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精选8篇)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篇1
关键词:农村水利、质量安全监督
1引言
兴水利,除水害,促进人水和谐,是水利工程建设的根本目的。加强农村水利建设是当今农村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与先导。水利工程质量可靠是保证工程项目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项目的安全建设同样是新农村建设精神面貌的重要体现。目前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多以中小型项目为主,质量参差不齐,问题突出,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因为体制、机制和人手不足等原因对这类项目的监督管理也存在盲点。因此,研究农村中小型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模式,制定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办法对进一部做好农村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就显得十分必要。
农村水利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2、1工程总量较大、单个工程项目作业点分散,监督管理有难度
据统计,青浦区2008年度仅练塘、朱家角、金泽三镇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就涉及24个自然村3243户村民,共建设处理站50个、化粪池2591座、检查井6697只,铺设管线69531、8米;2009年度区黑臭河道整治工程涉及河道76段,总长96公里,敷设截污管道175公里,疏浚土方107万方,新建护岸19公里,完成绿化48万平方米,沟通水系843米,新建桥梁19座、箱涵5座、泵闸4座、水闸3座、亲水平台1座。工程量多且散,按传统监督管理方式,监督频率、监督到位率很难保证。
2、2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设计图纸脱离实际
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资金比较紧张,致使部分中小型水利工程的前期勘测设计深度、精度不足,特别是一些小型水利工程缺少可行性论证(一般依据行政计划),设计图纸常常不切实际或不合理,导致项目建设过程中设计与施工脱节。比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村民原有管线布置情况复杂,新设管线的位置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调整后往往会增加较多工程量,特别是出户窨井及支管数量大大增加,但由于资金数量限制,对工程质量影响较大。
2、3单项工程投资小,施工单位技术力量薄弱
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河道护岸、农桥、小型涵闸、排灌站等。工程规模小,设计标准低,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较小,对施工单位的资质、经验要求比较低。施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差、技术水平低、施工经验不足、管理松散造成这些项目上质量通病屡屡出现。
2、4监理工作不到位
监理招投标经常采用若干合同工程合并组成一个监理招标合同形式,同时监理单位为了中标往往采取多报现场监理人员数量,高报监理人员资质的办法来博取中标,一旦中标后实际到位的人数往往不到承诺数量的一半,现场监理人员往往不具备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理工程师身兼多个项目的情况屡见不鲜。工程作业分散、空间跨度大,现场监理数量远少于投标承诺,导致缺少原材料复试取样见证、关键部位和重要隐蔽工程施工旁站,为工程质量留下了隐患。
2、5施工条件差、协调工作存在较大难度
由于项目多处于各个自然村落,现场道路狭窄, 较多施工材料无法直接运到施工现场,大多数需要人工二次驳运,对施工进度造成很大影响;作业点常常临近民宅附近,甚至紧挨着建筑物,往往存在沟槽开挖后的临边围护不到位、临时用电不规范等安全隐患。
3进一步完善农村水利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的思考
3、1加强监督执法机制建设,落实市区两级监督机构依法行政水平职能
目前,市区两级监督机构采用的方式是以项目抽查为主,同时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做好监督抽查后的处理工作。在监督检查中,对发现的质量隐患和存在的问题,采取工程质量检查通知书的形式发至各有关单位,要求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整改或停工整顿。实践证明,目前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还存在着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权威性不强,对责任主体的惩治力度仅停留在口头或书面批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触动较小,因此需进一步 加强监督执法机制建设,落实市区两级监督机构依法行政水平职能。
3、2把握监督的重点,提高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能力
加强对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和强制性条纹的宣传、贯彻工作,力求促使参建单位进一步提高自身质量安全管理水平。首先,通过监督规范质量安全行为培养和树立参建单位的自律意识;其次,按规定开具整改通知单(包括停工令)、召开讲评会、约谈企业相关负责人等适度处罚措施强制要求企业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同时维护监督的严肃性、权威性。在具体监督项目上把握到位检查环节,抓牢关键工序和重要隐蔽工程施工质量,依靠工程检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3 发挥监理企业的作用
监理企业好比是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现场的“一双眼睛”,通过对项目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现场质量安全状况的定期报告,使监督机构随时掌握每个项目的进展和质量安全状况。针对农村水利工程规模小,结构简单的特点,可以考虑依据工程投资量和结构类型适当的降低监理现场项目部人员配置要求,配以12名监理工程师进行关键工序和重要隐蔽工程的验收签证,辅以一定数量的经过专门培训的监理员进行日常旁站和巡视工作。
3、4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大力加强监督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成效主要取决于监督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敬业精神。加强在岗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的培养和锻炼,推行执业上岗资格,不断提高质量安全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提高质量安全监督准入门槛,吸纳优秀人才加入,壮大市区两级监督队伍。
3、5构建水利工程建设系统诚信记录
建立水利建设系统诚信记录,一方面可以有效的约束参建单位不良行为,更有重要的是起到优胜劣汰、净化建筑市场整体环境的作用。将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不安全环节、现场作业人员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予以曝光,运用全社会的监督力量强迫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整改。若曝光次数累计到一定数量则限制此类企业的经营活动,限制其招投标范围,最终将其驱逐出水利建筑市场。
3、6加强机构间的协作机制
单靠市区两级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往往难以及时、准确地对动态工程的质量安全作出全面的把握和判断,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履行“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责,建立相关机构间的协作机制,优势互补,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监督能力和效果。以区水务一体化改革为契机,各街道(镇)水务所与区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配合,以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为主导,全面负责辖区内新农村水利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各街道(镇)水务所委派专人与质监站加强联络,专职负责所属街道(镇)的水利工程监督管理工作,共同监管,使农村水利工程质量安全进一步提高。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篇2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现场监理;控制;项目管理
中图分类号:F253、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安全是建筑业永恒的主题,是百年大计的事情,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建筑企业必须抓好施工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下面分别就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与安全管理措施方法进行探讨。
1 抓好施工过程管理,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施工企业是建筑工程的生产者,更是抓好工程质量的主体,必须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近期在施工中常出现的质量问题主要有深基坑边坡支护工程、桩基础工程、砌体工程、混凝土工程、模板工程、屋面工程、电气工程、防雷接地等问题。要抓好建筑施工质量与安全管理,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1 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要从施工准备、材料采购、施工生产、试验与检验、建筑产品功能试验、施工交验、回访保修等多个环节,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如质量责任制度、技术复核制度、现场会议制度、施工过程控制制度、现场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统计报表制度、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等。
1、2 严格施工管理,强化质量安全责任制
施工企业要确定符合规定并满足施工需要的项目管理机构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不得偷工减料。按照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的要求,严格抓好施工过程管理。
1、3 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质量安全教育
施工企业要加强施工人员的质量安全培训教育和素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整体素质。施工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目标的成败,是工程质量高低、优劣的决定性因素。
2 抓好施工现场监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2、1 目前施工监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施工监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履职不到位。大部分施工现场监理工作由监理员操控,监理资料由监理员越权代签字现象较为普遍,大多数总监未认真组织编制监理规划,未认真审核施工方案,部分总监不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二是未履行企业定期检查制度和项目部例检制度。部分项目未配备符合条件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发现问题未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整改,监理日记不按单位工程记录,无记录人签名,大部分未记录巡检情况和存在问题。三是材料报验和工序验收把关不严。不少工地材料报验数量与现场实际不符,未能提供工序报验单,多数项目无设备进场报验单。
2、2 做好施工监理工作的措施
要抓好建筑施工质量与安全,监理单位一是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项目总监负责制。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监理合同要求,对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进行监督与管理,建立适宜的组织机构,配备足够的、专业配套的合格监理人员,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二是要客观公正,认真做好现场监理,对业主负责。按照建筑工程监理相关规定,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多种形式,及时做好施工现场监理,做到独立、客观、公正。监理不能恶性竞争肆意降低监理收费标准,低于监理成本,而后减少监理人员,甚至挂靠或者使用无证人员进行现场监理,疏于管理,使监理流于形式。不能只为经济利益多揽工程而偏袒业主,更不能收受施工企业的礼品与贿赂,对工程放松监理,忽视工程质量安全隐患。三是要认真把关,及时做好监理记录资料。
监理单位发现问题要及时发书面通知要求并监督整改,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材料、设备、工程以及不符合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不得签字放行,并按规定报告建设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
3实施全过程的项目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
要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效益,应当实施全过程的项目管理。项目管理包括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标、施工招标、项目实施、竣工验收、试运行和项目后评估等一系列全过程。要协调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各方主体,落实各方质量管理责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指导建设单位根据有关的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根据工程特点和技术要求,确定合理标段、合理工期、合理造价,通过项目招投标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
二是审核设计单位的设计质量。虽然目前有施工图审查制度,监督审核设计单位按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承担相应的设计任务、设计的安全质量,但从设计过程中与设计单位的沟通、设计方案的比对选择、成本与经济效益的分析等方面,施工图审查单位是无法为建设方考虑和解决的。因此,要建立健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通过项目管理企业加强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编制、复核、审查、会签和批准制度。
三是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资质范围和质量保证体系抓好工程施工,依据有关的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配备符合资质要求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和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和工人,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四是监督监理单位按照规定和合同要求做好监理工作。监督监理单位应派驻足够的有执业资格的监理人员,配备相关设备,按规定做好现场监理,及时做好监理日记、记录巡检情况和存在问题,发现问题要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严格把关材料报验和工序验收。
4 结语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关系到工程的经济效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必须重视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建立起健全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以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同时还应进行全过程的施工控制和现场的施工监理工程,严格控制施工中的每一个细节。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程施工的质量与安全。
参考文献
[1] 谭小裕、浅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J]、科学之友、2010年18期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篇3
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质量安全是工程建设的“底线”,它关系到投资效益的最大化,关系到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立。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城镇化快速推进,基本建设规模逐年增大,工程技术风险、质量风险、安全风险日益突出,加之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日渐形成,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困难和问题。根据本人多年的工作实践总结,以及当前建筑工程普遍存在企业管理人员素质不高、项目部人员配备不到位,工程质量通病(屋面、卫生间、墙面渗水,墙体与砼结合处开裂)和安全生产投入不足。要有效地应对这些问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必须须实现“三个转移”。
一、从单纯注重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转移到注重建设领域所有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拓展监管的广度。
当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只注重对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未注重园区工程以及旧房拆除等其他方面的监管;只注重履行了建设手续的项目监管,忽视了因为各种原因未办理手续的项目监管。无人监管的项目易成为质量安全事故的高发区。我们必须转变观念,只要是在政府所管辖行政区域的工程项目,不管是办了手续还是没办手续的,都无一例外应依法纳入监管范围。要切实加强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充实安全监管力度,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主动出击,对那些监管的“盲区”和“空白地带”实施不同强度、不同深度的监管。而且越是规避监管的项目越要重点监管、重点查处。真正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体系,建立起覆盖全行业、全城乡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二、从单纯注重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监管,转移到既注重施工现场又注重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开掘监管的深度。
建设全过程,就是事前、事中、事后的整个过程,包括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所有建设程序和步骤。
要规范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从源头抓起,从工程的招投标、施工许可、资质管理、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管。要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合同约定,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和责任的原则,认真担负起质量安全责任,切实把好质量安全关;要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做好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工作,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做到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健全,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和规范,确保提供优质合格的建筑产品。
鼓励施工企业加大安全生产的科技投入,推广使用安全适用、先进可靠的生产工艺、技术措施和装备,淘汰落后工艺,通过科技进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保证能力和安全生产水平;要充分利用中介机构和社会力量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和社会监督的制约作用。同时,要严格把好工程竣工验收关,从而把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全面引向深入。
三、从单纯注重监管行为,转移到既注重监管行为又注重监管制度的创新,加大监管的力度。
目前,建设工程监管通过采取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告知性检查和强制性介入检查等监管方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不仅仅靠监管,更重要的是要靠一套好的制度来保证,努力建立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用制度引导,制度激励,制度约束,制度规范来保证质量安全监管到位。
一是要完善市场准入制度。认真制定勘查、设计、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把企业是否具有质量安全保证能力作为市场准入的必备条件,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规范和保障各方主体的权益。
二是要逐步建立市场诚信机制。建立健全以道德为支撑、以法律为保障的市场信用制度,形成建设工程市场信用体系。在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各方责任主体的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完善建设工程市场责任主体信用档案,建立起建筑企业、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企业质量和安全行为评价体系,对企业的质量和安全状况进行科学量化的评价,实现用现代科技手段对企业资质实行动态管理的目标。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篇4
在我国道路工程建设快速发展的同时,道路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能源耗费问题日益突出,如何做好工作计划呢?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道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范文,但愿对你有借鉴作用!
道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范文120__年,在市、区建委的领导和关怀下,我站始终坚持“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原则,努力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监督体系,不断加大施工现场动态监督管理力度,使得我区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20__ 年,我站新监督工程项目 40 项,面积 91 万 m 2 ,竣工工程 34 项,面积 71 万 m 2 ,工程监督覆盖率 100 0 / 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 100% 。共处理工程质量、安全投诉 25 起,做到了件件有落实。在市建委组织的质量、安全大检查中,受检工程合格率 100% 。
一、深化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监督体系。
为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我站不断在管理模式上进行探索和完善,清理并规范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
1、明确了质监站各岗位职责及建设工程有关监督程序。
制定了站长、副站长、监督科、综合科等岗位职责,让大家真正做到各司其责,各尽其事。明确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程序,各工程实行监督科项目负责制。推行了关于安全生产等级核定的有关规定,安全生产等级核定实行施工企业申报,站统一安排交叉打分的方式。通过各职责和程序的完善,将质量安全责任真正落到了实处。
2、完善内部监督
为加强内部监督,我们推出了 政务督办制度、站务巡查制度、安全核验与竣工验收内部监督制度。对交办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对各监督科、检测中心、西部分站、、、
道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范文2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水利工程质量更上一台阶这一目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忠实地履行工程质量监督的职责,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敢于碰硬,把好工程质量关。
二、工作目标
1、进一步完善质量监督工作制度,规范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程序,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2、立足对每个受监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做好各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和巡回检查工作。
3、把好工程的质量关,做好工程验收前资料的审查和质量评定工作,出具准确,客观、公正的质量评定报告。
4、督促和帮助县级质量监督站开展工作。
5、突出中观管理,加强前期的准备工作,防患于未然。
加强宣传工作,强化参建各方的质量意识,加大监督力度。
三、工作重点
1、全市中型水库和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2、仙局县城市防洪工程、临海市城市防洪工程、温岭市东海涂围垦工程、永宁江二期治理工程、台州市供水二期工程和椒北供水一期工程等省、市重点水利工程的质监工作。
3、抓好海涂围垦、城防等工程项目的质监工作。
4、做好新受监工程的相关准备工作。
5、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加强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和工程完工后的质量检测和评定工作。
四、实施计划
1、1~3月,督促和帮助各县(市、区)级质量监督站开展工作。
2、4~6月,重点抓好全市中型、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抓好各在建工程度汛前的安全检查,保障各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
3、7~9月,做好全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员的培训和资格审核。
4、10~12月,做好各完工工程的验收工作;
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并探索明年质监工作的新思路。
5、每一季度对所受监的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对于重点工程定期的开展质量监督活动。
道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范文3为认真做好20__年全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完成市局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全年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狠抓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深入开展“两创三比”活动,创新监督方式,确保实现工程质量目标
(一)开展“__”前两年全市交通工程“两创三比”活动总结、考核、评比、推广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此项活动,再掀“两创三比”活动新高潮,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20__年3-4月份,全面总结我市“__”前两年(20__~20__)交通建设工程“两创三比”活动工作实效,做好“两创三比”活动典型评选工作,协助市局召开总结表彰大会。总结和推广“两创三比”活动经验,认真分析我市交通工程质量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利用典型的指导示范作用,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制定活动实施意见,继续推进“两创三比”活动在我市交通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再掀“两创三比”活动新高潮。在落实工程质量责任、规范质量行为方面下功夫,努力营造再出精品、再上水平的质量工作氛围。树立创品牌工程理念,精益求精,一丝不苟,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二)创新监督方式,加大处罚力度。
调整工作思路和监督模式,加强对项目法人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以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为主要内容,把工程实体和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质量安全管理行为作为监督重点。
一方面要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督查,深入工程一线,针对不同建设阶段实行差别化动态监督,重点做好技术风险高、质量安全隐患大的桥梁工程和路面结构层监督,加强对工程关键部位和环节以及关键指标的的质量抽查。充分发挥交通信用体系的积极作用,对信用差的单位实行差别化监督管理,重点放在落后的、问题多的企业和项目上,把主要人员的主要精力扑在这些项目上,把检查的对象集中在这些单位的这些项目上,加大处罚力度,推进诚信交通建设步伐,促使交通从业单位形成认真履约的自觉行为,保证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另一方面要加强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建设单位质量管理行为、从业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站在更高的层次上,按照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总要求,研究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
坚持依法监督、严格执法,不断加大处罚力度,严肃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政府监督的职能作用和权威性,开展对工程质量违规行为的惩治,具体体现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和强制力,对不重视安全生产、忽视工程质量,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重拳出击,果断出手,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明真相,严肃追究,把查处结果与施工、监理单位的业绩信誉挂起钩来,与招投标挂起钩来,对质量差的单位通报批评,严厉经济处罚,亮黄牌甚至红牌,直至清除出我市交通建设市场。
二、进一步做好交通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一)加强工程现场安全检查,继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检查,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重点加强桥梁、高边坡和码头等结构物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督促落实重大风险源辨识、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等安全措施,逐步把隐患排查和治理纳入施工过程管理,形成监管规定和督查标准。
(三)建立工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制度,会同市局安全处,每季度组织交通建设工程安全大检查。加强安全生产巡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落实整改。确保工程项目不发生因监管不力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责任事故。
(四)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形成制度标准体系,实现安全管理法制化。
(五)加强监理单位安全、环保监理工作质量的检查,落实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六)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展“安全基础公巩固年”、“安全生产月”、“夏安塞”、“冬安赛”等各项安全专项活动,有计划、组织、有落实,在市局考核中,确保评为先进单位。
监督科制定细化的工程安全监督工作计划。
三、强化工程试验检测管理,规范交通建设工程现场试验检测工作。
(一)继续开展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专项治理工作。在第一阶段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分析影响数据真实性的因素,完善监管制度和措施,制定《淮安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加强对试验检测机构和人员监管、处罚力度,有效杜绝检测数据造假行为,实现全面规范我市公路试验检测机构和人员从业行为,提高检测数据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的目标。
(二)严格执行《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实施细则》和《淮安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严肃工地试验室合格证核发工作,母体无资质的单位,工地试验室必须完全委托有资质且通过计量认证的试验检测机构建立,母体试验室必须对工地试验室履行管理职责,并承担责任。促使从业单位切实加大质量检测投入,确保检测工作有效开展。对伪造试验数据行为决不手软,严格“打假”。确保质量检测工作规范,试验检测资料真实、准确、齐全。
(三)下半年组织一次全市试验检测机构能力比对试验。
四、逐步落实创新工作任务
(一)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全覆盖,兼顾建设质量和养护质量。
1、适应交通建设形势发展需要,及时介入我市铁路建设质量监督工作,研究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模式,保证铁路工程建设质量;
根据交通部《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和省交通厅《江苏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加强对我市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对达到一定规模的水运建设工程,督促水运工程建设单位及时申请质量监督。
2、主动参与站场建设质量管理,对每个站场项目组织2次质量督查。
3、扩展交通建设工程监督范围,加强对养护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研究养护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办法,适时将我市大、中修等公路、水运养护工程纳入质量监督范围。
(二)加强和完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信用体系和从业队伍管理。
1、会同市局招标办,加强施工、监理中标单位履约管理,配合做好履约考核工作,充分发挥交通信用体系的积极作用,对信用差别单位实行差别化动态监督管理,重点要放在落后的、问题多的企业上,推进诚信交通建设步伐,促使交通从业单位形成认真履约的自觉行为。
2、做好和市局招标办、公路处、农路办等工程行业管理部门联系、交流,将站检查结果及时向他们通报,做到我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共享。
(三)加强质量管理制度创新,建立质量监管新机制
1、对干线公路重点工程,充分发挥质量检测机构独立检测能力,提前确定检测单位,按照《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预先明确各项检测指标和检测频率,要求检测单位掌握工程进度,及时完成分部工程检测指标的检测,保证检测频率,真正实现工程完工交工检测数据齐全、详实,评定意见完全以检测数据作结论。
2、及时传达部、省下发的质量管理文件,提出贯彻要求,必要时,制定我市相关质量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文件,并加强对上级文件执行情况的检查,保证质量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的执行力和实效性。
年底完成现行主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文件汇编,形成我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体系。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开展上级部署的各项质量活动,注重活动成效,认真做好活动总结、评比、考核工作。结合我市交通建设工程新技术、新工艺和特殊工程建设实际,组织开展新规范、新标准的宣贯工作,保障施工质量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3、加强对监理市场管理,组织对工程现场监理机构定期考核,公开考核结果,建立监理机构奖惩机制。
加强对监理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管理,严肃处理拿监理证书到处投标,人员不到位情况。随着我市交通监理企业的发展壮大,适时成立淮安市交通监理协会,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四)加强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加强我市交通工程造价队伍培育和发展,积极组织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考试,发展我市造价队伍。
贯彻《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规定》,执行造价文件编审人员持证签章规定,规范我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
2、积极履行工程造价管理职能,采取经济与技术措施,参与工程造价文件的审查工作和由市局负责管理的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标底审查工作,监督检查招标标底和中标价的合理性;
做好本地区的交通建设工程材料价格和其他造价信息的调查、整理工作,按规定上报省交通厅工程定额站。
五、继续做好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行业管理服务工作
1、3-4月份,开展我市交通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和安全考核证书年检工作;
2、做好20__年度交通工程施工企业第二、第三、第四批安全许可证年检工作;
3、做好我市交通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信用信息收录工作;
4、做好我市交通监理企业资质定期检验和复查工作;
5、做好我市交通工程施工企业建造师注册指导初审工作,实现项目经理向建造师的过渡;
6、做好监理工程师、试验检测人员执业资格报名组织工作。
六、做好内部管理各项工作
1、推进依法行政,实行重大处罚报告制度,继续做好行政执法公示,适时调整执法公示内容,提高站质量监督受理效率,方便服务对象。
利用交通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继续教育机会和“安生产咨询日”等活动,组织法律法规集中宣传2次以上。
2、3月中上旬,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完成20__-20__度公开信息整理工作,对20__年度业务工作中形成的信息及时进行公开。
3、利用市局政府网站“质量监督”栏目,继续将我站历次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结果和对相关单位处理情况在网上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打造质监工作的“阳光工程”。
4、利用好“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填写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及时填报各种统计报表及监督信息;做好省交通厅网站“质量监督管理信息平台”中“市站之窗”信息上报工作;及时整理、归档文书、监督档案。
5、继续做好质量监督费、定额测定费、质量检测费收缴工作;
6、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加强与新闻宣传媒体联系,做好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宣传报道,争取全年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发表稿件不少于30篇,做好20__-20__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申报工作。
7、做好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市局各项工作规定,做好单位治安防范,及时解决内部矛盾。
七、加强党风、廉政和队伍建设
1、加强党建工作,开展党务活动,全年召开民主生活会1-2期,积极组织站全体党员参加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各项整治学习、教育活动。
2、做好站和润淮公司职工党员发展工作,把符合条件的1-2名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
3、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完成在岗人员执法培训,培训率100%,法律、法规学习不少于15天。
加强质监人员专业业务培训学习,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专项业务培训和资格考试工作,不断提高队伍业务素质。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篇5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水利基本建设领域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但目前我国水利工程建设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仍存在诸如:组织结构设置不统一,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为了提高我国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水平,规范项目法人的建设管理行为,本文在国内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践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先进工程项目管理经验,对完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进行研究。
关键词: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管理
在水利工程建设进程中,各参于建设主体和各管理主体在相关法规约束下,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水利工程的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的组织模式及其运行保障机制,共同构成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一、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的发展进程与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领域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将过去投资领域以政府投资为主、指令性投资计划为基础的政府直接管理模式,转变为以企业投资为主、政府宏观调控引导的模式,逐步形成以投资主体决策自主、风险自负为基础的市场调节资本配置的机伟。在我国水利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已得到全面实现。随着我国水利工程建设投资力度的加大,逐渐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市场化和以流域性公司负责的多项目开发管理格局。大、中型水电水利工程项目多具有建设规模和投资巨大、工期长、涉及专业多、牵涉范围广、参建单位多等特点,在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建设管理模式下,对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以说,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发展经历了从政府全面行政管理,到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管理政府督察结合,最后到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的政府监督的三个发展阶段。时至今日,我国在水利工程建设方面,已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体系。
目前,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现状是:现行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是
1997年就已的,相对于中国水利工程建设的迅速发展,其内容显得尤为落后,甚至存在种种问题,这就使得国家法制法规对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缺少具有专业性、针对性、乃至可操作性的法律。其次,改革开放以来,因为我国在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领域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各级水利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机构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各地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也出现了几种不同的组织形式。也正因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组织机构设置不够统一,最终仍然导致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难以实行统一领导。众所周知,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其关键之处在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法规制度的执行,然而目前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却存在着执行困难的问题。例如,在水利部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正式更名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总站后,国家管理部门虽然相应地增加了水利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监督的职责,却未能相应的增加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与其对应的费用,甚至缺乏行之有效的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准则,这一系列的问题都影响了水利工程安全监督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借鉴国外先进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为了提高我国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水平,规范项目法人的建设管理行为,国内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践中,可有效借鉴国外工程项目管理经验,以完善我国尚处于发展阶段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针对我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现状中出现的问题,结合国外先进工程项目管理经验,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善。
一、实施严格行政许可制度。
调查显示,为完善市场管理,发达国家采取在管理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对专业组织和专业人才实施注册许可制度,并对工程项目管理实行项目的申报建设许可、施工许可和使用许可制度,甚至在生产过程中,严格实施检查检测、质量认证、安全检查制度,进而实现政府对项目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的全面管理。例如,结合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实际情况,要求政府应对所有水利工程实行强制性监督审查,并根据保证质量是否合格决定是否颁发“工程投入使用许可证”,并保证任何工程在得到政府相应部门的使用许可之前,均不得投入使用。
二、大力健全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法规体系
学习发达国家的先进工程项目管理经验,不难得知,只有以严格、完善、统一的法制为基础,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才能得到进一步的完善。例如,可以以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法律为依据,对工程技术和管理的实施程序及细节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细化法律条款,大力建全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法规体系,从而更有力地进行水利工程建设实施。
三、完善监督管理体系
前文已经提到,我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体系面临的一个重要现实问题,便是法规体系不够完善。结合国外先进的工程管理理念与我国水利工程现阶段的发展情况,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我国水利工程监督管理体系进行完善:健全水利工程法规体系;理顺政府在工程中与施工方的管理关系;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四、加强专业人士和行业协会的作用
分析国外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非常值得我国借鉴的一点就是:加强专业人士和行业协会的作用。这些专业人士和行业机构可以是经过国家认可并以专业人士为核心的非政府安全监督组织,他们的加入,无疑对加大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方面起着重要的监督作用,从而使得工程的建设质量也有进一步的保证。
总之,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加深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研究,进一步进行对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完善,对水利工程建设的发展有重大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 戴金水,徐海升,毕元章,著《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黄河水利出版社,2008年
[2]彭立前,著《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利水电出版社,2009年
[3] 石庆尧,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理论与实践指南》[M],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1年
[4] 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组织,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概论》,水利水电出版社,2007年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篇6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建筑市场管理工作等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力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定程序
对本区内实施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在进行建造、装修装饰及其配套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前,要依法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项目报建、招投标、监理备案、质量监督备案、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劳保统筹、造价管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建设手续。房地产开发项目还应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以前办理《开发经营权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擅自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责令立即停工,依照法律法规对相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处罚,限期补办建设手续后方可重新开工,并按规定记入不良记录。工程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办理竣工结算备案、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手续,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二)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投标行为
1、强化招标信息管理。建设单位要严格依法进行工程招标,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建设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格式招标公告,且要合理均衡划分标段。
2、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对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逐步按规模标准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直至过渡到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的,应编制招标控制价。
3、加强招标监管工作。严格对外地入博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一级(甲级)以上且具有AA级以上诚信等级的高水平、高资质实力雄厚企业集团适当放宽准入条件;对低水平、低资质企业从严把关,提高准入门槛。
(三)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资质(资格)管理
1、严格执行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认真核准企业资质条件,规范完善建筑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库,对企业专业技术和经济人员实行动态监管,流动人员及时变更清出。新申请资质企业或专业技术、经济技术人员变更企业,先录入数据库确认,无重复使用方给予办理,杜绝人证不符、在职不在岗等问题的存在。
2、定期开展开发企业、建筑业企业及建筑类中介机构资质考核。对业绩不达标、提报资料弄虚作假的企业(机构)依法降低或取消资质;对一定时期内屡次违法或屡教不改或采取各种方式对抗执法造成恶劣影响的,对行业内过低压级压价扰乱市场、不符合资质条件的,对低资质、低水平不能起到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对企业诚信等级评价A级以下的,依法限制其市场行为,或报请上级主管部门降低、取消其资质、资格(外地企业清出我区建筑市场),净化全区建筑市场环境。
3、加强建设监理市场监管。监理企业应严格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在资质许可范围承担业务。监理企业承接到监理业务后,必须及时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保证项目监理人员专业配套,到岗到位。监理企业必须按照监理组织机构备案表制定人员进退场计划。工程监理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监理机构备案表人员名单,实际到岗的监理人员,应当与项目监理机构备案表人员名单一致。监理机构人员调整时,需得到建设单位的同意并及时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工程实施阶段,监理企业应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进行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严格落实“旁站监理”、“平行检验”、“巡视”等监理工作制度,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施工企业资质、作业人员资格、施工方案、建筑材料、隐蔽验收等关键环节严格把关。因监理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或事故的,依法追究监理企业及相关人员责任。
(四)严格实行总承包制度
1、实行施工总承包单位责任制。施工单位按法律法规要求对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确需分包的,应在工程主体封顶前依法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专业承包队伍。监理单位要对总承包、分包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人员资格等内容依法审查。
2、加大对建设单位指定分包队伍和使用无资质队伍行为的查处力度。建设单位不得直接向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分包单位支付分包工程款,不得以“三方协议”等类似方式变相指定分包单位。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施工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3、实行施工现场建造师实名上岗制度。中标建造师必须与现场执业建造师一致。工程施工过程中,中标建造师不允许更换,确需更换的须报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更换。
4、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人员管理。工程建造师应确保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职业技能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人证相符。各建筑业企业要严格规范新入场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未经教育不得上岗作业。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部人员变动,应及时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并自觉接受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5、加大对施工企业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行为的查处力度。总承包施工单位未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但在施工现场的所设项目管理机构建造师及项目管理人员与总承包单位之间无注册执业关系、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关系的,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一经发现立即停工整改,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6、加强建设单位农民工工资拨付环节的监管。建设单位办理建设手续时,应签订《建设单位履约责任承诺书》,否则,不予办理招标会签手续;建设单位每次拨付工程款前应优先100%拨付民工工资。对未按规定拨付民工工资、未监督施工企业发放的建设单位,竣工工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新开工工程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建设单位不按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而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及的,视情节轻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给予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通报批评、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及停止3个月、6个月或1年招标资格的处罚,对所建工程不予验收备案。
二、全面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一)突出建设单位第一责任人的地位,加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意识。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的组织者和管理者,是工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充分评估、论证,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工期定额,科学确定勘察、设计、施工各个阶段的合理工期,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建设单位压缩建设工期的,必须通过工程建设专家的技术评审,并采取相应措施,增加技术措施费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建设单位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不得迫使施工单位低于成本价承包工程,杜绝因造价过低而导致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建设单位要将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计入工程造价,列入专户储存,并监督安全生产措施费在施工中的使用。凡因参建队伍选择、材料采购供应、工程款拨付、工期要求等问题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要严肃追究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责任,造成重大隐患或质量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按处理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加大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教育培训提高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意识。逐步建立建筑职工培训基地,采取多种形式对企业经理、建造师、技术和管理人员、建筑工人等进行有计划、有目标的岗位技能培训。积极组织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方面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建设单位保证工程质量和保障安全生产的守法意识。
(二)依法加大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全区建筑活动参与各方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巡回检查、专项抽查和联动执法,依法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1、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巡查。对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环节、重点部位,应从原材料、施工过程、试验检测等多个层面对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执行情况等方面实施严格监管,将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强化对现场质量管理人员资格和管理行为的监督,提升全区建设工程的总体质量水平。
2、实行建设、开发、施工、监理企业安全责任履行承诺制度。与建设三方签订《安全责任履行承诺书》。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责任主体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其落实安全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设项目开工前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措施备案、开工安全条件审核、现场安全评估、安全生产告知制度;建设项目开工后要严格实行施工现场每月安全运行状况评价制度,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和重要施工节点的安全监督,及时消除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
3、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项目,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工程项目;对不办理安全措施备案,不按标准和规范进行安全防护,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工程项目,责令停工整改,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的责任,维护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正常秩序。
(三)健全监管体系,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完善监管体系建设,逐步实现对工程项目从土地出让、立项、规划、承发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供应、竣工备案到交付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完善覆盖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体系,突出质量安全核心地位。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结合我区实际不断完善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设,确保监管力量有效履行职责。严格执行问责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跟踪督查,确保监管到位。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篇7
关键词: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三个转移;
中图分类号:F25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是工程建设的“生命线”,它关系到投资效益的最大化,关系到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立。
1 现阶段我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1建筑市场秩序亟待规范
部分建设单位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压低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安全基本条件得不到保障;部分施工单位违法分包,质量安全责任制不实,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部分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行质量安全监理职责;部分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程序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
1、2 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仍需加强
部分地区建设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管不到位,监管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1、3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有待提高
少数企业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安全生产投入不足,不履行职责,无证上岗,降低标准,节能施工尤为严重。。
2 要有效地应对这些问题的挑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必须实现“三个转移”
2、1 从单纯注重房屋建筑质量安全的监管,转移到既注重房屋建筑又注重建设领域其他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拓展监管的广度
从单纯注重房屋建筑质量安全的监管,转移到既注重房屋建筑又注重建设领域其他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拓展监管的广度。当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一些地方只注重对房屋建筑质量安全的监管,忽视了市政工程、开发区工程以及园林建设、城市道路、旧房拆除等其他方面的监管;[1]只注重履行了建设手续的项目监管,忽视了因为各种原因未办理手续的项目监管。无人监管的项目就成为了质量安全事故的高发区。我国一部分出现事故的工程,就是由于该工程没有及时办理施工许可和安全受监手续,致使工程没有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而施工单位在质量安全保障没有进行严格审查的情况下,擅自开工,最终酿成重大责任事故。鉴此,我们必须转变观念,只要是在政府所管辖行政区域的工程项目,不管是办了手续还是没办手续的,都无一例外应依法纳入监管范围。要切实加强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充实安全监管力度,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主动出击,对那些监管的“盲区”和“空白地带”实施不同强度、不同深度的监管。而且越是规避监管的项目越要重点监管、重点查处。真正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体系,建立起覆盖全行业、全城乡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2]
2、2 从单纯注重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监管,转移到既注重施工现场又注重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
随着建筑行业的迅猛发展,规划、设计、施工、维修等的划分越来越具体,使建设监管难度越来越大,近些年发生的一些大事故诸如高铁事故、大桥坍塌等,充分说明只注重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监管,而忽视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管是极其危险的。所谓建设全过程,就是事前、事中、事后的整个过程,包括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产权登记等所有建设程序和步骤。此外,一些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在没有办理规划、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而更为严重的是其开发商私下雇请有关人员擅自设计、施工,并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在未经工程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的情况下擅自投入使用。[3]因此,要遏制事故的发生,就必须加强建设工程全过程的监管。要规范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从源头抓起,从工程的招投标、施工许可、资质管理、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管。要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合同约定,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和责任的原则,认真担负起质量安全责任,切实把好质量安全关;要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做好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工作,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做到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健全,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和规范,确保提供优质合格的建筑产品;鼓励施工企业加大安全生产的科技投入,加强与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合作,研究、开发、推广一批安全适用、先进可靠的生产工艺、技术措施和装备,淘汰落后工艺,通过科技进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保证能力和安全生产水平;要充分利用中介机构和社会力量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和社会监督的制约作用。同时,要严格把好工程竣工验收关,从而把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全面引向深入。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篇8
一、从单纯注重房屋建筑质量安全的监管,转移到既注重房屋建筑又注重建设领域其他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拓展监管的广度
当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一些地方只注重对房屋建筑质量安全的监管,忽视了市政工程、开发区工程以及园林建设、城市道路、旧房拆除等其他方面的监管;只注重履行了建设手续的项目监管,忽视了因为各种原因未办理手续的项目监管。无人监管的项目就成为了质量安全事故的高发区。鉴此,我们必须
转变观念,只要是在政府所管辖行政区域的工程项目,不管是办了手续还是没办手续的,都无一例外应依法纳入监管范围。要切实加强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充实安全监管力度,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主动出击,对那些监管的“盲区”和“空白地带”实施不同强度、不同深度的监管。而且越是规避监管的项目越要重点监管、重点查处。
二、从单纯注重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监管,转移到既注重施工现场又注重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开掘监管的深度
所谓建设全过程,就是事前、事中、事后的整个过程,包括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产权登记等所有建设程序和步骤。衡阳衡州市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在没有办理规划、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而更为严重的是其开发商私下雇请有关人员擅自设计、施工,并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在未经工程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的情况下擅自投入使用。因此,要遏制事故的发生,就必须加强建设工程全过程的监管。
要规范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从源头抓起,从工程的招投标、施工许可、资质管理、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管。要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合同约定,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和责任的原则,认真担负起质量安全责任,切实把好质量安全关;要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做好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工作,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做到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健全,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和规范,确保提供优质合格的建筑产品;
鼓励施工企业加大安全生产的科技投入,加强与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合作,研究、开发、推广一批安全适用、先进可靠的生产工艺、技术措施和装备,淘汰落后工艺,通过科技进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保证能力和安全生产水平;要充分利用中介机构和社会力量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和社会监督的制约作用。
三、从单纯注重监管行为,转移到既注重监管行为又注重监管制度的创新,加大监管的力度
目前,建设工程监管通过采取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告知性检查和强制性介入检查等监管方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不仅仅靠监管,更重要的是要靠一套好的制度来保证,努力建立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用制度引导,制度激励,制度约束,制度规范来保证质量安全监管到位。
一是要完善市场准入制度。认真制定勘查、设计、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把企业是否具有质量安全保证能力作为市场准入的必备条件,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规范和保障各方主体的权益。
二是要逐步建立市场诚信机制。建立健全以道德为支撑、以产权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的市场信用制度,形成建设工程市场信用体系。在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各方责任主体的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完善建设工程市场责任主体信用档案,建立起建筑企业、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要建立建设工程保险制度。工程保险就是用市场的手段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一项措施,通过工程保险的引入可以促进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降低质量安全风险,同时也促进建设工程市场的诚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