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协议书(收集3篇)
租赁协议书篇1
出租方:武汉市宏洋市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平等协商,就租赁武汉多福路商城3楼门面房经营与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租赁用途
乙方承租门面房经营项目xxxx。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起止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费用及付款方式
一、租金和费用:
甲方将xx号商业门面租赁给乙方经营,乙方按甲方计算的租赁面积m2缴纳年租金:xxxxxxxx。
二、付款方式:
1、门面按照先交费后使用的原则,由甲方按年收取乙方租金及费用,乙方须在每季度租用前一周向甲方交纳xx季度全额租金及费用。
2、若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交租金及费用,甲方有权收取乙方的滞纳金,甲方收取标准为:每天按月租金及费用合计的5%收缴;若乙方拒交者视同违约;并按本协议的违约条款处理。
3、此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缴纳xxxx元,用作乙方履约保证金。如协议生效期间,未发生违约情况,到协议终止时,甲方应将履约金全额无息退还。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所受损失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并由甲方扣除乙方履约金。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主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商业用水、用电,将水电源送至乙方所租赁房屋内,安装水、电表。
2、甲方负责在协议签订一周内清理租赁房屋内场地空间。
3、甲方负责提供承租房屋的使用证明。
4、甲方负责对乙方经营纠纷的协调,制定必要的管理规定,并负责检查落实和违规处罚。
5、甲方负责对乙方经营门前“三包”(卫生、绿化、秩序)的管理,涉及政府职能部门的有关收费要求时,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缴费及代收。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间的水、电费以及政府学校其他部门规定应收取的费用由乙方支付,水电收取价格以武汉市自来水公司、供电局商业收费标准为准。
2、乙方严格按国家有亲规定持证经营。
3、乙方严格执行门面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各项规定,并服从管理。
4、乙方必须遵守《武汉市外来人口管理暂行规定》和《武汉市外来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
5、乙方在租赁期间,严格执行武汉市政府规定的门前“三包”,坚持谁租用谁负责的原则。注意门前的市容整洁、环境卫生,随时保持门前的安全、卫生、整洁及道路的畅通。若有违反,甲方有权按规定给与处罚。
6、乙方认真执行城市管理规定,不乱搭乱改,不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若有违反甲方有权给于处罚。
三、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如要对房屋进行整体规划时,乙方应予以支持、配合,并服从甲方的房屋的调整和管理。
2、甲、乙双方与其他单位及个人形成的各种债权债务纠纷,由各自进行解决,均与对方无关。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逾期或不按乙方要求交付房屋或水电不到位,视同违约。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0。5%支付违约金;
2、因甲方人为因素停水、停电所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供电局、自来水公司故障及技术等原因除外);
3、甲方保证用于租赁的房屋产权的真实,如发生任何产权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若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时交付租金,除应如数补交以外,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5%追加支付违约金;
2、乙方在经营中出现亏损,经甲方确认同意乙方终止协议,不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但乙方需要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固定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乙方支付一个月房屋租金给甲方。
3、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私自转租、转让及改变经营项目。若违反规定,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对乙方按年租金总额的三倍给于处罚;
4、乙方由于装修或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房屋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缮及赔偿损失;
5、租赁期满20日后仍不归还房屋,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施、设备进行处置。
第六条租赁协议的终止
一、若发生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以及不可抗力事外,致使房屋及财产损失和经营不能正常开展或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二、因政策规定或城市规划而造成协议提前终止的,由甲方收回租用房屋,并视其情节给予乙方1个月的租金赔偿。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选择提前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其金额视情节为1—12个月的租金。
1、乙方逾期一个月不支付甲方租金;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承租房用途;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
4、乙方利用门面房或摊位进行非法经营活动;
5、乙方私自转租、转让承租者;
6、乙方逾期不交水、电费、各项税费以及规定的费用;
7、乙方严重违规操作,不服从安全、卫生管理;
8、乙方违反协议规定,并不及时使补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将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选择提前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1、甲方逾期一个月仍未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
2、甲方因司法判决、仲裁而导致本协议之房屋产权发生变更;
3、甲方违反其保证责任或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在乙方通知补救期间未得到及时补救,致使乙方不能正常营业或使乙方权益受到实质性的损害;
第七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议不成时,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属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它事宜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出租方):武汉市宏洋市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门面管理负责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乙方(承租方):
地址:
电话:
门面管理负责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租赁协议书篇2
出租房:村民委组(甲方)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后同意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所承包的土地,位于本组地名
叫,面积经测量为亩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
二、双方商定每亩每年租为。本户面积亩X元=每年应付租金元。
三、付款办法:订立合同之日由乙方预付第一年租金元。合同满一年后再预付第二年租金,以此类推,本着先交钱后使用的原则付款。
四、合同期限:从二0一年月日起至二0一年月日止共年
五、违约责任:甲方收取乙方租金后中途反悔违约,除应退还已收的全部租金外,并赔偿乙方的损失;乙方交纳租金后中途反悔违约,已交纳的租金不退。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二0XX年月日订立
租赁协议书篇3
地下停车场车位服务(租赁)协议书提要:本协议项下车位仅作为乙方停泊机动车辆之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车位私自转借、转让或出租给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以增建等任何方式改变车位交付使用时的状况
地下停车场车位服务(租赁)协议书
编号:
甲方:保定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乙方已购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号楼单元房屋,(合同编号:),并已租赁了该小区地下停车场车位(使用权)。
为维护停车场秩序,确保车辆的停放便利,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小区地下停车场车位管理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行。
一、乙方租赁的车位位于楼地下停车场中的第号。
二、租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车位租赁费为人民币元/月,共计元(大写)。
三、车位租赁费采取预交的方式支付,即乙方须在下一租期开始前的十五日内向甲方缴付车位租赁费,交费起始时间以此协议生效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车位管理费的,乙方应按应交款项向甲方支付每日3‰的违约金。
四、车位租赁费系用于为乙方提供停车场地,分担其车位所在的地下停车场的照明、监控、通风、消防、保洁、秩序维护等公共能源消耗与管理、养护、修缮等费用。
五、乙方停放车辆的如下:
1.车主姓名(或单位名称):;
2.位置:;
3.车牌号码:;
4.颜色:;
5.车辆名称:;
6.车型:;
7.经常驾驶此车人士:;
8.车辆状况:;
9.保险种类:;
10.车辆照片(后附);
乙方应保证上述记载事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记载事项如果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后三日内将相关情况书面告之甲方。
六、本协议项下车位仅作为乙方停泊机动车辆之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车位私自转借、转让或出租给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以增建等任何方式改变车位交付使用时的状况。
七、乙方交纳应交费用后,甲方应及时为乙方办理智能卡,并立即将车位交付乙方使用。
八、智能卡是车辆出入小区、地下停车场的凭证,乙方只有办理并持有有效的智能卡方能出入小区、地下停车场。智能卡授权按交费时间预先设定,逾期未交将自动取消授权。乙方应妥善保管智能卡,智能卡丢失时,乙方应在发现丢失后立即向甲方挂失、补办(需交纳补卡费用)。凡因智能卡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九、甲方负责妥善管理车场设施,维持车场秩序,制止违章行为。
十、乙方须做好车辆的防盗工作,车辆内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内的贵重物品丢失或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乙方在使用车位时须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及小区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车场工作人员,维护好车场秩序和车位管理。
十二、乙方停止租赁车位时须提前十五日内通知甲方,否则,逾期的车位管理费按季度结算。
十三、乙方若在协议终止前二十日内未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视乙方自动结束本协议,在协议到期后自动收回车位不再通知乙方。
十四、本协议之未尽事宜,双方依平等、诚信、等价原则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十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遇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行履行时,合同自行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六、本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保定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或委托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签字):(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