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与管理范例(3篇)
道路交通安全与管理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不断深化“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全面推进平安畅通旗县区创建工作,为构建和谐、平安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部署、指导、协调、检查平安畅通县创建工作。
三、工作目标
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通过今年的努力,使我县境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现工作机制健全,安全设施完善,交通有序畅通,管理水平提高,守法意识增强,交通事故减少的奋斗目标。
具体目标是:在年创建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县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倒查追究制得到落实;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信号灯等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事故易发路段得到有效治理;交通安全执法严格、公正、公开,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公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责任落实,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强;县乡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得到改善;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进一步深入,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法规意识增强,交通守法率明显提高;道路交通事故稳中有降,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工作职责
(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1、在专家组评审的基础上制定《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
2、严格道路通行管理
(1)集中整治重点违法行为。按照全国、自治区和全市统一部署,开展超速和客车超员违法行为整治,无牌无证车辆、货车超限超载集中治理,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等专项行动。
(2)规范城区交通秩序。与建设部门配合,加强静态交通管理,严格占用、挖掘道路的审批,会同有关部门清理非交通占道,加强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管理。
(3)严格客运班线运行安全管理。与交通、安全监管部门配合,严禁客运班车在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上通行。
(4)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认真落实公安部关于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并实施农村派出所管理县乡道路的具体办法、机制,加强对县乡道路的管控,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5)完善快速抢救机制。加强与卫生、消防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制定危重伤员应急救援预案,降低交通事故死亡率。
3、加强车辆和驾驶人管理
(1)执法与宣传相结合。在车管所(站)、驾校培训场所、交通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窗口,展出和播放宣传挂图和光盘,在有条件的交警执勤岗(点)展出宣传挂图。
(2)加强对驾驶人考试发证的监督检查。督促驾校严格落实教学大纲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91号令)。
(3)规范学校校车管理。协同教育部门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和承租车辆的监管,开展专项整顿,进一步建立健全校车和中小学、幼儿园承租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制度。
4、改善城区交通设施
(1)制定城区交通标志、标线、隔离护栏等交通设施建设方案,完善交通信号灯,实施道路交通隔离和渠化,规划设置路面上的停车场。
(2)要加强交通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分析,及时将交通事故易发路段的相关情况通报交通、安全监管部门,逐步完善县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3)实行管理信息共享。交警部门要建立完善车辆、驾驶人管理及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信息系统,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要将路面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等情况通报交通部门。对一年内累计2次超员或1次超员50%以上的,由交通部门通报其所属运输企业,责令企业对驾驶人进行再教育、调离岗位、解聘等处理。
5、加强对农用车驾驶人培训和考试发证的监督检查。督促驾校严格落实教学大纲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91号令)。按照事故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不按照规定进行培训、考试、发证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并处理。
6、加强低速货车和拖拉机安全管理。将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纳入日常管理,严格车辆、驾驶人的定期检验、审验。车管分所切实把好拖拉机登记、检验关,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监管。
(二)县建设规划局
1、进一步改善城区道路交通,按计划完成道路、路口、桥梁、人行过街设施的建设改造任务,努力提高人均道路面积和路网密度。
2、清理取缔影响镇容、交通的店外店、占道经营等。
3、清理取缔自发形成的早市、夜市及街头餐饮网点。
4、合理规范城区停车场(站),加强机动车停车管理。
(三)县安监局
加强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的监督和检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道路交通管理的看法、建议,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全面推进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县交通局
1、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按照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的要求,加大对交通事故易发路段的排查和整治力度,逐步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进一步加强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工作,逐步完善公路上的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按照有关法规和国家标准验收新建、改建公路。
2、加强对驾驶人培训监督检查。督促驾校严格落实教学大纲和各项要求,严格执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91号令)。
3、落实“三关一监督”。交通部门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加强对汽车客运市场站的安全监督。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安全行车日志制度。监督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投保承运人责任强制保险。引导运输企业按规定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或GPS等装备。
4、解决重点路段路口的安全隐患。在我县周边二级以上等级公路、主要旅游公路上设置限速、让行、指路标志。对交通事故易发的路段,特别是学校门前标志标线设置率达到100%。
5、严格客运班线运行安全管理。与公安、安全监管部门协调配合,严禁客运班车在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上通行。
(五)县财政局
根据县财力状况,为创建平安畅通县提供经费保障。
(六)县教育局
1、规范校车管理。教育部门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和承租车辆的监管,进一步完善校车和中小学幼儿园承租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制度。
2、在中、小学校法制、德育教育中增加道路交通安全内容,并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学生个人评定内容。
(七)县司法局
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司法行政部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规定》作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
(八)新闻单位
扩大宣传覆盖面。宣传部门和广电、新闻中心、信息办等新闻单位通过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上设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栏目,电信部门通过短信等形式,宣传交通安全法规,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开展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九)县监察局
1、监察部门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单位,除严肃追究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外,还要会同安全监管部门及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利用媒体和社会舆论进行监督。
2、严格客运班线运行安全管理。与交通、公安部门配合,严格查禁客运班车在达不到夜间安全通告条件的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上通行。
(十)县卫生局
完善快速抢救机制。与公安、消防等部门配合制定危重伤员应急救援预案,努力减少交通事故死亡率。
(十一)县文明办
把创建平安畅通旗县区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全县进一步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及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教育活动。
(十二)各乡镇人民政府
1、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定期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2、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2009年4月底前,完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调整工作,并制定当地的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安排部署。同时,乡镇人民政府配备专人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3、制定道路交通安全规划。2009年10月底前,制定本区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明确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和目标。
4、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政府考核内容,落实责任,兑现奖惩。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监督、管理和领导责任的责任人,坚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5、加强扶持农村客运发展的研究,通过政策优惠、税费减免等方式,鼓励发展农村公共交通,推广使用适合农村实际的安全、经济、实用型客车,方便农民出行。
6、组织开展“五进”宣传。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落实各有关部门宣传教育职责,确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五进”工作。
7、建立基层宣传网络。乡镇政府在行政村、社区、学校、重点单位和公共场所普遍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板报;在50人以上单位设立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专(兼)职人员。
五、考核评价
按照评价标准,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对创建平安畅通乡镇进行自评。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对乡镇创建活动进行初评,评价结果报县人民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县、乡镇两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及时研究解决创建活动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发展。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在县政府领导下,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管理合力。要加强区域协作,强化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提高道路交通整体管理水平。
道路交通安全与管理范文篇2
【摘要】GIS系统是有效提高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使事故对道路通行的影响最小化,并有效合理分配交通流的重要手段。笔者在研究城市道路交通安全GIS系统的基础上,讨论了数据的来源、专题信息图层的构建;提出了系统开发的主要技术;介绍了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的采集、查询和更新,交通事故信息的分析与预测,交通事故管理等功能;并提出了基于道路交通安全GIS系统事故管理的一些新方法。
【关键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分析;专题信息;地理信息系统(GIS);事故管理
1引言
道路交通不仅是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而且直接关系到每一名交通服务对象的切身利益,所以保证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是交通参与者对交通运输部门提出的根本要求。如何应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技术,切实提高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使事故对道路通行量的影响最小化,并最有效地合理分配交通流,需要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的支持。
当前,我国道路交通管理落后,缺乏先进的现代化交通控制手段和安全管理、事故检测、处理系统。目前大多数城市的道路交通管理仍主要处于由人工管理的阶段,大量的统计数据无法发挥其在分析预测、动态调度、实时控制方面的作用。地理信息系统(GIS)具有将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结合起来的特性,利用它可将地形数据、道路数据、交通设施数据、交通事故数据等结合起来,提供直观的查询统计界面,并进行事故分析预测、提供交通控制指令等强大功能。应用GIS综合开发和实现一套道路交通安全系统,为交通指挥部门提供卓有成效的指挥平台是完全可能的。
目前,我国已经在该领域做了一些研究开发工作。但应用的范围有限,主要功能着重于道路信息的查询、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的管理以及专题地图和报表的输出。总体来说分析和预测功能不强,还不能切实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其主要原因是道路交通安全涉及的因素众多,主要包括驾驶员的生理和心理状态、车辆的性能、道路状况和设施配置。其中部分属于静态因素,部分属于动态因素,这两种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特点和难点。而现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系统对动态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处理能力很差,无法对动态因素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同时,与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各功能模块的集成尚不够成熟,没有建立起统一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系统。
笔者将着重分析地理信息系统(GIS)在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域的应用,并介绍基于GIS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系统的设计思路和主要功能。
2GIS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应用
近年来,通过科技手段降低道路交通事故率的研究有了长足的进展,其中之一就是将GIS系统应用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GIS系统是由计算机硬件、软件、地理信息数据组成,并能够有效地获取、存储、更新、操作、分析及显示所需格式地理信息的综合信息系统。GIS系统除了可以满足数据管理的需要,还可以用于路径的选择、对驾驶者提供信息和事故信息的统计分析等。GIS系统一般由5个子系统构成:
(1)数据获取和处理系统;
(2)数据存储和数据库管理系统(DBMS);
(3)数据转换系统;
(4)数据查询系统;
(5)数据输出系统。
可以看出,数据是直接影响到GIS应用潜力、成本和效率的关键。除静态的图形数据、图形拓扑数据、特性数据和属性数据外,基于GIS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系统还可以通过GPS、摄像头和道路监视器获取道路的实时动态信息。例如,在发生交通事故时,GIS可以可视化地描述事故发生的地点,准确地在电子地图上定位,并根据拓扑计算得出事故造成的交通影响范围,并自动将碰撞发生的时间、类型(正面或侧面剐蹭等)、严重程度、占用车道的情况自动分类和存储。
3道路交通安全GIS系统
采用道路交通安全GIS系统可以充分利用GIS数据输入和预处理、数据管理以及可视化表达输出的功能满足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资料的查询和更新的要求,并得到实时、动态反应城市道路变化的现状资料,实现对各类设施系统、全面和高效的管理;利用GIS空间查询和分析(缓冲区分析、叠置分析、网络分析)的功能对道路交通安全问题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分析研究,从而帮助管理部门实现交通事故防治、伤亡控制和事故发生地段的交通疏导;GIS系统结合车载通信设备和道路信息显示屏以及交通信号灯的使用,可以预先提醒进入存在事故隐患地带的车辆驾驶者和行人,通过这些交通参与者的主动行为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3·1系统的结构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GIS系统的主要功能分为三大部分:
(1)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的采集、查询和更新;
(2)交通事故信息的分析与预测;
(3)交通事故的管理。
其具体的结构如图1所示。
3·2数据的组织
GIS系统中的信息由能够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性的地理信息组成,数据的精度将直接影响分析和决策的准确性。基础地理信息的来源包括现有地图(地形图/专题地图)、全野外数字测图(GPS/全站仪/电子手簿)、卫星影像、航空照片、调查统计数据、现有的数据文件和数据库等。
除基础地图的地理信息外,城市道路交通安全GIS系统包括专题地图信息。不同类型的数据用于表现交通安全的不同方面,数据的选取满足实用性、有效性、可扩展性的原则。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路网信息,包括道路名称、是否为单行道、路段的速度限制、道路的长度、在道路上以限速行驶所需的时间等。
(2)道路信息,包括道路的方向、车道数和宽度、道路占用情况、公交系统的运行时间表等。
(3)交通设施信息,包括交叉口、信号灯和交通标志的位置,公共汽车、电车、地铁车站的位置,显示屏、摄像头等数据采集设施的位置等。
(4)与交通事故相关的信息,包括事故频发地段的位置、地形条件(如可视条件差、无交通标志或道路条件差的路段),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位置、交通事故的属性信息(如严重程度、类型等)。
(5)统计信息,包括路段的年通行能力、平均通行速度等。
GIS系统中的信息可以组织到专题图层中。每个图层有一个主题,同时包含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图层中每个特征点都可以通过坐标和属性来确定和描述。根据我国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特点,GIS系统专题地图可分为如下表所示的几层。
3.3数据的分析和利用
数据的空间分析包括静态和动态的数据分析。静态数据分析指根据在一定时间段内不变的固有数据信息进行的分析,例如交通事故的区域分布分析,对某一地区交通事故发生的特征和发生频率进行分析,并通过建立数学模型,对交通事故的相关因素进行分析。
分析的结果可以通过图形或报表的形式输出,提供给交通管理者和交通参与者;动态数据分析也可称为在线分析,它可以提供更方便、更实际的道路交通安全评价,从而对决策者迅速采取适当的紧急援助方案和交通控制措施提供帮助,并且通过车载通信设备和道路上的信息显示屏,对进入危险地段的交通参与者提供警示信息。
3.3.1统计分析
根据存储在数据库中的交通事故相关信息(包括事故地点、性质和原因等),对事故多发地点进行分析,统计研究区域内满足分析条件的事故多发路段、点,或按照指定事故类型统计事故多发路段。可采用范围值专题图、点密度专题图或直方图专题图的形式输出统计结果。例如,按照事故发生的类型可分为人行道与车行道交叉口碰撞、非人行道交叉口碰撞、人与车辆碰撞、车辆正向碰撞、右转碰撞、左转碰撞、同向车辆剐蹭、车辆自身事故(如碰撞护栏等)和车辆追尾等分别统计。
3.3.2分布分析与类型分析
GIS系统可以对引起交通事故的各因素进行分析评价,分析交通事故与各影响因素之间的敏感性和不确定性关系,从而对道路的规划、道路设施的管理等提出建议。
影响因素按照驾驶员年龄、驾龄、生理和心理表现;车辆类型和行驶状况;道路分类、路面、道路线形、地形、道路横断面;天气;交通流等五方面进行分析。可以采用叠置分析的方法,重建拓扑关系,产生新的空间图形。例如,将事故层与交叉口层叠加,经叠加分析后,将交通事故层的属性信息加到交叉口层,然后通过属性查询,可以了解到交叉口附近交通事故的基本类型、何种类型的交叉口容易引起交通事故;如果再与交通设施层叠加,还可以了解交通设施与交叉口事故的统计关系。如图2所示。
根据分析得出的结论,有针对性地提出事故的控制和预防策略,包括相关因素的控制(道路规划、设备完善)、交通参与者的行为规范、事故的警示和防治、紧急救援和伤亡控制。
3.3.3交通事故的预测
在交通事故数据的基础上,利用相关因素分析、系统聚类分析和层次分析的方法,找到交通事故和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并建立适当的预测模型,针对各种影响因素的变化对事故的发生进行预测。如雨雪天气事故可能发生地段,根据这些预测结果,在这些地段设立危险地段警示或增加交通警力控制,减少事故的发生。
3.4基于道路交通安全GIS系统的事故管理
事故管理是一个行为链,是从事故发生的发现到管理人员处理事件的整个过程。它包含事故的发现、验证、响应和紧急救援的组织,事故发生地点的处理和相关的交通控制措施。交通事故不仅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等级,同时还影响道路通行量。
3.4.1最短路径的计算
从事故的紧急救援来说,及时到位的救援可以大大减少伤亡率,医疗机构到达事故现场的路线可以通过GIS系统根据最短路径的计算自动生成的救援路线获得。
首先通过GPS的定位确定事故发生点,采用逐步增加的步长的方法建立事故点缓冲区,并采用图形叠加的方法找到能够提供紧急救援的最近医疗机构。
采用狄克斯特累算法(Dijkstra’salgorithm)求解最短路径,在这一过程中,首先节点的选择在一定范围内,以避免对路网所有节点的搜索,减少计算时间,其次将当时道路的通行速度作为路段的权值,该权值随权值关系式变化,还有可能临时出现一些障碍点,所以需要动态的计算最优路线。路径确定后,可以及时通知救援部门,使其尽快到达事故现场。
3.4.2交通诱导和控制
从对道路通行量来说,通过预先通知驾驶者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道路交通容量的限制,可以减少潜在的次生交通事故的发生率,还可以缩短驾驶者在道路上花费的时间,提高道路的服务水平;同时还可以通过限制接近交通事故现场车辆的速度,整体上提高道路交通流量,使事故对交通的影响减到最小。
系统可以根据事故类型、程度生成的点缓冲区、线缓冲区判断事故对道路流量的影响,自动生成交通控制方案,利用道路信息屏、车载通信设备等,及时给驾驶者和行人交通信息,实现提示和预警功能;通过各种信号灯等控制设备和交通警务人员的协助,调整交通流的速度、密度,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4结语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系统利用GIS技术,通过对道路交通信息的获取、专题信息图层的建立,实现了数据采集和处理、屏幕直观交互操作、动态数据管理、统计分析、交通事故信息的分布与类型分析、辅助控制决策、交通诱导等各种功能,为道路交通管理人员进行调度指挥提供强有力的手段和技术辅助工具,对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实时调度控制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但在实际推广使用这一系统时还应注意由于道路信息是随时间动态变化的,所以数据的更新非常重要。数据的更新可以通过GIS系统与通信技术的集成实现。GIS系统处理和存储数据的能力取决于硬件条件,而且要实现交通控制功能,与驾驶者之间信息交互还需要相关设备的支持。
道路交通安全与管理范文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道路通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和提升。但由于多种因素,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量存在,道路基础设施不够完善,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较为薄弱。各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09〕3号)文件精神,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的高度,认识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积极研究解决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推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进程。针对我县道路基础薄弱、安全设施缺乏及农民出行难、出行贵、出行不安全的实际问题,要把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彻底改变“交通安全管理是公安交警和交通运管部门的事与己无关”、“交通事故难以掌握”等模糊认识和消极态度,为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二、认清形势,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近年来,虽然我县道路交通事故有所下降,但在全县安全生产事故中所占比例仍然偏大。2008年,全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0起、死亡31人,其中,道路交通死亡事故26起(摩托车9起),死亡26人(含道外),直接经济损失48.11万元。究其原因:一是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仍旧薄弱,道路隐患突出。2008年末,全县公路通车里程达2416.035公里,其中,县乡道路1947.035公里,占80.59%,三级以下道路2343.035公里,占96.98%;二是客运车辆少,不能满足广大群众的安全出行需求;目前全县营运车辆共有306辆,其中出租车124辆,不能满足群众出行需求;三是机动车辆明显增加,特别是摩托车增加较快。全县有近9万辆机动车,其中农用车2千多辆、摩托车6万辆;四是道路交通管理力量依然显得薄弱,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存在失控漏管现象。全县现有交通民警25人,交通协管员29余人,但就2416.035公里且仍在增加的通车里程、基数近9万辆机动车和5.8万名机动车驾驶员而言,道路交通管理力量十分薄弱;五是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见人就拉,见车就坐已成陋习;六是大量农用车、摩托车无证驾驶和车辆安全性能没保障。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给和谐*建设带来许多社会问题。因此,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强化措施,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创新机制,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网络体系
(一)县政府成立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以政府主要负责人为道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在明确或聘请专职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的基础上,将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明确为本村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形成县、乡(镇)、村三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组织网络。
(四)层层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从县到县直部门、到乡(镇);县直部门干部、乡(镇)干部、村级干部到驾驶人,层层签订安全管理、安全驾驶责任书,各级有关部门实行“一车一档”、“一帮一”、“一盯一”等管理办法。
(五)明确乡(镇)人民政府、派出所、交警大(中)队、安监人员、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农机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形成既分工、又协作,横到边、纵到底的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
(六)将行政村交通协管员经费补助按《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09〕3号)文件精神纳入县财政预算。
四、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堵塞漏洞。建立完善乡(镇)包村、村包组、乡(镇)干部包片、单位包职工的管理机制;建立农村“红白喜事”、传统节日、赶集(场)交通安全“打招呼”制度,安全管理人员跟集(场)等制度,及时消除农村群众搭乘低速汽车、拖拉机、三轮汽车的严重违法行为,杜绝由此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派出所、交警大(中)队、农机安全管理站、行政村要建立健全农村客运机动车及驾驶人、低速汽车、拖拉机、三轮汽车、摩托车的台账,实行“一车一档”“一人一档”管理,并督促无牌无证车辆完善车辆相关手续,全面落实监管职责。
(三)县公安局要按照公安部《关于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7〕04号)和贵阳市公安局《关于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筑公通字〔2007〕6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基层派出所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交通安全宣传、机动车入户登记、建立辖区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台帐、开展道路隐患黑点排查等作用,加大在县、乡、村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特别是事故多发路段的监管力度。协助有关部门清除占道、黑点排查治理工作。协助驻村(片)民警、治安联防队员、村支两委、村民组长加强源头管理和交通安全宣传以及交警对辖区内机动车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
(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要全面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一是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分析和安全形势研判制度;二是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充分发挥道路交通管理主力军作用,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加强管理,努力形成严管长效机制;四是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路面管控,加大打击违法行为力度;五是维护辖区内道路交通秩序,保障辖区内道路畅通有序,不断组织开展专项行动,采取打突出、打重点的形式,达到带动一片的效果;六是加强宣传引导、深入源头管理,抓好驾驶员的考试、考核工作和监督各类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七是重点整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农用车、报废车及二、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未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形成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并从县城中心辐射到乡镇到村。
(五)县农业局要加强对农用车驾驶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发证工作的全面检查,严格查处违法发证行为;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教育活动;并采取定期下乡和预约上门等多种便民、利民措施,实现车辆管理业务向农村延伸,解决农民群众办牌办证难等问题,提高农村地区机动车和驾驶人的办牌办证率、定期检验率。
(六)县交通局要加大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大对“村村通”公路建设、管养的投入,完善乡村道路安全设施和标识标牌,逐步改善乡村道路通行条件。对存在严重交通隐患的重点路段和危险路段,明确责任,抓紧整治;制定和组织实施农村客运方案,构建覆盖农村所有集镇、重点区域、重要路段的四通八达客运网络,逐步解决农民出行难、出行贵、出行不安全等问题。
(七)县教育局加强对全县中、小学校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县中、小学校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八)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及工作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对发现的非法营运,非法载人的机动车和摩托车超员、未戴头盔等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同时,加强内部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培训。
(九)县安监局要加大对有关部门落实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的督促检查力度;并协助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十)公安、交通、农机、安监等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各部门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例会机制和工作协作机制,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及时沟通,齐抓共管,形成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良好格局。
五、坚持疏堵结合,多渠道扶持和发展农村客运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客运的意见》(黔府发〔2008〕3号)的精神,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和重在治本的原则,多渠道扶持和发展农村客运。一是制定与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有效结合的农村客运发展规划,突出农村客运站点规划、农村客运线路规划和运力投放规划等重点,加强和规范农村客运站点的建设;二是坚持新建农村道路与农村客运站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的方针,力争农村公路发展建成一条,验收合格一条,客车通达一条;三是在确保营运安全前提下,简化农村客运班线审批手续,做到随到随办;四是通过减免相关税费等措施培育农村客运市场,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农村客运,确保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五是增加营运车辆(县城增加出租车、乡镇根据实际确定);六是统一营运车辆颜色,区分营运和非营运车辆;七是组建赶集(场)车队;八是统一核定农村营运票价,切实解决农民出行难、出行贵、出行不安全等问题。
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驾驶人和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赋予的职责,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的特点。一是采取把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规定列入村规民约,加强人民群众的日常教育和行为约束;二是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在街道、主要路口和客运站点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宣传墙、警示墙,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宣传党和政府解决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政策措施,宣传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以及摩托车超员、超速的严重危害性;四是利用身边案例教育群众,发挥交通安全宣传的引导和警示功能,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安全出行观念,增强遵纪守法和交通参与的自觉性;五是大力开展“交通安全文明村”、“交通安全文明学校”创建活动,发挥交通安全文明单位的辐射和示范功能,达到宣传一个带动一片的效果。
七、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针对辖区道路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上路行驶、摩托车超员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规律,定期与不定期组织乡村干部、交通安全协管员、交警大(中)队、派出所民警、安监人员、农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和查处辖区道路上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二)加大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针对全县道路的实际情况,一是组织交通、安监、公安、农机等部门加大对全县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和危险路段排查;二是统筹安排、有效整合各项交通治理专项资金,加大对道路建设的投入,逐步改善辖区内道路通行条件,提升道路等级,改善道路状况;三是逐年加大对公路建设、管养的投入,逐步治理通行公路的交通安全隐患;四是交通部门加大对通乡、通村公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力度,并增设必要的交通标志;五是县政府继续将道路隐患治理纳入为民办实事之一,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特别危险的道路增设1000米防护设施和20块永久通安全警示标志牌。
(三)公安、交通、安监、农机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针对道路上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经常组织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的管理,严防漏管失查,形成严管重惩的高压态势,从根本上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失控漏管问题。
八、加强督查,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
(一)县人民政府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加大对相关部门和单位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职责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行政问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