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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经营合同(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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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经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1、承包地位置:

2、承包地面积:

二、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承包作用期间必须保持田块原形。

三、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大写捌佰圆整,合同期间 年内承包价格不变。另外第一年先預付土地复耕押金 元一亩,此款共计元,由经联社负责管理。

2、每年 月 日前期间一周内,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如乙方要求续续承包土地,可享受优先承包权,由甲乙双方协商合同事宜后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2、保障乙方自主经营,甲方不得随意破坏乙方的农作物等财产。乙方可以建设住宿房。

3、合同期满后乙方负责整理田园,甲方必须退加每亩300元复耕的押金费,恢复田园平整。

4、合同期间,严禁非法种拉严令禁止的药种等,如发现,甲方可按违约,收回土地土地经营权,及时上报公安机关严办。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如合同有不足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和乙方如有中止,按照每年承包金偿还至期满。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村委会一份。

甲方:(签章)

甲方地址:

乙方:(签字)

乙方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承包经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____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山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流转)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____________的39;约_____亩土地(按田头册为准)承包经营权承包给乙方,从事黄XX及其他经济作物生产经营。承包地的界限四至由甲方农户整确提供给乙方。如果甲方在乙方黄XX栽种后一个周内没有提出书面要求的,以黄XX实际种植范围为界。

二、承包期限

土地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

三、承包价格与支付方式

1、承包租金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壹佰元整,________年一付,每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期内不承担甲方其他有关税费及社会负担。

2、乙方对承包土地进行翻耕开垦和套种其他经济作物,甲方及农户不得干涉。如因国家建设和甲方村镇建设需要征用承包地的,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3、因乙方黄XX基地建设需要在承包地内修建道路、水池、晒场等固定设施,甲方应给予协助和支持。固定设施用地由甲方协调,用地租金同承包地租金一样。承包期外所有权和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4、乙方有使用甲方承包地上生产用水的权利。

5、乙方承包地建设所需的劳动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原则上就地优先解决。

6、乙方争取到的支农优惠政策全部由乙方享受,甲方及农户因给予大力支持,不得借故截留、阻挠、刁难。

7、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承包地内的一切农作物甲方必须自行处理完毕,否则乙方有权处理。

8、土地承包到期后,承包合同终止,农作物自行处理。

9、如果甲方农户建坟需要用地的,应该合理补偿乙方的黄XX成本费。

五、其他约定

1、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如的确无法解决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执行。

2、本合同一式贰份,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等农户(签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甲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

承包经营协议书 篇3

发包方:————公司

承包方:————

————公司(发包方)与——————(承包方)经协商一致,且经————公司股东会批准,现将公司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承包方以供经营,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承包经营期间,公司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二条 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必须在本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章 承包的期限,方式和主要指标

第三条 承包经营的期限为一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承包经营的方式为: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将公司经营权提供给承包方,承包方为此支付给发包方人民币二千元。该笔款项于____之前付清。

第三章 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承包方的权利

第五条 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指派的代理人(仅限一人)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总经理的职权。

第六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公司享有自主、独立的的经营权。

具体权利如下:

1、有权聘任副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组成本公司的领导机构,并报股东会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2、有权决定公司的机构设置,制定规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奖惩。

3、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和资产。

第七条 承包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

第八条 承包方有权在承包期内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账号、发票等财务凭证。

承包方的义务

第九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1、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等。

2、在承包期间,应保证公司各项资产的完好(合理损耗除外),。

第十条 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 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 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2、有权监督本公司的经营范围。

3、对本公司有财务监督权。

第十二条 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1、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承包方的经营权。

2、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3、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 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三条 承包方的收入计算方法:承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的所有利润均由承包方享有。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生重大变更,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以及暂停支付承包费用,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条 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承包方方可离职。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发包,承包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承包方对公司的投资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如承包方的实际损失超出该违约金的,则发包方按承包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承包方如发生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方另行推选或指派承包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在签订本合同时,发包方应将公司所有资产及债权债务状况编制成册,双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发包方应提供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关于不干涉承包方自主经营的决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期满后,如本公司承包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双方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发包方: ——————公司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经营协议书 篇4

合同编号:

甲方(出让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经营主体类型:□农村居民 □城镇居民 □村集体经济组织□居民委员会 □企业法人:□农民合作社 □其他

所属集体经济组织代码证:

乙方(受让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经营主体类型:□农村居民 □城镇居民 □村集体经济组织 □居民委员会 □企业法人:□农民合作社 □其他

所属集体经济组织代码证:

为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流转土地及用途

地块名称

面积

(亩)

等级

地类

四至

用途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一)流转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证书号: 以土地承包证书登记面积为准,共计 亩。

(二)甲方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乙方。

(三)甲方现通过□转包 □租赁 □互换 □转让 □入股 □作为出资、合作条件 □其他 方式流转给乙方。

(四)流转土地上原有附属建筑和资产情况及处置方式:

第二条 流转期限

□流转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超过甲方原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第三条 土地的交付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时,经由双方验收交接,并办理《土地交接单》。

第四条 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以资金进行计价(单位:元人民币):

□ 一次性付款方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款按每年每亩为 元。共计 元,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 分期付款方式。共分为 期,每期 年,每期土地流转价款递增 %。合同生效后 日内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的流转价款 元,以后每 年于当年 月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的土地流转价款。

(二)以实物或实物折资进行计价或其它方式:

乙方须在签订合同之后向甲方支付 元作为合同保证金,保证金在流转合同期满后 日内,甲方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及违约金后,将剩余保证金一次无息返还乙方。(凭原始收据)。

第六条 甲方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依法获得流转收益,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规定支付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款。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开发和保护土地。

(二)有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流转土地期限届满后收回流转土地经营权。

(三)所提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应属于甲方并清晰、合法、无权属纠纷和其他经济纠纷。如在流转后发现原转出的土地存在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提供所流转土地转出方合法的集体决议纪录或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原承包、流转经营合同等证明材料。

(五)不干涉和妨碍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协助乙方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

第七条 乙方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一)依法享有受让土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流转价款。如该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的,有权依法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依法办理土地经营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

(四)不得闲置抛荒,并保护好生态环境和水资源。

(五)不得有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流转土地内进行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土地造成损害的行为,在流转土地内发生破坏土地行为时,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管理规定开发利用,不得擅自改变农业用地、耕地用途,不得破坏土地综合生产能力。

(七)对所流转的土地上未列入流转协议的水系、道路、建筑设施等农村集体资产应协助甲方做好管理和维护工作,如需使用或变更必须征得甲方及发包方同意。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在流转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土地再次流转,如乙方确实需要再次流转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二)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应将合同终止日至流转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的土地经营权流转款退还给乙方,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流转价款应作相应调整。

(三)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经营该流转土地,必须在合同期满前90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如乙方不再继续流转经营,应在合同期满后 日内将原流转的土地交还给甲方,乙方必须将原流转经营土地妥善处理。未收获农作物的处理约定为

(四)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置方式为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置方式为

第九条 特殊情况下的利益分配及资源处置

流转期间土地被征收、征用时利益分配为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如甲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须向乙方双倍返还保证金;如乙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所交付保证金不予退还。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间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缴纳的流转价款的 ‰作为滞纳金。逾期 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甲方流转的土地手续不合法,或土地经营权属不清,产生权属纠纷或其他经济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防碍乙方的生产经营,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转价款,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期(年)应付流转价款的 ‰作为滞纳金。逾期 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乙方给流转土地造成损害,或者擅自改变农业用地、耕地用途或者造成土地资源严重破坏,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违约损失、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经营权,所收取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约定采用如下方式解决:

□提请当地农村土地仲裁机构仲裁。□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出让方、受让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可另附件):

(二)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由出让方、受让方、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县农业主管部门 、 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甲、乙双方(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流转土地四至范围附图;

3、流转土地经营权基本情况信息;

4、甲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

5、所属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出具的相关材料;

6、属再次流转的,出让方应提供原出让方同意流转的书面意见的相关证明材料;

7、其他。

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带来的9篇《承包经营合同》,希望可以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承包经营合同 篇5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哈尔滨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承包客运出租汽车营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包标的及条件

甲方提供一辆营运证照齐全、设备完好的客运出租汽车给乙方承包。乙方须具有驾驶执照、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资格证等必备合法手续,乙方承包甲方车辆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活动。

车型 ;颜色 ;车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

《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经营权证号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承包费用标准及交纳方式

(一)承包金额合计为人民币元,大写

元。甲方按每月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承包费。每月固定收取元,或各年按以下标准交纳:

第一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月;

第二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月;

第三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月;

第四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月;

第五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月;

第六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月;

第七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月;

第八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月;

(二)甲乙双方协议承包费按月( )、半月( )、周( )收缴。乙方须在每月 、 、 、 日按时以现金方式足额向甲方缴纳。

第四条:各项费用承担

(一)甲方负责承担车辆购置的成本费用以及营运车辆必备的配套设施的费用;

(二)甲方负责缴纳经营权有偿出让金;

(三)甲方负责缴纳国家规定收缴的各项税(费);

(四)甲方负责缴纳承包车辆的保险费;

(五)乙方负责营运车辆的燃、润油费和车辆日常修理、维护费,以及营运车辆日常经营发生的相关费用。

甲方缴纳的各项费用以每月收取承包费的形式收回。

第五条:车辆保险

(一)甲方负责购买车辆保险险种包括:

1、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2、车辆损失险;3、全车盗抢险;

4、第三者责任险;5、车上人员责任险;6、其他

(二)甲方负责承担未按前项约定实际购买相关保险所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承担自身责任造成的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相关费用,包括保险公司免赔部分和超出保险赔偿额度的相关费用。未约定购买本条第(一)项内容以外的险种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合同的担保

在签订本承包合同时,甲方同意乙方采取下列第( )项担保方式,作为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的担保。担保人对乙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事人可依本合同规定另立担保合同。)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担保人财力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下降或丧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担保人。

(一)保证。乙方提供具有偿还债务能力的单位

或自然人 为乙方担保,保证人为乙方因本合同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抵押。乙方以自有房产( )、车辆( )或以

的房产( )、车辆( )作抵押(在括号内划√),作为乙方因本合同发生的债务的担保。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后,应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三)定金。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币 元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出租汽车价款的20%)。合同履行完毕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由乙方收回。乙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聘用驾驶员

(一)乙方可以在承包期内聘用一名驾驶员轮换驾驶,聘用的驾驶员必须向甲方申报,经甲方审核备案并办理相关的营运手续后,方可驾驶营运车辆。

(二)乙方对所聘用的驾驶员从事的营运行为引起的法律后果,承担经济赔偿连带责任。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拥有被承包车辆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和有效期内的出租汽车经营权;

(二)负责乙方及聘用驾驶员的职业道德、经营行为、服务质量、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教育、检查和管理,及时传达、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落实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对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管理方面提出的职业要求和规范;

(三)对乙方及其聘用驾驶员的经营服务行为实行管理,随时受理乘客投诉和其他有关事案。负责投诉纠纷调解,有权纠正乙方不规范经营行为;

(四)遇抢险救灾、突发事件处理等情况时,根据政府指令,可以调度乙方承包的车辆使用,并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五)督促乙方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内外设施、装备和标识的完好;

(六)及时办理相关营运手续,随车携带的凭证应及时交付乙方。提供营运所需的车费发票,及时办理车辆、营运证照的年审和督促车辆按期维护、检测、技术等级评定;并承担延误办理影响乙方营运的责任;

(七)及时缴纳各项税(费)和办理保险手续,对缴纳的各项税(费)、保险收据等应向乙方明示,收费项目、标准应上墙公示;

(八)收取乙方承包费及有关费用时,应出具正规发票或合法凭证;

(九)在乙方承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协调,办理事故车辆及人员的出险、索赔以及善后处理事宜。需要甲方先行垫付事故费用的,待事故处理完毕后,甲方可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项规定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十)受理乙方关于公司建设和发展的意见、建议和投诉,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乙方。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依法享有承包收益权;

(二)有权拒付甲方收取的不符合政府管理部门规定的或者本合同约定以外的相关费用;

(三)有权对甲方不能及时办妥相关营运手续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要求补偿或赔偿;

(四)监督甲方的经营管理行为,有权对其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举报或投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行业管理规定的行为;

(五)与聘用驾驶员一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和甲方的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的管理和对经营行为的检查,切实做到车容整洁、证照齐全、标识清晰、服务规范、设备完好、行车安全、按时交费;

(六)爱护、妥善保管承包的营运车辆,不得擅自拆改车辆,执行甲方提出的车辆维护和更新计划;

(七)不得擅自转租或转包承包车辆,不得以质押、留置或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承包车辆;

(八)按合同约定范围使用车辆,不得将营运车辆交给无从业资格的人员营运,不得利用车辆从事非法活动,不得违规参与上访滋事,危害社会安全稳定;

(九)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积极配合办理车辆及相关人员的出险、索赔及善后处理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在交通事故停驶期间,应照常缴纳承包费用;

(十)积极参加行业管理部门及甲方组织的文明行业创建和安全行车评比活动。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二)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时,可按国家政策变更合同相应条款;

(三)合同的变更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和行业管理部门规定,不得损害合同当事人及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时,乙方应将承包车辆及附属设施、证照等返还甲方。

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约定情形出现时,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或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在合理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逾期未缴纳月承包费,经书面催告 天仍不缴纳的;

2、乙方擅自拆改车辆,或擅自将车辆用于质押、变卖的;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包车辆的;

4、乙方利用车辆从事非法活动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或者因触犯刑律被剥夺人身自由的;

5、乙方严重违反行业管理规定及甲方管理制度,野蛮违(差异网☆www、)法经营,严重损害甲方声誉及形象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丧失劳动能力,经有关部门出具鉴定结论或证明材料的;

2、甲方违反政府有关规定滥收费用,给乙方带来经济损失的;

3、甲方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或吊销许可证的。

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终止。合同终止后,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及已发生的债务的清偿。合同终止后,车辆由甲方收回。已达报废条件的,应依法办理报废手续,车辆残值归甲方。

(一)本合同期满,合同终止。自合同终止日起 天内,乙方将营运车辆、附属设备和相关证照、手续返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滞留车辆及随车证件。乙方如在合同期满后继续承包,可在本合同期满前30日向甲方提出申请。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二)甲乙双方协议或依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终止。

(三)承包车辆损毁、灭失,致使无法继续营运的,合同终止。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除因本合同约定情形外,擅自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 元,或按

标准计算;

(二)因甲方责任导致乙方无法上路合法营运或被处罚,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乙方不按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承包费的,从缴费截止之日起,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拖欠费用总额的 ‰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擅自拆改车辆,或者擅自转租、转包承包车辆,或者以质押、留置等方式私自处分承包车辆的,按 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合同终止后,乙方未按期归还车辆、附属设备及相关证照手续的,以继续按月计收承包费形式承担违约责任。

(六)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或按下列第 种方式予以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约定,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与本合同条款相抵触。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各备案一份(设定保证或抵押担保的,相应增加合同份数)。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设立定金条款的合同,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单位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驾驶证号:

委托代理人 从业资格证号:

传 真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承包经营合同 篇6

委托单位:xx县xx国营(或集体)林场,以下简称甲方;

护林单位:xx县xx乡xx村xx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护林业资源,减少山林火灾,防止盗伐林木,促进林木速生丰产,特订立本护林承包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护林面积及方位

甲方将xx山的xx亩林木承包给乙方看护管理,其中,成林xx亩,中幼林xx亩。该片林木北起xx至xx,南起xx至xx,东起xx至xx,西起xx至xx。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为x年,从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第三条报酬及收益分配

1、现有成材木,如甲方在xxx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xx元付给乙方护林费;xx年以后至承包期届满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xx元付给乙方护林费。

(护林费也可采取工资形式给付)

2、中幼林间伐材(指胸径在xx公分以下的规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采伐,在甲方派员参加下按xx∶xx比例分成,甲方得xx成,乙方得xx成。

3、护林区内杂木些草归乙方受益,但不得伤害植被。

4、乙方抓获盗伐林木者,按每盗伐一株xx元罚款。所罚款项,甲乙双方按xx∶xx分成,被盗伐成木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甲方义务

1、甲方交给乙方的护林区必须四至清楚,山林没有所有权争议。

2、甲方必须适时派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

3、甲方砍伐成木验收后xx日内,必须向乙方支付护林费。

第五条乙方义务

1、保护山林资源不受破坏,在护林区内,不准开荒种植作物,不准采石、采砂取土和埋葬坟墓,严禁盗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灾。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护林指导,按甲方的要求进行补植、间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虫害,开设防火沟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进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x日内,乙方应选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xx名组成护林队,订立护林公约。并经常对所属村民进行遵纪守法、爱护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在护林区内林木被盗伐乙方未抓获盗伐林木者,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成材木被盗伐一株,按其根径计算大小,罚乙方以国家木材价格的xx倍赔偿给甲方;中幼林木被盗伐一株,罚乙方赔偿甲方xx元。

2、由于乙方失职引起山林火灾,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烧毁成木数,乙方应按国家木材价格赔偿甲方;烧毁中幼林木数,乙方除应即时补植外,每株赔偿甲方xx元。

3、护林区内,如有人采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坟墓,罚乙方赔偿甲方xx元。

4、甲方交给乙方管理的护林区如有所有权争议,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甲方不按期给付乙方护林费,逾期一日,应按该护林费的xx‰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6、甲方不按时派出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护林地带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不以乙方违约论。

第八条其它

xxxxxxxxxxxxxxxx。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届满即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认为有继续承包之必要,必须另订合同。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xx份,分送县林业局、乡政府、县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xx县x林场(公章)

代表人:xxxxxx(盖章)

地址:xxxxx

开户银行:xxxx

帐号:xxxxx

乙方:xx县xx乡xx村xx组或村民xx(公章)

代表人:xxxxxx(盖章)

开户银行:xxxxxxx

帐号:xx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承包经营合同 篇7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位于潮州市潮安县浮洋镇洪巷村的潮州市潮安县贵业陶瓷制作厂手彩业务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合法、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潮州市潮安县贵业陶瓷制作厂(以下简称公司)的手彩业务。

二、承包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止。

三、承包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纳承包经营保证金 元(大写: ),该承包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承包期满后且乙方未违约时甲方归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承包保证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交纳应当由其缴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行政罚款、水、电、通信、环保、质检等费用)时,甲方可不经过乙方同意,将相应款项直接从其交纳的承包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2、将公司手彩业务在本合同签订后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

3、将公司内现有设备、设施、家具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资移交给乙方使用(具体以《物品借用登记表》为准) 。

4、甲方如需在没有理由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 个月后即告解除。

5、应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管理好资产,监督乙方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工作,不得干预乙方对被承包企业行使生产经营管理职权。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经营手彩业务,并自负盈亏。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均与甲方无关。

2、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交纳承包保证金。

3、在承包期内,有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的手彩业务生产经营管理负全面责任,并行使一切手彩业务生产经营管理职权。

4、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应严格执行本承包经营合同,接受甲方的监督,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5、在承包期间不得改变企业的法人地位、名称和经营范围,如确实需要改动,应经甲方同意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6、对公司的财产无权行使任何形式的处置权,如:转让、变卖、转移、抵押、质押、出租、赠送等。

7、承包经营期间,若以公司的名义贷款,须经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同意。

8、应每 月前据实向甲方报送手彩的财务报表。

9、承包期内必须爱护甲方移交的财物,如有损坏,应按价赔偿,并负责承包期内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及保养。

10、不得更改公司房屋建筑结构及用途,特殊情况确需更改,必须先与甲方商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动工。

11、不得经营《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如发生超范围经营业务,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12、承包期内,乙方保证依法经营公司,如有违法犯罪活动,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公司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14、乙方经营涉及或处罚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交纳。

15、乙方不得无故停止营业,不得做有损于甲方及公司声誉和形象的事。

16、承包期内所有发生的工商、卫生、环保、消防、治安、安全等及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项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因此而产生的责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17、承包期内发生的水、电、通信费、税费、种类管理费等与本公司经营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18、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单进行财产清点验收,如有短缺或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必须按时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资,搬迁后 日内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19、甲方对外所享有的债权,乙方负有清收义务。

20、乙方应自行解决承包方工人的食宿问题,但需遵循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如需借用公司食堂就餐和宿舍就寝,公司将按规定收取费用并接受公司管理。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承包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公司。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公司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更改公司房屋建筑结构及用途。

3、乙方损坏公司设施,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乙方经营超出公司《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受到相关政府机关行政处罚或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停止。

5、乙方未遵守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6、因安全事故而乙方拒不赔偿的。

7、承包期内,乙方经营公司有违法犯罪行为或严重影响甲方及公司声誉和形象的行为。

六、公司印章的保管与使用

公司所有印章由甲方负责保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刻与公司有关的印章,乙方对外联系业务原则上以个人名义开展工作,确因业务需要加盖具与公司有关的印章,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七、免责条款

因国家、政府或不可抗力因素,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1、该公司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收回的;

2、该公司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3、该公司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许可范围的;

4、公司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

甲、乙双方同意在承包期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承包费用按乙方实际承包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纳承包保证金,则按每迟交一天支付滞纳金 元计算。如逾期超过 天仍未足额交纳承包金保证,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公司及其它财物,并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承包金和滞纳金。

2、承包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退包的,乙方应按合同总承包费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承包期满后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按逾期每日 元/天支付逾期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4、承包期内,如乙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其它损害甲方及公司形象和声誉的活动,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退还乙方交纳的承包保证金,且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九、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附则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2、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约定被认为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壹式贰份各六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