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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场地治理技术(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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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场地治理技术篇1

去年5月份,国务院颁布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拉开了土壤修复的大幕。同年11月份,《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初步确定了预防和保护、管控和修复等制度设计。今年3月份,农业部印发落实“土十条”的实施意见,部署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一系列文件的出台让人们对土壤修复产业给予了极大的关注。

防控修复谁为先

在很多人眼中,污染土壤修复是环保行业的一块大蛋糕,不少业内人士曾估计其带动的产业规模会达几万亿元。随着“土十条”及其配套文件陆续出台,人们发现,产业要达到目标规模尚需时日。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我国土壤污染修复产业产值,尚不及环保产业总产值的1%。环保部有关负责人在解读文件时也表示,文件将推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估、治理修复和装备药剂生产等相关产业发展。到2022年,预计可带动环保产业新增产值约4500亿元。

大面积的土壤治理是个世界性难题,其复杂性和投入远大于空气和水。治理越难就越凸显防控的重要性。在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陈能场看来,一系列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理念的转变,从“一刀切”的指标控制转向强调预防为主、风险控制的综合防控。发达国家土壤污染治理经验显示,污染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修复的投入比例大致为1∶10∶100。他认为,土壤污染防治的本质是在保护土壤的基础上,分类合理利用土地。单纯的土壤修复是最末端和不得已的防治方式。

土壤污染不能上来就“治病”,得先“号脉”,“药方”也不只土壤修复这一剂。按照农业部的规划,要在耕地土壤污染详查和监测基础上,将耕地环境质量划分为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三个类别,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优先保护未污染和轻微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中轻度污染耕地,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这意味着,对于污染轻微的耕地,可以调整种植结构,种植不吸附重金属的林木;对于污染特别严重的,可以实行风险管控,休耕退耕或生态移民等,而不是“一刀切”的土壤修复。

目前,中央政设立了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修复治理等工作。农业部先后在天津、广西、湖南等地开展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试点,启动9个污染区的污染修复示范项目。针对典型作物和污染物,将建设耕地污染综合治理与修复示范区,2022年年底前,受污染耕地开展治理与修复1000万亩。

修复资金哪里来

广西河池市是“土十条”确定的全国6个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之一。16年前,一场特大暴雨使该市环江县一处尾矿库溃坝,沿岸上万亩耕地受到重金属污染。为了修复耕地,农民曾采取撒石灰的原始方法,但收效甚微。针对当地特点,2005年,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研发了超富集植物与经济植物间作修复技术。政府向村民们免费发放蜈蚣草苗、东南景天苗、桑树苗,指导村民种植。蜈蚣草和东南景天是超富集植物,对重金属有很强的吸收能力,通过把重金属富集在茎叶中,从而带走土壤中的重金属。

技术成熟后,在2450万元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下,环江土壤污染治理工程于2010年启动,这是广西首个农田土壤修复工程。项目以“地方政府主导、科研单位技术支撑、农民主动参与”的模式,共计修复污染农田1280亩。5年后,治理区域农产品产量达到当地正常水平的90%以上,农产品重金属合格率达到95%,工程通过验收。昔日颗粒无收的耕地,如今已是郁郁葱葱的桑园。

土壤污染成因复杂,治理难度大、周期长,需要巨大的资金支持。数据显示,2007年至2015年,国内总投入约90亿元的316个土壤修复项目中,来源于财政资金、自筹资金、财政与自筹资金组合的金额分别为63%、14%和21%。“修复资金多来源于财政,难以形成合理的盈利模式,制约着土壤修复产业的发展。必须加快探索土壤污染修复市场化发展之路。”中国农科院农业资源区划所副所长徐明岗建议,应加大社会化治理,可采取治理效果与收费相挂钩的承诺式治理方式。

“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本身就是要创新,不管是PPP还是第三方治理,都要有可以预期的回报。”河池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在现有PPP模式探索试点的基础上,以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价值为桥梁,将污染场地修复与建设用地开发、污染农田修复与种植业发展相融合,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政府和企业共同治理土壤污染,共享土地开发利用收益。

治土良法何处寻

“我国开展土壤修复技术研发比欧美发达国家约晚20年,在修复技术、装备及应用上,还存在较大差距,制约了国内土壤修复技术的产业化发展。”湖南永清环保集团董事长刘正军表示,目前我国相当部分修复技术与设备从国外引进,购置价格昂贵,设备维护成本高,经济性差。由于土壤类型、污染程度的差异,导致这些技术设备出现“水土不服”。这需要国内企业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适合我国污染土壤特点的实用修复技术与装备。

徐明岗介绍,国内外对土壤重金属污染的治理主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活化手段,即增加重金属的溶解性和迁移性,通过土壤淋洗把土壤固相中的重金属转移到土壤液相中去,再回收处理富含重金属的废水,这也是目前城市土地重金属治理采用的主要方法。二是钝化手段,即改变重金属在土壤中的存在形态,通过降低重金属的生物有效性,从而降低农作物对重金属的吸收量。从农业生产的角度看,钝化手段比较符合现阶段我国农业的发展水平,经济可靠且易于农民掌握,有利于大面积推广。

污染场地治理技术篇2

1.1以保护环境为目标,加大宣传力度

萧山区农业局按照中央提出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坚持在发展中保护环境,在保护中发展农业,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列为现代农业建设的重点,成立了以局长为主管的专门工作班子,分解落实了工作任务。明确镇街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目标,确定各镇农办主任、街道农业科科长为工作联系人,促进了全区生态建设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同时,充分利用《萧山农技与信息》报、农民信箱、萧山农网、萧山农技110等区级农业主流媒体和“科技下乡”、“科普宣传周”等有效载体,加大宣传力度,把有关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宣传资料送发到镇(街)、村(社区),广泛宣传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特别是结合种养户座谈会、镇(街)和规模猪场负责人会议,针对畜禽养殖业和化肥、农药对环境污染的严重性和综合治理的紧迫性,提出具体治理要求,做到工作上有部署,资金上有投入,行动上有落实。

1.2以生态建设为取向,积极应用新技术

一是抓好测土施肥技术推广。2007年在单季晚稻、春粮、鲜食大豆、西瓜、萝卜等作物中示范推广以“控氮、稳磷、增钾、补微”为主的测土配方施肥面积25万亩,推广秸秆还田55万亩,还开展了微量元素肥料的推广应用工作。二是抓好肥药双控示范。推广应用性诱剂、杀虫灯、防虫网、生物农药等,减少肥药用量,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推广化肥农药减量控害增效面积5万亩,降低农药肥料使用量。三是实施农作物重大病虫无害化治理。实施水稻重大病虫无害化治理35万亩,实施晚稻统防统治0.9万亩。四是抓好地膜回收。全区农膜回收率达到70%以上。五是积极开展病虫及生态环境预测预报。建立基层病虫测报点13个,做好病虫调查,及时病虫情报。建立长期定位的土壤肥力监测点10个,蔬菜地环境监测点2个,生态农业监测点6个,建立150户肥料农药施用情况调查记载户,开展肥料、农药施用和土壤环境状况调查监测,及时了解土壤肥力与环境的变化情况。六是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完成南美白对虾等11只农产品11张无公害标准模式图的编制,实施面积2.5万亩。全区有48家企业的220个产品通过国家绿色食品认证,有48只产品在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有效期内,有86个产(基)地获省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基)地认证。

1.3以治理畜禽污染为重点,推广生态养殖模式

为达到合理规划和适度发展畜禽养殖业,控制和削减畜禽养殖排污总量的目标,农业、环保等部门制订规划、分步实施,积极引导采用“规模养殖,综合治理”等模式,推进了畜禽粪尿资源化综合治理和生态养殖工作。一是落实三项科学措施,减少污染。(1)猪(牛)粪实行资源化利用。猪(牛)粪通过直接供给无公害蔬菜、瓜果和花卉苗木基地或加工制成有机复合肥料等措施,科学消纳,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2)按国家《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有39家规模场实现达标排放。(3)努力完成省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任务。设置病死畜禽安全填埋、处理井,减少二次污染。二是完成污染治理任务。完成500头以上生猪养殖场的治理任务,做到达标排放,全区共完成83家畜禽养殖场(户)的治理任务,建造了18740立方厌氧、好氧池(各类沉淀处理池)和6480平方米干粪收集房,做到雨污分流、干湿分离。三是积极推进生态养殖。抓好杭州市级畜禽粪尿综合利用工程项目和生态示范点及畜牧小区建设。大力推广山地养鸡、稻鸭共育、鸭和珍珠配套养殖、猪(禽)和鱼配套养殖、猪—蚯蚓—牧草、猪—沼—果(稻、菜)等生态养殖模式,努力倡导自然、生态、绿色的养殖方式发展。

1.4以洁美家园为抓手,促进农村能源建设

根据省、市政府提出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和区政府提出的建设生态区、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工作目标,主动与有关部门合作,扎实开展以农村废弃物综合治理为重点的农村能源工作。一是清洁能源村建设。完成20个村的创建清洁能源村任务。全区累计已安装太阳能28992台,计63344平方米,每年可节约标煤11402吨;39个村(单位)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池,计19500立方米,年处理污水237万吨,受益农户10833户;对可以接入管网的厕所进行接管处理,对不能接入管网又须改造的村庄公厕污水进行厌氧处理,对露天粪坑进行改造,建造了23座生态厕所;在围垦十七工段靖江垦区动工建设大型粪便处理中心,规划年吸纳消化畜禽粪便20万吨,生产有机肥5万吨。二是太阳能利用。结合园林绿化村建设,开展了太阳能路灯、庭园灯的试点工作,为新农村道路亮化和公园美化服务。在三个种植业基地引入太阳能杀虫灯,用于农业生产的病虫害防治。三是“三沼”综合利用。目前,全区已有8家养殖单位(户)建成沼气系统,沼气用于供暖,沼液、沼渣用作农作物有机肥。

1.5以保障农业发展为前提,优化农业生态环境

在农业执法工作中,一是有力查处高毒高残留农药。定期、不定期地对全区农资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查封了一批违法销售农资。二是逐步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结合萧山实际,积极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出台《萧山区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完成“三网三制”(农资现代流通网、农资监管监督网、农资企业信用信息网、农资企业生产经营诚信制度、农资企业信用监管评价与公示制度、农民利益受损补偿制度)建设。三是实施农产品安全生产全程监控。重点开展了50亩以上蔬菜种植大户档案登记和规模养殖基地的定量、定性检测,并把检测结果在区级媒体上公告。同时,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检测和定期汇报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2存在的主要问题

2.1认识有待提高

老百姓和种养大户对农业面源污染的危害性及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的重要性、紧迫性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偏差,有待进一步提高认识。

2.2水质污染尚未有效遏制

萧山东片围垦地区因其独特的土壤资源和有利的地理环境,曾是萧山绿色生态农业的主要基地。但近年来,随着工业污染的日益加重,地下水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

2.3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监管难度较大

部分农户缺乏诚信意识,把一些无公害指标超标的农产品打上绿色产品的标志进入市场。而市场监督不够到位,食用农产品安全存在一定的隐患。

2.4畜牧污染治理难度大

一是目前农村养殖仍以中小规模为主,生产设施简陋,经济实力不强,自身投入资金治理污染的可能性不大。一些养殖场(户)被居民区包围,没有可开展治污设施建设的场地。部分养殖户重视程度不够,对建设污染处理工程缺乏投资热情。二是畜牧业散户、小户多,治理成本高,落实配套难,群众反响大。三是已建成畜牧养殖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场,因运行成本高,又缺乏外在的监督机制,治理设施建而不用、少用情况屡见不鲜。

2.5治理机制还不够健全

一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缺乏必要的资金,虽列入了区政府的考核内容,但资金仍得不到保障。二是技术力量不足,尤其是镇(街)一级,本身农技人员队伍不够健全,无法顾及污染治理。同时,检查监测的范围也不够广,检测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3对策与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农业发展的实际,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3.1进一步提高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的认识

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资料等一切宣传工具,加大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重要性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重要性与紧迫性的认识,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3.2进一步加大农业标准化建设

加大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技术示范区建设,以农业标准化生产为切入点,在总结原有农产品生产标准推广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推广“一个农产品一张标准化生产模式图”做法,扩大实施面和辐射面。扎实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产(基)地认定与绿色食品认证工作,继续扩大食用农产品产地标志卡的发放面。

3.3进一步加强畜禽污染和水质治理

要加强畜牧业养殖标准的研究,加大治理力度。要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排泄物治理工程,分批完成生猪存栏300头以上的养殖企业猪的排泄物治理。在农村中小规模养殖户中,推广应用成本低廉、简便适用的污染治理技术,建设干粪收集、废(尿)水多级降价排放的治理工程,实现零排放。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畜牧小区,力争每年建成一个生态牧业小区。要加大对工业“三废”的治理力度,有效遏制水质污染,加强水域养殖环境的治理和水产品质量监管,切实维护渔民利益。

3.4进一步推广生态种养技术,努力扩大物理防治

要高起点地推广生态种养新技术,进一步探索病虫害无害化治理的长效机制,加强病虫害预警体系建设,强化测报手段,提高测报的准确度;要加强横向交流,与广播电视台等联合举办病虫害防治的广播电视节目,提高病虫情报传播速度;要以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为切入点,进一步扩大生物、物理防治技术的应用范围,推广应用性诱剂、杀虫灯、防虫网、生物农药等,从源头上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切实减少农药用量;要加强对土壤养分和环境质量检测,着力推广“肥药双控”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无公害养殖技术、秸秆还田技术,实施“沃土工程”、农作物重大病虫无害化治理技术工程、“中低产田改造”工程。

3.5进一步利用农业废弃物和农村新能源

按照分片收集、分片处理、综合利用的原则,逐步推进农村工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加大收集、处理、利用力度。实施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工程,以土地为资源,以太阳能为动力,以沼气为纽带,通过生物技术,实现产气、积肥同步,种植、养殖并举,达到“三沼”综合利用,提高农村资源的综合利用率。

3.6进一步加大农业执法力度

要严格源头监管,重点抓好农业投入品的管理,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所有农资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并继续做好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留地蔬菜、城郊结合部的蔬菜和生猪瘦肉精的检测。开展农产品质量例行检测,增加检测批次,提高检测覆盖面。要加强产地环境监控监测,落实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确保消费安全。

污染场地治理技术篇3

关键词: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方式;防治措施;环境污染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X713文章编号:1009-2374(2015)35-0086-03DOI:10.13535/ki.11-4406/n.2015.35.042

一个国家人均对畜禽产品的消耗量,被看作是这个国家的发达程度和衡量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近年来,为满足人民对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求,畜禽规模化养殖已成为我国目前养殖业发展的主流。然而,由于历史的各种原因,我国在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过程中没能做到全面推广“干清粪”及“雨污分流”新工艺和要求,随之带来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方式的多样性,排放方式种类有干粪类、湿粪类和污水类等,使之带来的环境污染对人、畜健康造成了影响,养殖生产与环境污染的矛盾日显突出。据我国《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显示:在农业源中,畜禽养殖业排放的COD、氨氮总量分别为1268.26万吨和71.73万吨,占整个农业源排放COD、氨氮总量的95.8%和78.1%,在全国排放COD、氨氮总量中所占比例分别达到了41.9%和41.5%。我国《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4年1月1日起已经正式施行,如何有效解决好养殖生产与环境污染这一矛盾,笔者通过对长期实际工作的总结认为:要就畜禽养殖业不同的污染物排放方式采取不同的有效防治措施及处理工艺技术,才能达到畜禽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减量化排放要求,实现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1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方式的形成

1.1干粪类排放方式

本文将畜禽养殖业以干粪形式排放污染物的方式称为干粪类排放方式。目前,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有三种途径形成干粪类排放方式:一是采取“干清粪”工艺清理分离出来的畜禽干粪;二是通过对水冲粪、水泡粪湿法清粪工艺的养殖场湿粪采用筛滤、离心、过滤、浮除、沉降、沉淀、絮凝等固液分离技术进行处理后清理分离出来的畜禽干粪;三是通过对养殖场污水处理后所产生的粪渣。

1.2湿粪类排放方式

本文将畜禽养殖业以湿粪形式排放污染物的方式称为湿粪类排放方式。目前,畜禽养殖业湿粪类排放污染物方式有两种途径:一种是水冲粪湿法清粪工艺产生畜禽湿粪;另一种是水泡粪湿法清粪工艺产生畜禽湿粪。

1.3污水类排放方式

本文将畜禽养殖业以污水形式排放污染物的方式称为污水类排放方式。目前,畜禽养殖业污水类排放污染物方式源于三种途径:一是来源于采用水冲粪清粪工艺的畜禽养殖业直接排放含畜禽粪的污水;二是来源于水冲粪、水泡粪湿法清粪工艺的养殖场通过对排放的污染物进行固液分离处理之后含畜禽尿粪的污水;三是来源于养殖场冲洗畜禽室舍的污水。

2不同的污染物排放方式采取不同的防治措施

畜禽养殖业排放的干粪、湿粪及污水中都含有大量污染物,如BOD5、CODCr、氨氮、磷、重金属,还有残留的兽药以及大量的病原体等,如不经过处理直接排放,将会造成水体、大气、土壤的严重污染,因为,一是养殖业排放的污染物属于含病原体多的高浓度的有机污染物,过多的有机物质进入水体后,其有机物分解将会消耗水中大量的溶解氧,使水体发臭,导致水生生物死亡,过多的氮和磷还会使水体富营养化;二是畜禽养殖排放的污染物在厌氧情况下会产生大量的NH3、H2S等恶臭气体,这些恶臭气体将影响和危害畜禽养殖人员及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三是畜禽养殖业排放的污染物中含有过多的氮、磷、钾等养分,未经处理就直接、连续、过量施用,会给土壤及农作物的生长造成不良的影响,具体表现为使农作物减产、推迟农作物成熟期、影响后续农作物的种植等,所以有必要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及处理工艺技术对其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科学的处理。

2.1干粪类排放方式采用的防治措施及处理工艺

根据畜禽养殖业排放的干粪类污染物中含大量的氮、磷、钾等养分实际情况,怎样对其进行“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是笔者必须考虑的首要问题。目前,国内外对畜禽养殖业排放的干粪类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后生产有机肥料已有非常成熟的工艺。例如:位于新余市的江西一鸣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0000m2标准化蛋鸡养殖场2014年底建成,其干粪类污染物经过生物发酵无害化处理后生产有机肥料处理工艺技术的实施运行效果非常成功。其具体工艺流程如图1所示:

江西一鸣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0000m2标准化蛋鸡养殖场产生的鸡粪采用自动清粪机设备,干粪清理自动化,鸡舍清理出的鸡粪由专用车辆运至有机肥厂进行处理,鸡粪在运送至堆肥厂后,与锯末和秸秆等填充料进行一定比例的预混,其中鸡粪75%、填充料25%,同时加入少量的发酵液,之后进行自动化的翻料,经过一段时间的生物发酵堆肥处理。产生的有机肥一部分就近出售至珊娜果园农用处理,其余出售给市内农业种殖业,环境及经济效益明显。

2.2湿粪类排放方式采用的防治措施及处理工艺

无论采用什么综合措施进行处理畜禽养殖场湿粪类污染物,都必须首先进行固液分离。采用筛网式、卧式离心机、压滤机等设备处理都可以完成湿粪类污染物的固液分离,固液分离之后的干粪采用前面2.1的防治措施及处理工艺技术进行无害化处理后生产有机肥料,达到“资源化利用”目的;固液分离之后的废水可采用“厌氧+氧化塘处理技术”和“厌氧+好氧池处理技术”两种防治措施及处理工艺技术进行处理。

2.3污水类排放方式采用的防治措施及处理工艺

根据目前国内外畜禽养殖场污水成熟的处理技术来看,处理工艺的前端工序都必须进行固液分离。采用筛网式、卧式离心机、压滤机等设备处理都可以完成废水的固液分离工作,固液分离之后的粪渣采用前面2.1的防治措施及处理工艺技术进行无害化处理后生产有机肥料;同前面2.2一样,固液分离之后的废水可采用下列两种防治措施及处理工艺技术进行处理:

2.3.1厌氧+氧化塘处理技术。厌氧处理具有造价低、占地少、能量需求低的特点,还可以产生沼气,而且处理过程不需要氧,不受传氧能力的限制等,因而对有机物具有较高的负荷潜力,能使一些好氧微生物所不能降解的有机物部分得到降解。厌氧常用的方法有完全混合式厌氧消化器、厌氧接触反应器、厌氧折流板反应器、上流式厌氧污泥床、厌氧流化床、升流式固体反应器等。

氧化塘处理法是利用天然水体、土壤和生物的物理、化学与生物的综合作用来净化污水。这类方法投资省、工艺简单、动力消耗少,但净化功能受自然条件的制约。氧化塘处理法是自然处理法的一种主要模式。厌氧+氧化塘处理技术处理畜禽养殖场废水的具体工艺流程见图2:

2.3.2厌氧+好氧池处理技术。好氧池处理技术的基本原理是利用微生物在好氧条件下分解有机物,同时合成自身细胞。在好氧池中处理污水,水中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最终可被完全氧化为简单的无机物。

厌氧+好氧池处理技术处理畜禽养殖场废水的具体工艺流程见图3:

以上两种处理技术都采用了厌氧工艺,因为从治理技术来看,要在实现去除CODCr、BOD5的同时,还要达到脱氮除磷的效果,不可缺少厌氧工艺。

3对污染源的防治措施及管理对策

3.1科学制定畜禽养殖发展及污染防治规划

为了畜禽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及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合理制定畜禽养殖发展及污染防治规划,合理划定禁、限、可养区,限期对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进行全面清退,不得新建任何形式的畜禽养殖场;对限、可养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严格规范畜禽养殖行为。

3.2严把行业准入关

落实以村委为单位的网格化监管模式,新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先征得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同意,然后向畜牧兽医、土地规划、环保、林业等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方可建设,对未批先建且对环境影响较大、投诉较多的养殖企业,应从重从严处罚,让各养殖业违法成本远高于守法成本。

3.3积极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和清洁养殖技术

积极使“干清粪”及“雨污分流”工艺技术在规模化养殖场得到全面推广,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要求养殖场建设雨污分流管道、粪渣储存场及污水处理设施,鼓励对粪渣、污水进行农业利用或污水达标排放。

3.4加大治污的投入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让各养殖业主了解未合理处置的畜禽养殖粪污对环境的影响,明确各养殖业主为第一治污责任人;二是各级政府负责各辖区内的环境质量,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或依靠大型养殖企业或引进社会资金,在密集散养区建设集中式粪污沼气工程或有机肥加工厂;三是地方政府要常年设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用于奖励通过合格验收达标排放的养殖场或研发出投资少、易操作的适合养殖场的污染治理技术;四是推广有机肥的使用,对生产有机肥的企业及使用有机肥的种植者给予奖励。

3.5严格考核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细化部门工作职责,严格考核机制,把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制定统一的操作性强的管理办法,明确养殖承载力、农田施用量、畜禽粪污储存等主要指标;三是实行网格化监督管理,将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重心下移,落实到以村委为单位的监督管理网格。

总之,只要结合实际,运用技术、法制、行政、政策等手段,通过节能减排与末端处理相结合,大力推行“干清粪”及“干湿分离与雨污分流”的清洁化生产方式和生态化养殖技术,就能有效地解决好养殖生产与环境污染的之间的矛盾,实现畜禽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减量化排放”的目标,从而促进畜禽养殖业的健康、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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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场地治理技术篇4

一、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

1、规模养殖业污染治理的目标任务

自~年,利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全区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达标工作。其中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137家禁建区内规模养殖场的污染治理达标;年12月底前完成非禁建区距离江流域主要主流1公里范围内及国道两旁的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达标;年底,在全区范围内的所有畜禽养殖场基本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的要求,用水量及污水、废渣、臭气等污染物排放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标准。

2、政府及部门职责

依照《市区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市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目标责任追究制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区规模畜禽场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具体如下:

⑴各乡镇、街道职责

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内的畜禽粪便污染整治负责。组织依法划定的禁止养殖区、禁建区和适度养殖区三区范围,落实到1∶1万行政区域图上,采用红(禁止养殖区)、黄(禁建区)、绿(适度养殖区)三种颜色表示,并加以文字说明,区政府同意后向全社会公告,设实地上设立明显的范围标志;制定《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方案》及年度治理工作计划;成立治污领导小组,确定1-2名办公室专职人员,配置村级巡查员;负责将限期治理责任任务下达到各行政村和养殖业主,并具体组织监督实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养殖场污染治理依法监管工作,负对辖区内违规违章新建的养殖场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负责向区国土和环保部门报告,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执法。

⑵区直有关部门职责

畜牧水产局:负责编制《区畜牧业发展规划》、《区畜牧业发展布局规划》和《区规模畜禽场污染整治方案》及年度工作意见;负责全区畜禽养殖场的调查摸底工作;组织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和养殖业污染治理项目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资金,根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治污的进度验收要求,组织复核后下达专项补助资金。

环保部门:负责对200头以上畜禽养殖场未开展污染治理的进行处罚;抓好新、扩、改建规模畜禽养殖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对未报批环评的规模养殖场,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并处罚款,对限期治理不达标或无法治理的养殖场,提请政府予以搬迁或关闭;对完成治理任务的养殖场做好监测验收工作;对超标排放的规模养殖场开征排污费;积极争取省、市污染治理项目资金支持。

农业部门:积极做好沼气利用的科普宣传工作和争取省上养殖场污染沼气治理的项目资金扶持;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及养殖场治污技术培训工作,对各养殖场治理模式进行分类把关和指导,提供治污方案的设计;组织实施污染治理大、中型沼气技术,做到达标排放要求,加强对畜禽规模场的沼气设施的管理和安全监管,指导畜禽散养户的户用型沼气技术和污染治理,以及“猪一沼一草一果一菜”等立体生态种养模式的推广。

林业部门:每年争取专项资金用于利用沼液浇灌竹山、林地的示范、推广项目补助,负责对征占林业用地新、扩、改建畜禽养殖场办理审批手续;对未经批准在林业用地上建养殖场的企业和个人,负责清理查处;对未经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建养殖场的,负责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罚款。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占用土地新、扩、改建畜禽养殖场办理报批手续;对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养殖场的企业和个人,负责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建养殖场的,应及时发现,并依法予以制止或拆除。

财政部门:每年拨出专项工作经费,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规模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和专户,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扶持资金的统筹管理,按项目进度拨款,防止被挤占和挪用;积极争取省财政污染治理项目资金。

发展和改革局:积极争取省、市污染治理项目资金的扶持;把综合整治项目纳入“十一五”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策划利用循环经济原理治理污染项目;四是负责组织“6.18”污染治理新技术项目的对接。

水利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对利用沼液进行滴灌、喷灌的畜禽养殖场,予以一定的节水灌溉和山地水利项目资金的扶持;对未经审查同意,擅自在江河新建、改建排污口的,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处罚款。

科技部门:要将科技“三项”费用优先安排畜禽污染环保科技项目;积极为畜禽污染治理提供科技支持,寻找效果好、经济实用的治理技术和工艺;积极向省、部争取畜禽污染治理的专项资金。

交通部门:要对整车运输畜禽粪便的车辆一律实行免征过路过桥费,对运输以畜禽粪便为原料生产有机肥的车辆实行三年免征过路过桥费政策。

公路部门:对在公路沿线建筑控制区建设的畜禽养殖场,负责责令立即停止限期拆除,并处罚款;对公路两旁超出控制区范围,又在公路沿线一重山内的新建畜禽养殖场,进行登记造册,及时向区治污办通报,由区治污办通知有权处理的部门查处。

电力部门:对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养殖场不予批准架设安装电路,同时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对要查处的违规新建养殖场,采取切断电源等措施。

经贸局:出台优惠政策,扶持、引导和鼓励畜禽粪便综合加工利用企业的发展,从源头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对农村利用沼气等生物质能发电的企业和个人,要给以自备柴油机发电同等电价补贴的待遇,鼓励利用沼气发电。

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行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职责的监督,并依法追究违反规定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个人的纪律责任。

效能办: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对各有关部门落实执行整治任务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没有履行好职责任务和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追究、效能告诫和通报批评。

二、行政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

1、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污染综合整治任务的责任追究

对未按《区规模畜禽场污染治理实施方案》要求,配专(兼)职工作人员、土地巡查员、制定并公布实施《畜牧业发展规划》、《规模养殖场污染整治方案》、年度整治工作计划、下达治理责任书和完成禁止养殖区、禁建区、适度养殖区三区划定并落实到1:1万行政区域图的,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根据中共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的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予以通报批评、诫免教育或效能告诫。情节严重者,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2、对限期未完成规模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的责任追究

对在年6月底前,未完成辖区禁建区规模养殖场治理达标排放的,在年12月底前,未完成非禁建区距离江流域主要主流1公里范围内及316、205国道两旁的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达标的;年底,辖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未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要求的,对乡镇(街道)负有关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相关责任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委发〔〕31号文件规定,予以通报批评、诫免教育或效能告诫。情节严重者,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3、对辖区内出现违规新建畜禽养殖场的责任追究

对所辖区域内的禁止养殖区和禁建区违规新、扩、改建畜禽养殖场,隐情不报告,不采取措施及时处理的各乡镇、街道相关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视情节严重情况,依照法律法规,予以通报批评诫免教育或效能告诫,直至追究党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者,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4、对各有关职能部门行政不作为的责任追究

区直各有关职能部门在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中,根据职责分工要求,认真做好新建场审批、治理技术把关、违规违法乱建养殖场等日常监管工作,对不依法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各相关监管职责行政不作为、监管不到位的,造成污染治理工作进展缓慢、违规新建养殖场现象严重、治理不达标、项目补助资金被挪用等,给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带来严重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者予以通报批评、诫免教育、效能告诫,直至追究党政纪责任。

三、监督检查

1、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加大对畜禽养殖业的日常巡查,对属于职权范围的违法现象,要依照法规及时处理,对不属于职权范围的违法现象要及时通报或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污染场地治理技术篇5

皮革加工业是我国轻工行业中最为重要的部门之一,也是污染最大的部门之一。年排放废水1亿多t、COD20多万t、悬浮物15万t、固体废弃物100多万t。皮革加工行业污染防治技术筛选方法及指标体系研究的开展,有利于完善制革行业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实施环境管理从结果管理到全过程管理的转变。另外,通过技术筛选和评估,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技术,鼓励采用污染防治最佳的可行技术,可以使先进的污染防治技术得以广泛地推广应用。在制革清洁生产污染防治技术筛选过程中,建立技术指标体系是其中的关键环节。根据被评价技术的类型和特点,确定定性评价指标,它包括技术特性指标和产品特征指标。根据被评价技术的相关技术数据,确定定量评价指标,它包括节约消耗指标、水污染物减排指标、循环利用指标、固体废弃物减排指标、经济性指标等。定性评估指标主要通过专家打分,用于定性考核污染防治技术的先进性与否。定量评估指标选取了有代表性的、能反映“节能”、“降耗”、“减污”和“增效”等有关污染防治技术最终目标的指标,建立评估体系模式。通过对各项指标的实际值进行赋值转换,并根据指标的权重值进行计算,综合考评污染防治技术的先进性与否。

1筛选指标体系建立的原则

(1)应贯彻污染综合防治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2)应当遵循客观、科学、公正、独立的原则,采取技术、经济和环境效益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评价人员与评价专家相结合,工艺技术人员与行业管理人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3)在技术筛选方法及指标体系的制定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受人为因素和主观因素的影响。(4)在技术筛选方法及指标体系工作启动之前,应制定明确的技术筛选方法及指标体系编制工作程序,并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开展制定工作。(5)技术筛选方法及指标体系应体现技术的动态发展,随着污染防治技术的不断更新,纳入合理的筛选方法及评价指标,促进污染防治技术筛选的创新发展、持续改进与推广应用。

2筛选方法及指标体系的建立

2.1筛选指标的建立

(1)技术筛选方法及指标体系论证的过程是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采用基于专家经验判断的定性评价方法,对初步确立的技术指标进行指标确认评分。推荐使用的定性评价方法为专家咨询法。(2)技术指标体系论证的工作流程。A)根据被评价技术的类型和特点,确定定性评价指标,定性评价指标包括技术特性指标和产品特征指标。根据被评价技术的相关技术数据,确定定量评价指标,包括节约消耗指标、水污染物减排指标、循环利用指标、固体废弃物减排指标、经济性指标等。各一级指标下设置更容易评分及定量化的二级指标。B)列出指标确认评分表,征询专家意见。C)收集、汇总指标确认评价表。D)向专家反馈指标确认评价汇总表,重新咨询;然后,收集、汇总专家调整后的“指标确认评价表”。如此循环3~5次或专家意见趋于集中或2/3以上专家不再调整时为止。(3)根据专家打分统计结果,确认“指标评价体系”。确认方法:2/3以上专家建议删除的指标才可删除。

2.2筛选方法的建立

2.2.1技术调查

(1)调查方式分类调查方式分为书面调查和现场调查2种。书面调查是以发调查表的形式对技术应用单位进行调查。现场调查是以实地考察的形式对技术应用单位进行调查。(2)确定调查对象根据备选技术清单,选择代表不同规模、技术类别、应用时间、区域环境、用户管理水平的代表性工程项目,确定被调查单位的名单。(3)开展技术调查A)根据已确定的技术评价指标,对企业正在应用的污染防治技术进行调查。B)根据已确定的技术调查指标,制作针对技术应用企业的调查表。调查表格的设计应充分考虑书面调查和现场调查在调查方式和内容上的不同。C)函调。制作函调书面调查表,发往被调查技术的应用单位;被调查单位应如实填写采用此类技术的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参数,对不能填写的项目要说明理由;调查表填好后及时反馈给评价机构。D)现场调查。制作现场调查表,到被调查技术的应用单位,实地考察设备运行情况,收集相关技术资料和运行参数;必要时选择有代表性的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检测;将收集、记录、实测等方式得到的数据填入现场调查表。(4)在技术调查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A)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可靠;B)调查过程中若发现调查对象确定和调查表设计有问题应及时调整;C)现场调查一定要对工程项目进行认真、细致实地观察,收集尽量详细的资料和信息。(5)数据审核补充对调查数据进行审核、分析和总结,如果发现某些关键数据信息缺乏、不符合要求或难以确定其可靠性,则需要进一步核实或补充调查。(6)数据整理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整理。

2.2.2经济性分析方法、指标权重、综合评价方法的确定

通过查阅国内外文献,结合生产实际及专家咨询,确定经济性分析方法、指标权重及综合评价的计算方法。

3结果和讨论

3.1筛选指标体系

污染防治技术评价指标体系一共包含了中性盐污染防治技术筛选指标、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筛选指标、硫化物污染防治技术筛选指标、铬盐污染防治技术筛选指标、节水技术筛选指标及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技术筛选指标。本文以硫化物污染防治技术(图1)、铬盐污染防治技术(图2)、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技术筛选指标(图3)为例,给予详细说明。由图1和图2可以看出:硫化物污染防治技术筛选指标体系和铬盐污染防治技术筛选指标体系,都包含了相同的一级指标。其中技术特性指标、产品特征指标及经济性指标包含了相同的二级指标。在节约消耗指标中因为铬鞣工序涉及蒸汽加热,增加了节约煤耗指标。在水污染物减排指标、固废减排指标及循环利用指标中,针对不同工序涉及到的污染物排放、固废排放及循环利用材料的不同,设定了不同的二级指标。

3.2筛选方法

3.2.1经济性分析方法

体系根据皮革工业污染防治技术的特点,选用的经济性分析方法为成本效益分析法[1]。首先收集备选技术的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与未使用污染控制技术的污染物排放量相比较,即可计算各种备选技术不同污染物的削减量。其中未使用污染物控制技术的污染物排放量,可以选用污染治理设施入口处的污染物总量。污染物削减量=未采用该项技术的污染物排放量-采用备选技术的污染物排放量根据不同污染物的单位排污费用,计算各种备选技术由于污染物削减所带来的节省费用。其中,节省费用=单位排污费×削减量。备选技术的环境收益是指某备选技术各种污染物排污节省费用的总和。备选技术的平均年度经营成本按(1)式计算:通过计算各种备选技术的环境收益(节省排污费)与技术年度总成本的比值,即可获得收益率,作为比较备选技术综合表现的指标。收益率=备选技术的环境收益/备选技术平均年度经营成本

3.2.2指标权重的计算方法

为确保评价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本系统权重的形成采用层次分析法(AHP)。层次分析法(TheAnalyticHierarchyProcess简称AHP)由美国运筹学家T.L.Saaty提出,是一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多目标决策分析技术,其基本原理是将待评价或识别的复杂问题分解为若干层次,由专家或决策者对所列指标通过重要程度的两两比较,逐层进行判断评分,利用计算判断矩阵的特征向量确定下层指标对上层指标的贡献程度或权重,从而得到最基层指标对于总体目标的重要性权重排序。层次分析以其系统性、灵活性、实用性等特点,特别适合于多目标、多层次、多因素和多方案的复杂系统的分析决策。本研究中层次分析法指标权重的确定,首先是构造层次结构模型、进行指标权重调查,通过权重调查数据构造判断矩阵,进行一致性检验[2],一致性检查通过后对矩阵进行计算[3],得出最终的权重数值。

3.3综合评价的计算方法

综合评价方法确定的流程为定性指标评分、定量指标赋值转换评分、加权平均法计算、依计算得到的综合评价分值大小,对备选技术排序。请所有专家对于自己所在领域工序的备选技术进行定性评估。评估规则:用1~5标度法对各技术的定性指标进行评估,得分越高,该技术在该指标下的表现越好。定量指标评分采用赋值转换方法。定量评价的二级指标从其数值情况来看,可分为2类情况。对于指标数值越高越说明该项技术优越性的指标,即正向指标,其计算公式见公式(2)。对于指标数值越低越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的指标,即逆向指标,其计算公式见式(3)评价方法采用加权平均法。各项防污技术综合评价以后按照最后得分进行排序,得分高者为最佳可行污染防治技术。

污染场地治理技术篇6

[关键词]湘江;水污染防治;技术创新;自主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生态型城市群发展对策研究――基于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实证分析》[编号:09BJY035],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长株潭生态型城市群发展对策研究》(编号:08YBA028)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曾献超,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2010级科技哲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生态文明、科学社会学等,湖南长沙,410006;匡跃辉,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现代科技教研部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生态文明、科学社会学等,湖南长沙,410006

[中图分类号]X7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7723(2012)02-0031-0004

从茫茫历史长河看,自然环境一直处于不断变迁和自我演化的过程中。影响环境变化的因子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技术因素是影响环境质量最积极最活跃的可变因素,它既是环境污染的制造者,又是环境污染的终结者。技术水平的高低决定着环境质量的变化状况及发展趋势。湘江水污染现状是技术发达的工业化的结果,湘江水污染防治难题也只能依靠技术创新才能得到解决。在湘江水污染防治技术的发展上,应利用自主创新、制度创新和文化创新之合力,促进湘江水污染防治技术的升华。其中,自主创新是关键,能大大提高防治技术创新的实力;制度创新是保障,能强烈激发防治技术创新的活力;文化创新是灵魂,能竭力推动防治技术创新的裂变。

一、自主创新:提升创新能力

由于水污染防治技术的针对性强,河流污染差异性大,在湘江水污染防治中不能照搬照抄他国、他省、他市、其他地区河流水污染防治技术。因此,必须立足现有科技成就,结合湖南省情、各市市情、湘江水污染的实情,以自主创新为契机,推动环境监测技术、污染治理技术和清洁生产技术的发展,为湘江水污染防治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一)完善环境监测技术,定位污染级别

水环境监测是指按照水的一般性循环规律,对水的水质与水量以及水体中能够对生态与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的因素进行统一的监测。水环境监测技术是对水环境进行评判的基本手段,其技术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对水环境优劣的评估和对水污染防治的成效。湘江纵贯湖南省南北,集生活饮用、生产用水、航运、发电、纳污等诸多功能于一体的现实使湘江水环境受污染的可能性叠加,作为衡量水环境质量的环境监测技术的自主创新就显得尤为重要。传统的水环境监测技术仅仅依靠单一的理化监测分析系统来实施。这种水环境监测技术虽然对水量水质的定性比较准确,也能够为环境保护部门制定水环境评价和污染治理建立提供数据支持,但是这种检测技术对水环境的监测只是瞬时性的水质监测,其连续状况比较差,监测系统所反映出的水环境变化特征也不是水环境实际发展状态的最真实、全面分析。因此,在湘江水环境监测技术上,应扎根已有环境监测技术成果,针对湘江水环境的实况,克服理化检测分析技术的不足,把生物技术引进水环境监测中,进一步促进环境监测技术的拓展。

(二)升级污染治理技术,消化污染存量

污染治理技术是通过分解、回收等方式清除环境污染物,即解决存在的污染问题。污染治理技术是消除湘江水污染存量的有效途径。工业污染、农业污染和生活污染对湘江水环境造成了不可估量的破坏,湘江流域水体由于总氮、总磷、氨氮、重金属超标而污染严重,湘江水污染已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要从根本上铲除这些污染,还湘江的本来面貌,必须自主研发治污技术。随着科技的更新,水污染治理技术不断增强,在湘江水污染治理技术上也呈现出多样化和系统化。例如,引流冲污和综合调水、曝气复氧、底泥疏浚、化学絮凝处理、生物――生态修复技术,等等。有些技术虽然在湘江水污染治理上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无法从根本上消除湘江水污染的存量;有些技术在水污染治理上成效显著,却因实施起来的经济代价昂贵而“胎死腹中”。因此,一方面要加强对已有技术的凝炼和梳理,在此基础上进行再次技术创新;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关键治污技术、核心治污技术的科研攻关,力争在重金属污染底泥处置技术、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技术等方面实现重大突破,找到经济实用的水污染治理技术。

(三)开发清洁生产技术,控制污染增量

清洁生产技术是一种重点强调对未来污染的防止的技术。它是指通过原材料和能源的调整替代、工艺技术的改进、设备装备的改进、过程控制的改进、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产品的调整变更等措施,达到污染物的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危害的技术[1]。实践反复证明,先污染后治理的末端治理模式只是暂时的权宜之计,它永远走不出“污染――治理――再污染――再治理”的怪圈。只有在对水环境进行监测、对现有水污染治理的基础上,切断污染源头,才能实现湘江的可持续发展。显然,清洁生产技术是杜绝湘江水污染增量的必然选择。因此,应大力研发清洁生产技术。首先,要大力对工业水循环利用技术、清洁加工技术、含汞产品替代技术等防污技术的研究开发,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减少工业对水资源的污染,扩大湘江水资源的可利用量。其次,要致力于农业清洁化生产技术的提升和推广,提高秸秆资源化利用水平,实现农业清洁生产,减少农业对湘江水资源的污染。再次,要大胆开发和推广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生活用水的循环利用技术,降低生活对湘江水资源的污染。

可见,在湘江水污染防治技术创新上,必须坚定防治并重,标本兼治的理念,利用自主创新这个有力武器,增强环境监测技术、污染治理技术和清洁生产技术,才能变废为宝,化腐为奇,在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的同时,水污染防治问题也能迎刃而解。

二、制度创新:激发创新活力

制度创新是指在人们现有的生产和生活环境条件下,通过创设新的、更能有效激励人们行为的制度、规范体系来实现社会的持续发展和变革的创新。所有创新活动都有赖于制度创新的积淀和持续激励,通过制度创新得以固化,并以制度化的方式持续发挥着自己的作用。因此,在湘江水污染防治技术创新上,应充分认识到制度创新的作用,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创新,为水污染防治技术创新的顺利进行保驾护航。

(一)完善激励制度,发挥企业主体作用

湘江流域的企业成为湘江水污染防治技术创新主体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而非偶然。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企业是技术成果的转化器。水污染防治技术发明只有通过企业应用或经过企业运作,产生出新的产品,转化成规模产业,才能减少甚至杜绝污染物排放到湘江。第二,企业是技术创新的催化剂。企业要获得利润的自身属性决定了其需要不断降低成本,改造工艺,提高效率,满足市场不断发展的需求,其存在就是要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为社会提供绿色产品或绿色服务。否则,就难逃被淘汰的厄运。由此可见,企业在湘江水污染防治技术创新上的地位举足轻重。因此,政府应大胆进行制度创新,通过政策激励、资金支持等措施,大力鼓励企业积极创新,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

首先,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激发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动力。第一,在企业准入时向技术创新企业倾斜。把建立健全技术创新机制作为湘江流域企业准入的约束性指标,把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作为湘江流域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措施,形成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和机制。第二,在税收政策上进行激励。适应节能减排和企业自主创新的需要,完善税制要素,优化税制结构,对于依靠自身力量取得重大创新成果并进行市场转化的企业,制定明确的减免税政策,使之得到前期科研和转化投产的经费补偿,从而激发企业再次进行技术创新的热情。第三,在市场准入方面开辟灵活便捷的“绿色通道”。一些高新技术产品,由于政府审核机关审核迟缓、效率低下,延误了其进入市场发挥其应有作用的时间。就算进入了市场,由于一些地方在习惯势力的影响下难以推广。因此,政府应设置灵活便捷的市场准入绿色通道,使那些具有创新成果的企业始终处在市场领跑者的位置,并通过其辐射效应,形成技术产业集群,共同促进湘江流域的节能减排工作。

其次,改进技术创新基金投入,加快科技知识转化速度。第一,增加创新基金投入数额。对湘江流域一些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重大科技成果或省科技计划创新成果的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政府充分发挥主导作用,通过创新资金的支持,进一步加大争取国家创新基金支持的力度,增加地方匹配资金数额,最大限度地发挥创新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第二,扩展创新基金投入模式。政府适应各技术创新企业的资金需求采取多种创新基金投入方式,用直接拨款、成立银行、提供风险投资基金、设置股权投资基金等形式解决企业在创新中遭遇的融资难题,鼓励企业的技术自主创新。第三,健全创新基金运行机制。创新基金的管理应采取政府部门决策和监督、专家咨询和指导、基金管理机构组织和实施的“三位一体”的管理方式,实现政府决策与专家咨询紧密结合、决策监督与管理实施相对分离,各尽其责、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管理特点和运行机制。

再次,加快企业技术开发中心建设,增强技术孵化能力。第一,规定市级以上企业和大中型企业要建立技术开发中心,重点行业建立技术开发基地。第二,出台对这些技术中心和基地给予鼓励的相关政策。如,对企业用于技术开发研究的进口设备和技术资料等免征进口增值税和关税。

(二)完善合作制度,提高成果转化速率

技术创新企业在未来的发展中,不但需要科研院所的科技支撑,而且需要政府政策的支持,需要银行金融资本的扶撑,需要科技中介机构的牵线搭桥。有了“政产学研金中”这样一种以科技、资本和市场为纽带建立起来的互惠互利的密切合作关系,必然会加速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因此,应完善传统的产学研合作制度,发挥政府、金融机构和科技中介机构在技术创新中的优势,形成“政产学研金中”合作制度。推进“政产学研金中”合作制度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科技发展规律、资本流通规律和市场运行规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通过政府引导,企业、高校院所、金融风投机构、科技中介机构密切合作,促进企业利用全社会创新资源,形成创新资源有序流动、运行机制较为完善、合作内容较为丰富、合作形式较为规范的“政产学研金中”结合创新体系,使“政产学研金中”合作成为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推动湘江流域节能减排工作。在进行“政产学研金中”合作制度创新时应考虑以下两个方面:首先,促进创新体系建立。政府发挥协调者和宏观指导者的作用,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长期、稳定、互利的双边或多边技术合作关系。通过成果转让、委托开发、联合开发、共建技术中心和科技型企业实体以及孵化器等多种形式,推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和金融机构、科技中介机构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动构建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其次,完善创新体系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产学研金中”合作的组织协调和服务机制,解决“政产学研金中”合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培育积极因素,使各合作参与方发挥出最大的效能,推动“政产学研金中”合作稳定深入地开展。

(三)完善共享制度,加速技术创新过程

湘江的污染因素是错综复杂的,湘江水污染防治是一个艰巨的系统工程。建立技术共享机制能更好地服务于湘江水污染的防治。通过技术共享机制能把握水环境污染防治的国内外技术现状、技术的宏观走势和发展趋势及技术盲区,为湘江水污染防治廓清可能技术途径、定位技术方法、提供技术支撑。因此,政府要大力推进共享机制建设,搭建技术共享平台,为水污染防治技术创新集聚充沛的资源和力量,优化整合和利用各种信息资源、技术资源和人力资源,提高技术创新效率,缩短技术的创新周期。首先,组织水污染防治技术研讨会。政府应定时定期主办湘江水污染防治技术研讨会,邀请国内外在水污染防治方面有威望的知名专家、学者与相关的高级技术人员参加会议。通过会议,对当前水污染防治技术研究成果进行交流,对湘江水污染防治遇到的新技术问题进行广泛而深入的研讨,提出技术解决方案,探讨研究攻关的重点。其次,设置水污染防治技术专页。政府应利用当今的互联网这个信息平台,制定湘江水污染防治技术专页,通过互联网,传达湘江水污染防治的技术困境及瓶颈技术等信息,同时也通过它获得国内外水污染防治技术上的经验,得到相关专家的反馈意见,综合国内外各个方面的资源,共同解决湘江水污染防治技术难题。再次,开展水污染防治技术交易会。通过开展污染防治技术交易会,缩短知识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时间,更快地为湘江水污染防治作出贡献。

三、文化创新:优化创新环境

文化是在人类进化过程中得以形成,又在人类进化过程中不断发展的,它是一种具有自律自恰性和自我更新性的动态系统[2]。文化影响着科技的生成、发展和传播,影响着科技创新的历程和结果。由于文化的历史继承性和动态变化性,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为了给湘江水污染防治技术的创新营建更好的气氛,文化也必须与时俱进。

(一)传承湖湘文化,点燃创新激情

湖湘文化,就是指唐宋以来诞生在湖南地区的区域性历史文化[3]。湖湘文化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湘江水污染防治技术创新的过程中,必须按照“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的总方针来对待,对于湖湘文化中的糟粕部分毫不留情地摒弃,对于湖湘文化中的精华部分应当宣扬。

首先,秉承“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在今天,当湘江水污染防治问题成为阻碍“四化两型”实现的一个突出问题的时候,应传承湖湘文化的“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在湘江水水污染防治技术创新上不能墨守成规、固步自封、循规蹈矩,应强化创新意识,敢为人先,敢于突破,勇于创新,大胆摸索出一条适合湘江水污染防治的技术创新之路。

其次,坚守经世致用的优良传统。在湘江水污染防治技术创新的过程中,应坚持守住湖湘文化中经世致用这条底线,必须求真务实,克服形式主义的倾向。脱离实际需要进行的技术创新,就算创新性再强,也会因没有实用而束之高阁,白白浪费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在湘江水污染防治技术创新上,应以济世安民为目的,针对湘江水污染情况,根据现实需求,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水污染防治技术创新,把经世致用这条原则始终贯穿于水污染防治技术创新的全程。

再次,继承团队开放意识。在湘江水污染防治技术创新上应明确认识到湖湘文化中团队、开放意识的重要性。湘江水污染防治技术创新并不是某个人或某个高校或某个科研院所闭门造车就能达到的。在当今科技大融合的背景下,在技术创新上取得卓著成绩的名册里很少打上个人英雄的烙印,更多地是贴上了群体英雄的标签。因此,在湘江水污染防治技术创新上,必须整合全市、全省、全国、乃至全世界的技术资源为其所用,团结互助、通力合作,才能在水污染防治技术创新上取得成功。

(二)弘扬创新文化,营造创新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