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的主要估值方法(精选8篇)
金融资产的主要估值方法篇1
【关键词】危机;公允价值;顺经济周期;副作用;启示
公允价值会计计量的产生源自经济环境的不稳定性和经济虚拟化带来的不确定性,2006年我国的新会计准则体系中,金融工具、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17项具体准则中,按国际会计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会计计量概念。新准则明确地将公允价值作为会计计量属性之一,改变了我国以历史成本作为单一会计计量属性的传统。公允价值会计计量在国际范围的推行虽然几经波折,但一直被认为是会计计量的发展方向。而2008年爆发的美国金融危机暴露了其顺经济周期效应,一些金融业人士将矛头指向美国会计准则,认为公允价值会计准则夸大了次债产品的损失,放大了次贷危机的深度和广度,对加重危机起到了推波助澜的副作用,公允价值一度成为了众矢之的[1]。公允价值是否已经不适应时代要求,是否需要新的会计计量方式代替公允价值计量,我国正在推行的公允价值会计是否应该止步等等一系列问题成了我们亟待解决的课题。
一、公允价值顺经济周期与金融危机的关系分析
(一)公允价值计量的涵义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2006年正式《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57号――公允价值计量》,根据公告,公允价值是指在计量日,在市场参与者之间进行的有序交易中,销售一项资产所能获得或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认为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者负债清偿的金额。公允价值估价的确认依据有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交易价格,指在活跃市场上存在相同的资产或负债报价时,使用该报价对公允价值进行估价。第二层次是类似资产报价,指活跃市场上虽然没有相同但有相似资产或负债的价格信息,根据相似资产或负债价格确认估价。第三层次是模型定价技术,指市场上不存在关于资产或负债可观察到的相关信息时,应用本层次的定价方法估价,包括矩阵定价法、现值技术等[2]。可见,以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能反映金融资产的真实价值,符合公允价值的经济实质,也具有可操作性。但是,在市场发生突变时,例如由于金融危机导致市场信心丧失,出现恐慌性“贱卖”资产的时候,资产卖方处于非理性状态下,其交易地位很难与交易对手保持平等。此时,市场报价类似于资产快速变现时的“清算价格”,不符合“持续经营”的会计假设前提,市场报价就不再是确定公允价值估价的最优选择。
(二)公允价值顺经济周期对金融危机的加剧作用机制
从经济发展周期角度来看,随行就市的公允价值会计助长了经济周期性的波动。法国银行联合会曾警告说,公允价值计量在泡沫时期可以增强幸福感,在危机时期会使恐慌情绪不断放大升级。尤其在经济周期中的特殊阶段或者临界拐点处,其有显著放大作用。公允价值会计使资产负债表的扩张或者收缩速度明显加快,从而促使泡沫膨胀或萧条加剧。
在本轮金融危机中,公允价值会计的顺经济周期效应加剧了金融危机的深度和广度。从理论上说,在一个信息对称且市场有效的环境中,会计信息不会对市场产生任何影响。但是,现实的金融市场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投资者也并非完全理性,市场常常受心理、情绪等行为因素影响。在信息传递的过程中,公允价值会计已成为一个市场趋势的追随者。在金融危机中,会计信息完全可能引发市场恐慌气氛,短期内引发市场大幅波动,对金融市场造成致命的冲击。美国金融危机爆发过程中,60名国会议员联名写信给美国证监会,要求暂停使用公允价值计量。他们认为,失灵的市场常常意味着没有什么价格可以让银行作为基准来“盯住”,如果银行不必按市值给其资产定价的话,金融危机就会消退。这种说法虽然不一定符合事实,有其片面性,但一定程度上却说明在有限理性的市场中,公允价值会计信息可能存在很大的负效应。
金融危机中涉及的主要产品为场外产品,既缺乏活跃的市场价格,也缺乏相关产品价格。根据公允价值会计规定,不具第一层次与第二层次的价格信息,可以根据模型来定价。然而,当某一金融机构出现危机,需要卖出相关资产,由于缺乏相应活跃市场,通常采用拍卖的方式。而一旦拍卖价出来,就为同类资产提供了参考价。而根据谨慎性原则和公允价值会计准则,企业须在报表中迅速反映,相应计提大量的减值准备。这样账面遭受巨额损失,又降低了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为了达到监管的要求,他们不得不收缩信贷规模并在短期内加大资产抛售,进而又对金融工具的市场价格带来新的下降压力[3]。面对天文数字般的账面损失,投资者的预期被降低,纷纷抛售手中的债券,导致金融产品的市场价格新一轮的下跌,企业也被迫再次确认减值损失。如此往复,便陷入了“价格下跌--资产降低--预期下降--恐慌性抛售--价格进一步下跌”的恶性循环,金融产品和投资者信心均因此而螺旋式下降。次贷危机也随着资产价格和投资者信心的下降恶化成全球性金融危机,最终演变成经济危机。
(三)金融危机中显现的公允价值会计的优势
公允价值会计准则加强了财务信息的透明性,特别是在经济下滑期间公允价值的信息更为重要,取消公允价值只会打击投资者的信心,并带来更大的不稳定性。虽然公允价值会计在金融危机的蔓延中充当了“催化剂”,“助推器”作用,金融危机中也暴露了公允价值计量的一些弊端,但不能因此而放弃公允价值计量方式,公允价值会计计量仍然是未来会计计量方式的发展方向,它的优势仍不可埋没。
首先,公允价值会计更好的坚持了会计计量的相关性原则,能够即时反映企业存在的风险。对金融工具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可以有效地避免和减少金融机构及其交易人员故意掩盖投资过程中的成败得失。如果金融产品的市场价格已下降,根据公允价值会计准则,会计报表中披露的是当前市场价格而非成本价格。在金融危机中,公允价值会计计量迅速的反映了金融产品市价下跌的事实,向市场传达了泡沫和危机存在的信息。其次,公允价值会计计量更好的适应金融创新的需要[4]。衍生金融工具的杠杆性特征使得其交易只需要很少的甚至不需要初始净投资,历史成本计量对其无能为力,只有公允价值才能对其进行准确的确认和计量,而且新的金融产品的成本用历史成本也无法衡量,因此用公允价值对新兴金融产品进行估价,使得金融创新有了可靠地计量依据。
二、危机中公允价值会计顺经济周期的矫正
公允价值会计确实在金融危机中有一定的副作用,但绝不是金融危机的根源所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最新发表的《全球金融稳定报告》(global Financial Stability Report)对于这一问题也给出了答案。报告指出,如果市场的透明度高,参与者能够及时得知财务状况的情况下,较高的公允价值波动性不一定会带来问题,所以说归根结底金融危机的产生主要是市场的透明度不高,信息不对称现象严重等问题所造成的。相比其他计量属性来说,公允价值仍然是目前更优选择。但金融危机的爆发也是对它的一场考验,说明其在运用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我国的公允价值会计计量应根据市场发展状况继续完善推行,不断提高会计信息披露的可靠性和相关性。
市场与会计准则本身就是一个相互影响的过程,一个更相关和适合的会计准则能更好地促进经济的发展,市场运行过程中与之出现的各种摩擦反过来又促使准则的反思和完善。金融危机发生后,为加强市场约束和促进金融稳定,削弱公允价值会计在危机中顺周期效应,各国开始采取措施修订和改善公允价值会计准则的框架。
2008年9月,针对非活跃与非理性市场情况,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了采用公允价值会计处理方式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要求企业在为资产确定其公允价值时,如果该类资产缺乏活跃的公开市场交易,则可以通过内部定价,包括合理的主观判断来确定其公允价值。这意味着SEC允许公司可以更大程度运用合理判断来确定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2008年10月,IASB也宣布修改会计准则相关条款,允许会计主体在异常情况下可以对非衍生金融资产重新分类。对债券资产的重新分类意味着如果公司有意愿且有能力持有到期,可以按分类当天的市价入账,而不必随波动的市值计算浮动盈亏。IASB和FASB在2008年底分别在伦敦、诺沃克和东京召开了三轮圆桌会议,会议围绕金融资产减值、公允价值的选择权、公允价值计量以及相关披露问题展开了讨论,并识别出关于公允价值计量中哪些是趋同项目需要立即进行调整,哪些需要留作长期项目的一部分[5]。国际IMF在《全球金融稳定报告》中也指出,公允价值计量应采取诸如改进估值技术、采用频率高的简短报告,提供有的放矢的风险披露等手段进一步改进公允价值会计准则。2009年4月FASB投票决定放宽按公允价值计价的会计准则,金融机构在使用公允价值方法对金融资产进行估值时,可拥有更大的自主判断空间。允许金融机构在证明市场不流动价格不正常的情况下,用其他合理的价格估算方法来估算自己的资产价格。从而使这部分资产不至于因为股价模型导致的价格偏低而造成过多的资产减记。FASB同时表示,如果一家机构认为自己持有的资产只有在资产到期后才会出售,而不会用作交易来投机,那就不需要根据“非暂时性损失”原则来进行减记。这样在金融危机中价格大跌之时,银行可以通过认定部分资产为持有至到期资产,而避免用市值计价,以避免大规模减记的发生。
三、目前我国采用公允价值会计计量的约束条件分析
(一)市场环境尚不成熟健全
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引入,解决了我国会计计量中资产、负债由于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所导致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背离,会计信息缺乏决策相关性的问题。然而该计量属性应用的前提是存在较为成熟的资本市场。近几年我国经济虽取得了飞速发展,然而市场化程度不高,公平的交易环境尚在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中。二级市场发展相对落后,流动性较差、监管存在诸多漏洞,基于其市场信息获取公允价值的可靠性相对较低,对绝大多数资产和负债而言,很难找到可以观察到的市场价格。盲目推行公允价值会计不但难以达到公允,反而可能导致会计信息在丧失可靠性的前提下,也丧失了决策相关性。
(二)高素质会计人员匮乏
公允价值会计要求会计人员不但要精通会计,还应熟练掌握计算机、财务管理、金融等相关知识。我国目前的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参差不齐,大多数会计人员仅仅停留在熟练地进行账务处理这一层次。在新准则体系下的财务人员不但是报表的编制者,还应该是合格的评估师。新准则的推行和公允价值的应用赋予会计人员更宽泛的职业判断空间,增加了会计人员基于自身经济利益或迫于企业管理层压力而违背诚信原则的可能性,客观或主观的影响公允价值会计的可靠性和相关性。
(三)公允价值计量理论模型可操作性差
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允价值可依次根据活跃市场价格、同类或类似资产的活跃市场价格或估价技术评估来确定,即公允价值的确定,除受人为因素影响外,主要受制于市场的活跃程度与估计技术水平的高低。对于缺乏相关市场价格的资产和负债,确定其公允价值需要依赖于第三层次的方法进行计算。但是,对于风险特定相似的金融工具,估价模型计算出的公允价值有可能产生较大差异。如果不同机构根据不同的假设使用不同的模型,其公允价值及对损益账户的影响在不同机构之间可能不可比,并且为管理层留下很大的操纵空间,与公允价值会计的目标相违背。对于外部审计、评级机构及监管机构来说,证实通过模型获得的公允价值是否可靠将极其富挑战性。花旗银行2007年在估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时使用了800多个估价模型。随着金融工具日益多元化,确定公允价值过程中隐含的不确定性定也越来越多【6】。我国普遍采用的将未来现金流折现的方法,公允价值根据未来各期的现金流量,折现率和折现期计算,这三个因素在判断时都存在较大的弹性,难以保证其估计结果的合理性。
(四)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
要有效运用公允价值会计计量必须消除操作过程中的人为操纵问题。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仍存在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的问题,“内部人”为了实现其自身的利益,利用“内部人控制”进行上市公司与其大股东之间不正常的关联方交易,公允价值会计计量成了关联方之间随意制定价格的工具。在粉饰经营业绩报告、伪造盈利的行为中,上市公司会在资本市场中利用债务重组、资产置换、投资行为调节利润,使其公司瞬间扭亏为盈。这些行为极大地扰乱了资本市场的秩序,违背了推行公允价值会计计量的初衷。
四、后危机时期完善我国公允价值会计的对策建议
从长远上看,公允价值会计能较好的反映企业的市场价值和盈利能力,体现会计信息质量可靠性与相关性的统一,促进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之间的协调。应借鉴国际经验,做到未雨绸缪,最大限度的降低公允价值会计计量的顺经济周期效应,缓和危机发生时对我国经济体系的冲击。
(一)健全公允价值计量的市场环境
积极培育各类资产市场,建立健全健康、有序而又丰富、活跃的市场体系是实施公允价值计量的基础和重要保障。公允价值的可靠性问题一直是公允价值计量的最大弊端,市场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公允价值会计计量时可获得相关价格信息的充分性和计量结果的可比性,最终影响到公允价值的可靠性。我国应继续推进市场化改革,加强政策扶持,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完善资本市场结构,丰富资本市场产品,拓宽资本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只有建立更有效的活跃的资本市场,才能为各层次尤其是第二三层次的公允价值估价提供环境保障。
(二)审慎运用,建立非常时期应急竞争机制
公允价值会计计量在我国会计准则中的运用还处于初期阶段,所产生诸多的经济后果还还未完全显现,因此应当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通过这次金融危机可以看到,对于公允价值会计计量,即使是曾经运用得游刃有余的西方国家,在危机中也还是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无论是国际会计准则体系还是美国会计准则体系,公允价值所涉及的重要概念以及许多实际重大问题还没有得到完全解决,并且它的实施确实会对银行业乃至整个金融体系产生重大影响和冲击。我国在推行公允价值时,必须加强对其认识,在与国际上关于会计计量的理论、实务和准则规范的发展趋势接轨的同时,还应充分考虑我国具体国情,研究市场经济状况以及会计计量实务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应对非常时期下的应急竞争机制,在类似金融危机的非常事件发生时,使资产负债表泡沫不致因公允价值的顺经济周期作用而被放大,维护市场信心和稳定参与主体情绪。
(三)建立独立的第三方公允价值评估
我国的资产评估业经过十多年发展,执业标准和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业务领域和服务对象不断扩大,社会监督作用不断加强。对公允价值会计实施独立的第三方评估能够为公允价值计量的客观真实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可以有效解决不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造成的“内部人控制”问题。资产评估所确定的价值通常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资本保全状态,能够从计量单位与计量属性两方面完善会计的配比原则,真实反映企业的价值,能够合理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提高财务信息的相关性可以更有效地提供会计信息。
首先,资产评估是一种专业活动,从事评估业务的机构应由一定数量和不同类型的专家和专业人士组成,评估活动专业化。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人员对资产价值的估计判断,都是建立在专业技术知识和经验的基础之上,所作估价是一种专业判断,只要误差在一定范围内,都可认为是市场均衡价格的反映。
其次,第三方公允价值评估的独立属性提高了评估意见的公正性。独立性是资产评估的基本特征,也是资产评估的灵魂。独立性原则使资产评估师免于利益冲突,从而奠定正直与客观的执业基础。因为是与公允价值评估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评估活动服务于资产业务的需要,而不服务于资产业务当事人任何一方的需要。既保证了评估的公允性,又起到了监督作用。
(四)加强对公允价值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
公允价值会计在我国的运用还处于起步阶段,公允价值会计准则的框架还不完善,公允价值计量的经济环境和市场条件还不成熟,所以公允价值会计计量的认为操作空间较大,必须对公允价值的运用应持适度、谨慎的态度。在公允价值计量的信息披露方面,应要求会计主体增加对公允价值信息的表外披露,包括公允价值是如何确定的,所用估值方法预计存在的变动、所用模型的假设、导致价格变动的原因以及风险披露[7]。加强对公允价值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从制度监管等外部环境上保障公允价值准则计量的可靠性,有利于保证公允价值会计的合理使用,保障其在我国的有序推行。
(五)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培养高素质会计人才
继续深化体制改革,实现彻底的政企分开,让企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竞争主体。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真正纳入到法律框架内,严格依照《公司法》的要求规范运作。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对《公司法》中有关公司运营的具体规则进行完善和修订,使其更臻完善。公司组织体制和领导体制,要严格按《公司法》运行,要完善董事会的组成和董事的行为规则,包括健全董事会的组成规则、完善董事会的产生规则、推动董事会运营的合理化,尤其是要强化董事会的监督职能等。三是监事会的监督必须到位,这包括加强监事会的组织、充实监事会的职权,切实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之内,公司董事会职权内决策事项,政府不进行干预和审批。
通过多途径引进和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会计人才。在加强对现有会计从业人员的再培训再教育的同时,改革高校教育方式,为未来培育符合现实需要的创新复合型人才。或者从国外发达国家引进相关人才,直接借鉴引用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技术。
参考文献
[1]夏雪,张孝友、会计公允价值计量问题研究[J]、现代会计,2009(3):12-16、
[2]李金秀、暂停抑或修订公允价值计量――基于次贷危机讨论[J]、财会通讯,2009(9):73-76、
[3]章承涛,陆丽琴、金融危机下的公允价值研究[J]、管理观察,2009(5):186-187、
[4]宋文秀、金融危机下对公允价值的再认识[J]、财会研究,2009(12):37-39、
[5]李杏梅、在金融危机中审视公允价值[J]、商场现代化,2009(5):324-325、
[6]周英、金融危机引发的公允价值之争及其最新发展趋势[J]、会计研究,2009(6):21-25、
[7]张妍,何玉润、金融危机下的公允价值:美国的经验、教训及其借鉴[J]、会计之友,2009(6):7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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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的主要估值方法篇2
关键词:金融不良资产 评估 资产处置
一、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的主要方法
(一)假设清算法
假设清算法是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中,使用最广泛的方法,是在假设对债务人或债务责任关联方进行破产清算偿债的情况下对债权可能受偿程度进行分析的方法。
适用范围:与债务有关的企业或相关的责任关联方(可以获得最近财务状况和其他的基本信息,而且通过合理可信的财务数据分析)。一般此类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相对简单,资产分布区域集中,经营条件困难。具体可表现为严重亏损或现金流严重不足。
具体公式为:
债务人一般债权偿债能力系数=(有效资产-资产项优先扣除项目)/(有效负债-负债项优先扣除项目)
债务人一般债权可受偿额=(特定债权总额-优先债权受偿金额)×一般债权偿债能力系数
债务人可获受偿额=一般债权可受偿额+优先债权受偿额
保证人所获受偿额=(债权总额-由债务人所获受偿额)×保证人一般债权偿债能力系数
可回收额=债务人可获受偿额+保证人所获受偿额
受偿比例=不良债权受偿金额/债权总额×100%
操作思路:企业进行清算偿债时,以企业的总体资产为基础、减去无法用于偿债的无效资产和实际不必偿还的无效负债,按照企业清算过程中的偿债顺序,考虑债权的优先受偿,以分析债权资产所能获得的受偿程度。
(二)现金流偿债法
适用范围:与债务有关的企业或相关的责任关联方(可以获得最近财务状况和其他的基本信息,而且通过合理可信的财务数据分析的)。一般此类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相对简单,资产分布区域集中,公司的经营状况可以维持。具体可表现为略有盈利或虽然亏损但仍能获取一定现金流。
具体公式:
可回收额=(未来N年净现金流折现值+期末可收回资产价值折现)/企业全部负债总额×特定债权总额
操作思路:现金流偿债法是根据近几年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对产品销售、企业管理、行业、市场等因素的影响进行考虑。然后在一个合理的未来业务范围内,对可以偿债的现金流和经营成本进行分析。最终将用企业未来的经营成果和因资产变现产生的现金流去清偿债务。
(三)信用评价法
适用范围:与债务有关的企业或相关的责任关联方(可以获得最近财务状况和其他的基本信息,而且通过合理可信的财务数据分析的)。一般此类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复杂,资产分布区域广泛,长期股权投资较多,企业经营状况较好,具体可表现为盈利。
具体公式:
贷款本金损失率=(贷款企业信用等级系数×贷款方式系数+贷款资产形态系数)-贷款企业信用等级系数×贷款方式系数×贷款资产形态系数
贷款利息损失率=(信用等级系数+贷款资产形态系数)-(信用等级系数×贷款资产形态系数)
操作思路:利用分析得出的企业财务指标结果,判定公司的信用评价等级。在分析信用评价等级和贷款形态的情况下,计算不良贷款的本息风险度等级,并以此来计算不良贷款本息折扣率和现值。
二、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评估理论的欠缺限制了发展
截至目前,对于金融不良资产评估行业,我国还没有较完整的评估理论体系,因为资产评估所遵循的评估规范和条例,主要是《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房地产估价规范》、《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等。然而这些规范只适用于实物性质的资产进行价值评估,不适合对金融类的不良资产进行价值评估。所以,对于那些非正常交易,非连续运行,无收入或收入减少的不良资产来说,它们几乎没有可以借鉴的规范条例。而且,根据《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的评估程序和评估办法也不尽相同。因此,我国应该建立一个统一的评估标准体系。不然,必然导致同一性质的不良资产的评估价值产生差异,进而也使这些不良资产处置的评估现值产生差异。
(二)评估价值产生的差异较大
在处置抵押物的不良资产时,时常发生实际处置价值与评估价值差异很大的现象。根据评估案例和交易情况的对比统计分析,得出评估值范围的误差一般是在14%左右。而我国金融不良资产得出的评估价值与实际处置价值之间的差值,却远远超过这个范围。主要原因如下:1、对于停止、倒闭的企业,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2、多数企业的财务会计信息是不连续、不完整、不完全的。3、一些不完全相关的其他评估数据不完整。4、由于历史的原因,一些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无法出示投资合同或协议。5、企业的少数房地产并没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等手续文件证明。例如,依据现有的评估惯例,只有委托方出具了评估对象的相关产权证明,评估机构才能对委托方拥有的合法资产进行评估。然而,在许多情况下,许多专业的评估机构在处理待处置的不良资产时,因待评估企业不能提供完整齐全的相关产权证明,导致评估机构很难确定评估对象的产权的所属价值,从而给评估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三)存在低估的现象
虽然业内普遍认为,评估机构给出的评估价值比实际处置价值要高。然而,仍然有少数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敢于违背职业道德规范,迎合评估报告的使用者,协助企业完成收购金融不良资产的违法行为,只为达到负债企业快速变现的目的和收购低估价值企业的需要。当然还有个别的金融管理公司人员和一些品质不好的潜在买家,故意直接或间接地干扰实际公允价值的确定,干涉评估人员的评估,从而影响到评估价值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四)非财务因素
一般情况下,在处置过程中,想要准确确认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价值结果是困难的。因为它的评估价值不仅受负债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而且还受到许多其他因素的影响。比如企业职工的安置还款意愿;企业未来发展的社会信用;企业的固定资产变现和债权到股权的转换;投资者企业现有的价值和未来企业的盈利能力;许多专业评估机构对企业现有资产成本方式的评估;对企业未来盈利的网络营销的影响;企业声誉;还有评估业未来的发展前景等。这些非财务因素,需要资产评估师在实际操作中多多积累经验。
三、完善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处置的建议
(一)研究编制相关的评估标准体系
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和一般性质企业的资产评估有很大的差异,它是一种特殊情况下的评估形式,在评估方法运用上应该有所不同。所以,应该在使用企业资产评估方法的基础上,根据金融不良资产的特性,认真探究金融不良资产的状况和结构特点。适当借鉴国外先进的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方法,从而制定适用于我国的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标准体系。
(二)对非市场因素进行有效的评估
在实务中,评估价值与处置价值之间将会有不小的误差幅度,非市场因素就是其中重要的因素之一。非市场因素问题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与国家的市场化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有关。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应该制定出具体的规则和方法,建立公允价值的资产评估体系,并基于非市场因素具体分析,进一步调整价格分析结果。在满足法律、企业、政府和其他方面需求的情况下,进行适当的配置和调整,最终提出最佳的解决方案。
(三)加强行业建设,提高专业能力
应加强行业建设的诚信,提高从业人员的诚信道德标准,营造一个良好的从业环境。制定可以让人接受的收费标准,提高评估机制的规范。调动评估机构对评估工作的参与积极性,快速推动评估工作的发展完成进度。评估人员应当注意提高专业的评估能力。由于这类资产比一般的资产评估业务要更加繁琐和复杂,所以要求相关的评估人员拥有广泛的知识内涵。因此,为了把评估工作做好,要求相关的评估人员每年必须进修学习专业知识,保持和提高评估专业能力。实施严格的评估程序,以确保评估方法的正确使用。
评估人员要建立风险防范意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基于职业的责任感,严格执行指导建议和准则规范。评估在实施和分析过程中,应该积极寻找有用的信息,仔细探究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以提高这类资产的评估价值。此外,关于评估方法,还应对其范围和前提的使用谨慎考虑,为正确评估不良资产提供保障。
(四)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
由于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涉及到各个方面,有时可能涉及到几个部门,导致各个部门都有可能对其评估程序进行干涉,对相关的评估人员提出各自不同的要求,这就需要强调各部门之间协调的重要性。通过协调统一政策、统一要求,减少部门之间很多不必要的摩擦。如果只由评估机构的人员单独去配合工作,这个任务很难完成。如果行业管理部门能积极参与,这不失为一个更好的解决办法。
参考文献:
1、李刚、我国金融不良资产分类管理研究――基于价值重估的视角[D]、北京:中央财经大学,2011、
2、权熙哲、运用战略并购处置中国不良资产的研究[D]、上海:上海交通大学,2007、
作者简介:
金融资产的主要估值方法篇3
金融不良资产评估问题对策
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是指,在金融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对评估对象的确定,评估方法的公允程度和合理性以及评估价值类型的选择。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是伴随着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和使命出现的新生事物,多数是债权资产的评估,而且国家目前对债券资产评估还没有统一的操作规范,在评估过程中会出现许多新的问题需要加以探索。本文就目前金融不良资产评估过程中仍存在的一些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对策做简单分析。
一、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评估理论需不断完善
对于目前的金融不良资产评估行业,我国还没有比较完整的评估理论体系,我国资产评估所遵循的评估规范和条例主要有《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房地产估价规范》等,而这些规范不适用于金融类的不良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只适用于事物性质的资产进行价值评估。所以,对于那些非正常交易,非连续运行的不良资产来说,它们几乎没有可以借鉴的规范条例。尽管《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吸收了各方关于不良资产评估的经验,但仍存在许多局限性,并且金融不良资产管理公司处置的评估办法和程序也不尽相同。因此,我国应建立一个统一的评估标准价值体系。
(二)部分债权性资产的产权依据不足
资产管理公司在对委托和评估机构对金融资产的处置过程中进行相关的咨询和评估过程中,往往需要一些债权性的资料。由于这些数据资料中有些还不能够提供一个较为完善的财产产权证明,从而就加大了评估中介对其评估目标确定产权性质和数量的难度系数,给评估这一环节带来了不少的阻碍。有些资产作为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分割的主要资产,在进行债权转让时具有一定的转让价值,导致处置结果和评估结论明显脱离,给债务企业恶意隐匿资产提供了可乘之机。
(三)评估价值产生的差异较大
根据交易情况和评估案例统计分析,得出评估范围的误差为14%左右,而我国金融不良资产的处置价值和评估价值之间的差值,远远超出这个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1、多数企业的财务会计信息是不完整、不连续、不完全的。2、一些不完全相关的其他评估数据不完整。3、企业的少数房地产并没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等手续文件证明。4、对于停止甚至倒闭的企业,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5、由于历史的原因,一些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无法出示投资协议和合同。
(四)没有统一的计费标准
对于不良资产的评估类型主要有股权类和物权类两种,评估形式包括信用评价法、模拟拍卖法、假设清算等方法来确定一个企业的偿债能力。评估方法的不同也使其工作量不同,我们应根据不同的评估方法制定不同的计费标准。目前资产管理公司采取的多是将可回收的债权或拟处置的债权作为新的底线和计费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评估中介对不良资产评估分析的主动性。
二、解决我国金融不良资产评估问题的对策
(一)制定相关的金融资产评估方法标准体系
金融资产评估与一般的资产评估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所以,呼吁有关职能部门尽快制定金融机构不良资产评估标准,尽快解决债权评估和偿债能力评估中可能出现的政策、理论和法律等方面的问题。在工商企业资产评估方法的基础上,认真研究金融资产的结构特点、状况、以及金融资产重组的要求和政策,借鉴国外先进的金融资产评估方法,制定出更加完善的标准体系。
(二)使用合理的评估产权依据
对于出现评估资料不完整、产权依据不足等的情况,在处置金融资产的过程中,应该以实质重于形式作为根本,实事求是,详尽的对其进行概况分析。对于本身就已经拥有一些支配和控制权的那些金融资产,只要在事实上给予控制人一种经济方面的收益,那么就应该考虑在一边方面的评估。然后在以重要性为目的,通过对内部的了解和对外部的观察,分析贷款户的经营状况和偿债能力,其中调查的内容包括与之相关的行业信息分析、财务分析报告、公司年报以及资信评估报告等资料的核实情况。再针对每一笔金融贷款的具体运作情况,将各类风险贷款状况划分为不同类型,并加以归类,能够更加准确、快捷的核定每笔贷款的最终评估价值。对已经出现的评估资料不完整和产权依据不足等各种情况,只要有借款人和贷款人都能够确认的资产转让协议,并且具备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都可以作为评估产权的依据。
(三)对非市场因素进行有效的评估
为了解决非市场因素问题,应制定出具体的规则,基于非市场因素具体分析,建立公允价值的资产评估体系,更进一步的调查价格分析结果。满足法律、政府、企业以及其他方面的需求的情况下,进行适当的调整和配置,提出最佳的解决方案。
(四)尽快出台有关不良资产评估的计费标准。
金融资产的主要估值方法篇4
[关键词]公允价值公允价值会计会计准则实证研究
公允价值会计(FairValueAccounting)是指以公允价值作为资产和负债的主要计量基础的会计模式。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衍生金融工具的大量产生,人们日益关注对企业商誉、衍生金融工具等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和计量。由于历史成本计量的会计信息缺乏相关性和及时性,使得现行财务报告过度关注历史、成本和利润,忽视未来、现金流和价值。公允价值会计因其潜在的高度相关性,受到了人们的高度重视,其运用已经从金融工具扩展到传统领域。在西方国家中,美国对公允价值会计的研究和应用一直走在前列,IASB、澳大利亚、英国等在制定会计准则时也不同程度地采用公允价值作为其计量基础。本文对公允价值在西方国家的应用状况以及学术界对公允价值的实证研究进行比较全面的回顾。
一、公允价值在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中的应用
公允价值的会计准则可以分为两类:一类针对金融工具,另一类针对非金融工具。90年代以来,由于金融工具的迅速发展,对金融工具,尤其是衍生金融工具进行确认和计量的要求十分迫切,SEC力主使用公允价值取代历史成本会计。1990年,前SEC主席Breeden就指出:历史成本计量的财务报告对于预防与化解金融风险毫无用处,公允价值信息是最相关的财务数据,提倡金融机构和所有上市公司采用公允价值会计。80年代后期储蓄银行业的金融危机使得FASB相信,公允价值为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了更相关和有用的信息,因此,一反其以往审慎的态度,明显转向SEC的立场,了一系列旨在推动公允价值应用的会计准则。
公允价值运用于金融工具首次出现在1984年FASB的SFAS80《远期合同会计》中。1986年,为了解决由于历史成本会计引起的对投资、衍生金融工具和其他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问题,FASB启动了金融工具项目,旨在为金融工具及其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提供指引,并促生了一系列针对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披露和计量的会计准则。这些准则的见证了公允价值的运用从表外披露逐渐过渡到表内确认的过程。其中,SFAS105、107、115、119、126要求主体对公允价值信息进行表外披露。例如,1991年的SFAS107要求所有企业在财务报表或附注中披露相关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1994年的SFAS119要求披露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SFAS115、133、137则要求主体对公允价值进行表内确认。例如,1993年的SFAS115要求企业在报表中直接报告短期交易性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因此,未实现的损益将直接反映在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中。
FASB认为公允价值是金融工具最相关的特性,并将这一立场在1998年的针对衍生金融工具和套期业务的SFAS133中作了充分说明,但遭到金融实务界的强烈反对。早在1993年,银行业就曾干预FASB要求企业对债权和权益证券投资的会计处理采用公允价值,当时FASB不得已进行妥协,最终的SFAS115只要求交易性证券的损益在损益表中确认,可供出售证券的损益在股东权益中确认。SFAS133虽然再次遭到实务界的强烈反对,但FASB还是态度强硬地这一推行公允价值的会计准则(Zeff,2004)。
1990年,IASC金融工具项目筹委会批准了“原则公告草案(DSOP)”,要求经营性(或交易性)金融资产和负债应以公允价值计量,但不包括投资和筹资项目(汪祥耀等,2004)。1992年的IAS30《银行和类似金融机构财务报表中的披露》规定银行至少应披露包括企业源生的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日的投资、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以及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等在内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1995年的IAS32《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要求企业对每一类已确认和未确认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披露公允价值信息,标志着公允价值在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的应用。1997年,IASC和CICA共同了《金融资产和负债会计》讨论稿,表明了所有金融工具都要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立场。1999年的IAS39《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取代了IAS32的部分披露条款,完整地规定了以公允价值对金融工具进行确认、计量的具体做法。
1996年,英国的ASB了《衍生产品及其金融工具》讨论稿,打算在制定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方面分两步走,先披露,后确认和计量。1998年的FRS13《衍生工具与其它金融工具一披露》要求主体在附录中分别作文字披露和数字披露,并对其金融资产和负债进行分类,提供每一类别的公允价值信息。2004年12月,ASB了一系列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新准则,包括内容基本上与IAS32和IAS39相同的FRS25《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和FRS26《金融工具:计量》。FRS25就披露和列报两个方面对FRS13的规定作了修正,要求增加信用风险的数字披露,对货币风险的数字信息则不作要求。
FRS26填补了计量方面的空白,要求所有交易性的衍生工具以及金融资产和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产生的变化在损益表中确认;而所有其他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产生的损益在总确认收益表中确认。
1996年,澳大利亚AASB和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准则委员会在IAS32的基础上了AASB1033/AAS33《金融工具:列报和披露》。该准则规定主体应对每一类别的金融资产和负债(无论是否确认)的公允价值信息、确定公允价值的方法以及重要的假设加以披露。2004年7月,为了与其第4号政策报告书“国际趋同和协调政策”相一致,AASB在重新修订的IAS32和IAS39的基础上了AASB132《金融工具:列报和披露》和AASB139《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并于2005年1月1日开始实施。
二、公允价值在非金融工具类项目会计准则中的应用
1、非流动资产的重估增值
对于非流动资产的重估增值,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IASB、英国、澳大利亚、荷兰等允许对非流动资产进行重估增值;美国、加拿大等不允许对非流动资产进行重估增值。
2004年修订的IAS16《不动产、厂房和设备》规定主体进行后续计量时可选择成本模式和重估价模式。IAS40《投资性房地产》规定主体可以选择以成本减去折旧或者公允价值(脱手价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化立即在损益表中确认。
英国对重估增值的应用主要体现在有形资产上,企业对重估增值的项目和时间选择比较随意。1999年的FRS15《有形固定资产》规定企业有权对有形资产进行重估价,被重估价的有形固定资产的账面金额应该是在资产负债表日的现行价值。
澳大利亚处理重估增值问题的系统性比较强,重估增值可应用于有形资产、长期投资和无形资产。和英国不同,上市公司至少每三年对非流动资产根据估定市价进行重估,而且必须针对同一类别中的所有资产(Aboody等,1999)。2001年的AASB1041《非流动资产的重估价》规定非流动资产可以以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重估价会计处理方法与IAS16一致。
2、资产减值
1995年IASC在IOSCO支持下启动了“核心准则”项目。其中,1998年的IAS36《资产减值》规定,如果资产的账面金额超过通过使用或销售可收回的金额,该资产应视为已经减值,企业应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英国FRS11《固定资产和商誉的减值》对资产减值的确认原则与IAS36基本一致,但FRS11采用了有别于IAS36“销售净价”的“可实现净值”概念。
2001年FASB的FAS142《商誉和其他无形资产》规定对不进行摊销的无形资产(如商誉)每年作减值测试,包括对无形资产公允价值和账面金额的比较。同年的SFAS144《长期资产减值与处置会计》规定减值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SFAS144用“不折现的现金流量”来判断是否减值,与IAS36和FRS11有较大区别,对资产减值设定了更高的“门槛”。澳大利亚AASB1010也规定主体应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对“可收回金额”的定义与美国一致。
3、其它非金融工具项目
从1982年的IAS16开始,IASC/IASB了一系列把公允价值运用到不动产、租赁、养老金和企业合并等项目的会计准则,如IAS17《租赁会计》、IAS19《雇员福利》和IFRS3《企业合并》等。IAS41《农业》把公允价值会计运用到农业方面,比FASB更进了一步。IFRS2《股票基础的支付》规定在支付日用公允价值计量所有以权益清算的股票基础的支付以及以现金清算的交易,公允价值的变化在损益表中确认。
除了针对金融工具项目的会计准则外,美国FASB也了一系列针对资产和负债项目运用公允价值的会计准则。例如,SFAS114《债权人对贷款减损的会计处理》要求金融机构按照预期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贷款的市价或其抵押物的公允价值,对已经发生价值减损的贷款重新计价,并将减损计入当期损失。如果其预期现金流量再度发生变化,金融机构必须对这些贷款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因此,SFAS114是公允价值会计发展上的一大飞跃(Zeff,2004)。
英国的FAS13《租赁会计》应用公允价值来确定在交易发生日资产负债表中融资租赁的金额以及当交易发生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折旧成本要报告的损失的金额。SSAP21《租赁和租购合同会计》要求根据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孰低的原则确定入账价值。FRS2《附属企业会计》、FRS3《报告财务业绩》、FRS6《收购与兼并》、FRS7《购买会计中的公允价值》对企业合并中公允价值的应用给出了权威性的准则规范。澳大利亚AASB上个世纪90年布的一系列会计准则和指引则要求主体披露资产的脱手价格(ExitPrice),包括对私有企业可收回金额测试、养老金计划托管人持有资产销售价格、自生和重生自然资产、雇员权利现值的使用、租赁和货币资产及负债等。
三、FASB《公允价值计量》准则草案主要内容
2003年6月,FASB启动了制定《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的计划,并于2004年6月征求意见稿。
美国各界对此反应十分热烈,FASB一共收回93封来自工商企业界、审计机构、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投资机构和价值评估机构的反馈意见书,这些意见基本上代表了美国社会各界对公允价值计量的看法。在对反馈意见进行充分讨论后,FASB于2005年10月了准则工作草案,并计划在2006年第二季度正式《公允价值计量》准则。
FASB《公允价值计量》准则草案包含公允价值定义、估价前提、估价技术、公允价值层级和披露等内容。草案给出的公允价值定义特别强调了现实交易、脱手价格、市场参与者、参考市场等问题。指出现实交易是反映计量日市场环境的有秩序的交易,而不是强迫性的交易,强调企业持续经营的状态。脱手价格(exitprice)为与资产相关的未来现金流入以及与负债相关的未来现金流出的市场估计提供了一个直接的估量(测度),因此是形成公允价值计量基础的价格,这与FASB的SFAC6对资产和负债的定义是一致的。FASB认为,“市场观察到的价格包含了所有市场参与者对一项资产或负债的效用、未来现金流量和现金流的不确定性以及市场参与者承受这些不确定性的程度的一致看法”(SFAC7)。而随着主体进行不同的商业活动,参考市场和市场参与者也有所不同,FASB从主体的角度承认这些不同,认为参考市场是主体对资产或负债进行交易时最有利的市场,即出售一项资产可以获得最高金额或转移一项负债可以支付最低金额的市场①。
基于资产使用的最大化和最佳化(thehighestandlaestuseoftheasset),准则草案提出了两个估价前提。当市场参与者能够使资产保持目前已经安装好的或与其他资产配套成组使用的状态,就构成了“在用估价”前提;当市场参与者不能够使资产保持目前已经安装好的状态或资产只能单独使用而不能与其他资产配套使用时,就构成了“交换估价”前提。公允价值的估价技术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为了确定估价技术的选择,准则草案建立了一个区分各种属性优先次序的公允价值层级。具体来说,就是根据相对可靠性把各种属性分组成为五个层次,把最高优先权分配给反映在活跃市场上同类资产或债务的开列市价的市场属性(第一层次),把最低的优先权分配给企业属性(第五层次),并阐明了中间各层级的属性(第二到第四层次)。虽然各种属性的可用性及其相对可靠性会影响估价技术的选择,但公允价值层级所关注的并不是估价技术本身。
准则草案规定企业必须披露相关的数量信息和文字信息,帮助信息使用者评估用于计量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的使用范围、形成公允价值估计的属性以及公允价值计量对利润产生的影响。
注释:
①需要说明的是,参考市场上资产和负债的价格是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边际直接成本(theincrementaldirectcosts),没有就交易成本进行调整。FASB认为,交易成本是交易的特征,而不是资产和负债的特征,应该依照其他适用的会计公告的条款进行说明。
主要参考文献
金融资产的主要估值方法篇5
一、有关背景
为了提高金融资产会计信息质量,改善并简化金融资产计量方法,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与美国财务报告准则委员会(FASB)在2008年共同成立了金融危机咨询专家组(FCAG),就金融危机引发的财务报告问题,提交了关于简化金融资产分类、谨慎计量收益、改进财务报告以提供恰当金融资产信息的研究报告。根据该研究报告,IASB于2009年启动了制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RS9)的项目,计划用RS9替代正在实施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IAS39)。RS9项目计划分三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分类和计量,第二阶段为减值方法,第三阶段为套期会计。截至目前,就第二阶段减值方法相关内容,IASB先后了三份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三种金融资产减值计量方法。
二、金融资产减值方法分析比较
IAS39采用实际损失法(已发生损失法)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即当且仅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一项金融资产(或一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发生的一个或多个事项导致该资产发生了减值,并且该损失事项影响了可靠估计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时,才确认该金融资产发生了减值。这种损失的递延确认,高估了金融资产的前期收益,影响了报表使用者的信息判断。为此,IASB决定在RS9中采用预期损失方法,即基于预期的未来事件和风险,对金融资产进行减值计量和报告。
(一)预计损失法2009年11月5日,IASB了其首个减值征求意见稿———《金融工具:摊余成本和减值(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意见稿中,IASB提出了预计损失法,通过调整金融工具的实际利率来计量预计损失。与IAS39中已发生损失法在初始计量时不考虑预计风险相比,预计损失法要求在金融资产初始计量时即对其存续期间所有预计损失进行估计,并确定对应的实际利率,该实际利率一经确定将不再调整。对预计损失的估计可以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确定,也可以以一组金融资产为基础确定;预计损失的依据可以来自内部历史数据,也可以来自同行业的相同或类似数据。在金融资产存续期的每个计量日,均使用该实际利率确定相应期间的收益,同时对该金融资产剩余存续期内的预计损失进行重新估计,重估额与上一个计量日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方法对预期损失的估计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且为恶意调节盈余提供了操作空间,不利于客观计量金融资产价值和风险管理。
(二)分类的预计损失法2011年1月31日,IASB和FASB联合了第二个减值征求意见稿———《金融工具:减值(增补征求意见稿)》。首个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认为,预计损失法比实际损失法具有前瞻性和合理性,但实务中不易操作。增补征求意见稿提出会计主体可依据资产违约概率和损失程度,将金融资产分成好账户和坏账户两类。好账户包含那些在资产负债表日不存在损失的金融资产,反之则为坏账户。好账户的预计损失根据时间比例法和未来可预测期法孰高确认预期损失。时间比例法可采用直线法和年金法两种算法,根据资产组合的加权平均账龄与加权平均期限的比例来摊销预期损失。未来可预测期法是指根据资产组合的历史风险特征,来估计信用损失的未来期限,该期限最短不少于12个月。而对坏账户应按照该账户可预估到的风险损失,按剩余存续期分配的数额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开放式组合金融资产的减值问题,好账户后续期间发生的预期损失变化,将在金融资产剩余期限中进行摊销,不需再对初始预期损失及其损失的变化进行追溯。当组合金融资产的可收回性变得非常不确定时,则可将该账户转为坏账户。分类的预计损失法在考虑风险管理基础上,降低了金融资产减值计提的复杂性,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预计损失法的实务操作问题,但仍面临一些新的问题。一是对好账户、坏账户、未来可预测期等概念的理解,不同使用者间存在较大差异。二是预计损失的计算仍过于复杂,实际操作中,需要对金融资产的期限、预计损失的估计及摊销方法进行估量选择,以分别按时间比例法和未来可预测期法来计算信用损失,估算的工作量较大,没有实现IASB与FASB期望降低金融资产价值计量复杂性的初衷。
(三)预计信用损失法2013年3月7日,IASB了第三个金融资产减值征求意见稿———《金融工具:预计信用损失(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基于货币时间价值的预期信用损失三阶段模型,即将金融资产的减值计量分为三个阶段,通过采用不同的方法来计提金融资产预计损失,计算及列报金融资产的预期收益。信用损失是指资产负债表日后特定时期内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导致的预期在金融资产到期前无法收回的现金流损失。具体来说,第一步: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低信用风险或初始确认后信用质量没有显著恶化的金融资产。对该类金融资产,按照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确认减值准备,并根据资产的账面总额(即不扣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来计算预期收益。第二步:初始确认后信用质量显著恶化但没有客观减值迹象的金融资产。对该类金融资产,按照生命周期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确认减值准备,但仍按该资产的账面总额计算预期收益。第三步: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客观减值迹象的金融资产。对该类金融资产,按照生命周期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确认减值准备,即主体应当确认金融资产到期前所有预计信用损失。并按该资产的账面净额(即扣减预计信用损失的金额)计算预期收益。预计信用损失法相比较前两种计量方法,在减值计量的复杂性上有所降低,且进一步实现了风险管理的目标要求,但仍存在概念模糊、类别转换倚重主观判断等问题。例如,IASB没有对违约事件进行明确定义。因此,在使用预计信用损失法时,必须进行主观判断,但是由于不同金融资产的特征和风险状况差异较大,因而会计人员在界定违约事件并计提减值损失时会有不同的理解和判断,进而影响金融资产价值的客观性和可比性。
三、对我国的影响及建议
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背景下,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我国作为IASB的成员国之一,也需适时修订相关会计准则。同时,随着国内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报表使用者对金融资产相关信息的列报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不断提升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可比性,充分发挥会计在防范金融风险中的作用,帮助企业和金融机构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有用的决策信息,2012年9月,在征求部分金融机构、中央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意见基础上,就RS9的截至2013年生效的相关准则,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征求意见稿)》,对金融资产计量、减值列报等情况进行征求意见,以期降低准则执行难度、提高可操作性,以简洁有效的准则条款来计量和披露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时,为实现金融资产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公允列报目标,我国需在RS9准则制定过程中充分争夺话语权,通过对中国特殊情况和特有问题的研究总结,提出有说服力的证据和意见反馈给IASB,力争采用对我国有利的减值方法,满足会计报告信息质量要求。此外,我国也要借鉴国际研究成果,做好金融工具减值准则实施准备工作。
(一)加强数据库体系建设。从已公布的三种金融资产减值方法看,预计风险损失需要大量的数据支撑,数据质量直接影响着预期损失估计的可靠性和公允性,进而影响报表使用者的业务决策和风险管理。因此,应重视数据库体系建设,通过整合分析市场数据、风险数据和行业数据,来提高数据的可获得性和资产减值的可计量性。
(二)提高会计人员素质。预期损失法对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提出了较高要求。为降低预期损失计提的主观性和复杂性,RS9要求会计人员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确认和风险估计、验证,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这就需要会计人员熟练掌握减值计提方法,并能对减值计提方法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比较,以保证金融资产价值的如实计量和披露。
金融资产的主要估值方法篇6
一、《金融世界》对商标进行评估的背景
1、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商标的作用越来越得到重视,成为企业特别是消费品生产企业的最重要资产。近20年来美国经济界出现的体现商标重要性的一些现象使人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从而加强了对商标进行评估的必要性。
2、根据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商标等无形资产非是外购获得的,一般不得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这样的会计处理使得宝贵的无形资产无法为公众认知,而企业要求正确反映其拥有的无形资产价值的呼声越来越高。
基于上述矛盾,许多评估公司、财务公司等都开始进行研究,试图通过汇总分析市场、财务和会计信息,确定无形资产的价值,但没有形成权威的理论和方法。美国《金融世界》基于“无表资产应当评估,而且可以通过一定的科学方法评出”的思路,组成了6人专家小组进行研究,希望找出评估商标的准则性方法。经过研究分析,他们认为英国InterbrandGroup公司的方法十分科学,于是决定采用该公司的方法评估商标的价值。从1992年开始,他们试图对世界最具影响的商标进行评估,到现在已经由最初的几十个扩展到300多个商标。
二、《金融世界》商标评估方法的思路《金融世界》在进行评估时,并没有全部采用各相关公司的实际数据,而是通过咨询财务分析师、商会、阅读财务报表甚至咨询被评估公司竞争对手等方法收集可用数据,当然有时也会从公司直接获得。这是因为基于以下几点考虑:(1)避免与其客户之间产生任何利益关系;(2)公司实际财务数据不易全获得;(3)公司实际财务数据由于会计政策、管理效率等不同,同样收入的企业资产规模差距很大,或者同样资产规模的企业收入相差很大,缺乏直接可比性。
《金融世界》对产品商标的评估思路具体表现在下列公式中:使用该商标产品的全部收入×该行业的一般利润率=该商标产品的营业利润-正常的合理投资利润=调整后的商标营业利润×(1-所得税率)
=商标纯利润×强度系数=商标价值三、对《金融世界》商标评估方法的评价《金融世界》所采用的商标评估方法之所以广泛流行并具有相对的权威性,有其合理之处:一是其评估思路与传统无形资产评估中的收益法基本相同,即合理预测该无形资产所带来的超额收益,并予以折现,计算评估的价值。因此,它实际上并不是一种独创的商标评估方法,而是对传统收益法的发展。二是《金融世界》的评估十分重视评估假设,每一步运算都不仅仅是数学意义上的计算,而且是严格建立在经济条件假设基础上的计算。离开这些严格的假设,计算的结果就没有任何意义。这再次揭示了商标评估价值是建立在假设基础上的理性估算,脱离这些假设谈论评估结果没有任何经济意义。因此在引用商标价值结果时必须同时披露所有的假设条件,否则会引起不必要的误导。三是《金融世界》在商标评估过程中,并没有完全采用各相关公司提供的数据资料,并且也不收费,从而保证了商标评估的独立性,因而也具有了相对的权威性。
但是,我们也应当认识到《金融世界》的评估方法存在许多缺陷,不能认为是一种完美的评估方法,只是作为该期刊的地位而使得这种评估方法广为人知。它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金融世界》所采用的商标评估方法并未对超额收益进行分割,其评估结果与其说是商标价值不如说是包括商标在内的一揽子无形资产价值。如果将这部分价值全部归结为商标,其结果必然是夸大了商标的价值和作用。二是商标强度系数无理论基础,也未进行实证分析,主要基于主观判断,很难说服人。三是正如《金融世界》所强调的,其评估方法主要适用于日常用消费品评估,因为只有消费品的商标强度才可以根据事先确定方法进行估计,而对大量的工业品商标评估并不适用。
通过以上分析,国内的相关企业和组织可以得到两点启示:
1、有助于提高我国企业对商标资产价值和商标评估重要性的认识。《金融世界》的评估方法揭示了商标是具有资产价值的无形资产,商标价值表现为能给企业获取超额利润的潜能,它与企业盈利水平和综合市场实力紧密相关。这就要求我国企业切实提高商标和商标资产的意识,实施有效的商标战略和策略,培育和提升企业的商标价值,使商标资产成为企业核心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
金融资产的主要估值方法篇7
关键词: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方法;多元回归
中图分类号:F83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2670(2014)05-0021-05
一、引言
随着金融体制的改革和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的推进,金融不良资产处置机制与业务工作开展越发成熟,其价值评估方法也引发了学术界的广泛研究。
国内学者普遍认为对金融不良资产进行价值评估意义重大,并探讨了目前国内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秦Z[1]将资产评估方法定义为评估执业人员估算资产价值的技术手段,并认为其对资产评估结果合理性有着重要影响。李跃[2]认为国内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存在评估理论严重滞后、债权性资产债权人不清晰、制度环境与评估方法存在缺陷等问题。谭小蓓[3]认为国内评估理论滞后于评估实践,部分债权性资产权属不清,产权依据不足,金融不良资产的处置进度与评估咨询报告质量的矛盾突出。
另外,部分学者则对目前的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方法进行了重点研究:宋雨舟、于倩[4]将评估方法定义为评定估算资产价值的技术手段,并重点分析了当时国内主要运用三种基本的评估方法,即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张成文、王福和[5]具体分析了假设清算法在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中的适用范围、应用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优化政策。李晓炎[6]探讨了在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中使用交易案例比较法时,如何采取优化的措施来提高可操作性及评估精度,并从交易案例的选择、交易案例的修正、比较调整因素的补充等方面进行了分析。汪柏林[7]对德尔菲法在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中的应用前景、收敛性检验的必要性进行了讨论,并对所选用的检验方法进行了分析。
综上所述,国内大部分学者都认同对金融不良资产进行价值评估的意义,但目前尚未在学术界形成权威且统一的价值评估方法,因此对金融不良资产的评估方法进行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际意义。
二、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方法的一种新思路
由于传统的评估方法存在一定缺陷,本文尝试从测算单户金融不良资产回收率的角度对金融不良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并使用多元回归分析方法,通过建立经验方程对具体案例进行验证。
(一)基本理论假设
对金融不良资产进行评估首先需确定影响价值实现的因素。本文假设:金融不良资产的价值与其回收率正相关,回收率越高,其相应的价值也越高。影响资产价值的因素主要有:(1)债务人财务及经营状况。债务人的财务状况主要指其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现金比率等财务指标,债务人财务状况越好,其还款的几率越大;而债务人经营状况的好坏又会直接影响其财务指标,从而间接影响其还款。(2)债权方式。按债权担保方式划分,债权资产可分为信用债权、抵(质)押债权、保证债权等三类:信用方式债权其追偿范围为债务人的资产,因此价值相对要低;保证方式债权,债权追索扩大,因此价值相应要高;抵押方式债权,由于较其他债权人有特定的资产保障,且拥有一定的财产支配权和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价值最高。(3)不良资产处置环境。影响不良资产处置的环境主要包括法律环境与市场环境。法律环境越完善,法律约束越严格,债务人逃废债务的可能性越小;市场环境越优越,金融不良资产变现渠道越多,资产回收比率越大。
根据以上分析,本文拟以单户金融不良资产的回收率为因变量,债务人目前拖欠债权本息、所属行业、所处区域、贷款用途、还款记录、经营状况、有无抵押/担保措施、贷款五级分类、有无法律诉讼作为自变量建立回归方程。假设其线性回归模型为:Y=β0+β1X1+β2X2+β3X3+…βpXp+μ,其中β0,β1,β2,β3,…,βp为p+1个未知参数,即需要求取的回归系数,Y为回归方程的因变量,代表单户资产的回收率,X1,X2,X3,…,Xp是p个解释变量,代表影响该资产变现的各种因素。当确定多元回归线性方程后,我们即可求取在一定置信水平下的回归系数,继而对单户资产的回收率进行预测,并以此为根据确定该不良资产的价值。
(二)历史数据搜集与处理
本文所搜集的不良资产信息均来自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湖南省、湖北省、广东省分公司2013年商业银行资产包收购案例中真实数据,收购债权真实,收购过程公开透明,不存在虚拟数据。同时,根据本文确定的回归方程解释变量,在选取数据时充分考虑了数据的相关性,避免相关性不明显的数据作为回归分析变量。所选取的案例数据如表1所示(由于篇幅限制,详表略):
表1案例数据单位:万元案例序号本息合计所属行业所处区域贷款用途还款记录经营状况有无抵押有无担保是否诉讼五级分类实际回收率1、武钢维尔卡钢绳制品有限公司20021、4工业省会城市资金周转有半关停无无否次级20、7%2、武汉国际会展中心股份有限公司8811、86服务业省会城市基建有正常有无是可疑32、1%3、美家龙健身器材有限公司2464、07工业地级市其他无正常无有是损失15、3%4、湖南骏N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530工业省会城市资金周转有正常有有是次级4、3%5、株洲新通铁路装备有限公司1852工业地级市资金周转无半关停无无是损失7、9%6、长沙有有实业有限公司1816工业省会城市其他有正常有有是损失9、2%7、科雷诺机械有限公司621、2工业省会城市资金周转有正常有有是次级12、3%8、同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74、24工业省会城市基建无正常有无是损失13、1%续表19、紫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504、7服务业省会城市资金周转有正常无有是次级30、6%10、合力热电有限公司2420、25工业地级市其他有关停有有是损失23、7%
以上搜集的历史数据未经过加工处理,大部分信息并非数值型信息,因而难以直接使用,因此在进行数据处理前需进行转换。转换思路如下:(1)贷款本息为非线性相关因素,在处理时取其自然对数;(2)企业所属行业与所属区域等变量接近正态分布,转换方式为:转换后数据=(原始数据-原始数据平均值)/原始数据标准差;(3)本文拟使用Eviews软件进行数据的回归分析,故所处行业、所处区域、贷款用途、有无还款记录、经营状况、是否有抵押/担保、是否诉讼以及五级分类的数据必须转换为数值分类指标,具体处理方式及结果分别如表2、表3所示:
三、结论
本文从传统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方法的局限性出发,采用计量经济学多元线性回归的方法,提出了估计单户不良资产的回收率及整体资产包的综合回收率,从而对资产包的价值进行评估的方法,即资产包价值为∑niYiMi=MY,其中Yi为单户不良资产回收率,Mi为单户不良资产的金额。尽管不同类型的金融不良资产具有不同的种类和价值表现形式,但由于对不同的金融不良资产进行估值时,其资产价值回收率都是需要考量的重要因素,故从资产回收率的视角来研究一般性的金融不良资产价值评估问题具有可行性。
采用该方法对金融不良资产进行价值评估,优势在于:第一,采用此方法对于金融不良债权资产包,特别是信用债权资产包进行,比传统的成本法或交易案例比较法更为科学、严谨,特别是在该资产评估对象为大宗对象且涉及大量复杂产权纠纷的情况下,与针对逐个评估对象进行传统评估的方法相比,可以极大地节约时间与成本;第二,对于非债券类金融不良资产,采用此方法进行价值评估,利用计量软件来进行定量分析,也可以避免交易案例比较法或专家打分法所固有的主观性与随意性。
同时,此方法也存在相应的弊端:首先,历史经验数据的真实可靠性与案例数量对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影响较大,对于评估机构与人员来说,运用此方法通常要求其找到足够多的、公开市场交易的且满足计量要求的样本,而这通常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其次,回归模型的构建、经验方程的建立以及计量过程中的变量与方程显著性检验,都涉及相关复杂的数理统计与运算,通常需要借助相关计算机程序与计量软件,单纯依靠手工计算难度较大;最后,采用此方法对金融不良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得到的不良资产回收率回归分析结果为区间结果而非绝对确定结果,不能将其作为不良资产处置的唯一依据,而应同时配合成本法、交易案例比较法等传统评估方法确定金融不良资产的最终价值,否则容易加大处置风险。
参考文献:
[1]秦Z、 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与资产评估结果合理性[J]、东岳论丛,2013(3):181-185、
[2]李跃、 金融不良资产评估问题及对策研究[J]、 国际商务财会,2009(9):34-35、
[3]谭小蓓、关于我国金融不良资产评估若干问题的思考[J]、企业家天地下半月刊(理论版),2009(2):46-47、
[4]宋雨舟,于倩、 浅析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方法[J]、才智,2009(25):170、
[5]张成文,王福和、 假设清算法在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中的应用[J]、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270-272、
[6]李晓彦、优化交易案例比较法在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中的应用研究[J]、 企业导报,2011(11):57-58、
[7]汪柏林、采用德尔菲法评估金融不良资产时的收敛性检验[J]、中国资产评估,2006,(7):36-41、
金融资产的主要估值方法篇8
关键词:金融工具 分类 评估对象 评估方法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工具分为三大类: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每大类中又包含若干内容。其中的权益工具,是能证明拥有某个单位的剩余权益即净资产的合同,从发行方的角度来看,权益工具就是某个单位发行的普通股和认股权等等。
2 金融工具的计量
按照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按公允价值确定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入账金额并进行后续计量。但是对于应收款项、贷款、持有至到期投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衍生金融资产,不能按照公允价值对其进行后续计量。
3 金融工具的评估对象
金融工具的评估对象是金融工具,包括基础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两类。基础金融工具是最初的、原始的金融工具,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衍生金融工具则是在原生金融工具基础上发展演变而来的具有以下三个特征的金融工具:一是价值随着金融价格、特定利率、价格指数等变量的变动而变动,合同的任一方与该变量没有特定的关系;二是对初始净投资没有要求或有很少的要求,企业无需支付现金、现金等价物或支付很少的现金、现金等价物就可以签订某项合同;三是结算日期不是当下,而是在未来某一时日,企业需要经历一段时间才能进行结算,这种结算不一定一次性完成。有时企业为了获得某个非金融项目会签订下不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合同,但是这些合同可以通过现金结算,那么这类合同就可以比照衍生金融工具作为评估对象。
4 金融工具的评估方法
不同的金融工具,所涉及的的合同条款复杂程度各异,所以在对其进行评估确定其公允价值时,要选择不同的方法。总的原则是:金融工具有活跃的交易市场的,要按照活跃市场中的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金融工具没有活跃交易市场,则要用适当的方法进行评估。
4、1 权益工具的评估方法 如前所述,权益工具是能证明拥有某个单位的剩余权益即净资产的合同。从发行方的角度来看,权益工具就是某个单位发行的普通股和认股权等等。资产评估中的三种基本方法,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在这里依然适用。评估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加以选择,以确定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4、2 金融负债的评估方法 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应当按照当前和取得日的市场利率确定。固定利率金融负债与非上市交易债券一样,按收益法进行评估,即将未来现金流以一个合适的折现率折现来确定该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未来现金流在确定时,要根据待估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进行。一般情况下,合同条款中都明确规定有利息率、计息期、付息方式、本金偿还方式等内容。评估人员可以根据合同条款中的这些规定,计算出金融负债预期的未来的现金流量。至于折现率,评估人员可以根据通过分析市场上同类的其他金融负债的包括信用等级、计价货币、剩余期间等特征而得出的平均收益率来确定。
与固定利率金融负债的评估方法相同,浮动利率金融负债也应该用未来现金流折现法进行评估,但是在如何确定未来现金流上两者有明显的区别。浮动利率合同常常规定在合同期内利率随着某种金融变量的变化而变化,所以评估人员应在对那些基础金融变量的变化做出合理的估计后再确定未来现金流。
4、3 衍生金融工具的评估方法 衍生金融工具是其价值依附于其他更基本的标的变量,像商品价格、基本金融工具价格、特定利率、汇率和价格指数等的金融工具,包括期货合约、远期合约等若干种类。衍生金融工具评估,主要采用收益法进行。
4、3、1 远期合约。远期合约是一种资产买卖协议,该协议不在规范的交易所市场内进行交易,但是可以按确定的价格在将来某个时刻买入或卖出某项资产。远期合约在签署时,应该选择对交易双方来说合约的价值均为零的交易价格。假设Ft为t时刻的远期交割价格,St为t时刻资产现价, r为t时刻的无风险收益率,T-t为远期合约剩余期限, Vt为t时刻远期合约的公允价值。
远期合约签署时,资产现价为S0,远期交割价格为F0,合约的公允价值VO则为O。远期合约在t时刻时,St是资产现价,Ft为远期交割价格,Vt则为合约的公允价值。
投资者如果买入期限为T的资产远期合约,同时在时刻t卖出期限为T-t的同一资产的远期合约,那么在时刻T,投资者购入资产的价格为F0,同时卖出资产的价格为Ft,投资者的净现金流量则为Ft-F0。由于买入或卖出资产的远期合约时并不需要发生现金流,所以在时刻t,净现金流的折现值就是远期合约的价值。
4、3、2 期权合同。期权合同即期权合约,是规定买方有权在有效期限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买卖相关期货的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标准化合约,除了期权的价格是在市场上公开竞价形成的以外,其他条款都是事先规定好的。
期权是一种权利,它赋予持有者在约定的时间内以约定的价格买进或卖出约定数量的某种标的物的权利,这种权利是一种纯粹的权利,其行使无任何附加条件。在期权到期日,期权持有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行使该项权利。持有者做出抉择的依据在于到期日的市场行情,如果行情使得期权的行使有利可图的话,他将行使买入或者卖出的权利,否则,他将选择放弃权利。在实际的交易过程中,期权表现为一种合约,期权的买方和卖方即合约的甲方和乙方,买方通过缴纳期权费获得期权赋予他的纯粹权利,卖方由于收到了一定的期权费而承担了无条件接受买方提出的买卖要求的责任。合约上标明了协定的种类、期限、执行价格、标的数量以及标的质量标准等,买进期权的过程即为签订合约的过程,期权到期前卖出期权的过程则为变更(变更合同主体)合约的过程。最后,由于期权赋予了持有人在未来获取一定收益的可能,所以,对于期权持有人来讲,期权又表现为一种资产,这种资产跟其他资产一样,有一定的市场价格,可以买卖、转让、抵押、质押等。期权的价格是获得期权所需付出的代价,即购买期权这一资产的费用,亦即期权费。
对期权进行评估方法,目前国际上广泛采用的有两种: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和Lattice模型。
①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
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有两种:基本的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和考虑红利支付的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
基本的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认为,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期权的价格由以下公式决定:
c=S0N(d1)-Xe-rTN(d2)
p=Xe-rTN(-d2)-S0N(-d1)
c=S0e-dTN(d1)-Xe-rTN(d2)
p=Xe-rTN(-d2)-S0e-dTN(-d1)
上式中,c看涨期权的价格,p为看跌期权的价格,S0为所交易的金融工具的现价,X为期权行权时的价格,r为无风险报酬率,T为期权的有效期,σ为金融工具的价格波动率。
上述所说的一定条件包括:期权为欧式期权,市场连续运作,无风险利率是常数,没有交易税负和费用,不存在股价跳空,股票不派发现金股息,市场没有无风险的套利机会等等。
考虑红利支付的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是对基本的布莱克一斯科尔斯模型的扩展。在金融工具支付红利的条件下,期权的定价公式可以推导为:
在红利支付的布莱克一斯科尔斯模型中涉及到的评估参数有五个:无风险收益率、金融工具的初始价格、期权有效期、金融工具的行权价格和价格的波动率。无风险收益率根据国库券的利率确定,金融工具的初始价格能够直接在市场上取得;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有效期可以根据期权合同的有关条款确定,价格波动率的计算则可通过对金融工具的历史价格的统计分析得出。
②Lattice模型
在对期权公允价值进行评估时可以用Lattice模型。Lattice模型通过建立树形图的方式将发生的概率在从时点t到t+T/n(T为评估日与有效日之间的期限)之间可能出现的结果中进行分配,然后倒推出期权的价值。
参考文献:
[1]《资产评估》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3(05)、
[2]《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07-11-09、
[3]《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会(2006)3号、
[4]郑苏晋、新会计准则下寿险公司资产与负债管理研究[D]、南开大学、
[5]王智博、我国基本金融工具计量模式的现实选择[J]、企业家天地(理论版),20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