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工作事迹(精选8篇)
科研工作事迹篇1
学习贯彻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的体会【1】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5月份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指示指出,黄大年同志秉持科技报国理想,把为祖国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贡献力量作为毕生追求,为我国教育科研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他的先进事迹感人肺腑。
黄大年是航空地球物理研究领域世界闻名的科学家,2009年,他放弃海外高薪待遇,尽管回国之路坎坷,但是他有一颗坚决回国的心。作为国家“”特聘专家回到祖国;回国后,他选择了在母校吉林大学做全职教授,他是东北第一个引进的“千人”专家;7年来,他没日没夜地工作,带领400多名科学家创造了多项“中国第一”,为我国“巡天探地潜海”填补多项技术空白。
黄大年献身工作,满怀爱岗敬业的精神值得每一个党员干部学习。有人称他是“科技疯子”,这个外号足以诠释他对科研事业的执着和痴迷。人生有涯,奉献无涯。黄大年这样扛起责任使命的人注定会在漫漫历史长卷上留下属于他们的印记。党员干部俯下身子,走进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忘我工作,不负时代、不负人民,真正践行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奋斗终生,而不应是高高在上的官老爷。有了为人民的事业鞠躬尽瘁的信仰,何愁无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行动。
学习贯彻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的体会【2】
近日,对黄大年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指示,对学习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提出明确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关于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的重要指示,深刻理解总书记对黄大年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的重大意义,弘扬黄大年同志的爱国情怀和先进事迹,号召全国科技界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树立起受社会尊敬和国家人民需要的当代中国科技人员的良好形象。笔者认为,应该学习黄大年精神,不忘初心,埋头苦干,无私奉献,用实际行动实现自身价值,创造非凡成绩。
黄大年同志惜时如金,夜以继日,用无私奉献,勇于担当的实际行动,把对祖国最深沉的爱融入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在科研上始终是一个被追赶者,他是众人眼中的“拼命黄郎”“科研疯子”,经常工作至深夜,在生病期间,只要身体允许,就在病房给学生讲课,始终忘我拼搏。就在这种“疯魔”“拼劲”中,我国在重力梯度仪数据获取的能力和精度上与国际的研发速度至少缩短了10年。我们应该将黄大年同志作为奋发进取的一面镜子,始终不忘初心,不言放弃多坚持,勇于争第一,在自己的本职工作有这样一种狠劲,做自己工作岗位上“拼命三郎”。
时代呼唤先进,优秀塑造丰碑。哲人有言:世界上最快乐的事,莫过于为梦想而奋斗。推动祖国的教育科研事业发展,是黄大年的志向和担当。我们应当从自己做起,从本职岗位做起,不忘初心,从细微小事做起,心有大我,兢兢业业,争做“黄大年”式合格好干部。时展浩荡向前,精神之火永不熄灭。让我们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共同创造无愧于祖国和人民的新业绩;让我们向黄大年同志学习,汲取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精神力量,奋发进取,向祖国和人民交出精彩的人生答卷。
学习贯彻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的体会【3】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近日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指示指出,黄大年同志秉持科技报国理想,把为祖国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贡献力量作为毕生追求,为我国教育科研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他的先进事迹感人肺腑。
中国在建国的短短60多年了,我们取得的伟大成就世界人民有目共睹,中国人民真正的站起来了,中国从此站起来了。我们取得的这么多这么大的成就,就是有我们这一批心有大我、至诚报国、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的无产阶级的战士,比如邓稼先、钱学森、彭桓武包括我们今天追忆的黄大年同志,他们有坚定的信念,有着为民族的鞠躬尽瘁的精神,为了伟大的中国,为了伟大的人民吃苦耐劳的奉献精神。
科研工作事迹篇2
文艺工作者学习黄大年先进事迹心得体会(1)
近日,看了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作出的重要指示:“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融入祖国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之中、融入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奋斗之中,从自己做起,从本职岗位做起,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为之振奋,这为我们学习、纪念黄大年同志指明了路径,作为文化工作者我们一定要化悲愤为力量,把报效祖国作为共同价值追求,要把爱国之心化为报国之行。
看了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内容,了解到黄大年同志是英国归侨、著名地球物理学家、为国家资源探测和国防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生前担任吉林大学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9年,他毅然放弃国外优越条件回到祖国,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科技成果,填补了多项国内技术空白。当今物欲横流的时代,有多少人能有他这样伟大的胸怀?有多少人能在利益面前低头?有多少人可以大公无私?有多少人可以放弃优越的待遇?这一切都值得我们这一代人深思、、、、、、黄大年同志的一生是壮美的一生,为了祖国的科研事业他无怨无悔,展现了一名新时期海归科学家和人民教师的奉献精神与崇高品格,成为当代知识分子与坚定爱国者相统一的典范,成为当代中国人学习的榜样。
我们广大文艺工作者一定要像黄大年那样努力培养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爱国情怀,真心热爱文化事业,有崇高的理想信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
文艺工作者学习黄大年先进事迹心得体会(2)
科研工作事迹篇3
【关键词】 工具痕迹 检验技术研究 现状 展望
在所有的刑事案件发生的现场,工具痕迹是出现率非常高的一个方面,很多年的办案经历已经证明了它的正确性。一般它的出现率可以达到80%以上,但是有一个明显的特点是搞得出现率却有低的利用率。因为这个特点,对侦破刑事案件非常不利。某市统计的一万多起刑事案件中,更多的是提取手印、提取足迹,但是很少有提取工具痕迹的情况。对于一般的技术人员,更多的是在于手印的提取和足印的发现,对于工具痕迹因为一些技术难以获得作案人的直接跟踪,只是采用了拍照作为基本证据,而有些甚至不考虑。
因为对工具痕迹的提取技术不够,处理的也不够细致,不受重视,使其利用率大大降低。这种反映大量作案人相关信息的证据,对侦破案件有很大的推动作用。现在作案人,手法更加高明,防侦破技术越来越高超。现场难以留下手印、足印和一些确定作案人唯一性的信息,所以导致有些案件一直难以侦破,逐渐堆积,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在这样的情况下,工具痕迹的利用就显得尤为重要。工具痕迹的检验技术也对工具痕迹的利用率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已有相关人员做过这方面的研究,但侧重点是人主观因素方面和工具检验存在的问题。对痕迹检验技术应该有更加深入的研究,本文主要针对工具痕迹的检验技术进行分析,阐述检验技术的研究现状和发展情况,并展望工具痕迹检验技术的发展。
1 工具痕迹检验技术现状
当前,刑事犯罪发生率高,社会不稳定因素存在,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严重的影响。法律的公平公正要求对刑事诉讼的证据要求较高,这需要对刑事科学做出更高的研究。前面已经分析,犯罪分子的反侦破意识越来越高明,现场提取不到有用的指纹和足印,工具痕迹检验就成为侦破案件的主要手段。工具痕迹是现场中常见的痕迹,不易伪装和破坏,而且特征比较稳定。主要人为主观因素和技术的客观因素造成工具痕迹利用率较低。人为因素就是技术人员不够重视,只是常规的对唯一能确定作案人身份的信息重视。而这些信息会随着犯罪人的反侦破意识的提高而减少,甚至没有,这种阻碍了痕迹检验工作的发展。对于主观的技术因素,工具痕迹检验技术关系到多门学科,技术人员难以全面掌握相关知识,而且鉴定技术和设备也有一定的影响。这两个因素方面,主观的技术因素是最主要方面。
工具痕迹检验的理论基础是形态学,以观察法为主要的坚定手段。在观察中借助于各种工具,比较痕迹的各种特征,比较检验的主要方式有以下几种。
(1)特征重叠方式。这种方式是利用显微镜进行重叠比较样本和工具痕迹的细节特征,或者采取拍摄或者重叠放映的方式进行观察。如果重叠率较高,则现场工具痕迹和样本痕迹可以进行相似推测,这种方式用于轮廓清晰的痕迹。
(2)特征对照方式。这种方式为痕迹检验的首要方法。对照检验工具痕迹和可疑的工具痕迹重点部位。
(3)线痕衔接方式。这种方式主要用于线条痕迹的检验。检验工具痕迹和样本痕迹的线条,观察是否在一个接合平面上,同样可以借助于显微镜进行痕迹对接,比较差异点。
(4)计算机对线痕的识别方式。这种方式利用光电扫描仪对检测的工具线痕和样本线痕的某一个位置的切面波形扫描成电信号。需要利用各种关键技术,如图像处理、信号处理、特征识别、滤波干扰等方式判断结果,发现差异。
2 工具痕迹检验技术问题
当前痕迹检验技术问题存在多方面问题。工具痕迹主要依靠肉眼观察,难以定量描述痕迹特征,这样的检测结果难以判断其正确性,而且不同的检验人员根据其经验有不同的判断标准,而且检验过程没有充足的证据和说服力,这样的结果难以让人信服。工具痕迹检验技术在国内外都有一定的发展。国外对于痕迹线条的检验做过一定的研究,主要是采用结构光沿着线条方向获得线条垂直方向的相对位置并比较特征,计算痕迹的欧式距离。线条、结构点、沟槽等都是工具痕迹上较为明显的特征,这些都作为主要的对象被国外学者进行研究。存在的问题就是难以充分获取痕迹线条准确位置关系,点和沟槽的形态特征难以一致,信息容易丢失。曲线线条的特征还没有被完整的提取出来。对于获取的形态特征不易描述工具的使用情况和磨损程度。纹理对工具痕迹十分重要,相同的痕迹下对于不同磨损的工具有不一样的纹理。纹理包含的主要信息很大程度上被忽略,这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国内对工具痕迹研究较少,还处于基本的起步阶段。痕迹特征的表示方法和识别算法较为简单,而且单一。痕迹的形态结构和纹理的复杂性,用单一的特性来描述是不够精确的。因此有些学者采用纹理和形态的复合表示方法进行分析,采用小波分析和状态识别方法进行处理。
3 工具痕迹检验技术发展趋势
工具痕迹检验技术存在各种技术问题,后续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将来的发展趋势主要是数字化发展,对数字化提取和检测技术进行深入的研究,突破传统的破案模式,发展工具痕迹自动识别系统和装置。采用高效复合方法进行特征提取,对不同性质表面纹理进行分类和识别,并建立一些数据库便于查询和标准化。
4 结语
工具痕迹检测技术涉及到多门学科,公安院校需要培养专门的人才进行深入的研究,推动检测技术的进步。逐步实现自动识别和标准化,建立像指纹一样的自动识别系统。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这样的目标会逐步实现,为侦破刑事案件发挥效果。
参考文献:
[1]钟新文、犯罪现场上工具痕迹利用率偏低原因及对策[J]、东北师范大学学报,1998,(2)、
科研工作事迹篇4
关键词:遗址遗迹;利用;综述;研究现状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23-0148-04
遗址遗迹类旅游资源被称为“无声的纪录片”。无论是站在建筑学、艺术学还是旅游学的角度,一直是学术界讨论的热点问题。我国拥有丰富的古迹资源,世界文化遗产多达28处,对其合理利用有利于延续传统文化。有学者曾指出:文化是旅游之魂,为旅游注入品质内涵;旅游又为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提供广阔市场[1](张培端,2008)。
作为一种重要的文化载体,遗址遗迹类旅游资源的价值已得到广泛认可,同时也是重要的、不可复制的社会资源。相关研究正不断深入、范围和方法也在不断拓展。本文对遗址遗迹类旅游资源相关研究进展进行综述,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作出展望。
一、相关概念界定
世界遗址遗迹研究领域的权威组织——国际古迹理事会(ICOMOS)于1964年颁布的《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威尼斯》)曾指出:“……历史文物……不仅包含建筑,也包含任何能够见证文明、社会发展及历史事件的、来自于城市与乡村的环境”;“它(遗迹)绝不局限于伟大的杰作,也可以是过去不太重要、但随着时间流逝重新获得文化象征的任何作品。”
遗址遗迹类资源应具备历史、科学、艺术价值,反映古代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的成就。在这一点上它与文物相同;但遗迹又是一种特殊文物,是不可人为移动的。
根据《文物保护法》,遗址遗迹类资源相当于如下范畴。
一是具有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的古遗址、建筑、墓葬、石窟(寺)、石刻、壁画等;与著名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及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与教育意义、历史价值的近现代重要史迹、建筑。
二是根据我国国情,具体表现为单体古建筑、历史街区、历史文化名城等形式。1972年法国巴黎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将文化遗产定义为“历史文物、历史建筑及人类文化遗址。”并进一步细分为“物质”和“非物质”两种文化遗产。本文讨论的“遗址遗迹”的概念则相当于“物质文化遗产”中“不可移动”这一部分。
《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将常见旅游资源划分为8个大类、31个亚类、共计155种基本类型。其中遗址遗迹类(E类)旅游资源分类详情,如下表所示[2]。
二、遗址遗迹类旅游资源及其利用研究现状
参考文献来自CNKI及互联网等,年份从1999年至2011年。从研究方法看,早期以定性研究为主,兼有少量定量研究;近年来受国外研究影响、及数学建模工具大量引入,定量研究逐渐成为主流。
从研究内容看,1999年-2005年相关研究多集中于旅游资源开发、保护等领域;近年来在基础研究继续深入的同时,大遗址研究、旅游市场、资源开发与城乡建设、公共管理及政府职能等逐渐成为新热点。
(一)关于遗址遗迹类旅游地形象
旅游地形象是指旅游者对接待地旅游资源、产品和服务的总体印象及评价。由于资源同质化现象一直严重,鲜明的旅游形象便成为竞争力的基础。
郭晓康(2011)针对山西平遥旅游发展现状,提供确立当地旅游形象定位的一系列措施,如对建筑风格重新思考、引入“旅游形象识别系统(TCIS)”等[3]。李锋(2008)借助Logit模型对影响古城镇旅游前感知形象要素进行一系列研究,指出8个重要因子并分析其作用程度的大小[4]。陈建明(2008)利用SPSS从物质景观、社会文化两方面对凤凰古城旅游形象要素进行分析,并研究旅游者类型对其影响[5]。
(二)关于遗址遗迹类旅游市场及旅游经济
目前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旅游市场综合分析、旅游地经营模式的选择等方面[6-10]。
侯建会(2009)通过比较山西、陕西两省遗迹类旅游业发展特点及差异,指出并分析下列影响因素[6]:资源构成结构的差异;文化侧重点的差异;价值认知与推介模式的差异。
他指出:“文化沟通与精神上的共鸣有助于提升旅游质量,因此应当建立文化产业与旅游业间的互动关系”。这也是未来开发遗址遗迹类旅游资源的必然趋势。
刘青(2008)利用波特五力模型分析了四川成都主城区名胜古迹旅游行业竞争现状[7],结论可推广到更大的市场范围,为进一步研究同类市场提供参考。
当前,我国遗址遗迹类旅游区的典型经营模式有“转让式”和“管理式”两种[8]。前者表现为政府向有关市场主体转让其对景区的经营、管理与收益权,倾向于市场化运作;后者需要行政部门直接推动,有一定的官办垄断性。
蒋满元等(2008)针对文物古迹资源开发过程中涉及范围的广泛性、相关利益主体的复杂性,对有关经济主体的行为进行博弈分析,认为在建立有效市场监管的前提下,辅之以恰当制度安排,才会推动各经济主体由竞争走向合作[8]。薛婉珍(2009)认为评价文物古迹的经营管理应从保护状况、经营绩效两方面考虑[9]。前者包括项目投入、政策执行力和完整性;后者包括经营管理活动带来的实际收入、成本控制等。
多数遗迹类景点在开放后实行购票参观,既是经济手段又是管理手段。首先,为了避免过多游客活动造成破坏,门票起到控制游客数量的作用;其次,面对目前财政拨款不足的困境,门票收入也是景点经费重要来源。李晓东(2002)针对部分古迹景点门票价格过高现象进行研究,指出财政支持不力、弥补虚空、价格听证缺失都不利于指导科学定价;另外商业化泛滥也使景区逐渐失去公益性质,成为某些单位赚取利润的工具[10]。
近年来随着大批景区实现免费参观,这一问题已得到缓解。文物古迹的公益性质正在回归。
(三)关于遗址遗迹类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
保护问题在全部研究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也是相关理论较为成熟的领域[11-21]。
随着各地城市化进程加速,遗址遗迹的生存空间日趋狭窄,与外来开发的冲突也在不断增多。宁夏曾发生一系列古墓葬在商业开发中被损毁事件,部分文物甚至被开发商私人占有[11]。2012年初重庆行营被开发商强行拆除事件[12],再次刺痛了媒体及民众的神经。城市建设规划与文物保护两者间的脱节,将考验决策者的素养及政治素质[13]。
关于开发与保护的争论由来已久,文献颇多。王小斌(2009)结合四川彝族“渔沙拉聚落”保护规划与当地旅游业发展,认为边远村落民族心理较为稳定,不易受外来文化冲击。若在良性思想指导下适度发展旅游业,对其民族文化的保护、挖掘、整理和展现有积极推动作用[14]。宋子千、宋瑞(2010)针对周庄、宏村等4个古村镇,在对居民、专家两个群体调查基础上利用成本—收益模型对当地旅游开发效果评价进行实证研究[15],认为旅游开发总体来说是利大于弊。总之在这个问题上,一切偏激思想都是需要摒弃的。我们反对任何短视行为,也反对一味保护而放弃开发的行为。因此这两者之间的矛盾还将持续存在。
张柏(2005)认为应关注对遗址遗迹周边环境的保护[16],包括物质环境与历史文化环境。由于环境具有动态性,要根据变化的性质谨慎对待。罗述龙等(2010)根据深圳宝安区文物古迹现状,运用“主因子法”对该区80余处文物古迹按其内在价值、保护状况、影响因素等进行定量评估,划分为3类预警方案,以此为依据制定保护与开发措施[17]。
古迹、古建筑作为城市景观特色重要构成部分,通过科学规划,完全会使历史遗存及其周边特色环境在新环境里继续发挥功用。陈军(2005)从宝应县城镇规划案例出发,提出城市更新应考虑保护古迹、塑造特色、完善功能等方面,使古迹在当代城市中得到更好的保护[18]。吴良墉(2009)认为城市功能区、交通线及生态系统的设置都要针对“城市性质如何为旅游发展服务”这一问题,既保持古城整体性又要控制周边环境[19]。邹珺(2004)指出各地古迹规划多隶属于总体规划,由于《城市规划法》有其自身缺陷(如政府自由裁量权过大),古迹规划很容易带有传统城市规划的缺点;另一方面,当前各地建设规划多委托专业机构或高等院校设计,较为程式化,往往脱离实际或违背设计者初衷[20]。于学文(1999)通过回顾北京市数十年来发展过程中古迹保护工作的经验教训[21],认为应利用“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古迹周边地带提出明确的建设控制要求,并建议利用经济杠杆协调两者间的关系。
(四)关于“大遗址”类资源的研究
“大遗址”概念,是我国近年来针对遗址遗迹类旅游资源保护的需要而提出的。目前在我国2 351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古墓葬及古遗址占到710处,其中“大遗址”为583处[22]。
“大遗址”最早由苏秉琦于1980年代提出[23];1997年《关于加强与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首次以官方形式提出“大遗址”概念[24],当时专指“大型古文化遗址”;继2005年设立“大遗址”专项保护经费后,“十一五”规划正式确定将重点保护100处大遗址;2009年“中国大遗址保护洛阳论坛”提出:我国初步形成“长城、京杭大运河、丝绸之路‘三条线’、西安洛阳‘两大片区’为核心,100处重要大遗址”的格局[25]。一时间“大遗址”受到全社会高度关注。
从“遗址”到“大遗址”,正是我国遗址保护工作走向深入的重要环节[26]。由于这是个相对较新的概念,目前学术界还没有作出权威定义。相关研究集中于大遗址的保护利用、规划制定、大遗址与周边环境及城乡建设的关系等方面。
从属性上看,傅清远(2008)认为大遗址专指那些在规模及文化价值上突出的文化遗址,具有遗存丰富、信息量大、不可再生的特点[27]。张忠培认为大遗址除具有艺术、科学、历史价值,还有文化价值[23]。指出大遗址“不但包括各王朝或民族政权遗留的、有代表性的遗迹、陵墓、地下遗存物及交通遗址,也包括根据历史传说修建的纪念性建筑物(如黄帝陵)等”。
从规模上看,孟宪民(2001)指出大遗址是古人动用大量人力物力建设、从事生产生活的遗存[28],是“大规模的文化、环境遗产”,认为它与自然历史环境相关,具有一种自为或计划的群体系统。董欣(2004)认为“面积在3km2以上、有明显区域性”即符合大遗址特征[29]。朱光亚、崔明(2006)认为大遗址并非新的遗址类型,而是各种大型古代文化遗存[29]。张祖群(2006)指出大遗址可界定为“具有重要价值的大面积文化遗存”。其“大”的概念体现在相对规模大、综合价值大、存在问题大、保护难度大等方面[30]。
通过总结思考,笔者认为“大遗址”应具备如下特征。
1、依托于单个或数个有关联的文物单位。范围除中心区域,也包括周边任何相关环境、风貌等。
2、面积达到一定规模,埋藏有较丰富或重要的文物、古遗迹等。具有较高的科研价值和一定社会影响力。
3、周边环境较为复杂,可能涉及多个管辖部门。
4、多为露天形态,易受外来损害。
《威尼斯》指出“保护文物建筑,意味着要保护其周边环境”。白海峰(2008)以大遗址环境为切入点研究西安附近汉长安城、大明宫遗址等保护利用情况,认为大遗址环境整治应与所在区域发展相结合[31]。冀和(2007)以通济渠为例探讨“线形大遗址”这一特殊形态大遗址的保护问题,认为它实质上是穿越不同行政区域的“文化带”,合理保护有利于沿线地区城乡建设、提高社会经济效益[32]。肖莉(2010)认为大遗址属于土地资源,兼具土地价值与遗产价值。但两者效益常存在矛盾,因此首先要从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入手[25]。事实上,对大遗址保护与利用并行、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已有很多经验值得借鉴。樊海强(2005)认为实现大遗址的产业化经营应坚持主体多元化、保护展示现代化、开发深度化、商品市场化、管理科学化[33]。
关于大遗址与社区关系的研究,赵宇鸣、赵荣(2006)利用萨缪尔森的“外部性理论”分析大遗址保护区的居民行为,提出消除“负外部性”的措施是加大政府的购买支出[34]。张宏(2009)通过研究汉长安城内部聚落发展趋势及其对遗址的影响,提出解决聚落搬迁问题的措施[35]。
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指出“大遗址保护与利用应作为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不断创新展示与利用模式[22]”,近年来各地在不断摸索大遗址保护利用的新思路。2001年浙江批准设立“良渚管理区”并设立专门管理机构、创新管理模式[36];还有人建议在大遗址密集地设立部级保护区[37],认为有利于统一保护利用、取得政策技术支持等。
三、总结与展望
总体来看,关于遗址遗迹类资源与旅游业的研究仍有限,但涉及面广,已有一定建树。从文献来源看,近年来核心期刊的文章数量有所增多,涉及各个领域(表2)
(一)研究对象
纵观全文,目前遗址遗迹类旅游资源文献多集中于旅游市场及目的地研究、旅游资源、综合规划、旅游与环境及社区的关系等;而有关旅游者心理及行为、线路设置、旅游产品开发等则是今后需要关注的方向。
由于遗址遗迹类资源研究处于学术交叉领域,文献多以建筑类、高校学报及综合性杂志为主,纯旅游研究型杂志寥寥无几。作为旅游研究的前沿阵地,旅游学术刊物应更加重视遗迹类旅游资源在旅游业中的重要地位。
(二)研究方法
未来旅游学研究的重要方向是实证研究,可进一步分为数理研究、案例研究等,要求研究者能够提出假设并加以验证。相对于国外同类文献以实践性强、视野广阔著称的特点,国内文献目前仍停留在感性阶段,以理论构建与前沿性研究为主。近年来定量研究、个案研究已有长足进步,多为定性与定量方法兼备。但研究方法、研究领域等略显单一,且多照搬国外相关经验。这也反映了中西方旅游课程教育模式的不同。
(三)研究区域
目前研究以中东部旅游较发达省份最为活跃;西部地区则以大遗址领域为主,综合型研究仍然匮乏。西部民族区域(、青海、新疆等)拥有丰富古迹资源及特色文化,近年来随着区域开发的不断深入,当地旅游业发展如火如荼,相关文献已有一定数量,如罗会光(2008)分析新疆新和县文化古迹资源开发利用的利弊[38];次旺(2011)就的古迹资源及开发价值作了初步探讨[39]等。受环境及研究方法所限,以基础型研究为主,实证分析尚不深入;涉及宗教旅游、生态等专题性研究也相对缺乏。填补相关空白有助于全社会更好地了解当地旅游资源及旅游业。
(四)研究展望
随着全社会对于遗址遗迹的讨论不断升温,良好外部环境有利于推动相关研究进展。
我国拥有日益庞大和完善的旅游市场,面对剧增的境外旅客,遗址遗迹类资源日益成为对外宣传本国悠久历史及特色文化的重要基地,地位愈加明显。在深入基础研究的同时,以资源密集区为重点、以国内外相关研究为基础,进一步拓宽视野和方法成为当务之急。
通过回顾十余年来研究轨迹,旅游资源、旅游产业、旅游规划等传统领域仍占据主流;有关交通设施、旅游者特征、市场营销、产业政策等新兴研究仍具发展潜力。近年来随着我国文化旅游业快速发展,遗址遗迹类资源商品化、产业化程度日益提高。由于各地的资源在规模、价值及功能上各不相同,如何合理选择及评价开发方向、开发模式,值得探讨。
从研究方法上看,针对前沿理论的综述、定性研究将趋于稳定;针对实证的定量研究及混合研究将持续增长。由于研究对象的随机性及建模的不严密性,研究结论存在局限。因此某些开创性研究仍有必要深入开展,在不同区域和文化环境中接受更多验证。
从政府及社会扶持力度来看,近年来源于各级科研基金、特别是国家社科基金的资助正在增多,对旅游学术研究的重视度在加大。未来针对遗址遗迹类资源的研究需要更多联系实际,真正服务于旅游学科及地方旅游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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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工作事迹篇5
(一)物证技术学研究的回顾
纵观1997年物证技术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拓宽物证技术研究领域。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和完善,对为法律服务的物证技术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不仅“刑事犯罪案件逐年增多,暴力化、技巧化、智能化趋势明显,有组织的犯罪增多,犯罪手段的现代化程度提高”,〔1〕对物证技术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而且民事诉讼案件中,要保证准确地执法,也越来越多的要求对案件中的各种物证进行科学鉴定。鉴于“常规的手印、足迹等痕迹物证在现场上的提取率越来越低。”〔2〕因此,广泛发现、提取、鉴定其他微量物证就显得格外重要。如爆炸残留物、纤维、毛发、油脂、泥土、涂料以及塑料、金属屑等。
2、物证技术鉴定制度的完善。随着法制建设的飞速发展,在诉讼中占重要地位的物证技术鉴定,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越来越紧迫。有的学者对我国现行鉴定制度中存在问题及鉴定活动不规范的现象,作了调研,写出有关论文数篇。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还组织力量对以往物证鉴定有关条例进行研讨,业已着手制定物证鉴定工作条例。为了确保物证鉴定的准确性,有的学者对某些鉴定技术的标准化和质量控制提出了措施。有的学者从法理角度和我国司法实践相结合,对立法的理论依据和现实条件进行了细致的研究。还有的学者就我国现实中物证鉴定主体、鉴定资格与涉围鉴定证人、鉴定权的划分等问题进行了比较全面地分析和论述。
3、物证摄影技术。本年度该领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如对玻璃横断面痕迹的拍照;变压器矽钢片油渍指印的拍照;蜡表面指印的拍摄方法;利用定向反射镜进行暗视场照相的方法;利用偏振光灯拍照灰尘印痕;以及对相对平行区颅面、颜面上对应特征水平摄影位置关系的研究;刑事录像与计算机图像处理等方面的研究。
4、痕迹技术。痕迹物证技术方面学者们完成了“八。五”国家科技攻关项目:“DFO合成及其显现潜在指纹技术研究”;
“定向反射显理潜在指印技术系统研究”:“加湿502胶重显方法及器材研究”;
“微粒悬浮液显现潜在手印方法”等,使我国痕迹物证在上述技术中有的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有的处于国际领先地位。在此基础上,97年痕迹物证技术研究又取得丰硕成果,各类学刊上发表了近百篇文章,涉及手印、足迹、工具痕迹、枪弹痕迹及动物咬痕等的显现、提取、鉴定的各个方面。如有的学者探讨了足迹边缘特征的检验;足迹检验中影响特征形成的几种因素;同一人异体鞋鞋底磨损形态变异规律;手压的装足迹的检验等问题。有的学者对非原配钥匙痕迹、锯路波形成机理等方面进行了研究。有的学者对枪弹阳膛线痕迹变宽机理、枪弹痕迹防护技术、弹头擦点痕迹及改造手枪的鉴定等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有的学者还就耳廊印痕鉴定技术、烟头上牙印痕迹、录像资料与器材的带机同一认定进行了探讨。
5、文书物证技术。实践中近年来涉及文书物证的案件逐渐增多,文书物证技术研究也有了相当的发展。97年国内学者在这一方面的研究主要有:多种方法伪装字迹案件的检验;血书的字迹检验;反转交叉套摹笔迹的检验;编造规律性特征的伪装笔迹检验;书写相对时间的检验及文件制作时间的鉴定;电脑打印文件的打字人识别等。
6、毒物及其他微量化学特证技术。世界范围内的禁毒活动对毒物、物证技术研究提出了更高要求。97年10月份召开了首届全国检验技术交流会,会议汇集论文134篇,广泛研究了应用现代分析仪器对进行检验的新技术。在毒物分析方面,学者研究了因相等取技术在毒物分析中的应用;毒性元素砷、汞、铅试样处理方法及等离子体光谱测试技术等。在分析方面,学者们对GC/FID测定在人体内残留时间,生物体内海洛因及其代谢物的REMEDI的快速检验进行了研究。国内外学者还对违禁药品的测定方法、可卡因对人体毒性作用、可卡因原子光谱、的快速检出法等进行了深入研究。在其他微量化学物证技术方面,学者们应用现代分析技术,拓宽检验领域。一年来,学刊上发表的论文主要有:从污染的纵火残留物中鉴别石油蒸馏物的气相色谱;微量金属物证的扫描电镜/x—射线能谱;植物粑粉证据研究;土壤科学在空难事件调查中的作用;x—射线荧光法分析人体组织和衣服上射击残留物;胶带捉取射击残留物;微纤维;同位素标定在物证中的作用等。
7、生物物证技术。生物物证技术方面,97年10月份召开了首届全国法医物证新技术、新进展研讨会。与会专家对“八。五”期间的科研成就进行了回顾。这一领域内的DNA分析技术仍是研究的重点。
“八。五”期间在“非同位素标记探针的DNA指纹图技术、复合扩冲STR位点的DNA分型技术、人类线粒体DNA测序技术、DNA扩冲片段长度多态性和DNA探针研制等多项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跃居国际领先地位,其中有四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997年学者们继续开拓前进,研究的热点是:”多聚酶链反应(PCR)技术“和”短串联重复序列(STR)的扩冲技术“。
有的学者提出“这两项技术将取代”DNA“指纹图技术”,〔3〕发挥其对微量、陈旧、污染人体检材进行个人识别的优越性。
(二)物证技术学研究的展望
在新的一年里,研究的主要内容除继续深化物证技术的基础理论研究和物证鉴定制度的改革外,还将对以下课题进行深入研究:物证技术中计算机的应用方面,在原来指纹档案计算机管理的基础上,已发展到在鉴定中应用指纹印的计算机自动识别系统;在法医物证的DNA分析中,有的已将分析结果用计算机扫描保存,克服了不同检材必须同步分析的缺点;学者们更着眼于物证技术鉴定中自动识别系统的应用;物证技术鉴定中信息、数据为的建立以及物证技术与国际互联网络等的研究。在痕迹物证、文书物证、微量化学物证等其他各领域中,将进一步研究新技术、新方法。对国外物证技术研究新成果的引进和国内外其他自然科学先进技术的借鉴,使物证技术鉴定水平再上一个台阶。另外,目前学者们对物证鉴定技术的标准化和鉴定擀量控制的必要性已达成共识。将在这方面加深研究,进一步提高物证鉴定的整体水平,更好地为法律服务。
二、1997年侦查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一)1997年的回顾
1997年是我国侦查学研究深入开拓和稳步前进的一年。年初,在杭州召开了“现代刑侦工作方针专家座谈会”,对侦查工 作方针进行了研讨。此外,专家学者们还就侦查体制改革、侦查措施、方法等有关问题展开了全方位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1997年我国侦查学研究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侦查工作方针。现行的侦查工作方针是公安部于1978年制定的《刑事侦察工作细则》中确定的。有的学者在分析该方针不足与过时的基础上,从制订侦查方针的依据、内容方面进行了探索,提出了“专群结合、破防并举、科学办案、狠抓战机”的新方针建议。在杭州会议上,更多学者则围绕《公安学刊》1996年第三期发表的斯大孝、蔡杨蒙的《论争取把更多的案件处置在始发阶段》一文,展开了热烈讨论。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充分肯定了“争取把更多的案件处置在始发阶段”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优越性,认为它应作为新时期侦查工作的一个重要指导方针。有的学者还由此提出了对传统侦查工作的反思,主张将侦查工作置于大治安之中,强调公安机关要把预防犯罪和打击犯罪作为侦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有的学者认为,争取把更多案件处置在始发阶段是侦查工作走出低效益的关键环节,强调以此为突破口转变思想深化公安侦查改革。还有学者进行了配套论证,认为贯彻落实“争取把更多案件处置在始发阶段”应树立服务观、效率观、全局观、群众观、科学观五大新观念。围绕侦查工作方针的讨论,其参与人员之众多,研究态度之务实,影响之深远广泛,无疑构成了该年度侦查学研究中的一道亮丽风景。
2、侦查体制改革。我国现行侦查体制仍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学者们总结认为,其存在着管辖分工不科学、机构设置重叠和不合理、职责不明、缺乏竞争机制、协作不力、效率低下、程序不顺等诸多问题。有的学者建议,继续完善和推广侦查人员责任制,改革侦查工作考核标准,大胆实行竞争机制。还有学者对市局刑警队和分局刑警队建制提出了改良意见,认为应将市局刑警队与分局刑警队重复的一线侦查力量进行合并,把这些侦查力量放置在基层,以充分发挥他们的工作效率。有的学者对派出所侦查职能改革进行评析,认为派出所虽然不再承担侦查破案的主要任务,但也不能完全不管案件侦查,而要积极配合协助侦查部门调查取证,抓好侦查基础工作。有的学者进而提出了派遣刑警人员入驻派出所的设想与方案。有的学者还剖析了我国公安机关内部现行的侦查部门与预审部门分别专门设置及其工作互相交叉的现象与不良后果,主张实行侦查预审合一的制度,以减少不必要的环节。还有学者从条块关系出发,提出建立自上而下大刑侦机制的改革设想,主张加强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警种之间的协作。
3、侦查措施和方法。这一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各种措施和方法的运用上,且多结合实际案例或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加以论述。有的从缉捕对象、缉捕人员、缉捕行动的主客观因素、缉捕保障方面探讨了缉捕行动的决策依据;有的探讨了侦查中推断犯罪分子职业的方法;有的分析了串并案侦查的前提、基础及成功保障;有的学者对新时期如何开展布控、协查进行了研究;还有学者对开设侦查TV(或警察TV)、利用电视通缉令等方式的必要性和实行办法进行了初步探讨。此外,还有学者研究了侦查措施现代化与合法化的问题。
4、侦查协作与侦查信息。加强侦查协作一直是近几年研究的热点问题。有的学者探讨了各部门、各警种协同作战体制建立的可能性。有的学者对现行三级破案制度进行了剖析,主张建立与各地犯罪形势相适应的侦查机构层次。在具体协作方式上,交流侦查信息是学者们议论的重点。有的学者认为,派出所应将重心放在搞好基础情报工作上。一些学者则提出要实行情报信息的计算机化管理。还有学者提出应扩大情报信息库的种类等。
5、侦查谋略。关于侦查谋略的研究相对有所降温。少数学者从兵法谋略的宏观角度探讨了“孙子兵法”与现代侦查相结合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新见解。
6、具体类案的侦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科技发展,团伙犯罪和计算机犯罪日益猖獗,因此这些案件的侦查已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不过,大多数文章对此研究还停留在对于具体个案的分析评论、对犯罪的情况、特点、手法的介绍以及一般性对策上。
7、涉外联合侦查制度和外国侦查制度。涉外联合侦查制度和外国侦查制度是我国侦查学的薄弱地带。有些学者从涉外联合侦查的形式与范围、原则、基本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初步研究;有的学者则继续深入研究了西方主要国家犯罪侦查制度,取得了一些可喜成果。
(二)今后的展望
1998年我国侦查学领域内主要研究的课题应当包括:侦查学基础理论及其框架;大刑侦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新刑事诉讼法生效后侦查程序及方法的科学化与合法化;侦查基本观念与功能转换;外国犯罪侦查制度;反侦查理论;暴力犯罪案件侦查对策;犯罪案件侦查对策;计算机犯罪案件侦查对策;新刑法确定的新型犯罪案件的特点及侦查对策。
注释:
〔1〕张新威、杨明辉:《关于我国刑事科学技术事业建设与发展的几点思路和设想》,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协会首届学术研讨会论文汇编,第21页。
科研工作事迹篇6
[关键词]公安 痕迹 工具
中图分类号:D79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6-0271-01
[Abstract]the habit of the suspect mitting the crime by the behavior of the scene was destroyed by the tool marks on the object, which provides an objective basis for the use of tools and traces of the case provides an objective basis、 Use tool marks on and cases mainly through analyzing and judging the kinds and sources of the field found the tool marks or tools, study suspect use tools destroy the object, method and skill level, inspection alignment tool of individual characteristics, find out multiple cases field suspects using the tools of crime inherent mon features、
[Key words]public security; trace; tools
1、前言
当前随着媒体宣传的不断进步发展,科技信息技术的不断深化,犯罪嫌疑人作案技术含量随之升高,嫌疑人破坏现场、毁踪灭迹的手段日益翻新。刑侦痕迹人员在现场勘查中提取常见的手印、足迹等痕迹越来越困难。而工具痕迹具有出现率高、明显易见、不易毁坏的特点,不但可以作为认定作案工具,还可以为侦查破案提供方向和线索。因此,对工具痕迹的检验,特别是对犯罪嫌疑人持械破坏客体的手段及特点的分析成为当前串并案件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手段,并已在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效。
2、利用工具痕迹串并案件的方法
运用工具痕迹串并案件主要通过分析判断现场上发现的工具痕迹或者工具的种类和来源,研究犯罪嫌疑人使用工具破坏客体的方式、方法及熟练程度,检验比对工具的个别特征,找出多个案件现场上犯罪嫌疑人使用工具作案的内在的共同特点。这些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 使用工具的专一性特点
犯罪嫌疑人具有擅于使用某一种或某一类工具,而不选用其他工具的特性,并且具有相对稳定性。犯罪嫌疑人受其自身文化程度、职业、生活经历、嗜好等方面的因素的影响,以及现场破坏障碍物的需要,往往选择使用其认为既方便又实用的破坏工具。多次作案的体验,使其从自身的成功和失败的犯罪经历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犯罪经验,即确定了最适合于自己使用的工具,也就形成了其每次作案的特点,即均使用某一种或几种工具甚至某一把工具。这种特点在一定的时间、区域内具有相对稳定性。这在区域性流窜犯中相当多见,如有的只使用螺丝刀,有的专门使用钢丝钳,有的善于使用菜刀等。
2、2 选用工具的习惯性特点。
一般来说犯罪分子作案前都有一个预谋阶段,对诸如目标、时间、工具、现场进出口等的选择都受其自身经验所制约,带有一定的习惯性。尤其是流窜犯、惯犯作案经验丰富,对工具的选用有其自己的模式。如有的比较谨慎,案前准备工作做得充分,或对已具备的工具得心应手,因此每次作案都随身携带自备的工具。
2、3 破坏客体的技巧和熟练程度的特点
从事某种职业的人或对某种客体有专门研究的人在破坏现场上有关客体时,会具有一定的技巧性和熟练性。对某种客体的结构、性能比较熟悉的人,破坏客体的动作比较干脆利落,形成的工具痕迹一般不多、不太混乱,多在客体的要害部位或薄弱环节上施以破坏。
2、4 破坏客体方式、方法特点
案犯持工具破坏客体,是通过大脑思维支配、手、足、身的配合动作,达到破坏客体的目的的。作案人每一次破坏动作除了受现场客观条件限制的影响外,一般都能反映出其特有的破坏方式方法,因而在现场上往往留有作案人某些特殊习惯动作所形成的工具痕迹。犯罪嫌疑人采用何种工具和何种方式方法破坏客体,除与职业、社会经历有关外,还与犯罪分子的作案经历有关。因而当某一犯罪嫌疑人连续作案时,几起案件的现场除表现出相同的工具痕迹特征外,还往往出现相同的破坏方式方法和习惯性,甚至选择破坏的部位、用力的方式都有特殊性。
3、结语
同一个或同一伙犯罪分子在不同案件中往往使用同种工具、同一手段作案,但在否定工具同一的情况下特别要注意研究犯罪分子持工具作案的手段特点。研究工具痕迹不同于手印足迹等其他痕迹,不能离开现场的具体环境和被破坏客体,因此痕迹人员要尽量早到现场,在被破坏客体上仔细研究犯罪分子的破坏特点。而对多发性、系列性案件现场上出现的工具痕迹要逐个进行分析研究,从特殊性中总结出带有普遍性的规律,然后综合分析,比较判断,从中找出其内在规律性特点,串并案件提供客观依据。利用工具痕迹串并案件,仅是串并案件工作中的一个方面,因此,要注意结合现场上反映出的其他痕迹物证和现场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排除偶然性,找出规律性,为串并案件提供确切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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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科研工作事迹篇7
关键词:现场分析工作在侦查破案中的重要性及面临的挑战;现场分析的内容;现场分析时注意的问题
刑事案件现场分析又称现场讨论,是对发案现场调查和勘验检查中获得的有关犯罪信息、资料进行的临场讨论和推理判断。是在现场勘验检查结束或告一段落时所有参加现场勘查的人员根据勘验检查中所得到的材料,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与现场有关的一些问题,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研究,以揭示案情的过程。它是开展侦查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是侦查决策的前提和基础。现场分析通过对案情的剖析和揭示,为下一步侦查工作的部署、侦查方向的确定提供第一手资料,是刑事技术工作服务和渗透于整个侦查工作的开始。作为一名刑事技术人员,应当高度重视现场分析工作,正确的了解进行现场分析所具备的各种基础条件,并能在实际工作中熟练的运用。但目前我们基层刑警队就刑事案件现场分析存在着不少的问题,普遍对现场分析不够重视,分析不及时、不客观、不透彻。从而导致一些案件难破或久侦不破,使侦破工作走了很多弯路。我个人对现场分析有以下几点看法。
一、刑事案件现场分析工作重要性及面临的挑战
根据目前我们常见的刑事侦查教科书及相关材料的 论述,现场分析是现场勘查结束后,由现场勘查指挥员组织参与现场勘查的人员,结合现场访问、勘验搜索等获取的信息和资料,通过会议讨论的方式进行分析研究、推理判断。从现在看,这种工作模式已明显不能适应当前日益动态化的刑事犯罪活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刑事犯罪出现了新的变化和趋势,职业化、智能化、高科技犯罪日趋明显,尤其是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案件居高不下,给社会治安稳定、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这给我们的现场分析带来了新的挑战。我们必须从现场实际出发,全面客观地掌握各种现场信息资料,仔细研究现场痕迹存在的形式、形态及形成原因,以及与犯罪之间的因果关系,运用逆向思维的推理方法,科学严谨地对整个现场进行分析。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位勘查人员立足于现场,勤于思考,抓住案件的特点,透过现象看本质,为侦查破案提供正确的方向。
二、现场分析要认真研究犯罪人的心理动态,注意对现场有形痕迹及重点部位的分析
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动态分析是依据犯罪心理活动及其行为表现之间的内在联系,分析犯罪嫌疑人的个性特征、再现作案时的心理状态。犯罪心理动态往往与有形痕迹相互并存,因此,在紧紧抓住现场有形痕迹的同时,积极捕捉现场的无形痕迹,深挖犯罪嫌疑人的内心动态,准确分析其作案动机。现场分析时要注意现场勘查时提取的有形痕迹,这对推进侦查工作进程、直接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可以利用现场提取的足迹、指纹,分析犯罪嫌疑人的人数、年龄、身高等,直至认定犯罪嫌疑人。例如:2006年6月10日我辖区一居民楼内发生入室盗窃案,现场勘查时提取一枚完整足迹,经与事主家中人员所穿鞋的足迹进行逐一比对排除,并结合现场分析,最终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所留。经过工作确定无业人员孙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后,发现其所穿鞋的鞋底花纹大小、纹路与被盗现场提取的足迹大小、纹路相同。经讯问,孙某某很快就供述了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另外,可以通过对现场遗留的工具痕迹的分析,推断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工具。也可以利用现场门窗的损毁和蹬蹭痕迹,分析判断犯罪嫌疑人作案时的进出口。重点部位是作案人在作案过程中侵害较重、作用时间较长的现场客体,体现出作案人的目的、心态、个性以及对现场环境的熟悉程度。例如,在盗窃案现场时常会出现这样两种现象:一种是作案人在现场翻动很大,将所有上锁的柜子、桌子抽屉撬开,把抽屉内的物品全部到出,把柜内的衣物翻得乱七八糟,但夹放在衣服中间的财物却未被发现。这种情况往往反应出作案人对现场情况不熟悉,急于盗窃钱财离开现场的心态。另一种现象是现场几乎看不出有翻动痕迹,但仔细勘查后发现作案人翻动准确细致,直奔钱财。这种现象我们通常分析判断为熟人作案的可能性较大。
科研工作事迹篇8
痕迹检验学是什么
简单来讲,痕迹检验就是通过检查、勘验刑事犯罪现场中的各种客观痕迹,来推断案件性质、作案人数、嫌疑人体貌特征等等,也就是从客观的现场痕迹这个“物”的因素出发来破案,而不是像传统侦查手段那样,依靠目击者、走访调查等“人”的因素来破案。痕检技术员要负责提取现场的各类痕迹物证,如指纹、足迹等,来作为日后嫌疑人的铁证。这些物证就是无声的证词,它们永远不会说谎。
举个简单的“栗子”,看过卷福版《神探夏洛克》的小伙伴们应该还记得,在第一集《粉红的研究》中,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来到犯罪现场,三下五除二,就直接给出了关于凶手的各种相貌特征,似乎亲眼所见般详细,惊得好基友华生当场懵圈。剧情虽然是虚构的,但这个例子却能很好地说明痕迹检验的本质:通过对罪案现场留下的各种痕迹,来推断案件的相关情况,从而直接侦破或帮助侦破罪案。
痕迹检验学的起源和发展
要追寻起痕迹检验学的源头,那就不得不提北宋的提刑官宋慈。早先有部国产剧叫《大宋提刑官》,讲的就是宋慈的故事(真是暴露年龄啊)。而宋慈所著的《洗冤集录》,在今天看来,就是法医学和痕迹检验学相结合的一本很好的教材。
但一般而言,我们认为现代的痕迹检验学起源于20世纪的法国,它的原理就是著名的洛卡定律(咱们前面的《从洛卡原理到犯罪心理画像》一文已经讲过啦)。提出该定律的洛卡创立了历史上第一个痕迹检验技g室,专门协助当时的法国警方侦破各类疑难案件,使很多当时让警方束手无策的案件得以真相大白。痕迹检验学也从此被各国警方逐渐重视,开始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痕迹检验和传统侦查学的一大区别,就在于前者依赖于科技的进步,后者则依赖于各种经验的总结。可以说,痕迹检验就是科学技术在侦查破案中的应用。所以随着科技的发展,痕迹检验学也一直在飞速地发展和不断地完善,无数的新技术被应用、新设备被发明。时至今日,这门学科已经成为了破案过程中的重中之重,每一个刑警队甚至每一个派出所,都有从事痕迹检验工作的民警。
检验学的分类
痕迹检验学中的痕迹,在广义上包括犯罪嫌疑人在罪案现场导致的所有物质上的变化,以及嫌疑人和现场、受害人接触时留在身上的所有物质,常见的包括指纹、足迹、嫌疑人在现场动过的东西等。从狭义上来讲,痕迹检验学通常分为以下五个分支:手印学、足迹学、工具痕迹学、枪弹痕迹学、特殊痕迹学,简称“手足工枪特”,这也是警校痕迹检验专业最重要的五门课,这五门课要是挂了科,就根本没法毕业。
手印学:手印是人的手掌正面皮肤花纹与客体接触之后遗留下来的痕迹。手纹是人和手掌正面皮肤花纹的总称。鉴于手纹具有人各不同的特定性,终身不变的稳定性,以及触物留痕的反应性等特点,可用手印表直接认定人身。手印学就是通过对现场手印的提取、分析、检查,与样本手印的检验、鉴定从而对个人身份进行认定。
足迹学:足迹学是研究各种足迹的提取,以及用足迹来给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画像的学科。它也许是这五门学科里最深、最难学的了。因为足迹学的研究目标是仅仅通过地面上的一个脚印,就推断和计算出这个人几乎所有的体貌特征。但书本上并没有太多可以直接套用的公式,而是要求学习者通过经年累月的总结经验,才能摸索出自己的一套方法。
工具痕迹学:工具痕迹这门课呢,还是比较有意思的,它的研究内容就是各种奇奇怪怪的工具,在各种不同材质的物体上留下的痕迹,然后总结出这些痕迹的相同之处、不同之处,最后通过犯罪现场留下的痕迹,来倒推这是由什么工具形成的。
枪弹痕迹学:顾名思义,就是研究各种枪各种弹。在涉枪案件中,犯罪分子可能留下弹壳,也可能留下弹头,而我们技术员呢,得一眼看到弹头、弹壳,就知道这是哪种枪打出来的,是五四??八一杠?还是自制的土枪?知道犯罪分子使什么家伙,才更容易找到他。上这个课是最有趣的,因为每节课老师都会带来一箱子的枪让大家摸个够,而且还得会拆,拆完了还得会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