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心得体会范例(3篇)
酒驾心得体会范文
关键词:酒后代驾;组织模式;功能定位。
随着国家对酒后驾车打击力度的加大,直接催生了酒后代驾服务。2005年合肥市的一些汽车租赁公司、驾校等企业出现酒后代驾服务,但大多零星分布,不为广大公众所熟知,同时也因管理规范、费用及安全保障等问题的限制,该项业务的发展并不乐观。2009年9月18日,合肥市公安局蜀山交警大队、蜀山区商务局等单位最近联合发起成立了“蜀山区酒后代驾联盟”。联盟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公众参与”的原则推进酒后禁驾,探索酒后代驾服务的发展规范。联盟章程规定,凡有意于推进酒后禁驾、酒后代驾活动的出租车公司、酒店、酒吧等涉酒经营单位、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及其他政府管理部门、社会团体,以及有可靠驾驶技术并愿意承担义务代驾的驾驶员,都可自愿申请加入该联盟。随着试点范围的扩大,蜀山区的规模酒店基本上纳入酒后代驾联盟的组成部分。2010年7月21日,肥东县酒后代驾联盟成立,这标志着合肥市的酒后代驾联盟正式走出市区,向县区延伸。
1酒后代驾联盟对治理酒后驾驶的意义。
实际上,政府部门的精力、资源与力量始终是相对有限的。治理酒后驾驶,固然需要各地的公安部门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的力度、深度与广度,但也需要更多借用社会治理的手段与力量,形成一种政府强制治理与社会民间联合治理的良性局面。由合肥市蜀山区商务局和交警大队牵头成立的“蜀山区酒后代驾联盟”便是对政府合作治理实践形式的一种探索。
在酒后驾驶交通事故频发和酒后代驾服务行业发展不成熟的背景下,政府部门、酒店、代驾志愿者围绕如何禁止酒后驾驶的公共问题,以民间社团(“酒后代驾联盟”)的形式,推进建设社会化、常态化、标准化的酒后禁驾、酒后代驾服务体系。在联盟下,公共交通管理部门、政府商务部门、出租车公司、酒店等主体密切联系与互动,不仅统一制定与提供了《代驾委托书》和《酒后代驾服务卡》,对车主、酒店、服务公司、代驾人员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更为具体、明确的规范,而且对酒后代驾人员在上岗前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对代驾服务收费进行了更为具体的规范,防止随意乱收费情况的出现。不难发现,这种来自政府层面的努力,正是对此前酒后代驾市场理性失灵的一种有针对性的纠正与弥补。这种做法一方面为从根本上减少酒后驾驶提供了一个有效的疏导出口,另一方面为探索酒后代驾行业规范提供了有益经验。
2酒后代驾联盟的组织模式分析。
由于外部环境的变化及复杂性,无论是企业组织还是政府组织,传统的组织模式尤其是层级制结构已无法适应日益动态化的要来。针对如何形成规范可行的酒后代驾的行业规范这一问题,市场中出现的酒后代驾服务发展缓慢,单纯的公益性代驾无法满足日益增大的公众代驾需求,在此情况下,不得不寻找第三条道路来协调市场和政府的优劣势。酒后代驾联盟创新使用合作共治的理念,将政府部门、涉酒单位、企业及社会公众的力量进行集中,发挥各自优势,整合有利资源,主张采用自主管理、文化价值观等形式的组织手段,规避市场机制作用的缺陷,达到探索酒后代驾行业规范的目的(见图1)。
相比于传统的市场或政府组织模式,笔者认为酒后代驾联盟的模式存在以下特征。
2.1组织结构扁平化。
传统组织结构层级较多,增加了管理和信息成本较高,降低了组织灵活性。在酒后代驾联盟中,通讯信息技术的运行及相关主体的共同参与,使得各种代驾需求信息得到迅速传送和及时处理,压缩组织纵向层次,致使联盟的组织结构呈现扁平化趋势,联盟的灵活性与适应性也得到相应提高。
2.2组织要素多元化。
组织要素多元化是酒后代驾联盟的重要特征,根据联盟章程的相关规定,与酒后禁驾和酒后代驾相关的出租车公司、酒店、酒吧等涉酒经营单位、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及其他政府管理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团体、驾驶员及普通公众都与可以参加到联盟中。随着社会日益分化成具有不同利益诉求的阶层,面对基层利益诉求的凸显,政府部门如何协调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酒后代驾联盟给出了有益探索。各参与方围绕酒后驾车这一公共问题,涉酒单位希望在严打酒驾的形势下不影响自身营业额,政府部门希望维护正常的道路交通安全,企业希望能在成熟的行业规范下发展酒后代驾服务,社会公众关注酒后驾驶并有部分有资质的驾驶员参与进来。酒后代驾联盟把各方拉进同一个平台中,共同致力于解决酒后驾驶。
2.3组织边界模糊化。
组织边界模糊化是指组织结构的无边界化倾向,这主要是因为在日益变化的复杂环境中,仅凭其单个力量难以实现充分利用市场机会和资源的目的。酒后代驾联盟打破内部各种不必要的部门分割,再造组织流程,强化联盟内部各参与单位及个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消除组织成员间的壁垒,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的形式,要求组成成员加强信息交流和共享,并对联盟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决策,共同应对市场变化和可能出现的问题。从这点来看,酒后代驾联盟体现了组织边界模糊化的趋势。
3酒后代驾联盟的功能定位。
3.1.宗旨明确,参与主体多元。
代驾联盟的设立,是首次探索在政府的主导下,以相关民间组织的合作联动形式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推进酒后禁驾、酒后代驾,从源头上做到防止酒后驾车交通事故发生,“防患于未然,服务于民众”。据与商务局方主任访谈得知,凡事有益于推进合肥市酒后禁驾、酒后代驾活动的出租车公司、酒店、酒吧等涉酒经营单位、停车场、汽车修理厂、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及其他政府管理部门、社会团体,以及有可靠驾驶技术并愿意承担义务代驾的驾驶员,均可成为代驾联盟的成员。通过电视、报纸和开设网站等多种宣传渠道,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该联盟形成了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的局面。代驾联盟建立了车主、代驾员、涉酒营业单位之间的联系渠道,密切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政府商务部门、出租汽车公司、酒店等涉酒经营单位在酒后禁驾、酒后代驾方面的联系与互动,有利于构筑社会化的、常态化、标准化的酒后禁驾、酒后代驾服务体系。
3.2程序规范,服务流程畅通。
酒后代驾服务在市场上早已出现,但发展现状不容乐观。据统计数据显示,68%的车主有使用代驾服务的意愿,但由于代驾市场的不规范而却步。代驾联盟在成立之初就对服务程序进行了积极探索,形成了一条龙服务模式。具体流程如下:市民驾车到酒店———保安人员询问(车型、车牌号、停车位、包厢席位)———服务员(送温馨提示卡)———驾驶员就餐饮酒(服务员询问是否代驾,如需代驾就签署《酒后代驾委托书》)———服务员填写《代驾服务卡》———酒店前台联系出租车司机———代驾员到酒店———约定价格、送达目的地———委托人(或其家人、朋友)在《酒后代驾服务卡》上签名———代驾服务完成。在推行代驾服务中,试点酒店对员工进行了相关培训,让每一位服务员熟悉代驾业务。同时,酒店有责任对不听劝阻执意醉驾的车主及时通知122进行处置。该流程以酒店为中心,将出租车公司(代驾员)、政府部门、车主紧密联系起来,形成一条畅通的服务流程,需要代驾服务的顾客信息在试点酒店间及时共享,便于及时调度代驾员,做到不影响车主的离开。在调查中还发现,代驾联盟在服务流程做了创新:在进入酒店的醒目位置摆放了代驾服务台且张贴了代驾志愿者的详细资料,每晚都有志愿者蹲点值班,这种人性化的做法一方面方便了车主,同时对宣传酒后代驾服务起到积极作用。
3.3标准严格,代驾员品牌队伍形成。
代驾员的个人驾驶技术和品行素质是影响车主是否选择代驾服务的重要因素。据调查,57.76%的车主担心在醉酒找代驾中个人财产安全。为此,代驾联盟在选拔代驾志愿者时就严格把关。已上岗的9名酒后代驾服务队员,是代驾联盟对200多名酒后代驾服务队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辅导培训后遴选而产生的。在选拔阶段交警大队组织了技能测试,代驾联盟向这批已取得“酒后代驾服务上岗资格”的驾驶员颁发《蜀山区酒后代驾证》,并统一制作制服。如何保证志愿者的资质和品德,笔者通过对部分志愿者的访谈中发现,这些志愿者中年龄最小的23岁,最大的48岁,驾龄最小的3年,很多人驾龄在10年以上,其中包括平安出租车公司推荐的3名优秀共产党员。代驾联盟在网站和酒店公布了9位志愿者的相关驾驶信息和联系方式,并要求着统一的红色代驾制服上岗。每一位志愿者都配发代驾联盟的意见薄,在完成代驾服务后,要求车主或委托人在意见薄上及时反馈服务满意度和建议,为日后总结经验、改进服务提供了素材。
3.4协议签订,后顾之忧解除。
出现纠纷或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追究是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在代驾联盟公布和使用的《代驾委托书》上,对车况确认、责任追究、服务价格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车主在使用代驾服务时,必须确保车况良好,手续齐全,车辆全保险有效;车主或委托人在代驾员上车前,检查规章财物并妥善保管;发生交通事故,如属于代驾者占主要责任的,代驾者(代驾者所在单位)承担保险公司未理陪的部分;属对方车辆主要责任的,代驾者(代驾者所在单位)不负损失赔偿,但可以代表委托人协助交警调查及保险理赔。针对醉酒客人在代驾途中因神智不清对自身的财物乃至人身行为都不能负责,联盟要求必须由其委托人签字确实,否则代驾员可以拒绝提供服务。据了解,自蜀山区代驾联盟成立以来,在提供代驾服务中还没有发生纠纷或交通事故,这得益于高素质的代驾志愿者和规范的协议保障。
3.5政府监管,服务职能到位。
自代驾联盟成立以来,政府充当的角色一直是社会各界争议的焦点。据商务局方主任介绍政府是裁判员,而不是运动员。政府现在做的是制定规则,待行业规范和服务细则明确后,将由类似于行业协会的民间组织引导代驾行业发展。“政府推广代驾服务,不仅会让严打酒后代驾的执法行动更加人性,同时也为从根本上减少酒后驾驶提供一个有效的疏导出口”,在代驾服务本身不成熟,甚至连发育都尚且不全时,政府部门主动地引导和规范尤为重要。代驾联盟采取的是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社会参与的方式,政府主要对各类社会资源穿着引线。政府将职能定位于服务和监管,特别是在发生交通事故或纠纷后,政府部门全程跟踪理赔和归责。在试点初期,商务局和交警大队每晚都会配专人到酒店进行指导工作。同时,政府部门承担志愿者的选拔和培训工作,定期召开联盟会议,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车主的反馈意见,改进工作并及时总结,为“酒后代驾联盟”在全市推广提供有益经验。
4酒后代驾联盟模式的缺陷。
笔者在调研中,积极总结“酒后代驾联盟”的有益经验,也发现了代驾联盟发展中的不完善之处。
4.1市民知晓度有限,对代驾联盟不了解。
据统计数据显示,仅有42%的车主听说过酒后代驾联盟;在街头随机采访中,也发现很少有市民了解代驾联盟的。虽然代驾联盟在试点酒店向顾客发放酒后禁驾的提示牌,起到提醒作用,但对代驾联盟的接受很少,甚至有市民认为政府从中收取利润。究其原因,笔者认为这一方面与代驾联盟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和仅在蜀山区试点有关,另一方面也说明政府部门的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效果不到位。
4.2部分代驾程序缺乏可操作性。
根据代驾联盟的《酒后代驾服务流程》第六条规定:“委托代驾的客人在离店前向代驾员一次性支付代价服务费”。在与代驾员的访谈中了解,几乎都是车主或委托人在达到目的地后再付给代驾员一定的费用,很难实现客人在离酒店前付款的,此条规定脱离实际。再如第八条规定:“对严重醉酒执意驾车不听劝阻的客人,酒店有责任通知122进行处置”。但在调研中发现,试点酒店并没有执行此条规定。酒店参加联盟一方面是出于社会责任,另一方面是为减少酒后禁驾引起酒店酒水销售额的下降。梦都大酒店经理表示服务员会进行劝阻,但没有及时通知122进行处置,主要担心影响客户与酒店的后续消费关系。可见,此条规定对酒店缺乏约束力,无法实现程序上的规定。
4.3志愿者和代驾费用规定模糊。
所谓志愿者,即自愿参加相关团体组织,在不谋求任何物质、金钱及相关利益回报的前提下,为社会进步开展力所能及的、切合实际的,具一定专业性、技能性、长期性服务活动的人。代驾联盟中规定服务费起步价30元/车·次,20公里程内不超过60元/车·次,另加空程到达酒店费用6元,公司调度服务费4元,且表示车主和代驾员就服务费用可以自行商定。关于代驾联盟提供代驾服务的司机,笔者发现既有称为志愿者的,又有叫代驾员的。既然是志愿者,缘何又有收费的规定?首批的9名志愿都有正常职业,更多是把代驾作为一种兼职;其次,如果代驾员义务免费为醉酒车主提供代驾服务,是否仍要向公司交4元的调度费。另外,原则上代驾费用不能高于打车费用的也很不符合实际,调查中14%表示不能接受代驾的费用。这些问题,在代驾联盟的相关文件中都没有做出明确说明。
参考文献。
1黄健荣。公共管理学[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2王生安。治理酒后驾驶的做法[j]。人民公安,2008(24)。
酒驾心得体会范文篇2
【关键词】非接触;酒驾检测
1.作品设计背景
现在汽车产业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有了自己的汽车,在汽车造福人类并且缩短人与人距离的同时,更多的人开始关注汽车安全这个话题。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在中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目前,查处酒驾常用的接触式酒精检测方法精度较高,但不能实时检测,效率很低。为了更有效地监控驾驶员的酒驾行为,开发了一套实时监测驾驶员饮酒状况的非接触式酒驾检测系统,并搭建一个由O2/CO2传感器、气敏酒精传感器及微处理器等组成的气体酒精浓度检测平台。阐述了非接触式酒驾检测系统基于呼气气流检测的检测原理和主要结构组成,介绍了气体酒精浓度检测平台的硬件设计以及对该检测平台的标定实验,实验结果显示平台检测值与接触式酒精检测值之间存在良好的线性相关度。现在,防酒驾系统也较多的应用到汽车检测当中,可是传统的车载酒驾检测由于车内其它乘坐人员的或是其它因素的干扰影响其检测的精确性,从而导致汽车无法自主地对驾驶员进行管制。而非接触式酒驾系统检测仪由定位系统和车辆制动系统两个部分组成,可以有效地弥补传统酒驾系统存在的精确性缺陷,从而实现汽车的智能管理,进而实现文明驾驶安全驾驶。
2.系统设计
2.1设计思路
本次研究将多个非接触式检测仪置于车厢内的不同位置,测定同意时刻不同位置的酒精浓度,(由于酒精气体分子的扩散,在空气中会形成不同的浓度,所以不同的酒精检测仪会检测到不同的酒精浓度)酒精检测仪将检测到的信号传给中央处理器,将检测到的不同酒精浓度进行比较,得出极值,(类似数学坐标中的极值),定位出一个(或多个)酒精扩散中心(越靠近酒精扩散中心酒精浓度越高),把扩散中心与驾驶座比对,就能得知驾驶员是不是酒后驾车了,若驾驶员为酒后驾车,则车辆制动系统气动,由于在酒精检测――定位系统工作的同时驾驶员已经将汽车启动,所以车辆制动系统采用锁死离合的办法来控制车辆的行驶,即汽车可以正常启动但不能挂档行驶。
2.2研究思路和方法
2.2.1基本电路
该电路中运算放大器是使用Burr-Brown的OPA177,该器件本身的漂移量很小,灵敏度非常高,而且很容易加到偏移整顿电路中消除剩余的漂移量。酒精传感器输出的电流值于空气中从0到高浓度的酒精弄呈线性关系,更方便检测与观察。另外,由于最终要求使得输出信息需要根据精确度进行放大与温度补偿。
至于非接触酒精检测仪的尺寸可以依据情况和车身大小进行定制,也在设计的过程中考虑各种情况的发生以及车主的要求,这样更能贴合车身以及更精确的进行酒精检测。但是,这款酒精检测仪的一个缺点就是检测的气体避免过重,否则可能导致输出曲线无法识别以及反应不灵敏的问题。
2.2.2具体方案
此次研究可以分为两个模块(1)醉酒者的检测与定位;(2)对汽车的制动控制。
第一模块由于其独特的技术要求,可在实验室进行。在试验车中安装若干个非接触式酒精检测仪,并对这些检测器进行编号,然后在车中放入一瓶浓度较高的酒精(模拟醉酒者)将非接触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到的信号传入电脑,得到一组数据,比较不同检测仪的数值,得出一个最大值(为了简化试验,在试验中只存在一个酒精瓶),根据检测器的编号确定酒精瓶的位置,实现醉酒者的定位。
第二模块,如图2,在A、B、C三区分别安置非接触式酒精测试仪,当车门开启时,检测仪就能在空气中检测到酒精的含量,如果A区酒精检测仪检测到酒精含量,则证明驾驶员酒驾,相应的酒精检测仪会将信息传给中央处理器,中央处理器传给制动系统,制动系统做出相应的锁定程序,制止驾驶员启动车辆。而B、C区的酒精检测仪检测到酒精含量并不会做出相应的制动安排。
2.2.3安装位置
非接触式酒精检测仪可以安装在两侧车门上车窗上也可以安装在座椅上,由于非酒精检测仪的相对灵敏性,对于安装的位置没有太多的限制,但是为了检测的精确度非酒精检测仪的安装位置尽量靠近座椅附近以方便检测到驾驶员以及乘坐者是否饮用了含酒精的饮品。另外,非酒精检测仪的安装位置也要考虑车准的需求、舒适度以及车身的美观等各方面的要求。
2.2.4设计方法
此次的设计方法采取优化设计的方法,综合车主、车身、非酒精检测仪的精确度以及操作的实际性进行了方案的最优化。
3.结论
即便是如今的车载酒驾检测系统暴露出诸多问题,汽车产业发展过程中却始终伴随着对这类系统的潜在需求,于是用户体验好、非接触式测试、测试速度快、高度集成化的一套车载酒驾监测系统就成了世界各大厂商的一个主攻方向。
智能防酒驾的研究可以形成一套操作简易,效率高,集成化程度高,精确性也有很大的进步车载智能系统,具有较强的使用性,智能防酒驾系统的研究在未来智能汽车的发展中可以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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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心得体会范文
一、这类案件呈现的主要特点
一是男性犯罪占绝大多数。由于受酒文化的影响,酒驾行为主要集中在男性;女性酒驾行为虽有,但数量较少。二是无职业的占多数。《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各单位都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酒驾罪的宣传,有工作单位的人在饮酒方面相比无单位的人谨慎得多,因此在这类犯罪中,无职业的人犯罪占多数。三是文化水平普遍较低。高文化程度的人对酒驾的认识高于其他人,其在饮酒后会考虑到驾车的后果,因此这部分人醉酒驾车较少。四是中年人居多。由于就业难,年轻人都很珍惜自己来之不易的工作,所以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触犯法律。而中年人则基本上属于事业有成,具有一定的成就感,朋友圈子多,社会交际广,结果由于放松自我约束,喝酒驾车就出事了。
二、此类案件高发的原因
1、群众的法制观念相对淡薄,特别是刑法修正案(八)把危险驾驶归罪后,部分群众对此还不是很了解,根据分析发现,此类犯罪主体大多是无业人员,且文化程度偏低,此类人群往往忽略对法律特别是刑法的关注,没有意识到刑事归罪的严重性,也没有意识到此类案件潜在的危害后果。
2、司法机关的法制宣传方式单一,程度不到位,存在盲区,使该类犯罪在特殊群体呈高发态势。目前法制宣传采取的最多的方式就是以传单形式向群众宣传相关的法律规定,此种宣传内容单调,专业性较强,普通老百姓不一定能够理解司法机关想要宣传的主旨精神,往往因传单内容单调枯燥引不起群众学习的兴趣而被随手扔进垃圾箱,达不到普法目的。
3、轻刑化处罚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此类案件高发的原因之一。因犯罪成本较低,大部分人不把它当回事。据不完全统计,此类案件刑罚一般都在拘役1至2个月之间,且很多被宣告缓刑。
4、侥幸心理是醉酒驾驶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醉酒驾驶者一般认为喝一点酒无伤大雅,不会背运被查到,更不会出什么事情,以为自己头脑还很清醒,在这种侥幸心理的驱使下,安全意识完全被抛于脑后,加上过于相信自己的自控能力及驾驶技术而在一瞬间发生事故而案发。
三、预防此类犯罪的对策建议
1、进一步规范驾驶人员培训、考试制度,严把办证关。针对当前驾校为招揽生源恶意进行价格竞争,导致教学内容和质量“缺斤短两”现象层出不穷,要进行集中整治,注重法律法规内容的培训,提升学员的法律素养和安全意识,使学员充分认识到酒驾的危害性和严重的法律后果,减少学员的侥幸心理,对于法律法规和安全教育等内容必须进行集中面试教育,并且达到规定学时,从而提升驾驶人员的综合素养。
2、法律宣传形式要多样化,针对性要强,宣传的频率要提高。危险驾驶作为一种新型犯罪行为,要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宣传无盲区、无死角。宣传形式要由单纯的“传单式”向“传单与多媒体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转变,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用通俗易懂的老百姓语言去讲述宣传法律,让老百姓听的懂,看的懂,真正理解和遵守。同时注重典型案例的宣传警示作用,用活生生的案例去教育感染群众,使他们切实体会到酒驾的危险和处理的严肃性。同时宣传的针对性要强,应该把城市外来务工人员、无业人员、摩托车驾驶者以及中青年人作为重点宣传对象,将饭店、酒楼、酒吧、工地等场所作为重点宣传场所,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这样效果会大大增强。
3、建立联动快办机制。危险驾驶罪虽然是一个轻微犯罪,但由于当前社会公众对危险驾驶行为的反映较为突出。因此,需要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之间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起快速联动机制,共同加大打击醉驾的工作力度。公安机关加大路面查处力度,严查酒后驾驶行为;检察、法院机关对危险驾驶犯罪设定相对统一的量刑标准,正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同时要快速审查、尽快判决。
4、完善相关的社会管理机制。打击犯罪不能只通过单一联动机制来解决,还需要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如发展酒后代驾机制,为酒后禁驾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保证条件。鼓励有条件的酒店提供“酒后代驾”有偿服务。建立健全驾驶人员培训、考试机制,严把办证、安全教育关,重点教育驾驶人认清酒后驾驶的严重危害性,减少和杜绝侥幸心理,增强其安全意识和良好的驾驶素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