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的组织形式(精选8篇)
工程监理的组织形式篇1
1、1社会中介。
这里所指的社会中介主要是指与建筑安全管理组织相关的各种安全中介组织,如相关咨询公司、安全卫生监督鉴证机构等等。虽然目前我国已经有了数量不少的建筑安全管理的社会中介,但是其在发挥安全管理作用方面依然存在一定欠缺。其中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目前我国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建筑行业安全卫生管理组织,现有的行业管理组织多是在政府行政管理的基础上所形成的,并不完全属于社会独立经营行业。另外,现有的安全中介组织形式缺乏多样性,过于单一,不能提供全方位多样的安全评价服务。很多社会中介所使用的技术较为落后,相关设备也亟待更新,社会资源的利用效率较低,缺乏资金支持。因此很容易出现乱收费的现象。
1、2企业。
建筑企业作为建筑施工的直接主体,其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建筑施工安全。而要提高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首先就要求企业有正确的安全管理意识,并组织和安排安全施工生产。同时,建筑企业也是接受各种安全管理组织监管的对象,其要受政府相关部门以及社会中介机构的限制,来加强施工安全管理。但是受职能分工不明确的影响,很多企业并不能真正按照所有的监管要求来实现安全生产,甚至在合同中都列明相关的安全生产条例。再者目前我国的小型建筑企业数量较多,这些小型建筑企业并不像大企业那样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甚至根本不设置安全管理人员,给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带来较大难度。
2、完善我国建筑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的基本原则
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在建筑安全管理组织的相关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还需要对其管理组织体系进行有效完善。而在此过程中,需要注意应当按照以下几点基本原则来实施:
2、1管理与监督实施。
建筑安全管理与建筑安全监督工作的性质存在差异,管理者不能同时充分监督者,为此相应的机构也应该分开,分别成成立不同等级的建筑安全管理与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并且要求监督人员必须要持证上岗,进行相关注册,并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以此来约束监督人员的行为。2、2实施考评管理。为了能够尽快规范建筑安全管理市场,应该采用考评的方式来对建筑安全管理相关组织进行考核。
2、3组织形式多样化。
现有的建筑安全管理组织过于单一,无法满足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因此需要尽快实现组织形式的多样化,分专业的划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完善我国建筑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的措施
3、1明确职能,分级负责,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的综合指导,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辖区内建筑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分级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安全生产具体实施工作的管理。
3、2资质管理与建筑安全管理相结合。
中国建筑业协会作为行业自律性组织根据建设部或者法律授权,代替政府实施部分具体的行业管理职能,包括对建筑企业实施资质管理,参与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和安全标准的制定。协会在实施资质管理的同时,与建筑工伤保险协会相配合,将企业安全卫生管理与企业资质挂钩,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卫生管理的自觉性。
3、3成立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协会。
工伤保险协会通过施工现场安全卫生监管和实施地区差别浮动费率将工伤保险制度和建筑安全事故预防结合起来,促使企业提高安全卫生管理水平。建筑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可以采用商业保险、自保或者组成意外伤害保险团体(或协会)实施团体自保。意外伤害保险组织直接或者间接介入建筑企业安全卫生管理,促使其提高管理水平。最终使工伤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互为补充。
3、4建立安全中介服务体系。
安全中介不仅面向企业提供安全评价、培训、管理支持、检验检测等服务,而且面向政府、工伤保险协会、意外伤害保险机构等,接受委托参与安全监督、检查、事故调查等。
3、5企业全面负责。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同时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4、结语
工程监理的组织形式篇2
关键词:监理组织形式,一体化组织形式,a、b角的设置,储备人才,拓展市场。
Commentonsyntheticalprojectmanagementandcontrolintegrationprojectadministrationmethod
FengLiu(GongCHENGProjectManagementLtd、CoDongguanCityofGongdongProvince,Post523000//BachelorofEngineerAssistantengineer)
abstract:Nowadaysthemunicationstechnologydevelopssofast,needsofmunicationserviceincreasesbygradually,municationsystemandthenetworkconstructionmustbesuportedbythedesigner,constructerandprojectmanager、Thismentisstartingwithmunicativebasicconcept,introducingthecharacteristicofmunicationsconstruction,organizationanddesignofprojectmanagement,theadvantageandhowtorealizethesyntheticalprojectmanagementandcontrolintegrationprojectadministration、
Index:organizationofprojectmanagement,organizationofsyntheticalprojectmanagement,thedeploymentofleadingroleandsupportingrole,trainemploye,enlargemarket、
一、现有监理项目组织的不足
就目前来讲,多数通信建设工程的监理企业的监理项目组织的设计中,还存在一些实际应用中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专业划分过于细致;
为了实现与业主方面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划分或主管人员的职能对口,监理企业中往往划分专业非常细致,不仅在大的专业划分上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现在更有以单位工程为专业划分的标尺,在交换专业下还要划分出支撑、核心网、接入网等。从管理的角度讲权责思路更加清晰明了,但造成了监理组织的迅速庞大、臃肿,而不是合理的壮大,不利于监理企业的综合效益控制。
2、专业间存在沟通壁垒;
由于人员专业划分过细、权责分配更加明确,再加上监理工作本身具有“独立性”的特点,造成转眼间的交流越来越少,矛盾点越来越多,接口问题越发凸显。
3、人才知识架构有限;
由于个人专业分配后几乎更改的机会很小,造成一般员工的工作基础、知识架构只是局限于自己负责的专业,对于其他专业甚至相邻专业的具体管理、协调工作、相关的技术知识涉猎很少,造成人才的知识结构有限,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也会造成人才综合技能成长缓慢。
4、专业间人员可调动的灵活性降低;
由于知识结构的局限、相关综合技能的成长受到制约,监理人员没有其他专业的监理经验,再加上人际关系的基础也非常有限,因此监理企业内部专业间的人员调动的灵活性就大打折扣,甚至会因为被动的人员调动造成业主更大的不满。如果专业内没有a、b角的设置,造成某项工程的管理、跟踪、协调基本集中在某几个人甚至是某一个人身上,一旦出现人事变动,工程管理信息的传递将脱节;这同样也会造成专业内部的人员调动的灵活性降低。
5、资料管理效果的不均衡;
通信建设工程监理资料是在工程实施过程忠不断产生的信息,这些信息是管理工程的依据,它的产生、流动、处理直接影响工程的实施过程,管理好这些信息是监理工作的重要任务,目前这些信息正在实现程序化、表格化、计算机化。但由于现有的组织形式中专业划分明确,部分专业的资料收集、整理和处理相对难度较大,例如管线专业的现场人员本身素质等原因,对信息资料计算机化、程序化的学习、适应和应用较慢。一般情况下管线专业项目立项又很多,造成资料量大,而处理的质量较低的现象。而设备项目较少,相对人员素质较高,这样就会出现设备人员工作较轻松,资料管理效果较好,资料质量高的不均衡局面;
6、人员利用率低;
设备工程的特点是审批周期长、突发性强、工程投资大、工期短且相对较集中、监理人员素质要求高、监理人员需求量不固定,给监理企业设备专业的运营、管理带来很多难题。当出现设备工程建设项目较少的时间段,通常会有人员利用率不高的现象,运营成本不利于控制。而管线专业的工程项目特点是投资具有持续性,人员需求主要考虑地域因素,现场跟踪劳动强度不大。这样的配置往往会出现时间和地域双重的人员资源浪费;
7、工程信息共享缺失;
工程中有承启关系的项目监理人员如果不在同一专业组中,往往会造成工程信息的不能及时共享,从全网角度分析就会发现工程进度因此受到很大影响,工程项目间不能及时衔接,造成拖延工期的现象。
二、监理一体化管理模式的实现方法和优点
1、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部对项目监理组织的监督、检查、考核、指导,督促项目监理部完成规定工作内容,使其工作处于受控状态,防止出现过大偏差。没有严格的、可操作的检查考核制度作为保障,项目监理部也得不到理想的自由管理空间。项目监理考核制度的建立与运行是监理服务质量得以保证的最有力的措施。对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鼓励全体员工进步与提高起到了较大的作用。
2、内部、外部的组织协调:
监理一体化项目组织对外接口较多,尤其是企业内部各专业之间的协调均集中在一体化项目组织中,因此必须处理好内部各专业之间的冲突、矛盾点,同时加强与外界的沟通与协调,增强员工的综合服务、综合协调能力与信心,将会是监理一体化顺利实施的关键。另外对外的组织形式可以设置为多个“a、b角”和“实习员工”培养的方法,一方面可以起到从原有组织形式向一体化组织形式的稳步过渡,另一方面,可以减轻外部人员安排的协调压力;
3、监理内部学习、人员组织情况:
培训是提高监理服务质量的有效途径,也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人才作为监理企业的重要资源,已成为决定监理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而目前,许多监理企业均被人员流动大、人员结构不合理、人员素质不能满足要求等问题所困扰。对此,解决的办法除改进公司组织管理机制、改进分配制度外,本着“稳定现有员工与提拔优秀员工、吸引优秀人才与自主培养人才”相结合的策略,关心员工成长,倡导学习与进步,建立健全企业培训制度是非常必要和有效的措施。同时培训是一项需要企业各级人员共同努力并持之以恒的工作,学习与进步是没有止境的。同时要求注意几个培训要点:一是培训工作一定要有计划;二是组织要严密、适宜,讲授要深入浅出,既要有理论,更要重视实践经验和案例,要具有可操作性;三是要注重培训的效果,考试、知识竞赛、通过实践及时进行业务讲评等手段是巩固培训效果的较好方法。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层次员工的情况,我们的培训分以下几种:
1)岗前培训,公司对新聘用人员的培训。内容主要是学习企业管理体系、规章制度、企业精神、企业文化、基本的监理知识、基本的专业知识及现场监理基本要求、现场监理工作程序、绩效考核要求等。
2)新技术培训。目前,普遍来说,监理人员对新的工程监理、技术知识的学习不够重视,而通信领域的技术进步非常快,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涌现,如果不及时了解、学习和掌握,将难以胜任目前的监理工作。关于新技术的培训,我们采取了公司引导、分组培训学校、召开学习讨论会、结合实践自学与及时全面总结相结合的方式,并鼓励监理人员在学习应用的基础上形成知识库,并将较成熟的文件收入公司作业指导书,将学习成果最大程度地应用于实践中和公司内部的共享。
3)管理知识培训。监理企业本身就是一支专业的管理队伍,监理人员都有必要系统全面地学习管理知识,特别是关于组织原理、控制理论及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对管理知识的学习与理解程度直接关系到我们的工作能力。
4、文件、资料管理的改善:
通过一体化监理队伍的建立,设备和管线专业人才之间可以取长补短,互相学习文件、资料管理中的优势,同时发挥设备专业高素质的优势做好整个项目监理组织的文件、资料的细节,提高监理资料质量,将内容更加充实、文字表达更加准确到位,同时可以缓解管线专业资料量大的压力;
5、员工工作、学习积极性的提升:
通过一体化监理队伍内部的交流、学习,可以提升整个团队的工作、学习积极性。因为在这样的团队中,每个员工都有机会学习其他专业的知识、技能和监理方法。同时,不同专业间也可以互相学习提高,例如设备专业人员可以通过对管线专业的协调、锻炼,提高个人情商,实现协调能力的提升;管线专业人员可以学习更多有关设备技术方面的专业知识,拓宽知识面,增强工作积极性和自信心,为以后的个人事业发展奠定更大更坚实的基础;
工程监理的组织形式篇3
一、学习型组织内涵
学习型组织的概念由美国哈佛大学教授J·Forrester1965在《企业的新设计》中首先提出。目前有关学习型组织的研究中,以美国麻省理工大学彼得·圣吉“五项修炼”体系最为著名。彼得·圣吉被誉为“学习型组织理论之父”。他指出,从长远来看,组织唯一可持续的竞争优势就是比对手更好更快的学习能力。在学习型组织中,新型的、扩展性的思考模式得到培育,集体的热望得到释放,大家不断在学习如何开创自己真心向往的成就。
二、创建“学习型监理组织“的必要性
当前工程项目规模越来越大,功能和要求越来越高,建筑领域不断涌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也逐渐提倡“绿色施工”等。因此,可以看出,建筑行业风险加大,竞争加剧。面对如此形势,工程建设监理的责任越来越重,工作难度越来越大。
1、基于企业提升竞争力的需求,是企业文化很重要的一部分。
1)工程建设是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建设市场也越来越规范,监理业务的承揽几乎都得通过招投标,人员资格是关键因素。企业员工只有通过不断的努力学习,取得各种证件才能满足岗位能力要求。
2)建设监理作为高智能的技术服务行业,要给客户提供一个满意的服务,人员素质是关键因素。
监理人员所要提供的技术报务包括“三控两管一协调,并要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所涉及的知识面非常广泛,所以监理从业人员要不断的、多方位、多角度的进行学习,才能为客户提供一个满意的服务。
3)“创建学习型监理组织”活动是监理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稳定增长,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升级,各种建筑材料、工艺、方法也进入淘汰落后、提倡创新的新时期。监理行业是否可以适应建筑市场新形势要求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理企业的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掌握程度。这同时也是监理企业发展的新机遇和新挑战。近几年国家加大基础设施以及居民保障房等建设力度为我们监理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这对企业所有员工的思想观念、工作方式、对企业人才结构、队伍素质等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4)“信息时代”,对于知识的更新速度要求很高。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经做过一项研究,结论是:信息通信技术带来了人类知识更新速度的加速。在18世纪时,知识更新周期为80~90年,19世纪到20世纪初,缩短为30年,上个世纪60~70年代,一般学科的知识更新周期为5~10年,而到了上个世纪80~90年代,许多学科的知识更新周期缩短为5年,而进入新世纪时,许多学科的知识更新周期已缩短至2~3年。
由此可见,作为新时代的监理人员除了要不断的更新知识,知识更新的速度也是不容忽视的。只有这样不断的、高速的进行知识更新,监理工作人员才能够适应岗位能力要求。
2、基于企业员工的内在需求。
现在很多人认为企业给予员工最好的福利是培训,因为通过培训员工可以提升自己的市场竞争能力,也将终身受益。所以现代社会企业员工也将企业能否给予员工很好的培训作为一项硬性需求。
3、是监理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在要求。
工程建设是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都必须将维护社会最高利益作为自己的天职。由于工程建设领域监理企业与监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层次不齐,要履行监理企业自身的社会责任,必须要求监理企业具有高度负责的精神、科学的工作态度、与时俱进的思想理念。学习型组织的创建正是监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内在要求,只有通过创建学习型组织,才能为监理企业更好地完成监理任务提供保障。
4、“创建学习型监理组织”活动是监理企业“以人为本”管理思想的体现
开展创建学习型监理组织活动,就是要促进监理人员不断学习,更新其知识结构,最大限度地发挥监理人员的才智,强调以学习型促进诚信型、创新型以及和谐型监理行业建设。随着创建“学习型监理组织”活动的全面展开,意味着监理人员的潜能得到最充分调动,创新能力得到最充分发挥。
二、创建“学习型监理组织“的具体措施
1、我公司从健全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入手,狠抓全体员工的“一日养成”和“遵章守纪”的意识。从帮助员工制定职业规划,到改进员工薪酬标准,学历越高工资越高,职称越高工资越高,注册证书越多工资越高,让企业员工自觉的进行自我提升。这些制度让员工能够感受的到公司“扶持人才,尊重人才,不拘一格,量才而用”的人才培养机制,真正达到企业与员工的双赢。
2、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学习活动,在公司大的方针和政策指导下,我监理项目部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自己的学习组织。
1)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学习。
为了适应不断变化的形式,监理项目部需要不断的对法律法规、公司制度进行学习,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不定时的进行组织学习。
2)根据工程进度安排学习。比如基础施工阶段就组织项目部人员学习地基基础方面的规范、图集等。
3)根据天气情况安排学习。工地因雨、雪、大风等天气影响无法施工时,可以组织监理项目部人员进行专题研讨等。
4)有目标性的学习。比如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的考试,监理项目部人员互相督促,下班之后学习,第二天抽查进度。
3、不断开阔视野。
为丰富公司企业文化,加强团队建设及开阔员工视野,公司每年组织员工走出去,在工作之余,观光放松的同时增加员工的凝聚力,提高大家的团队意识。
4、公司组织各个项目部的评比活动。
“有对比,才知不足;有对比,才会进步”,因此,公司每年都组织各种评比活动,比如监理日记评比,项目部综合管理评比等,通过各种评比活动,逐步加强企业员工的团队意识和集体荣誉感,在评比活动中员工会学到很多,知道了自己不足之处与自己的优势,以使员工发扬自己的优势,改善自己的不足。
工程监理的组织形式篇4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即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这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既是当前纪律检查机关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基本遵循,也是对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又要学会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这不仅是工作任务,更是工作方法。
"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如何理解
古代扁鹊见蔡桓公的故事众所周知,蔡桓公讳疾忌医,结果从"疾在腠理"、"疾在肌肤",变成"疾在肠胃"、"疾在骨髓",终不可治。同理,有人用"勤浇树、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来形容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好比"勤浇树";"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好比"正歪树";"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好比"治病树";"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好比"拔烂树"、在整个"森林"生态中,病树、烂树毕竟是少数,执纪监督工作更多的是"勤浇树"、"正歪树"、相对于党纪重处分和刑事责任追究,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尚是柔性措施,既是警示惩戒,更是教育挽救,让游走在法纪边缘的党员干部悬崖勒马。
然而,"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也招致这样一些疑惑和误解:
疑惑一:这是不是意味着反腐败节奏放缓了?
抱有这种想法的人,往往将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处理少数有严重问题的党员干部。其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就是全方位、全覆盖,每一名党员、每一个党组织都在其中、不能例外。"祸患常积于忽微",对有违反纪律和规矩的行为要"露头就打",避免党员干部大错不犯、小错不断,乃至重蹈蔡桓公的覆辙。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有效体现了党对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反腐败工作力度不减反增、节奏不缓更急。
疑惑二:这会不会成为问题官员从轻发落的借口?
有人认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会导致一些违纪人员"该处分的不处分,该重处分的给予轻处分"、其实,这样的担心大可不必。从新修订《条例》和《准则》两项党内法规,可以看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覆盖到何种程度""从严,严格到什么份上"、比如新修订的《条例》以党章为遵循、以问题为导向,增加了违反六大纪律行为的内容,在量纪的尺度上比原版更严,对党员在守住"底线"的基础上要求更高,将一些以前党纪不追究的行为也都纳入党纪处分的范畴,触犯刑律的即使免予刑事处罚也一律予以重处分。所以,对问题官员的追究绝对不会轻描淡写、从轻发落。
"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如何落实
抓住两个重点,转变工作理念
切实"三转",落实"两个责任"、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各级党委不仅要落实好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也要把监督作为分内之事;纪委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共同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组织的日常工作,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都是党章规定的主体责任。纪律审查也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很多涉及的都是"小节"问题,党委要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出手,对违纪人员给予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并举一反三、整顿规范,警示教育大多数。纪委要切实"三转",实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通过监督责任履行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追究,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倒逼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纪委在执纪监督中,对违纪人员可以党纪立案,也可以提出并处或单处组织处理措施的建议,组织处理要与组织(人事)部门共同研究决定。
纪在法前,找准"主战场"、以前,有的纪检机关重视查办大案要案,一些人甚至认为领导干部只要不违法,违反纪律就是"小节",从而忽视日常监督执纪,致使出现"不出事都是‘好同志’,一出事皆成‘阶下囚’"的现象。其实,纪检机关的阵地不应该摆在法律底线上,在纪、法之间有一个缓冲带,这个缓冲带才是今后执纪监督工作的"主战场"、在这个"主战场",纪检机关一是要抓早抓小,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更多地运用党纪轻处分和各种组织处理方式来处理;二是要纪法分开,突出查违纪问题,坚持快查快结,集中精力查清主要违纪问题后,把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落实相关制度,完善系列措施
运用好谈话函询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出手。谈话函询本身不是党纪处分也不是组织处理的手段,而是问题线索处置的一种方式。作为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五类处置标准之一,谈话函询环节对线索反映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的问题及时处置,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其中大部分是给予党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谈话函询,不但对被反映的干部是一种负责任的做法,也有利于纪委减少初查核实的工作量。
运用好多种组织处理手段,明确相应惩戒措施。组织处理不能局限于狭义上的岗位、职务调整,而要充分运用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提醒、函询、诫勉等各种方式。党纪政纪处分后,当事人会受到任职、考核、待遇等方面的惩戒,受组织处理的,相应的惩戒措施也要跟进。比如,2015年新出台的《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规定了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诫勉期满后,对于没有很好改正,还可以进一步给予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受到岗位、职务调整的,也规定了提任职务等限制。
总体来说,组织处理的惩戒措施虽有所规定,但仍要不断细化完善。比如可以扩大惩戒面,除了现有规定的诫勉、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对通报批评等也可以规定一定的惩戒措施。
正确运用两种手段,查处问题宽严相济
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都是执纪监督的重要手段,两者可以优势互补。纪律审查工作中,要善于运用和正确运用组织处理的手段,提升纪律惩戒的综合效果。
案件调查过程中,借势借力于组织处理措施。根据《中国共产党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关于在查处违犯党纪案件中规范和加强组织处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等规定,被调查的党员干部错误严重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或妨碍调查的,可及时建议党委或党外组织停止其职务或免去其职务。特别是一些突发事件或违纪人员身份特殊的案件,调查取证需要时日,一时难以作出纪律处分的,及时采取停职、免职等组织手段,能够排除调查干扰,回应社会关注,取得查处主动权。还有查办窝案串案过程中,有必要区分主从关系、情节轻重作区别对待,组织处理手段可以成为政策攻心、分化瓦解的工具,从而加快查办节奏、彰显查办效果。
案件处理过程中,从严把握组织处理条件。必须根据被审查人的违纪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依照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应规定确定是否适用;防止和避免组织处理适用上的随意性。特别是只作组织处理,不再给予党纪处分的更要从严把握条件。要考虑三个方面:一是违纪人员只应受轻处分,即党内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如果应受重处分,则不宜只给予组织处理;二是具有从轻、减轻情节,或者能认识错误、配合调查的;三是有利于经济发展、社会和谐,能够被公众认可。(作者尹玲英系浙江省嵊州市监察局副局长)
链接
何谓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
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都是执纪监督的重要手段。
党纪处分,是指各级党委和纪检机关,依照规定的权限、程序,对违纪对象作出的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这五种处分决定。其中的党纪轻处分,是指党内警告和严重警告两种处分。
组织处理,根据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在查处违犯党纪案件中规范和加强组织处理工作的意见(试行)》(x纪发[2008]x号)规定,是指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涉嫌违犯党纪的党员干部,进行必要的岗位、职务调整的组织措施。这个文件规定的组织处理的方式有三种:停职、调整、免职三种;在实际工作中,组织处理的方式显然并不限于这三种,与岗位、职务调整有关的降职、责令辞职等措施显然也属组织处理方式,与岗位、职务调整无关的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诫勉谈话也应视为广义上的组织处理方式。
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关系
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作为执纪监督的两种不同手段,执行主体、执行条件和程序、惩戒方式都不尽相同。两者各具优势且可以优势互补,但又不能相互代替。
两者优势互补。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可以并处,以更好地达到对违纪人员教育惩戒的目的。给予违纪人员党纪轻处分的,可同时建议党委、政府采取免职、调离岗位等组织处理措施;组织处理也可以单处,以体现宽严相济。如果违纪情节较轻,只应给予党内轻处分,且有从轻、减轻等情节,仅采取组织处理方式也能达到惩戒目的,也可不再予以党纪立案。
不能相互代替。组织处理不能替代纪律处分,按照违纪性质和情节轻重,应追究党纪责任的,即使已采取组织处理,仍应予以党纪立案。比如党员领导干部有行为,情节不是特别严重的,已通过免职措施将其从领导岗位调整下来,不能认为对违纪人员来讲免职比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严重"而不再给予党纪处分。反之亦然,对明文规定要给予组织处理的,不能以已给予党纪处分为由,而不再作组织处理。
如何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纪律审查
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但绝不是全部,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可以说,围绕"四种形态"监督执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纪检监察工作"三转"的又一次深化,为监督执纪工作避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指明了方向。
如何在纪律审查过程中贯彻落实执纪监督要运用"四种形态"的新要求,如何落实执行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每一名纪检监察工作者都应在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上进一步转变,努力适应纪律审查新要求。
重视纪律审查前的初查工作
新形势、新要求下,纪律审查工作对线索的收集、梳理、分析、排查、初核更加全方位、精细化、专业化。纪律审查各环节工作都必须转变。
案件线索运用的做法需要转变。"四种形态"的运用,体现纪律审查要更多立足抓早抓小,要求我们必须及时处置各类问题线索,缩短初核的时间、时限。同时,加强线索运用的意识还要继续保持,因为这既是纪律审查人员的一项基本功,也有利于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反腐败工作。
初查的范围、重点需要调整。以往线索初查的重点是涉及受贿、贪污等与职务有关的重大违反廉洁纪律的违纪违法线索。随着"四种形态"的提出,以及围绕新修订的两项法规,就要求我们将违反六大纪律的线索问题处于同等重要位置,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要将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线索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初查预案制作中的初查方向、涉案性质等内容都需要调整。
初查的方式、手段需要调整。对于可能涉嫌违法的线索,主要还是移送给检察、公安等侦查机关去实施初查。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进行一些材料、资料、证据的书面审查,而不再单独或以纪律为主地进行一些带有秘密调查性质的初查。这就意味着,新时期的初查工作,一般性调查谈话、取证将会大量使用,即使对于一些相对问题较复杂的当事人也会采取"走读式"的谈话。
善于运用谈话函询取得突破
在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两项法规"和适应"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下,纪律审查工作的调查谈话,也面临着重大的调整。
对违纪当事人的询问谈话特别是重要口供突破方向上,受贿、贪污问题不应再作为纪律审查主攻目标,最多只是基础,要全面搜集各种违纪的事实。特别是在已拿下重大违纪事实后,不能在数额大小上恋战,更要腾出精力来重点攻取违犯其他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问题。
要善于运用函询这一手段。函询既是线索处置的方式之一,也是线索调查的重要手段。函询是具有鲜明纪律审查特色的调查手段,妥善运用可以及时处置、了结一些信访件,但对于被函询人来说,函询就像双刃剑。这是因为,一方面使用函询体现了组织对党员干部的信任和尊重;另一方面,如果函询对象不如实作出说明,将触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款,构成新的违纪错误,同样受到纪律处分。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在选择函询方式时,首先要立足于掌握一定的证据基础之上。
要更加依规依纪重视程序。重程序是讲政治的具体表现,这就要求纪律审查人员既要重视成文的规定,也要重视不成文的规矩。这就要求在纪律审查程序环节上需要正确把握,更需要取得分管领导和上级纪委的支持和支撑,比如在调查处理问题线索过程中要特别强调请示报告,这既是纪律审查的工作程序,更是纪律审查人员的政治规矩。下级纪检监察部门、具体办案人员要在线索上报、初查立案等环节上必须严格执行及时向上级纪委和主管、分管领导报告、请示制度。
做好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
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纪律审查工作更加注重政治、法纪、社会等综合效果,更要经得起历史、条规、舆论的检验,要认真做好每一次审查的后半篇文章。
把"一案双查"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开展纪律审查,不但要审查本案、原案,还要注意其背后是否有失职渎职或其他需要承担领导责任、"一岗双责"的人,要树立追责审查的意识。
工程监理的组织形式篇5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与促进村民自治相统一,坚持完善制度与加强监督制约相结合,完善村级民主监督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建立充满活力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保障村民群众享有充分的民利,实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构建向村级组织延伸,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二、工作目标
1、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有效整合村级监督力量,在全镇农村基层建立村务民主监督机构,形成以村级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管理执行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
2、形成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村务组织和村干部的监督,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向村级组织延伸,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
3、保障村民权益。进一步完善村务民主管理制度,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建立和落实村务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建立健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2、坚持依法监督。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围绕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加强基层民主监督,确保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的公开、公平、公正。
3、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行政村的经济状况、社会结构、人口分布、风俗习惯等情况,确定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成员数量和运作方式。
四、组织形式
1、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群众性组织,是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开展工作的村级事务监督机构,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在镇党委、政府领导和县纪委农村工作室、镇纪委、监察室的指导下,在村级党组织的直接领导下,依法独立开展工作。
2、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一般由3-5人组成,设主任1名。
3、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任职条件: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须年满18周岁,具备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遵纪守法,坚持原则,诚实守信,公道正派,群众信任,热心为村民服务,熟悉村情,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和监督能力且能长期在村内居住的人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村级事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受到刑事处罚的;参加组织或其他非法组织活动的;受到党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无故拖欠村集体资金不还的;非法侵占村集体资产的人员。
长期外出的务工人员也不宜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4、任职回避: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的配偶、直系亲属、近姻亲,村级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成员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5、产生程序: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在镇党委、县纪委农村工作室和镇纪委的指导下,由各行政村党组织提出候选人(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可优先从原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党风廉政监督员及返乡干部职工、复员军人、退休教师、老党员等群众认可度高的人员中提名。
侯选人确定后,报镇党委审查批准,并向村民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村民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由镇纪委和村级党组织指派村级纪检委员作为候选人通过等额选举产生。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选举在镇党委具体指导下进行,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通过差额选举产生,由村民代表半数以上人员参加,选举有效,被选举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代表半数且得票在前3名或前5名的,始得当选。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以后,选举结果报县委农工办、民政局、财政局、监察局备案。原村民理财小组自行解散,职能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有关档案资料由镇纪委和农经站负责监督移交,由专人保管。
6、任期: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在村委会换届后选举产生,其任期与村委会班子任期相同。
五、职责范围
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1、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2、审查村集体资金收支情况,监督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3、监督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情况;4、监督村委会及其成员的权力行使及工作情况;5、监督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提出的需要监督的其他事项。
村务监督委员会可对村委会研究的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有权查阅与监督事项有关的资料,有权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有权要求村两委对监督事项作出解释说明并提供有关资料;对不按法定程序和民主议事规则作出的决定,可以建议更改,必要时可建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质询,村两委须就具体事项进行复议或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受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村委会反映;参与镇对村委会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每年组织一次村民对村委会成员的民主评议。
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由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
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模范遵守村规民约,依法依规正确履行职责。每年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由村民代表会议对其成员进行信任度测评,不信任票达到应到会人数一半的,职务自行中止。由村民代表会议按相关规定程序选举新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接受县、镇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六、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统一思想。各村要组织召开村干部、党员、群众会议,传达贯彻有关精神,充分认识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重要意义。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形成浓厚氛围,进一步激发农村党员和干部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立奠定良好的基础。
2、严格程序,落实选举。各村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实施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组建工作,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积极稳妥地推进工作。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及存在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按法定程序落实选举工作。
工程监理的组织形式篇6
关键词:企业;纪检监察;垂直式领导;探析
中图分类号:D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0-0066-02
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垂直式领导是指,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及纪检监察人员均是上一级纪检监察组织派驻的,与驻在企业无任何行政隶属关系的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人员。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实行垂直式领导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健全党内监督制约机制,构建科学合理的权力监督结构和运行机制,提高党内监督实效一项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创新。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实践证明,纪检监察组织垂直式领导对于深入推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因此,高度重视、不断强化、全面推进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垂直式领导模式,是纪检监察组织固本强基自身建设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构建企业预防腐败长效机制,助力企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制度机制保障。
一、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实行垂直式领导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就是反腐倡廉理论研究与创新。理论研究与创新对于推动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问题的深刻阐述,充分反映了我们党对目前所面临的反腐败斗争严峻形势及艰巨任务的清醒认识和深刻把握,对于进一步提高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是改革创新企业纪检监察组织领导模式的重要指导思想和理论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决定了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实行垂直式领导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目前,除少数大中型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人员是由上一级纪检监察组织派驻之外,绝大多数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是以两种形式存在的。一是企业党委的一个职能部门(这种形式是少数的);二是企业党委一个职能部门内含纪检监察工作(这种形式是多数的),纪检监察人员是企业在册员工。企业纪检监察组织领导模式实行的是传统封闭式领导模式,即在企业党委领导下的纪检监察组织,这种传统封闭式领导模式,客观上决定了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人员独立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复杂性和难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践证明,这种组织领导模式是滞后的,已经适应不了新时期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和纪检监察组织自身发展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必须进行改革创新。因为,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封闭式领导模式存在着某些弊端,主要反映在以下七个方面:一是不利于纪检监察组织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上级组织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二是不利于纪检监察组织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的坚持;三是不利于纪检监察组织更加独立有效地开展工作;四是不利于惩防体系建设的全面推进;五是不利于纪检监察组织威慑力的发挥;六是不利于纪检监察组织服务保障发展能力的提升;七是不利于维护企业的改革稳定和发展。简言之,纪检监察组织封闭式领导模式,严重地束缚着企业纪检监察组织职能作用的发挥和纪检监察人员积极性及主观能动性的拓展,甚至直接影响着企业发展环境的优化和企业发展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任何事物都有其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性,纪检监察工作也亦如此。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自身发展规律充分证明,纪检监察组织封闭式领导模式已不能更好地适应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发展的需要,应该被另一种更为有效的领导模式所替代,这种领导模式就是垂直式领导模式。垂直式领导模式不仅是我们积极探析的一个重要课题和实现的一种可能,同时,也是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改革创新和纪检监察工作客观发展的必然结果。
建立健全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总抓手,以防止腐败为最终目标的党内监督体系,实现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新突破,就必须改革创新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封闭式领导模式。这种领导模式的改革创新不仅是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真正发挥作用的需要,更重要的是防范企业权力失控、领导人员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强化企业权力的监督制约和推进构建企业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的需要。因此,只有改革创新企业纪检监察组织领导模式,实行纪检监察组织垂直式领导,纪检监察组织才能为企业的科学发展提供有效的制度机制保障,才能在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预防为主反腐倡廉工作实践中更好地履职尽责发挥作用,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才能真正取得实效,纪检监察工作才能真正助推企业经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实行垂直式领导的有效办法和途径
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由封闭式领导模式向垂直式领导模式转换的有效办法和途径是:首先,改革创新思想理念。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和大胆创新纪检监察组织领导模式转换的理念,创新思想理念是实行纪检监察组织由封闭式领导模式向垂直式领导模式转换的重要前提条件,思想理念创新的主体是上一级组织的决策者。决策者思想理念的创新,决定着实行纪检监察组织垂直式领导的成败,关系到纪检监察组织领导模式转换的最终走向,思想理念的创新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组织垂直式领导模式的改革创新。因此,作为实行企业纪检监察组织领导模式改革创新的主体,上一级组织决策者思想理念的创新和树立,是实现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垂直式领导模式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保证。其次,改革创新纪检监察组织领导模式。多数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在党委领导下,承担着纪检监察工作两项职能,这种组织领导模式如不从根本上得到改革创新,纪检监察组织就不可能更好地履职尽责。改革创新企业纪检监察组织领导模式的最终目标,就是实现纪检监察组织隶属关系的转换。即纪检监察组织是上一级组织派驻企业的一个工作机构,纪检监察组织行政关系和纪检监察人员的人事关系均不隶属于驻在企业,实现这一组织领导模式的改革创新尤为重要。只有这样,纪检监察组织才能真正发挥职能作用,企业领导人员廉洁用权、廉洁从政的制度环境才能逐渐形成,党员干部才能牢记使命、保持清醒,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廉洁理念才能蔚然成风,企业才能政令畅通、风清气正。再次,改革创新党内监督机制。要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为目标,着力构建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垂直式领导的党内监督体系。驻在企业纪检监察组织要紧密结合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提供保障,制定和完善以领导人员和重要部门、重点岗位从业人员为重点的党内监督机制。要与驻在企业党政组织密切协调配合,以建章立制为根本,从源头上完善领导人员权力的监督制约,规范领导人员权力的运行,防控领导人员的决策风险,采取以纪检监察组织为主,其他职能部门为辅的综合管理手段,运用综合管理力量,提升防腐制度建设水平,提高党内监督实效。第四,改革创新工作方式。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垂直式领导模式与封闭式领导模式是隶属关系完全不同的两种组织领导模式,必然会产生两种不同的实际工作效果。前者是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在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特别是独立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后者是纪检监察组织是上一级组织派驻企业的工作机构,与驻在企业无任何行政隶属关系,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特别是独立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不受驻在企业的人为干扰和影响。 纪检监察组织领导模式这种质的变化,就需要纪检监察组织与驻在企业建立一种新型的工作关系和工作制度机制,从而有效地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这种有效的工作制度机制是,一是要与驻在企业党政组织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地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二是要与驻在企业党政组织研究划分和确定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区,实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区负责制;三是要与驻在企业党政组织研究分解落实双方单位第一责任人承担的反腐倡廉工作领导责任,实行反腐倡廉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四是要与驻在企业党政组织共同研究制定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构建预防腐败的长效工作机制;五是要与驻在企业党政组织制定相互监督制约工作制度,促进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通过这些工作制度机制的建立,不断提高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管理水平,提升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保障发展能力。
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实行垂直式领导的可行性
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实行垂直式领导是强化纪检监察组织反腐倡廉工作职能和作用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系统工程。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指出,要 “进一步坚定信心、加大力度,继续把反腐倡廉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出成效。”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实行垂直式领导模式,不仅是企业纪检监察组织职能和作用的强化,是纪检监察组织一项重要的改革创新任务,而且,更是历史赋予纪检监察组织的责任和使命。
工程监理的组织形式篇7
不同的沟通形式所采用的信息传递介质也各不相同,有的采用书面形式或面对面的语言交流进行信息传递,有的则通过具体的物体或物品进行反馈信息,建筑产品就是一件很好的信息传递介质,尤其是在建筑产品丰富多彩的当今社会,通过建筑可以让人们更好的了解古代与当代、西方与东方的人文历史及社会环境的差异。可以说,建筑是一个城市的记忆,但对国家、民族而言,建筑承载的绝不只是记忆,它还凝聚着一个时代的精神、渴望以及对未来的憧憬。建筑的范围很广,建筑市场的内容更是繁杂多样,但每一个建筑产品都是由若干部分组成,而始终贯穿于这些组成部分的主体就是人。当然,一个建筑产品的完成不是一个人、两个人就能够做到的,是需要很多不同的专业队伍共同参与完成的,这些不同的专业队伍综合起来就可以归纳为三大主体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作为建设工程的三大主体之一,在建设单位的授权下承担着对施工承包合同进行全面管理,并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目标进行监督管理,以确保工程目标的全面实现。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监理方处理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之间的相互关系,对整个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起到极为关键的作用。笔者就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间的沟通形式做一简要论述。
沟通的形式多种多样,基本上可以概括为三种:书面形式的沟通、会议形式的沟通、日常工作中的交流沟通等。
1书面形式的沟通
这种沟通形式在实际工作中应用较为广泛。其具体内容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监理工程师联系单(通知单)、监理总结等。不同的书面形式的沟通包含着不同的内容,代表着不同的作用。
监理规划是根据合同约定及具体工程特点进行编制的,是项目监理部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型文件,其内容一定要突出重点,具有针对性。监理方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规划,目的就是让建设方全面了解项目监理部的组织机构、人员分工、工作内容及工作方式方法等。监理规划编制内容的深度与范围直接影响到建设方对监理方的认知度,同时对监理部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有直接关系。
监理月报和监理总结是监理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定期向建设方汇报工作的阶段性文件,此类文件的内容要尽可能的详细,提交时间要及时,以便建设方能够及时地了解掌握项目建设的前期情况及后续工程的进展情况。
监理工程师联系单(通知单)是在项目建设工程中,监理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向建设方或施工方进行信息传递的一种书面形式,监理方一方面可以将图纸中存在的问题以联系单形式反馈给建设方,另一方面可以将施工中存在的质量缺陷或安全隐患等其它问题以通知单形式告知施工单位,让其整改或规范施工。通过这种形式可以反映出监理方的专业性、责任心及综合素质,从而使建设方更好的信任监理方。
2会议形式的沟通
会议形式的沟通大体有以下几种:工程例会、专题会议、图纸会审等。
工程例会一般由监理方组织,参建各方共同参与的一种沟通形式。参建各方可以在会上提出各自的观点、要求、建议等,由大家共同讨论交流。专题会议则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一些偶然的或急需解决的问题,随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题讨论。这两种形式都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进行的,也是很常见的。而在工程开工前的一个重要会议就是图纸会审。
图纸会审则是在工程开工前,由设计单位的专业设计人员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提出的图纸疑问进行交底的一种形式。通常的图纸会审都是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参加,在会议上即时提出问题由相关设计人员给予答疑,这种形式往往造成会议现场比较嘈杂混乱,对于答疑的记录不全面,因为各相关专业的设计人员不能进行及时有效沟通,很容易导致顾此失彼,再次留有疑问。
我们监理部所监理的一个项目是由监理方组织图纸会审,我们的总监就打破了以往的常规,没有即时提问即时回答,而是在图纸会审以前就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分析图纸,并将提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在图纸会审前一个星期送至设计单位。这样就为设计人员留有时间进行各专业间的相互交流及给予答复。在图纸会审会议上先将设计答复每人分发一份,然后再由设计人员对图纸疑问进行逐一讲解,这样一来既避免了会议现场的嘈杂混乱,又让提出图纸疑问相关人员更好的理解了设计意图,所以这次图纸会审结束后,基本上没有再留下疑问,各方参加人员均表示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效果。
3日常工作中的交流沟通
这里所讲的日常工作中的交流沟通主要系指项目参建各方之间的面对面的语言交流。有部分监理人员往往忽视了日常的语言交流,认为只要有书面的或者会议的沟通就可以了,书面的或会议的沟通固然重要,但贯穿于这两种形式之间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语言交流。在日常工作中良好的语言交流沟通往往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
日常工作中的沟通主要是通过交谈的方式进行,通过交谈可以反映一个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综合素质,包括敬业精神、专业技术水平、责任心及综合协调能力等。
3、1监理方保持经常与建设方交流沟通,一方面可以尽早的获取建设方的相关信息,为保持或不断改进工作提供依据;另一方面也可以充分展现自我,让建设方认可监理方的工作人员及其工作效果。
3、2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始终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由于所站位置不同,难免在工作中出现意见分歧、争执,甚至施工单位在心理上存在对监理单位的抵触情绪。因此,要及时做好与施工单位的沟通,可以让施工单位了解监理人员的职责所在,认识到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目标的一致性。在日常工作中,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坚持经常走访各施工单位,宣传管理理念,树立监理与施工单位是既对立又统一的思想,倡导监理工作要超前服务,既要在质量上严格把关,又要在具体环节上帮助解决问题,出谋划策,最终达到提高工程质量的目的。
工程监理的组织形式篇8
关键词:工程监理;施工质量控制;组织结构
Abstract: this paper summarizes the current supervision of project construction quality control of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in the quality control of construction of three main control model is analyzed and summarized, and finally put forward three kinds of mon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of the quality control system of organization structure model for reference、
Keywords: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Construction quality control; Organization structure
中图分类号:O213、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工程质量控制中的问题概述
工程监理承担着保障施工过程中施工质量的技术监督工作。我国实行工程监理制度的时间并不长,但在法治层面上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措施,基本上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的法律体系。但在工程监理工作中主要的问题还是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管理模式没有及时更新,导致法律规范所提出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无法真正落实和发挥应有的功效。因此工程监理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关键问题是从实际出发摸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质量控制办法。概括而言当前工程监理质量控制中的问题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施工单位的问题 由于施工单位面临激烈市场竞争,竞标价格往往只存在较薄的利润空间,在施工过程中为了降低成本,偷工减料的情况并不罕见,导致工程质量受到影响;其次,施工单位的指导思想没有把质量放在首位,而是过度追求进度和成本控制,同样影响到工程质量。市场和监理单位的问题 尽管我国对工程质量监理在法律上已经较为完善,但监理市场仍然发育不足。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费用仍然偏低严重,这使得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受到很大的限制;其次,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资质也同样存在问题,由于人手不足而让缺乏相应资质的人员单人监理工作,这显然无法有效保证监理应有的作用。此外,监理单位在监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方面的经验和专业技术能力也影响到工程质量的有效控制。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之间的问题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在相当比例的工程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存在某种默契,表现为“阴阳合同”,这让工程监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形同走过场,这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监理和控制。市场监管方面的问题 这方面的问题表现为工程监理市场缺乏公平的竞争环境和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管,工程监理招投标频繁受到行政干预,各种违规操作屡见不鲜,工程监理的招投标工作不规范,假招标、委托和议标的情况很普遍。
2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内容
工程监理工作伴随工程施工的全程,在不同的施工阶段监理的工作内容是不同的。按照一般的划分标准,在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有三种控制方式:即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
2、1施工质量的事前控制
事前控制的关键是编制和组织有效的监理规划和可行的运行模式,这一阶段的负责人通常都是工程总监。事前控制需要完成工作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监理规划的制定,二是对监理相关内容的审查。制定监理规划 工程总监需要编制监理规划,制定规划时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工程合同、监理大纲和监理单位质量管理体系三大类。具体的监理细则由监理工程师来编制和组织,完成工程现场的人员配置、设备配置,完成现场工程质量控制系统的准备工作,细则完成后交由工程总监审批。审查工作 审查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主要有:审查施工组织的设计细则是否合理、审查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是否合理、施工人员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资质证书是否齐备、审查施工设备是否满足施工要求、审查施工单位提供的开工报告能否通过。
2、2施工质量的事中控制
施工质量的事中控制实际上就是工程监理人员在工作中正常行使监理职责的过程。事中质量控制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通过对施工工序的审核和监督,督促和保障施工单位正确按照施工顺序施工;落实在事前质量控制中所制定的监理规划和质量控制细则,依据工程的实际施工质量,酌情下发监理通知、停工令及复工令;对施工过程中所可能的设计变更进行审核;对工程施工中重要的施工环节实施旁站监理,及时验收隐蔽工程;及时对已完工的分项和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并做好验收文件的管理归档工作;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向业主提供监理报告。
2、3施工质量的事后控制
施工质量的事后控制实际上已经和现场施工监理关系不大,主要需要完成的工作是对各类资料的整理汇编,审查施工单位所提供的竣工资料和组织竣工验收等。因施工质量的监督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因此这一阶段的工作更大的意义在于积累经验教训。
3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常用方法
建筑工程施工中所涉及到的环节非常多,施工流程也较为复杂,因此需要依据一定的理论方法来对施工质量进行定量的分析。这些分析都是建立在和施工质量有关的数据之上的,以一定的统计方法来监督施工质量的变化过程,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本文概括介绍几类常用的施工质量控制方法:
(1)巴雷特图法
这类方法是控制工程质量的有效方法,通过对影响工程质量最主要因素的分析来实现。统计的要素包括:影响调查对象质量的因素重复发生的频数;影响工程施工质量的各类因素以及相应的次数和百分比;各影响因素的累计频率。
(2)分类(层)控制法
分层控制法的思想是按照不同的工程施工质量相关信息进行分类,以特定条件下收集到一组信息作为一类,并对其进行分析和研究。分类的方法可以有很多种,一般依据监理单位最关心信息来进行分类,如按施工进度进行信息采样时,可以有班次、日期、分部工程工期等;如采用施工类型来分,也可以分为混凝土搅拌、浇筑等。
在实际应用中还存在多种质量控制方法,如调查表法、相关图法、管理图法等。这些方法的思路大同小异,都是以工程施工中实时信息的总结和分析来发现潜在的问题。
3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的组织机构
如前文所述,工程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更应当注重对自身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合理性水平的提高。监理质量控制组织机构的基本流程是:确定质量控制目标监理职能分工划定监理工作范围和具体监理任务选择组织结构形式具体实施。上述流程中最关键的是选择合适的组织结构形式。在本节中初步探讨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组织机构的构建模式。
3、1总体构架
质量控制系统的建立是围绕质量控制目标来展开的,不同的质量控制目标对应着不同的组织结构形式。在明确了质量控制的目标后在围绕这一目标来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从组织模式上看,可按照不同的标准来实施,这些标准可以是不同层次的监理人员、不同专业区划和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3、2按不同层次的监理人员划分
一项工程的监理人员从监理总工程师到下层的监理工程师,随着工程规模的增大,这种层次的分化也越多。因此从监理人员组织的角度来看,可以建立从总监理工程师到各级分项工程监理工程师的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有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收集和协调下级监理工程师的反馈信息。
3、3按不同专业的监理人员划分
工程施工涉及的专业众多,因此监理单位也需要配备与之对应的监理工程师。由此可建立起以监理总工程师为核心的组织结构。总监理工程师作为金字塔顶端,各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如结结构工程监理工程师、安装工程工程师、装修工程工程师等位于平行位置,各自按照本专业内的质量控制标准来进行监理工作,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调度和协调。
3、4按不同工程项目组成划分
这类组织结构通常应用于大型工程。由于按工程项目组成部分来划分后,各级和各专业的监理工程师之间的工作存在交叉,因此从形式上看是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领导核心,各级各专业的监理工程师组成的矩阵型的组织结构。这种组织形式内部关系复杂,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协调能力要求很高。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