和技术支持系统。一旦发生重大环境污染突发事件,能迅速启动应急机制,统一指挥,多方联动,确保突发事件科学、依法、及时、有效地得到处置,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环境污染整治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分工抓落实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机制,确保认识、责任、措施、投入“四到位”。县政府已经成立全县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环保、发展计划、经贸、规划建设、农业、农办、林业、海洋渔业、国土资源、交通、水利、监察、科技、公安、财政、工商、新闻宣传、监察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环境污染整治目标的实现。

(二)严格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

从20*年开始,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纳入县政府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政府每年与各乡镇签订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明确本地区、本部门环境污染整治的工作任务,落实整治工作的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县政府将把环境污染整治作为政务督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整治目标如期实现。要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把环境污染整治纳入生态县建设考核体系,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要严格考核,确保奖惩分明,对工作得力、成效明显的地区和部门及其负责人,要给予奖励;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进度滞后甚至造成重大污染事件的地区和部门及其负责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加强生态环境治理篇5

今天我们召开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为开好这次会议,有关部门前期作了充分准备,市委常委会专门进行了研究。对生态环境工作,市里是很重视的,市“两会”期间已经召开了人口、资源、环境工作会议,今天又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05年生态市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研究部署20*年的工作任务。刚才市生态办汇报了去年的生态市建设情况和今年的工作意见,市政府和各县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安吉、吴兴和市建设局、市农业局代表县区和部门作了表态发言。对于生态办提出的今年工作思路,希望大家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总结工作、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加强领导四个方面,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去年工作取得的成绩

去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采取一系列举措,认真抓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是生态市建设扎实推进。去年,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要发挥自然生态优势,努力干在实处,力争生态市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全市生态建设做到了四个“有”:有规划,全面完成了市、县区、乡镇、示范村的生态规划,形成了由上至下的规划体系。有典型,安吉县、德清县积极推进生态县建设工作,安吉县已通过省级验收;全市有5个乡镇被授予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占全省的41、7%;31个村通过市级生态村验收。有抓手,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生态城市创建活动为抓手,努力营造“天蓝、地绿、水净、人和”的生态人居环境,*中心城市通过“创模”、“创园”验收,安吉县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县城。有机制,市、县区政府相继出台有关政策,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保障、干部考核、建设管理等工作措施和办法,有力地推动了生态建设工作。

二是污染整治成效明显。各级各部门按照省“811”环境污染整治、省市人大环保执法检查和国家六部委环保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开展了重点污染源、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长兴蓄电池行业污染、区域环境污染和居民饮用水安全等专项整治,较好地解决了一批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中心城市开展了“百日环境大整治行动”,有力地推动了城市环境建设和管理。继续以“四铁”精神推动矿山整治工作,矿山生态环境有较大改善。通过严格整治,长兴县铅酸蓄电池行业175家企业关停125家,省级重点监管区实现了“摘帽”。

三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以项目为载体,加大环保资金投入力度。加快了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在省内率先实现中心城市和所有县城建有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明显提高,已建成运行集中式污水处理厂12座,日处理能力28万吨。坚持城乡统筹,加快环保设施向农村延伸,按照建设农村垃圾“村收集、乡镇中转、县区集中处置”网络的模式,加快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建设了一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垃圾收集率和生活污水处理率有了新的提高。加快环保监控设施建设,全市新建成水质和大气自动监测站各2个。

四是循环经济加快发展。在全省第一个编制了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出台了《关于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启动了“3911”工程(围绕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3大任务,提高纺织、建材等9大行业资源循环利用水平,组织100家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实施100个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安吉县在竹资源开发中,对竹子实行全面综合利用,以占全国1%的竹林面积创造了15%的竹业产值,成为循环经济的一个亮点。水泥行业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不仅减少污染排放,而且腾出了大量土地和用电量,为经济发展拓展了空间。

五是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各级党委、政府对生态市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通过下达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签订环境污染整治目标责任书等方式,明确了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市人大常委会对生态市建设和环保工作十分重视,连续两年开展环保法执行情况检查。市政协把生态市建设列入政协委员视察和调研的重点。各级建立了环境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机制,特别是在旄儿港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过程中,各级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形成合力,保证了污染事故的及时有效处置,取得较好的效果。

六是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通过生态市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环境保护工作得到加强,全市环境质量在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有所改善。全市空气质量基本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市各主要河流水质达标率、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均比上年有所提高,中心城区新增绿化面积200、63万平方米,城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二、进一步提高对生态市建设的认识

建设生态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坚持执政为民的实际行动,是加快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今年是“*”规划的开局之年,是经济社会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的关键之年,我们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生态市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一)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来看,加强环保和生态市建设十分必要。去年底,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站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在生态和环境建设方面做出的重大决策。《决定》在认真总结吸取国内外环境保护经验教训,深刻认识环境与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对今后5至15年,我国环境保护的目标、方针和任务进行了规划,是新时期环保工作的重要指南,也是指导我们开展生态市建设的一个纲领性文件。学习贯彻国务院《决定》,关键要切实把握其精神实质,就是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痛下决心解决环境问题”,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把环保工作和生态市建设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重大历史任务,摆在十分重要的战略位置。

(二)从我市环境保护的形势来看,加强环保和生态市建设形势十分严峻。在“长三角”城市群,*有山有水,生态环境优良,这是我市最为优越的资源禀赋。但是,同时也面临着环境基础脆弱、环境隐患增加的形势。从具体问题来看:我市境内无大江大河且无直接排海口,河网纵横,水文条件复杂,水环境容量十分有限;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城镇化发展水平,环境承载能力跟不上发展要求;工业污染防治任务非常繁重,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还刚刚起步;各级各部门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还有不够到位的地方,一些领导干部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重经济轻环保、重开发轻保护、重当前轻长远的意识;部分干部群众特别是企业经营管理者环保意识和法制意识还有待于增强。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市环境形势将更为严峻,环境污染问题已成为制约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突发性环保事件进入高发时期,因环境污染引发的呈迅速上升趋势,污染问题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导火索”。去年在生态省工作考核上,我市因“天能事件”被一票否决,确定为不合格。旄儿港水污染事件也对公共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威胁。全市上下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环境形势的严峻性,一定要提高抓好环境保护工作的自觉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环境保护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努力在发展中保护环境,在保护中促进发展。

(三)从增强“三力”、率先崛起来看,加强环保和生态市建设十分重要。生态市建设不仅是环境问题,而且是发展问题。生态优市是我市增强“三力”、实现率先崛起的四大战略路径之一,也是我市加快发展的后发优势。要通过生态优市,不断拓展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域和空间,进一步增强实力、激发活力、彰显魅力,加快实现在杭湖宁发展带中间率先崛起。生态优市,就是要努力发挥生态优势,实现加快发展。“*”期间,我们必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汇聚一切发展资源,为增强“三力”、率先崛起提供有力支撑。*生态优势与区位、人文等优势的叠加效应明显,在长三角中“绿岛”、“后花园”、休闲度假胜地的功能和魅力凸显。绿水青山是*的金山银山,生态优势是*的最大优势。实现生态优市,关键要坚定不移地举生态旗、打生态牌、走生态路,把生态作为经济发展的立足点、增长点,努力将潜在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生态优市,就是要加强环境保护,实现科学发展。科学发展就是坚持以人为本,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我们要努力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积极推动以环境换取经济增长向以环境优化经济增长转变;要发挥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的调控作用,以环境保护来优化资源配置、优化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努力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生态优市,就是要着力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实现和谐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当前,环境污染已成为人民群众最关心、社会各界最关注的问题之一。这个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关键要靠加快发展来解决。我们在发展中必须进一步强化生态建设理念,努力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探索“在开发中保护、边开发边保护”的机制和办法,切实把经济发展带来的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别是要解决当前环境污染的突出问题,让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逐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三、认真做好今年环境保护和生态市建设各项工作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今年我市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加大环保宣传和环境执法力度,深入整治环境污染,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生态城市、生态县区、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培育生态文化,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增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为增强“三力”、率先崛起提供环境保障。

(一)加快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从根本上缓解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资源约束矛盾和环境压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战略举措。一是要通过强化循环经济理念来促进发展模式转变。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原则,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要求,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相结合,企业、园区、社会三个层次互动的发展循环经济新局面。要按照我市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部署,加快实施工业“3911”、农业“4612”、服务业“3551”行动计划,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模式,提升经济发展水平。二是要通过大力发展生态产业来优化产业结构。要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业等产业,促进生态与经济互相融合、生态与社会互相协调,推动生态经济加快发展,提升产业结构。特别要重视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环保节能等高新技术产业。要坚持生态优先原则,以开发区、工业园区和重点城镇工业功能区三级平台为载体,打造生态和循环经济园区,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三是要通过加快自主创新来缓解环境要素制约。科学技术对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污染防治水平、推动生态经济发展至关重要。要把自主创新作为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特别要加大对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的攻关力度,组织开发和推广使用替代技术、减量技术、再利用技术、资源化技术、“零”排放技术等,努力突破技术瓶颈,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技术支撑体系。

(二)加快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环保基础设施是环境承载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更重,对环境承载能力的要求更高,因此,必须进一步抓好建设和管理,不断提升环保基础设施水平。一是要狠抓项目建设。“*”期间,我市建成了一批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在污染防治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期间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工程没有按期完成(菱湖、双林、煤山等污水处理厂未建成)。“*”又规划了一批新的项目。因此,建设任务非常繁重,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完成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二是要加强运行管理。污水处理厂等环保基础设施既是污染处理的重要载体,又是重点污染源,如果不严格管理,一旦出现问题,将对环境造成较大威胁。因此,环境监管部门一定要加强监督,切实强化运行管理,努力提高环保设施的运转率、处理率、达标率,确保环保基础设施规范运行、达标排放,发挥最佳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加快推进环境污染整治行动。我市是太湖上游的主要水源地,是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的重点区域。做好污染治理工作不仅对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大意义,而且对太湖全流域的环境保护具有重大意义,一定要高度重视环境污染整治工作。一是要着力抓好重点区域的整治。要结合省“811”环境污染整治,大力实施市“225”环境污染整治行动(年内要完成200家限期治理和限期改正企业的污染整治任务,完成20家重点企业整治,挂牌督办5个市级环保重点监管区),加快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整治。要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该限期治理的必须限期治理,该停产整治的必须停产整治,不能达到整治要求的坚决关停,努力改变“环境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二是要着力强化污染源头控制。采取各种预防性环境管理措施,对一切可能造成生态环境不良影响的经济活动和其他活动,从源头上加以控制,从根本上预防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产生。切实把好环境准入关,坚持环保审批一票否决制,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树立“绿色招商”理念,变“招商引资”为“招商选资”,从项目源头控制污染源的引进。进一步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严格控制排污总量。三是要着力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我市地处水乡,饮用水源地众多,特别是市区各大水厂直接从平原河网中取水,水源易受污染,水源地保护形势相当严峻。各级各部门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建设污染项目,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企业的检查,保护饮用水源水质,确保饮用水安全。

(四)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今年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环保工作如何服务于新农村建设,关键是要坚持城乡统筹,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一是要继续深化村庄环境整治。我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作基础比较扎实,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农村“脏、乱、差”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特别是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任务艰巨。要加快垃圾中转站等农村环卫设施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村收集、乡镇中转、县区集中处置”的垃圾收集处置体系,提高农村垃圾收集率和处置率。要认真总结农村因地制宜处理生活污水的各种有效办法,并在更大的范围进行推广。二是要大力推进面源污染治理。各地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一些有益经验。安吉县在报福镇深溪河流域启动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采用森林、湿地系统进行生态化治理,为全国首创,成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样板。但是农业面源污染面广量大,治理难度很大。今年省里下达了完成2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的任务,各县区要制定详细的整治方案,加强督促和指导,一家一家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要进一步研究和落实资源化、能源化、生态化治理措施,逐步减轻种养业面源污染。三是要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加快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要以生态、特色、品牌、规模为取向,以特色资源为依托,抓好资源的深度开发和高效利用,培育发展一批具有本地优势的生态农产品,减少产业发展对环境的污染。

(五)加快推进基层生态创建工作。今年的生态创建工作,重点是实施“122”生态建设工程(即安吉县建成生态县、全市创建20个生态乡镇和20个生态村),必须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一是要大力推进生态县创建工作。根据生态市建设规划,2007年底前安吉县、德清县要基本完成生态县建设,2010年所有县区要建成生态县区。安吉县今年进入全国首批生态县的希望很大,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通过国家验收。其他县区也要按照有关要求,突破重点难点问题,加快创建工作进度。二是要着力抓好生态乡镇、村创建工作。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是基础,必须抓紧抓好。今年,要着力完成创建20个生态乡镇、20个生态村的工作任务。要认真总结推广各地的新鲜经验,以点带面,不断提高全市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工作水平。三是要广泛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生态建设离不开群众的积极参与,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绿色创建是群众广泛参与的有效载体,要围绕生态产业、生态环境、生态人居和生态文化建设,广泛发动群众,发挥大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大力开展生态创建活动,形成创建生态市的良好氛围。

四、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市建设工作的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环境保护和生态市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体系。各县区生态市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是党政“一把手”,必须对生态市建设全面负责。要坚持生态环保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严格的考核督查制度。今年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已向我市下达了生态建设工作任务,刚才市政府和各县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请各县区领导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完成任务到位,确保不该发生的事情坚决不能发生。各级生态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的作用,协调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并加强对县区、乡镇工作的指导和督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并督促、指导基层抓好工作。要充分发挥环境执法部门的职能,为加强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以学习贯彻国务院《决定》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为契机,加大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环保法制的宣传力度,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环保知识学习,增强环保意识,提高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自觉性。要树立一批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环保诚信的典型,引导企业切实抓好环保工作。要加大对环境污染案件的查处力度,充分利用反面教材进行警示教育。通过绿色系列等各种生态创建活动,提高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社会参与率,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进一步完善环保政策措施。要按照国务院《决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完善加强环境保护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环保诚信评价制度,进一步增强环境监督管理的力度。在进一步加强和落实财政投入的同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探索建立市场化运营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生态市建设和环境污染治理工作。

加强生态环境治理篇6

刚才潘圣明同志就“落实科学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努力开创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新局面”作了一个很好的报告,回顾总结了近年来我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作了全面部署,我都同意,请大家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今天上午,大家现场考察了绍兴县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的3个工程。刚才,省厅对杭州市国土资源局等20个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徐春喜等47名先进工作者进行了表彰,又听取了绍兴县人民政府等7个单位开展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经验交流,讲得都很好,我深受启发。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厅向获得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奋斗在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第一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致以崇高的敬意!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我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特别是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省人大农资环委、省政协人资环委、省财政厅、省生态办、省林业厅、省环保局、省地勘局等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我省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

**年,我省在全国率先通过地方立法确立了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明确规定,采矿权人在采矿活动中造成矿山自然生态环境破坏的必须履行治理义务;采矿权人在领取采矿可证的同时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签订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书,缴纳治理备用金,并负治理责任。随后,省政府出台了《关于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收取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条例》实施以来,全省所有矿山企业都签订了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书,治理备用金的收取面达到100%,实际收取治理备用金49735万元,确保了“不欠新账”。与此同时,为逐步“还清老账”,大力开展废弃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通知》,对全省废弃矿山治理的目标任务、责任主体、资金筹措、项目管理等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我厅根据省政府的要求,以“百矿示范、千矿整治”为抓手,全面推进废弃矿山治理。到2006年底,全省投入废弃矿山的治理资金达5、62亿元,治理废弃矿山923个,占全省应治理废弃矿山的57%,逐步“还清老账”迈出了重要的步伐。到“十一五”末,全省应治理的废弃矿山将基本治理完毕。

我省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及其备用金制度,在全国率先实施建立以来,在省人大、省政协,以及省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取得了开创性和突破性的成绩,有力地促进了“生态省”的建设以及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

二、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对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当前,全党、全国上下都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的首要政治任务。党的十七大报告对国土资源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明确指出:“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生存发展。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要完善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和政策,加快形成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党的十七大首次引入了“生态文明”这个新概念。把“生态文明”写入党代会报告,是我们党发展理念的一次升华,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要求。生态文明是指人们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的关系,建设有序的生态运行机制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所取得的物质、精神、制度成果的总和。

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做到对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认识再统一再提高。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题中应有之义,体现了人们尊重自然、利用自然、保护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形态,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是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土资源部门贯彻落实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需要。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全省各级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振奋精神,克难攻坚,扎实推进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为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三、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切实抓好我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

近期,省国土资源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十七大报告,并联系我省国土资源工作的实际,提出今后一个时期,特别是2008年贯彻落实的初步设想。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总战略,以服务科学发展、社会和谐为目标,以守住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为主线,以改革创新、科技兴地为动力,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技术手段,严格规范国土资源管理,努力做到保护资源更加有效,保障发展更加有力,节约资源更加扎实,维权维稳更加落实,为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要体现上述总体要求。具体工作我再强调几点:

1、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内容,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全面部署,在前几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进一步完善制度。完善治理备用金制度,进一步明确收取标准、收取方法、使用和返还程序。完善“绿色矿山”创建机制,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建立完善采矿权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的激励机制。

3、加大废弃矿地的利用。鉴于我省露采矿山占大多数的实际,要进一步加大对废弃矿山、矿地的整治开发力度,以缓解当前的用地矛盾。各市、县(市、区)要对可整治复垦的废弃矿山、矿地资源作一次普查,并制定整治复垦利用的专项规划。这项工作可以与编制新一轮市、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起来。同时,要依靠科技进步,努力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达到最佳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成果。要加大对乱挖滥采矿山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巩固和发展治理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成果。

加强生态环境治理篇7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贯彻落实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决议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决议组织实施情况及取得成效

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决议》,要求市政府结合我市生态环境现状和社会发展要求,围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目标,按照“生存和谐、生活健康、生产清洁”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原则,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为重点,推进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保护,力争通过五年努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减排目标全面完成,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此后,市人大专题审查了《*市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五年规划(20*-2011年)》和《20*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市人大代表对20*年度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和百日环境污染整治专项行动进行督查,有力推进了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

决议作出以来,市政府将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作为政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围绕《决议》提出的目标、对策和任务,高度重视大环境整治和源头治理,加大“生态*”的建设力度,努力将环境综合整治向全市农村延伸辐射,推进了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的解决。

在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的任务完成和落实上,具体做到了“六个强化”: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认真贯彻落实《决议》精神,切实加大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力度,市委、市政府调整充实了由市委书记为组长、市长为常务副组长的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意见市生态办组合了市联创办、市整规办、市重点办、市水环境整治办、市重污染整治办、市城河治理办的力量,形成全市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的组织结构和工作网络,具体开展全市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宏观调控、统筹规划和组织管理、指导、督促及协调等工作。市政府还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思路、相关规划和工作措施及阶段性重点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强化规划编制。市政府以《决议》为依据,以生态市规划为基础,结合市政府五年主要工作安排,编制并下发了《*市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五年规划(20*-2011年)》、《20*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并将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三是强化督查与考核。市政府把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列入了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和《效益和谐新*评价指标体系》,并加大了考核力度。同时制定了《*市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任务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和《20*年度*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考核意见与考核评分标准》,并对各镇(街道)和市级有关部门开展了年度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四是强化资金投入。市政府加大对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财政投入,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环保项目补助及生态建设宣传和创建工作奖励。今年根据慈政发〔20*〕71号文件精神,用于20*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的补助达391万元,根据慈政办发〔2005〕76号文件精神,用于20*年度生态建设系列创建奖励163、5万元,20*年己立项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项目投资总额已超过2000万元。另外,我市积极运用价格机制培育治污市场,今年以BOT模式启动日处理1200吨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同时申请宁波环保专项补助资金230万元启动污泥焚烧发电及9个镇的公厕粪便集中沼气处理工程建设。把汤浦引水工程、*江引水工程、姚江引水配套工程、市域污水治理工程、漂印染及电镀等重污染企业整治列入市重点工程,为工程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资金保障,着力解决当前突出的环保问题。五是强化严格执法。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经济规范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工作,截止目前,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镇和街道组织开展了9次“零点行动”,调处1973件环境投诉案件,作出436件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达到926、3万元,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达到210件,对9家企业作出限期治理,关闭或停产整顿55家,挂牌督办企业15家,有效的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六是强化舆论引导。市委、市政府把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列入了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中青年后备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在全市各中小学继续开展环境教育和系列环保主题活动。实行了“重点排污企业法定代表人向社会公开承诺制、违法排污企业公开曝光制和作出公开检讨”的“三公开”制度。对群众关心的环境质量进行公告,引导市民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使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具备广泛的群众基础。

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重大建设项目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环境恶化趋势得到了抑制,环境状况有了一定程度的好转,主要表现在:

(一)百日环境污染整治行动,为掀起生态环境治理保护高潮打下良好的基础

市政府为贯彻落实市人大作出的《决议》要求,围绕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污染突出问题,在全市范围开展了百日环境污染整治行动:一是全面排摸了辖区内的污染源;二是部门联合执法,集中打击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各镇(街道)向社会公开工作目标、主要对策及重点任务,依靠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参与,20个镇、街道建立了共计3763人的“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志愿者队伍,并组织开展活动53次;四是加大了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和镇级污水管网配套建设的力度;五是积极探索了农村环境污染整治长效机制,确保了农村环境持续有效的改善。

(二)继续实施并深化水环境整治工作,全方位高强度推进“碧水”工程

一是多渠道实施境外引水与河道整治,提高水环境容量。日引水20万吨,总投资7、8亿元的汤浦水库引水工程历时两年零8个月,于今年9月初建成并正式通水;年引水量2、4亿立方米,总投资8、4亿元的*江引水一期工程已圆满完成,二期工程自今年7月开工以来,六个标段的工程施工正按计划推进中,各项工作比较顺利;总投资为2891万元的姚江引水配套工程已完成总投资的2/3,建成后可进一步发挥已建成的姚江应急引水工程作用,可增进河网水体流动,提高水体自净能力,进而达到进一步改善水环境的目的;同时大力推进骨干河道整治,继续实施东部三塘横江拓疏工程、镇龙浦拓疏工程,建设千里清水河道36公里,城排潮塘横江二期已开工建设,着力抓好杜湖水库和凤浦湖水库、长溪水库等山塘水库及四灶浦水库和建塘江、陈家路江水库扩容加固工程,今年已完成72条镇级河道整治、14个村开展了生态河道试点,这些“外引内治”水环境工程的相继建设和投用,为我市长远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水资源战略保障。

二是市域污水治理工程扎实推进,为改善水环境质量夯实基础。根据市域污水治理规划,市污水处理厂新的3万吨/日扩建工程已启动,10万吨/日北部污水处理厂已完成总工程量的1/2、5万吨/日东部污水处理厂、集污干管铺设和主干线泵站正在抓紧建设。镇、街道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全面铺开,今年可完成65公里镇级集污管网铺设。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完成全年削减任务,共削减COD678、3吨。

三是新一轮城河治理工程己经启动。按照“治理整体化、截污彻底化、两岸景观化、沿岸生态化、项目公司化、管理制度化”的总体要求,全面实施水体生态修复工程,力保城河水质不出现富营养化。湖里头江、纤绳路江综合治理工程正有序推进,中江河道疏浚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四是区域性、行业性污染整治成效显著。按重污染企业整治方案,在*湾新区建成漂印染生产基地和电镀中心,配套建设处理能力为3万吨/天的漂印染废水处理厂和3000吨/天的电镀废水处理厂,到年底37家漂印染企业将全部停止原址生产。13家电镀企业也将逐步停止原址生产,于农历12月底前基本完成搬迁工作。开展了全市废塑料加工行业的整治,取缔污染重、工艺落后的废塑料加工户833户。继续开展并深化轴承、钢材酸洗、化纤、腌制废水等行业污染整治。

五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采取生物防治和机械除藻等措施改善水质,有效遏制了梅湖水库蓝藻的暴发。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上级要求,今年有5个饮用水库创建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有7个饮用水库完成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工作。根据市政府下发的《关于鼓励城乡污水治理设施投入的若干意见(试行)》,制定了《*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细则》,有13个村开展了农户生活污水的治理工作,有9个镇在建设粪便集中沼气处理站,将较好地实现公厕粪便资源化和粪便污水零排放。

(三)巩固并扩大“烟控区”创建成果,多角度强势推进“蓝天”工程

一是*市热电厂并闭工作已经启动,金轮热电厂替代供热方案基本确定,项目已经立项,*热电厂的关闭将削减SO2504吨和烟尘排放量,有效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

二是到9月底宗汉铜熔炼集中区已经关闭,目前新浦镇铜熔炼集中区将于11月底完成供电线路建设,正研究制订实施落后工艺改造方案。

三是调整能源结构,控制扬尘污染。鼓励企事业单位使用低硫煤(含硫量低于0、6%)、水煤浆和清洁能源。杭甬天燃气管道*支线工程已全线贯通并通气,城区气化率已达到99%。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SO2),止第三季度末,完成全年削减任务的70%,共削减二氧化硫3*、5吨。

(四)生态绿色系列的创建和村居条件的改善,铸就了“绿色”系列工程的实现

一是继续开展了公益性墓园无墓生态化,经营性公墓园林化和“三沿五区”无坟化建设,目前,生态葬法服务范围已覆盖行政村达95%以上,“青山白化”治理率90%以上。20个废弃矿山的生态治理工程验收合格率已达到60%以上。继续实施沿海防护林建设,今年完成造林1797亩。

二是大力推进绿色产业基地建设。今年新建了3个万亩以上的大型绿色产业基地和万亩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大力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启动了绿色畜牧小区建设,基本完成了列入省“811”环境污染整治的11家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的粪便无害化治理任务,。

三是扎实开展绿色创建活动,不断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今年申报全国环境优美镇2个、省级生态镇2个、宁波市级生态镇3个、宁波市级生态村34个、宁波环保模范(绿色)单位44个、省级绿色社区2个。

(五)快速推进“清静”工程,确保环境安全

一是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安全处置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继续贯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彻底消除乱堆、乱放、乱排现象。电镀污泥、医疗垃圾、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均按宁波市危险废物管理规定集中定点处置。全市废塑料行业整治全面展开,取缔了小、乱、散和污染严重的加工点。

二是完善垃圾收运及处理系统,发展新的处理模式。全面实施生活垃圾袋装化,集中处置率达到100%,东、中、西三个垃圾填埋场建设已开始建设垃圾渗滤液收集与处理设施,启动了12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六)“管理”工程

一是加强产业引导,优化三产结构。

引导工业结构逐步从低加工度、低级化转向高加工度、高级化,产品结构从低技术、低附加值为主向高技术、高附加值转变,提高产业层次、产品档次和国际竞争力,资源利用从低效、污染向高效、环保转变。重视节能降耗,上半年万元生产总值同比下降4、3%。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格新建项目准入,制定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若干规定》,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ISO14001认证,今年新增清洁生产审核企业4家,新增ISO14001环境管理认证企业17家,走资源节约化、生产清洁化之路,提高产业的竞争力。

二是完善环境管理机制,落实环保责任制。

把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实施“审批”和“评优”中的一票否决制。建立健全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环境治理保护管理网络,完善环保机构内部配置,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了执法人员素质和技能。建立在线监测系统,提高监控自动化率,21家省控企业与省监控联网,与宁波市监控联网企业已达64家。分解落实总量控制目标责任,按时完成总量控制目标。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参与。

在中小学全面开设环境教育课程,加强对公众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建立环保义务监督员队伍,倡导建立民间环保组织,培育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和行为规范,不断扩大公众对环境保护与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同度和满意度。

二、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由于我市人口、经济总量大,产业结构和发展模式不够合理,引起的排污总量超过环境承载限度,长期积累的生态环境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水环境形势更加严峻,地面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只有10%左右,水环境质量的“拐点”尚未出现。

(二)环境管理还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管理粗放、管理不到位问题依然存在,部分镇、街道在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和恢复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区域性、行业性污染问题仍突出,如新浦的小熔炼工艺改造已落实供电方案,但未实质性启动落后工艺改造,年内已无法完成改造任务。

(四)《*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与管理办法》因各种原因还未出台,影响了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整治,同时也影响了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创建工作。

三、下阶段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决议,以削减污染物排放量、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按照党的十七大突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的总要求,努力营造生态环境共建共享的社会氛围,制订并出台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二)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摸清污染源底数,为环境管理和科学决策奠定基础。

(三)根据制定的污染物减排计划,力争20*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减排目标达到4%和5%。

(四)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环境安全。制订并出台“落实环保政策法规,实施绿色信贷制度”等有关措施。

(五)巩固百日环境污染整治和区域性、行业性污染整治成果,扩大整治范围,开展豆制品、小印花、小餐饮行业和小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制订并出台*市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制度。

(六)继续加大水环境整治力度,加快市域污水治理工作进度,出台城区河道整体治理方案,努力改善水环境质量。

加强生态环境治理篇8

按照要求,现将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思路和主要做法

(一)基本思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两次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支持下,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整治突出环境问题,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成为全区上下的普遍共识和自觉行动。

(二)主要做法。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工作的领导,明确了责任,确保了各项改革工作顺利推进。二是严格按照中央、省、市要求,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完善专项督导和验收销号长效工作机制,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督查,建立重点问题整改台账,定期调度进展,对工作进度缓慢和成效不明显的,及时督办并配合职能部门现场研究,提出解决意见和思路,协调推进整改措施落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部门联动,源头防治,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开展黄河流域污染现状调查与整治,完成了1082个涉水问题的治理和2个重点乡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建成流域末端生态湿地3处,全力推动水环境综合治理;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立健全了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从产生、转移、处置环节的安全监管;规范环境准入门槛,严守生态红线,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管理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坚决杜绝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和落后产能项目落地,构建了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污染源监管体系;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强化排污企业单位责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管重罚等制度;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加大环境执法工作力度,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二、工作进展和成效

(一)推动建立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方面。一是定期公开环境质量信息。坚持在区政府网站公布每日空气环境质量状况和饮用水水质状况,及时公开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进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生他环境事件查处情况,切实维护了公众生态环境知情权。二是持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通过定期检查、“双随机”抽查、交叉执法和联合执法等方式,全方位、地毯式对全区污染源进行循环动态监管,督促指导企业(单位)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不断加大环保投入,规范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定期开展比对监测,及时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全面提高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水平。

(二)形成符合国家统一要求、推动全区生态环境改善的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方面。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对照中央、省、市、区工作部署和考核要求,分类制定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年度工作计划和《污染防治攻坚年工作实施方案》,逐项厘清目标任务,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量化考核、统筹协调推进。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县级领导包抓,定部门、定责任、定要求,坚持用严约束、硬指标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向“常态化、制度化”转变,使“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和“三管三必须”的监管责任制进一步得到加强,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生态环境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