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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的社会评价(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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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的社会评价篇1

关键词:角色;社会科学;评价动机

中图分类号:C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723X(2012)12-0094-04

社会科学评价主体具有多元性,一般由专家、学者、科研管理部门、学术共同体及学术中介机构来进行评价。而对于社会科学成果的评价,社会受众、学术期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及社会舆论也是主要的评价主体。评价主体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评价客体发表自己的看法与观点,但起主导作用的还是社科管理部门与学术共同体的评价。对社会科学评价动机与目标的明确性,是确保评价质量与评价公正的关键要素,因此,不同学术视角所产生的评价动机也是不相同的。

一、社会科学评价动机的概念及内涵

动机是激励和维持人的行动,并将行动导向某一目标,以满足个体某种需要的内部动因,其产生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内在条件,即需要;二是外在条件,即刺激。从动机理论的角度来看,动机是行为性质和结果的首要决定因素。因此,社会科学评价动机也就是社会科学评价行为的性质和结果的首要决定因素。

社会科学评价主体以一定的评价动机为出发点和目标,对社会科学本身及其实践价值、创新程度、影响力度、社会效益等方面做的价值判断。马克思主义评价主体观认为:现实的人或由人形成的组织是社会科学评价的主体。而角色理论则认为:人的社会角色是人在一定社会背景中所处的地位或所起的作用,以及个体或团体在社会中扮演的社会角色,不同的社会角色决定着由个体或团体人形成的社会科学评价主体在对社会科学评价时的评价动机。

二、社会科学评价主体的角色分类浅析

作为社会科学评价的主体,是从自己所处的角色位置及视角出发,因想达到某种目的而产生相应的评价动机,而对社会科学中某一学科、成果和人才展开评价的活动。因而社会科学评价角色可分为以下几种:

1、管理者角色

社会科学管理者角色包含有政府社科管理部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学术组织等。政府社科管理部门是指各级政府从事社会科学管理的机构及部门,运用科学的管理知识与方法对社会科学实施管理。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是组织和实施社会科学研究的专门管理机构,可分为高校社科处或科研处、各级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机构以及社会团体。这些部门有些属于官方、半官方或民间机构性质,但无论属何种性质,都是以社会科学研究为主题的管理机构。

2、学术共同体

就某一学科来说,有着共同学术研究目标、专门学术训练,以学术研究为职业、大体自治的学者组成的群众团体。即“一群志同道合的学者,遵守共同的道德规范,相互尊重、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推动学术的发展,从而形成的群体。按马克斯?韦伯的说法,学术共同体的成员,必须‘以学术为志业’,在这里,科学成为了一种存在方式,一种人生态度,甚至是一种精神境界”。学术共同体的评价对同一学科领域来说,具有一定的学术权威性。是为从事某一项社会科学研究而组成的一种临时性、松散型的学术组织,如从事某一项科研课题而成立的课题组、评审组和鉴定组等。

3、研究者角色

从社会科学研究者角色来看,可以分为个体和团体研究者。个体研究者是以个人为研究主体,通常是一些对社会科学有着很深造诣的学科专家、学者或科研爱好者。随着社会科学的进步与发展,其分类也越来越细,社会科学各大学科之间已经呈现出交叉与融合的局面,这种由个体单独进行研究已很少见了,更多的是以研究团队的形式、集合众人研究力量进行集体攻克,比如社会科学项目研究组、学科研究中心等等。

4、运用者角色

运用者是指运用社会科学知识、规律及成果,影响和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一般由个人、团体、部门和组织等构成。社会科学发展的最终目的就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比如教师通过运用教育科学的最新成果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政府管理部门采纳有价值的社会科学成果调整国民经济计划与宏观决策。

5、受用者角色

社会科学受用者是指社会科学作用的对象或社会科学产生效果的享用者、承受者和直接感受者。如一个社会科学项目研究的成果或研究报告,可能会对政府的宏观决策产生影响,那么被政府采用而推动社会的发展,最明显的受用者就是社会大众。当然从社会科学受用者的概念和特征来看,政府决策部门和社会成员都充当着社会科学成果的受用者。如南京大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研制的“CSSCI”引文索引,被政府有关部门、社科管理机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及科研工作者广泛认可并采用。

6、旁观者角色

由于每一项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运用所产生效果不同,在一定的社会区域或群体范围之内受影响,而在这个区域和范围以外的个体或群体就是旁观者。在社会科学成果运用评价时,往往是第三方或中介机构身份充当社会科学评价主体,由于这些旁观者与所要评价的客体之间没有利益相关,往往能够保持中立的评价观点、遵循社会科学知识和规律本身,能做出有效中肯的评价。

三、不同角色的社会科学评价动机探讨

社会科学评价动机是满足社会科学成果评奖与鉴定、项目评审与立项、人才与职称评定以及对科研业绩进行考核等需要的内部动因,社会科学评价主体的角色不同其评价动机是不同的。

1、管理者评价动机

社会科学管理者作为科学研究的主力军和评价主体,应根据本单位自身的性质、学科特点和定位,制定不同的社会科学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其对客体评价的主要动机是:通过对客体的价值判断,让社会科学的学科研究、社会科学人才评选、社会科学成果推广应用能更好地推动社会科学的繁荣与发展。因评价主体各自角色背景不同,所起的作用与观察视角不同,因而在评价动机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别。

对社会科学管理部门的管理者其评价动机来说,首先,是要对社会科学发展的方向起导向作用,一般带有较为明显的阶级利益属性。比如对制定国家政策法律评价其合不合理时,出发点必定会首先考虑是否有利于其管理者利益的保护;其次,在对社会科学人才评价时,把是否具备相应的社会科学研究能力、获得一定影响力的社科成果作为人才评价的标准,其出发点就是发现、挖掘社会科学专门人才,为政府管理部门发展社会科学服务;最后,是要使社会科学能够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作为管理者兼评价者的双重身份,其动机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阶级利益背景,但如何满足社会发展进步的出发点是绝不能缺少的。

科研机构评价社会科学的动机是社会科学固有属性与社会属性并重。首先,通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审核、结题鉴定,以及制定修改科研管理制度等方式,来实现对社会科学研究的管理;其次,以挖掘和发现社会科学研究人才为目的的评价,比如为评选各级“优秀社科专家”、“121人才”等活动而制定的评价制度、标准及奖励政策等;再次,以建言献策为评价目的,广泛征集社会公众对国家重大改革政策与方案出台的听证调研;最后,通过评价的导向、激励和诊断功能推动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目的。

2、学术共同体评价动机

学术共同体的评价是国际通行的同行评议的一种新表述,“由于同一领域或相近领域的研究者熟知该领域的学科发展概况和学术思想,并且遵循的是同一套研究范式,因此他们比外行人更清楚某人或某成果在学术上所达到的高度以及应用前景”。学术共同体评价社会科学的动机是以社会科学固有属性为基础,兼顾其社会属性,通过评价诊断功能发现研究中的具体问题,通过评价的激励功能促使研究人员朝预定的目标努力,通过评价的导向功能使研究者明确研究的价值,从而达到推动社会科学研究工作有序、有效进行的目的。不同的研究领域存在着不同的学术共同体,而一个发展成熟、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共同体,都有成熟的思想理论和学术阵地,比如办了内部或公开出版的报刊、期刊等。学术共同体内部成员大多是一些学有所长的学科专家,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研究、追求、探索学术问题。“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学术共同体其成员彼此间是存在交流、合作和依赖的关系,通过参与学术共同体的活动,能得到某种物质或精神上的满足的”。

3、研究者评价动机

研究者的评价动机是以社会科学固有属性为主,并结合其社会属性。首先,是要有利于选择社会科学研究方向,以社科课题研究为例,研究者的首要任务就是通过文献的阅读、社会调查等方式实现社会科学研究的现象解析、问题剖析、需求分析,进而选择研究方向和主题;其次,是要有利于社会科学研究的正确开展,社会科学研究的过程是一个在失败中寻找成功,在错误中寻找正确的螺旋前进过程,在这个可能不断产生错误研究结果,不断出现研究方向偏差的过程中,需要评价的诊断、导向功能来保证研究的正确开展并保持正确的研究方向;最后,是要符合社会科学发展内在规律、符合社会发展规律、适合于推广应用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社会科学研究者研究的现象是社会现象,要解决的问题是社会问题,因而研究者的评价目的就是要保证所得出的研究成果符合社会科学本身,满足社会发展规律,实现推动社会进步的要求,否则社会科学研究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4、运用者评价动机

运用者评价的动机主要是通过评价,发现运用社会科学知识和成果认识和改造社会过程中知识、方法、过程和效果方面的利弊。因而评价首先是要有利于发现社会科学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包括知识是否存在缺陷、方法是否存在无效、过程是否存在不当,效果是否存在欠佳等等;其次是要有利于提高社会科学的可操作性和应用性,尽管相比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可操作性不是那么明显,然而社会科学在运用的过程中,依然不缺乏可操作性的需求,比如经济学中的经济调节方法,教育学中的教学模式、教学方法,管理学中的组织程序等等。同时,社会科学最终的目的是要应用到社会中指导社会的管理、发展和进步;最后是要有利于推动社会科学的进步和发展,社会科学运用的知识、方法、过程等本身也是社会科学的有机组成部分。通过社会科学运用者的评价,达到发现并改进社会科学运用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促进社会科学更加完善的目的。

5、受用者评价动机

受用者评价的动机主要是通过他们评价、判断社会科学及其成果的运用是否能够有效地满足受用者的需求,以此来推动社会科学的健康发展。因而评价首先是要有利于社会管理者、研究者、运用者获取社会需求,受用者所反映的问题就是最直接的社会需求,受用者越广泛,社会需求就越具有普遍的社会意义,也就越具有研究解决的必要;其次是要有利于引导和推动社会科学朝着能够满足受用者需求的方向发展,社会科学存在的实践意义就是在于能够满足受用者的需求,而受用者的需求一般来讲也就是社会科学发展的方向;再次是要有利于选择正确合适的社会科学成果面向正确合适的对象进行运用,任何社会科学及其成果都有一定的适用范围,社会科学及其成果只有面向合适的对象运用时才能发挥其最大效用性,而一般的参考标准就是受用者的需求及评价;最后是要有利于判断社会科学及其成果的价值,形成更普遍意义上的社会科学成果。社会科学成果的价值由对社会科学受用者的效用性来体现,对受用者有益、有效的作用效果越大,社会科学及其成果价值就越大,而受用者作用的范围越广,则社会科学成果越具有普遍意义。

6、旁观者评价动机

旁观者一般由属于社会科学系统组成以外、不受社会科学系统影响的第三方人员或群体组成,旁观者的形成取决于社会科学及其研究、运用所作用的范围,由于其中立者的身份,与评价的主体和客体之间没有核心的利益关系,因而其评价动机和评价结果更具有客观性。旁观者一般是受社会科学研究系统里的角色主体邀请而开展评价活动,因而其评价动机根据邀请对象要求的不同而有所侧重和不同。总的来说旁观者的评价动机是协助或帮助邀请者更加客观地对社会科学本身、社会科学运用于社会管理、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等内容进行评价,并通过评价以更加客观的立场去发现、研究、解决社会科学本身及其应用过程中的问题,挖掘社会科学人才进行社会科学研究及社会管理,判断社会科学知识及其成果的价值,推广社会科学知识及其成果的应用,提高社会科学及其成果应用的效用性、引导社会科学及其研究的发展方向,推动社会科学的进步和发展等。

由于对社会科学观察的视角、视野及所处的角色不同,受用者和旁观者的评价能反映一定的民意,研究者和运用者的评价能反映一定的水平,管理者和学术共同体的评价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学术性。只有将多主体的评价相结合,才可以相互印证、相互补充和相互完善,形成全面、公正、准确的评价结果。假若由政府机构来垄断社科评价,极容易导致过度“行政化”而产生学术腐败,这不利于社会科学的健康发展。因此,社会科学评价活动能否具有公信力,必须制定一套科学的评价机制,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和批评,以防范评价主体在评价活动中道德出轨。

[参考文献][1]顾海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前提与目标[N]、光明日报,2011-11-5、

[2]马俊峰、评价论研究的几个理论问题[J]、理论与现代化,1999,(12)、

[3]晏辉、评价新论[J]、内蒙古师大学报,1997,(1)、

[4]任全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主体研究[J]、社会科学管理与评论,2009,(2)、

[5]黄德全、评价主体的历程[D]、河南:郑州大学,2002、

[6]陈志强、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评价研究[D]、山东:青岛大学,2008、

[7]刘俊、高校社科成果评价对高校社科发展的影响研究[D]、湖南:湘潭大学,2011、

[8]龚晨、社会科学成果评价体系问题研究简评[J]、科技成果管理与研究,2011,(3)、

[9]苌光锤等、学术共同体理论研究综述[J]、中国电力教育,2010,(7)、

[10]叶继元、高校文科科研定性定量评价与学术发展[J]、云梦学刊,2007,(4)、The Evaluating Motivation of Social Science in Terms of Role

XU Yuan-jun1; LIU Dong-nan2; ZHONG Chang-zheng3

(1、Loudi Vocational & Technical College, Loudi Huan 417000;

2、Hunan Judicial Police Officer Vocational College Changsha Hunan 410131;

3、Changde Normal School,Changde Huan 415000)

科研成果的社会评价篇2

关键词:科研评价 人文社会科学评价 图书评价

中图分类号: G3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6938(2014)05-0082-06

Bottleneck Factor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the Evaluation of Chinese Academic Book in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Abstract The bottleneck factors in present evaluation of Chinese book in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are such as large workload,time consuming content evaluation,non-quantitative and non-formulaic characteristics of academic books and non-consensus of evaluation results、 Suggestions and countermeasures advanced in this paper are: to select a batch of patient and responsible peer experts,to build and make good use of a peer review expert database,to establish standard citation index database of Chinese academic books,to establish the academic book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and evaluation method dominated by peer view expert evaluation and supplemented by quantitative evaluation and to establish the evaluation system that tolerates non-consensus、

Key words scientific research evaluation;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valuation; book evaluation

1 中文人文社会科学学术图书评价的现状

人文社会科学学术图书是传播学术研究成果和传承学术的重要阵地,是推进人文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术研究与学术图书长期以来形成了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关系,学术研究水平提升了,必然会促进学术图书的产生;反之亦然,学术图书的不断面世又会从整体上带动学术研究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如此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不断推动学术图书出版质量的提高和科学研究事业的健康发展。但通过对古今中外人文社会科学学术图书进行比较可知,尽管我国出版的人文社会科学学术图书总量在逐年增加,但总体水平不高几乎是被人们公认的事实。相当多的学术图书学术创新不多甚至是重复研究,学术价值不高甚至没有学术价值,读者量少甚至没有读者,被引用率很低甚至为零,学术影响力不强甚至没有学术影响,逐渐呈现出学术图书被人们漠视的趋势。为此,一些科研机构在科研绩效考核甚至职称晋升时不再考虑人文社会科学学术图书做为评定条件之一,这也许是我国当前人文社会科学学术图书的悲哀,当然也是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人员的悲哀。人文社会科学的迅速发展必须以高效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与科学的人文社会科学管理为前提。人文社会科学学术图书繁荣与否与其评价体系密切相关,没有科学、合理、公正、客观的评价体系,人文社会科学学术图书质量就很难从整体上真正提高,因而人文社会科学也就很难得到长期的持续健康发展。人文社会科学学术图书价值被漠视的状况,势必引起人们的反思,为此需要反思我国现行人文社会科学学术图书评价体系的问题所在,并找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科研成果的社会评价篇3

【关键词】科研成果,层次分析法,评价体系

一、问题的提出

社会科学领域科研成果的评价主要定性方法,如同行评议法、定量分析法。但在定性评价中的定性指标存在太多主观性,评价结果易偏离公正性,而定量指标中也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因素,使得评价结果有失合理性。同时,社会科学研究范围日益扩大,影响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因素也愈来愈复杂,成果价值的标准除要考虑其学术价值外,还要考虑社会价值、经济社会效益,以及其他相关的因素。定性评价方法愈来愈不能满足成果评价要求,单独使用定量评价的难度比较大,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多指标综合评价方法应运而生,使成果评价有更多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而层次分析法是目前使用最为广泛的一种方法。

层次分析法是一种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多因素决策分析方法,对一些较为复杂、较为模糊的问题做出决策的简易方法,它特别适用于那些难于完全定量分析的问题。这种方法将决策者的经验判断给予数量化,在目标因素结构复杂且缺乏必要数据的情况下使用更为方便。但是目前将层次分析法在科研成果评价的运用并不多见,本文探讨了层次分析法在建立科研成果评价体系的具体应用。

二、层次分析法的基本思想和模型

层次分析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简称AHP),是将决策总是有关的元素分解成目标、 准则、方案等层次,在此基础之上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的决策方法。这种方法的特点是在对复杂的决策问题的本质、影响因素及其内在关系等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利用较少的定量信息使决策的思维过程数学化,从而为多目标、多准则或无结构特性的复杂决策问题提供简便的决策方法。

在解决实际问题时,决策者必须考虑很多方面的因素或者判断准则,最终通过这些准则做出选择,而这些因素又是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

因素之间的比较往往无法用定量的方式描述,此时需要将半定性、半定量的问题转化为定量计算问题。层次分析法是解决这类问题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它将复杂的决策层次化,通过逐层比较各种关联因素的重要性来为分析、决策提供定量的依据。把各种所要考虑的因素放在适当的层次内,用层次结构图清晰地表达这些因素的关系。

三、层次分析法与科研成果评价体系

随着科学水平的不断发展,科研成果的不断产生,运用层次分析法评价科研成果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有利于克服在评价过程中的盲目性和主观臆断;有利于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科技事业的进步和科学水平的提高;有利于科研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假设用三个指标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学术效益来评价科研成果,并假设在三个科研成果A、B和C中进行考虑,建立层次分析模型,如图1所示:

这个模式分为了三个层次,分别为目标层、准则层和方案层。目标层即为从三个备选科研成果中选出一个获奖项目,准则层设有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学术效益三个指标。经济效益一般是通过经济活动中劳动消耗同适合社会需要的劳动成果的比较来衡量的,在科研成果中,主要是指科研项目的产出同成本之间的比例关系。社会效益主要是指科研项目的创新程度和先进程度,对整个科研所处学科的带动性和示范性,以及项目对社会的外部效益以及社会对该项目的反馈情况等。学术效益主要指该科研成果在本领域与其他科研成果比较所处的位置,对科技发展的作用。每个准则层下面还可以包括一些子指标,如学术效益准则层下,可再列出论文被引指数、学术界对科研成果的评价、科研团队的建设和培养等等。 层次结构模型建立后,上下层次的隶属关系已经确立,上一层元素支配下一层元素。现在需要对各层元素相对上层准则的相对重要性赋予相应的权重。层次分析主要通过构造判断矩阵导出权重,对指标间两两重要性进行比较和分析判断。每个判断矩阵是同层次各元素对上一层单一准则的两两比较,因此,需要构造4个判断矩阵。首先是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学术效益这三个准则的重要性程度进行赋值。赋值过程中要注意重要性之间的连续。这里如表1所示。

在本例中,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学术效益的权重分别为0、539、0、297、0、164。因此,经济效益的权重是社会效益的1、8倍(0、539:0、297),是学术效益的3、3倍(0、539:0、164);社会效益的权重是学术效益的1、8倍(0、297:0、164)。

科研成果的社会评价篇4

一、程序公正的内涵

程序作为一种行事次序,是为进行某活动或过程所规定的途径,也是行事过程的规范标准和逻辑步骤。所谓程序,是指一个机构、个人或一种制度向若干其他人分配利益(或负担)的规则或途径[1]。在一个组织中,程序代表某种规程和法式,是人们由此具有对各种利益的权利的实际过程。公正作为一种道德诉求,是人类永恒的追求,同时也是任何权利与权益实现的价值基础。所谓公正,是指人们之间分配关系上的合理状态,是一种价值和道德的判断标准[2]。在一个组织中,公正是促进组织高效运行、增强组织成员凝聚力、提升组织成员满意度的关键因素。据学术界考证,最早将程序与公正两者相结合并提出“程序公正”这一术语的,是美国社会心理学家John W、 Thibaut和Lauren Walker,他们于1975年在对法律程序的研究中,提出了程序公正的概念。随着众多研究人员对程序公正的进一步研究,程序公正所涉及的范畴不再局限于法律领域,向公共事业管理、企业管理、教育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领域拓展。

什么是程序公正?根据Thibaut和Walker的观点,程序公正是指投入或参与到程序中的程度,具体体现在决策的过程中是否给个体表达自己观点的机会[3]。按照他们的观点,对于一个组织中的个体来说,人们关心的是“决策如何制定”,很少关心“决策能给个人带来什么结果”,只要程序是公正的,那么结果也会被认为是公正的,而无论结果对个体是否有利。但是,Thibaut和Walker对于程序公正的要素并未过多考虑。在Thibaut和Walker的基础上,G、 S、 Leventhal等基于对程序要素的考虑,提出了他们对于程序公正的理解:在社会机构调节分配的过程中,个体对其所用的程序要素是否公正的感知[4]。Leventhal等同时还提出了程序公正的六项基本原则:(1)一致性原则(consistency rule),指在决策过程中,所有成员都应适用相同的程序;(2)避免偏见原则(bias suppression rule),指在决策过程中,决策者应摒弃个人的私利和偏见,乐于接受所有观点和意见;(3)准确性原则(accuracy rule),指应该依据最完整的、最有法律效力的信息以及有佐证的意见做出决策;(4)可修正原则(correctability rule),指对不适当或不公平的决策应该有可修正的机会;(5)代表性原则(representativeness rule),指决策程序能代表反应所有可能被决策影响的成员的利益;(6)伦理性原则(ethicality rule),指决策程序必须符合那些可能受到决策影响成员所能够接受的道德伦理标准和价值观[5]。以上六项原则,构成了程序公正的基本部分。P、 M、 Peterson、A、 Green、J、 Cary等人对程序公正的构成要素进行了扩充,认为除了Leventhal等提出的六个要件外,还包括另两个要件:(1)过程控制(process control),指组织成员能对程序表述自己的观点;(2)决策控制(decision control),指通过程序相关成员可以影响结果[6]。

因此,当程序具有过程可控性、决策可控性、一致性、无偏性、准确性、可修正性、代表性、伦理性时,就是一个公正的程序。

程序公正作为一种价值诉求和价值标准,在社会组织中具有重要的价值与作用:程序公正可以影响个体的内部动机,激发其信任水平,提升完成任务的积极性;程序公正有助于化解矛盾、提升利益受影响主体对结果的满意度;程序公正有助于个体在行为上配合决策执行的力度,勇于承担风险,激活其创造力,努力回报组织[7]。

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的含义

1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9卷第5期

谭春辉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探讨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离不开程序。人文社会科学评价准则的创设、执行和纠纷投诉的处理,都在特定的程序时空内进行。评价程序就是评价时所应遵守的步骤、方式、流程安排和规则。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是指在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进行评价时,评价主体(包括评价方、被评价方、委托方)所应遵守的步骤、方式、流程安排和规则。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的设置与推广,其目的是为了保障与更好地达到公正的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公正,这在现实中是无法实现或难以达到的,因为由于个体或组织所掌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资源的差异性,导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资源的分配结果难以符合正义的要求,难以实现结果的平等。尽管学术界积极努力地探索确保结果公正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标准,但是如果没有一个公正的程序,也就不存在公正的评价,也很难保证结果的公正。正如分蛋糕游戏一样,如果设置了一个公正的程序,大家自愿参与,规则对大家一视同仁,划分蛋糕者最后取蛋糕,在分蛋糕过程中没有违规行为,无论结果如何,参与分蛋糕的人都会认为是公正的。因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是实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结果公正的理性考量,是实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结果公正的最佳方式与步骤选择,是繁荣和发展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核心内容。

所谓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是指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按照合理的顺序、方式、步骤与规则,以有效实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主体利益的过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所张扬的是一种过程价值,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通过设置相应的评价顺序、方式、步骤与规则,保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结果能够代表各研究主体的利益,保证各研究主体能普遍地接受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结果。

三、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的价值

为什么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要强调程序公正?这正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的价值所在。对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价值的实际认知,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主体对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态度,进而影响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结果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可接受度。

(一)有利于实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结果公正

程序公正是实现结果公正的首要前提、重要手段和有力保障;结果公正是程序公正的衡量标准和最终目的。追求结果公正,只能在保证程序公正的前提下获得[8]。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所追求的结果公正是由一个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价值体系构成,一方面,孜孜不倦地追求评价结果公正;另一方面,评价结果公正又没有一个绝对的衡量尺度,总是渗透着主观意识和客观影响,不存在绝对的评价结果公正。因此,只能凭借一定的可见性规则与流程对价值需求加以调整,才能使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价值目标处于一种平衡的理想状态。不可否认,实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结果公正是学术界与管理界的美好愿望,也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不懈价值追求,但是,不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标准如何精心设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制度如何精心安排,评价方如何公正评价,绝对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结果公正是无法实现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为结果公正提供了信念和制度保障,当评价程序公正的理念一旦被评价主体所接受,评价主体对评价结果公正的有限性是可以接受的。因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一般会促进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结果公正的实现。

(二)有利于节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成本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对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成本的节约,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节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经济成本;二是节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道德成本。为了开展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评价主体必然要耗费一定的人力、经费、实验设备、信息资料等资源,这些资源耗费构成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直接成本;另外,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由于未按照既定的评价流程与规则而导致未能很好地完成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而耗费的资源,包括评价错误给相关主体造成的成本和为了纠正错误而投入的各种成本,这些资源耗费构成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间接成本。公正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不仅仅有利于实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结果的公正,还能够保证公正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结果通过付出最少的资源耗费而获得。道德成本是指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由于错误地采用评价标准、评价规则、评价流程而给无辜者带来的不正当结果。相对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经济成本的有形损失,这种不正当结果是一种无形损害,具有更为严重的危害性。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道德成本的产生源于相关主体的权利受到剥夺,如参与的权利、发表意见的权利、反馈的权利等,而公正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这种剥夺,从而避免或减少发生道德成本。

(三)有利于保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主体利益

根据W、 C、 Kim和R、 A、 Mauborgne的研究,对等交流和反驳能力是程序公正的重要特征[9]。公正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同样应具有这样的特征,这就意味着,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评价主体的人格尊严受到尊重、确保利害关系主体参加、评价主体能够充分地表述自己的意见、评价主体可以与其他主体展开平等对话、评价主体能够受到平等对待。因此,从本质上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是过程性的或可操作性的,体现的是一种尊重与文明。通过保障评价主体的控制权、平等参与权、发言权、申诉权,评价主体的多元利益才有可能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被普遍表达出来;同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部门通过积极地聆听不同评价主体的利益表达,才能保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指标、标准、模型、结果等真正代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主体的利益。另外,评价主体能够通过公正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预防或补救自身权利可能遇到的损害,从而得以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不公正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是对评价主体基本权利的一种剥夺,没有评价程序的公正,评价主体的正当利益也就很难实现。

(四)有利于提升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公信力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主体中的评价方与被评价方,在评价过程中都可能具有利用信息不对称条件欺骗对方以从中获利的动机,如被评价方的学术造假、学术浮夸等,评价方的人情关系、本位主义的影响等[10]。无论是评价方的道德风险,还是被评价方的道德风险,都会带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结果的不合理、不科学、不公正,降低学术界和社会公众对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信任程度,甚至引发学术界或社会公众对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结果的集体抵制。公正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有具体的操作过程和执行标准,对评价主体中各方的角色定位有清楚的认知与界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可以最大限度地限制评价主体的不良行为,也能限制其他利益相关者对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不当干扰,破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过程中人的随意性因素过于泛滥的情况,从而形成学术界、管理界和社会公众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普遍认同和信任,提升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公信力。

(五)有利于促进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繁荣发展

研究表明,程序公正感与个体行为之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当个体认为程序是公正的,个体就会积极改变自己的行为以适应该程序所指向的对象;当个体认为程序是不公正的,个体则会有消极的行为取向[11]。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主体对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与否的感知,同样会影响到他们的科学研究行为。当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主体认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是公正的,也就会认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结果是公正的,就会激发他们对于提高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水平的责任感,从而投入更多的时间、精力和激情,创新性地开展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这将促进中国特色、中国气派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繁荣发展。

四、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的标准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有着非常丰富的含义,其标准也是多方面的,且随着人文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对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的标准要求也会越来越多。但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必须有能被学术界、管理界和社会公众所普遍接受和认可的最低限度的公正标准。最低限度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标准,是实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公正的底线,坚持这些标准不一定能确保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的绝对实现,但不坚持这些标准则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是不公正的和不可接受的。作为最低限度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标准,应在前文所提到的八项构成要件的基础上,符合以下要求。

(一)主体平等

评价主体作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所指向的当事人,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受到平等对待,这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主体平等既是强调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标准与规则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人操纵程序规则、做出偏袒和专断之举;又是强调对参与各方的意见与信息给予平等关注,不得偏听偏信,无根据和理由地表现出倾向性;同时还是强调评价主体的各构成个体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过程中应受到同样尊重与认可。

(二)实质参与

评价主体以及科研行政管理部门、社会公众等作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利益相关者,他们能否自主地和有效地参与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的制定和实施中是判断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与否的首要标准。特别是评价主体,能否有机会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保证其基本话语权,实现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的过程控制和决策控制,是影响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的关键因素。

(三)价值中立

评价方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法官”,在评价中应确保中立,这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的重要标志与基础,没有这个标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就无从说起。价值中立,一是要求与自身有关的人不应该是“法官”,任何人不能评价自己或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被评价方;二是要求评价方在评价时不受时空限制,抑制个人偏好,公平地对待各个被评价方;三是要求评价方不能利用评价权利进行寻租,从而损害被评价方或委托方的利益。

(四)程序理性

程序理性是指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的合理性,体现和承载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的核心价值,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的灵魂。程序理性意味着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的各个环节与流程不是随机的、任意的,而是有计划的、科学的、合理的,符合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客观规律,符合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效率的要求,程序中的各个环节与流程及评价目的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五)程序公开

程序公开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使评价程序公正成为看得见的公正。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的公开,有助于相关利益者享有基本的表达权和知情权,加强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过程的监督与制约,防止权力寻租和腐败行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开至少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要求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指标、标准、模型、规则、流程等公开;二是要求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过程公开;三是要求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结果公开。

(六)程序自治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一旦被利益相关者所确认,就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因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活动的启动、展开、推进、结束等均应在程序自身内进行,不需要外力的介入,并尽量维持经由该程序得到的评价结果,反对随意修改、歪曲或否定其结果。这种程序自治的要求,意味着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结果不是产生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之前或者之中,而是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自身最终决定,并且具有形式上的强制性与不可逆性。

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的实现

在现阶段,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离公正的标准还有较大距离。实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的公正,应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尊重人文社会科学的特点和规律,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扩大宣传。

(一)明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主体职能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工作的行为主体包括评价委托方、评价方(受托方)及被评价方。其中,委托方是指提出评价需求的一方,主要是各级人文社会科学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负有管理人文社会科学活动职责的机构、科学研究者、普通民众等;评价方(受托方)是指受委托方委托,组织实施或实施评价活动的一方,主要包括学术同行、科学计量学研究人员、各级科研行政管理部门、民间机构等;被评价方是指申请、承担或参与委托方所组织实施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活动的机构、组织或个人。基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的主体平等、价值中立、程序理性的标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各主体应明确各自的职能,以保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效率性、民主性和稳定性。例如,作为评价方,应该主动协助委托方分析其评价需求与目的,而不应越权一手操办,以评价方的自身意志代替委托方的本来意志。又如,作为被评价方,不能组织评价活动和为评价方支付评价费用,这样会给评价方认为被评价方是“委托方”的感觉,这将严重影响评价公正性。同时,作为委托方,更多地是提出评价需求与目的,而不应对评价的标准、方法、过程等无端指手画脚。

(二)激发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主体道德自觉

道德自觉是指社会主体有效地发挥主导性和能动性,自觉遵循普遍的规范体系,使主体的行为与规范体系保持协调,并促使其优化认识和实践过程[12]。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的内涵、价值与标准,如果不能转化为评价主体内在的价值准则和价值目标,那么公正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就不可能真正实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的主体平等、价值中立、程序理性、程序公开、程序自治等标准,并不必然导致评价主体对它的遵从与服务,而如果主体具有道德自觉,则会加深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的认同,并在实践中加以遵循。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主体道德自觉的激发,一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主体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素质,形成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正确认识;二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主体要不断提高个人修养和情操,具有正确的价值观与利益观,在是非面前立场坚定,坚决维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公共利益取向,同时在需要回避时自觉采取回避措施,维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纯洁与公正;三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主体要不断强化守制意识,既要有对不遵从评价制度而带来恶劣后果的畏惧之心,更要有对评价制度的心甘情愿的接受之心,不得随意省略或删减合理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步骤与环节,真正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落实到位,以保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目的的真正实现。

(三)完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指标体系

完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指标体系,是确保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的先决条件,是有效完成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工作的前提。一套完整的、科学的、标准化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指标体系,能让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利益相关者对评价过程产生信任感,从而产生对评价结果的信任感。目前,不同的研究机构与研究人员提出了多种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指标体系,但能让绝大多数学者、管理人员和社会公众所认同的指标体系并不多,而所有成果一刀切、重数量轻质量、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等导向是造成现有诸多指标体系不受认同的主要原因。因此,完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指标体系,应坚持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正确把握数量和质量的辩证关系,针对人员、项目、机构、成果等不同评价对象,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等不同学科领域,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等不同研究类型,论文、著作、教材、研究报告、普及读物、非纸质出版物等不同研究成果形式,充分考虑同行评价和社会评价、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当前评价和长远评价、直接评价与匿名评价、现场评价与异地评价、会议评价与网络评价等评价方法的适用性,建立分类评价指标及各指标的评价标准,合理确定各指标的权重,选择合适的评价模型,最终得出综合评判。

(四)加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制度建设

实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的公正,还应加强评价制度建设,通过刚性的约束确保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活动规范有序。当然,评价制度涉及多个方面,如答辩制度、回避制度、反馈制度、公示制度、举报制度、申诉制度、问责制度、信誉制度等,其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问题,当前重点应加强以下评价制度的建设:一是加强专家遴选制度建设,应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行政管理部门的主持下,建立和完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家系统,开发专家遴选算法和回避算法,以随机、回避、轮换为基本原则,建立评审专家随机分配系统,加大同行专家评审力度,降低特定专家的影响力与偏执;二是加强回避制度建设,通过界定专家需要回避的条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坚持杜绝泄漏评审信息、行政干预、暗箱操作、权学交易、利益冲突等可能导致不公正评价的行为;三是加强专家问责制度建设,明确评审专家的职责和失责后果,做到权责明晰、过失必究,对因不作为(有权不用)、乱作为(滥用权力)或不当作为(工作过失)而造成不良后果者,必须严肃追究有关评审专家的责任;四是加强申诉复议制度建设,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利益相关者有权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工作和相关规则提出申诉,并能得到反馈,出现问题也有途径寻求矫正和补救;五是加强监督制度建设,提高监督科技含量,实现行政监督、公众监督、学术共同体监督、舆论监督和个人监督相结合,网络监督与传统监督相结合,过程监督和随机监督相结合,提高监督工作效能。

(五)优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实施流程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强调利益相关者特别是评价主体的实质参与与主体平等,强调程序理性、程序公开和程序自治,这就必须用程序公正的标准体系检视和改造现行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实现各流程设置的全面与合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一般都包括三个阶段:评价前准备阶段、评价实施阶段、评价后反馈阶段。从目前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实践看,重点放在评价实施阶段,而对于准备阶段、反馈阶段比较漠视。因此,优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实施流程,就是要根据评价的三个阶段,明确各阶段的工作环节与任务。具体来看,评价前准备阶段应包括以下工作流程:(1)了解评价对象和委托方的评价需求;(2)明确评价目的,确定评价标准和原则;(3)获取评价所需信息,进行相应的成果检测和查新;(4)遴选评价专家,组建评价组织。评价实施阶段应包括以下工作流程:(1)确立指标体系,选择评价方法;(2)各个评价专家独立评价;(3)综合评价,得出评价结论。评价后反馈阶段应包括以下工作流程:(1)公布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和评价结果;(2)接受被评价方申诉;(3)异议处理;(4)对评价进行“元评价”。

(六)保障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主体参与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公正的标准,特别是实质参与的标准,要求各利益相关者能自主和有效地参与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流程之中,因此,需要切实保障各利益相关者、特别是评价主体的基本话语权,反对单方的话语霸权,从而实现实质参与。为保障评价主体的参与,首先要建立一种透明的、开放的、诚实的信息沟通机制,提供良好的互动平台,形成畅通快捷的信息沟通网络,为评价主体的实质参与提供良好的信息支持;其次要充分尊重评价主体的话语内容,建立一种良性互动的公众意见反馈机制及后续跟踪评价机制,使相关主体感觉到其尊严、价值得到维护,从而更易于认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程序是公正的;第三,创造评价主体参与的良好氛围,鼓励相关评价主体的主动式参与,创新参与方式,通过听证会、座谈会、论证会、信访、咨询专家意见、民意调查、网上博客与论坛、新闻媒体等形式扩大公众参与范围;最后,规范评价主体参与的程序,在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评价制度的前提下,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不同阶段,不同主体参与的时机应有严格规定。

科研成果的社会评价篇5

首先,建立与其学科特点相适应的学术评价制度,要尊重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特点,体现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差异。我国理工农医类高校现行的哲学社会科学的学术评价制度基本上是对自然科学学术评价制度的简单模仿,忽视了哲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各学科门类之间的学科差异,存在着以自然科学的标准来裁量、评价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的现象。其后果是造成哲学社会科学在研究方法、研究内容上都从属于自然科学,丧失自己的学科特色。与自然科学相比,哲学社会科学具有民族性、阶级性、本土性以及真理检验的直观性,价值实现的潜在性和间接性,成果多样性及引文的长周期性等特点。这些特点都要求我们在对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进行评价时予以尊重。

其次,建立与哲学社会科学学科特点相适应的学术评价制度,有必要在一定范围内恢复同行评价制度。当代学术研究中,与各学科之间相互渗透交叉并存的趋势使学科分化越来越细,隔行如隔山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领域,似乎每个人都可以插上嘴说两句,但事实上,只有同行才能作出真正科学、客观的评价。在进行研究项目的评审时,也只有同行才能发现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如方法的可行性,研究意义的大小等等。尽管同行评价可能受到个人学识水平、主观倾向或学术成见的影响,也可能因为利益关系而失去公正性和客观性,并非无懈可击,但相对于行政评价和量化评价,其优势也是明显的。近年来学术界所有对哲学社会科学的学术评价机制的批评几乎都指向量化法,因为量化法重量而不重质,将学术研究等同于工厂里的流水线,是根本违背学术发展规律的。行政评价体现的是行政思维而不是学术思维,行政思维凭借行政力量会极大地妨碍学术自由和学术创新,而对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来说,学术自由几乎就等于学术生命。同行评价虽然并非无懈可击,但其弊端的出现是非本质性的,可以通过单盲法、双盲法、公开式、交互式、集体法等多种方法来尽量保证评审的客观性。只不过同行评价程序的复杂性需要增加评价的成本投入,延长评价的时间,这需要得到高校领导和管理层的理解和支持。

再次,建立与哲学社会科学各学校特点相适应的学术评价制度,还要求重视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的内部差异。哲学社会科学或通常所称的文科各学科之间的差异并不比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之间的差异小。以哲学和社会科学为例,以前我国学术界、教育界普遍不承认二者之间的差异,而统称之为社会科学。近年来,尽管哲学不属于科学,自然也不属于社会科学的观念已经得到一定程度的认可,但在学术评价制度上没有相应的体现。我们现在将所有的学术研究统称为科学研究;或科研;,而哲学并不属于科学,对它的研究应不应该属于科研;呢?如果不是,我们每年申报那么多的科研项目,填写科研成果,是否名不副实?不仅哲学,其他传统人文学科如文学、史学、历史学等能否称之为科学也一直存在争议,这个争议不仅仅是名义之争,更本质的是学科研究方法之争。社会科学从一开始就以自然科学为榜样,并向其借鉴研究方法,强调研究成果的可量化和可重复性,而这些特征不可能在哲学等人文学科的研究成果中体现出来。理工农医类院校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的师资力量薄弱,往往难以独立组建院、系、所等二级单位,某些理工类高校的人文学院或社会科学学院因此成为在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上都差异很大的学科的杂烩。这一特点反映到学术评价制度上就是忽视哲学社会科学内部各学科在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上的差异,往往只根据某个强势学科的特点来制定学术评价标准,并对其他学科进行评价。而这些强势学科往往是实用性的社会科学如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它们的学科研究方法已经完全自然科学化,讲求实证、定量分析、模型分析等,与传统的文、史、哲等人文学科相比,差异巨大。用这些学科的学术评价标准来评价文、史、哲等人文学科,会造成人文学科的研究成果因为无法科学化;、实用化;而遭到忽视甚至歧视的状况。

三、尊重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高校教师的贡献,为他们潜心学术提供必要的保障

基本的物质利益是保障学术研究工作得以开展的前提,如果研究者整天要为稻粱而发愁,是不可能沉下心来做学术研究的。目前我国高校教师的薪酬水平普遍偏低,尽管其总体收入水平居于社会各行业中等偏上的位置,但与其他行业的同等学历人员相比,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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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薪酬明显偏低,而且增长速度缓慢。王勇明等人对我国40所高校教师所作的一份薪酬满意度调查显示,在所有被调查的教师中对于薪酬较满意;和很满意;的仅仅只有14、84%,而表示较不满意;和 很不满意;的却占到被调查教师总数的41、01%,另有44、15%认为一般;[8]。2010年10月,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江苏省教育厅联合主办的2010年高等教育国际论坛;上,中国工程院院士、华中科技大学校长李培根直言不讳地指出,仅仅靠国家规定的工资收入,高校教师的待遇就太差了[9]。目前高校教师的收入之所以还算体面,主要是建立在创收;和项目提成;的基础之上。但并不是每个学科都能够有足够的创收;机会,因为不同的学科和研究方向决定了与市场需求联系的紧密程度。一些应用学科因为天然地紧跟市场需求,更易产生经济效益;某些传统的基础学科如文史哲等则很难通过市场获得创收;。但这些教师同样面临住房、婚姻、子女教育等方面的经济压力,如果缺乏必要的物质保障,他们可能就会潜心创收;而非潜心学术;,或者急功近利,通过各种不正当的手段来获取学术资源和研究经费,从而引发学术道德失范等问题。

科研成果的社会评价篇6

[关键词]期刊分层期刊评价历史社会学解析

[分类号]G250

1 分层的客观性与期刊分层

分层最初是一个地质学概念,指地质构造的不同层面;社会学借用了这一名词,创造了社会分层的概念,用来分析社会的纵向结构,也像地质构造一样分成高低有序的若干层级。“社会分层”一词的起源不甚明了,约在20世纪20、30年代由索罗金、金斯伯格、盖格等开始使用。当代社会学所说的社会分层主要是指依据一定具有社会意义的属性,社会成员被区分为高低有序的不同层级的过程与现象。

自文艺复兴以来,西方社会一直以“天赋人权、人人平等”为口号来整合社会,然而“追溯历史或探寻宇宙,人们还未曾发现完全无等级的社会”。分层作为人类社会的一个属性具有客观实在性。与其他事物一样,分层也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促使社会要素在各个层面协同完成既定的社会功能,保持社会稳定和持续(功能主义);另一方面导致社会内在紧张和社会变革(冲突理论)。从社会动力学的角度来说,“分层能使人们把握社会系统的主要力线”。

社会学的理论和概念为我们提供了观察和认识社会的特定视角。期刊是人类交流科学知识的社会化系统,对于同一个专业领域的期刊,在主办机构、编辑队伍、审稿专家、作者群等方面都有较大的差别,直接导致了期刊办刊条件的差异,影响期刊的学术水平。学术水平的不同使得期刊在学术共同体中所获得的认同度产生差异,认同度的差异直接导致期刊的地位差别。因此,期刊分层是社会分层在期刊界的自然延伸,“期刊的级别是期刊的一种属性”。正如严建新所说,科学技术期刊在学术维度上的分层现象是客观存在的,即使没有公认的分层标准,学术共同体中的成员对本专业不同期刊的学术水平也会有一个模糊的共识。

2 我国期刊分层的历时分析

我国常见的期刊分层模式主要有三种:①按期刊主办单位的行政级别划分;②按期刊是否获奖划分;③按期刊是否是核心期刊划分。1992年,北京大学图书馆出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简称《总览》),这是我国期刊分层标准嬗变的分水岭。在此之前,期刊分层的主流是依据刊物主办单位的行政级别;在此之后,期刊分层的主流是依据一种期刊是否属于核心期刊。按照是否获奖对期刊层级的划分在学术界产生的影响微乎其微。

中国社会有着浓厚的“官本位”传统,政治一直居于社会生活的中心,社会生活的其他要素一直围绕着政治稳定的目的不断地优化重组,行政级别一向受到人们的重视和认同。我国对科技期刊和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实行基于行政级别的分级管理制度。虽然“这种分级不是以期刊质量、学术、技术水平为划分依据,而是从期刊髓记的行政管理机构来确定的。因此,不能说地方性期刊的质量、学术、技术水平低于全国性期刊”。但是,“国家”、“地方”的行政分级管理方式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认同感,亢接为科研管理部门根据期刊的行政级别对期刊学术水平进行判定提供了合法依据,进而导致了基于期刊行政级别对论文学术水平的评价。一些学者指出:“长期以来,在申报、评定科研成果及晋升职称工作中,虽然国家并无规定,一些单位却按主办单位的行政级别划分刊物等级,并据此判断科技论文的学术质量,而且颇具普遍性”。

虽然这种行政性的期刊分层方式不是最合理的,但是在没有更好的期刊质量分级出现之前却有其存在的合理性。部级期刊的主办单位大多拥有较为雄厚的物质资源,这为主办一种优秀的学术期刊提供了良好的物质条件。部级的期刊主办单位拥有强大的智力资源储备,汇集了大量的学术精英。他们用较高的学术鉴赏力对期刊稿源进行审核,从而为期刊学术质量提供可靠的保证;在缺乏优秀稿源的情况下,他们自己就可以成为文稿的重要来源。这些独特的优势是地方性期刊所不能比拟的。

1991年6月,国家科委新闻出版署颁布了《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指出:“科学技术期刊,按期主管部门分为全国性期刊和地方性期刊。全国性期刊是指国务院所属各部门、中国科学院、各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管的期刊;地方性期刊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委、厅、局主管的期刊”。这一文件的颁布,成为以行政级别对期刊进行分层的合法依据,标志着以行政级别为标准的期刊评价方式发展到顶峰。

物极必反,在以行政级别进行期刊评价走向顶峰之时,一股孕育了十多年的潜流在默默涌动,正准备取而代之,走向期刊评价的前台。这股潜流就是核心期刊。

核心期刊是一件“舶来品”,其理论基础是布拉德福定律;也有学者认为布氏定律和加菲尔德的引文分析理论、普赖斯的文献增长与老化定律(特别是研究峰值理论)三者共同构成了核心期刊的理论基础。

1973年,《国外书讯》杂志率先译介西方的“核心期刊”理论及国外科技核心期刊表。20世纪80年代,国内图书馆界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信息的选择和收集问题:一方面期刊的数量和价格均在快速增长;另一方面经济建设刚刚起步的国家无法为图书馆提供更多的经费来应对期刊数量和价格的增长。如何以有限的经费实现文献收集的信息密度和使用价值最大化成为整个图书馆界最为关心的问题。核心期刊理论使图书馆界看到了解决这一难题的曙光。图书馆人本着“学以致用”的目的纷纷投入到核心期刊的研究当中。随着时间的推移,对核心期刊遴选指标和遴选方法的研究不断深入,80年代末,“核心期刊”由一个“舶来品”顺利实现了“本土化”着陆;核心期刊的概念也在“本土化”进程中逐渐渗透到图书情报界以外的学科领域,特别是科研管理界。

核心期刊的影响力之所以能成功地从图书情报界拓展到整个学术界,是自身特质与时代要求共同作用的结果。核心期刊的理论基础是经典文献计量学定律,主要根据载文指标和引文指标测量的数据而得到。马克思说:“一种科学只有在成功地运用数学时,才算达到了真正完善的地步。”基于统计数据的核心期刊披上了“科学”的神圣外衣,这使它比基于行政级别的期刊分层方式的科学性大大增强。1987年以来,中国科学界开始采用国际通用的科学计量指标评估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实绩。核心期刊作为科学计量的期刊分层方式,迎合了科研管理部门定量评价的管理需要。

在学术界,研究人员一直存在着弱化行政对学术进行干预的要求,对基于行政级别的期刊评价方式诟病已久。有学者指出这种评价方式“阻碍科研成果的传播速度,影响众多期刊提高质量的积极性,影响评奖、评职的公正性”。因此,学术界强烈要求建立基于学术水平的评价机制。核心期刊理论所使用的文献

计量指标满足了学术界长期以来弱化行政评价的要求,而且其中的引文指标在一定程度上也符合研究人员对学术水平进行评价的需要。在期刊编辑界,核心期刊的“动态性”打破了基于行政级别的静态期刊分层,引入了竞争机制,势必得到广大处于行政弱势地位的期刊编辑人员的支持。

虽然自核心期刊引入科研评价领域之后,也引起了期刊编辑界、学术界的不少非议,但是核心期刊已经成为当前期刊评价和科研成果评价的主流却是不争的事实。

3 现行期刊分层方式的局限性

从基于行政级别的分层模式到基于核心期刊的分层模式,期刊评价完成了静态分层到动态分层的转变,这无疑是我国期刊分层体制的一次巨大进步。而且这种转变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研究成果从行政评价转到学术评价。然而,核心期刊作为期刊分层和研究成果评价的工具,也受到学术界、期刊界的质疑和批判。究其原因,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考察。

3、1 分层目标和使用目的的背离

我国的学术期刊大都集中在首都和省会城市,为了便于对期刊进行审批和管理,根据期刊的主办单位的级别向不同级别的出版管理机构进行申报批准,产生了“国家”、“地方”的期刊层级差异。这种分层方式本身不具有任何学术水平评价的成分,也并非为了评价期刊的学术水平服务的,更毋庸扩张到由期刊的学术水平进而判定研究成果的学术水平。因此,基于行政级别的期刊分层方式对研究成果进行评价,在逻辑上是行不通的。

如前说述,核心期刊研究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解决如何以有限的经费实现所收集的信息密度和使用价值最大化,它的原始功能在于“获取高密度的情报源”,从而有利于专业图书馆建立基本馆藏,指导读者浏览专业期刊。虽然引文指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期刊的学术水平,但是有些学者认为并非纯粹的对期刊学术水平的评价”。

无论是基于行政级别还是基于核心期刊理论的期刊分层方式,它们的本质目的都不是为了评价期刊和研究成果的学术水平而设立的。这两种期刊分层方式均被科研管理部门借用,作为评价科研成果的手段和工具。分层目标和使用目的的背离,是导致学术界对这两种期刊分层方式批判的根本原因。

3、2 二元对立的期刊分层观及其导致的结构紧张

基于行政级别和基于核心期刊理论的期刊分层方式,产生了一个共同的后果――二元对立的期刊分层观。尽管有些学者将基于行政级别的期刊分层引申为“中央(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的三级结构,但是仍然无法摆脱“中央”与“地方”的基本分层格局。核心期刊所导致的二元对立的分层局面更为明显,通过各种核心期刊表的确定,全国的学术期刊“以是否‘核心’被区分为两大壁垒”。在现行评价系统和研究人员投稿动机的共同作用下,二元对立的期刊分层观导致了期刊界的结构紧张。

现今,许多学术机构将核心期刊作为科研考核的一种标准。一家期刊是否被评为“核心期刊”,直接关系到期刊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如果一份学术期刊未被评为核心期刊,则意味着刊登的论文无法得到评价系统的认可。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研究人员在投稿时会将非核心期刊作为自己的第二选择。优秀稿源是期刊发展的生命线。在现行的社会评价机制和研究人员的个人选择机制的共同作用下,非核心期刊无法或很难竞争到一流的优秀稿源,选稿也成为一种吃核心期刊“剩饭”的过程。

在面临稿源困境的同时,非核心期刊还面临着巨大的经济压力――订购量的不断下滑。学术期刊的主要购买者是图书馆,核心期刊的原始功能就是为图书馆订购期刊提供依据。一份学术期刊如果不是核心期刊,也就意味着丧失了众多的图书馆买家,结果导致发行收入的锐减。虽然我国的学术期刊的办刊经费主要来自于主办单位的拨款,但是核心期刊评定导致的非核心期刊发行量的下降,无疑剥夺了期刊争取更好的办刊条件的可能性。

《国土与自然资源研究》的常务副主编宿伯杰说:“1993年,笔者所办的期刊的收稿量和订数分别比1991年陡降30%和3l%,至1996年,定数比1991年下降了52%。这与1992年《总览》的出版有立竿见影的因果关系。”一些学者也指出:“这种将学术期刊腰斩为二(核心期刊与非核心期刊),并将之与学人的利益挂钩的做法,实际上使得学术期刊界原本有序的自由竞争变得非常不公平,学术资源的分配和流向完全为所谓的核心期刊所左右”。最终在学术期刊界产生了核心期刊的“马太效应”和非核心期刊的“贫困恶性循环”,致使学术期刊被划分二元对立的“核心”与“非核心”两大阵营。

3、3 粗放式的分层结构无法胜任科研成果评价的使命

期刊编辑界、学术界除了从学理上“质疑‘核心期刊’的评价功能”,认为核心期刊作为期刊评价和科研成果评价的工具是“无可奈何的功能误用”;还从形式上对核心期刊的评价功能展开批驳。

基于行政级别期刊分层将“期刊只划分为部级、省市级期刊”,基于核心期刊理论的期刊分层将“期刊级别只划分为核心期刊和非核心期刊”,这种二元对立的粗放式期刊分层模式未能做到“拉开档次”,“不适宜在大范围内笼统采用,不然就会出现《中国社会科学》和《中国音乐教育》平级的滑稽现象”。钱荣贵也指出:“现行的‘核心期刊表’没有对入选期刊进行分级处理,是不是发表在同一类‘核心期刊’……上的文章,其学术质量都一样呢?显然也不是如此。”

因此,这种二元对立的期刊分层模式作为期刊评价和研究成果评价的有效性和准确性较低,不能很好地胜任期刊评价与科研评价的职责、完成科研评价对学术研究进行有效导引的社会使命。

4 期刊分层对核心期刊理论的坚守与拓展

期刊分层是一种客观现象。朱克曼认为:“在科学界,分层现象是普遍存在的。个人、团体、实验室、科研机构、大学、期刊杂志、研究领域和专业、理论、方法等等都依照威望高低划分了连续又界限明确的等级”。

“社会地位构成了社会分层的标准”,“决定了个人对社会资源的占有”;依据社会地位的差异,我们可以把握社会基本结构以及由它制约的社会运行状态。期刊分层的标准是什么?现行的主流期刊分层方式――核心期刊理论,从文献密度和引文规律两大维度揭示了期刊的分层现象,它是否能够准确揭示期刊的结构特征呢?如果答案是肯定的,为什么会产生载文和引文集中与分散的规律?如果答案是否定的,更为合理地界定期刊分层、揭示期刊结构的标准是什么?哪些因素会对这一分层标准产生影响?期刊个体通过何种机制获取这些有利的影响要素,实现自身在层级结构中的流动?作为期刊分层的结果,被揭示的期刊结构能否作为期刊评价和论文评价的工具,从而使其具有学术评价的功能?这些正是期刊分层研究所要直接面对的问题。

期刊分层,不是要现有的核心期刊理论;而是在现有的期刊评价实践的基础上,结合社会分层和核心期刊的相关理论,从学理上对学术期刊的层次结构

进行更为准确的揭示和阐释。从本质上说,期刊分层是对核心期刊理论的坚守与拓展。

4、1 对核心期刊理论的坚守

期刊分层理论秉承核心期刊理论的基本逻辑前提――期刊界存在着等级差异的层次结构。对差异的承认与揭示,使核心期刊在期刊界引入竞争机制成为可能,“使得众多的学术期刊从过去那种缺乏外在评价、自我感觉良好,转向了以提高学术质量、吸引优质论文、优化学科选题、增强编辑责任为目标的追求”。期刊分层将继承发扬核心期刊的期刊评价功能,推动期刊界的有序竞争。

期刊分层继承核心期刊的学术评价功能。陆伯华认为:“核心期刊的功能归结起来有两点:一是管理功能;另一是评价功能”。在人类进入信息爆炸的叫代,作为学术界正式交流系统之一的期刊,其不可推卸的功能体现在“首先评价知识,其次传播知识”。一份经过严格评审的期刊论文,“它的首要功能是作为一种知识声明,宣布它已经得到科学家的同行的评价和承认;其次要功能是传递信息”。因此,期刊“最最重要的考虑因素是‘质量控制’,而不是速度”。可见,期刊对研究成果的评价功能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因此,期刊分层通过对期刊结构的揭示,有利于比较论文之间的学术水平,具有学术评价的功能。

布迪厄认为:“众所周知,科学仍朝着取得完全自主化的目标迈进。在这个过程中,人们能把社会审判乔装成科学审判,为特有的社会越权现象披上了科学的理性外衣。”对于期刊――这个科学交流的特殊“场域”来说,核心期刊理论最为突出的贡献在于,它将对学术期刊的评价权从基于行政级别的“社会审判”手中夺回,初步建立了学术期刊基于载文指标和引文指标的“科学审判”机制,增强了“科学场”的自主性和独立性。期刊分层坚持从学术共同体的集体利益出发,坚守期刊评价权回归学术界这一基本立场。

4、2 对核心期刊理论的拓展

期刊分层研究,不仅继承核心期刊理论的优秀传统,还从内容和形式上对核心期刊理论进行完善。

核心期刊的理论基础是文献离散与分布定律,核心期刊的判定主要依据文献计量学的指标。因此核心期刊的确认主要是对大量的期刊文献所呈现出的数理规律的宏观描述和显示;换言之,核心期刊的划分,是从文献出发的,无关社会,所以核心期刊的分层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屏蔽了社会因素的干扰,呈现出文献资源的某种原生态。以《总览》为例,它所使用的指标从1992年版的3个扩展到2008年版的9个,从这些指标“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出,‘核心期刊’的遴选主要是从两个方面来考察和选取期刊的:一是期刊的载文数量;二是期刊的载文质量”。这种评价模式的前提是将期刊视为一个独立运动的主体,指标所反映的实质是期刊本体的特征,各种指标的取值成为期刊本体特征的量化反映。然而,这一评价模式的重大缺陷之一在于,忽视了社会性因素对期刊学术水平的影响。学术期刊作为学术共同体进行学术交流的平台,它始终是社会的产物,社会的分层以及不平等必然会影响和干扰到期刊的生态和发展。因此,学术期刊中必然存在社会因素的影响,从而使其在中观和微观层次上表现出复杂性和多样性。在核心期刊理论成为主流期刊评价模式之前,基于行政级别的期刊评价之所以能够盛行很长一段时间,正是因为它对影响期刊学术水平的社会因素给予了充分的关注和肯定;而核心期刊的分层方式,完全抛弃了这一优点。社会分层理论在核心期刊理论中的引入,能更真实地反映学术期刊的环境和生态。由此产生的期刊分层理论能对核心期刊理论进行一定程度的补充和完善,从而使其更贴近真实的期刊生态。

传统的“一刀切”式的期刊评价方式,不仅导致了期刊两大阵营的紧张与对立;这种粗放式的二元结构也不利于期刊评价功能的发挥。事实上,思想界早已对二分法在认识论中的局限展开了深刻的反思,这也是当代社会学界对社会结构认识以“阶层”分析代替“阶级”分析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对期刊的评价,理应打破二分法的限制,树立多元层次观;从粗放式的期刊分层结构突破到精细型的多元结构,以便更为真实地反映期刊的结构特征。期刊的集团性结构的呈现,有利于完善期刊对科研成果的评价功能;同时,也有利于完善评价机制对期刊个体的激励功能。根据弗鲁姆的期理论,激励的效果受三个变量影响:努力――绩效的联系,绩效――奖赏的联系,和吸引力。现行的核心期刊理论,对于处于上层和底层的期刊均无法发挥期评价的激励功能,只能对处于结构中层的期刊产生激励效果,促进他们为进入核心期刊集团而做出努力。多元分层观的期刊分层理论,有助于期刊个体进行更为准确的自身定位;有利于管理部门根据期刊的不同层次,开展具有针对性的评价方式,全面发挥期刊评价对期刊个体的激励功能。

科研成果的社会评价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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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EB/OL]、(2015-11-03)[2016-07-16]、/、

[4]JAN F,BART V、Innovation studies――the emerging structure of A new scientific field[J]、Research Policy,2009(2):218-233、

[5]张治河,周国华,胡锐,等、创新学:一个驱动21世纪发展的新兴学科[J]、科研管理,2011(12):143-151、

[6]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发展理论[M]、何畏,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73-74、

[7]JOE TIDD、Managing innovation: integrating technological,market and organizational change(3rd Edition)[M]、London:John Wiley & Sons,2005、

[8]汪信砚、创新:哲学社会科学的生命之源[J]、江汉论坛,2014(8):12-19、

[9]王伟光、开创有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之路[J]、学术界,2012(1):231-233、

[10]李涛、项目管理(第三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151、

[11]王红、不同质量观下的质量保证与评估方式选择[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2(1):58-60、

[12]谭春辉、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机理研究――基于利益相关者的视角[J]、社会科学管理与评论,2013(2):16-23、

[13]韩映雄、科学研究活动中的不同利益主体及其质量观[J]、辽宁教育研究,2005(4):17-19、

[14]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改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意见[EB/OL]、[2016-07-16]、、

[15]袁振国、立足创新大力提高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J]、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7(5):8-14、

科研成果的社会评价篇8

关键词:模糊数学;科技成果;奖励;评价系统

中图分类号:O159

1 科技成果奖励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科技成果奖励是一种社会行为,是国家政府部门对科技人员劳动成果的一种物质奖励和荣誉,其本质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知识、对人才的尊重。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初步形成了国家、行业、地方相结合,多层次、多奖种、全方位的科技奖励体系。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推行了适合于我国国情的科技奖励政策,对于促进我国科技创新、经济振兴和社会进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奖励工作的不断深入,科技成果奖励工作中仍旧存在一些问题。分析这些问题的原因,可归结为以下几方面:当前的科学研究体制不够完善;科技成果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和公平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奖励体制与社会分配体制配套不好;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过于笼统;其他干扰因素等。

2 系统各类指标体系及权重的构建

针对目前科技成果评价方面的不足,结合国家新的科技奖励条例,经过对专家、科技人员及科技管理人员等多方咨询,本研究确定科技成果评价指标体系为3个一级评价指标、8个二级评价指标和18个三级评价指标。见表1、表2所示。

表1 科技成果评价一级指标体系及权重

一级指标名称 理论成果权重确定(参考) 应用成果权重确定(参考) 专家意见

1技术水平 0、4 0、3

2成果价值 0、4 0、3

3成果效益 0、2 0、4

2、1 技术水平。技术水平是衡量科学研究成果科学性、创新性与先进性、研究的难易复杂程度、成熟性及完备性等情况综合指标体系。为量化评审过程,技术水平下面设置了科学性、创新性与先进性、研究的难易复杂程度、成熟性及完备性等四项二级指标。同时为了从不同角度对二级指标进行评价和对二级指标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和量化,在此二级指标下又增设了9个三级指标。

2、2 成果价值。成果价值是评价一项科技成果实用性的重要指标,是衡量一项研究成果对科学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对科学理论的丰富作用、对实际应用的指导作用和意义。为了使一级指标成果价值易被理解和界定,在成果价值下设了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两个评价指标。学术价值是指成果在科学理论、知识创新等方面上的作用和意义,而应用价值则是成果对实际工作的指导意义,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前景。为了从不同角度对二级指标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进行细化、量化和评价,在此二级指标下又设了4个三级指标。

2、3 成果效益。成果效益是指一项科研成是要所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了使一级指标成果效益易被理解和操作,在其下设定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两个二级评价指标。二级指标下又设了5个三级指标。对于应用性强,可以开发、转化的应用性成果,在重点考虑其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考虑其社会效益。

3 评价指标体系的评价标准

对本系统的三级评价指标,根据优秀、良好、一般、差、较差设置了A、B、C、D、E五级评价标准。现以一级指标技术水平,二级指标科学性和三级指标研究方法的科学性、研究结果可靠性、研究资料完整性为例,见表2。

表2 科技成果评价标准

一级指标名称 二级指标名称 三级指标名称 等级及涵义

A B C D E

1技术水平 1、1科学性 1、1、1科学性 很科学 科学 比较科学 有疑问 有较大疑问

1、1、2可靠性 很可靠 可靠 比较可靠 有疑问 有较大疑问

1、1、3资料完整性 很完整 完整 比较完整 缺材料 缺主要材料

4 模糊综合评价方法数学模型建立

(1)评价集合的建立。要评价科研成果的某项指标T,首先确定被评价对象(指标T)的评价因素集U和评价等级集V。设被评某项指标有m个基本因素,可以看作一个集合,各个因素是这个集合中的元素,称此集合为评价因素集,用U表示,则:

U={U1,U2,……Ui,……Um}

又设每个被评价因素有n个等级,它也可以看作一个集合,称为评价等级集。每项等级是该集合中的一个元素,如用V表示,则:

V={V1,V2,……Vi,……Vn}

(2)权重系数A的确定。为反映各因素的重要程度,需要对各因素赋予一定的权重系数。设U1的权重系数a1,U2的权重系数a2,……,Um的权重系数am,由各权重系数组成的集合称为权重集,也即权系数向量,记为:A=(a1,a1……am)其中ai为第i个因素指标的权重系数,且ai∈[0,1]。

(3)进行模糊综合评价。利用模糊矩阵的合成运算公式B=A・R对评价对象进行模糊综合评价,即:

式中, (j=1,2,……,n),其中向量B{b1,b2, …… bn}即为最终求得的结果,可根据其结果得出评价对象的被评价程度。

为了便于更客观的比较和增加评价直观性,通常用分数来表示评价结果,为此,常常对等级因素赋值,一般设V1,V2,……Vi,……Vn分别为等差系列分数,则综合评价结果为:

F即是对科研成果的某项指标T进行单层次模糊综合评价所获得的分数。实际科技成果评价涉及因素多、层次较多(即层次数为N),首先对各层次评价因素进行分解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合成后得到上层因素指标的评价结果,不断重复上述过程,直到最顶层的评价因素为止,从而得到所有因素指标的评价结果。

总之,本研究结合国家新的科技奖励条例、科技成果的特点和内涵建立了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了具有三级评价指标的评价指标框架,并基于模糊数学理论建立一套科学性强、操作简便的综合评价系统,本评价系统具有结果清晰,系统性强,较好的解决了模糊的、难以量化的问题,非常适合各种非确定性问题,特别是科技成果评价问题,为科研管理部门和机构提高成果评价的客观性及准确程度提供了依据。

参考文献:

[1]王明明,申赵、我国科技成果评价新趋势及启示[J]、知识经济,2013(04):47-48、

[2]陈洪梅,陆娜、新形势下科技成果评价机构服务机制探索[J]、科技管理研究,2011(07):34-35、

[3]李琳,张立德、关于科技成果评价体系的几点思考[J]、中国医药指南,2011(06):88-89、

[4]陈洪梅,熊思勇、应用技术类科技成果评价指标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1(08):4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