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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湘文化概论(收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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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湘文化概论篇1

关键词:态势分析理论;湘西州;民族旅游发展

一、湘西州基本情况概述

(一)人文地理概况

湘西州位于湖南省西北部,与湖北、贵州、重庆三省市接壤,素为“湘、鄂、渝、黔咽喉”之地[1]。全州属中亚热带山区季风湿润气候,气候温和,雨量丰沛,生物资源和气候资源垂直分布差异十分显着,生态旅游资源多种多样,有庞大的植物生态资源和动物资源[2]。

湘西州辖吉首市、凤凰县、泸溪县、花垣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保靖县共1市7县[3]。2011年末全州总人口287.55万人,少数民族人口226.33万人,占总人口的78.7%,其中,土家族125.28万人,苗族98.78万人。

(二)民族旅游发展现状

湘西州政府把旅游业作为战略性产业来抓,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对旅游业的资金投入,旅游业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收益不断,并逐渐发展成湘西州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到2011年底,全州已拥有星级酒店60家,床位数8103张,旅行社25家,旅游车辆351量,旅游船365艘,游客达1486.26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76.88亿元,旅游总收入占全州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1.28%。

二、湘西州民族旅游发展态势

态势分析理论是旧金山大学的管理学教授于20世纪60年代提出,是通过对被分析对象的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等综合评估与分析得出结论,并在战略与战术两个层面加以调整方法和资源,以保障被分析对象的实行,达到所要实现的目标。

(一)优势与劣势兼具

湘西州民族旅游发展具有资源、区位特有优势。在旅游资源方面,湘西州拥有在全省乃至全国稀缺性的旅游资源,如凤凰古城、南方长城、芙蓉镇、老司城和龙山里耶战国古城遗址以及沈从文故居等,旅游资源优势突出。在区位优势方面,首先,湘西州是西北通往湖北、贵州、重庆三省市必经之地,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地理区位优势;其次,湘西州受长株潭、成渝、武汉三大国家战略发展经济区辐射和珠三角、长三角以及环渤海经济区影响,也备受港澳台、日韩市场青睐,客源市场有保障。再次,湘西州紧接著名风景旅游胜地张家界,北接长江三峡风景区,西邻梵净山风景区,东与岳麓山风景区、衡山旅游区遥相呼应,旅游区位优势明显。最后,在交通方面,湘西州形成了南有铜仁凤凰机场,北有张家界荷花机场,南北纵贯有焦柳铁路,东西横穿有黔张常铁路,还有贯穿全州各市县的209和319国道以及张家界-芙蓉镇-吉首-凤凰高级公路的便捷交通网络,使湘西州融入了长沙4小时经济圈。然而,湘西州整体上经济和教育发展水平比较低,专业人才缺乏,旅游投入不足,旅游管理滞后,发展旅游与保护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突出,旅游资源雷同现象比较普遍,品牌效应相对较弱等因素制约了湘西州民族旅游的发展。

(二)机遇与挑战并存

2009年以来国务院先后了《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并决定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计划以及在武陵山片区率先开展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这些将为旅游业发展在政策保障、资金投入、舆论引导等方面提供千载难逢的机遇。湘西州作为湖南省唯一进入国家西部大开发计划的地区,国家新一轮扶贫开发重点地区以及湖南省湘西地区开发重点地区和扶贫攻坚主战场,湘西州旅游发展也迎来了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湘西州旅游发展业仍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一方面是存在与周边同质产品的竞争,如张家界市以自然生态游为主,怀化市与湘西州则基本上都是以自然生态、历史文化、民俗风情为旅游的主要特色,具有很大的相似性。因此,与张家界、怀化旅游区同质产品竞争矛盾的协调直接关系到湘西州旅游业的长久发展。另一方面是生态保护与旅游发展之间的矛盾。虽然,旅游发展给湘西州带来了经济收入,但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如当地居民和游客在凤凰古城的沱江上放河灯,虽然寄托的是美好的愿望,却破坏了沱江美景,使美丽的沱江到处是漂浮物,满目狼藉。更有一些人在旅游区内违规狩猎、采集、露营、野炊,把一个美丽的地方搞得乌烟瘴气,既损害了景区景点的风貌,又加重了旅游区的生态负担,还造成了景区内物种的减少,甚至灭绝,使旅游区的生态平衡受到严重破坏。

三、湘西州民族旅游发展对策

(一)旅游发展,规划先行

旅游规划,是旅游业发展的纲领和蓝图,是当地发展旅游业的宏观指导方针和战略推进的依据。科学的旅游规划能有效地确保旅游开发建设的高品质,高端化,遏制开发建设的随意性、盲目性。因此,湘西州旅游发展要以总体规划为依据,做好老司城遗址、芙蓉镇、乾州古城等各专项规划建设,抓好景区景点、交通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实施重大旅游项目和策划申报工作,着力打造吉首武陵山区旅游中心城市、3个景点圈和凤凰古城、老司城、里耶古城3块金字招牌,形成湘西旅游经济圈,逐步把湘西州建设成为国内外知名的旅游目的地。

(二)整合资源,突出特色

旅游发展的核心问题是旅游资源的利用和旅游产品的开发。湘西州旅游发展应从从区域旅游发展总体部署出发,对旅游资源、旅游交通、旅游线路等方面进行整合,着力规划发展好以凤凰古城、吉首德夯为重点,以永顺猛洞河、王村为中心,辐射古丈栖凤湖、坐龙峡,龙山里耶秦简、保靖四方城的土家族文化旅游片区,形成两个风格各异、特色鲜明,但又互为补充、彼此依存的湘西两大主体民族文化旅游板块;同时,依托吉张公路和吉首至凤凰公路这条交通大动脉,充分利用张家界荷花机场,铜仁大兴机场和怀化芷江机场这三个客源空港,着力培植“神秘湘西”旅游品牌。

在内注意旅游线路整合,精心培育南方长城-王村古镇-老司城-红色塔卧-里耶秦简历史文化游,猛洞河-小溪-栖凤湖-坐龙峡自然生态游,凤凰-德夯-古丈-王村民族文化风情游。改革旅游经营运作模式,实行景点通票游或多景点捆绑售票。

(三)加强合作,实现旅游区域联动发展

目前,湘西州要与张家界和怀化实行区域联动战略,加快调整三州市旅游的分工与协作,推进民族文化旅游一体化的进程,使湘西州乃至大湘西旅游市场全方位开放,构建无障碍旅游区。最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客源互流,促进共同发展之目的。

(四)注重旅游开发与资源、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首先要加强湘西州旅游区管理体系建设,建立一个从旅游开发到旅游区经营再到旅游区废弃物处理、环境污染治理全方位系统化的旅游区管理体系;

其次,要加强社区公众参与。旅游资源的开发要同社区公众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让居民从旅游发展中获得实惠,激发其参与旅游发展的热情,并自觉地保护好当地的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再次,要加强对当地居民和游客的宣传教育,增强其保护资源、环境的意识。

参考文献:

[1]彭慧琳.湘西州旅游资源开发与利用[J].群文天地,2011,(1):154-162.

湖湘文化概论篇2

【摘要】文章以继承和发扬湖湘文化的优良传统为切入点,重点探讨了湖湘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之间的关系以及弘扬湖湘文化,增强其服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功能的现实路径等内容,做好湖湘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融合,使其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

【关键词】湖湘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合

【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高职院校医学生医德教育的路径研究》研究成果,编号:XJK016CDY011。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2016年度立项课题《湖湘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融合研究》研究成果,编号:xspybzz026。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以传统文化作为滋养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高度概括和凝练。湖湘文化是我国丰富多彩的文化传统中十分富有特色并且有深远影响的一种区域性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能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设提供鲜活的文化质料、丰富的实践载体、深厚的群众基础,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湖湘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的关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上凝练所得,对于引领社会思潮,弘扬社会正气,培育文明风尚,塑造崇高人格和民族精神品格,培育和谐人际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牢固的核心价值观,都有其固有的根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源’”,“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守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从中汲取丰富营养,否则就不会有生命力和影响力”。

湖湘文化产生和传承于湖湘大地,它经过漫长的历史沉淀,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文化系统,它有着丰富的内涵和特征,承载着中华民族文化的优良价值传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滋养。湖湘文化源远流长,孕育了独树一帜的湖湘精神,这种精神具有优良特质,它是中华精神宝库中的璀璨明珠。“经世致用”“心忧天下”“百折不挠”“兼收并蓄”和“敢为人先”的精神特质彰显了湖湘文化的优良传统,也展现了湖湘人的高度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湖湘大地的生动诠释和体现。

继承发展湖湘文化的优良传统与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互相融合、互相促进、相辅相成的。湖湘文化的优良传统和精神特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一致性,它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文化滋养,服务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然而湖湘文化毕竟诞生并很长时间存在于中部一个相对封闭的农业地区,由于历史继承性,故难免留下历史时代的印迹,多多少少存在一些与生俱来的落后的封建的思想观念,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相背离的,是不可取的。因而对湖湘文化的继承发展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进行科学辩证的扬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湖湘文化的继承发展指引正确的方向,指导新时期的湖湘人继承发展好湖湘文化的优良传统,做好湖湘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融合研究,这对于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实现“中国梦”,凸显湖南特色,达到“六个走在前列”是非常重要的。

二、弘扬湖湘文化,增强其服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功能的现实路径

怎样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和倡导社会主流价值体系的同时,让广大青年学子易于接受,老百姓喜闻乐见?我们完全可以在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中找到切入点。在三湘大地,这个切入点就是湖湘文化的精华。如果我们把湖湘文化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就能找到核心价值观的载体,就能深化核心价值的内核,就能赋予核心价值体系以灵魂,就能在倡导弘扬核心价值体系时接地气。继承发扬湖湘文化的优良传统,做好湖湘文化优良传统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融合,使湖湘文化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服务。弘扬湖湘文化,增强其服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的功能,具体可通过以下方法和路径实现。

(一)加强湖湘文化优良传统的挖掘,以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文化内涵

湖湘文化的优良传统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丰富的营养,它的精神特质在中华民族文化中闪耀着独特的光芒。千年湖湘文化的优良传统积淀孕育了内涵丰富的价值思想,体现了湖湘人民的价值追求。加强对湖湘文化优良传统价值元素的挖掘,有助于丰富和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内涵。

(二)加强对湖湘文化优良传统的宣传,以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认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绵长而持久的生命力、凝聚力和感召力源自深层次的文化认同。中华地域文化具有地缘亲和力,易被当地群众理性认识和有情感认同。中华地域文化中的优良传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源”。湖湘文化产生流传于湖湘大地,是湖湘人民智慧的结晶。其优良传统形成独特的精神特质,折射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风貌。加强对湖湘文化优良传统的宣传,对湖湘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研究,辨析湖湘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间的传承,提供一种地域文化作为核心价值体系参照,识别其中的历史脉络,做出系统深刻的理论分析,为地域性文化传统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的研究提供一定的参考借鉴,有助于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认同。

(三)加强对湖湘文化优良传统的弘扬,以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体验

人们对一种价值观的认同与践行,需要一个文化体验的过程,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识与践行也是如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使人们从社会的生活体验中逐渐形成文化体验的同时,也不断强化和巩固共同的价值标准、价值取向和价值准则,它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体验。湖湘文化的优良传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涵养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体验。加强湖湘文化优良传统的弘扬,提炼、总结出湖湘文化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作用,让湖湘文化有机融入核心价值体系,再将其有效融入人们的生产、生活和学习中,有助于人们在潜移默化中感知、体验和领悟它,从而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体验。

【参考文献】

[1]朱汉民.湖湘文化通史[M].长沙:岳麓书社,2015.

[2]王伟光.充分发挥湘学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作用[N].光明日报,2014-10-11.

[3]郑大华.湖湘文化的精神特质[N].北京日报,2015-01-19.

湖湘文化概论篇3

大家都知道,成立时,开党元老中有多位湖南人,宋教仁、黄兴、谭人凤等,其中,宋教仁还是孙中山先生特别委托的理事长,可惜他丰功伟业刚刚开头,便遇刺成仁。孙中山先生为他写诔词说:“做民权保障,谁非后死者;为宪法流血,公真第一人。”这句诔词现在就刻在常德诗墙上――顺便提一句,常德诗墙是宋教仁先生家乡的一道著名景观,是以沅江防洪大堤为载体修建的一道诗书画艺术墙,绵延6华里,以当代名家书法写历代名家诗文,计有作品1267件,蔚为壮观。再顺便提一句,10年前,台湾的大诗人余光中先生来湖南讲学,看了常德诗墙,也题了四个字:诗国长城。

我的第二个理由就跟余光中先生有关。余光中先生很年轻的时候说过一句含义隽永的话:“蓝墨水的上游是汩罗江。”汩罗江距离我们今天这个会场,只有80公里之遥。两千多年前,屈原在汨罗江写完《离骚》的最后一章之后怀沙自沉,汨罗江自此成为中国知识分子的精神源头,端午祭祀也成了中华民族的重要节日。

屈原之后,湖湘大地迎来了贾谊,迎来了柳宗元,迎来了杜甫、辛弃疾,也迎来了朱熹和张……“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范仲淹的名句,正是对这些伟大身影的最佳写照,一个又一个伟大身影的到来,一颗又一颗伟大灵魂的寄寓,使得湖湘大地上心忧天下、敢为人先的文化内核日益丰满与强大。当历史行进到近现代,一系列湖南人的名字照亮了中国的天空,以至于有人说:几个湖南人,半部近代史。

我相信,湖湘大地上有一种磁场,一种历史文化的磁场。今天,在这个磁场讨论两岸文化产业的交流与合作,大家的灵感是不是更丰富一些呢?使命感是不是更强烈一些呢?

除了历史的“磁场”,我觉得现实的“气场”更是我们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基础。

湖南与台湾之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其实早已开始。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湖南电视台和台湾怡人传播机构合作拍摄了一系列琼瑶题材电视剧,比如《三朵花》、《六个梦》、《还珠格格》、《又见一帘幽梦》等。《还珠格格》当初风靡全球华人世界,在大陆多个城市的最高收视率达到70%,街谈巷议铺天盖地。在合作拍摄电视剧的过程中,湖南电视人从台湾同行那里学到了很多经验。后来几年,湖南电视在综艺娱乐节目的开发与经营上,也与台湾同行有过深入的合作。正因为如此,我们湖南的电视机构开创了大陆传媒业市场化改革的先河。2006年我们要开办购物频道,也曾专门跑到台湾考察学习。现在,湖南的“快乐购”已经成为大陆最好的电视购物公司。

台湾的客人对曾国藩的“湘军”大概不陌生。“湘军”这个概念现在仍然十分活跃。八十年代湖南出了一批优秀的作家,被人称为“文学湘军”,九十年代湖南电视火起来,又被称为“电视湘军”,现在又有好多支“湘军”活跃在文化产业领域,“出版湘军”、“动漫湘军”、“体育湘军”,这么多支“湘军”,创造了一种引人注目的“湖南文化现象”。

湖南卫视是文化湘军的领军者。它的收视率和年收入多年来一直遥遥领先于其他省级卫视,在中国企业品牌500强中排第129位。2008年,湖南卫视品牌价值达57.52亿元,比2007年增长了11.58亿元。湖南卫视在最近十年当中,多次创造了电视业界的奇迹,《快乐大本营》、《超级女声》成为改革开放以来有名的文化现象。

湖南有一张报纸叫《体坛周报》,占据全国体育类报纸60%以上的发行和广告份额。北京奥运会期间,它的日发行量达100万份。

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去年实现销售收入68.9亿元,利润4.12亿元,创历史新高。湖南出版已成为中国地方出版实力三强之一。

湖南原创动漫总产量连续排名全国第一,宏梦卡通公司和三辰卡通公司位居全国十大动漫企业第一和第二位,湖南动漫产业已占据全国动漫市场的1/5。

在中国文化产业品牌研究中心的133个国内著名文化产业品牌中,“湘”字号有29个,占21%。

2008年,长沙还被《望东方周刊》评选为全国“最具娱乐幸福感城市”,最重要的理由就是“长沙拥有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演艺娱乐产业”。长沙的城市人口不到南京和武汉的一半,但长沙黄花机场去年的客运吞吐量达到730万人次,远远超过这两个城市。这说明,长沙是有魅力的,是有吸引力的。

2008年,湖南文化产业总产值达到1090亿元,实现增加值530亿元,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5.1%,居全国前列。文化产业成为湖南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

湖南文化产业的发展,得益于湖南省委、省政府用国际视野来谋划文化产业,确立了建设文化强省的战略目标。在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具体工作中,实行了“政治上放心,管理上放权,工作上放手”的策略。有这种发展环境,湖南文化产业自然可以轻装前进,实现急行军式的突破。

在今天这个论坛上,我想提一个建设性的建议:湖南和台湾能不能共同筹划一个大规模的文化产业园区呢?我认为,这个园区可以放在“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也可以放在风景优美的世界自然遗产张家界;它的规模应该达到5-10平方公里;它是一个文化产业的项目基地,文化商品的生产平台;它是一个涵盖影视制作、民俗旅游、博物展览、文艺演出、会展酒店等多功能、综合性的配套平台;它是一个针对两岸文化投资人开放的、并具有多项优惠扶持政策的创业平台;它是文化创意人才的精神栖息场所,也是经典创意频繁进发的文化硅谷。它要力争成为中国中部地区的文化地标。

为什么提这个建议呢?

作为一个中国人,我时常感叹,我们的中华文明,有上游优势,没有下游优势。我这里所说的下游,指的就是文化创意产业。蓝墨水的上游气象万千,蓝墨水的下游却有些暗淡和式微。我认为,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军事的竞争、经济的竞争将不再是国家竞争的唯一砝码,文化实力的高低,将会在国家竞争中承担更重要的作用。而文化竞争所凭借的,是你有没有文化产品,能不能占据文化市场。

台湾的朋友喜欢讲“愿景”这个词,我也不妨讲讲我的愿景。我的愿景是:我们这条蓝墨水的河流,一定要流向全世界。

湖湘文化概论篇4

关键词:湘绣艺术特色保护发展

湘绣,四大名绣之一,具有湘楚文化特色的民间工艺,一个历史如此悠久、形式异常丰富的艺术领域,不仅汇集了湖南最本原的文化艺术特色,代表了中国湖南传统文化群体的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而且成了我们中华民族的母体艺术之一。然而,作为中国民间艺术的一个小分点,湘绣以其独特的中国艺术特色和意识形态,在中国民间美术的天地中独树一帜。它作为大众的、生活的、民俗的艺术,反映了劳动人民的朴实、心灵手巧的优秀品质,以它独特的艺术特色被广大人民群众所喜爱,那耐人寻味的深刻寓意更是在民间流传不息。

一、湘绣的造型艺术

湘绣采用最原生态的手工艺制作,既象征着湖南的过去与传统,又能预示湖南民间艺术的发展。

湘绣造型多样,不同的成长阶段,有着不同的造型样式;不同的造型,有着不同的文化寓意;不同的年龄,有着不同的色彩观念;不同的祝福,有着不同的纹样结构。

审美性造型:很多人喜欢购买湘绣服饰等生活用品,并非认为它用起来多么舒服,而是单纯的用来收藏、纪念,所以也有很多的湘绣是专门针对这一市场而手工研制的。这类湘绣造型美观、奢华、精致,比较注重形式,有一定的文化内涵、主题思想、艺术风格,不受固有的形和色的束缚,摆脱一切时空观念,达到赏心、悦目、怡情的艺术效果,让人爱不释手,从而成为国内外追捧的对象。

追求完美性造型:所谓追求完美性,就是既实用又存在一定的收藏价值,不少湘绣都有这类特质,绣者们把对万事万物的理解,对生活的理想,对爱情的向往,以及对亲人的关心和祝福,用一针一线满满的绣制在这小小的布面上,便使得湘绣的造型近乎完美。

二、绣花鞋的纹样艺术

湘绣在纹样题材的选择上,通常包括人物、花鸟图案、虫鱼、几何图形等,具体运用上,自然是各有章法、各有讲究。

1、象征性纹样

在造型处理时,将对象进行某部位的突出或夸大,达到一定的艺术效果,以反映各个民族民俗的特色,表达不同的愿望。可以将象征性纹样划分为三类:寓意、谐音、符号。寓意,如莲蓬、石榴、葡萄等意为多子多孙;桃、松、鹤意为长命长寿;鸳鸯、双燕意为夫妻感情恩爱。谐音,如意寓年年有余――“鱼”便是最佳表现素材;喜上眉梢――“喜鹊”为最佳表现素材;连生贵子――“莲子”即代表性素材。一直以来,符号是人们在图形纹样中惯常使用的题材,尤其某些几何形图案成为了现今固有观念的替代物,它以简约、朴拙的形状,丰富的内涵,深受绣者们的喜爱。如:男性符号:,女性符号:,爱心的符号:。

2、概括性纹样

概括性纹样,即有目的性的取舍,取,就是将重视的部分夸张化,舍,就是简化某些不必要的部分,突出主体,省略细节,舍形求神,扬长弃短。通过对量湘绣纹样的对比分析,各民族的刺绣都有这样的特点。如表现人物时,故意夸大其眼睛部分,虽是全侧面,也会把两只眼睛完全表现出来。

湘绣的纹样是丰富多彩的,其图案的分布也是多种多样,有绣衣服上的、绣鞋上的、绣在帽上的,绣在扇子上的,还有单纯绣在布面上的,表现方式就更是五花八门,个人有个人的喜爱,团簇式、散播式、点缀式等等。总之,都是秀气中带着豪迈,朴实中带着非凡,彻底的衬托出绣女们的聪慧和纯朴。

三、绣花鞋的色彩艺术

从湘绣生活用品的色彩运用上看,各民族的刺绣之间存在着众多相同之处。以年龄的划分来选择色彩:年老的妇女,用品上的色彩大多比较朴素,不追求时尚,不张扬卖弄,通常以黑、灰、深蓝色为主;较年长的妇女,色彩多淡定、雅致,以深红、深紫、深绿色为主;年轻的妇女则在色彩上多了几分大胆、洒放、鲜艳,大红、大绿、粉红、浅蓝等都是常见的颜色;而小孩的用品,不论形态还是颜色几乎都会运用夸张的表现手法,使色彩的对比明显强烈、抢眼。

四、湘绣的保护和发展

在湘绣的保护和发展领域,我们务必要达成共识,即在不断巩固湘绣发展基础的同时,健全和完善湘绣保护与发展的机制,将其无形价值和有形价值相结合,共同促进湘绣这一文化产业的繁荣昌盛。

首先,打造丰富的湘绣文化。着手建立起湘绣的保护体系,充分利用高科技术和现代工艺的同时,重视并发展传统手工艺制作,以民族为大单位,区、村为小单位,百鞋争鸣,充分发挥出各自的特色。

其次,建立湘绣生产、学习、研究一体化基地。以政府部门为龙头,重视并大力扶持现有作坊式、个体式湘绣的制作和发展,并与各艺术院校进行教学交流和合作,把湘绣制作的老师请进课堂,把各高校的高素质教师和学生带到基地、作坊,通过建立从生产线到课堂――课堂到制作基地的实践教学培训机制,大力培养和发展继承人,壮大制作队伍,提高设计制作人员素质,使传统文化和手艺与现代设计理念及现代制作工艺进行艺术灵感的碰撞和摩擦,从而产生新的火花和艺术成就。

再次,利用网络传媒、广告宣传的优势,打造全新湘绣文化的广告宣传策略。各政府文化主管部门通过积极参与传统文化艺术活动,努力寻找与其它地区和其他文化产业的交流、合作机会。多在国内外举办湘绣展览,让国内外同胞进一步认识和了解湘绣文化。

第四,重视并利用博物馆、展览会等渠道的保护宣传契机。在各地区博物馆的展览厅和展馆中,可以通过详实的图片、文字、影像资料的介绍和宣传的方式,包括可带走的宣传资料和湘绣纪念品,让参观者留下深刻、生动的映像。另外,在适当的节日庆祝日或大型活动间隙,各地区的博物馆可资源共享,把湖南有格外别致和有特色的湘绣收集在一起,相互交流和欣赏,给湘绣一次集中展示的“秀”,继而提高民众对湘绣的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意识。

总之,湘绣这一富有地方特色民族文化,是一种与劳动人民息息相关的物质文化遗产,其工艺独特,寓意匠心独运,深受广大人民的喜爱。然而,如今的多种民间文化艺术在经济、交通落后的偏远小山区相对会传承保护得较好,反而越是在交通、技术发达的大城市里,幸存和传承发展的成绩会较差。如今,机器印刷不论是对湘绣的冲击还是对其它民族文化的影响都深不可测,那些纯民族的、传统的、手工的民间艺术品越来越罕见,这不得不引起重视和深思,尽管我们在尽情享受高科技技术带来的一些生活便利,但也无形中扼杀或削弱了我们对中国民间“本源”艺术本质探求的机会。

参考文献:

[1]李绵璐.《谈民族民间美术》[M].安徽:安徽美术出版社,2003.

湖湘文化概论篇5

【关键词】湖南先秦时期湖湘文化时空结构

ResearchontheTime-SpaceStructureandCausesofPre-QinCultureinHunan

TaochuXiang

YueluacademyHunanuniversityChangshacityHunanprovince410082

Abstract:Basedonresearchingthearchaeologicalculture’sdevelopmentanditsspatialcontributioninHunanbeforetheQindynasty,thepaperbasicallyrestoresthesystemoftime-spacestructureaboutHunanregionalcultureinthepre-Qinperiodandanalyzesitsmaincausations.

Keywords:HunanPre-QinPeriodHu-XiangCultureTime-SpaceStructure

“湖湘文化”理所当然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泛指今湖南境内(以洞庭湖和湘江流域为代表)自古至今存在过的人群所创造的包括物质层面、精神层面和制度层面的一切成就。在这种含义之下,湖南地区先秦时期的文化不仅是湖湘文化的早期阶段,也是湖湘文化作为一种地域文化其本土性特征最突显的阶段。因此,本文对于湖南先秦文化时空结构及成因的考察,无疑是有意义的。笔者才疏学浅,难免以管窥豹、坐井观天,拙陋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湖南先秦文化的发展历程与阶段划分

传世文献中关于湖南先秦时期的记载极少,我们对湖南先秦文化的认识主要来自考古学。建国六十年来湖南的考古发现及研究成果斐然,为湖南先秦文化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宝贵材料。虽然考古材料主要反映的是物质文化层面的内容,但在文献资料匮乏的条件下,它是我们唯一所能依据的素材和研究对象。不仅湖南如此,即便是文献记载较丰富的中原地区,研究先秦时期特别是史前时期的历史和文化同样离不开考古学。因此,湖南先秦时期的考古学文化是本文讨论的基础。

到目前为止,湖南境内发现或确认的先秦时期考古学文化已达30余种,其中有的已正式命名为“某某文化”,有的因为相关材料较少而未正式命名,仅暂称为某某“遗存”或“类型”。下面先作一个简要介绍:

湖南旧石器时代考古学文化目前已知有“澧水类群”和“潕水类群”两大系统[1],均分布于雪峰山脉以西的湖南西部地区。前者主要分布于澧水中、下游和沅水下游地区,包含了旧石器时代早期偏晚阶段(距今约40万年)、旧石器时代中期、旧石器时代晚期和末期连续发展的四个文化——虎爪山文化、鸡公垱文化、乌鸦山文化和十里岗文化;后者主要分布于沅水中、上游地区,尤以上游支流——潕水流域最为集中,故称“潕水类群”。目前该类群还未正式区分不同的考古学文化。此外,在东部地区的长沙、浏阳、益阳、安化等地点也发现有旧石器地点,因材料较少,未予命名。

湖南新石器时代考古学文化发现较多,几乎分布于境内各个地区。具体来说:

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有澧水下游以澧县八十垱遗址下层为代表的“八十垱下层遗存”和南岭山区的玉蟾岩遗存(发现于永州市道县寿雁镇一名“玉蟾岩”的石灰岩洞穴中)。

新石器时代中期文化有分布于澧水下游和洞庭湖区的彭头山文化、皂市下层文化、汤家岗文化;沅水中、上游地区的高庙文化、松溪口文化;洞庭湖东岸及湘江、资水下游地区的黄家园类型、大塘文化等。

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有分布于澧水中、下游、沅水下游及洞庭湖区的大溪文化、屈家岭文化、石家河文化;沅水中、上游地区的高庙上层文化、屈家岭文化高坎垅类型、斗篷坡文化;湘江、资水下游和洞庭湖东岸地区的堆子岭文化、岱子坪一期文化及石家河文化岱子坪·舵上坪类型;湘江中、上游地区的“望子岗一期遗存”等。

商周时期考古学文化有分布于澧水中、下游和沅水中、下游地区的皂市文化(或称“皂市中层文化”,年代相当于商代早期至西周晚期);澧水上游、沅水中游西侧武陵山区的朱家台类型;洞庭湖东岸地区的铜鼓山一期遗存(商代早、中期)、费家河文化(商代晚期);湘江、资水下游的樟树塘类型(夏代至商代早期)、炭河里文化(西周时期);湘江中、上游地区的坐果山类型(商代晚期至春秋时期)等。以上考古学文化的年代多为商代至西周时期,到春秋时期,澧水下游、洞庭湖区及洞庭湖东岸地区出现楚文化遗存,洞庭湖东南的湘江、资水流域为古代越族文化分布区。战国时期,湖南大部分地区为楚文化所占据。

通过以上考古学文化,我们可以梳理出湖南先秦时期历史的大致过程为:距今约40万年左右,湖南境内开始有人类活动;在距今1万年前进入新石器时代;商周之际,由于中原文化的传入,湖南被带入了青铜时代;战国时期,楚文化占据湖南后,进入早期铁器时代;秦帝国的建立,湖南被正式纳入以中原华夏文化为主体的历史体系,成为中华民族的组成部分。当然,这是从人类社会发展水平来区分的。从文化史的角度来看,我们认为,湖南先秦文化发展的总体趋势是从本土文化(湖南文化)到区域文化(长江文化)的过程,秦代开始成为中华文化一员。在具体论述之前,先就“地域文化”、“本土文化”和“区域文化”等的涵义进行界定。

本文“地域文化”,泛指一定地域内(含自然地域、政治地域等)所出现过的人类文化,不涉及文化的各个层面或各种性质的判定。一个文化必有其生存地域,在这个意义上,任何人类文化都是地域文化或其某个部分。但在比较严格的意义上,地域文化应该是一个大的文化系统或文化区内不同地理区域的文化分支或文化小区,这个分支或小区所处的自然地理环境不一定具有独立性,但文化的面貌或传统一定具有共同特性,且该共同特性为相邻地区其它地域文化所不见。湖湘文化应该是这种意义上的概念,如果这个概念成立,它就是中国文化或中华文化范畴内的一种地域文化。值得思考的问题是,湖南境内自古至今生存的人类文化是否具备上述文化面貌或文化传统的共同特征,如果“否”,则“湖湘文化”不成立,不如依现代行政区划称“湖南文化”更合适。当然,这不是本文要讨论的问题。

本文“本土文化”是指湖南境内起源或以本地文化传统为核心的文化,且其分布空间未超出湖南境域。而“区域文化”是指分布空间包括湖南但必须超出湖南境域的文化,该文化的中心区或起源地可以在湖南境内也可以为境外地区,而实际上湖南在先秦时期未曾成为过区域文化的中心区。在区域文化中,湖南的地域文化只是其组成部分。从世界范围来看,任何地区人类文化的发展都经历了由本土文化到区域文化的过程,且总的趋势是“区域”范围不断由小变大,国家和民族的形成就是区域文化不断扩展的结果,其动力机制就是文化之间的互动。但是,不同地区从本土文化到区域文化的具体过程不完全一致,可以表现为发展阶段性、演变节奏、文化互动方式等多方面的差异。

与长江流域多数地区一样,湖南先秦地域文化在由本土文化发展为区域文化、最后成为中华文化组成部分的过程中经历了由本土文化到区域文化、又回归到本土文化再到区域文化的反复而曲折的道路,这一点与中原文化的发展过程是不同的。本文将其划分为两个大的阶段,分别称为“史前时期”和“原史时期”。

史前时期是湖南先秦文化从本土文化到区域文化的第一个阶段,时间从旧石器时代早期偏晚阶段到新石器时代末,结束年代相当于中原地区的夏代初,湘南、湘西等边缘地区可能晚至商代早、中期。本期又可分为前、后两段。前段为本土文化阶段,后段为区域文化阶段,前、后两段的时间界限大致在新石器时代中、晚期之交。

史前时期前段湖南的地域文化有十余种。其中旧石器时代文化有湘西北洞庭湖区的“澧水类群”文化、沅水中、上游地区的“潕水类群”文化及湘江、资水下游地区的旧石器群;新、旧石器过渡时期及新石器时代早期前段的文化有洞庭湖区的八十垱下层遗存和南岭山区的玉蟾岩遗存;新石器早期后段和新石器时代中期的文化遗存有洞庭湖区的彭头山文化、皂市下层文化、汤家岗文化,沅水中、上游地区的高庙文化、松溪口文化,湘江下游地区的黄家园类型、大塘文化等。这一阶段湖南的地域文化具有强烈的本土文化特征,即:均为本地起源并以本地文化传统为核心;分布区均未超出湖南境域;发展水平相对较高,在与周邻地区同期文化的互动中处于主导地位,更多的是向外输出或传播。例如,江汉平原西部地区最早的新石器时代文化——城背溪文化就是彭头山文化的一支向北迁徙形成的;高庙文化、皂市下层文化开始出现、汤家岗文化盛行的白陶向东、南、北三个方向分别传到长江下游、岭南珠三角、江汉平原和汉水上游地区,鄂东皖西地区的黄鳝嘴文化、江西赣江流域的樊城堆文化、太湖流域的马家浜文化、珠三角地区的咸头岭文化、大黄沙文化、江汉平原地区的大溪文化等均发现了白陶器,器型和装饰风格与洞庭湖区的白陶亦接近,只是年代稍晚些。本阶段湖南地域文化的发展水平之所以相对较高并处于文化传播的主体地位,应与湖南境内稻作农业的最早起源和发展有密切关系。

史前时期后段湖南的地域文化有大溪文化、屈家岭文化、石家河文化、高坎垅类型、岱子坪·舵上坪类型、高庙上层文化、斗篷坡文化、堆子岭文化、岱子坪一期文化、望子岗一期遗存等。这些地域文化多数已开始具备上述区域文化的特征,虽然本地文化传统仍占较大比重,但已不居于核心和主导地位,尤其是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中、北部地区已不再是本土文化的中心区而成为了以境外为中心的区域文化的边缘区,文化的演变节奏也与境外的文化中心区同步。洞庭湖区的大溪文化、屈家岭文化、石家河文化是以江汉平原为中心的大溪文化、屈家岭文化和石家河文化的地方类型之一。高庙上层文化与洞庭湖区的大溪文化关系非常密切,而且其形成的主因实际上就是大溪文化向沅水中、上游地区的扩展;其后的高坎垅类型就是屈家岭文化在该地区直接存在的反映。湘江、资水下游流域的堆子岭文化一改本地从黄家园类型到大塘文化以釜为核心的炊器传统,代之以鼎为核心的来自长江下游或东方的文化传统,虽然湘江流域是堆子岭文化的中心区,但因堆子岭文化从更加宏观的视角来看属于东方文化系统,故实际上已是以境外为中心的文化边缘区。岱子坪一期文化是一个较短的过渡时期,到岱子坪·舵上坪类型时期,以江汉平原为中心的石家河文化取代东方文化将湘江、资水下游地区纳入了其政治版图。从大溪文化开始,以境外为中心区的区域文化一步步向湖南内陆地区挺进,到石家河文化时期,湖南一半以上的地区都被纳入了以江汉平原为中心的区域文化体系。仅湘南、湘西部分地区还处于以自身传统为核心的本土文化阶段,如斗篷坡文化、望子岗一期遗存等,这并不妨碍湖南大部分地区所呈现的区域文化特征。

原史时期(亦称原史时代)是湖南先秦文化发展历程中第二个大的阶段。此前笔者已专文就包括湖南在内的整个长江流域的“原史”时期进行了首倡和概论性阐述[2]。该文认为,长江流域从新石器时代末至秦帝国建立前这一段历史既不属于史前时期,也不属于历史时期,而是一个独立的阶段,并建议借用西方史学和考古界通行的“原史时期”这一概念称之。

理由是:长江流域的整个历史过程很明显分为三个阶段。秦帝国建立后,长江流域被纳入以中原地区或黄河流域为主体的历史体系,应与先秦时期分开;而先秦时期又须分为两个阶段,其分界点应在新石器时代末。因为从目前大量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成果来看,长江流域相当于中原地区夏商周三代的考古学文化与新石器时代文化明显表现出一种文化传统的断裂。长江流域新石器时代末期高度发达的几个大的区域文化集团(可称为早期国家或酋邦)几乎同时衰落并消亡,而此后在当地再次兴起的地域文化均不是先前区域文化的遗裔,也就是说,长江流域各个地区先秦时期历史文化的过程在文化传统层面上是断裂而非连续的。与这种断裂特征相匹配,再次兴起的地域文化本土性特征重现,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形成的大范围的区域文化圈不复存在,而各小地理区域间的文化独立性和差异成为主流。关于长江流域历史时期的起点,或认为春秋战国时期的楚、吴越和巴蜀已属历史时期,但按照“历史时期”的涵义即“有文字记载的历史的时期”这一点来衡量,它们均未进入历史时期。传世文献中确有不少相关记载,但均非其本民族自己的历史记载而是来自它族(华夏族),如《越绝书》、《吴越春秋》、《巴志》、《蜀志》等;考古出土的铜器铭文、简帛文字等不过是些零散的、片段的纪念性文字、日常记录或专类文书而非“史”书,也没有较完备的编年系统,这些特征恰好符合西方通行的“原史时期”的概念属性。所以,本文亦将湖南新石器时代末至秦这一时段称为“原史时期”并以楚进驻和统治湖南为界分为前、后两段。

原史时期前段,年代上限为新石器时代末,下限为楚国统治湖南之前(约当春、战之际)。本段湖南的地域文化包括:澧水中、下游和沅水中、下游的皂市文化,澧水上游和沅水中游西侧武陵山区的朱家台类型,洞庭湖东岸地区的铜鼓山一期遗存、费家河文化,湘江、资水下游地区的樟树塘类型、炭河里文化,湘江中、上游地区的坐果山类型等。本阶段楚文化已传入湖南境内,如湘西北澧水下游和洞庭湖东岸地区春秋中、晚期已见部分楚文化的居址和墓葬,但大量研究表明,楚人在战国以前并未大规模进驻湖南,春秋时期湖南的大部分地区仍为当地土著文化所占据,东部湘江、资水流域为百越文化分布区,西部澧水和沅水流域应为苗蛮文化分布区。从总体上看,本阶段湖南地域文化的面貌又回复到本土文化特征,各地域文化的分布区多未超出湖南境域(春秋时期的楚文化除外),并基本以本地文化传统为核心,也非境外文化的分布区,但较史前时期前段的本土文化有新的特点。例如:外来文化传统在各地域文化中均占一定比重;各小地理区内前后交替的地域文化间文化传统的继承性较弱;文化更替的原因多为外因且基本跟随境外文化的演变节奏。这种局面形成的原因是,中原文化的明显优势使其时刻对长江流域文化产生直接或间接的牵制作用,以致在两湖地区难以自发形成分布范围稍大的区域文化,但中原文化又无力完全征服和控制这一地区,没有可能将其直接变为中原文化的分布区。因此,这一阶段湖南的本土文化传统反复出现突变、复归的循环过程,不过每次复归后的本土文化传统又加入了新的区域因素,因而并不是简单重复而是一种向新的区域化不断迈进的过程。

原史时期后段,即楚国统治湖南时期,具体年代为战国时期。本阶段湖南全境基本上为楚文化所占据,仅雪峰山高原山区情况不明(目前邵阳地区尚未发现战国楚墓),也有可能仍为本地土著文化分布区。楚文化是以江汉平原地区为核心、以长江中游为主要分布区的区域文化,战国时期扩展到长江下游和淮河流域,成为“地广千里、带甲百万”的泱泱大国,湖南遂成为楚文化的大后方,史称“南楚”。湖南境内战国时期的楚文化面貌上与江汉平原核心区已非常接近,楚文化亦将湖南境内古代越人的某些传统(如越式铜鼎)融合吸收并传播到其它地区。关于楚人大规模入驻即统治湖南的年代问题,学术界仍存在争议,传统意见认为当始于春秋晚期,但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应为战国早期或稍晚。湖南境内考古发掘的楚墓五、六千座,然春秋楚墓不超过50座,战国早期楚墓数量也不多。这一现象与楚国公元前四世纪初吴起变法后“南平百越”的历史记载基本吻合。

以上就是湖南先秦文化的时间框架和文化传统演进的总体趋势。

二、湖南先秦文化的空间格局及其变化

湖南先秦文化的空间格局是指在湖南全境这样一个相对较大的自然空间内,“先秦”这样一个相当长的时间过程中,各地域文化在空间分布上的一种相对稳定的状态。一个文化生存的空间范围在其不同发展阶段是有变化的,但其基本的空间范围又是相对稳定的,否则该文化就不存在或演变成为另一种文化。所以说,文化的生存空间,变化是绝对的,稳定是相对的,但相对稳定是主要的,变化是其次的。文化空间格局及其变化规律的探索,对于一定区域内人类文化史演进模式、动力机制及其与自然环境关系的研究意义重大。

通过对湖南先秦时期不同阶段地域文化的内涵、面貌特征、分布范围、兴亡时间以及相互间交流融合、更替传承关系等的考察,我们发现其在空间布局上一个总的特征就是:在每一个不同的时间段内,大体同时的地域文化其分布空间在南北方向上联系紧密,而在东西方向上有所隔离,很明显地可以先划分成东、西两区而不是南、北两区,而且从历时角度来看,在大多数时间段之间,东、西两大区的空间范围也是基本稳定的;同时,在东、西两区内,大体同时的地域文化其分布空间呈南北方向排列,而在不同时期这种南北排列的文化分布区空间位置经常发生变化。本文将这一特征用八个字概括为“东西分野、南北进退”。下文进行具体阐述:

从字面上理解,“东西分野、南北进退”的首要特征是东西分野,其次才是南北进退,而且分野是一种相对稳定的状态,进退则表示有变化。统而观之,这八个字非常贴切地概括了湖南先秦文化的空间格局。

东、西两区的分野情况,在旧石器时代和新石器时代早期因为东部地区材料太少还难以看出,但新石器时代中期已经成形,新石器时代晚期直至战国前都十分明显和典型,战国时期由于楚文化非常强势,致使湖南东、西两区的文化面貌逐渐趋同,东、西分野才渐趋模糊,但东、西部的楚文化仍有较大的差别,且有研究表明,楚人进入湖南东、西部的路线和经营策略也是不同的。东、西分野的具体界限,南段以雪峰山脉为分水岭,北端沿洞庭湖南缘东行、再北折沿洞庭湖东岸直至城陵矶,略呈东北—西南走向。那么,东区范围涵盖湘江、资水流域全境和洞庭湖东岸地区,即今行政区划的岳阳(除华容)、长沙、益阳(除南县)、湘潭、株洲、娄底、衡阳、永州、郴州、邵阳十市所辖地区;西区范围为澧水、沅水流域及洞庭湖区,含今常德、张家界、湘西自治州、怀化四州市所辖地区。

在东、西两区内一般又可分为南、北小区,但不同时期南、北两小区的界限会有差别,总的趋势是从北向南移动,但也有反复。西区的南、北小区一般沅水中、下游之交的沅陵县五强溪一带为界限,北小区包括澧水中、下游、沅水下游及洞庭湖区,南小区包括澧水上游和沅水中、上游,后来南移至麻阳、怀化市一线。东区的南、北小区一般以湘江中、下游之交的衡山一线为界,北小区包含湘江、资水下游和洞庭湖东岸区,有时(如原史时期前段)洞庭湖东岸地区与湘江下游地区分开形成单独的文化区;南小区总体为湘江中、上游地区。为后文叙述之便,笔者将西区北、南小区分别简称湘北区、湘西区,东区北、南小区分别简称湘东区、湘南区。

旧石器时代,由于东部地区考古材料太少,情况不明,但西部地区可以明确地区分为北(澧水类型)、南(潕水类群)两个不同的文化体系。新石器时代早期地域文化发现太少,难以对比。

新石器时代中期,湘北区先后出现的彭头山文化、皂市下层文化和汤家岗文化,继承关系明显,分布区东抵南县、华容一带,南至石门、慈利、桃源一线;湘东区先后有黄家园类型、大塘文化。在存续年代上,黄家园类型文化跨彭头山文化晚期和皂市下层文化时期,大塘文化跨皂市下层文化晚期和汤家岗文化时期。虽然两区地域文化面貌有相近之处,但文化的兴亡时间完全不同步。湘西区先后出现的高庙文化和松溪口文化,文化传统有传承关系,年代与湘北区皂市下层文化和汤家岗文化相当,但主体面貌差别较大。湘南区的情况目前不明。

新石器时代晚期,湘北区先后为长江中游区域文化——大溪文化、屈家岭文化和石家河文化分布区。而湘东区首先是属于东方系统的堆子岭文化、岱子坪一期文化分布区,其后为以江汉平原为中心的石家河文化岱子坪·舵上坪类型所替代,本区的石家河文化与湘北区差别甚大,并非由湘北区传播而来,而是来自汉东地区。湘西区高庙上层文化虽仍具本土文化特征但受大溪文化较多影响,表明外来的区域文化开始向沅水中游地区渗透,接下来屈家岭文化高坎垅类型和石家河文化进一步深入到沅水中游地区,仅上游渠水流域的斗篷坡文化仍保持本土文化传统。湘南区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面貌尚不清楚,末期的望子岗一期遗存仍属于本土文化。

原史时期前段,湘北区商代至西周晚期为本土传统的皂市文化所控制,范围包括沅水中游在内,春秋时期早、中期楚文化进入该区北部澧水下游一带。湘东区又可细分为两个小区,北部洞庭湖东岸地区先后有铜鼓山一期遗存、费家河文化和楚文化。其中铜鼓山一期遗存为早商文化在湖南境内的分布,范围仅为岳阳市以北的长江沿岸一带,费家河文化为商代晚期本土文化,西周时期情况不明,楚文化于春秋中期进入该区。南部湘江、资水下游地区先后有樟树潭类型、炭河里文化和百越文化。其中樟树潭类型文化面貌与湘江中、上游望子岗一期遗存有共同之处,表明后者所代表的文化传统曾经北传;炭河里文化虽是以商末周初殷遗民南迁为契机形成的,文化构成中也包含有较多商文化因素,但它仍是以本地土著文化传统为主的地方青铜文化,与此前的樟树潭类型及春秋时期以“越人墓”为代表的遗存同属古代越族文化的一支。湘西区沅水中游商代至西周时期为皂市文化分布区,春秋时期有可能为楚文化分布区,澧水上游和沅水中游武陵山区商代至西周时期有朱家台类型,春秋时期情况不明;沅水上游地区商代仍为斗篷坡文化延续生存之地,西周、春秋时期情况不明。湘南区坐果山类型继承了新石器时代末期望子岗一期遗存的土著文化传统,并一直延续到春秋时期,亦属百越文化,战国时期逐渐为楚文化所同化。

原史时期后段,楚文化基本分布于湖南全境,但四个小区的楚文化面貌均略有差异,其中湘北区与湘西区、湘东区与湘南区相对较为接近,亦可看出东、西分区的格局。随着楚文化从北向南一步步推进,东区的本土文化越文化、西区的本土文化苗蛮文化逐渐向南及东西边远山区退却,前者主要向岭南地区和雪峰山高原迁徙,后者主要退避到武陵山区。

我们相信,以上所论湖南先秦文化的空间分布——“东西分野、南北进退”之格局,将会随着考古资料增多及研究的深入更加显现和完善。以往多数学者在涉及湖南先秦时期或某一阶段文化相关问题的讨论中,一般也是首先将它们分为与本文基本相同的四个小区来展开的,但尚没有人注意到这四个区之间空间层次的差别,本文指出的其在东西方向上相对稳定而南北方向上时有变化的现象,对于湖南先秦文化的深入研究当有所裨益。

三、湖南先秦文化时空结构成因探索

前文关于湖南先秦文化发展历程及空间分布特征的研究,得出两个非常重要的结论:

其一,湖南先秦文化发展的时间框架可明显分为两个大的阶段,即史前时期和原史时期,每期又分为前、后两段。而从文化发展空间规模和文化传统演变趋势来看,在史前时期和原史时期都经历了由本土文化到区域文化基本相同的过程,而且两个时期的地域文化之间缺乏明显的传承关系。

其二,湖南先秦文化的空间布局表现为“东西分野、南北进退”的特征,即整个先秦时期湖南地域文化空间分布的东、西分区具有相对稳定性,而在东、西两大区内文化的空间变化呈南北向移动,且总体趋势是从北往南推进。

关于第一点,我们认为与整个长江流域距今4000年左右自然环境和文化发展的大背景有关。这一特点不仅仅为湖南先秦文化所独有,长江流域其它地区的先秦文化同样具备。大量考古发现和研究成果表明,长江流域新石器时代末期的文化如石家河文化、良渚文化等,已经发展到了高水平的区域文化阶段,不仅空间分布范围很大,文明社会的诸多要素如城、大型宗教礼仪性建筑、礼器、社会的等级分化等都已出现或达到相应水平,与同时期的中原文化比较,亦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是,这些“准文明社会”却几乎同时衰落并消失了,长江流域相当于中原地区夏商时期的地域文化一致呈现出倒退的景象,原先的区域文化特征消失,各地又退回到了本土文化阶段。这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前学术界提出过多种假设,或以为如良渚文化等在宗教生活中的过度侈靡奢华,耗尽了大量社会财富,加剧了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矛盾,制约了社会自我调节功能的发挥,而对自然界的无节制索取造成了生存环境的破坏终致盛极而衰;或以为洪水泛滥直接所致;也有人认为是中原文化入侵造成的。笔者曾提出,洪水泛滥是起因,中原文化南侵是在洪水泛滥对长江文化造成巨大冲击之后的乘火打劫,并最终导致了长江文化的消亡。许多线索告诉我们,距今4000年左右的长江和黄河流域大范围内,可能的确经历了一个洪水泛滥的高发期。如:大禹父子两代治水的故事;当今西南地区许多少数民族创始神话都有洪水传说,他们的祖先可能就是当时大洪水的劫后幸存者,后来才迁到了西南地区;文献记载尧、舜、禹在征讨三苗的檄文中也提到洪水等自然灾害并归咎于其所编造的三苗的种种劣行,这当然是“欲加之罪”、是入侵长江流域的借口,但也正好说明当时自然环境的异常。另外,长江下游地区不少考古遗址发现了年代在新石器时代末期与商周时期之间的洪水淤积层。试想,如果不是洪水泛滥(包括接踵而来的瘟疫等)已经让长江流域区域文化大伤元气,中原文化(显然因为治水工程卓见成效而受洪水灾害影响较小)也不敢如此随意编造借口、无端用兵南下。考古证据表明,新石器时代末期,中原文化确已开始南下。河南伊洛地区的王湾三期文化(或称中原龙山文化)经南阳盆地、过随枣走廊,深入到了江汉平原腹地,江汉平原“肖家屋脊文化”及宜昌地区“白庙文化”的形成与此直接相关。夏商时期,江汉平原地区先后为夏文化(二里头文化)、商文化直接控制,长江上游的三星堆文化、下游的马桥文化包括湖南境内的皂市文化、铜鼓山一期遗存、樟树塘类型、费家河文化等无不或多或少地烙上了中原文化印迹。中原文化的南侵无疑打破了长江流域区域文化的原有体系,从而导致了包括湖南在内的长江中游区域文化传统的断裂,但是,外来的中原文化又无力在本地再建一种新的秩序,原区域文化各组成部分遂四分五裂、很自然地回复到松散的本土文化状态。此为湖南先秦文化史前时期与原史时期两大阶段形成及发展道路重复而曲折的主要原因。

关于湖南先秦文化空间格局形成的原因,我们认为主要与湖南的自然地理环境相关,其次为境外文化对湖南的影响。

湖南地处长江中游南岸,北临长江,东、西、南三面以罗霄山脉、云贵高原和南岭山脉为屏障,地势南高北低、西高东低,大体形状呈开口朝北的簸箕形,它与长江以北的江汉平原共同构成了两湖盆地,成为长江中游的主体。簸箕形的开口处、长江南岸为洞庭湖所在,它与长江对岸被称为“云梦泽”的大片低湿地通过长江连为一体,实际上构成了湖南北部的一道屏障。如此看来,湖南确为一个较为独立的地理空间。更为独特的是,在湖南中部从南到北隆起着一条雪峰山脉,向南穿过南岭、向北直抵洞庭湖南岸,与洞庭湖水网湿地一起将湖南分开为东、西两半,且雪峰山脉峰峰相连,从北至南几无缺口,完全阻断了东、西两侧的交通。在无现代化交通工具的时代,唯一的通道就是沿洞庭湖南岸与雪峰山脉北端之间的狭窄地带。故此,在历史上多数时期,东、西部对外交流的主要对象不是彼此之间而是湖南境外的其它地区,即使在当代,湖南东、西两部在语言、饮食、风俗习惯等诸多方面仍存在明显的差别。这是湖南先秦文化空间格局“东西分野”的根本原因。

湖南先秦文化空间范围在东西分野的大框架内呈南北向分布的主要原因亦为地理环境所致。境内湘、资、沅、澧四大水系基本上从南往北最后流入洞庭湖。由于境内中央为雪峰山脉,东、西两面又有罗霄山脉和武陵山脉,湖南的东、西两部分境域均呈南北狭长形,东西方向上纵深很短,不可能为人类文化提供较大的生存空间。另一方面,最适宜古代人类集中居住的地域往往为水系干流所在的盆地和宽谷地带,这些宜居地与河流走向一致,必呈南北向分布,这就决定了湖南先秦地域文化在“东西分野”总框架下“南北进退”的格局。

除地理环境外,文化之间的交流当然也是影响文化空间分布的因素,有时还是决定性因素。如果某一文化相对于周邻其它文化的优势特别巨大,足以突破地理环境的局限,自然可以成为决定文化相互间空间布局的主体,这种情况在秦汉以后已屡见不鲜。就湖南先秦文化而言,与境外文化之间的互动或者境外文化的直接进入固然对境内文化空间格局的形成及演变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总体上不仅未能突破地理环境的局限,且多数时期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地理条件的制约。例如:整个先秦时期,湖南东、西部地区的对外交流主要通过自然障碍较少的洞庭湖两侧往北进入江汉平原地区,其次是由南岭山区的河谷地带通往珠江流域。正因为如此,从史前时期后段开始,来自江汉平原或中原地区的强势文化从北边进入湖南后一步步向南推进,此为湖南先秦文化空间格局“南北进退”的又一原因。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