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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清运施工方案(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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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清运施工方案篇1

几年前,邢台市被一片片一堆堆的建筑垃圾所包围,粗放集权式的管理,使我市的环境面貌长年陷入“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之中。在2003年以前,我市建筑垃圾管理职能一直在两区一县。2003年底,为了进一步理顺体制,加大管理力度,我市成立了建筑垃圾管理服务处。该处隶属于市城管局,对市区的建筑垃圾实行统~管理。为防止垃圾乱倒,建筑垃圾管理处的同志们不辞劳苦,不分昼夜,采取蹲守建筑工地、堵截社会运输车辆等方法,付出甚多,但收效甚微。私拉乱倒现象仍屡禁不止,而且愈演愈烈,以致私拉乱倒和建筑垃圾围城严重妨碍了市民生活,群众怨声载道,一时成为老百姓投诉的焦点,领导关注的热点,城市管理的难点,也是城市发展中的污点。实践经验证明,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不能仅靠一次次的突击清理,集中整治,更不能靠蹲坑死守、堵工地、追车辆的老办法,必须寻找一条既科学又有效,既治标又治本的办法,从根本上彻底解决建筑垃圾围城的局面,还市民一个碧水蓝天,洁净舒适的生存环境。

为从根本上彻底解决建筑垃圾的管理问题,建立建筑垃圾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市容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大力量整治建筑垃圾,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综合管理政策和措施,市城市管理局广泛吸纳外地经验,围绕“精”、“细”两字做文章,该处按照“审批源头化、市场准入化、车辆密闭化、处置资源化、管理网络化”的“五化”全新理念,逐步建立 “办证、运输、处置、消纳、再生、利用”为一体的长效管理机制。实行路段信息网络化管理责任制,要求辖区责任人对一些情况进行日常化、经常化的监督,做到及时发现、准确反馈及迅速处理。此举摒弃了多年来对建筑垃圾粗放型的管理模式,向精细化管理推进,实行全天候、全时段、全方位管理与保洁。

源头处置精细化管理。由建筑垃圾处置的上门督办向审批源头化转变。在《邢台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的基础上,从产生建筑垃圾的源头抓起,将建筑垃圾处置、清运手续作为办理施工和拆迁许可证的前置条件,把住审批源头,真正形成“谁产生、谁负责”的管理机制。实现建筑垃圾“两点一线”的全天候管理模式:“两点”指垃圾产生点和倾倒点,“一线”指产生点至倾倒点之间的建筑垃圾运输线。在垃圾产生点进行拆挖施工时要办理建筑垃圾准运证和处置证,清运建筑垃圾的车辆要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和地点进行运输,在垃圾倾倒点要办理回执手续。

运输市场精细化管理。建筑垃圾管理的关键是源头管理,源头管理的关键在于对清运市场的管理。为规范建筑垃圾清运市场,自2007年4月1日起,邢台市城市管理局了《关于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市场管理的通告》,在主城区范围内实行了建筑垃圾清运市场准入制,采取公告、资格审查、车辆验收、管理建档等措施,规定本市相关企业和个人必须向建筑垃圾主管部门申请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行政许可,通过审批取得资质后才能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服务。此举有力的促进了运输市场的无序竞争向市场准入化转变。目前该处对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进行清运资质认定,实行专业化建筑垃圾运输管理的新体制。个人和没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必须挂靠到合法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要统一挂牌,统一编号,统一标志,统一管理,统一收费。未经批准的单位和个人严禁从事建筑垃圾运输业务。通过市场准入制,实现对城市建筑垃圾的统管统运,彻底改变运输市场的“山头林立、占地为王、恶性竞争”的混乱局面。

运输车辆精细化管理。我市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首先是车容车况差,已经成为本市机动车中车容车貌最差的车种,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其次是污染市容环境,运输建筑垃圾时往往洒落尘土,同时,建筑垃圾运输多是夜间作业,噪声扰民。随着车辆运输市场准入制度的深入,准备于近期出台《关于从事建筑垃圾、渣土和工程砂石运输车辆安装密闭化加盖装置的通告》,从2007年开始,运输车辆由敞开式运输逐步向车辆密闭化改造,逐步对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实行强制改装,按照规定实行密闭化运输,无密闭装置的运输车辆,不得进入市区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有效防止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散落、飘扬、滴漏造成的二次污染。

处置方式精细化管理。随着邢台市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建筑垃圾产生量也在持续快速地增长,建筑垃圾如何处置已成为城市环境卫生面临的迫在眉睫的问题。据有关资料统计,邢台市的城市化率为34、84%,主城区范围内每年产生建筑垃圾约200吨左右,其中不可利用的拆迁类建筑垃圾约为40-50万吨。面对堆积如山难以消化的建筑垃圾,市城市管理局打破常规思维定式,按照政府推动、项目招商、市场运作、发展民营、循环经济、创建节约型城市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要求,扶持德龙制砖厂开发生产新型节能墙体环保砖项目,将可用于制砖的建筑垃圾原料无偿提供给制砖厂家,变建筑垃圾为再生资源,从而实现建筑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建筑垃圾的传统填埋方式向处置资源化转变。目前德龙制砖厂的垃圾制砖项目已通过质量认证,利用现有的建筑垃圾、钢渣、水渣生产的免烧建筑用标砖可达到年产5亿万块,可满足半径15公里以内的建筑市场的需要。不但节约因放置垃圾而占用的土地160余亩,同时解决了传统制砖取土占用大量土地资源的问题,每年可节省取土约24万立方米,节省耕地约180亩,两项合计,一年节省土地约340亩。建筑垃圾制砖是免烧砖,每年可节省标准煤约1、5万吨,每年可以减少向空气中排放二氧化硫300吨,同时还能有效销纳粉煤灰约4万吨,彻底解决了城市的一大“心病”。另外,加强建筑垃圾处置场建设,统一安排回填,从根本上解决建筑垃圾的出路问题。

建筑垃圾清运施工方案篇2

[关键词] 绿色施工;节能减排;技术措施

中图分类号: TE0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绿色施工是指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绿色施工管理主要包括组织管理、规划管理、实施管理、评价管理和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五个方面。

施工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明确绿色施工的内容和方法;还要求建立绿色施工培训制度,对具体施工工艺技术进行研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机具、新材料,以达到“四节一环保”的目的。因此,绿色施工管理措施与绿色施工技术措施,是推行绿色施工不可或觖的两个重要方面。而技术措施的改进与突破是决定性的因素。

2、案例

工程名称:沣西新城康定和园安置小区项目

工程概况:沣西新城康定和园安置小区项目(1#,2#,5#,6#,8#,10#,11#,13#及车库)为住宅网点,该工程位于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南,白马河路西,总建筑面积约23万㎡,用地面积约6万㎡,住宅建筑层数为27层、32层,标准层层高为3、0m,建筑高度分别为87、4 m、102、4m,建筑结构形式剪力墙结构。

2、1施工现场条件:

生活区:劳务公司施工人员的生活区,本工程劳动力投入高峰期,计划700人施工。项目管理人员的生活区, 需要住房14间。

办公区:计划需要场地980㎡,建办公用房24间。

施工区:围墙内施工场地约6㎡,基坑开挖面积41000㎡。围墙距基坑顶距离约14m。

2、2周边环境:

建筑物西、南、北三面临规划拟修建市政道路,东面是康定和园安置项目二期用地。建筑物面500米范围内没有居民区、也没有建筑物,均为规划建设用地。

2、3工期计划:

开工日期暂定为2012年9月 1日 ,竣工日期为2014年8月31 日。

2、4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创建目标:

“陕西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3、绿色施工管理的实施措施

3、1组织管理

项目经理为绿色施工第一责任人,负责绿色施工的组织实施及目标实现,并指定绿色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实时监控,做好绿色施工。

3、2规划管理

绿色施工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1)环境保护措施,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及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环境负荷;

2)节材措施,在保证工程安全与质量的前提下,制定节材措施。如进行施工方案的节材优化,尽量避免工地现场材料浪费,建筑垃圾减量化,尽量利用可循环材料等;

3)节水措施,根据工程所在地的水资源状况,制定节水措施;

4)节能措施,进行施工节能策划,确定目标,制定节能措施;

5)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措施,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划及临时用地节地措施等。

3、3 实施管理

在绿色施工过程中对整个施工过程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对施工策划、施工准备、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阶段的管理和监督。

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绿色施工作相应的宣传,通过宣传营造绿色施工的氛围。

定期对职工进行绿色施工知识培训,增强职工绿色施工意识。

3、4评价管理

根据绿色施工方案,结合工程特点,对绿色施工的效果及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与新工艺,进行自我评估。

3、5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

在施工方案中制订施工防尘、防毒、防辐射等职业危害的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长期职业健康。

根据实际场地合理布置施工现场,保护生活及办公区不受施工活动的有害影响。施工现场建立卫生急救、保健防疫制度,在安全事故和疾病疫情出现时提供及时救助。

提供卫生、健康的工作与生活环境,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住宿、膳食、饮用水等生活与环境卫生等管理,明显改善施工人员的生活条件。

4、绿色施工的技术保障措施和办法

4、1环境保护

本工程将“清洁生产”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尽量减少垃圾的产生量。

4、1、1扬尘控制

在运送土方、垃圾、设备及建筑材料等物质时,不污损场外道路。运输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料的车辆,必须采取措施封闭严密,保证车辆清洁。施工现场出口设置洗车槽,及时清洗车辆上的泥土,防止泥土外带。

土方作业阶段,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达到作业区无肉眼可观测扬尘,不扩散到场区外。

结构施工、安装装饰装修阶段。对易产生扬尘的堆放材料应采取密目网覆盖措施;对粉末状材料应封闭存放;场区内可能引起扬尘的材料及建筑垃圾搬运应有降尘措施,如覆盖、洒水等;浇筑混凝土前清理灰尘和垃圾时利用吸尘器清理,机械剔凿作业时可用局部遮挡、掩盖、水淋等防护措施;多层建筑清理垃圾应搭设封闭性临时专用道或采用容器吊运。

施工现场非作业区达到目测无扬尘的要求。对现场易飞扬物质采取有效措施,如洒水、地面硬化、围档、密网覆盖、封闭等,防止扬尘产生。

构筑物机械拆除前,做好扬尘控制计划。可采取清理积尘、拆除体洒水、设置隔档等措施。

现场具体措施:

1)施工现场扬尘控制

商品混凝土供应商的选择:所有混凝土均采用商品混凝土,由公司材设部集中采购,选定综合实力强的中建及东大洋商品混凝土。

场地的封闭及绿化:现场内所有的场地在道路、材料加工及对方区域、停车场、样板区采用C20的混凝土浇筑,车道范围200mm厚,其余100mm厚。其余空地做成草坪,种花美化。通过硬化和绿化措施对本工程抑制扬尘起到不小的作用。

深基坑支护采用复合土钉墙支护,安全可靠、减少土方开挖量。

散状颗粒物的防尘措施:回填土,砌筑用砂子等进场后,临时用密目网或者苫布进行覆盖,控制一次进场量,边用边进,减少散发面积。用完后清扫干净。运土坡道要注意覆盖,防止扬尘。

封闭式垃圾站:在现场设置三个封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用塔吊吊运至垃圾站,对垃圾按无毒无害可回收、无毒无害不可回收、有毒有害可回收、有毒有害不可回收分类分拣、存放,并选择有垃圾消纳资质的承包商外运至规定的垃圾处理场。

切割、钻孔的防尘措施:齿锯切割木材时,在锯机的下方设置遮挡锯末挡板,使锯末在内部沉淀后回收。钻孔用水钻进行,在下方设置疏水槽,将浆水引至容器内沉淀后处理。

钢筋接头:直径18以上钢筋采用直螺纹机械连接,减少焊接产生废气对大气的污染。大口径管道采用沟槽连接技术,避免焊接释放的废气体对环境的污染。

撒水防尘:常温施工期间,每天派专人撒水,将沉淀池内的水抽至撒水车内,边走边撒。撒水车前设置钻孔的水管,保证撒水均匀。

现场周边围墙:现场周边按着用地红线砌围墙,高度2、2米,即挡噪声又挡粉尘。围墙外面按照公司图册要求设置。

车辆运输防尘:保证运土车、垃圾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大型货物运输车辆运行状况完好,表面清洁。散装货箱带有可开启式翻盖,装料至盖底为止,限制超载。挖土期间,在车辆出门前,派专人清洗泥土车轮胎;运输坡道上设置钢筋网格振落轮胎上的泥土。在完全硬化的混凝土道路上设置淋湿地毡,防止车辆带土和扬尘。

4、1、2废气排量控制

与运输单位签署环保协议,使用满足本地区尾气排放标准的运输车辆,不达标的车辆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

项目部设立专门的机械维修、保养管理员,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使机械保持在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废气的排放。

4、1、3噪音与振动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噪音,对噪音进行实时监测与控制。监测方法执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

使用低噪音、低振动的机具,采取隔音与隔振措施,避免或减少施工噪音和振动。

该项目降低噪音具体措施:一般设备噪音控制:

塔吊:本工程使用8台塔吊,日常保养良好,性能完善;运行平稳且噪音小。

钢筋加工机械:本工程的钢筋加工机械全是新购置的产品,性能良好,运行稳定,噪音小。

木材切割噪音控制:在木材加工场地切割机周围搭设一面围挡结构,尽量减少噪音污染。

混凝土输送泵噪音控制:结构施工期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泵送车位置,布置在空旷位置,采用噪音小的设备,必要时在输送泵的搭设隔音棚,减少噪音扰民。

混凝土浇筑:尽量安排在白天浇筑。选择低噪音的振捣设备。

4、1、4光污染控制

尽量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光污染。夜间室外照明灯加设灯罩,透光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

电焊作业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具体措施:

设置焊接光棚:钢结构焊接部位设置遮光棚,防止强光外射对工地周围区域造成影响。对于板钢筋的焊接,可以用废旧模板钉维护挡板;对于大钢结构采用钢管扣件、防火帆布搭设,可撤卸循环利用。

控制照明光线的角度:工地周遍及塔吊上设置大型罩式灯,随着工地的进度及时调整罩灯的角度,保证强光线不射出工地外。施工工地上设置的碘钨灯照射方向始终朝向工地内侧。

必要时在工作面设置挡光彩条布或者密目网遮挡强光。

4、1、5、水污染控制

施工现场污水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的要求。在施工现场应针对不同的污水,设置相应的处理设施。设置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

具体措施:

雨水:雨水经过沉淀池一部分收集用于路面洒水、浇花利用,其余集中排放,这样减轻了沉积物的数量。

污水排放:办公区设置水冲式厕所。在厕所附近设置化粪池,污水经过化粪池沉淀后排入市政管道。

设置隔油池:在工地食堂洗碗池下方设置二级隔油池。每天清扫、清洗,油物随生活垃圾一同收入生活垃圾桶,由专门养殖场收走。

沉淀池设置:每栋楼设置二级沉淀池,基坑抽出的水和清洗混凝土搅拌车、泥土车等的污水经过沉淀后,可再利用在现场撒水和混凝土养护等。

对于化学品等有毒材料、油料的储存地,应有严格的隔水层设计,做好渗漏液收集和处理。

4、1、6建筑垃圾控制

施工现场的固体废弃物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教大。这些垃圾不易降解,对环境产生长期影响。

制定建筑垃圾减量化计划:每万平方米的建筑垃圾不宜超过400吨。

加强建筑垃圾的回收再利用,力争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和回收率达到30%,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废弃物的再利用和回收率大于40%。对于碎石类、土石方类建筑垃圾,采用地基填埋、铺路等方式提高再利用率,力争再利用率大于50%。

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并收集到现场封闭式垃圾站,集中运出。

在该工程中我们要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采取以下措施:

1)固体废弃物减量化:

通过合理下料技术措施,准确下料,尽量减少建筑垃圾。

实行“工完场清”等管理措施,每个工作在结束该段施工工序时,在递交工序交接单前,负责把自己工序的垃圾清扫干净。充分利用以建筑垃圾废弃物的落地砂浆、混凝土等材料。

提高施工质量标准,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如提高墙、地面的施工平整度,一次性达到找平层的要求,提高模板拼缝的质量,避免或减少漏浆。

尽量采用工厂化生产的建筑构件,减少现场切割。

2)固体废弃物资源化

废旧材料的再利用:利用废弃模板来钉做一些维护结构,如遮光棚,隔音板、草坪护栏等;利用废弃的钢筋头制作楼板马凳,地锚拉环等。

利用木方、木胶合板来搭设道路边的防护板和后浇带的防护板。

每次浇注完剩余的混凝土用来浇注构造柱、水沟预制盖板和后浇带预制盖板等小构件。

3)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理

垃圾分类处理,可回收材料中的木料、木板由胶合板厂、造纸厂回收再利用。

非存档文件纸张采用双面打印或复印,废弃纸张最终与其他纸制品一同回收再利用。

废旧不可利用钢铁的回收:施工中收集的废钢材,由项目部统一回收再利用。

办公使用可多次灌注的墨盒,不能用的废弃墨盒由制造商回收再利用。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4、1、7人员健康

施工现场是一个人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尤其是在施工高峰期,人员健康也是工程顺利进行的保障,一般是采取以下措施:

1) 施工作业区和生活办公区分开设置,生活区设在上风口,并远离有毒有害物质。

2) 生活区应达到2m2/人,夏季室内设风扇,冬季能取暖,并应尽量集中提供热水。

3) 从事有毒、有害、有刺激性气味和强光、强噪音施工的人员,应佩戴护目镜、面罩等防护器具。电焊人员应佩戴护目镜。

电焊烟气成分因焊接材料不同,非常复杂,有很多是致癌物质,现场不具备测量的条件,主要是通过规定严格的操作规程,来控制有毒有害成分对人体的影响;在高空、危险处作业应佩戴安全带;涂漆人员应有防护措施等。

在深井、密闭环境、防水和室内装修施工时,要有自然通风或临时通风设施。

4) 现场危险设备地段、有毒物品存放地设置醒目安全标志,施工采取有效防毒、防污、防尘、防潮、通风等措施;现场配电箱、塔吊等危险设备及油罐、材料堆放等处设安全标志;在安全作业方面定期进行教育,如某项目在安全通道两边挂漫画式安全教育图片等,时刻起到警示的作用。

5) 厕所、卫生设施、排水沟及阴暗潮湿地带,定期喷洒药水消毒;食堂各类器具清洁,个人卫生、操作行为规范。

4、2节材措施

4、2、1根据施工进度、库存情况等合理安排材料的采购、进场时间和批次,减少库存。

4、2、2临建设施采用活动板房,可拆卸、可回收利用。

4、2、3现场材料堆放有序。储存环境适宜,措施得当。保管制度健全,责任落实。

4、2、4材料运输工具适宜,装卸方法得当,防止损坏和遗洒。根据现场平面布置情况就近卸载,避免和减少二次搬运。

4、2、5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提高模板、脚手架等的周转次数。

4、2、6优化安装工程的预留、预埋、管线路径等方案。

4、2、7钢筋直径14以上钢筋采用焊接连接方式,避免钢筋绑扎的钢材损坏。

4、2、8模板支撑架体采用插扣式脚手架体系,减少扣件使用量。墙体模板全部采用86系列定型全钢大模板,这样既提高了模板周转次数又可以提高混凝土表面的感观,不再抹灰,节约成本。

4、2、9本工程采用高性能商品混凝土,改善混凝土的和易性,成形混凝土致密,混凝土表面平整光滑,尺寸准确,线条清晰通顺,表面无裂缝,无明显气泡,无明显色差,达到清水混凝土效果,不再抹灰,节约成本。

4、2、10现场合理利用废旧模板,加工成外架或临边防护的踢脚板、洞口封堵、草坪护栏等。

4、2、11使用短方木接长技术。

4、2、12现场使用预拌砂浆。

4、2、13安全防护设施采用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进行设施,可以拆卸周转使用。

4、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包括:用水管理、循环用水、水资源二次利用、节水系统与节水器具、非传统水源的搜集利用等。

4、3、1目标:1)非传统水源和循环水的再利用量不小于30%。

2)市政自来水节约率不低于10%。

措施:1、现场按生活区、生产区分别布置给水系统:生活区用水管网为PPR管热熔连接,主管直径50mm、支管直径25mm,各支管末端设置半球阀龙头;生产用水管网为无缝钢管焊接连接,主管直径50mm、支管直径25mm,各支管末端设置旋转球阀;

4、3、2利用消防水池或沉淀池,收集雨水及地表水,用于施工生产用水;

4、3、3现场按照“分区计量、分类汇总”的原则布置水表;

4、3、4节水施工工艺:现场水平结构混凝土采取覆盖薄膜的养护措施,竖向结构采取刷养护液养护,杜绝了无措施浇水养护;对已安装完毕的管道进行打压调试,采取从高到低、分段打压,利用管道内已有水循环调试。

4、4节能与能源利用

4、4、1节能措施

1)能源节约教育:施工前对于所有的工人进行节能教育,树立节约能源的意识,养成良好的习惯。并在电源控制出,贴出“节约用电”、“人走灯灭”等标志,在厕所部位设置声控感应灯等达到节约用电的目的。

2)制订合理施工能耗指标,提高施工能源利用率。

3)优先使用国家、行业推荐的节能、高效、环保的施工设备和机具,如选用变频技术的节能施工设备等。

4)施工现场分别设定生产、生活、办公和施工设备的用电控制指标,定期进行计量、核算、对比分析,并有预防与纠正措施。

5)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工作面,以减少作业区域的机具数量,相邻作业区充分利用共有的机具资源。安排施工工艺时,应优先考虑耗用电能的或其它能耗较少的施工工艺。避免设备额定功率远大于使用功率或超负荷使用设备的现象。

6)设立耗能监督小组:项目工程部设立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管理小组,除日常的维护外,还负责监督过程中的使用,发现浪费水电人员、单位则予以处罚。

7)选择利用效率高的能源:食堂使用液化天然气,其余均使用电能。不使用煤球等利用率低的能源,同时也减少了大气污染。

8)充分利用太阳能。

4、5节地与土地资源利用

4、5、1主要是对红线内的土地实施保护性使用,根据施工规模、周期及现场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临时设施用地,如加工厂、作业棚、材料堆场、办公区、生活区的合理布置,并按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及设备安装工程等3个阶段的平面布置,实施动态管理。

1 )节约用地

合理布置场地,尽量减少施工用地。根据场地情况合理布置道路,对有较大场地的施工现场,场内交通道路布置宜与原有及永久道路相结合,双车道宽度不大于6m,单车道不大于3、5m,转弯半径不大于15m,尽量形成环形通道;

充分利用和保护原有建筑物、构筑物等;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采用多层轻钢活动板房、钢骨架多层水泥活动板房等可重复使用的装配式结构。

2)保护用地

深基坑施工方案进行优化,减少土方开挖和回填量,保护用地。基坑开挖的工地,对开挖的土方采取保护措施。如地下水收集利用、土方集中堆放处理、土进行遮盖等,以防止水土流失。对大型基坑开挖,应采取合理开挖方案,用开挖的土方进行回填,合理利用地下资源。

钢筋尽量采用工厂化制作,减少对场地的占用。

4、6行政办公节能措施

4、6、1制定管理费、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对管理费开支及办公用品采购领用、消耗严格控制;

4、6、2推行办公电子化,努力实现无纸化办公、打印机共享,打印用纸双面充分利用;3、使用空调时,控制空调的温度,夏季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C,冬季不得高于20°C;办公应做到人走灯灭,严禁“长明灯”,在耗电量大的电器上提倡节能标识和提示。

建筑垃圾清运施工方案篇3

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昌平区施工安全环保月;

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防治攻坚战2021年行动计划》(京政办发〔2021〕3号)工作要求,以及《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施工安全环保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强化各单位扬尘治理主体责任,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提升施工现场绿色施工管理水平,坚决做好我区建设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区领导批示要求,结合区城管执法局《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扬尘管控联合执法工作的通知》内容,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化一微克;行动,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严防污染反弹,促进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持续向好,推进本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持续增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昌平区施工安全环保月;活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监督管理责任,加强施工扬尘监督执法检查,督促工程各单位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治理主体责任,持续强化全市施工现场扬尘管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我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精细化管控水平。

三、开展时间及范围

自2021年4月1日开始至4月30日结束。

检查范围包括全区范围内所有在施工程项目。

四、组织机构

区住建部门成立昌平区施工安全环保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区住建主要领导任组长,各镇街、各行业主管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各在施项目责任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委安全监督站,负责统筹领导各项工作开展。

各在施项目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各项措施。各镇街、各行业单位负责通过远程视频监控巡查和现场检查依法对所管工程进行检查抽查,联合属地城管执法部门和各街乡镇执法力量对规模以下工地开展全覆盖检查。

五、检查内容和标准

(一)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落实情况

1、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方案,建立扬尘治理机构,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在施工人员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中增加绿色施工规程关于扬尘污染防治的内容,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要求传达到一线施工人员。

2、 施工现场应按照相关要求设置围挡,施工围挡设置高度一般不低于2、5米,并进行正常维护,确保结构牢固可靠,外观整洁美观,无破损、污渍和非法小广告等。(线性道路绿化等不具备条件的工程除外)

3、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洗车池应设置沉淀池,车辆出场时必须将车轮、车身清理干净。土石方施工阶段,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必须安装高效洗轮机。因出入口场地狭小无法安装高效洗轮机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4、对工程出入口两侧各100米路面实行三包;(包干净、包秩序、包美化),专人进行清扫和洒水降尘,不得有泥土和建筑垃圾;确保扬尘不出院、路面不见土、车辆不带泥、周边不起尘;。

5、施工现场应按照《施工工地扬尘视频监控和数据传输技术规范》(DB11/T 1708-2019)要求安装远程视频监控设备(保密工程等特殊原因的除外)。

6、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公示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扬尘污染控制措施、举报电话等信息。

7、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和模板存放、料具码放等场地应根据用途进行硬化,其他场地应进行覆盖、固化或者绿化;土方应当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或固化等措施。建设单位应当对暂不开发的空地进行绿化、覆盖或固化。拆除工程完成后,应将现场清理干净,裸露的场地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扬尘措施。

8、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采取喷淋、喷雾或洒水等降尘措施。施工单位每天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进行清扫洒水;土方施工、干燥天气、空气重污染、风力四级以上等天气条件下,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9、风力四级以上(含四级),不得进行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并应采取必要的洒水降尘措施。

10、施工现场细散颗粒材料、易扬尘材料的堆放、储存、运输应封闭或有覆盖措施。

11、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应采取降尘防尘措施。

12、施工现场按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13、土方工程、拆除工程应配备雾炮降尘设备或安装喷淋(雾)系统。施工作业时应同时进行喷雾喷淋降尘。拆除废弃物粉碎设施应满足环保要求具有除尘等功能。

14、按照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相关工作要求,空气重污染达到相应预警级别采取停止土石方、护坡喷浆等施工作业及建筑拆除作业。

15、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封闭式垃圾站,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运输应符合相关规定。

16、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在施工现场暂存的建筑垃圾,应当采取封闭存放、全覆盖等措施。建筑物、构筑物内建筑垃圾的清运,应当采取密闭运输,严禁凌空抛洒。

(二)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治理落实情况

1、新开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安装渣土运输车辆车牌识别与洗轮机监测功能视频监控设备。

2、应当在施工前到属地城市管理部门办理建筑垃圾消纳和处置方案备案,施工中及时进行续期,并将建筑垃圾处置方案概要在大门口进行公示。

3、应当选择具有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应取得准运证。

4、应当选择取得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设置许可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或者在城市管理部门登记的综合利用点。

5、分别与运输企业和消纳单位签订建筑垃圾运输合同和处置合同。

6、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门查证、出门查车;管理制度,在建筑垃圾、土方清运和土方回填阶段,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门口设立检查点,安排专人对进出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建立运输车辆检查台账并填写完整。

7、制定完善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制度,落实专(兼)职人员管理,更新完善现场内垃圾收集容器和相关设施设备。

8、遵循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原则,与收运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要在做好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和督促收运单位及时收取相应品类垃圾,特别是厨余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

(三)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情况

1、各工程要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台账,内容包括机械种类、型号、排放标准、进出场时间等内容。

2、严格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京政发〔2019〕10号)和《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规定,使用经编码登记且符合排放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四)施工现场空气重污染和极端天气减排情况

1、空气污染预警应急应对工作部署传达情况。

2、施工现场空气重污染、大风预警、沙尘极端天气应急预案制定和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检查情况。

3、当发生空气重污染、大风预警、沙尘极端天气时,施工现场依据《北京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北京市大风天气预警分级和应急相应措施》《北京市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相关要求,按照预警级别采取相对应的应急应对措施,做好污染防治、安全生产管理和防灾减灾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组织开展此次施工安全环保月;活动,切实将相关工作落实到位。各单位要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专题部署此次活动,亲自带队开展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确保此次活动自上到下形成合力,工作取得实效。

(二)实行分类分级,强化监督执法

各镇街、各行业单位要对辖区建设工程进行分类分级,登记上账,并组织开展检查工作,重点对5000平米以下的施工工地加大现场检查频次。检查中应统一执法检查标准,对扬尘治理措施得力取得绿牌;的工地可适当减少检查频次,做到奖惩相结合,防止一窝蜂;式检查模式。对视频巡查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专项治理工作中未落实的项目及责任人要严肃追责。

(三)健全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发挥视频监控使用效能

结合区城管执法局《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扬尘管控联合执法工作的通知》内容,积极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充分运用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压实污染治理最后一公里;职责。规模以上交通、园林绿化、水务、线性市政等其他行业工程应于4月15前尽快完成安装,并接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扬尘视频监控平台。加大视频非现场检查频次,每周确保全部工程覆盖一遍,本市空气重污染期间,扬尘视频监控须24小时值班巡查。

(四)总结工作成果,按时上报信息

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要将工作过程形成记录,对辖区内扬尘治理工作落实不力的项目要建立整改台账,加大检查和帮扶力度,制定可行措施,督促整改。及时总结扬尘治理先进经验,并加以宣传和推广。区住建部门在检查结束后要形成工作总结,于5月6日前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建筑垃圾清运施工方案篇4

一、指导思想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和扩权强镇改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消纳规范化、清运市场化、管理信息化”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监管,形成部门各负其责、条块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构建立体化、全程化的建筑垃圾管理体系。

二、总体目标

(二)通过加强监督管理,有效落实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规定,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环境整洁、文明,进出施工现场车辆清洁行驶,建筑垃圾全面密闭化运输,杜绝擅自处置、乱堆放、乱倾倒建筑垃圾现象,营造整洁卫生、规范有序的城市环境。

三、适用范围

(三)本意见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四)本意见适用于我市中心区(环城南路—环城西路—环城北路—37省道范围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我市其他区域的建筑垃圾处置由各镇街参照本意见执行。

四、建筑垃圾处置管理

(五)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理,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1、居民应当将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并堆放到指定地点。

2、装饰装修、土建、土石方平整等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置建筑垃圾,防止污染环境。

3、已经实施土地储备的空置地和拆迁工地,土地储备单位或者拆迁单位应当负责设置围墙围挡;尚未开发的建筑工地,由建设单位负责设置围墙围挡。

4、建设工程在招投标时应包含建筑垃圾处置条款,并在发包合同中明确对违法处置相关建筑垃圾的处罚措施。

5、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全封闭围墙围挡作业,设置安全设施和警示标识;要硬化出入口路面,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合理安排建筑垃圾运输线路的清扫保洁人员,定时冲洗被污染的路面;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得交由个人或者未经核准的建筑垃圾处置单位运输处置,不得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

(六)加强许可管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依法实行核准制,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1、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申请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需具备以下条件:

(1)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建筑垃圾运输的时间、路线和处置地点名称、施工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土地用途证明。其中消纳场所应当固定,应与村居签订协议并取得镇、街道的同意意见);

(2)有消纳场的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具有相应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机械和设备,有排水、消防等设施,有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3)具有建筑垃圾分类处置的方案和对废混凝土、金属、木材等回收利用的方案;

(4)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5)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6)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GPS定位监控系统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

2、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并按照核准文件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运行,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和丢弃、遗撒建筑垃圾。

(七)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管理,消纳场由各镇街牵头组织落实。

1、消纳场地的设置应当纳入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符合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的要求。

2、申请设置建筑垃圾处置消纳场地的单位,应持与产权单位签订的使用协议、用地性质证明和镇街同意设置(或租用)的书面意见,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备案。

3、建筑垃圾处置消纳场地应具备相应的机械设备、照明设备,配备专人负责,及时平整场地,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整洁。

4、建筑垃圾处置消纳场地应具备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管理措施,并根据场地状况合理分类受纳和处置。

五、职责分工

(八)创建办负责协调、指导、检查、考核建筑垃圾处置工作。

(九)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的资格审查;核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及清运时间、路线;查处建筑垃圾运输、堆放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负责城区主要街道无主建筑垃圾的清运工作。

(十)各镇街负责牵头协调、落实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场地安排,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置建筑垃圾收集点,落实人员进行规范化管理,并向社会公布;督促社区、居委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加强对居民住宅修缮、装饰建筑垃圾的管理;加强辖区范围内建筑垃圾的巡查发现工作,督促社区建立巡查联络制度,建立与创建、执法、环卫等部门的巡查信息抄告和工作对接机制;负责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的举措、要求,公布服务电话;负责辖区清扫责任范围内路面无主建筑垃圾的清运工作。

(十一)建设局负责支持配合做好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规划等相关工作;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现场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积极调研、推广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回收利用模式。

(十二)公安局负责协助执法局做好相关车辆检查工作,对在巡查中发现的无牌无证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查扣,配合相关部门处理随意倾倒、抛撒、沿途遗漏建筑垃圾的车辆,根据其违法性质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十三)交通局负责对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进行道路运输许可证审核;查处无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建筑垃圾违法运输行为;查处建筑垃圾运输污染公路、超限运输行为。

(十四)国土资源局负责查处违法处置建筑垃圾破坏耕地行为。

(十五)工商局负责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办理和年审工作,对不符合条件或不达标的单位不予发证、年审。

(十六)物价局负责按照建筑垃圾类别,对我市建筑垃圾清运价格做出最高限价,规范建筑垃圾消纳场地收费标准。

(十七)财政局负责做好建筑垃圾清运管理的经费保障工作。

(十八)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加强对建设工程申报材料的检查,监督工程招投标单位明确建筑垃圾处置条款。

六、工作要求:

(十九)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意义,把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作为提升城市环境档次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建设国际商贸名城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自身职能制定细化的工作方案。

建筑垃圾清运施工方案篇5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幸福”的总体目标,按照“巩固、提升、精细化”深化年活动的要求,以打造“最干净城市”为抓手,突出治理城乡环境卫生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提升整治标准、推进长效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促进全区城乡环境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整治提升内容、时限及责任分工

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准备阶段

1、对全区范围内的所有积存垃圾,特别是城乡结合部、镇、村垃圾管理的盲区和重点地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根据排查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垃圾清理清运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内容、整治标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2、根据先进城市经验,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区关于规范建筑渣土处置实施意见。(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环卫局)

3、制定出台对镇、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4、提高城乡结合部和镇、村环境卫生管理标准,在现有体制基础上对人员配备、机械车辆配置及垃圾箱等环卫设施的设置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长效管理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5、对漫泗河村南、东四路南段南沣村等处常年积存的建筑垃圾堆制定绿化等整治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区园林局)

6、对老张南路沿线积存垃圾、乱堆放等情况,制定综合整治方案。(责任单位:南定镇、傅家镇)

7、对辖区村内现有保洁人员、机械车辆、垃圾箱等环卫设施情况调查摸底,提升保洁标准,加大环境卫生巡查力度,严格奖惩到位。同时,对村庄、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积存垃圾进行排查摸底,制定切实可行的垃圾清理清运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8、对辖区内的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的积存垃圾排查摸底,制定切实可行的垃圾清理清运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二)集中治理阶段

1、按照垃圾清理清运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全区范围内积存垃圾进行集中治理。对102省道杏园街道办事处商家村东侧、102省道杏园街道办事处上湖村东边路北侧、房镇镇小高村滨博高速桥下、中埠镇张皇路张家村和国家村沿线等处的生活垃圾堆和建筑垃圾堆进行重点治理,并确保不反弹。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区环卫局、各镇、各街道办事处)

2、按照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长效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城乡结合部、镇、村配足配齐环卫保洁人员、机械设备、垃圾箱等设施,对现有垃圾箱等环卫设施重新进行合理设置。完成时限4月15日前。(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3、按照老张南路综合整治方案,对积存垃圾、乱堆放等采取封堵、清理、清运、围挡等方式全面完成老张南路的综合治理。

4、对南定镇崔军村北、南定镇翟家村垃圾中转站东的生活垃圾堆和建筑垃圾堆进行清理。完成时限月日前。

5、按照区建筑渣土管理实施意见,加大对建筑渣土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等管理、查处力度,从源头上遏制建筑垃圾乱拉乱倒现象。二层以下(含二层)且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含300平方米)或者投资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限额以下的建筑工程所产生的建筑渣土,由各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区建筑渣土管理实施意见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落实建筑渣土的清理清运工作。加强建筑工地施工垃圾的清运管理,对出入建筑工地的车辆实行强制清洗制度,避免带泥上路,污染路面。(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环卫局、区住建局、各镇、各街道办事处)

6、按照绿化整治实施方案,对漫泗河村南、东四路南段南沣村等处常年积存的建筑垃圾堆采用集中堆放、覆土等方式,全面完成垃圾堆的绿化整治任务。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区园林局,配合单位:南定镇、沣水镇、区环卫局)

7、东四路中段昌城村处建筑垃圾采用深挖填埋、表面覆土或采用集中平整、表面覆土的方式,完成对垃圾堆的整治任务。完成时限月日前。

8、由区环卫局牵头督导各镇对村庄内现有积存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各镇)

9、按照常住人口3‰的标准配齐村庄保洁人员,增加相应的环卫设备,加大扫保频次,实行“一日一扫,巡回捡拾,全日保洁”的作业规范,达到“六净六无”标准。“六净”即:路面净、边角路牙石净、公交站点地面净、绿地树池净、下水口净、果皮箱净;“六无”即:无烟头纸屑、无瓜果皮核、无塑料袋、无灰土砖石杂物、动物排泄物、无积水污泥。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各镇、杏园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环卫局)

10、提升背街小巷、开放式小区环境卫生管理标准,达到无卫生死角、无乱堆放、无乱搭乱建、无店外经营、路面无坑洼、管网无堵塞、无杂草、无死株等现象。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区环卫局、区园林局、区城管局、区市政工程管理处,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1、对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现有积存垃圾进行集中治理。督促、指导自管小区、物管小区配足配齐保洁人员和增加相应的环卫设施,增加扫保频次,缩短垃圾存放时间,全面提升小区环境卫生水平。完成时限4月15日前。(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2、提升国道、省道、县道、林带、河道环境卫生保洁标准,达到无垃圾、无白色污染。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公路分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

(三)长效管理阶段

1、加强对全区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及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统管、统运工作,强化对镇、办环境卫生的督导、检查、考核力度。城区、城乡结合部、镇、联村路等卫生保洁坚持“一日两扫、巡回捡拾、全日保洁”制度,达到路面净、人行道净、设施净;城区主干道保洁率达到100%,路面定期洒水降尘;公厕、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卫生整洁、无破损。实现我区环境卫生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达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2、加强道路、人行道、路沿石维修改造,确保路面平整;排水设施完好,井盖无缺损、管网无堵塞;桥涵设施完好,护栏及时维修刷新;完善河道护栏、警示牌、隔栅、橡皮坝等配套设施,定期清淤疏通河道;背街小巷路灯亮灯率达到98%以上,路灯设施完好。(责任单位:区市政工程管理处)

3、加强绿化分车带、人行道两侧绿地、街头游园的养护管理,确保绿地、游园设施整洁、完整,无杂草、无断档、无苗木枯黄现象;行道树无死株、枯株、缺株、定期修剪补植、喷洒药物,保持整洁、美观。做好垃圾堆绿化后的养护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区园林局)

4、严禁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和堆放货物、杂物,确保街巷道路畅通;及时清除建(构)筑物及地面上的乱贴、乱涂、乱画,对外墙漆脱落、空调罩破损、实体围墙损坏等问题,及时进行修复,保持外立面外形完好、美观整洁;清理各类门头牌匾、落地灯箱广告等。依法查处未经批准设置的各类早市、夜市、探头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完成健康街、美食街、西二路和新世界商业街的综合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5、建筑施工现场实施标准化围挡,主体工程封闭施工,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出入口实施硬化,对出入建筑工地的车辆实行强制清洗制度。(责任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环卫局、环保分局)

6、加强林带的养护管理,及时清理死株枯枝,充实、补植、提升绿化质量,提高绿化档次,保持林带整洁美观。(责任单位:区林业局)

7、加强河道日常管理,河道内的各类垃圾、白色污染及时清理,确保河道整洁卫生。(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8、继续按照《区人民政府城市停车管理办法(试行)》和《区城市停车泊位设置规范(试行)》规定做好规范停车管理;今年完成联通路、西五路等9条道路的规范化停车管理,把华光路、柳泉路、世纪路、共青团路打造成示范道路。(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

9、突出抓好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市政府规定的指标要求;主要河流水质稳定,达到省、市政府规定的指标要求;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类排放标准,实现中水的资源化利用;城镇生活垃圾100%得到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废弃放射源安全收贮率分别达到100%。(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10、国道、省道及县道采取定时清运、集运措施,定期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无污染、无垃圾;公路上无堆放物品、摆摊设点;各类公路设施完好。(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公路分局)

11、加大对村庄、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户集、村收、区处理”的运行机制,镇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100%。(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12、加大对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完善社区功能,达到无卫生死角、无乱堆放,做到环境优美、功能齐全。(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3、各镇、街道办事处在全面完成第二阶段集中整治任务的基础上,对辖区村庄、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的环境容貌进行巩固提升,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争创星级村庄、星级自管小区、星级物管小区活动。年内,各镇、街道办事处达到星级村庄、星级自管小区、星级物管小区的数量不少于辖区村庄、小区总数的70%,剩余村庄、小区年全部达到星级标准。(责任单位:各镇、各街道办事处)

三、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整治活动的开展。根据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并抓好落实。

建筑垃圾清运施工方案篇6

2016年上半年以来,__市以“双创”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就我市上半年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开展“双创”工作,城市环境卫生整体质量明显提升。

一是做好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全市3584条道路实行常态管理,132辆机械化清扫车以司机轮班、车辆循环作业的方式清扫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7、01%,__主要街道逐渐显现路面本色。同时,延长保洁时间,主要街道保洁时间在16小时以上,一般街道包括小街小巷保洁时间在12小时以上,道路卫生质量明显提升。

二是优化生活垃圾清运模式,有力促进病媒生物防制。市、区环卫部门和PPP一体化管理服务企业共同研究生活垃圾清运工作长期存在的噪音、臭气扰民,引发城市交通拥堵的老大难问题,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增加夜间垃圾清运班次,延长大、中型垃圾转运站开放时间,真正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有效解决因垃圾暴满引起病媒生物孳生问题,有力促进全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三是建立水域环境卫生管理机制。今年5月,我市将全市水域卫生管理移交四个区环卫PPP一体化管理服务企业实行属地管理,按照《__市城市水环境垃圾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责任分工,对岸线总长160、16公里,水域面积4910万平方米的城区海岸线及内河(湖)、城区外重点水域进行全面整治。同时,起草《__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完善执法体制机制,建立长效的水域环境卫生管理机制。

四是开展高铁沿线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根据《2016年__市高铁沿线__段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规划了整治内容和进行了责任分工,针对沿线垃圾、沿线建筑工地、沿线空旷地、沿线建筑物立面、沿线广告、电线杆进行全面整治,使高铁沿线环境面貌大有改善。(二)积极推行环卫一体化作业PPP模式,全面提升城市环卫综合管养水平。

根据孙新阳书记对环卫工作“转变思想、提升管理、改善设施设备”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市环卫现状和发展需求,积极推行环卫一体化PPP综合管养模式试点工作,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全面提升我市环境卫生作业水平,为我市实现“双创”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今年5月,美兰区环卫PPP项目正式签约,标志环卫PPP模式在__全面铺开,预计每年投入8、96亿元。目前,各区均已完成业务交接,环卫PPP一体化管理服务企业全面接管城市道路及其可视范围内(含公共活动场所、三无小区、空旷地、闲置地、街心街边公园、小游园等)清扫保洁服务、垃圾收集清运(包括无主建筑垃圾的清运)、公共厕所运营管理、环卫专用车辆和设施设备的配置与更新管理、特殊情况下的环卫保障等工作。

(三)依托数字城管信息平台,环卫监管工作有新突破。

为了加强对环卫PPP一体化项目作业质量的监督考评,进一步提升我市环境卫生监管水平,今年5月,市环卫局从基层各单位抽调120人专门成立了__市环卫作业质量监督考评队伍,负责对城区范围内的环卫PPP一体化综合管理的城乡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水域环境卫生、公厕保洁以及城区范围内的垃圾转运站、公厕及环卫设施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等情况开展常态化巡查工作,并依托市数字化城管平台,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平台分类立案、派发处置,对案件处置进展及结果进行全方位跟踪监管,确保问题及时有效得到处理,并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机制,不断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加强“三无”小区的环境卫生管理。

“三无小区”是我市双创工作的难点,也是我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重点。我市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三无小区”环卫基础设施和配套投入,不断完善收运体系,使“三无小区”卫生面貌得到明显改观。秀英区环卫部门协同街道办、社区居委会投入100多万元对金滩路省储运公司、丘海一横路冷冻厂等“三无小区”进行整治,建成示范单位。龙华区环卫部门为全区61个“三无”小区配备了密闭垃圾桶,并安排人员定时上门清扫和收运垃圾。美兰区环卫部门对现有的125个“三无小区”的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正常收集、清运,其中38个道路条件允许的小区采取“桶车清运”的方式,44个清运车辆无法进出的居民小区则采用电动车进行清运,确保登记在册的“三无小区”垃圾清运实现全覆盖。

(五)抓好法定节假日的环卫保障工作。

上半年以来,清明节、五一小长假、端午节等一系列假期接踵而至。据

统计,节日期间全市环卫系统共投入出动35830人次,重点加强港口、车站、机场及城区主要干道和景区景点、繁华闹市区周边的清扫保洁,同时对广场、商业繁华区、公园、海滩等人员密集区域和重要部位进行巡查监管,主要道路实行24小时保洁,为市民提供干净整洁的卫生环境。白水塘、江东两垃圾转运站,颜春岭垃圾焚烧厂等单位节日期间不休息,全员上岗,确保节假日期间垃圾转运、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__市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15-2017年)》,对照《__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验收办法》“五有标准”,继续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百日大会战”垃圾整治活动。

上半年以来,各区相继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百日大会战”垃圾整治活动,对陈年积存的垃圾进行全面清理,累计共出动4、5万人次,垃圾运输车辆2000台,共清理农村存量垃圾12、6万吨,彻底解决了我市农村长期存在的“垃圾围村”现象,为下一步农村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奠定了基础。开展双创工作以来,市、区两级政府共投入农村垃圾治理经费合计5094万元,其中秀英区投入1090万元、美兰区投入1361、42万元、琼山区投入1387、12万以及龙华区投入1255、46万元。

(二)农村垃圾清运工程稳步推进。

为加快农村垃圾收运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至今年6月份,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工程,分别在全市22个镇建设了46座小型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覆盖全市22个镇247个行政村。配备了压缩式垃圾运输车234辆,联体垃圾压缩转运箱16个,垃圾车厢可卸式垃圾车(拉臂车)38辆,桶装垃圾运输车31辆,垃圾桶8883个,清扫车133辆,推桶车429辆,电动保洁车441辆,1505辆手推保洁车等专用机械设备62辆及建设垃圾板房,并建立起“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覆盖全市2153个自然村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较好解决了这些镇、村居民群众的垃圾投放和收运问题。目前,已建成垃圾收运体系的村镇,垃圾清运、处理率达都到了80%以上。

(三)建立农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机制。

各区、镇人民政府要在已完成收运工程的镇、村,按每500人口配1名保洁人员的标准,配齐专职保洁员,全面落实农村卫生保洁制度。全市农村共配备保洁人员1829人,建立起了农村保洁机制,配全环卫设施设备和清扫保洁员,同时在经费保障方面做出了安排。到目前为止,全市所有自然村均配备保洁人员,农村卫生清扫保洁覆盖率达到100%,真正做到了垃圾有人收,道路有人扫。

(四)稳步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今年各区选取秀英区海秀镇儒益村、石山镇施茶村,龙华区城西镇苍东村、龙桥镇道贡村,琼山区红旗镇苏寻三村、云龙镇长泰村,美兰区三江镇上云村、苏寻三村等8个行村作为农村垃圾分类试点。遵照《__省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及无害化处理指导意见》的规定,将垃圾按A类、B类、C类3大类进行分类。A类为易腐有机垃圾,进行堆肥利用就地处理。B类为可回收垃圾,进行集中回收利用。C类为不可回收垃圾,转运至市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按照“A类、B类、C类”分类办法设置生活垃圾分类专用桶,并标注明显的分类识别标志。农户自觉完成垃圾初步分类后,有专人统一归类、收集。

(五)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开始形成。

市环卫局起草了《__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__市农村环境卫生检查考评标准》,并组织市、区两级环卫部门定期对乡镇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进行督查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向各区政府反馈,要求各镇政府及时整改存在问题,逐步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农村环境卫生考评机制

(一)存在的问题。

在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中,我市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需要我们今后工作中加以整改。

一是环卫PPP一体化管理作业质量监管机制不够完善。

二是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公厕、垃圾转运站数量尚未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三是农村环境管理质量整体水平不高,发展还不够平衡。

四是垃圾分类工作尚未全面开展。

五是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脏乱差屡有抬头。

(二)下一步主要抓好的几项工作

1、加强对环卫PPP一体化管理作业质量的监管。进一步完善监督考评机制,依托数字城管信息系统,按照环卫作业质量考核办法、作业质量标准和检查考核评分细则的要求,对环卫PPP一体化管理作业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和考评,推动我市环卫管理工作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全面提升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2、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提高垃圾收运处理能力和公共服务功能。一是积极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循环利用以及春岭垃圾场浓缩液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确保按时间节点建成,并实行PPP管理模式运行。二是督促各区环卫局及PPP企业加快推进37座生活垃圾收集站、80座固定公厕和51座移动环保公厕项目。同时完成一批老旧收集站和公厕的升级改造。三是积极推进江东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和建筑垃圾资源再利用处置场项目落地动工建设,提高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循环利用水平。

3、深入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整体水平。一是抓农村环境卫生保洁作业质量管理。我市农村环境管理质量整体处于较低水平,环境脏、乱、差现象依然存在。其主要原因还是保洁人员不足和责任心不强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对保洁人员配备情况进行排查,督促各区、镇按照规定配足保洁人员,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提高补贴标准,把目前保洁人员的兼职身份逐步过度为专职身份,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增强工作责任心。加强农村保洁制度落实和作业质量标准的检查考评,促使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整体提升。二是进一步规范农村环卫设施设备管理标准和使用行为,克服重使用轻管理现象。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使100%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

4、扎实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城市方面:继续抓好垃圾分类的试点工作,将分类试点每个区要扩大到10个。积极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新模式,全面引入竞争激励机制,采取政府、社会等多元化投入模式,确保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工作取得新突破。农村方面: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发动,把生活垃圾分类写入“村规民约”内容,按照省规定的 “A类、B类、C类”三种分类办法,积极引导村民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

资源化、减量化。5、继续做好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的卫生管理,遏制脏乱差现象。对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积存垃圾进行全面清理,逐步完善环卫设施设备,建立环境卫生日常保洁机制,为创卫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建筑垃圾清运施工方案篇7

“北京市建筑垃圾对经济生活的影响,首先是占用大量的土地。平均每万吨建筑垃圾需要2、5亩土地去填满,对资源和环境造成不小的负担。”长期关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北京市建筑工程学院教授陈家珑告诉记者。

目前北京市建筑垃圾中废砖瓦占60%,混泥土占5%-10%,渣土占30%。这些很大一部分产生于老城区改造,并且大都采取一埋了之的做法。

“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仅仅占1%,远远低于国外资源化利用率高的韩国、日本。”陈家珑说。

市场化的建筑垃圾处理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地理系博士高世扬研究发现,“建筑垃圾”作为一个主流的话语权其实是上世纪80年代后期城市土地租赁市场成立后形成的产物。

在此之前,建筑垃圾被称做房屋拆迁旧料,它被政府视为资源的一种,而非无用的“垃圾”。在当时许多的建筑物拆除方案里,都附有关于拆除旧料回收、利用、存放的物质分配划,透过这些物质分配划,大量的拆除旧料被重新利用于城市建设中。例如地下防控洞、火车站、体育场、公园等等,都是利用回收后的拆除旧料兴建而成的。

80年代后,因为担负着开发土地与刺激房地产投资重责大任,负责分配吸收拆除旧料的城市主管单位越来越不愿意介入建筑垃圾处理,与此相反的是建筑垃圾的与日俱增。在这种形势下,私营的建筑垃圾清运企业开始有了市场。

据北京市垃圾渣土管理处副主任苏春玉向《方圆》记者介绍,目前,承担北京市建筑垃圾清运工作的主要依靠民营和个体户的经济活动。“保守估,北京市60%到70%的建筑垃圾清运、处置工作是走市场化的路子,市政环卫部门参与得较少。”

北京市垃圾渣土管理处作为政府管理城市建筑垃圾的部门,主要任务是控制拆除工地扬尘,减少道路遗洒和解决非法倾倒的问题。从管理模式上看,以控管为主,与划经济时期以垄断分配为特征有了很明显的不同。

为处置北京市建筑垃圾,苏春玉透露,“北京市现大约设置有二三十个消纳场并向社会公布。”消纳场所的设置必须经行政许可,按照《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场所必须具有垃圾渣土处置方案;有场所布局图;具有处置工艺相符合的作业、降尘、照明等机械和设备等等。

不过,从事北京市建筑垃圾清运工作多年的张树西觉得,渣土管理处所说的60%-70%建筑垃圾由私营企业清运这一说法不合理,“在我看来,数据改为95%才差不多。”张树西称自己就没见过市政部门清运过北京的建筑垃圾。在他眼里,市政的那些漂亮、气派的清运卡车只是“朝九晚五”的公务班车,根本就懒得清运,更别说晚上出来运。

不只是北京市,记者发现全国各地很多城市都曾试水将建筑垃圾处理引入市场化,例如浙江温岭、广西南宁。

“谁产生谁负责”链条断裂

引入市场化处理建筑垃圾是很多城市应对垃圾围城的政策之举。其实,面对严重的环境问题,我国政府颁布过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建筑垃圾处理。

如1996年《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明确了建筑垃圾及建筑垃圾管理的定义,明晰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的归属部门、管理的方式,规定了排污申报、排污收费、监督检查和违规处罚等程序。原建设部于2005年6月1日实施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四条也规定“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但现实是,在建筑垃圾产生源头上,由于监管的缺失和具体实施细则来保证,导致建筑垃圾源头上没有很好地执行‘谁产生谁负责’这一原则。”陈家珑告诉记者,北京市目前针对建筑垃圾还没有建立起完整规范的处理链条。

这个链条涉及到的产生者、运输企业、处理企业等再利用方,各个层面都还不完善。政府的建设、环卫、市容、工业与信息化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和监管体制也有待提高。

“有些拆迁企业和房地产开发商,在开发项目时就不把建筑垃圾处理方案上报给政府部门,并且还把处理责任转嫁给下游的运输企业。有时,甚至出现建筑垃圾运输者向拆迁企业倒过来索要费用。这导致正规的运输企业没有不正规的有优势。”陈家珑说。

按照北京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北京市建筑垃圾产生单位要到工地所在区的渣土管理部门办理渣土消纳手续。然后渣土管理部门按照该工程土方量和申报车辆给其设从源头产生到消纳地点最合理的路线,并规定许可时间。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指定的路线把渣土运输到指定的消纳场,然后进行填埋等处理。

“正规运输企业清运建筑垃圾时,需要向市政部门备案,要用符合标准的车辆,且要按照指定时间和线路走。这些成本在不正规的运输企业中不存在,使得他们可以通过压低清运费用,取得运输的竞标。”陈家珑说。一旦,建筑垃圾到了这些不正规运输企业手中,为了缩减运输路程,他们懒得把垃圾运到六环外的郊区填埋坑。随意乱倒、污染环境的现象就比较突出。而对于需要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企业没有足够的原料来源,导致建筑垃圾产业链无法形成。

陈家珑告诉记者,建筑垃圾在目前还不是有竞争力的资源,加工它困难,而且没有天然砂石应用广泛。所以,是拆除企业有利润,运输企业可以保本,留给建筑垃圾处理企业已没有利润空间。更何况,建筑垃圾来源还时常得不到保障。

处理建筑垃圾是产业

“尽管与国外相比,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在工业化生产和应用方面的技术还有一定差距,但真正的瓶颈在于相关政策和管理的缺失。”陈家珑说,国外在处理建筑垃圾上有立法支持,企业的责任、政府的责任、建筑垃圾处理企业的责任都规定得清清楚楚。随意处置建筑垃圾不仅要被罚款,最高还要判刑5年。

“国外守法意识都很强,他们认为建筑垃圾处理,不是个人的行为,而是一种法律行为,政府强制力推行。”陈家珑认为国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程度高,和政府的引导政策有很大关系。

据了解,欧洲一些国家给建筑垃圾产生方两种选择处理的方式。一种是允许填埋,但政府从中征收高额的费用;另一种是送到资源化利用企业去,但成本肯定比填埋方式低很多。产生方可以根据建筑垃圾的成分来协商支付费用,如果成分单一,方便处理,收费又要少一些。这倒逼着建筑垃圾产生方在拆除阶段上就下功夫,无形中从源头上实现了建筑垃圾分类。

“这是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政府提供合法的处理建筑垃圾平台,通过经济杠杆,鼓励、诱导建筑垃圾产生方把垃圾送到处理企业,整个处理链条很顺畅得运作起来了。”陈家珑说。正是因为对建筑垃圾产生方严厉的问责态度,使得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高的国家不会出现胡乱填埋的现象。

不过,北京市要形成规范化的建筑垃圾处理市场还需等待。

今年7月18日,北京市政府公布了《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建筑垃圾综合管理循环利用工作意见的通知》。《意见》要求,到2015年,城六区拆除性建筑垃圾年排放量控制在1000万吨以内,到2012年,朝阳、海淀、昌平、大兴区分别建成一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届时,通过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设施处置能力以及综合运用填埋修复、堆山造景、使用移动式资源化处置设备等方式,北京市建筑垃圾资源化率将达到40% ,2015年达到80%。

建筑垃圾清运施工方案篇8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等活动。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第三条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围档以内的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其他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由各区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规划建设、交通、公安、市容环卫、国土资源、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按各自的职能职责在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中相互配合、协同管理。

第四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就地、就近消纳建筑垃圾。

第五条各区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内的工程施工情况,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合理安排各类建设工程需要回填的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应根据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发展时序等由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各区人民政府市容环卫和市国土资源、环保、交通等部门经现场踏勘选定,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确其范围、标高等堆放要求,各区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适时向社会公开。

第六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自行联系非公共垃圾储运消纳场消纳建筑垃圾,须经各区人民政府市容环卫和市规划建设、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踏勘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处置城市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各区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

各区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筑垃圾处置单位提出的申请,对处置单位是否具备运力足够的运输车辆、是否采取加盖密闭措施防止垃圾脱落扬撒等进行审核后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

第八条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建设单位开工(含施工许可证)申请后,应当告知申请人依法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如不具备建筑垃圾处置条件的,应及时书面告知各区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由各区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实施打围作业,硬化主要施工道路,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及排水设施,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并安排专人从事进出口车辆冲洗及现场环境卫生工作。土石方专项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报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

第十一条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路线、时间行驶。所载建筑垃圾的长、宽、高应当符合装载要求,不得在运输过程中遗洒、飘散建筑垃圾。

第十二条从事经营性建筑垃圾运输应当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实行封闭式运输,采取加盖密闭运输措施防止所载建筑垃圾在运输途中脱落、扬撒。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受纳建筑垃圾。

第十四条建筑垃圾处置单位未经核准不得擅自处置建筑垃圾;不得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第十五条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四周应设置围档,进出场主要道路应硬化,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消毒灭害设施。填埋时应按照规定标高分层压实填埋。并设专职管理人员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由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按《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违章扣分管理暂行办法》对项目相关责任人予以扣分。

第十七条建筑垃圾运输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罚。

第十八条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未采取加盖密闭运输措施致使垃圾脱落、扬撒等的,由各区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处罚;也可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国务院《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对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者给予处罚。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各区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